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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理 成本―效益分析 不完全信息 最優決策
當你要去肯德基或者麥當勞,走進餐廳內時,在眾多的窗口的排隊隊伍里面,你會選擇哪一支?當你在排隊等待的時候,又新開了一個窗口,你會怎么做?你是否走進一家快餐店,發現長長的隊伍,然后就離開了呢?你是否遇見過排在你前面的顧客點的菜單需要花了很長的時間去等待?
經濟學觀點在肯德基、麥當勞等快餐店的排隊出現的問題和情況非常的有用??偟膩碚f,在面臨一系列選擇時,顧客一般都會比較自己的從中獲得的效益和因此產生的成本,來做出自己的決策。大多數的顧客在做出選擇時,都預期自己從中獲得的效益高于或等于成本,當時的決策是最優。
一、理論基礎和前提假設
1.理論基礎
在肯德基或者麥當勞等快餐店里,消費者的行為是理性的。消費者都是從自己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做出決策。
2.前提假設
(1)消費者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消費者事先不了解其他消費者的情況和其他快餐店情況。
(2)顧客之間不存在共謀。消費者之間不會商量來實現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如在快餐店里遇見熟人,顧客可以插隊。
二、現象分析
1.“不如意”的最優選擇
在現實經濟中,顧客是在沒有完全信息的基礎上,做出自己的決策和選擇的。舉例說明,顧客不會事先對每隊隊伍里的人進行調查,他們購買哪些食物,從而能判定那支隊伍的等待的時間最少。但是,問題出來了。第一,其他顧客會覺得這是個人事務甚至是一項隱私,不會將在自己的所點的食物透漏。所以,這些信息不是現成的。第二,假定你能獲得這些信息,但是獲得這些信息的所花費的時間遠遠的大于排隊等待的時間,進而使獲得這些信息的成本提高,而使你從中得到的效益超過了成本,所以沒有顧客愿意這樣做。這樣顧客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便會產生信息不對稱,從而決策者認為最好的選擇不一定其結果如其所料。舉例說明,假定你能運氣好的選到了當時相對較短的隊伍,但是可能在你前面的顧客的點單需要很長的時間或者工作人員操作不熟練,而因此你花費的時間就大。
不完全信息還可以解釋,顧客來到銀行發現長長的隊伍,然后就離開,如果他們事先知道是這種情況他們就不會來銀行。這些顧客他們是在不完全信息的基礎上做出的自己覺得最優的決策。他們不了解有可能在這些長長的隊伍中的等待只需幾分鐘,或者在他們冗長的等待中,快餐店新增了一個窗口。但是他們在決定離開的時候,認為他們的效益是超過成本的,是認為最優的。
2.新增窗口時的決策
在肯德基、麥當勞等快餐店里,你還會遇見這樣的情況,快餐店會新開一個窗口,來緩解顧客的高峰期。這時,你又面臨一次“成本―效益分析”,來做出最優決策。當快餐店新開一個窗口,而假定這個窗口開放沒有任何顧客預先知道,你會選擇從原先的隊伍中離開到新的窗口前去嗎?很顯然,愿意做這種轉變的顧客,他們所預期從中得到的效益高于新增成本(因轉移所多花費的)。在決策中,顧客們還要決定怎樣才能以最快的速度來搶在別的顧客的前面(因為每個人都是理性的,都會從自己的最大的效益來做出同樣的轉移),從而能排在新增窗口的最前面,此時,那些還在猶豫自己是否轉移的顧客是損失者。
3.“均衡”的隊伍長度
最終,所有的隊伍的長度通常在一定時間內的是大致相等的。假定某支隊伍的長度暫時的短于其他隊伍,那么顧客會因此而轉移到短的隊伍中去,此刻他們預期效益是高于成本的,由此,隊伍的長度會進行調整,最終,它們的長度是大致相等的,即各隊伍的長度在某個時間內達到的“均衡”。但是,因為各個隊伍的顧客辦理的業務不同及工作人員的效率的差異,往往又會導致“均衡”的破壞,導致隊伍長度的差異,但是顧客會根據這種差別做出轉移,從而又會出現一個短暫的“均衡”,如此反復。
即使顧客選出了自己認為最優的隊伍,接下來還有購買何種食物的選擇,此時,顧客還要再一次的比較效益(從消費食物中得到的效用)和成本(時間上和金錢上的花費),從而做出自己最優的購買組合,來獲得最大的效用。
何以將經濟活動主體設定為經濟人
1776年,在《國富論》一書中,亞當·斯密提出了著名的“看不見的手”的觀念,即“每個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標時,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實現公共的最好的福利”[1],用以說明追逐個人利益為動機的經濟行為整體上的互惠性、合理性,這一觀念的基礎是經濟人假設,隨之發展起來的現代經濟學正是建立在這一人性假設基礎上的。200多年后的今天,由于現代經濟學的巨大影響,尤其是“經濟學帝國主義”的盛行,經濟人觀念在不同的理論中得到廣泛應用,形成了所謂經濟人神話。韓德強先生認為,經濟人觀念的實質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人人為自己,上帝為大家”,此乃隱含在西方主流經濟學理論中“腐朽的價值觀念”。它把“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論證成為社會利益的最大化,使無道德成為道德,使惡成為善”[2]。正是“經濟人”教條及其觀念邏輯的謬種流傳,導致近代以來西方社會道德淪喪世風日下,也帶來我們社會日益嚴重的道德問題[3]。
其實,“經濟人”是對豐富多樣的人性特征的抽象,是為了說明某一方面的問題,減少觀察研究的復雜程度,在認識中突出了事物需要觀察的方面,舍棄了非觀察方面的結果,是人們抽象的建構起來的以單一人性特征作基礎的理想對象。由于把有著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等多種利益追求和屬性的具體的人,變成僅僅追求物質利益的純粹的經濟人,故“經濟人”實際只是一個假設。只是這個假設猶如點、線、面、體之于幾何學,“質點”之于經典力學一樣,是科學研究必不可少的。借助這類并不存在的假設對象建立起來的理想模式,科學能夠十分有效的說明真實世界事物運動變化的規律,無論是歐幾里德幾何學模式還是慣性規律模式,抑或是經濟學一般均衡模式,都是如此。經常使用經濟人做立論基礎的經濟學家對此十分清楚:“自私是一個假設——在局限下爭取最大的個人利益。人的本質究竟是否自私毫不重要,重要的是假設任何人,在何時何地的任何行為都是以自私為出發點,沒有例外。這個一般性的假設,加上邏輯及理論,可以推出數之不盡的假說”[4]
人們何以這樣抽象和設定人性,而不那樣抽象和設定人性,何以運用利己假設而不運用利他假設,主要是因為:建立在經濟人假設基礎上的理論解釋模式,能夠有效的說明人們經濟活動的特性及其規律?,F代經濟學原理的有效應用,尊重個人利益的經濟社會政策產生的巨大影響,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人們何以要進入市場?何以要實施勞動產品的交換?原因很簡單:不同的生產者之間存在著資源、技術、勞動生產率的差異,專業化的生產以及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商品交換,會給交換雙方帶來比自給自足的生產大得多的效率與效益。分工不斷深化、貿易日益擴大,正是因為更大范圍的商品交換會帶來更大的經濟利益;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是推動生產力進步的最有力的杠桿,價值規律自發調節生產資料與勞動力在社會生產各部門的分配,“看不見的手”為社會生產的有序運行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這里,競爭與杠桿作用、價格自發調節作用的實現,正是商品生產者所青睞,才能為生產者帶來更大的經濟價值。只有從供過于求的產品生自利動機使然。因為,只有質量更高、成本更低的產品,才能為市場產中退出來,選擇現實和潛在需求遠不能滿足需要的產品,其生產者才能實現最大數量的產品銷售,才能獲得最有利的產品定價與盡可能多的利潤;承包到戶的農民,所以有那樣高的生產積極性,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有了“交夠國家留足集體,剩下全是自己的”這一嶄新的收入分配政策。正是充分考慮農民自身利益,將生產努力與個人收入緊密聯系的生產關系模式,改變了農民生產經營的態度與熱情;面對我國科技創新水平不高,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不多這一現實,人們考慮最多的一個因素是,創新動力與創新人才不足,是否與創新付出的代價同所獲回報不相稱有關,是否因為知識產權的保護尚存在問題。這一認識的前提就在于,承認科技創新者自利動機與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國家重獎重大科技創新帶頭人---袁隆平、王選等,意在明示世人,科技創新不僅為社會為他人帶來巨大利益,為創新者帶來的崇高社會聲譽,同樣會為創新者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
當然,不容否認,人是具有多種屬性與追求的主體,自利動機并不能說明所有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不少現象與行為,需要運用利他動機或者說需要運用“道德人”的行為模式來解釋。比如,以特有的道德追求為目的支配自己的資產與經營活動,捐贈資產給集體或窮人的行為;投資于收益很小社會需要的產品生產或扶貧項目,為幫助窮人而降低自己產品的價格,或者以有利于勞動者的價格購買他人勞動等等。鼓勵創新,社會也可以從“人并不都是為了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民族國家,為了道德理想”的角度,賦創新者以崇高的政治榮譽,頌揚他們幾十年如一日為國奉獻不計得失,拿著很少的工資,卻做出了改變世界歷史的發明創造。這種以道德理想的肯定弘揚,以精神鼓勵為主要形式的社會褒獎,亦曾有效的激勵著人們從事社會需要的活動。但是,應該看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夠運用利他動機予以解釋的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畢竟是個別和特殊的。它能夠解釋少數樂善好施品德高尚者的經濟行為,卻不能解釋千千萬萬普通人的經濟行為與經濟追求;它能夠解釋一部分經濟行為與經濟現象,卻難以解釋廣泛存在的經濟行為與經濟現象。因此,對于以解釋普遍經濟現象與經濟行為為目的的經濟學來說,主體的利他主義假設顯然不合適。
以為經濟人假設的確立,會改變人們的道德觀念進而影響社會道德行為,這是把學科假設的現實影響夸大化了。作為構筑解釋框架、實施經濟關系抽象的需要建立的觀念模型——“經濟人”,即使具有道德意義,它對現實的影響也極為有限。當年,建立在利他主義人性假設(即道德人假設)基礎上的社會主義經濟學幾十年的熏陶,尚且看不出對人們的自私傾向、自私觀念或者說自私本性產生過多么明顯的改變;今天,現代經濟學“經濟人”假設就能有那么大的魔力?如果經濟學學科假設能夠那樣強烈的影響社會道德觀念與人們的道德行為,為什么管理學中不同的人性假設,不論是“經濟人”、“社會人”抑或是“復雜人”假設,都沒有能對人們的社會行為與道德觀念產生過值得一提的影響呢?為什么醫學中的“中國標準人”,法學中的“自然人”等人性假設,沒有對人們的健康觀念、審美觀念、權利觀念以及相應的道德行為產生多么大的影響和作用呢?
市場經濟的本質
韓文說“沖突是市場經濟的本質,而和諧是市場經濟的現象”[5],“人與人的沖突是經濟學的主題”,“經濟活動的核心是一方主導甚至主宰另一方,即一方的意志和目標可以強加于另一方?!盵6]這是對一種事物或者社會關系,從特定角度、特定價值觀出發予以認識評價的結果。實際上,就是像“拳擊”這樣真正以沖突、征服為內容的活動,從一個角度說“沖突是本質”的時候,同樣不能否定從另一個角度說“聯系是本質”的正確性。你說以強凌弱、一方支配另一方是拳擊運動的本質,是因為你只看到一個拳手擊敗另一個拳手,強者戰勝弱者這一現象。沒有看到拳擊運動得以存在發展的物質基礎,沒有看到拳擊手參加拳擊運動的真正動機,沒有看到拳擊手之間聯系與互動帶來的巨大利益。
1、勞動價值論。
2、勞資關系論。
3、剩余價值論。
4、生產的社會化和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的對抗性矛盾論。
5、社會進步論。
政治經濟學的基本觀點所形成的一部巨著是《資本論》,它的研究對象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及和它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和交換關系。
關鍵詞:凱恩斯經濟學;大蕭條;節儉悖論
中圖分類號:F113.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6)12-0085-02
當今《宏觀經濟學》教學中,多數采用新古典綜合派的理論觀點,其理論主要綜合了新古典經濟學派的一般均衡論和凱恩斯經濟學的主要觀點,一般從講述GDP核算開始,然后討論國民收入的決定因素,從宏觀干預的角度分析兩個市場的一般均衡,研究通貨膨脹、失業、經濟增長與經濟周期等問題。由此可知,《宏觀經濟學》的理論并非凱恩斯經濟學的原貌,而是融合諸多經濟流派的一種理論體系。因此,本文針對《宏觀經濟學》教學中一些容易產生歧義的概念和理論進行簡單地梳理,以期有助于《宏觀經濟學》的研究、教學和學習。
一、凱恩斯定律
凱恩斯并沒有提出“凱恩斯定律”,這是相對于“薩伊定律”來說的?!八_伊定律”的核心是供給自動創造需求。薩伊認為,由于供給能夠自動地創造需求,所以,自由的市場經濟總能達到充分就業,不會出現大規模的生產過剩,然而1920年以來的大蕭條使“薩伊定律”不攻自破。凱恩斯認為,由于邊際消費傾向、流動偏好、資本邊際效率等心理規律的存在,會導致有效需求不足,從而出現生產過程、大量失業、經濟增長緩慢等經濟蕭條的現象,因此必須進行宏觀干預,以拉動需求、刺激供給。這就是凱恩斯的“需求刺激供給”。這在多數教科書中稱為“凱恩斯定律”,其一般表達為:當社會總需求增加時,總供給總能以不變的價格水平來滿足社會總需求。
在實際教學中,學生無法理解凱恩斯定律,但如果結合大蕭條的背景就容易認識其中的內涵。在經濟大蕭條時,大量生產要素閑置,在宏觀干預下,最初總需求增加時,增加的供給不會產生價格上漲的壓力,所以價格水平是不變的。這僅是大蕭條時期的短期經濟現象。隨著總需求的進一步增長,要求生產規模擴大,生產要素相對變得稀缺,會產生價格上漲的壓力,總供給的價格水平就會上漲。
由此可知,凱恩斯定律所描述的內容僅是在經濟大蕭條背景下的一個短期經濟現象,并不能代表經濟發展的長期狀態。
二、消費傾向和邊際消費傾向
消費傾向和邊際消費傾向是具有不同內涵的凱恩斯經濟學術語,在現代宏觀經濟的研究和教學中經常混淆,此處從凱恩斯原著的角度來考察這兩個概念的區別與聯系。
1.消費傾向的定義?!跋M傾向”是凱恩斯消費理論的核心名詞,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以下簡稱《通論》)中定義為:“存在于Y(以工資單位計算的特定收入水平)和C(該收入中用于消費支出的數量)之間的函數關系,用χ來表示,于是C=
χ(Y)或C=W?χ(Y)?!逼渲?,Y是以工資單位計算的由就業量(N)唯一決定的收入水平,C是以工資單位表示的消費量(C)。也就是說,消費傾向被定義為收入與消費之間的函數關系,其實質是就業量與消費量之間的關系。
凱恩斯認為,“消費傾向是一個相當穩定的函數,在通常情況下,消費量取決于總收入量(二者都以工資單位計算)。”而且,消費量與收入量之間存在一個重要的心理規律:“在一般情況下平均說來,當人們收入增加時,他們的消費也會增加,但消費的增加不會像收入增加得那樣多。這就是說,如果用C代表消費量,用Y代表收入量(二者皆以工資單位計算),那么ΔC和ΔY就會有相同的正負號,但前者小于后者,即dC/dY為正值,但比值小于1?!?/p>
2.消費傾向與邊際消費傾向。“消費傾向”與“邊際消費傾向”是一還是二?凱恩斯在《通論》的第8章中明確定義“消費傾向”為一種函數關系,即C=χ(Y)或C=W?χ(Y);在此函數關系的基礎上,“消費傾向”還表現出一種心理規律:在一般情況下平均說來,當人們收入增加時,他們的消費也會增加,但消費的增加不會像收入增加得那樣多,即0
在《通論》的第10章中,凱恩斯為了說明乘數理論而定義了“邊際消費傾向”。他說:“人們有一種普遍心理:當整個社會的實際收入增加或減少時,社會的消費也會增加或減少,但后者的增加或減少不會像前者那樣快,即ΔC和ΔY具有相同的符號,但ΔY>ΔC,其中,C為用工資單位計算的消費。這不過是重復了前面已建立過的命題。我們把dC/dY定義為邊際消費傾向?!?/p>
以上的論述表明,“消費傾向”主要用于描述消費與收入之間穩定的函數關系,“邊際消費傾向”則主要描述消費增加量與引起消費增加的收入增加量的比例關系,前者的內涵明顯大于后者。但在更多的時候,凱恩斯并不特別區分這兩個概念。例如,他在《通論》第9章中寫道:“在短期內消費量的變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收入(以工資單位計算)的變化,而不是取決于特定收入量下的消費傾向的變化?!?/p>
3.消費傾向與消費收入彈性。有的教科書中這樣描述“消費傾向”:隨著收入的增加,消費也會增加,但消費增加的速度慢于收入增加的速度。如果用C代表消費量,用Y代表收入量,那么“消費增加的速度”可表示為ΔC/C,“收入增加的速度”可表示為ΔY/Y,前者慢于后者即可表示為:ΔC/ΔY?Y/C
三、節儉悖論與“節儉悖論”悖論
“節約悖論”是凱恩斯最早提出的一種理論,認為增加儲蓄會減少國民收入,而減少儲蓄會增加國民收入,這種矛盾被稱為“節約悖論”。要解釋“節約悖論”首先應分析儲蓄與投資的關系。
1.投資恒等于儲蓄。凱恩斯在《通論》第3、6章講解“有效需求理論”時,詳細地講解了投資與儲蓄的關系。他說:“當就業增加時,總實際所得也要增加……當實際所得增加時,總消費也增加,但不如所得增加得那么多。所以如果整個就業量都用于滿足消費需求的增加量,雇主們就要蒙受損失。因此,要維持一定的就業量,當前的投資量必須足以吸收在這個就業量下超過社會消費量的那部分總產量?!薄俺^社會消費量的那部分總產量”就是儲蓄,投資等于儲蓄。在《通論》第8章的結束部分,凱恩斯進一步說明動態中的投資與儲蓄的平衡關系。如果當前儲蓄較多,說明人們更加注重未來的消費,滿足未來的消費就必須擴大當前的投資,投資和儲蓄就會趨于相等;反之,如果當前儲蓄較小,說明人把更多的收入用于當前消費,可用于未來的投資資源就會減少,投資和儲蓄也會趨于相等??傊?,按照凱恩斯的理論,投資和儲蓄總會趨于相等的。
2.“節儉”降低收入的“悖論”。按照國民收入決定理論,如果y、c、α、β、s、i分別代表國民收入、消費、自發消費、邊際消費傾向、儲蓄、投資,消費函數為c=α+βy,儲蓄函數為s=-α+(1-β)y。當投資(i)與儲蓄(s)相等時,均衡的收入就會出現y=(α+i)/(1-β),其中,(1-β)稱為邊際儲蓄傾向。節儉指人們更加偏愛儲蓄,就是邊際儲蓄傾向較大。人們越節儉,(1-β)越大,則y=(α+i)/(1-β)越小,這就是所謂的“節儉悖論”。但現實經濟發展并非如此。二戰后許多東方國家注重節儉,并沒有出現所謂的“節儉悖論”,這被稱為“‘節儉悖論’悖論”。
3.“‘節儉悖論’悖論”釋疑。理解“節儉悖論”應從凱恩斯理論的產生背景入手。在大蕭條時期,大量生產要素閑置,生產能力過剩,有效需求不足,急需擴大有效需求來刺激生產和供給。此時如果強調節儉的話,有效需求就會進一步下降,使經濟更加蕭條。
在現實經濟發展中,多數發展中國家根本不存在生產能力過剩,而是急需大量投資。投資有兩個來源:一是經濟體自身的積累;二是引進外資。經濟體自身的積累就要提倡節儉,把當期產出節儉下來,作為下一期生產的資本。一般情況下,發展中國家都會提倡節儉以獲得資本積累來完成工業化的發展過程。由此來看,凱恩斯的“節儉悖論”并不適用于尚處于工業化階段的發展中國家。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宏觀經濟學的研究和教學中,必須關注經濟理論的原創者所處的歷史背景,如此才能較為準確地把握其理論的內涵和外延?,F代宏觀經濟學綜合了新古典經濟學、凱恩斯經濟學、劍橋學派、新古典綜合派、貨幣主義、理性預期學派乃至新宏觀經濟學等不同流派的觀點,其中既有凱恩斯主義對古典主義的批判,也有凱恩斯主義左派與之間的爭論,還有西方經濟“滯漲”前后新興經濟學派對凱恩斯主義的批判。這些不同時代的經濟理論,其間既存在繼承關系,也存在顛覆關系。當這些觀點放在一部教科書中,不僅會給學生帶來許多困惑,也會給研究者帶來許多疑慮。如果能夠結合某一理論觀點產生的背景,這些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所以,凱恩斯經濟學的研究、教學和學習必須結合經濟大蕭條的背景才能更加深入和理性。
參考文獻:
[1][英]約翰?梅納德?凱恩斯.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M].宋韻聲,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9.
經濟學觀點認為,如果誰在某件事情上有絕對優勢,就應該讓誰來做這件事。
兒子出生后,我們聘請了在照顧新生兒方面有經驗的月嫂來幫忙帶孩子。事實證明,我們這個決定是完全正確的。在兒子滿月之前,給他洗澡、換尿布、打疫苗、哄他睡覺等一系列事情均由月嫂代勞,我只負責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喂奶及向月嫂學習。在這個階段,孩子他爸由于沒有任何特長而沒有任何工種分派給他,他也樂得輕松。兒子襁褓期過后,教育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我和他爸性格不一樣,因此,在教育兒子的問題上作了明確分工。我比較感性,情感豐富,思考多于行動,因此,我負責兒子的情感教育。我經常給他講故事,帶他到農村和孤兒院去體驗生活,和他一起感受人生的悲歡和喜怒。他爸做事果敢,行動干脆,他負責兒子性格和意志力方面的培養。他經常帶兒子去體育場觀看賽事,和他一起玩戰爭游戲,帶領他自己動手做玩具、修家電。事實證明,我們這個決定是完全正確的。兒子的左腦和右腦都開發得不錯,他熱情、善良、睿智、堅強、勇敢、動手能力強,人見人愛。
經濟學觀點認為,市場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總可以在不斷的“試錯”過程中達到最優的資源配置和效率最大化。
因此,我們對孩子一直采取“放養”的方式,只要他不做什么危險的事,我們就盡量放手讓他去做,給他充分的自由和空間。蹣跚學步的他要取10米之外的“天線寶寶”玩具,我們一般不會主動幫他,而是微笑著看著他。孩子扶著墻壁慢慢移動腳步,用雙手攥緊柜子的邊緣,再然后倚著茶幾前行,中間還要轉個大彎……中途,他會停下來,用企求的眼光看著我們,我們會拍拍他的身子,鼓勵他:寶寶好樣的!寶寶再努力!當他終于將心愛的玩具抱在手中時,我們能感受到他的喜悅。通過努力達到目標,這既是樂趣,也是成長,我們不能剝奪。我們家有個16平方米的大陽臺,堆滿了玩具,那就是兒子的樂園。對他的領地,我們一般不侵入,更不會干涉。兒子在他的領地里,可以隨心所欲地設計硝煙彌漫的戰場,設計充滿溫情的童話森林,設計未來的房子和公路,快意無比,充滿了自豪。
經濟學觀點認為,為了一件“好東西”而放棄其他好東西所付出的代價,叫做一件“好商品”的價格。
兒子讀幼兒園時,我們讓他參加了繪畫培訓班;8歲后,他不想學畫畫了,我們同意了他的請求。一位朋友不解:“你怎么能這樣縱容孩子,學本領可不能半途而廢呀!”其實,我們是運用了經濟學上的商品價格理論。我們可以將繪畫培訓當作一件“好商品”,為了獲得它,就要舍棄去游樂場、看書和小朋友交流等一些活動,這就是繪畫培訓的價格。幼兒園時期的繪畫培訓是涂鴉訓練,我們認為:老師鼓勵孩子自由創作,這對于培養孩子的動手能力、觀察能力、想像能力、空間思維能力、色彩的敏銳力等都非常有意義,所以放棄其他娛樂活動而選擇繪畫訓練,是值得的。但8歲以后的繪畫培訓開始注重基本功訓練了,對于無意于在繪畫方面有所發展的孩子來說,繪畫培訓就有些貶值了。而這個年齡段,選擇健身、和小朋友交往、看書等活動,對孩子的成長幫助更大。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又同意孩子放棄畫畫。
經濟學觀點認為,買一件商品,不僅要計算經濟成本,還要計算時間成本。時間是有成本的,我們在做某種選擇時,必須將其考慮在內。
關 鍵 詞:互助會;耐用品消費;不可分投資;保險;家庭資源分配;集體約束機制
中圖分類號:F83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06)06-0024-08
互助會(ROSCAS)在國外一般被稱為輪轉儲蓄和信貸協會(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Unions),是一種重要的非正式金融制度。它不僅歷史悠久,而且廣泛存在,在發展中國家和移民社區尤為流行?;ブ鷷举|上是一種具有儲蓄和借貸功能的互助(self help)組織,{1}它有效地鼓勵和促進了儲蓄,同時部分地滿足了成員的借貸需求。互助會的成員一般彼此比較熟悉,其相互選擇、相互監督、社會制裁等機制,較好地保證了履約問題。在每次集會時交納會費,類似于定期進行儲蓄;所有成員的分散資金被集中起來作為信貸資金來源,利用了規模經濟的優勢。另外,互助會的成員一般是固定的,只對內部成員提供信貸服務,可見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信用合作”的特點。國內對這種組織比較通俗的叫法是“會”,如在我國浙江、福建等省份較為流行的標會、抬會、合會等。這種民間自發的互助機構是非正式金融市場中一種非常重要的組織形式。
參加互助會的群體通常是需要資金但又無法通過正式金融機構獲得信貸服務的群體,如發展中國家的低收入階層、世界各國的中小企業等。對于這部分群體的資金需求,互助會等非正式金融制度在利用信息、風險控制等方面的機制設計,較正式機構具有明顯的優勢。它們擴大了金融交易,縮小了信貸市場無法出清的范圍,不僅滿足了參與者的消費、投資等需求,還提供了諸如保險、強制儲蓄等重要功能。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研究互助會等非正式金融制度,對于當前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尤其具有重要的意義。過去人們對互助會等非正式金融制度采取粗暴的態度,認為它們是非法的,擾亂了金融秩序,造成了地區經濟的波動。但事實并非如此!只要采取適當的管制措施,一些非正式金融制度是可以很好地填補正式金融機構的服務空白、發揮金融服務功能的。
本文嘗試將關于互助會的已有研究作一綜述。最早對這些廣泛流行的互助會進行研究的是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這方面的經典研究包括Geetz(1962)和Ardener(1964),[1-2]后者尤其適合作為這方面的基礎文獻。他指出,“會的最明顯的功能是促進小規模的資本形成”以及“在通常銀行沒有設計的小額信貸方面提供信貸”。[2]而經濟學家對互助會的關注和研究始于Besley,Coate and Loury (1993)出色的開創性工作。他首次采用規范的經濟學框架分析了互助會的經濟功能――為不可分割的耐用品購買融資,指出互助會制度可以理解為具有社會聯系的群體面臨信貸市場排斥的反應。[3]自此以后,陸續有學者從經濟學的角度對互助會加以研究,并在理論模型和實證研究方面不斷地拓展了已有的研究,從而使人們對于互助會的理解越來越清晰和深刻。我們的綜述將主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認識和理解互助會的功能和運行。
一、互助會的基本事實
(一)互助會的基本運作
標準的互助會通常是這樣的一種組織:一群生活在同一社區的人,約定每隔一段時期集中起來(一般是1個月到3個月,也有更長的,但最短的只有1天);在每次集會上,所有成員都按照預先的約定交納一份或幾份會費(會費是固定的),湊成“會金”(pool),然后根據某種規則交給其中的一個成員使用。成員每交一份會費就獲得使用一次會金的機會。使用過會金的成員就不再有使用的機會,稱為“死會”;而未使用過會金的成員在將來總有一次使用的機會,因而成為“活會”。這種集會不斷地重復下去,直至組織的每個成員都使用過“會金”,全部成為“死會”為止。從資金的角度看,第一個得到會金的成員是完全的借貸者,最后一個得到會金的成員是完全的儲蓄者,其余人則既是儲蓄者又是借貸者。會通常由一名信用較好的人組織,俗稱“會頭”,他負責選擇成員、催交會費、組織競標等,并對逃會事件負責。作為酬勞,他可以優先使用會金。{2}
互助會的組織結構并不復雜,但它的制度安排卻可以有很多變化。比如共同基金的次序決定方式可以有三種可能:隨機次序、固定次序和競標次序。隨機次序是指成員在每次集會時交納同樣的會費,會金的使用優先權由抽簽決定。在任何一期已經中過簽的成員不再參加抽簽,直到所有成員都中標一次后,互助會解散或者重新開始。這種會稱為搖會。而固定次序是指每次集會時成員都交納同樣的會費,但成員使用共同基金的次序在互助會運行之前就已經規定,在互助會運行中不再改變。這種會稱為輪會。競標次序則是指成員使用會金的先后順序通過競價決定,愿意提供更多會費或者一次性支付的成員能夠更早地中標,但是每個成員只能中標一次。這種會稱為標會。
對一個互助會來說,它有如下幾個基本的特征:成員的數量、會金的規模、互助會的會期、集會的頻率、會費的數額等。其中,會費可由會金除以成員數得到,集會的頻率也可由會期除以成員數得到。
(二)互助會在國外的流行
互助會是許多發展中國家最流行的非正式金融制度之一。Ardener(1964)和Bouman(1995)描述了互助會在亞洲、拉丁美洲、非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的流行程度。[2][4]在非洲,互助會的參與率異常之高,超乎人們的想象。1986年,50%的剛果成年人參加過互助會;利比里亞、多哥、尼日利亞等國家的農村地區,成年人的互助會參與率在50%~95%之間。1992年,喀麥隆國內的互助會成員占到總成年人人數的80%(Bouman,1995)。[4]Tschakert(1976)估計,1976年Ekubs(當地對互助會的稱呼)調動的資金總和占到了埃塞俄比亞全社會產值的8%~10%左右。[5]Schrieder,Cuevas(1992)估計,喀麥隆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動員的資金占到了國民儲蓄的1/2左右。[6]金融互助組織甚至形成了廣泛而又全面的福利和保險網絡(Shipton,1992)。[7]它們提供應急資金以幫助窮人抵御疾病或其它不幸事件,幫助窮人購買耐用品、支付子女學費,幫助農村移民更好地實現向城市生活方式和價值觀的轉變。同時,它還是各種規模的企業融資的重要工具。
(三)互助會在中國的流行
互助會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早在唐宋時代就流行甚廣,在近代的江南農村也曾十分盛行(單強,昝金生,2002)。[8]早在1936年描述這種組織是“集體儲蓄和借貸的機構”。[9]
近代江南地區的商品經濟相對比較發達,資金需求較其他地區相對較高。然而,盡管當地具有較發達的銀行體系,{3}但是除了少數專業銀行以外,絕大多數銀行只是行使調控城市金融市場的作用,無法滿足鄉村社會的金融需求,這在客觀上促成了合會的繁榮。研究表明,江南農民通過銀行及其附屬機構所得到的貸款僅占全部貸款的10%左右,而農民通過傳統金融手段獲取金融支持占到了90%以上,其中37.7%的借款以合會為主。僅此一項,就遠遠超出了現代金融機構所起的作用。合會不僅戰勝了現代銀行,而且以其低成本(不需抵押、利息成本低)的優勢壓過了其他傳統的金融手段,如典當和高利貸。
20世紀30年代以后,隨著江南農村經濟的普遍惡化,“農民經濟枯窮,會的信用全失,已成者多數瓦解,籌款更難”(千家駒,1936)。到了40年代末,江南地區的合會制度日益頹廢。改革開放后,互助會在我國的一些民營經濟比較發達的省份如浙江、福建等重新流行起來,有關互助會的報告也體現在不少學者的研究中(姜旭朝,1996)。[10]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0)對溫州民間信用情況的調查,{4}互質的“呈會”非常普遍。由于地區文化傳統習慣的原因,蒼南一帶的農村幾乎家家都參加“呈會”。單個“會”一般在3萬元左右,最大的也在5萬元以下。另據更新的一項人行的調查發現,{5}溫州農村幾乎每個家庭都參與1~2個互助會,平均每人每季出資1000~3000元,單個呈會的額度在1萬~5萬元之間。柯榮柱(2003)對溫州地區的問卷調查發現,該地區互助會的參與度極其頻繁,有一半以上的被調查者參與兩個以上的互助會。[11]我們在2004年對福建泉州、永安的調研中,也發現當地的互助會參與人員十分廣泛,包括中小企業家、教師、機關人員、城鎮居民、農戶等各個階層。人們通過參會籌集資金,用以投資、建房、婚事、疾病等費用支出;也有人通過參會追求高于銀行存款的利息。由于手續便利、機制靈活,標會還成了當地許多中小企業融通資金的重要手段,對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互助會不僅在發展中國家流行,在實現了現代化的國家和地區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即使像中國臺灣這樣的現代化地區,人們仍然廣泛地依賴于互助會等非正式金融制度。Besley,Levenson(1996)通過對臺灣地區1977-1991年的普查數據分析發現,該地區家庭的互助會年參與率達到15%~25%。[12]會的功能不止于通過集體儲蓄購買耐用品,它還幫助人們籌集房屋的修繕和建造、婚禮、教育、疾病等相關費用,并且提供了高于其他機構的利息回報。他們還發現,擁有婦女成員、收入穩定的臺灣年輕家庭,參加互助會的意愿更高。
二、關于互助會的幾種經濟學模型
我們已經指出,參加互助會的群體通常是得不到正式部門提供的信貸服務的,但他們還有其它的選擇,例如自己儲蓄、親友借貸、高利貸等。那么,為什么互助會具有經久不衰的吸引力呢?已有的經濟理論給出了如下幾種解釋。
(一)購買大宗耐用品
Besley,Coate and Loury(1993)首次用正式的經濟學模型(后簡稱為B-C-L模型)研究了互助會。[3]他們認為,會的作用在于幫助無法得到外部信貸市場支持的個人進行共同儲蓄,以購買不可分割的耐用品。由于缺乏外部融資的途徑,個人不得不通過各自的儲蓄來購買大宗耐用品。此時,由于資金的閑置,與其他人的交易可以改善他的福利。互助會提供了這樣一種共同儲蓄的交易方式。通過一定的內部規則,一些成員的儲蓄可以為其他成員的耐用品消費提供融資,從而使得互助會成員的整體福利得以改善。B-C-L模型證明,與自己儲蓄相比,標會和搖會都能夠提高成員整個生命周期內的期望效用。他們還比較了標會和搖會的效率,發現在成員個人偏好相同時,搖會比標會更有效。
Besley,Coate and Loury于1994年對原先的工作進行了拓展,[13]考慮了個人既可以參加互助會,也可以求助于非正式的信貸市場的情形。他們發現,此時如果個人偏好相同,那么首先標會和搖會的分配都不是有效的。因為兩者實行的都是線性分配方案,與有效分配方案所要求的凸性存在顯著差異,這就是互助會的結構過于簡單所帶來的成本。其次,盡管都沒有實現最優的配置,但是從事前期望效用來看,信貸市場比標會更好。信貸市場和標會都假設每個人的事后效用相同,而前者是帕累托有效的,后者則無效率,因此前者的事前期望效用更高。最后,在某些情況下,搖會可能會比信貸市場產生更高的事前期望效應。但如果個人偏好差異很大,上述結論可能會發生改變。
B-C-L模型作為互助會研究的開創性成果,其假設比較簡單,例如成員之間的信息是完全的、成員具有相同的風險規避、會金是固定的等等,因此受到了一些批評。但這些都無損于它體現出的思想價值,以至后來成為互助會研究方面的經典參考文獻。
Besley and Levenson(1996) 利用來自中國臺灣1977-1991年的212046個家庭截面數據,對臺灣地區耐用品消費的普及進行了研究,著重分析了家庭耐用品的積累與參與非正式金融機構的關系。[12]用Hazard模型對19種耐用品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參與rosca與耐用品的普及確實具有正向的聯系。這種關系,對將近一半的耐用品在5%的水平上顯著,對1/3的耐用品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家庭耐用品的積累與參與非正式金融機構之間的聯系確實存在。這些結果證實了資本積累與金融制度供給的重要聯系,即使是像臺灣這樣已經實現了現代化、建立了許多現代制度、人民相對富裕的地區,人們仍然廣泛地依賴于非正式金融制度。非正式部門也能創造價值,使個人從跨期交易中獲益,加速了資本積累的進程。
Handa,Kirton(1999)對牙買加互助會的實證結果也支持了Besley,et al(1993)的消費理論。[14]他們發現,互助會的成員個數越多,會費的數額越小。此外,他們的樣本中,有71%的互助會成員宣稱使用互助會資金來購買耐用品或者大宗物品。
(二)進行不可分的投資
Kovsted,Lyk-Jenson(1999)提出了另一種模型,即個人參加互助會的目的是籌集資金用于不可分的投資項目。[15]相對于B-C-L模型,K-L模型的最大改進在于假定成員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和不完全的,收益率是私人信息;并且成員可以利用在互助會之外的資金市場籌集的資金,來補充投資項目的投入。K-L模型用博弈論的方法解出了標會的序貫均衡出價,并證明了無論哪一種會都能提高成員的福利水平,而且標會總是比搖會有效,除非外部資金的成本很高以及成員的類型不是充分的分散。K-L模型考慮了互助會的另一重要功能――投資,并從理論上預見了標會制度具有事后有效性,即它能夠保證投資收益率最高的人出最高的價錢,同時最早中標從而實現投資。但是,盡管它的假設條件距離現實更近了,仍有一些問題沒有解決。例如,模型中不存在隨著時間的推進才能不斷地被揭示出來的信息,所以它把所有的拍賣放在第一期進行,而得到的結果與逐次進行相比并沒有實質的區別,這與現實明顯不符;另外,按照K-L模型的推論,標價會隨著會的進行而逐次遞減(與B-C-L的結論相同),但這也不能為經驗事實所驗證。Calomiris和Rajarman(1998)以印度地區的實際標會例子,證明了標價具有很大的隨機性。[16]柯榮柱(2003)通過對中國溫州地區的標會數據研究也發現,標價序列不具有顯著的時序特征。[11]
(三)保險機制
耐用品消費和投資模型所不能解釋的一些問題,使經濟學家開始尋找更好的解釋,因而互助會的保險功能漸漸得到學者的重視。Klonner(2003)正式地模型化了這一主張,其進步在于考慮了收入不確定性和隨著標會運行不斷揭示出來的新信息。[17]Klonner模型假定個人在事前是同質(identical)的風險厭惡者,面臨著只有私人可以觀察到的收入沖擊,并利用互助會資金進行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跨時期的風險規避(temporal risk aversion)比靜態風險規避(static)更不顯著,那么標會較之搖會是一個更好的選擇。當存在信息不對稱時,標會機制提供了風險分擔的功能。
然而,Klonner模型假設不能儲蓄,也不能借貸是極其不現實的。我們前面曾經提到,即使像中國臺灣和溫州等民間借貸比較發達的地區,互助會也廣泛地存在,所以應當允許人們有獲得外部資金的機會??聵s柱(2003)基于序貫博弈框架發展了互助會的保險模型。[11]他指出,即使在完全的借貸市場下,仍然存在借貸中的策略,此時最優的貝葉斯均衡標價序列不僅有波動,而且表現出多樣性。在這個最優策略下,對個人而言,參加標會事前優于不參加互助會,盡管不一定具有個人的事后有效性;對整個社會而言,事中和事后均優于不參加互助會。他還利用收集到的近100個實際標會的數據,驗證了上述結論的正確性??聵s柱的模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兼容各個主張,并指出了互助會不一定依賴于外部條件(如沒有借貸)才能存在。
(四)影響家庭內部資源分配的手段
Anderson,Baland(2002)指出了B-C-L模型在解釋輪會方面的缺陷。[18]盡管從事前角度看,通過加入互助會,成員能夠更快地得到共同基金,從而更早地消費耐用品,所有成員的福利都會得到改善;但從事后角度看,至少最后一個得到共同基金的成員的福利惡化了。這種情況在搖會中不會有太大影響,這是因為,如果一個成員經過抽簽被排在最后,雖然他可以選擇退出,但那樣做會受到互助會規則的懲罰,違約成本往往很高。而輪會則不同,知道自己排在最后的成員可以在互助會開始之前選擇退出,這樣不會受到任何懲罰。既然加入互助會得不償失,理性的成員肯定不會選擇參加。依此倒推,我們會發現所有理性人都不會選擇加入,輪會將被解散。然而,Anderson,Baland(2002)在對肯尼亞首都奈洛比(Nairobi)的實地調查中,卻發現輪會在當地十分盛行。[18]顯然,原有的理論已經不足以解釋這類現象。
Anderson,Baland(2002)提出了另一種互助會的經濟學觀點:影響家庭內部資源分配的手段。[18]在A-B模型中,家庭決策由夫妻雙方共同作出,但由于丈夫和妻子對家庭消費品的偏好不一致,婦女對高儲蓄率的偏好遠遠大于丈夫,由此雙方產生家庭資源分配決策的分歧,婦女會選擇加入互助會以積累更多的儲蓄(這里也假設沒有外部借貸機會)。這樣,盡管丈夫在事前可能不會同意妻子參加互助會,但當事后妻子得到會金后,丈夫的資金已經被強制儲蓄了一段時間,他可能不再堅持把資金用于直接消費,而是同意妻子的消費計劃。A-B模型證明,如果家庭在互助會中最后一個輪到共同基金,那么婦女的福利得到改善,而丈夫的福利卻有惡化;如果家庭幸運地提前輪到,則這種情況會得到緩解,丈夫的福利也可能提高。這就為成員即使排在最后一個仍然愿意參加輪會提供了一個合理的解釋。Anderson(2002)還利用肯尼亞的數據為該理論模型提供了實證支持。他們發現,正如理論所預測的,參加互助會的概率和婦女相對收入份額的關系是倒形的;婦女相對收入份額對會費數額的影響顯著為正,兩者也有顯著的倒形關系。
(五)實現自我控制的集體約束機制
Gugerty(2003)整理了1998-1999年肯尼亞西部地區的調查后認為,已有的幾種理論都不能完全解釋調查數據體現的復雜現象。[19]在他的樣本中,互助會并不僅僅意味著為耐用品提供信用,因為它們的輪轉次序是固定不變的,參與者并沒有要求比自己儲蓄更早地得到資金;互助會也不是主要的保險機制,因為參與者幾乎不能控制他們得到資金的時間;同時,互助會也不是解決家庭內部消費決策沖突的手段,因為會費一般由家庭成員共同承擔,參加互助會的收益也由家庭成員共享。此外,能夠證實互助會參與者對違約者實施嚴厲制裁的說法缺乏充足的證據。因此,個人之所以參加互助會,應該還有另外的動機。Gugerty(2003)由此提出了參與互助會的另一個可能的動機:儲蓄需要自我約束。[19]對那些時間偏好不一致(time-inconsistent preference),且沒有替代約束技術的個人來說,互助會提供了一種幫助他們實現自我控制的集體約束機制。Gugerty模型假設個人對將來的消費更加偏好,從而在理論上證明了互助會這種集體約束機制能夠改善個人的福利。另外,即使不借助于嚴厲的社會制裁,在重復博弈的情形下,如果因為被排除在將來的互助會之外而損失的收益足夠大的話,成員將不會為短期利益而違約。
集體約束機制的假設與調查結果是一致的。首先,大多數互助會的參與者都聲稱自己的參加目的是約束自己進行儲蓄,即“為了得到儲蓄的動力”;其次,參與者并不總是很看重自己在互助會的輪轉次序,表明信用不是參與的目的;再次,互助會監督并且強制成員向集體按期公開支付會費;最后,許多互助會的成員通過在事前承諾資金的使用方式以及集體的監督,“捆住了自己的雙手”。計量分析表明,越偏僻地方的互助會采用事前承諾機制的概率越小,這可能是因為發達地方的人們面臨誘惑更多的緣故;同時,種族一致性越強的互助會采用事前承諾機制的概率越大,因為監督本族的人可能要更容易一些。
三、互助會的持續能力(sustainability)和競爭力
(一)履約問題
許多文獻發現,現實中互助會的違約極少發生。那么它的履約問題是如何解決的呢?我們首先對違約發生的各種形式作一區分。按照發生時間違約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成員在得到會金后不再交付會費;另一種是成員在得到會金之前不再交付會費。按照違約意圖也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惡意違約,指成員在有支付能力的情況下逃避責任;另一種是被迫違約,指成員確實沒有支付能力而不得不違約。
Besley,et al(1993) 考慮了單期互助會的穩定性問題:[3]在隨機互助會下,只要第一個得到共同基金的成員愿意履約,其他的成員都會繼續留在互助會里,因為前者的違約收益最高(這里只考慮履約意愿,而不考慮履約能力)。第一個得到資金的成員的履約意愿取決于違約收益與違約成本的對比;只要違約成本足夠高,成員就會選擇履約,互助會也就能夠持續下去。違約收益決定于互助會的成員人數和會費水平。在成員人數給定的情況下,只有降低會費水平,或者延長會期,第一個得到資金的成員的違約收益才會降低,互助會才可能持續下去;而在會費給定的情況下,只有減少成員的個數,互助會才可能持續下去。更少的成員人數意味著第一個得到資金的成員享受違約收益的時間被縮短。顯然,兩者都會降低互助會給成員帶來的整體福利,因為最優分配需要服從更多的約束條件。由此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么互助會的規模不能無限擴大。雖然增加成員人數能夠增加整體的預期收益,但此時違約收益也會增加,并可能超過違約成本,于是互助會將無法持續下去。
Anderson,et al(2003)更加細致地研究了互助會的制度結構與違約行為之間的關系。[20]其運用重復博弈模型對輪會和標會的分析表明,如果沒有社會制裁,互助會將不是可持續的(sustainable);即使將來參加互助會的資格會被剝奪,第一個得到共同基金的成員也總是會選擇違約。這一點表明了社會制裁對于互助會運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一般情況下,標會的履約問題會比輪會嚴重,因為在輪會中第一個得到共同基金的成員的次序總是排在前面,他的違約動機會減小。{6}另外,對標會來說,如果允許成員在緊急情況下改變次序,會使履約問題有所緩解;但對輪會而言,這樣反而會惡化履約問題。這是因為,如果標會成員為緊急需要改變次序,他可以調到自己更偏好的位置,從而增加了他留在互助會的動機;而在輪會中,如果允許改變次序,原來排在第一位的成員會擔心將來自己的位置讓給他人,所以違約的動機會增強。
Gugerty(2003)基于Anderson(2003)的調查指出,互助會的成員之間一般都有很密切的社會聯系,因此他們可以完成銀行部門無法實現的信用交易。[19]生活在同一社區關系緊密的居民,在信息和執行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他們可以通過相互選擇(Stiglitz,1990)篩選成員,排除那些高風險的潛在加入者;也可以通過相互監督(Varian,1990)來監督成員的努力水平。而社會制裁的力量又進一步加強了信息優勢:集體有能力把違約者排除在為人們提供保險和當地資源使用權的社區網絡之外。但互助會參與者對違約者實施嚴厲制裁的事情在現實中很少發生。互助會成員有能力區分違約究竟是出于真實的需要,還是出于機會主義的動機。當成員發生經濟困難確實無法支付會費時,集體一般并不愿意通過毀掉聲譽的方式懲罰違約者,因為其他成員深知社會關系和社會資本的價值,他們寧愿選擇不去威脅同伴的社會保障。但是,互助會也可以設計其他的內部機制來阻止機會主義行為。一是讓互助會重復運行,未來參與互助會的收益能夠保證成員在當前相互合作;二是制定支付策略,對違約者中擁有債權的成員不再支付會費。有了這些保證成員相互合作的內部機制,互助會就不僅僅建立在事前的社會關系和彼此信任的基礎之上,它還有明確的組織邊界、有最終的制裁措施、有低成本的沖突解決機制。Gugerty(2003)最后證明,即使不借助于嚴厲的社會制裁,在重復博弈的情形下,如果被排除在將來的互助會之外而損失的收益足夠大的話,成員將不會為短期利益而違約。我國學者胡必亮(2004)也指出,村莊信任是標會運行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21]由于村莊共同體與區域性文化等因素對標會行為的嵌入,小規模、社區性標會在現實運作過程中的風險很小。
以上研究側重于社會壓力、重復博弈的作用,除此之外,獨特的機制設計也是互助會能夠很好地解決履約問題的關鍵因素。Van der Brink(1997)列出了互助會的一些風險控制措施,包括事前風險控制――選擇較有聲望的人擔任會頭,謹慎篩選成員,將高風險成員安排在后面等;事后風險控制――問題銀行{7}和社會壓力{8}等。[22]這些機制使互助會的違約率控制在較低的水平。Handa,Kirton(1999)在對牙買加互助會的分析中發現,會頭對互助會的影響不容忽視。[14]樣本中會頭一般年紀較大,比較富裕,且擁有較多的互助會組織經驗。計量分析證明,成員對會頭的報酬支付與互助會的持續能力{9}顯著正相關。此外,當資產專用性{10}較高時,成員與會頭之間的合約安排就更加靈活。{11}我們對福建的調查也發現,會頭需要對成員逃會負責;如果有會員逃會,會頭必須繳足他的會費。通常只要有一名成員逃會,會頭組織互助會的收益就基本被抵消了;逃會成員越多,會頭損失越大。因此,會頭具有較強的激勵去篩選和監督成員。由此可見,互助會借助于社會壓力、重復博弈和精巧的制度安排,較好地解決了履約問題。
(二)互助會與正式金融部門(銀行)的關系
許多標準模型(例如B-C-L、Klonner模型)都是在不存在互助會以外的借貸機構的假設下得出互助會有效這一結論的。那么當存在外部的信貸市場時,互助會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嗎?事實并非如此。人們發現,在很多地方互助會與正式金融機構并存。Van der Brink(1997)對喀麥隆一個村莊(Big Babanki)的調查表明,當地互助會受到絕大多數村民的歡迎,每年發放大量的信用貸款。相對于其他金融制度,如銀行、非正式信用聯合會,互助會運作的交易成本較低,運行效率更高。而我國溫州、臺灣地區互助會的盛行是另一個例子。顯然,互助會制度的經久不衰有其內在的原因。
Van der Brink(1997)考察了銀行和互助會的關系。他假設個人為了購買耐用品,可以在三種融資方式中作出選擇:一是在銀行進行儲蓄,等到本金和利息總額足夠的時候再購買;二是向銀行貸款,這樣可以馬上購買耐用品,之后逐漸歸還;三是加入當地的互助會。結果發現,個人優先選擇互助會的條件是耐用品消費給個人帶來的效用既不太高,也不太低。由于在多數發展中國家,銀行給個人提供的存款利率很低,而貸款利率卻很高,因此互助會有較大的生存空間。
Chiteji(2002)的研究也發現,互助會與銀行的關系不是簡單的此消彼長的關系。[23]由于信息不對稱,銀行必須使用資源審查貸款人的資質,從而發生監督成本;由于信息不對稱,銀行將實行信貸配給,一部分企業家將無法得到貸款。這就給互助會提供了發展的空間。被銀行拒之門外的企業家通過成立互助會,可以實現投資機會??梢?,除非銀行的監督成本降為零,互助會才可能銷聲匿跡,而這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互助會之類的非銀行組織總是能夠滿足一部分的客戶需求。即使一個經濟體的銀行系統非常發達,即使政府不對銀行部門實行信用控制,互助會仍將存在。
事實上,后來的許多學者已經開始意識到互助會機制的競爭力。例如在K-L模型和柯榮柱(2003)的模型中,都已經允許外部資金市場的存在??聵s柱(2003)還證明,當考慮保險功能時,即使在完全的借貸市場下,對整個社會而言,參加互助會的事中和事后決策優于不參加。
綜合上述研究,我們可以發現,互助會相對于銀行的最大優勢在于它更好地解決了信息問題,且這種優勢在面對農戶、小企業等群體時尤為明顯。即使一個地區的銀行系統非常發達,由于信息成本太高,銀行為了規避風險,要么對這類群體要求更高的利率,要么干脆拒絕提供服務。而互助會依靠資金供求雙方的人緣、地緣關系以獲取借方的信息特征,并借助社會壓力、重復博弈等增加違約成本,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信貸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難題,因此可以服務到銀行所無法服務的群體。此外,正如前文中概括的,除了借貸之外,互助會還能提供保險、資源分配、強制儲蓄等銀行所無法實現的其它功能。正是這些原因,使得互助會能夠為那些被銀行拒絕的群體提供合適的金融服務,并且經久不衰。金融市場的這種分隔狀態,其實是非正規金融部門、正規金融部門、借款人三方優化行為選擇的結果,而不是其行為選擇的前提或原因。
四、總結
互助會是一種在全世界都比較盛行的非正式金融制度。目前經濟學家對于互助會的解釋已經比較豐富,他們從耐用品消費、不可分投資、保險、家庭資源分配、集體約束機制等角度對互助會制度進行了日益深入的探討,并結合實證研究,檢驗了已有理論的假設或結論。在理論的發展中,成員的異質性、不完全信息、重復博弈、收入的不確定性等因素先后被納入考慮范圍,大大豐富了模型的內涵和適用范圍。
但是,關于互助會的理論發展遠沒有達到完美的地步,互助會的秘密至今仍未完全揭開。首先,已有的模型都是假定人們參加互助會的目的只有一種。而現實中,一個互助會的參與者可能懷有各種不同的目的,如耐用品消費、保險等。如果將多目標性質考慮進來,那無疑有助于人們更好地理解會――這一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組織;{12}其次,對于倒會的研究基本還是空白。倒會事件在中國臺灣和大陸等地都曾大規模的發生過,給參與者和地區金融市場造成了較大的影響。{13}這方面的研究將為人們如何制定合適的措施以規范互助會的運作,提供了有益的參考。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互助會作為一種非正式的民間金融機構,它的機制設計及其功能、績效,與其制度環境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我們很難說關于互助會的某種理論正確,或某種理論錯誤。事實上,在不同的地區,互助會面臨著不同的制度環境,它總是會自發地選擇在特定約束下最有效率的機制,從而發揮其最大的制度優勢。由此可見,制度環境在這里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外生變量。
總之,互助會等非正式金融制度安排具有較高的效率、活力和競爭力,它們從整體上提高了面臨信貸約束群體的福利。對于這類民間借貸制度,我們應當實事求是地認識其作用,并加以規范和引導,讓它們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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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具有儲蓄和信貸功能的互助組織有兩種:運行過程中基金不斷輪轉的為互助會,基金不輪轉的為ascra(accumul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s,見Bouman,1995)。后者不在本文中研究。
{2}根據我們在福建的調查,通常的方式是會開始之前,成員首先湊集一筆會金,供會頭使用。在最后一期,會頭將資金返還給所有成員;也有其他方式,如工資、實物支付等。參見Handa,Kirton(1999)對牙買加的調查。
{3}20世紀30年代中期調查,無錫、吳縣、常熟、昆山、太倉、江陰、武進、吳江8縣共有銀行127家。抗戰前,江南地區共有總行94家,分支行424家,占全國銀行總數的一半以上。
{4}參見《中國金融年鑒(2001)》。
{5}參見銀行平陽支行課題組(2002)。
{6}這里沒有考慮排在最后的人的違約問題,因為Anderson,et al(2003)已經證明,輪會中排在最后一位的成員選擇留在互助會的凈收益(與自己儲蓄相比)與第一位相同;而標會中排在最后一位的成員選擇留在互助會的凈收益甚至比第一位還高。因此,排在第一位的成員的違約問題總是比最后一位嚴重一些。
{7}問題銀行是解決成員遭遇收入沖擊、交費發生困難的一種方式。它在互助會內部運行,隨互助會解散而結束。它向成員收取很小數額的會費,并向成員發放高利率的應急貸款;其功能相當于面向成員存貸的小銀行。
{8}如果成員最終還是違約,互助會制度將對其施加巨大的社會壓力,并且將不遺余力地追索負債。違約成員可以推遲償付時間,但是不能逃避責任。即使本人已經去世,債務還會轉移到他的后代身上。在這種壓力下,惡意違約的情況非常少見。
{9}他們用成員是否在互助會遇到過違約問題代表互助會的持續能力。
{10}資產專用性可以用會費來代表;會費越高,資產專用性就越大。因為在互助會運行期間,資金將不可能再另作他用。
{11}在一個互助會中,會頭的報酬支付方式有兩種:一是以禮物的形式;二是以固定工資或者共同基金的一定比例的形式。前者可以看作靈活的合約安排,后者可以看作剛性的合約安排。
{12}例如,標價的多樣性可以得到更好的解釋。
{13}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曾發生過數次大規模的倒會事件。最近一次是福建福安,涉及金額25億元的地下標會的崩盤沖擊了當地80%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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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校: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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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亂砍亂伐
近年來,洪澇災害在我國有愈演愈烈之勢,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危害也越來越大。究其原因,有人認為是由我國特殊的地理特征所造成的,也有人認為是受厄爾尼諾現象的影響,當然,人們談得最多的還是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因為地理特征說明不了為什么洪澇災害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厄爾尼諾現象也難以解釋為什么洪
水的流量不是最大,水位卻連創歷史新高。不可否認,自然生態的破壞是導致洪澇災害發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這一點,環境學家早有定論。我們所關心的是:人們明知道環境的重要,為什么仍然亂砍濫伐、亂墾亂牧而不注意對環境的保護。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這是因為我們的有關制度出了問題,現存制度一定在某種程度上對破壞環境起了“鼓勵”的作用。從理論上說,這是一個典型的外部性問題。
種樹—激勵不足
砍樹—激勵過度
大家知道,經濟學所說的外部性是指這樣一種情況:一個行為主體實施某種直接影響他人的行為,而且對此既不用賠償,也得不到補償。也就是說,該行為主體對其行為產生的后果是不負任何責任的,行為的影響對于該行為主體來說是“外部的”。
外部性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正的外部性,其他人可以從這種行為中受益但并不為此而付費;一種是負的外部性,行為的后果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但行為主體并不承擔相應的成本。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外部性存在的情況下,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不會是有效的。環境惡化是一個典型的外部性問題。
我們可以從樹木的砍伐和種植來說明這一點??硺淙丝梢酝ㄟ^木材的使用或轉讓受益,其支付的成本是和砍樹這一行為直接相聯系的費用,由于樹木減少而對環境造成破壞(包括水土流失的增加氧氣供給的減少、對空氣凈化能力的減弱等等)所帶來的損失則是由他人來承擔的,因此,砍樹這一行為有負的外部性,私人承擔的成本小于社會總成本。種樹則相反,種樹人的收益是直接和樹相聯系的經濟收益,由于種樹所帶來的環境的美化、對空氣凈化能力的提高、水土的保持等,能夠使他人受益,因而,種樹有正的外部性,私人的收益小于整個社會的收益。
當存在正的外部性時,由于行為主體承擔種樹的全部成本而不能享有種樹所帶來的全部收益,因而存在激勵不足問題,表現在人們沒有植樹造林的積極性;當存在負的外部性時,由于行為主體享有砍樹的全部收益卻只承擔部分成本,因而存在激勵過度問題,表現在對森林的亂砍濫伐。這是導致森林資源日益匱乏的根本原因。因此,在有外部性的情況下,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不是最有效的。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市場失靈。其它環境問題,包括沙漠化問題、草原資源的退化問題、污染問題等,都可以從外部性的角度找到原因。
政府的兩手:
大棒和胡蘿卜
既然在有外部性的情況下,市場不能有效地配置資源,那么政府的作用就十分重要了。
政府處理負的外部性時,最簡單也是最有力的方法是宣布它為非法。據報道,目前重慶已作出了不再砍樹的承諾,云南、東北等地已停止采伐森林,四川也宣布自9月1日起,部分地區(阿壩、甘孜、涼山三州、攀枝花、樂山以及雅安地區)立即無條件全面停止天然林的采伐,關閉木材交易市場,全面啟動自然資源保護工程。作為應急措施,這種強制命令是有效的,但如果作為長期政策,則會帶來很多問題。
1.一刀切的命令使一些可利用的森林資源得不到利用,這一方面造成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也侵犯了地方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2.僅僅長江流域禁伐,而其它地方亂砍濫伐現象仍然存在,這既在客觀上造成不公平,也不能解決其它流域的洪澇災害問題。而全國范圍內禁伐又是不可能的。
3.這種政策的長期效果也值得懷疑,因為它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外部性問題。地方作為利益主體,仍然存在砍樹激勵過度、種樹激勵不足的問題。這樣,政策的貫徹有很大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