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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行監測是企業自行組織,自行開展的環境監測活動。在這個活動中,企業的目的是要充分了解企業自己的排污狀況,治理污染的設施的運行情況和周圍的環境的了解情況。一般情況下有兩種方式最為普遍,一是企業自己安排相關的技術人員,自己選定需要監測的場所,動手安裝監測環境污染情況的設施;還有一種方法是委托別的有這方面的能力的機構來幫助自己進行監測。企業在自行環境監測的時候要隨時關注安裝的自行監測設備,保證其能正常運行,要按照相關的規范對監控設備定期的巡檢,定期的維修,定期的保養,定期的校準,定期的校驗。
二、我國企業自行監測制度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自行監測制度主要在企業的監測能力偏低,監測指標不完善,法律對一些違法的行為沒有做到嚴肅細化追究,在信息公開透明和后果恢復不盡人意等幾方面存在問題。
1、法律對違規行為過于仁慈
就罰款一項來說,罰款最高達到10萬元的在我國企業中占到72.6%,最高達50萬元的在我國企業中占到16.6%,80%的企業罰款數額沒有超過一次兩萬元。在這種情況下自行監測污染的花費要比被罰款的數目大得多得多,很多企業寧愿坐等罰款。而在追究違法責任人的時候,僅僅只是追究企業,勒令企業停止進行違法行為而沒有直接追究企業責任人的直接責任,這就對企業責任人來說沒有起到嚴厲震懾的作用。
2、對自行監測的認識不足
在大眾意識里,監控監測仍然還是政府的工作范圍,在整個監管的范圍中企業自身所扮演的角色往往僅僅是被監控的對象,其自行監測的能力職責并不為人所意識到。而對于企業自身來說,企業自行監測需要監測人員具有強大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力量,需要企業的設備正常運作,需要監測的標準統一,需要監測的頻率一定,還需要公布信息及時且完整。
3、信息公開不夠透明
就企業本身來說,企業不愿主動公布相關的監測信息,因為公布信息意味著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不合格的,超標的,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都不能存在,也許還會花費巨額來糾正和改錯,并且賠償后果。
4、后果恢復重視不夠
關于后果恢復的法律,就我國目前來說只有《水污染防治法》里有規定說讓企業在一定的期限里治理好污染的后果,如果沒有完成,企業將面臨關閉的危險。而在企業自行監測有關的法律法規則并沒有相關明確的規定。
三、完善我國企業自行監測制度
1、美國管理環境及企業自行監測的經驗
對于企業來說,他們有時并不僅僅是為了追求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而是對于繁復的法律法規本來就不太了解或是沒有及時地掌握。隨意環保部門在面對違規的行為時需要做到區別對待。對于一味追求利益的要運用法律的強制手段去遏制和震懾,對于不太清楚法律規范的要及時引導幫助其改正。美國的環境政策法中給予了群眾直接訴訟違法行為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群眾看到違規企業可以向環保部門提出對違規企業的訴訟,如果環保部門的監管力度不夠大,效果不夠明顯,那就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起到了監管企業和環保部門的雙重作用。
2、加強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意識
我國目前要想做到信息公開主要還是依靠政府部門,要想改變我國目前的現狀可以通過細化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工作的程序,讓政府人員能夠按著規定的細則及時地將掌握得企業排污的數據,環境質量目前的情況,重大的環境損害事件,環保計劃完成的任務以及完成的數據公開。如果遇到企業信息不及時的,不完全的,不真實的公開,政府以及環保部門要對其進行行政制裁。還有就是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也要重視起來。公眾監測能擺脫對企業公布信息和政府公布信息的依賴,擴大公眾獲得信息的渠道,有利于政府更好的行使職能,公司更好的履行義務。
3、加大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
我國目前對于違規的懲罰措施沒能起到實際的作用,僅僅只是對于環保的補助予以暫停,對信貸支持和保險費率予以建議減免等等。要真正落實企業自行監測除了高額罰款,還應該將監測結果是否公開和各項有關證件的發放和各項稅務情況聯系在一起,區別有心還是無意,突出追究的特征。
4、注意環境損害后的恢復
企業對于在運營時損害換進的做法必然是要承擔恢復環境的責任。但這法律的承擔不一定要在環境遭到破壞后的補救,而是在自行監測的過程中可以通過監測與治理相結合,對企業來說既是威懾也是撫恤。如果遇到環保部門命令企業承擔恢復環境的責任而企業不理睬的情況,則要追究具體企業的責任人,強制執行。
四、結語
【關鍵字】電力市場環境下,發電機組,檢測規劃
中圖分類號:F407.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隨著我國電力的發展,發電機組的檢測規劃就變得十分重要,這對于保證電力供應穩定具有很大的作用。國際上目前實際運營的電力市場,采用了不同的機組檢修計劃協調機制.因此,需要加強對這方面的研究。
二.機組檢修規劃模式
1.傳統環境下的規劃模式
傳統環境下,機組檢修計劃由調度機構考慮相關約束條件后統一確定,根據規劃目標可分為兩類:以系統可靠性最優為目標:以系統備用、備用率、風險度等為評判指標,或者將其轉化為其他指標進行求解,使整個規劃化期內可靠性水平最優。
以系統運行成本最小為目標:考慮檢修成本、生產成本、可靠性成本等,確保系統運行的經濟性,系統可靠性往往作為約束嵌入模型中。
傳統環境下調度機構統一負責機組和電網運行,因此為保證檢修安排更加合理,網架結構通常以直流潮流約束形式在規劃模型中加以考慮 ,也有部分文獻統一安排機組和線路檢修。
2.市場環境下的規劃模式
由于國情不同,各國市場化進程也有所不同,應根據市場機制、市場發展階段及系統充裕度水平確定相應規劃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對于實行發、輸、配、售壟斷管理的電力公司,雖然采取了有限制的自由化措施,允許其他電力企業加入,但其運營模式仍類似于壟斷環境,比如日本負責對各區供電的各大電力公司,其機組檢修安排仍采取傳統規劃模式。
(2)對于廠網已經分開,但是處于市場化改革初級階段、容量充裕度較低系統,比如當前我國電力系統,為確保系統安全運行,機組檢修安排應由ISO 以系統可靠性最優、運行成本最小或為兩者加權之和最小為目標統一規劃。
(3)對于市場機制成熟的系統,比如英、美電力市場,將競爭引入了電力行業的每個環節,調度機構和發電廠商徹底分離,分別以系統運行和自身效益為目標。該環境下機組檢修安排應既能體現各發電廠商的意志,確保其經濟效益最優.
三.發電機組檢修計劃的算法
本文所采用的直接修改模型法利用Cram-Charlicr展開式計算風險度快的特點,直接計算安排機組檢修前各段時間的風險位,找出發電機組檢修周期時問內累積風險發最小的時段作為該機組的檢修時間。在檢修時段中退出該機組,即在等值負荷累積量中將該 機組 的累積減去,再重新計算該期間的風險值,并進行下一臺機組的檢修安排。計算步驟如右圖所示。
在安排檢修計劃時,需要考慮的約束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
1.檢修力量的約束
我國實際電力生產中,檢修力量以電廠為單位,由于各廠的檢修力量不同,對檢修的約束也就不同,概況起來有幾種。
(一)同一電廠同一時段最多只能檢修一臺機組。
(二)同一電廠的小修可以同時進行,大修和小修也可以同時進行,一般不允許大修和大修同時進行,但也有特殊情況大修可以重迭。
2.檢修時間約束
在實際電廠生產中,由于某些原因要求-某些機組的檢修不能在某些時段安排,或只能在某些時段內安排。如水電機組在汛期不安排大修,火電機組在枯水季節不安排大修。
3.兩次檢修時間的間隔
要求同一臺機組的兩次檢修時間間隔不小于14周。
4.考慮各電廠具體情況時的其它約束
四.市場環境下機組檢修規劃模型
1.發電廠商檢修規劃策略
各發電廠商以其經濟效益為出發點安排檢修計劃,其中機組最優檢修間隔通常由制造廠商提供,也可由其根據數學方法優化確定,在此基礎上,發電廠商根據其所處市場模式、機組運行情況確定規劃期內待檢修機組的檢修時段。根據分析可以看出發電廠商考慮相關因素、運行成本及所處市場模式后,通過最大化其經濟收益或者最小化其經濟收益損失規劃機組檢修,應考慮以下檢修約束和機組運行約束
(一)檢修約束:與機組檢修特性有關的約束
(1)持續時問約束:應在一定時間段內完成檢修。
(2)連續性約束:機組一旦開始檢修不得停止,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3)起始時間約束:由于機組類型或系統要求,部分機組要求在限定區間內檢修,如水電機組,應盡可能在枯水期內檢修,核電機組檢修時段則應盡可能與其填料時間保持一致。
(4)資源約束:在同一時段內,由于檢修人員或檢修設備限制,一般不允許多臺機組同時檢修。
(二)機組運行約束
(1)機組出力約束:各機組在未檢修時段的出力水平應在其最大、最小技術出力之間,不能越限。
(2)可用原料約束:對于火電機組,其在各時段所用燃料應在指定范圍內,對于水電機組,其發電所耗水能應低于水庫儲水量。各時段所用的燃料或水量發電廠商可采用優化策略進行分配。
2.IS0檢修調整及費用分攤策略
(一)基于檢修報價的調整策略
該類調整策略是指發電廠商通過對其機組在不同時段內進行報價,表達其機組在各時段內檢修的意愿程度,并將其提交至ISO;基于該報價費用,ISO采取一定的協調策略確定最終檢修計劃,保證系統可靠運行及調整的公平性。
發電廠商通過對其機組在不同檢修窗口內的成本/效益分析確定各機組的檢修競價費用,以表征其運行/檢修意愿程度,基于此,ISO確定其在各時段的滿意度,考慮系統充裕度后,通過求解包括報價費用、滿意度、切負荷水平在內的多目標協調模型,確定最終檢修計劃,并給出了基于最終滿意度的費用分攤模型。
該方法依據系統可靠性和各發電廠商報價進行調整,前者確保了系統可靠運行,后者確保了檢修計劃的經濟性、體現了發電廠商的意志。應說明的是,為防止各發電廠商相互串謀勾結、通過不合理報價獲取高額利潤,ISO 應設置相關報價原則,以確保檢修調整的順利實施 。該調整模式下發電廠商通過報價獲得檢修窗口,類似于日前市場中的機組競價上網模式,各市場主體可自由表達其計劃安排并得到了有效集成和實施,體現了市場競爭、公平的基本原則及市場建設的最終目的引,相比于迭代調整策略,經過一次求解即可獲得最終檢修時段,簡單、公平、透明,不過要求系統有較高的充裕度、完善的市場機制和合理的調整及費用分攤機制。
(二)其他調整策略
ISO協調各機組檢修時段,主要是為了保證系統運行的可靠性、降低其運行成本, 因此除了考慮機組檢修約束外,也應考慮如下約束條件:
(1)系統供求平衡約束:各時段供求應保持平衡,即發電功率減去切負荷量應等于系統負荷與網損之和,對于發電系統,由于不考慮網損,則只需滿足發電功率等于負荷與切負荷水平之和。
(2)系統備用約束:系統各時段備用率((總裝機容量一檢修容量一負荷)/負荷)應滿足最低備用率要求。
(3)系統可靠性約束:各時段系統可靠性水平應滿足預先指定要求、不能越限,常用指標包括失負荷概率LOLP(Loss ofload probability)或者EENS。對于包括聯絡線或線路的發輸電系統,還應保證各時段相關線路傳送功率不應越限。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通過加強對電力市場環境下的發電機組的檢測規劃的研究,可以有效的保證我國的電力供應,確保電力的均衡發展。
參考文獻:
2.2加快環境監測體制的改革,準確定位環境監測機構的性質和工作準確定位環境監測的性質和T作,區別對待監督性監測和服務性監測。在現行的環境監測體制中,對污染源的監測定位為監督性監測,南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站承擔,屬于服務性質的環境質量監測也由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站承擔。新的環境監測體制可以考慮將一些服務性監測轉由社會的環境監測力量承擔,由環保部門監督其提供的環境監測的服務質量。
這樣有利于環境保護部門集中精力做好環境保護監督執法T作,樹立和提高環境保護部門監督執法的權威和地位;有利于明確相關方環境保護的責任,形成環境保護的統一戰線,有效地發揮各行業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作用,保證環境保護法規、制度、標準的貫徹實施;有利于減少環境保護部門和各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具體管理事務上的分歧和矛盾,加強同各部門與地方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更好地促進環境保護的發展;也有利于基層環境保護部門擺脫目前不得不承擔環境保護責任的被動局面,降低因職能定位不準確帶來的風險。I5l同時,為了切實完成好全面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按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項目開展例行監測,做好土壤調查、污染源普查、總量減排、區域補償等專項監測T作,完成應急監測任務等的政府監測職能,環境監測站理應處于一個有利的政治地位。因此,應該進行提高機構的地位和級別的嘗試。比如常熟和張家港兩市監測站就已率先進行了嘗試,先后提升為副科級單位完成監測站升級。同時,政府應加大預算,加大監測事業方面的投入,提高環境監測人員的待遇,實行全額撥款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比較全面的管理和監督,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顯然,通過進一步對環境監測體制的改革,使環境監測工作的性質和地位得到了重新的定位,也使監測站的政治地位從制度上和法律上得到保障。顯然,通過進一步對環境監測體制的改革,使環境監測工作的性質和地位得到了重新的定位,從而也為監測站政治地位的提高,工作人員待遇的優化提供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保障。頭管理,嚴重影響了環境監測活動的進行。環境監測部門被多頭管理的局面、不夠獨立的性質,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環境監測結果的客觀性。如受地方利益的驅動,反映環境質量和環保業績考核時,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預。這種缺乏行之有效的規范性法規和獨立的最高管理機構對整個監測活動加以監管,直接導致監測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的監測技術、方法和標準難以真正、有效地實施。
這種多頭管理的存在是有歷史原因的。在環境監測的發展過程中,曾經有過統一的管理機構,但是在環保部門的機構改革中卻把專門的環境監測管理機構撤消了,把環境監測的科研、標準、規范、法規、能力建設、業務管理等事項都分散到各個部門中去。所以才會致使沒有一個部門從總體上對環境監測從網絡建設、法規標準、質量控制、能力建設、人員培訓、數據的收集處理、傳輸分析和等工作進行系統的規劃設計和監督管理,也沒有一個部門能夠對環境監測工作從總體上負責。
1.4無統一、完整的且具有操作性的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方法我國目前有監測權力的機關、部門和單位繁多,各個部門都有根據其相關的法律法規監測結果的權力。除國家監測局總站外,環保部、農業部、水利部、科技部、交通部、氣象局、一些大專院校、沿海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以及監測工程部門都或多或少地開展著與監測相關的監測、調查或研究活動,但其根據的標準和規范卻不盡相同,使得的信息從方式、內容、參照的標準都不相一致。l4l隨著環境保護工作領域的全面擴展,全國加大了環境監測的硬件投資,已經初步建立了以常規監測、自動監測為基礎包括技術裝備、技術標準、技術人才在內的環境監測體系,但是現行環境監測方法卻跟不上技術設備的更新及新的技術方法的需要,導致無論從監測方法的類別、數量,還是從監測方法的體系結構、技術水平等方面,都與實際工作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
1.5沒有建成有效的全國環境監測網絡在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面,對于不同功能的環境監測網絡缺乏系統的規劃和網絡功能設計;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軟硬件條件準備不充分,支持和約束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運行的法規、標準、制度和技術規范不完善和不配套;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管理的職責不清,上下各層級間的職責和任務混淆,嚴重影響環境監測網絡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四級環境監測站,也形成了一定的監測能力。但是,有監測權力的機關、部門和單位繁多,各個部門都有根據其相關的法律法規監測結果的權力。這些監測站并沒有真正形成有效的環境監測網絡和具備網絡運行功能,也滿足不了當前環境管理的需要。
2對策及建議
2.1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的立法層次和法現行的環境監測法律規定分散在各專門法規中,而且各部門的法規對環境監測活動的規定各有不同,有的甚至是相互沖突?!吨腥A人民共和圉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均明確賦予環保部門對我國水環境進行監督監測的職能。但2002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也規定水利部門應對水環境進行監測。這是明顯的立法沖突,導致兩個部門相互“打架”。由于各部門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規定相互矛盾,而且其他的環保法律法規的法律層次和地位也高于監測的管理辦法,使得各部門可以依據不同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開展監測活動。如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而水利、氣象、海洋等部廣J按照水法、氣象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開展本部門的環境監測與管理活動。這直接導致我國的部分環境監測工作出現盲區或多部門交叉、重復管理,以致職責不明確。也是造成當前各部門、各行業的環境監測工作各自為戰,企業和社會監測放任自由,各層次的環境監測無序發展的主要原因。
1.2法律法規關于環境監測的性質和定位不準確在環境監測的定位方面,法律上關于環境監測的相關規定中,監測被定位為提供技術支持、提供監測結果的服務性單位。在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關于環境監測執法的規定,但是實際操作中,環境監測卻是執法的“尖兵”,毋庸置疑地參加了執法活動。這種在機制體制方面,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混淆,致使環境監測部門忙于服務性的監測收費和提供污染源監測的工作而忽視其最重要的監督性監測和環境研究的職能。這種環境監測的性質和定位不準確,沒能區別對待監督性監測和服務性監測,導致環保部門的有限監測能力不能及時和很好地為環境執法服務,難以發揮其“尖兵”的作用。[211.3環境監測監管多頭管理,各自為政在監管方面是對環境監測工作多頭管理,缺乏獨立的管理機構對其進行統一的、系統的管理和指導??h級以上環境保護部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監測質量進行審核和檢查,同時當地政府、技術監督局和上一級的環境監測站都有權力對環境監測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立獨立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完善全國環境監測網絡國家應建立獨立的管理機構對其進行統一的、系統的管理和指導,使環境監測得到最大程度的獨立,明確環境監測監督管理的職責、相關的權力和責任,對現行的環境監測制度分階段分步驟地進行改革,組建并不斷完善全國環境監測網絡。
環境監測部門應逐步完善全國環境空氣、地表水、近岸海域、噪聲、生態遙感、酸沉降、沙塵暴、三峽工程等生態與環境監測網絡。對不同功能的環境監測網絡進行系統的規劃和網絡功能設計;加大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軟硬件條件的準備和投入,完善和出臺配套的支持和約束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運行的法規、標準、制度和技術規范,統一和規范實施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在監測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污染物項目時,規定任何部門或單位都應采用依法制定、現行有效的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和環境監測技術規范,保證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和監測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權威性,明確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管理的職責任務。
2.4加快制定統一的、具有操作性的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抓緊制訂采用各種先進監測技術的環境監測方法標準,解決監測方法數量不足、技術陳舊等問題,提高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技術水平。同時將對時間較長的現行環境監測方法標準進行修訂,并以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形式。新標準實施后,應停止使用已經廢止的標準和非標準監測方法,統一和完善具有實際操作性的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方法。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環境監測信息機制,以及定期公布重點流域和環保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狀況,使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發揮越來越大作用。
3結論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哨兵”和“耳目”,是環境執法的“尖兵”,它在環境保護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必須加快其法律體系的建立,提高環境監測的法律地位,規范環境監測的日常監測,建設和完善環境監測網絡,使其更好地為環保工作和社會服務。
0 引言
事實表明,良好的交通環境能夠減少交通事故的數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與交通環境存在密切的聯系。而安全的交通環境離不開及時、準確、全面地交通環境監測工作。環境監測是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支撐,是交通、環保等相關部門實施環境質量監督、考核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的科學依據。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推動和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事業的開展和發展。
1環境監測對交通運輸行業綠色發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業作為國家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一樣地面臨著嚴重的環境保護問題。公路建設施工期和運營期帶來的環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響沿線地區的環境質量,加劇其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的惡化,并且公路對沿線環境的改變是長期存在的,甚至對某些特殊環境造成的破壞是難以恢復的。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水體影響、大氣影響、噪聲影響和生態影響。因此,根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路建設中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 ”制度,特別是要開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監測工作,將公路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降至最低,實現公路建設和地區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1]。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是交通運輸行業環保監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環保長效管理的主要基礎。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狀況及變化趨勢,識別交通活動對基礎設施周邊自然生態和公眾健康造成的環境影響,增強環保監管效果,促進污染治理設施有效運轉,減少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交通設施沿線生態環境。
2國內交通環境監測現狀
2.1交通運輸行業部級環境監測現狀
隨著交通運輸事業快速發展,我國的交通環保管理和法律法規體系也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在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環境監測、環保監理和環??平绦麄鞯确矫娑既〉昧碎L足發展。在已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對建立監測制度、組建監測網絡、制定監測規范等均作出了規定和要求[1]。
國家和交通運輸部為了緩解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更科學有效地對交通環境進行監測和監控,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頒布的《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交通部環境監測工作條例(試行)》明確規定了交通環境監測的實施辦法;2008年交通運輸部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對各類公路水路交通建設項目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施工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及運營過程中必須進行環境監測;2011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繼續探索環保新道路,繼續加強環境監測、應急、信息等基礎能力建設,擴大環境監測網絡覆蓋范圍,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探索開展生物多樣性監測和生態遙感監測工作,提高環境應急監測水平,增強環境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指出交通運輸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強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增強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建設部省兩級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監測考核體系,逐步形成對國家高速公路沿線、三峽庫區、環渤海、長江口和珠江口等區域的交通環境監測網絡;2011年頒布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十二五”發展規劃》中也明確提出,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網絡是健全交通環保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學、層次合理的行業節能環保監測網絡,初步形成運行規范的全國交通運輸環保統計和公報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發的《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在統一行業認識,實現頂層設計和全局指導的基礎上,近一步明確了要“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統計監測考核體系”,“積極開展區域性和主體性試點、生態建設和修復試點、環境監測網絡試點等工作”。
但是,從整體上看,環境監測管理的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環境監測工作還不能為交通環保工作的開展提供足夠的支撐。
2.2交通運輸行業省級環境監測發展現狀
從 2000 年開始,部分省市開始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站,但由于行業監測還沒有賦予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也就沒有財政資金來源,只能通過第三方有償服務來保證業務開展,所以,各省行業環境監測站發展不盡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數幾個省份的環境監測站發展較為順利[2]。
山西省為加強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先后下發了《山西省交通基礎設施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暫行)》(晉交科教〔2006〕401 號)、《關于加強高速公路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晉交科教〔2009〕36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晉交科技〔2012〕28 號)等文件,多次開展公路建設項目環保專項檢查,重點加強了施工期環境監測和環保措施及設施的按時落實,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解決有關行業污染防治及節能減排的問題,有效推動了行業環保事業發展[3]。
湖北省的交通環境監測工作起步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業環境監測站,并根據交通運輸部相關文件精神和行業環境保護需要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規范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在交通運輸部下發的《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交環發[2008]112 號) 基礎上,湖北省交通運輸廳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明確了“湖北省交通環境監測中心站”的職能,主要負責省內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工作,并以環監站為實施平臺,對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的環境監測進行規范化的管理和科學化的指導。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下發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的環境監測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3完善交通環境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
十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同時明確要求“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政策,更好的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這正是交通運輸行業實踐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全行業綠色發展評價體系的重大戰略舉措。
3.2是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落實國務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要求“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出“不斷增強環境保護能力,全面推進環境監測、信息等環境保護工作能力標準化建設”。
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相關法規政策,能夠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相關法規政策,更好地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更好地落實行業發展規劃,加快綠色交通運輸體系的構建。
3.3是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的需要
為了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工作,交通運輸部于 2008 年 4 月下發了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各類交通建設項目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施工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及運營過程中必須按照有關法規規定進行環境監測”,2013年初委托開展了《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管理體系與建設標準研究》,涉及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試點工作也正在實施過程中[5]。
但是,現有環境監測多參考環保行業的標準和執行規范,對于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站建設內容和規模、監測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業監測標準和規范。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管理的政策法規還不健全,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體系還不完善。
4建議
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在監測技術方法,監測數據質量、監測站點建設等方面缺乏行業標準和規范,缺乏相應的交通環境監測方面的法規政策。這必然影響了行業監測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導致行業環境監測結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因此,接下來一方面需要修訂現行的《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2008年),制定交通運輸監測工作規劃編制辦法、工可編制辦法、監測技術規范、監測數據標準、監測站點建設標準、監測數據管理及辦法等一系列配套管理辦法和技術規范,使《管理辦法》的內容和范圍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建立更多和更專業的、有針對性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類法規政策,豐富行業監測工作的領域,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體系,促進我國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事業的發展。
“節能減排”的概念出自我國“十一五”規劃,“十二五”規劃進一步明確提出了節能減排的目標?!肮澞軠p排”不能只是空口號也不能只是紙上談兵,政府作為環境保護的主體不僅僅要制定節能減排的方針,更應是各項節能減排措施的制定者、實施者和監督者。環境監測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在現在社會,企業決策者總是以經濟利益最大化作為目標,很少能主動考慮環境問題。
2.環境監測在節能減排中發揮的時效作用
2.1我國環境監測系統的發展
現在我國從80年代就開始注意環境問題,我國環境監測的發展也已經有50多年歷史[3],因而建立的環境監測體系也較為成熟,但是還存在著一定的不足之處。我國不僅僅在國家級層面上設立了環境監測總站,還設立了省、市、縣三級監測網站,從事環境監測業務的人員也不斷增加,而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也不斷提高。除此之外,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的設備也越來越精良,也在逐步實現環境監測的智能化,同時也向著信息化的方向不斷邁進。除了“硬件”配備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環境監測技術是指針對環境污染問題而設立的,融監測和預防于一體的技術。首先我國環境監測系統實現了對大氣、水、城市噪音等污染的全面監測,也成為我國污染物減排的三大支持體系之一,為我國減排工作做出了巨大貢獻。
2.2我國環境監測系統發揮的作用
首先,我國環境監測系統能將收集到的信息及時上報,從而可以通過相關媒體使公眾及時了解我國目前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例如,當環境監測系統收集大氣中PM2.5的監測數據后,形成一定的報告,公眾在獲得了該報告后會針對目前的大氣狀況進行不同的生產、生活安排。其次,環境監測系統收集到的數據可以成為我國制定相關政策法規的依據。我國環境法規的制定要根據具體的國情,這樣才能有的放矢,以求通過最小的公共成本取得最大的社會效益。此外環境監測也是我國環境法規的實施狀況的一種反饋,并能為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執法依據。再者,環境監測行為有利于社會公眾的環保行為。尤其當監測數據曝光后,會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可能反省自身行為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提高自身的環保意識。對于商品生產者或者決策者而言也可能做出一些環保反應,例如:在以后的生產經營決策中可能會考慮消費者環保意識、加大環保建設投資,抑或更注重樹立自身的環保形象,尤其是對于污染型企業可能產生更顯著的影響。從這個角度出發,環境監測能起到促使企業從污染型向環境友好型的轉變。[2]最后,環境監測有利于我國社會進步。良好的生存環境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環境監測可以幫助民眾及時發現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并對將來的發展趨勢進行一定的預測,同時尋找解決環境問題的有效措施,以促進社會穩定有序的發展。
3.有效的環境監測措施探究
綜上所述,環境監測工作是我國實現節能減排的一項基本工作,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有力保障。為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實施,本文在此對如何有效地實施環境監測進行了以下初步探究。
3.1完善環境監測法規,明確政府責任
我國目前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環境監測網絡,但是在環境法規方面,多是以監測對象為客體的,很少有針對監測主體自身的法規,要更好的實施環境監測工作,首先要完善相關法規,更要明確在環境監測過程中的政府責任。在環境監管過程中要嚴格、規范地執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以保障環境監測結果的規范性和準確性,進而才能更好地發揮環境監測在節能減排中的作用。除了立法的角度,政府更應該轉變環境監測理念,明確監測過程中的責任。而且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環境狀況,各環境監測站點的工作也應該有所偏重,各級政府各司其職,才能保證環境監測工作順利有效的進行。
3.2提高環境監測質量,完善監測體系
環境監測體系是節能減排的主要支撐體系之一,是節能減排決策的重要信息源,只要保證環境監測有效性的前提下,才能確?;澞軠p排工作實施的科學性。要提高環境監測質量首先要加大對環境監測工作的投入,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要想實現更好的監測效果就需要引進先進的配套設施,所以資金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在設施的引進上,除了要考慮引進大型的、自動化、智能化的裝備之外,還要考慮針對不同環境和不同污染問題的小型的、便攜式的配套設施,將生物、光電等高科技技術不斷的應用到其中,實現先進技術和先進設施的結合,從而實現對環境的全面監測。對于整個監測體系而言,環境監測網絡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雖然我國目前已經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三級監測網絡,但是近幾年環境污染事件依然頻頻被曝光,這同時也暴露了我國環境監測體系存在的漏洞。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監測體系首先要保證信息的實時性和準確性,進而要增加網絡監測站點的數量,做到對環境的無死角監測。除此之外還要對不同的環境污染類型設立相應的監測網絡,以及時應對各種環境污染事件。
3.3以人為本,提高技術人員專業素養
目前使用的《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仍然是20世紀80年代由當時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所頒布的條例,在經過多年的變遷后,陳舊的條例已不適用于現代化的環境建設中,更不符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因此,應結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和特點,盡快修訂和完善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和保障系統,細化至每一個環節的環境監測細節,從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環境監測制度,在法律法規強有力的約束下和威懾下,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如,在相關法律的約束下,對監測機構中的資質、監測工作人員的資格、監測規章制度的制定、監測網絡的建立等予以明確、嚴格的規范,從而逐漸推行標注化建設,真正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規范性和穩定性。
2規范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
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主要依據于環境監測設備的技術規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對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首先要加強對監測設備和科學技術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國雖已引進先進的監測設備,并投入到環境監測工作中。但新技術和新設備在投入使用的過程中,常出現新舊設備和技術使用方法不一的情況,舊設備和舊技術嚴重落后,跟不上先進技術的步伐。因此,要不斷加強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及時更新以往監測技術,掌握和跟進現代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同時要盡快制定出新的技術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合規性。另外,由于許多進口的新監測設備和技術在投入使用過程中,存在許多諸如監測方法不恰當、監測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與設備不一等問題。因此,應制定和出臺進口監測設備的準入規章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通過借鑒國外對監測設備和技術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環境監測的實際情況,從而制定出符合我國環境監測要求的準入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規范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
3提高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
環境監測工作過程中,質量監督員職業素養的高低決定著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高低,因此在選拔新人時,應選用工作能力較強、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等整體職業素養較高的人員擔任質量監督員的職務。而對于原有員工,應展開全方面的職業素養培訓,主要包括增強職員的監測技術、加強職員的相關知識涵養、提高職員的工作能力、培養職員的責任意識等,從而切實提高質量監督員的整體職業素養。同時還應強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對職員的技術、能力和知識程度等項目進行嚴格考核,對能力較差、不合格的職員應給予相應懲罰并加強培訓力度,從而全方面提高質量監督員的職業素養和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機制
目前我國許多環境監測機構,都將國家規定的計量認證與國家實驗室制定的標準作為依據來進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規定和標準來進行環境監測是遠遠不夠并且行不通的,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因此,要想實現質量數據的真實和準確,則必須要確保監測設備的準確性、監測方案的科學性、監測地點的代表性、實地取樣的規范性、樣品保持的完整性與分析結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導意義的環境決策。由此可見,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實現創新,則必須要完善環境監測的監督體系,全方面監控監測工作的準備、采集、保存、檢測、報告等工作;還需建立靈活且有效的反饋機制,質控制度和標準應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要求進行適時調整,從而保證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
5結語
【關鍵詞】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前言
人類的生存及發展是與環境分不開的,如今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也逐漸的增強了環保的意識。重視環保的同時,也更加提高了對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關注。如果想要完善環境監測工作,那么,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十分必要的,一個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能夠使得監測結果準確、客觀,為制定改善環境的方法、措施帶來可靠的依據,從而也能夠達到環保的目的。所以,完善環境監測工作,需要不斷的強化環境質量監測管理體系。
1 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現狀
隨著技術的逐漸提高及環保管理要求的增加,環境監測工作的難度及任務也在不斷的增加。一般來說,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環境監測工作的關鍵部分,管理體系是否完善關系到環境監測工作的效果。所以,強化管理體系的建設對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我國便開始了重視環境監測質量的管理建設,發展到今天可以說是獲得了一定的成績,很多環境監測站都已經達到實驗室質量的標準要求。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存在一些問題。環境監測機構應該正視這些問題,積極尋找對策,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構建并強化更高水平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2 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比較低,需要進一步的提高
對環境進行監測的工作,一般來說是比較的有難度,同時也是十分復雜的。所以要求監測的質量管理人員需要有較高的素質水平,要掌握有關的專業知識,同時也了解管理方面的需要注意的問題。這便需要一些高素質人才加入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隊伍。不過目前我國的環境質量管理的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水平還是比較的缺乏,換句話說這些人員的業務水平不是很高,管理人員素質水平不高,管理方面也不是很專業,因此導致沒有較高的管理效率,這樣的工作人員不利于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建設的強化。因此,如果想要不斷的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便需要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2.2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依據我國的目前情況來看,雖說針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已經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夠健全及完善。如果沒有足夠依據的法律法規,那么便會阻礙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的工作的開展,影響到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水平。所以,要充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使質量管理工作依據法律開展。
2.3 缺乏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如果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不夠健全,那么便會造成質量管理人員的任務不明確,這樣的制度會造成一些員工沒有較高的積極性,所以在工作出現問題的時候,這些工作人員不能夠主動的承擔責任。還有一個問題是,環境監測機構沒有反饋的制度,這樣會影響質量監督與管理的作用,沒有及時的監督,是不能夠依據環境的變化及問題,及時的調整工作狀況的,換句話說便是不能夠及時的依據監測的結果反映情況,針對環境的問題及時的應用有效的方法進行解決。
2.4 環境監測機構沒有足夠的質量管理意識
依據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國,一部分環境監測機構,還是沒有足夠的重視質量管理方面的問題,總的來說質量管理的意識還是不夠強化,比較弱。一些監測機構的監測只是為了能夠獲得實驗室及監測站的肯定,一旦通過了評審,那么對待環境監測的態度,便沒有監測前那般的認真,這樣的態度會影響監測的結果及水平。
3 強化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措施
3.1 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水平及素質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水平的高低,關系到質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管理人員的水平較高,那么便會提高管理的效率,如果管理人員的水平不高,那么便可能對整體的管理水平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要不斷的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水平,提高質量管理的效率,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比如說可以制定一些有關人才培養的計劃,對質量管理人員按時進行有關的培訓及教育,依據計劃逐步的充實管理人才的隊伍。要在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的同時,也要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要求,同時重視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及思想道德。還有,可以在質量管理機構的內部也要建立獎罰機制,對工作認真能力強的工作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的人員進行一定的懲罰,獎罰分明能夠調動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構建良好的競爭氛圍,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的同時也能夠提高工作的效率。
3.2 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法律法規
如果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沒有有效的法律法規的作為依據,那么便會對環境監測的整體水平形成一定的影響。健全的法律法規能對環境監測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也能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所以要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環境監測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展開工作,不斷的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3.3 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強化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要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環境監測特點的制度。這種制度一方面要規定環境監測機構能夠把質量管理工作分到機構的每一個人,這樣能夠更加分清每個員工的職責,只有明確并了解了自己的職責,那么便不會在工作失誤問題出現的時候,互相的推卸責任,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即使出現工作失誤也能很快找到直接的負責人,及時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建立機動靈活的反饋機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根據反饋的情況及時調整工作,使環境監測的質量管理能夠應對不同的環境變化的要求,保證環境監測的質量, 為環境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導。
3.4 提高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意識
提高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意識,可以通過宣傳、培訓以及實際工作等多種途徑來進行。一方面可以通過加強管理層質量管理意識,帶動員工提高質量管理意識。因為只要質量管理的領導對工作重視了,那么便能有效的組織領導管理工作。所以每一個質量管理的領導都要將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當作重點的工作對待。另外,也可以加強全體環境監測人員的參與意識,使所有員工都樹立質量管理的意識,在整個機構內部形成重視質量控制的氛圍。最后加強質量管理機構建設,設置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的質量管理人員,創新管理理念。只有環境監測部門每一位成員都加強了質量管理意識,才能夠不斷的提高管理的水平及效率。
4 結語
綜上所述, 強化環境監測的質管理體系,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條件, 是環境管理的關鍵組成部分,是全面落實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方法及措施,面對我國環境監測技術比較落后的現狀,需要不斷的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逐漸的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加快環境監測技術發展的速度。
參考文獻:
[1]夏新,劉偉.中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之我見[J].中國環境監測,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