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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保險公司招投標業務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保險審計是指中國保險企業內部專職人員、上級業務管理部門的稽核人員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中的審計機關對保險企業的保險業務活動的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相應業務、財務活動等進行的監督和審查核實,具體包括保險業務賬證審計、保險合同的審計、保險理賠審計、再保業務的審計、保險費率審計、保險“三費”審計等方面的內容。通過審計,促進保險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加強法制觀念,正確簽訂和執行保險合同,維護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的正當權益,改善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增強企業的活力,提高企業素質和經濟效益,促進保險計劃的順利完成,充分發揮保險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本文通過對保險企業的保險業務招投標活動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的剖析和總結,以期為保險招投標的參與各方提供一些參考,以便順利和卓有成效地實現對保險業務的招投標活動的審計目的,推進我國保險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更好地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二、保險招投標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上存在的問題
1.高層管理人員對內部審計職能的認知仍停留在監督職能上
長期以來,保險公司高層管理者認為內部審計就是與會計緊密相關的,更偏好于賬項基礎審計的查錯糾弊功能,希望通過審計判斷公司的財務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是否有舞弊行為,因此,更希望內部審計部門多進行財務收支審計。
2.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和認識不足
由于傳統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是查錯糾弊,審計人員主要關注被審單位的財務資料和業務資料,審計人員已經能非常熟練地組織這種類型的審計項目,有現成的審計計劃、有效的抽樣方案,每年的項目基本相同。審計方法主要是財務審計中用到的函證、盤點、對賬等,審計人員只要熟悉財務會計,就可以勝任工作。而如果運用風險導向等審計法,就需要一套新的審計計劃,審計程序和方法將會發生很大變化。審計人員既需要懂得公司業務的每個流程,知悉流程中的風險點,又要懂得利用系統軟件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整理和歸納,還需要實時對被審單位進行數據監控,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因此,風險導向等審計需要復合型人才,既要懂財務,還要懂業務和信息技術。面對新的方法,部分審計人員在沒有高管人員推動的情況下,就習慣于從賬項中分析問題,尋找線索,對新技術的學習積極性不高,對保險招投標的要求和注意事項理解不透徹。
3.內審工作在保險公司內部所受重視不夠,較難取得相關部門的配合
內審部門在保險公司中一直存在人員配備不足、審計項目多的問題。由于內審工作的價值不明顯,保險公司對充實內部審計人員不重視。同時,內部審計也往往需要企業內部各部門的配合和理解,但由于內審部門在相關其他業務部門眼中多數為監督部門,審計就是來找差錯的,不創造價值,不能提高業務水平,因此,有些部門不愿意投入過多的精力配合內審工作,使得內部審計工作難以開展,效果不理想。加之目前保險行業的審計要求中,并未強制將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作為檔案進行留存,在審計過程中也很難完全掌握招投標項目的相關資料。
(二)保險招投標過程中的專業性體現較差
保險是一種專業性相當強的業務,往往是根據過去的損失數據推算未來的損失,然后再確定保險產品和服務的費率,在保險定價的過程中需要復雜的精算技術。同時,保險僅僅是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后對未來提供風險管理和補償保險損失的承諾,而這些承諾是否能夠真正兌現則取決于中標保險公司的信用和償付能力,而對這些因素的評估需要非常高的專業水準。保險招投標工作是基于我國的《保險法》和《招標投標法》的要求而開展的,但由于保險行業的特殊情況,很大一部分保險招標的組織者對保險專業知識的了解有限,對數據的采集不夠重視,缺乏專業性。有些招標人或招標人對保險招投標的重視程度不高,為了簡化招標過程,節約費用,未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充分選擇承保人,僅以詢價方式選擇2~3家保險公司參與,使招投標競爭擇優原則大打折扣,難以實現招投標的真正目的。
(三)保險招標、評標方式單一
招標方式的選擇取決于保險標的、保險責任、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等多種因素。當前國際上所采用的保險評標方式有很多種,然而,在我國的保險招投標業務中,主要采用的是最普通的密封投標,所有參與投標的保險公司根據招標方的要求編制投標書,再由招標人根據投標者的實力、出價、服務內容等因素按項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標,這種單一的招投標方式的缺點顯而易見:一是分值或權重設定未必科學,主觀性強。比如,有一些單位的招標文件中為保險公司的市場占有率設置了很高的分值,甚至高達30%。然而,在中國目前的保險市場上,市場占有率有時并不能真正代表保險公司的實力,特別是那些盈利能力低甚至虧損的險種,過高的市場占有率反而代表著比較高的風險和比較低的償付能力。二是保險評標傾向于低價中標。保險招標與其他招標不同的是,中標公司是否付出賠款以及賠款支付的多少完全取決于約定的保險事故是否發生,以及發生的程度。支付賠款的不確定性有可能導致不具備承保實力的保險公司鋌而走險,以超低價競標。不少招標人在進行保險招標時未考慮到與招投標過程同樣重要的保險合同的執行過程,而僅看中報價。三是保險招投標輕實力和服務。保險公司從中標到與招標人簽訂保險合同,再到合同的執行,包括風險管理服務和理賠,不確定性依然是比較大的。中標公司的服務水平影響著保險合同給招標者帶來的效用,而中標公司的實力則決定著招標公司通過保險轉嫁風險的成敗。招標者需要從魚龍混雜的保險公司中甄選到出險后能夠賠付其損失的公司,而不同的服務項目價值差別很大。所以,忽略保險公司提供的后續服務,而僅以價低而得的標準確定中標人,公平性和科學性就很難保證。四是在這種招標比選方式下,招標人很難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價格和服務項目取舍保險公司,經常是看上了甲公司的價格,中意于乙公司的某項服務,卻又喜歡丙公司的產品結構,最終不得不在很多方面忍痛割愛。
(四)保險招投標缺乏強有力的保險業信息披露支持
招標采購單位、招標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在確定評分細則,并對投標人進行打分的時候,一些最基本的信息卻很難從保險監管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得到。比如,某一類險種的市場占有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某一地區的服務網點覆蓋和類似項目經驗等一系列評價投標保險公司經營實力的指標,就很難從權威部門得到確切的數據,大多需要投標人自行計算并在標書中注明,但因一些指標的統計口徑、計算方法以及采用的會計制度在不同公司之間有很大差異,所以由公司計算并提交的數據有時缺乏可比性且難辨真偽、難以驗證,這直接影響到評分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五)保險招投標參與各方存在的問題
1.招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排斥歧視潛在投標人。招標分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而在保險招標中存在較多數量的邀請招標,造成排斥其他保險公司參與投標的不公平現象。(2)招標文件不全。這種情況多出現在保戶自己招標時。許多保戶由于缺乏對風險評估和保險知識的了解,容易造成招標文件要素不全和招標要求不符合有關法規以及保險行業國際慣例等情況,使得投標的保險公司無所適從,無法準確地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設計規范的投標文件。(3)資源壟斷。委托保險經紀人、人公司招標,雖有保險和風險方面的專業技術以及熟悉保險招標國際慣例的優勢,但也確實存在保險經紀人、人公司壟斷保險資源,以自己獲得的費和傭金高低作為取舍保險公司的標準的弊端,以及腐敗行為從賄賂投保人向賄賂人、經紀人公司關鍵人物轉移的傾向。(4)報價缺乏科學性。保險招標中部分招標人既提出主要以報價高低作為評標依據,又提出超出保險成本承受能力的保險責任范圍和服務要求,甚至提出要有自行處理中小事故的定損理賠權,使得招標工作偏離正常的軌道。(5)多數招標文件沒有按照《招標投標法》等的規定,明示評標的標準和方法,為隨意評標和暗箱操作埋下隱患。
2.投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過低的費率報價和過寬的保險責任范圍可能引發償付危機在目前的保險投標中,保險費率成為競爭的主要焦點,在業內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和不爭的事實,是決定保險公司能否競標成功的最關鍵指標。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重規模輕效益,在追求規模和市場份額的氛圍下,老公司追求規模以圖保持原有的市場份額,鞏固勢力范圍,顯示自身實力。新公司追求規模以期迅速發展壯大,提高市場形象和影響力,這就迫使保險公司更多地利用費率進行惡性競爭。當費率競爭衍化到不顧風險,不計成本,違反價值規律,盲目降費的極端境地時,保險公司便無法在國內外再保險市場上進行分保。保險公司往往會為了競標成功非理性地響應和承諾,從而導致償付危機。(2)不符合價值規律和實際操作的服務承諾可能引發信用危機在目前的保險投標中,部分保險公司為競標成功自己提出一些不符合價值規律和實際操作的服務承諾。例如,承諾被保險車輛損壞后,保險公司可以給你一輛替用車等等。極有可能出現投標時服務承諾天花亂墜,胡夸??冢潞蠓蘸屠碣r卻大打折扣的情況,最后吃虧受損的是被保險人。要知道任何服務都會有相應的成本支出,因此,任何服務都要具有可操作性,要符合中國國情。那種不計成本,脫離實際,難以兌現的服務承諾只會損壞保險公司的聲譽,其付出的信譽損失和造成的信用危機是難以估量的。(3)違法違規的“補充協議”可能引發道德危機在目前的保險投標中,有的保險公司為競標成功私下承諾與招標人在合同以外簽訂所謂的見不得人的“補充協議”、“約定”、“備忘錄”等等。其內容無非是一些違法違規的承諾,如理賠時即使保戶不足額保險也按足額保險處理;沒有承保的財產也視同保險財產,出險時給予賠償;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也可通融處理;不出險給予部分保險退費,以及給招標人或委托的經紀人、人公司的關鍵人物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等等,這顯然違背了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更會引發腐敗行為和道德危機。
3.評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保戶的主監管機關和地方政府的實權人物,以及一些有利害關系的人,掌控和左右著評標過程和結果,使部分評標成為一種應付監督的過程和形式。二是由于缺乏保險監管機構和行業協會制定的科學合理、公開公平的評標標準和辦法,從而出現評標中隨意性較大和人為因素較重的傾向。三是缺乏經保險監管機構認證的招標機構和經認證的有高級技術職稱人員組成的評標專家庫,從而導致相關機構和人員素質以及評標工作的公正性難以保證。四是招標人和評標人為照顧方方面面的關系,往往把一個保險標的劃分為若干段,讓幾家甚至十多家保險公司同時中標,給保險服務和理賠工作帶來困難,違背選擇一家或少數幾家良好的保險公司的初衷。五是部分招投標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評標過程容易產生舞弊和腐敗行為,同時對投標時保險公司承諾承擔的保險責任和服務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違約后的賠償責任不明確,處罰不到位。
三、規范保險招投標的對策建議
(一)“四位一體”,規范運作
保險招投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競爭的產物,是發展的必然趨勢,回避和抵制是不可取的。只有不斷完善和強化“企業內控、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四位一體”防范風險體系,即保險公司自身、保險行業協會、保監會、政府專業審計和社會監督要形成既各自分工又相互協作的監管審計機制,才能確保保險招投標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
(二)保險招投標應公開公正,招標文件應要素齊全
一是保險招標應公開透明,即使經批準的邀請招標也必須向三個以上資信良好,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和經營許可范圍內的保險公司發出投標邀請書,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投標人投標。二是招標文件的內容和要素要齊全、規范,提出的要求應符合《保險法》、《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規章和保監會核準或備案的保險條款,也要符合保險行業的國際慣例。建議保監會或授權行業協會根據保險業務招標的性質,確定較為規范的框架式的招標文件必備要素,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招標項目的概況、風險狀況、保險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使用的條款和報價要求、服務承諾、再保安排、評標標準和方法等所有實質性要素,從而使招標文件逐步走向規范化。
(三)投標應體現穩健經營,踐諾重于承諾
1.費率報價和承擔的保險責任應科學合理
費率市場化后,保險公司擁有了費率自和決定權,可以根據使用條款、責任范圍、賠付水平、經營成本、風險程度、再保安排、市場狀況和經營策略自主地確定報價費率,但最低不得低于公司經營的成本加合理的利潤率。雖然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其成本具有不確定和滯后性,報價費率應依據公司歷年類似風險賠付數據進行科學計算,要能反映市場規律和價值規律,要能在國內外再保險市場上進行分保,要充分考慮風險可能造成的巨大損失和公司所具備的承保及償付能力,科學合理地報價和承擔相對應的責任。按理說各家保險公司對利潤與風險的計算標準和經營策略各有不同,對報價也有自,別人無需議論和橫加指責,但《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作為保險監管機構一定要從維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和保險市場的穩定出發,加強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特別是對整體償付能力達不到監管指標,而報價又低于國內外再保險市場分保價格的保險公司的監管,防止和杜絕因償付危機給保險市場造成的混亂。
2.保險服務要體現價值規律和可操作性
服務要在體現價值規律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提供承保前的風險評估和承保后的防災服務以及出險后的理賠服務。要在服務理念、服務方式、服務手段、服務內容等諸多方面創新和下功夫,必須做到踐諾重于承諾,制訂明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服務承諾,特別是要制訂承諾不能兌現時的處罰和賠償細則,真正取信于保戶。
3.嚴禁在合同以外簽訂違法違規的“補充協議”等
參加競標的保險公司,必須按照《保險法》、《招標投標法》和保監會頒布的有關管理規章以及核準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制定投標文件,嚴禁在合同以外簽訂任何違法違規的“補充協議”、“約定”和“備忘錄”等。保險監管機構和行業協會要對存在此等行為的保險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的處罰。
4.投標文件的語言文字和表述要規范準確
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的響應,應能體現投標人的真實意圖和形象實力,其報價內容必須完整、報價必須合理、表述必須準確。投標公司應組織具有風險評估能力、保險精算基礎和豐富從業經驗的人員成立投標工作團隊,要在吃透和研究招標文件的基礎上,提供全面說明自身優勢的文件,特別是要提供優于其他投標人的獨特綜合優勢,以及過去承保類似或相同項目業績的證明文件,以滿足招標文件中的投標要求,突出亮點,引起評委的重視。
(四)評標應公開標準和公正評標
保險評標是保險招投標的關鍵,因此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一是保戶的主監管機關和地方政府的相關領導以及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不得非法干擾或影響公平、公正的評標過程和結果。二是建議保險監管機構或授權行業協會制定以償付能力為核心指標的指導性行業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時不得更改并嚴格按標準評標。三是開標時,應由投標人或者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委托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宣讀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即投標報價、使用條款、承擔責任和提供的服務項目,嚴禁私拆標書,透露標底,損害招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四是應由保險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招標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公證機構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防止舞弊和腐敗行為。
(五)提高保險招投標的技術層次
基于保險的復雜性,保險招投標的技術層次亟須改進和提高。特別是需要科學合理地設定評標權重和分值,重視保險消費者對保險業發展的導向性,在保證償付能力達標的基礎上,讓服務和技術較好的保險公司有更多的參與和中標的機會,謹防因為評標權重和指標設計的不合理導致大公司的壟斷。招標方應重視相關保險數據的采集,特別是本單位的保險損失和賠付數據,以節省成本,從而以最低的財政成本獲得最合適的風險保障,節省財政支出。此外,還需要通過職業培訓和學歷教育的形式,提高保險招標工作人員的專業性,從根本上解決保險招投標的技術層次偏低的問題。
(六)改進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的改進是中國保險招投標單位必須深入研究的問題,要探索適合中國保險業發展情況的多種形式的保險招標方式,以提高保險招投標工作的效率。
(七)加強保險監管部門的信息服務
為規范保險投標業務,中國保監會曾于2007年6月過《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商業保險及各類投標業務管理的通知》。這一通知雖然對保險公司參與保險投標進行了必要的規范,但卻忽視了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本身在保險招投標過程中的職責,沒有從做好服務,特別是信息服務的角度,對自己提出要求,這對促進我國保險招投標業務的發展非常不利。希望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加強信息披露的力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能夠體現保險公司實力和服務能力的權威數據,供招標人、投標人和評標專家參考。
四、結束語
關鍵詞:保險市場;投標方式;規范運作;車險招標
文章編號:1003-4625(2006)09-0063-03 中圖分類號:F840.63 文獻標識碼:A
招標是指在進行商品交易、興建工程、集中采購等活動中公開標準和條件,邀請諸多的供應商或承建者參加投標并就招標內容提出自己的應對條件,按照一定的程序從中選擇一家或幾家供應商的一種交易行為。保險業的招標行為始于大型工程險、企業財產險等集團型的保險業務,隨著保險市場的逐步發展和保險主體的逐漸增多,近幾年,已逐步擴展到機動車輛保險(以下簡稱車險)等其他保險險種,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保險招投標活動對于被保險人來說,不但可以節約一定的費用支出、降低風險轉移成本,同時也可以通過招標,實現可選保險資源的優化配置,選擇能夠為其提供優質服務的保險公司。對于保險人來說,通過在一定條件下的公平競爭,既可以擴大業務量和影響力,防止保險業務經營中的違規行為;又能促使保險公司增加服務項目,提升服務水平,開發設計客戶需求的保險新產品。但是,在目前保險市場尚不完善,保險知識不夠普及的環境和條件下,保險招投標活動往往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一些不規范的保險招投標行為破壞了保險市場的自然規律,引發了業內的無序競爭和相互詆毀。長期發展下去不僅會降低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影響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而且會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破壞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和諧關系。因此,加強對保險招投標的研究、規范和監管就顯得十分重要。
一、車險招投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招標目的不明確,招標人風險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車險招標單位一般都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車隊或大中型專業運輸車隊。由于招標人(投保人)的保險知識相對匱乏,對保險標的風險評估和認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簡單地認為招標就是降低經營成本和提供更多的服務項目,忽視了對保險產品、服務水準、保險人綜合實力等關鍵因素的考慮。幾乎所有的招標行為都是圍繞價格和手續費做文章,招標人向參與競標的保險公司盲目壓價,提出一些苛刻的附加條件,忽視了保險在風險轉移中的意義和作用,忽視了對保險人承擔風險能力的正確評價,忽視了保險消費的基本準則,造成招標行為的變異和單調。有些招標人甚至違反《保險法》規定的原則,提出部分繳納保險費其差額用賠款抵補,要有自行處理小額事故的定損理賠權等條件,嚴重侵犯了保險人的權益。同時過低的價格也導致了保險保障和服務大打折扣,為保險合同生效后的出險、查勘、理賠、訴訟等環節埋下了隱患。
(二)中間人的不規范運作
保險中間人相對于投保人來說具有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能和保險業務專業知識,但也確實存在部分保險經紀人、公司和個人人壟斷保險資源,以高額手續費和傭金作為取舍保險公司惟一條件的問題,以至于保險招投標過程變成了保險人和中間人就保險價格談判的“拉鋸戰”。同時市場上也有一些未經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中介機構和個人,憑借自身的資源優勢和社會關系,在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開展非法的保險中介活動,以謀取高額的收入。
(三)保險人競爭不夠理性,存在盲目接標行為
目前的保險市場是一個急劇擴張的市場,新成立的公司要搶占市場、擴張業務,老公司則要保住市場份額和既有業務,因此,競爭的激烈程度不言而喻。各家公司之間往往你爭我搶,不惜代價,甚至失去理性,在車險招投標活動中更為明顯。一方面,表現在盲日降低費率、通過增加特別約定私自變更條款、簽署補充協議、贈送其他保險產品、高額支出手續費或變相支付防災防損費、下放給被保險人一定的理賠權限等。另一方面,一些公司不考慮自身承受能力,不對招標單位進行必要的風險評估和測算,不考慮標書中的條件和要求,采取“拿來主義”,盲目接標,使得競標活動“一邊倒”,無形中擾亂了保險市場。
(四)標書內容不規范,加大了保險人的責任
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即保險方事前就印好標準合同條款,供投保人斟酌是否接受。有鑒于此,無論是制式的文本還是雙方簽訂的協議,都必須遵守保險合同的基準性、維護保險合同的嚴肅性和合法性。然而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招標方在標書制作上大都過多考慮自身利益,隨意增添內容,特別是在保險金額的確定、被保險人義務、保險費的繳納等方面,都違背了保險條款的本意,既增加了保險人的義務,剝奪了保險人的權利,又加大了保險公司的責任。
(五)評標隨意性強,缺乏統一的標準
評標過程應當是一個科學分析、合理比對、擇優而取的過程。但由于一些參加評標的人員保險知識匱乏,評標過程缺乏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督,加之保險標的數量不同,又缺乏統一的標準,所以造成評標的隨意性較大,受人為因素影響較重。有的招標人為了平衡來自各方面的關系,往往將保險標的拆分成若干份,分給不同的投標人,而不是選擇一家或兩家信譽高、實力強、服務優的保險公司,失去了保險招標工作的真正意義。
二、車險招投標不規范操作造成的后果
(一)大幅度降低保險費對整體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招標業務一般都具有規模較大、影響面廣的特點,大型的車隊和行業系統的車輛統保業務,通過招標,一般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下降的幅度都較大,這樣將保險公司推到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若中標保險費會有大幅度下降,若不中標將失去大塊業務而影響發展。所以招標業務也就變成名副其實的“雞肋”業務。另外,由于部分招標單位通過招標把以往投保車輛的保險期限取為一致,簽單時間、地點、標的相對集中,使得保險公司受到一定的局限性,也降低了業務的均衡性和穩定性。
(二)費率標準和保險責任不匹配影響了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性
車險費率體系中的標準費率是根據歷史經營數據精算出來的,具有科學性和嚴謹性,與車輛實際運行的風險相匹配,對于標準費率的調節也是根據車輛上年度使用情況如發生保險事故情況、賠款情況等進行的,不得任意降低。但在車險的業務競爭中,保險費率成為競爭的主要焦點,是招標人最為關注的主要指標,是決定保險公司能否競標成功的關鍵因素。而對保險公司而言,在保險標的數量、保險金額不變的情況下,費率水平越低,則盈利空間越小甚至虧損,也就意味著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總準備金的減少,勢必直接影響到經營的穩定性。
(三)盲目的服務承諾易引發保險業的誠信危機
一些保險公司為了在競標中取勝,提出了一些不切合實際的服務承諾。一旦投標成功,因承諾的服務項目、服務標準不能實現,引發被保險人的不滿,有的還造成保險糾紛,使其信譽大打折扣,也損害了整個保險業的形象。
(四)任意附加一些不對等條件,褻瀆了保險合同的嚴肅性
在招標過程中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會在標書中提出額外要求。這樣做的結果輕則損害保險人的利益,引發惡性無序競爭;重則誘發道德風險,影響正常的保險消費秩序,同時還會降低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影響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和發展。
三、建議和對策
保險招投標是市場經濟的產物,規范的招投標活動是保險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不可能采取回避或抵制的態度,惟有積極參與并從經營策略、風險控制和盈利預測等方面綜合考慮,從而做出慎重決策和選擇,才是保險公司應有的態度和對策。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認識保險商品的特殊性
保險是一種特殊商品,是構建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穩定因素。購買和消費保險產品,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分散風險、轉移風險的必要手段,是市場經濟中人們工作、生產、經營、生活的必然選擇。因此,保險公司應當向招標方大力宣傳風險常識和保險常識的內容,在告知投保人保險商品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同時還要向招標方說明保險中間人的作用和責任,避免中間人的不規范行為給招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二)強化保險監管作用,規范車險招標行為
中國保監會作為保險市場的監管機構,在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市場行為進行監管的同時,還應對保險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實行監督,對保險中間人和招標方的行為進行約束。保監會應在有關法律的基礎上結合我國保險招投標實際狀況,出臺保險招標的監管辦法,為招標單位依法招標和保險公司依法參與投標提供可遵循的法律依據,為建立良好的保險市場,實現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經營環境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另外還要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保險公司參與投標活動,必須遵照《保險法》及相關法規和保險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使用經保險監管機構審批或備案的條款和費率,真實、準確反映保費收入和費用支出。對擅自變更條款、費率承保業務,違規支付手續費或其他利益的行為,保險監管部門應當嚴肅查處。
保險公司自身也要端正經營思想,加強自控和自我約束,不能簡單地為了擴大市場份額,不顧自身的承受能力盲目接標。同時要有一批具有一定資質的評標機構和專家參與競標活動,并向社會公告。
保險監管部門也應強化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保險中介機構尤其是經紀人公司為了承攬業務,取悅客戶,借助自身保險資源和對保險業務的了解,在制作標書的過程中,往往提出極其苛刻的承保和后期理賠服務條件,同時又向保險公司提出了過高的手續費標準,使保險公司的應對空間非常狹小。監管部門應當對其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制定其收費標準上限,避免其提出超出保險公司能力的服務條件。
(三)加強行業協調力度,強化行業自律機制
作為保險行業的自律組織,保險行業協會(行業公會)不僅需要溝通行業信息,協調業內利益,更重要的是要制定行業規范,約束和規范各家公司的經營行為,使保險公司在保險招投標中有規可循,有標準可依,科學理性地開展競爭活動。如通過整合行業內外的各種資源,廣泛積累行業數據,開展精算科學研究,確定各險種的保險成本,在行業中樹立自律組織的權威性。統一指定費率下浮的底線,避免惡性的降價行為等。
(四)公開保險評標標準,加強社會輿論監督
保險評標是保險競標的關鍵,因此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一是相關部門以及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通過非尋常形式干擾和影響評標過程和結果。二是要由保險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制定以償付能力、服務水準為核心指標的并且具有可操作性、有依據的評分標準,在招標書中公開說明。三是要公開評標程序,公布評標分數和評審結果。四是要由紀檢監察或公證機關全程參與招投評標過程,防止舞弊和腐敗行為。五是要由保險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監督中標后各項承諾是否兌現,對嚴重違反或不履行投標書中保險責任和服務承諾的保險公司要責令改正,并依法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
(五)規范標書的內容,強化實力和服務
保險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要在保證保險條款嚴肅性的前提下,對保險費率、服務標準、繳納保險費、支付手續費制定統一的標準,各家公司都必須在此標準上統一競標,迫使參加投標的各方將競爭的重點轉移到比信譽、比質量、比服務上來。
【關鍵詞】 保險; 管理; 招標
隨著國內企業對安全生產與風險管理的日益重視以及國內外風險管理理念和管理技術的不斷提升,合理的商業保險不僅能提升企業抗風險能力,也是企業實現持續經營的安全保障。勝利油田商業保險管理,經歷了從分散管理到集中采購、從臺賬記錄到網絡信息系統的變革,使得商業保險管理工作日趨成熟,保險管理流程逐步規范。
一、勝利油田保險發展歷程及現狀
長期以來,勝利油田商業保險一直實行分散的管理模式。即所屬各單位自行投保,自行選擇保險資產、保險險種、保險公司、確定投保金額、處理保險索賠等。在分散管理模式下,各單位基本處于自發管理狀態,由于各單位對風險與保險的認識差異很大,存在風險保障不足、保險安排不完善等問題。
基于上述情況,在2006年勝利油田引入保險中介公司,逐步建立起二級單位根據自身實際需要提出保險需求、勝利油田審核并委托保險中介公司提供有針對性的保險方案、勝利油田統一撥付保險費及收取理賠款、出險理賠到二級單位的商業保險管理流程。該流程不僅能夠加強勝利油田對保險資金的管控,提高保險資金的使用效率,還能保證保險資金準時、準量、順暢地撥付。
2007年勝利油田出臺了《勝利油田企業財產保險實施辦法》、《關于規范勝利油田財產保險工作程序的通知》等相關管理制度,開發了勝利油田《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了商業保險投保、索賠、退保業務的信息化、程序化,使基層單位、勝利油田、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各自對應的業務管理、業務操作流程清晰、權責明晰、管理順暢。目前,該流程主要依靠現有管理制度、結合各業務板塊風險管理狀況,通過設定財產保險費率上限等措施,縮減了不必要的保險費支出,在與保險公司的業務談判中,積極發揮大客戶優勢,在支出相同保險費的前提下對設定保險金額、保險公司應承擔的保險責任以及保險服務等方面獲得了較大的擴展,使企業的風險保障得到較好地改善。
2008年在推廣應用《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系統功能,與《資金結算系統》相銜接。通過保險系統流程,自動生成內行業務,實現了勝利油田保險業務通過保險系統掛賬結算的封閉運行,杜絕了個別保險業務游離于系統管理之外,達到了監管保險業務的目的。同時,在賬務處理方面實行了保險代辦費預提掛賬,季度下轉的方式,清楚的記錄了保險代辦費的提取和收付。
2009年為進一步規范勝利油田商業保險運作模式,降低投保單位保險費用,實現保險公司在平等條件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促進保險公司提高服務水平。在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要、充分考慮自身保險實際需求的情況下,實施了勝利油田商業保險招標采購工作。此次保險招標工作達到了規范保險采購方式,降低保險費用,轉移財產風險的目的。
二、勝利油田保險招標管理經驗及主要做法
隨著保險公司經營地域限制的取消和大型商業保險承保條件的不斷放寬,保險招標的運用日趨普遍,并逐漸成為發展趨勢。保險招標對于保險公司在平等條件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從而實現保險資源的優化配置,防止保險業務經營中的不規范行為,降低招標單位的投保費用,促進保險公司提高服務水平等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因此,為維護勝利油田自身利益,進一步規范商業保險運作模式,適應新形勢下的保險業務管理工作,勝利油田對商業保險實行招標采購方式。
(一)保險招標前期準備工作
保險招標采購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在充分參考近幾年保險承保經驗的同時,結合各單位年初保險計劃。勝利油田委托保險中介公司對所屬各單位進行保險風險分析調研,在結合保險中介公司提供的調研材料的基礎上,對財產風險狀況進行了全面分析評估,明確高風險標的項目。對高風險保險項目,將通過商業保險的方式將其轉嫁,但承保公司的選擇方面采用保險招標的模式。
(二)保險招標評標工作
1.評標的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科學、擇優;
(2)維護招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
(3)各投標人機會均等、鼓勵相互競爭,但不接受惡性競爭;
2.評標組織機構
根據保險業務工作性質,結合招標工作特點組建勝利油田保險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技術、經濟、法律專家、紀檢和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
評標委員會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負責并完成保險項目的評標工作,對所有投標人的保險投標書進行綜合評審和比較,提出中標、廢標或重新招標等評標意見,編寫評標報告。
對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評標委員會應當及時作出處理,并作書面記錄。
評標委員會成員,從勝利油田法律合同處、財務資產部及相關保險評標人才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紀檢監察人員對評標過程進行監督。
3.評標工作程序與方法
符合性審查投標文件的澄清投標報價的算術性修正評標方法及標準編寫評標報告。
(1)符合性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選擇實力、經驗、服務水平與被保障標的相匹配的保險公司進入招標范圍。
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主要條件:
①投標人資質審查
②投標標書審查
(2)投標文件的澄清
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或與招標文件之間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和說明,或要求補充相應資料,對此投標人不得拒絕。
(3)投標報價的算術性修正
招標人將只對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校核,并對其中的算術性錯誤給予修正。
(4)評標方法及標準
評標委員會只對通過初步評審(符合性審查)且完成算術性修正之后的投標人進行詳細評審和綜合評價。
(5)編制評標報告
三、勝利油田保險招標存在的問題
在目前保險市場尚不完善,保險知識不夠普及的環境和條件下,保險招投標也可能步入誤區,甚至走向極端,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一些不規范的保險招投標行為破壞了保險市場的自然規律,引發了無序競爭,降低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影響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對保險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及時進行總結是很有必要的,也為今后保險招投標工作奠定基礎。
(一)保險招標目的不明確,風險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由于某些單位對保險知識相對匱乏,對保險標的風險評估和認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簡單地認為保險招標就是降低經營成本和提供更多的服務項目,忽視了對保險產品、服務水準、保險人綜合實力等關鍵因素的考慮。幾乎所有的招標行為都是圍繞保費價格做文章,向參與競標的保險公司盲目壓價,提出一些苛刻的附加條件,忽視了保險在風險轉移中的意義和作用,忽視了對保險人承擔風險能力的正確評價,忽視了保險消費的基本準則,甚至將一些必然發生的風險強制性的加入到保險責任中,造成招標行為的變異和單調。同時過低的價格也導致了保險保障和服務大打折扣,為保險合同生效后的出險、查勘、理賠、訴訟等環節埋下了隱患。
(二)保險公司競爭不夠理性,存在盲目投標行為
目前的保險市場是一個急劇擴張的市場,新成立的公司要搶占市場、擴張業務,老公司則要保住市場份額和既有業務,因此,競爭的激烈程度不言而喻。非理性競爭一方面表現在,一些保險公司不考慮自身承受能力,不對標的進行必要的風險評估和測算,不考慮標書中的條件和要求,采取“拿來主義”、“完全響應保險方案”等形式;另一方面表現在,盲目降低保費、通過增加特別約定私自變更條款、簽署補充協議、高額支出手續費或變相支付防災防損費等形式,造成投標保費偏離較大。這樣的保險公司一旦中標,可能造成由于對風險事前評估不準,出險無法賠付,給勝利油田造成較大損失,無形中擾亂了保險市場。
(三)制定的保險招標方案存在缺陷
勝利油田在招標過程中存在對風險評估和保險知識缺乏的缺陷,容易造成招標文件要素不全或招標要求不符合保險行業國際慣例等情況發生,使得投標的保險公司無所適從,無法準確地根據招標書要求設計規范的投標書。要知道目前國內多數保險項目的費率水平只有國際市場價格的1/2甚至1/3,這就迫使保險公司為了投保該保險項目不得不擴大自留額,往往會超過《保險法》規定的與最低償付能力相適應的業務規模。因此,在某些保險招標文件中提出超出保險成本的過寬的不符合國際慣例的保險責任范圍的要求,使得招標工作偏離正常的軌道。
四、勝利油田保險招標工作整改措施及建議
(一)加大保險經紀公司的參與程度
保險招標是一項專業技術含量較高的工作。由于受到專業分工和工作性質等方面的限制,勝利油田很難獨立承擔保險招標環節中各項職責,也就無法充分維護自身的保險利益。因此加大保險經紀公司參與程度有助于幫助勝利油田維護自身利益。
1.保險經紀公司使保險招投標工作具有專業性、公正性。保險招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化工作,保險經紀公司在人員力量和管理經驗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有足夠的人力和精力對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專業化運作,有利于提高保險招標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標活動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機制下進行。
2.保險經紀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市場的準入,保證勝利油田保險市場的有序化。
3.保險經紀公司能有效的協助勝利油田對各投標保險公司提交的投標書進行初評并參與投標文件澄清會,針對投標書內容及各投標保險公司澄清問題的答復,協助勝利油田在對投標行為的嚴肅性、投標文件的完整性、投標方案的先進性、費率報價的合理性等方面進行評標,分析、匯總報價結果,形成書面評標分析報告。
關鍵詞:招投標機制;工程保險;風險管理
招投標機制最先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廣泛運用,隨著工程項目利用商業保險轉嫁風險的興起,招投標機制又被運用于工程保險的承保環節?,F階段,一些大型工程項目,如長江三橋、蘇通大橋、連云港田灣核電站、宜興抽水蓄能及省電力局電力布網等大型工程的建筑安裝工程保險及一切險開始采用招標的方式決定首席保險人和共保人,通過一系列公開化、公平化和公正化的選擇行為和競爭活動使招標人充分享有市場利益,同時也提升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競爭力。
一、招投標機制運作的可行性分析
1. 工程保險條款的磋商性。
工程項目建設在施工方法、地理位置、投資規模、使用材料和管理結構等條件上具有相當大的差異性。保險公司需在對承保工程的風險因素和業主的風險管理水平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為工程項目度身制定保險費率和其他保險條款。至此,各家保險公司提供的工程保險方案才能在價格、質量、技術和服務等方面具備差異性和可競爭性,也為招標人提供了可選擇性。
2. 保險主體的競爭性。
大型項目保險以點帶面,具有品牌影響力,能推動保險公司當地市場業務的質的飛躍。成功承保大型項目代表了一家財產險公司的綜合實力,也是其成功邁進國際保險市場的有力跳板。因而,以工程保險為代表的大型項目保險成為各家保險公司競相爭逐的領域。我國在加入wto后,大量外資保險公司將進駐我國工程保險市場,使保險主體多元化,進一步刺激了保險公司之間在工程保險這一領域的競爭。因而,在保險主體具備競爭性和可選擇性以及由此帶來的保險條款的多樣性的前提下,招投標機制才能通過競爭性的選擇行為發揮作用。
3. 一攬子承保形式的運用。
現階段,國際保險市場上開始實行cip保險形式,即由業主統一購買一攬子保險,保障范圍覆蓋業主、承包商和所有分包商及其在工程項目進展過程中涉及的所有可保風險,并貫穿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由業主統一簽訂一份保險單,有利于將所有工程風險進行整合,形成承保優勢,并通過招投標機制加以延伸,進而贏得與保險公司就費率和其他條款等細節進行磋商的有利地位。因此,一攬子承保形式的出現為業主運作招投標機制提供了成本上的經濟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
4. 業主風險管理意識的提高。
隨著項目業主負責制的發展,工程項目業主必須自擔風險,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因而業主需要將其風險進行轉嫁,而轉嫁的最佳方式便是工程保險。同時,保險費的支出還必須納入項目業主的會計核算體系,影響到工程建設的利潤水平。因而,業主對影響其工程建設安全性的保險保障程度以及項目盈利性的保險費率較為敏感,而招投標機制的運作正是在這方面充分保障了業主的利益。
二、招投標機制的運作
在長期市場競爭中,招投標機制逐漸形成了規范招標人和投標人行為的法律法規和一套嚴格的實施準則及操作方法,其可操作性和程序性極強。招投標機制的主體環節如下。
1. 招標。
通常情況下,招標人要借助保險顧問公司的技術力量開展招標工作,顧問公司可以幫助招標人預先設計一套保險方案,并以該方案為依據開始招標工作。這時投標人只需根據該保險方案在投標文件中向招標人報費率和免賠額,并可就不合理的環節提出進一步修改的建議。此外,招標人也可在招標初期召開資料會議,向有投標意向或被邀請的保險公司公開有關工程項目的基礎資料,要求保險公司提交全面的保險建議書并進行簡單介紹。在時間緊迫且工程項目急需投保的情況下,招標人還可以在確定最終中標人之前先與投標人簽訂暫保單。
在招標階段,招標人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確定標底、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投標資格預審、通知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并向其出售標書、組織召開標前會議等。其中,招標文件的制作是招標工作的主體環節。
2. 投標。
在接到招標文件后,投標人應先考慮是否有能力應標,并在決定投標后立即組織人員對招標人所提供的工程基礎資料詳細閱讀和分析研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書并將其在規定的時期內投送至招標人處。投標文件一般包括公司資質、承保經驗、工程保險方案建議、保險服務、理賠服務、與國際再保險市場的協調能力等幾方面內容。
投標文件的制作是投標工作的主體環節,也是獲取中標機會的關鍵。因此,投標人應全面并有重點地詳細回答招標文件中招標方提出的相關問題,還可就未涉及但體現自身承保優勢的細節做補充說明,特別要就招標人最為敏感的環節給出合理、科學、全面和可行的建議,以提高中標的可能性。
3. 開標。
開標由招標機構組織進行并邀請投標人代表參加。開標是招投標的重要程序,采取公開方式。開標時應高聲唱讀投標人名稱等重大事項,沒有開封或開標時沒有宣讀的投標書均不在以后環節考慮。此外,開標一般在截標后緊接著進行,防止間隔時間內出現窺竊和涂改行為,損害其他投標人的利益。
4. 評標。
評標過程始終堅持客觀、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廢標細則和評標依據進行。一般情況下,在審閱所有標書后,招標機構將允許投標人進行技術澄清,招標單位可與一個或多個投標人在標書有效期限內進行討論,有權要求投標單位詳細解釋和分析標書內容。評委在充分分析和評價投標書的內容和聽取投標人的技術澄清后最終給出評定意見并作出評標報告。在工程保險的評價標準中,投標人承保類視工程保險的經驗越豐富,對保險險種設置越合理,防災減損服務和理賠服務越科學迅速,越能贏得中標機會。
5. 簽訂合同。
通常,雙方要進行簽訂合同前的議標,即合同談判,就標書中已有的內容再次確認,對標書中未涉及的一些具體問題進行商討,特別要就保險費率水平達成一致意見。之后,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上簽名,保險合同隨即生效。
三、工程保險招投標機制的意義
1. 確立規范的競爭準則,推動保險業的發展。
招投標機制擁有一整套嚴格的程序和實施辦法,為工程保險承保構建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框架,其中包括:(1)平等準則。這一準則提供了一個競爭平臺,使新興財產險公司有機會與資質較老的財產險公司同臺競爭,在可能獲得中標機會的同時,提高了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競爭意識,有利于整個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2)信譽準則。這一準則要求招投標雙方均具有良好的信譽或提供足夠的信譽保證。(3)正當競爭準則。競爭只能是質量、價格、技術和服務等方面的,不允許競爭主體采取各種不正當的行為和手段進行惡意競爭。投標人除了表明在爭取低保險費率方面的能力外,更應展示其在資質、經驗、技術和服務等方面的優勢,避免了利用壓低費率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尷尬境地,跳出了重承保、輕防災、劣服務的不良循環,有利于保險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2. 擴大競爭范圍,使招標人獲得更充分的市場利益。
招投標機制在工程保險承保環節的運用是業主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業主對工程保險相關背景知識和各家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缺乏深入了解。招投標機制的運作為業主提供了可選擇的余地,擴大了競爭范圍。體現在在初評過程中,業主初步掌握了各家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承保意愿和資質經驗等實際情況;在技術澄清階段,業主更可就工程保險的相關重要細節向保險公司咨詢,要求其作出詳細回答。在這一過程中,業主克服了信息不對稱產生的劣勢,了解到工程保險操作的細節,有利于簽訂保險合同之后的風險管理,更有利于在發生工程保險風險事故后及時得到賠償,避免了不必要的保險訴訟;(2)競爭范圍的擴大和競爭主體的增加必將增加投標人之間的競爭性。為了奪標,投標人在價格、質量、技術和服務等各個環節作出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使業主能以較低的保費獲取較大的保險范圍和優質的保險服務,從而更充分地享有市場競爭的利益;(3)在招標過程中,業主應盡量提供詳細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工期、工程預算和標段劃分等。這有利于保險公司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特別是對危險單位的合理拆分。在大型項目中,危險單位的拆分直接關系到再保險的處理,而國際再保險市場的再保險費率又會影響工程保險費率的最終確定。因此,詳實的工程技術資料是科學風險評估的前提,同時也是業主爭取低保險費率的堅實基礎。
3. 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國內財產保險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工程保險招投標機制為國內財產保險公司和國際財產保險公司同臺競爭構建了平臺,業主可以借此享有外資保險公司在承保、防災減損和理賠等方面的優質服務;與此同時,在與外資保險公司的競爭中,國內保險公司可以進一步深刻感受到自身與外資保險公司在先進的承保技術、優質的承保服務以及超前的風險管理意識等方面的差距,有利于提高國內保險公司工程保險的承保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孟憲海.建設工程保險制度相關法律問題研究.保險研究,2001,(3).
嚴格定義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明確了大病保險的定義,“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指為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具體做法是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稹⑿滦娃r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鹬袆澇鲆欢ū壤蝾~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通過招投標方式向符合經營資質的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p>
與2012年9月下發的《關于規范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相比較,此次對大病保險的定義更加科學和合理,2012年9月的征求意見稿中所談到的大病保險的定義是這樣規范的:“是指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補償,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相符合經營條件的保險公司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
首先,《大病保險業務辦法》明確提出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它的發生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產生的,也就說它的產生是建立在基本醫療上的第二次費用,沒有基本醫療就不需大病保險,它的產生是基本醫療的報銷后剩余的部分的再次費用的發生。其次,明確指出是制度安排,“制度性的安排”意味著是政策性的、帶有強制性的安排,也就是說,大病保險列入了國家的戰略安排中,是一項關系到廣大老百姓制度。
第三,定義中也明確指出,大病保險費用的作用是基于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補充,是第二次費用,是對基本醫療的補充,也就是說,在基本醫療上線超出的部分才能實施大病保險。
第四,明確了大病保險的業務開展是通過招標方式產生的。通過招標的方式是確保公開、公正的陽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這項事關人民福祉的政策在人民的監督下運行。
在《大病保險業務辦法》中,第一章的總則中還明確了實施的地方部門,“本辦法所稱投保人為地方政府授權的部門;被保險人為大病保險開展地區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或城鄉居民醫保的全部參保(合)人;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蓖ǔG闆r下,大病保險實施的具體辦法一般由省政府牽頭,省內相關職能部門具體參入,相關職能部門一般是衛生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保監局三家共同參入進來聯合辦公,確立相關的保險人資質,最后由保險人承辦的過程。監督則由三家單位共同組成的部門聯合實施。一般情況下,由省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省的實施大綱,具體的落實辦法都是由衛生部門、勞動社保部門和保監局落實,各地市州還要根據當地的情況確立投保費用,然后,各地市州或縣級以上政府全程監督。
嚴格投標管理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的第三章單獨提出了投標管理和相關政策。
保監會所制定投標資質為,保險公司總公司開展大病保險業務基本條件:“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或近三年內凈資產均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專業健康保險公司除外;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專業健康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不低于150%;在中國境內連續經營健康保險專項業務5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險經營管理經驗;依法合規經營,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能夠對大病保險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和單獨核算;具備較強的健康保險精算技術,能夠對大病保險進行科學合理定價;具備完善的、覆蓋區域較廣的服務網絡;配備具有醫學等專業背景的人員隊伍,具有較強的核保、核賠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具備功能完整、相對獨立的健康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能夠按規定向保險監管部門報送大病保險相關數據;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p>
同時,“辦法”還規定:“同一保險集團公司在一個大病保險統籌地區投標開展大病保險業務的子公司不超過一家。保險集團公司應當整合資源,加強指導,統籌協調子公司做好大病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含計劃單列市分公司、總公司直管的分公司)開展大病保險業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總公司具有開展大病保險業務資質;總公司批準同意開展大病保險業務;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在開展大病保險的地區配備熟悉當地基本醫保政策,且具有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職服務隊伍,能夠提供駐點、巡查等大病保險專項服務;當地保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國保監會在第一時間“公布并及時更新具有資質的保險公司總公司名單?!薄洞蟛”kU業務辦法》還說,“保監局根據本辦法和中國保監會公布的保險公司總公司名單,公布并及時更新具有資質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含計劃單列市分公司、總公司直管的分公司)名單?!?/p>
明確了投標資質后,保監會還公布了具體的投標辦法,這個辦法應該是保監會近年來第一次,具體流程法如下: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投標文件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基本醫保經驗數據及提出的管理服務要求,科學預估承保風險和管理服務成本,合理確定保險費、保險金額、起付金額、給付比例,同時包括大病保障對象、保障期限、責任范圍、除外責任、結算方式、醫療管理和服務措施等內容。投標文件應經保險公司總公司批準同意,并由總公司出具精算意見書、法律意見書和相應授權書。
投標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惡意壓價競爭,不得妨礙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向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不得泄露招標人提供的參保人員信息?!?/p>
投標人應在投標7個工作日之前,向當地保監局報告擬投標大病保險項目的名稱、招標人、投標時間等基本情況。
保監局應全程跟蹤招投標過程,監督保險公司依法合規參與大病保險投標。對投標價格明顯偏低的,保監局要進行綜合評估,禁止惡性競爭。
投標人在中標后,應按照招投標文件內容規定,與投保人簽訂大病保險合作協議。大病保險合作協議的期限原則上不低于三年,大病保險合同內容可每年商談確定一次。
大病保險合作協議簽署后,應在一個月內由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含計劃單列市分公司、總公司直管的分公司)報送當地保監局。
規范作用流程的目的是為了置該政策于監督下,對此,保監會可謂用心良苦,因為這種做法無疑是從另一個方面是為了扭轉保險業的形象問題。
規定事無巨細
該“辦法”不僅規定了投標管理辦法,還規定了相關的配套辦法,可謂是細無巨細。例如: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在《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對大病保險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作了明確規定,要求開辦大病保險的保險公司必須償付能力充足;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具備較強的健康保險精算技術;并需配備具有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業人員;具備功能完整、相對獨立的健康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保險公司在投標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開展大病保險業務過程中受到3次以上行政處罰,或違規支付手續費、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保險監管機構三年內不將其列入大病保險資質名單。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對保險公司的投標行為進行嚴格監管,要求投標文件由保險公司總公司同意,并出具精算意見書、法律意見書和相應授權書。嚴禁投標人弄虛作假,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惡意壓價競爭,向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泄露招標人提供的參保人員信息等行為?!掇k法》還要求保監局全程跟蹤投標過程,監督保險公司依法合規參與大病保險投標。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對保險公司開展大病保險業務進行了規范,要求保險公司制定大病保險專屬產品,并根據投保人提供的基本醫保經驗數據,建立大病保險精算模型,科學制定產品參數、厘定費率,審慎定價。要求保險公司與政府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合作,實現大病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信息系統、醫療救助信息系統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嚴格用戶權限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大病保險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大病保險專業隊伍,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為被保險人提供咨詢、查詢服務,根據被保險人分布情況,設立服務網點,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便捷服務。加強大病保險與基本醫保、醫療救助的銜接,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洞蟛”kU業務辦法》在《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的基礎上,規定保險公司應在醫保主管部門的授權下,依據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等標準或規定,通過醫療巡查、駐點駐院、抽查病歷等方式,做好對醫療行為的監督管理,及時將發現的冒名就醫、掛床住院、過度醫療等違規問題通報投保人和政府有關部門,并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大病保險業務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對大病保險單獨核算,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核定業務成本,據實列支大病保險經營費用支出,加強費用管控力度,降低大病保險管理成本,提高經營效率?!洞蟛”kU業務辦法》特別要求保險公司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與投保人協商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賠付率、費用加利潤率。建立動態風險調整機制,根據實際經營結果、醫保政策調整和醫療費用變化情況,通過調整下一保險期間保險責任、保險費率等方式,對保險期間的超額結余和政策性虧損等盈虧情況進行風險調節,確保大病保險業務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財務報表保險 審計獨立性 招投標制度
現行獨立審計制度根源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即委托契約的存在。委托契約的締結方――財產所有者(委托人)與經營者(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這使得相互之間的契約必然是不完備的。其中占有信息優勢的經營者可能產生不利于所有者的道德風險。為了降低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保證契約按照預定的宗旨履行,所有者會聘請獨立的第三方――審計者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對契約條款的實施情況進行鑒證;誠實的經營者為了避免自己的報酬逆向調整,也愿意接受審計以昭示其報告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真實、可信、優良。因而由審計委托人(企業所有者)、審計受托人(注冊會計師)和被審計人(企業經理人)三方構成了審計委托關系。在這種委托審計制度中,核心的問題是受托人即注冊會計師必須獨立于被審計人(企業經理人)。所謂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與企業經理人不能存在利益上的關聯和依賴,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和本質特征,沒有獨立性就沒有審計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一、審計獨立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理論與現實不符 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由公司的財產所有者即股東(組織形式上是股東大會)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應該是全體股東的人;而在實際操作上具體為公司的管理者即管理層在委托、雇傭注冊會計師。盡管形式上是股東(主要是大股東)投票決定注冊會計師的聘請,但注冊會計師是由管理層事先推薦,故決策權實際上被管理層掌握。管理層不僅最終決定著注冊會計師的聘請、聘請費用的多少以及審計費用的支付,而且決定著注冊會計師為公司提供的審計、咨詢等服務費用所占的比例,因此注冊會計師與事實上的審計委托人――公司的管理層之間具有相關性而非獨立性,見(圖1)。
(二)審計市場的不正當競爭賦予審計舞弊以滋生的土壤 2003年財政部公布全國百家會計師事務所問卷調查結果中,16.3%的事務所認為,應加強對中小事務所業務質量的檢查,主要是中小事務所擾亂審計市場、搞不正當競爭。在目前審計市場,許多小型事務所為了生存,不顧審計風險,嚴重擾亂了我國的審計市場,也給許多公司財務報表作假提供了便利。
(三)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賠償制度不健全 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面臨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到目前為止尚無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民事訴訟。從對會計信息披露違規案件查處的情況看,主要以行政處罰為主;在財產責任方面,一般表現為對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全部沒收,不承擔對投資者的民事賠償責任。雖然《證券法》規定了民事賠償責任優先承擔的原則,但在司法實踐中,投資者的損失通常得不到賠償。所以通過司法程序也難以保障因審計失敗導致利害關系人得到相應的賠償。
二、羅恩FSI模型的提出
2002年紐約大學喬斯華?羅恩(Joshua Ronen)提出,現行財務報表審計制度中存在的固有缺陷,在公司假賬和注冊會計師瀆職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提出建立財務報表保險制度(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簡稱FSI),從源頭上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消除可能導致審計意見失實的制度基礎,從而有效遏制公司的造假行為。在FSI新型制度下,保險公司會根據對潛在投保公司財務報表的初步風險評價來建議投保金額和保費率,并經由公司管理當局向股東提交投保計劃,由公司的股東決定是否向保險公司投保財務報表保險。若股東決定投保,保險公司為了減少風險,將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投保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若審計者出具的是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那么保險公司與投保公司簽訂的保單將是有效的;若審計者出具的是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保險公司將同投保公司重新商談保險條款(包括投保金額、保費率、權利界定等)或者拒絕承保,最終確定的投保額和保費率將公開披露。投資者依據審計意見、投保金額和保費率來判斷股票和公司的可靠程度,使股票得以正確定價,資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對于因財務報表失實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將由保險公司向投資者進行賠償。審計者失職應承擔的責任將由保險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加以約定。這套制度的基本運作以及各契約締結方之間的關系如(圖2)所示。
為了深入地了解FSI,先對財務報表保險制度的主要步驟進行了解:第一步,保險公司對投保公司的風險進行評估,評估由代表承保人的專業風險評估人(包括注冊會計師)對投保公司的財務報表風險作出評價。第二步,保險公司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向投保的上市公司提交投保建議書。第三步,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向股東大會(或其代表機構)呈報自己的保險計劃,由股東大會做最后決定。第四步,如果股東大會同意向保險公司投保某一金額的財務報表保險,則由保險公司聘請審核人員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投保公司進行審計。第五步,如果投保公司的財務報表獲得的是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則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并向上市公司簽發保單;如果注冊會計師出具的是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則由保險公司和投保公司重新商議保單條款(如縮小保險范圍或提高保險費率或者是增加免賠數額)或者拒絕承保。第六步,投保公司向社會公眾披露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第七步,如果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投資人進行賠償。
從(圖2)可看出: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托關系沒有發生變化;由于初步風險評估人和審計者可以是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此,審計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審計與被審計關系也沒有發生變化;唯一發生變化的是新的締約方―――保險公司(保險者)的引入。保險公司的引入使得原所有者與審計者之間的委托契約變為兩個契約:一個是所有者與保險者之問的保險契約,一個是保險者與審計者之間的審計委托契約。在這種新型契約關系下,審計收費將發生變化。由于審計者受雇于保險公司,向保險公司提供審計報告,對保險公司承擔合約責任,對投資者的公眾責任降為零,因而審計者的收費將成為單純的業務收費,與被審計公司的資產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呈正相關關系。注冊會計師專于向證券市場提供高質量的、不偏不倚的報表審計服務。因為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才能使審計費用的直接支付者――保險公司滿意,所以審計服務質量高的會計師事務所無疑將得到更多保險公司的青睞,取得更高的審計收入;而屢屢審計失敗的會計師事務所將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貨幣選票”,最終被市場淘汰。
從保險公司角度看,保險公司出于降低經營風險的考慮,必將進行相應的風險管理,以減少上市公司過失、造假的行為。當發現財務欺詐且上市公司一意孤行時,保險公司為減輕自身責任,必將向監管部門舉報和向社會公眾公布,這將強有力地扼制上市公司的造假沖動,提高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質量。就投資者而言,不僅注冊會計師形
式上的獨立性大大加強,而且上市公司的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用也會成為除審計報告外判斷財務報表可信程度的又一信號來源。不同投保額和保費率信息的公開披露將區分出財務報表質量不同的上市公司。同一投保額下,保費率越低,財務報表質量越高;同一保費率下,投保額越高,財務報表質量越高。同時公司的股價會隨之進行調整。低投保額、高保費率的公司的股價將下挫,部分甚至超額抵消虛假財務報表帶來的收益。由此,公司有了提高財務報表質量的內在激勵和外在壓力。最終,FsI制度的預期目標得以實現:審計有效,財務報表質量自動提高,實現帕雷托最優。
三、FSl模型在我國應用面臨的問題
(一)法律障礙 現行的《保險法》無法滿足財務報表保險制度的需求。按照FSI模型的設想,財務報表保險對因為財務報表的不實陳述或漏報給投資者或債權人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向投資者進行賠償。如果投保人在財務報表中有不實陳述或漏報的故意,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未能發現并披露,承保的保險公司也要承擔對投資者或債權人的賠償責任。我國保險立法的宗旨之一是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侗kU法》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考慮到《保險法》的立法宗旨和相應規定,如果投保人在財務報表中有虛假陳述或故意錯報,并未能履行告知義務,保險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責任。這與財務報表保險制度的設立初衷直接對立,成為財務報表保險走向市場的最大障礙。
(二)市場障礙 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可能會使保險公司失去獨立性。近年來惡性競爭成為我國保險市場的普遍現象,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過高返還、高手續費、提高保障范圍、幫助企業融資等手段在市場上爭攬客戶。這種不計后果的競爭行為不僅導致保險公司經營成本不斷上升、經營風險日益加大,而且破壞了市場秩序,影響了保險公司的信譽。盡管監管部門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并嚴格控制新設保險公司,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問題并未得到根治。為了生存保險公司極有可能鋌而走險,與公司經營者合謀,損害股東利益。
(三)技術障礙 實施財務報表保險的首要一環就是保險公司對投保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不具備數量眾多、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風險評估人員,只能外聘專業人員從事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的效果和質量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缺乏專業判斷和審計業務能力,審計風險可能是保險公司無法規避和辨明的難題,其潛在的風險可能會為一時的保險收益所掩蓋,使得衡量風險的標準難以確定,保險公司處于被動的位置。而客戶以降低保費標準和提高企業形象為借口的收買保險政策行為,在保險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很容易被其決策者所接受,造成會計作假和審計失敗。
四、羅恩FSI模型的修正
(一)FsI模型的改革 如保險公司在簽訂合同時設立如下免責條款:因客戶財務作假,注冊會計師即使處于必要的職業謹慎,并具備應有的審計能力,也不能保證必然發現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舞弊,保險公司將不為此承擔責任。除此以外,保險公司對于會計報表的使用人因誤用會計報表審計結論而引起的財務風險及由此帶來的決策和其他附加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實行雙層招投標體制 首先由上市公司所有者發出標書,保險公司進行競標;再由保險公司發出標書,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競標。證監會作為監督者,對全程進行監督,可以保證保險公司間的充分競爭,避免喪失獨立性,如(圖3)所示?;静襟E如下:第一步,由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同物價、財政、工商等部門制定收費標準。該標準根據企業收入、資產、行業特性、復雜程度等制定,并設立一定的變動范圍,明確審計收費的上限和下限,給予企業管理當局與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一定的商談范圍。第二步,由公司管理當局向保險公司進行招投標確定收費額。招標形勢以公開招標為主,特殊情況可以考慮邀請招標,以避免不正當競爭。收費額包括保險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招投標時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和自己收取的中介費。這時并不簽訂保險合同,收費中也不包括保險費。公司管理當局向社會公布中標的保險公司以及收費額。第三步,由保險公司向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招投標。在進行招投標時,明確參與投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資格要求,將那些對被審計單位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排除在外,使審計業務和非審計業務完全分離,保證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人實質上和形式上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參與投標的收費數額反映了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風險的認可程度。第四步,確定中標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參與投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投標額和其他條件,確定信譽好、收費低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中標人。這樣既可以保證保險公司獲得較高收益,又能降低保險公司的風險。保險公司的收費額與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數額的差額,為保險公司為其中介服務所應獲得的收益或遭受的損失。保險公司向社會公布中標的數額和中標的會計師事務所。最后,由中標的會計師事務所委派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根據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由保險公司派出內部專業風險評估人員確定財務報表的風險程度。根據評估的風險程度,保險公司與上市公司管理當局簽訂保險合同。
雖然筆者結合我國國情對羅恩的FSI模型進行了改進與修正,但模型與實際還是有一定差距,如財務報表保險模式并不由國家法律規定強制實行;即使保險公司與上市公司都采取招投標行動,然而在最后簽訂保險合同時,仍有可能雙方對財務報表風險達不成一致協議。因此筆者建議首先在我國部分上市公司進行試點,待該模型逐步完善后,再向全國推廣。
作者簡介:
1.1財產保險管理制度不健全
沒有建立完整的管理體系由于財產保險費用支出在公司總成本支出中相對額度較小,有的公司重視不足,沒有制訂財產保險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完整的保險管理體系,保險管理比較粗放,部門職責不明確,沒有統一規范的業務流程。沒有相應獎懲機制,經辦人員積極性不高。
1.2保險內部市場管理不規范
有的公司在選擇保險公司時比較隨意,沒有建立準入機制和淘汰機制,缺乏服務質量評價機制。存在一些實力弱、信譽差、服務質量差的保險公司也能參與公司保險業務的現象,因此剝弱了那些優質保險公司的積極性。
1.3保險費率較高
由于有的公司沒有形成內部保險業務競爭機制,保險費率一般簡單沿用往年費率,各保險公司沒有降低費率的積極性,與通過招投標確定的費率比,通常比較高,不利于投保人降低保險費用支出。
1.4財產投保范圍針對性不足
缺乏風險管理公司不周的財產在生產經營中的重要性存在差異,具有不同的風險程度,有的財產容易出保險事故,有的財產基本上不會發生保險事故。大部分的公司沒有進行財產風險管理,沒有對公司財產建立風險檔案,進行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只是籠統地對所有財產進行投保。如果保險費用預算不足,投保比例低,出險后,由于保險公司按比例賠付,因此獲取的賠償額也會很低,財產安全系數不高。
1.5保險經辦人員保險業務知識缺乏、理賠經驗不足
絕大多數的公司沒有保險專業的員工,也很少組織保險經辦人員開展工作經驗交流、業務知識學習,因此經辦人員普遍業務知識缺乏、經驗不足,不利于有效)開展投保、理賠服務。比如,有的經辦人員誤認為投保越多理賠會越多,出現超額投保以致浪費保險費的現象。也有的經辦人員對保險責任范圍了解不夠,該報案的沒報案,不能理賠的卻報了案。
1.6沒有建立理賠臺帳有的公司報案后
沒有相應建立理賠臺帳,何時報案,損失金額是多少,理賠進程怎么樣,理賠金額是多少,款項是否到位及到位時間等等,沒有臺帳記錄,不利于及時、足額理賠。
1.7不重視減災防損管理工作
有的公司只知道事前投保、出了事故理賠,不重視如何在保險公司的專業技能、經驗支持下,做好減災防損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財產安全,降低財產風險。
2加強企業財產保險管理的途徑
a.加強財產保險管理制度化建設
組織精兵強將,制訂適合本公司實際的財產保險管理制度,明確各業務單位在財產保險管理工作中的職責,規范業務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制有依。明確獎懲,按理賠收入的一定比例獎勵經辦人員,充分調動經辦人員工作積極性。
b.規范內部保險市場
建立準入機制,對承接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實力、信譽、服務質量、地域優勢、經驗和業績提出要求。建立保險公司服務評價機制,由被保單位、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定期對保險公司的理賠及時性、誠信狀況、廉潔情況等指標進行評價,淘汰那些實力弱、信譽差、服務質量差的保險公司。
c.引進保險競爭機制,實行招投標,最大幅度地降低保險費率
目前,保險公司的數量多,市場競爭非常激烈,為投保人引進保險競爭機制、實行招投標創造了有利條件。通過與兄弟單位進行費用對標,掌握本公司保險費率水平與兄弟企業的差距,為招標費率提供參考。通過組織招投標,可以大幅度地降低保險費率。
d.強化公司財產特性分析,實施選擇性投保
將公司財產按其在生產經營中的重要性、風險程度分為三類,對很重要且易出險的A類財產予以足額投保,對重要且偶爾出險的B類財產增大投保比例,對不重要且基本上不出險的C類財產少投或不投。這樣,將有限的保險費用用在了刀刃上,能大幅度提高保險費使用效率。
e.努力提高保險經辦人員業務素質
通過采取邀請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司專家講課,內部經驗交流,保險制度學習、去兄弟單位對標學習等方法,提高保險經辦人員業務素質。
f.建立保險理賠臺帳
財產所屬單位發生保險事故后,及時向保險公司和財產管理部門報案,財產管理部門據此建立保險理賠臺帳。同時,會計人員收集事故信息,建立保險臺帳,并負責按時與資產管理部門、保險公司的臺帳進行比對,防止瞞報、漏報案件現象的發生。理賠臺帳的內容包括:財產所屬單位、事故內容、報案時間、損失金額、理賠進程、理賠金額、到帳時間等內容,確保每個案件均能及時、足額理賠,也為保險公司服務評價、公司風險管理提供基礎數據。
g.重視減災防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