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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稅收征收的方式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第二條本方法所稱飲食業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各項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
第三條凡在本市從事飲食業、旅店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是飲食業、旅店業的納稅人,包括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及掛靠、承租、承包經營者。
第四條納稅人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料理稅務登記。
第五條從事飲食、旅店經營的納稅人,按規定應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以下簡稱地方各稅其應繳納的以上地方各稅計稅依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飲食業、旅店業應納地方各稅的納稅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確定的期限實行簡并征期或簡易征收。
第七條飲食業納稅人必需統一使用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省市飲食娛樂業定額發票”旅店業納稅人必需統一使用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省市住宿業定額發票”從事飲食業、旅店業的納稅人,不得使用收據等其他非法憑證代替發票結算,也不得使用其他發票代替填開。
第八條本市范圍內的飲食業、旅店業地方稅收采取以下兩種稅款征收管理方法:
㈠查賬征收管理方式。
適用于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全面、準確、真實反映企業經營收入、利息費用和經營成果的納稅人。
1對要求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由納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上報市地方稅務機關批準。
2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應每月終了后10日內,按規定對應繳納的地方各稅進行納稅申報。
3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應在每季終了后15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年對納稅人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㈡核定征收管理方式。
凡實行查賬征收方式以外的納稅人,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實行核定征收管理方式。
1實行核定征收管理的納稅人其月營業額及應納稅款的核定方式及核定程序:
⑴新開業納稅人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填報《納稅營業額核定申報表》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組織地稅管理人員對其當月新開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的實地摸底調查后,根據納稅人自報生產經營情況和管理人員的調查摸底情況,依照民主評稅的方法和程序,擬定其月營業額,確定應納地方各稅稅款,并張榜公示。
⑵已從業納稅人,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經調查認定其納稅定額與實際經營情況存在明顯差別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按規定提出對其納稅定額進行調整的意見和標準,報縣(區)地方稅務機關民主評稅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核準的納稅定額下發《納稅定額調整通知書》并進行張榜公示。
⑶納稅人在一年內發生實際經營情況連續三個月逾越納稅定額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對其納稅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2納稅人應在每月終了后10日內,將上月月核定地方各稅稅款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
3納稅人必需按月核定營業額繳納地方各稅稅款后,才干領購發票,月核定營業額包括發票結算局部和非發票結算局部,領購發票按其月核定營業額規定發票結算局部領購,超發票結算限額局部應按規定補征稅款。
對單價在10元以下的中式快餐、早點的經營,達到起征點的納稅人,月核定營業額的基礎上,需要領購發票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后領購,發票領購使用量按發票結算局部確定在月核定營業額的10%以內,逾越局部按規定補稅。
除上款以外,對核定征收的納稅人,發票領購使用量按發票結算局部確定在月核定營業額的70%以內,逾越局部按規定補稅。
第九條對享受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依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下崗再就業優惠政策規定執行,發票領購按本方法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嚴厲查處發票違章行為。對納稅人不按規定領購、開具、取得、保管、使用發票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方法》及有關規定處置。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違規擅自轉售發票行為并不接受處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對其暫停發售發票。
關鍵詞:稅收;征管模式;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2101(2012)04-0030-04隨著稅收制度的改革和稅制結構的不斷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模式也適應時代的要求不斷地發展變化?!耙约{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現行模式提高了征管的專業化、規范化程度,形成了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制約的機制,強化了稅務機關的廉政建設。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管理理念的更新,現行征管模式逐漸暴露出一些稅收風險。
一、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風險
(一)未完全依法治稅的風險
稅收征管活動必須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即稅務機關征稅、納稅人納稅都應以法律規定為準繩和依據。但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以完成“稅收收入計劃數”為中心的征管模式,從而在實際工作中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首先它使相當一部分稅務機關主要以完成稅收計劃數為考核整體稅收工作的重要指標,以完成或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計劃為最終目標。其次,它使“任務治稅”凌駕于“依法治稅”之上,常常是完成計劃指標時少征少查,達不到計劃指標時多征多查,從而對納稅人難以實現依法征收、依率計征。
(二)稅源管理的風險
現行稅源管理采取的是屬地管理原則。屬地管理中的稅源管理沒有對稅源進行分類管理,也沒有對行業實行專業化管理,管而不精造成了稅收風險。表現在:第一,容易造成漏征漏管現象。一些地區的稅務部門不從實際出發,片面按照行政區域進行稅源管理,各種性質、各種類型、各種規模的企業一并管理,眉毛胡子一把抓,導致管而不精,稅源管理出現空檔。第二,征管能力不匹配。不管是大企業集團,還是個體工商戶,均由屬地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尤其表現在對大企業的管理上,不能形成以強對強、以優對優的格局,以致不能做到應收盡收。
(三)信息化的風險
1. 信息化水平不高帶來的風險。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雖然要求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但稅務系統的計算機網絡應用水平不高,表現在:第一,由于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手段和業務流程主要是針對傳統的經濟交易方式作出的,忽視了信息化對稅收工作的規范、簡化作用,制約了稅收管理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第二,稅收征管的軟件科技含量不高,兼容性較差,不能滿足各個管理層次的需要。第三,數據管理質量不高,忽視原始數據收集的全面性和準確性,缺乏數據及時傳遞和規范存儲的機制,造成數據管理混亂。第四,沒有在全面了解各環節工作的基礎上開發業務軟件,致使辦事環節多、重復勞動多,信息傳輸衰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資源的損失和浪費[1]。
2. 信息共享機制尚未建立存在的風險。我國稅收“信息割據”現象比較突出,表現在稅務機構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第一,在稅務機構內部尚未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由于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可能涉及到中央稅、共享稅和(或)地方稅的繳納,而國稅和地稅系統之間尚未建立起統一的信息平臺。國稅、地稅部門各自均是從自身的工作出發,采集和使用納稅信息,沒有完全形成共享機制,造成稅源監控信息分散,執法成本增加,同時也造成納稅人重復報送數據資料,增加納稅成本。第二,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相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機制尚未實現。稅務機關與財政、海關、工商、銀行等部門未建立橫向聯網的稅源監控體系,以致稅務機關難以全面掌握納稅人相關信息,容易造成納稅人逃稅行為的發生。
(四)納稅申報制度的風險
按時申報、如實申報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但現行申報制度暴露出稅收流失的風險:第一,一些納稅人不申報或拒不申報。例如,一些地區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零、負申報率高達46%,小規模納稅人的零申報率近40%,且存在大量低稅負申報現象,造成了大量稅款的流失[2]。第二,不按期申報。特別是一些新辦的小型企業,往往是等到稅務機關多次催促申報甚至給予處罰時,才進行申報,導致了稅收征管效率的降低。第三,申報數據的真實性難以甄別。稅務服務廳窗口人員在受理申報時,只能就申報表中的數據進行邏輯審核,并通過發票驗舊模塊將申報數據與發票使用情況進行比對,對納稅申報的真實性無法延伸審核,使納稅人利用造假賬、賬外賬等手段進行偷稅、逃稅有了可乘之機。
(五)納稅服務的風險
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中將納稅服務放在了基礎地位,但在實踐中納稅服務制度還不夠完善。一是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不到位,沒有真正樹立起“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沒有將“以納稅人滿意為目標”作為征管工作的出發點,在要求納稅人“誠信納稅”的同時,稅務機關“誠信征稅”的評價機制也不完善,沒有形成和諧的征納關系[3]。二是納稅服務的形式陳舊。例如,稅法“告知”服務的主要途徑,依然是通過在服務大廳看公告和詢問窗口工作人員,但隨著電子申報等多種申報方式的推行,原有的告知服務方式已經不適應新的稅收征管方式的要求。
(六)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的風險
執法人員素質的高低對征管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目前我國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造成了以下執法風險:第一,由于一些稅務人員的文化素質不高,對財稅知識掌握不透、業務水平低,造成在納稅檢查時難以查深、查透,無法保證稅收執法檢查的效果,削弱了稅務稽查的力度。第二,部分稅務人員工作效率低下,無形中增加了稅收成本。第三,有些稅務人員不嚴格執法,不能廉潔從政,公正執法。
二、國外防范稅收征管風險的經驗
(一)美國
美國防范稅收征管風險的主要做法:(1)設立納稅人識別號。美國每個納稅人均擁有不同的納稅人識別號碼,納稅人識別號碼是美國稅收征管工作的基礎。(2)計算機技術的普遍應用。一方面,征管網絡貫穿于納稅申報、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款征收、違法處罰等全過程,比如,計算機征管系統能夠及時地自動檢索出未按期納稅的納稅人。對于這類人國稅局將發出催繳通知,限定納稅人在10日繳清稅款和罰款或向國稅局陳述理由,否則國稅局的“自動征收系統”將把違法信息傳遞給大區的國稅局,隨即采取各種法定的強制執行措施。另一方面,計算機網絡不僅涵蓋了征納雙方的信息,而且還涵蓋了工商、海關、財政、金融等政府公共部門的信息,實現了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有力地監控了稅源[4]。(3)對納稅人按不同類型、行業進行專業化管理。美國根據納稅人的不同類型,設置了大中型企業局、小型和私營企業局、工資和投資局、免稅與政府實體局;其中大中型企業局按照主要行業又劃分為通訊技術和媒體分局、金融和財務服務分局、重工業、建筑和交通分局、自然資源分局、零售食品和醫藥分局,以便根據不同類型和行業的特點負責稅款的征收、稽查和審計等。(4)強化納稅評估。美國在加強政府部門信息溝通并獲取了可靠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計算機系統,利用業務能力特別強的審計力量,評估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分析稅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強了稅務機關的稅源控管能力[5]。(5)重視稅務審計。由于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和現代化征管手段的應用,稅務機關得以將主要力量放在了稅務審計上,其審計人員占到了全體稅務人員的50%。稅務審計人員均具有優質的專業化水平,審計過程、事后處理、司法等環節高度專業化協作分工,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證了稅務審計的質量和公正性。對審計發現的逃稅處罰非常嚴厲,起到了極大的震懾力,有效遏制了逃稅行為[6]的發生。
(二)加拿大
加拿大防范稅收征管風險的主要做法:(1)建立納稅人稅務登記號。加拿大為便于對納稅人的稅務信息資料進行歸類管理,而給每個納稅人都設立了稅務登記號。對于個人而言,由聯邦政府人力資源部發放的終身號碼——社會保險號即為稅務登記號。(2)實行“納稅人自我評估,自行繳納稅款”的稅收征收形式。加拿大稅法要求納稅人主動向稅務部門申報收入種類和數目,并自行計算應繳稅款。對于不按時報送納稅資料的行為,稅務部門有權進行處罰;此外還對納稅資料保留有6年的審查權利,并規定納稅人對稅務部門提出的納稅異議負有舉證責任。(3)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稅務部門與政府其他職能部門以及公司之間建立了嚴密的全國共享的網絡體系,實現了資源共享和部門間信息交換,加強了對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納稅義務履行情況的管理,提高了納稅評估的準確性,也保證了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4)具有先進的風險評估系統。加拿大案頭審計對象的選擇主要來源于風險評估系統,該系統通過計算機可以從成千上萬的納稅申報數據中篩選出需要審計的申報表,審計人員運用專業判斷完成風險分析,從而確定審計對象的范圍和步驟。加拿大稅務審計人員占了稅務人員總數的30%左右,其審計的重點是公司,尤其是大公司[7]。(5)實施完善的納稅服務。加拿大稅務部門非常重視納稅服務建設,設置了以客戶滿意為核心的服務體系,先后提出了41項服務標準,且其達標情況每年要在遞交給議會的年度報告中逐項匯報,以提高納稅積極性。
(三)日本
日本防范稅收征管風險的主要做法:(1)進行分類納稅申報。日本為了貫徹落實自行申報納稅制度,采取了白色申報制度和藍色申報制度。對一般的納稅人使用白色納稅申報表,并加強對其建賬建制的宣傳指導和監督;而對納稅意識強、賬冊健全、無偷逃稅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使用藍色納稅申報表,并給予這類納稅人各種各樣的稅收優惠,以資引導和鼓勵。這種申報制度的實施對引導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其法人藍色申報的普及率達到了90%以上,大大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愿和稅收征管的效率[8]。(2)嚴密的稅務稽查。日本實行嚴密的稅務調查與稽查制度,主要分為任意調查和強制調查。任意調查是對規模較大的納稅人進行的常規性調查,主要是通過計算機手段,根據概率和收集的信息,對申報納稅的真實性進行調查,糾正不實申報,實現公平課稅。這種調查須征得納稅人的同意,是非強制性的,是稅務稽查的主要工作。強制調查是對故意偷逃稅的納稅人,并且隨機調查不能掌握其真實情況的納稅人采用的方式。這種調查的稽查官雖然占比較小,但其調查效率非常高[9]。(3)高效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在國稅廳,各國稅局以及稅務署形成了完整、全面的計算機管理網絡系統,該系統根據征管工作需要統一開發運行;并且稅務署根據工作需要經常對職員進行計算機知識和操作的培訓,保證工作人員能夠適應稅收征管現代化的需要。(4)良好的稅務協助體系。為了優化對各類納稅人的服務,日本在國稅局設立了稅務咨詢室,由專人負責納稅人的咨詢和處理納稅人反映的意見。為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建立納稅人與稅務局的信賴關系,稅務局在各種宣傳媒體上常常播報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稅收題材短片[10]。
從上述國家的稅收征管措施來看,他們都有一套成功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比如,注重依法治稅、自行納稅申報規范、征管手段的現代化與信息化、強化納稅評估、以查代管和以查促征、具有良好的納稅服務體系等,由此不但降低了稅收成本,而且提高了依法納稅率,降低了稅收流失的風險。
三、征管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堅持依法治稅原則
堅持依法治稅,第一,要完善稅收征管的相關法律制度。國外發達國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稅收法律、法規,形成了較為全面的稅收征管法律制度,為實現應收盡收提供了基本條件。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層次較低,多數稅收法律規范是以規范性文件、規章的形式零散出臺,不具有統一性,影響了稅法的權威性。第二,堅持依法治稅。即要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完善稅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正確行使稅收執法權。一是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稅收征管工作。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開展稅收征管活動,規范使用稅務執法文書,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等征管工作。二是要堅持依法征稅,不以“稅收計劃數”為考核目標。一方面要做到應收盡收,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現象,杜絕人情稅,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將該收的稅收上來;另一方面要堅決不收過頭稅,不該收的稅堅決不收。
(二)實行稅源分類分級管理
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主要是屬地化管理,忽略了稅源的分類管理,而要想解決稅收應收盡收的問題,就必須對稅源進行合理分類。我國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結合我國實際,對納稅人按不同類型、行業進行專業化管理。在堅持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加強稅源的分級分類管理,抓住重點,建立和完善重點稅源監控機制,以做到應收盡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就是根據稅收風險發生的規律和類型,依據納稅人行業地位、規模、跨域經營、稅收貢獻等,對稅源進行科學分類,實施專業化管理。例如,對企業的稅源管理,可以根據企業的大小、類型將企業分為大企業、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零散稅源。大企業具有稅源大、管理內容多、適用政策復雜以及對稅務人員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要求高等特點,對大企業的管理應當體現出專業化。因此,大企業或跨國企業多、稅收規模大的省、市,可以設立大企業稅收管理局或者各市直屬分局,專司大企業的稅收管理,大企業局應承擔60%以上的稅源管理。對于中小企業,應當由區(縣)級稅務部門承擔稅收管理工作。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設立重點稅源稅收管理局(分局)對中小企業的稅源實行管理。對于個體工商戶等零散稅源,由于其規模較小、稅收貢獻少,由基層稅務所征收更為方便??傊瑢ζ髽I的稅源管理要做到“抓大、控中、管小”,將稅源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部門和崗位間進行科學分解、合理分工,實行分級管理。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
針對我國征管中的信息化風險,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針對信息化水平不高的問題,一是要加大計算機硬件設施的投入,加強硬件建設,不斷提高計算機設備和各類網絡設備購置完善率,同時效仿日本做法,不斷地對稅務人員的計算機應用技能進行更新式的培訓;二是要在全面了解各環節工作內容的前提下,利用計算機,簡化、規范業務流程,同時開發適用于征管各環節、各層次的應用軟件,借鑒美國等國家的做法,將計算機技術運用于征管各環節,提高征管效率;三是要強化原始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加強對問題的跟蹤、分析和處理,提高問題解決的效率。
第二,針對信息不共享的問題,可以建設一個國稅、地稅互相連接的網絡,同時該網絡又如美國、加拿大一樣,能與工商、海關、財政、銀行等其他相關部門相互連接,保證各地各級稅務機關真實、完整地獲取各種征管信息。為此,首先可以借鑒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經驗,對納稅人建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這是依托計算機監控管理的前提,是歸集、處理、交換、查詢稅務信息的先決條件[11]。其次,利用網管業務平臺,對納稅人建立信息數據庫,及時采集、整理和錄入納稅人的數據信息,為納稅人建立檔案,實現數據的集中處理、分析和應用。再次,規定第三方納稅協助義務,以便稅務機關能夠確切掌握納稅人的各類稅務信息,提高稅務機關稅源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四)強化納稅評估
美國稅務機關在獲取了納稅人全面、可靠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計算機系統,評估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分析稅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強了稅務機關的稅源控管能力。針對我國納稅申報制度存在的各種問題,借鑒先進國家的做法,我國稅務機關應進一步完善納稅評估制度:第一,明確分工??偩趾褪〖壎悇諜C關應主要側重稅源總量和稅負變化的宏觀分析與監控,分析宏觀稅負、地區稅負、行業稅負,定期稅負情況,為基層稅負機關納稅評估提供依據。基層稅務機關及其稅源管理部門則是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承擔者,負責對稅負異常的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12]。第二,組建專業納稅評估隊伍,編寫行業納稅評估指引,認真測算行業預警值,科學設置評估指標,建立評估模型,拓展評估方法。第三,根據企業規模和稅源的大小,對各類企業采取不同的評估方法。對于評估后的同類企業進行比較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其后借鑒日本的藍色申報制度,引導納稅人自覺自愿地履行納稅義務。
(五)突出并加強稅務稽查
發達國家95%以上的納稅人都能自覺申報納稅,再加之現代化征管技術手段的普遍應用,致使諸如美國稅務機關將50%的征管力量放在了稅務審計上,加拿大稅務審計人員占到了稅務人員總數的30%,日本也具有高效而嚴密的稅務稽查系統。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納稅人納稅意識普遍不強,稅收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因此在現行征管模式中更需要突出并加強稅務稽查,以形成稽查的震懾效應。首先,應明確稅務稽查部門的職責,充實稅務稽查隊伍,提高稽核人員業務素質;其次,在總結經驗、研究新的稽查方法的基礎上,突出稅務審計重點,將稽查力量主要投放在一些大企業和偷漏稅較多的行業上;再次,嚴格處罰措施,改變淺查、輕處的一貫做法,讓納稅人感到申報納稅是一種法律義務,草率和僥幸往往會遭受法律的嚴懲,以保證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運行;最后,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審計監督,促使稅務人員執法守法,使稅務稽查健康發展。
(六)優化納稅服務體系
國外發達國家均十分重視征納雙方的關系,重視對納稅人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雖然將納稅服務作為基礎,但納稅服務意識相比國外還很淡薄。為了提高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降低稅收流失的風險,必須強化納稅服務。第一,樹立服務理念。對于促使征納雙方法律關系平等的理念已經不能完全體現服務意識,要想提高服務意識,就必須樹立“納稅人至尊”的理念,學習加拿大將納稅人做為“顧客”、稱為“客戶”的做法,努力打造“服務型稅務”,并借鑒加拿大的做法確立一套以客戶滿意為核心的服務指標體系,以打造稅務人員的服務意識。第二,創新服務方式,改進服務手段。一是精簡辦稅程序,實行限時辦理,采取方便納稅人的“一站式”服務辦稅方式;二是推進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制度化,最大限度地方便各類納稅人;三是建立健全上門辦稅、網上辦稅等多元化辦稅服務方式,最大限度地滿足納稅人多樣化的辦稅需求。第三,加強宣傳咨詢。一方面依托現代信息網絡拓展稅法宣傳渠道,按照不同的受眾群體,明確不同的宣傳重點和宣傳策略,通過在線訪談、留言回訪、編制手機報等形式提高宣傳時效;另一方面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在稅務機關設立專門的稅務咨詢室,由專人負責納稅人的咨詢并處理納稅人反映的意見,以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建立納稅人與稅務人員的信賴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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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稅務登記
中圖分類號:F810.4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12-0036-02
一、問題的提出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作為越來越廣泛的市場交易模式,成為全球經濟最具活力的增長點。據2005年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博覽會的數據顯示,2004年我國電子商務網站總量為4 486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累計達到4 400億元人民幣。最新統計數字表明,2006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共實現交易額11 00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了48.6%。預計未來幾年,我國電子商務將保持大約50%的增長速度。
然而,由于規范和約束該類行為系統法律法規的缺失,國家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的征管能力及相關信息化建設的滯后,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對現行稅收征管方式,如稅務登記、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等方面,產生的沖擊越來越明顯。
二、電子商務對現行稅收征管方式的沖擊
(一)對稅務登記形成的沖擊
稅務登記是稅收征管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F行稅務登記的依據是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但電子商務只與企業自身和網絡服務平臺相關,支付一定的費用就可以經營業務,無需事先經過任何政府管理部門的批準。無需工商登記即可從事電子商務交易、使得稅務機關對開展網上業務的企業實施稅務登記管理成為沒有根基的“空中樓閣”。電子商務企業(或行為)成為稅收征管的盲點,由此而產生的稅收流失也就成為必然。
(二)對稅款征收形成的沖擊
現行的稅款征收方式主要分為查賬征收、核定征收及自核自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等方式,稅款一般由納稅人直接向國家金庫經收處(設在銀行)繳納,國庫經收處將收繳的稅款,隨同稅收繳款書劃轉至金庫。但是電子商務支付系采用新型支付手段(如電子現金、信用卡、借記卡等),實現電子支付。由于現行的稅款征收方式與網上交易不相匹配,雖然隨著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我國現已經針對部分納稅人實現了電子申報,但是由于受目前大多數企業信息化的階段、納稅人對計算機網絡技術的使用整體素質、稅務機關信息化建設發展步伐以及信用支付制度等眾多不利因素的制約,在我國大面積推廣互聯網申報的環境還遠未形成。
(三)對稅收征管審計基礎形成的沖擊
企業設置、使用和保管的賬冊憑證(如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外匯付匯憑證等),既是稅務機關實施稅務征管的基礎,更是稅款的計算依據。然而,互聯網電子商務中所有的賬目和財務管理的信息,存在的形式都是電子數據,可以隨時被修改、隱藏、刪除而不留任何痕跡。同時,隨著在線財務管理服務市場的發展,企業只要和網絡財務管理服務提供商達成協議,就可以像使用自己的電腦一樣使用網絡上的服務器和財務數據。電子商務財務數據的虛擬化,導致稅務機關對此無能為力。
(四)稅務違法行為的稽查和認定難度加大
目前,稅務稽查部門主要是根據企業納稅申報表、發票領、用、存情況以及各種財務賬簿和報表等信息,確認稽查對象,實施稽查。而在互聯網這個虛擬的環境中進行的電子商務,產品訂購、貨款支付甚至數字化產品的交付都可通過網絡進行,無紙化程度越來越高,訂單、買賣雙方的合同、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并且可以被輕易地修改,導致傳統的憑證追蹤稽核審計失去基礎。同時,數字現金不但已經具有現金貨幣的特點,且可以隨時隨地通過網絡進行轉賬結算,避免了存儲、運送大量現金的麻煩,再加上數字現金可采用匿名的方式使用,難以追蹤查驗,比現金貨幣在征管、稽查上更難控制。
三、針對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沖擊的應對之策
(一)完善電子商務企業稅務登記管理的措施
鑒于稅務部門對電子商務的管理和監控尚處于空白的現實,應在《稅收征管法中》,明確規定從事電子商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進行稅務登記。具體的措施是:
對從事電子商務企業在網上注冊的同時,必須使用唯一合法代碼進行網上稅務登記,設置唯一的網上結算賬戶(電子賬戶),將其網址和電子賬號計入網絡稅務登記證。無論開展直接電子商務還是間接電子商務,網上納稅人應將稅務登記主要信息標明于企業網站主頁或店面首頁上,供稅務機關和交易客戶監督。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工商管理部門、銀行部門的聯系與協調,實現相互聯網,定期將納稅人的登記情況和電子賬戶設置情況進行核對,從源頭上掌握和控制納稅人從事電子商務的基本情況。此外,稅務機關還可以從因特網域名注冊機構和ISP處獲得電子商務交易雙方的網址、和實際通訊地址等資料或從證書授權認證機構處獲得交易者在因特網上的真實身份、數字簽名等信息。
對于從事間接電子商務的企業,還應注明貨物配送部門信息。在網絡稅務登記證中注冊和該網上企業相關聯的物流配送單位是極有必要的措施,如企業變更了物流配送單位,則必須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或到稅務部門網站申請變更。
而對于從事網上服務和銷售數字化產品的企業,由于其業務不受或較少受空間地域的限制、不需要設立傳統意義上的機構或場所的特點,使得勞務活動發生地或機構、場所的認定不具有現實意義,但只要不涉及國與國之間的利益,本著簡化的原則,對這類企業可以以其注冊地或實際經營管理地為稅務登記地點。
(二)進一步完善稅收征收管理系統的措施
1.拓展稅收征管系統的數據庫功能。在稅收征管系統中應拓展發票管理子系統的采集、存儲、分析等功能,將納稅人開具的發票作為最基本的信息全部錄入該系統,將采集到的信息匯總,與納稅人申報納稅提交的申報表自動比對。
2.加強部門間的數據交流。國稅系統、地稅系統相互交流企業納稅信息,稅務部門工商、銀行、物流等部門實時獲得如開業登記信息、納稅人資金流動信息、商品運輸信息,提高各部門數據的共享程度。
3.完善綜合征管系統的數據分析處理能力。將稅收征管系統自動生成的如:發票購領申報納稅異常情況、同一納稅人不同時期納稅情況對比、納稅人與同一行業、同類納稅人平均納稅情況對比等數據資料,供稅收征收、評估和稽查部門使用。
(三)完善電子商務賬簿、憑證管理措施
1.統一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目前已經推行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加油機稅控裝置和其他計稅收款機等統一為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涵蓋所有的交易。一般納稅人企業通常是將開具發票的電子信息分成明文和密文打印到格式固定的紙質專用發票上,再送到稅務機關通過掃描發票或抄送電子信息的方式報稅,將開票電子信息導入稅務機關發票數據庫。同時將企業開票系統、網上稅務局和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電子發票開具后自動拷貝副本信息直接發送到網上稅務局。
2.建立網上交易支付系統的管理監控系統。監控支付體系由銀行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人電子商務交易貨款結算情況,使稅務機關較為便利地從銀行儲存的數據中掌握電子商務交易的數據,并依此確定納稅額。
(四)完善電子商務的稅務稽查措施
1.對于發票的稽查。主要依靠納稅人按規定建立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和稅務部門稅收征管大系統中的發票管理子系統,通過將納稅人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與稅收征管發票子系統對接,檢查納稅人開具的發票是否按時依法申報納稅。
2.對于未開票的網上銷項的稽查。通過核查網上支付系統和網上銀行賬戶資金流動情況,檢查其是否已經申報納稅;對于納稅人取得的作為稅款抵扣或成本、費用列支的憑據,通過網上抽查、協查,與其發票的開具方進行交叉核對,檢查其發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對于會計賬目的稽查。主要檢查其應用的會計軟件是否可靠,是否有更改現象,相關數據是否按規定全部及時、準確地錄入會計核算軟件。其中對會計軟件的把關尤為重要,國家稅務總局應設置審驗部門專門檢驗會計核算軟件,掌握會計軟件的程序源碼,通過檢查初始源碼,看其是否符合納稅要求,企業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必須經過審驗并在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稅務機關在對企業進行稽查時應要求企業提供會計核算軟件必要權限的用戶及其密鑰,以在稽查過程中詳細核查所有會計記錄,與相關紙質或電子的票據、憑證相核對。
4.對電子商務物流情況的稽查。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對其物流的監控除了傳統的盤點庫存外,還應對特定的場所如港口、車站、機場、郵局以及倉庫、專業性的快遞公司等場所聯網,獲取實時的物流電子信息,掌握和控制經營者的物流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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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郁培文,時啟亮.電子商務的稅收政策研究[J].商場現代化,2006,(22).
關于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
為調節收入分配,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重慶市人民政府決定在部分區域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區域
試點區域為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以下簡稱主城九區)。
二、征收對象
(一)試點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首批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為: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二)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納稅。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產權所有人、監護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應稅住房產權共有的,共有人應主動約定納稅人,未約定的,由稅務機關指定納稅人。
四、計稅依據
應稅住房的計稅價值為房產交易價。條件成熟時,以房產評估值作為計稅依據。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一經納入應稅范圍,如無新的規定,無論是否出現產權變動均屬納稅對象,其計稅交易價和適用的稅率均不再變動。
屬于本辦法規定的應稅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辦法的規定征收房產稅,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產稅。
五、稅率
(一)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二)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六、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應稅建筑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筑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后的面積。
(二)免稅面積的計算。
扣除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
納稅人在本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
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七、稅收減免與緩繳稅款
(一)對農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二)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如納稅人在重慶市具備有戶籍、有企業、有工作任一條件的,從當年起免征稅,如已繳納稅款的,退還當年已繳稅款。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向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和緩繳稅款。
八、征收管理
(一)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住房的次月。稅款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二)個人住房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三)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
(四)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九、收入使用
個人住房房產稅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和維護。
十、配套措施
(一)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按照政府職能部門的年度均價計算確定。
(二)有關部門要配合征收機關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建立存量住房交易價格比對系統,對各類存量個人住房進行評估,并作為計稅參考值。對存量住房交易價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按計稅參考值計稅。
(三)財政、稅務、國土房管、戶籍、工商、民政、人力社保等主管部門要共同搭建房地產信息平臺,抓緊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四)各相關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建立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對個人轉讓應稅住房不能提供完稅憑證的,不予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五)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六)欠稅公告后仍不繳納的,納稅人欠繳個人住房房產稅情況納入個人征信系統管理。
關鍵詞:營業稅;增值稅;地方稅
Abstract: the value added tax since 1954 in France since opening, because of its effective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traditional sales tax double taxation, were quickly by other countries in the world. At present, more than 170 countries and regions collecting the value added tax, taxation scope covered most of all goods and services. Beginning in 1979, introducing value added tax, throug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and reform, to 1994 China carried out the tax reform, has value added tax levy limits will be extended to all goods and processing repairs and replacement services to other services, intangible assets and real estate impose business tax. From this and established to value added tax and business tax as the main body and by the irs, land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two departments are tax structure.
Keywords: business tax; Value added tax; Local taxes
中圖分類號:D922.2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營業稅目前在地方稅收中的地位和作用
自地稅部門分設以來,營業稅在地方稅收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一直占據地方稅收中的“半壁江山”。以宜春市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四年的地方稅收征收數據為例其營業稅分別為:94095萬元(占地方稅收的比重為42.35%)、118951萬元(占地方稅收的比重為43.89%)、162074萬元(占地方稅收的比重為45.04%)、234598萬元(占地方稅收的比重為45.39%)。從宜春市地稅這四年來征收的營業稅情況來看,不僅征收的營業稅在穩步增長,且其在地方稅收中所的比重也在逐步提高。由于營業稅是地方稅收,其收入歸屬主要是地方財政,因此營業稅在發展地方經濟,保障地方建設,維護地方穩定,安置地方勞動力就業等方面都是“功不可沒”。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可行性
我國自1979年引入開征增值稅至今風風雨雨己走過三十多個年頭,至今己逐步成為中國的第一大稅種。增值稅在消除重復征稅;促進社會專業化分工、三次產業融合;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都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而營業稅則由于存在多環節重復征稅等弊端,則正在被增值稅所取代。根據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稅制改革目標和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財稅字〔2011〕110號于2011年月日11月16日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基本上包括了對全部征收營業稅項目,即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金融保險、生活業九大類。其稅率設置: 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計稅方式: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從方案所提的稅率設置和計稅方式我們可以看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方案中,部分行業仍保存營業稅的原型,特別是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業,僅僅是“換湯不換藥”而已。縱觀國外增值稅稅制比較完善和先進的法國、德國、英國等國家其增值稅的改革也沒有觸及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業。筆者認為中國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也應該是有選擇性進行,而不是“一鍋端”。
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地方稅的影響
(一)對地稅部門征收任務及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
由于營業稅在地方稅收中所占比重幾乎達到“半避江山”的地位,因此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對其征收任務的完成,肯定是影響甚巨。由于增值稅是共享稅,營業稅是地方稅,且均在我國財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改革,地方財政收入則會大大縮減。據《經濟日報》2012年5月14日登載:上海“營改增”三月減負20億元。按方案設定:上海此時僅是在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生產業開展試點。而目前內陸?。ㄊ校┰诘胤截斄σ咽瞧毡槠o的情況下,如何確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改革而又不減少地方可用財力?怎樣才能調動地方政府參與和推動改革的積極性?這是目前擺在各政府面前急需解決的重大課題。
(二)對納稅企業的影響
1、對物化消耗較太企業的影響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物化消耗較太的企業來說無凝是好事,特別是建筑業和交通運輸業。首先是進項稅款的抵扣,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增強企業自身的發展能力;特別是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款的抵扣,更是有利企業優化投資結構,促進企業協調、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其次,母子公司之間關聯方交易多的企業;“營改增”以后,服務業的關聯方之間交易,開的增值稅發票是可以抵扣的,可以降低企業整體的稅負。再次,由于增值稅企業進項稅額的抵扣極其嚴格,增值稅發票的管理要求更加規范和嚴密,這也迫使企業不得不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財務核算,對企業減少浪費、堵塞漏洞,預防腐敗的產生都具有現實意義。同時由于客戶對合法、合規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的要求增加,將迫使一些小型企業要么退出市場,要么擴大規模、加強管理,做強、做大。
關鍵詞:建筑工程 房地產 建安企業 稅收征管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飛速發展我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由于建筑安裝企業存在施工時間長、投資大的特點,在具體操作中,存在著較大的稅收籌劃空間。然而近年來,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日趨完善,雖然稅收利率的差別依然存在,但是納稅籌劃的空間逐漸降低。在全面稅收約束下的市場經濟的競爭環境中,如何通過稅務籌劃,達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收成本以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部分企業使用違法違規的手段進行稅務籌劃,因此,必須要加強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
一、我國建安企業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受到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的稅收征管的矛盾日益突出。近些年來強勢發展的房地產業和建筑安裝業的企業所得稅征收卻十分困難,在各行業稅收管理中,基本處于末項的位置。如何在金融危機的形勢下引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依法進行納稅,是亟待解決的重大難題。我國房地產與建安企業在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一)隱瞞預售收入
部分房地產及建安企業將預售購房的金額掛名在其他金額往來上,或者記錄在短期借貸項目中,在賬面上沒有真是的反應。不僅如此,部分企業私下制作憑證,預售房屋,將金額存入其他賬戶中,故意隱瞞預售收入,企圖逃脫所得稅。
(二)隱瞞銷售收入
由于 目前的國內經濟形勢處于低迷狀態,各地的房地產銷售量大幅下降,銷售價格也降低,導致銷售收入的減少。在經濟勢頭較差的情況下,部分房地產及建安企業故意隱瞞銷售收入,偷逃所得稅。
(三)混淆應稅收入
部分房地產及建安企業將視同銷售收入的部分金額故意隱瞞,不作為應稅收入,不主動向稅務部門申報。如果被稅務部門發現,再確認聯系。
(四)屬地納稅意識低
建安企業的流動性較強,由于部分注冊的企業實際施工地址與注冊地址并不一致,多數企業的屬地納稅意識薄弱,拖欠稅款或者直接在注冊地納稅的事件屢見不鮮。
二、強化房地產及建安企業實施稅收征管的意義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行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與此同時,房地產的行業稅收也隨之增加。目前,稅收在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作用日益顯現,房地產的稅收已經成為我國的財政稅收的一個重要的來源部分。
自從新的《營業稅條例》、《增值稅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以來,關于預收款項、甲供材等政策的變化較大,確定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中關于預收款項以及自產貨物的納稅義務,以及其稅款的計算成為了重點和難點所在,在相關業務處理中,應該保持高度的重視。在此基礎上,深入研究探析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問題,提出進一步強化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的政策與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一)深入探析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問題,有利于分析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
房地產業和建安企業歷來是稅收管理的重點,同時也是十分棘手的難點。由于影響稅收的主要因素是經濟因素、政治因素以及稅收征管因素。通過對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收問題的研究,可以為稅收征管因素雖與稅收的影響提供有力的參考,用實例分析稅收征管因素的影響力。
(二)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完善稅收政策
隨著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房地產行業在國家產業結構中的突出位置日益顯現。通過對于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問題的深入研究,尤其歸納整理是針對開發環節、銷售環節等稅款征收管理方面的建議,對于完善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政策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開展同業稅負分析
稅收負擔作為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在同同一行業中,數值相差不大。稅務機關通過開展同行業的稅負分析研究,根據各個地區的不同情況,確定出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根據稅負企業進行納稅評估,開展監督活動,有利于提高稅收的征管水平。
(四)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考核稅收征管力度
通過對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分析,在考核評價稅收征管力度、測算地區的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之后,可以從稅務機關的另一個角度去分析研究各類稅種的稅收負擔情況,考核稅收征管力度,不斷改進稅收征管的措施方法,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的水平。
(五)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建立稅收預警機制
由于近年來國家實行住房制度和用地制度的改革,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對于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日益體現出來。根據房地產行業的各項經濟指標,加強研究探討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的問題,對房地產及建安企業與稅收有關的數據統計分析,有利于稅收機關掌握房地產相關行業的稅收收入的變化情況,對于加強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監控、避免稅收漏洞、建立稅收預警機制、促進稅收征管水平有著積極的意義。
強化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有利于分析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完善稅收政策,開展同行業稅負分析,考核評價稅收征管力度,建立相應的稅收預警機制,對于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1996)30號批轉市房地局等六部門制定的《關于搞活本市房地產二、三級市場若干規定的通知》的精神,現對進一步搞活房地產租賃市場的稅收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為了進一步搞活房地產租賃市場,對城鎮私有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暫按《上海市城鎮私有房屋租賃稅收征收管理試行辦法》的綜合征收率計算的稅款減半征收。對私有房屋轉租和再轉租仍按規定的綜合征收率征收稅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及市人民政府的《實施細則》規定,對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12%稅率征收房產稅。為促進房地市場流通,緩解商品房空置,對從事房地產租賃業務的企業租賃辦公樓等,可按房產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依年稅率1.2%計征房產稅。
三、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建造的商品房采取“先租后售”方式進行銷售的有關稅收處理。在先進行出租時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稅目稅收5%的營業稅和按房產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全值依年稅率1.2%計征房產稅,出售時的價格如扣除原先租金收入并扣除后的差額開具售房發票的,可就差額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5%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如出售時價格未扣除原先租金收入而按全額開具售房發票的,則按規定應全額征收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
四、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建造的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經營方式的稅收處理。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出售商品房時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依“銷售不動產”稅目全額計征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售后包租如仍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向承租人開具發票收取租金的,應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收取的租金收入依“服務業”稅目計征5%的營業稅和按房產原值一次扣除20%的余值依1.2%年稅率計征房產稅。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收取的租金收入轉交給購房者時,不論是否開票結算,對購房者可不再計征營業稅和房產稅。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向購房者收取的包租手續費等名目的收入,應按規定計征5%的營業稅。
售后包租如由購房者直接開具發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購房者系個人的,可按照本文第一點規定綜合征收率計算的稅款減半征收;購房者系企事業單位的,應對收取的租金收入按5%稅率計征營業稅和按12%稅率計征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