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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金融資產概念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女性;自我概念結構;個人金融產品;市場細分
JEL分類號:G11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1)11-0099-05
一、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消費正逐漸成為現代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和社會經濟活動之一。有資料表明,中國財富管理市場已駛入快車道,在亞洲僅次于日本。預計到2020年,我國的資產管理規??蛇_到4700億美元。隨著財富管理市場規模的擴大,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分化更加明顯。目前,我國個人金融產品市場主要依據客戶的收入、年齡、職業等標準對客戶進行市場細分(殷孟波,2004;程未,2011),據此開發有針對性的產品并提供服務。然而,現有的個人金融產品并不能滿足客戶實際需求不斷變化的要求(程未,2011)。
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公報顯示.我國女性總人口已達到65287萬人,占48.73%。經濟、人格上的獨立,家庭財富支配地位的確定,使現代女性成為個人金融產品消費市場的主力軍。因此。研究女性客戶群體的消費行為對個人金融產品市場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西方對于女性消費行為的研究多與自我概念有關。自我概念,作為社會心理學的重要概念,是指行為個體對自身所有的知覺、認知和感受的意識總和(Sirgy,MJ.,1982)。本文首創性地將女性自我概念的系統結構模型應用到個人金融產品的消費中,有效地揭示不同自我概念女性個人金融產品的消費行為,為個人金融產品市場細分及銀行金融產品的創新和營銷策略的制定提供參考。
二、個人金融產品市場經營存在的問題分析
近年來,隨著居民收入的成倍提高,我國個人金融業務市場日益活躍。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各商業銀行高度重視個人金融業務這個新利潤增長點的發展。為了吸引客戶和擴大市場份額,各商業銀行一方面在金融產品的研發和創新領域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個人金融產品已經從單一的存款負債類產品和傳統的個人中間業務產品發展為全方位的資產類、負債類、渠道類、銀行卡類、投資理財類的個人金融產品系列(高萬里,2010),人民幣理財產品、外幣理財產品、個人黃金業務、個人外匯業務、個人助業融資、開放式基金等產品紛紛推出(肖北溟,2008);另一方面,注意進行市場細分,根據不同客戶的年齡、職業及收人等特征劃分客戶群。為其提供更有針對性、更符合客戶需求的個人金融產品和服務(殷孟波,2004;程未,2011)。雖然,個人金融產品市場取得了快速發展,但也暴露出許多問題:
(一)市場細分不夠深入
花旗銀行對客戶市場進行細分是根據客戶的年齡、性別、地域、職業、受教育程度、偏好、收入、資產等多個標準進行的。然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主要根據年齡、收入及職業等三個標準劃分客戶群,對客戶市場細分不夠深入。同一年齡、收入甚至職業階層的客戶,也會因為性別的不同而在消費行為上呈現不同。即使是年齡、收人、職業還有性別都屬于同一類的客戶,也會因為偏好等的不同而在消費行為上表現得大相徑庭。市場細分不夠深入導致研發的金融產品與個人客戶需求之間存在差距。例如,在商業銀行推出的個人理財產品中,不論是人民幣理財產品、外幣理財產品、本外幣理財產品還是信貸產品多以標準化產品為主,缺乏在這些標準化產品的基礎上進行結構化設計,適應不同偏好、不同需求客戶的個性化產品。
(二)個人金融產品不夠豐富
目前.個人金融產品市場上提供的主要是標準化的金融產品,或是這些產品的簡單組合。例如:在一些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中,僅僅只是提出為中高端客戶提供包括現金管理、投資計劃、保險計劃、退休計劃、稅務計劃等在內的全方位的個人金融服務的理念,為中高端客戶提供的產品仍局限于與提供給其他客戶相同的標準個人金融產品或這些產品的簡單組合,而為私人銀行客戶專門設計的專屬個人金融產品數量較少(肖北溟,2008)。
(三)個人金融產品的經營效益不佳
目前個人金融產品雖然品種較多,但經營效益并不佳。工、農、中、建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2010年的數據顯示:個人金融業務收益在銀行利潤中分別占比29.3%、34.7%、24.92%、17.46%,占比較低?,F有的個人金融產品中,一些傳統的個人中間業務(如代收代付業務)占用銀行大量的資源,但帶來的經濟效益卻很有限;投資理財類的產品,由于種類不豐富.與個人客戶需求之間存在差距,經營效益也不盡如人意。
縱觀上述三方面的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市場細分不深入。市場細分不深入導致無法開發出與客戶需求真正匹配的產品,影響經營效益。因此,在年齡、收入、職業等傳統標準的基礎上引入其他標準對市場細分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雖然女性人口只占總人口的近一半,但由于女性是大多數家庭財富的支配者,因此做好女性客戶群體市場的細分相當于完成了整個客戶市場的細分。由于不同偏好的女性其消費行為存在差異,因此可將女性自我概念的系統結構模型應用到個人金融產品的消費中.研究不同自我概念女性個人金融產品的消費行為。
三、基于女性自我概念結構的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分析
本研究通過對女性進行問卷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因子分析和相關分析,分析不同自我概念女性個人金融產品的消費行為特征。
(一)研究基礎和理論假設
、1、研究基礎。
西方對于女性消費行為的研究多與自我概念有關。著名心理學家詹姆斯在《心理學原理》中第一次提出自我概念,之后羅杰斯、Shavelson等多位學者對自我概念進行了豐富和深化。但有學者指出自我概念是一個具有濃厚的民族化和本土化色彩的概念,利用國外的自我概念理論不能很好地指導中國企業的營銷實踐(黃聚河,2006)。楊曉燕第一次針對中國女性消費者提出了女性自我概念系統結構一5F模型。該模型認為中國女性消費者具有五個維度的自我概念即家庭自我、情感自我、心靈自我、表現自我以及發展自我(楊曉燕,2003)。我國有少量學者將用來透視女性消費者行為密碼的自我概念,運用到某一市場的女性消費者行為的研究中,例如保健品市場(黃聚河.2006)、旅游消費市場(黃瑋,2008)等。而以女性自我概念作為密碼,對個人金融產品市場的消費行為進行研究目前學術界還處于空白狀態。
2、理論假設。
基于前人的研究,本文準備借助楊曉燕博士的
5F模型,即家庭自我、情感自我、心靈自我、表現自我以及發展自我,提出理論假設:女性自我概念是女性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的密碼,同時,女性個人金融消費行為是女性自我概念系統結構的外在表象。
(二)研究設計和方法
1、問卷設計和調研。
為了驗證女性自我概念是否有效地影響個人金融產品的消費行為,本文設計了兩個量表:女性自我概念量表和女性金融消費行為量表。女性自我概念量表,采用楊曉燕教授的自我概念測量表(16個陳述句),表格采用了Liken量表的形式,分別用來測試女性自我概念系統中的五種基本成分,每個句子有五個刻度,分別代表被調查女性同意每一句子的程度。被調查者分別對每一句話進行評分,“非常同意”打5分;“比較同意”打4分;“一般”打3分;“比較不同意”打2分;“很不同意”打1分。量表問項見表1。
女性金融消費行為量表選擇了33個陳述句,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理財支出比例(1-5).2.理財途徑(6-10),3.理財動機(11-16),4.風險偏好(17-201,5.投資對象偏好(21-26),6.理財目標(27-29),7.預期收益(30-33)。表格也采用了Likert量表的形式,具體形式與女性自我概念量表相同。量表問項見表24。
本研究在浙江省各個城市隨機抽取年齡符合條件(18-59歲)。的女性進行調查,共發放問卷620份。收回578份,回收率93.24%;其中有效問卷523份.有效率90.48%。調查樣本在年齡、收入、學歷和婚姻狀況等方面的分布較均勻,調查信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數據處理思路和方法。
對回收的數據首先進行信度檢驗,兩個量表的Cronbachα系數分別為0.75和0.68,均為可接受的信度。其次對量表1的數據進行效度檢驗(KMO值=0.676>0.5,巴特利檢驗的P值=0,000
(三)不同自我概念結構女性的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分析
1、家庭自我女性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
家庭自我是女性對自身家庭角色的感覺和觀念。這類女性把家庭角色當成最重要的角色,個人的需要和發展要服從家庭生活的需要,家庭共同消費重于個人消費。這類女性的消費行為特征表現為:(1)會在保證家庭基本生活開支后,將剩余財產用于理財,用于理財支出的比例,事先也會有周密的計劃,相關系數分別為0.489(**)和0.403(**)(2)理財動機主要是為子女教育,相關系數為0.411(**);(3)會謹慎投資,屬風險厭惡型,相關系數分別為0.275(**)和0.407(**);(4)偏好投資自己熟悉的金融產品,對于新產品不敢貿然嘗試,相關系數為0.251(**);(5)理財目標首先關注保本,相關系數為0.305(**);(6)一旦短期投資收益率低于目標收益率時,會馬上調整原先的投資計劃,相關系數為0.225(**)。
2、發展自我女性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
發展自我是女性積極向上,渴望成功和成就的自我概念。以發展自我為主的女性追求社會地位、追求事業成就和職業成功。這類女性的消費行為特征表現為:(1)會選擇將剩余財產全部用于理財,并事先有周密的計劃.相關系數分別為0.522(**)和0.246(*);(2)在理財途徑方面,會根據報紙、雜志、電視等媒體的推薦進行理財。相關系數為0.246(*);(3)理財動機主要是為了使財富增值,提高生活質量,相關系數為0.233(*);(4)在風險偏好方面,這些女性為追求較高的收益,敢于進行大額的風險投資,也曾為投資借過錢,相關系數分別為0.276(**)和0.202(*);(5)對于回報比較高的理財產品有較高的積極性,愿意嘗試新的理財產品,喜歡投資風險大但收益高的產品,相關系數分別為0.241(*)和0.346(**);(6)理財目標首先關注收益,相關系數為0.332(**)。
3、表現自我女性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
表現自我女性希望通過外在的商品來展現自己的個性,以吸引他人的目光,通常興趣廣泛,但缺乏持久性,容易情緒化,對于市場的產品抱有新奇的感覺,所以她們往往是新產品的最早試用者。這類女性的消費行為特征表現為:(1)在理財支出比例方面,沒有穩定、持續的計劃,相關系數為0.249(*);(2)理財動機主要為滿足自身的成就感,相關系數為0.449(**);(3)屬于風險偏好者,經常為尋求價格漲、跌的刺激而進行大額的風險投資,相關系數為0.247(*);(4)愿意嘗試新的投資產品.喜歡投資風險大但收益高的投資產品,相關系數分別為0.318(**)和0.223(*);(5)理財目標首先關注收益,一旦短期投資收益率低于目標收益率時,就會馬上調整原先的投資計劃,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相關系數分別為0.299(**)和0.224(*)。
4、情感自我女性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
情感自我的女性個性含蓄,也最為細膩,她們追求個人情感的滿足,比較注重產品的情感內涵和象征意義。這類女性的消費行為特征表現為:(1)不會輕易嘗試新的產品,對自己喜歡的產品比較執著(相關系數為0.272(**)),具有較高的產品忠誠度,即使短期投資收益率低于目標收益率時,也仍會堅持原先的投資計劃(相關系數為0.246(**));(2)理財行為較理性、“精明”,會投資不同期限的理財產品(相關系數為0.213(**)),不會盲目跟從,重視主觀感受,一般不會隨-性安排理財支出(相關系數為0.240(**))。
5、心靈自我女性個人金融產品消費行為特征。
心靈自我女性是在家庭和事業、審美和情感之間達到一種和諧狀態。她們不需要借助化妝和時尚的外表來吸引人們的注意,也不需要忽視家庭才能取得事業的成功。此類女性比較關注內心世界.對消費具有最低欲望,她們極少進行時尚消費,對品牌忠誠度最高。這類女性的消費行為特征表現為:(1)不會花過多精力在金融消費上,只愿將家庭收入的一小部分用于理財,同時理財安排沒有一定的穩定和連續性,相關系數分別為0.223(**)和0.205(**);(2)理財動機主要是為了養老,相關系數為0.329(**);(3)屬于風險厭惡型,相關系數為0.240(*);(4)偏好投資自己熟悉的產品(相關系數為0.234(*)),投資比較冷靜,不受其周圍人群的影響,
不會因羨慕別人購買的金融產品獲利而去購買該產品,這類女性關注內心世界的感受和體驗,不喜歡風險,更不會去選擇風險大的金融產品,相關系數分別-為0.197(*)和-0.241(*);(4)理財目標首先關注保本.一旦短期投資收益率低于目標收益率,會馬上調整原先的投資計劃,相關系數分別為0.296(**)和0.239(*)。
四、對我國個人金融產品市場的啟示和若干建議
基于上述分析,對改進我國個人金融產品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若干建議:
(一)細分女性客戶群體市場,確定目標市場,實施品牌定位營銷策略
基于前面的分析,五類不同自我概念的女性其金融消費行為差異明顯,見下表4。因此,應把市場細分成界定清晰的不同自我概念女性消費者子集,在此基礎上,依據目標市場特點,確定其提供的產品類型、價格、服務內容和促銷方式,然后通過品牌定位,建立一個與目標市場有關的品牌形象,以此使細分市場的消費者理解和認識自身品牌區別于其他品牌的特征。例如,對于發展自我的女性來說,銀行可以建立“事業成功者、高社會地位”的品牌形象,讓這類女性認識到選擇這類品牌產品的內涵。品牌定位后,銀行應從服務質量人手,保證品牌的內在品質,維持品牌的持續影響力,使各類不同自我概念的女性在各自的品牌產品和服務中找到內心的滿足感。
注:“一”表示相關分析結果不明顯。
(二)根據不同女性客戶群體的消費特征。研發和創新個人金融產品
根據不同女性客戶群體的消費特征,研發和創新與各自需求真正相匹配的金融產品。對于家庭自我女性,其理財動機主要是為了子女教育和家庭,關注本金的安全性,厭惡風險,銀行可根據這類客戶的需要開發一些本金安全性高、風險小的金融產品.或將這類金融產品進行組合(比如將教育保險、教育儲蓄、債券、保本型的理財產品等予以組合),并冠以家庭感較強的名稱,如“全家樂融融”等。對于表現自我女性。其理財動機是為滿足成就感,喜歡嘗試新產品.銀行可根據這類客戶的需要開發全新的金融產品,并冠以新意和收益兼具的名稱,如“新益得”等。
(三)實施數據庫營銷,搞好客戶關系管理
隨著傳統營銷方式成本的上升,廣告有效性的逐漸減少,銀行必須對現有的營銷方式進行創新。針對女性客戶群體的特點,數據庫營銷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銀行可在現有的客戶數據庫管理的基礎上,對女性客戶以面談、電話調查、網絡調查等方式進行不同自我概念女性的市場細分,然后分別派專人對每一類女性進行跟蹤式服務,以保持其與客戶“伙伴型”的關系。因為有研究表明男性多以目的型接觸為主,但女性卻將關系至上,以伙伴型接觸為主(郝宇明,2010)。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金融工具準則;淺析
一、金融工具概念
金融工具準則規范的是金融工具交易活動,包括發行、持有、轉移等方面的會計核算和列報披露的規則。所以,首先需要理解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無疑是與金融市場緊密相關的,沒有比較發達的金融市場,則不可能存在相應的金融工具。金融市場的基本功能是資金融通,即提供資本流動和交易的場所。
金融市場提供了資金融通和流動的場所及規則,金融工具就是促使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融通和流動的具體媒介。根據準則的定義,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從金融工具所約定標的類型可分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兩類。基本金融工具中關于權利義務約定對象直接對應的是資金流,包括企業持有的現金、存放于金融機構的款項、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來期間收取或支付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或義務等,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存出保證金、存人保證金、客戶貸款、客戶存款、債券投資、應付債券等。衍生金融工具中關于權利義務約定對象直接對應的不是資金流,而是基本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期權等。
二、金融工具準則體系和規范范圍
金融工具準則具體包括四項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具體規范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列報事項。我國金融工具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本一致。
引入金融工具概念是2006年頒布的新準則亮點之一,金融工具概念下,既包括了各類企業普遍涉及的貨幣資金、往來款項、長短期借款和證券投資事項,也包括一般企業可能較少涉及的期權、期貨、遠期合同等衍生工具投資事項,這些事項均屬于金融工具準則規范范圍。
三、主要核算和披露規定
1.金融工具的分類與確認
從會計核算角度,金融工具分為以下六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負債;權益工具。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具體又可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貸款和應收款項
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對于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5)其他金融負債
主要指經初始確認后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其他金融負債。包括一般企業的應付賬款、長期借款等。
(6)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例如,企業發行的普通股。
(7)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重分類的特別規定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經初始確認后不得隨意變更,準則對重分類行為進行了規范并設立了懲罰性條款。
2.主要計量屬性的應用
關于金融工具的計量共有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歷史成本和現值等計量屬性。所有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的初始確認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3.金融資產轉移的特別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著重規范了企業將持有的金融資產轉移給該發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的會計處理,包括票據背書轉讓、應收賬款保理、資產證券化、債券買斷或回購等結構化融資業務等。
四、新舊準則主要變化
新金融工具準則中規范的內容,在新準則頒布之前,分別在《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印發的《關于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2003]l4號)及《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5]12號)等規范性文件中有相應規定,部分內容沒有明確規定,與這些制度相比,新準則的主要變化有以下方面。
1.重新分類
舊制度對金融資產主要分為: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新準則將企業取得的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所規范的股權投資等之外的金融資產劃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舊制度對金融負債主要分為: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新準則劃分為兩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
此外,新準則規定了舊制度中沒有涉及的權益工具概念,并將衍生工具由表外披露納入表內核算。
新準則主要按各類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的性質進行分類,同一類別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用相同的計量屬性和核算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趨同。
2.計量屬性
舊制度對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新準則要求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衍生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計量。
五、主要關注點
金融工具準則在金融資產初始分類方面給予公司管理層較大自主權,雖然準則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及重分類做了相應限制性規定,但管理層還是有相當的會計政策選擇空間。此外,在公允價值具體標準的確定等方面也有相當空間。
參考文獻
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一)攤余成本概念的準則界定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最先提出了“攤余成本”的概念,并以數量計算的方式給出了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下簡稱金融資產(負債))定義。金融資產(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1.扣除已收回或償還的本金;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于金融資產)。即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收回或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其中,第二項調整金額累計攤銷額利用實際利率法計算得到。實際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資產(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二)攤余成本與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的概念適用于對金融資產(負債)的后續計量中,與實際利率法對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的攤銷相聯系。將攤余成本的概念延伸到對攤銷金融資產(負債)的計量中,根據攤余成本與實際利率法的定義,即在定義“當前”時點上,金融資產(負債)攤余成本在金額上等于其賬面價值。實際上,在金融資產(負債)的存續期間,其攤余成本也等于其賬面價值。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是企業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后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金額,對于計提了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賬面價值就是其賬面余額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例,“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取得時,按照其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但不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投資面值計入“面值”明細賬戶,初始確認金額與面值的差額,計入“利息調整”明細賬戶。此時,計算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到當前賬面價值的折現率,即實際利率。在持有投資期間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利息調整”明細賬戶金額按照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假設不考慮本金的收回以及資產減值因素,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累計利息調整攤銷額,也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借方余額+“利息調整”借方余額(貸方余額以“-”列示)+“應計利息”借方余額,即賬面價值,在持有期間將“利息調整”明細賬戶余額攤銷至零??梢?攤余成本的第一項調整是對“成本”明細賬戶的調整,第二項調整是對“利息調整”和“應計利息”明細賬戶的調整,第三項調整是對“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賬戶調整,攤余成本在數量上等于賬面價值。
二、實際利率法核算模型及簡便算法
(一)實際利率法核算模型
對金融資產來說,在持有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其分錄模型為:
借:應收利息面值(本金)×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借/貸: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
該分錄模型適用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債券和貸款等。分錄中的“應收利息”是指分期付息債券的應收利息,屬于流動資產;若為到期一次付息債券,應收取的利息屬于非流動資產,應計入“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
對金融負債來說,在持有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其分錄模型為:
借:成本費用科目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貸:應付利息面值(本金)×票面利率
借/貸:金融負債——利息調整差額
該分錄模型適用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等。分錄中的“應付利息”是指分期付息債券的應付利息,屬于流動負債;若為到期一次付息債券,應支付的利息屬于非流動負債,應計入“金融負債——應計利息”科目。
(二)實際利率法的簡便算法
對于采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負債)的后續計量的核算,一般采用列表計算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上述分錄模型中的金額。在確認后,計算實際利率時,編制“實際利率法攤銷表”,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表上金額進行會計處理。按照以上的分析,攤余成本等于賬面價值,那么,每個資產負債表日進行后續計量時,可以不通過列表形式計算分錄模型的金額,而直接按照攤銷前該項金融資產(負債)賬面價值與實際利率的乘積確認各期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或應分攤的成本費用,按照面值(本金或成本)與票面利率(合同利率)確認各期應收取或支付的利息債權或債務,差額作為利息調整項目。這樣,避免了編表以及保管表格供以后各期利用的麻煩。采用賬面價值按照分錄模型攤銷,發生金融資產減值,重新計算實際利率后,按照賬面價值與新實際利率計算確定本期的投資收益即可,不必重新編制攤銷表,簡化了核算工作。
(三)一個簡化核算的實例
下面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例進行說明。例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第23章“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例23-3改編。
甲公司屬于工業企業,20×0年1月1日,支付價款1 000萬元購入某公司5年期債券,面值1 250萬元,票面年利率4.72%,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復利計算。甲公司將購入的債券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首先計算實際利率,(59×5+1 250)×(1+R)-5=1 000,得出R=9.05%,此時不編制“實際利率法攤銷表”。
1. 20×0年1月1日,購入債券,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 250,貸:銀行存款1 000,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250;2. 20×0年12月31日,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此時,“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1 250-250=1 000,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1 250×4.72%=59,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借貸差額=31.5,貸:投資收益1 000
×9.05%=90.5;3. 20×1年12月31日,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此時,“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借方余額=1 250,“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借方余額=59,“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貸方余額=250-31.5=218.5,因此,其賬面價值=1 250+59-218.5=1 090.5,實際上賬面價值可以根據“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總賬余額得到,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1 250×4.72%=59,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借貸差額=39.69,貸:投資收益1 090.5×9.05%=98.69;以后各期以此類推。
三、攤余成本概念的再思考
(一)攤余成本與賬面價值的聯系
攤余成本的概念應用于金融資產(負債),在金額上等于賬面價值,攤余成本或賬面價值均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范的5種會計要素計量屬性之一。攤余成本與賬面價值的區別在于:攤余成本運用于金融資產(負債)的后續計量,體現按實際利率法攤銷的動態過程,表示在每期攤銷后的余額;賬面價值注重各資產或負債相關賬戶與備抵賬戶在某一時點的數量關系。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金融工具準則;淺析
一、金融工具概念
金融工具準則規范的是金融工具交易活動,包括發行、持有、轉移等方面的會計核算和列報披露的規則。所以,首先需要理解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無疑是與金融市場緊密相關的,沒有比較發達的金融市場,則不可能存在相應的金融工具。金融市場的基本功能是資金融通,即提供資本流動和交易的場所。
金融市場提供了資金融通和流動的場所及規則,金融工具就是促使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融通和流動的具體媒介。根據準則的定義,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從金融工具所約定標的類型可分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兩類。基本金融工具中關于權利義務約定對象直接對應的是資金流,包括企業持有的現金、存放于金融機構的款項、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來期間收取或支付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或義務等,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存出保證金、存人保證金、客戶貸款、客戶存款、債券投資、應付債券等。衍生金融工具中關于權利義務約定對象直接對應的不是資金流,而是基本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期權等。
二、金融工具準則體系和規范范圍
金融工具準則具體包括四項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具體規范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列報事項。我國金融工具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本一致。
引入金融工具概念是2006年頒布的新準則亮點之一,金融工具概念下,既包括了各類企業普遍涉及的貨幣資金、往來款項、長短期借款和證券投資事項,也包括一般企業可能較少涉及的期權、期貨、遠期合同等衍生工具投資事項,這些事項均屬于金融工具準則規范范圍。
三、主要核算和披露規定
1.金融工具的分類與確認
從會計核算角度,金融工具分為以下六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負債;權益工具。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具體又可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貸款和應收款項
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對于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5)其他金融負債
主要指經初始確認后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其他金融負債。包括一般企業的應付賬款、長期借款等。
(6)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例如,企業發行的普通股。
(7)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重分類的特別規定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經初始確認后不得隨意變更,準則對重分類行為進行了規范并設立了懲罰性條款。
2.主要計量屬性的應用
關于金融工具的計量共有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歷史成本和現值等計量屬性。所有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的初始確認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3.金融資產轉移的特別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著重規范了企業將持有的金融資產轉移給該發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的會計處理,包括票據背書轉讓、應收賬款保理、資產證券化、債券買斷或回購等結構化融資業務等。
四、新舊準則主要變化
新金融工具準則中規范的內容,在新準則頒布之前,分別在《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印發的《關于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2003]l4號)及《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5]12號)等規范性文件中有相應規定,部分內容沒有明確規定,與這些制度相比,新準則的主要變化有以下方面。
1.重新分類
舊制度對金融資產主要分為: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新準則將企業取得的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所規范的股權投資等之外的金融資產劃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舊制度對金融負債主要分為: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新準則劃分為兩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
此外,新準則規定了舊制度中沒有涉及的權益工具概念,并將衍生工具由表外披露納入表內核算。
新準則主要按各類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的性質進行分類,同一類別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用相同的計量屬性和核算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趨同。
2.計量屬性
舊制度對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新準則要求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衍生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計量。
五、主要關注點
金融工具準則在金融資產初始分類方面給予公司管理層較大自,雖然準則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及重分類做了相應限制性規定,但管理層還是有相當的會計政策選擇空間。此外,在公允價值具體標準的確定等方面也有相當空間。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司利潤 影響 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相關概念
1. 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a.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b.持有至到期投資;
c.貸款和應收款項;
d.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 交易性金融資產。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上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準則中明確寫出了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條件(滿足下列之一) :
a.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
b.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c.屬于衍生工具,但被指定為有效套期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此企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一般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
二、新舊會計準則中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簡稱“新準則”) 和《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簡稱“舊準則”) 中, 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短期投資的會計處理差別很大, 具體的規定參見下表 :
三、新準則下交易性金融資產對公司利潤影響存在的問題分析
1.交易性金融資產確定具有主觀性。由上文給出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概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可以看出在金融資產的初始確定上帶有一定的主觀。購入的金融工具劃分為企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全由企業自行判斷。而證券市場的波動、企業經營計劃的變動使得企業在購入金融資產的時候難以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持有并出售賺取差價或是其他。
2.公允價值計量的困難。新會計準則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持有期間以及處置時都應以其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但我國的資本市場尚處于發展階段有待成熟,此外,政府對市場及資源價格的干預還較為普遍,均會導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因此在實踐中運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只存在理論層次和可操作性上缺陷和困難
3.期末納稅處理的復雜。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在期末時應調整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將其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并于期末轉入“本年利潤”,構成企業利潤表的組成部分。但在稅務處理上,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增加或減少,雖然影響企業的會計利潤,但并不影響企業所得稅,只有在將其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后的差額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期末的稅務處理也增加了會計復雜程度。
一、金融資產分類的重要意義
在金融活動的分析和參與中,對金融資產的分類一向是重要的內容之一。金融分類能夠有效的幫助金融從業者在處理金融統計問題中的各類問題,促進金融分類的完善化和精確化。分類金融資產的原因在于:一是它關系到金融資產以及負債數額的計算;二是作為資產結構的風險性、流動性評估的依據;三是它也是金融從業公司會計報表制作的依據。 對于金融資產分類,需要根據使用報表的實際需求來考慮分類的方法,在一些情況下需要更加詳細的報告,而對于一些業務面比較廣泛的公司而言,對于一些新生的金融工具的分類以及對于金融工具更加細致的劃分就顯得尤為必要。
二、93SNA和2000MFS兩大標準之間的對比
2000MFS和93SNA在金融資產分類上并沒有根本性區別。MFS在金融資產這個本質概念的含義上沒有做出改變,也就是“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即為一切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交易,具有顯示價格和未來股價的金融工具的統稱?!眱烧叩慕鹑谫Y產分類標準也沒有區別。兩者的實際區別為,MFS在金融資產的分類上更加具體,同時也做出了更多的補充與完善,對于存款、金融衍生產品、回購協議等新生分類作出了進一步補充。
具體來看,兩者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存在著區別,SNA在分類的類型上顯得較多,對于金融資產的大類劃分上將金融資產和負債簡單的分為七種,分別是: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流動資金、股票以外的證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貸款、股票或其他權益、保險專門準備金、其他應收應付賬款。SNA對于一些大類劃分增加了更加詳細的劃分,對于保險專門準備金而言,分為投資者對養老保險或保險準備金的所有部分、預付費用和索賠準備,對于貸款和債券則將其依據實踐加以分類。
MFS在分類上除了分類細化也有著其他的變化,增加了回購協議和證券出借、金融衍生產品、本幣與外幣存款、其他非貸款資產等分類。其它改變有如下幾點:首先是分出了新的金融衍生品類別,并對其進行了詳細的分類;其次是債券的分類被進行了細化,增加了新的債券分類方法,分類更加精細與科學,對于其類型加以劃分為長期債權、短期債券、抵押擔保債券和其他衍生債券;再次是對于股票的劃分,對于金融性公司的股票以及其他股權負債方的資產在記錄上一同記錄,再根據其具體情況按照股權投資、留存收益、各類準備金、價值調整等類型分別劃分類型;最后MFS對于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加以收錄,在總體上顯得更為精密。
三、SNA2008對金融資產分類方面的改進
93SNA對金融核算體系而言是一件重大更改。93SNA對于全部的金融衍生工具都作為金融資產加以考慮,并根據其具體特性加以分類。
在此基礎上,2008年推出的《貨幣與金融統計編制指南(2008)》又加以擴展,雇員股票期權也被計入,將此分類變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員股票期權”,并根據其功能將其劃分為期權和遠期。其在金融資產分類上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在資產的分類變得更加詳細,對非股票證券、貸款、股票和其他股權、保險技術準備金、金融衍生工具和其他應收應付賬戶這五類資產完善更改其定義,同時也對這幾類分類的二次分類進行了概念更改和詳細化。
現階段,SNA2008已正式頒布,它對金融資產分類的更改與補充顯得更加細致精密。具體情況包括:對于一級分類的數量增加了,變為八個;對于股票以外的證券這個顯得不明確的概念改變為債務證券這個分類(其內容與定義并未改變);股票和其他權益被改為權益和投資基金股票的稱呼,而權益的概念包括上市與非上市股票,投資基金股票則作為一類單獨的金融資產被劃分出去;保險專門準備金的概念被擴大化變為“保險、養恤金和標準擔保計劃”。
四、我國目前金融分類實施現狀
就日前來說,我國在金融資產分類的劃分中還是比較落后的。雖然新興的金融工具已經出現于市場上,在各類金融資產統計的分類中卻并不能得到準確的反映,這就是顯而易見影響到了金融資產統計工作的開展。而雖說一般對新型工具也有著一定的統計記錄,但其歸屬尚不明確,不能正確的確定其作用與類型。 一方面,在金融分類上并不嚴謹。根據日前我國的財務準則,企業或金融機構所持有的債券既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又可能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甚至還有可能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不同的類別計量方法完全不同,會導致不能準確計量財務情況,而準則對這一點沒有明確規定。對于來自二級市場然而持有者打算長期持有的股權資產,也具備屬于長期股權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兩種不同類別的特性,雖然說這種問題并不常見,但是就造成了可以通過簡單的計劃改變金融統計情況的問題,顯示了目前我國的金融準則還不夠嚴謹,不能完全應對所有情況的不利現狀。
另一方面,日前也存在著金融資產統計中的核算范圍問題。根據相關法規,金融統計包括在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和監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活動,但這一標準在實際中執行并不如人意,對市場上實際的金融活動來說,審批和監管的日標是在不斷變化的,這也造成金融統計和核算對于不斷發生的變化也要跟隨變化。
對于我國目前的金融統計情況而言,要加強對國際標準的認識與了解,同時對于各種業務情況精熟于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靈巧的運用金融分類標準,但也不能違背法律與法規。
最后,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不斷根據國際標準完善金融資產分類體系,把握國際業界金融產品與類型的不斷變化,加強對各類分類本質的認識,促進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含義
在舊會計準則中,企業投資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新會計準則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下列各類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人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見,新會計準則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沒有給出確切的定義。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
初始計量
與以往以歷史成本計價明顯不同的是,新準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要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確認。
后續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作為投資收益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并非如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計入當期損益,而是計入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戶。同時,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若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確實發生減值的,要計提減值準備,并且在合理情況下其減值是可以轉回的。
終止確認
終止確認時,將取得的價款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的同時,也要將原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戶的金額轉入到投資收益。
三、關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某些思考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確認條件不清晰
新準則中規定,對于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既可能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可能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取決于企業管理層的風險管理、投資決策等因素。這一規定不僅沒法有效指導實務,反而為管理層提供了選擇的空間。試想有多少會計人員會真正了解企業的持有意圖這個懸而又懸的東西,即使部分了解了,當管理當局出于調節利潤,否認其原持有目的而改變金融資產的劃分類別,我們又有什么話可說。這都是因為持有意圖本身就是主觀抽象的概念。
后續計量時關于公允價值變動部分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