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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缺乏項目管理機制
項目管理概念源自西方發達國家,在水務工程施工實施階段應用更是全新概念,并沒有形成一套完成的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機制。因此在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工作開展中距離規范化還有一定的距離[3]。通過對一些水務企業開展的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狀況進行調查發現,項目管理實施中存在機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方式粗放、無法有效揮發項目管理職能的現象,這直接影響了項目管理開展水平。并且缺少了制度的監督和約束,項目管理工作人員在工作開展中隨意性較大,個人色彩過重,易出現應付現象,工作中易失誤[4]。
1.2項目管理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通過調查發現在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中,缺乏專業人才,現有項目管理人員多缺乏管理知識和管理技能及管理經驗,并不能無法有效開展項目管理,甚至一些工作人員完全不符合項目管理崗位要求。一些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抱有僥幸心理,得過且過,走形式,缺乏責任心,給整個水務工程實施階段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并且一些項目管理人員缺乏學習意識,工作中不注重學習,所以在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中出現突發問題并沒有獨立解決或及時進行適當的處理能力,最終給企業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
1.3項目管理工作中缺乏詳細計劃
目前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開展情況不容樂觀,時常發生不知從何入手,項目管理工作開展中過于盲目的現象。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就是缺乏詳細的項目管理工作計劃,這也是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工作開展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缺乏詳細的項目管理計劃就會導致項目管理工作開展中不清楚工作量的大量,短期內不知道該如何進行管理,這大大降低了項目管理職能的發揮。
2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開展建議
2.1強化相關規章制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想要將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制度的約束和規范必不可少,只有嚴格的制度才能保障項目管理開展的有效性。水務工程建設關乎著社會建設和經濟發展,保障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就是規章制度。另外,制度的制定更保障了項目管理工作開展的實施力度,又為項目管理工作進行項目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茖W合理的制度才能為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開展,創造有利條件。另一方面,制度的實施還能夠起到規范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行為的作用,有效避免職工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的現象。
2.2建設專業項目管理隊伍
項目管理的核心是管理人員,專業的管理人才是開展項目管理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只有在優秀管理人才的保障下,項目管理才能發揮真正職能。但實際上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問題比較突出,人才缺乏是水務工程實施階段項目管理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由于缺少人才項目管理開展中困難重重。想要改變項目管理開展的現狀,必須加強人才培養,建設優秀管理團隊,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豐富管理人才的管理知識和技能,構建專業管理隊伍,為水務工程實施階段保駕護航。
2.3制定詳細項目管理工作計劃
實際上項目管理涉及面十分廣泛,如:成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設備管理、成本控制、項目風險、項目采購、項目質量等等。如在沒有詳細的管理工作計劃下,想要面面俱到十分困難,很多工作會被遺漏,造成管理漏洞。制定詳細項目管理工作計劃是有效開展項目管理的重要手段,計劃更能夠起到規范項目管理流程的作用。
3結語
納稅人必須提高稅務風險意識,依照所在國的法律規定,依法履行登記,及時獲取納稅識別號碼。另外,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還應清晰地認識到,免稅并不等于免除其稅務申報義務,納稅人在進行依法登記注冊后,還應按照稅法的規定,在財政年度終了后一定時期內進行稅務申報,以防范由于不能按照申報而遭受滯納金和罰息損失。
二、確認免稅的具體稅種及期限
對于給予免稅的境外項目,無論是依據稅法規定免除,還是根據合同規定免除,都無法一一羅列免除的全部稅種和免稅期。另外,稅法規定的免稅往往有一定的限制條件,所以企業應確認免稅條款是所在國家(地區)稅法的規定還是合同中對承包商納稅義務的免除。若非稅法賦予的免稅,而是商務合同約定,則應仔細閱讀有關合同條款,以便能夠準確確認具體免稅的稅種和免稅期,具體包括:免除稅種是否是商務合同簽訂之時所在國(地區)稅法包含的全部稅種。對于合同日期之后,所在國(地區)新頒布的稅種是否適應本項目所定義的免除范圍;若非全部免除時,具體明確免除的特定稅種,如是否僅免除關稅、增值稅、外國人個人所得稅等,而其他稅則不免;針對有些地方政府所獨有的稅種是否也在免稅范圍之內,商務合同規定的稅條款是否能影響地方政府的稅收;免稅期限是否包含了質保期,直至該項目所有納稅義務完成;免稅稅種的具體申報規定。
三、做好免稅優惠措施的申請(備案)管理及免除義務證明的索取
對于免稅優惠措施,稅法一般都規定要提前進行申請或備案,否則便無法享受,所以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按照所在國(地區)稅法的要求,做好事先申請或備案工作。例如,為享受避免雙重征稅有關優惠待遇,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到國內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然后提交給工程所在國(地區)稅務機關,以申請在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等方面享受稅收協定規定的相關優惠待遇。再如,我國目前對于在境外提供建筑勞務的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國內給予免征營業稅優惠,所以稅務管理人員應在工程開工后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備案。而對于商務合同約定的免稅,為避免稅務機關日后審計過程中產生分歧,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通過業主向財政稅務、海關等機構索取相關免稅證明,以充分規避稅務風險。
四、主要稅種的具體管理措施
(一)企業所得稅的免稅管理對于企業所得稅的免稅管理,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根據稅法規定,積極做好涉稅賬務處理工作,并在財政年度終了時按時申報。另外,即使合同中約定了免除所得稅的項目,稅務局可能也會出于自身財政收入的考慮而否認該條款的適用,在此情況下,企業應做好有關各方,包括業主、稅務局等的溝通工作,以保證該條款能夠實際執行。在所得稅國內抵免方面,對于工程所在國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應關注是否有饒讓條款,以便獲取在國內的所得稅抵免權利。
(二)個稅和社保的免稅管理在個稅和社保的免稅管理方面,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首先應確定合同中對免稅人的適用范圍,是僅針對外國人還是包括參與項目執行的所有人員。同時,還應結合我國和工程所在國(地區)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從法律角度來界定免稅人的適用范圍。此外,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還應關注向稅務及社保部門支付的當地勞務個稅、社保費等與項目涉稅賬務中計入工程實體成本的勞務費比例是否匹配,以驗證是否存在低申報、少交勞務個稅和社保費的問題。
(三)增值稅的免稅管理在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中,對于增值稅的免稅,大多屬于商務合同約定的范疇,即約定業主承擔承包商執行合同時產生的該項稅額。在此情況下,應關注日常采購業務中取得增值稅發票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對此,有效的防范措施為對于首次執行的大額采購業務,在進行了正常的納稅申報后才予以支付。
(四)關稅的免稅管理在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中,企業往往要進口大量的設備物資,為了降低承包商的成本,很多合同采用免除關稅的做法。但對于設備,其攤入工程成本的方式為隨折舊攤入,在工程完工時實物尚存。而工程用材料,則最終轉化為工程成本的一部分,在工程完工時材料實物已復不存在。鑒于此,對于該兩類設備物資的免稅管理,應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做好進口環節免稅函的辦理工作
對于免稅設備物資,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根據施工計劃和商務合同,做好設備物資的采購計劃并提前申請辦理進口環節關稅免稅函,以保證物資在順利入關。但是,由于某些國家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較低,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申請的免稅函可能無法及時獲批。對此,為避免對到港設備物資造成滯港,企業最好以關稅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既減輕了企業的資金壓力,也規避了獲取免稅函后申請返還已繳納稅金時海關無法及時退還風險。
2.進口設備(包括永久設備)關稅的免稅管理
對于進口設備(包括永久設備)關稅的免稅管理,企業應重點關注以免稅名義進口的設備實物數量,做好日常臺賬登記管理工作。在工程即將完工時,企業應根據海關申報資料,匯總從開工以來進口的所有設備,然后逐項盤點現場存留設備和已構成工程實體的永久設備,針對數量存在差異的,應及時查清原因。對于存在的差異,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積極尋索相關證明材料,以便對此做出合理解釋。例如:對于因事故報廢、偷盜遺失等造成的數量減少差異,需尋索政府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對于通過內部調撥給企業在所在國(地區)的其他項目使用的,應追溯查詢該實物是否尚存;若不存在的,應分析原因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于在當地市場采購的設備,應提供采購發票。對于以下情況,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可能面臨征收關稅和罰款的風險,對此應做好關稅及附帶其他稅款的補繳準備工作:以免稅項目名義進口,然后對外私自出賣;對于調撥給其他項目使用的設備,現時已不復存在,但又不能提供合法證明的;除了當地采購的設備外,與進口報關單相比溢余的設備。
3.進口材料關稅的免稅管理
對于進口材料的關稅管理方面,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重點關注主體工程使用的主材量,如水泥、鋼筋等,是否與根據施工圖紙計算出的耗用量一致或在一定的誤差范圍之內。對于存在差異的,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應積極尋索相關證明材料,以便對此做出合理解釋:對于因自然災害、人為偷盜等導致材料損毀,從而導致實際耗用量增加的,需尋索政府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對于以參加公益事業的方式捐贈給當地慈善機構的,需保存好相關捐贈證明;因特殊原因造成非正常消耗的,應提供詳細、合理的說明,并尋求監理工程師的認同證明。對于以下情況,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可能面臨征收關稅和罰款的風險,所以需特別予以關注,盡可能避免此類操作:以免稅項目的名義進口,然后對外私自出賣、調撥其他項目的材料,該部分將無法提供有關證明;在剔除誤差后計算出來的耗用量大于實際進口量的情況下,不能提供非正常耗用證明。
4.做好臨時進口設備物資的復出關工作,及時申請退還關稅保函
1.施工前期的財務管理措施
第一,水利工程企業的管理人員以及勞務作業人員需要樹立財務管理觀念、成本觀念以及效益觀念,其中最為主要是要保證施工工期不能超過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證施工質量滿足合同的要求,并且施工成本低于中標的價格。施工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需要以此當作出發點,確保各級工作人員具備財務管理意識。第二是要確定施工項目的財務目標以及項目經理負責的財務目標管理體系。項目經理部應當招募既懂技術同時又懂財務工程人員擔任成本控制負責人,一方面要參與到投標報價以及簽訂合同的過程當中,另一方面也要負責財務管理領域的工作。水利工程企業確定施工項目的目標成本,之后項目經理部則分解目標成本,同時編制控制措施表,具體落實到施工項目的各個責任人。第三,建立施工項目財務管理目標的實施制度。在接受項目財務管理目標的前提下,施工項目的各個負責人需要對項目進行系統全面的策劃,從而形成規劃文件,這一財務規劃應當在項目施工前編制完成,并且有著比較強的現實性以及實施性,從而為施工項目的財務管理提供具體的指導。第四,重視各級部門費用管理。施工項目的管理方面,通常由項目部、分部以及施工管理處三部分組成??刂七@幾個部分的開支費用,對施工項目的經濟效益有著非常明顯的影響。施工項目應當控制管理費用方面的開支,一方面是要控制總額,同時制訂開支計劃,根據開支費用項日核定指標,另一方面是要不斷精簡管理人員,并且嚴格審批出差手續,控制招待方面的費用開支,對于各項費用開始要根據費用性質以及管理部門來具體核定,落實到各個責任部門以及工作人員,尤其是那些特殊開支以及大額開支,需要通過會議研究,并報請水利工程企業管理人員的審批。第五,委派施工項目財務管理人員。水利工程企業財務管理質量如何,財務管理人員是重要影響因素,其中施工項目的負責會計有著直接的作用。主管會計要是受施工項目管理人員的聘用,容易出現造假賬以及編假表的問題,因此為了轉變這一情況,需要由水利工程企業委派主管會計。主管會計既要對水利工程企業負責,落實企業交待的財務管理任務,也要為項目部提供服務,及時做好記賬以及算賬工作,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做好財務管理當中的各項工作。
2.施工中期的財務管理措施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過程當中需要以施工預算作為基礎,來做好實際成本同預算成本之間的比較,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項目部應當定期呈交施工項目的財務報表,出了根據正常報表格式來報送相關報表之外,還需要根據責任成本的分解要求來呈交執行情況方面的報表,同時對出現的差異要進行具體的分析與說明。另一方面,水利工程企業的財務部門需要定期檢查施工項目的責任成本情況。檢查的內容主要有:項目部的開支情況統計,根據費用項目同計劃成本之間比較差異;項目材料的消耗情況;項目分包工程的清算狀況;往來款項以及銀行存款、現金等方面的狀況。施工項目部需要強化項目成本檢查工作,綜合分析各個項目的成本情況,從而提出財務分析報告,確保管理人員準確掌握項目成本的具體落實情況。
3.施工后期的財務管理措施
項目施工后期需要對項目施工財務管理的執行情況做好分析。在項目施工的過程當中,容易出現上個項目沒有完工,部分工作人員已轉入其他項目,從而導致完工之后出現賬目不清以及責任不清的問題,甚至出現大額虧損的嚴重情況。所以在后期財務管理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項目工程的總收入,需要以甲方簽認的價款結算單作為準。核對同甲方之間的往來,需要保證同甲方的核對一致,避免預收工程款、應收工程款以及在建工程科目里面潛藏問題。第二,各種材料要做到工完料清,對于那些剩余的工程材料,項目部進行作價處理,得到的損益列入成本科目,從而避免濫購那些價高質次的材料,以及多購材料加大后續項目的負擔。第三,分包工程需要根據合同清算,明確各個合同的完成總價、欠付款以及已付款,超合同付款需要查明具體的原因。欠付款需要制訂計劃還款。第四,清理往來款項,根據性質的不同加以處理。施工項目的內部單位以及工作人員借款,需要清理完畢,同時外部單位的往來也盡可能完成清算。
二、結語
1.1分包工程中營業稅適用稅率難點
在對工程分包進行結算時,普遍存在工程分包、轉包的現象。對于發包單位來說,由于拖欠工程款的時間比較長,在這種情況下,導致許多工程項目完工后,工程款數年得不到兌現,甚至根本沒有對工程進行決算。因此,對分包業務進行科學的處理,同時在分包業務過程中,提供繳納的流轉稅是建設施工項目企業稅務管理的難點。
1.2建筑工程涉及業務量大、分布廣、施工周期長
對于建筑工程項目來說,由于涉及的施工周期比較長,通常幾個月甚至幾年,并且作業面相互交織,進一步增加了掌握信息的難度。建筑工程在立項過程中,在建委、稅務等部門雖然進行了登記,但是沒有在城建單位進行登記,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進而出現建筑企業漏報、不報的項目,進而使得建筑業的稅務收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1.3工程結算過程中存在的涉及營業稅的管理難點
首先,按照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承建方作為建筑業營業稅的納稅人,需要取得建筑收入,但是按照常理,甲方承擔需要乙方的納稅,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在成本上。如果納稅體現在建筑成本上,反之,如果不納稅就不會體現在建筑成本上。其次,按照我國原來政策的相關規定,可以對建筑方收取一定的納稅保證金,但是,隨著稅收政策的不斷變化,在甲方給乙方付款環節中吸納了建筑業的納稅時間,也就是說,在賬務處理方面,如果甲方不給乙方付款,這時乙方就不用交納建筑業營業稅收,對于個體建筑隊來說,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不存在賬務核算,此時也就無法掌握撥款的具體數額和具體時間等。最后,難以進行營業稅執法,對于執法人員來說,在日常的執法過程中,罰款方式用得最多,但是,在罰款過程中,同樣面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執行現場,沒有值錢的東西需要執行,二是通過民工集體抗議的方式,老板抗拒執法,民工作為弱勢群體,如果工程干賠了,農民工工資都無法支付,更何況繳納稅金。
2解決稅務管理問題的措施
2.1企業所得稅征收問題的措施
通過制定和完善稅收會計核算制度,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管理,通過稅收跨級的形式進一步核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標準與企業財務制度之間的差別,為企業申報提供便利,對企業所得稅工作加強核定管理,同時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財務人員的核算水平,進一步滿足按帳核實征收的要求,對現行的稅收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建立“以信息化管理為支撐,以征管查專業分工體制為保障的稅收管理體制”,通過對稅收進行集中征收,專業管理,重點稽查等,同時借助宣傳和培訓,讓企業財務人員進一步深入了解稅收政策,進而對各項稅款進行正確的計算,同時正確地填報新納稅申報表,提高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水平。
2.2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措施
對于建筑安裝行業來說,通過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或者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承攬建筑安裝業工程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通常情況下,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支付收入的所得稅。對于納稅人來說,如果沒有扣繳義務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法規代扣代繳稅款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由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按每月工程完工量情況,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需要預繳、預扣個人所得稅,同時按年進行結算。如果工程需要跨年度作業,這時個人所得稅需要按各年所得預繳、預扣和結算。對于難以按各年所得劃分的所得稅,可以將稅款按月預繳、預扣。職工工資按月發放,單位不要拖欠,這樣能合理降低個稅繳納比例。
2.3分包工程征稅相關問題的解決措施
對于企業來說,需要建立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嚴格的規范,同時對各項支出進行嚴格的控制,對工程質量加強監督和管理。對于層層轉包的工程來說,需要自行編制工程成本計劃,對施工成本進行嚴格的控制。在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為出包的工程選擇施工單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進一步確定建設施工項目單位。對于選擇的施工單位,其資質等級需要符合工程要求。在工程出包過程中,企業雙方需要簽訂承發包合同,在簽訂合同前,需要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具體的規定,對于合同條款,需要企業技術、計劃財務審計等部門的審查。
2.4辦理外經證的優越性
納稅人臨時到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稅收管理中叫做“外出經營”。那么《外經證》便是由于稅收征管而存在的一種納稅證明。對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來說,如果需要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稅務管理。如果納稅人外出經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時間累計超過180天,需要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外地建設建設施工項目必須辦理外經證,這樣能合理避免企業所得稅和個稅異地繳納及稅務機關搶稅源的矛盾。
2.5樹立納稅人的納稅觀念
單從總包和分包概念上講,并不是大家說的對下合同中不含稅就降低了成本,總包、分包甚至下面有資質的單位稅務都是可以特殊代開的,只需要繳納一次稅金。所以,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讓納稅人充分意識到稅法的重要性,利用稅法可以幫助納稅人進行維權、護權。在分配稅收利益、配置權利義務的過程中,對于稅收立法來說,需要將納稅人視為權利主體來對待,充分地注意納稅人的權利;在處理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關系時,必須將二者作為稅收法律關系的平等主體對待。
3結語
1.“營改增”之后,稅率發生了變化,進而導致稅負發生相應變化。
通常情況之下,高校一般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過去按營業稅征稅時稅率為5%,現在“營改增”之后,稅率由過去的5%下降為3%,進而導致稅負有所下降。當稅率降低,稅負減少之后,高校科研經費所承受的納稅負擔會降低,一部分費用將會被節省出來用于科研建設,這對于高??蒲惺聵I的發展而言也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而有些高校則被地方性稅務機關界定為一般納稅人,“營改增”之后,他們的納稅稅率將由過去的5%上升為6%。從表面上看,稅率增加,稅負也會相應地增加,但現實并不是這樣,需要劃分為兩種情況進行具體的考慮。有的高??梢酝ㄟ^進項稅額折扣來降低實際納稅負擔。在“營改增”之前,高校繳納的是營業稅,因此在采購階段所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營改增”之后,高校在采購階段用語購買材料、設備的進項稅額可以通過折扣來減少實際應納稅額,因此,納稅負擔有所降低。而有些高校因為沒有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享受進項稅額的折扣,因而納稅負擔會有所增加。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部門結合具體情況,根據相應的稅率計算出稅負。
2.高校稅務管理部門所使用的發票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
在征收營業稅的時候,稅收征管機關是地方性稅務機關;增值稅的稅收征管機關則為國家稅務機關。因此,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之后,稅收機關有地方稅務機關變為國家稅務機關,發票發生了變化,需要由過去的營業稅發票改為增值稅發票,發票的管理也更為嚴格。具體而言,如果高校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那么他們既可以適用普通的增值稅發票,又可以在符合稅務機關相關規定的情況之下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高校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他們則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使用普通的增值稅發票。如果對方單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需要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之后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機關首先明確高校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界定清楚之后再根據具體情形選擇使用不同的增值稅發票,在使用發票的時候,必須符合主管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
3.“營改增”之后,高校稅務管理部門在進行稅務申報工作的時候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
在“營改增”之后,稅務征收機關由地方稅務機關變為國家稅務機關,在稅收申報程序上和之前相比程序更為復雜。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部門的工作者在進行稅務申報的時候能夠明晰納稅事項、明確相關流程,更好地做好稅務申報工作。具體而言,稅務申報工作會因高校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而有所不同。如果高校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增值稅的納稅申報程序就相對簡單;如果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那么申報流程就會較為復雜,需要經過抄稅和認證兩個步驟。抄稅需要對每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信息進行抄錄。如果需要對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進行折扣,則必須進行認證,只有認證通過之后進項稅額才能夠享受相應的折扣。高校稅務管理部門在進行稅務申報的時候也需要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根據自己的納稅人身份,按照相應的流程進行增值稅申報。
4.“營改增”之后,高校稅務管理在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時候也要發生相應的變化。
正如前文所說,營業稅和增值稅的會計核算方法是有著根本性不同的。營業稅是價內稅,在計算稅額時直接用商品價格乘以稅率即可;而增值稅則屬于價外稅,在計算稅額的時候則需要將商品價格和增值稅額分開核算。這就需要高校稅務管理工作者在計算稅額的時候將含稅收入按照適用的稅率換算成不含稅的收入,計算出相應的銷項稅額,對于進項稅額折扣的情形,則要單獨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額。
5.“營改增”之后,高校稅務管理工作變得更加復雜,稅務風險增加。
高校涉稅業務長期以來很少涉及增值稅?!盃I改增”之后,無論是計稅方式、適用的發票,還是稅務申報、會計核算都會發生相應的變化,這加重了高校稅務管理部門的負擔,需要他們改變過去的管理方式,不斷適應新的變化。除此之外,高校稅務管理部門以后需要直接面對的稅收征管機關是國家稅務機關。在此次“營改增”改革之中,參與企業較多,國家稅務機關的工作負擔也會大大增加。而有些高校稅務管理機關如果沒能及時適應這種變化或者是對“營改增“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很可能導致相關納稅工作不符合相關規定,增加了稅負風險。
二、相關建議
在“營改增”這一大背景之下,高校要做好稅務管理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對策:首先,需要做好整體規劃安排。“營改增”是國家稅務體系改革的重要一步,其目的是為了降低行業整體稅負。但是受到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部分單位的實際稅負不降反增。這就需要高校在進行稅務管理工作的時候做好整體規劃安排,充分了解增值稅的相關政策,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高??梢酝ㄟ^適當提高可抵扣進項稅額在科研收入中的比例,盡可能地減少不可折扣的情況,降低稅負。其次,要加強對發票的規范化管理?!盃I改增”之后,稅務部門對發票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對此,高校要稅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出具體的發票管理制度,按照相關管理制度進行增值稅發票的開具、使用和核銷工作。如果存在可以折扣的進項稅額,高校稅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避免錯誤或者是不規范情形的發生。再次,要關注稅收申報流程的變化,嚴格依據申報流程進行納稅申報工作。如果高校被界定為一般納稅人,則需要針對納稅申報環節和申報表的結構進行系統的學習。例如,高??梢詫氖露悇丈陥蠊ぷ鞯娜藛T進行系統化培訓,提升他們的專業素質,特別是一些財務軟件、稅務軟件的技能。通過納稅申報人員的學習,減少錯誤發生的可能性,保證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結語
關鍵詞:城鄉水務;一體化;存在問題;解決措施
一、水務及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含義
(一)、水務的含義
水務是指以水循環為機理、以水資源統一管理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務。水務主要包括:水資源、城鄉防洪、灌溉、城鄉供水、用水、排水、污水處理與回收利用、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農村水電等涉水事務。
目前我國使用的水務的概念有別于水務公司的服務形式,也不同于把分別由建設、交通、環保部門分別進行管理的城市防洪、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航運等方面的事務簡單地水利的管理范疇,而應該以水循環為機理、以水資源統一管理為核心的涉水事務。
(二)、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含義
指水務管理所涉及的各項職能和各個環節之間協調、統一的管理機制,即對區域的防洪、排澇、供水、需水、節水、水資源保護、污水處理及其回用、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地下水回灌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取水許可、統一配置、統一調渡、統一管理。也就是說由一個部門對水質和水量負責。
二、水務一體化的優越性
(一)、理順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體制保證。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對區域的防洪、排澇、蓄水、供水、排水、節水、水資源的保護、污水處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實行統一管理,改革“多龍管水”為“一龍管水”。這樣才能保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促進了城鎮的防洪與排水工程建設。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既可以從區域上統盤考慮防洪與排水,也可以根據有償使用的原則,解決部分工程的投資和運行費用,促進城鎮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設。
(三)、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產業。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可以使水利從以防汛抗旱為主的純公益性基礎設施向同時兼顧城鄉供水、旅游、養殖和排水治污等經營性產業發展,以促進水利基礎產業的良性運行與發展。
(四)、強化了水行政執法工作。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可以強化水行政執法工作,豐富水行政執法的內容。切實解決以前由于是多個部門管水形成的困難,如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費征集制度等實施都可迎刃而解。
三、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在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高度重視:
(一)、改革認識不到位問題。主要表現為部分地區改革的主動性和深度不夠,有些地區改革進展較慢,而在已經實施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地區,也可能存在著改革目標不明確,改革浮于形式的問題,改革后工作思路和工作內容并沒有從根本上發生變化。
(二)、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主要表現為上下不對口、左右不協調的問題。如部分地區上下級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步伐不一,帶來了行政機構上下不對口、工作協調難的問題。同時,水務一體化改革要打破水務管理上原有的條塊分割,要重新調整相關涉水部門的管理職能,會觸及到一些部門的既有利益,如何理順水利、城建、環保等部門的分工合作關系,這是一個困難的過程,需在實踐中不斷適應調整。
(三)、投資渠道不暢,水務市場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格局尚未形成。在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政府機構職能發生調整和變化,導致水務基礎設施政府投資主體缺位問題更加明顯,原有的投資渠道沒有了,新的投資渠道又沒有建立起來。水務基礎設施對社會資金、外資以及金融資本等吸引力不強,市場化機制不健全,水務市場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格局尚未形成。
(四)、國有水務資產管理改革滯后,水務市場產業化程度不高。水務國有資產兼有公益性和經營性的特點,以及相關經濟政策還不配套,使國有水務資產管理改革面臨著一些難題。在推動水務市場化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總體上水務市場發育還不完善,繼續加快推進城市水務產業化市場化進程,仍然是許多地區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關鍵詞:城鄉水務;一體化;存在問題;解決措施
一、水務及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含義
(一)、水務的含義
水務是指以水循環為機理、以水資源統一管理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務。水務主要包括:水資源、城鄉防洪、灌溉、城鄉供水、用水、排水、污水處理與回收利用、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農村水電等涉水事務。
目前我國使用的水務的概念有別于水務公司的服務形式,也不同于把分別由建設、交通、環保部門分別進行管理的城市防洪、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航運等方面的事務簡單地水利的管理范疇,而應該以水循環為機理、以水資源統一管理為核心的涉水事務。
(二)、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含義
指水務管理所涉及的各項職能和各個環節之間協調、統一的管理機制,即對區域的防洪、排澇、供水、需水、節水、水資源保護、污水處理及其回用、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地下水回灌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取水許可、統一配置、統一調渡、統一管理。也就是說由一個部門對水質和水量負責。
二、水務一體化的優越性
(一)、理順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體制保證。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對區域的防洪、排澇、蓄水、供水、排水、節水、水資源的保護、污水處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實行統一管理,改革“多龍管水”為“一龍管水”。這樣才能保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促進了城鎮的防洪與排水工程建設。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既可以從區域上統盤考慮防洪與排水,也可以根據有償使用的原則,解決部分工程的投資和運行費用,促進城鎮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設。
(三)、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產業。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可以使水利從以防汛抗旱為主的純公益性基礎設施向同時兼顧城鄉供水、旅游、養殖和排水治污等經營性產業發展,以促進水利基礎產業的良性運行與發展。
(四)、強化了水行政執法工作。
實行水務一體化管理,可以強化水行政執法工作,豐富水行政執法的內容。切實解決以前由于是多個部門管水形成的困難,如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費征集制度等實施都可迎刃而解。
三、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在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高度重視:
(一)、改革認識不到位問題。主要表現為部分地區改革的主動性和深度不夠,有些地區改革進展較慢,而在已經實施水務一體化管理的地區,也可能存在著改革目標不明確,改革浮于形式的問題,改革后工作思路和工作內容并沒有從根本上發生變化。
(二)、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主要表現為上下不對口、左右不協調的問題。如部分地區上下級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步伐不一,帶來了行政機構上下不對口、工作協調難的問題。同時,水務一體化改革要打破水務管理上原有的條塊分割,要重新調整相關涉水部門的管理職能,會觸及到一些部門的既有利益,如何理順水利、城建、環保等部門的分工合作關系,這是一個困難的過程,需在實踐中不斷適應調整。
(三)、投資渠道不暢,水務市場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格局尚未形成。在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政府機構職能發生調整和變化,導致水務基礎設施政府投資主體缺位問題更加明顯,原有的投資渠道沒有了,新的投資渠道又沒有建立起來。水務基礎設施對社會資金、外資以及金融資本等吸引力不強,市場化機制不健全,水務市場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格局尚未形成。
(四)、國有水務資產管理改革滯后,水務市場產業化程度不高。水務國有資產兼有公益性和經營性的特點,以及相關經濟政策還不配套,使國有水務資產管理改革面臨著一些難題。在推動水務市場化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總體上水務市場發育還不完善,繼續加快推進城市水務產業化市場化進程,仍然是許多地區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五)、相關政策法規體系亟待完善。一些過去的行政法規和政策已經不能適應現狀,急需修訂完善,同時,新的形勢還要求制定新的政策法規體系來保證改革與發展的有序進行。
(六)、管理技術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高水平的管理人才缺乏,管理信息化、現代化程度較低,公眾參與管理和監督不夠,水務技術規范標準有待補充完善。
四、解決措施
必須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按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治水思路,完善體制,創新機制,開拓進取,因地制宜地開展水務一體化改革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快水務一體化改革步伐。要適應發展形勢,進一步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這項改革是統籌城鄉發展和落實治水新思路的必然要求,要從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和解決我國水多、水少和水污染問題的高度,提高對改革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快改革步伐,真正實現城鄉涉水事務的一體化管理。
(二)、加強部門協調,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涉及面廣,難度大,在改革過程中只有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理解、支持,勇于探索,及時總結改革經驗,加快推廣行之有效的水務改革模式,才能不斷理順城鄉水務管理體制,實現“一龍管水,團結治水”的好局面。
(三)、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體系。對現實需要但還缺乏的政策法規要加快建立健全,對一些過時的要及時修改完善。要通過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保障和規范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確保水務市場公平競爭,有序發展。
(四)、健全水務投融資體制。按照有進有退的要求,調整政府財政投資范圍,加大公益性水務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投入力度。水務企業的國有資產出讓收益、經營權出讓轉讓收益等,要用于水務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水務投資環境,加快形成向水務產業傾斜的投融資優惠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加大水務設施利用信貸資金、社會資金以及外資等力度。
(五)、推動水務市場產業化發展。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政府應準確定位,要從直接管理企業向市場監管轉變,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加強政策引導,間接調控,強化監管,組織制定全面的產業發展規劃,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引入公平競爭機制。
(六)、深化水務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實行政資分開、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在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確立水務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推進水務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促使水務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主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切實保證落實水務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