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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環境污染帶來的問題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農村 環境污染 治理 思考
0引言
相關研究表明,我國環境污染問題已經達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有效的環境治理,其帶來的環境后果將是非常嚴重的。其中,農村作為我國發展的資源之本,其環境的優劣在對于能否在國內實現可持續發展有著關鍵性的作用,要想真正建設實現環境友好型社會,治理農村環境污染是之根本所在。
1現階段國內農村環境的污染治理
1.1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主體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現階段農村環境污染方面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點污染源污染,第二類是面污染源污染。從污染源的查找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過程來看,點污染源所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相對比較容易解決的,對于點污染源帶來的農村環境污染,我們依然可以采用“誰污染、誰治理”的農村環境治理理念。但是對于面污染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其真正地污染是非常難于治理的,其包含的種類也是非常多的,常常包含有:農村生活產生的垃圾污染、生活產生的污水污染以及在進行農業生產過程中帶來的非常嚴重的生產污染等。這些污染源的分布是非常廣泛的,往往具有“由點連成線、有線連成面”的污染趨勢,其帶來的農村環境污染往往的非常嚴重,并且具有很大的持續性。其中農業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農藥以及相關的化學制劑帶來的農村環境污染往往帶有非常大的危害性。當然,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對于使用農藥以及相關的化學制劑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使用的過程中我們應當注意對于使用過程中劑量以及使用方法的選擇。
1.2現階段國內農村環境污染采用的治理方式
眾所周知,對于農村環境帶來污染的主要因素有兩個,其一是農民日常生活帶來的生活垃圾污染,這里所述的生活垃圾包含:氣體污染物、水體污染物以及相關的固體污染物。其二是農業生產帶來的污染,農業生產帶來的污染主要指農藥、化肥的大量使用帶來的環境污染。由于農村污染具有上述兩種污染源的形式,這就導致農村環境污染在具體的治理過程中不適合采用我們傳統采用的“末端環境污染治理”模式,因為常用的“末端環境治理”主要是針對城市之中一些大中型廠房帶來的環境污染。如果我們在農村環境污染治理過程中采用“末端環境污染治理”模式,這查找發現環境污染源是非常困難的。況且這類末端治理技術的采用對農村面源污染也是難以奏效的。因此,為了更好的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途徑,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相關的工作?,F分述如下:
1.2.1國家應當逐步完善國內環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例如:國家的相關立法單位應當對現階段的環境保護法進行定期的審核和修改,因為隨著我國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其給環境污染治理帶來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要求等都在發生著不斷的變化,所以相關環境保護立法單位實現對于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動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同時這個過程中也應當對于相關法律條文的可行性進行科學的研究,防止法律法規成為一紙空文。
1.2.2在農村內部應當逐步完善環境保護機制,對于現階段農村實際的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相關自然資源的利用情況進行動態的跟進,最后對于現階段農村環境污染的程度進行合理的計算,最后確定出合理的環境污染治理體制。
1.2.3要優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要講究社會效益,摒棄經濟效益為主的做法,以國家為主,用市場價格調節為重要手段,大力推行生態化的現代農業技術替代傳統農業技術,執行最嚴格的環境污染控制標準,合理設定使用量標準,堅決降低化肥、農藥的總耗用量。
1.3現階段我國農村污染治理的重點方面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現階段引起國內農村環境污染的因素的是非常多的,但是對于不同的農村地區,影響其內部環境污染的因素也不盡相同。這就需要相關的環境保護工作技術人員,對于不同的地區農村環境污染的具體原因進行全面的勘測,最后得出科學合理的結論。
此外,對于各個地區農村環境污染的因素在進行環境污染的治理過程中,我們應當分清主次,對于主要的因素要進行針對性的治理工作。在有條件的地方試行農民職業化,讓農民掌握最好的現代農業技術,在“不降低農業產出總量,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國家足額補貼”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化肥、農藥以及農膜的使用量,減少與約束農村環境污染源頭。
同時在進行農村環境治理的過程中我們應當注意對于農村內部畜牧業的限制,對于農村內部畜牧業的發展進行合理的規劃。此外,對于有些農村地區的水產養殖業我們也應當進行全面的控制,因為農村水資源環境的保護與農村水產養殖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對矛盾體,在進行農村環境污染以及保護的過程中,如何實現農村內部的水產養殖業與水資源保護的協調發展,逐步全面的做到水產養殖業的發展以及資源環境保護的雙豐收,是現階段治理農村水資源環境污染的重要方面。
2結束語
隨著時代的進一步發展以及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提升,國家以及人們對于生態環境的要求將會不斷增加,其中農村環境作為整個生態環境的基礎,其污染治理一定要到位。這就需要相關的環境治理技術人員一定要認識到自身所肩負的艱巨的責任和義務,不斷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逐步增強我國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技術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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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價值中立論和科技樂觀論的影響
人們只會關注科技的積極作用,把科技視為工具,對由此產生的環境污染缺乏重視。科技人員對科技已經帶來的環境污染視而不見或故意淡化,公眾對科技作用認識不全面,缺乏對科技產生環境污染的關注,失去對科技應有的預見意識。因此,由于缺乏對科技發展的預見,人們在處理科技所產生的環境污染時,普遍采取一種“先發生,后治理”的態度,而其結果往往是既解決不了環境污染問題又使其污染進一步蔓延和擴散,治理難度大大增加。
2.人們對科技認識有限,應用不當
由于科技本身的復雜性和多層性,使得人們對科技的全面認識要經歷漫長的提高過程,對科技知識的掌握和應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科技在當前看似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但由于人類認識能力有限,也就難以提前認知到科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另外,科技強調知與行的統一,只有在全面認識和把握科技的基礎上,人們才能夠合理使用科技。由于人們認識能力的有限性,使得科技應用不當問題的發生成為了必然。
3.科技工作者錯誤的倫理道德責任定位
科技工作者可以追求財富與名利,但必須出于正當的追求。如果科技工作者只是一味的追逐功利,就會導致他們道德倫理責任意識的淡薄。如首先提出克隆人計劃的理查德﹒錫德,在一次采訪中說:“我會在美國建立一家診所,從事克隆人研究,通過研究為人們服務,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成為一個能賺錢的診所。”顯然,錫德從事克隆人計劃的目的就是為了贏利,沒有考慮由此給社會、人類和環境帶來的不良后果。
二、解決科技帶來環境污染問題的對策
1.突出科技的人文和生態價值
1.1增加科技的人文情懷
科技帶來環境帶污染的一個重要根源在于人們過分關注科技的經濟價值,忽視科技的人文價值和人文情懷。因此,在緩解科技帶來環境污染的基礎上,必須加強科技的人文情懷??萍嫉囊磺邪l展都應有利于人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進步??萍嫉陌l展要為人類服務,這是創造之目的,存在之價值。科技只有體現了人文情懷,才能成為真正的科技,才能在應用的過程中樹立人的理念,更好的為社會服務。
1.2樹立科技的生態理念
要想減少科技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就得從與它最密切的自然界著手,摒棄舊的自然觀,樹立新的生態理念??萍嫉纳鷳B理念是在不破壞自然生態資源的前提下,合理、科學的利用科技為人類創造財富,使科技更好的融入自然,更好的發揮其作用。使自然和科技的發展真正地協調起來,為科技發展創造平穩協調的環境,最大限度的減少科技對自然的破壞。
2.提高人們對科技的認識
充分認識科技作用的雙重性是指科技的發展和使用既會對自然環境、人類和社會帶來有利的一面,也會產生危害效應。這突出地體現了科技發展和應用所具有的風險性,也就預示著伴隨科技的發展,負效應會也會逐漸暴露出來。認識到這一點有助于人們對科技形成全面的認識,對科技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形成風險意識,盡量減少科技對環境的污染與破壞。
3.合理應用科技
科技帶來的問題是由科技本身、科技主體或科技對象的原因而產生的,但不管屬于哪一種情況都說明了科技有待完善。對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政府應投入資金和人力進行研究,用科技的方法解決問題。如鋰電池是手機和筆記本電腦的常用電源,它重量輕且可以再充電,但材料貴且具有毒性。如果以硼為基礎作為添加劑,并利用這種化合物便可以得到一種更加便宜、毒性更小的鋰鹽電池,有效的解決了由此帶來的污染問題。
4.提高科技工作者倫理修養
通過社會道德教育加強科技人員的科學技術觀的培養,也就是要培養其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使真善美與科技的研發、應用融為一體。使他們既能站在現代科技的前沿,又能樹立起對人類負責的道德價值觀念,自覺地有意識地使用技術成果。無論科技應用對社會文明是有利的還是有害的,科技工作者有責任去思考、預測、評估其帶來的社會后果,他們應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關鍵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具體制度 賠付
一、背景
當前環境污染問題嚴重,已經有許多學者就如何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提出了相關的解決辦法。但是當發生了環境污染問題后,如何解決環境污染帶來的損失也是一大難題。環境污染發生后帶來的是人身、財產的損失和環境的破壞。然而彌補這些損失和修復破壞的環境對于污染者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因此,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通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這一險種的設置,一方面可以減輕投保人(或受益人)因環境破壞而帶來的巨額賠償,另一方面也可以盡快修復損失,彌補給公民、環境帶來的破壞。雖然目前我國還未出臺這一險種,但是各地已經開始了相關的試點工作,該險種也被寫入了《環境法》法條中。因此,設立這一險種勢在必行,在將來地相關立法工作中也需要對這一險種加以完善。所以,本文在結合具體的試點工作的指導內容和各國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對保險公司的制度規制和從對企業的制度規制兩個方面,具體探討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設立后的相關具體制度。
二、定義
對于很對人來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可能聞所未聞。這一制度在我國一些地方開展了試點工作,但還未全面推向市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當企業在投保這一險種之后,一旦發生了環境污染問題,就可以由保險公司在一定的限額瘸械E獬ピ鶉巍R環矯嬋梢約跚崞笠檔吶飧堆沽Γ另一方面,也可以盡快彌補給社會帶來的各種損失。有環境污染帶來的損失往往是巨大的。一條河流污染,將會導致附近居民的基本用水問題無法保障,甚至會因飲用污染水源而引發各種疾病。所以這也是這一險種需要推行的重要原因。
三、對保險公司的規制
(一)環境污染評估機制
對于環境責任保險的評估,需要建立事前評估和事后評估機制,以及追蹤評估機制。
1.事前評估。對于需要投保以及續保的企業,保險公司應當建立現場勘查與評估小組,對投保人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程度進行實地考察和評估,劃分相應的風險等級,據此確定保險費用、最高賠付限額以及險種。
2.事后評估。當被保險人出現了實際的環境污染損害之后,保險公司仍然需進行實地的考察,通過對環境污染的真實性、程度、范圍的評估,確定是否賠償以及賠償的數額。
(二)追蹤評估機制
當前環境責任保險的評估制度不健全,單靠事前評估可能會導致評估差異。同時,也不乏有企業為了降低保費會虛報環境污染的情況。再者,企業的發展速度快,在投保期間可能建設了新的環境污染項目。因此,單靠事前的評估是不夠的,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追蹤評估制度,定期對于被保險人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檢查,實時更新被保險人的環境污染情況,防止不必要的賠償金額。
1.專業保險機構和一般保險機構相結合。專業保險機構,主要是指以國家專項基金、稅收以及政府補貼支持的國有性質的保險機構。一般保險機構主要是指市場上存在的由市場杠桿調整的保險機構。筆者建議將專業保險機構與一般保險機構結合。首先,對于環境污染風險高的企業,由專業保險機構來承保,受害人權益的保障性更強。環境污染風險低的企業,由一般的保險公司承保,有助于環境責任保險迅速開拓市場。其次,突發性的環境污染由一般的保險機構承保,而漸進性的環境污染,其影響大、賠償數額大,由專業的保險機構來承保,防止一般保險機構因賠付能力不足導致破產,也能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權益。
2.保險費率與企業的環境風險管理水平掛鉤。首先,要對企業的環境污染情況劃分等級,據此來確定保險費率。同時,對于環境污染治理能力強的企業,可以對保險費給予一定的減免,對于環境污染治理能力差的企業,提高保險費率,促使企業改革自己的環境治理能力,通過保險費的負擔,促進企業的轉型升級。
四、對企業的規制
(一)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首先,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將企業過去的環境污染情況公開,作為保險公司確認是否予以投保,以及如何確定保險費率和最高限額的依據。同時,由于環境責任保險賠償的數額較大,通過信息公開,可以使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是否虛假投保的情況作出判斷。如果企業出現了騙保的情況,可以將其寫入社會誠信檔案,從而對企業進行強有力的道德約束。
同時,對于政府來說,可以根據企業的投保情況,予以政策上的扶持與獎勵,并且對于誠信等級低的企業,也應當加大整改力度。最后,在企業發生環境污染后的罰款上,可以根據誠信檔案,加重或減輕處罰。
(二)環境污染損害的賠償順序
由于環境污染損害的賠償數額大,對于造成污染的企業和保險公司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款項,企業很有可能支付不了巨大的賠款,所以確立賠償的順位尤為重要。筆者認為,保險公司在扣除調查勘驗費、鑒定及相關合理費用之后可以按照下列順序賠付:
1.受害人的人身損害賠償及精神損害賠償;
2.受害人的財產損失;
3.污染物清理費;
4.環境污染的修復費用;
5.其他相關費用。
關鍵詞:轉型期;環境污染侵權;恢復原狀;變革研究
中圖分類號:D912.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03-0188-02
環境污染是生態環境惡化的具體因素,隨著社會環境意識的提升,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污染成本,不僅加劇了環境治理難度,也給社會發展帶來負向影響。據統計,環境污染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約占整個GDP的10%,尤其是工業企業污染所占比重更大。在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中,除《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85條提及“恢復環境原狀”外,其他法律尚無對環境污染侵權案件的適用條款說明。在我國《民法通則》第134條、《侵權責任法》第15條中,對于傳統民法中的損害賠償方法,有恢復原狀和金錢賠償兩種途徑。反觀當前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界定,有學者提出向《侵權責任法》并軌的建議,但對于環境污染損害與救濟途徑,缺乏適用性。如重金屬環境污染,其損害結果具有多種形式,而對于恢復原狀的責任承擔,則無法適用。
一、環境污染侵權與恢復原狀的法學關系
從法學研究中來看,對于“恢復原狀”與“金錢賠償”,雖然兩者都是一種損害的賠償途徑,但其價值與定位存在差異性。“恢復原狀”是基于對被損害者的利益,旨在提供對被損害者權利或法益完整性的保障;而“金錢賠償”則是從價值利益時尚來補償被損害者的權利或法益[1]。從傳統民法視角來看,恢復原狀與金錢賠償是相互排斥的,當恢復原狀足以救濟受害者損失的,則不予金錢賠償;反之,則為了實現補償功能,以金錢賠償方式來保障受害者權益??梢?,在環境污染侵權場合下,恢復原狀更具有權益維護、功能恢復、全面補償的特性。
(一)有助于維護受害者的利益完整性
恢復原狀是傳統民法中最符合損害賠償目的的方式,如同損害事故未曾發生一樣,而非對受害者的財產利益的等價賠償?;謴驮瓲钤诜▽W解釋中,不僅包括對物質利益的保護,還包括對精神利益及其他主觀利益的保護。在《侵權責任法》中,對于侵權損害,需要課以損害賠償義務來填補損害結果,并讓受害者恢復到沒有損害的狀態(原狀)。所以,恢復原狀具有保障受害者完整利益的功能,而等價金錢賠償僅代表宏觀上的財產損害。在環境污染侵權中,既表現出對生態環境的損害,又表現出對受害者健康權、財產權的損害。因此,從保障受害者利益完整性上,將“恢復原狀”運用到環境污染侵權中,更能夠彰顯完全賠償功能。
(二)有助于確保受害者權利的繼續
從恢復原狀的外在表現來看,實現了對物的功能、狀態、使用價值的維系,便于確保被侵害者權利的繼續。在德國法典里,將“完整利益”稱為保持利益。以被損害的汽車為例,通過修復可以使汽車的使用價值得以延續,如果該汽車承載了特定的情感,其所負載的特定主觀價值也實現了維持,這與等價值的金錢賠償相比是無法實現的。同樣,在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中,恢復原狀不僅發揮了承擔責任的方式,也實現了對被損害者權利的繼續功能。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等責任承擔方式被認定為預防性責任承擔方式,雖未實現損害賠償法上的恢復原狀,但卻是實現受害者完整利益保護的重要責任方式。以某重金屬污染案件為例,由于重金屬污染所帶來的土地污染經濟賠償,只能補償現實中的經濟損害,但對于農民及子孫來說,金錢賠償無法實現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維護,而因土地污染所帶來的脫貧、致病等問題,則無法給予保護。另外,對于土壤污染后的修復與治理成本更高。
(三)有助于實現對生態環境的保護
環境污染侵權的危害是巨大的,尤其是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更甚。同樣以重金屬土地污染為例,由于重金屬本身具有一定毒性、生物累積性、持久性、遠距離遷移性等特征,使得重金屬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危害,對人類身體健康及周圍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影響。因此,面對因環境污染帶來的侵權救濟案件,不能僅停留在當前的人身及財產損害方面,還要兼顧未來可能的不特定人群、財產和生態危害。當前,在《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第85條及《海洋環境保護法》第90條中,有提及對生態損害賠償的條款,新修正的《環境保護法》第64條也提及對“破壞生態”的侵權責任的追究,這些都體現了對環境污染侵權所帶來的完整利益的保護。
二、當前環境污染侵權中恢復原狀面臨的適用困境
(一)恢復原狀在保護私權損害中遭遇可行性論證難題
從法學損害賠償中恢復原狀的適用條件來看,一是有原物存在,而對于原物不存在則只能轉化為損害賠償責任或其他形式;二是原物損害具有可恢復性,即可以通過技術性修復來保障恢復原狀;三是恢復原狀具有經濟性,即恢復成本不能巨大或不具有可操作性[2]??梢?,由于環境污染損害案件中對“恢復原狀”的適用性存在現實,如缺乏恢復原狀的參考標準,特別是一些重金屬污染案件,本身對環境的污染具有不可逆轉性,恢復原狀幾無可能。再者,對于可恢復性難以認定,如一些重金屬污染可能帶來的化學、物理、生物變化等,其直接危害、間接危害涉及范圍較廣,且難以評定。還有對環境污染中的“恢復原狀”不具有經濟性。如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將重金屬污染的治理成本放于最高位,其恢復原狀的代價是高昂的。
(二)恢復原狀難以對環境損害提供合理救濟
從《侵權責任法》第65條中“環境污染所造成的損害”解釋來看,一是包括人身上的傷害、死亡、財產損失等;二是環境上的損害,即環境私權、公權侵害。由于在學界Α八鷙Α鋇慕綞還不統一,一些觀點將“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損害”行為界定為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而從《侵權責任法》來看,環境污染侵權主要是由污染物對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要素超出其自凈能力,使得人身、財產損害的行為[3]。因此,從立法層面來看,對于環境污染侵權損害的救濟,盡管新修訂的法典也提及了“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責任”,但對于環境損害賠償及救濟體系還不完善。如最高法指導性文件及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55條,提到了對“環境污染損害生態環境”可以提起公益訴訟,但在侵權責任及保護環境利益救濟渠道上存在缺位,使得恢復原狀陷入難有作為的尷尬。
(三)恢復原狀被環境污染修復責任所取代
保護環境,維護生態,近年來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一些老舊重污染企業的關停、外遷所留下的污染場地越來越多。由于企業污染物排放而導致的法學上的“污染場地”,其對人類健康及環境修復都帶來嚴重危害。2014年環保部出臺《污染場地術語》《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等文件,逐漸加大對污染場地的調查、風險評估和監測。但在污染場地恢復治理上,對于恢復原狀責任方式,往往被環境修復責任所取代,特別是一些企業因歇業、倒閉、關停、破產等無責任承擔者,使得國家負有公眾利益保護的職責。
三、恢復原狀適用環境污染侵權的變革建議
(一)分類構建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及恢復原狀標準
從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損害不可逆轉性來看,在應對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問題上,結合污染物對環境的危害及威脅程度來制定不同的恢復原狀標準體系。強調對私益損害的保護,在明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同時,還要明確對土壤、水體等環境有害污染物的清除標準,如《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等,對于無法徹底清除的,需要修訂各類污染物質量控制標準,來進一步保障人身、環境安全。如借鑒德國、英國、日本基于風險各類的污染場地管理辦法,來實現對被污染場地的修復目標,促進其可持續修復。
(二)引入恢復原狀技術可行性分析
從環境污染案例中面對“恢復原狀”的技術可行問題,如某重金屬污染在技術上不具有可行性,則給周圍生態環境、人類健康、生物多樣性帶來危害。對現行法學框架下“生態破壞侵權”責任方式進行完善,當面對無法修復障礙時,以最佳可得技術來進行可供選擇。比如在環境圍繞修復技術上,常采用組合修復技術,如螯合劑――植物修復技術、基因工程、微生物修復技術等,來降低和減少環境污染。當然,在協同最佳可得技術制度建設上,一方面借助于環境損害評估機制來進行可行性論證,另一方面通過司法裁決方式來確保環境修復方案的可行性。
(三)制定恢復原狀經濟合理性的例外規則
考慮到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危害多樣性、嚴重性,多數國家的立法、司法中對生態損害的恢復責任實行例外規則制定。如德國法典中將“環境責任”納入《環境責任法》;意大利民法典第349號法律第18條專門明確了“環境損害賠償規定”;美國超級基金法明確了“嚴格、連帶、具有溯及力”的法律責任,對污染場地的修復責任可溯及、無限、連帶責任,企業股東或管理者應該承擔支付修復費的責任。2014年我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中顯示,全國土地總污染超標率達到16%,主要污染物有鎘、鎳、銅、砷、鉛等。對于“污染者負擔責任原則”,當污染者滅失或主體消失時,國家成為履行治理責任的最終承擔者。因此,應該考慮到恢復原狀的例外規則。
(四)保持環境修復責任的獨立性
從環境污染侵權表現上,一方面是環境污染侵權導致第三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另一方面是環境損害,對周圍土壤、大氣、水體等環境帶來結構性、功能性破壞損害;再者是企業在經營中帶來的污染場地問題。對于不同環境污染侵權的“恢復原狀”,其環境修復責任應該適用不同的損害。從立法上明確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及污染者修復責任的性質,界定清環境治理中的公權、私權、公法責任、私法責任界限,才是推進生態保護的基本法律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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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炭開采 環境污染 可持續發展 預防與治理
中圖分類號:X5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5)09(a)-0086-02
煤炭作為我國當前重要的能源之一,對我國經濟的發展與人民日常生活的滿足做出了重大貢獻,相信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我國主要以煤炭為工業、生活能源的現狀不會發生太大變化。而我們也知道,煤炭的開采過程總是伴隨著一系列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如水資源、土地資源的污染,森林資源與煤炭開采區整個生態系統的破壞等。這些問題都是煤炭開采作為雙刃劍所不可避免的。接下來筆者將綜合分析我國目前煤炭開采中普遍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并據此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防治措施。
1 煤炭開采中的環境污染及其特點
目前,由于我國煤炭開采技術不過關,現階段我國的煤炭開采企業一直都是勞動密集型企業。但是,對于不同規模的煤炭開采企業來說,由于資源的開發程度不同,其導致的環境污染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煤炭開采過程中存在的主要污染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由于在煤炭開采時,其礦井排風、貯煤場和露天礦爆破振動等都是暴漏在室外的,這樣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很多煙塵污染。第二,選煤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尾煤、煤塵和噪聲等污染。第三,煤場發放的煙氣、煙塵和爐渣等污染。針對我國煤炭開采過程中存在的這些污染情況,我國煤炭開采中存在的污染具有如下特點:第一,煤炭開采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渣等都比較大,因而對環境的影響比較廣泛。第二,煤炭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廢渣等污染對人群健康具有很大的影響。第三,煤炭開采的過程不僅會引起一些直接污染,甚至還會引起一些間接污染。第四,煤炭開采產生的污染因素比較復雜,因而對其進行控制比較難。第五,由于煤炭開采的周期比較長,因而煤炭開采帶來的環境污染一般具有階段性和延續性。因此,針對煤炭開采產生環境污染的特點,可以采取具有針對性的污染治理方法。
2 我國當前煤炭開采中存在的主要環境污染問題
2.1 一系列的關乎土地的污染與破壞問題
在礦區進行煤炭開采產生的污染與破壞中首當其沖的就是土地。煤炭開采所帶來的土地問題主要有煤炭開采區土壤污染問題、礦區地面塌陷問題以及礦區植被破壞而帶來的土地沙漠化與水土流失嚴重等問題。以上這些是煤炭開采所帶來的直接土地問題,此外,煤炭開采后礦區的土地處理問題也非常突出。
礦區開采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煤炭開采后引致的土地塌陷問題。我們知道,煤炭是由遠古時期的樹木經過長時間的低下作用而形成的非可再生礦石資源。煤炭埋藏的地層通常比較深,因此進行煤炭開采就需要進行土地挖掘與深井作業,這就導致土地塌陷問題的產生。而隨著土地塌陷問題的發生,煤礦在進行土地開采的同時,并未考慮到后期的土地填補問題,這也使得我國目前由煤炭開采而引發的土地塌陷問題較為嚴重。煤炭開采區土地塌陷會使得區域內的土壤中的原料與肥料成分降低,甚至會產生一定的有害成分,從而使得礦區內的植被成活率大大降低,進而引發一些列的水土流失等問題。此外,如果煤炭開采范圍內有民居的話,土地塌陷也會給居民樓帶來一定程度的破壞,情況嚴重的話,需要進行居民拆遷。這樣的話,所造成的經濟與財產損失將會是非常巨大的。因此,煤礦開采公司在開采前就需要對后期的土地填埋工作做一定的預估,盡量減少所帶來的損失。
在礦區內進行煤炭開采,對礦區內整個土壤環境都進行了很大的改變,因此,煤礦開采帶來的土壤肥力下降會引致礦區內植被成活率降低,當然,除此之外,我們知道礦區煤炭開采本身就需要對礦區內可能影響煤炭開采的植被進行砍伐等處理,而煤炭開采后土壤問題的產生更加劇了礦區內的植被問題。礦區內植被數量減少,覆蓋率降低會使得礦區內的土地沙漠化問題與水土流失問題加重。煤炭開采使得礦區內土壤中有害物質增加,如果后期礦區內進行作物種植或者植被恢復工作的話,也不會帶來很好的成效。我們知道,植被在一個生態系統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調節作用,是生態系統中食物鏈中的底層生產者。礦區植被破壞會使得礦區內整個生態環境的平衡遭到破壞,這也很不符合我們所要追求的科學發展觀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以及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的理念。
此外,礦區煤炭開采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垃圾也會帶來一系列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如污染土壤、污染水源,對環境的美感度帶來威脅等。所以我們在關注煤炭開采所引發的問題時,也不應該忽視其本身產生的垃圾以及噪聲等問題。
2.2 破壞礦區內的水資源系統
礦區煤炭的開采離不開水資源,而且煤炭開采層與水資源在地下的埋藏層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此外,煤炭開采工作本身對水資源也有一定的需求。因此,在選擇煤炭開采區域時除考慮區域內煤炭的儲藏量、煤炭質量、埋藏深淺等問題外,還需要參考區域內水資源的狀況。在進行煤炭開采時,井下的操作會對地下的儲水層帶來一定的污染。因為煤炭中所含有的一些污染物與化學元素會對水質產生非常大的影響,使得受到污染的水源不僅不能作為生活用水,甚至作為農業用水時也會對農作物的生長產生非常的危害。在情況嚴重時,煤炭開采甚至會導致礦區內的水資源減少甚至消失。因為煤礦開采使得水資源的水位可能會大幅下降,而水資源水位的下降會使得難以開采,并且不能被人類生產生活很好地利用。
我們知道,水資源的補給主要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雨水補給、河流補給等地面補給與地下暗流補給兩種方式,在礦區內進行煤炭開采時不僅會導致地下儲水層的污染與破壞,使得地下水位下降,水質變差,而且地上水由于煤炭的開采也會遭到破壞,尤其是在以雨水為主要補給的地區,可能會造成水資源的枯竭。由于礦區固體廢棄物的堆積與開采帶來的污水與廢水得不到很好的處理,也會給水資源帶來無法扭轉的污染與破壞。對我國而言,煤炭儲量較大的地區主要集中在山、陜、蒙等北方地區,這些地區水資源的缺乏問題也較為嚴重。礦區煤炭開采在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卻也造成了當地水資源的浪費與破壞,礦區內水資源現狀若長時間得不到解決和改善,會對當地人民的生產生活產生極大的不便,帶來很大的阻礙。
2.3 煤炭開采帶來的其他環境污染問題
在礦區內進行煤炭開采活動所帶來的一系列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除筆者上文中提及的土壤污染問題、礦區地面塌陷問題以及礦區植被破壞而帶來的土地沙漠化與水土流失問題以及水體破壞、水資源枯竭等問題,還會帶來一定的空氣污染、噪音污染等問題。
煤炭開采所造成的噪音污染問題主要是指由于煤炭開采所使用的機器設備、工具等在使用時所帶來的噪音,這些噪音由于音量大、分貝高,而且煤炭開采是一個時間較長的工作,所以設備使用時間也會較長,這也就使得噪音污染的持續時間長、波及范圍廣、破壞力強,不僅對礦區內長期從事煤炭開采的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而且若是礦區附近有居民區,這樣的噪音也會影響到居民區居民的正常工作與生活。由于我國當前的煤炭開采業并未關注到煤炭開采所帶來的噪音污染,也并未采取一定的預防與治理措施,所以噪音污染已經成為較其他環境污染問題更為嚴重的問題。
煤炭開采還會帶來較為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我們所熟知的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不僅在客觀上造成了很大的空氣污染,而且更是已經極大威脅到曠工的人身安全。在煤炭開采過程中所產生的揚塵問題,在煤炭燃燒過程中所產生的硫元素等會對礦區內小環境平衡帶來破壞,硫的產生也會帶來酸雨,對環境帶來很大的破壞。對于礦區內的工作人員而言,長時間地在不滿揚塵與顆粒物的空氣環境中工作,會給他們的身體健康帶來極大的威脅。
3 對于煤炭開采中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對策分析
3.1 土地污染問題的解決對策
土地污染問題是煤炭開采過程中帶來破壞最嚴重的問題,其所引發的引致問題也是最多的。對于這一問題,我們不僅要有針對性地解決,還需要從根本上變革目前落后的、粗放的煤炭開采方式為先進的、具有創新性的、集約型的方式。在進行煤炭開采前就需要對礦區內環境的保護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做到保護與開發并重,達到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雙贏。首先要盡可能保護礦區內的現有植被,不在礦區內亂砍濫伐,不在礦區內進行不必要的開坑作業,減少對現有土地的破壞;其次,對于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要進行妥善處理,在垃圾處理廠進行填埋,而不是隨意堆砌在礦區內,不僅減少了對礦區內土壤得到污染,而且也減少了占地面積,更好地保護了原有的土壤層。
3.2 水資源問題的結局對策
我們知道,煤炭開采給水資源帶來的污染和破壞是整個系統帶的破壞,所以我們在進行問題治理時,也要從大局出發,著眼于整個水循環系統。在進行治理時,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根本指導方針,在煤炭開采過程中不僅要減少對水資源的浪費現象,做到節約水資源,對水資源進行循環利用,還需要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的污水處理措施,減少煤炭開采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對水資源帶來的餓污染。此外,要真正做到保護礦區內的水資源,還需要在開采中嚴格監督與管理可能對水資源帶來污染的環節,提高開采過程中的環境質量標準。
3.3 煤炭開采產生的大氣污染防治
針對煤炭開采過程中出現的大氣污染問題,一般需要采取以下幾種防治措施,第一,提高煤炭開采過程中冼選加工能力。第二,加強煤炭開采過程中的防滅火技術。目前在煤炭開采過程中被廣泛使用的防火方法主要包括挖掘熄滅法、表面封閉法、噴漿法、灌注法、深部注漿法和推平壓實法等幾種。第三,加強煤炭開采過程中瓦斯的抽放與利用。第四,在煤炭開采的過程中做好集中供熱和煤電聯營。第五,因此,加強煤炭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對其進行防治是解決煤炭開采中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3.4 其他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對策
礦區內的噪音污染問題也亟待解決。礦區內主要的噪音污染源是機器設備,因此在應對措施方面可以對開采機器進行降低噪音的處理,或者引進國外先進的機器,來治理解決這一問題。對于空氣污染問題,需要我們改進開采的技術,大力發展開采環節清潔化作業,從開采施工的各個環節嚴格控制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的數量。礦區內由于煤炭資源較為豐富,所以在煤炭使用上也沒有節制,不僅造成了資源的浪費,而且也帶來了空氣污染等問題。所以在進行礦區改造時,要減少不必要的煤炭使用情況。此外,也需要為礦區配備一定數量的大型的空氣吸塵器,這不僅保證了礦區內空氣污染問題的減少,也是對煤炭開采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的重視與保障。
4 結語
煤炭開采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能源、提供保障的同時也造成了很大的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而目前我國的粗放型經濟模式在煤炭開采業表現也較為明顯。我們實行科學發展觀,追求當代人的幸福的同時,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更不能以破壞后代人資源為代價。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煤炭開采業在采取一系列解決措施之后,會真正成為綠色的、可持續發展的能源產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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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其廣泛的分布性和強大的破壞力,政府從未停止對其展開積極防治與管理措施,以期研討出適合我國發展國情與實際需求的新型海洋污染防控體系。本文主要介紹了當前海洋環境污染特征,藉此提出了此類污染防控的治理思路,希望通過與國外先進經驗的結合實踐能夠有效改善我國海洋環境。
0引言
海洋環境污染問題由來已久,多由人類活動給所帶來的各種直接或間接的污染,其中污染危害主要側重于對海洋內部環境自身產生的破壞,比如污染指標超出了海洋的自凈能力而造成水質的下降,水域污染帶來的海生物變異和死亡,沿岸固態污染導致的海岸線后退、海洋面積的銳減等現象,且這些污染現象都具有一定的延續性和持久性。由此,積極展開海洋環境污染防控治理研究不僅具有極大現實意義,也是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要求。
1當前我國海洋環境污染特征
(1)污染源種類多且數量大,治理措施復雜。我國海洋環境污染源主要來自于人類生活和工廠生產兩個部分,僅這兩個部分即已包含各式各樣的各種污染源。其中來自生活污染源的數量與形式舉不勝舉,如生活垃圾的沿海堆積、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填海造陸帶來的材料污染、人類沿海實驗基地造成的核泄漏等。
國海洋污染則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其中造成工業污染的主要來源當屬石油污染、重金屬污染和海洋有機物污染,且這些污染源的數量極其巨大的,所以面對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措施相當復雜,且難度極大。
(2)與人類生活相關度較大,根治難度極高。根據近年來我國海洋環境污染統計數據和圖表現實,以人類生活為切入點作分析,其生活污水排放和沿岸固態垃圾占據了污染源的相當大比例,然而這些污染的來源都與人的生活離不開。即使努力治理,像生活排污、農藥使用、固態垃圾堆放等污染都是在所難免的,極盡所能也只是可以從一定角度進行限制,根本無法完全將其杜絕。
同理,正如前文所提及的石油和重金屬污染也很難得到有效根治。因石油產業和重金屬開采行業是我國重要經濟產業來源,對其調整和治理需要更為尖端的科學技術輔助,稍有不慎就會“牽一發而動全身”,對國家工業生產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損失或不便。因此,對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一定要結合實情,準確把握方寸,慎重而為。
(3)污染物危害間接性較大,擴散相當迅猛。由于空氣污染會直接促使人呼吸不暢,引發呼吸道疾病;光污染會通過折射和散射直接損壞人的視網膜,造成短暫性失明等嚴重后果;相對于這兩類污染而言,海洋環境污染距離人們日常生活較遠,其所產生的危害多為間接性質,故而短期內不會對人類造成直接危害,對工業生產也并無明顯影響。
究其原因,是因為單憑海洋環境污染還不足以直接、快速地影響人類生活,其可怕之處是在于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帶來的附加隱患,如污染源的迅速擴散和二次污染的形成,石油原液、核物質、有機化合物等液態污染源一旦融入水中,就會借助風勢以難以想象的速度擴散至無盡海域,輕則只是對海水質量和周邊環境造成污染,重則會導致海洋生物的種族滅絕甚至整個生態系統的紊亂。
不僅如此,二次污染相較于一次污染更具殺傷力,它在破壞環境的同時讓人類在無形中麻痹,產生對環境污染置之不理等消極的情緒。
2有效控制我國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思路
(1)完善海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不少研究海洋環境的學者都存在這樣一個疑惑:為何在海洋污染高清潔率的當下,仍有越來越多海域被污染?越來越多海洋生物瀕臨滅絕?經對比近年各地方官方出具的海洋環境污染治理調查表與實地考察數據得知。
兩者在環境污染恢復數據報告上存在較大偏差,可想而知我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癥結所在。由此,亟待相關部門端正并強化環保意識,秉持自我剖析、自我反省的精神,使之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強大的內在推動力,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提高人民環保意識和責任感。
(2)提高海洋污染損害賠償標準。許多公司尤其是一些海外石油公司在其他國家的海域出現污染物泄漏等現象時通常會逃避責任、相互推諉,甚至一些國家也出面來維護本國貨輪的利益。表面上看這些國家是將貨輪的損失降到了最低,保住了本國的利益,但這種縱容海洋污染而不予以嚴懲的行為本質上是害人害己。
由此,必須建設并完善有關海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法律體系,切實做到有法可依,同時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在海洋污染事件發生后勇于承擔責任,積極參與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環境的修復。
(3)加強國際海洋環保交流合作。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和環境法體系的建設從始至終就是一個國際性的問題,不僅因其涉及到各個國家之間的利益,更是由于海洋環境污染在國際交往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國家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國際友好往來,樹立共同的奮斗目標,積極籌辦和組織國際交流與合作,早日實現對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環境法律體系的完善。
3國外海洋環境防污的治理對我國的啟示
發達國家現代工業的起步和發展早于我國多年,因而也較早的進入了環境污染帶來的困境之中。從宏觀上講,發達國家的環境治理體系與我國并無實質差異,只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各有長短之處。以美國為例,該國針對環境的保護與立法不僅歷史悠久,經驗豐富,且覆蓋范圍相當廣泛,甚至可說不存在顯而易見的法律漏洞。
因其在最初治理環境問題時,便將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及責任處罰等明確納入法典,清晰劃定了“何種行為造成了對環境的污染”、“何種污染行為構成了違法”、“違法后如何承擔責任”、“由哪些部門來負責追究責任”等問題,這一先見性和涵蓋性相當值得借鑒,正所謂“預防永遠勝于治療”,由此,為彌補我國目前海洋環境治理過程中存在的顯著問題,首要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制定嚴謹全面的法律,最大范圍展開對海洋環境的保護。
4結語
綜上所述,限于篇幅有限難盡述細末,筆者希望藉此引起社會正視當前我國海洋環境污染面臨的嚴峻形勢,對海洋環境污染投入更多關注,集合眾力共同促進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實現。
關鍵詞:農村;養殖業;環境污染;防治
中圖分類號:S86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203
1 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農村養殖業的發展,現已步入了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養殖的新階段,然而很多養殖場還是選擇將畜禽糞便排泄物等隨意堆放在露天環境當中,帶來土地污染、水質污染、大氣污染等問題。
1.1 糞便污染
農村養殖業中,畜禽養殖占了很大比例,如豬牛羊雞鴨等,這些畜禽會產生大量的糞便。而現代化養殖過程當中,畜禽養殖多為飼料喂養,這使得畜禽糞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機污染物等。這些糞便隨意堆放在露天環境當中,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1.2 水質污染
一些露天堆放的糞便在雨季來臨時會隨雨水進入水系當中,尤其是一些養殖場故意將糞便堆放在河流附近,這樣一來就容易污染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當這些污水排入河中后,會造成水質不斷惡化。造成水體富營養化。而養殖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出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機污染物,直接污染到地下水的品質安全。水質污染會嚴重影響到周邊農民的生產生活,在一些污染情況嚴重的地區,已經嚴重威脅到集中飲用水源地的安全。
1.3 大氣污染
在農村,很多養殖場距離居民區比較近,畜禽的排泄物和飼料清掃不及時經高溫發酵就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如氨氮、硫化氫、甲烷等,危害居民身體健康。此外,在養殖場在經營過程也會產生一些難聞的氣味,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
2 原因分析
農村養殖業規?;B殖起步比較晚,很多是在散戶飼養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就使得農村養殖業的基礎并不牢固,如缺乏統一規劃、選址不合理、污染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理落后等。為了用水及排污方便,很多農村養殖場將地址選在溪流河溝附近,將未經處理的廢水、廢物直接通過溪流河溝排入較大流域當中。究其原因,農村基礎設施發展與農村養殖業的發展不配套,污染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養殖業的發展進度,缺乏相關部門的引導和監管,使得糞便綜合利用率低且在消毒、糞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設施不規范;農村養殖業從業者的文化知識水平較低,追求短期經濟利益,并未將養殖業的發展與生態利益聯系到一起,人為阻礙了農村養殖業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3 農村養殖業環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農村養殖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特別是水質污染直接危害到人們的身體健康,所以要高度重視農村養殖業環境污染這一問題,找準源頭,切實將農村養殖業的環境污染問題納入環境管理工作中來,建立長效機制,優化農村生活環境。
3.1 科學選址,合理布局
發展農村養殖業必須遵循科學的生態發展規劃,有關部門需要制定整套的工作機制,確保養殖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得到徹底整改。在養殖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緊密貼合農村的環境建設規劃,科學劃定宜養區、禁養區、限養區等,科學指導養殖業合理規劃布局。在提升農村生態環境的同時,大力推進農業循環經濟建設,將養殖業納入到生態農業發展體系中來,實現禽畜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和環境治理雙重目標。
3.2 強化宣傳引導,增強群眾環保意識
要采取農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環境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讓農民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逐步引導農民改變傳統養殖習慣,建立起科學、健康、文明的養殖方式。同時大力加強環境教育,開展環保知識和技能培訓,讓農民認識到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的必然聯系,進而將自身利益與生態環境緊密聯系在一起,自覺樹立保護環境的意識。
3.3 加大懲治力度,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協同作業,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增進執法合力,堅持“執法從嚴,處罰從重”的原則,嚴查嚴管,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嚴懲環境違法行為。責成不達標的養殖場進行限期整改,整改仍未達標的要予以停產治理或關閉。
4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