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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稅收征收起點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現行起征點的影響
1、起征點對達起征點戶和未達起征點戶的稅負影響。不論是增值稅的起征點,還是營業稅的起征點,只要達到起征點以上,就要全額依率計征,起征點以下的就不征稅。這就對起征點上下一定范圍內的雙定戶稅負產生很大影響?,F行按期納稅的個人納稅人起征點的規定是:(1)我省增值稅的起征點是月銷售額5000元;(2)我省營業稅的起征點,月營業額1000元,現在調整為5000元。以下以例子說明起征點對征稅戶征與不征稅的影響:
設某鎮有商業雙定戶甲和乙,甲月含稅銷售額為5200元,乙月含稅銷售額為5140元,月含稅銷售額甲比乙多600元。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甲月不含稅銷售額為5000元,乙月不含稅銷售額為4942元。甲戶為達起征點戶,乙戶為未達起征點戶,甲戶應納增值稅,乙戶不納增值稅。甲戶應納稅額計算如下(不考慮個人所得稅): ①應納增值稅=5000×4%=200(元);②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00×5%=10(元);③應納教育費附加=200×3%=6(元)。甲共應納稅為216元,乙應納稅為0,經過征免稅后,甲實得月銷售額為4984元,乙實得月銷售額仍是5140元,乙反比甲多得銷售額156元。同理,起征點對營業稅個人納稅人也同樣存在這樣問題。這就是起征點對達起征點戶與未達起征戶的典型稅收影響。
2、起征點較低,對達到起征點以上一定幅度內的雙定戶帶征個人所得稅有失公平。從20__年1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標準為1600元,(從20__年3月1日起為20__元)對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業主或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也為1600元。(從20__年3月1日起為20__元)以現行起征點計算分析,與此比較,對起征點以上一定范圍內的雙定戶帶征個人所得稅有失公平。
例如:某鎮雙定早餐飲食業戶丙月營業額為3000元,達到起征點,應征稅,其應納稅額計算為:①應納營業稅=3000×5%=150(元);②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150×5%=7.5(元);③應納教育費附加=150×3%=4.5(元);④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3%(附征率為3%)=90(元)。應納稅費總額為252元。假設早餐飲食業的毛利率為35%(就高不就低),那么他的毛利為1050元,減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162元,所得等于888元,再減去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則虧損712元。理論上計算其為虧損戶,但在稅收實踐中,由于其是雙定戶,仍要帶征個人所得稅90元,這就是明顯的稅負不公了。
以商業戶為例說明,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例如:某鎮雙定副食商業戶丁不含稅銷售額為5000元,達到起征點,應征稅,其應納稅額計算為:①應納增值稅=5000×4%=200(元);②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00×5%=10(元);應納教育費附加=200×3%=6(元);④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1%(附征率為了1%)=50(元)。假設副食商業戶的毛利率為20%(就高不就低),那么他的毛利為1000元,減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16元,所得等于984元,再減去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則虧損616元。理論上計算其為虧損戶,但在稅收實踐,其是雙定戶,仍要帶征個人所得稅50元,這也是明顯的稅負不公了。
3、起征點對稅收征管的影響
(1)未達起征點戶難認定。從理論上講,未達起征點戶似乎很容易認定。實際上,由于起征點定得較低,有些行業的未達起征點戶難認定。鄉鎮集鎮上的普通理發戶、普通照相戶、醫療戶等的未達起征點戶比較容易認定,而早餐店的未達起征點戶很難認定了,因為不僅要考慮其月營業額的多少,還要考慮到稅負的輕重,征收難度的大小。早餐店至少要有2人以上的從業人員,一般以夫妻居多,凌晨三、四點就開始準備早餐了,賺的的確是辛苦錢。假設核定某早餐店戶月營業額為3000元,那么其月應納地方各稅費為252元,按35%的毛利率計算,毛利才1050元,減去地方各稅費252元后毛所得798元,按二人平攤,每人每月毛所得才399元。如再減業主和從業人員的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和1600元,稅后所得則虧損2402元。這顯然有違稅收公平原則。雖然鄉鎮集鎮上的早餐店月營業額基本上超過3000元,但在實際中卻把它們認定為未達起征點戶。
(2)、征納雙方有矛盾。20__年在調整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時,由于經過了公開聽證程序,新聞媒體又予以了大量報道,所以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反響,16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幾乎人人皆知。有些雙定戶以自己為未達起征點戶或自己月經營所得達不到1600元為由,認為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地稅機關則認為雙定戶無賬可查,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無論是達起征點戶還是未達起征點戶,均不考慮成本費用因素,按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帶征個人所得稅符合稅收政策規定。雙方各執一詞,從而產生征納雙方的矛盾。
二、建議與對策
起征點對稅負公平與稅收征管的影響,有些可通過政策調整達到完美目的,有的則是與起征點政策相伴而生,無法克服的。
1、適當提高起征點。鄉鎮村個體工商戶中,共管戶主要是商業戶,純管戶中主要是飲食業戶、理發戶、醫療戶。由于存在著激烈的商業競爭,商業戶的毛利率一般在10%—25%之間,純管戶的毛利率一般在20%—40%之間。從理論上講,毛利率越高,起征點可以越低,毛利率越低,起征點就得起高。如果把共管戶的毛利率定為17.32%,純管戶的毛利率定為34%是比較恰當的,以1600元為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那么以此為依據,可以測算出較為合適的起征點。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分別計算如下(不考慮其他費用,因其他費用不具可比性):
設增值稅的起征點為x,那么:
1600+ (x×1%)+ (x×4%)×(1+5%+3%)=x×17.32%,解得x=10000(元)。式中的1600元為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為個人所得稅的附征率,4%為商業增值稅的征收率,5%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3%為教育費附加征收率。
設營業稅的起征點為y,那么:1600 +(y×3%)+( y×5%)×(1+ 5%+ 3%)=y×34%,解得y=6250(元)。式中的1600元為 業主費用扣除標準,3%為個人所得稅的附征率,5%為服務業的稅率,5%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3%為教育費附加征收率。
一、土地增值稅節稅點
國家開征土地增值稅的初衷是為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該稅實質上是附加于企業所得稅之上的另一種形式的“所得稅”,在全國降低高房價的一片呼聲中,上次的“兩會”上曾有代表提議取消該稅。為達到調節增值收益的目的,該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率越大,稅率越高,所以該稅種節稅籌劃的著眼點在于降低土地增值率,力爭適用較低的稅率,甚至能夠享受到免征的政策。
1、普通住宅的稅收優惠。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筆者曾經負責財務工作的一個房產項目,一期工程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結果是:土地增值率18.5%,稅務機關應退回預繳的60萬元稅款。但假如增值率達到20%以上,不僅不能退回預繳款,還需補繳200多萬元稅款。所以,企業應充分重視該政策,在建筑面積設計、銷售定價、賬務核算等工作中要考慮該項政策,力爭把工作做到前頭。
該項政策的籌劃常有著述發表,在此不再贅述,只是需要強調的是,如果小區開發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或商業,一定要在成本列支、預(決)算、合同簽訂等方面盡力劃分清楚,否則即使普通住宅增值率達不到20%,也無法享受免稅政策。當然,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協調也非常關鍵。
2、開發間接費用的列支。開發間接費用在土地增值稅條例中的定義是: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開發間接費用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時允許加計20%扣除,所以企業日常費用開支,凡符合以上定義的一定要列入開發間接費用,而有些企業的財務人員將其列入了管理費用,沒有為企業爭取到應有的稅收利益。
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綜合會計和稅法的規定,只將招待費、教育經費、四項小稅、總部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費、明顯屬于總部的費用列入管理費用,其余費用全部列入開發間接費用,這樣處理在歷次稅務檢查中均得到認可。另外,《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文第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列開發間接費用,根據此規定建造售樓處的支出不需要列營業費用了,可以增加開發間接費用。
3、公共成本和間接成本的分配。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如果確需結合其他方法進行分配的,應征得稅務機關同意。借款費用屬于不同成本對象共同負擔的,按直接成本法或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明確規定應按建筑面積法進行分配,而其他成本項目的分配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
可以看出,以上規定給了企業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尤其是土地成本的分配。政府出讓土地是帶著規劃的,事先規劃了哪里建商業、哪里建住宅,而商業占地地價要高于住宅占地,但地塊是整體出讓的,沒標明商業占地和住宅占地分別是多少地價。如果按占地面積法進行分配,顯然增大了住宅成本,減少了商業成本,具有不合理性,所以稅收規定預留了企業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法的空間。企業需要通盤考慮能否享受普通住宅免稅政策、不能享有該政策的情況下怎樣降低住宅和商業各自的增值率,通過細致測算后決定采用什么方法更符合企業利益,然后以充分的理由向稅務機關提出,征得其同意后實行。
同樣道理,借款費用和其他成本項目的分配也需認真考慮。
4、變銷售為長期出租?,F在多數樓盤地下停車位長期出租,一次收取最長20年的租賃費,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土地增值稅是對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行為所征收的稅。出售或轉讓應當以辦理相應產權為標志,產權未發生轉移就不構成出售或轉讓。只出租地下車位的行為,因為沒有發生使用權的轉移,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項目,以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照此例子,如果能變房屋銷售為長期出租,將推遲土地增值稅的繳納,假如將來取消土地增值稅,企業將獲得一筆巨大收益。
5、股東購買土地作價入股。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自2006年3月2日之后,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或聯營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在投資環節確認收入,對投資人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以該環節征稅時確認的收入作為被投資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據以扣除。不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號)第一條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在財稅[2006]21號文出臺前,有人根據財稅字[1995]048號文提出過籌劃方案,引起大家熱烈討論,但不知有沒有過實際操作。財稅[2006]21號文出臺后,筆者認為大家仍然可以考慮怎樣籌劃?,F舉個例子供大家探討:
李某以個人名義購買土地一塊,購買價1000萬元,李某需交納契稅30萬元,印花稅0.5萬元,李某以該土地投資成立萬城房產公司(個人獨資),評估作價(售價)1500萬元,高某需繳納印花稅0.75萬元,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1031.25萬元=1000+30+0.5+0.75,增值額468.75萬元,增值率45.45%,繳納土地增值稅140.62萬元=468.75×30%,需繳納個人所得稅65.63萬元=(1500-1000-30-0.5-0.75-140.62)×0.2。
萬城房產公司接收該土地不需要繳納契稅(根據財稅[2008]142號),印花稅因計入管理費用不考慮,公司利用該土地開發普通住宅,開發成本6000萬元,實現收入12000萬元,繳納營業稅及附加660萬元=12000×5.5%,扣除項目金額10410萬元=(1500+6000)×(1+20%+10%)[假設利息不能按開發項目合理分攤、三項費用實際發生和計算扣除一致,即750萬元=(1500+6000)×10%]+660,增值額1590萬元=12000-10410,增值率15.27%,免交土地增值稅,繳納企業所得稅772.5萬元[12000-(1500+6000)×(1+10%)-660]×0.25,李某總的凈收益2580萬元=12000-1000-30-0.5-0.75-140.62-65.63-6000-(1500+6000)×10%-660-772.5。
而假設李某以現金1000萬元出資先成立房產公司,再購買土地,繳納契稅30萬元,印花稅0.5萬元,開發成本6000萬元,實現收入12000萬元,繳納營業稅及附加660萬元,扣除項目金額9799萬元=(1000+30+6000)×(1+20%+10%)+660(三項費用計算扣除,但是不能超過實際發生數750萬元,筆者所在地區的濟寧市地稅局于2009年12月31日下發的文件[關于印發《濟寧市地方稅務局房地產和建筑業稅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濟地稅發[2009]79號文)]中對此有規定,增值額2201萬元=12000-9799,增值率22.46%,交納土地增值稅660.3萬元=2201×30%,繳納企業所得稅724.93萬元=[12000-(1000+30+6000)-(1500+6000)×10%-660-660.3]×0.25,李某總的凈收益2174.77萬元=12000-1000-30-6000-(1500+6000)×10%-660-660.3-724.93。
由此可見,同樣投資1000萬元,前后兩種運作方式凈收益相差405.23萬元=2580-2174.77,根本原因在于以股東投資環節確認的土地收入作為房產公司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土地的成本,這樣使房產公司的土地成本抬高,土地增值率低于20%,從而享受免稅。
6、籌建費列前期工程費,而不是管理費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對開辦費的處理,新所得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由此可見,開辦費的攤銷已不存在稅會差異,企業可一次攤銷。工商企業通常列入管理費用,而房地產行業可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第二十七條規定列入前期工程費,可以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加計扣除20%的成本。
二、企業所得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節稅點
1、將開發的商品房出租,不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根據(國稅發[2009]31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行為,應視同銷售,于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于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該內容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文中該條規定中的“開發產品轉作自用固定資產”刪除了,同時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一條的規定,可以認為,企業將自己開發的商品房出租,不再需要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結合以上土地增值稅節稅點中的相關分析,企業將房產變銷售為長期出租,不僅可以推遲土地增值稅的繳納,還可以推遲所得稅的繳納,并且能夠坐享房產增值,但需要付出成本資金利息,而且出租收入需按照12%繳納房產稅,因此企業需要做出詳細的測算,在綜合平衡的情況下作出決策。
2、沒有實現銷售前的招待費可以結轉到實現收入時累計扣除。房地產行業具有特殊性,從籌建到開工建設直至實現收入往往過程非常漫長,前期項目運作花費的招待費較多,為此國稅發[2006]第31號文針對招待費專門做出規定,允許企業在實現收入之前發生的廣告費、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可以向后結轉,按稅收規定的標準扣除,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納稅年度。國稅發[2009]31號文對[2006]31號文進行了補充和完善,沒有聲明[2006]31號文廢止,但也沒有提及這部分內容,這說明招待費可以結轉扣除的規定還是適用的,只不過扣除標準執行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而廣告費、宣傳費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超標準部分可以無限制的結轉扣除。
根據實際工作經驗,稅務部門對前期發生的招待費比較認可的處理是:先做待攤費用處理,實現收入后再逐步攤銷,最長可攤銷到實現收入后的第三年。這樣做雖不符合會計制度,但因為其對報表的影響較小,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時一般不予以調整。
至于計提基數,按照[2009]31號文有關精神和實際工作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制,房地產企業取得的預售收入可以作為招待費、廣告費和宣傳費的計提基數。上文提到的濟寧市地稅局的濟地稅發[2009]79號對此有明確規定。
3、土地使用稅從開具銷售發票的次月起停交。根據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納稅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交納土地使用稅,《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15號)文中規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在實際工作中,房地產企業交納土地使用稅的起點是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訂日期,不論是否取得土地證,這符合稅法精神。但在房屋售出后,即使發票開具、房屋已交付使用,甚至房權證大證已分割,而土地證因種種原因未能分割,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已不再實際占有土地,但稅務部門以土地證未分割、土地所有權人仍是企業的為理由,不允許企業停交土地使用稅,顯然與稅法精神不符合,這就形成了稅務執法的前后自相矛盾。
也有些地區比較務實,以發票開具或以房權證分割為停交土地使用稅的終點。上文提到的濟寧市地稅局的(濟地稅發[2009]79號文)明確了此問題的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開發產品,應當從開具銷售發票的次月起,停止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企業應該根據稅法立法宗旨、法條釋義、類似判例據理力爭,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一、現行起征點的影響
1、起征點對達起征點戶和未達起征點戶的稅負影響。不論是增值稅的起征點,還是營業稅的起征點,只要達到起征點以上,就要全額依率計征,起征點以下的就不征稅。這就對起征點上下一定范圍內的雙定戶稅負產生很大影響?,F行按期納稅的個人納稅人起征點的規定是:(1)增值稅的起征點是月銷售額5000元;(2)營業稅的起征點,在城市的,月營業額5000元,在縣城、鎮、農村的,月營業額3000元。以下以例子說明起征點對征稅戶征與不征稅的影響:
設某鎮有商業雙定戶甲和乙,甲月含稅銷售額為5200元,乙月含稅銷售額為5148元,月含稅銷售額甲比乙多52元。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甲月不含稅銷售額為5000元,乙月不含稅銷售額為4950元。甲戶為達起征點戶,乙戶為未達起征點戶,甲戶應納增值稅,乙戶不納增值稅。甲戶應納稅額計算如下(不考慮個人所得稅):
①應納增值稅=5000×4=200(元);②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00×5=10(元);③應納教育費附加=200×3=6(元)。甲共應納稅為216元,乙應納稅為0元,經過征免稅后,甲實得月銷售額為4984元,乙實得月銷售額仍是5148元,乙反比甲多得銷售額164元。同理,起征點對營業稅個人納稅人也同樣存在這樣問題。這就是起征點對達起征點戶與未達起征戶的典型稅收影響。
2、起征點較低,對達到起征點以上一定幅度內的雙定戶帶征個人所得稅有失公平。從20__年1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標準為1600元,對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業主或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也為1600元。以現行起征點計算分析,與此比較,對起征點以上一定范圍內的雙定戶帶征個人所得稅有失公平。
例如:某鎮雙定早餐飲食業戶丙月營業額為3000元,達到起征點,應征稅,其應納稅額計算為:①應納營業稅=3000×5=150(元);②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150×5=7.5(元);③應納教育費附加=150×3=4.5(元);④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1.3=39(元)。應納稅費總額為201元。假設早餐飲食業的毛利率為35(就高不就低),那么他的毛利為1050元,減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162元,所得等于888元,再減去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則虧損712元。理論上計算其為虧損戶,但在稅收實踐中,由于其是雙定戶,仍要帶征個人所得稅39元,這就是明顯的稅負不公了。
以商業戶為例說明,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例如:某鎮雙定副食商業戶丁不含稅銷售額為5000元,達到起征點,應征稅,其應納稅額計算為:①應納增值稅=5000×4=200(元);②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00×5=10(元);應納教育費附加=200×3=6(元);④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9=45(元)。假設副食商業戶的毛利率為20(就高不就低),那么他的毛利為1000元,減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16元,所得等于984元,再減去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則虧損616元。理論上計算其為虧損戶,但在稅收實踐,其是雙定戶,仍要帶征個人所得稅45元,這也是明顯的稅負不公了。
3、起征點對稅收征管的影響
(1)未達起征點戶難認定。從理論上講,未達起征點戶似乎很容易認定。實際上,由于起征點定得較低,有些行業的未達起征點戶難認定。鄉鎮集鎮上的普通理發戶、普通照相戶、醫療戶等的未達起征點戶比較容易認定,而早餐店的未達起征點戶很難認定了。不僅要考慮月營業額的多少,還要考慮到稅負的輕重,征收難度的大小。早餐店至少要有2人以上的從業人員,一般以夫妻居多,凌晨三、四點就開始準備早餐了,賺的的確是辛苦錢。假設核定某早餐店戶月營業額為3000元,那么它月應納地方各稅費為201元,按35的毛利率計算,毛利才1050元,減去地方各稅費201元后毛所得849元,按二人平攤,每人每月毛所得才424.5元。如再減業主和從業人員的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和960元,稅后所得則虧損1711元。這顯然有違稅收公平原則。雖然鄉鎮集鎮上的早餐店月營業額基本上超過3000元,但在實際中卻把它們認定為未達起征點戶。
(2)、征納雙方有矛盾。20__年在調整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時,由于經過了公開聽證程序,中央新聞又予以了報道,所以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反響,16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幾乎人人皆知。有些雙定戶以自己為未達起征點戶或自己月經營所得達不到1600元為由,認為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地稅機關則認為雙定戶無賬可查,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無論是達起征點戶還是未達起征點戶,均不考慮成本費用因素,按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帶征個人所得稅符合稅收政策規定。雙方各執一詞,從而產生征納雙方的矛盾。
二、建議與對策
起征點對稅負公平與稅收征管的影響,有些可通過政策調整達到完美目的,有的是與起征點政策相伴而生,無法克服的。
1、適當提高起征點。鄉鎮村個體工商戶中,共管戶主要是商業戶,純管戶中主要是飲食業戶、理發戶、醫療戶。由于存在著激烈的商業競爭,商業戶的毛利率一般在10—25之間,純管戶的毛利率一般在20—40之間。從理論上講,毛利率越高,起征點可以越低,毛利率越低,起征點就得起高。如果把共管戶的毛利率定為17.32,純管戶的毛利率定為34是比較恰當的,以1600為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那么以此為依據,可以測算出較為合適的起征點。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分別計算如下(不考慮其他費用,因其他費用不具可比性):
設增值稅的起征點為X,那么:
1600 X×1 X×4×(5 3)=X×17.32,解得X=10000(元)。式中的1600元為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為個人所得稅的附征率,4為商業增值稅的征收率,5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3為教育費附加征收率。
設營業稅的起征點為Y,那么:
1600 Y×1.9 Y×5×(1 5 3)=Y×34,解得Y=6000(元)。式中的1600元為業主費用扣除標準,1.9為個人所得稅的附征率,5為服務業的稅率,5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3為教育費附加征收率。
[關鍵詞]物流企業 稅收政策 盲點 問題 分析
對于當前的稅收政策來說,還存在著一些漏洞和問題,進而使得一些企業出現偷稅漏稅的現象。關于物流企業的發展,在稅收政策上也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對此必須進行科學的分析,找出原因以加強防范和管理。
一、當前物流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盲點
1.對于物流企業來說,營業稅是和其緊密相關的稅務。但是營業稅主要的就是屬于當地稅收征收的范圍之內。但是對于物流運輸行業來說,在中間出現的運輸業務應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然后納稅。然而在這個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經營性的貨運車輛在外地亂開票據的現象,這樣一來也就在很大的程度上忽視了這些車輛在返程途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一些經濟效益。這方面的主要表現就是在完成貨運之后,在其返程的過程中也會進行一些經營運輸性的業務,而且一些貨運業務都是以現金進行交易而沒有相關的票據,這樣一來在進行稅收管理的過程中就會疏漏,逃避了稅收的征收。
2.對于物流企業來說,他有相對較多的業務,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就會和傳統的運輸業務產生區別,對于傳統的運輸業務來說,主要承擔的是旅客或者是貨物的運輸,所以稅收科目相對簡單,而對于物流企業來說他的服務項目就較多,除了一些傳統的業務還有運輸、裝卸以及倉儲、配送等多個方面。所以,現在的稅法征收也制定了不同的稅率來進行管理,對于不同的運輸業務征收不同的稅收。這樣一來就會有一些物流企業進行虛假管理,主要表現就是在交易總額不變的情況下,進而托運方也會和物流企業來商量,在物流企業開售發票的過程中加大運輸的金額,而相應的減少配送、倉儲等費用,因為這些業務需要征收較高的稅率。對于物流企業來說,它在進行相關的核算過程中,對于應稅收入也會相對樂于調增低稅率應稅所得、調減高稅率應稅所得,從而降低其整體稅負水平。
3.物流企業經過了長期的發展已經建立了相對成熟經營網絡,但是在這種整體經營的過程中還有很多的企業不按照合并進行稅收加納,為了避免多繳所得稅稅款,一些物流企業通常會以其他的方式進行規避,例如以掛靠方式在異地進行設點,這樣一來也就造成了貨運市場的相對混亂。與此同時,一些托運方也依據自身需要和物流企業進行相對廣泛而全程的合作。而對于物流企業來說,這些全程合作的業務中有一些不是自己擅長的,對于這些業務它都會轉給其他的一些物流企業,這樣一來,初承運方也就需要按照全程化的相關協議確定的所得額進行納稅,而轉包之后的分承運方還需要按照分包協議上確定的所得額進行相關稅收的上交,這樣就會出現企業所得稅的重復上繳和計算。
二、加強物流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和建議分析
對于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來說,它具有相對較大的發展空間,與此同時也是發展前景相對較好的行業,每年都會有大量的經濟收入,對此必須加強相關的稅收監管,規范稅收市場的不合理秩序,保證稅收的安全和完整。對此,我們必須按照上面的相關分析,找出稅收政策的盲點在哪里,從而實現科學的管理和監督,出現的政策漏洞要及時有效的進行調整,避免因為稅收上的缺失。對此,筆者進行了相關的分析,總結了以下幾點:
1.做好物流市場的監管,明確物流企業的業務范圍。對于物流企業的稅收監管來說,明確的規定其相應的內涵和外延尤為重要。在這方面我們一定要做好相關的界定,雖然我國的物流管理已經發展了多年,也形成了一定的物流理念,但是在實際上還沒有達成廣泛的共識,對于物流業務來說,它的范圍是什么,有哪些方面都需要進一步的明確,以避免避免因行業標準化工作的滯后所造成的類似物流企業與稅收征管部門之間矛盾,尤其是在認定業務類別時出現的糾紛,造成稅收工作的麻煩。
2.加強物流企業的整合,實施相對有利于物流企業發展的法規或者是政策。對于物流企業的發展來說,它一般會涉及到多個行業的發展,整體的跨度相對較大,這樣一來就必須做好物流企業的多行業整合,規范整個運行和發展的環境,打破現有分行業進行管理,或者是分部門進行管理的體制,在政策上進行相關的調整,從而實現行業內的資源整合。這樣一來,對于物流企業的稅收征收也有較大的影響,通過有效的整合之后,稅收也就可以從相對零散的管理轉為相對集中的管理,從而實現稅收市場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同時也促進了物流企業的快速發展。
3.加強對物流企業的業務單據核查和管理。實現科學規范的稅收征收,票據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相關業務票據的管理,同時加強對運單等非發票憑單的審核和管理。要進一步的規范運輸業務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對于運單的管理,對于運單來說,它是承運方與物流企業之間較為重要的經濟交易憑證,所以必須做好詳細的記錄和管理,涉及的時間或者是地點等都要予以明確。加強對此類非發票憑單的審核和管理,是稅收管理和相關核算管理的重要依據,確保其真實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將有助于確保物流企業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同時有效的減少國家在這一行業稅收的流失。
三、結束語
隨著我國物流行業的快速發展,一系列的物流企業也在逐步的開展起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嚴格的進行規范,尤其是稅收市場的規范和整頓,由于物流企業主要經營運輸方面的業務,涉及的業務種類也相對較多,這就給稅收的管理造成一定的麻煩,對此一定要加以規范和監管,避免偷稅漏稅的現象,造成稅收收入的減少。加強物流企業的整合,尋求其中出現的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稅收政策的調整,不斷的規范,建立起科學完善的稅收管理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的實現對物流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參考文獻:
[1]吳柳明.物流企業的監管問題分析[J].物流管理,2009,8
[2]蔣少坤.關于物流企業稅收政策中存在的問題探討[J].金融資訊,2009,5
[3]劉漢達.淺談物流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稅收政策管理[J].會計管理,2007,8
既然如此,我們應該怎樣加強工業中的重點行業的稅收征管呢?通過認真的觀察、體會和思考,筆者對如何加強重點稅源管理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加強重點管理,確保工作到位
重點稅源單位,必須讓業務技能全面的稅收管理員管理,這也符合稅收管理員制度重點稅源重點人員管理的要求.主要原因如下
1.重點稅源戶管理的要求比較高,基層稅源單位及其上級單位經常采集重點稅源單位的各項相關數據,如果管理員的素質不夠高,那么這些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將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各項管理的準確性,甚至可能造成管理政策不到位
2.重點稅源單位的經營范圍大多不是單一行業,存在著多種經營項目同時并存的情況,而且經營中經常發生一些異常情況,比如發生處理固定資產的情況,或者工業企業發生的出租等情況,或者請相關人員對自己的員工進行培訓等等,這些通常都是涉稅業務,此時,企業的財務人員可能會因為對稅收政策的把握不準而向管理人員咨詢,這就要求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準確地回答相關業務問題,而不至于造成不好的后果和影響
二、嚴格稅收制度,明淅崗位職責
稅收管理員制度是規范稅收管理員行為的制度,是加強稅源管理確保稅收收入的有效措施,必須嚴格要求稅收管理員管戶與管事相結合,從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到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巡查巡管、發票管理、賬簿管理、納稅評估、稅源分析等進行掌握、分析、落實,且全部記載于稅收管理員手冊上,并要求真實、準確、全面、完整、清潔,所有的資料數據要與微機上的數據相符.要在稅收管理員手冊建立納稅人基本情況,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更要根據它們的具體情況充實完善,比如,對火電發電企業要在管理員手冊上記載標煤電耗和上網電價等基本生產內容.同時,建議在管理員手冊上建立重點稅源單位相關重點稅源每月實現、入庫稅款的對比記錄,讓重點稅源單位的納稅情況通過手冊就能一目了然,有利于查看稅源情況是實現相關情況與稅款實現、入庫情況的結合比對,從而更有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三、加強全程管理,搞好動態分析
對待重點稅源納稅人,我們應該全程關注其稅款的申報繳納情況,實現管理與納稅服務的有機結合.如果可能的話,應該由稅收管理員在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之前審核納稅人的相關納稅申報,因為稅收管理人員對其稅源情況和其他相關的基本情況最為了解,在納稅人申報之前審核納稅申報表,查看納稅人是否按照稅法規定的程序、手續和時限履行了申報納稅義務,各項納稅申報附送的各類抵扣、列支憑證是否合法、真實、完整,納稅申報表、附送報表及項目、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適用的稅目、稅率及各項數字計算是否準確,有利于及時發現問題,既能保證重點大額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又能避免納稅人一時的疏忽造成被罰后果,既服務了納稅人,同時又宣傳了稅法。工業中重點企業一般都是稅源大戶,是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納稅人,重點納稅人每年繳納的稅款數額在基層征管單位中所占的比重比較大.目前,橋西區地稅局共管理正常納稅人5117戶,其中年納稅人5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123戶,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共23戶.2007年共入庫各種稅款81560萬元,年納稅50萬元重點稅源納稅人共繳納稅款77277萬元,占全局入庫稅款的94.7%,由此可以看出管理好重點稅源納稅人對稅收工作是重要性.如果重點稅源戶在稅款入庫上稍有差池,對我們的征管質量和稅收收入將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
既然如此,我們應該怎樣加強工業中的重點行業的稅收征管呢?通過認真的觀察、體會和思考,筆者對如何加強重點稅源管理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加強重點管理,確保工作到位
重點稅源單位,必須讓業務技能全面的稅收管理員管理,這也符合稅收管理員制度重點稅源重點人員管理的要求.主要原因如下
1.重點稅源戶管理的要求比較高,基層稅源單位及其上級單位經常采集重點稅源單位的各項相關數據,如果管理員的素質不夠高,那么這些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將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各項管理的準確性,甚至可能造成管理政策不到位
2.重點稅源單位的經營范圍大多不是單一行業,存在著多種經營項目同時并存的情況,而且經營中經常發生一些異常情況,比如發生處理固定資產的情況,或者工業企業發生的出租等情況,或者請相關人員對自己的員工進行培訓等等,這些通常都是涉稅業務,此時,企業的財務人員可能會因為對稅收政策的把握不準而向管理人員咨詢,這就要求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準確地回答相關業務問題,而不至于造成不好的后果和影響
二、嚴格稅收制度,明淅崗位職責
稅收管理員制度是規范稅收管理員行為的制度,是加強稅源管理確保稅收收入的有效措施,必須嚴格要求稅收管理員管戶與管事相結合,從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到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巡查巡管、發票管理、賬簿管理、納稅評估、稅源分析等進行掌握、分析、落實,且全部記載于稅收管理員手冊上,并要求真實、準確、全面、完整、清潔,所有的資料數據要與微機上的數據相符.要在稅收管理員手冊建立納稅人基本情況,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更要根據它們的具體情況充實完善,比如,對火電發電企業要在管理員手冊上記載標煤電耗和上網電價等基本生產內容.同時,建議在管理員手冊上建立重點稅源單位相關重點稅源每月實現、入庫稅款的對比記錄,讓重點稅源單位的納稅情況通過手冊就能一目了然,有利于查看稅源情況是實現相關情況與稅款實現、入庫情況的結合比對,從而更有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既然如此,我們應該怎樣加強工業中的重點行業的稅收征管呢?通過認真的觀察、體會和思考,筆者對如何加強重點稅源管理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加強重點管理,確保工作到位
重點稅源單位,必須讓業務技能全面的稅收管理員管理,這也符合稅收管理員制度重點稅源重點人員管理的要求.主要原因如下
1.重點稅源戶管理的要求比較高,基層稅源單位及其上級單位經常采集重點稅源單位的各項相關數據,如果管理員的素質不夠高,那么這些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將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各項管理的準確性,甚至可能造成管理政策不到位
2.重點稅源單位的經營范圍大多不是單一行業,存在著多種經營項目同時并存的情況,而且經營中經常發生一些異常情況,比如發生處理固定資產的情況,或者工業企業發生的出租等情況,或者請相關人員對自己的員工進行培訓等等,這些通常都是涉稅業務,此時,企業的財務人員可能會因為對稅收政策的把握不準而向管理人員咨詢,這就要求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準確地回答相關業務問題,而不至于造成不好的后果和影響
二、嚴格稅收制度,明淅崗位職責
稅收管理員制度是規范稅收管理員行為的制度,是加強稅源管理確保稅收收入的有效措施,必須嚴格要求稅收管理員管戶與管事相結合,從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到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巡查巡管、發票管理、賬簿管理、納稅評估、稅源分析等進行掌握、分析、落實,且全部記載于稅收管理員手冊上,并要求真實、準確、全面、完整、清潔,所有的資料數據要與微機上的數據相符.要在稅收管理員手冊建立納稅人基本情況,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更要根據它們的具體情況充實完善,比如,對火電發電企業要在管理員手冊上記載標煤電耗和上網電價等基本生產內容.同時,建議在管理員手冊上建立重點稅源單位相關重點稅源每月實現、入庫稅款的對比記錄,讓重點稅源單位的納稅情況通過手冊就能一目了然,有利于查看稅源情況是實現相關情況與稅款實現、入庫情況的結合比對,從而更有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三、加強全程管理,搞好動態分析
對待重點稅源納稅人,我們應該全程關注其稅款的申報繳納情況,實現管理與納稅服務的有機結合.如果可能的話,應該由稅收管理員在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之前審核納稅人的相關納稅申報,因為稅收管理人員對其稅源情況和其他相關的基本情況最為了解,在納稅人申報之前審核納稅申報表,查看納稅人是否按照稅法規定的程序、手續和時限履行了申報納稅義務,各項納稅申報附送的各類抵扣、列支憑證是否合法、真實、完整,納稅申報表、附送報表及項目、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適用的稅目、稅率及各項數字計算是否準確,有利于及時發現問題,既能保證重點大額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又能避免納稅人一時的疏忽造成被罰后果,既服務了納稅人,同時又宣傳了稅法。工業中重點企業一般都是稅源大戶,是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納稅人,重點納稅人每年繳納的稅款數額在基層征管單位中所占的比重比較大.目前,橋西區地稅局共管理正常納稅人5117戶,其中年納稅人5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123戶,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共23戶.2007年共入庫各種稅款81560萬元,年納稅50萬元重點稅源納稅人共繳納稅款77277萬元,占全局入庫稅款的94.7%,由此可以看出管理好重點稅源納稅人對稅收工作是重要性.如果重點稅源戶在稅款入庫上稍有差池,對我們的征管質量和稅收收入將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
既然如此,我們應該怎樣加強工業中的重點行業的稅收征管呢?通過認真的觀察、體會和思考,筆者對如何加強重點稅源管理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加強重點管理,確保工作到位
重點稅源單位,必須讓業務技能全面的稅收管理員管理,這也符合稅收管理員制度重點稅源重點人員管理的要求.主要原因如下
1.重點稅源戶管理的要求比較高,基層稅源單位及其上級單位經常采集重點稅源單位的各項相關數據,如果管理員的素質不夠高,那么這些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將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各項管理的準確性,甚至可能造成管理政策不到位
2.重點稅源單位的經營范圍大多不是單一行業,存在著多種經營項目同時并存的情況,而且經營中經常發生一些異常情況,比如發生處理固定資產的情況,或者工業企業發生的出租等情況,或者請相關人員對自己的員工進行培訓等等,這些通常都是涉稅業務,此時,企業的財務人員可能會因為對稅收政策的把握不準而向管理人員咨詢,這就要求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準確地回答相關業務問題,而不至于造成不好的后果和影響新晨
二、嚴格稅收制度,明淅崗位職責
稅收管理員制度是規范稅收管理員行為的制度,是加強稅源管理確保稅收收入的有效措施,必須嚴格要求稅收管理員管戶與管事相結合,從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到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巡查巡管、發票管理、賬簿管理、納稅評估、稅源分析等進行掌握、分析、落實,且全部記載于稅收管理員手冊上,并要求真實、準確、全面、完整、清潔,所有的資料數據要與微機上的數據相符.要在稅收管理員手冊建立納稅人基本情況,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更要根據它們的具體情況充實完善,比如,對火電發電企業要在管理員手冊上記載標煤電耗和上網電價等基本生產內容.同時,建議在管理員手冊上建立重點稅源單位相關重點稅源每月實現、入庫稅款的對比記錄,讓重點稅源單位的納稅情況通過手冊就能一目了然,有利于查看稅源情況是實現相關情況與稅款實現、入庫情況的結合比對,從而更有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在經濟危機期間,依靠大規模的財政刺激政策拉動經濟增長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學者的重視。在2008年危機期間,我國體現出了比發達國家更強的應對危機的能力,WenandWu(2014)認為主要原因是我國國有企業在危機期間充當了自動穩定器的功能,并帶動了私營企業的投資,我國實施的是大規模擴張性財政政策,而西方國家是大規模的擴張性的貨幣政策?,F階段,在經濟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的情形下,財政政策目前承擔著穩增長和調結構的功能,楊汝岱(2015)認為我國國有企業仍然存在著投資效率較低和擠占資源配置的現象,國有企業是造成資源配置效率不斷下降的原因。因此,現階段財政穩增長和調結構更應重視對民營企業的影響,促進民營企業的投資,發揮民營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調整經濟結構和穩定就業的作用。財政政策通過三種途徑影響企業的投資,分別為供給效應、需求效應和經濟環境?;趧P恩斯理論,供給效應認為產出是由總需求決定,擴張性財政政策具有乘數效應。在開放的經濟中,擴張性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取決于匯率是浮動的還是固定的。國內學者基于宏觀總量的數據研究政府支出對企業投資的影響主要基于向量自回歸的方法,如劉金葉和高鐵梅(2009)、劉溶滄和馬栓友(2001)、王云清和朱啟貴(2012)等,以及基于一般均衡模型,如楊慎可(2013)、汪偉(2009)等。國外學者的研究中,BlanchardandPerotti(2002)基于混合VAR模型討論了財政支出對產出的影響,RoegerandVeld(2010)在具有信用約束的額DSGE框架下討論了財政政策的產出效應。基于微觀角度研究財政政策主要關注政府支出對企業的勞動力需求、產出和生產率水平的影響,但是不同理論的結論不盡相同。新古典和凱恩斯理論認為政府支出通過負的財富效應提高了勞動力供給,勞動力供給的增加降低了工資水平和勞動生產率;RameyandShapiro(1998)認為政府針對一個部門的擴張性財政支出提高了其消費工資但是降低了生產工資。財政支出、政府補助、稅收和產業政策等是我國政府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代永華(2002)認為產業政策彌補了市場缺陷,對產業升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陳瑾玫(2007)和張澤一(2010)等持否定態度。政府補貼也是財政支出的一個重要方面,從各國經濟轉型的實踐來看,財政補貼可以優化資源配置。政府補貼是一項重要的財政政策工具,并且從對經濟活動影響的角度來看,政府補貼影響了資源的配置、產業結構的轉變以及收入的分配。經濟學對政府補貼的討論主要集中在:
(1)政府補貼對產出和效率的影響;
(2)對社會就業、發展、公平以及收入分配的影響。從社會福利來看,對出口企業的補貼通常提高了出口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BranderandSpencer(1985)認為從補貼的成本和收益角度考慮,補貼的對出口企業的收益是大于政府補貼的成本的。本文基于我國1998至2014年民營企業上市公司數據,第二部分分析了政府支出是否影響企業投資,第三部分分析了政府補貼對企業投資的影響,并進一步考慮了政府補貼和企業利潤率、商業信用的交互效應,最后一部分對全文進行了總結,并考慮了財政促進我國民營企業投資的途經。
二、財政支出對企業投資影響的研究
首先我們分析財政支出對企業投資的影響,基于FismanandLove(2003)的研究成果,企業最優的投資為約束條件下價值的最大化,其中企業的價值為未來每一期股東紅利的折現,每一期股東的紅利為企業的利潤減去企業的資本調整成本和投資額,企業在當期的資本存量為上一期資本減去折舊、加上新增投資量。在企業具有不變規模生產函數、二階的投資調整成本函數以及資本的調整成本和投資規模同向變動、與現金流反向變動的假設下,從企業投資的歐拉方程得到關于企業投資的計量方程。本文采用2008年至2014年A股民營上市公司年度數據,剔除了財務數據不健全的公司、ST狀態的公司,并且對變量進行了winsor處理,其中民營企業的投資采用現金流量表中的“構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支付的現金”來衡量企業的投資支出,Tobin’sQ,的定義為:(股價*流通股數+每股凈資產*非流通股數+負債)/總資產的賬面價值;銷售收入Sale為企業營業收入;企業規模用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來衡量;現金流為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本文中商業信用采用企業的商業信用凈額來衡量,即企業的應付賬款減去應收賬款來衡量企業的替代性融資的現象,其中投資、銷售、現金流、利潤和凈商業信用都通過企業的總資產進行標準化消除規模效應。根據模型(1),我們分析財政支出是否促進了民營企業投資,考慮到企業不可觀測的異質性與解釋變量之間的關系,我們采用固定效應面板模型進行回歸,固定效應模型通過一階差分消除了不可觀測的異質性,避免了回歸結果的偏誤。表2為公共財政支出對民營企業投資影響的估計結果,其中各個變量均進行了標準化,從回歸的結果可以看到,在混合OLS模型、隨機效應模型以及固定效應模型中,公共財政支出對民營企業投資具有顯著的影響,并且從回歸的結果中可以看到,資產負債率、商業信用和利潤率仍然對民營企業的投資具有顯著的影響。通過HasumanTest檢驗的結果可知,隨機效應模型和固定效應模型的估計系數具有顯著的不同,因此支持本文通過固定效應模型進行估計。
三、政府補助對企業投資的影響
下面我們分析政府補助對企業投資的影響,很多學者研究了政府R&D補貼對企業自主創新的作用,本文分析政府對上市公司的補貼是否促進了上市公司的投資以及政府補貼與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利潤率以及商業信用的交互效應。我國的國家稅務總局對稅收籌劃的定義如下:“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當存在不少于兩個的納稅方案時,通過運籌和設計,以實現最小的合理納稅[1]。”稅收籌劃簡而言之就是依法合理納稅,并最大程度的降低納稅風險。我國很多大型企業都設有專門的稅收籌劃崗位,通過研究稅法、合理納稅,為公司降低成本,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隨著市場化經濟體制的不斷加深,稅收籌劃也越來越得到企業的關注。在遵守稅法規定的前提下,納稅人經常有多于一個的納稅方案。不同納稅方案的稅務負擔往往相差較大。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必將成為企業的理財工作重點。根據電力行業的特殊性,電力企業的固定資產高達72%,電力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將對其降低成本有重要意義。
1稅收籌劃的相關理論概述
稅收籌劃是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對投資、經營、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的安排與籌劃,從而盡可能地節約納稅額,為企業降低成本[2]。稅收籌劃有以下幾點特征:(1)超前性,稅收籌劃是一種指導性、預見性很強的管理活動,屬于企業管理計劃的一種;(2)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企業尋求降低成本的一種方式;(3)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它以企業的涉稅活動作為研究對象,與企業的財務決策、財務預測、財務分析都密不可分[3]。稅收具有固定性、強制性、無償性,是國家職能的體現[4]。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需要有多種納稅支出項目,納稅額的多少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切身利益。稅收籌劃的目標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關系密切。當有多種納稅方案時,需同時考慮企業的整體利益和稅務的輕重??赏ㄟ^稅收籌劃來提高企業的償債能力。稅收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實質是對企業的涉稅活動進行分析研究,事先計劃納稅方案,以實現企業的成本降低。
2電力企業的稅收籌劃概述
2.1電力企業的稅收體系分析
隨著我國“廠網分離、競價上網”的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各電力企業的競爭意識逐漸加強。電力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機制創新以及管理創新來提高效率、加強管理、降低成本。進行稅收籌劃作為降低企業成本的重要方法,越來越得到電力企業的重視。電力企業的稅收體系隨著我國稅收體制的改革而進行調整?,F今,電力企業逐漸形成了一套現行的電力市場稅收體系。在我國,電力企業的主要納稅種類有: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房產稅、營業稅、教育附加稅等。電力企業的納稅主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電力公司與其子公司、電力轉供企業、獨立于國電的發電公司等。國電的各省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屬于納稅主體。增值稅以企業的進項稅抵扣后的銷售收入作為稅基。小規模納稅人的電力企業增值稅稅率為6%,其他電力企業的增值稅稅率為17%。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稅均以增值稅為稅基,稅率一般分別為7%和3%。所得稅是以企業的實現利潤為稅基,所得稅的稅率為25%。營業稅以非注營業的業務所得的銷售收入作為稅基,稅率為5%。房產稅的稅基是房產余值,稅率一般是1.2%。在電力企業的稅收結構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是主要納稅項目。具體的稅收結構如表1所示。
2.2電力企業稅收體系的問題
我國電力企業的稅收隨著實行著與其他行業相同的稅率,但電力企業的實際稅負明顯高于其他企業。我國實現的增值稅是生產型增值稅,投資性的支出不能用作進項稅抵扣。電力企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固定資產的比重高達70%,在投資性支出的重復納稅上看,電力企業的增值稅高于工業平均水平40%以上。另外,我國的發電企業中,火電企業處于主體地位,其原材料是煤炭,煤炭企業的增值稅率是13%的低稅率,這使得電力企業的進項稅抵扣率偏低。我國的宏觀政策支持可再生資源的利用,鼓勵水力發電、風力發電,但是在稅負方面,國家的政策并沒有為水力、風力發電的建設提供政策優勢。我國目前的風電、水電的增值稅征稅率大大高于火電。大中型的風電、水電、火電的增值稅率都是17%,但納稅額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卻有很大差距。一般,火電納稅額占銷售收入的10%,而風電高達16.8%,水電約為14%。這是由于風力發電、水力發電的投資成本遠大于火力發電。除此之外,水電的隱性稅負較大。水電工程從建設到運營都要為防洪、旅游、水產養殖等功能支付成本。風電與水電是有利于環境的清潔能源,一旦實現電價市場化改革,風電與水電將在市場競爭中占據非常不利的地位。
2.3電力企業的稅收籌劃空間
電力企業的涉稅種類眾多,對于涉稅金額較低的稅種,如: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車船稅等,進行稅收籌劃的彈性較小。因此,我們將稅收籌劃的重點放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等大數額稅種上。針對電力企業近年來的降薪現狀,該文將薪酬激勵與稅收籌劃相結合,以提高電力企業的人力資源水平。
(1)充分利用電力企業的稅收優惠。電力行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產業,國家為鼓勵電力企業的發展,給出了許多的電力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是電力企業的稅收籌劃的重要籌劃空間。
(2)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稅收籌劃。電力企業的員工降薪將不利于員工激勵,如何通過稅收籌劃來最低限度地降低員工的利益損失,這也是稅收籌劃的重要工作。
(3)并購中的稅收籌劃。自電力體制的改革方案出臺后,上市電力企業的并購、重組事件頻發。如何在合理籌劃并購中的涉稅問題,降低稅收成本將是稅收籌劃的關鍵工作之一。
(4)針對固定資產的籌劃。電力企業的固定資產占比偏大,而我國實行的是生產型的增值稅。固定資產從購置、使用到處理的各個階段都涉及稅收問題,對電力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稅收籌劃直接關系到企業自身的利潤。
3電力企業的涉稅稅種的籌劃方案
3.1電力企業增值稅的籌劃
電力企業的固定資產占比較大,其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就非常少,要降低電力企業的稅負金額,需對其增值稅進行合理的籌劃。
(1)擴大進項稅額抵扣。電力行業的原材料由煤、油、氣等構成,這些原料的進項稅額抵扣相比于企業行業偏低。為了盡量擴大進項稅額的抵扣,通??刹捎萌缦聨追N方法:①購買原材料時,不僅要索要專用增值稅發票,還要取得專用發票上所明確說明的增值稅額;②價格相同時,購買有增值稅發票的貨物;③委托加工貨物或進口貨物時,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④采用兼營的方式,降低不可抵扣的比例。
(2)充分利用國家對電力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我國的發電企業主要以火力發電為主,對煤炭的依賴性高。煤炭屬于不可再生資源,并且燃燒煤炭對環境的污染嚴重。國家在增值稅方面提出許多優惠政策,鼓勵發電企業采用其他的清潔能源。電力企業在進行建廠選址時,可考慮國家有關的增值稅優惠辦法,如《中部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等。電力企業可通過合理選擇建廠地址,進而避免部分的稅務成本。
(3)有關運輸費用的稅收籌劃。企業的運輸費進項稅額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可抵扣7%。但如果客戶一票結算,將運輸費用并入價格而開具增值稅發票,則無形中增加稅負。對運輸費用的籌劃方法有:①將運費收入轉化為代墊運費,但該方法要受銷售對象的制約;②通過將自營的運費轉化為外購運費,從而降低增值稅的稅負金額。
3.2電力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籌劃
我國在2007年3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該法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方法。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關鍵在于稅率。統一后的國內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由于電力企業中的外資企業占比較少,新稅法的實施使得整個行業的實際納稅額有所下降。新企業所得稅的頒布,在稅率、稅基、扣除辦法、優惠政策等方面對電力企業均有較大的影響作用。面對新的企業所得稅辦法,電力企業可繼續加大技術開發費的投入,以提升電力企業的創新水平;引進節能環保的設備來進行技術改造;適當地加大電力企業的品牌維護費用等。針對電力企業的固定資產占比巨大,在取得固定資產時,電力企業的籌資方式的稅收額由高到低的排序如下:企業的自我積累資產、向社會發行的股票、向金融機構的貸款、向非金融機構的貸款或者是同業拆借、向社會發行債券、企業的內部集資。在合理范圍內,電力企業可盡可能選取較低納稅額的籌資方式。
3.3電力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籌劃
薪酬激勵是員工激勵的重要手段,隨著電力行業的整體降薪趨勢,可通過將薪酬激勵與稅收籌劃相結合,以達到員工激勵的作用。對電力企業的高管人員和普通員工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非常必要。對于高管人員的年薪收入按照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高管人員的董事費收入則按照勞務報酬繳納其個人所得稅。另外,可通過運用股權激勵的辦法來降低高管人員的個稅稅額。對電力企業的高管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年薪制、提高工資福利等方法。而電力企業的普通職工的工資一般由項目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等構成。對普通員工的激勵包括職位的升遷、工資獎金、職業培訓等方面。為了增強對普通員工的激勵,一方面可以提高工資;另一方面可以采用非貨幣性的支付方式來為員工服務,如:交通費、購房支付、培訓支出、購車支出等。通過從工資中扣除這些必要支出,來降低員工的個稅繳納稅負。電力企業可以在費用支出總額不變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增加非貨幣性支出的比例,來降低員工的納稅成本,從而提高個人的實際收入。企業常選擇的非貨幣性支出方式有為員工提供住房、統一為員工提供旅游機會、為員工提供培訓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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