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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投資核算的方法不能隨意變更,有特殊情況時,應中止權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對外投資,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但其取得的投資收益應并入企業應稅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企業股權投資取得的收益一般屬于稅后收益,稅法規定:①如果投資方企業所適用的稅率低于被投資企業適用的稅率,不退還分回的投資收益在被投資企業已納的所得稅。②如果投資方企業所適用的稅率等于被投資企業適用的稅率,分回的投資收益不予補稅。③如果投資方企業所適用的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適用的稅率,分回的投資收益應按規定補繳所得稅。因此,當被投資單位處于低所得稅地區時,對投資方的所得稅有影響,需要選擇不同的投資方案,利用不同的核算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案例:A公司2004年1月1日購入M公司股份30000股,占M公司有表決權資本的15%.2004年1月1日M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為10000000元,2004年度凈收益為400000元(未予分配)。2005年1月5日,A公司計劃再對外投資350000元,其方案如下:
方案一,A公司從M公司另一股東B公司處購入其擁有的M公司10%有表決權股份,同時支付相關稅費3000元。
方案二,購入H公司10%的有表決權股份,同時支付相關稅費3000元。
已知A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3%,且沒有其他投資項目。M公司和H公司所在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15%.假設1:2005年兩個公司預測的凈收益均為450000元,預計在2006年4月份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均為300000元。M、H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無其他變動情況。
假設2:A公司預計在2006年5月轉讓在2005年購買的M公司或H公司擁有的10%股權,預計轉讓價為400000元。
假設3:2004年1月1日取得長期投資時,采用成本法核算,因M公司2004年度實現的凈收益,在2005年中未宣告發放股利,所以A公司當年未實現投資收益,無需補繳企業所得稅。
為簡化核算程序,本案例未考慮折現和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的因素。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新舊會計準則;比較分析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1-0218-02
與2001年1月18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相比,我國2006年2月15日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發生了較大的變動,新準則更加規范了我國企業會計核算及其信息披露,更好地與國際會計準則(IAS/IFRS)趨同,從而取代了原來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簡稱為舊投資準則)。新準則與舊準則相比,長期股權投資在核算范圍、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核算方法應用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本文就針對新舊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進行了比較分析。
1 新舊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主要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新準則)主要是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新準則基本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在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和計量上與1998年6月24日頒布、2001年1月18日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一投資》(以下簡稱舊準則)相比變化較大。其主要差異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1 規范范圍的變化
舊投資準則規范范圍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且劃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因為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新準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將短期投資修改為交易性證券投資,長期債權投資修改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均納入《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未予規范的長期股權投資(如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但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也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1.2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不同
舊準則規定投資在取得時應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初始投資成本是指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新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初始計量按照是否是由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為合并形成和非合并形成兩種,而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又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所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是以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帳面價值的份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按其差額調整投資企業的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的,調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所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購買方在購買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合并》確定的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3 成本法和權益法應用范圍的變化
舊準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新準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這是由于采用權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對企業合并的結果并沒有太大影響,新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取消了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規定,改為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是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木法核算;短期投資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核算。另外,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初始確認和減值的處理差別很大。
2 新舊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的比較分析
舊投資準則最早于1998年6月,2001年l月,財政部針對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修訂,明確了一些基本概念,對投資的核算方法進行了改進,使投資成本、投資收益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更加嚴謹、規范。但舊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會計核算方法與新準則相比,存在以下問題:
2.1 投資的入賬價值存在問題
舊投資準則的投資計價以投資企業的資產賬面價值為基礎。采用這種方法處理減少了企業利用公允價值進行盈余操縱的空間,但又使得企業投資價值與實際價值產生背離。因為基于歷史成本原則的賬面價值,很難準確反映投資者在被投資企業的權益。尤其那些已經使用了較長時間的資產,其經濟價值與賬面價值可能相去甚遠,導致投資賬面價值無法反映其在被投資企業中的權益。另外,《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規定,企業合并、出售、聯營和股份經營應當以評估確認的資產價值確認母公司在股份公司中的股權份額??梢钥闯?,不同的制度規定造成同樣一項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在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中的入賬價值不一致。這不僅給會計和審計實務帶來了困難,而且使得企業投資價值偏離其實際價值。
2.2 成本法核算下存在的問題
按照舊投資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在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的情況下,除追加、減少、收回投資或被投資單位發放清算性股利以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保持不變,確認的投資收益總額也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換句話說,即使被投資企業獲得了高額利潤,只要未對利潤進行分配,投資企業就不可以記錄投資收益。顯然,企業可能因未收到股利而低估投資報酬率,對企業進行投資分析不利。
2.3 權益法核算下存在的問題
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往往難以確定,具體表現在:①投資企業投資時,所能取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數據只可能是以前期末的數據,即歷史數據,而不是投資時的數據。若按這一歷史數據進行會計處理,易于操作,但不符合實際。②假定投資企業通過各種途徑能夠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當日的相關數據,其應享有的所有者權益份額能夠確定,則此時投資企業需要區分其所享有的份額,即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是投資前還是投資后被投資單位所實現的凈利潤的分配額。這個“區分”的過程較為煩瑣,甚至無法真正“區分”清楚,因為凈利潤是一個動態數據,其實現的具體時間難以確定。在投資損益確認方面,權益法下無論被投資單位是否分配股利,投資企業都要按持股比例、持股時間和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計算確認投資收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控制范圍下,被投資企業為投資企業的子公司,股權投資和投資收益要在合并會計報表中予以抵銷,對損益的影響還不是很大。但如果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即投資比例在20%一50%之間時,被投資企業并不納入合并會計報表范圍,會計報表直接列報賬面記錄的投資收益額,就無法真正反映投資企業實際的投資效益。另外,股權報資差額的確認違背了初始投資成本的概念,股權投資差額攤銷的會計處理不也符合實際。假設股權投資差額按舊投資準則規定計算并攤銷,必然導致未來有關各期的投資收益相應增加或減少,而這僅僅是以前交易會計處理結果的抵銷處理,并不是當期發生的損益。因此,不能直接用投資收益的數據進行投資效果判斷。
2.4 期末減值核算存在的問題
準則規定應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墒栈亟痤~,是指企業資產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由此產生的問題是,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主觀性明顯,對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投資價值的判斷標準難以把握等等。例如,近年來,南方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不斷惡化,與南方證券關系緊密的股東卻作出了不同的反應。上海汽車和首創股份同為南方證券的第一大股東,各持10.41%的股份,但是從2003年年報看,上海汽車對此項長期投資計提了100%的準備,而首創股份卻僅計提了15%的投資減值準備,差距之大,其可靠性令人懷疑。
而針對上述問題,新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作了補充與修訂,規范初始成本計量,在規定的范圍內允許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基礎,取消股權投資差額科目,減值準備確認后不允許轉回等等,進一步完善了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使得更加能合理反映企業財務狀況,提供高質量的財務信息。
3 新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的影響及建議
執行“新準則”后,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分類和核算方法上變化都較大,產生的影響也很大。從單個報表來看,對子公司的投資如果由權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資企業取得盈利情況下,投資企業的資產和權益將減少。在舊準則中,對股權投資差額要進行攤銷,將影響損益;新準則下的股權投資差額相當于商譽,不攤銷,但可能計提減值,這種不同處理,也會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后,舊準則在價值回升時可以轉回;新準則規定不能轉回,這將使企業利潤減少。企業執行新準則后,應對原有投資進行重新分類和計量,并在財務系統中對會計科目重新設置,以滿足新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規范的需要。首次執行新準則時,對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尚未攤銷完畢的長期股權投資差額應全額沖銷,并調整留存收益。企業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短期證券投資時,按照舊準則,只要報告期末沒有出售,即使賬面實現了盈利也不能體現為當期收益,而新準則將短期證券投資修改為交易性證券投資,按公允價值入賬,賬面盈利就能肢解計入當期收益,反映在報表上,增加當期利潤。執行新準則后,企業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將增加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當期的損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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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一、相關概念介紹
(一)長期股權投資
隨著我國經濟轉型的平穩進行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國企業的經營方式開始向多元化發展,長期股權投資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首先,生產性企業利用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生產產品進行銷售,以獲得經濟收益。為了拓寬生產面、增加銷售渠道以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就會通過各種資本運營方式來擴大規模,實現資本增值。由于部分企業存在資金規模和運作方式的制約,它們就會通過向被投資單位投放資金的方式來獲取收益。在這種運作模式中產生的投資按照管理層的持有意圖來劃分可以分為三類,即交易性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本文所要論述的主要對象即是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其核算方法。
(二)新舊會計準則
會計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精細度高的工作,又因為其涉及到公司較為敏感的經濟信息,還要求會計人員具有很好的職業道德。因此,會計工作的進行需要借助于一定的技術和方法,同時還要有相關的準則去約束和規定會計工作。出于這方面的考慮和現實要求,我國在2001年完成了會計準則具體內容的修訂和編制工作,由財政部統一頒發,并在企業中廣泛施用。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經濟環境的變化,舊的會計準則部分條款已不能適應現代經濟的發展狀況,于是在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發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并予以施行,在舊準則的基礎上做了較大的變動。在長期股權投資方面,新準則與舊準則相比,投資范圍、初始投資成本計算和核算方法應用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對于會計核算制度的完善意義重大。
二、新舊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的差別
(一)規范的范圍不同
舊的會計準則對會計工作的規范范圍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并且把債權投資劃成了兩部分,分別是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而在新準則中,由于金融工具這一新概念的引進,僅對長期股權投資做了規范,把短期投資修改為了交易性證券投資,長期債權投資修改成了持有至到期投資??傮w來說,舊準則把投資劃分為三種。即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和短期投資。而新準則劃分成了四種,即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不同
舊準則在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中對投資取得是以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計價的。初始投資成本的概念是為了取得相應的投資而付出的全部價款,這些價款包括稅金和手續費等費用。而在新會計準則中,則采用了不同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這種計量方式把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價外稅費規范為當期損益,把初始計量進行了概念和范圍上的區分,初始計量被劃分成了合并形成和非合并形成兩種模式。并且,合并形成又可以繼續劃分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三)成本法和權益法應用范圍的不同
舊會計準則對不同形式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做了明確規定,如果企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對于被投資單位無控制,或者無共同控制并且沒有產生重大影響時,就應該采取成本法進行核算;相對應的,如果對被投資單位有控制或共同控制并且產生了重大影響,就應該采取權益法進行核算。但是在新準則中,兩種方法的應用范圍有了改變,研究后可以發現,兩種方法的應用范圍都更加嚴格。具體來說,成本法的應用在原來基礎上增加了條件,即對投資單位或子公司的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采用成本法;對于權益法,新準則中的應用范圍是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這一情況。從分析中可以看出,新準則對經濟實質有了更加深入的說明,并且對會計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新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規定的優缺點
(一)新準則的優點
1、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
新會計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相比舊準則更加注重于實質,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大幅度提高。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對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的概念做了辨析,使被投資企業在發生凈利潤或凈虧損時都不會直接對投資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產生影響。而在權益法中,投資收益客觀正確地反映了投資企業的收益,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做出的隨時調整也真正體現了投資企業所具有的實際權力。此外,新準則中對于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選擇也不再僅僅是以投資份額作為標準,而是增大了投資企業實際權力在選用哪種方法時所占的比重,公允價值的引進對于反映企業之間的相互聯系有著客觀的作用,這些都體現了新準則注重實質的原則。
2、細化了相關科目的規范對象
新會計準則是舊準則的補充和完善,充分凝聚了財務界的研究成果。對于準則規范的對象劃分一直是會計工作的重點內容,只有進行精確的定位,才能保證準則在實行時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例如在新準則中引入金融工具這一概念,并進行了細致的劃分,同時對不同的劃分內容制定了相應的規范。另外將長期股權投資從舊準則的三項重新細化成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這些細化的相關科目為會計核算的精確性和實用性提供了有效的幫助。
3、簡化了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現代的計算技術和方式應該是在保證數據準確性的同時向著簡單易操作的方向發展,新準則正式適應了這種要求。通過對長期股權的核算進行簡化,不但降低了核算的復雜性,提高了會計人員的工作效率,同時還避免了由于大量繁雜計算引起的失誤。首先,新準則降低了由于長期股權投資加大引起持股比例增加而進行核算方法的變更造成的復雜計算。其次,新準則去除了“股權投資差額”的明細項目,這一改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權益法核算的復雜度,并且對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和分配進行了有效的規避。
4、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會計信息是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重要依據,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是會計工作的直接目的。新準則中關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適用范圍、明細科目等都做了科學的規范,基本保證了會計信息的安全可靠,為企業的投資決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新準則取消了關于投資差額的規定,使企業僅通過股權差額就實現利潤調節的現象不復存在。這些新的規范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的盈余操作,為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經濟犯罪設置了障礙,切實保證了企業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二)新準則的缺點
1、背離了重要性原則
新準則中對清算股利過分重視,從而造成對重要性原則的背離。新會計準則中,成本法適用于投資企業規模相對較小,掌握股權較少的情況。投資企業進行成本法的核算時,如果被投資企業由于累積凈利潤超過投資企業應收股利而存在差額,則這部分差額將會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來沖抵投資賬面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新準則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從而造成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成本的增加,嚴重背離了核算的重要性原則。
2、促成資產破泡沫的產生
這種資產泡沫的形成主要好是由于企業交叉持股引起的。我國的資本市場處于不斷的擴大之中,其運行的深度和影響的廣度在逐步提高,使我國的資本市場變得越發活潑。所謂交叉持股就是企業之間相互持有股份,這樣的企業已經占到了相當大一部分,使與此相關的會計工作量也越來越大。交叉持股按持股類型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交叉持股,指的是兩個企業相互之間持有彼此的股份;另一類是非直接交叉持股,也就是多個企業之間相互參股,循環持股。由于交叉持股引起了會計工作的相互滲入,使得企業之間的聯系也更加緊密。但是在新會計準則下,利用權益法對交叉持股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時會出現重復計算利潤的現象,而且隨著交叉持股程度的加深,這種現象就越嚴重,從而更容易出現資產泡沫。
3、公允價值的引入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挑戰
公允價值的概念是新會計準則的一大亮點,這一新內容對于提高會計質量有很大作用,但是必須注意的是,新概念有積極的一面,也就會有消極的一面。例如,進行交易的雙方相互之間比較了解,而且其交易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那么在確定公允價值時就會出現很大的主觀性和無序性。公允價值的確定是由人的主觀判斷來完成的,而不同的人即使在看待同一個現象時也會有不同的評價,因此,新準則中公允價值的使用增加了不確定性因素,使評價尺度難以統一,對會計人員的職業能力也是較大的挑戰。
4、選擇核算方法時過分注重表決權比率
新會計準則在選擇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時,強調的是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之間的控制關系,這種控制關系具體表現在投資企業擁有多少被投資企業的表決權。新準則規定,投資企業相對于被投資企業是影響重大但缺乏控制力的標準是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20%~50%的投票表決權。實際上,即使投資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的投票表決權沒有超過50%,仍可以實現對被投資企業的控制,并且途徑有多種。例如,由于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的相互關聯,通過企業之間的董事會成員協議或者長期經營業務上的合同關系等因素來實現一個企業對另一個企業的控制。此外如果一個企業的股權較為分散,投資企業只要持有的投票表決權遠遠高于其他分散股東的持有份額,則該企業也具有對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因此,以既定的表決權率來選擇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不能反映企業實際的會計信息。
四、對新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的建議
新會計標準在我國企業實行之后對長期股份投資的核算方法產生了較大影響。從企業發展方面考慮,在新準則施行后,應該以新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實際規范為目的,對企業的原有投資需要進行必要的重新分類和測量,在此基礎上,重新設置財務會計系統中的會計科目。如果是初次進行新準則的執行,可能會存正投資差額,這種投資差額是由在合并企業中長期股權投資中尚未完全攤銷二產生的,對于這種投資差額應實行全額沖銷措施,并對留存收益進行調整。
結論:
企業對外投資是實現盈利的重要方式,其中長期股權投資占據投資的很大部分。對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的研究,能夠切實幫助會計工作安全有效地進行。在新會計準則下,充分理解和掌握核算方法對于企業的會計信息、現金流量、經營成果等都有重要的意義。(作者單位:航天科工深圳(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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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長期股權投資; 核算方法; 轉換
引 言
所謂長期股權投資,即通過投資而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權份額,進而根據所占股份份額分享公司經營收益和承擔公司虧損責任的一種投資方式。區別于其他金融資產,持有長期股權投資份額的目的并非通過短期買賣交易獲益,而是在于長期持有,除股票投資外,其他長期股權投資是不能參與買賣交易的。因此,相對其他金融資產而言,長期股權投資的風險也相對較大,作為一種廣泛存在的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在不同的情況下,其會計核算也會有所區別,會計核算方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動態地進行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的調整是一項復雜而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對此進行研究對進一步推動相關會計實務工作的開展和運用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
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顧名思義,權益法則指按投資方在被投資單位擁有的凈資產量進行計算。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主要基于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能夠在實質上控制被投資單位;二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較小,不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情況,并且這種投資報價也并非公共獲得的,如沒有市場報價,無法及時有效地獲得公允價值等。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來說,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選擇,不是以持股比例作為唯一判斷標準,而是應該考慮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等因素。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如果持股比例介于20%至50%之間,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除此之外的情形則采用成本法核算,會計核算方式的確定,其中很明確的規則就是實質重于形式,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也是如此。除了將持股比例作為判斷指標外,如果投資單位對被投資者實施控制或無重大影響,則采用成本法核算,否則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然而,會計核算方法確定以后,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當持股比例發生變動,會計核算方法也會由權益法向成本法變動;反之亦是如此。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變更的原因分析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由上文的分析,不難看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是由投資單位和被投資單位之間的關系所確定的。投資者和被投資者之間的身份變化、持股比例的增減變化,實質上相互影響的變化,如從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隨著股份增持的變化而對被投資企業產生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因減持股份而從控制變為具有重大影響等,這些都會引起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本著實質重于形式的需求,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進行動態的調整,以適應會計實務的需要。
三、成本法轉向權益法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向權益法轉換,主要源自于兩種情況,分別是由追加投資和減少投資引起的,雖然都會導致由成本法核算向權益法核算方法的轉變,但從整個會計分錄的處理過程來看,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本文將對此做詳細的討論。
(一)追加投資引起成本法向權益法轉變
原持有的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在日常交易的市場中不存在公共報價,其公允價值也不能通過方便快捷的手段進行確定時,采取成本法計價的會計核算方法。投資者如果追加投資比例,與被投資者的關系將發生變化,進而能對被投資者施以重大的影響和控制,會計核算方法需要變更為權益法,會計核算上對于原來持股的部分和新增加的部分也需要區別對待,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核算。
1.對于原持有股份的賬面余額部分,與被投資單位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按持股比例進行計算的金額,兩者的計算結果并非完全一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額。對此,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則無需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直接按投資者所耗費投資成本的價值計算;反之,則需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基礎上同時調增留存收益。對于差額部分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對于新增加的股權投資部分,需要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和新增比例計算投資單位新增的投資份額,并與取得這部分新增投資耗費的成本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則需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即所耗費的成本大于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份額,對此不需要做會計核算調整,超出的投資作價部分體現為商譽,其會計核算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
為了能夠更好地適應和體現會計準則的一貫性原則,使不同時期的會計核算能夠更好地進行縱向比較,長期股權投資對于商譽和留存收益部分的計量和核算也應保持前后一致,對于原持股比例對應的商譽與新增股權投資對應的商譽部分,應加以綜合考慮,留存收益的核算與處理也應如此,需要從整體上把握與整體投資相關聯的商譽及留存收益,并隨著交易的不斷進行而動態地調整和整合。
3.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原來持股的部分,由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可辨認公允價值是動態變化的,原持股的部分對應的份額的會計核算處理也需要進行調整。
(1)在對應的會計核算區間,如果被投資單位實現了凈損益,則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屬于初始投資到新增投資區間的凈損益部分,則需按持股比例對應的凈損益部分調整留存收益,其會計核算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若股份投資者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部分,產生于新增加投資部分的投資期初至新增投資日之間,則應將對應損益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3)除上述兩種原因之外導致股權投資所占份額對應公允價值變動的部分,應計入資本公積,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二)減少投資引起成本法向權益法轉變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向權益法的轉變,除了追加投資外,處置股權投資也會導致核算方式的轉變,當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由控制轉變為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響時,按《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部分條例的規定,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針對減少投資引起的核算方法的轉變,在合并報表和個別報表上的會計處理也是不同的,本文以個別報表為主要研究對象,簡單介紹相關的會計處理過程。
處置部分股權后,剩余股權仍然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以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則需將核算方法調整為權益法,同時計算剩余比例股權份額對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并與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進行比較,根據比較的結果進行不同的會計核算。
1.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作為核算的參考基準,如果原取得的剩余投資成本大于按所占股權比例對應的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份額,則無需進行會計調整處理。反之,則需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其會計核算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原取得投資后到權益法核算這段時間,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凈損益份額部分,對原來取得的股權投資后,到處置股權份額這段期間,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凈損益(扣除現金股利和利潤)對應股權份額應享有的份額,對留存收益進行調整,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因處置股權投資,投資者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中的份額,若該份額產生于處置當期期初至處置日之間,其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3.除上述原因外,由其他原因導致的對被投資單位所享份額對應的所有權益變動,其會計核算處理應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權益法向成本法轉換
同成本法向權益法的轉換相似,由權益法向成本法核算方法的變更也是基于兩種情況,分別是增加股權投資和減少股權投資。為了同上文的討論相一致,本文研究和討論的對象也是個別財務報表,對于因企業合并引起的合并財務報表的討論不是本章的討論重點。
(一)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取得股權最終形成企業合并
因追加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由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變更為控制時,其會計核算需由成本法變更為權益法,應按如下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處理。
1.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應由兩部分組成:購買日前持有的被投資單位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購買日新增加的投資成本。其中長期股權投資在購買日的初始投資成本的計算,針對三種不同的情況,應區別對待處理。這三種情況分別是達到合并前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權益法核算和合并前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股權部分,如果涉及到其他綜合收益的處置的,也需要在處置的時候將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轉到當期投資收益里,初始投資成本則是以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新增投資成本之和計算。
(二)因收回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
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進行股權投資后,能對其施以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并且該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活躍的市場報價或者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則該長期股權投資采取權益法核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單位處置股權投資,導致上述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條件不再成立時,則需要調整為成本法進行核算。
五、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變更存在的不足及應對措施
會計核算方法變更的不合理之處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即會計追溯調整不合理和會計處理不具有可比性原則。首先,會計核算方法的變更不符合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則,會計政策變更是指對同樣的會計業務采納不同的會計政策,會計政策的變更需要符合以下兩個原則,即符合法律的需要,同時體現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會計政策的變更能更加準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投資單位因追加或減少投資,而導致控制權的變更,進而影響會計核算方法的變更,不屬于會計政策的變更,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同時權益法的核算,視同一直以來就采納的會計處理政策,進行追溯調整也不符合權益法的核算原則。伴隨持股比例的增減變化,會計核算方法在成本法和權益法之間不斷變化,采納的是不同的核算思想和核算方法,在同一周期的前后邏輯也不一致,影響了會計核算的可比性原則。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采納是不斷地進行動態調整和變化,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現代企業經營過程中會計核算的需要,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無法進行追溯調整,會計核算不具有縱向的可比性。在此筆者的建議是,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追加(出售)投資前采用成本法,追加(出售)投資后采用權益法,無需進行追溯調整,簡單便于操作,也符合會計核算的可比性原則,當然,在具體的會計實務操作過程中還會不斷涌現出新的問題,需在以后進行不斷的完善。
結 語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一直以來都在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中具有非常廣泛的應用,理論的發展推動相關會計實務的不斷深入和發展,而會計實務發展過程中不斷暴露的新問題進一步推進了相關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一直以來都是相關會計知識理論學習的難點,本文通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確定、變更及其存在的問題展開了詳細的討論,并提出了一些積極的建議,即在成本法變更為權益法時,追加(出售)投資前采用成本法,追加(出售)投資后采用權益法。通過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旨在推進相關理論知識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實踐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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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曹文芳.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會計處理的優化[J].財會月刊,2011(4).
[3] 陳祖清.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會計處理[J].會計之友,2010(5).
[4] 陶淑貞.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會計處理淺析[J].財會通訊,2010(9).
1.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在投資中,追加或者減少投資就會使投資方對被投資方的股權控制和對被投資企業的共同控制、對經營決策的重大影響都會發生變化,因而也要及時的調整會計核算方法。
1.1追加投資。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追加投資后,與被投資企業的關系就從共同控制、重大影響轉變為全權控制后,投資企業就要對核算方法做出轉變,將權益法變成成本法。而且在多次的投資賬面交換后,要通過分步獲得股權的方式最終實現企業合并。在企業實現合并后,對合并企業的首次會計核算中,要對原本采用“權益法”的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的具體數額運用成本法進行摸底核算與調整。這樣對原來的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用成本法核算清楚,可以避免企業將子公司計入企業凈資產的累積影響數額,能夠更加準確的記錄企業的利益,避免虛、空、假現象。以甲乙公司為例。2005年7月1日,甲公司決定對乙公司追加投資5000萬元,追加投資后甲公司累計持有乙公司70%股權,獲得對乙公司控制權。此時不用追溯調整。(1)對乙公司追加投資5000萬元。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5000萬元
貸:銀行存款5000萬元(2)長期股權投資內部二級明細之間的轉換。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80萬元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80萬元(64萬元-56萬元+72萬元)
1.2投資減少。在長期股權投資中,如果投資方已經減少了投資,并且導致對被投資方的經營決策不再有重大影響或者不能共同控制時,投資方在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被可靠的估量時,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就要采取成本法??梢园哑髽I在投資中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成本核算方法的投資成本。在采用成本法后,就不用再將企業的利益劃分是屬于投資前還是屬于投資后,而是統一將改用成本法后的收益確定為企業投資收益。
2.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在投資企業加大或減少投的時候,投資的比例在被投資企業股份中所占的比例也會發生變化,因此會出現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現象,要切實聯系不同情況對核算方法做出調整。
2.1追加投資。追加投資使得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中所占的股份上漲,就加大了對投資方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核算方法就有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值得注意的是,應該將原來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追加的股權投資分開管理。首先,對于原來的長期股權投資比例部分的管理,如果取得的賬面余額大于應享有的公允價值的余額,就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做出調整;反之,則要適當的調整賬面價值。因為在追加投資的條件下,新的投資交易日時開始使用,因此原來的投資部分不能滿足權益合算的標準。其次,在原取得投資后到運用權益法核算的新取得投資的時間里。被投資方取得的可辨認的凈損利益的部分對原取得股份比例的部分,可以算作是被投資方在此期間實現的凈損利益,并且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留存收益做出相應的調整,對留存收益處理時,會計應做出如下的處理: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2減少投資。因為減少對被投資方的投資,因此投資方與被投資方的關系發生轉變,不再享有對被投資方的控制能力,而是轉為對被投資方的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響。首先應該根據投資比例的減少終止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資本。而且,以此為基礎,比較減少投資比例后的剩余資本和根據剩余資本的比例算出原有的投資,可以在被投資方享有的公允值份額,不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做出調整;如果減少投資后,核算方法轉變為權益法,被投資方取得凈損益中應有的份額,就要及時的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做出調整。
二、長期股權的處置
企業通過長期持有股權進行投資能夠創造的一定的經濟效益,但是出于多方面的考慮,要對持有的長期股權進行部分或全面的處置時,要能夠結合長期股權的賬面價值和實際能夠獲得的價值之間的差額,應該把它計入處置損益中。如果是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出現股權的轉讓或出售情況時應該一次轉結,把處置的股權和相對應的部分資本公積轉入到處置損益中。
三、結語
一、長期股權投資后續核算方法轉換的處理原則
根據CAS2及2008年的準則講解,涉及長期股權投資后續核算方法轉換的情況可具體分為六種(見表1),其處理原則在總體上遵循了追溯調整原則,只是在不同情況下追溯處理的時點及依據的價值基礎不同。如表l所示,除減持股份導致第2、3類持股變為第4類持股時(情況①)要求在后續期間利用現金股利等進行追溯調整外,其他幾種情況均要求在核算方法轉換時,將繼續持有的原持股部分按新的核算方法進行追溯調整。
遵循追溯原則的目的,是使通過不同過程取得的相同比例股份對會計報表產生相同影響,即以相同的會計語言表述相同的持股結果,最終實現殊途同歸。如A公司在2007年購入B公司60%的股份,同一時點C公司購入B公司30%的股份,兩者購人的單價相同,與B公司均屬于非同一控制情況(或均屬于同一控制)。2008年A公司出售部分股份后僅保留30%股份,此后兩家公司都沒有再變動其持股比例,兩者持股目的也相同。那么,2008年及以后年份A和C公司各自持有的30%股份對兩者報表的影響就應該是一樣的。A公司要遵循這一理念處理2008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權益法調整為成本法的相關業務。
二、涉及企業合并的業務處理例解
表1中涉及企業合并的情況有②、③、④、⑤類,其中④、⑤類的處理原則相同。下面分別說明具體的賬務處理過程,但僅考慮個別報表的會計處理,不考慮編制合并報表時的調整抵銷分錄。
第一種情況:同一控制下,增持股份形成企業合并,導致在個別報表上長期股權投資由權益法核算轉換為成本法核算時,以轉換時點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基礎調整長期股權投資。
[例1]公司與K公司受同一主體控制,2007年1月1日,J公司用60萬元取得了K公司20%的股權,以權益法核算該長期股權投資。當時K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150萬元,公允價值250萬元,差額產生于同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1130萬元,固定資產剩余使用年限10年,殘值忽略不計,按直線法計提折舊。2007年K公司賬面凈利潤為50萬元,因撥款轉入導致資本公積增加1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兩家公司均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2008年2月1日J公司又用200萬元取得K公司50%的股權。2008年2月1日。K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00萬元,公允價值370萬元,J公司的資本公積足夠沖減。
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取得20%股權,因支付對價60萬元大于取得的凈資產公允價值50萬元(250×20%)。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6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
(2)2007年底按權益法核算該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8萬元[(50-10)×20%(折舊差額)],其他權益變動2萬元(10×20%)。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8000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20000
貸:投資收益 8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0
(3)2008年2月1日取得50%股權,實現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原20%持股部分的核算方法追溯調整為成本法核算的結果,即將權益法核算期間長期股權投資下的“損益調整”和“其他權益變動”科目余額調減為零,同時調整涉及的留存收益和資本公積。
借:盈余公積8000
未分配利潤 72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
600000
(轉入按成本法核算的賬戶)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60000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8000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20000
(4)將長期股權投資余額調整至合并日合并方享有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合并方支付的對價也以賬面價值處理,借貸差額先調整資本公積,不足沖減部分再調整留存收益。本例中總控股比例70%部分按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處理,入賬價值應為140萬元(合并日2008年2月1日K公司凈資產200萬元×70%),原長期股權投資經調整后余額為60萬元,故調增長期股權投資80萬元(140-60)。
借:長期股權投資8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0
編制合并報表時,再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報表編制原則處理,不要混淆個別報表與合并報表的業務處理。
第二種情況:非同一控制下,增持股份形成企業合并,導致在個別報表上長期股權投資由權益法核算轉換為成本法核算時,在轉換時點對原持股部分進行追溯調整,并以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余額。
[例2]承例1,假設J公司與K公司為非同一控制下的兩家公司,相關會計處理:
分錄(1)(2)同例1。
(3)2008年2月1日取得50%股權,實現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原20%持股部分的核算方法追溯調整為成本法核算的結果,處理分錄同例1。
(4)總控股比例70%部分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處理,在個別報表上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應為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原20%控股部分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為60萬元,新增50%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為200萬元,故增加長期股權投資2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0
編制合并報表時,再按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報表編制原則處理。
第三種情況:同一控制下,減持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導致在個別報表上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核算轉換為權益法核算時,在轉換時點以原取得股份時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將剩余持股部分追溯調整為從最初取得時起持續按權益法核算的結果。
[例3]J公司與K公司受同一主體控制,2007年1月1日,J公司用200萬元取得了K公司80%的股權,以權益法核算該長期股權投
資。當時K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150萬元,公允價值240萬元,差額產生于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90萬元,固定資產剩余使用年限9年,殘值忽略不計,按直線法計提折舊。J公司的資本公積足夠沖減。2007年K公司賬面凈利潤為50萬元,因撥款轉入導致資本公積增加1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兩家公司均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2008年2月1日J公司以180萬元對外出售了所持有的K公司60%的股份。2008年2月1日,K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00萬元,公允價值370萬元。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取得80%股權,實現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借:長期股權投資(150萬元×80%)12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8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0
(2)2007年底按成本法核算該長期股權投資,因未分紅不必進行處理。
(3)2008年2月1日出售60%股權。
借:銀行存款 1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20萬元×3/4) 9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80萬元×3/4)600000
投資收益 300000
(4)“剩余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30萬元(120-90)”與“取得該部分投資的初始成本50萬元(200×1/4)”之間的差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賬戶。同時比較“取得該部分投資的初始成本50萬元(200×1/4)”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48萬元(240×20%)”,若前者大,不予調整;若后者大,則按差額調增長期股權投資及留存收益。因此例3中分錄應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5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00000
(原成本法核算余額)
資本公積一股本溢價 200000
若取得投資時(2007年初)K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007萬元,J公司享有的部分就為60萬元(300×20%),大于其100萬元的初始投資成本,那么該步驟的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6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0(1000
(原成本法核算的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00000
留存收益 10000
(權益法確認的營業外收入)
未分配利潤 90000
(5)剩余20%持股部分在2007年按權益法核算應追認投資收益8萬元[(50-10)×20%(折舊差額)],其他權益變動2萬元(10×20%)。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8000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20000
貸:留存收益 8000
未分配利潤 72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0
編制合并報表時,再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報表編制原則處理。
非同一控制下,減持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導致的轉換處理與例3的原則相同。
參考文獻:
(一)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定義的比較我國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在該方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取得股權時的成本計價,其后,除投資企業追加投資、收回投資等情形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保持不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國際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是指是指按照成本記錄投資的一種會計方法。損益表中反映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投資者在購買后從被投資者產生的累計凈利潤中收到的分配額。在該方法下,投資者以成本記錄對被投資者的投資。投資者確認的收益,僅限于投資者在購買日以后,從被投資者產生的累計凈利潤中收到的分配額。收到的分配額超過這種利潤的部分應作為投資的回收,并應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沖減投資的成本。由此可見,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定義的區別:我國成本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一是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二是完全控制。西方成本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與我國的第一個核算前提是一致的,但是在我國成本法核算的第二個前提條件(控制)下,西方根本采用的不是成本法核算,而是權益法核算。因此,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定義上來看,我國對成本法核算的定義是雙重的,而西方對成本法核算的定義只是我國成本法核算定義的第一部分,即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
(二)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定義的比較我國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其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權益法的核心思想是從投資企業角度.將被投資單位經濟活動及其影響與投資企業視同一體,因此要求投資的賬面價值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的變動而變動。國際會計準則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權益法,根據這種方法,投資最初按照成本予以記錄,隨后再根據投資者在購買后占被投資者凈資產中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進行調整。損益表反映了被投資者經營成果中屬于投資者的份額。成本法核算和權益法核算是互補的兩種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所以,既然中西方成本法核算存在分歧,權益法核算必然也有區別。我國權益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重大影響、共同控制;西方權益法核算的前提條件是:重大影響、控制。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定義上來看,他們都有相同的前提條件,即重大影響。但是我國定義中要求的共同控制,西方沒有共同控制的概念,所以只要分清共同控制和控制,中西方權益法核算在定義上存在的區別便顯而易見。
二、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核算范圍的比較
(一)我國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范圍我國頒布的《企業會汁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控制或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這兩種情況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成本法、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是建立在判斷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的影響程度的基礎上的。企業合并準則如果不規范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將無法解決我國現實中的企業合并問題。因此我國會計準則在制定中與我國的現狀相結合,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納入企業合并準則范圍,明確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以賬面價值為基礎進行會計處理。當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關系發生變化的時候,即由于減少投資或追加投資等各種原因,重新判斷新的影響程度,進而決定是否繼續采用原來的核算方法。一般隋況下是通過持股比例進行判斷的,為便于理解持股比例與核算方法之間的對應關系。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選擇方法是:如果持股比例在20%~50%之間應采用權益法,一旦持股比例高于或者低于這個范圍,就應采用成本法;與之相反,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若持股比例發生變化進入20%~50%的范圍就應改按權益法。
(二)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范圍國際會計準則中也對成本法、權益法核算范圍做出了書面性的規范,準則中也涉及“重大影響”這個概念,即如果投資者直接擁有或通過附屬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者20%或以上的表決權,則認為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除非能夠清楚地表明并非如此。相反,則認為投資者不具有重大影響,除非能明顯地表現出這種影響。所有權基本上或大部分為另一投資者擁有,并不排除某個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F用圖2予以說明:由上我國準則和國際準則的比較中可以看出,確定成本法、權益法上就會出現一個分界線詮釋重大影響和控制,我國在持股比例為20%~50%之間采用權益法,這一點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一致,因為對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
(三)中西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范圍差異比較首先,我國準則規定持股比例低于20%的時候就意味著不存在重大影響,采用成本法,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持股比例低于20%的時候無顯著影響采用成本法或者公允價值法(范圍:市場價格未定的時候采用公允價值法,市場價格不可用的時候采用成本法)。其次,持股比例一旦超過50%都達到控制狀態,核算方法就會發生改變,我國采用成本法,而國際會計準則采用權益法。這就意味著中西方會計準則在核算方法上出現差異。例如:當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控股比例超過50%的時候,我國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會采用成本法,而國際會計準則將會采用權益法,差異便會出現。我國在控股50%以上與國際準則出現分歧的原因是,因為控股50%能體現出另一個區別核算方法的因素,即同一控制。這個有中國特色的控股50%以上會給我國會計準則進行核算帶來方便,但勢必在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大形式下存在缺陷。
三、中西方成本法與權益法互相轉換的比較及處理
(一)中西方權益法向成本法轉換的比較 在我國會計準則中:因減少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在這種情況下,直接以轉換時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成本法核算的基礎,不必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任何調整。在西方會計準則中:因減少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也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在這種情況下,具體操作與我國會計準則一致。在我國會計準則中:因增加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c種情形的轉換,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由重大影響關系變為控制關
系,電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權益法向成本法的轉換。在西方會計準則中:因增加投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c種情形的轉換,雖然投資單位對被投資耽誤由重大影響變成控制關系,但西方準則始終是采用權益法核算,所以這樣情況即使發生。也不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轉換。
(二)中西方成本法向權益法轉換的比較由于新減少投資,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上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投資單位因處置投資而減少了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對被投資單位由控制關系轉換為重大影響關系或共同控制關系,這時,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要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凈收益變動部分。計入留存收益;其他變動部分,計入資本公積應按照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在此基礎上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凈額,如果原來產生了正商譽,則不調整剩余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原來產生的是負商譽,則需要調整增加剩余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將負商譽部分調整至留存收益。國際會計準則中: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新減少投資,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上升,導致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由B種情形向A種情形的轉換,雖然投資單位對被投資耽誤由控制關系變成重大影響,但是西方準則自始至終也是在采用權益法核算,所以這樣情況即使發生,也不會引起投資單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轉換。
(三)西方成本法核算與權益法核算的處理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成本法和權益法之間的轉換和我國會計準則中所列示的基本一樣,導致權益法向成本法變動或者成本法向權益法變動的原因都相同,就是控股比例的變化,不同的地方在于所用會計科目不一樣。西方成本法核算的處理如例1,洛士利公司有以下的證券組合(2007年9月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