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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7-264-02
合同是企業對外經濟活動的橋梁,是企業獲取經濟利益的根本保證。當前企業合同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著職能定位不清、審核內容不明、業務發展模糊等弊端。本文就企業合同管理職能作進一步辨析,目的是澄清認識、明確定位、細化管理,促進合同管理健康發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一、合同管理職能的特殊性
合同管理簡單說就是指企業為實現合同目的,結合本企業實際,對本企業一系列可能產生法律后果的“合同行為”進行審查、控制、監督的過程。合同管理職能就是指企業從事合同管理的機構在合同運行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和所應發揮的作用。與企業其它管理職能相比,合同管理有自己的特殊性。
1.合同管理主體的特殊性。合同管理的主體是指企業內部按照職權分工做出合同管理行為的各有關部門。企業其它管理職能的主體通常只是一個部門。而合同管理主體是以合同管理部門為核心構建的一個系統性、綜合性整體,通常不是一個部門。
2.合同管理客體的復雜性。合同管理的客體,也就是企業合同管理主體的管理行為所指向的對象,即企業的“合同行為”。企業的合同行為是指企業內部相關部門為了企業的利益,以企業的名義,依照職權實施的與合同關系相關的磋商締約、實際履行、履行異動(變更、解除、轉讓等)、維權救濟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所有的合同行為都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多個相關崗位、多個時間接點,是一個動態與靜態結合的過程。企業其它管理職能行為相對簡單,涉及到上述情況的行為相對較少。
3.合同管理行為與法律后果的緊密性。企業合同管理直接作用于合同行為。合同運行過程中的各種合同行為其實質是民事法律行為,是企業為實現合同目的不斷設立、變更、處分自己民事權益的過程,隨時產生法律后果。企業其它管理職能通常只及于企業內部,不對外產生法律后果。
二、合同管理職能的主要內容
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在邏輯,將合同管理職能進行歸納和劃分,有助于合同管理的專業化運作。合同管理職能就是管理主體對合同行為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指導)、控制的過程。
1.計劃職能。計劃職能是管理者為實現組織確定的目標對工作進行的規劃和安排。合同管理的計劃職能主要表現為制定合適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在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時要根據企業現在所面臨的法律環境和現在所處的合同管理發展階段,確定企業合同管理的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梳理合同管理業務,編制合同管理各個子項目的實施計劃,安排相應的組織保障、資源保障,確保合同管理各子項目的順利實施。合同管理制度要適度超前,體現對合同行為的引導。如果只是拘泥于現狀則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過度超前則會給合同管理帶來太大的阻力,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2.組織職能。組織職能是管理者為實現管理目標和計劃而對各種管理要素的相互關系進行合理安排的過程。合同管理的組織職能主要表現為建立有效的授權管理體系,即給所有的合同行為設計組織結構、分配權力、明確責任、配置資源、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網絡等。有效的授權管理體系應當同時包括合同簽訂授權管理體系和合同履行授權管理體系。合同行為是不同合同業務部門發起的跨部門、分階段實施的行為體系,組織協調難度較大。實際工作中要避免只注重合同簽訂授權體系的管理而忽視合同履行授權體系的管理;要授權給真正負責從事這項業務的相關人員,做到權責明確和權責相適應。企業的各級領導應當通過“合同管理”對合同行為進行指導與審核,少直接參與具體的“合同行為”。
3.領導(指導)職能。合同管理的領導(指導)職能主要是指對合同管理體系內相關成員的合同相關行為進行引導和施加影響的過程,使合同管理體系內的相關個體或者群體能夠自覺地為實現合同管理相關目標而努力。這個職能通常由兩方面組成。一是縱向的領導職能,主要指合同管理主體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內部涉及合同事務的相關人員進行的指揮、激勵、考核等管理行為。二是橫向的指導職能,主要指合同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業務部門相關人員從事的合同行為進行的指導,即對合同磋商締約、實際履行、履行異動(變更、解除、轉讓等)、維權救濟等一系列行為(包括這些行為的準備階段)所進行的指導。
4.控制職能??刂坡毮苁侵冈诠芾碛媱澋膱绦羞^程中,由于管理環境的變化及其影響,使人們的活動或行為與組織的要求或者期望出現偏差,管理者采取糾偏措施,使管理計劃能按預定計劃進行,或者適當調整管理計劃從而達到預期目的。合同管理的控制職能主要表現為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的審查、檢查和評價。
合同審查主要包括合同的主體審查、合法合規性審查、商業性審查和表述性審查四個方面。主體審查是合同審查的前提。主體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民事主體、合同人、經營資質的符合性、信用審查與履行能力等問題。合法合規性審查內容主要是合同效力、合同內容、合同訂立程序與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與企業內部相應的規章制度要求。商業性審查主要審查合同中約定的實現雙方合同目的的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解決爭議的條款等是否清晰、明確、全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利于實現企業權益最大化。表述性審查可能不直接涉及法律問題,但表述不精準的合同條款可能產生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有損企業利益。表述性審查應當做到使合同體例嚴謹、內容齊備、表達精準、版面美觀等。
合同管理部門通過對合同行為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價,開展持續性的合同糾偏,促使合同管理水平循序漸近、螺旋式提升。
三、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
企業合同管理職能建設工作的關鍵是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應當注意以下要點:
1.合同管理要有正確的思維定位。合同管理的宗旨是為企業實現合同目的。在合同談判和合同審查中要特別注意自己代表的是一方合同當事人,而不是處于“居中裁判”的地位。必須明白所代表的企業在合同談判中所要追求的合同目的,在法律障礙與合同目的之間尋找平衡,要促成交易而不能破壞交易。不要片面地追求所謂的合同條款上的平等,應當充分考慮企業的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追求一個效益、效率、權益、風險和企業形象的最佳組合。
2.合同管理部門業務要向縱深發展。傳統的合同管理部門僅僅滿足于合法合規性審查、項目談判和應對必要的訴訟等傳統業務,法務人員缺乏對企業管理運營的興趣,在企業職能部門中常常處于邊緣化的位置。我們要突破傳統法律思維局限,不只是關注傳統法律事務范圍內的事情,更多地關注與企業緊密相關的其它邊際法律事務。服務要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務形式要多樣化,積極介入制度合法合規性審查、流程設計、合同信息化管控、紀檢監察事務法治化運作等新領域,以傳統法律事務推動邊際法律事務的開展,以邊際法律事務帶動傳統法律事務的深化。
3.正確認識合同管理行為與合同行為的關系。合同行為主要由合同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完成,合同管理部門通常不是合同行為的直接參與者。合同管理職能的作用就是創造對合同行為相對的“體外監督”條件。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體外監督”不同的是,合同管理更多地側重于過程的控制與監督,即通過審查、蓋章等方式對合同行為的運行過程發揮“控制職能”。所以合同管理部門要以“事前防范合同風險,事中控制合同風險”為工作重點,以“事后補救合同風險”為補充,扎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簡單說就是指企業為實現合同目的,結合本企業實際,對本企業一系列可能產生法律后果的“合同行為”進行審查、控制、監督的過程。合同管理職能就是指企業從事合同管理的機構在合同運行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和所應發揮的作用。與企業其它管理職能相比,合同管理有自己的特殊性。
1.合同管理主體的特殊性。
合同管理的主體是指企業內部按照職權分工做出合同管理行為的各有關部門。企業其它管理職能的主體通常只是一個部門。而合同管理主體是以合同管理部門為核心構建的一個系統性、綜合性整體,通常不是一個部門。
2.合同管理客體的復雜性。
合同管理的客體,也就是企業合同管理主體的管理行為所指向的對象,即企業的“合同行為”。企業的合同行為是指企業內部相關部門為了企業的利益,以企業的名義,依照職權實施的與合同關系相關的磋商締約、實際履行、履行異動(變更、解除、轉讓等)、維權救濟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所有的合同行為都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多個相關崗位、多個時間接點,是一個動態與靜態結合的過程。企業其它管理職能行為相對簡單,涉及到上述情況的行為相對較少。
3.合同管理行為與法律后果的緊密性。
企業合同管理直接作用于合同行為。合同運行過程中的各種合同行為其實質是民事法律行為,是企業為實現合同目的不斷設立、變更、處分自己民事權益的過程,隨時產生法律后果。企業其它管理職能通常只及于企業內部,不對外產生法律后果。
二、合同管理職能的主要內容
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在邏輯,將合同管理職能進行歸納和劃分,有助于合同管理的專業化運作。合同管理職能就是管理主體對合同行為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指導)、控制的過程。
1.計劃職能。
計劃職能是管理者為實現組織確定的目標對工作進行的規劃和安排。合同管理的計劃職能主要表現為制定合適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在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時要根據企業現在所面臨的法律環境和現在所處的合同管理發展階段,確定企業合同管理的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梳理合同管理業務,編制合同管理各個子項目的實施計劃,安排相應的組織保障、資源保障,確保合同管理各子項目的順利實施。合同管理制度要適度超前,體現對合同行為的引導。如果只是拘泥于現狀則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過度超前則會給合同管理帶來太大的阻力,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2.組織職能。
組織職能是管理者為實現管理目標和計劃而對各種管理要素的相互關系進行合理安排的過程。合同管理的組織職能主要表現為建立有效的授權管理體系,即給所有的合同行為設計組織結構、分配權力、明確責任、配置資源、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網絡等。有效的授權管理體系應當同時包括合同簽訂授權管理體系和合同履行授權管理體系。合同行為是不同合同業務部門發起的跨部門、分階段實施的行為體系,組織協調難度較大。實際工作中要避免只注重合同簽訂授權體系的管理而忽視合同履行授權體系的管理;要授權給真正負責從事這項業務的相關人員,做到權責明確和權責相適應。企業的各級領導應當通過“合同管理”對合同行為進行指導與審核,少直接參與具體的“合同行為”。
3.領導(指導)職能。
合同管理的領導(指導)職能主要是指對合同管理體系內相關成員的合同相關行為進行引導和施加影響的過程,使合同管理體系內的相關個體或者群體能夠自覺地為實現合同管理相關目標而努力。這個職能通常由兩方面組成。一是縱向的領導職能,主要指合同管理主體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內部涉及合同事務的相關人員進行的指揮、激勵、考核等管理行為。二是橫向的指導職能,主要指合同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業務部門相關人員從事的合同行為進行的指導,即對合同磋商締約、實際履行、履行異動(變更、解除、轉讓等)、維權救濟等一系列行為(包括這些行為的準備階段)所進行的指導。
4.控制職能。
控制職能是指在管理計劃的執行過程中,由于管理環境的變化及其影響,使人們的活動或行為與組織的要求或者期望出現偏差,管理者采取糾偏措施,使管理計劃能按預定計劃進行,或者適當調整管理計劃從而達到預期目的。合同管理的控制職能主要表現為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的審查、檢查和評價。合同審查主要包括合同的主體審查、合法合規性審查、商業性審查和表述性審查四個方面。主體審查是合同審查的前提。主體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民事主體、合同人、經營資質的符合性、信用審查與履行能力等問題。合法合規性審查內容主要是合同效力、合同內容、合同訂立程序與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與企業內部相應的規章制度要求。商業性審查主要審查合同中約定的實現雙方合同目的的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解決爭議的條款等是否清晰、明確、全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利于實現企業權益最大化。表述性審查可能不直接涉及法律問題,但表述不精準的合同條款可能產生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有損企業利益。表述性審查應當做到使合同體例嚴謹、內容齊備、表達精準、版面美觀等。合同管理部門通過對合同行為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價,開展持續性的合同糾偏,促使合同管理水平循序漸近、螺旋式提升。
三、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
企業合同管理職能建設工作的關鍵是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應當注意以下要點:
1.合同管理要有正確的思維定位。
合同管理的宗旨是為企業實現合同目的。在合同談判和合同審查中要特別注意自己代表的是一方合同當事人,而不是處于“居中裁判”的地位。必須明白所代表的企業在合同談判中所要追求的合同目的,在法律障礙與合同目的之間尋找平衡,要促成交易而不能破壞交易。不要片面地追求所謂的合同條款上的平等,應當充分考慮企業的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追求一個效益、效率、權益、風險和企業形象的最佳組合。
2.合同管理部門業務要向縱深發展。
傳統的合同管理部門僅僅滿足于合法合規性審查、項目談判和應對必要的訴訟等傳統業務,法務人員缺乏對企業管理運營的興趣,在企業職能部門中常常處于邊緣化的位置。我們要突破傳統法律思維局限,不只是關注傳統法律事務范圍內的事情,更多地關注與企業緊密相關的其它邊際法律事務。服務要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務形式要多樣化,積極介入制度合法合規性審查、流程設計、合同信息化管控、紀檢監察事務法治化運作等新領域,以傳統法律事務推動邊際法律事務的開展,以邊際法律事務帶動傳統法律事務的深化。
3.正確認識合同管理行為與合同行為的關系。
合同行為主要由合同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完成,合同管理部門通常不是合同行為的直接參與者。合同管理職能的作用就是創造對合同行為相對的“體外監督”條件。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體外監督”不同的是,合同管理更多地側重于過程的控制與監督,即通過審查、蓋章等方式對合同行為的運行過程發揮“控制職能”。所以合同管理部門要以“事前防范合同風險,事中控制合同風險”為工作重點,以“事后補救合同風險”為補充,扎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四、結論
[關鍵詞]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統;分析
中圖分類號:TB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099-01
我國正致力于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智能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統作為新一代能源的發展方向必將取得飛速發展。分布式能源依賴于先進的計算機網絡技術,采用智能監控,實現無人值守,以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有害氣體對環境的污染為核心,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以節能、環保理念為基礎,加強對智能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利用,建設綠色能源,緩解能源危機,改善生態環境。
一、分布式能源的種類和特點
分布式能源在環境保護方面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為:將部分污染分散化、資源化,減少有害氣體排放,提高資源利用率;在管理方面,應用了現代化的智能操控技術,實現現場智能操控和無人值守的管理模式,提供設計、安裝、運行、維修一體化保障。分布式能源能夠帶動多系統優化,其實現過程依靠電力技術、熱力技術、制冷技術以及蓄冷技術的統一,最終實現多系統能源容錯,使各個系統的冗余都控制在最低,這樣一來大大提高了能源的利用效率。分布式能源在未來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是未來能源發展的必然趨勢,據預測,在今后的20年內,在新增發電容量中,分布式能源將占有20%的發展潛力。分布式能源可以直接向用戶供電,同時又可以與配電網絡并網運行,其應用具有極強的靈活性。以下簡單介紹幾種主要的分布式能源的特點及應用范圍:
(1)內燃發電機組:內燃機發電組具有價格低廉、啟停靈活、易控制的特點,其應用比較廣泛,通常用來當做應急所用的備用電源,使用燃料為天然氣、柴油、汽油等。但是內燃發電機組的缺點是需要大量的運行維護費用,而且會產生一定的噪聲污染和廢氣污染。
(2)微型渦輪發電機組:顧名思義,微型渦輪發電機組是以微型渦輪發動機為動力,主要應用于工業和建筑中的熱電聯產,其安裝費用抵,但需要較高的維護費用,排放量適中,會產生高頻噪聲。
(3)風力發電機:作為發展最為迅速的分布式能源系統,風力發電機已經成為綠色能源的主力,其最大的優點在于實現了二氧化碳的零排放,但是其初期建設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而且風能不穩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力發電的發展。由風力發電機結構的限制,通常產生的電流較低,在為用戶供電時需要經過高壓逆變器對電流進行轉換。
(4)太陽能光伏電池陣列發電系統:太陽能是典型的可再生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光伏電池能夠將太陽能光子轉換成電能。太陽能光伏電池陣列發電系統不會產生空氣污染,而且不消耗燃料,節能環保,但是造價較高,受天氣限制,陰雨天和夜間不能發電,而且需要儲能裝置的配合。
二、分布式能源智能管理系統
1、技術路線
(1)依靠物聯網技術實現更深層次的感知
對能源自身準確的感知是實現能源智能管理的基礎,通過物聯網技術來實現對建設能源的實時監測,包括用能端能耗需求監測、功能端供應能力監測以及能源傳輸的具體過程,從而對能源數據產生準確的認知,掌握各個階段不同終端設備和生產工序的能源消耗情況,這些能耗數值有助于認知能源需求,同時為能源管理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
(2)結合用能側能耗管理實現節能的經濟性分析
利用對能源數據的認知,來對單個能源個體的能耗數據進行分類和統計,從而對其進行用能管理。在實時監測能耗數據過程中,匹配不同的能源政策,來合理調整用電方式和用電習慣,最大限度實現能源使用的經濟性。
(3)利用供能側與需求側的動態響應來實現供能側最經濟化運營
能源需求方監測到用能情況、供應商情況和價格等,動態提供需求量。作為能源供應端能夠依照需求量來適當調整生產供應,以免造成過多的浪費,進而實現能源供求平衡。
(4)利用能源管網優化調度技術實現節能優化
以系統能量需求和管網系統所配泵機器運轉特性為研究對象,確定出最佳的動力匹配模式,實現轉速的自動匹配和調節。分析和研究用戶能量消耗和各管網節點間能量差異,根據分析結果有針對性地制定出管網熱耗散的自動檢測方式,配置管網異常預警技術和裝置。
(5)能源管理各個環節的優化協同
以動態需求為基礎,根據不同主體間的能源供應數量、價格、趨勢等情況,對能源的需求和供應實施動態控制,從而實現二者間的優化和匹配,不同的用能主體間能夠互供互補,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用。
2、智能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統的設計和實現
(1)采集層
采集層主要包括供能側能源設備、能源網管的數據信息和需求側的消耗數據信息。采集層中建設有種分項計量裝置,可以計量各個分項的能源消耗情況以及各種不同分類。而且計量裝置能夠實現數據的遠傳,數據采集器與計量裝置連接后,通過通訊協議進行數據輸出。數據采集器可通過能源消耗來進行信息采集、處理和儲存,同時與數據中心交換數據。
(2)傳輸層
在傳輸層內,以多種通訊方式和能源網關為媒介,智能網絡傳輸系統對能源數據進行安全傳輸。
(3)數據層
數據層儲存的數據有:能源管網和區域建筑等資源數據、監測數據等,還包括需求側能源消耗數據和報警數據,這些區域能源數據的存儲能夠滿足TB數量級的數據存儲和處理。
(4)業務層
作為整個管理系統的核心部分,業務層承擔著供能側、需求側能源集中展示、管理和控制的重要責任。業務層集成了多個系統來實現對能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第一,數據整合系統,由于整個能源管理系統涉及的數據較多,而且同種信息可能通過不同的數據格式來表現,因此對復雜數據的處理前,需要對其進行整合,使其成為可用的數據組織形式。此外,數據來源具有極大的差異,在系統結構、訪問方式、數據格式等方面不能實現統一,所以要求數據整合能夠支持多種傳輸協議。第二,能源監控系統。能源監控系統集中展示了園區能源態勢,通過能源監控系統掌握能源管網的運行狀態,并且以多種形式提供了能源的統計和分析。第三,能源管理系統。能源管理平臺可能會發生管網故障、設備故障以及突發事故等,能源管理系統具備強大的故障預警機制,能夠對故障進行預測和分析,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故障進行有效的處置。此外,業務層還包括能源分析系統、管網優化節能控制系統、能源決策控制系統和碳交易系統。
(5)表現層
表現層通過多個視圖來展現供能側設備的實時運行狀態,同時還能提供設備的故障情況信息、運行參數、報警信息等,而且具備數據分析功能,將分析結果以圖形化報表形式表現出來。
經過實際應用分析,智能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統在沈陽機車車輛有限責任公司新工廠中得到了應用,完成了水電、氣流量等計量數據完整、準確、可靠采集,但是由于工程涉及面寬,跨越多個學科,系統正常運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很多.所以應當對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進行深入細致和系統的培訓,同時要提供給業主完整的技術文檔和操作手冊,才能更好地實現智能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統的應用。
三、結束語
在全球能源危機的大環境中,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分布式能源已經成為近年和未來的發展重點,因此要加強分布式能源技術的研發與創新,同時更好地實現分布式能源的管理和監控,不斷探索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實現分布式能源發展的突破。
參考文獻
關鍵詞:智能交通;ArcGIS;數據庫
DOIDOI:10.11907/rjdk.162075
中圖分類號:TP31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6727800(2016)010013402
0引言
城市交通是在城市這個特定地理環境中開展的活動,離開了城市這種特定地域,城市交通問題將不那么突出,比如鄉村基本不存在城市所面臨的交通擁堵問題。因此深入研究城市交通所面臨的地理環境,對分析其中的各種交通行為特征十分重要。地理信息系統(GIS)為實際地理環境提供一個最接近現實的交互界面,在GIS基礎上展現城市交通活動將更直觀確切,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效率和針對性。城市交通管理需要全方位信息數據,而這些數據并沒有建立起內在的邏輯性,可能還存在冗余和不一致性。因此基于GIS構建一個統一的城市交通數據模型,對城市智能交通建設將起著基礎性作用。
GIS綜合管理系統建設目標是建成一個基于網絡環境的、實時的、可視化的交通管理地理信息服務平臺。它綜合集成交警部門現有的子系統,如車輛管理系統、駕駛員管理系統、交通控制信號、交通違章監控系統、122接處警等實時動態信息,以及警力分布、交通標志、城市規劃數據等進行集中管理,實現交通信息的完全共享、各子系統協同運行。通過各種數據分析,提供城市主要道路的交通流量、車速、是否有事故發生等信息,方便交通部門做出調度,同時可通過廣播電臺為司機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具體表現在:① 將集成各子系統的數據與空間位置信息關聯;②實現各子系統的可控設備在線調度;③建立智能交通模型,對交通信息管理進行輔助決策;④將多個子系統協同運行,實現1+1>2的整體效果;⑤采用多種信息技術,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交通服務。
1總體設計
本系統建設目標是建成一個基于網絡環境的、實時的、可視化的交通管理地理信息服務平臺,見圖1。系統采用C/S和B/S相結合的計算機技術,使用ArcGIS系列產品作為地理信息的基本平臺,將系統建成交警內部資源共享、圖文一體化的辦公平臺和交通信息對外服務公共平臺。采用Oracle10i企業版數據庫存儲基礎數據和其它數據。使用ArcIMS9.0 和ArcSDE作為數據服務器,空間數據庫引擎采用 ArcSDE。在數據應用層采用ArcEditor(ArcView)進行數據管理以及數據編輯處理;系統數據管理采用VisualStudio 2015平臺嵌入ArcObject開發工具,建立子系統各個功能模塊;電子地圖的空間信息服務采用ArcIMS地圖服務器向外提供,用戶只需在Internet/Intranet上就可通過瀏覽器訪問所需交通信息。
GIS平臺的所有空間數據、屬性數據、管理數據都存放在小型機上的ORACLE 9i數據庫。對于各個子系統中的數據,如果需要提供給GIS系統進行交通管理模型建模、提供給GIS系統日常管理維護,系統可通過實時數據采集、數據同步/異步復制、數據挖掘等方法,將原系統的數據復制到GIS數據庫中,并對數據結構重新定義,對數據進行整理加工。在今后的系統模型分析、數據查詢時,將不再從原系統獲取,直接從GIS數據庫獲得即可。
各子系統不需提供GIS系統建模數據,將數據存儲在原系統數據庫,在需要訪問使用時通過分布式數據庫訪問接口(采用ADO、ADO .NET、JDBC、數據庫訪問中間件技術等),以XML文本格式讀取。
2功能設計
2.1基礎地理信息錄入維護
基礎地理信息是GIS綜合控制平臺最基礎的部分。交通地理數據庫的空間數據劃分為城市基礎地理要素和城市交通管理要素兩大類,每個要素采用單獨的圖層進行存貯管理,可選擇性進行疊加查看。
2.2電子地圖制圖方法
針對GIS系統中城市基礎地理要素和城市交通管理地理要素兩大類多個圖層的電子地圖制圖,采用以下流程進行:
(1)產生城市基礎地理要素圖層:采用成熟的掃描矢量化軟件,把現有的高精度地圖進行掃描矢量化,對圖像進行增強、校正、拼接,數據檢查,轉變為分層的數字化圖形數據,同時錄入有關屬性數據。
(2)實地校正:采用高精度的GPS定位儀對電子地圖進行實地校正。
(3)轉化為標準的ArcGIS圖層文件。
(4)采用ArcEditor工具,直接增加新的圖層,錄入相關屬性數據。
2.3圖層數據更新維護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電子地圖數據和實際地理要素信息會不一致,需要系統維護人員管理和維護電子地圖,針對不同的圖層信息,采用不同方法進行維護。
(1)城市基礎地理要素圖層更新,直接在ArcEdit圖層編輯工具進行維護。
(2)城市交通管理地理要素圖層更新,采用GIS平臺中的基礎地理信息錄入維護模塊進行。通過用戶界面,直接采用鼠標拖拉和鍵盤輸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更新。
2.4電子地圖基本圖形操作
系統通過電子地圖提供基礎圖形操作,如圖2所示。
2.4.1圖層管理及數據瀏覽
圖層管理提供顯示圖層、關閉圖層、通過鼠標點擊或拉框放大和縮小圖層、移動圖層、全屏顯示圖層功能,采用鷹眼方式對當前圖層定位操作,并提供對整圖的預覽。
2.4.2信息查詢
利用空間信息數據與屬性信息數據有機結合,實現從電子地圖上的實體與數據庫存儲、關聯字段信息間的雙向查詢。只要用鼠標點擊地圖上的相應元素,該實體所關聯的數據庫信息數據便可顯示出來,同樣也可通過輸入要查詢的實體名稱等信息,在地圖上標識該實體的位置信息。
數據編輯功能包括添加實體、刪除實體和修改實體屬性等操作,實現對圖形和屬性數據的操作與管理,以滿足局部少量數據更新的需要。該功能只限于對交通管理地理要素進行編輯,包括以下操作:
(1)添加實體:根據當前層的類型,允許有權限的用戶添加相應的點、線、面交通要素實體,錄入相應的屬性數據,或與已存在的數據庫數據進行關聯。
(2)刪除實體:允許有權限的用戶將當前打開圖層中所選定的實體從數據庫中刪除。
(3)屬性編輯:系統允許有權限用戶對實體的屬性值和當前圖層字段屬性進行修改,并寫入到數據庫。對于路口、街道、卡口等重要交通設施,可將一些圖片、視頻等二進制文件信息錄入有關屬性。
2.4.4分級圖層鏈接
用戶在電子地圖點擊某個有下層詳細地圖的實體后,系統將打開新的窗口顯示詳細地圖,如路口專題圖等。
2.5交通數據集成與網上視頻監控
GIS平臺工作站可以通過訪問應用服務器的實時數據訪問接口,獲取各子系統的實現數據,結合GIS平臺電子地圖對應的各類交通要素圖層,在電子地圖進行實時數據顯示,形成有關專題圖,功能有:①與交通信號控制子系統集成;②與視頻監控子系統集成;③與電子警察子系統集成;④與卡口子系統集成;⑤與122接處警子系統集成;⑥與GPS巡邏車定位子系統集成;⑦與交通誘導子系統集成;⑧與車駕管、違章管理子系統集成。
3結語
本系統采用Norden提出的質量控制法模型,對事故點作出分析,統計模塊將統計數據圖形化,更有利于用戶理解、接受;系統界面風格簡潔,清新自然,貼近現實又具專業性,用戶體驗感好;使用第三方控件,界面更加美觀,統計圖表顯示效果更好;利用跟蹤層,動態表現車流量狀況;與多個子系統集成,實現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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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院合同檔案的特點
1.憑證性。由于合同的強制性和保護性以及具有的制裁功能,使其成為維護醫院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醫院與另一方按照法律建立的合同,可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在訂立之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對合同中相關權利義務的轉讓、終止合同或者違約等,都必須以建立的合同檔案作為唯一的和完全的依據。如違反合同檔案中的相關規則,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權威性。醫院合同的權威性主要體現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按照相應的章程和實施條例進行擬寫、簽訂、變更和終止。比如,醫院與外界簽訂合同,必須醫院的負責人委托,以法人單位的名義。
3.廣泛性。醫院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部門廣泛,按照業分工部門的不同包括藥物、試劑、醫療器械、耗材等采購類合同,基建工程、物業管理、水暖電氣供應等后勤管理類合同,還包括財政類合同、科研類合同、人事類合同及醫療協作、醫療糾紛處理等合同。不同類別的合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都要以院辦為綜合管理部門,財政管理為職能管理部門,監督審查和采購為具體執行部門,各個部門之間相互幫助相互配合,建立起一個完善的醫院合同管理體系。
4.時效性。時效是一個特定的術語,主要用于法律,是指時間在法律上所產生的效力。從時間的性質上說,其本身就是一種法律事實,在法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我國的《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建立后不同階段產生的時效力,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我國《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合同的要約階段,“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做出承諾”,則要約失效。
二、目前醫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設計到方方面面,十分復雜,包括資格信用調查、擬寫、審查、記錄等,同時還要注意雙方是否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定期的對合同進行核實統計。迄今為止,仍有很多醫院并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因此在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非常欠缺,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部門和合理的辦事流程,導致部門之間分工不明,不能有效配合工作,影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另有部分醫院未設立專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門,而是由業務職能部門一并包辦,致使各類合同得不到規范統一的管理,缺乏系統性。且許多合同文本是由業務部門安排施工方或供貨方擬定,合同條款往往對對方有利。
2.合同審核流程不規范。合同管理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審核流程,當合同擬寫完成后,就會進入審核階段,合同的審核會涉及多個相關部門,各部門按照流程分別進行會簽審核,最后由直接責任人審簽。目前許多醫院仍缺乏規范的合同審核會簽制度,導致部分會簽部門拖延時間、合同流轉速度慢、合同審核質量低而無人監管,且部分合同的簽訂忽略了法律顧問重點把關的環節,導致未能識別合同中的潛在風險,使醫院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3.合同歸檔難度大。由于每一份合同都有相當的復雜性,各流程環節要銜接緊密流暢,但由于涉及的部門過多,導致合同從擬定到完成的過程中,被拆分在不同的部門中,以至于給最后的合同歸檔造成了極大的麻煩。一些醫院未設立專門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合同最終分散到各個承辦科室或個人手上,增大了合同查詢的難度,且極易造成丟失,若發生合同糾紛醫院需要維權訴訟時,往往會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F階段大部分醫院依舊以書面合同為主,繼而將合同內容存檔,在這個信息化的時代,這樣做使醫院的工作效率受到極大的影響,合同中的信息,無法共享,難以做到快速查詢和統計,且錄入的信息往往只關注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內容,對于之后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并無全程的記錄,難以做到合同的追蹤管理。此外,一份合同的信息在不同科室被重復錄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關于醫院合同規范化管理的建議
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為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須先完善現有的管理制度,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在尊重各方面規定的前提下,制定高效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據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醫院應制定適合醫院自身的情況的《合同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應充分考慮合同管理的負責人、權限及部門,運行體制,管理體系等。此外,還應該明確合同管理體系中每個部門的職責,使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優化合同審核會簽流程。由于醫院合同種類多,涉及范圍廣,僅靠某一個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全面審核實顯力薄。因此建立和完善合同會簽制度,加強對合同會簽各個環節的管理及監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參與會簽的負責人應包括:使用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規劃財務部門、監察審計部門的負責人以及分管院領導,另也要將醫院法制部門及法律顧問納入會簽的固定流程,為保障醫院的合法權益把關。參與會簽的各負責人各司其職,層層把關,對合同草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嚴謹性和合法性等提出意見,再匯總到項目主管部門,統一由該部門代表醫院與合作方洽商。為保證會簽的時效性和質量,應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明確規定每個業務審核部門完成合同會簽的時限為1~3個工作日,按照明確的審批順序進行會簽,并由合同職能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完成會簽相關工作,以避免合同流轉脫節而導致合同擱置。并設立監督部門對會簽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定期總結,積累經驗,發現薄弱環節,根據評價結果制定逐步改進方案和各種獎懲辦法,達到有效提高會簽質量的目的。此外,根據合同的類別,制定相對應的規范文本合同,將醫院既定的條款納入合同中,是加快合同會簽的另一基礎。
3.加強合同簽訂環節管理。合同由醫院法定的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的人簽訂。如果沒有得到醫院的授權,則沒有資格代表醫院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此外,醫院簽訂合同所用的公章都是專用的,不可用其他的替代,而且公章更不能由私人使用,合同歸該部門的印章負責人負責保管。
4.實施合同集中歸檔制度。合同歸檔管理要求對已訂立的合同進行登記、分類、編號和標志.并進行妥善保管,便于查閱和管理。除歸口部門保存一份合同原件外,醫院規劃財務部應保存一份原件用于支出憑證,項目主管部門保存一份合同復印件便于合同履行。合同簽訂完成之后,要按照一定的規律將這些合同分別存儲擺放,避免混淆或丟失而造成更大的問題。在規定合同的管理時間是,要綜合的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了解合同反映出的經濟以及社會意義。還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合作協議,可進入永久保存的名單。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 會計核算 會計準則適用
2010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2010]25號,下簡稱25號文),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會計制度。
我國現行的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暫未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進行明確規范。近年來關于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理論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實踐中,不同的節能服務公司及用能單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其會計處理也是方法各異。在此筆者想結合自身的工作經驗,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點
所謂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培訓、維護甚至節能量監測等一條龍綜合,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回收投資成本及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用能單位在零投資、零資金風險的前提下實現節能效益,以減少的能源費用支付節能改造項目成本,合同期滿后可免費獲得該節能設備;
2.能源服務公司先墊付資金為用戶進行節能改造,因此承擔了資金使用成本和投資回收的風險,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資的收益往往比節能設備即時賣斷方式的利潤空間要大。
3.節能設備由能源服務公司投資建設,在合同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能源服務公司,使用權屬于用能單位。合同期滿,節能設備一般無償贈送給用能單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準則適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賴于特定的節能設備進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關鍵是節能設備的核算,而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會計準則的適用。在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中,根據不同的合同條件,對節能設備的會計核算主要有以下觀點或方法:
1.適用存貨準則
節能設備生產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單位提供自產的節能設備及節能服務,并分享節能效益,這種情況下,節能設備作為存貨核算,其實質類似于分期收款的節能設備和節能服務的混合銷售。
2.適用租賃準則
認為合同能源管理適用租賃準則的理由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的解釋:確定一項協議是否屬于或包括租賃業務,應重點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履行該協議是否依賴某特定資產,二是協議是否轉移了資產的使用權。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改造需依賴特定的節能設備進行,在合同期內節能設備由用能單位使用和管理??梢?,合同能源管理符合會計準則關于租賃的規定。雖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條款表現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況下企業簽署的協議所包含的交易雖然未采取租賃的法律形式,但該交易就經濟實質而言屬于租賃業務。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適用租賃會計準則。
由于租賃又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應歸類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也有不同觀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融資租賃以外的為經營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備了融資租賃的第1、2、5項特點,應視為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
另有觀點則認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來的節能收益并不能確定,且在合同期內節能效益由雙方共享,與節能設備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沒有全部轉移給用能單位,再者合同期通常遠短于設備的正常使用壽命,因此,建議按經營租賃核算。
3.采用BOT處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認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處理的理由是:該項業務有著明顯的建造一經營一轉移這一過程,與《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規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參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進行處理。
4.作為長期攤銷的費用處理
又有觀點認為由于未來的節能收益不能準確確定,每期的節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節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則按合同期平均計提的折舊與每期的節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慮把節能設備投資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合同期限內按與確認收入相同的基礎進行分攤。尤其是在25號文未前,相關的財稅優惠政策不明確,如果節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考慮到加速折舊及合同期滿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能單位的涉稅問題,在實務中不少能源服務公司采用此種處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方法的應用
前述的幾種會計準則適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適用租賃準則的理論依據比較充分,在理論研究領域傾向于適用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準則的觀點也比較多。但筆者在實際工作中接觸到的能源服務公司,特別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務公司卻絕大部分將節能設備投資作為待攤銷的費用處理,在合同期內進行攤銷;個別上市的、或納入上市公司報表合并范圍的、或規模較大的能源服務公司則把節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按直線法以合同期為限計提折舊;銷售自產節能產品同時提供節能改造服務的生產型能源服務公司則將節能設備作為存貨核算;按融資租賃或BOT處理的極少,甚至可以說是零個案。
因此。筆者認為,在以會計準則為標準的前提下,結合我國能源服務公司的發展現狀,本著簡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則,可根據不同情況對合同能源管理業務進行以下會計核算處理:
1.節能設備作為特殊的固定資產核算
節能設備作為能源服務公司一類特殊的自有固定資產核算,既不作融資租賃處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經營租賃。因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來的節能效益只是一個理論上的預期值,每期的實際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確,也不會規定一個利率。但在融資租賃的會計
核算中。需要確定租賃內含利率和最低租賃收、付款額,從而計算資產及融資費用或融資收益的入賬價值;再者,合同期內與節能設備所有權相關的風險與報酬并沒有完全轉給用能單位,所以從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張采用融資租賃的處理;而如果作為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處理,按會計制度規定應合理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并預計凈殘值,按稅法規定生產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是+年,為了使會計與稅法處理趨同。企業往往按稅法的規定制定折舊年限,并預留殘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遠短于上述規定的折舊年限,目前實際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為五年左右。因此,筆者認為節能設備可按合同期為折舊年限進行平均攤銷。又因合同期滿時節能設備一般會無償贈送給用能單位,對于能源服務公司而言預計殘值的意義不大,建議殘值預計為零。相應地用能單位按合同約定比例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效益分成建議作為費用列支,不再區分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的支出。合同期滿用能單位接受無償移交的節能設備時,將其作為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入賬。筆者認為這樣處理與25號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據25號文的意見: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會計上按捐贈處理,稅務上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處理,并免征增值稅;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實行“三免三半”;對于用能單位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單位是政府機構或事業單位,該支出作為能源費用或相關支出列支,如果是企業,其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分別核算,不能合理區分或單獨計量的,作為費用列支。
至于現階段實際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務公司通過“長期待攤費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進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慮了節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時計提折舊以及合同期滿設備轉交用能單位時的涉稅問題,隨著25號文的公布及具體實施辦法的陸續出臺,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得以明確,節能設備如按前述作為特殊的自有固定資產核算,其實質與按“長期待攤費用”處理并無太大差別。
2.采用BOT處理
對一些政府招標的公共基礎設施節能改造項目,也可參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采用BOT處理,但這種情況下能源服務公司可能要確認一項金融資產一能源服務公司可以無條件地從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確定金額的貨幣資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者確認一項無形資產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務公司的特許經營權力,即用基礎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服務并向其收取服務費用的權力。如果由能源服務公司確認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則要由合同授予方確認固定資產。如前述在合同期內與節能設備所有權相關的風險與報酬并未完全轉移給用能單位,因此筆者認為采用BOT的處理不如按能源服務公司自有固定資產核算恰當。
3.節能設備作為存貨核算
能源服務公司用自產節能產品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服務,屬于正常的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設備部分按產品銷售處理則可,在此不贅述。
4.后續服務支出計入當期損益
能源服務公司在合同期內為用能單位提供的設備維護、技術咨詢等后續服務支出,直接計入發生當期的損益。
按照“十二五”規劃,我國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任務是難巨的,但同時節能的潛力也是巨大的,節能產業將迎來歷史性發展的機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著創新和扶持的原則完善、細化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制度以及財稅優惠政策,切實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有著更大的現實意義。而對這些問題進行一點思考,亦是筆者擬寫本文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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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經濟合同; 管理; 財務監管; 銷售合同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與客戶簽訂各種經濟合同,不斷行使合同權利與履行合同義務,進而實現企業的經濟目標,這是企業運行的主線。對經濟合同,應建立良好的財務監管控制規范,不但對企業財務部門準確核算經濟業務、出具真實準確的財務報表具有重要意義,更是財務管理實務工作的重要內容,具體實現財務對經濟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因此,企業的財務部門應尋求各種渠道,主動參與經濟合同的管理,維護財務在企業經濟運行過程中的知情權,發揮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目前在企業管理實務中,許多企業財務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簽定、執行與結算過程監管缺失,財務人員在事后被動地接受業務部門傳來的結算單據,依據自己對結算單據的理解進行核算,甚至沒有真實經濟合同的備案資料,這種經濟信息傳遞過程中的不準確、不及時,導致財務人員對經濟業務性質不了解、對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不掌握,使財務數據失真,財務核算嚴重滯后,使出具的財務報表與真實的經濟業務脫節。這樣的財務數據既不能給企業經營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決策支持,也不能為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投資信息,這是對現行新會計準則的嚴重背離,也是企業財務工作者的失職。
要改變這種現狀,既需要財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努力改變財務工作環境,更取決于企業管理者改變經營管理理念,充分認識到財務控制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經濟運作流程的關鍵環節設置財務控制,決策過程中應更多地進行財務數據的分析。在企業管理中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當前我國正在實施的新企業會計準則,要實現的一個目標,就是在財務領域實現國際趨同。實現新準則,首先需要改變的是財務人員與企業管理者對財務管理的作用的認識,否則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只能照貓畫虎。財政部于2007年印發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征求意見稿)》,這份被業內人士稱為中國版“COSO(內部控制框架)與《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合體”的內控規范,在具體準則中對合同控制規范作了較全面的闡述。
筆者認為,財務部門如何在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過程中發揮其監管的職能作用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財務對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環節控制
(一)經濟合同的簽定
經濟合同的簽定過程,應建立授權與審批制度。業務部門與客戶簽定各項合同必須經公司授權、同時經相應層級審批。未經授權及未經審批,無權簽定合同。
企業應確定不相容崗位的分工。不相容崗位包括:一是合同的談判與審批;二是合同的審批與執行。合同審批過程應有財務部門的參與,財務部門關注的重點事項包括:
1.標的是否符合企業經批準的經營范圍,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2.雙方企業是否具有履行經濟合同的能力,如企業資信的可靠性,籌集充裕資金的能力,取得的擔保是否切實、可靠等。
3.所涉財務數據是否嚴密準確,包括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計算方式正確;財務等有關附件齊備;符合企業價格政策、采購政策等有關規定。
4.是否符合相關財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如資金來源合法;資金使用合法;結算方式合法等。
經審核同意簽定的合同,應當由合同管理部門進行編號并加蓋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印章管理部門不得對未經審批的合同用印。
(二)已簽定合同的備案
合同簽定后,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將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備案。發生變更或達成解除協議的,應重新審批并及時報合同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備案。合同正本由承辦部門負責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畢應按有關要求及時歸檔。
(三)合同的履行
財務部門對送存備案的經濟合同應嚴密關注其實際履行情況,針對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體系,制定有效的費用管理控制辦法。按不同項目建立明細分類賬,做到核算清晰、準確。
財會部門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執行結算業務。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或驗收未通過的業務,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在會計期末應根據合同的不同性質、區分是否履行完畢的合同及時確認收入,同時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及配比制原則歸集費用,結轉成本。
(四)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
送存備案的經濟合同,作為重要的財務檔案應指定專人保管,同時提高財務人員職業道德修養水平,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二、對經濟合同的監管必須與企業其他管理體系相結合
對經濟合同的管理不是一個簡單獨立事項,同時必須有其他相關內部管理政策的支持才能達到預期效果。企業管理本身就是一個相互關聯的系統工程,單純強調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進而影響全盤。在討論財務對經濟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如果合同簽定部門、執行部門、合同審批人員,對合同的管理控制沒有調整到位,那么財務的監管就如同空中樓閣,失去了管理的基礎和存在的理由。
三、企業財務部門對銷售合同的監管
下面以企業簽定的銷售合同為例探討財務及其它部門如何共同履行其對合同的監管職能。
要實現財務對銷售合同的監管職能,首先企業應制定銷售定價政策,建立售價控制制度。同時企業還應建立應收賬款管理體制,制定客戶信用管理政策。
(一)制定銷售定價政策,加強對產品價格的控制
企業應以產品成本核算為基礎,根據市場需求與競爭情況,結合企業產品營銷策略等因素制定銷售定價政策,包括產品價目表(應包括浮動范圍、執行期間等信息),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銷售定價政策作為企業核心決策方案應經企業高層審批,經審批確定的政策文件送業務部門與財務部門備案,企業應依據市場變化定期對現行定價進行評估、修正與重新審批,價格政策一經確定后就要求業務部門嚴格執行。
(二)建立客戶信用管理政策
對于任何存在賒銷的企業來說,客戶信用評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開始,也是信用管理者運用專業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企業應定期組織(或至少每年)相關部門對客戶資信情況進行評估,就不同的客戶明確信用額度、回款期限、折扣標準、失信情況應采取的應對措施等做出規范。評估過程應有財務部門的參與。對評估確定的賒銷客戶的名稱、批準賒銷額度等信息應送業務部門及財務備案。
與客戶簽定賒銷合同時,賒銷額度應控制在批準的額度范圍內。
(三)對簽定銷售合同的授權與審批
銷售合同應區分現金銷售合同與賒銷合同,執行不同的授權審批程序。簽定不同金額的銷售合同須由公司不同級別的經授權人員談判確認,并經公司不同級別的領導審批。
對現銷合同財務部門需要審核的重點事項包括合同標的是否符合本企業經濟利益,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支持,合同定價是否符合本企業價格政策等,不需要對客戶信用情況進行評估。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堅持款到發貨。
對賒銷客戶及賒銷訂單,財務部門除審核現銷合同需審核的項目外,還需依據已備案的客戶信用評估資料及連續的應收賬款管理情況確定賒銷額度是否合理,對不符合公司賒銷信用條件的客戶,不得簽定賒銷合同。賒銷合同應明確注明收款方式、收款期限及未能按期收到貨款的違約責任。貨物發出后及時記錄應收賬款。
(四)已簽定銷售合同的備案
已簽定的銷售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備案。合同正本由業務部門保管并具體執行,合同執行完畢應通知合同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并及時歸檔。
(五)應收賬款的管理
賒銷行為發生后,業務部門應按賒銷合同收款期限及時向客戶催收貨款,催收記錄(包括往來函電)要妥善保存。財務部門對逾期應收款項及時向業務部門進行通報。
對于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應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對確定發生的各項壞賬,應當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并在履行審批程序后做出會計處理。已核銷的壞賬應當進行備查登記,做到賬銷案存。已核銷的壞賬又收回時應當及時入賬,防止形成賬外款。
(六)銷售發貨及開具銷售發票
銷售部門應當按照經批準的銷售合同向庫房下達銷售發貨單,通知庫房發貨,同時編制發票通知單連同出庫單一同送達財務部門,銷售發貨單及發票通知單上應注明合同編號,財會部門在開具銷售發票前對客戶收款情況、信用情況及實際出庫記錄進行審查無誤后,向客戶開具銷售發票。
四、結論
目前,在國內的很多企業管理實務中,財務部門的合同監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約束。財務核算水平較低、財務管理缺失,嚴重制約著企業規范化管理。應以提高企業中經濟合同的財務監管職能作為一個切入點,完善與其關聯的其他配套管理體系,以提升整個企業的內部管理水平,進而保證財務部門出具真實準確的財務報告,使經營者與投資者對財務報告數據的有用性有所期待,得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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