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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礦山安全生產建議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安全綜合整治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活動,成立以劉成副市長為組長,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附后),組織協調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的綜合協調,研究制定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接受、審查工作。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整治礦產資源管理秩序,依法嚴格審批、清理、整合采礦權,查處越界開采和取締無《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的違法行為;對政府決定關閉的非煤礦山企業,應依法吊銷其《采礦許可證》。
公安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以及有關案件的查處;對政府決定停產整頓的非煤礦山,及時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暫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供給;對政府決定取締和關閉的非煤礦山,依法吊銷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終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
發改委:負責冶金、有色礦山《生產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要嚴格《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對不符合《省冶金、有色礦山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省政府第號令)和《省冶金、有色礦山生產許可證制度考核辦法》(冶礦行[]號)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不予發放《生產許可證》;對政府決定關閉或取締的冶金、有色礦山,應依法吊銷其《生產許可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礦山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登記前置審批規定,對申請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登記注冊;政府決定取締和關閉的非煤礦山,應依法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監察機關:負責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礦山負責人在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加大對事故責任者的追究力度。
電力供應部門:負責電力供應管理工作,對政府決定停產整頓的非煤礦山及時停止供給生產用電,待驗收合格后再恢復生產供電;對依法決定關閉的礦井停止供電,拆除供電設備,并查處私自轉供、偷接電行為。
各縣、區也要成立由主管縣區長任組長的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真正做到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的工作局面。
二、安全綜合整治總體目標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分為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和安全生產兩個方面。
(一)通過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治,堅決取締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重疊開采、越界開采、非法轉包以及無證開采等違法采礦的礦山,整合礦權,建立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
(二)通過安全生產整治,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安全技術裝備水平,逐步形成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年月底前,實現露天采石場全部實行臺階式或分層開采,徹底關閉一面墻式開采的采石場;年底,實現地下礦山全部實行機械通風;安全評估為A級礦山總數要達到礦山總數的以上。到年底,安全評估為A級礦山企業達到以上,C級礦山企業低于,徹底淘汰D級礦山。
三、安全綜合整治標準
(一)礦山企業,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
(二)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私自增設開采作業面、變相分割、轉包、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采礦的礦山要徹底取締。
(三)無證采礦、越層越界采礦得到徹底整治。
(四)布局不合理、礦業權發生重疊的礦山按照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業布局得到調整,礦產資源管理制度規范。
(五)礦山企業符合以下安全生產條件:⑴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⑵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⑶有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開采設計和附圖,并嚴格按設計要求開采(施工)。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要按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特別是新入礦的工人,要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管理工作。⑸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間距不得小于米。每個生產水平和各采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直達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間。井上、井下(含各中段)必須有可靠暢通的通信聯絡設施和措施。⑹礦井應當采取機械通風,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⑺礦井提升運輸系統有防過卷、防跑車、防墜等安全保護和獨立、完好的聲光信號系統裝置,嚴禁普通箕斗提人。⑻礦井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有水害防治措施,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型號和數量應當滿足井下排水的要求。露天采場的總出入溝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業場地等處必須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場有專用防洪設施。⑼露天礦山要按設計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嚴禁掏采。臺階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對現有不能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但最大開采高度小于米的小型采石場,要按設計采用自上而下分層、按順序開采。⑽相鄰礦井之間、礦井與露天礦之間、礦井與老窯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隔離礦(巖)柱,并不得擅自開采各類保安礦(巖)柱。⑾有自然發火傾向的礦山應有具體可靠的防滅火措施。炸藥庫、油庫(儲油點),主要進風巷、井架、井口建筑物和井下機電設備硐室等使用可燃性建筑材料的應有防滅火具體措施和設施。⑿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漏電、防觸電的設施和措施。井下電器禁止接零。井下必須設低壓照明專線,工作面、天井、井筒應為安全電壓照明。
四、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重點
(一)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為主線,實施動態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全市非煤礦山再進行安全評估,并把安全評估工作與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作為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已通過整治和評估驗收的企業,按不同等級分類指導,重點監督。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凡是在年月日前未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申請的,一律停止生產。切實把好市場準入關,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投入不足、工藝裝備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礦山企業。
(二)取締非法(無證或證照不全)和關閉經整治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尤其要嚴厲查處證照過期還在繼續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
(三)促進非煤礦山企業規?;a,對一證多家開采礦山,走整頓、聯合、提高之路,規范科學的開采方法,禁止使用已淘汰的開采工藝和開采方式,逐步實現機械化作業、規?;_采。
(四)昌黎縣政府將朱各莊鄉;盧龍縣政府將盧龍鎮、木井鎮和石門鎮及全縣選廠;青龍滿族自治縣政府將馬圈子鎮、肖營子鎮;撫寧縣政府將石門寨鎮、茶棚鄉、杜莊鄉列入重點整治對象,對被列為重點整治對象的鄉鎮,縣政府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強有力的治本之策,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下大力,抓出成效。
五、安全綜合整治時間安排
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安監、監察、公安、工商、發改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全部結束。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集中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方案的通知》(辦字[]號)明確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范圍和內容、方法和步驟進行專項整治。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由安監部門牽頭,國土資源、監察、公安、工商、發改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結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現在起到年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非煤礦山企業評估分級工作,其中A級非煤礦山數達到以上;完成以上非煤礦山整治驗收;力爭在年礦山總數的基礎上再關閉8%以上;推進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培育和發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遏制非煤礦山事故上升勢頭。
第二階段:從年月至年底,要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號),要求,健全和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按評估結果對非煤礦山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動態監控;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加強查處力度,嚴禁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的先進經驗,在全市非煤礦山行業基本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到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工作。
六、安全綜合整治驗收方法
各縣區要按照非煤礦山綜合整治標準、內容和時間的要求,加強督導,嚴格驗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由國土資源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組成由有關專家參加的驗收工作組,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按照規定時間,對非煤礦山企業逐礦審查、核定,逐礦驗收。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驗收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縣區要對所屬企業進行驗收。市政府將對各縣區驗收合格的礦山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七、安全綜合整治具體措施
(一)足額提取非煤礦山企業四項費用:
1、為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按照礦山維簡費的或固定資產折舊費的提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使用,主管部門監督其提取和使用。
2、全員足額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根據危險程度,地下礦山按每人—萬元提取,露天礦山按每人—萬元提取,由縣(區)財政專戶儲存,管理、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提高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礦山企業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每人不得低于當年平均工資的倍,最低不少于萬元。
4、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要按照規定的費率,及時為所有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二)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用工制度
1、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在采礦權的設置、延續和變更過程中嚴格依法審批;確保礦山規模、布局、開采方案科學合理并符合規定;確保越層越界等非法開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要力爭在三年內取消規模以下礦山,實現一個礦體只發一個采礦許可證。只有一個法人的目標。
2、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礦山勞動力市場,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加大工傷保險收繳力度。
(三)實施“科技興安”推進質量標準化建設
1、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選擇基礎工作扎實、積極性高的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試點。特別是在露天邊坡和尾礦庫穩定性監測、頂板地壓監控以及超層越界勘測等環節,率先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以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和監管能力,提升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2、安監和有關部門要組織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按照省安監局制定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檢查表》和《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手冊》,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縣區要培育一批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并加大推廣力度。爭取年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達到,年達到。
(四)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報告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進行施工;安全設施建設竣工后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邊建設、邊生產現象。
(五)加大安全培訓力度
關鍵詞:礦山 安全科學理論基礎 問責 監測 建議
Abstract: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mine disaster accident frequent occurrence reason, does not lie in the safety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is not in place, min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is ineffective, also do not depend on mine safety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is weak, but in mine safety basic theory research as well as mine monitoring technology lag; analysis of mine safety accident accountability system and current mine monitoring and fault detection technology,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proposal.
Key words: MineSafety science theoryAccountabilityMonitorSuggestion
中圖分類號: TD8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
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作為重要基礎產業的各類礦山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尤其是經過近幾年的安全整治,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有所提高。但我國數量眾多的中小型礦山,其安全管理不規范、安全工程技術非常薄弱,也是誘發礦山災害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
礦山是我國三大高危行業之一,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各個礦山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加強礦山安全工作,安全形勢在總體上有所好轉, 但是仍然不能從根本上遏制災害事故頻繁發生的現象。2006年,我國成立了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及相應的分技術委員會,標志著我國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針對問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了“十一五”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基本思路;對今后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又提出了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基本思路。但從一些文獻得知,礦山安全生產方面還存在一些弊端,如安全科學理論基礎研究滯后、礦山安全問責體制不夠健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待進一步完善等,現分述如下:
1.安全科學理論基礎研究滯后
目前,安全科學理論基礎主要是建立在“ 老三論” 系統論、信息論和控制論基礎之上的,通過安全系統論分析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通過信息論監測檢測搜集分析處理各種安全信息進行災害事故預警,通過控制論對災害事故進行控制,由此建立起安全系統論、安全信息論和安全控制論,構成安全科學基礎理論。但是利用安全系統理論只能分析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不能分析災害事故發生的機制。由于機制不明,對災害事故的預警只好采用統計學的方法,利用過去和現在的數據去預測未來,時間是有方向性的,未來不是過去和現在的簡單繼續,利用過去的數據預測未來,本身就存在缺陷,有其局限性。由于對災害事故發生的機制不清楚,預警又沒有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對災害事故進行有效的控制是不可能的。
2.礦山安全問責體制不夠健全
問責制是指問責主體對其管轄范圍內各級組織和成員承擔職責和義務的履行情況,實施并要求其承擔否定性后果的一種責任追究制度。我國的問責制在2003年SARS風暴中首度啟用后,在接下來的2004年中石油重慶開縣“12.23”特大井噴事故、湖南“嘉禾違法折遷”案等事故中都進行了運用。但是綜觀這些被適用了問責制的事例中,似乎唯獨缺少了礦山安全事故的問責,難道我國的礦山安全已經到了足以令人放心的程度嗎?顯然不是的。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計分析,“十一五”規劃期間,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不斷完善,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全民意識不斷增強,為做好“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奠定了較好基礎。但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一是傷亡事故多發。二是職業危害嚴重。全國累計報告職業病70多萬例,每年新增患者約1.4萬人,且仍呈上升趨勢。三是安全生產基礎條件依然薄弱,一些企業安全投入不足,存在生產工藝技術落后,管理、技術人才缺乏。四是安全監管監察保障能力低。安全監管監察裝備落后,基層安全監管力量不足,相關法規、技術標準、應急支援等支撐體系尚不健全。這當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中尤以煤礦行業為主。
在安全生產中引入問責制,其本質在于對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和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強化安全責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就最近幾年發生的礦難事故處理結果來分析,不難發現在這幾次的礦山安全問責事例中仍舊存在我國當前問責制度存在的“通病”:
(1)問責形式單一,未能明確具體責任。
(2)問責主體缺位造成問責難以達到公正性。
(3)問責缺乏可依循的程序。
3.我國礦山安全監測工作的現狀
3.1 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礦井監測監控系統是煤礦等礦山企業高產、高效、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世界各主要產煤國對此都十分重視,投入大量的資金和技術研制生產和推廣使用環境安全、提升運輸、供電、排水等監測監控系統。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是通過監控影響礦井安全的環境參數因素,如瓦斯、一氧化碳、風速、溫度等,實時監控礦井的安全生產狀況。上述這些參數借助于計算機、傳感器、信號傳輸與處理系統進行集中監測并在緊急情況下,如瓦斯等參數出現超限情況下發出報警,進行區域斷電控制。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礦山也需按照【安監總管一〔2011〕108號】文加快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建設。地下礦山企業要嚴把“六大系統”建設質量關,堅持建設與應用并重的原則,把“六大系統”建設與礦井生產系統布置、災害防治、技術裝備應用、應急救援等工作統籌考慮。
我國現有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雖在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提高生產率和設備利用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還有待進一步發展完善。
3.1.1 我國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的現狀
早期的煤礦監測監控系統大多以模擬技術為主,由傳感器、傳輸線、解調器、計算機、調度顯示盤等組成。存在精度低、抗干擾能力差、識錯糾錯能力弱等先天不足。安全監控系統對煤礦安全生產和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礦山大多已將其作為一項重大的安全裝備。但是由于當時相當一部分監控系統技術水平低、功能和擴展性能差、現場維修維護和技術服務跟不上等原因,這些監控系統或者己被淘汰、或者已被停產,因此造成相當一部分礦井無法繼續正常使用己裝備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特別是近幾年來由于老系統服務年限將至,已經沒有繼續維修維護的必要,這些系統急需更新改造。同時,在"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文件中,規定我國各大、中、小煤礦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礦井必須裝備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但是,大大小小的系統生產廠家不斷出現,在國家尚沒有統一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各自制定自己的通訊傳輸協議和接口、子系統標準,致使各生產廠家間的設備不能互聯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嚴重影響了系統作用的發揮,同時也阻礙了煤炭生產企業的技術進步和新技術的推廣。
由于煤礦井下是一個特殊的工作環境,因此,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同于一般工業監控系統。因此,一般工業監控原理和技術難以直接運用到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中。
3.1.2 現有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存在的問題
現有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雖在保證煤礦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但由于這些系統監測參數單一、系統性能價格比低,難以滿足煤礦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需要,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1)現有系統通常都是針對某一監控對象而開發,為單一的環境安全或其他專用監控系統,從而造成硬件不通用、軟件不兼容、信息不共享。用戶難以通過簡單的操作實現環境安全、運輸等多方面底層監控的目的。
(2)現有系統均在同一水平上重復開發,若要進行新領域的監控,需要重新開發,且開發周期長,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現有系統均沒有將數據、聲音、圖像等多種媒體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難以提高信息及系統的利用率。
3.2 礦山設備故障診斷發展概況
隨著計算機和電子技術的迅速發展,它不斷促進了礦山工業生產技術的現代化,生產裝備不斷向著大型化、高速化和自動化方向發展,使生產能力不斷提高,同時對設備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性能要更好,功能要更強,精度要更高。這些要求必然使設備越來越復雜,越來越昂貴。大規模生產的流程化也越來越普遍,故障診斷技術也越來越多地應用在各種各樣的礦山設備中。在我國的現代化礦山建設中值得推廣。機械故障診斷技術可以大量應用在礦山生產中,根據傳感器件測量的振動、溫度、噪聲等信號,以及油樣分析、無損探傷檢驗等結果,判斷工藝流水線甚至整個礦山的生產狀況是否正常,是否出現故障的苗子,以便隨時進行在線維護,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蚣皶r安排在維修項目中,以便在停機檢修中處理,不至因事故造成更大的損失。
3.3 常用礦山設備故障診斷方法
機械設備故障診斷技術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還在不斷地發展,按照設備狀態信息的物理特征進行診斷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振動診斷;(2)聲學診斷;(3)溫度診斷。
故障診斷技術可根據不同的診斷對象、要求、設備、人員、地點等具體情況,對設備的診斷采用不同的技術手段。而礦山機電設備的故障診斷技術中,除采用機械中最普遍采用的振動監測和溫度診斷外,油磨屑分析近年來也被用于國內外的礦井機械設備的監測上,并且越來越廣泛地得到了成功的運用。
4.礦山設備故障診斷技術應用的關鍵問題
故障診斷技術應用關鍵在各種故障信號的測量方法選定后,故障全斷技術在礦山生產中具體的應用關鍵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4.1選擇合適的測點位置,盡可能靠近能反映重要設備運轉信息的故障源,能夠決定關鍵設備和工藝流水線能否正確生產狀態信息。
4.2建立基準(正?;蝾~定運行時)的信息庫。在設備安裝調試正常運轉后,所測定的上述各量對照設計值確定一組額定值和允許變動的范圍作為基準值對照表,當設備不正常時,所測取的值就能和基準值進行比較,經診斷后發出需要維修的提示信息。當設備故障嚴重時除了能發出警告信號,甚至還能控制設備進入保護狀態。
4.3為了能保證測取信息的準確可靠性,防止干擾信號產生誤診斷,還應在硬件和軟件方面設置過濾環節。
5.建議
在我國,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如同坐在火山口上,企業該如何落實預防方針,如何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如何避免坐在火山口上,給礦山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
首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以人為中心的現代化安全管理體系,將影響安全生產的各個要素,包括人、硬件、軟件、環境等,納入系統予以管理控制。對系統各要素本身和相互關系的要求及其實現或滿足的的方法都要識別、確認并規定清楚,對可能出現的問題,特別是要素間接口的問題,應予以評估,確保體系有充分的預見性和適宜性,以便對相關內容做出規定,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從體系建立和運行初期,必須充分的識別和評估系統的缺陷和風險,避免遺留出錯(特別是關鍵錯誤)的機會。
安全基礎理論的核心是災害事故的發生機制、預警與控制理論。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中將“復雜系統、災變形成及其預測控制”作為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研究。國家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也將“礦山重大災害事故致因機理及動力學演化過程”作為安全生產基礎理論研究重點領域之一。災害事故的發生機制是預防與控制的基礎,而對機制的研究必須建立在復雜孕災系統演化的動力學機制基礎之上。
安全生產重于泰山,面對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以及社會不斷發展所帶來的各領域的生產,面對新的形勢以及各方面的挑戰,我們黨和國家也高度重視,采取多項重大舉措,意在治理我們社會正常生產所帶來的各方面的安全問題,也是我們建設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同時急需強化人們的法律意識。這也是基礎工作,現面臨的問題不是我國當前安全生產管理上無法可依,而是人們對其不重視,或是重視的力度不夠。面對種種現實各領域的安全生產問題,我們當前需要做的很多,要將安全科學研究理論知識轉化到我們實際工作當中去,要通過相關安全培訓強化人們的安全意識,組織管理者、全體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規,特別對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通過學習職工的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認識到遵章守紀、強化管理、確保安全的重要性。讓每一個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者、勞動者都能真正懂得安全意識的重要性。
談到安全生產工作,我認為首先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貫穿到生產領域當中的每一個人,包括從業人員以及我們的管理人員,就是要在生產過程中把安全始終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首先,一個人的安全意識可以說非常重要,因為很多事故都是由人的自由度、人的失誤、人的習慣、人的思想情緒、人的操作水平、人的責任心、人的職業道德等因素所造成的。其次,安全生產工作需做到預防為主,預防工作貴在“預”,預是預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從某種意義上講,預和防的關系就是想與做的關系。預是一種思維活動,防則是預指導下的實際動作。只有把預的工作做到位,才有可能防到關鍵處。最后就是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齊下,并充分發揮社會、廣大職工、輿論的監督作用,來有效解決安全生產領域的問題??傮w來說,實施綜合治理也是由我國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和面臨的新形勢所決定的。而各領域的安全生產又各具特點,迫使防治手段需多樣化。要實現安全生產,必須從文化、法制、科技、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多管齊下,綜合施治。
抓落實也是一步很重要的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而且得落實到人、落實到位。我們在正常生產前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各項規程、各項安全措施等,再美好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更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去落實這些、如何從真正意義上落實到位。再就是保障安全生產就是一種嚴格的責任、法定的責任,首先要明確責任,然后要有人負起責任,最后就是對責任者的追究。所以說,抓落實這項工作必須得明確人的責任。在現實安全生產中,要把明確責任同礦山安全問責制聯系在一起,要毫不容情使得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以及管理者、勞動者的管理、崗位職責,還有相應的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都要切實到位,我們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對自己嚴格管理的同時,還必須強化國家相應監管部門的監管,也不能缺少外部有組織力量的監督和保障。對未明確責任管理的單位,就必須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前面說到從法律、行政的手段強化安全管理工作,抓安全也得重視加大對安全的投入,這也是保障正常安全生產的一個條件,要引起我們管理層對安全投入這塊的重視。所以說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生產單位要確保安全生產中要有良好的安全投入這個保障。要杜絕一些企業只顧盈利不顧安全的現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堅決依法關閉,不留后患。安全生產條件要靠人以及通過現代的高科技等手段來創造,這當中,人的因素至關重要,既要用制度管人,又要人去執行制度,安全設施需要合格的操作者,安全生產管理要有稱職的管理者,這些都離不開人,再先進高科技含量的安全設施也脫離不了人的操縱,所以我們要加強對勞動者的勞動安全技能培訓和管理者的相關管理培訓,杜絕違章操作,進一步完善日常檢修制度,明確工作程序,制定一些較詳細的危險情況分析和相應的防范應急措施。同時要加強對安全檢查的工作力度,消除安全隱患,夯實安全運行基礎。
其次,完善礦山問責制度。完善的問責體制是體制發揮有效功用的前提,事實也表明了我國目前的礦山安全問責體制,由于存在諸多不足,影響了其在遏制我國礦山安全事故頻發方面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完善。
一、以法律的形式完善問責制度,使得問責制度更加的強勢,以便為完善問責主體。
二、明確礦山安全問責的客體,即誰問誰責。
三、理清礦山安全問責的范圍,即問什么。
四、補充礦山安全問責的形式,我國目前礦山安全問責中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是行政責任中的引咎辭職。
五、建立一套完善的問責程序。
在今后的安全生產中,要通過各方面措施來加強管理,從上到下、從管理者到勞動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機制,明確到人。
面對社會日新月異的發展,以及人們對社會日益增長的經濟文化需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安全生產會帶來許多新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生產經營單位要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管理制度,不斷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不斷加大對安全的投入,不斷加強對管理者和勞動者的培訓。
最后,完善礦山安全監測及故障診斷系統,實現綜合檢測,建立數字化礦山,從技術角度及早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數字化礦山的發展為煤礦企業信息化建設加快了步伐,而綜合監測系統正是數字化礦山體系中的核心模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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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年1月10日,*省長簽發第138號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施行。這是我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許可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非煤礦礦山企業的一件大事。為切實落實《辦法》,依照《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條例》、《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第9號令,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于委托頒證問題
《辦法》第六條規定:頒發管理機關(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當將受委托頒證機關(市、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局),及其受委托實施安全生產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向受委托頒證機關頒發《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委托書》,明確受委托的單位、委托范圍等事項。各受委托頒證機關在辦理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場所張掛委托書正本。
各設區市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凡獨立成立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經各設區市審查并提出意見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核后另行授權。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江西安全生產信息網公告全省受委托頒發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市、縣(市、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名單和委托范圍。未受委托的單位不得頒發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關于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向頒發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提出申請。一是企業應向頒發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提出申請;二是受委托頒證機關收到不屬于自己受委托頒證范圍企業的申請,要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規,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之申請人向有關機關申請。
三、關于安全生產條件
《辦法》第七條中規定:非煤礦礦山企業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和國家標準。
安全生產條件指的是要符合《實施辦法》、《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及國家標準,其中:
1、小型露天采石場還應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19號)的要求。
2、開采地熱、鹵水、礦泉水的生產系統還應當做到:開采范圍內的地表按要求布控監測點;進行地表下陷監測,建立監測臺帳;建立對監測數據進行定期分析的制度。
3、磚瓦粘土礦(場)、采砂場的生產系統,不需進行安全評價,只需進行安全評估。必須符合《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即采掘作業必須分階段開采,采用機械鏟裝的,階段高度不得大于機械的最大挖掘高度;人工開采的,砂狀巖土階段高度不得大于1.8米,松軟巖土階段高度不得大于3米;工作階段坡面角不得大于所采粘土的自然安息角;最小工作平臺寬度必須滿足鏟裝設備和人員的安全行走。
四、關于提交文件、資料
《辦法》第八條規定:只有一個獨立生產系統的非煤礦山企業在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的文件、資料。
1、關于采礦許可證(勘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企業在申請領證時,應當提供上述證照原件供受理人員驗審,同時將上述證照復印件提交給頒發管理機關。其中采掘工程施工企業無需提供采礦許可證(勘察許可證)。
2、關于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相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受委托頒證機關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①主要負責人指的是非煤礦山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場)長和其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及大中型以上企業的總工程師。
②安全管理人員為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
③*年起,全省統一使用新印制的《江西省非煤礦礦山負責人安全生產資格證》和《江西省非煤礦礦山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分別作為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證明材料。原已取得《江西省非煤礦山礦長安全技術業務資格證》或《江西省注冊安全主任證》(非煤礦山行業)的,且證件在有效期內的,應依據頒證權限,向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申請換取新證。
④從*年起,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需經相應的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受委托頒證機關考核,即誰發證(包括受委托發證)、誰負責考核。
3、關于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證明材料。
該材料由非煤礦礦山企業提供,內容包括:應參加培訓的人數、實際培訓的人數;培訓的內容、培訓用時;參加考核人數、合格人數等,安全評價機構在安全評價報告中予以表述。
4、關于工傷保險的問題。
鑒于我省工傷保險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工傷保險的管理機構和運行機制尚不完善,各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安排。對尚未開展工傷保險工作的地方,在受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時,可以不要求企業提交“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但企業必須提交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工作計劃。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贛府廳發〔*〕3、8號文件精神,企業應當參加雇主責任保險,并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具體辦法由我局會同省保監局另行協商。
5、關于安全評價、評估
①安全評價機構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書”要求、內容對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時要合理選擇評價方法和合理劃分評價單元,評價報告要全面、真實反映非煤礦山的現狀,結論只能為“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不能出現“基本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等模糊性結論,并對評價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②安全評價機構在評價過程中對企業存在的安全問題,必須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其中對一時難于整改完成的,還要向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報告;企業落實整改意見情況應向評價機構反饋;安全評價機構對企業的整改落實情況必須核實,并在安全評價報告中再次反映。企業對安全評價機構建議采納情況,也須在安全評價報告中反映。
③對含有尾礦庫的非煤礦礦山企業的安全評價,評價機構的評價人員中應具有從事尾礦庫管理、技術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④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需事先由相應的頒發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認可后交由申請單位作為申報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材料。
6、關于開采方案設計和圖紙
在生產礦山開采方案設計應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者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資質的采礦工程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開采方案,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省屬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審查。當布置和開采方式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重新編制開采方案并審查;實測圖應由企業自行提供,也可由企業聘請具有測量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幫助測量制圖。
五、關于兩個獨立的生產系統及申辦需提供的材料
《辦法》第九條規定“有兩個以上獨立生產系統的非煤礦礦山企業,應當……,并分別提交相應的文件和資料”,即獨立生產系統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有尾礦庫的其尾礦庫應屬獨立的生產系統,需單獨申請,并應當提交《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四項文件、資料。
六、關于征求意見
《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中“本級有關部門的意見”。指的是與頒證機關或受委托的頒證機關同級、且是非煤礦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為方便、快捷實施許可,征求意見也可由企業到相當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先行取得意見;各相關部門根據日常對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情況提出有關安全生產許可的意見,對安全評價機構的評價報告不做審查。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七、關于新建、改建、擴建
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安全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并按照頒證或受委托頒證的權限,經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安全設施設計或者安全專篇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礦山基本建設,礦山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安全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并按照頒證或委托頒證權限,經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對新建的,按《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改建、擴建的按《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申請辦理變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進行安全評價報告、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時,應請礦山建設項目所在地的下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派員參加。
八、關于公布已取證的非煤礦礦山企業情況
頒發管理機關和受委托頒證機關每年1月份、7月份在一種以上媒體公布一次頒證情況。
九、關于農民自采自用的采石場(點)
農民自采自用的采石場(點),指的是農民用于自家建房、農村自修小型水利和鄉村公路,且不以經營為目的的臨時性采石場(點)。
十、關于建設項目的時限
非煤礦山企業在初次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對*年11月1日《安全生產法》實施以后投入生產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均需提交“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合格的證明材料”,凡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的,必須依法補做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一、關于安全生產許可證蓋章
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其正副本一律蓋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章。受委托頒證機關許可審查時,使用受委托頒證機關公章或按照有關規定制作的安全生產許可專用章。
十二、關于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書負責人簽字
頒證管理機關和受委托頒證機關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必須由其負責人在審查書上簽字。這里所說的負責人即可以是頒證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的主要負責人,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具體分管業務工作的分管負責人。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實施,由頒證管理機關或受委托頒證機關自行決定。
十三、關于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證時限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深化石膏礦山基層、基礎建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開采技術研究,加快安全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最大限度地消除石膏礦山安全生產隱患,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穩定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石膏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
(一)充分認識加強石膏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我省石膏資源極為豐富,保有儲量為15392萬噸,占全國總儲量的65%,居全國第一位。全省現有石膏礦山生產企業51家,年生產能力約700萬噸。由于石膏資源在全國尚未確立為重要原材料,因而至今沒有專門的設計規范和安全規程,生產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尤其是多年開采后留下了300多萬平方米采空區,極易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1993年和*0年棗莊市石膏礦曾發生過兩起事故,分別造成12人和5人死亡。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結合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加大了對石膏礦開采及大面積采空區的監管力度,做了大量工作,在采空區的監控和治理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總體上看,安全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設計依據不夠充分,采空區監控和治理手段不夠科學,部分礦山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比較缺乏,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還遠不能滿足安全需要,石膏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任重道遠。各級、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切實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快體制創新和制度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加大安全投入,推進科技進步,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奮斗目標。自*6年起,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對現有采空區全面進行監控和治理,具備放頂條件的,有計劃地崩落采空區;不具備放頂條件的,建立起準確、可靠、完善的監控和預測預報系統。全面實施安全標準化達標工程。加強安全開采技術研究,加快安全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努力實現“設計可靠,監控科學,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的綜合治理目標。
二、嚴格準入制度,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一)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石膏礦山企業必須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凡達不到規定條件的,安監部門一律不得審批。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礦山,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由當地政府予以關閉,國土資源、工商、公安等部門收回有關證照,依法予以取締。
(二)提高石膏礦山規模化水平。對現有石膏礦山通過合并、重新調整布局、統一規劃等措施進行資源整合,限期達到年生產能力10萬噸以上,提高集約化、規?;?。*7年底仍達不到規模要求的,由當地政府決定關閉,有關部門注銷相關證照。
(三)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新建、改建、擴建石膏礦山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經安監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投產前應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竣工驗收。
設計單位要科學計算礦房和礦柱的留設參數,明確對采空區的處理措施,頂板允許冒落的,必須明確冒落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頂板不允許冒落的,必須保證礦柱、頂板和底板在服務年限內安全可靠。
(四)全面實施安全標準化。按照國家頒布的有關標準,深入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強化職工培訓,推進科技進步,改善作業條件,提升管理水平,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石膏礦山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二級以上標準。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石膏礦山安全管理水平
(一)依法落實石膏礦山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石膏礦山企業是生產安全的責任主體。石膏礦山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石膏礦山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對排查、監控和治理采空區等安全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負全面責任。
(二)石膏礦山企業要設有1名經專業培訓、從事礦山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其中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上的大型礦山還應當配備采礦、地質、測量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本企業現有人員不能滿足要求的,應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助理或其他工程技術人員。
石膏礦山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千分之五的比例但最低不少于3人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建立并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下井帶班作業。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不少于4次下井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要建立上述人員下井帶班情況記錄檔案,并至少保存2年。
(四)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石膏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和技術的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所有下井人員要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強化職工安全培訓工作,認真落實三級安全培訓制度。
(五)嚴格執行定期填圖制度。礦山企業要配備滿足精度要求的測量儀器和裝備,及時準確地填繪開采和掘進等有關圖紙,每月填寫1次井上下對照圖,每個季度向縣級安監部門提交1次。要建立采掘工程考核制度,確保礦房、礦柱符合設計要求。
(六)主要生產系統符合規程要求。礦山企業的通風、排水、提升運輸、供電等安全設備、設施和條件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提升運輸應采用有資質單位生產的標準設備,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定期檢測。礦井應采用機械通風,按規定對風速、風量及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存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的,必須配備檢測報警儀,不間斷檢測氣體濃度,采礦和掘進工作面每班檢測不得少于2次。礦井排水設備設施應符合《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規定,對接近水體而又有斷層通過的地區或與水體有聯系的可疑地段,必須堅持探放水制度,編制探放水設計。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礦山企業應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以下規章制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采空區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安全生產獎懲等制度;作業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等。
(八)加大安全投入。礦山企業要按照地下開采非煤礦山安全費用提取標準,每年按礦產品年銷售收入凈額的3%提足用好安全費用。要積極配合科研單位,為有關課題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保證大面積采空區治理和監控所需要的投入。
(九)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礦山企業應建立專職或兼職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滿足要求的工作人員(一般不少于5人)和應急救援裝備。要針對本企業危險、有害因素和可能發生的事故,制訂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進行1次演練。企業無應急救援組織的,應與就近的礦山應急救援機構簽訂協議。
四、切實加強對采空區的治理和監控工作
(一)建立采空區監控、治理和報告制度。各礦山企業要根據采空區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監控和治理措施。采用房柱式崩落法開采的,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采用房柱法開采的,要建立人防和機防相結合的采空區定期監控制度,對于來壓比較明顯有冒頂危險的,應采用先進的監控儀器,24小時不間斷預測預報,并將監控預報情況及時上傳到各級安監部門信息平臺。
(二)完善強制放頂安全措施。對于具備實施強制放頂條件的采空區,要委托有資質的設計、評價等中介機構編制切實可行的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確保實施放頂期間的安全。
(三)建立采空區定期普查制度。縣級安監部門每半年要對石膏礦山采空區面積、地面村莊等建筑物、頂底板位移及片幫、監控儀器的完好性、礦井之間貫通等情況進行1次普查,建立相關記錄。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要按照《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治理,并采取嚴密的防范、監控措施。
(四)加強對石膏礦山采空區治理和監控的科研工作。省有關部門和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把石膏礦山采空區問題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安全生產科研單位,對受水害威脅石膏礦山礦房礦柱參數的安全可靠性進行分析和論證,研究開發預測預報采空區頂板冒落儀器和采空區的封堵措施,對房柱式崩落法采礦方法和采空區強制放頂可行性進行論證和分析。
五、加強領導,完善石膏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網絡
(一)加強對石膏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石膏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協調石膏礦山安全隱患治理中的重大問題,加大對石膏礦山大面積采空區監控和治理的資金投入。
一、加強領導,增強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及非煤礦山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從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出發,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管理者和每一個工作環節,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決定在全省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活動,成立以付雙建副省長為組長,省國土資源廳、省安監局、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主管領導任組長的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對本轄區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統一領導。
二、突出重點,深入扎實地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一)安全綜合整治總體目標。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分為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和安全生產兩個方面。通過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治,堅決取締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重疊開采、越界開采、非法轉包以及無證開采等違法采礦的礦山,整合礦權,建立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通過安全生產整治,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安全技術裝備水平,逐步形成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集中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方案的通知》(辦字〔*〕247號)明確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范圍和內容、方法和步驟,對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進行專項整治。
(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2、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有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開采設計和附圖,并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開采。
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要按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特別是新入礦的工人,要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5、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間距不得小于30米。每個生產水平和各采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直達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間。井上、井下(含各中段)必須有可靠暢通的通信聯絡設施和措施。
6、礦井應當采取機械通風,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7、礦井提升運輸系統有防過卷、防跑車、防墜等安全保護和獨立、完好的聲光信號系統裝置,嚴禁普通箕斗提人。
8、礦井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有水害防治措施,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型號和數量應當滿足井下排水的要求。露天采場的總出入溝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業場地等處必須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場有專用防洪設施。
9、露天礦山應當按設計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嚴禁掏采。臺階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對現有不能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且最大開采高度小于50米的小型采石場,應當按設計采用自上而下分層、按順序開采。
10、相鄰礦井之間、礦井與露天礦之間、礦井與老窯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隔離礦(巖)柱,并不得擅自開采各類保安礦(巖)柱。
11、有自然發火傾向的礦山應有具體可靠的防滅火措施。炸藥庫、油庫(儲油點),主要進風巷、井架、井口建筑物和井下機電設備硐室等使用可燃性建筑材料的應有防滅火具體措施和設施。
12、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漏電、防觸電的設施和措施。井下電器禁止接零。井下必須設低壓照明專線,工作面、天井、井筒應為安全電壓照明。
(四)安全綜合整治時間安排。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察、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全部結束。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由省安監局牽頭,省國土資源、監察、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結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現在起至*年6月,為深化整治階段。要全面完成評估分級工作,其中A級非煤礦山數達到30%以上;完成90%以上的非煤礦山整治驗收;力爭在2003年礦山總數的基礎上再關閉8%以上;推進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培育和發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遏制非煤礦山事故上升勢頭。
第二階段:從*年7月至*年底,為鞏固提高階段。要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按評估結果對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動態監控;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加強查處力度,嚴禁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的先進經驗,在全省非煤礦山行業基本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到*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經過整治,A級礦山企業達到50%以上,C級礦山企業應低于8%,淘汰D級礦山,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五)安全綜合整治的驗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非煤礦山綜合整治目標、內容和時間的要求,加強督導,嚴格驗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由國土資源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組成由有關專家和部門參加的驗收工作組,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按照規定的時間,對非煤礦山企業逐礦審查、核定,逐礦驗收。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驗收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設區市要對市屬及以上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驗收;各縣(市、區)要對縣屬及以下企業(含非公有制企業)進行驗收。上一級要對下一級的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三、建立長效機制,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法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要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按照礦山維簡費的20%或固定資產折舊費的20%提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足額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根據危險程度,地下礦山按每人5—10萬元提取,露天礦山按每人2—5萬元提取;提高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增強企業負責人自覺保障安全投入的積極性,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礦山企業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每瞬壞玫陀詰鋇氐蹦昶驕?工資的20倍,最低不少于15萬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要按照規定的費率,及時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
(二)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用工制度。在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在采礦權的設置、延續和變更過程中嚴格依法審批;確保礦山規模、布局、開采方案科學合理并符合規定;確保越層越界等非法開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要進一步加大礦權整合力度,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力爭在三年內取消規模以下礦山,實現一個礦體只發一個采礦許可證。只有一個法人的目標。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礦山勞動力市場,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加大工傷保險收繳力度。
(三)加快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程。各級安監和有關部門要組織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按照省安監局制定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檢查表》和《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手冊》,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市、縣(市、區)要培育一批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并加大推廣力度。爭取*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達到30%,*年達到50%。
(四)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報告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進行施工;安全設施建設竣工后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邊建設、邊生產現象。
(五)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各級安監部門要依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局令第9號)和《*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冀安監管〔*〕7號)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格審查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把好市場準入關,消除安全隱患。要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投入不足、工藝裝備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礦山企業。
(六)加大安全培訓力度。要加強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網絡,強化培訓質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取得國家、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資質認可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安監部門批準的培訓范圍和國家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培訓,認真審查被培訓人員資格,嚴格程序,確保培訓質量;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大對培訓機構的監管力度,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評估審核,促其依法培訓。
(七)依法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單位和事故責任者作出嚴肅處理。對發生一般事故的責令限期整改,發生重大事故的責令停產整頓,發生特大事故的予以關閉,并由有關部門吊銷各種證照。
(八)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選擇基礎工作扎實、積極性高的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試點。特別是在露天邊坡和尾礦庫穩定性監測、頂板地壓監控以及超層越界勘測等環節,率先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以提高我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和監管能力,提升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九)建立健全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充分發揮省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作用,使其切實擔負起全省非煤礦山救援的指揮、協調、管理工作;相關設區市要在*年內建立完善礦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礦山救援的指揮、協調、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各自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合理安排應急救援組織正常經費及必備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購置和更新等資金,出現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所需應急救援工作經費必要時由同級財政預備費解決。加強非煤礦山專業救援隊伍建設,整合救援隊伍,全省培育2—3個救援基地和省級重點救護隊伍;非煤礦山企業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生產規模小的非煤礦山企業可以不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鄰近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
(十)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各地、各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充分發揮工會、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進一步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舉報獎勵制度。
四、明確職責,狠抓落實
2009年是安全生產年。根據國家總局和省安監局對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今年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降低事故總量、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為目標,緊緊圍繞“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切實加強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有效防患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現就做好2009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突出重點、治理隱患、抓住源頭、夯實基礎,努力促進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經濟發展作出努力。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意識和技能,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有效遏制冒頂片幫、高處墜落、坍塌、放炮、中毒窒息和透水等事故,杜絕較大以上事故,力爭一般事故穩中有降,確保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控制指標。
三、監管重點
(一)巷道頂板管理。加強巷道頂板管理,嚴格按照開采設計進行開采,留足留好保安礦柱,嚴禁超寬超高開采。加強爆破后的頂板檢查,及時拆除松石。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杜絕拆除松石發生安全事故。定期對主運巷和行人巷道進行檢測,觀測地壓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礦山采空區管理。地下開采轉露天開采礦山,開采設計安全專篇必須有切合實際的地下采空區處理方法和安全應對措施,切實做好超前探測工作,摸清采空區情況,嚴格按照開采設計進行開采。部分利用老采空區作為運輸和行人巷道的地下礦山,在采空區范圍內設立巖移觀測點,定期對采空區上部地表巖層觀測,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撤離作業人員,防止大面積冒頂事故發生。
(三)地下礦山通風和防塵管理。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相關要求,落實執行通風和防塵管理制度,加大礦井通風系統改造力度,完善地下礦山通風系統,加強局部通風管理,保證作業地點的風質、風量、風速基本達到規定要求。
(四)作業人員多、作業中段多的地下礦山管理。作業人員多、作業中段多的地下礦山,要調查摸清可能發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隱患,并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限期治理整改;難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登記建檔,落實防范措施,定期監控檢測,嚴防事故發生;制定應急預案,明確事故或緊急狀態下的避災、救災措施和處置程序,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五)露天礦山邊坡管理。露天礦山應當采剝并舉、剝離先行并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臺階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鞏固和提高中深孔爆破技術;嚴禁掏采、一面坡、傘巖作業。
(六)大型排土場管理。礦山企業要把排土場安全評價工作納入礦山安全評價工作中,確定排土場安全度。制定和完善排土場應急預案,明確應急管理責任。加強對排土場安全狀況的監測監控,對危險級排土場,要立即停產整治。
四、主要措施
(一)嚴格準入,按時按質完成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全市187家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有效期到2009年6月屆滿,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加強對礦山企業和中介機構監督指導,督促礦山企業盡快落實整改,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程序、嚴格審查、嚴格把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不予延期。
(二)常抓不懈,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隱患排查治理是一項長期性工作。為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要督促礦山企業健全隱患排查責任制、隱患排查報告制、隱患排查掛牌督辦制、危險源分級管理和監控等各項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確保安全生產。通過持續深入地抓好礦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促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三)突出重點,加強重點監管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地改露”礦山、地下開采鐵礦,較大型排土場等重點礦山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堅決防范遏制較大事故。根據礦山現狀,市安全監管局確定28家礦山作為市級今年的安全重點監管企業,原則上每季度檢查一次。縣級安監部門也要參照市的做法,確定重點監管部位,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依法依規進行整治,防止發生較大安全事故。
(四)把好關口,抓好礦山建設工程“三同時”工作。按照礦山建設工程“三同時”工作要求,對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問題未在設計中落實的,不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設計單位資質不符合要求的開采設計,堅決不予審批;對竣工驗收評價報告內容不全,結論不明確的,不按批復要求設計、安全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建設項目,堅決不予通過竣工驗收。通過嚴格執行礦山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從源頭上把好新建礦山的安全準入關。
(五)夯實基礎,繼續開展尾礦庫、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排土場等專項整治。切實提高對尾礦庫、排土場安全工作和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重要性的認識,繼續抓好尾礦庫、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排土場專項整治工作,針對尾礦庫、地下開采礦山礦井機械通風、排土場調查中排查出來安全隱患,加大整改督促力度,限期整改隱患,確保尾礦庫、排土場安全無事故,確保地下開采礦山作業場所通風狀況良好,防止因通風不良造成中毒窒息事故。
(六)統籌規劃,積極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工作。安全標準化是預防事故,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基礎,也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手段。市安全監管局將適時組織各縣(市、區)安監局和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學習貫徹《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把《規范》中標準化系統的組成部分、實施原則、創建步驟、評定原則、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學深、吃透。并針對本地區各類礦山的特點,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分級推進,督促各類企業對照安全標準化規范,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建立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
年總體工作思路: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動力,以省局確定的非煤礦山“安全基礎管理年”為主線,抓重點、攻難關、強基礎、把源頭,求真務實,扎實工作,努力促進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力爭確保全鎮安全生產零事故。
一、深化非煤礦山隱患排查治理及安全專項整治
1、加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各非煤礦山要嚴格按照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監管一字號)要求,重點抓好地下礦山防透水工作。要求雨季前組織礦山進行水害隱患的全面排查,完善井上下防排水設施,落實礦井防治水害事故的救援預案和應急措施。
2、加大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及專項整治力度。各非煤礦山要重點從立項、設計、施工、生產運行、閉庫等環節的安全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企業要登記造冊,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非煤礦山要建立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對拒不整改或經整改逾期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區政府依法關閉,履行閉庫程序。重點加大對無尾礦處理設計的洗選加工廠及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運行的尾礦庫(沉淀池)、機磚廠、撈沙廠的專項整治。
3、加大地下礦山通風系統隱患排查治理和機械通風專項整治力度。年底前全鎮所有的地下礦山必須全部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實現礦井機械通風;對未實現機械通風的地下礦山,要編制通風系統改造方案設計,限期整改;對拒不進行通風系統方案設計或未按設計限期整改到位或經整改仍不符合礦井機械通風安全要求的,要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改。
4、加大露天采石場“一面墻”無臺階開采的專項整治力度。各采石礦要按照省局關于印發《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場推廣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實施方案》的通知(安監管一字號)的要求,切實抓好露天采石場“一面墻”開采的安全整治,加大打擊非法開采力度。對年生產能力3萬噸以上的露天采石場,未實施中深孔爆破開采的,要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改,經安監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年生產能力在3萬噸以下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通過聯合、兼并、重組等資源整合方式擴大生產規模,提高機械化水平,為實施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創造條件。要按照“四查”、“五化”的要求,督促企業加強采場邊坡管理,嚴禁“一面墻”無臺階開采,有效遏制采石場滑坡、坍塌、墜落等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
1、繼續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的礦山企業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督促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非煤礦山企業提前三個月進行延期申報,凡是不符合申報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由安全監管部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責令其限期整改。
2、全力抓好礦山尾礦庫的安全許可工作。各非煤礦山要抓住尾礦庫專項整治的時機,全面調查摸清無證運行的尾礦庫的情況,督促尾礦庫企業今年一季度前必須申請到位。凡未申請的,由區安監局下達停產指令書;對現已運行庫6月30日前必須全部持證生產運行,否則一律關停;的建的尾礦庫工程建設項目,在試運行3-6個月后,必須依法向相應的頒證機關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必須停止運行,直到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運行;對安全生產許可證臨近許可期限的礦山企業尾礦庫必須提前3個月向頒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
3、嚴格“三同時”行政審批制度。各非煤礦山要認真做好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各非煤礦山要嚴把新建露天礦山、井工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準入關。重點要求對新建的露天采石場初步設計中必須應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否則不予批復;凡新建的地下開采礦山初步設計中未建立機械通風系統的,不予批復。凡對采石場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竣工驗收未使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的,地下開采礦山安全設計竣工驗收建立機械通風系統且主要安全設施(設備)、通風效果經依法檢測檢驗不合格的,均不予通過驗收。嚴禁未經“三同時”審查驗收合格的項目投入生產運行。
三、強化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
1、著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金屬非金屬礦山必須明確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生產單位、職能機構以及各崗位人員必須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把安全生產的責任逐級逐項分解,落實到位。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是非煤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第一責任人。要落實新建、改建、擴建礦山的安全管理責任,嚴禁邊設計邊施工、邊建設邊生產。
2、著力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各非煤礦山要建立“全鎮統一管理、鄉鎮組織落實、專家服務指導、企業全面負責”的標準化試點工作格局。要堅持以典型引路、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分級推進、全面實施的原則,認真開展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重點引導企業從危險源辨識和隱患排查入手,繼續完善相關程序,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化的達標評級工作,促進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著力搞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4、著力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要求礦山企業必須設立專門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符合《金屬非金屬安全規程》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重點要求完善技術圖紙資料和安全檔案管理等15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現場的安全標準、標識等。
5、著力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礦山企業要按照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的規定,依法制定保障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并設立專用賬戶,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實整改資金,保證培訓教育、勞動保護、檢測檢驗及監測監控儀器儀表等安全設施及裝備的投入到位。同時要嚴格按照《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并做好對礦山從業人員雇主責任保險的續保工作。
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推廣先進適用技術
1、大力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各非煤礦山企業要提高對推廣使用先進適用技術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宣傳,制定政策。應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堅決淘汰技術工藝落后的無安全保障的設備設施裝備,特別是對國家明令淘汰的耗能和安全無保障的設備。要加快技術改造步伐,積極采用先進、實用、安全可靠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提高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裝備水平。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科技含量,推動非煤礦山企業走“科技興安”道路,從根本上改善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狀況。
2、積極推廣安全租用的爆破開采技術。各企業要鞏固“三通一次點火”和非電導爆管起爆技術。全鎮所有地下礦山實施爆破作業必須推廣使用三通一次點火和非電導爆管起爆技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點散火爆破的作業方式。積極推廣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實現中深孔爆破開采、規?;_采、機械化開采、標準化開采、科學化開采,改善露天采石場開采條件,提高露天采石場的本質安全水平。
3、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隱患治理的管理工作。
各非煤礦山要針對企業生產環境和生產工藝中的危害因素和危險源特點,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診斷、識辨、分級以及監測監控等先進技術的研究,加強對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監控。加大事故隱患治理技術研究,重點研究開發礦山采掘、通風、運輸、提升等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治理關鍵技術與裝備,尾礦庫危庫、險庫和病庫治理技術,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隱患監控數據庫,創造本質安全化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全面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生產水平。
4、加強非煤礦山安全檢測檢驗工作。進一步對全鎮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設施、設備以及場所強制實行安全檢測檢驗。礦山企業要對安全檢測檢驗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認真及時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報區安監局。有關安全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嚴格標準,客觀、公正、科學、嚴謹地開展安全檢測檢驗工作,并要完善檢測檢驗方法,規范提高檢測檢驗報告質量,并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做好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檢測檢驗的試點工作。
五、強化監督檢查,嚴肅事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