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8 17:26:10
序論:在您撰寫稅務稽查與納稅服務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基層國稅機關和納稅人涉稅負擔現狀
通過走訪調查,筆者了解到,困擾當前基層國稅分局和納稅人涉稅方面的負擔,主要表現為四“多”:
1、辦理事項程序“多”。當前,稅務系統的管理權限是根據級別的不同進行設置的,而作為和納稅人直接打交道的基層稅務分局,擁有的管理權限也是最小的,無形中給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增加了程序。納稅人辦理許多涉稅事項時,往往因為基層分局只有審查權而無審批權,不得不在各級稅務機關之間來回奔波,影響了征納雙方的辦稅效率。以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事項為例,先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再由基層分局安排人員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最后報縣局稅政科進行集體研究審批,由于程序繁雜,辦理一戶普通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少則十天,多則二十天,這不僅引起了納稅人的強烈不滿,而且影響了國稅部門的外在形象。
2、報表資料報送“多”。從國稅系統內部來看,由于管理體制的原因,在基層分局與上級局之間形成了“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的局面,基層分局作為最小的組成單位,需要向縣局各個科室報送資料。以一個縣局機關7個科室、每個科室一年需要報10種資料計算,基層分局一年需要向縣局報送資料70種,而在實際調查中,有的科室需要報送的報表資料一年就達20種之多,這其中還不包括臨時增加的各種報表資料。從納稅人方面來看,向稅務部門報送的各類資料也有名目繁多,存在“重復報送、多頭報送”的問題,以新辦企業辦理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事項來說,納稅人需準備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經營場所證明等十幾種材料復印件三套,其中辦理稅務登記時,報基層分局、縣局征管科各一套,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時,還需向稅政科報送相同資料一套。
3、檢查考核項目“多”。適當的檢查考核是必須的,但過多的檢查考核只會增加基層分局和納稅人的負擔,引起基層分局和納稅人的不滿。在對基層分局的調查中,基層分局要接受的檢查考核項目有縣局統一組織的目標管理考核、縣局各科室自行組織的各類檢查考核、分局所在鄉鎮組織的各類考核等十余項,內容涉及組織收入、優化創建、責任區管理、稅收管理等多方面內容,使人手本就不足的基層分局只能疲于應付;在對納稅人的調查中,納稅人在涉稅方面不僅要接受國稅基層分局的日常管理性檢查、稽查局的稅收檢查,而且要接受地稅部門的檢查,涉稅方面的檢查過多,給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帶來干擾。
4、會議文件數量“多”。在對基層分局的調查中,基層分局干部對縣局、分局的各種大中小會議不甚其煩,這種心理的存在往往使會議流于形式,達不到應有的效果。上級下發給基層分局的文件過多過雜,有些文件出臺前沒有充分征求基層的意見,使其缺乏足夠的可操作性,執行時使干部左右為難。
二、基層分局和納稅人涉稅負擔的幾種原因分析
通過調查,筆者認為目前基層分局和納稅人涉稅負擔較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由于權力義務的不對等性,縣局機關在給基層分局布置工作、基層分局在給納稅人服務時,基層分局、納稅人往往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導致一些干部思想中還存在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關系的思想,辦理事項時往往只從自身利益出發,隨意性很大,給基層和納稅人增加許多不必要的負擔。
2、怕擔責任思想較為嚴重。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不斷推進,各級稅務系統也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均制定了措施嚴密、處罰嚴厲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為了盡量減少自身的工作責任,一些干部往往利用職權上的優勢,將工作責任向下級、向納稅人轉移。如一些可以由本級機關科室形成的報表數據,機關科室卻要求基層分局上報,從而將責任轉移到基層分局。
3、機關辦事效率有待提高。目前,各級稅務機關都根據不同的職權劃分設置內部機構,而長期以來,機關內設機構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合作,不能從本級機關的整體出發對內設機構的工作、資源進行合理的整合,導致各個內設機構各自為政,由此產生了多頭制發文件、多頭檢查考核現象的發生。
三、減輕基層分局和納稅人涉稅負擔的幾點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應該從三個方面入手,有效提高征納雙方的辦事效率,切實減輕基層分局和納稅人的負擔。
1、積極換位思考,進一步轉變干部思想。要加強干部的服務意識教育,大力倡導換位思考的觀念,在給基層、納稅人辦理事項時多設身處地地考慮考慮他們難處,從而進一步轉變干部思想,從思想源頭牢牢樹立服務基層、服務納稅人的理念,全心全意為基層、為納稅人服務。
一、正視我市納稅服務工作中的現狀
近年來,我地稅部門以“服務于經濟建設,服務于社會發展,服務于納稅人”為宗旨,通過簡化辦稅程序、優化辦稅流程,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務等一系列納稅服務措施和現代信息手段,不僅極大地提高了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而且還從根本上改變了過去稅務干部高高在上、鐵面執法,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被動應付的納稅局面。但是,通過調查發現當前基層納稅服務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納稅服務觀念亟需轉變。上級稅務機關不斷推出各種納稅服務舉措,作為納稅服務的具體落實者,基層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工作大多數還只是停留在完成工作任務,偏重于口頭上、材料中、墻壁上的服務。沒有從思想觀念上將納稅服務工作上升為一種自覺行動。新《征管法》第九條明確“秉公執法、忠于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是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們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要求更多的是強調反腐倡廉,真正以納稅人的權利為出發點的依法行政的教育要求卻往往被忽視了。結果,征納雙方的關系沒能融洽地協調發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沒能有效化解,給征管工作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阻力,妨礙了征管工作的發展進步,征管成本也居高不下,影響了征管工作的效果和質量。
(二)納稅服務長效機制不健全。隨著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不斷推進,基層稅務系統不斷建立和完善了規范科學的各職能部門崗責體系,職能明確,崗責到位。但是,從優化納稅服務的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審視,則納稅服務相應的工作流程、工作標準、責任追究、質量管理、監督控制等納稅服務的重要內容尚沒有形成有機的整體,其崗責體系之中注重了管理和執法,納稅服務的內容則相對缺位。沒有建立起統一的、規范的、系統的納稅服務崗責體系。而由此而來產生的評價納稅服務工作的質量考核標準也過于簡單化、單一化。當前對納稅服務質量好與壞的評價考量方法,主要是地方政府組織的行風評議和系統組織的創建最佳辦稅服務廳等。其評價的特點具有主觀性和事后性,評價的方法、標準和指標隨意性較大,缺乏科學性、規范性、嚴謹性,沒有建立起納稅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沒有健全的納稅服務質量評價制度等等。納稅服務質量的評價工作還處在事后總結性的主觀性評價階段。納稅服務的任務不明,帶來了職責不清,職責不清無法規范納稅服務的內容、標準和方式,而不規范的內容、標準和方式勢必又將無從建立起納稅服務質量評價體系。究其原因是納稅服務作為行政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得到落實,談起納稅服務是行政責任,做起納稅服務是職業道德建設,另外,現代的科學管理思想、理念和理論沒有應用到稅收征管工作中。
(三)納稅服務的形式不統一。近年來推行的首問責任制、一站式服務和多元化申報方式、電子繳款、文明用語、禮貌用語等等,這些項目尚不系統,與真正意義的納稅服務還有很大的差距,不能滿足不同納稅對象的不同要求。
二、更好發揮納稅服務職能的建議
(一)倡導服務理念,強化服務意識,在強化稽查活力上下功夫
用法律賦予稽查部門的權利,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把執法當天職,將服務做宗旨,促使稽查工作由過去“單一型執法”向“執法服務型”轉變。要提高對納稅服務的認識,確保納稅服務的思想統一,要切實加強全體稽查人員的宗旨、廉潔、法律意識教育,徹底轉變與建設服務型稅務稽查不相適應的思維模式和思想觀念,把納稅服務具體落實到日?;楣ぷ髦?。
1.規范執法行為,維護稅務機關的形象
規范稅務稽查的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辦案,公正執法,強化內部監督機制,杜絕執法不嚴,,損害稅務機關形象的行為。
2.正確行使權利,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利,對《稅收征管法》賦予納稅人的權利應予保障,嚴格按稽查程序辦案,要正確行使處罰權,保證處罰公正性,對納稅人涉稅情況要進行分析,切忌處罰一刀切,要更好的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3.落實服務承諾,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健立完善服務承諾制度,對原先好的傳統要保持,繼續推行稽查回訪制度,建立稽查服務考評制度,全面提高稽查服務質量和效率,在納稅人中樹立稅務稽查執法的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優良形象。
(二)夯實五項制度,規范稽查行為,在強化服務型納稅上下功夫
稅務稽查工作要落實“以人為本”,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工作效能,從實際出發,把“又好又快”和“人民滿意”貫穿于地稅稽查工作始終,在稽查執法中嚴格依法辦事,夯實五項制度,規范稽查行為,在建設服務性稽查上下功夫。
1.夯實稅務檢查計劃制度,提高服務效率
進一步夯實檢查計劃制度,嚴格控制檢查次數,加強稅收稽查的計劃性管理,嚴格稽查的計劃審批、備案程序,除舉報案件、協查案件、專項檢查和上級交辦案件等特殊情況外,不得有重復現象發生。
2.夯實稅務稽查告知制度,實現“陽光稽查”
為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規范稅務執法,要進一步要求稽查人員對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前,對納稅人下達《稅務檢查通知書》,隨同《稅務檢查通知書書》將《稅務檢查告知書》一并送達被查人,進一步規范稅務執法行為。
3.夯實稅收政策公開度,增強執法透明度
針對納稅人的因不了解稅收政策而少繳稅款的情況,要積極開展稅法宣傳。一是開展送法上門活動,二是開展稅務稽查前的稅收政策輔導,鼓勵納稅人查前自查自糾。避免企業對稅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稅國家稅款而導致的偷稅處罰,幫助企業樹立依法納稅的意識。
4.夯實檢查制約制度,規范稽查行為
從規范稽查行為入手,強化檢查制約制度。一是稅務檢查必須雙人上崗,并出示《稅務檢查證》、《行政執法證》等;二是稅務稽查推行各稅統查;三是嚴格調帳檢查管理;四是優化稽查服務;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導。
5.夯實違規預警制度,增強納稅意識
一是積極開展新辦企業的查前輔導;二是對實施檢查的納稅人,如果查前納稅人能主動做到自查自糾的,處罰時可從寬處理。
(三)做好三種服務,促進內外和諧,在構建和諧納稅上下功夫
內求團結,外求和諧,這是環境對我們的要求,也是我們自身發展的需要,構建和諧服務型的納稅工作機制,要做好三篇服務文章。
1.服務征管,形成執法合力
稽查和征管是同屬于稅務部門的兩個不同部門,是統一的,不是相互對立的。一方面要堅持準確選案,另一方面,要落實稽查建議,規范征管行為。對與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征管工作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總結普遍規律,制訂防范措施,提出可行建議,要維護稽查權威,在履行監督職能的同時,又要注重促進征管,優化稅收環境,形成上下一體的執法合力。
2.服務納稅,強調執法為民
淡化權力觀念,強化服務意識,始終把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服務納稅人貫穿于稽查工作的全過程,通過查后建議、查后咨詢、查后輔導等措施,積極、主動、及時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用對納稅人的尊重贏得納稅人對稅法的尊重。
3.服務發展,找準執法切入點
要有針對性地開展稽查工作,為廣大納稅人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駕護航。同時又要加強調查研究,找準稽查部門服務經濟發展的切入點,促進社會經濟既快又好地發展。
(四)確保服務規范,營造良好氛圍,在建立長效納稅服務上下功夫
1.健全服務規范,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創建和諧稅收環境,要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納稅服務行為作明確的規定和要求,要繼續大力推行首問責任、全程服務、文明服務、限時服務、“一站式”服務、“一窗式”管理、承諾服務、提醒服務、預約服務等多種服務方式的同時,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
2.構建和諧征納,營造納稅服務氛圍
積極營造“傾聽納稅人呼聲、維護納稅人權益、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良好氛圍。將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和要求貫穿于稅收各項工作中,在嚴格執法和規范管理中加強服務,在優化服務中提高執法和管理水平。如:建立和完善稅法宣傳、咨詢輔導等制度,加強與納稅人聯系與溝通,為納稅人辦理各種納稅事項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開展稅收宣傳,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和水平等。
3.優化納稅程序,提高納稅辦事效率
一、強化服務意識優化服務環境
稅收服務,是稅務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在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強化稅務稽查服務的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全體稽查人員的宗旨、廉潔、法律意識教育,徹底轉變與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不相適應的思維模式和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稅收管理服務的新理念,把納稅服務作為稅務行政執法行為的組成部分落實到稽查工作中。一是要規范稅務稽查的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辦事,公正、公平地執行好稅法。在內部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要嚴格按照稽查工作規程規范操作,強化執法權力的制約制衡。同時,要加大廉政建設力度,從根本上鏟除執法不公,的現象,促進公開、公正執法。二是要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一方面要把《征管法》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宣傳到位,增強納稅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另一方面要認真落實和執行稅務執法責任制和違法責任追究制,加大對侵犯納稅人權利的責任追究,促進執法人員嚴格掌握并穩妥實施“懲罰”措施,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三是健全和完善公開辦稅、服務承諾、限時查結,推行稽查回訪、稽查服務考評制度,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環境,全面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在全社會特別是廣大納稅人中,樹起稅務稽查執法的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優良形象。
二、加強稅法宣傳搞好納稅輔導
稅務稽查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圍繞納稅服務需求開展有效服務。從納稅服務需求來看,納稅人最需要的服務是稅收法律、政策及時宣傳到位,納稅核算輔導工作到位。從我們走訪座談來看,來之民營企業、改制企業和老企業的新會計人員對這方面呼聲很高,要求強烈。這方面的服務到位了,即可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規避偷稅行為的發生,促進稅款及時足額入庫,降低國家稅收和納稅人納稅的風險,節約稅收征納成本,也可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稽查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稽查人員“懂稅法、懂政策、懂財務”的資源優勢,下力氣抓好這方面的服務工作。我們建議在稽查局內增設“稅收咨詢?納稅輔導”辦公室,專門負責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政策咨詢和上門納稅核算輔導工作。同時,要求全體稽查人員將納稅服務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終,邊檢查、邊宣傳、邊輔導,做到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相結合,讓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質服務的過程中,主動接受納稅檢查,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享受稅收優質服務,使納稅人的主體地位和合法權益得到更好地尊重和保護。
三、提高選案質量科學制定計劃
提高選案質量,科學制定稽查計劃,即可避免無效檢查、盲目檢查給納稅人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有利于提高稽查質量和稽查工作效率。因此,提高稽查選案準確性和稽查計劃的科學性,既是規范稽查執法行為,優化稅務執法環境的內在要求,也是強化稽查服務的重要體現。提高選案質量,首先要推行和健全完善納稅評估制度。建議管理、征收、發票各環節應半年或一個納稅年度,定期向稽查局選案股提供一次納稅人分戶納稅資料信息,選案環節對所有納稅資料結合稽查案卷的歷史資料進行整合、分析,采取人機結合方法對年度檢查對象進行初步篩選。由縣局牽頭組織稽查、征管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將納稅人納稅情況綜合進行科學地評估。結合以前一至兩年的稽查信息,按照總局《納稅信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標準,根據納稅信譽程度進行綜合評估,對納稅人分戶建檔定級,實行ABCD四級管理制度。對A級納稅戶,兩年免出稅務稽查;對C級和D級納稅人,列入當年稽查對象和稽查計劃,進行重點檢查。進而提高選案的準確率和制定稽查計劃的科學性,最大限度的避免“空查”現象,減輕納稅人負擔。
四、改進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
從稽查實踐情況來看,稽查方式不當及馬拉松式的檢查,是納稅人最不歡迎的,它影響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影響納稅人的情緒,也影響征納雙方的成本效率。因此,探索稽查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改進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仍是強化稅務稽查優質服務的一個重要途徑。一是建立稅務稽查預警機制,采取預警式的稽查。對納稅評估,認為納稅人可能有輕微違法行為,漏稅數額未達到立案標準,且通過自查能積極主動補繳稅款的;以及生產經營正常,但連續三個月零申報的納稅人,且稅額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由稽查部門書面
通知納稅人進行自查,重新申報納稅,或對其某些行為作出解釋,對拒不申報和解釋的,才立案稽查。使納稅人有一個自查改過的機會,體現了稅收執法的人性化。二是對財務健全的納稅人全面實施調賬稽查,各稅統查,減少納稅人接待成本,檢查完畢后,通知納稅人對檢查事實及可能給予罰款處罰的事項,進行認定和陳述。防止事實不清、責任不明、處罰不當,給納稅人利益造成損害。三是開展約談式稽查。對發票使用、財務核算正規,納稅態度好、誠信度高的納稅人,實行約談式稽查。四是推行案件檢查時限制和案件質量評審制。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辦案速度,并通過質量評審制度,促進規范辦案,提高質效。
一、強化服務意識優化服務環境
稅收服務,是稅務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在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強化稅務稽查服務的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全體稽查人員的宗旨、廉潔、法律意識教育,徹底轉變與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不相適應的思維模式和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稅收管理服務的新理念,把納稅服務作為稅務行政執法行為的組成部分落實到稽查工作中。一是要規范稅務稽查的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辦事,公正、公平地執行好稅法。在內部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要嚴格按照稽查工作規程規范操作,強化執法權力的制約制衡。同時,要加大廉政建設力度,從根本上鏟除執法不公,的現象,促進公開、公正執法。二是要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一方面要把《征管法》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宣傳到位,增強納稅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另一方面要認真落實和執行稅務執法責任制和違法責任追究制,加大對侵犯納稅人權利的責任追究,促進執法人員嚴格掌握并穩妥實施“懲罰”措施,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三是健全和完善公開辦稅、服務承諾、限時查結,推行稽查回訪、稽查服務考評制度,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環境,全面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在全社會特別是廣大納稅人中,樹起稅務稽查執法的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優良形象。
二、加強稅法宣傳搞好納稅輔導
稅務稽查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圍繞納稅服務需求開展有效服務。從納稅服務需求來看,納稅人最需要的服務是稅收法律、政策及時宣傳到位,納稅核算輔導工作到位。從我們走訪座談來看,來之民營企業、改制企業和老企業的新會計人員對這方面呼聲很高,要求強烈。這方面的服務到位了,即可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規避偷稅行為的發生,促進稅款及時足額入庫,降低國家稅收和納稅人納稅的風險,節約稅收征納成本,也可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稽查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稽查人員“懂稅法、懂政策、懂財務”的資源優勢,下力氣抓好這方面的服務工作。我們建議在稽查局內增設“稅收咨詢?納稅輔導”辦公室,專門負責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政策咨詢和上門納稅核算輔導工作。同時,要求全體稽查人員將納稅服務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終,邊檢查、邊宣傳、邊輔導,做到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相結合,讓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質服務的過程中,主動接受納稅檢查,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享受稅收優質服務,使納稅人的主體地位和合法權益得到更好地尊重和保護。
三、提高選案質量科學制定計劃
提高選案質量,科學制定稽查計劃,即可避免無效檢查、盲目檢查給納稅人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有利于提高稽查質量和稽查工作效率。因此,提高稽查選案準確性和稽查計劃的科學性,既是規范稽查執法行為,優化稅務執法環境的內在要求,也是強化稽查服務的重要體現。提高選案質量,首先要推行和健全完善納稅評估制度。建議管理、征收、發票各環節應半年或一個納稅年度,定期向稽查局選案股提供一次納稅人分戶納稅資料信息,選案環節對所有納稅資料結合稽查案卷的歷史資料進行整合、分析,采取人機結合方法對年度檢查對象進行初步篩選。由縣局牽頭組織稽查、征管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將納稅人納稅情況綜合進行科學地評估。結合以前一至兩年的稽查信息,按照總局《納稅信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標準,根據納稅信譽程度進行綜合評估,對納稅人分戶建檔定級,實行ABCD四級管理制度。對A級納稅戶,兩年免出稅務稽查;對C級和D級納稅人,列入當年稽查對象和稽查計劃,進行重點檢查。進而提高選案的準確率和制定稽查計劃的科學性,最大限度的避免“空查”現象,減輕納稅人負擔。
四、改進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
從稽查實踐情況來看,稽查方式不當及馬拉松式的檢查,是納稅人最不歡迎的,它影響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影響納稅人的情緒,也影響征納雙方的成本效率。因此,探索稽查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改進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仍是強化稅務稽查優質服務的一個重要途徑。一是建立稅務稽查預警機制,采取預警式的稽查。對納稅評估,認為納稅人可能有輕微違法行為,漏稅數額未達到立案標準,且通過自查能積極主動補繳稅款的;以及生產經營正常,但連續三個月零申報的納稅人,且稅額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由稽查部門書面通知納稅人進行自查,重新申報納稅,或對其某些行為作出解釋,對拒不申報和解釋的,才立案稽查。使納稅人有一個自查改過的機會,體現了稅收執法的人性化。二是對財務健全的納稅人全面實施調賬稽查,各稅統查,減少納稅人接待成本,檢查完畢后,通知納稅人對檢查事實及可能給予罰款處罰的事項,進行認定和陳述。防止事實不清、責任不明、處罰不當,給納稅人利益造成損害。三是開展約談式稽查。對發票使用、財務核算正規,納稅態度好、誠信度高的納稅人,實行約談式稽查。四是推行案件檢查時限制和案件質量評審制。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辦案速度,并通過質量評審制度,促進規范辦案,提高質效。
一、強化服務意識優化服務環境
稅收服務,是稅務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在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強化稅務稽查服務的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全體稽查人員的宗旨、廉潔、法律意識教育,徹底轉變與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不相適應的思維模式和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稅收管理服務的新理念,把納稅服務作為稅務行政執法行為的組成部分落實到稽查工作中。一是要規范稅務稽查的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辦事,公正、公平地執行好稅法。在內部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要嚴格按照稽查工作規程規范操作,強化執法權力的制約制衡。同時,要加大廉政建設力度,從根本上鏟除執法不公,的現象,促進公開、公正執法。二是要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一方面要把《征管法》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宣傳到位,增強納稅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另一方面要認真落實和執行稅務執法責任制和違法責任追究制,加大對侵犯納稅人權利的責任追究,促進執法人員嚴格掌握并穩妥實施“懲罰”措施,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三是健全和完善公開辦稅、服務承諾、限時查結,推行稽查回訪、稽查服務考評制度,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環境,全面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在全社會特別是廣大納稅人中,樹起稅務稽查執法的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優良形象。
二、加強稅法宣傳搞好納稅輔導
稅務稽查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圍繞納稅服務需求開展有效服務。從納稅服務需求來看,納稅人最需要的服務是稅收法律、政策及時宣傳到位,納稅核算輔導工作到位。從我們走訪座談來看,來之民營企業、改制企業和老企業的新會計人員對這方面呼聲很高,要求強烈。這方面的服務到位了,即可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規避偷稅行為的發生,促進稅款及時足額入庫,降低國家稅收和納稅人納稅的風險,節約稅收征納成本,也可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稽查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稽查人員“懂稅法、懂政策、懂財務”的資源優勢,下力氣抓好這方面的服務工作。我們建議在稽查局內增設“稅收咨詢?納稅輔導”辦公室,專門負責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政策咨詢和上門納稅核算輔導工作。同時,要求全體稽查人員將納稅服務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終,邊檢查、邊宣傳、邊輔導,做到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相結合,讓納稅人在享受稅收優質服務的過程中,主動接受納稅檢查,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享受稅收優質服務,使納稅人的主體地位和合法權益得到更好地尊重和保護。
三、提高選案質量科學制定計劃
提高選案質量,科學制定稽查計劃,即可避免無效檢查、盲目檢查給納稅人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有利于提高稽查質量和稽查工作效率。因此,提高稽查選案準確性和稽查計劃的科學性,既是規范稽查執法行為,優化稅務執法環境的內在要求,也是強化稽查服務的重要體現。提高選案質量,首先要推行和健全完善納稅評估制度。建議管理、征收、發票各環節應半年或一個納稅年度,定期向稽查局選案股提供一次納稅人分戶納稅資料信息,選案環節對所有納稅資料結合稽查案卷的歷史資料進行整合、分析,采取人機結合方法對年度檢查對象進行初步篩選。由縣局牽頭組織稽查、征管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將納稅人納稅情況綜合進行科學地評估。結合以前一至兩年的稽查信息,按照總局《納稅信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標準,根據納稅信譽程度進行綜合評估,對納稅人分戶建檔定級,實行ABCD四級管理制度。對A級納稅戶,兩年免出稅務稽查;對C級和D級納稅人,列入當年稽查對象和稽查計劃,進行重點檢查。進而提高選案的準確率和制定稽查計劃的科學性,最大限度的避免“空查”現象,減輕納稅人負擔。
四、改進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
從稽查實踐情況來看,稽查方式不當及馬拉松式的檢查,是納稅人最不歡迎的,它影響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影響納稅人的情緒,也影響征納雙方的成本效率。因此,探索稽查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改進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仍是強化稅務稽查優質服務的一個重要途徑。一是建立稅務稽查預警機制,采取預警式的稽查。對納稅評估,認為納稅人可能有輕微違法行為,漏稅數額未達到立案標準,且通過自查能積極主動補繳稅款的;以及生產經營正常,但連續三個月零申報的納稅人,且稅額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由稽查部門書面通知納稅人進行自查,重新申報納稅,或對其某些行為作出解釋,對拒不申報和解釋的,才立案稽查。使納稅人有一個自查改過的機會,體現了稅收執法的人性化。二是對財務健全的納稅人全面實施調賬稽查,各稅統查,減少納稅人接待成本,檢查完畢后,通知納稅人對檢查事實及可能給予罰款處罰的事項,進行認定和陳述。防止事實不清、責任不明、處罰不當,給納稅人利益造成損害。三是開展約談式稽查。對發票使用、財務核算正規,納稅態度好、誠信度高的納稅人,實行約談式稽查。四是推行案件檢查時限制和案件質量評審制。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辦案速度,并通過質量評審制度,促進規范辦案,提高質效。
關鍵詞:稅務管理 信息技術 納稅服務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2-180-02
稅務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充分發揮稅收組織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和優化經濟結構等宏觀調控作用而以法律為依托,根據稅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的,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具體事務包括稅源管理、征收管理、納稅評估管理和稽查管理等。在目前信息技術普遍滲透到各行業、各領域并展現巨大生產力的環境下,稅務管理也必須要以信息化為依托,進而推進稅收管理的現代化,提高稅務管理的效率,降低稅務管理的成本,保證稅務機關稅收職能的充分體現。由此研究信息化條件下的稅務管理就顯得尤為必要,且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信息技術在稅務管理中的應用
稅務管理信息化本質上是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使稅務管理由金字塔式向扁平化的結構轉變,使對納稅人的管理與服務更加透明、便捷?,F代信息技術的應用,對現行的管理制度、流程、方式、理念都提高了新的要求。對應的稅務系統內部管理要及時進行優化、簡化、網絡化和法治化改造,建立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的崗位責任體系和保證系統順利運行的工作、管理制度。
稅務信息技術的應用包括以下四個領域:一是現代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建設。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是以稅收業務為主要處理對象的應用系統,該系統涵蓋稅收機關的征收、管理、稽查等各項業務,是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模式的有力依托。二是以行政管理事務為主要處理對象的稅務辦公信息系統的建設。公文處理系統和一些還需進一步開發完善的人力資源、財務、教育培訓、監察監督、后勤等于系統是稅務機關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內容。三是以外部信息交換和為納稅人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應用系統,如與海關部門交換出口報關單信息、為納稅人等社會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信息查詢、納稅指導等;四是稅務宏觀決策與調控的信息化。將稅收政策的制定實施建立在充分的稅務信息基礎上,依托信息技術手段分析稅務信息,制定宏觀決策。
二、信息化條件下我國稅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伴隨著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我國稅務管理在相當短的時間里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稅務管理的工作流程有了很大的改造,稅務管理質量與水平也不斷提升。但由于缺乏信息化觀念和陳舊思維的慣性的影響,以及相關信息技術手段方式不完備等原因,我國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數據分析、應用以及信息資源利用率不高,系統整合、信息共享不足
信息技術在稅務管理中的運用,雖強化了信息的采集、處理、傳輸、存儲和信息資源的使用,但總體數據分析、應用以及信息資源利用率不高。稅務部門在組織收入、完成稅收任務的同時,雖積極收集了大量的涉稅數據,但這些數據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有些數據還會出現質量不穩定,可信度不高的現象;并且對大多所得數據也只是進行了局部的、常規的統計和分析,沒有進行充分的利用,數據分析、數據應用以及信息資源利用能力不足。
系統整合和信息共享不足。各種稅收應用系統林立,功能交叉,業務覆蓋不全,系統缺乏整合;系統之間相互封閉,缺乏有效溝通,信息分散在各個系統中,缺乏總體數據的規劃;數據標準不統一,形成許多“信息孤島”,業務數據和信息不能高效流轉,信息不能實現有效的共享,難以綜合利用;應用系統和數據的集中度不高,對各類信息的綜合利用和最大功效的挖掘不夠。
(二)信息化支持的稅收監控功能作用發揮有限
稅源監控的范圍較窄并缺乏相應的手段支持。由于很多稅務人員稅收業務素質不高,加上目前計算機的應用不能完全滿足征管業務的要求,造成了我國目前稅源監控的范圍比較狹窄,并且稅源監控的手段主要是到企業了解情況、電話咨詢這兩種監控方式,通過這兩種方式了解到的情況只是間接從納稅人那里獲得的,缺乏主動性,并且很明顯地納稅人處于信息的優勢地位,存在有信息不對稱,這樣稅務機關很難實時掌握企業等納稅主體的涉稅信息。
信息化支持的稅收監控功能作用發揮有限。征管軟件CTAIS的業務功能雖覆蓋面廣,涉及納稅人登記、申請復議到賠償的全過程管理,它一方面能夠及時掌握、處理納稅人理性納稅義務的行為和稅源變化;另一方面又能對稅務機關征管質量、執法行為和崗位責任進行監控。即信息化在此系統的運用是一把雙刃劍,一頭指向納稅人申報,一頭指向稅務機關。但是這一雙向監控功能需要與信息技術利用程度、機構設置、崗責體系以及干部素質的配合,才能發揮作用。由于相關系統投入時間不太長以及固有的機構設置、干部素質等有待改進,故信息化支持的稅收監控功能還未充分發揮。
(三)稅務稽查信息技術手段不足,稽查人員素質需要強化
信息技術在稽查領域的應用有待提高,在現在普遍實行會計記賬電算化的環境下,雖然現有與之相配的電子稽查軟件,但大多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階段,重復勞動多,工作效率低,尤其在選案、數據分析與處理方面,大多數稽查案件主要通過人工篩選、群眾舉報或上級交辦,與發達國家的稅務稽查電子化水平有一定差距。這樣的稅務環境造成:監查效率低。人工篩選,會造成對監查對象納稅資料的分析不全面,選戶沒有針對性,不能突出重點,導致效益低下;稽查稅款由稽查部門單獨人庫,使征管部門無法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全面、完整的監控。
我國的稅務稽查隊伍,還難以適應信息化的要求。稽查人員占全部稅務人員比例不高;稽查系統內部缺少既懂稅務又熟練信息系統操作及應用的復合人才,稽查人員本身缺乏信息化相關知識,不能熟練掌握信息化技術,這樣勢必會降低稽查的效率及準確性。
(四)信息化服務內容相對簡單,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傳統的管理理念、工作習慣和工作方式對稅收服務工作的影響仍然很深,信息化的管理理念還沒有形成,在稅收信息化服務上重形式輕內容。稅收服務的內容太多僅限于通過觸摸展開稅收查詢、在網上稅收政策等,既不能將稅收信息進行整合為納稅人提供有價值的經營信息和稅收籌劃,也未建立納稅人通過計算機取得自己所需信息的有效渠道。服務內容相對簡單,稅收信息化的潛能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影響了信息化條件下稅收服務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納稅服務信息化水平不高?,F行的納稅服務手段對信息化技術的利
用率不高,科學化、信息化的手段沒有充分運用,支撐作用不明顯。采用傳統的方式較多,不能為納稅人提供足夠的便利和有效服務。缺乏相應的納稅人誠信納稅和稅務機關誠信征稅的信用體系及評價機制,對納稅服務缺少可行性調查研究。
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沒有固化的、暢通的、高效的聯系渠道,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需求不能及時傳遞到稅務機關,稅務機關也不能及時了解不同納稅人對稅收服務的不同需求。對納稅服務信息的采集不全面,并且對納稅人急需要解決的問題,沒有一個完整的可行性分析及相關的調查摸底,造成納稅服務的時效性不強。
三、深化稅收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升稅務管理的水平與質量
隨著我國信息技術在稅務機關的廣泛應用,稅務管理的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為更好地發揮信息技術在稅務管理領域的作用,顯示其巨大生產力,以及進一步提高稅務管理的質量,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完善。
(一)規范稅務信息化應用系統的應用環境
規范稅務信息化應用系統的應用環境。當前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不僅由信息流中間處理向基礎信息的大量采集和大量信息的數據分析這兩個方向推進,還應注重其應用系統的實際應用上:其一,統一數據應用平臺。基于SYBASE核心數據庫,形成完整、統一、高效的共享和傳遞機制,提高數據傳輸效率和應用質量;其二,積極推進應用系統標準化。統一技術標準,建立統一規范的技術基礎平臺;將統配、引進、自行開發的軟件進行一體化整合,實行“一次錄入,全程共享”。其三,實現數據信息一體化。在數據采集的存儲組織、傳遞合并、數據使用等環節加強質量管理,重點加大數據質量的審計和違規異常操作的監控、糾正和加強數據的補正和清理工作。在制定統一的資料報送和采集制度基礎上,建立基于信息化的規范、簡便、共享的報送、采集渠道和數據共享機制。
(二)構建信息化稅源監控體系,樹立精細化管理理念
稅源的管理需要精耕細作,要從加強基礎數據管理、夯實基本制度、強化征管能力的角度來考慮稅源如何管、誰來管、怎么管等一系列問題。具體到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要做到實時處理、實時監控。比如在稅務登記環節,稅務機關可以將納稅人的基本情況、稅源分布狀況等登錄互聯網,實行源泉控制,防止漏征漏管,利用互聯網實現全系統及與外系統的信息共享。在納稅申報環節,利用互聯網及時督促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按期、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并對不依法申報的行為予以處罰。在稅款征收環節,利用互聯網及時掌握欠稅納稅人的基本生產經營狀況,避免造成稅務機關陳欠未清完,新欠又發生。在發票管理環節,稅務機關可以采用“以票管稅”的方法進行稅收監控。
做好稅源監控工作,還應借助納稅評估手段的應用。納稅評估是強化稅收征管、防止稅基被侵蝕、降低稅收風險的有效手段,納稅評估的高效與應用應與納稅評估軟件的推廣應用相結合,應從單純的經驗判斷、手工操作向人機結合、信息化管理轉變。這樣納稅評估便可根據所轄稅源和納稅人的不同情況利用信息技術采取多樣的評估分析方法,防止稅源流失,加強稅收的征管。
(三)完備稅務稽查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稽查人員素質
完備稅務稽查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稅務稽查辦案的科技含量,建立科學、完善的信息系統,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結合納稅評估工作,實現稽查選案的自動化,增加選案的準確度和公正性,推動稽查工作向信息現代化發展。加強稽查案件信息管理軟件的開發應用,推動稽查過程信息化。在全面及時掌握企業變革、市場變化、計算機運作、互聯網、電子商務等方面的信息化前沿情報的基礎上,盡快研發計算機比對偷逃稅標識、計算機票據識別、計算機鑒別偷逃稅者證據。逐步建立科學的稅務稽查信息網絡系統,全面涵蓋選案、監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所需要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各種稅目稅率、重點稅源大戶分布情況、企業經營狀態、國內外稅務稽查情況等相關資料。促使稽查辦案人員盡快實現快捷的電子郵件交換和信息資源共享,充分發揮現代科技信息資源的怍用和價值。大力強化稅務稽查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提高稅務稽查隊伍整體素質。對稅務稽查人員實行崗前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在崗培訓、發行,廳業稽查技術手冊等。特別是針對目前稽查人員所缺乏的稽查知識進行培訓,比如與稅務稽查密切相關的稅收法律、電算會計、數據庫結構、財務軟件應用、證據法原理、程序規范等知識的學習。
(四)構建信息化環境下納稅服務體系
確立“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強化稅收服務于納稅人的意識。暇務意識上的改進,需要配以可以現實實施的評判、監督體系,實現同時對納稅人、辦稅人員等相關人員的督促,并對其服務質量進行評測、控糊,完善對稅務人員納稅服務的考核標準和機制,構建納稅服務評價系統,建立征納雙方(納稅人誠信納稅、征稅人誠信征稅)的誠信信用體系。
(一)總體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征管機構改革,推行重點稅源精細化管理、一般稅源標準化管理、零散稅源委托社會化管理的思路,有效提升稅收風險的應對能力。
(二)基本原則
1、科學分類原則??茖W地對管理對象、管理內容進行分類,準確劃分稅源和職責分工,把分級分類作為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2、風險導向原則。以風險管理理念為導向,按照風險管理識別排序、處理應對的主線,合理配置征、管、評、查事權,明晰工作職責,提升風險管理效能。
3、制約協同原則。按照明確分工、密切協作和相互制約的要求,在實施征、管、查三分離的前提下進一步細化分工,全方位、立體化監控稅源,以降低稅收流失風險和執法風險。
4、平穩創新原則。充分考慮當前發展現狀和長遠發展要求,立足于務實、創新、高效,確定行之有效、積極穩妥的改革方案,實現創新基礎上的平穩過渡。
二、組織領導及業務推進
為了保證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的順利推進,市局成立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領導小組和兩個工作小組。
(一)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征管科技處。負責制定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總體方案和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負責建立省局、市局、基層單位相關工作協調機制,組織研究有關問題,提出相關處理意見;負責崗位職責流程的制定、管戶調整,并對應修改、遷移大集中系統相關數據;負責對各個工作階段、推進過程的協調、指導和檢查。
主任:
成員:、
(二)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工作小組
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二個工作小組:
1、機構人事組
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人事調整工作,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做到機構改革到位、人員調整到位。
2、業務推進組
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市局稽查局、各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的相關制度、工作流程,進行管戶調整、大集中系統數據修改,做到機構改革到位、業務交接到位。
各轄市(區)局成立相應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主要內容
(一)優化納稅服務,建立集中統一的征收服務體系
隨著網上辦稅服務廳功能的完善及社會化辦稅能力的提高,統籌考慮納稅人區域分布現狀和稅務機關現有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征收、全面服務的征收服務體系。
(二)加強稅源監控,建立專業化和屬地化相結合的稅源管理機制
為適應不同規模、不同行業和不同區域納稅人的個性化涉稅需求,以及稅務機關的差異化管理需要,稅源管理機構設置以納稅人規模加行業的專業化分類為主,屬地分類為輔,建立專業化和屬地化相結合的稅源管理機制。
(三)實施風險管理,構建與風險管理流程節點相匹配的組織架構
為滿足風險管理“分析識別—等級排序—分級應對—監控評價”的流程節點需要,設立市、縣兩級風險評估專業機構,以指導各稅源管理機構的稅源監控。
(四)推進機關實體化,建立與扁平化要求相適應的市縣兩級機關職能體系
按照機構設置扁平化要求,推進市縣兩級機關實體化進程,從以行政管理職能為主的職能體制,向以直接承擔實施稅源稅基監控管理等實體職能為主的職能體制轉變。
此外,對稽查局的內設機構設置,認真貫徹《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嚴格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制度。
四、機構設置及職責配置
(一)市區機構設置及職責配置
市局機關設立數據管理處承擔專業風險評估職能;成立一個征收稅務分局、四個稅源管理分局和一個稽查局,分別承擔征收服務、稅源管理和稅務稽查職能。其中征收稅務分局使用第一稅務分局編制,稅源管理分局分別使用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和涉外稅務分局編制。
稅源管理分局內部統一設置一個綜合業務科、一個納稅評估科和若干個稅源管理科,分別承擔行政業務、納稅評估和稅源監控職能,其中綜合業務科在市局機關業務處室“職能實體化”的同時,淡化其業務管理職能,業務處室直接面向稅源管理科進行業務指導和任務分配;稅源管理科依“按戶設科”原則設置科室,依“按事定崗”原則配置崗職,依“按崗到人”原則調整人員。(附圖一)
稅源管理分局具體職能配置、崗位設置由市局征管科技處明確,人事調整方案由市局人事處制訂。
1、數據管理處
具體職能:負責牽頭制定涉稅數據管理辦法;負責數據質量管理,涉稅數據信息的交換、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負責對涉稅信息應用狀況的測評和跟蹤反饋工作。
數據管理處同時承擔風險評估實體職能:負責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包括牽頭建立和維護分行業、分稅種、分行為的評估指標和模型,按戶歸集納稅人稅收風險,制定、維護稅收風險檢索規則,確定納稅人稅收風險等級,并推送給相關機構或崗位。
2、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市區所有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稅款、基金(費)的征繳管理(含耕地占用稅和契稅);承擔納稅人申請提交的限時辦結類事項的受理和當場辦結類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并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稅網站等納稅服務平臺和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輔導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和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注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等環節中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理。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管理科、制度業務科、辦稅服務科、宣傳咨詢科和維權服務科五個科室。
內設職能:綜合管理科負責制訂內部各項行政工作規章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制度業務科負責納稅服務工作調研和納稅人需求調查;負責制訂納稅服務各項工作規范;負責業務指導、督查及考核;負責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等級評定。辦稅服務科負責辦稅服務廳(點)納稅人各類涉稅業務的受理、辦理及涉稅資料歸檔管理;負責網上辦稅廳所有涉稅業務的辦理;負責發票、票證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環節中一般性違章行為的處理;負責辦稅服務廳(點)日常管理。宣傳咨詢科負責組織實現面向納稅人的日常稅法宣傳及納稅輔導;負責編印各種稅法宣傳資料;負責外網信息、欄目維護;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12366短信平臺、12366在線咨詢等平臺管理。維權服務科負責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投訴和處理;負責制訂“納稅人之家”活動計劃,督查、指導各“納稅人之家”開展活動。負責組織納稅人(社會)滿意度調查分析。
3、第二稅務分局(一般稅源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京口區、潤州區內除房地產開發業、建筑安裝業、金融保險業外的,且年納稅額小于100萬元的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定額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個體)、稅源管理六科(個體)共八個科室。其中稅源管理一科負責個體之外京口區范圍內純營業稅戶,稅源管理二科負責京口區范圍內增值稅戶、增值稅營業稅混合戶,稅源管理三科負責潤州區范圍內純營業稅戶,稅源管理四科負責潤州區范圍內增值稅戶、增值稅營業稅混合戶,稅源管理五科、六科分別負責分局京口區、潤州區范圍內個體及零散稅收。
4、第三稅務分局(開發區分局,副處級建制)
管理對象:開發區范圍內所有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定額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五個科室。其中稅源管理一科負責新區范圍內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建筑業委托代征單位(新區)和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稅源管理二科負責丁卯街道辦范圍內除一科外的所有納稅人,科源管理三科負責大港街道辦和丁崗、大路、姚橋范圍內除一科外的所有納稅人。
5、第四稅務分局(重點稅源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京口區、潤州區范圍內①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的成員單位②金融保險企業,③除房地產開發業、建筑安裝業之外的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重點稅源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分局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科三個科室。
6、涉外稅務分局(行業管理分局,正科級建制)
管理對象:京口區、潤州區范圍內房地產開發業、建筑安裝業納稅人。
具體職能:承擔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認定管理、發票管理、催報催繳、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備案事項的后續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基礎稅源管理工作;承擔所轄納稅人的納稅評估等工作;承擔契稅的稅種監控工作;承擔相關的協稅護稅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業務科、納稅評估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四個科室。其中稅源管理一科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項目管理,稅源管理二科負責建筑安裝業企業及其項目管理。
7、市局稽查局(副處級建制)
管理對象:市區所有納稅人
具體職能: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法規、政策及制度情況;查處稅務違法案件;牽頭組織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全市或區域性地方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承擔案件的轉辦、查辦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除局長室外內設綜合管理科、業務管理科、審理科、檢查執行一科、檢查執行二科五個科室。
內設職能:綜合管理科負責稽查局的行政事務、文秘、后勤保障等綜合管理,擬定起草全市稽查工作計劃、總結,擬定內部有關工作制度;負責上級交辦工作及本局工作的督辦督察,負責協調本局各科之間、各轄市(區)稽查局之間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省局、市局、本局“三個一流”考核工作及日常績效考核,牽頭組織稅務稽查宣傳、稽查服務、稽查工作創新、信息科調研和政務公開相關工作;負責對口落實省局稽查局及市局行政處室布置的工作。業務管理科負責稽查業務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對轄市稽查業務的統一管理、培訓、指導,制定及組織實施本局干部業務培訓計劃;負責系統“三個一流”考核及本局績效考核稽查業務部分的考核工作;負責稅務稽查案源分析和選案,制定案源管理辦法;負責受理稅收違法案件舉報,承擔舉報案件的登記、轉辦、交辦、督辦、回復、兌獎管理;負責牽頭組織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工作及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動工作,負責與公安、國稅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負責起草制定全市各類稅收檢查計劃、方案、總結,報表匯總、上報;負責案件檢查進度跟蹤管理,負責涉稅大要案件管理、案例分析上報及稅收違法案件公告工作;負責稅務稽查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征詢稽查信息化業務需求,負責協調稽查信息化工作,負責系統內稽查查帳軟件推廣應用工作;負責組織納稅人自查和稽查查前約談工作;負責與數據管理處、征管科技處、征收分局、稅源管理分局聯系協調。審理科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對審結案件的稅務處理,制作《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審理工作文書;負責組織案件復查工作,負責案卷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涉稅違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及與公安等司法部門的聯系工作,負責典型案例的收集、上報及曝光工作;負責編寫行業性檢查分析報告及行業性稅收征管建議;負責稽查案件資料的歸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檢查執行一科、檢查執行二科負責本局檢查計劃的執行,承擔本局涉稅舉報案件、上級部門交辦案件、有關部門轉辦案件、相關部門移交案件、下級部門提請檢查案件的檢查工作;負責所查處稅務違法案件證據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稽查底稿》、《稅務稽查報告》等有關稽查文書的制作,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向審理部門移交案卷資料,負責所查案件聽證、復議、訴訟事項的舉證工作,負責對查結案件的稽查建議和案例分析工作;負責對稅務稽查案件處理結果的執行工作,送達《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稅務稽查文書并督促追繳入庫,負責執行環節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的實施,制作《稅務稽查執行報告》,負責對逾期未執行完畢案件的跟蹤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人自查申報審核及組織稅費入庫、統計工作。
(二)轄市(區)機構設置及職責配置
四個轄市(區)局統一設立數據管理科和稽查局;統一使用第一稅務分局編制承擔征收服務職能;市使用第二、第三稅務分局編制,其他轄市(區)使用第二稅務分局編制統一承擔重點稅源管理職能;市使用第四、第五稅務分局編制,其他轄市(區)使用第三稅務分局編制統一承擔城區一般稅源管理職能;市從第六稅務分局起,其他轄市(區)從第四稅務分局起,依次設立農村一般稅源管理分局。(附圖二)
轄市(區)局納稅服務分局(第一稅務分局)內設機構統一在綜合業務股、宣傳咨詢股、辦稅服務股范圍內設置,其職能分別對應市區第一稅務分局綜合管理科和制度業務科、宣傳咨詢科、辦稅服務科職責;稅源管理分局內設機構根據“按戶設股(所)”原則設置,但允許在事務分類的基礎上“按事設股(所)”;稽查局內設機構在市局稽查局內設范圍內設置,但允許在明確稽查四環節職能的基礎上進行歸并。
1、市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一定規模以上企業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建筑業、房地產業和金融保險企業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四稅務分局,承擔開發區范圍內除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之外的所有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五稅務分局,承擔云陽鎮范圍內除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之外的所有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第六稅務分局至第十稅務分局,分別承擔司徒鎮、延陵鎮,珥陵鎮、皇塘鎮、導墅鎮,陵口鎮、呂城鎮、訪仙鎮,后巷鎮、埤城鎮,新橋鎮、界牌鎮范圍內所有納稅人地方稅源的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2、區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區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全區范圍內一定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納稅人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至第五稅務分局,分別承擔城區、谷陽鎮、上黨鎮、寶堰鎮、榮炳鹽資源區行政區范圍內,高資鎮、世業鎮行政區范圍和經濟開發區范圍內,辛豐鎮、高橋鎮、江心洲生態農業園區行政區范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區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3、市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城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含原黃梅鎮區域)、華陽鎮、茅山鎮、茅山風景區管委會行政區內的一定規模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承擔城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含原黃梅鎮區域)、華陽鎮、茅山鎮、茅山風景區管委會行政區范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四稅務分局至第六稅務分局,分別承擔下蜀鎮、寶華鎮和市寶華森林公園管委會行政區范圍內,邊城鎮、白兔鎮行政區范圍內,后白鎮、天王鎮、郭莊鎮和赤山湖管委會行政區范圍內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4、市局機構設置
數據管理科,承擔市局數據管理處對口職能;
第一稅務分局(征收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所有納稅人集中征收與納稅服務職能;
第二稅務分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的房地產企業、三茅鎮行政區范圍的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第三稅務分局至第五稅務分局,分別承擔新壩鎮行政區范圍內,三茅鎮行政區范圍內,經濟開發區、鎮、鎮、鎮行政區范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的地方稅源管理職能;
稽查局,承擔全市范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稽查職能。
五、實施步驟及工作要求
本輪專業化機構改革共分準備動員、組織實施、鞏固完善三個階段,各階段主要事項、時間安排和責任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