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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尚未出臺較詳細、完善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而設計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為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提供合理、實用、切實可行的參考標準,利用其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審計質量。要設計出便于所有內部審計人員查閱和學習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必須使框架中的職業勝任能力結構和人員層次結構與我國國情相符。對于前者,國內外內部審計協會和專家學者進行過諸多研究,并形成了較一致的看法,且在某些發達國家已經開始廣泛使用,發揮了提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水平的重要作用;對于人員層次結構上的研究,諸如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等發達國家也已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進行了相應規定,并結合職業勝任能力結構了自己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相比之下,我國對于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的研究相對匱乏,尚未形成較完整的結論。受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制約,我國除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外,專門設置內部審計部門的企業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研究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對設計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具有一定代表性。筆者在分析、借鑒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某國有大型企業為例,通過對其內部審計部門機構設置情況、人員層次和各層級人員的職責差異與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分析,提出對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設計的見解。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研究成果 1999年,IIA了《內部審計職業勝任能力框架》(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簡稱CFIA),這是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的全球首個覆蓋全面且分層次、成體系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根據所在層級和工作年限,又將內部審計人員劃分為“首席審計師”、“經驗豐富的審計師”和“新內部審計員工”三類,其中“首席審計師”又包括“首席審計執行官”和“審計主管”;“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包括“審計經理”和“高級審計管理者”;“新內部審計員工”包括“內部審計師”和“新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經驗少于1年)”。由于員工所在層次不同,其工作重點和工作范圍也不相同,則對于同一項職業勝任能力而言,不同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針對此項勝任能力被要求掌握的程度也有差異。如,與商業發展生命周期相關的知識對于首席審計執行官和審計主管來說非常重要,需要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熟練掌握,而對于審計經理而言并非極其重要,只需能夠理解并運用即可,對于剛剛加入內部審計部門的新員工則只需了解。比利時內部審計協會于2010 年了《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和任務》(Competency Framework & Tasks for internal auditors)手冊。在人員的層次劃分上,該框架將內部審計人員劃分為新內部審計師、有經驗的內部審計師和內部審計主管三個層次,與CFIA的六個層次相比有了較大幅度的減少。這與其本國企業組織結構扁平化有重要關系。澳大利亞內部審計協會于2010年了《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該框架按照四個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區別要求,分別是新內部審計師、有經驗的內部審計師、內部審計主管和首席審計執行官。人員層次的劃分可以根據不同組織的實際需要而進行適當改變。
(二)國內研究現狀 相對于國外而言,國內關于內部審計人員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的研究文獻很少,只有陳佳俊和賀穎奇(2009)在其設計的中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中,將內部審計人員層級簡單分為內部審計人員和內部審計管理者,并分別給予了在職業勝任能力上的相應規定。我國關于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的分析研究與國外相比十分欠缺,為了使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更方便實用,研究我國內部審計人員層次結構十分必要。
三、理論基礎
(一)合理合法的權力基礎是組織得以維系的基本 被譽為“組織理論之父”的德國著名社會學家和哲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其管理學著作《社會和經濟組織理論》中明確而系統地指出,理想的組織應以合理合法的權力為基礎,這樣才能有效地維系組織的連續和目標的達成,即:成員有固定職責并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實行自上而下的等級系統;關系是對事不對人;成員選用做到人盡其才;成員明確工作范圍及權責;成員按職位支付薪金,有升遷制度。組織理論中的等級系統觀點、必須規定明確的成員工作職責的觀點,要求組織對從事同一職業的工作人員按照等級賦予相應的職責,且等級越高,權力越大,職責范圍也越大,對工作人員的職業勝任能力要求也就越高。根據這種觀點,要設計某一職業的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必須按照等級層次,對處于不同等級的工作人員,在職業勝任能力的范圍和掌握程度上進行有區別的規定,以保證工作人員所具備的職業勝任能力與其職責范圍和工作重點相匹配。
(二)企業人員能力結構模型基礎 法國“現代經營管理之父”亨利·法約爾(Henri Fayol)在《工業管理和一般管理》中,對企業人員的知識、素質和能力結構進行了系統化分析。在其設計的企業人員能力結構模型中,規定第二層次為職責性差別能力結構,即對處于不同職位和地位的人員,從六個方面的能力分別進行規定,如表1所示。根據韋伯的組織理論和法約爾的職責性差別能力結構模型,要設計符合實際工作情況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必須根據相應不同層級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范圍和工作重點,在職業勝任能力范圍和掌握程度上進行有區別的規定,形成縱向體系,以適應不同層次內部審計人員為順利完成其使命而對職業勝任能力的需要。
四、國企內部審計部門職位結構分析:以我國東部地區某大型國有鋼鐵上市公司為例
(一)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設置 該集團公司審計機構成立于1985年,2000年以前稱審計辦公室,2000年改為審計處,同時,撤銷工程預決算審查處,其工程決算審查職能及相關人員劃歸審計處。審計處管理工技崗位定員15人,其中科級職數4個?,F在崗職工15人,其中中層領導干部3人,科級4人,一般職工8人,全部為管理工技人員。審計處內設機構三個:經濟責任審計科、管理審計科和工程結算審計科。如圖1所示。
(二)內部審計機構職責 該企業總審計處主要負責制訂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管理規定,編制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和計劃,并組織貫徹實施;對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實施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審計;對所屬二級單位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合規審計、基建工程審計、物資采購審計、投資項目審計、風險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專項審計等審計業務;根據需要選聘社會審計機構,并對其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估等。各下屬審計科則根據本單位的主要功能實施具體審計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科主要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實施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物資采購審計等審計業務,并根據需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管理審計科主要負責制訂相關審計工作制度、管理規定,編制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和計劃,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根據需要選聘社會審計機構,并對其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估,管理審計項目臺賬、審計項目檔案、審計軟件,編制審計統計報表;工程結算審計科主要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二級單位的基本建設工程和重大技術改造、大中修、技術開發、福利設施修繕、環境綠化等工程項目實施基建工程審計、合規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等。
(三)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責任 該集團審計處有一位處長和兩位副處長;經濟責任審計科有一位科長和一位科員;管理審計科有一位科長和兩位科員;工程結算審計科有一位科長、一位副科長和一位科員。每位內部審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都不盡相同,該集團公司進行了逐一規定。
(1)審計處處長主持審計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審計制度;主持修訂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制定公司審計規劃、年度審計工作計劃;負責審計項目的立項及審計人員的安排;檢查和考核審計工作質量;審定上報審計報告等文稿資料;落實內部審計監督方針;負責本處管理體系工作的組織領導,保持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等任務。兩位副處長,一位分管基建、技改、大中修等項目結算審計工作,編制項目結算審計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審計;協助處長不斷完善工程結算審計的管理制度和投資控制的措施;對分管的工程結算審計工作進行檢查,對其準確性、合理性負責;協助處長完成全處審計工作計劃、匯報、總結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寫工作和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績效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工作;貫徹落實內部審計監督方針和目標等。另一位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決算和風險管理審計工作,起草審計計劃并組織實施;評價風險隱患,提出加強內部控制防范風險的建議措施;檢查評價審計項目的完成情況;協助處長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及培訓計劃。
(2)經濟責任審計科科長主持該科管理行政工作,執行年度審計計劃,起草公司年度二級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和風險管理審計方案并執行;執行公司或處領導安排的專項或綜合的財務會計和經濟業務審計指令;起草審計報告、完成審計報告的科審;負責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文字材料的起草;保持本科室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等。經濟責任審計科科員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執行年度審計計劃,完成領導分配的對公司年度二級單位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參加并完成上級安排的專項或綜合的財務會計和經濟業務審計任務;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起草審計報告并完整歸檔;負責審計資料及數據的統計整理編報工作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確保工作質量等。
(3)管理審計科科長的崗位職責與經濟責任審計科科長基本相同。管理審計科第一位科員負責勞資、人教、保險、計生、工會等工作;負責全處審計統計資料、公文的編輯整理上報,負責OA辦公網絡、文件檔案管理;會議準備、辦公設備用具的管理工作,其余職責與經濟責任審計科科員相同。第二位科員負責內部審計制度修改、審計規劃的起草、本處文字材料的起草,其他崗位職責與第一位科員相同。
(4)工程結算審計科科長執行年度審計計劃,負責組織對公司和二級單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綠化及福利設施修繕項目結算進行審計;執行公司或處領導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決算審計、專項或綜合的工程項目資金、經濟效益審計指令,起草審計方案并組織實施審計;參加公司有關工程項目、大中修項目和其他項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對本科審計的工程結算和審計結果的檢查、復審、驗收、考核;其他崗位職責與其他科科長相同。副科長主要協助科長完成其職責。工程結算審計科科員認真履行審計監督檢查職責,執行年度審計計劃,按時完成領導分配的公司和二級單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綠化及福利設施修繕項目結算審查任務;按時完成上級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決算審計、專項或綜合的工程項目資金、經濟效益審計任務;參加公司有關工程項目、大中修項目和其他項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標工作,其他崗位職責與其他審計科科員相同。
(四)實例分析 根據該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職責規定和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職責的規定情況可知:(1)從內部審計機構上看,審計處與各審計科之間的職責差異較大。審計處對所有類型的審計項目的計劃、實施實行統一管理和考核,執行整個公司層面上的內部審計管理職責;下屬各審計科則主要執行各種類型的審計任務,編寫內部審計報告,執行二級單位層面上的內部審計實施工作。機構職責的側重點不同,決定了對處于不同機構的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要求的差異。因此,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應當首先從人員層級上區別處級和科級領導。(2)從不同層級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職責規定上看,各審計科科員的職責與科長、副科長的職責也有類似差異。審計科科長主要對科內負責的審計項目執行起草、管理等事務,副科長則協助科長進行其本職工作,科員則主要執行各種內部審計項目的實施及科室的基礎性工作(如檔案管理等)。因此,在框架設計中,應將普通內部審計科員與科級領導相區別,分別在職業勝任能力要求和培訓方面進行規定。此外,案例中審計處處長和副處長在職責上同樣有所區別,而副科長的主要職責雖然是協助科長,按照法約爾的職責性能力結構理論,對相同的職責,對不同層級的人員在相應的能力要求上依然要有所區別。由于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對各層級內部審計人員在各方面職業勝任能力上的掌握程度要求十分細致,足以體現對同一機構內不同層級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要求上的區別,因此,在設計框架時,可將處級和科級層次的內部審計人員進一步細分為處長和副處長、科長和副科長四個層級。最后,借鑒國際內部審計協會(IIA)的CFIA中的層級劃分方法,在普通內部審計科員層次上,應將工作經驗在一年以下的內部審計人員單獨劃分出來,在職業勝任能力上給予更多基礎性要求以保證框架與實際情況相符合。
五、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人員層次結構
設計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應當將內部審計人員分為處級領導、科級領導和普通內部審計科員三大等級。其中處級領導、科級領導根據內部審計人員的職位進一步劃分為兩個具體層次;普通內部審計科員以一年工作經驗為界限,進一步劃分為新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經驗在一年以下)和內部審計師(工作經驗在一年以上)兩個層次。如圖2所示。
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按照人員層級進行區別規定,既方便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對框架的查閱和學習,而且可以框架為標準,方便評估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勝任能力水平,并有針對性地對欠缺之處提供后續教育,達到全面提升各層次內部審計人員各方面職業素質的目的。
參考文獻:
[1]陳佳俊、賀穎奇:《中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勝任能力框架研究》,《經濟與管理研究》2009年第11期。
一、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的概念
( 一) 會計責任含義
會計責任是指需要被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審計的單位要對本單位編制和出具的財務報表所負擔的責任。
( 二) 內部審計責任含義
內部審計責任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對所在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出具的內部審計相關的報告負擔責任。
二、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關聯與區別
在企業日常運行中,通常面臨內部審計、國家審計( 政府審計) 和社會審計( 事務所審計、獨立審計) 這三類審計,其共同點為掌握基本的審計技術,審計結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鑒。但是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仍存在較大的區別:
( 一) 獨立性不同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外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匯報關系的獨立。相比外部審計常用的《獨立審計準則》,因兩者的目標不同和服務對象不同,導致兩者獨立性不相同。
( 二) 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外部審計的目標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務合同的限制,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 三) 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不同
外部審計的關注重點領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目標達成、經營效率等方面。
( 四) 業務范圍不同
外部審計的業務范圍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 五)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水平,由于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運作并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與水平。
三、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聯系與區別
( 一) 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聯系
1. 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關系都是受托關系的存在
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在本質上是依據產權關系存在的,但在現代經濟的發展中,根據當代經濟學和管理學的基本理論我們可以看出,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互分離。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就導致了兩者之間委托與受委托關系的形成。雖然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相互分離,但是為財產所有者和經營者服務卻是他們二者共同的目標。會計為財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編制出企業發展的財務報表,內部審計人員會根據報表為財產所有者和經營者做出判斷,看其報表是否在合理合法的范圍之內。
2. 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廣泛的責任對象
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廣泛的責任對象。責任對象問題就是二者對誰負責的問題。在當今世界發展的時代大潮下,會計資料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社會資源,在社會發展中深受重視。會計的責任對象與內部審計的責任對象都包括投資人、債權人、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公眾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 二) 兩者之間的區別
1. 責任承擔主體不同
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在責任承擔主體上,會計責任的主體主要是審計單位的治理層和管理層。與會計責任不同,責任主體不同也導致在工作中工作手法也會有不同表現。
2. 責任內容不同
會計責任的責任內容主要會計編制報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而審計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按審計規則的規定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通俗來講,會計責任主要是對報表的編制,而審計責任主要是對報表的審核。編制報表,審核報表這是不同的責任內容,但是卻都是對服務對象負責任的表現。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內容雖不同,但是二者相互有機的結合非常利于企業健康發展。
3. 適用法律不同
法律是人們行為準則的最低標準,在我國社會的發展中,法律是不可或缺的一條準繩。任何一種行為,都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行動。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也是一樣,他們各自也都擁有著適用于自己的法律?!稌嫹ā肥菚嫻ぷ魉m用的基礎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中國內部審核準則》是內部審計所適用的法律。這是由于二者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所決定的。明確區分適用法律,能夠在發生問題時,很快找到相應法律條文解決問題,有利于二者在工作過程中能夠得以順利運行。
四、完善會計責任與內部審計責任界定的對應措施
( 一) 加強對兩者責任的認知
1. 會計主體人員要認真負責
許多單位在年終的時候也都會進行內部審計。但是許多單位對會計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并沒有應有的重視,認為只是例行程序,并沒有充分認識到這兩種工作的重要性。一些會計主體工作人員也沒有認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事實上,無論在任何地方,內部審計工作都具有不可替代性,他們的作用是其他工作所無法替代的。會計主體和內部審計主體在企業中都應認識到自己的作用,在企業中各司其職。會計責任不能占據內部審計的工作,內部審計責任也不會減少會計責任。所以會計主體在發現制造虛假信息的領導或個人,一定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罰。
2. 內部審計人員要正視審計工作的作用
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充分認定自己的作用。內部審計責任并不只是簡單的對會計主體進行審計。更重要是要針對和會計主體的相關的更多利益者。所以在工作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要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水平,要擁有強烈的職業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只有這樣,在工作過程中才能認真執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內容和條例。遵守法律條款,運用專業的審計知識和熱情的工作精神,讓審計工作能夠得以一步步順利進行。
( 二) 積極降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
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是界定兩者責任的主要內容。會計風險又被稱為折算風險或轉換風險,它的出現是由于外匯匯率的變動而引起企業資產負債表中某些外匯資金項目金額產生變動的可能性。而內部審計風險發生是由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漏報或企業經營管理上存在漏洞與弊端而引起的。內部審計風險中,內部審計人員認為錯誤的財務報表具有合法公允性。降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的風險可以有效降低兩者潛在責任的后果。所以降低風險,建立健全公司內控制度非常重要。內部控制制度,不只是企業管理中的一種手段,并且也是一個企業對會計人員以及內部財務人員的一種行為規范。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不僅能使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得以明確界定,也能夠確保會計、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企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要要避免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產生,只有這樣才能夠建立具有積極作用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降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否則只能起到阻礙作用。
( 三) 提高從業人員能力
工作的效率在很大一部分是取決于從業人員的能力。提高從業人員能力要做到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是最重要的專業技能,另一方面是從業人員道德水平。在專業技能方面,要注重職業準入門檻標準,要招聘能夠完成工作的工作人員,不能夠因特殊關系而招聘;同時企業也要做好員工的專業培訓,可以定期舉行會計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考核;從業人員自身也要注重知識的培養,多學習專業知識,讓自己能夠更加輕松應對工作中出現的難題。在道德水平方面要注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全面培養,尤其是職業道德方面,不能畏懼權威,堅守工作,對錯不可因上司或者來自其它方面的壓力而更改。會計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提高了工作能力,減少工作失誤,認清各自職責,才能降低會計風險和內部審計風險。
( 四) 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完善的法律是企業運行和會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的基石。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的責任界定不清時,如若有完善的法規對其責任進行界定,那么他們之間的關系就可以很清楚的界定出來。所以要想對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進行科學的界定,就要加強行業的監管,國家加強相關法律的建設和完善。法律可以對會計責任和內部審計責任進行科學界定的同時,還可以對會計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作出的違法行為進行追責,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出現要對其進行嚴肅的處理。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企業的會計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才能合理合法的進行。
一、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定義、區別
(一)內部審計的定義
在2001年新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2003年6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內部審計準則》,做出定義:“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二)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單位內部采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與措施的總稱。
(三)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區別
通過上述定義得知,內部控制是保障會計信息準確、方針執行落地等的一種手段、方法、工具,內部審計是會計信息準確與否、方針的貫徹情況等的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是中間(過程)控制,內部審計更多的是結果評價,通過評價促進內部控制的完善。
二、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關系研究
(一)內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的影響研究
從內部審計的定義來看,內部審計是監督和評價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項獨立活動,高質量的內部審計可以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即內部審計質量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產生積極的正向影響。從內部控制的運作來看,內部控制的有效運作離不開評價和監督,內部審計通過對內部控制的審查,能夠發現內部控制的短板,對內部控制提出再控制要求,促進內部控制體系的不斷完善。
(二)內部控制有效性對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研究
從內部控制的定義來看,內部控制是企業保障會計信息安全、執行方針落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有序執行的一種約束、控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為內部控制提供良好的基礎。從內部審計的運作來看,內部控制可以提供較好的風險控制基礎和信息可信度,為內部審計提供了較為可靠的工作基礎,也在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選擇審計程序、方法等方面提出方向和要求,協助提升內部審計的質量。
(三)研究結論
綜上所述,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應當是相互交叉、交互作用的。內部審計可以看做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有效性運作的關鍵,同時也對內部控制的其它部分產生重要影響。同樣的,內部控制也是內部審計的一部分,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評價,對公司內部的風險進行評估分析,發現企業運作的短板以及存在的管理漏洞,并對內部控制提出再控制建議。因此,可以將內部控制有效性與內部審計質量的關系定義為相關影響的正相關關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耦合”關系。
三、提升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建議
(一)充分發揮協同效應
內部審計質量的提升有助于提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反之亦然。兩者具有1+1>2的協同效益,能夠提升企業運行效率,實現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雙提升。因此,企業要充分認識兩者的協同效應,并將這種關系實施于企業的運行之中,促進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兩者的良性循環。
(二)加強內部控制的風險管理
在內部控制中加強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使企業充分了解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風險點也將為審計提供更明確的審計內容,形成映射模式,保障企業實現組織目標。因此,企業要重視內部控制中的風險管理,并主動將內部審計由被動地監督評價管理變為主動地參與管理。
摘 要 由于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職能上存在一定的交叉,目前有很多單位,尤其是民營企業還不能分清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的區別,文章根據自身在民營企業從事多年內部審計監察工作的經驗,主要分析了二者的工作內容,并通過企業實例來闡述了二者之間的區別。
關鍵詞 內部審計 內部監察 民營企業
內部審計對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是現代企業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工作,對企業的風險管理有著積極的意義;內部監察是督促企業部門和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企業制度的重要工作,通過發現、解決企業存在的問題來防范風險,提高企業效益。
一、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工作
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主要可歸納為確認和咨詢兩方面,具體內容有財務審計和效益、經濟責任、經營管理審計以及專項審計等等,主要作用在于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并加強企業的風險管理能力,是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簡單說起來內部審計就是對經濟活動的監督、評價和鑒證工作。
二、現代企業內部監察工作
內部監察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質,尤其在我國的事業單位、各大型國企中內部監察工作具有很濃的行政色彩,具體工作受紀委領導,而我國很多民企是將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工作統統歸為審計監察部門負責。企業的監察部門具有著和政府部門類似的監察職能,我國中央監察部曾經在1992年對企業監察部門進行過職能的定位,監察部門主要在于發現企業經營中的問題,進行案件調查和行政處分等方面的工作,由于企業自身經濟性的特點,企業監察部門的經濟性也比較強,相關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財務和管理等方面知識。
三、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工作的區別
通過上文中對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具體工作內容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二者的工作職能有一定的交叉,具體區分起來,內部審計部門針對性比較強,僅僅對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內部監察部門的職能范圍更廣一些,負責監督企業經營的各方面工作,可行使行政權力處理企業存在的各方面問題。然而二者的工作又是相輔相成的,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多交由內部監察部門處理,很多企業為了避免出現重復性的工作,提高二者工作的效率,將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合并成審計監察部門,更好的樹立了部門的權威。接下來我們通過一個民企的實例來進一步探討二者的區別:
1.某民企簡介
該企業成立于1994年,設立于吉林省長春市,企業下屬的產業有房地產、道路橋梁工程、市政工程等方面的15個子公司和3家檢測機構,現有員工3508名,各類技術人員502人,具有高中級職稱的技術人員有325人,大型設備502臺(套),該企業于2001年通過ISO9002國際質量體系認證,擁有承建大型工程項目的能力。
2.該企業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的發展歷程
(1)從企業創立初始到1996年,企業的內部審計和內部監察處于萌芽期。這一段時間企業處于建立的初期,自身規模比較小,自身管理工作比較簡單,尤其在初期還沒有規范的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內部監察也比較簡單,具體工作由行政部門代為管理。
(2)從1997年2000年的四年期間,企業經歷了不斷的發展和壯大,企業已經具有了集團化規模,整個企業由總部和若干跨地區的子公司組成,無論從人員還是經營的規模上都逐漸走向龐大化和復雜化,當時企業由財務部門行使內部審計的職能,財務部門通過定期對企業內部進行財務檢查來完成審計工作,具體工作主要是對財務規章執行情況和財務收支進行審核,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還比較有限;當時的內部監察工作企業仍然由行政部門負責,由于內部審計工作落實的范圍有限,內部監察工作落實的范圍和深度也不夠,具體工作效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從2001年到2003年的三年時間,企業進一步的發展壯大,企業自身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很大的轉變,管理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為了強化內部審計工作,企業將審計職能從財務部門分離出來設立了審計部門,并設立了獨立的監察部門,當時企業的審計人員和監察人員都是從企業內財務部門和行政部門抽離出來的,由于對企業狀況比較熟悉,工作的權威性又得到了增強,企業的內部審計和內部監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過去企業內部審計作用不夠,監察不嚴的現象得到了改善,不僅企業的經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企業內違法亂紀、貪污舞弊的現象也得到了大力的治理,企業內部氛圍逐漸和諧化。
(4)從2004年到現在,企業為了避免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的重復性工作,將二者進行合并成立了審計監察部門,招聘了專業的審計人才和監察人才,充分借鑒了國內外企業的管理經驗,制定了企業內部審計監察的相關制度,并對工作內容和流程進行了不斷的完善和優化。如今,該企業憑借自身審計監察部門工作的大力支持,提高了企業的內部控制水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了當地民營企業的領軍企業,并向著國內一流企業的目標不斷邁進。
四、總結
綜上所述,內部審計是對經濟活動的監督等工作,內部監察不僅包含對資金等財務方面的監督,還有著對違紀現象進行調查等行政方面的工作,現代企業多是將二者結合起來,通過內部審計來為內部監察工作提供信息,通過內部監察工作來解決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
參考文獻:
[1]雷強.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思考.理財.2011(01).
【摘要】內部審計外包并不意味著外部審計取代內部審計,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審計的內容和目的、服務對象、審計時間、審計程序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等方面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顯著的區別。
【關鍵詞】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區別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都是審計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們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互為補充。兩者的主要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對被審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的正確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監督。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重要基礎,外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內部審計做的好,外部審計就有了保證。實踐證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各有所長、各有所短,兩者的有效結合是完善審計監督體系、全面開展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有效途徑。
內部審計外包(OutsourcingtheInternalAuditFunction)又稱內部審計外部化或內部審計,它是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給組織外部的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執行。與傳統的內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外包的顯著特征就是內部審計主體的變化,從事內部審計業務的審計主體開放了,它既可以是組織內部的審計人員,也可以是獨立于該組織的外部審計機構或人員。內部審計外包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強化內部審計監督;有利于降低企業內部審計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有利于轉移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企業外包內部審計業務后,內部審計會被外部審計(主要是社會審計,下同)替代嗎?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許多方面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審計的內容和目的不同。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是依據企業經營戰略目標、單位內部的定額、計劃指標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檢查企業各項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經濟活動取得的經濟效益等,提出各項改善措施,評價企業內部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內部審計的種類,包括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營業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等。而外部審計則是依據《獨立審計準則》,主要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并未較多觸及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等方面。因此,內部審計在深度和廣度方面要比外部審計要求高。21寫作秘書網
二、是審計的服務對象不同。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問題中,充當企業管理當局的參謀和助手,并幫助各級管理人員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務對象就是包括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在內的組織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通常,外部審計人員是受托對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年度審計,其服務對象是與企業利益相關的社會各界,包括股東、銀行、債權人、政府和潛在的投資者等。當然,這不排除他們的意見被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采用的情況,但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審計作用的范圍不同。內部審計所發揮的作用一般僅局限于組織內部,只有當正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被采納并及時采取改進行動時,才會產生具有建設性的實際效果。內部審計人員對生產經營管理所持的觀點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審計人員對財務會計報表所表述的審計意見和結論要公布于眾,客觀上起到了社會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蓋面比內部審計要廣闊的多。
四、是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程度不同。外部審計人員的興趣主要集中在內部會計控制,以及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實質性影響的相關控制,而內部審計人員則對整個內部控制系統,包括內部會計控制都給予了極大的關注。而且,兩者的出發點不同,外部審計人員之所以關心內部控制,是因為它們影響其設計的審計程序性質和進行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這與他們對財務會計報表發表獨立意見相比是次要的。內部審計人員關心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并針對控制的缺陷提出強化控制的意見和措施。
五、是審計的范圍和時間不同。內部審計的范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它既可以借助于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又可以依據非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內部審計通常對單位組織內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時間安排比較靈活。而外部審計通常是定期審計,每年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審計一次,其審計范圍主要局限于財務會計領域及其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重點在于那些對財務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項,它只能依賴正式的記錄和文件。所以,內部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上比外部審計要廣泛,在審計時間上也更為靈活。
【關鍵詞】 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區別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都是審計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們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互為補充。兩者的主要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對被審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的正確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監督。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重要基礎,外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內部審計做的好,外部審計就有了保證。實踐證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各有所長、各有所短,兩者的有效結合是完善審計監督體系、全面開展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有效途徑。
內部審計外包 (Outsourc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又稱內部審計外部化或內部審計,它是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給組織外部的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執行。與傳統的內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外包的顯著特征就是內部審計主體的變化,從事內部審計業務的審計主體開放了,它既可以是組織內部的審計人員,也可以是獨立于該組織的外部審計機構或人員。內部審計外包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強化內部審計監督;有利于降低企業內部審計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有利于轉移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企業外包內部審計業務后,內部審計會被外部審計(主要是社會審計,下同)替代嗎?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許多方面 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審計的內容和目的不同。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是依據企業經營戰略目標、單位內部的定額、計劃指標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檢查企業各項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經濟活動取得的經濟效益等,提出各項改善措施,評價企業內部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內部審計的種類,包括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營業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等。而外部審計則是依據《獨立審計準則》,主要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并未較多觸及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等方面。因此,內部審計在深度和廣度方面要比外部審計要求高。
二是審計的服務對象不同。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問題中,充當企業管理當局的參謀和助手,并幫助各級管理人員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務對象就是包括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在內的組織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通常,外部審計人員是受托對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年度審計,其服務對象是與企業利益相關的社會各界,包括股東、銀行、債權人、政府和潛在的投資者等。當然,這不排除他們的意見被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采用的情況,但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審計作用的范圍不同。內部審計所發揮的作用一般僅局限于組織內部,只有當正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被采納并及時采取改進行動時,才會產生具有建設性的實際效果。內部審計人員對生產經營管理所持的觀點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審計人員對財務會計報表所表述的審計意見和結論要公布于眾,客觀上起到了社會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蓋面比內部審計要廣闊的多。
四是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程度不同。外部審計人員的興趣主要集中在內部會計控制,以及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實質性影響的相關控制,而內部審計人員則對整個內部控制系統,包括內部會計控制都給予了極大的關注。而且,兩者的出發點不同,外部審計人員之所以關心內部控制,是因為它們影響其設計的審計程序性質和進行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這與他們對財務會計報表發表獨立意見相比是次要的。內部審計人員關心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并針對控制的缺陷提出強化控制的意見和措施。
五是審計的范圍和時間不同。內部審計的范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它既可以借助于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又可以依據非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內部審計通常對單位組織內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時間安排比較靈活。而外部審計通常是定期審計,每年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審計一次,其審計范圍主要局限于財務會計領域及其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重點在于那些對財務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項,它只能依賴正式的記錄和文件。所以,內部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上比外部審計要廣泛,在審計時間上也更為靈活。
六是審計程序不同。內部審計的工作程序通常按照部門或經營地點來設計,會計記錄和報表的審查只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集中在內部控制系統和工作質量的檢查和評價上;而外部審計的程序一般針對財務會計報表所列項目來設計,絕大部分時間花費在核實和驗證報表各項目的余額是否真實、準確、可靠,以及確認所采用的會計原則和政策是否公允。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內部審計有外部審計許多無法比擬之處,因此它不會被外部審計所替代。同時,由于存在上述差別,所以外部審計機構在承接內部審計業務時,應對承擔內部審計任務的外部審計人員定期進行適當的培訓,使之同時具備內部審計人員應有的素質,具體培訓方式可以采用講座、案例討論以及課程學習等多種方式。否則,優秀的外部審計人員也難以完全勝任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審計人員在受托從事企業內部審計服務時,不能完全按照從事外部審計服務的范圍、程序和方法進行,必須認真研究內部審計工作的特點和要求,這樣才能提供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服務。
【參考文獻】
[1]周為利. 國外內部審計外包及啟示[J]. 審計與經濟研究,2002(5).
(一)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目前經濟體制處于轉軌過程,企業外部的環境和內部的體制都在不斷的發生改變。經營業務變得日趨復雜,審計監督體制是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上的,所以,它對改革中出現的新市場模式及新市場要求不能完全的適應,而已經向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擴展的審計是我國現代審計的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對企業也有著一定的要求,企業要適應這種體制就必須不僅擁有自主經營的實力,能夠自負盈虧,而且要不斷進行自我約束,不斷發展自我。內部審計不僅能對前者進行經濟監督,而且可以對后者進行經濟服務和評價。
(二)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內部審計職能的外在表現是內部審計在企業的管理過程中的作用,是內部審計部門在完成審計任務或者行使審計職能,在審計目標實現時產生的客觀效果。內部審計職能可以隨著經濟管理和社會的不斷發展而發生改變。在許多現代企業中,內部審計具有管理控制、監督、服務、評價鑒證等四項職能。
二、充分發揮內部控制在企業中的作用
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內部審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特別是在面對我國國內大多數企業的管理模式時。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非常廣泛,它能非常有效地對企業在運營和管理中的缺失和風險進行彌補,還能有效的更新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觀念,真正從本質上做到與時俱進。更好的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
(一)對內部審計工作轉變觀念在西方國家,將他們的內部審計和我國的內部審計進行比較,發現很大的區別。這些區別主要產生于行政的命令,與公司多層經營管理的內在需要是沒有關系的。所以,我國內部審計的基礎顯得比較薄弱。許多企業不能理解內部審計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和各種管理,他們認為內部審計部門就是在給自己找麻煩、挑毛病。在心理上對內部審計工作存在排斥,造成積極性較低,有很大抵觸情緒的現象。
(二)內部審計范圍應由財務審計轉向經營審計隨著我國建立了現代企業的制度,企業內部的管理,一般是以市場經濟作為導向,向著科學化和現代化的管理方向發展,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工作的內部功能也在不斷增強。但是,目前在我國多數企業中,內部審計工作依然僅僅停留在財務審計的層面,很少會涉及到管理審計、業務審計。
(三)提高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的內審人員都存在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反面的問題,他們還沒有達到內審人員的基本素質。在工作過程中更沒有達到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作為導向的高度,有很大的必要內審人員加大培養力度。所以,內審人員應當加強自身,努力學習內部審計理論,在工作之余不斷為自己“充電”,使自身的專業勝任能力不斷增強。
(四)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在工作過程中,應當使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得到保證,對其權力和職責進行合理界定,這與內部審計治理和控制過程充分與否、否能夠有效的運行有著密切的關系。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