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3 16:35:56
序論:在您撰寫調整管理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鑒于上述情況,對教材可作如下調整,將氧化還原反應方程式的配平教學移至氧化還原反應基礎知識之后、第三章氧族元素之前進行。調整后優點是重點突出,難點逐步突破。當然,調整后起點高、難點集中,一部分學生“吃不消”。為此,我同時又對教學做了三個階段進行的改革試驗。
第一階段:知識準備
1.在進行高一化學教學之前,先對初三化學進行復習。使學生對原子、分子、原子結構示意圖;化合價的實質;化合價與電子得失的關系有較深層次的理解和認識。
2.在進行氯氣化學性質教學時,根據原子結構,分析反應中得失電子、化合價的升降等,使學生既掌握了氯氣的性質,又能判斷化合價變化、電子轉移數目。
第二階段:氧化還原反應基礎知識及方程式的配平教學
1.基礎教學:起點和要求稍高一些,使學生理解和明確以下兩點:(1)氧化還原反應的實質、氧化劑、還原劑在反應中的作用;(2)在反應過程中,電子轉移或偏移的總數目應相等。
2.練習教學:(1)訓練氧化還原反應的兩種表示方法:雙線橋法和單線橋法;(2)根據化合價的變化確定電子得失及數目。
3.過渡教學:(1)進行確定氧化還原反應過程中電子得失總數目的練習教學;(2)趁熱打鐵,引導學生分析探索既然氧化還原反應中電子得失的數目必須相等,而每摩還原劑或氧化劑所提供或接受的電子的物質的量不一定相等。那么要使得失電子的數目相等,就必須使氧化劑和還原劑的物質的量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而這個比例關系便是化合價升降數目的公倍數。學生理解了這一點,實質上就明確了配平所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
4.配平教學:以練習為主,使學生熟練掌握用雙線橋表示法分析配平簡單的氧化還原反應方程式。
第三階段:鞏固、強化練習教學
1.強化訓練:(1)在后面各章節的教學中,凡是遇到氧化還原反應,都引導學生分析并配平。(2)增大練習量。
2.跟蹤檢查:定期或不定期普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堅持輔導:根據學生存在的問題個別輔導和課堂輔導相結合。
一、中國需要加快發展開放型經濟
(一)經濟開放度的國際比較
如果用出口與GDP的比率和占世界出口的份額來衡量,中國經濟的開放程度確實比20年前有了明顯的提高。1978年中國的出口僅相當于GDP的5%,而1998年這一比率已超過了20%。中國占世界出口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0.78%,提高到了1988年的3%。不過,除了1994年,中國的出口依存度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周邊的東亞和東南亞國家。
大國經濟由于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國內市場和資源,貿易依存度一般要比小國低。國內一些學者也認為中國的貿易依存度已高于美國、日本、印度和巴西,如果繼續提高開放程度,會因貿易條件的惡化,造成資源外流。不過,中國的貿易依存度有可能被高估,據世界銀行專家分析,中國的非貿易產品價格被低估了,按購買力平價對GDP進行調整后,中國實際的貿易依存度應下調10個百分點,高于印度,相當于巴西的水平。
(二)市場過度保護的代價
1994年以來,中國實行了以人民幣匯率并軌為核心的外貿、外匯體制改革,宏觀政策的調整使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得到抑制,貿易自由化的進程明顯加快,進口關稅連續下調后,目前平均關稅率已降到17%,實行數量限制的產品占進口總額的比重降到了20%。
然而,目前發達國家的加權關稅水平在3.8%左右,發展中國家的加權關稅水平在12.3%左右,而我國不僅關稅水平高,實行數量限制的數量較多,而且管理制度不夠透明。這對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消費水平提高的消極作用非常明顯。
目前我國對大宗資源性商品進口,實行的關稅稅率相對制成品較低,但同時實行進口配額和許可證限制。進口數量和分配由計劃和生產管理部門決定,透明度不高。由政府代替市場平衡商品供求,缺乏靈活性,往往更多地照顧了國內生產部門的利益,而犧牲了用戶部門的利益。
對國內能夠大量生產或暫時不能大量生產,但將來有發展可能的中間投人品、資本品仍實行較高的市場保護。這種進口替代政策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政策,其成本是要國內用戶承擔的。長期實行這一政策會使受保護的部門喪失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技術創新的動力,形成“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惡性循環。例如,目前國內設備制造業低檔次的產品生產過剩,而技術水平、質量要求較高的產品仍主要依靠進口。
直接用于居民消費的產品一直占進口總額的20%左右,其中農產品又占較高份額。前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外國品牌消費品絕大多數是在我國境內生產的。這與我國對消費品征收關稅有直接關系,例如,1996年我國平均關稅稅率為23%,而消費品關稅為35.7%。在我國已成為消費品出口大國之后,繼續對消費品實行高關稅和非關稅措施,其消極作用非常明顯。一方面,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這不僅表現為消費者要支付更多的費用,而且消費的選擇性也受到限制。據調查,目前我國市場上可供消費者選擇的商品種類只及發達國家的20%。另一方面,高關稅政策并沒有增加政府的收人,只是給走私者和繞過關稅壁壘在國內生產的外國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
目前我國關稅平均稅率為17%,但實際征收率(關稅收人/進出總額)不到8%。其主要原因是免稅的加工貿易進口占進口總額的將近40%。我國一方面對國內工業部門實行過度的保護,另一方面又希望通過加工貿易發展出口和增加就業。這種進口替代和促進出口并行的政策,使加工貿易的溢出效應受到限制,因走私造成兩個工業體系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三)吸收外商投資的政策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改善
在過去20年里,中國累計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資超過3000億美元。特別是在90年代,中國已連續5年成為世界上吸收FDI最多的發展中國家。然而,從1996年開始,外資流人中國市場的速度明顯放慢,1999年,首次出現協議金額和實際投人同時下降的情況。外資流人的減少固然受到國際因素和國內需求不足的影響,但政策環境方面的消極因素也不容忽視。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規體系缺乏透明度。近年來中國在涉外稅收、外匯管制、加工貿易等方面的政策調整頻繁,但政策制定程序、法律體系和金融制度往往缺乏透明度。例如,一些政策的出臺,事先未向企業披露,甚至由于缺少信息渠道,外商投資企業直到在經營中遇到了問題,才得知有關政策、法規已經改變。另外,有些法規和政策在各地執行時不統一,給投資者造成疑慮。
2.在市場準人方面存在較多的限制。外商投資的市場準人規定主要體現在《產業指導目錄》和有關的法律法規中。根據指導目錄,投資的領域分為鼓勵、限制和禁止三大類。屬于政府鼓勵的一些投資領域如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保障和配套政策,投資者感到很難操作。制造業的許多限制類項目仍在執行計劃經濟的原則,如國內已經能夠生產并滿足需要的產品,限制外商新的投人。這種政策抑制市場競爭,保護了既得利益者,對新產品的開發和技術進步往往會產生消極影響。限制和禁止類的項目中有許多屬于服務業,如銀行、保險、分銷、電信以及專業服務等。市場準人限制中還包括投資方式、股權比例、地理位置、業務范圍限制等。過度的保護不僅使一些新興行業喪失發展機遇,減少就業機會,而且落后的服務業阻礙國民經濟效率的提高。
3.國民待遇和數量限制問題。外商投資企業與本地企業相比,在所得稅和開設外匯帳戶等方面享受了更優惠的待遇。但有些政策法規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更多的限制。例如當地含量要求、貿易平衡要求、與出口相聯系的進口數量限制、外匯平衡要求、出口數量限制等。
二、政府增加貿易政策和管理的透明度,實施統一的經貿政策
(一)及時對外公布貿易政策
WTO要求各成員的貿易制度和政策盡可能透明和公開,或將這些政策和做法通知WTO.以保障成員之間貿易活動的可預見性。
加人WTO之后,中央政府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徹底清理現行的各種政策法規,該廢止的要廢止,與WTO規則相體的要修改,凡需要實施的都必須在指定的公開刊物上,并明確實施這些政策的機構和執行的程序。
通過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對各國貿易政策進行定期監督,是WTO敦促各國增加政策透明度的另一種重要方式。這一機制不僅要求我國的貿易政策是透明的,而且要求經貿政策符合國際規范。
(二)實行關稅約束,逐步降低關稅水平
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的成果之一,是大幅度增加了約束關稅比例。約束關稅構成了關稅稅率的上限,一國要改變約束稅率,必須與其貿易伙伴談判,要對貿易的損失做出補償。
我國加人WTO,也必須承諾對貨物進口關稅的約束。例如,目前在農產品領域,WTO成員國100%的產品為約束關稅,根據中美達成的雙邊協議,在未來5年里,農產品的約束稅率將由80%逐步降到65%。
我國自主降低關稅計劃是2000年將平均關稅稅率降到15%,到2005年將平均關稅稅率降到10%。根據中美談判的結果,農產品的平均關稅將由目前的21%降到17%左右,工業品平均關稅稅率將在2005年降到9.44%。其中某些產品關稅降低的幅度較大:
1.轎車現行關稅稅率是3.0升排氣量以下的為80%,3.0升排氣量以上的為100%。經過談判,我國承諾2006年7月1日可降到25%,分年度降稅方案為:3.0升排氣量以下的轎車第一年降到63.5%,第二年降到51.9%;3.0升排氣量以上的轎車第一年降到77.5%,第二年降到61.7%,2005年所有轎車一律降到30%。
2.信息技術產品(包括半導體、計算機、電信設備和其他信息技術產品)現行的平均關稅稅率是13%。我國已承諾大多數產品到2003年實行零關稅,部分產品在2005年實行零關稅。
3.化工品現行平均關稅為10.57%,根據烏拉圭回合部分國家達成的《化工品協調關稅協議》,對化學原料、中間體和制成品分別實行零和5.5%、6.5%的關稅稅率。我國已承諾在2005年將2/3的化工中間體和制成品降到協調關稅水平,部分制成品的降稅實施期延長到2008年?;瘜W原料在2005年降到2%。到2008年我國化工品的平均關稅將降到7%。
4.紙和紙制品的現行稅率為15—25%,到2005年降到5—7.5%。
5.發達國家實施零關稅,我國未來降稅幅度相對較大的產品還有蒸館酒、啤酒、鋼鐵、藥品、建筑機械、醫療器材、玩具、家具等。
從總體上看,關稅總水平的降低在我國工業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內,可以減少高關稅引發的走私壓力和企業為獲得關稅減免而采取的“尋租”行為,降低關稅給消費者和進口國外相關產品的企業帶來直接的利益,同時,來自外部競爭壓力的加大,也有利于我國工業按照比較優勢調整產品結構,促使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降低成本來提高競爭力。
(三)取消工業品的進口數量限制
目前我國對385個稅號的產品保留著配額、許可證和特定招標等非關稅措施。由于WTO的規則禁止使用這些數量限制,我國將經過5年的過渡期逐步取消。同時我國還承諾了24類產品的基期配額數量和過渡期內每年的配額增長率。
非關稅措施對我國汽車、石化、化工等工業部門的保護作用并不亞于關稅,例如,列人進口配額目錄的汽車產品共76個稅目,約占全部配額產品稅目的60%。雖然承諾的市場準人量只是提供了進口的商業機會,不是必須進口的數量,但隨著國家對企業經營直接干預的減少,價格競爭將對這些過去依賴貿易保護的工業部門產生相當大的壓力。
(四)對大宗農產品實行關稅配額管理
我國是農業大國,目前也是農產品的凈出口國,但由于耕地資源不足、農業勞動力大量過剩、生產單位細小、技術水平落后、產品結構不合理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在大宗農產品生產方面不具備國際競爭優勢。因此,我國將對小麥、玉米、大米、棉花、豆油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同時承諾逐步增加配額量。按照WTO農產品協議的規定,配額量要達到近三年實際進口的平均量或國內消費量的3一5%。這沒有超過我國在《中國糧食問題白皮書》中關于將糧食進口量控制在國內生產總量5%左右的規劃水平。
目前我國大宗農產品價格高于國際市場水平,同時由于生產結構不適應需求結構的變化,出現了農產品相對過剩的情況。短期內適當增加進口有利于促進我國農業結構的調整。從長期看,提高我國農業部門的競爭力,取決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的突破和廣泛應用以及農業生產、流通和服務體系的制度改革。
(五)逐步放開進出口經營權的限制
我國已承諾逐步開放分銷服務,除原油、成品油、化肥、糧食、棉花、植物油、食糖和煙草等8種大宗產品由政府指定的少數公司專營外,其他商品的進出口將在3年里逐步放開經營,即國營貿易不再作為國家控制進出口的主要措施。目前由國有獨資外貿公司占主導地位的外貿經營體制,將逐步向包括國有、合資、外資、股份制、集體、私營等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經營體制過渡。進出口貿易與批發、零售等分銷活動之間的聯系將更加緊密。這將推動國有外貿公司的改革,盡快通過資產重組、兼并、破產、承包、租賃等方式,改變目前許多公司經營虧損、負債率過高、冗員過多、服務質量較差的局面。
三、完善吸收外資的法律法規,逐步放寬外商投資領域
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普遍取消數量限制是WTO《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TRIMS)的兩項基本原則。我國有關國產化政策要求外商投資企業購買一定數量的當地產品作為生產投入,例如,汽車產業政策規定國產化與進口散件的關稅稅率掛鉤。貿易平衡規定限制外商投資企業購買或使用進口產品,限制程度與當地生產產品掛鉤,例如,要求外商投資的商業企業出口必須大于進口,進口不得超過銷售總額的30%。這些規定違背了國民待遇原則。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平衡要求和出口產品的配額、許可證限制,違背了取消數量限制和原則。加人WTO后,我國將修改現行政策法規中與WTO有關協議和條款不相適應的內容。同時,要改革外商投資審批制度,增加審批透明度。除定期向WTO通報本國外資政策變動情況外,還需建立政策機制,指定媒體公布外資政策,并保證外商投資企業隨時可以獲得政策法規方面的信息。外資審批將根據公布的法律法規進行,審批程序力求簡單、公開和有效率。
擴大外商投資領域主要體現在服務貿易的市場準人方面。根據中美達成的協議,我國將允許外商進人銀行、保險、分銷、電信、運輸、法律咨詢和會計等服務行業。不過,開放程度的擴大在各個部門都有過渡期,同時保留了審批程序。
電信服務。中國將參加WTO基礎電信協議》,取消各類服務地理限制的過渡期分別為尋呼和增值電信3年,移動通信5年,國內有線服務6年。但在外商股權、管理控制權、國際通信出人口局方面,仍受國家限制。
銀行服務。中國將加人《金融服務協議》,承諾在5年內逐步取消外資行經營外匯和人民幣業務的客戶和地理限制。
保險服務。中國將在加人WTO后5年內分階段取消對外國保險公司經營業務范圍和地理范圍的限制。人壽保險公司的外資股權比例不得超過50%。
證券。允許外商參股證券基金管理公司,但必須由中方控股,業務范圍限于A股的承銷,B股、H股及境內外政府、公司債券的承銷、自營買賣和買賣,不允許從事A股交易。
分銷。分銷包括貿易、批發、零售、維修、運輸、倉儲和其他輔助服務。除少數商品外,中國將在3年內分階段取消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經營品種、數量和地理限制。5年后除鹽和煙草外,外商可以經營幾乎所有的工業品。
1998年我國第三產業占GDP的32.9%,不僅大大低于發達國家,甚至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大多數服務部門發展相對滯后,或正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逐步開放服務業市場,引人資金、專業技術、先進的管理經驗和規范的市場運作,有利于培育和發展新興的服務產業,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提高國民經濟的運行效率。但開放市場不僅對各類服務部門產生競爭壓力,同時要求政府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防范金融風險,確保經濟安全。
四、實行更加積極有效的宏觀政策
加人WTO后,國家對經濟貿易的管理方式將發生很大的變化,在市場開放的條件下,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將大大減少,同時又要承擔維持經濟穩定的職責,因此,盡快建立有效的宏觀經濟管理體制,將成為政府的首要任務。
(一)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匯率機制將成為平衡國際收支的主要經濟杠桿。
在降低關稅水平、取消數量限制、普遍實行國民待遇后,人民幣匯率在平衡國際收支方面的作用就變得更為重要。1994年的外匯制度改革,已經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機制。但目前外匯市場還不夠健全,主要表現在交易主體過少,外匯供求主要由中央銀行控制,遠期外匯市場尚未建立,企業缺乏回避人民幣與外幣之間的外匯風險的手段。因此中央銀行不得不承擔維持人民幣匯率穩定的全部責任。為了使人民幣匯率真正浮動起來,需要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制度,完善匯率形成機制。一是要放松外匯管制,二是要增加外匯市場交易主體,三是要實行人民幣利率市場化,四是要建立遠期外匯市場。
目前,我國已積累了1500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居民外匯存款超過了300億美元,國際收支狀況良好,已經具備了逐步放松外匯管制的條件。另外,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加快,中央銀行已經取消了信貸規??偭肯拗疲瑖秀y行通過補充資本金、實行債轉股、健全風險管理機制也加快了商業化經營的進程。在具備了這些基本條件之后,為了讓中資銀行盡早熟悉利率市場化環境中的競爭規則,適應銀行業擴大市場準人的挑戰,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將在近期內有突破性舉措。據此,我們可以預計在各方面條件日趨成熟的情況下,1994年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所設定的目標將在未來5年里逐步實現。
(二)逐步改革稅收體制,實現本地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之間的公平稅負
目前,外商投資企業與本地企業之間的稅收差異表現在進口設備的關稅減免、出口退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等方面。隨著關稅水平的大幅度降低,關稅減免作為吸引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的作用將逐步削弱。
我國目前17%增值稅率過高。(新加坡為3%、臺灣省5%、加拿大7%)。一是增加了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成為阻礙外商投資企業采購本地成品和零部件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高稅率導致普遍的欠稅、逃稅和出口退稅中的騙稅行為;三是增加了已交給高關稅的進口貨物的成本,容易引發走私行為;四是不能照實征收與出口退稅之間時常產生矛盾。如果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同時加強征管,不僅不會減少財政收人,反而有可能規范稅制,降低依法納稅的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提高我國產品的競爭力。
目前,所得稅減免仍是我國吸引外商投資的主要優惠政策。隨著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這會造成本地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從長遠看,所得稅減免作為國家實施產業優先發展政策和地區發展政策的重要手段,對本地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實行同等待遇。
(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將更多地發揮市場的作用
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轉型時期,國家的產業政策主要根據優先發展的產業和產品目錄,來安排政府投資、國有銀行的貸款、稅收減免,貿易政策(包括關稅和非關稅措施)和外資的市場準人政策也是實施產業政策的重要工具。加人WTO后,受有關規則制約,市場保護只限于幼稚產業和少數例外產品。國家產業政策調控的范圍將會相應縮小,政府對企業的直接干預也會減少。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將大大加強。在市場開放的過渡期內,政府將主要通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補充資本金、債轉股、鼓勵技術創新、改造傳統產業和實現規模經濟來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
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將根據有關保護幼稚工業的條款,在過渡期內對少數產業提供合理的保護。另外,中國目前近有8億人生活在農村,在較長時期內,國家將根據WTO《農產品協議》,穩定農產品價格,加大農業投人,特別是用于農業科研、技術推廣、改良品種、調整結構和改善生態環境的投入。
中國政府將繼續實行以維護國家安全、防止不符合中國習慣的文化產品進人、保護生態環境等為目的的準人限制。
五、鼓勵強者,保護弱者是收入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
市場開放程度提高后,將引起不同利益群體收人分配格局的重大調整。目前,在勞動力市場上,外商投資企業與本地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異常激烈。無論是在工業還是在服務領域中,都存在高素質的技術、營銷和管理人才向外商投資企業流動的趨勢。政府正在推進收人分配、人事管理、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制度改革。高素質人才在創造價值方面的作用,也越來越多地被企業和政府所認識。政府將實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政策,允許本地企業采取多種收人分配形式吸引人才。
對于在結構調整中出現的下崗或失業人員,國家將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救濟制度,向他們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同時,通過提供信息服務和培訓,鼓勵再就業。
六、完善法律體系,充分利用多邊規則維護我國的經濟權益
市場開放也會帶來風險,因為貿易自由化并不能完全保證公平競爭。國家仍需要通過立法和必要的干預,克服市場缺陷。我國將根據WTO的有關協議,補充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進一步開放市場,有可能出現某些進口產品大量涌人的情況,為了防止國內相關產品的生產企業和勞工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國家除了運用既有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保護國內產業外,保障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我國將根據WTO保障措施協議》,盡快制定《保障措施法》或《保障措施條例》,建立產業投訴機制和規范的調查程序。
關鍵詞:世界銀行;借款國;調整貸款;政策性附加條件
一、世界銀行調整貸款的特點
調整貸款是世界銀行(簡稱“世行”)設立的一種政策性非項目貸款,其目的是幫助借款國克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宏觀經濟和國際收支失衡。其具體做法是:向借款國提供一筆快速支付的貸款,用于支持該國宏觀或部門經濟結構調整。調整貸款可分為結構調整貸款和部門調整貸款。結構調整貸款是世行在20世紀80年代初設立的,最初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解決國際收支困難而進行的經濟調整,并促進其宏觀或部門經濟政策的調整和機構改革,重點是支持國民經濟宏觀結構調整。結構調整貸款有雙重目的:向借款國提供一筆快速支付的資金,幫助其緩沖來自外部的沖擊;以貸款為杠桿,促進借款國實行政策和結構改革,從根本上建立一種有效的經濟運行機制。上世紀80年代中期,針對一些國家不愿或沒有能力推行涉及面較大的結構調整計劃,世行引入了部門調整貸款,著重支持一個或幾個特定部門的政策調整與機構改革。部門調整貸款的實施擴大了調整貸款的范圍,其只涉及單個部門,操作比較簡單,政治上更易于接受,部門政策和機構改革通??蔀榻鉀Q宏觀經濟問題和提高部門效率提供潛在的指導。部門調整貸款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某一具體部門的全面政策和體制改革。如果借款國執行貸款項目的能力不強,總的經濟管理水平或國民經濟的規模尚不允許進行結構調整時,可選用部門調整貸款。隨著形勢的發展,平衡國際收支已不再是調整貸款的首要目標,當前其重點是促進借款國推行以市場經濟為方向的機構改革。
世行的貸款條件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改革強調通過財政政策(包括減少財政赤字、抑制通貨膨脹)實現宏觀經濟穩定。第二階段改革增加了一項新的結構改革,特別是實行開放的貿易體制和農業自由化。第三階段改革強調私有化(尤其是銀行和電力部門的私有化)和政府改革。2000年以來,在世行貸款中,調整貸款的數額與項目數量有一定的波動,但一直占據重要地位(見表1)。
與項目貸款相比,調整貸款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政策性強。調整貸款不是用于建設特定項目,提高產出水平,而是直接以政策調整和機構改革為目標。使用調整貸款必須滿足特定的宏觀或部門經濟政策要求,使用結構調整貸款的國家必須制定世行認可的結構調整計劃,就貿易政策、價格政策、財稅政策、投資計劃、資金動員、機構改革等方面的調整作出承諾。具體的政策要求包括實行國有經濟私有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含利率和匯率)自由化、放開價格、取消財政補貼、壓縮公共部門投資、改革稅制和機構改革等。第二,支付速度快。項目貸款評估一般需1~2年,而調整貸款的準備過程較短,只需6個月甚至3個月。第三,使用靈活。項目貸款需專款專用,各項貸款必須符合評估報告中規定的用途。而調整貸款的目的是為借款國提供一種緩沖,使之能緩解因實施調整計劃而帶來的經濟與社會沖擊。借款國在貸款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由度。結構調整貸款可由借款國自行安排使用,部門調整貸款也可在-定范圍內安排使用。
二、世行調整貸款的政策性附加條件
獲得世行結構調整貸款的條件比較苛刻:第一,借款國必須是由于經濟結構等原因陷入或面臨巨大的國際收支逆差,財政赤字劇增且一時難以扭轉。第二,借款國必須與世行進行對話,承諾并制定結構調整計劃,修改國家投資政策,并要說明長期目標和短期措施,以及可能取得的積極成果等。最初,與調整貸款的目的相應對,世行對借款國提出的政策要求是:必須實施緊縮性的短期穩定政策,通過有秩序地減少支出,對國內需求水平進行調整;必須實施結構調整,理順商品的相對價格,改革各種規章制度,使經濟運行更有效率、更有彈性,以達到資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使經濟恢復到持續穩定增長的道路上來。在20世紀80年代實踐經驗的基礎上,90年代以來,世行逐步確立了以“華盛頓共識”為調整貸款的條件。其核心是借款國必須實現經濟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場化的政策。
調整貸款自實施以來,在世行內外,一直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爭議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關于政策性附加條件;關于調整貸款的效益;關于調整與貧困階層。其中爭議的焦點是關于政策性附加條件是否必要以及執行效果。政策性附加條件是調整貸款的前提條件之一和執行的關鍵。從世行統計看,使用調整貸款的國家執行附加條件的情況并不令人樂觀。各國執行附加條件的情況差異很大,有的幾乎全部執行,有的則基本沒有執行。借款國在申請貸款時為能得到貸款,往往承諾接受各種政策條件,但在實際執行時往往由于各種實際困難而大打折扣。有些專家指出,在調整貸款作為快速支付手段和作為政策杠桿這兩種職能之間,能真正實行的往往只是前者,后者則十分有限。
世行的貸款條件更多的是受到來自許多借款國的指責。有的認為,這種附加條件是以貸款為誘餌,將世行的主張強加于人,帶有明顯干涉他國內政的色彩,政治上難以接受。更多的觀點是對附加條件本身的科學性產生質疑。有人指出,不發達是發展中國家的普遍特征,但各個國家不發達的原因卻各不相同。而世行開出的藥方往往從概念出發,脫離借款國的實際情況。如,在附加條件中,世行強調調整和收縮公共部門投資,鼓勵私人投資。而研究表明,在低收入國家收縮公共部門投資的結果往往不是私人投資的增加,而是減少。因為在這些國家,弱小的私人部門的發展需要公共部門的帶動和依托,削減公共部門投資往往犧牲了必要的支持性活動,如基礎設施等。有學者認為,全球化被金融機構和跨國公司所控制,而世行是全球化的工具;世行貸款的條件損害了窮人的利益。梅茨爾委員會(theMeltzerCommis-sion)的觀點是,世行貸款擠出了中等收入國家的私人借貸,也縱容了受援國政府的腐敗和浪費。世行經濟學家的分析報告也顯示,世行的結構調整貸款常常未能起到培育經濟增長或減少貧困的作用,貸款條件已經損害了國有產權改革,并且許多世行投資項目幾乎未能產生經濟回報。但也有的觀點認為,世行設定貸款條件是為了確保貸款償還,從本質上說,是為保持世行的運轉。對于IBRD來說,既要維持龐大的運行費用,又要對IDA提供資金支持,確保貸款的正常償還和合理的收益(盡管世行貸款并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應該是一個基本要求。因此,設立附加條件是必要的。
三、世行調整貸款實施的趨勢與中國的應對策略
調整貸款至今依然是探索中的貸款方式,它的產生與發展既適應了發展中國家經濟調整、改革的客觀要求,也反映了世行業務重點向政策導向傾斜的傾向??梢灶A見,世行調整貸款將繼續在世行貸款中占據重要地位。不管在這方面存在怎樣的爭論,但世行是不會放棄政策附加條件的做法,仍會將其置于重要地位。梅茨爾委員會認為,試圖說服世行放棄這種有害的貸款附加條件是無效的,因為這種條件深深根植于這些機構之中。不過,世行也認為有必要減少貸款的附加條件。最近,世行發現其現行政策不夠靈活,因而減少了一些附屬貸款條件,特別是在貿易自由化和私有化方面的要求。世行承諾將定期評價其政策條件的實施情況,但并沒有計劃去重新公開討論那些政策本身。通過總結多年的經驗教訓,世行已認識到,只有當改革的措施真正成為借款國政府自己的主張時,這些措施才能得到更好的執行。因此,世行在制定條件時,將更多地強調借款國政府的參與,并盡可能使政策條件簡化,集中于最核心的部分,建立在現實基礎上。因此,可以預期,世行將會繼續實施調整貸款,并以項目貸款來補充調整貸款的作用。但在提供貸款時,將會強調改善商業環境的政策改革;重視公共部門的投資政策和私人部門的發展;在設計調整計劃時兼顧促進增長和減少貧困問題。
面對世行調整貸款實施的趨勢,我國應采取的策略是:
改革開放之初,由于市場不完備,只能選擇經濟轉軌較容易的地區對外開放,并指定一定的稅收政策以補償市場不完備對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圳特區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享有很多獨有的和先發的優勢。加入WTO后我國利用外資的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投資環境而言,根據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我們將對所有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實行一致的無差別的優惠、特權和豁免等政策。隨著部分對外資限制措施的取消和國民待遇原則的落實,將使外商投資企業獲得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2003年3月2日起,外資進入進出口領域的限制得以放寬。外商可以設立合資公司進行進出口業務的地區由原來僅有的上海浦東地區和深圳經濟特區的兩地6家試點擴展至全國。由此可見深圳不可能再享有特殊優惠政策。進入21世紀之后,新一輪創業浪潮前所未有,年輕的深圳正進入不同于以往的發展階段,最大的不同之處是: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全國改革的總體推進,深圳享有的政策優勢將不復存在。全國的改革呈現千帆競發、萬馬奔騰的景象,特別是長江三角洲和環渤海灣城市發展勢頭強勁,發展空間廣闊,具有很大的后發優勢,西部大開發的全面展開。這些都是深圳利用外資形勢所發生的引人注目的變化。深圳已經被歷史的浪潮推上了一個新的、較高的起點上,在這樣的形勢面前,深圳猶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稍有懈怠,就會落后。
二、加入WTO后外商投資趨勢方面的一些變化
以往多年,外商主要將中國作為其低技術含量的加工組裝基地,近幾年來,外商在華投資行為發生了重要的變化。過去,跨國公司在華投資主要集中在制造業,加入WTO后跨國公司將全面進入包括研究、開發、管理、營運在內的各個領域;過去,外商投資往往以國際市場為目標,把深圳作為低成本的加工制造點,中國加入WTO后更多的投資者將以國內市場為目標。新形勢下,深圳面臨諸多挑戰。
1.國際資本加大了對華投資的力度,并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增強企業競爭力。一些跨國投資公司將地區總部或全球制造基地遷至中國,在中國設立地區總部或營運中心成為跨國公司在華投資的一種“時尚”。由于深圳在跨國公司全球布局中戰略地位不斷提高,著名跨國公司設立研發中心首先鎖定深圳。近年來世界500強進軍深圳的步伐明顯加快,朗訊科技、達能、康柏電腦、漢莎航空、伊斯曼柯達、翠豐、吉之島等前來“加盟”,2003年又有12家世界500強公司到深圳投資或增資,在深圳投資的世界500強企業已有98家。深圳已不再是簡單的加工制造基地。富士康、以色列RIT公司、奧林巴斯等一批跨國企業相繼在深組建起了“腦庫”;沃爾瑪、家樂福、吉之島等跨國商業零售巨頭走進了深圳人的生活;宜家、歐倍德、塔吉特、湯姆遜等世界知名跨國企業去年也來深投資。
2.投資領域拓寬,對服務業的投資將成為跨國公司的投資熱點。中國加入WTO后,外商投資有了新的要求,那就是資本能夠自由流動,企業能夠上市籌集資金,以適應現代金融經濟的需要和企業規模發展的需要。在融資國際化和證券化背景下,外資更趨向利用中國的資本市場、股市來投資和發展,而不僅僅是自身已有的利潤。原因在于競爭趨向激烈的時候,利潤更低,投資企業需要社會來共同承擔投資的責任和風險。而金融市場趨向開放以后,外資更趨向以金融資本的形式出現,而不是實業資本。而服務業的開放及其高額利潤和廣闊的市場空間,將引導外資更多趨向投入服務業等新領域。
按照加入世貿承諾,我國將逐步開放過去屬于限制類和禁止類的服務行業,擴大服務市場準入。原來開放程度較低的我國服務業將成為外資進入的重點領域。美、英等外國金融保險機構已與深圳地方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簽訂了合資經營協議。深圳正積極拓寬外商的投資領域,將依照中國加入世貿協議的條文率先向外資開放金融、商貿、基建投資、中介服務等4大領域。
三、加入WTO后深圳利用外資對策的調整
1.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特別是軟環境建設。根據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調查,外資特別是跨國公司的投資,已越來越重視軟環境而不是政策優惠。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地區間的經濟競爭日益加劇,投資發展環境成為一個城市和地區競爭力的重要內容和關鍵因素,決定著資金和人才的流向。深圳如何繼續保持和開拓深圳新優勢,除了要在體制上繼續創新、在產業結構上繼續優化之外,更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繼續全面地優化深圳的投資發展環境,特別是投資軟環境。軟環境不好,就會限制硬環境的發展。軟環境中政務環境的改善帶動法制環境、人文環境的改善。所以深圳市政府應加快行政提速,提高服務意識,辦事效率,減少行政審批,壓縮行政收費,降低營商成本。把對利用外資的管理從行政性審批為主,向依法規范、引導、監督轉變。從國內外經驗來看,良好軟環境要通過法制化來保障,上海先后出臺了110多個涉外經濟法規。深圳也應根據WTO規則廢止、修訂與WTO相沖突的法規,制訂符合WTO要求的涉外法規,做到有法可依,符合國際慣例。并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執法意識、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為了進一步發展深圳的高新技術產業,還要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與國內大多數地區相比,深圳市政府在政府職能轉換上領先一步,但重“管理”輕“服務”情況依然存在,社會環境的國際性不夠。為了讓海外的投資者有比較方便、舒適的生活環境,市政府應多建一些雙語教學的國際學校及港臺子女學校,以及高檔次的醫院,還應興建咖啡、酒吧一條街等生活配套設施,更好地吸引國外高層次的跨國財團進入深圳投資辦企業。
2.采用多種利用外資方式,實行跨國并購。無論是從國際經濟發展趨勢的角度,還是從我國利用外資發展的角度,深圳都應把跨國并購作為重要的引資方式來考慮。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跨國公司對外投資方式發生了新的變化,以股權轉讓等形式為主的跨國并購已在全球范圍內形成新一輪浪潮,成為國際直接投資的主要形式。較之以前的投資方式相比,很顯然,外商在投資方式中更愿意用購股的形式來投資。對跨國企業而言,最直接的好處可能就是能縮短建設周期,加快投資周轉速度。
外資并購目前正成為中國證券市場上一個持續的熱門話題。外資進入一改合資、合作、獨資等慣常手法,趨于多元化。深圳市提出要在2年的時間內,打造2條國際資本進入深圳的資本高速公路。與修建普通的高速公路不同的是,深圳市政府把建設國際資本高速公路的任務交給了專門負責產權交易的深圳市產權交易中心。深圳市產權交易中心總經理潘新平介紹:“我們提出建立兩條國際高速公路,實際上是建立兩條管道,把國際資本通過產權交易市場,這是第一個管道;第二個就是服務市場,這是第二條管道。你只要把服務做好了,把要購并的市場很多的亮點的東西拿到市場上來進行交易,國際資本有利潤可賺,他就肯定要到這個市場上來。”通過產權市場并購企業,可以大幅縮短國際資本進行投資的周期。
3.在發展傳統制造業的同時,進一步擴大開放范圍,放寬投資領域。以往深圳得益于有利的區位優勢,制造業特別是外向型制造業發展很快,是深圳吸引外資的重點產業。今后深圳的制造業還有很大發展潛力,深圳應不斷調整產業結構,完善產業鏈。吸引更多跨國公司跟隨產品的上、下游供貨商來深落戶,加盟深圳的產業鏈。在發展傳統制造業的同時,還應進一步擴大開放范圍,放寬投資領域,擴大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優化外資投資產業結構、布局結構。針對服務業已成外商投資的新熱點,應鼓勵引進國外服務業的現代化理念、先進管理經營經驗、技術手段和現代市場運作方式,以改善服務業的結構,提高服務業的水平。深圳在投資環境方面有較大的潛力可挖,第三產業在香港占85%強,而深圳第三產業只有40%的比重,發展第三產業深圳大有可為。因此深圳應在服務領域先行先試,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并充分利用深圳離香港近,成本低的有利條件,進一步加強深港合作,引入跨國企業的物流、采購等業務。
關鍵詞:跨國財務管理跨國并購跨國破產清算
近幾年來,由于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的發展,跨國公司的發展比以往要快得多,同時出現新的內容。隨著跨國公司的發展,跨國財務管理也被迫不斷地進行自身的調整,來適應跨國公司的發展,這對跨國財務管理形成了一系列的挑戰。跨國公司在目前階段出現一些新趨勢,主要表現為跨國并購增多、跨國破產清算增多等,跨國公司需要考慮怎樣對這些業務進行更為有效和穩妥的財務管理。
跨國并購問題
跨國并購是在境外進行并購,并購方往往對境外的并購市場的熟悉程度比對國內的要低,因此跨國并購的風險比國內并購的風險要大,這些風險主要以財務風險的形式體現出來,因此跨國并購的財務管理至關重要?,F階段,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的發展,跨國公司進行跨國并購的行為增多,如何更好地處理跨國并購中的財務問題,成為跨國公司財務管理中的新問題??鐕①徤婕暗膯栴}很多,如果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來看,要關注和處理好兩個關鍵的問題: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和融資決策,這兩個問題也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關鍵。
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一般情況下是以持續經營為假設前提,估算目標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各個時期的預期收益,體現所有收益,得出目標企業的價值。目標企業價值的準確評估依賴于各期收益的預測,收益的預測是建立在目標企業的信息基礎上。并購方對目標企業的信息往往依靠評估機構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由于進行的是跨國并購,容易引起信息的不對稱等問題,比如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提供的審計報告有水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這樣對目標企業的資產價值、未來的經營狀況、未來的現金流等情況的評估就會出現偏差,這種偏差在被收購方占據地利的情況下,一般會高估目標企業的價值,進而導致實際的收購價高于目標企業的實有價值。這種高估對收購后的經營也不利,因為沒有正確把握目標企業的實際盈利能力。
融資決策是指為企業并購籌集所需要的大量資金,定出最佳的融資方案。在當今的世界經濟中,金融創新相當活躍,進行融資的可選渠道大大增多,進行跨國并購的融資可以進行企業內部融資,也可以進行企業外部融資,融資渠道很多,比如金融財團融資、認股權融資、可轉換債券融資、風險投資融資等,當然也可以通過銀行借款、發行其他種類的債券、股票等融資方式。至于具體應選擇哪些融資方式以及相關風險如何等問題使財務管理難以決策。
跨國公司進行融資時,通常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融資成本,融資成本往往是比較高的,比如通過發行債券融資,發行企業要承擔較高的債券利息,發行傭金也較高,實際上是一種高息風險債券,其融資成本相當高。如果并購后的企業經營不善,會使企業的負債增加,導致收購不利甚至收購企業破產。二是融通的資金結構要和企業的資金結構相匹配,資金的結構是指企業資產變現的難易程度以及相對應的資產比例。如果企業容易變現的資產比例大,其清償短期債務的能力強,就可以較高地通過流動負債的形式進行融資。相反,容易變現的資產比例小,適宜于對長期負債的清償,可以較多地以長期負債形式進行融資。三是注意融資幣種的選擇和匯率風險,跨國并購的融資如果從國際金融市場上籌措資金,要根據外匯風險情況進行融資決策,幣種選擇盡量選擇預期貶值的貨幣,以避免匯兌損失;如果不能進行幣種選擇,可以采取保值的措施。
跨國破產清算問題
對于跨國破產清算問題,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和一體化發展,各國國內金融市場的全球化步伐也在加快,國際金融市場在全球中的作用發展迅速。這種經濟形勢促使了各國之間的跨國融資和投資的發展,也使得來自于不同國家的經濟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迅速增多,尤其是在跨國公司的業務體系內。企業有生有死,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跨國破產的事件也越來越多了,如何處理跨國破產企業的財產清算,也悄然成為財務管理的新問題。
所謂跨國破產是指在一個破產案件中,牽涉的債務人、債權人或破產財產處于兩個以上(含兩個)的國家。雖然,各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破產法,都規定了明確的破產程序和具體事宜。但各國破產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差別,因各國經濟文化歷程和法制建設道路不同,各國破產程序沖突不可避免,即使在未來的發展中也只能趨同,不可能一致,具體運用哪個國家的破產法,有時最后的結果大不相同。各國破產法的差別主要分為支持債權人的利益類型、支持債務人的利益類型和折衷類型。更多情況下,各國都堅持適應的破產法保護本國債權人的利益。
[關鍵詞]WTO;國際投資;資本出口中性
中國目確立改革開放方針以來,國際投資活動十分活躍。到2000年,中國的外資流入占到世界份額的5%以上,成為世界上利用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對外投資占世界份額的0.6%,成為世界第資本輸出國。中國在國際投資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已越來越重要。與此同時,經過16年的不懈努力,中國加入了世貿組織。這意味著中國即將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融入到世界經濟的主流中去,中國的國際投資也將會更加活躍、更加擴大。對此,我們必須適時地對我國的國際投資稅收政策進行調整修訂,以適應入世后中國的國際投資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
一、對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選擇
眾所周知,WTO規則是針對其成員國的產品貿易、服務貿易及與服務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交易進行約束規范的,而對各國間的跨國投資并無直接的要求,但它的透明度原則對各國選擇制定國際投資稅收政策卻是有約束力的,尤其是各國依據OECD范本和聯合國范本所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對各國的跨國投資稅收政策有許多具體的規定要求。在所有的國際稅收協定中,都有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這與WTO協議中的國民待遇原則精神是一致的。稅收無差別待遇是締約各方向對方提出的稅收待遇要求,它要求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所享受的稅收待遇不能比后一國的國民相同條件下享受的待遇差,具體包括:(1)國籍無差別;(2)常設機構無差別;(3)支付無差別;(4)資本無差別。在此條款的約束下,各國可以對外商投資提供與本國資本相同的稅收待遇或優于本國資本的稅收待遇,卻不能使外商投資承受比本國資本重的稅收負擔,否則,會被視為稅收歧視,影響國家間的對外投資關系。
(一)對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反思
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是依據涉外稅收全面優惠原則制定的,其核心內容是對跨國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分別制定兩套完全不同的稅法,給予前者以全面的、綜合的稅收優惠,使跨國外國納稅人的整個稅負明顯低于本國納稅人。顯然我國的政策選擇并未與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無差別待遇相違背,而且對外商投資者提供了遠優于本國資本的“超國民待遇”。這種選擇在國際上是少有的,甚至是獨一無二的。這樣做當然有利于加速吸引外資,但作為資本輸入國,卻往往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價。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一直實行這一政策,其間有過一些調整,但兩套稅制、稅負外輕內重的基本格局始終沒有改變。隨著國內外投資環境的變化,這種多層次、多環節、全方位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的積極作用正日漸消減,而其所帶來的各種弊端卻在日益增多。
1.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平等,木利于公平競爭。近年來我國一直投資乏力,內需不足。而外輕內重的稅收優惠政策使外資的投資回報率大大高于內資的投資回報率,本國資本明顯受到歧視,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內資企業的投資積極性。入世后,國內市場準入政策將大大放寬,外資企業會長驅直入。如繼續執行這種政策,勢必會使內資企業處于更加不利的劣勢地位,難以與外資企業公平競爭。
2.造成嚴重的稅收流失。有研究資料表明,中國對外資的稅收減讓及由此造成的稅收逃漏(大量的涉外稅收優惠刺激了假外資企業的衍生)每年不下一千億,這說明我國的引資政策成本相當高。
3.造成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我國自改革以來,對外商投資逐步形成了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沿海開放城市、內地城市等的差別稅收待遇格局。這種地區導向上的偏差,一方面扭曲了外資的地區選擇,使整體投資環境原本就優越的沿海省份在吸引外資時具備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另一方面又使中西部地區有限的資金,因競相追逐稅收優惠也紛紛流向東南沿海地區,更加劇了中西部地區的資金匱乏,擴大了東部沿海與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
(二)對外商投資稅收政策的合理取向
入世前,我國在對外商投資實行全面優惠的同時,尚有一些能夠對內資企業予以照顧保護的稅收、行政措施。一旦入世,那些照顧保護措施很快會被取消,國門洞開,外資將大量涌入。屆時,內資企業將面臨與外資企業激烈競爭的局面。如果不改變現行的全面優惠政策,內資企業將處于更加不平等的劣勢地位,難以生存發展。因此,盡快調整改革現行政策已是勢在必行。而政策調整的合理取向應是涉外稅收平等原則,即對跨國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在稅收上實行無差別待遇,一律平等對待,按照同一套稅法規定的相同征收范圍和稅率征稅。這樣調整的合理性在于:
1.可以兼顧吸引外資和保護民族產業兩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差距,這決定了我們需要大量吸引外資以加快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另一方面,我國的工業化程度還不夠高,亟需鼓勵本國的民間投資,以發展壯大本國的民族經濟。在內資和外資都需要鼓勵的情況下,選擇平等原則恰可兼顧這兩方面的需要。
2.客觀認識稅收優惠政策的作用。改革開放的實踐已使我們認識到,稅收優惠政策雖是大量吸引外資必不可少的條件,但它并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對外商投資者而言,一國的市場潛力、經濟政策的穩定性、勞動力的價格和素質起著更為重要的導向作用。
3.統一稅收優惠,規范稅收制度,有利于增強稅收政策的透明度。我國現行的涉外稅收政策體系,涉及面廣、層次多,紛繁復雜,缺乏政策透明度,往往使外國投資者不得要領,這種做法雖然與WTO的國民待遇原則、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無差別待遇不相抵觸,但木符合WTO規則中的透明度原則。將現行的涉外稅收全面優惠原則改為平等原則,統一對內、對外的稅制、優惠,可使稅收政策透明規范,會更有利于吸引外資。
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競爭、公平稅負,按照涉外稅收平等原則設計外商投資稅收政策,就可以為中外投資者營造出一個公平、有效的稅收環境。因此,調整改革我國現行稅收政策的思路應當是:
第一,統一地方稅。按照涉外稅收平等原則統一內、外資企業分別適用的不同地方稅,將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房地產稅,改按評估值為計稅依據,以實現與國際接軌;將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車船使用稅,同時調整稅額,改進計征方法;將城市維護建設稅進行合理修訂,使其對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統一適用。
第二,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1)合理確定納稅人。改變目前內資企業以實行獨立核算的單位作為納稅人,按國際通行做法以法人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自然人劃歸個人所得稅。(2)統一稅率。鑒于國際上公司所得稅稅率多在20%-35%之間及周邊國家對外開放吸引外資的情況,我國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可實行25%的比例稅率,另設20%和15%兩檔低稅率,以對我國眾多小企業提供一定的稅收保護。(3)統一稅基。兩稅合一后,應在工資福利開支、交際應酬費列支、捐贈扣除、壞賬處理、固定資產折舊、殘值估價等方面實現統一。
第三,統一稅收優惠。(1)按照平等原則,統一設計優惠政策,對鼓勵投資的行業和地區,不論是內資還是外資一律給予相同的稅收優惠待遇,以鼓勵公平競爭。(2)統一的稅收優惠應以產業政策為導向。今后對國家鼓勵投資的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農業、交通運輸業等,應使內資與外資享受相同的稅收優惠待遇,徹底消除優惠外資、歧視內資的不合理現狀。(3)對在西部地區舉辦的符合國家鼓勵的產業,也應不分內外資實行相同的稅收優惠,以實現國內市場對內、對外的統一開放,從而誘導國內外資金向西部的轉移流動。
在實行涉外稅收平等原則的同時,為使我國現行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具有連續性、穩定性,也為了在國際大環境的對比中,使我國的投資環境更具有吸引力,我國可借鑒周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制訂單獨的《引資法》,即根據我國經濟發展規劃、階段發展目標將利用外資的投資規模、項目的各種投資優惠政策,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這樣,一方面可給投資者以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又可遏制各地區的優惠攀比,從而保證稅收政策在全國的統一性。
二、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的調整選擇
對外投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參與國際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
長期以來,由于受對外投資規模的限制,我國的涉外稅收政策研究一直限于我國境內的外資企業和個人方面,而對我國法人居民和自然人居民對外投資所涉及的國際稅收政策關注較少。相應地,這方面的稅收制度與稅收政策也不夠系統完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的對外投資發展。我國加入WTO之后,對外開放的角度將進一步擴大,發展海外投資,對外輸出勞務的項目會越來越多,因此我們必須抓緊制定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鼓勵我國有資金、有技術的企業在海外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帶動設備和零部件出口,發展工程承包和勞務輸出,以促進跨國資本的雙向流動。
我國經濟經過20年的調整改革,已實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并積累了相當的經濟基礎和經濟實力。到2000年底,我國城鄉居民的儲蓄存款余額已超過64300億元人民幣,外匯儲備超過1656億美元,國內生產總值超過89404億元人民幣。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居民的對外投資能力已大大增強。但與此同時,充分利用國內外資金,加快實現我國的工業化、現代化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發展要求以及國際稅收規范的要求,從稅收上來講,我們應對海外投資實施一種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的政策,而按照資本出口中性原則來設計稅收政策恰能符合這種要求。從理論上講,所謂資本出口中性原則,是指對本國納稅人的國外所得與國內所得適用相同的稅率,使其投資地點的選擇不受稅收因素的影響,從而使稀缺資源能夠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最有效的配置。
依據這一原則,我們可對我國的對外投資稅收政策做出如下的安排設計:
1.對國外繳稅實行限額抵免。純粹的資本出口中性,要求對本國居民的國外繳稅給予全部抵免,但這樣有可能侵占資本輸出國的稅收利益。因此,各國在采用抵免法時,都實行了限額抵免,我國也是如此。在我國現行的兩個企業所得稅法中均規定: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款,準予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扣除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所得依據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外國稅率高,本國稅率低,投資者會有一部分超限額稅款得不到抵免,重復征稅將無法徹底消除,從而對資本輸出中性會有所偏離。不過采用超限額結轉抵免,可使這一問題基本化解。目前,美國、日本及中國等國都采用了這一做法,使資本出口中性得以保持。在今后的稅法調整改革中,我國應保留這一規定。
2.用綜合限制抵免代替分國限額抵免。在我國現行的兩個企業所得稅法中,對多國直接抵免我們選擇了分國不分項的限額抵免。這意味著,當各個非居住國的稅率高低不一時,采用此法會由于各個非居住國的抵免限額不能相互調劑使用,使適用高稅率的分公司的已納稅款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得不到抵免,形成國際重復征稅,從而偏離資本出口中性。但它有利于維護居住國的財政利益。考慮到我國的境外投資者要面對比國內更加激烈的競爭,而國際上采用綜合限額法的國家又日漸普遍,我們認為應將分國限額抵免改為綜合限額抵免。這樣既可減輕我國境外投資者的競爭壓力,免受歧視待遇,又能更好地體現資本出口中性原則。
1.薪酬調整機制不健全。S企業主要采取基于職位的薪酬體系,同時輔以薪隨崗移的調整性政策體現薪酬變化。但是從實際操作來看,并不能在實際中很好的反映崗位變動后合理的薪酬變化。通常情況下,當員工實現了升職,即職位從低崗位調整為高級別崗位時,其薪酬能夠隨之提高。但是相反情況下,如果員工因某種原因,其職位由高級別調整到低級別職位時,現行的政策下卻并沒有明確的調整機制,因此薪酬水平沒有隨之降低。如此將會使得公司的用人成本增加,同時不能很好的反映企業薪酬體系的公平性。此外,出于出發點是基于職位的薪酬體系,公司員工工資的調整較大程度的參考了勞動時間和工作資歷,沒有能夠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和績效功效來靈活的反映該員工的貢獻,由此可能會導致有能力者反而會因為沒有得到有效的激勵而造成人才流失。再次,公司現行的薪酬機制,對當地物價變動、社會最低平均工資的變化判斷不足,沒有能夠靈活反映,導致了員工可能面臨薪資質量下降的窘境,降低了員工滿意度。
2.績效考核不科學嚴謹。S企業采用的是一套綜合的績效考核體系,包含了基本工資與業績掛鉤、參考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出勤率等,但是不難發現各個部門和各崗位由于在崗位性質上存在一些差異,但是績效考核的指標并沒有進行針對性的調整,各個指標間的權重變化不突出,即是整體的指標設置其合理性還有待商榷。我們會發現,在各主管對其員工進行績效考評的過程中,由于主管領導對考核指標理解和判斷標準不同,導致了在考評時有的趨向于嚴格,有的趨向于過松,使得績效考核成績容易出現明顯系統誤差。
3.缺乏薪酬管理技巧。薪酬管理的出發點,是滿足人性的需求。馬斯洛需求理論認為:“人的需求是分層次的,在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后,才會考慮高層次的需求”。毋庸置疑,物質獎勵是滿足最低層次需求的保障條件,現代企業管理也將其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然而這并不能代表有效激勵的全部措施。從現在來看,增加薪酬和福利是該企業運用最多的員工激勵措施,然而反觀其結果,員工的離職率并沒有隨之顯著性下降。究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由于在薪酬管理方面缺乏技巧,沒有過多的關注員工在非物質形態激勵的需求,對員工的人文關懷還不足夠。
二、企業薪酬改革實施建議
1.改革測評方式。作為一家成熟的商業企業,S企業在現行的薪酬體系基礎上,應當適度的采納現代方法,進行相應的測評方式改革。在年度考核中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不同職級的薪酬水平進行合理檔級調整。同時對每個員工不僅要對個人業績與工作能力進行評估,還要以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為原則,側重考察員工的工作態度和創新意識等方面的評估,通過全方位的評價來對對員工的薪酬調整做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