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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氨中毒; 急性; 群體; 救治
[中圖分類號] R135.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5-0515(2011)-05-059-01
急性氨中毒是短時間內接觸高濃度氨所致, 以急性呼吸系統損害為主的全身性疾病。中毒原因多由于盛氨容器、管道或閥門破損,使高濃度氨大量溢散,造成群體中毒,其中毒程度與氨接觸的濃度與時間有關,如搶救不及時或不當,可迅速死亡。及時迅速的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處理該事件的發生可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可以體現急診急救水平。本文對2010年11月9日寧德冷凍廠氨泄漏及以往1998年-2009年氨中毒事件的急診救治過程總結如下。
1 資料
1.1 一般資料 中毒病例按發生年限分為兩組:1998年-2008年共49例為A組,2010年53例為B組(86例剔除10例兒童患者分流至兒科,4例患者出現眼部不適分流至眼科, 19例因恐慌導致輕微不適患者)。A組男25例,女24例,年齡26~52歲,平均37歲;中毒時間5~50min。B組男32例,女21例,年齡:15~68歲,平均40歲;中毒時間15~45min。
1.2 臨床表現 參照職業性急性氨中毒診斷標準[1], A組全部病例及B組53病例均有頭昏、胸悶、呼吸不暢,口咽黏膜充血、水腫,其中口唇紫紺、兩肺濕性羅音A組4例、B組2例,意識朦朧A組2例;X線胸片表現:A組未檢,B組肺紋理增粗及肺炎改變分別為3例及2例,心電圖ST-T改變兩組各2例。臨床診斷:急性氨中毒。中毒原因:均為送氨管道或氨儲存裝置破損突發群體中毒。
1.3 事件描述
A組:1998年 7月某氨氣管道泄漏,附近居民及工人共11人中毒,均送我院救治。2005年5月某制冷加工廠氨罐破裂泄漏,造成附近居民及工人共20名輕度氨中毒,并送我院救治。2008年 9月某氨氣管道泄漏,附近居民及工人共18人輕度氨中毒,均送我院救治。
B組:2010年11月9日寧德某制冰廠氨泄漏,因事故發生時間處于午夜,氨氣飄溢造成周邊大量群眾中毒,其中有86名被緊急送予寧德市醫院救治。
2 方法
2.1 救治措施 A組:救護車運送病人,現場及途中行一般處理。門診搶救予吸氧、靜脈注射地塞米松、氨茶堿及超聲霧化地塞米松、氧氣霧化吸入普米克令舒(2005年開始霧化治療),預防感染及其它對癥治療,危重病人收治相關科室。
B組:啟動應急預案:值班人員接呼救電話后,啟動急診應急預案,緊急派一輛救護車先行趕往現場,同時簡要問明現場情況,中毒大致人數,迅速另調3輛救護車,組織人員將中毒群眾脫離現場帶往醫院。通知120分派其他醫院增援分流患者。由科主任上報總值班,總值班第一時間通知帶班院長,并通知相關科室做好以下準備:(1) 通知呼吸科及ICU做好收治患者的準備;(2) 通知設備科提供大量氧氣袋及超聲霧化、氧氣霧化裝置;(3) 通知后勤保障系統,準備大量氧氣筒(考慮中心供氧不夠使用)。
2.1.1 科主任迅速啟動科內應急預案:通知科內8名醫生達到科室,并安排其分管科內各區:a區 急診輸液廳由2名醫生負責,b區急診搶救室 由2名醫生負責,c區急診觀察室 由2名醫生負責,d區 急診走廊 由2名醫生負責。
2.1.2 護士長通知科室12名護士到達科室:1)2名護士專職充氧氣袋,2)1名護士專職巡視吸氧情況,3)9名護士負責急診搶救室、輸液廳、觀察室及走廊。
2.2 患者分檢及分流方案:
2.2.1 由120接入科的每位患者均佩戴腕帶,登記姓名、性別、年齡,簡單詢問病史將患者粗初步分為輕、中、重度,分別處置。
2.2.2 10例兒童患者(1-12歲)分流至兒科,4例患者出現眼部不適,分流至眼科。
2.2.3 2例老年患者合并冠心病、心房纖顫,頭痛、干咳、氣喘、胸悶,1例患者手足麻木、乏力,頭痛、嘔吐、咳嗽、呼吸急促,查生化示:低鉀血癥,收至急診搶救室,由2名醫生負責。
2.2.4 19例因恐慌導致輕微不適患者在急診輸液廳觀察,給予氧氣袋吸氧及心理疏導,由2名醫生負責,50例患者感頭痛、惡心、咽痛、干咳、胸悶不適,收至急診留觀室及急診走廊,由4名醫生負責。
2.3 急診搶救方案 迅速判斷病情及分類,輕度中毒者給予持續吸氧,出現胸悶、咽部不適患者給予普米克令舒霧化吸入及超聲霧化地塞米松,中重度患者立即搶救,立即建立靜脈通路,給予吸氧、霧化吸入,平喘、預防感染等對癥治療,根據病情變化隨時應激處理,待病情穩定后轉入??撇》?。
2.4 數據統計 將每名患者以下數據進行統計:1.中毒時間;2.中毒程度;3.患者由120接至急診到經過初步治療病情穩定(或轉入其他病房)時間。
3 結果
3.1 治療轉歸 A組2例重度中毒患者轉入ICU,4例中度患者收治呼吸科。43例輕度中毒查心電圖、X線胸片、肺功能均正常,56小時內全部治愈出院。
B組50例急診留觀室及走廊患者吸氧、氧氣霧化普米克令舒或超聲霧化地塞米松后,咽痛、胸悶、干咳癥狀基本緩解,查胸片未見明顯異常,考慮為輕度氨中毒,45小時內全部治愈出院,3例搶救室患者查床旁胸部X線,血常規,生化八項,血氣分析等,綜合分析為中度氨中毒,給予吸氧及氧氣霧化普米克令舒2毫克Bid,及靜注甲基強的松龍80毫克及頭孢唑啉鈉,預防感染等治療后,79小時治愈出院。
3.2 數據分析
表1 兩組患者中毒時間、中度程度及病情穩定時間統計表
通過分層統計,并列四格表分析,運用t檢驗(a=0.05)1.兩組患者中毒時間統計學無明顯差異,2.B組處理輕中度患者時間明顯縮短;3.B組無重度氨中毒患者,兩組重度區組未進行比較。
4 結論 由于啟動有效應急預案,B組輕中度氨中毒患者得到適當救治的時間窗明顯縮短,急診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5 討論 快捷有效的院前急救是突發群體氨中毒搶救成功的關鍵。氨是具有強烈刺激性的氣體,污染人體,吸收組織水分呈強堿性,造成組織化學性堿性灼傷,使局部組織溶解、壞死。多為吸入性中毒,主要損害呼吸系統,致口腔、喉部、氣管、支氣管黏膜彌漫性、糜爛性損害。早期可因喉頭水腫、痙攣而窒息死亡。治療過程中可由于聲帶水腫,大塊組織脫落突發阻塞而窒息,后期由于肺間質纖維化、瘢痕形成致呼吸功能不全。A院前急救未開展氣管插管,1例于院前窒息而死, 未啟動科內應急預案, 中毒時間延長。B組接呼救電話后立即指導現場呼救者正確施救,縮短中毒時間;現場與運送途中的護理和有效治療,減輕了呼吸道損害,避免了各種原因的窒息死亡。急診科有組織的及時規范治療超聲霧化吸入地塞米松、氧氣霧化普米克令舒等,阻止或減輕了病情的進一步發展,B組的成功救治主要得益于較迅速的院前急救。
但目前我院急診整體醫療結構仍有不足:1、120院前急救人員較少,在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院里未及時增派人員及車輛,導致事故現場仍有大批病員流入其他醫院;2、醫院硬件設施不配套,大量患者入院后,中心供氧支持不足,仍需氧氣袋供氧,造成大部分工作均用在充氧氣袋,浪費了醫療資源;3、對醫護人員缺乏保護,出現場的120急救人員,轉運患者后大部分不同程度氨氣中毒,需要治療;3、各醫院間協作不足,未達到各個醫院資源共享,未統一調配,均處于單獨行動階段。
在急性氨中毒事件中,我院急診科醫護人員,均表現出了忘我的奉獻精神,為成功救治大批中毒人員做出貢獻,但在該事件中相應的醫療條件也表現出了不足。今后急診的發展方向是:各個醫院間協作、院前及院內資源共享、提升院前急救的軟件及硬件水平,為更好的服務社會做出努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注冊會計師 審計 獨立性 安然事件
一、獨立性基本概念
曾任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職業道德委員會主席的托馬斯?G?希金斯在1962年將獨立性概括為兩種:一種是實質上的獨立性,另一種是形式上的獨立性。實質上的獨立性,又稱精神上的獨立性,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委托業務的時候,不受外界因素的約束、干擾,要時刻保持無私的意識;形式上的獨立性要求審計師保持一種超脫于被審計單位的姿態。
二、安然事件―獨立性缺失的嚴重后果
(一)安然事件――彌天大謊
安然曾名列美國500強第7名,是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并且被稱作“美國新式工作場所的典范”,《財富》雜志曾連續六年評選其為美國最有創新精神的公司,它的股價最高時達到90美元每股,總市價達到700億美元。
2001年10月,安然公司公告稱第三季度虧損6.18億美元,其中,處理特殊目的實體(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損失占5.44億美元;11月,安然公司承認1997―2001年第一季度的財務報表失實嚴重;12月,申請破產保護。
(二)安達信的審計情況――缺乏獨立性
安然公司自1985年成立以來,一直由安達信審計其財務報表。但是安達信除了為安然公司提供審計服務,還為安然提供咨詢業務,甚至幫助安然公司記賬,這使得安達信與安然公司關聯過于密切,也使審計缺乏必要的獨立性。
安達信1997―2000年連續四年為安然公司的審計報告發表無保留意見,以1997年為例,安達信提出的審計調整金額為5100萬美元,占當年安然凈利潤的48.6%,在被安然拒絕調整的情況下,安達信仍然發表了無保留意見,這嚴重違反了審計準則的規定。1999―2000年,安達信還主要針對安然公司的開辦費及部分能源合同所涉及的會計政策的變更進行了解釋性說明。2000年,安然公司了內部控制能夠保證財務報表可靠性的聲明,安達信也對其出具了認可的評價報告。
三、安然事件引發的審計獨立性思考
(一)審計職業內在與獨立性相矛盾之處
會計師與委托人的利益關聯。會計師的很大一部分收入直接來自委托企業。與企業保持密切關系從職業的角度來說顯然非常重要,這也是是公共會計和審計活動的明顯特征,甚至是這一職業的支柱。
職業組織的傾向。在美國,會計審計業務已經大量集中,逐步發展成為僅有的少數大型會計公司壟斷的局面。如果繼續這樣發展,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就難以生存甚至于銷聲匿跡。
(二)增強審計獨立性的措施
建立審計師定期輪換制度。若能實行審計師定期輪換,即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為特定客戶提供審計服務的最長年限,比如4-6年。這樣一來就可通過規定服務期限來避免CPA同客戶之間建立過于密切的關系。
限制審計師向客戶公司流動。從安然事件中可以看出,這一事件發生的一個關鍵原因就是安達信員工大量流向安然公司,從而造成了審計單位和委托人之間過于密切的利益關聯。因此可出臺相關規定,在審計結束后兩年內審計單位員工不得去客戶公司任職,從而達到遏制利益關聯形成的目的。
加強非審計服務的監管。注冊會計師業務的發展和開拓,是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重大因素,它是經濟全球化的結果,是會計服務市場激烈競爭的結果,更是市場機制對資源合理配置的結果。允許會計師提供非審計業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其客戶必須嚴格地限制為不接受該事務所審計的企業,這樣才能保證形式與實質的獨立性,才能使注冊會計師行業取信于社會公眾,而且還可以形成內在牽制機制,使各事務所之間可以相互監督。
加強行業監管和執法力度,完善法規體系。這就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國家法律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管理部門密切配合,依法行事,嚴厲打擊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程中的欺騙和造假行為。同時,要積極建立對審計工作的監控體系,明確哪些組織有資格監控注冊會計師的行為,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應有作用,對審計單位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責任義務加以明確,尤其是對審計工作獨立性有影響的,防止注冊會計師因自身利益受委托人擺布,從而確保審計的獨立性。
四、結束語
審計獨立性雖然是一個動態和多樣化的概念,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產生變化,會由于社會群體的不同而出現差異,但無論如何,獨立性都是確保審計的重要保障。在安然事件后,我們意識到維護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重要性。當獨立性正在或可能受到損害時,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能否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是確保審計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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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檢驗辦公建筑能耗模型自動校正方法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將選取一棟實際辦公建筑來進行驗證。本章將首先建立該辦公建筑的IDF能耗模型,并計算首次能耗模擬輸出同實測能耗的誤差。手動調整照明功率密度和設備功率密度后,運行自動校正軟件,并對校正結果進行分析和對比。
二、實際建筑能耗模型
1 建筑概況
所選大樓建筑共19層,層高均為4.8m,總建筑高度91.2m。標準層面積為1093.7 m2,總建筑面積20780 m2。該辦公大樓空調系統為VAV系統。辦公大樓空調系統常年運行。夏季制冷,冬季制熱。辦公建筑工作時間從8: 00到18:00,提前一小時制冷哄熱。采用建筑能耗模擬軟件EnergyPlus進行初始模型的建立,首先應該建立辦公建筑的幾何模型并設置溫區,溫區是指出獄相同溫度的一定體積的空氣和所有構成其邊界的傳熱和蓄熱,即只有一個溫控器的區域。綜合朝向和縱深因素,本次模擬將整個地下室劃分一個溫區,將地上樓層劃分為第一層、中間層和頂層三部分。對于第一層,中間層以及頂層,每類樓層均劃分為五個區,分別為東區,西區,南區,北區以及中間區。地上樓層溫區劃分如圖5-1所示。
本次模擬使用EnergyPlus官方網站提供的上海市典型氣象年逐時氣象數據文件進行模擬計算。模擬周期為:4月1日0時一9月31日24時,也就是第二三季度。在建模過程中,根據建筑設計資料和實際運行情況(部分參數由于缺乏實際數據,依據ASHRAE90.1的附錄G和要求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設定),部分重要參數在初始模型中的設定值見表5-10
三、能耗模型的校正及結果分析
1 EnergyPlus直接仿真結果
在上一節的基礎上,我們在EnergyPlus輸入相關參數,運行IDF模型之后,得出的該建筑在二、三季度的逐月分項能耗輸出如表5-3所示。
為了更加明顯的看出建筑分項能耗計算值同實際值得對比,本文分別對照明能耗、設備能耗、空調能耗和總能耗進行了對比。建筑照明能耗實際值與計算值的對比如圖5-4所示,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實際能耗大于計算能耗,均方差變異系數為17%,遠遠高于ASHRAR 14標準水平,但是大體趨勢是一致的。
建筑設備能耗實際值與計算值的對比如圖5-5所示,可以看出,計算能耗大于實際能耗,通過計算,均方差變異系數達到26%。如圖5-6所示,建筑空調能耗的實際值和計算值的對比中,計算能耗明顯大于實際能耗,通過計算,均方差變異系數達到35%a
在建筑總能耗實際值與計算值的對比圖5-7中,計算能耗明顯大于實際能耗,但是大于的趨勢卻沒有空調能耗的對比值看起來那么明顯,并且均方差變異系數為19%,低于空調能耗和設備能耗的均方差變異系數,這是因為照明能耗中的差值抵消掉了空調能耗的差值,因此在后面的模型校正中,不能僅僅看總能耗的一致性。
2 模型校正過程和結果分析
通過上面能耗的對比,我們可以發現,如果直接采用建筑總能耗進行校正的話,很容易出現在照明能耗計算值大于實際值,而設備能耗計算值小于實際值的情況下,建筑總能耗的計算值同實際值相近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建筑總能耗的計算值同實際值誤差很小,但是實際上整個建筑模型同實際的建筑模型還是存在很大的誤差的,因此在模型校正的時候,應該分開進行校正或者在目標函數中對照明、設備和空調能耗都給予相應的權重值,才能夠保證最后校正結果的正確性。
從第二章的靈敏度分析結果,我們可以看出,在進行靈敏度分析的13個參數中,會對照明能耗產生影響的只有照明功率密度,會對設備能耗產生影響的只有設備功率密度,因此對照明能耗和設備能耗的校正調整起來是非常方便的。在手動將照明能耗和設備能耗設定到12W1m2和8W/m2之后,運行結果如表5-4所示。
照明能耗和設備能耗的對比圖如圖5-8和圖5-9所示,通過本次調整,照明能耗的均方差變異系數降低到了4.6%,設備能耗的也有了大幅度的降低,為9.7%,均達到了ASHARE 14的標準。但是建筑總能耗和空調能耗的誤差并沒有受到很大影響,因此還要進行下一步的自動校正過程。
在分別對照明功率密度和設備功率密度進行改變之后,下一步的自動校驗中就不再對照明能耗和設備能耗進行校正,因為其余的參數中對這兩類能耗都沒有影響。通過對剩余5個參數,.也就是制冷機COP,人員密度,風機效率,新風量和外墻傳熱系數進行尋優,經過11次的迭代計算后,建筑能耗模擬結果對比圖如圖5-10和圖5-11所示。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建筑能耗數據的計算值和實際值的吻合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由表5-5可知,通過校正,整個建筑模型的逐月數據同實際值變得比較吻合,整體建筑總能耗的均方差變異系數降低到了6%,而空調均方差變異系數降低到了7.9%,較之前的有了明顯的提升。
建模自動校正前后參數都發生一些變化,具體參數的變化如表5-6所示。
從表5-6中我們可以看出,對于整棟建筑的參數變化來講,人員密度有了比較大幅度的改變,也正是因為人員密度的改變,才會減小計算值中的空調能耗直到同實際值比較匹配。通過參數前后的改變,我們可以發現,不論是圍護結構、內部得熱還是空調系統,建筑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的實際參數之可能都會發生變化,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對各個參數進行短期的監測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在模型校正過程中還是存在著很多無法避免的誤差。
1)辦公建筑的實際天氣情況受到當年氣候的變化,而我們在模擬時使用的天氣文件時官方提供的多年前的天氣文件,這份天氣文件描述的天氣情況同當年可能會有很大的差別,這種誤差沒有辦法避免。
2)辦公建筑在一年的實際使用中,可能存在部分區域沒有使用的情況,各個房間的使用也具有很大的隨機性,除非清楚地知道整棟大樓的具體使用情況,否則模型無法反映出這種隨機性。同樣的,這種隨機性并不具有代表性,也就是根據今年的使用情況而專門建立的模型可能不符合明年的使用情況,因此在建立辦公大樓能耗模型的時候一般不會考慮這個問題,因此這種隨機性帶來的誤差在所難免。
3)同樣的,辦公建筑實際運行中,空調系統、照明和設備的使用同時具有很大的隨機性,例如空調系統在使用的過程中,在過渡季節的使用時間是很難確定的,比如某一年的4月份比較涼爽,那么空調系統當年的每天的使用時間可能會很短,這種隨機性也很難在模型校正過程中避免。
雖然有很多誤差都是模型校正很難避免的,但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通過模型校正,模型從各個分項上的對比都比原始模型更加接近實際運行值,不管是照明能耗、設備能耗還是空調系統能耗。在上述三類能耗中,我們可以看出照明能耗和空調系統能耗的模擬仿真值同實際運行值的吻合程度很高,但是設備能耗的模擬仿真值和實際值在曲線的變化趨勢上不太類似,造成這部分誤差的原因很可能是在當年的假期日程和能耗模型中設置的不同;除此之外,在上面提到的辦公建筑的使用的隨機性也會導致這個問題的存在。
雖然自動校正的結果具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是該方法可以讓分析人員在己知建筑情況比較不完整的情況下進行最大程度上的校正和未來建筑能耗的預測,提高準確度的同時也減少了人員的工作量。
關鍵詞:立式油氣分離器 采油站 計量間 安全
中圖分類號:C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4-0336-02
一、概述
立式計量分離器通常用于中等或較低油氣比的場合,其特點具有承受較大的液體波動能力,對液面控制要求不是十分嚴格。分離器是采油站常用的計量設備,采油工就是在計量間里通過倒通流程進行油井的計量??梢哉f計量分離器是采油工接觸最多的計量設備。同時在安全部門來講又屬于特種設備里的壓力容器。
二、安全性分析
目前,采油站90%是在野外,工作環境相對比較惡劣,然而計量分離器就其體積大自身的特點又大部分暴露在室外,同時又是采油計量的主要設備,對其安全使用尤為重要。結合計量分離器現場的使用,計量對分離器進行簡要安全性分析。
1.計量分離器往往是和計量間作為一個整體安裝在采油站內,計量分離器與計量間底部共用一個平臺或基礎,由于分離器與計量間本身自重不同,勢必對基礎壓強有大有小。水泥磚混結構基礎的會造成較大的影響。水泥磚混基礎容易受到地面松散程度的影響,春季地面凍土層開化,會造成基礎下沉。計量間板房與分離器自身重量不同下沉的程度也不一樣,如果某一方基礎下沉嚴重,應力超過管線承受應力,有可能發生管線斷裂的可能。
2.在分離器的日常維護過程中必須通過固定梯進行登高作業,固定梯全部是通過焊接的方式與分離器連接,固定梯與分離器的焊接點是一處被忽視的重點檢查部位。計量分離器從上往下1/3處一圈焊有防雨擋板,在擋板下面有一層保溫層,保溫層內部固定梯的焊接點很難進行檢查。分離器的防雨擋板一旦發生銹蝕,雨水會進入保溫層,保溫層有一定的密閉性,雨水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蒸發掉,因此很容易造成梯子的焊接點銹蝕,久而久之形成松動的可能,帶來不安全的隱患。
3.計量分離器頂部裝有安全閥,安全閥出口經法蘭連接有引管,引管出口處與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安全閥引管一般只是通過安全閥出口固定在分離器上,固定點在上部。當安全閥開啟時,氣體會通過引管排出地面,這樣氣體在第一個彎頭處會對引管行成一個應力,氣體在引管排放口排放時,對引管有個反作用力。兩個作用力相加可能會造成安全閥引管“甩龍”的可能。因此安全閥引管必須在下部也要有固定。計量分離器大部分在室外,室外氣候環境惡劣。安全閥引管下部如果沒有固定,風會吹動引管來回擺動,造成引管與安全閥的焊口、安全閥本身、安全閥與分離器連接法蘭等部位的疲勞損傷。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
4.計量分離器正式投入使用后,分離器內部液體成分相當復雜,有原油、地下水、天然氣、地表水、地層砂等等,而且這些物質都是在以一定溫度,一定壓力下作用其分離器內部,其內部會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而逐漸形成腐蝕。為了防止以外的發生必須定期對分離器內部進行檢測。
5.計量分離器的玻璃管液位計是量油關鍵,采油工是通過玻璃管液柱的高低來計算油井液量。傳統的液位計由于玻璃管自身材質的特點,加上操作者操作不當,很容易造成玻璃管的斷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方法可以對玻璃管液位計進行改進,選用有保護外套的玻璃管液位計,可以防止由于玻璃管斷裂造成的安全事故。
6.計量分離器進出口閥門大部分采用球形閥門,開關閥門時又主要通過專用扳手,扳手不是固定在閥門上,可以隨時卸下。分離器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進出口閥門不能第一時間開啟或關閉。進出口閥門開關標識不清是另一個安全隱患。由于采油站規格化的管理模式,大部分計量間內部都經過刷漆的工作,閥門本體與管線一樣刷上相同的顏色,閥門開關標識就被覆蓋掉了;或者閥門本身設計上的缺陷,缺少開關的標識。這樣容易對閥門的開啟關閉形成錯誤判斷,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結論
綜上所述,采油站立式油氣計量分離器安全、正確的使用是保證員工安全健康、油田穩定發展的基礎。分離器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管理工作必須深入到各個環節,完善各級管理制度,定期校對安全附件,加強管理者、操作者培訓學習等等,所有這些必須制度化、只有將各個環節規范化管理,并落實到各個方面,才能保證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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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軟件;反盜版; 知識產權
隨著網絡的普及,互聯網成為盜版軟件的集中地。由于互聯網無國界,海量存儲和傳播迅速的特點,使得網絡侵權盜版活動日益猖獗,互聯網環境下的侵權盜版問題成為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軟件在線安裝系統(Software Online Setup System)正是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旨在解決軟件的發行及盜版問題。首先,它充分利用Internet的普及性和便利性,通過網絡來安裝軟件,只有購買授權的用戶才可以在自己的電腦上安裝軟件。如果有多臺電腦也可以很方便的控制所要授權安裝的次數。
軟件在線安裝系統(以下簡稱SOS系統)主要由客戶端、服務器端和WEB網站三部分架構而成,采用OBJECT PASCAL為主要的算法語言,BORLAND DELPHI為主要的開發工具。系統的整體工作流程如下圖:
以下是完成客戶端功能的關鍵代碼:
begin
ltemp:=softidedit.Text+'&'+PWDEdit.Text;
if sosidtcpclient.Connected=false then
begin
sosidtcpclient.Host:=sosip;
sosidtcpclient.Port:=sosport;
sosidtcpclient.Connect();
公知常識是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中的一個常用概念。某項技術在其所屬領域基于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的該領域技術發展水平及該領域技術人員的知識水平,已經被廣泛地接受并應用,以至于該技術在該領域已經到達了“公知化”的程度,就應被認定為公知常識。但我國現行的專利法律法規中,沒有對公知常識這一概念進行明確的定義。同時,對公知常識的判斷主體,即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這一擬制的“人”的認知水平和判斷能力,并沒有一個客觀明晰的界定。因此,在專利行政案件審判中,當事人、專利復審委員會以及法院對公知常識的問題認定時常產生分歧。為此,本文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以來的專利行政案件中涉及公知常識認定的64份判決書為研究對象,力圖通過分析專利行政案件中有關公知常識認定的情況,找出各方分歧的原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關建議。
一、專利法律法規中有關公知常識的規定
我國《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細則》中均沒有公知常識的相關規定,有關公知常識的規定均體現在《專利審查指南》中。
《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4.10.2.2規定,審查員在審查意見通知書中引用的本領域的公知常識應當是確鑿的,如果申請人對審查員引用的公知常識提出異議,審查員應當能夠說明理由或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專利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3.3規定,對駁回決定和前置審查意見中主張的公知常識補充相應的技術詞典、技術手冊、教科書等所屬技術領域中的公知常識性證據。
《專利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4.1規定,在合議審查中,合議組可以引入所屬技術領域的公知常識,或者補充相應的技術詞典、技術手冊、教科書等所屬技術領域的公知常識性證據。
《專利審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4.3.3規定,主張某技術手段是本領域公知常識的當事人,對其主張承擔舉證責任。該當事人未能舉證證明或者未能充分說明該技術手段是本領域公知常識,并且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合議組對該技術手段是本領域公知常識的主張不予支持。當事人可以通過教科書或者技術詞典、技術手冊等工具書記載的技術內容來證明某項技術手段是本領域的公知常識。
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專利行政判決中涉及公知常識認定的情況
第一,根據認定公知常識的方式不同,通過對上述64份判決的分析,可以將其分為以下三類。
1.以審查證據的方式認定某項技術是否為公知常識的情形
在上述64份判決中,涉及證據審查的判決共有9份。這其中,有5份判決中涉及的公知常識性證據為教科書或專業辭典。另外4份涉及證據審查的判決情況如下:
(2014)京知行初字第179號判決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中的相關認定,確定相關技術特征為所屬領域公知常識。
(2015)京知行初字第275號判決根據當事人提交的涉案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實施的自攻螺釘用螺紋的國家標準,認定涉案專利權利要求2的附加技術特征屬于機械領域的公知常識。
(2014)京知行初字第78號判決和(2015)京知行初字第3495號判決經過分析3GPP標準文檔的形成過程及其法律性質,均認定上述標準文檔不能單獨證明某一技術特征為通信領域的公知常識。
2.以說理的方式認定某項技術是否為公知常識的情形
在上述64份判決中,有36份判決對公知常識的認定進行了說理,其中大部分是相對較為簡單的說理,如(2014)京知行初字第110號判決認定:“對比文件2中公開了非金屬絕緣層可為塑料層,考慮到塑料材質可為透明或者半透明性質的材料,并可采用局部透明的方式,因此這屬于公知常識”。
在上述36份判決中,有4份判決對公知常識認定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說理,分別是涉及中醫藥領域的(2015)京知行初字第3438號判決、涉及通信電子領域的(2015)京知行初字第58號判決、(2015)京知行初字第3495號判決以及(2015)京知行初字第2227號判決。
3.一筆帶過的情形
上述64份判決中,有19份判決是以如“本專利權利要求X相對于對比文件結合本領域公知常識不具備《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創造性”之類的評述簡單帶過。
第二,從認定結果方面進行分類,在上述64份判決中,絕大多數判決均確認專利復審委員會對于公知常識的認定正確,僅有以下3份判決改變了專利復審委員會有關公知常識認定的結論:
(2015)京知行初字第591號判決認定在煙葉的存儲后期需要采取措施抑制醇化屬于本領域的公知常識,并撤銷了被訴決定。
(2015)京知行初字第2227號判決認定涉案專利相對于對比文件的區別技術特征2并非所屬領域公知常識,并撤銷了被訴決定。
(2015)京知行初字第3495號判決認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在申請人已經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并未舉出公知常識性證據,亦未進行充分說理,在被訴決定中直接認定區別特征1、2均為本領域公知常識,屬于認定事實錯誤,并據此撤銷了被訴決定。
通過對上述64份判決的統計分析可見,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目前的專利行政案件審理中,有關公知常識認定的問題存在以下幾個突出的特點:1.涉及公知常識性證據的判決很少,64份判決中僅有9份;2.進行詳細說理的很少,64份判決中僅有4份;3.與專利復審委員會認定不同的很少,64份判決中僅有3份。
三、審判實踐中進行公知常識認定時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通過對上述64份判決的分析,結合筆者的審判實踐,筆者認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目前的專利行政案件審理中對公知常識進行認定時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如下:
1.當事人舉證不積極
在進行公知常識認定時,當事人提交公知常識性證據以支持其主張無疑是一種理想的狀態。但目前審判實踐中這種理想狀態往往難以出現,當事人提交證據證明某項現有技術屬于公知常識的積極性很低。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專利行政案件中,有一些現有技術雖然沒有被收錄入教科書、技術手冊、技術詞典,但其的確已經在涉案專利申請日時被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廣泛接受和應用,已經成為公知常識,甚至有一些實際上屬于生活的常識。在此情況下,當事人提交公知常識性證據是有相當難度的。第二,某些技術領域有其獨有的特性,以通信領域為例,該領域的技術更新速度很快,許多新出現的技術迅速在行業中大量應用,很可能未等到該項技術被教科書、技術手冊、技術詞典收錄,該項現有技術已經被通信領域的技術人員廣泛接受并應用,進而成為本領域的公知常識。在此情況下,要求當事人舉出公知常識性證據顯然過于苛刻。第三,當事人往往將用以證明某項技術為所屬領域公知常識的證據局限于《專利審查指南》列舉的三種形式。但實際上,除了上述幾種公知常識性證據,當事人是可以提交其他的證據用以說明某項技術在某一時間節點上已經被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廣泛應用,已經達到“公知化”的程度。
2.法官過于依賴技術調查官
審判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審查員在被訴決定中未進行充分說理就將某一技術特征認定為所屬領域公知常識,法官對上述認定存有疑惑但無法形成內心的確信。面對這樣的困境,法官不可避免地對技術調查官的技術支持產生一定程度的依賴。
由于審理專利行政案件的法官并非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加之在審判實踐中,判斷是否屬于公知常識的時間點往往早于案件審理之時,因此,要求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準確地界定數年之前的所屬領域技術人員的認知水平和判斷能力具有相當的難度,而在生物、化學、醫藥、電子、通信等領域,相關技術問題造成的障礙更是法官在短時間內難以克服的。由此,法官對所涉案件技術事實的認知水平和判斷能力,尤其對某一技術特征是否已經為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這一問題的界定,相對于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尚存差距。
反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審查員,其往往具有相關領域的碩士甚至博士學位,其從事的審查工作也往往與其專業背景相吻合。而且審查員在日常工作中每天會接觸大量相關領域的技術方案,這也使得審查員在技術問題的判斷上具備了豐富的經驗。因此,審查員對所涉案件技術事實的認知水平通常高于從事專利行政案件審判的法官。也正是因為法官與審查員對技術事實的認知水平存在相當差距,才會導致法官自覺不自覺地對技術調查官的技術支持產生依賴。
3.判決說理不充分
通過對上述64份判決的分析不難看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專利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對公知常識的認定存在說理不夠充分的問題。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對公知常識認定問題說理是否詳細充分與所涉的技術領域以及所涉技術本身存在一定關系,一些根據生活常識或基本科學知識即可判斷屬于公知常識的技術客觀上并不需要詳細說理。其次,審判實踐中,在當事人并未提交公知常識性證據,需要法院對某項技術是否屬于公知常識進行說理論證時,確實存在“越公知越難以說明”的情況。
四、有關公知常識認定問題的思考和建議
審判實踐中,公知常識的認定給法官帶來不小的困擾,當事人對此也爭議很大。針對審判實踐中的現狀,為有效解決前文所述的問題,筆者建議如下:
第一,在審判實踐中形成鼓勵當事人對公知常識進行舉證的導向
《專利審查指南》對公知常識性證據進行了列舉,即教科書、技術手冊、技術詞典三種形式。一般而言,如果某項技術已經被載入上述文獻,就可以認定該項技術屬于公知常識。此外,審判實踐中還有依據國家標準或者在先生效判決進行公知常識認定的先例??梢姡松鲜鑫墨I,當事人還可以提交其他形式的證據用以說明某項技術在某一時間節點上已經被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廣泛應用,達到“公知化”的程度。
證明某項技術為所屬領域的公知常識,最有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供證據。一方面,證據能夠明確地顯示時間,從而有效地避免法官以案件審理時所屬領域的公知常識判斷涉案專利在其申請日時的創造性;另一方面,一方當事人提交證據,為另外一方或兩方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等方面充分發表意見提供了機會,法院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作出裁判,不僅能使裁判更大程度地接近事實,更有利于增強裁判的說服力,使當事人信服。因此,鼓勵和引導當事人提交證據以證明其有關某項技術屬于公知常識的主張不失為一個有益的嘗試。而這種鼓勵和引導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判決中充分評述相關證據進而作出裁判,不僅讓當事人意識到提交證據的現實意義,也可以讓當事人對何種證明程度可以被法院采信形成合理的預期。
第二,結合涉案公知常識本身的技術特征及其所屬技術領域的特性有針對性地加強裁判文書說理
在審判實踐中,很多情況下對公知常識的認定只能通過說明理由的方式進行。但如何才算說理充分,必須結合公知常識本身的技術特征及其所屬技術領域的特性進行判斷。
1.對于諸如“相對于機動車道路,人行道路和非機動車道路均屬于慢行道路?!薄緟⒁姡?015)京知行初字第61號判決】之類的“公知常識”,究其本質,其實際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年)第九條所指的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的“眾所周知的事實”。對于此類“公知常識”,當事人無需舉證,法院也無需說理,徑行認定即可。
2.對于諸如“加強筋能夠提高構件的強度和剛度?!薄緟⒁姡?014)京知行初字第46號判決】之類的“公知常識”,基于基本的科學知識即可判斷其在所屬領域已經屬于公知常識的,其也無需法官過多地說明理由。
3.對于其他當事人沒有舉證或者囿于所屬領域的特性難以舉證,且無法根據基本的科學知識直接判斷的“公知常識”,法官應當結合涉案專利申請日時所屬領域技術發展水平以及該領域技術人員對某一技術特征的接受和應用程度,在充分論理的基礎上進行認定。
第三,合理運用技術調查官制度,形成司法主導的公知常識認定規則
審查員有專業技術背景,其以中立裁判者的身份作出的審查決定理應得到法官足夠的尊重,而法官尋求技術調查官支持以厘清技術事實也是合理運用技術調查官制度的應有之義。但如果過分相信審查員的認定或過分依賴技術調查官的技術支持,在沒有形成足夠的內心確信的情況下作出判斷,不僅有損裁判的說服力,還會有讓渡司法審判權之虞。
一、存在的阻力及原因
(一)民行抗訴案件本身的模糊性
基層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對象為基層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或者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其中多為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以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鄰里關系糾紛為主。基層社會是“熟人社會”,這些種類案件的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前通常都有親友鄰里關系,他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過程往往是依靠民間的風俗習慣和彼此的信任進行的,并不注重防止產生糾紛的程序和手續的辦理,甚至忽視必要的法律要件,因此造成在糾紛發生進而訴諸訴訟程序后對案件事實難以進行認定,或者在裁判后當事人不服的復雜結果?!扒骞匐y斷家務事”,這些案件的證據多為證明力不強的言詞證據,或者其它證明力不強的孤證,就使得這些案件在民行抗訴審查之后因為案件事實的模糊性而不宜提起抗訴。
(二)當事人對民行抗訴的不了解
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開展的時間較晚,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備,基層檢察院一年提請抗訴的案件通常僅在10件左右,加之宣傳力度不強,社會公眾對民行檢察工作并沒有很清晰的認識,甚至連一些政法類學校剛畢業的科班生都對民行檢察工作知之甚少。當事人對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不服習慣采用提請再審、上訪的形式進行救濟,只有在律師等提醒下才知道檢察機關提起抗訴也是一種便利的途徑。這種信息不暢通是民行抗訴案件在數量上一直無法提升的重要原因。即使是到檢察院申請提起抗訴的當事人,對民行抗訴本身的理解上也存在一些誤區,主要表現在:1、申訴方當事人往往認為只要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就能使其申訴請求得以實現,因此對民行抗訴抱以很大希望;2、被申訴方當事人認為提起抗訴的檢察機關是站在申訴當事人一方,有違法律監督之中立的角色定位,從而對檢察機關提起抗訴不滿,甚至于抵觸。后一原因是當前民行抗訴工作的一個很大阻力。
(三)民行抗訴中檢法認識不統一
民行抗訴是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具有質疑和糾錯性質的監督方式,因此在提起抗訴過程中難免會與審判機關產生分歧和沖突。首先,檢法兩家在個案認識方面的差異。由于民行立法比較籠統,會因為證據采信和個人理解的不同而出現完全不同的認定結果。對于同一個案件,民行檢察干警可能按照民行案件辦案標準進行審查,從抗訴的角度去看待案件;而審判人員對于同一個案件則可能會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待,這勢必造成對同一個案件產生不同看法。
其次,檢法兩家對民行抗訴認識不統一還表現在法院對民行抗訴工作本身的抵觸,認為檢察機關的抗訴會影響法官甚至法院的形象。在民行抗訴過程中人民檢察院查閱人民法院審判卷宗或進行調卷缺乏明文的法律規定,而且在民行抗訴案件受理后,發回原審法院重審的為多,因為當前上級法院對基層法院辦案都有考核要求,這使得再審法院對檢察機關抗訴多采取回避的態度。這種監督活動有賴于被監督者的態度,而且在沒有充分的調查取證權的情況下其實效可想而知。因此,來自法院的阻力使現行法律規定的民行抗訴力度受限,導致民行抗訴工作處于被動而且舉步維艱。
(四)民行抗訴機制方式存在漏洞
其一、《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雖然都有民行抗訴的相關制度設計,但多是原則性、模糊性的規定,對檢察機關的民行抗訴權更是沒有規定可操作的保障性措施,比如對檢察機關在民行抗訴過程中的閱卷權和調查取證權也只是原則性規定,給抗訴工作帶來很大的阻力。
其二、根據法律規定,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的抗訴程序相當繁瑣,基層檢察院沒有抗訴權。對于基層法院作出生效的裁判進行抗訴,基層檢察院只能先受理審查,然后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在實踐中,盡管該同級人民法院對檢察院提起抗訴案件通常作出受理再審,但絕大部分都不是自行再審,而是將案件按法院內部監督程序,以裁定形式指定原審人民法院進行再審,這樣,原審人民法院行使了再審職權,這種被動式的監督難免導致其效果效力的低下。可以說如果法院堅持從上到下的維持原判,檢察機關也是無可奈何,就造成“你抗你的,我判我的”的尷尬情況。法律規定了繁瑣的民行抗訴程序,使得一個民行申訴案件如果需要經過檢察機關的抗訴和審判機關的審理,整個程序走下來,一般都要跨一個年度甚至更長時間,我院之前受理的民行抗訴案件就有因為時間太長問題而導致當事人放棄民行抗訴這一途徑。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吃透法律法規、做到對案件的全面把握
民行檢察工作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規的適用,特別是民行抗訴案件通常是復雜的民事行政案件,在抗訴過程中各種問題層出不窮,這首先就要求民行檢察干警具備精湛的法律功底。為此,民行檢察干警要及時跟進學習民事、商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適用,通過辦案、研討、匯報等形式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實踐操作,不斷提升業務素質。民行案件并不局限于法律領域,具備涉及面寬的特點,因此民行檢察干警在充實自己法律素養的同時也應多涉獵其它領域的知識,成為復合型的辦案能手。
其次,民行抗訴案件的復雜性就決定了檢察干警如果要高質量地完成抗訴案件必須做到對案件的全面把握。在辦案過程中一定要嚴把抗訴案件標準,多思考多分析,務必消除責任心不強,拖拉懶散等不良態度。及時跟蹤案件進行的每一個環節,適時調整辦案的方式方法,同時實現案件辦理的效率和效果。
(二)做好民行宣傳、悉心與當事人溝通交流
民行抗訴工作容易受到來自社會民眾和當事人的質疑,往往在于沒有充分做好民行宣傳以及與當事人的溝通交流。為了加深社會民眾和當事人對民行抗訴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首先要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工作宣傳:1、樹立“口碑就是獎杯”意識,以辦理精品案例的態度對待每一起民行抗訴案件,從案件的妥善處理為切入點提升民行抗訴工作的形象。2、加大采用常規性和經常性的方法對民行抗訴工作的宣傳力度,制作好宣傳內容,加強與媒體、社區、學校、企業等溝通,采取案例講座、上街宣傳、派發宣傳手冊、編發網絡微薄、群發宣傳短信、電視流水字幕等形式廣泛宣傳民行抗訴工作的職能、任務和作用,加強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提高民行抗訴工作的社會知名度。3、重點加強與人大、黨政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金融機構、廠礦企業、學校等部門和機構的聯系溝通,讓更多的糾紛當事人了解民行檢察工作,營造“有申訴,找檢察”的良好氛圍。
(三)加深檢法理解、促進抗訴與審判相協調
加深檢法理解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工作進行:1、民行檢察部門要精心研究案件,提高抗訴案件的說理水平。以認真制作民行抗訴書為載體,做到對案件事實、法律適用和法定程序等全方面的把握,重點對法院裁判的錯誤部分作出詳細符合邏輯的論證。2、在民行案件抗訴的過程中,要主動與審判機關交流溝通,可以針對案件中的焦點問題和爭議問題與他們進行探討和切磋,同時注意交流方式方法的把握以避免審判機關的抵觸情緒,盡可能使檢法兩家在事實認定、證據采信和法律適用上達成共識,從而達到抗訴目的。3、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談、聯席會議等形式,與法院審監部門互通交流,對近期抗訴案件類型、數量、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相互學習和研究,實現在案外的協調統一。4、在與法院的溝通過程中,民行檢察干警要經常換位思考,做到及時總結,不斷改進監督方式方法,在對錯誤裁判進行糾正的同時積極做好正確裁判的息訴工作,實現與審判的良性互動。
(四)改進工作方法、靈活并用各種息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