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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國民經濟的調整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產業結構;分類;優化
一、產業結構的概念及傳統產業分類
三次產業分類理論是新西蘭經濟學家費夏在20世紀40年代首次提出的,他根據不同的屬性作為產業結構劃分的依據。第一次產業是指農林漁等直接生產于自然資源的產業;第二次產業為加工取自于自然資源的生產物的加工業;第三次產業是于有形物質財富生產活動之上的無形財富的服務業。
隨著高新技術產業迅速發展,國民經濟發展出現了巨大變化,三次產業分類理論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具體表現在:首先,社會分工的多樣化和專業化程度日益提高、產業范圍逐漸擴大,使產業包含了越來越多的新形式和新內容。三產業劃分法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其次,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制定適合經濟增長的政策,三次產業分類理論難以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實際要求。
二、層次產業結構的提出
產業結構理論的作用是分析和掌握國民經濟各產業發展的狀況,判斷國民經濟發展的形勢和趨勢,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的依據。所以,產業結構的劃分,離不開國民經濟的結構。
準確地把握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就要分析各產業的發展狀況,按各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比重來劃分產業,準確把握國民經濟發展現狀和全貌。不僅要考察各產業對國民經濟中數量上的貢獻,還要考察各產業增長的質量。為此,我們將產業在國民經濟所占的比重和產業所創造產值中的附加值作為劃分標準,來對民國經濟各產業進行劃分。具體劃分法如下:
基礎產業。指在GNP(GDP)中所占比重大,但產品的平均利潤率較低的產業,歸納為基礎產業,主要包括為居民提供生活保障和為廠商提供生產保障的產業。其特點是生活必需品和生產必需品,利潤率低,為其他產業提供生產和服務支持。
支柱產業。指在GNP(GDP)中所占比重較大,產品的平均利潤率相當于社會平均利潤率的產業,為支柱產業。主要包括附加值較高的加工業和一些傳統服務業。其特點是產值大,是國民經濟主要組成部分。產品利潤率相對較高,它決定了國民經濟發展的水平和質量。
尖端產業。指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產品附加值高,引導國民經濟發展方向的產業。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產業。尖端產業的特點是,產值小附加值大、發展前景廣闊,代表國民經濟結構發展方向和趨勢,引導和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
三、產業結構的優化
按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和尖端產業來劃分國民經濟的產業結構,可以清晰地顯示國民經濟結構。顯然,基礎產業是滿足經濟系統的基本消費需求和基本生產需求的產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支柱產業是滿足日益增長的消費升級需求和生產不斷發展需要的產業,在國民經濟中主導地位,反映著國民經濟整體水平的產業。尖端產業主要是新興產業,規模較小,但發民迅速,其產業內部的變動,會引導和帶動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結構的變化。
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依賴于產業結構的合理性。將產業結構調整到與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相適應的產業結構,我們稱之為產業結構優化。產業結構優化主要從數量和質量兩方面進行調整。
從產業結構數量方向來考察,三個層次的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例要適應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一般來說,發展中國家基礎產業是主要的和基本的需求,發展基礎產業是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其次才是支柱產業和尖端產業。其產業結構呈逐漸減少的“金字塔”型。對于中等發達國家來說,國民經濟發展中占主導地位的是支柱產業,基礎產業和尖端產業作為輔助的兩級支持主導產業的發展。產業結構呈兩頭小中間大的“紡錘體”型。發達國家則以尖端產業為民國經濟發展的主導,支柱產業作為基礎的產業結構。呈現逐漸增加的“倒金字塔”型的產業結構。圖1、圖2、圖3顯示這3種產業結構的形狀。
從產業結構的質量上分析,對于發展中國家,由于國民經濟以勞動密集型生產為主,基礎產業便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和重點,并適當發展支柱產業,產業結構調整則是由基礎產業逐漸向支柱產業過渡的方式,尖端產業則是完成這一結構調整的支持和輔助。對于中等發達國家來說,支柱產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導,國民經濟以資金密集型生產為主,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就是產業結構內部的調整為主。支柱產業不斷吸引尖端產業的新技術和產品,壯大支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對于發達國家來說,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則是在尖端產業的技術向支柱產業的擴散和轉讓方面,在開放經濟系統中,則是完成技術輸出和轉讓。
參考文獻:
1、雷選佩.改進層次分析法在體育產業可持續發展評價中的應用[J].體育科研,2008(1).
論文摘要:本文首先探討了國民經濟數據的季節性影響,指出季節調整后的序列所具有的優點,然后分析了國際上流行的幾種季節調整方法,并在此基礎上,指出我國一方面要進行季節調整方法的研究,另一方面也要開展國民經濟數據的季節調整。
目前,我國公布的宏觀經濟時間序列都是實際數據,沒有經過季節調整,在討論、分析和研究時使用同比法,這與國際主流統計方法不一致。因此,我國有必要應用季節調整方法對經濟序列進行調整,以更好地反映經濟發展趨勢,同時也跟國際數據具有可比性。
經濟數據的季節性影響
可以把經濟時間序列看成一些成分的組合。一般地,經濟時間序列包括趨勢循環成分、季節性成分、不規則成分和歷法效應四個部分。
季節性成分是指時間序列圍繞趨勢循環年復一年地重復出現的一種有規律的波動,這種波動稱為季節性波動。產生季節性波動的主要原因是氣候變化,如寒冷的冬季使建筑業和農業生產減少、取暖燃油消費增加、外出旅游人數減少,這種影響會產生連鎖反應。此外,一些固定的節假日,如國際勞動節、圣誕節、各個國家的國慶節,對商品零售額有一定影響,包含這些節假日的月份其商品零售額往往會高于其它月份。
經濟時間序列月度(季度)數據是由每日的經濟活動構成的,因此,其值可能受月份的星期結構、月份長度、移動假日等的影響,這些影響有時難以被季節成分吸收,被稱為歷法效應。月份的星期結構是指本月所含星期一至星期日的天數,一般地,這些天數對不同月份是不同的。不同月份長度對月度國民生產總值影響較大。由于月份長度的影響主要由每月中的工作天數決定,因此把這種影響歸為交易日效應。同時二月份長度隨年變化,可以單獨考慮其影響,即閏年效應。移動假日主要指美國的復活節、感恩節和勞動節,還可以包括其它不固定日子的節日。移動假日前夕、期間和過后,人們的經濟活動會發生較大變化,這種變化稱為假日效應。
不固定日子節日為了提高不同月度或季度之間數據的可比性,進行季節調整是一種可取的方法。季節調整就是把原始序列中存在的季節性成分、歷法效應剔除掉。季節調整后的序列只包含趨勢和不規則成分,它有兩個優點:可以及時反映經濟的瞬間變化,反映經濟變化的轉折點,這對經濟分析很有價值,能夠為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們制定決策提供比較科學的依據;能夠發現序列的長期運動特點,從而進行規律探索,以預測未來基本變化趨勢。
季節調整方法
美國普查局Shiskin等人首先于1965年開發的X-11方法,后來逐步形成標準X-11方法,其思想是用滑動平均來估計趨勢成分和季節成分。1980年,加拿大統計局在X-11方法基礎上開發了X-11-ARIMA;1998年,美國普查局在X-11-ARIMA基礎上開發了X-12-ARIMA。
季節調整方法中,除X-11家族外,比較流行的方法還有SABL和TRAMO/SEATS,其中能夠與X-11家族媲美的是TRAMO/SEATS季節調整方法。TRAMO/SEATS是TRAMO和SEATS這兩個過程的組合,TRAMO是具有ARIMA噪聲、缺省觀測值和異常值的時間序列回歸技術,而SEATS是ARIMA時間序列中的信號提取技術。TRAMO/SEATS方法首先用TRAMO過程對時間序列進行預調整,然后將結果傳給SEATS過程獲得各種成分估計。TRAMO/SEATS與X-12-ARIMA存在較大差別,因而季節調整結果也稍有不同。FindleyandHood比較了這兩種方法,得出結論認為X-12-ARIMA在許多地方(如調整效果控制、異常值處理、季節模式識別等)要優于TRAMO/SEATS。
美國普查局于2008年推出了X-13A-S季節調整程序。此程序包含X-12-ARIMA的所有功能,同時融合了TRAMO/SEATS的優點。
論文摘要:本文首先探討了國民經濟數據的季節性影響,指出季節調整后的序列所具有的優點,然后分析了國際上流行的幾種季節調整方法,并在此基礎上,指出我國一方面要進行季節調整方法的研究,另一方面也要開展國民經濟數據的季節調整。
目前,我國公布的宏觀經濟時間序列都是實際數據,沒有經過季節調整,在討論、分析和研究時使用同比法,這與國際主流統計方法不一致。因此,我國有必要應用季節調整方法對經濟序列進行調整,以更好地反映經濟發展趨勢,同時也跟國際數據具有可比性。
經濟數據的季節性影響
可以把經濟時間序列看成一些成分的組合。一般地,經濟時間序列包括趨勢循環成分、季節性成分、不規則成分和歷法效應四個部分。
季節性成分是指時間序列圍繞趨勢循環年復一年地重復出現的一種有規律的波動,這種波動稱為季節性波動。產生季節性波動的主要原因是氣候變化,如寒冷的冬季使建筑業和農業生產減少、取暖燃油消費增加、外出旅游人數減少,這種影響會產生連鎖反應。此外,一些固定的節假日,如國際勞動節、圣誕節、各個國家的國慶節,對商品零售額有一定影響,包含這些節假日的月份其商品零售額往往會高于其它月份。
經濟時間序列月度(季度)數據是由每日的經濟活動構成的,因此,其值可能受月份的星期結構、月份長度、移動假日等的影響,這些影響有時難以被季節成分吸收,被稱為歷法效應。月份的星期結構是指本月所含星期一至星期日的天數,一般地,這些天數對不同月份是不同的。不同月份長度對月度國民生產總值影響較大。由于月份長度的影響主要由每月中的工作天數決定,因此把這種影響歸為交易日效應。同時二月份長度隨年變化,可以單獨考慮其影響,即閏年效應。移動假日主要指美國的復活節、感恩節和勞動節,還可以包括其它不固定日子的節日。移動假日前夕、期間和過后,人們的經濟活動會發生較大變化,這種變化稱為假日效應。
不固定日子節日為了提高不同月度或季度之間數據的可比性,進行季節調整是一種可取的方法。季節調整就是把原始序列中存在的季節性成分、歷法效應剔除掉。季節調整后的序列只包含趨勢和不規則成分,它有兩個優點:可以及時反映經濟的瞬間變化,反映經濟變化的轉折點,這對經濟分析很有價值,能夠為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們制定決策提供比較科學的依據;能夠發現序列的長期運動特點,從而進行規律探索,以預測未來基本變化趨勢。
季節調整方法
美國普查局Shiskin等人首先于1965年開發的X-11方法,后來逐步形成標準X-11方法,其思想是用滑動平均來估計趨勢成分和季節成分。1980年,加拿大統計局在X-11方法基礎上開發了X-11-ARIMA;1998年,美國普查局在X-11-ARIMA基礎上開發了X-12-ARIMA。
季節調整方法中,除X-11家族外,比較流行的方法還有SABL和TRAMO/SEATS,其中能夠與X-11家族媲美的是TRAMO/SEATS季節調整方法。TRAMO/SEATS是TRAMO和SEATS這兩個過程的組合,TRAMO是具有ARIMA噪聲、缺省觀測值和異常值的時間序列回歸技術,而SEATS是ARIMA時間序列中的信號提取技術。TRAMO/SEATS方法首先用TRAMO過程對時間序列進行預調整,然后將結果傳給SEATS過程獲得各種成分估計。TRAMO/SEATS與X-12-ARIMA存在較大差別,因而季節調整結果也稍有不同。Findley and Hood比較了這兩種方法,得出結論認為X-12-ARIMA在許多地方(如調整效果控制、異常值處理、季節模式識別等)要優于TRAMO/SEATS。
美國普查局于2008年推出了X-13A-S季節調整程序。此程序包含X-12-ARIMA的所有功能,同時融合了TRAMO/SEATS的優點。
關鍵詞:貨幣政策工具;宏觀調控
一、引言
貨幣政策作為各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工具,日益受到各國經濟決策部門的重視。在擁有成熟市場經濟條件的國家中,貨幣政策的調控作用更為明顯和突出。在此次金融危機發生以前的近二十年內,世界主要經濟體呈現出經濟穩步增長、通貨膨脹保持較低水平的特點,這一期間被稱作“大平穩”(Great Moderation)時代,對此研究者普遍認為,較為正確和成熟的貨幣政策是實現“大平穩”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后,對全球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影響日益加深,對此,各國紛紛開展了各種版本的救市計劃,努力使經濟盡快走出衰退的泥潭。這其中貨幣政策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在應對全球經濟危機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國,隨著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政策的合理運用成為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這其中,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我國作為新興經濟體的發展中大國,正處于經濟體制轉軌的特殊時期,經濟體系的運行和市場經濟體系成熟發達的西方國家相比有著很大的差別,這也決定了我國在貨幣政策調控運用中需要考慮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和特點,綜合關注我國貨幣政策調控目標中存在的多重性和調控機制的復雜性。從我國經濟發展的歷史軌跡來看,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防止經濟出現大的起落一直是我國經濟工作中的首要任務。這實際上也對我國貨幣政策調控提出了具體要求。在這一目標下,如何合理制定貨幣政策,綜合利用利率調控、信貸規模管理等多種貨幣政策調控工具有效地實現調控目標成為貨幣政策制定部門需要關注的問題。
回顧近二十年來我國貨幣政策調控的歷史實踐,在1992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后,全國在之后的幾年內出現了經濟過熱的局面,通貨膨脹形勢嚴峻,在這一時期我國相應實行了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在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下,我國經濟過熱的局面得到了有效緩解。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我國出口部門受到了較大沖擊,國民經濟增長受到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此,我國在1998年之后實行了積極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由適度從緊轉向為穩健,這些政策的實施對于防范通貨緊縮趨勢的出現起到積極的作用。2001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外需求對我國經濟增長巨大的推動作用隨后幾年開始逐漸顯現,在以投資為主的國內需求和外部需求的雙重作用下,我國從2003年開始經濟又重新出現了偏熱的趨勢,貨幣政策對此又重新進行了微調予以應對,但總的來說,在次貸危機全面影響我國之前的近十年時間內,我國經濟發展總體上呈現出平穩發展的特點,貨幣政策調控變化幅度不大,總體保持穩健的態勢。然而,隨著次貸危機后,全球主要經濟體陷入了衰退,全球經濟復蘇面臨很大的不確定性,在內外復雜的經濟形勢和壓力下,我國貨幣政策近幾年的調控出現了明顯轉變:首先在2008年底配合積極的財政政策,實行了較為寬松的貨幣政策,實行了大規模信貸擴張,扭轉了當時宏觀經濟下滑的不利局面,然而隨后國內以房地產為代表的資產價格過快上漲以及通貨膨脹上行壓力的出現,我國貨幣政策開始轉向穩健,試圖在通貨膨脹治理、管理預期和穩定經濟增長之間尋求合理有效政策空間。總的來看,近二十年我國貨幣政策是在不斷學習和吸取相關貨幣政策理論和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時間經驗基礎上,結合本國國情和國民經濟形勢變化,合理選擇搭配貨幣政策工具進行相應調控,其歷史實踐表明,我國貨幣政策在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起到了積極的正向推動作用。
就我國貨幣政策調控中所使用的政策工具來看,可以大致分為數量型和價格型工具兩種。其中,我國數量型工具主要包括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率的調整、信貸規模的控制,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包括了利率調控和人民幣匯率政策。目前我國貨幣政策調控體系當中,以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最為頻繁,效果最為明顯,同時也兼顧了利率調控等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手段。其中,隨著我國基礎貨幣供給越來越多受到外匯占款的影響,國內流動性增加存在一定的被動性。在這一背景下,我國中央銀行將商業銀行體系內超額存款準備金作為主要的操作對象,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來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處在一個合理的水平和位置,從而實現貨幣信貸調控的目的。此外,中央銀行還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來對貨幣市場流動性進行調節。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方面,從我國利率政策來看,通過對存貸款等管制利率的調節來引導市場預期,進而影響市場利率走勢。隨著近年來我國利率市場化建設的逐步推進,以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利率為代表的利率市場化特征日益顯著,微觀主體對利率的敏感性逐漸加強,利率市場化的微觀基礎得到了一定改善。在這一背景下,人民銀行利用利率這一重要的經濟杠桿,進一步強化了利率政策調控工具的運用,利率調控方式和調控機制更為靈活,在國家宏觀調控體系中正在發揮著積極作用。從匯率政策來看,我國于2005年7月實行了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2012年6月,人民幣兌美元已累計升值超過30%,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對于調節我國外部失衡、緩解外匯占款對國內基礎貨幣投放壓力、保持貨幣政策獨立調整的空間具有重要意義??偟膩砜?,隨著我國經濟領域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體系市場化程度的持續推進。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時必然會綜合運用數量型和價格型等多種政策工具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控。因此,考察這些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對我國宏觀經濟影響和作用的不同特征對于提高我國貨幣調控的科學性、前瞻性、有效性無疑具有積極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近年來,在分析和探討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對宏觀經濟影響的研究中,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DSGE)在宏觀經濟政策分析中得到了越來越多的應用,并逐漸為貨幣政策決策部門所接受,這一分析方法的一個顯著優點在于能夠避免以往經濟模型中容易出現的盧卡斯批判和動態不一致,因此應用該方法可以提高模型在經濟預測和政策評價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國內外研究中,Smets和Wouters(2007)、Chari et al(2008)、Blanchard(2009)、李春吉、孟曉宏(2006),許偉、陳斌開(2009)等分別采用此類分析方法對宏觀經濟波動和經濟政策效應進行了分析和探討,這為理解和掌握宏觀經濟政策的傳導機制和政策效應提供了很好的幫助。鑒于該理論體系具有較為完善的理論基礎和較好的實用價值,目前各國中央銀行紛紛開發本國宏觀經濟的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框架,其在政策效應分析、經濟預測等領域的應用日趨廣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可以預見,未來基于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模型在經濟管理部門進行政策制定、政策效應分析和經濟預測領域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事實上,隨著能夠反映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特征的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的逐步開發和不斷完善,該方法在我國經濟政策效應的量化分析、經濟發展運行中重要參數界定與測度、對我國經濟未來運行態勢的預測方面無疑將表現出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綜上所述,本文將考察貨幣政策工具對我國宏觀經濟的影響,分別討論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和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的政策效應。在具有微觀基礎的動態隨機一般均衡理論框架內,系統性、規范化地研究和分析貨幣政策不同調控工具對我國經濟發展運行情況的影響和作用。
二、我國經濟DSGE模型的構建及求解
本文旨在基于動態隨機一般均衡理論,對我國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對我國經濟運行情況的影響進行量化分析和探討。本文建立了關于我國經濟的多部門的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該模型是基于新凱恩斯壟斷競爭模型框架建立的,包括了多個經濟部門:家庭、中間品生產者、零售商、政府等。目的在于考察我國金融宏觀調控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和作用。就金融調控政策而言,在這里主要集中分析貨幣政策調控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情況。我國的貨幣政策中主要包括了數量型和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兩個大類,其中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是指側重于直接調控貨幣供給量的工具;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是指側重于間接調控的工具。
在具體分析中,以我國廣義貨幣供給量來代表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在我國的執行情況,以一年期貸款利率作為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在我國的執行情況。模型中所需要的其他經濟數據包括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我國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所有數據均為季度數據,時間段為1998年第1季度到2010年第2季度。綜上所述,本文將首先建立關于我國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的動態隨機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包括了我國家庭、本地企業(中間品生產商、零售商),資本品生產者、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和政府相關經濟決策部門等,模型基本框架的建立如下。
本文模型中引入了兩種貨幣政策工具,模型求解和估計時,分為兩個線性系統分別進行。兩個系統均包含技術沖擊、貨幣政策沖擊和理性預期沖擊,兩個系統的唯一差異體現在貨幣政策反應函數上。
三、模型參數估計、脈沖響應函數模擬
(一)模型參數的估計
1.部分參數的基本校準
2.部分參數的貝葉斯估計
以上是基于數量型和價格性貨幣政策工具給出的關于我國國民經濟情況的模型估計結果。從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經濟運行的特征參數,這些參數對于我們理解我國經濟結構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幫助和參考借鑒意義。此外,觀察兩個模型對同一參數的估計結果,可以發現,兩者均較為接近,說明結論具有較好的穩健性。
(二)模型參數的脈沖曲線模擬分析
本文基于以上模型,考察了我國貨幣政策調控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情況。限于篇幅,本文所關注的我國經濟的重點有兩個方面:我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和我國地區的通貨膨脹(我國消費者價格指數)情況??梢钥吹剑敂盗啃拓泿耪撸ㄘ泿殴┙o)擴張時,我國實際產出明顯的上升趨勢,通貨膨脹也出現上升。1%正向貨幣供給波動會引起產出大約0.8%的波動,其政策效應顯著的持續期大約可以達到將近10個季度左右;與此同時,貨幣供給增加還會引起通貨膨脹的上升,1%正向貨幣供給波動可能會引起通貨膨脹上升近2.5%,并可維持較長的政策效應期。同時,貨幣供給增加對消費者消費、企業投資都有著明顯的正向推動作用。相對來看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對我國宏觀經濟的影響,可以發現,當價格型貨幣政策(利率)提高時,我國實際產出明顯的下降趨勢,通貨膨脹顯示出現下降而后上升。具體而言,1%正向利率沖擊出現時,我國通貨膨脹在短期內出現一定的下降,而后逐漸呈現出緩慢上升的趨勢,這說明利率政策對于我國通貨膨脹的抑制作用有限,然而利率上升可以使得產出出現明顯下降,但其作用力度明顯小于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對產出的影響,1%的利率正向沖擊僅僅可以引起產出不到0.5%的波動。在消費方面,利率提高的增加會相應減少居民消費,顯示了價格型政策工具在消費調節中的產生負向作用,使得消費水平下降,更多的消費預算可能變為居民儲蓄。同時,利率的上升對投資的抑制作用也較為明顯。
總體來看,就調控效果而言,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無論在政策效應的力度還是持續期方面均優于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此外,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對通貨膨脹的治理效應并不理想,可以看到,盡管在最初利率的提高使得通貨膨脹出現明顯下降,但在隨后的時間內,通貨膨脹逐步上升并依然維持在正向的態勢。同樣的情形出現在價格型工具對消費、投資的影響上,其作用力度也相對小于數量型政策工具。這說明,現階段,在我國貨幣政策調控體系當中,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相比于價格型工具能夠發揮出更大的調控效力。
事實上,受限于我國經濟結構特點和金融體系發展的相對滯后,我國數量型工具和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中存在著一定的不足。長期以來,我國國際收支保持雙順差的局面,外匯占款連續快速增長,基礎貨幣被動投放,造成我國國內貨幣供應量不斷擴張,因此盡管從我國當前經濟金融發展特點來看,數量型貨幣政策調控的效果相對更為有效,但我國國際收支雙順差導致了數量型貨幣政策調控工具存在著一定的被動性。需要指出的是,隨著近年來,受到我國人民幣匯率調整逐漸趨向均衡匯率、經濟危機導致外部需求減弱和外匯占款增長放緩等因素的影響,我國在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上有了較大的調整空間,獨立性和主動性有了一定的加強,然而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依然面臨著較大的困難。就我國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來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我國微觀市場主體仍然缺乏足夠的市場化意識,事實上這正是我國金融體系發展不完善的一種體現。我國金融資源的價格體系長期存在管制現象,金融市場又缺乏足夠的投資渠道,這造成了微觀主體在進行決策時往往對金融市場價格變化不敏感,存在預算軟約束、非理性投資等問題。在這種條件下,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效果必然要打上折扣,影響其政策效力的發揮。
四、本文結論與政策建議
基于本文的分析表明,從貨幣政策工具對我國經濟的調控效果看,執行以貨幣供給總量調控為代表的數量型工具優于以存貸款利率為代表的價格型工具。事實上,我國經濟近年來取得加快發展,其經濟增長結構中投資拉動所占比重較大,這其中更多是以國有企業投資行為為主導。由于存在預算軟約束等方面的原因,這類企業在融資、投資中對于資金成本(利率)并不敏感,對其影響最大的是貸款規模的大小。因此,當貨幣政策收緊,以信貸規模為代表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對這些經濟主體的投資行為影響十分顯著,相比之下,價格型工具作用受到了一定限制,事實上,這正體現了當前我國利率市場化不完善,資本價格效應難以充分體現的現狀。在當前金融宏觀調控中,政策效應最為明顯的依然是對信貸規模的管控。
需要指出的是,當前人民銀行多次提出將綜合采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宏觀經濟調控。這說明在今后一段時期內,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將會有更多施展的舞臺,其前提條件必將是我國利率市場的不斷推進和完善,這也正是我國“十二五”期間金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事實上,近年來,隨著各項金融市場改革的穩步推進,我國初步建立起以shibor為代表的短期利率體系和以國債收益率曲線為代表的長期利率體系,利率市場化程度有顯著提高,利率在貨幣政策制定和對宏觀經濟影響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種種證據表明,中央銀行采用利率調控的現實條件在逐漸完善,以利率為代表的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在正逐步加強。
綜上所述,金融宏觀調控政策與我國經濟發展與穩定息息相關。因此,密切關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變化趨勢、詳細考察多種貨幣政策措施、工具的政策效應特征對我國經濟的發展意義重大。當前,我國經濟處于較快發展時期,與之伴隨的是我國經濟結構轉型、資產價格波動(特別是房地產價格)和一段時期內通貨膨脹預期的不斷增強,應當看到貨幣政策將在這一過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影響和作用。在這一背景下,充分理解和把握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對我國經濟的影響、考察我國經濟運行的特征,對于相關政策制定、保持區域經濟發展與穩定無疑具有積極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龔六堂,謝丹陽.我國省份間的要素流動和邊際生產率的差異分析[J].經濟研究,2004,(1):45-53。
[2]郭濤,宋德勇.中國利率期限結構的貨幣政策含義[J].經濟研究,2008,(3):39-47。
[3]江曙霞,江日初,吉鵬.麥克勒姆規則及中國貨幣政策檢驗[J].金融研究,2008,(5):35-47。
[摘要] 人民幣國際化的過程意味著中國將從對外商品輸出為主轉變為資本輸出為主。在這個過程中,需要中國大量輸出人民幣,中國國際收支將從雙順差到基本平衡,再轉化為逆差,在國際收支結構的變化中,中國需要保持經常項目的順差,因為經常項目順差是一國競爭力和貨幣價值的基石,中國應該選擇資本項目逆差。國際收支結構的變化會引起中國進出口政策,金融市場和經濟結構的調整。人民幣國際化將推動中國經濟增長模式轉向注重國內需求。
[中圖分類號]F8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257-2826(2012)07-0020-08
人民幣國際化的過程意味著中國將從對外商品輸出為主轉變為資本輸出為主。在這個過程中,中國需要大量輸出人民幣。人民幣是貨幣,貨幣作為國際貨幣,需要具有國內外私人和官方提供交易結算、投資媒介和記賬單位等功能,本質上意味著非居民的資產負債表上廣泛地持有該貨幣的頭寸。這必定會導致國際收支赤字,否則無法向世界其他國家供應清算和儲備貨幣。具體來說,逆差將成為常態。人民幣國際化過程中會面臨提供國際流動性義務與本幣匯率穩定之間的權衡,在國際收支總體長期逆差的情況下,全球市場的規模(即經濟邊界)和國家層面(即政治版圖)之間的差異在貨幣制度上存在矛盾,即本國利益和全球貨幣需求之間存在沖突,這就是特里芬難題。
人民幣國際化不是國際收支結構的變化的唯一目的。國際收支平衡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即使沒有人民幣國際化,中國的國際收支也需要調整。人民幣的國際化中需要中國的國際收支從雙順差走向基本平衡,然后再邁向逆差,所以可以說,國際收支結構的變化既是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無法逾越的階段。
目前,美國經濟蕭條,失業率高企,美國寬松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以及美元的價值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歐洲債務危機四伏,日本經濟一蹶不振。全球金融危機以及連鎖反應導致國際貨幣體系面臨變革的強烈需求,而中國經濟正處于上升階段,人民幣在升值的通道中還將持續一段時間,人民幣逐步成為各貿易伙伴愿意接受的貨幣,因此目前正是人民幣走出去的絕佳時機。
中國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雙順差已經持續了很多年。從國際收支順差到基本平衡,再轉化為長期逆差,是采取國際收支總體逆差的方式?還是在結構上選擇貿易項下逆差或是資本項下逆差?在長期逆差的情況下如何解決特里芬難題?這些變化對中國意味著什么?國際收支結構變化的背后是金融市場的開放、中國進出口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在人民幣國際化過程中,中國經濟將在全球進行延伸和布局,意味著中國的經濟增長方式將發生重大轉變,這需要有明確的戰略定位和路線圖。本文關注人民幣國際化過程中國際收支結構的變化和選擇,以及由此對中國經濟結構所帶來的影響。
一、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的特點
目前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最突出的特點是,經常項目、資本和金融項目雙順差,不僅規模大,而且雙順差的態勢有增無減。像中國這樣連續15年基本保持“雙順差”,而且在未來相當一段時間內還將持續的國家較為少見。在歷史上只有幾個經濟體能夠保持雙順差狀態超過10年。
根據宏觀經濟學理論,一國收入一投資+消費+進出口差額,即進出口差額一(收入一消費)一投資一儲蓄一投資一凈儲蓄,這里的進出口也包括了服務,也就是經常項目的余額。由此看來經常項目順差是儲蓄大于投資的結果。
國際收支平衡表有一個基本的等式,即經常項目的余額(CA)、資本和金融項目的余額(FA)、錯誤與遺漏(EO)以及外匯儲備的變動(ARES)之和必須是0。
在沒有官方干預的情況下(ARES為O≥,假設EO=0,這樣國際收支的均衡條件為:CA一一FA
這個式子說明在中央銀行不干預外匯市場的國家,經常賬戶順差必須與資本和金融項目的逆差的規模相匹配,反過來也一樣。也就是說,作為均衡,經常項目余額/GDP與資本和金融項目余額/GDP應該落在坐標軸上45度線附近。選取了主要發達國家(G7)和一些新興經濟體按GDP規模的國際收支余額的情況,可以看出,按經濟規模發達國家的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的余額方向相反,數額基本匹配。但是新興市場的中國和俄羅斯是個例外。
理論上來說,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是最佳狀態。在經常項目平衡時,如果一個國家的資本項目是順差,這時資本項目順差等于所增加的外匯儲備(以購買美國國庫券等的外國資產為表現形式),而外匯儲備增加則意味著本國資本的輸出。
“雙順差”并不是一種理想的國際收支格局。王梓(2006)認為,雙順差將會降低所在國的福利。因為一般情況下,新興市場國內投資回報率高于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國庫券收益率。在經常項目順差的情況下,發展中國家大量引入外商直接投資(FDI),除非外國所有權同技術的引入不可分割,同外商直接投資(FDI)成功轉化為相應貿易逆差的情況相比,FDI未能轉化為相應經常項目逆差(貿易逆差)將導致國民福利減少。
1.經常項目。
關鍵詞:人民幣國際化;外國公司;發行與上市;法律協調
近幾十年來,中國支持和鼓勵境內企業通過境外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到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證券市場發行上市,也建立了相應的監管框架。作為新興市場的中國想要深化改革金融市場,促進本國資本市場國際化,跨境證券發行與上市不能僅僅限于境內公司“走出去”,還應包括境外公司“走進來”。跨境上市活動雙向化是中國進一步擴大證券市場對外開放和國際化的契機,也是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必然為之的舉措。中國長期作為跨境上市資本輸出國,其監管框架較為簡單,較少涉及到境外投資者利益保護的內容。若允許外國公司來華證券融資后,在利于我國提高資本市場國際化水平的同時也帶來了挑戰??缇成鲜性诠局卫?、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和監管方面涉及一系列復雜的法律問題,國家獨立和獨立行使監管權力使得各國資本市場法的割據狀態,這些法律間的沖突或不協調已經成為制約企業跨境上市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法律制度環境才能促進資本市場開放有序、公平地進行。為此,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方式來解決資本市場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沖突問題。這不僅涉及到傳統的國際私法規則方式,而且在確定準據法后涉及到實體法層面的調試。
一、人民幣國際化與金融市場的關系分析
貨幣國際化需要一定規模的經濟發展,需要建立有深度和開放性的金融市場同時要增大國際社會對該貨幣的信任。其中,金融市場的建設舉足輕重。先前我國人民幣國際化依賴于離岸金融重心建設的途徑,離岸市場資金池規模局限導致人民幣流動性不足,適時地開放境內金融市場,允許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為人民幣創造回流途徑,是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重要的一步。
(一)人民幣國際化為金融市場開放創造條件
2013年3月23日總理在瑞士發表的《攜手邁向中瑞務實合作的新未來》的演講中表示:“我們將堅持深化中國金融改革開放……穩步推進股票、債券、保險市場對外開放,促進人民幣跨境適用,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市場可兌換,拓展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雹僮?009年啟動跨境人民幣結算以來,人民幣被廣泛應用于外貿、旅游、投資和儲蓄,我國與多個國家簽訂本幣互換協議,馬來西亞、白俄羅斯、尼日利亞等國將之列為國家外匯儲備之一,上海自貿區為允許人民幣可自由兌換提供試驗田也必將深化人民幣國際化的程度。近十年來在人民幣國際化取得的成效為金融市場的開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掃清了一些技術障礙,符合我國金融形勢發展的客觀需求。
(二)金融市場擴大開放促進人民幣國際化
要建設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要依賴于金融創新,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允許外國企業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可發展新的金融衍生品(如中國存托憑證)。目前我國金融市場融資的單向性使得人民幣國際化發展規模受到限制,僅僅依靠發展人民幣離岸中心的途徑,沒有建設人民幣境內回流的渠道。亞洲開放銀行(ADBI)研究院Barry Eichengreen 和Masahiro Kawai提出的人民幣國際化較為穩妥的一條道路就是離岸金融市場只是作為人民幣國際化開始的平臺,并需要建立到岸金融中心②。允許外國公司來華融資正是此途徑中重要的一步,可以實現我國資本市場的雙向開放,推動資本市場多層次建設,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化,進一步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的深度。
(三)金融市場開放利于進一步深化人民幣國際化
目前,中國在促進資本項目自由化主要采取四管齊下的方法:放寬外國直接投資;擴大人民幣貿易結算;發展離岸金融產品;推出人民幣回籠在岸投資的新方法(如RQFII)。2014年10月份啟動的“滬港通”也實現了在資本項目管制條件下跨境證券投資的雙向開放。這些舉措無疑都擴大了金融市場的開放,推動了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然而在跨境證券發行上市方面我國只實現了單向開放,人民幣國際化規模受到影響。開放境內資本市場允許外國企業來華融資是人民幣國際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場的需求。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金融市場的開放和國際化對人民幣國際化的深化有著積極的作用。
二、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法律沖突
證券跨境發行與上市通常至少涉及到兩個國家的法律:發行人屬人法(發行人本國法)和公司上市地法(目標市場法),若跨境上市同時發生在多個國家時,則涉及到多個國家之間的法律,外國公司跨境上市就面臨多個國家的證券法管轄,則會產生法律沖突。
(一)法律沖突的產生及表現
證券法的域外效力是產生法律沖突的原因,資本市場法強烈的屬地性質要求其適用范圍也應當包括對本國市場產生影響的外國交易參與者或者跨境證券交易活動③,針對本國資本市場上的證券發行或上市活動,各國立法機關均有權主張行使立法管轄權,在此情況下,執法管轄權雖然仍有地域性,但由于所涉主于境外或行為發生在境外,立法管轄權和司法管轄權就具有域外效力。在司法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公司本國法及目標市場法的沖突,即屬人法和屬地法的沖突。具體而言,外國公司跨境上市所導致的法律管轄沖突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外國公司在我國的證券行為,一種是外國公司在外國的證券行為。
外國公司在我國境內從事發行證券和上市交易時面臨的是我國基于屬地管轄權和外國基于屬人管轄權兩個國家的法律管轄。主體和行為不在一國時,對于證券行為行使屬地管轄權依照“場地支配行為”而為,在外國公司的證券行為涉及到投資者個人時,對于熟人標準認定則是依據自然人的國籍或住所而定。這種情形則是屬人管轄權和屬地管轄權的沖突。另外一種情況,外國公司在外國從事的證券行為應當只由外國基于屬地管轄權而管轄,但由于該行為可能給內國投資者或證券市場帶來實質影響時,也會形成法律沖突的情形。此種情況可能存在多個屬地管轄權的沖突以及多個屬地管轄權與屬人管轄權的沖突。而更多的是后者,美國Schoenbanum V.Firstbrook④一案可體現之。
(二)各國及國際上通常解決方法
歐盟及美國均采用單一立法的方式協調證券法律沖突。雖然歐盟在證券領域立法通過指令方式作出統一的規定,但各國之間的證券跨境上市所帶來的法律沖突主要通過各個國國際私法予以解決。歐洲眾多國家主要有單一法律適用原則和區別法律使用原則兩種做法。單一法律適用原則主張整個涉外證券受單一實體法控制,如果將股票的問題割裂開來使用不同國家法律會帶來很多麻煩,造成司法任務過重,使用這一做法的國家有前南斯拉夫;區別法律原則主張根據涉外證券的不同內容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如匈牙利。歐盟從法律適用及統一證券實體法方面著手解決影響歐盟市場一體化的法律沖突問題的努力從未停止過,但這些統一的實體法想要滲入到具有公法特性的證券法是非常困難的,因此現今國別沖突規則或統一沖突規則依然有其重要的作用和價值。
美國一是通過單方面限制其證券域外適用來解決法律管轄沖突,二是通過國際私法規則來解決法律適用問題。在實踐中,美國采取合理原則來限制其司法管轄權的方式限制證券法的域外效力,外國發行人對美國投資者無實際損害,則不應行使管轄權。另外,美國第二次《沖突法重述》將涉外證券的法律適用分別列于第九章財產和第十三章商業公司中。把證券體現的權利、政權轉讓規定于財產篇章,把股票持有人的股東地位、義務規定于商業公司篇章中,分別詳細地對證券性質、證券交易、證券服務合同、信息披露欺詐侵權等方面的法律適用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目前解決外國公司跨境上市的法律沖突方面的國際立法十分有限,在實體法方面主要體現在IOSCO的一系列關于協調信息披露標準的規則,準據法方面的主要成果是國際海牙司法協會2006年的《關于間接持有證券的若干權益的法律適用公約》,該公約主張的法律適用首先通過意思自治來選擇,但要受到營業地的限制。
反觀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對于跨境證券發行與上市的規定可謂一片空白,勉強涉及到證券方面的只有第39條關于有價證券的規定,對于證券性質、證券交易、證券服務合同、證券欺詐等基本內容不見蹤影。在適用法上的缺失無疑給跨境證券發行與上市的法律適用增加了不確定性,不能為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提供一個穩健的法律環境。
三、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實體法問題
(一)《證券法》缺乏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證券法第2條第1款和《公司法》第2條的規定來看,在我國境內發行證券并上市的公司,必須是根據公司法在境內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這一規定構成了外國公司來我國證券市場融資的根本法律障礙。且在《證券法》第238條規定的跨境發行或上市證券是單向性的,只有“走出去”,沒有“引進來”,對于外國企業到境內發行上市的法律制度依然是個空白。《證券法》對于證券的定義規定過窄,使得證券市場雙邊開放后產生新的金融衍生產品時無相應法律調整的窘狀。另外,在《公司法》上也沒有關于外國公司法律地位的完善制度,這無疑造成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無法可依。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須法制先行,對跨境證券持有結構、跨境股東權利行使機制和跨境證券爭議解決機制等問題均要有所規定。
(二)雙邊監管合作中的法律問題
自改革開放以來,在證券市場開放方面,我國以往均屬于跨境上市資源的輸出國,所構建的監管法律框架也以此為主,未以保護境外投資者利益為宗旨,對于外國公司來華融資的監管前所未有,缺乏相關的實踐經驗,且作為跨境上市資源輸入國,應當以境內投資者的利益保護為依歸,這需要借鑒發達市場的先進經驗,對現有的雙邊監管框架進行一定的拓展和修改,以適應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帶來的監管新問題。我國《證券法》幾次修改主要依然采取了分業監管的模式,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各司其職,但是一方面我國國內經營逐漸呈現混業經營格局,這對三大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混業經營也已成為全球化趨勢,在跨國綜合性金融集團進入我國證券市場時,在東道國監管與母國監管之間進行雙邊合作,對我國分業監管模式提出了挑戰,對于三大金融監管機構在進行雙邊監管合作過程中如何避免監管重疊和防范監管漏洞,避免出現相互制約的局面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監管重疊造成監管權限混亂并且加重了發行人的負擔,而監管漏洞則導致市場套利行為易發,在雙邊監管合作中均應避免之。
另外,我國雙邊監管合作的主要方式――雙邊諒解備忘錄也存在內容過于粗糙,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強等突出問題,使之無法得到充分利用,而其他的監管方式在我國也有待深度發展,若證券市場進一步開放,現有的雙邊合作法律框架并不足以應對可能產生的新的法律問題,需完善之。
(三)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證券法律體制的基石,貫穿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的整個過程,是保護投資者的一把利劍。目前歐美各國的首次信息披露制度上基本趨同,這是由于他們均基本采用了IOSCO的《外國發行人跨境發行與首次上市的國際披露標準》的十大原則的內容,其中各國國內規定有別的一般是關于會計準則的要求,而一些如財務信息、公司信息、關聯交易等方面要求一般大同小異。我國關于境內企業發行上市階段也制定了各種相應的信息披露準則,但對披露內容與歐美等發達證券市場的做法有較大的不同。例如,美國SEC的20-F表格詳細規定了所需披露的內容,內容制作要參照S-K條例的規則。在涉及到外國公司跨境上市時,還特別要求披露在第一上市地國或其母國有關法律或監管機構規則的變化的信息。我國對于境內企業披露制度的規定較為原則化,對于外國公司的披露義務是實行雙軌制,對其要求比國內公司更高,更為詳盡,亦或是一體化,對國內外公司實行同樣的信息披露制度?雙軌制對國外公司披露制度要求過高會否影響其進入我國證券市場融資的積極性?若一體化時,外國公司在母國和東道國規定的披露義務大相庭徑時應當如何協調?這對我國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要求。
四、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法律協調
(一)法律適用制度的選擇
對于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活動,我國法律理所當然是基于屬地原則對此進行規制,而證券交易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對我國境內產生實質性影響的情況下,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則取決于我國證券法律是否具有域外效力。各國對于跨境證券監管的普遍做法是強化單邊立法下的國際監管協調,我國也必須從立法層面強調我國證券法律的域外效力,才能為我國與他國的證券法律沖突尋求法律適用。而構建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相關法律制度時,對于具體的法律適用問題也應當考慮在內,通過沖突規范,對股東權利、股份交易、信息披露責任和要約收購等法律適用問題作出具體規定。例如在因證券信息欺詐所帶來的侵權問題上,可充分應用侵權自體法的基礎上適用最密切聯系原則,外國企業的證券侵權行為發生在內國的適用中國法;其侵權行為發生在外國,但損害結果發生在中國的可以適用中國法等。
(二)實體制度的安排
1. 《證券法》的修改
在實踐中,我國可以采取從階段性立法到全面立法發展的方式,首先在試點區域允許外國公司來華發行和上市證券,邊實踐邊累積經驗,發現問題,逐步推廣到全面立法的階段。在全面立法階段,勢必要對《證券法》進行修改,使得外國公司來華融資有法可依。首先,對“證券”定義進行擴展,以適用未來產生更多的創新衍生證券產品時均可將之納入到證券法的規制范圍內。其次,可以在《證券法》第238條增加第二款:“境外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內發行證券或將其證券在境內上市交易的,須經過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務院的規定批準?!边@樣一來,授權國務院對此進行規制,通過更為具體的法規和規章制度,如對不同法律形態的跨境證券進行不同的規制和監管要求,建立一個完善的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法律制度。再次,對一些重要制度如信息披露制度、監管制度等進行相應的調整,具體見下文。
2. 信息披露制度
IOSCO已經公布了一些列的最佳實踐準則(Best Practice Standards)以促進跨境證券發行披露標準的統一,歐盟和美國大量采納IOSCO提出的披露要求時也保有自己國內立法的不同。例如,歐盟對公司基本情況和治理情況披露的要求,但美國則對之沒有要求。另外,一些國家出于競爭考慮,產生標準“競相追底(race to bottom)”的現象,我國在證券市場開放時不能出于競爭的需要放松信息披露的的要求,可以在參考IOSCO的國際通行做法的同時,對外國公司制定較之國內公司更為詳細的信息披露要求,在《證券法》中強化信息披露的要求,這不僅有助于完善我國的信息披露制度,與國際接軌,同時也利于保護國內的投資者的利益。
3. 雙邊監管合作
從國內監管層面來看,我國要適應實踐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發展的趨勢,協調好三大金融監管機構的權限及合作,克服因監管混亂而帶來的金融環境的不穩定,同時要加強完善內部監管制度,提高自律機構的監管權力,使政府與自律機構相協調。在國際層面,要加強與各國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國際金融資質機構的合作,加強彼此間信息流動,強化信息共享機制,對于現有的雙邊證券合作達成的法律文件進行重新審視,完善該合作法律框架,對雙邊證券監管合作發展更深層次的內容,如應對危機的監管合作等。同時,要加強雙邊監管法律文件的可操作性,協調配置監管權力,促使監管有效性和合理性。
五、結語
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是人民幣國際化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必然產生的事物,是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國際化的必然要求,促進資本市場國際化需制度先行,外國公司來華證券融資涉及到一系列復雜的法律問題,本文的研究只是冰山一角,只是對法律適用和主要的法律制度如信息披露制度和監管合作等方面進行研究,但這也正是外國公司來華上市所面臨的基礎性的法律問題。掃清外國公司來華上市的法律障礙,才能充分發揮這一活動對資本市場國際化的積極作用,深化人民幣國際化,迎合市場需要的同時,也保證金融市場的公平有序,保證投資者的信心。(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基金項目:2014年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教育計劃研究生創新課題:人民幣國際化背景下外國公司來華發行與上市證券的法律協調問題(項目編號:2014S0504)。本文系結項成果。
參考文獻:
[1]Barry Eichengreen,Masahiro Kawai:Issues for Renminbi Internationalization:An Overview,ADBI working Paper Series,No.454,Jan.2014.
[2]Dr Jing Bian:The Develop of Offshore Renminbi,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and Regulation ,J.I.B.L.R.2015,30(1).
[3]韓龍:《試驗區能為人民幣國際化提供資本項目開放的有效試驗嗎》[J],《上海財經政大學學報》,2014年8月
[4]韓駿:《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我國股票市場對方開放的戰略涉及》[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
[5]李永森:《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J],金融業對外開放,2014年第14期。
注解:
①
②Barry Eichengreen,Masahiro Kawai:Issues for Renminbi Internationalization:An Overview,ADBI working Paper Series,No.454,Jan.2014,p15
[摘要]2016年1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目前,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正在擬定《人民銀行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及標準》(下文合稱“新《標準》”)。新《標準》明確了2017—2018年集中采購的政策導向與有關規定,加強了采購實施的規范性與透明度,同時對分支機構在新形勢下開展采購工作、加強采購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關鍵詞]采購;管理;標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0.144
1 新《標準》的主要變化
1.1大幅提高限額標準,體現集中采購規模效益
新《標準》將政府采購貨物、服務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原來的12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將貨物、服務項目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將工程項目的分散采購限額由原來的6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見表1)。由此可見,新《標準》大幅提高了公開招標與分散采購的限額“門檻”,更加注重集中采購項目的規模化。
1.2分支機構集中采購實施主體受到嚴格限定
新《標準》對集采目錄內、各級政采網不能滿足需要的項目由委托社會機構組織實施或自行組織實施,改為委托總行集中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地方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集采中心”)組織實施。對于公開招標限額以上的項目,由委托社會機構實施或自行組織實施,改為只能委托集采中心組織實施。
2.委托社會機構組織實施或自行組織實施1.優先在政采網中選擇采購
2.委托總行集采中心或地方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實施
2 對基層行采購管理的主要影響
2.1分支機構集中采購管理面臨新挑戰
新《標準》推行后,原通過自行組織、委托招標機構組織實施的集采項目,均將轉為委托集采中心組織實施。分支機構集中采購工作程序將發生較大變化,使原有的管理要求難以適應。研究探索新形勢下的集中采購管理模式與工作規程迫在眉睫。
2.2預算與采購需求編制的要求更高
按新《標準》要求,分支機構部分集采項目將委托集采中心組織實施,要求分支機構進一步加強部門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提早安排好各類采購項目,以更好地適應集采中心的工作流程與采購周期,從而提高采購效率。同時,集采中心較分支機構實施部門更為專業、規范。這對采購需求編制的科學性與規范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2.3基層行組織實施集采項目存在一定困難
新《標準》要求下,基層行面臨的主要困難有:一是部分縣支行地方政采網提供的產品種類有限,難以全部滿足業務需要。二是部分縣支行地處偏遠,沒有中央、省級政采網所確定供應商的銷售點,需求量小且運輸成本較高,供應商配送積極性不高,影響采購效益。三是部分地市或縣支行當地政府采購中心不夠成熟。根據西安分行前期摸底調研,部分地市中支對應的地方政府采購中心不愿接受人民銀行委托任務。而全部委托總行集采中心組織實施協調成本過高。這種情況下,如何引導、組織基層行充分利用當地資源,規范高效實施采購,成為新形勢下采購實施環節亟待解決的問題。
2.4零星采購風險有所提升
零星采購由于在集采目錄外,且金額較小,不納入政府采購范疇,其審批程序、實施過程均相對簡單。新《標準》推行后,零星采購上限由50萬元(工程類60萬元)提升至100萬元(工程類120萬元),使以往部分分散采購項目劃歸零星采購。目前,零星采購規模較大、種類繁雜,但缺乏統一的制度與規范的程序,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和采購風險。如何建立便于操作的零星采購內部控制流程、規范開展零星采購項目是下一步采購管理關注的重點。
3 新《標準》下優化采購管理的建議
3.1盡快探索新形勢下采購管理模式
建議各級機構進一步加強會計財務部門的采購管理職能。一是立足實際,積極與集采中心溝通,探索研究適應當前形勢的工作模式與管理流程,加強關鍵環節的管理力度,全力保障各類采購項目順利開展。二是利用會議、培訓等多種渠道,向需求、實施部門宣傳政策,并加強對地市的指導,使新《標準》能夠更好地貫徹落實。
3.2提升部門預算與需求編制質量
建議各級機構加強“矩陣式”管理,進一步發揮綜合性業務部門的主體作用。一是加強項目庫管理。加強業務中長期規劃,及早安排項目入庫,充實項目儲備,并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安排庫內項目執行時間。二是提升部門預算編制的準確性。進一步發揮綜合性業務部門的主觀能動性,將預算編實、編準、編細,便于次年有條不紊地組織采購。三是加強采購需求編制的規范性與完備性。組織需求部門按照集采中心有關要求,規范編制采購需求。特別是與人民銀行特殊業務相關的項目,采購需求務必完整、準確反映業務需要。同時,建議總行業務主管部門研究制定相關設備的配置標準與需求編制指南,便于全系統統一更新。
3.3充分利用當地資源組織實施集采項目
建議各級機構按照新《標準》要求,組織實施部門合理安排集采項目。一是充分掌握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購網各類產品,并加強與需求部門的溝通協調。政采網產品能夠滿足業務需要的,優先通過政采網選擇采購,提高采購效率。二是充分發揮政采網的作用。利用政采網上競價、電子反拍等采購手段,盡可能多地發揮政采網選擇采購的優勢,切實滿足各項業務需要。三是適度集中,對于在政采網中選擇采購或委托當地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實施確有困難的基層行,由管轄行根據情況適度集中組織實施,增加規模效益并降低運輸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