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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12 文獻標識碼:A
網絡娛樂服務產業發展迅速,從大型網絡游戲到網頁游戲再到手機游戲,盈利模式比較成熟,網游虛擬財產交易規?;?。在虛擬財產產生、變更、交易的過程中,實質性地形成了相應的虛擬財產法律關系,即應以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由虛擬財產所聯結的相關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這種法律關系應當得到保護,應當進行規范調整。網游是虛擬財產的重要集散地,具有代表性,本文主要從網游的角度分析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主體。
1網游虛擬法律關系主體概述
關于主體的問題,曾糾結在虛擬財產的主體之爭上,究竟誰是虛擬財產的主體,各說各理。但從法律關系的層面,不管是開發運營者還是玩家或網絡用戶等,他們都是法律關系中的主體。根據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特點,本文區分為兩個方面來進行闡述:一是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供應鏈;二是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消費鏈。對于這兩類不同的主體,厘清其權利義務關系也具有現實意義。
網游盡管開發平臺不斷創新變化,但其中的虛擬財產脈絡卻是非常清晰,其法律關系的主體涉及開發商、運營商、渠道商、網游交易平臺、玩家等,網吧等特定主體還有生存空間。筆者認為可根據各自不同的功能或扮演的角色,分為供應鏈、消費鏈、中介平臺等。其中供應鏈主要包括開發商、運營商、渠道商等,當然,網吧仍然在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雖然已不能與輝煌的過去相提并論;消費鏈主要包括玩家,代練者是比較特殊的一個群體,但相對于供應鏈而言,代練者仍然是消費方,只是他通過代練這種服務向玩家收取報酬;中介平臺主要包括網游交易平臺等,目前影響比較大的主要是淘寶、5173、嘟嘟等。
供應鏈與消費鏈的法律關系應當是一種復雜的法律關系,不僅涉及到服務合同關系,涉及虛擬財產的安全保障等方面則又有保管合同的特性。而外掛開發和架設私服應當屬于非法行為,其間的供應與消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外掛開發者、銷售者、私服提供者不能作為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主體。
2供應鏈主體分析
供應鏈主要包括開發商、運營商、渠道商等,比較著名的有暴雪、盛大、完美、騰訊、金山、網易、久游、搜狐、91、360等這些耳熟能詳的名字。渠道商仍然在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開發商+運營商+渠道商”的三元模式一直為業內所認可和運作,在很大程度上維系著網游產業鏈的發展。渠道商一直處于阻礙網游健康發展的爭議中,但不可否認的是,無論是端游、頁游還是手游,渠道商的威力似乎有增無減,本文對此不予置評,但至少說明一點,中國的發行商尚沒有真正成熟起來。本文把它們統一看作供應鏈,分析其在供應中的權利義務。
2.1供應鏈權利
供應鏈的權利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關于著作權與商標等知識產權、收取服務費以及服務變更中止和終止的權利等。
2.1.1關于著作權與商標等知識產權
供應鏈對于提供的網絡服務內容享有相應的著作權、商標權等,可能包括以下內容:文字、軟件、聲音、圖片、錄象、圖表等。所有這些內容均受我國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其它法律法規的保護。其它有關各方包括網絡游戲的用戶只有在獲得權利人的書面授權后才能使用這些內容,嚴禁復制、再造這些內容,或者創造與上述內容有關的派生產品,包括銷售以獲取不當利益。
2.1.2收取服務費
供應鏈按照服務協議的約定,可以決定收費模式,收取相應的服務費。關于收費,涉及網游的收費模式,主要包括計時收費和道具收費等。計時收費是一種傳統的收費模式,一般分為計時和包月。道具收費普遍存在于所謂的免費游戲或“永久免費”游戲中,這是目前的主流形式。
2.1.3服務變更、中止和終止
服務的變更、中止和終止都涉及消費鏈的切身利益,因此本身應該有相對嚴格的限制,并履行事先合理期限的通知義務。服務的變更、中止和終止一般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系統維護、升級需暫停網絡服務等;用戶提供虛假注冊身份信息等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依約采取中止措施;用戶有違法信息、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時,依約終止服務。依約中止或終止對用戶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供應鏈中的開發運營商應負舉證責任。關于因用戶連續某個時間段沒有使用服務導致終止服務甚至刪除用戶信息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主要依據雙方的協議確定。
2.2供應鏈義務
(1) 保證游戲取得國家的相關許可,取得所有相關著作權、商標等。
(2) 提供完善的用戶服務系統,服務條款應當在注冊時公開,條款公正,明確,具有操作性,應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3) 保證服務的連續性。
(4) 善意保存和保護用戶資料,防止被未經授權地訪問、使用或泄漏。不得公開用戶個人資料。例外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用戶允許披露;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要求披露;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披露。
(5) 建立有效的安全認證和防范機制,包括交易數據的記錄制度。這對于以后的取證工作非常重要。
(6) 對上述內容存在爭議的時候承擔舉證責任。
(7) 損害賠償責任及免責條款。對于自身所致的虛擬財產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若用戶所提供(下轉第142頁)(上接第130頁)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或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而產生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3消費鏈主體分析
以網絡游戲為例,消費鏈主要是玩家,這是目前的弱勢群體。網絡游戲是一種新興的娛樂方式,代表著新的消費潮流,目前消費群體的發展勢頭比較好,同時,由于法律規制不完善,消費鏈也是權益侵害的重災區。
3.1消費鏈權利
作為消費鏈,最重要的權利就是對虛擬財產的權利,但現實中,這卻是消費鏈主體中最難得到保障的權利。侵犯虛擬財產行為入罪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法益,即保護網絡虛擬財產所有人的財產權。這里的所有人從密切聯系的角度,只可能是消費鏈而不是供應鏈。
(1) 對網絡游戲中的角色數據、裝備、虛擬貨幣、虛擬寶物等虛擬財產的權利。
(2) 對運營商及他人侵犯自己的虛擬財產等行為有獲得救濟的權利。
(3) 其它合法權利。
3.2消費鏈義務
(1)注冊時提供完整、詳盡、真實的個人資料,保管帳號及密碼的義務。
(2)在網絡游戲中不得危害網絡游戲安全和平衡:不得使用異常的方法登錄游戲、使用網絡加速器等外掛軟件或機器人程式等惡意破壞服務設施、擾亂正常服務秩序的行為;不得利用反向工程、編譯或反向編譯、反匯編等技術手段對游戲進行分析、修改、攻擊,最終達到作弊的目的;不得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錯誤(Bug)破壞游戲的正常進行或傳播該漏洞或錯誤(Bug);不得進行其它危害網絡游戲安全性及平衡性的行為。
(3)不得侵害供應鏈知識產權:禁止復制、翻拷、傳播和在網絡上陳列本產品的程序、使用手冊和其它圖文音像資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公開展示和播放本產品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對本產品的程序、圖像、動畫和音樂進行還原、反編譯、反匯編、剪輯、翻譯和改編等任何修改行為。修改或遮蓋本產品程序、圖像、動畫、包裝和手冊等內容上的產品名稱、公司標志、版權信息等內容。以本產品作為營業使用等。
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規制,離不開主體的權利義務體系。本文主要初步分析了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究其根源,重點應是虛擬財產的歸屬問題,筆者認為,供應鏈應當主要享有產品的知識產權;消費鏈應當享有供應鏈產品中的衍生權利,如在繼承上應消除用戶協議的限制等。
基金項目:湖南警察學院科學研究項目“虛擬財產法律關系”(2011YB19)。
參考文獻
[1] 楊斌.虛擬財產法律關系內容[J].湖南警察學院學報,2006(6).
關鍵詞:非婚同居;非婚同居財產;財產關系
中圖分類號:D9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05-113 -02
一、非婚同居概述
(一)非婚同居的概念
在我國非婚同居有著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非婚同居指的是所有除了婚內同居之外的同居,其不僅包括了受到我國刑法禁止的重婚,也包括了不符合形式條件的同居,其外延十分巨大;而狹義的非婚同居指的是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的兩性持續的、自愿的并且有穩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地居住在一起。本文討論的僅僅只是狹義的非婚同居。(下文中所提的非婚同居均是指狹義的非婚同居,不再累述。)
(二)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
關于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筆者認為,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當事人雙方在同居之時應當均是處于沒有結婚障礙的狀態之下;(2)當事人雙方在同居之時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 當事人雙方應當是異性;(4) 當事人雙方應當是基于自愿而同居;(5) 當事人雙方有無結婚意向在所不問;(6)當事人雙方同居應有一定的期限,且該期限應當是持續的、穩定的。
(三)非婚同居與相關概念的比較
1.非婚同居與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和非婚同居有其相似性:第一,當事人雙方持續穩定的同居一段期限且有夫妻生活;第二,當事人雙方都必須是異性;第三,其都是基于自愿而在一起生活。但是,由于我國法律的規定,事實婚姻與非婚同居又出現了明顯的不同之處:第一,我國只承認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的非婚同居是屬于事實婚姻的范疇,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非婚同居一概不予承認其為事實婚姻;第二,事實婚姻在法律上得到了認可,擁有和正式婚姻關系一樣的權利義務,而非婚同居尚不能得到和正式婚姻一樣的法律地位,其許多權利還尚缺法律保護;第三,事實婚姻是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非婚同居則沒有此項要求。
2.非婚同居與非法同居
非婚同居和非法同居有其相似之處:第一,其主體要求必須是異性;第二,其都要求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一段時期且有夫妻生活;第三,其有無結婚意向都在所不問;第四,其都要求雙方是自愿的。但是,非婚同居和非法同居又有巨大的不同:第一,非婚同居要求當事人雙方不存在結婚障礙,而非法同居則要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擁有配偶;第二,對于非婚同居,法律并不禁止,而對于非法同居,民法甚至是刑法都作出了嚴厲的規定,禁止公民非法同居。
二、非婚同居財產關系概述
(一)非婚同居財產的概念及構成要件
并非所有非婚同居當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間取得的收益都能被納入非婚同居財產的范疇,非婚同居財產應當與個人財產、婚內財產進行區分。筆者認為,非婚同居財產指的是非婚當事人雙方在非婚同居期間內取得的為了維系非婚同居生活而所擁有的財產。所以要構成非婚同居共同財產,首先財產的取得時間應當是在非婚同居期間;其次財產利用的目的應當是為了維系非婚同居期間正常的生活開支。
(二)非婚同居期間的財產性權利
財產權利,指的是當事人對財產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資格。非婚同居雖然也是基于一定的身份關系形成的,但是其畢竟不是受到法律正式認可的行為,對于非婚同居期間的財產權利,除了因非婚同居共同生活所必須的財產,當事人雙方可以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外,其他的個人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權能必須通過對方的認可才能使用,且不能隨意處分對方的個人財產,對于非婚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的處分權能,原則上不論財產價值的大小,均應當通過對方的認可之后才可以處分,若沒有經過對方的認可即處分的,則應按照民法上的“無權處分”進行處理。
縱然非婚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有很大的區別,但是其也有相似。非婚同居與婚姻關系不僅都能產生一定的身份關系和一般的財產關系,也產生一些特定的基于特定身份才有的財產權利。
非婚同居雙方應互相享有扶養請求權?;谖覈嫶蟮姆腔橥拥氖聦?,若不承認非婚同居雙方之間的扶養請求權,則容易導致非婚同居當事人在生活中的不負責任。非婚同居中的扶養請求權,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第一,當非婚同居雙方中一方的收入明顯少于其正常生活所需時,另外一方則負有扶助該方正常生活的義務。第二,當非婚同居雙方中一方處于生病狀態時,另外一方則負有扶養和照看的義務。
非婚同居雙方互相享有繼承權。目前我國法律并不認可非婚同居當事人之間享有繼承權,但是允許其在適當的范圍內得到一定的補助,然而這補助往往是很有限的,對于活著的一方而言,這是極不公平的。因此,筆者認為非婚同居雙方應該互享繼承權,這樣才能起到保護非婚同居中的弱勢群體的目的。
四 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財產處理模式
和婚姻關系類似,實踐中非婚同居糾紛的集中爆發點是在非婚同居關系解除之時,非婚同居關系的破裂不僅導致當事人之間身份關系的解除,更是非婚同居期間財產關系的一次最終清算。
(一)非婚同居關系自然解除時的財產處理模式
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自然解除,即產生繼承問題,依照現行我國民法和繼承法之規定,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自然解除不產生繼承權,但是弱勢當事人一方可以在適當的情況下得到一定的補助。
不過筆者依然認為,不承認非婚同居者之間的繼承權不利于非婚關系的穩定和社會關系的和諧。我國應當有條件地承認非婚同居者之間互相享有繼承權并作出如下規制:1.確認非婚同居者可以作為繼承人時,生存一方要依據自然死亡一方的合法有效的遺囑取得繼承權且自然死亡一方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沒有留下任何遺囑;2.非婚同居的期限需要達到一定的期限;3.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倘若非婚同居生存一方是依靠死亡一方生前扶養且無穩定的固定收入的,又或者是非婚同居生存一方對死亡一方或其家屬貢獻較多的,則可以按照我國《婚姻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根據公平原則適當的獲得一些遺產。
(二)非婚同居關系人為解除時的財產處理模式
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人為解除,指的是非婚同居當事人協商一致或者由一方提出,同意結束非婚同居狀態。由于非婚同居的形成是基于當事人雙方自愿形成的,且其沒有經過正式的法律程序的認可,故在非婚同居當事人中的某一方提出要解除同居狀態時,同居狀態即可解除,而不需要經過一些行政程序。至于非婚同居期間的財產問題,在同居狀態解除時,若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遵從約定,無約定的通過協商或者訴訟渠道解決。
(三)非婚同居關系法定解除時的財產處理模式
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法定解除,指的是非婚同居中的一方或者雙方因法院宣告死亡而致使非婚同居財產關系法定解除的狀態。雖然我國現有的法律對于非婚同居關系并沒有進行規制,從這一個角度來說自然也就不存在非婚同居法定解除這么一說。但是根據民法和傳統的民法理論,宣告死亡作為一種民事制度,是能夠引起當事人之間身份關系、財產關系產生、消滅、變更的。由于非婚同居是基于兩性的身份關系的基礎上產生的(即便不是法律上認可的身份關系,但其也不是法律禁止的),故宣告死亡仍然能夠引起非婚同居關系的消滅。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法定解除,若是一人被宣告死亡,則另一方應當享有一定的繼承權。
四、對完善我國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糾紛處理的思考
(一) 處理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基本原則
1.與婚姻財產關系區別對待原則
與婚姻財產關系區別對待原則,指的是法律在調整非婚同居財產關系時應當與調整婚姻財產關系有區分。雖然這兩者在性質、行為和目的上是類似的,都是以共同居住生活為目的,但是兩者在本質上卻有很大的不同。權利上,非婚同居者并不當然享有婚姻關系中關于人身和財產權利的內容;義務上,非婚同居者并沒有強制性的忠誠義務和扶養義務,更多是因為人道主義和公平原則而承擔的責任;救濟上,非婚同居者因沒有得到法律和行政者的許可而生活在一起,雖然法律不禁止,但是其也得不到像婚姻關系一樣強有效的保障。
2.約定制和法定制相結合原則
約定制能夠讓當事人雙方擁有最大的選擇自由,體現出當事人雙方的共同意愿和對共同生活的充分尊重。尤其在法律沒有調整到或者沒有調整到位的私法領域,約定制是處理糾紛最好的模式,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很多當事人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對此進行約定,在糾紛出現時又無法達成一致,所以法律也應當適當介入調整。
3.確立補償原則
在非婚同居期間,女方往往會為共同生活付出更多的家務勞動以及精力。實踐中,非婚同居關系中女方作為非婚同居關系中的弱勢群體,在非婚同居關系破裂時,往往會在經濟上受到很大的沖擊(因其付出較大的精力來維持共同生活而沒有一份獨立工作)。法律應當確認家務勞動的價值,在分割財產時,既要保持非婚同居者的經濟獨立性,也要注重公平正義原則,適當照顧非婚同居中的弱勢的一方。
(二)處理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具體設計
對于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糾紛處理的具體設計,應該以約定的財產制為主;沒有約定的,以協商為主;沒有約定又達不成協商一致的,以法定財產制為補充。
1.若雙方對財產進行了約定,則從其約定
對于私法領域而言,意思自治無疑是最首要的原則。故約定優于法定。至于約定財產制的效力,筆者認為還是應當以書面形式為宜,否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在沒有約定時,以協商制為主
當事人選擇非婚同居,往往是為了獲得更大的經濟自由權,為了充分的體現和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沒有約定財產制的情況下,法律應當允許當事人之間對非婚同居財產的分配進行協商,只要協商的結果是出于兩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沒有違背公平正義的原則,那么法律應當給予支持。
3.在沒有約定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以法定財產制補充
具體可以參照婚姻法關于婚姻財產關系的具體條文設計,例如,非婚同居之前屬于個人的財產,應當判給個人;基于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共同財產應當按比例適當分配;非婚同居之前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個人承擔;非婚同居之時的共同債務應當由兩人承擔連帶責任共同償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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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虛擬財產權的概念
虛擬財產通常是指存在于網絡游戲空間中的財物,包括游戲賬號、游戲裝備、和游戲貨幣等。因其具有一定程度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常被公開或私下買賣,由此產生了虛擬財產交易。由于目前尚無明確定和權威的定義,游戲賬號、游戲貨幣乃至網絡域名,都可以成為虛擬財產從而走向商品化。因此,虛擬財產即為在網絡環境下,將一定的數據、信息、符號等儲存到網絡媒介中來模擬現實事物的財產形態,是一種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
當前法學界對虛擬財產的權利性質較有爭議,但有一點是形成共識的,虛擬財產可以作為法律上的財產權利存在,我們稱之為虛擬財產權。虛擬財產權則是以網絡虛擬財產作為客體的財產性權利,運營商創設后擁有和支配的網絡虛擬財產權顯然是運營商原始取得的。而對于用戶對其所擁有和支配的網絡虛擬財產而言,是通過自己的勞動而取得的網絡虛擬財產,屬于權利的原始取得;而通過對價從運營商或其它用戶處購買而取得的網絡虛擬財產,屬于權利的繼受取得。
二、虛擬財產權的物權屬性
我國《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從該定義來看,物權的基本屬性就是支配,這就鮮明地提示了物權的本質。任何財產權只要符合了支配的屬性,并且被法律確認為物權的類型,它就成了物權。那么虛擬財產權是否符合這一特征可以從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網絡虛擬財產權體現了主體對于客體控制的直接性。所謂直接,就是指無須任何的媒介物,主體就能將其意志作用于作為客體的物。網絡虛擬財產由于其特有的虛擬性,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質介質才能得以存在,但這并不妨礙網絡虛擬財產權利人對其的直接控制。從主觀上看,網絡虛擬財產權是權利人基于自己的意志對于物的控制狀態,直接依據自己的意志對物進行管領和控制。
第二,網絡虛擬財產權體現了對于客體的直接、現實的支配。通過帳號加密的方式,權利人可以實現對網絡虛擬財產的管理和控制。網絡虛擬財產的帳號加密方式使得對無體物的實際管領變成現實,它支配的范圍也更加明晰起來,權利人的范圍也得以確定。網絡虛擬財產權上在事實上享有了對于客體的直接、現實的支配。
綜上可知,網絡虛擬財產完全具有可支配的屬性,虛擬財產權是一種具有物權屬性的財產權。
三、對虛擬財產權法律主體和客體的探討
1.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只能是游戲玩家,而義務主體則是網絡運營商或開發商以及其他的網絡用戶。
第一,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游戲玩家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獲得了網絡虛擬財產,當然享有所有權,其活動的本身就決定了網絡虛擬財產的具體種類和數量。當用戶通過運營商或其它用戶購買取得網絡虛擬財產時,其付出對價是為了獲得所有權而非使用權。運營商沒有對網絡虛擬財產的產生和變化進行控制,他們只提供一定期限的網絡服務及對網絡虛擬財產的存儲保管工作,沒有任意修改的權利。所以規定游戲運營商只提供游戲的場所并負有保管的義務,這樣以便更好地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和規范運營商的行為。
第二,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義務主體。網絡運營商都像網絡開發商和其他玩家一樣,不僅對網絡用戶的虛擬財產權負有消極的不侵犯義務,而且還負有積極的保管義務。這也是網絡虛擬財產權不同于傳統物權的一個特性。這種特性主要是由網絡虛擬財產獨特的存在狀態和運行方式所決定的,并不妨礙虛擬財產權符合物權的對世性特征。網絡用戶之間雖然不存在合同關系,但相互之間負有互不侵害和妨礙其權利行使的消極義務,也即虛擬財產的義務人是除網絡用戶外的一切人。
2.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網絡虛擬財產權的客體是網絡虛擬財產。物權本質上是法律保護的一種利益,凡具有一定價值且具有表現其的外觀,就可以成為物權客體或納入物權法保護。網絡游戲中虛擬財產是以數據的形式存在并具有一定的價值,不同的虛擬財產的價值差異不在于財產名稱及功能的不同,而是因為玩家的付出不同。
網絡虛擬財產的無形性,是將其納入一直以來以有體物為主要調整對象的物權法保護范疇的最大障礙。傳統財產法認為物權客體必須為有體物。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環境以及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無形財產。同時無體物及無形財產概念的提出,使人們認識到,財產是一種可以以金錢來評價的利益,其本質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使人們從權利的角度來認識到有體物與無體物的共性。
四、對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內容的探討
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內容體現為游戲玩家對虛擬財產的支配,即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網絡虛擬財產權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是由網絡虛擬財產權權利的行使、侵害和轉讓這些法律事實而引起的。虛擬財產法律關系的內容主要包括用戶的權利和義務和運營商的權利和義務。
1.用戶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用戶是網絡環境中由用戶賬號所管理和控制的這部分網絡虛擬財產的所有者,其行使作為所有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用戶的主要義務就是按照網絡服務合同來使用網絡環境,按照規則正確行使網絡虛擬財產權和其他用戶交易轉讓網絡虛擬財產權時嚴格遵守交易合同。
(1)用戶所享有的權利
第一,占有權。網絡用戶對網絡虛擬財產具有占有受限制的特點。在用戶在線活動中,通過服務器的支持,以及賬號、密碼的使用,實現對網絡虛擬財產的直接占有。在用戶離線后,該信息則存儲于服務器中即用戶將直接占有權轉移給網絡經營者,但用戶并不因此喪失網絡虛擬財產權。網絡虛擬財產權的靜態公示方法就在于對用戶名和相應的密碼的占有,與現實中對動產的占有一樣,具有權利的推定力,可以表明對網絡虛擬財產的所有權。而網絡虛擬財產權動態的公示方法就是在網絡環境內,權利對網絡虛擬財產的直接控制和管領。
第二,使用權。人們占有物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物的使用價值或增殖價值。對網絡虛擬財產亦是如此。無論是電子郵件地址還是網絡游戲中道具、裝備,網絡用戶都可以通過使用,滿足其消費、娛樂、信息交流的需求。
第三,收益權。網絡用戶不僅可以使用網絡虛擬財產、獲得使用價值、也在可以網絡虛擬財產上進行投資,使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在網絡環境內價值不斷升高從而獲得交換價值。網絡虛擬財產的交易以及由此產生的巨大利益,不僅帶來權利主體的收益,而且支撐著、刺激著整個互聯網的發展和網絡游戲業的繁榮。
第四,處分權。網絡虛擬財產具有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特性決定了網絡虛擬財產權主體既可以對網絡虛擬財產行使事實上的處分權——如消費、刪除、廢棄其擁有的網絡虛擬財產,也可以行使法律上的處分權—通過交易轉讓給第三人。網絡虛擬財產處分權的行使會受法律和網絡協議的制約,但這種制約并不導致所有權處分權能的喪失。
(2)用戶應承擔的義務
第一,遵守網絡環境行為規范,利用合法的、符合網絡環境規則要求的手段來取得網絡虛擬財產權及服從管理,交納相關費用的義務。
第二,轉讓網絡虛擬財產權時嚴格遵守交易合同。用戶在轉讓網絡虛擬財產權時,買賣雙方行為依據的是雙方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發生糾紛時就采用雙方約定來履行,未明確的條款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來履行。
第三,在其網絡虛擬財產權受妨害時的舉證義務。用戶應就網絡虛擬財產來源的合法性,以及網絡虛擬財產權受到侵害的事實,而承擔一般的舉證責任,誰主張,誰舉證也是最基本的原則。
2.運營商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運營商所享有的權利
服務商享有有關軟件產品的知識產權、服務設備包括數據的所有權及獲取經濟利益的權利、對網絡環境運行進行管理的權利(如對違反網絡環境規則的用戶給予網絡環境內處罰)。
(2)運營商應承擔的義務
財產保全的目的在于保證審判活動的進行以使將來生效的判決行以實現,從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它實際上是當事人法定享有的一種訴訟權利,是為了確保當事人訴訟目的的實現而設定的合法權利,因此,它有時又被稱之為訴訟保全。財產保全這一訴訟權利的行使一般情況下是發生在訴訟之中,但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者在遞交訴狀的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有關財產爭議或糾紛的民事、經濟案件的當事人,為了切實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或者避免不必要的難以彌補的損失,對所爭議的財物很有必要及時地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由于申請財產保全存在著因申請錯誤而要承擔賠償補申請人損失的責任,為了保險,申請財產保時就對與之有關的法律問題給以足夠的重視。筆者擬給出兩個案例,對財產保全相關產法律問題,有針對性地以點代面試作一些粗淺的分析。
案例一:
1993年3月21日,云南省瀘西縣三河鄉建筑公司施工隊隊長梁福生,與蒙自縣軍隊干部離退休養所達成口頭協議,由梁租住休養所的345號房,并將其捷安牌吉普型小客車停放在休養所院內。1995年,雙方為房租的交付問題發生爭議,梁自同年3月以來一直未交房租。1996年5月16日,休養所將大門鎖更換,使梁停在院內的汽車不能自由出入。為此,梁訴請法院判令休養所賠償其汽車被扣押的損失,同時申請財產保全。8月1日,休養所在法院口頭裁定通知并作記錄時,才將大門大開,梁所停的汽車才得以出入。
對于梁福生申請財產保全。有一種意見認為,梁申請保全的是自已的汽車,并非是爭議物,不存在保全問題。另有一種意見認為,梁欠人家房租,人家鎖自已的大門,本案判決不可能是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房租和扣車損失相折抵即可,因而不能申請財產保全。筆者接受委托訴訟后,據理力爭道:申請人梁是汽車利害關系人,不立即保全將會使汽車不能使用的損失擴大。休養所以扣車手段追討房租違法,因而梁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將汽車開出休養成所的理由是成立的;鑒于梁欠房租,責令其提供實物擔保以利相關的休養所訴房租案判決的執行,也是言之有理的。人民法院接受了筆者的意見,裁決執行保全,令梁提供實物擔保后令干休所度其將車開出,這一做法符合法律精神實質,避免了雙方的損失擴大。
案例二:
云南省河口瑤族自治縣供銷社職工羅德榮,1995年5月5日與萬糧進口汽車修配廠達成修車協議,規定原告河口縣萬糧進口汽車修配廠為羅修理中巴客車一輛,于同年5月30日交車付款,逾期一天罰50元,提前一天獎50元。6月5日,羅再次提車未成,便同意增修項目。6月20日車子修復出廠結算時,羅出據欠條一張給汽修廠并注明:“羅德榮欠萬糧修車費975.80元,在七月十日來還清,過期照銀行利息14.6%計”,汽修廠法定代表人陸建文在欠條上簽字同意欠款1997年7月10日以前付清。后來,原告萬糧進口汽車修配廠擅自將付款付款時間“九七”改為“九五”并且按督促程序申請支付令限令羅付清修理費,羅依法提出異議,要求終止督促程序撤銷支付令,汽修廠便又起訴并申請并申請財產保全扣押了羅的中巴客車計18天。筆者接受羅德榮的委托在訴訟中,以原告萬糧進口汽車修配廠在約定付款期未到的情況下,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羅的經濟損失為由,建議羅反訴,要求判令汽修廠賠償損失;同時,申請復議要求解除財產保全措施。河口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為避免原、被告當事人經濟扣失的擴大,裁定解除對羅德榮中巴車的扣押,繼而依法審理后判決駁回汽修廠的訴訟請求,判令其賠償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羅德榮的經濟損失2039元。
在本案中,河口縣萬糧進口汽車修配廠申請財產保全的錯誤,就在于其申請的事實依據不能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6條的規定,“申請人應當賠償補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夫妻財產關系在民法和國際私法上又稱夫妻財產制,它是雙方當事人因成立婚姻而在財產關系上產生的效力的表現。夫妻財產制的內容包括:財產的管理權及報告的義務;財產的使用、收益及處分;原有財產和特有財產的劃分;家庭費用的負擔,夫妻雙方債務的清償以及結婚后夫妻財產制能否訂立、變更、廢止等。夫妻財產制的選擇不僅關系到夫妻雙方合法權益的實現,而且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交易安全和社會經濟秩序維護等問題,在不同的國家,由于受不同歷史文化、社會環境、政治因素等影響,夫妻財產制所規定的內容相差很大,在法律適用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1、夫妻財產關系是否與婚姻的人身效力適用同一個法律;
2、是否允許當事人自主選擇支配財產制的法律;
3、夫妻共同財產中,動產和不動產在法律適用上采用區別制還是同一制;
4、夫妻財產關系應適用的法律是否可以變更。
在涉外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適用中,因各國對適用準據法的連結點規定不同,導致了夫妻財產制法律適用的沖突。日本法例(明治1898年施行,1989年修訂)第十四條關于婚姻的效力的規定“婚姻的效力,夫妻的本國法相同時,依該法律;無其法律時,而夫妻常居所地法律相同時、依該法律;無前述任何一種法律時,依與夫妻有最密切關系地的法律?!钡谑鍡l關于夫妻財產制的規定“(1)前條的規定,準用于夫妻財產制。但是,夫妻以其署名的且有確定日期的書面訂定應依下列任一法律時,夫妻財產制依其所定法律: 夫妻一方國籍國的法律; 夫妻一方常住地法律; 不動產所在地法律。(2)依外國法的夫妻財產制,關于在日本所為法律行為及在日本財產,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3)依外國法所訂的夫妻財產契約,在日本進行了登記時,不拘前款規定,可以對抗第三人?!碧﹪鴩H私法(1939年制定)第五章親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夫妻財產關系,婚前無契約時,依本國法。夫妻國籍不同時,依丈夫本國法。但不動產,依物之所在地法?!钡诙臈l“婚前夫婦締結財產關系的契約,締約能力依各當事人本國法?!狈▏穹ǖ浼泳幹诰艞l規定“無財產契約而結婚的夫妻財產制,如果他們有共同的本國法,適用他們的共同本國法。如果沒有共同的本國法,適用他們第一個共同住所地法。如果夫妻結婚時成立了契約,夫妻財產制適用第七條確定的法律?!?/p>
二、夫妻財產關系準據法的選擇和確定
從以上幾個國家的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涉外婚姻夫妻財產關系的法律適用,有的國家是以國籍為準據法的連結點,有的國家是以住所為準據法的連結點,同時區分了夫妻共同財產中的動產與不動產的法律適用。國際私法學界認為,在準據法的表述中,連結點的選擇不應該是任意的,而是必須在客觀上確實能體現事實因素與沖突規范的內在的聯系,如果適用或選擇的法律不當,將會導致法院管轄不當,反致、轉致的發生,法律規避的出現等等。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了三個連結點: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國籍和主要財產所在地,在雙方當事人協議的情形下可以選擇適用任意一個連結點的法律。當今,大多數國家的婚姻家庭立法均接受了將婚姻視為契約的觀點,夫妻財產關系也被看成屬于契約的范疇。夫妻財產關系的契約性質,促使了以契約自由或私法自治為理論基礎的意思自治原則向夫妻財產制法律適用領域的擴展。夫妻雙方對契約性質的夫妻財產關系的形式、內容及爭議解決進行約定是“契約自由”原則的貫徹和體現。我們國家在制定此條規定時,充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同時三個連結點的選擇范圍基本上涵蓋了有關夫妻財產關系的特征。
三、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足之處
第二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鄙嫱饣橐鲋挟斒氯瞬灰欢ǘ加泄餐洺>铀兀蚱揠p方常年分隔兩地的情況是大為存在的;并且當事人不會因為涉外婚姻的成立而自動取得他國國籍,至少我們國家是沒有此項規定,因此夫妻雙方的國籍不同也是一個常見的事實。如果按照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當事人既沒有協議選擇財產關系的法律,也沒有共同居所并且國籍也不相同時,該如何適用法律?在這一點上,我國法律的設計是不完善不周全的。在國際立法方面,1978年海牙《夫妻財產制的法律適用公約》對夫妻財產制的法律適用規則作了詳細的規定: 夫妻雙方在婚前可以在其任何一方的本國法、任何一方有慣常居所地國家的法律、結婚后夫妻一方首次設立新的慣常居所地國家的法律中,指定一個法律適用于他們的夫妻財產制(第3條)。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沒有就夫妻財產制指定準據法,則適用夫妻婚后設立第一個慣常居所地國家的法律。但雙方沒有在同一個國家設立其第一個慣常居所或者締約國聲明必須適用夫妻共同本國法時,則應適用夫妻雙方的共同本國法; 如果沒有共同慣常居所,也沒有共同國籍,則應適用與婚姻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第4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重新選擇夫妻財產制的準據法,但只能在任何一方的本國法或任何一方的慣常居所地法中進行選擇,所選擇的法律適用于夫妻雙方的全部財產。但不管夫妻在婚前還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選擇夫妻財產制的準據法,都不影響就不動產的全部或部分單獨指定應適用的法律(第6條)。夫妻選擇的準據法一直適用于夫妻財產關系,除非重新指定了準據法。夫妻雙方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采用書面的形式,將其全部財產置于新的法律支配,但不能影響第三人的權利(第8條)。夫妻雙方指定法律應以“明示條款”,或在婚姻合同中表述。關于夫妻財產制對夫妻雙方以及第三人的效力問題,應由公約規定的夫妻財產制的準據法來支配(第9條)。上述立法表明,對于夫妻財產關系,首先應適用夫妻雙方以明示的方式選擇的法律,選擇的法律必須與婚姻有實際聯系;在沒有選擇法律時,則一般適用夫妻的共同本國法或共同慣常居所地法,我國在立法設計上可以借鑒上述規定,以期在司法實踐中更為準確的解決當事人的糾紛。
四、對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評價及建議
應該說,涉外夫妻財產關系內容的復雜本身就決定了該法律關系的復雜性;更應指出的是,涉外夫妻財產關系的復雜性主要體現在:(1)分類復雜:按照時間劃分則可分為婚前財產關系、婚姻存續期間財產關系、離婚財產分割和離婚后的財產關系;按照與夫妻身份的緊密程度分為扶養關系、繼承關系與類似純粹物權關系的財產關系;按照財產的性質劃分為動產和不動產,等等。(2)效力交叉:法定制度的效力和當事人之間約定效力的交叉,結婚的效力和離婚的效力的交又,主要表現為夫妻財產制同離婚效力的附屬效果(分割關系)的交叉。按照傳統的分類方法,比如財產制種類、夫妻關系的存續時間等,都不能從理論上給予滿意的答案。沒有任何一種制度分類的效力能夠貫穿夫妻財產關系始終,因此也就沒有能夠指導統一法律適用的分類方法。國際交往日益頻繁的今天,跨國婚姻的現象己經非常普遍,夫妻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關系也變得越來越復雜。這些頻繁流動的外國自然人主體,也常常具有多重國籍并且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比較好的經濟能力,經常會設立不同的住所(居所),如果這些主體的流動較為頻繁就會越發使得據以確定法律適用的連結點經常變化,增加了法律沖突發生的頻率,同時也大大增加了確定這些主體的夫妻財產關系糾紛準據法的難度。盡管各國夫妻財產制的發展各不相同,但仍可以通過橫向和縱向的比較研究以把握現代夫妻財產制立法的發展共同趨勢。各國夫妻財產關系立法原則的發展趨勢表現為:(1)貫徹男女平等理念,夫妻財產關系趨于平等;(2)承認注重家事勞動的價值,注重對弱者的保護;(3)維護夫妻利益保障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這些發展趨勢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夫妻財產制發展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的。上述三個發展趨勢,不是獨立存在的,其之間的關系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因此,不能把這三個發展趨勢割裂開來。現代夫妻財產制的立法起勢所代表的,不僅是世界范圍內的立法潮流,更是夫妻財產制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
【關鍵詞】共同財產;民間借貸;合同效力;救濟權;公序良俗
張某在明知薛某已婚的情形下發生同居關系,并在相處中薛某通過微信紅包、銀行轉賬、贈送物品等形式先后向張某贈送上萬元,且張某以懷孕為由要求薛某買房進行安定,薛某也先后轉賬一百多萬,其后雙方感情破裂,薛某以民間借貸為由要求張某返還因購買房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否則應承擔不利后果。薛某提供了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及聊天記錄,張某抗辯該款項系支付給其和腹中胎兒的補償費用,但提供的微信及短信記錄無法證明其主張事實,亦無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存有其他法律關系的意思合意及法律事實,法院最終未支持張某主張的該款項系侵權行為補充的抗辯理由,依據民間借貸關系認定證據及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的相關法律支持薛某的訴訟請求。該案件中不僅體現了民事訴訟舉證責任中的蓋然性原理,同時也體現出張某的律師在深知“夫妻共同財產平等處理權”后,意欲回避將薛某的財產處分行為認定為贈與,并試圖幫助張某維持所獲得財產現狀的情形。但實務中,婚外情關系破裂后,其財產糾紛更是復雜,有必要進行對比分析。
一、利用合同效力的相關法律追回財產的情形
2008年劉某與張某訂立協議約定,劉某借給張某百萬用于購買房產,張某用其所有房產作為抵押,并承諾終生不嫁他人只做⒛車那槿耍如果張某違反協議需要返還借款,如果劉某提出解除情人關系,張某有權不歸還借款,且將該筆借款沖抵做精神賠償款和生活補助款。同年,劉某與張某再次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劉某已出資70萬元,以張某的名義購買房產且按揭付款由劉某負責,張某自愿做劉某的情人,如果張某違反承諾需退還70萬元以及按揭款;如果劉某提出解除與張某的情人關系,則張某有權不退還以上款項,并約定雙方以情人關系相聚期間,張某在沒有專屬生育協議之前不得生育。后因雙方關系破裂,劉某訴至法院,請求確認雙方之間的協議無效,并且返款借款。一審法院認為,劉某與張某之間的協議違反了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德,破壞公共秩序,應屬無效行為,民事行為無效,所得財產應返還。宣判后,張某不服提起上訴稱,雙方對協議無效均由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一審判決將責任全部歸于張某,有違合理,顯示公平。二審法院認為,劉某與張某無視我國的婚姻制度,企圖用金錢維系不正當的情人關系,其行為違背了社會公德,損害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故雙方所訂立的兩份協議內容,法律均不予保護,以本案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裁定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劉某的。本案顯然比第一個案件復雜,既有借貸協議的內容,也有附解除條件贈與協議的體現,其中情人關系決定著該案系爭款項的返還。一審法院以公序良俗原則否定協議的效力,再按合同無效的處理方式要求返還款項,可能存在間接引導發生婚外情關系后行使財產贈與撤銷的情形,造成不良的社會輿論導向;二審的判決不僅表明對違背公序良俗轉化為借貸的行為不予支持,同時以委婉的方式兼顧法律與社會輿論導向,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也為法院處理的民事糾紛設定必要的界限,也表明法院對非正常的財產權益采取的謹慎態度,但此判決并未意味著財產糾紛已經解決,劉某擅自處分婚姻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意味著劉某的配偶仍有財產損失的救濟權。
二、利用夫妻共同財產平等處理權相關法律追回財產的情形
現實中,追回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行為也甚是常見,主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但法律實務中,法院對于該條款的運用也相當謹慎,如某法院判決中“本院認為,根據婚姻法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朱某(第三人)在明知或應知門某(妻)不同意贈與,而仍接受門某(夫)贈與款項的情形存在。在此情況下,門某(妻)要求宣告贈與合同無效,并索回款項的請求,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如門某(妻)認為其財產權益受到損害,其可向門某(夫)主張賠償?!?,該案雖然從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利用配偶追回贈與財產的行為,但將婚外情關系中財產處分涉及的第十七條第二款“善意第三人”的舉證責任分配給原告,顯然對原告的舉證責任略微嚴格,有類推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八條之嫌疑,雖然法院判決配偶可以向有擅自處分財產一方主張賠償,但婚姻關系仍存續意味著原告財產救濟權的喪失,若婚姻最終破裂此時原告向婚姻過錯方主張賠償是否適用訴訟時效,顯然仍屬于法律空缺部分。也有法院將夫妻一方擅自處分財產行為中“善意第三人”的舉證責任結合正常人的判斷能力確定,顯然從法律及社會效果上更加具有說明力,如“李丙(夫)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李甲,既未征得蔣乙(妻)同意,也未事后取得蔣乙追認,其行為已侵害了蔣乙的合法權益,屬無權處分,贈與行為應屬無效。同時,李甲明知李丙已婚的事實,作為成年女性,應當具有相當的判斷能力與社會經驗,明知李丙支出錢款用于其購房、購車將會侵害李丙配偶即蔣乙的合法權益。因此,李甲無故接受李丙的贈與,不符合社會生活的常理。蔣乙要求確認李丙與李甲之間的贈與行為無效,并以其共有權人的身份主張李甲返還夫妻共同財產,于法有據”。
綜上,在婚外情財產糾紛的法律實務中,其摻雜法律眾多,且案件的社會效果影響極大,為了保護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的財產權益,有必要對其離婚后主張賠償的情形進行細化。
【關鍵詞】葡萄采摘旅游;旅游產業;葡萄產業;敦煌市陽關鎮
采摘觀光旅游是以當地農民為主體,以農民所擁有的果園、菜園、花園、花圃等自然資源為特色,讓游客在園內摘果、賞花、采茶,享受田園樂趣,同時以滿足城市居民追求綠色,緩解壓力,放松心情為目的,給游客以奇、異、野、土、嘗、購等吸引力,并擁有觀賞、參與、科考、休閑、健身、求知等多種旅游功能的一項親身參與收獲、娛樂于一體的較高層次旅游消費。
一、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優勢
(一)環境優勢
一是光熱資源豐富。光照時間長,全年日照時數為3 246.7 h,年總輻射量為6 882.57 MJ/平方,日平均輻射量為18.86 MJ/平方,屬于光能富集區。晝夜溫差大,降水量僅為42.2 mm,而蒸發量高達2 460 mm,是降水量的59倍。高溫、干燥、日照長、溫差大的自然條件對葡萄病蟲害的發生和生存極為不利,是我國無公害葡萄產品生產的最適區域之一。二是由于境內的土壤多為沙質壤土,質地均勻結構疏松,通透性好,酸堿適中,四周被“瀚海戈壁”包圍,形成了天然的生物隔離帶。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和地理位置為敦煌陽關鎮葡萄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使產出的葡萄含糖量高,品質優良,色澤艷麗,酸甜適口,深受消費者青睞。
(二)旅游資源優勢
陽關鎮有陽關、玉門關、渥洼池、壽昌城等眾多的歷史文化古跡,并投資興建了野麻灣度假村、新工壩游樂園、高老莊度假村等現代觀光景點,重點打造文物古跡游覽和鄉村旅游.
(三)旅游產業基礎優勢
2011年陽關鎮被評為“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龍勒村被農業部和國家旅游局評為“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建成以鄉村觀光休閑、農家餐飲、采摘體驗為特色的葡萄農家園十余家,人均年收上萬,接待游客過十萬,農家園極大地拓寬了農民的增收途徑。
二、對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調查分析
本次調查于2013年7月選取陽關葡萄產地陽關鎮為調查對象,發放問卷20份《旅游業的發展對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優化升級政府游客調查問卷》和100份《旅游業的發展對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優化升級游客調查問卷》抽樣調查,其中有效問卷各為18份、92份,有效率各為90.0%和92.0%?;靖采w陽關鎮政府及來此游客日均量的三分之一。通過spss19.0統計分析軟件,使用a信度系數分析及相依樣本t檢驗、分層聚類分析等分析方法,對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現狀評價與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前景評價的一致性,當地政府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分層聚類分析等進行量化分析,定量研究游客和當地政府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的評價分析。
(一)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調查分析
1. a信度系數評價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現狀與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前景評價的一致性。采用李克特5點量表以1-5代表“較差”到“很好”的表述來評價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現狀評價及敦煌市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前景評價。通過a信度系數測量累加李克特5點量表,經spss19.0 計算量表的a信度系數為0. 754,表明量表中各個研究變量內部具有較高的一致性。通過比較評價結果的均值,反映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前景評價均值高于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現狀評價均值,說明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前景評價好于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現狀評價。
2. 游客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的吸引力評價與游客對旅游促進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產業發展評價相依樣本t檢驗。本次調查選取了游客對陽關鎮葡萄產業的旅游吸引力評價與旅游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評價,各用a、b表示,以“1”-“4”代表“一般”的表述到“很強”。為了反映被調查者對于這兩個變量評價的差別,使用spss19.0相依樣本t檢驗比較兩個變量的均值,在此基礎上建立原假設H1:游客對陽關鎮葡萄產業的旅游吸引力評價與對旅游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評價總體上沒有差別。經spss19.0 計算變量“游客對陽關鎮葡萄產業的旅游吸引力評價”的均值為2.59,小于變量“游客對旅游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評價”的均值為2.85。因為p-值0.160>0.05,所以接受沒有差別的原假設H1,說明被調查者對這兩變量的評價近似,較多的游客評價為“強”。
3. 游客對旅游促進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產業發展方面分析(多選)如圖1所示,在游客對葡萄旅游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方面分析中,有83.72%的被調查者認為葡萄旅游在擴寬銷售市場方面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81.4%的被調查者認為葡萄旅游在促進當地居民增收方面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65.12%的被調查者認為葡萄旅游在推廣品牌營銷方面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的58.14%被調查者認為葡萄旅游在優化產區布局方面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的32.56%被調查者認為葡萄旅游在創新開發葡萄產業方面促進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4. 游客對旅游促進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產業發展建議分析(多選)如圖2所示,在游客對推動當地葡萄旅游產業發展的建議分析中,有73.9%的被調查者建議為規范葡萄觀光市場,有69.77%的被調查者建議為擴大宣傳,有69.6%的被調查者建議為嘗試開發葡萄高端旅游產品,有60.47%的被調查者建議為深度開發葡萄周邊商品。
(二)當地政府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現狀調查分析
1. 如圖3所示,在當地政府對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現狀評價分析中,有75%的被調查者評價為成立各類葡萄后加工龍頭企業,同樣有75%的被調查者評價為標準化集約化發展,有66.67%的被調查者評價為“公司+基地+農戶”模式,有58.33%的被調查者評價為品牌化發展,有33.33%的被調查者認為葡萄觀光旅游產業規模初具,有28.33%的被調查者評價為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和質量監督制度。
2. 當地政府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現狀評價分析。如圖4所示,在當地政府對陽關鎮葡萄旅游產業發展評價分析中,有91.67%的被調查者認可將葡萄旅游納入全鎮旅游體系中,有83.33%的被調查者認可發展集觀賞采摘餐飲休閑葡萄觀光園,有58.33%的被調查者認可開發葡萄酒相關旅游產品,有41.67%的被調查者認可開發葡萄相關旅游產品。
3. 當地政府對敦煌市陽關鎮葡萄旅游推動葡萄采摘產業發展分析。如圖5所示,在當地政府對葡萄旅游推動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分析中,有83.33%的被調查者認為優化產業結構推動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66.67%的被調查者認為向資本技術密集型轉變推動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58.33%的被調查者認為創新產銷模式推動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50%的被調查者認為擴展市場需求推動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有33.33%的被調查者認為轉移吸納勞動力推動陽關鎮葡萄產業發展。三、研究價值
綜合以上調查及以往文獻,筆者整理出研究農業采摘旅游產業具有以下意義:一是促進結構調整,推動農業轉型。采摘旅游作為傳統農業的后續產業,有助于促進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可形成旅游業帶動第三產業,第三產業服務第一、第二產業的良性結構。農業采摘旅游拓寬了農民致富途徑。同時,農業采摘旅游使當地村民重視環境資源的價值,農業采摘旅游有利于改善環境和保持生態平衡,最終使農村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三從促進城鄉交流來看,鄉里人進城,城里人下鄉,尋求差異,形成了都市與鄉村的一個過渡帶、銜接帶、綜合帶。從經濟角度看,城鄉經濟的互補互哺,有力地拉動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從文化角度看,城市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文化生活的品位影響了農村。實際上也形成了城鄉經濟、文化、社會的過渡和銜接,從而帶動了區域經濟結構的優化,同樣帶動了農村的社會進步和文化建設,推動了城鄉統籌和城市化建設進程。這對縮小城鄉差別,提高農村的城市化水平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發展對策
(一)規劃始行
敦煌市陽關鎮當地政府應對當地葡萄采摘旅游進行系統性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當地葡萄采摘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農業采摘旅游綱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則。充分考慮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充分考慮區域旅游總體發展情況和旅游發展潛力等各方面因素,使規劃既切合當前實際,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同時又具有一定前瞻性,推動當地葡萄采摘旅游快速發展。
(二)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交通、水電、餐飲、住宿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加強與旅行社、酒店等其他涉旅企業的聯系合作。為游客提供觀賞、品嘗、購物、農作、休閑娛樂等多項服務。
(三)豐富產品內涵
敦煌市陽關鎮應進一步豐富葡萄采摘旅游產業內涵,合理搭配品種,分散采摘季節,減弱季節性,同時探索開發主題農業采摘旅游活動,進一步增強農業采摘旅游產業吸引力。增強采摘旅游產品的參與性、趣味性,滿足游客多層次需求,形成集觀光旅游、度假休閑、旅游商品于一體的綜合性農業采摘旅游規模產業鏈。
(四)創新經營管理模式
對敦煌市陽關鎮政府葡萄采摘旅游可實行政府+公司+農村旅游協會+旅行社模式、股份制模式、農戶+農戶模式和個體農莊模式。成立“農業采摘旅游”協會,盡快出臺“葡萄采摘旅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及評定辦法等制度。通過管理委員會來規范監督農業采摘旅游經營戶的各項服務質量及服務標準,定期進行評價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證書,構建葡萄采摘旅游內部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務,實現葡萄采摘旅游產業內部管理體系,進一步優化管理和服務,實現農業采摘旅游集約化與規模化經營,統一收費標準來規范市場環境。
(五)加強人才培訓
當地政府應建立科學的人才機制,重視農業采摘旅游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科學的選人、引人、用人和培養人機制。通過與相關高校和其他地區的旅游企業合作,提高農業采摘旅游產業從業人員素質,提升管理水平。
(六)品牌化建設
葡萄采摘旅游產品重復性高,同質化競爭強。因此,當地政府應強化品牌建設,實行標準化管理。樹立本土品牌,統一品牌形象,利用現代媒介加強品牌營銷。
(七)注重營銷
當地政府應強化調研市場信息,增強營銷投入,注重營銷策劃,采取多樣化的營銷方式,與其他涉旅企業合作,通過當地葡萄采摘旅游協會、政府組織,舉辦葡萄節會等方式,整合營銷。多角度、全方位地宣傳全鎮葡萄采摘旅游產業。加大打造品牌、塑造形象的力度,不斷擴大敦煌市陽關鎮葡萄采摘旅游知名度與影響力。
(八)加強生態保護
當地應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利用農村資源。樹立環境保護意識,制定并貫徹實施“農業采摘旅游”發展開發規劃。葡萄采摘旅游產業開發應與資源環境相適應,妥善處理應“農業采摘旅游”開發而產生的垃圾、廢水等,保持生態平衡,保證鄉村清潔,形成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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