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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言語行為理論與反諷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前言
1.言語行為理論
言語行為理論的創始人是英國哲學家J.L.Austin在他的《論言有所為》(1962)中首次提出語言除具有“陳述”、“描寫”或“說明”的功能,還通常被用來實施某一種言語行為。隨后美國語言學家Searle 繼續發展這一理論,至此人們已成功地將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哲學、批評等領域的研究中。
與此同時,國外許多學者對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分析的可行性進行了深入的理論性研究,Marry Louise Pratt對“文學語言”和“普通語言”相似性進行了深入論證, 由此可知,研究“普通語言”的理論當然可以用于文學批評中。
2.分類:宏觀言語行為與微觀言語行為
文學作品中的宏觀言語行為(Macro-speech acts)對整個語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微觀言語行為(Micro-speech acts)則由語篇中的單個句子來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從易于理解的角度可解釋為如下:實際上,宏觀言語行為是指作者本人通過他的文學作品與讀者進行交流時的言語行為,即本部著作的文學主旨為何;而微觀言語行為則與此有著很大的差異,是指作品中所存在的人物之間的交流中所執行的言語行為。
通常來說,在實際的文本分析中,戲劇的研究與分析主要會應用文學語用學,也有的為數不多的學者運用過言語行為對詩歌進行過研究,但截至目前還未曾有人運用言語行為理論來分析G或研究某一部具體文學作品,尤其是小說。既然人們提倡文學作為語言的一種運用不是和語言的其他運用對立的,由此可以推斷出人們也就可以像分析其他言語活動中的言語行為一樣分析小說中的言語行為。
二.言語行為理論與反諷
根據Austin的觀點,要使“言”有所“為”,即通過語言成功地實施某一行為,有三個條件必須滿足, 即三個“恰當條件”:
1.說話人必須是具備實施某一行為的條件的人,如:并非每一個人對著一艘船說出“I name this ship Elizabeth.”,這船便由此命名了;
2.說話人對自己所說的話不能反悔,如在對某人說出了“I give and bequeath my w atch to……”后便不能不給,言行要保持一致;
3.《傲慢與偏見》中反諷言語行為研究
依據上述主要分析,本文將從小說的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對《傲慢與偏見》中最具特色的反諷進行言語行為研究。
(1)《傲慢與偏見》中宏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英國著名女作家Jane Austen 的代表作之一《傲慢與偏見》之所以能躋身于世界巨著之列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貫穿全書的反諷寫作手法的運用。作者以一種嘲諷的口吻主要向讀者們講敘一些年輕姑娘們找丈夫的故事, 主要目的是抨擊當時社會中怪誕的價值觀念。這就是作者通過反諷所執行的主要的言語行為。故事的開始及結局中的對話及人物內心活動都是反諷手法的展示。
A.敘述性反諷
當讀者看到這句開篇語時,他對后面的交流情景的了解很可能還僅限于這部小說的名稱和作者。作為文學作品的一種形式,“小說”卻能夠在讀者面前的擺出連慣性的,敘述性的語篇,讀者可以看出,這一開篇句緊隨小說的標題而現, 由此讀者可以“推斷這句話一定是作為整篇故事簡單總結,或者是對即將敘述的事件的評價”。句中所執行的主要言語行為闡述一個舉世公認的真理(asserting a truth),但要讀者輕易認定這一“真理”是“舉世公認的”(universally acknowledged)是不可能的, 因此,讀者就會假定作者是在暗示故事的敘述者在譏諷作品中某些人物。
B.情節中反諷
作者宏觀上的反諷在故事的展開、發展和結尾上均有體現。傳統愛情故事中男女主人公一見鐘情。但不想作者卻設置了不少的障礙來阻止他倆的發展。在本書上半部分中, 男主人公Darcy 是令人生厭的一個形象,因此女主人公E1izabeth 對他毫無好感而言, 還不時批評指責他的傲慢。初次在舞會上,Darcy見到E1izabeth及她周圍的人時, 曾聲稱:“your (Bindley's)sisters are engaged, and there is not another woman in the room , whom it would not be a punishment to meto stand up with”然而又恰恰是這一群人:“in whom there was little beauty and no fashion , for whom he had felt the smallest interest , and from none received either attention or pleasure”初次見到E1izbbeth 時, Darcy冷冷地給她否定的評價;具有諷刺意義的是, 隨著情節的發展,就是這位女士讓他陷入情網而不能自拔, 不顧社會地位與家庭背景的巨大差距向她求婚.與此同時,E1izabeth,也曾認定就算世上只剩Darcy一名男子也不嫁他, 甚至在他第一次求婚時不但斷然拒絕并且對他不留情面地進行批評指責。
(2)微觀上的反諷
前文的敘述中已提到微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是指小說中人物所執行的言語行為,也就是人物之間的交流過程中語言的反諷。
A.闡述性反諷
闡述類言外行為的根本條件是“說話人(在不同的程度上)對所表達的命題的真實性作出承諾”。說話人的意圖是使聽話人接受話語命題內容,相信其真實性。而運用反諷的說話人是通過贊揚而進行批評或通過批評予以贊揚來作出某種評價的。反諷性闡述的交際目的在于使聽話者接受所暗含的命題內容,相信其真實性。反諷以闡述性反諷為多,這部作品中主要也是反諷性的闡述。前面所討論的反諷性的敘述和評議實際上也就是作者宏觀上的闡述性反諷。
Bennet先生說這話時違反了合作原則中方式準則(Maxims of Manner)第三條:說話要簡潔(Be brief)。根據Searle所列舉的“詢問”的基本條件中的誠意條件―“說話人想要得到相關信息” ,Bennet先生應該對他太太的發問作出簡潔熱情的回答。但正是他的上述答復充分揭示了Bennet太太的詢問行為中根本沒有誠意,因為她早已迫不急待地想告訴Bennet先生這一好消息并鼓動他盡早去結識她的“獵物”即“一位有錢的單身漢” 。
B.指令性反諷
指令類言外行為的言外之力是說話人試圖使聽話人去做某事。它與闡述性反諷的區別在于適從性(direction of fit)不同,前者是要使客觀世界去適從話語而后者正好相反。在《傲慢與偏見》前兩卷中女主人公E1izabeth一直對傲慢、不討人喜歡的男主人公Darcy懷有很深的偏見,所以在他們之間的對話中, E1izabeth總是話里有話、話中帶刺, 挖苦、攻擊Darcy。如,他倆在一次舞會上跳舞時:After apause of some minutes she [Elizabeth]addressed him[Darcy] asecond time with “It is your turn to say something now, Mr.Darcy―I talked about the dance, and you ought to make some kind of remark on the size of the room, or the number of the couples .”E1izabeth的最后那句話就是典型的指令性反諷。Elizabeth 于是采用了這一指令性反諷言語行為來指責對方不合時宜的緘默(也正是這種不禮貌的緘默使Darcy給人留下了極為不利的印象)出于禮節,跳舞時雙方應有所交談。之前,Elizabeth 本打算在沉默中與他跳完這一曲, 但轉念一想“it would be great punishment to her partner to oblige him to talk”,于是才有了上述譏諷性的建議。你作些乏味而無意義的談話來捉弄你、懲罰你。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框架的基礎上,本文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嘗試性地分析并探討《傲慢與偏見》中最基本的寫作特點――反諷,力圖向讀者證明作者及小說人物的各種形式的反諷均可在言語行為理論框架中得到詮釋,也進一步驗證了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的分析和和欣賞在理論上是站得住腳。
參考文獻
[1]Austin.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2]Pratt, M .L.Toward a Speech Act Theory of LiteraryDiscourse[M]. Indianna University Press, 2011.
[3]Haverkate, H. A Speech Act Analysis of Irony[J]. Journal of Pragmatics, 2012.
[4]Dijk, A.T. Pragmatics of Languageand Literature[M]. American Elsevier,North-HollandPublishing Company, 1999.
[5]Austen, J. Prideand Prejudice[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6]Searle,J. R. Speech Act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關鍵詞:言語行為理論;文學批評;反諷;反諷言語行為
1.言語行為理論與文學批評
言語行為理論的創始人是英國哲學家J.L.Austin在他的《論言有所為》(1962)中首次提出語言并不僅僅是用來“陳述”、“描寫”或“說明”,而通常是用來實施某一種言語行為的。[1]這一理論提出后,在語言學界引起了巨大反響,成為語言學界研究的一大熱門。隨著美國語言學家Searle對這一理論的發展,人們已經成功地將該理論應用于哲學、語言學、心理學、文學批評等領域的研究中。
國外許多學者對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作了深入的理論性的研究,MarryLouisePratt曾充分地論證了“文學語言”和“普通語言”并無二樣,用來研究“普通語言”的理論當然可以用于文學批評中:
there is novalid reason to assume that language stops being itself when it enters a literary work... it is both possible and neccessary to develop a unified theory of discourse which allows us to talk about literature in the same terms we use to talk about all the other things people do with language.[2](vii)
荷蘭的vanDijk建議“將文學當作具有自己的恰當條件(appropriatenessconditions)的一種具體言語行為”[3]。他還區分了文學作品中的宏觀言語行為和微觀言語行為(macro speechactsandmicro speechacts),前者決定整個語篇,后者則由語篇中的單個句子來執行。在筆者看來,宏觀言語行為實際上是指一部文學作品的作者通過他的作品與讀者進行交流時所執行的宏觀上的言語行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作品的主旨;而微觀言語行為則是指作品中人物在人物之間的交流中所執行的言語行為。
在實際的文本分析中,文學語用學主要運用于戲劇研究中,也有的學者對詩歌進行過言語行為研究,但幾乎沒有人從言語行為理論的角度分析研究過某一具體文學作品,尤其是小說。既然我們主張文學作為語言的一種運用不是和語言的其他運用對立的,那么我們也就可以像分析其他言語活動中的言語行為一樣分析小說中的言語行為。
2.言語行為理論與反諷
Austin認為,要使“言”成功地有所“為”,即通過語言成功地實施某一行為,有三個條件必須滿足,即三個“恰當條件”:1.說話人必須是具備實施某一行為的條件的人,如:并非任何一個人對著一艘船扔香檳酒瓶說“InamethisshipElizabeth.”時這船便命上了名;2.說話人對自己所說的話不能反悔,如在對某人說出了“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后便不能不給;3.說話人必須對自己說出的要去實施的行為抱有誠意,如果口中說“Ipromise…”,內心卻毫無履行承諾的誠意,許諾就成了空話,說話人只不過是濫用了施為句的句式而已。誠意條件是實施任何言語行為時所固有的必須條件。
Haverkate強調指出:“對誠意條件的反諷性的操作是實施任何反諷性的言語行為時所固有的?!盵4](p.100)正因為說話人真實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題內容的反說或否定,所以故意流露出無誠意而產生反諷。其間接含意往往是其命題內容的對立、否定或矛盾,它可以是正話反說(通過責備來贊揚)或反語正說(通過贊揚來責備),所以反諷句是一種間接施為句,實施的是一種間接言語行為,其以言行事是借助另一種以言行事的表達方式間接地實現的。當其所“言”是“贊揚”時,所“為”卻是“責備”或“批評”,反之亦然。間接施為句一般都可以插入施為動詞,但反諷卻不行。
“Verbal irony is incompatible with metareferential expressions, which may be empirically inferred from the fact that there does not exist a performative verb 'to ironize'”。[4](p.97)鑒于反諷字面意義上遵循著禮貌原則而言外之意卻威脅對方或第三方的積極面子。反諷可以說是一種“戴了面紗的”威脅面子的言語行為(vei1edFTAs),它能讓說話人委婉、間接地攻擊對方而又不引起沖突,從而也就保住了雙方的面子。
3.《傲》中反諷言語行為研究
依據上述vanDijk的理論,本文將從小說中宏觀和微觀的角度對范本《傲慢與偏見》(以下簡稱為《傲》)中最具特色的反諷進行言語行為研究。
3.1《傲》中宏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眾所周知,英國著名女作家JaneAusten的代表作之一《傲》之所以能超越通俗小說的范圍而躋身于世界巨著之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貫穿全書的反諷基調。作者以一種嘲諷的口吻講敘了一些年輕姑娘們找丈夫的故事,抨擊了當時社會中怪誕的價值觀念。這就是作者通過反諷所執行的主要的言語行為。而這種言語行為則表現在小說的敘述、故事的展開及結局中。
3.1.1反諷性的敘述
小說一開篇便打著“舉世公認的真理”的口號:“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5](p.1)。當讀者看到這句話時他對交流情景的了解很可能還僅限于這部小說的名稱和作者。作為文學作品的一種,“小說”這個標簽告訴讀者擺在面前的是一個敘述性的語篇,既然這一開篇句緊隨小說的“摘要”與標題而來,那么我們“推斷這句話一定是作為故事簡單總結的‘摘要’的繼續,或者是對即將敘述的事件的評價”[2](p.166)。句中所執行的主要言語行為闡述真理(assertingatruth),但要讀者認定這一“真理”是“舉世公認的”(universallyacknowledged)是不可能的,于是讀者假定作者是在暗示故事的敘述者在譏諷某些人。我們于是可以這樣來理解敘述者:即便沒有人作出過或會作出此類聲明,但小說中人物,如一心只想將女兒嫁入豪門的Mrs.Bennet和以嫁人作為生活目標的Lucas家的女兒們,就是認定了這一“真理”并以此為處世準則的。說這話的人似乎是站在“有錢的單身漢”的立場上而作出的假設性的聲明,但這一聲明單身漢們未必認可,讀者們也會質疑,因此故事的敘述者(在我們這里也就是作者本人)故意違反了Grice的合作原則中的第一條,即“質的準則”(Maximsofquality)。根據Grice的“會話含意”理論(當說話人故意違反合作原則時,產生會話含義),我們認定敘述者在說反語,即就英國19世紀早期的經濟環境和社會傳統而言,很可能是未婚的婦女須要有錢的單身漢;并且就故事本身而言,不是有錢的單身男子如Dar cy,Bingley等想討老婆,而是Bennet家和Lucas家的女兒們急著找丈夫。
于是這一開篇句為小說的下文定下了基調。當我們看到文中的Mrs.Bennet急著將女兒嫁給所見到的任何一個有錢男子時,我們就知道作者所嘲諷的是什么了。小說中所陳述的觀點和作者以及讀者所持的觀點形成了一種對比反差,反諷由此產生。
上述詮釋可在小說的第二段中得到驗證:
However little known the feelings or views of such a man may be on his first entering a neighbourhood, this truth is so well 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s families, that he is considered the rightful property of some one or other of the their daughters.[5](p.1)
這一段揭示了那“真理”的主觀來源(“fixedinthemindsofthesurroundingfamilies”),這一來,“真理”的真實性就大大地降低了,其氣勢也大大減弱。而句中被動語態(heiscon sidered)的運用貶低了單身男子的地位,將其置身于被動狀態,幾乎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作者又將那些單身男子比作獵婿者眼中的“合法財產”(therightfulproperty),從而加強了其譏諷的口吻。
作者在介紹Bingley姐妹時的語調也是典型的譏諷:
They were rather handsome, hand been educated in one of the first private seminaries in town, had a fortune of twenty thousand pounds, were in the habits of spending more than they ought, and of associationg with people of rank; and were therefore in every respect entitled to think well of themselves, and meaning of others.[5](p.12).
“perhaps”的運用打斷了敘述的流暢,并對說話人的誠意產生懷疑,從而準確無誤地領悟到說話人字面含義中暗指的會話含義。于是,當讀者發覺Bingley姐妹正如上文所暗示的一樣虛偽、自私、冷酷和勢利時,就會見怪不怪了。在整個介紹中,作者所執行的主要言語行為是譏諷。事實上,作者這種口吻貫穿全文,她沒露面也未作任何直接的評價和正面的攻擊,她的反諷大多都是間接言語行為(indirectspeechacts)。由于篇幅有限,不再舉例。
3.1.2作品情節安排上的反諷
作者宏觀上的反諷還體現在故事的展開、發展和結尾上。Austen對其作品情節的安排似乎是對18世紀傳統羅曼史的一種諷刺。傳統愛情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完美無缺,男女主人公一見鐘情。而在《傲》中的前幾章中,讀者幾乎無法預料到男女主人公會互生愛意,也不曾設想到作者會在這兩個人物中搭紅線。作者甚至設置了不少的障礙來阻止他倆的發展。在故事的前半部中,男主人公Darcy是令人生厭的,而女主人公E1izabeth對他也毫無好感,還不時批評指責他。Darcy初次在舞會上見到E1izabeth她們那群人時,曾聲稱:“your(Bindley’s)sistersareengaged,andthereisnotanotherwomanintheroom,whomitwouldnotbeapunishmenttometostandupwith”[5](p.8)。而最終與他密切相關甚至結為親友的恰恰就是這一群人:“inwhomtherewaslittlebeautyandnofashion,forwhomhehadfeltthesmallestinterest,andfromnonereceivedeitherattentionorpleasure”[5](p.13)。他第一次見到E1izbbeth時,冷冷地評價她說“sheisto1erate;butnothandsomeenoughtotemptme,”(1970:9);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就是這樣一位女士讓他陷入情網而不能自拔,不顧社會地位與家庭背景的巨大差距向她求婚。E1izabeth曾認定就算世上只剩Darcy一名男子也不嫁他,甚至在他第一次求婚時不但斷然拒絕并且對他不留情面地進行批評指責。Darcy轉變后,Elizabeth意識到自己的偏見傲慢,于是倆人冰釋前嫌,終成眷屬。
3.2《傲》中微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我們前面提到微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是指小說中人物所執行的言語行為,也就是人物之間的交流中的詞語反諷。Haverkate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框架,對詞語反諷進行了開拓性的研究。在闡述類、指令類、承諾類、表達類和宣告類這五種基本言語行為中,反諷性的言語行為并不是均勻分布的,反諷主要見于闡述類。因為宣告類是通過施為公式行事的,通常就無所謂有無誠意,也就產生不了反諷。然而,對Haverkate的分析只集中在“普通”語言中或所謂的“嚴肅的”反諷言語行為上。既然我們主張文學作為語言的一種運用不是和語言的其他運用對立的,那么Haverkate的理論也同樣可以用來分析文學作品中的詞語反諷。我們將精選《傲》中一些有代表性的實例,對四類反諷言語行為加以分析。
3.2.1闡述性反諷(assertiveirony)
闡述類言外行為的根本條件是“說話人(在不同的程度上)對所表達的命題的真實性作出承諾”[6]。說話人的意圖是使聽話人接受話語命題內容,相信其真實性。
而運用反諷的說話人是通過贊揚而進行批評或通過批評予以贊揚來作出某種評價的。反諷性闡述的交際目的在于使聽話者接受所暗含的命題內容,相信其真實性。反諷以闡述性反諷為多,這部作品中主要也是反諷性的闡述。前面所討論的反諷性的敘述和評議實際上也就是作者宏觀上的闡述性反諷。下面,我們來看看人物對話中執行的這類反諷言語行為。以小說中Bennet先生和他的太太之間的對話為例:
"My dear Mr.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e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r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 Mr.Bennet replied he has not. "But it is," returned she; "for Mrs.Long has just been here, and she told me all about it."Mr.Bennet mad no answer."Do not you want to know who has taken it?" cried is wife impatiently."You want to tell me, and I have no objection to hearing it."This is invitation enough.[5](p.1)
“Youwanttotellme,andlhavenoobjectiontohearingit”就是一例闡述性的反諷言語行為。Bennet先生說這話時違反了合作原則中方式準則(MaximsofManner)第三條:說話要簡潔(Bebrief)。根據Searle所列舉的“詢問”的基本條件中的誠意條件—“說話人想要得到相關信息”,Bennet先生應該對他太太的發問作出簡潔熱情的回答。但正是他的上述答復充分揭示了Bennet太太的詢問行為中根本沒有誠意,因為她早已迫不急待地想告訴Bennet先生這一好消息并鼓動他盡早去結識她的“獵物”即“一位有錢的單身漢”。另外,這一反諷性的闡述也提醒讀者去注意Bennet先生對他太太所采取的那種嘲弄挖苦的態度,和Bennet太太一心只想著串門、說閑話以及最主要的如何將五個女兒嫁出去。
3.2.2指令性反諷(directiveirony)
指令類言外行為的言外之力是說話人試圖使聽話人去做某事。說話人運用指令性反諷來表達與他所說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它與闡述性反諷的區別在于適從性(directionoffit)不同,前者是要使客觀世界去適從話語而后者正好相反。
在《傲》前兩卷中女主人公E1izabeth一直對傲慢、不討人喜歡的男主人公Darcy懷有很深的偏見,所以在他們之間的對話中,E1izabeth總是話里有話、話中帶刺,挖苦、攻擊Darcy。如,他倆在一次舞會上跳舞時:
After a pause of some minutes she [Elizabeth] addressed of him [Darcy] a second time with "It is your turn to say something now, Mr.Darcy.--I talked about the dance, and you ought to make some kind of remark on the size of the room, or the number of the couples."[5](p.81)
E1izabeth的最后那句話就是典型的指令性反諷。Leech曾說過“禮貌不僅僅體現在談話的內容上,還表現在交談雙方的談話方式上。如,在該開口時保持沉默或該沉默時卻又開口都是不禮貌的”[7]。根據當時社會的禮節,跳舞時雙方應有所交談。Elizabeth于是采用了這一指令性反諷言語行為來指責對方不合時宜的緘默(也正是這種不禮貌的緘默使Darcy給人留下了極為不利的印象)。之前,Elizabeth本打算在沉默中與他跳完這一曲,但轉念一想“itwouldbegreatpunishmenttoherpartnertoobligehimtotalk”,于是才有了上述譏諷性的建議。它的會話含意是:如果你默不作聲,我偏要你作些乏味而無意義的談話來捉弄你、懲罰你。
3.2.3承諾性反諷(commissiveirony)
承諾類言外行為是說話人對一個將來的行為作出許諾。它與指令類的根本區別在于說話人是所許諾行為的執行者,而在指令中是聽話人去執行某個將來的行為。承諾類的先決條件是說話人對所承諾的行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當交談雙方都清楚說話人并沒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實施那一行為時,承諾便賦予了反諷的含意。
又以Bennet夫婦之間的一段對話為例。Bennet太太試著說服丈夫去拜訪Bingley先生:
“...Indeed you must go, for it will be impossible for us to visit him, if you do not." Mr.Bennet:"You are over scrupulous surely. I dare say Mr.Bingley will be very glad to see you; and I will send a few lines by you to assure him of my hearty consent to his marrying which ever he chuses of the girls...”[5](p.2)
Bennet先生的“sendafewlines”是一種承諾性反諷言語行為。因為按當時的社會習俗,Bennet太太是不可能去拜會那位新鄰居的,Bennet先生所許諾的“捎幾句話去”的行為也就無從談起了。通過毫無誠意的空口許諾,Bennet先生又在譏諷他太太:一門心思只想著拜會有錢的單身漢,“single man of a large fortune...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 You must know that I am thinking of his marrying one of them... what an establishment it would be for one of them.”。
3.2.4表達性反諷(expressiveirony)
表達類言外行為的根本條件是說話人對某種客觀事態表達自己的心理狀態。這類言語行為主要有“感謝”、“祝賀”、“歡迎”、“道歉”等,它們在交際雙方間建立某種社會心理關系。說話人的反諷含意可以從語境中來推斷,表達性反諷的主要意圖是對聽話人的行為作出一個貶抑的陳述。
《傲》第三卷中,E1izabeth最小的妹妹Lydia與不負責任的Wickham私奔了,使E1izabeth全家蒙羞。多虧Darcy的秘密安排才替他們補辦了結婚儀式。當倆口子以新婚夫婦的身份到Bennet家時,竟然自我感覺良好,沒有絲毫不安或羞愧感,尤其是Lydia:
"…You [Mrs.Bennet] and papa, and my sisters, must come down and see us. We shall be at Newcastle all the winter, and I dare say there will be some balls, and I will take care to get partners for them all. And then when you go away, you may leave one or two of my sisters behind you; and I dare say I shall get husbands for them before the winter is over.""I thank you for my share of the favor," said Elizabeth; "But I do not particularly like your way of gettring husbands."[5](p.280).
這里,E1izabeth施行的是一個典型的表達性反諷言語行為,批評Lydia的不道德行徑。難怪E1izabeth忍不住地要來譏諷她了—“Ithankyouformyshareoffavor”,。讀者不難想象她在表達“謝意”時的挖苦口吻和寫滿輕視的表情。
4.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框架,從宏觀和微觀的角度嘗試性地分析探討了《傲》中最基本的特色———反諷,力圖證明作者及小說人物的各種形式的反諷均可在言語行為理論框架中得到詮釋,也進一步驗證了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的分析和欣賞在理論上是站得住腳的,在實際中也是可行的。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對范本的言語行為研究僅限于其反諷,其余的,如主要人物的其他言語行為,筆者將另文論述,使我們對這一新的研究方法有更充分的認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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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ordUniversityPress,1983(1970版)
[6]Searle,J.R.,SpeechActs[M].Cambridge:Cam
bridgeUniversi tyPress,1969.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理論;《一桶白葡萄酒》;反諷
一、言語行為理論
言語行為理論的創始人J.LAustin(1962)在《論言有所為》中首次提出語言并不僅僅是用來“陳述”、“描寫”或“說明”,而通常是用來實施某一言語行為的。他將言語行為分為言內行為(1ocutionaryact)(一個有意義句子的產出)、言外行為(dleoutionaryact)(通過“說”本身來實施某種行為,完成某一意圖或目的)和言后行為(pefloeutionaryact)(說話行為在聽者身上所產生的效果)。Austin認為,要成功地實旌某一言語行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說話人必須是具備實施某一行為的條件的人;說話人對自己所說的話不能反悔;說話人必須對自己說出的要去實施的行為抱有誠意。
后來,他的學生Searle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了這一理論。Searle(1969)明確提出了言語交際的基本單位是言語行為,而不是傳統的語言學所認為的符號、詞和句子。他認為要成功地實施某一言語行為,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1)基本條件。說話者打算通過說出一個語句,使他承擔實施某一行為的義務。(2)命題內容條件。說話者在說出某一命題時表達了一個命題,同時斷定了自己將來的行為。(3)預備條件。聽話者愿意說話者實施某一行為,并且說話者相信他要實施的這一行為符合聽話者的利益。(4)真誠條件。說話者打算從事某一行為。Searle把言語行為重新分為五大類:闡述類(assertives)、指令類(di—rectives)、表達類(expressives)、宣告類(delcaratives)和承諾類(commissives)。
隨著Searle對這一理論的發展,人們已經成功地將該理論應用于哲學、語言學、心理學、文學批評等領域的研究中,對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也作了深入的理論研究。M.LPratt(1977)就認為“文學語言”和“普通語言”并無二致,用研究“普通語言”的理論來研究“文學語言”是可能的也是有必要的。荷蘭的VanDijk(1976)建議“將文學當作具有自己的恰當條件(appropriatenessconditions)的一種具體言語行為”,并區分了文學作品中的宏觀言語行為和微觀言語行為(inac.ro—speechactsandmicro—speechacts)o概括地講,宏觀言語行為是指一部文學作品的作者通過他的作品與讀者進行交流時所執行的宏觀上的言語行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作品的主旨;微觀上的言語行為是指小說中人物所執行的言語行為,也就是人物之間的交流。前者決定整個語篇,后者則由語篇中的單個句子來執行。
二、言語行為理論與反諷
文學語言,從根本上來說就是以文字形式記錄下來的作家的言語,它用來實施某種言語行為。那么文學作品,其實也就是作家一個或若干個具體言語行為組成的一個綜合體。文學言語行為除了通過言內行為,傳達語言表層結構的命題意義,還通過言外行為表達作品言語的深層信息,即作家言語行為的意圖和創作的主題,從而可能產生相應的言后行為,即{導到讀者的認同或共鳴。如果能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指導,運用現代語言學和文學評論相結合的方法,就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精髓。
作為文學寫作常用手法之一的反諷就是一種間接言語行為。它是“作者用來說明小說本意上的表里虛實之懸殊的一整套結構和修辭手法?!彼ㄟ^故意違反誠意原則而達到“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效果,說話人真實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題內容的反說或否定。19世紀美國著名的短篇小說家EdgarAJlanPoe的短篇小說《一桶白葡萄酒》,就是借助于將反諷的藝術手法成功地運用在人物對話中,情節的處理上,乃至整部作品的構思之中,從而大大渲染了令人窒息的恐怖氛圍與復仇主題。本文將根據言語行為理論,對《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諷言語行為進行宏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分析。
三、《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諷言語分析
(一)宏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一桶白葡萄酒》是復仇主題小說的代表作之一,講述了一個瘋狂的復仇故事。故事中殺人者頭腦清晰,鎮定從容,絲毫沒有普通人實施犯罪時的那種局促與不安。他一步步將仇人引入酒窖,用鐵鏈將仇人攔腰縛在壁龕上,準備砌墻將其活活悶死。當砌墻將近一半時,“Iceasedmylaboursandsatdownuponthebones”(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下),欣賞起仇人的垂死掙扎,把謀殺的過程當成了復仇的享受過程。犯罪結束后,他沒有絲毫的害怕與罪惡感,只說:“Myheartgrewsick”(覺得有點惡心),而且:“Itwasonaccountofthedampnessofthecatacombs”(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濕氣的緣故)。這與讀者對死亡以及復仇所固有的觀點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對比,反諷由此產生。在這里反諷的使用不僅映射出復仇者充滿仇恨的心靈和扭曲病態的心理,而且也在最大程度上讓讀者產生了恐懼。這種言后效果就是作者通過反諷所執行的主要的言語行為。
小說中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稱的敘述角度?!拔摇毙凶哂谛≌f文本之間,并不插入作家的現實生活,但對于我們讀者來說這一點可能會造成截然相反的效果!因為在傳統的第三人稱敘事小說中,以讀者的閱讀心理,“我”與作家肯定具有極大的認同感。這一認識與我們在閱讀小說時所遇到的敘述語氣產生了矛盾。作者這種言語行為方式的言外之意是渲染故事的真實性,而事實上在這部短篇中,我們除了知道“我”是一個對伏契那托不滿和對美酒也有一定鑒賞力的人之外,其他一無所知。他沒有明確的身份,沒有籍貫或家世。連他的名字也只出現兩次,第一次是說到他的整個家族提起的,第二次是臨近結尾處伏契那托一聲絕望的叫喚。這種印象根本無法與作者本人聯系起來。所以最終我們發現這種仿真性敘述語氣欺騙了作為讀者的我們的閱讀感受,反諷在此時就產生了!
(二)微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Searle(1969)將言語行為分為闡述類、指令類、承諾類、表達類和宣告類。在《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諷言語行為中,這五類并不是均勻分布的,其中以宣告類為最,所以本文僅對文中最有代表性的實例,即其他四類言語行為,加以分析。
1.闡述性反諷(assertiveirony)
闡述類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是使說話人對所表達的命題的真實性作出承諾,也就是說他必須相信自己所說的話的真實性。如果在發出話語時說話人本人并不相信命題的真實性,該話語就具有反諷意味。
比如,當“我”在狂歡節晚上遇到伏契那托時,本應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而“我”卻熱情地與他打招呼:“Mydear F0rtun砒o,youareluckilymet”(親愛的福圖納托,遇見你真好呀)。讀者在閱讀到此處時,可以清楚地從這種表面的熱情中感覺到這句話所代表的真正含義:“我的仇人,遇見我你該倒霉了。”這種“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詞句在文中反復出現。比如,在后面“我”恨不能讓他立刻進入地窖將其除掉之時,口里卻說:“Yourhealth ispredous;You8reirch,respected,admierd,belov-ed…;youwillbeill”(你的身體重要。你有錢有勢,人人敬慕,又得人心……你會生病的)?!拔摇睘榱舜_保伏契那托爛醉如泥讓他再喝一些酒,而嘴里卻說的是:“AdraughtofthisMedocwilldefendUSfromthedma ps”(喝點梅科多酒去去寒吧)。這些表面上噓寒問暖、阿諛奉承,實際上卻缺乏誠意、暗藏殺機的句子反襯出了“我”的老謀深算和工于心計,反諷的效果便油然而生了。
2.指令性反諷(directiveirony)
指令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是說話人試圖使聽話人去做某一件事。說話人運用指令性反諷來表達與他所說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
小說中“我”千方百計想將伏契那托騙進酒窖,欲除之而后快,但在語言上卻欲擒故縱。從剛開始的顧左右而言他:“ButIhavereceivedapipeofwhatpassesforAmontil—lato”(我弄到一大桶所謂白葡萄酒),到開始激將:“And yetsome foolswill haveitthathistaste is a match foryour own”(可有些傻瓜硬說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再到假意地拒絕:“Myfriend,no;…Come,weiwllgoback”(我的朋友,不行……走,咱們還是回吧),還有后面虛偽的奉承:“Yourhealthisprecious;Youaerirch,respected,admired,beloved”(你的身體要緊。你有錢有勢,人人敬慕,又得人心)。這些句子的表層結構所傳達的意思都是在拒絕他,而實際上這些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都是在試圖使伏契那托跟他到酒窖去:“快跟我走吧,傻瓜,今天我一定要除掉你!”根據奧斯汀和塞爾的成功會話原則,這些話語違反了原則,產生了反諷的效果。
3.承諾性反諷(commissiveirony)
承諾類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是使說話人對某一未來的行為作出許諾。承諾類的先決條件是說話人對所承諾的行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當交談雙方都清楚說話人并沒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實施那一行為時,承諾便賦予了反諷的含意。
文中的“我”利用仇人對名酒的嗜好,以一桶自葡萄酒(Amontillato)一步一步將他誘騙到自家的酒窖時,嘴里說著:“1willnotimposeuponyourgoodnature”(我不會利用你的好心的),但實際此時他正是利用了仇人的“好心”才將其騙人酒窖的。而后面他將伏契那托用鐵鏈鎖住后所說的:“Oncemoreletmeimploretoreturn”(讓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也并不是真正要將伏契那托放出去,而是對伏契那托的愚蠢的一種嘲弄,是計策成功后得意的表現,因而具有反諷的意味。
4.表達性反諷(expressiveirony
表達類言語的言外之意是對命題內容中所表明的某種事態表達說話人的某種心理狀態。說話人的反諷含意可以從語境中來推斷,表達性反諷的主要意圖是對聽話人的行為作出一個貶抑的陳述。
論文關鍵詞:言語行為理論;《一桶白葡萄酒》;反諷
一、言語行為理論
言語行為理論的創始人J.LAustin(1962)在《論言有所為》中首次提出語言并不僅僅是用來“陳述”、“描寫”或“說明”,而通常是用來實施某一言語行為的。他將言語行為分為言內行為(1ocutionaryact)(一個有意義句子的產出)、言外行為(dleoutionaryact)(通過“說”本身來實施某種行為,完成某一意圖或目的)和言后行為(pefloeutionaryact)(說話行為在聽者身上所產生的效果)。Austin認為,要成功地實旌某一言語行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說話人必須是具備實施某一行為的條件的人;說話人對自己所說的話不能反悔;說話人必須對自己說出的要去實施的行為抱有誠意。
后來,他的學生Searle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了這一理論。Searle(1969)明確提出了言語交際的基本單位是言語行為,而不是傳統的語言學所認為的符號、詞和句子。他認為要成功地實施某一言語行為,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1)基本條件。說話者打算通過說出一個語句,使他承擔實施某一行為的義務。(2)命題內容條件。說話者在說出某一命題時表達了一個命題,同時斷定了自己將來的行為。(3)預備條件。聽話者愿意說話者實施某一行為,并且說話者相信他要實施的這一行為符合聽話者的利益。(4)真誠條件。說話者打算從事某一行為。Searle把言語行為重新分為五大類:闡述類(assertives)、指令類(di—rectives)、表達類(expressives)、宣告類(delcaratives)和承諾類(commissives)。
隨著Searle對這一理論的發展,人們已經成功地將該理論應用于哲學、語言學、心理學、文學批評等領域的研究中,對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也作了深入的理論研究。M.LPratt(1977)就認為“文學語言”和“普通語言”并無二致,用研究“普通語言”的理論來研究“文學語言”是可能的也是有必要的。荷蘭的VanDijk(1976)建議“將文學當作具有自己的恰當條件(appropriatenessconditions)的一種具體言語行為”,并區分了文學作品中的宏觀言語行為和微觀言語行為(inac.ro—speechactsandmicro—speechacts)o概括地講,宏觀言語行為是指一部文學作品的作者通過他的作品與讀者進行交流時所執行的宏觀上的言語行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作品的主旨;微觀上的言語行為是指小說中人物所執行的言語行為,也就是人物之間的交流。前者決定整個語篇,后者則由語篇中的單個句子來執行。
二、言語行為理論與反諷
文學語言,從根本上來說就是以文字形式記錄下來的作家的言語,它用來實施某種言語行為。那么文學作品,其實也就是作家一個或若干個具體言語行為組成的一個綜合體。文學言語行為除了通過言內行為,傳達語言表層結構的命題意義,還通過言外行為表達作品言語的深層信息,即作家言語行為的意圖和創作的主題,從而可能產生相應的言后行為,即{導到讀者的認同或共鳴。如果能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指導,運用現代語言學和文學評論相結合的方法,就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精髓。
作為文學寫作常用手法之一的反諷就是一種間接言語行為。它是“作者用來說明小說本意上的表里虛實之懸殊的一整套結構和修辭手法。”它通過故意違反誠意原則而達到“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效果,說話人真實的言外之意是句子命題內容的反說或否定。19世紀美國著名的短篇小說家EdgarAJlanPoe的短篇小說《一桶白葡萄酒》,就是借助于將反諷的藝術手法成功地運用在人物對話中,情節的處理上,乃至整部作品的構思之中,從而大大渲染了令人窒息的恐怖氛圍與復仇主題。本文將根據言語行為理論,對《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諷言語行為進行宏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分析。
三、《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諷言語分析
(一)宏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一桶白葡萄酒》是復仇主題小說的代表作之一,講述了一個瘋狂的復仇故事。故事中殺人者頭腦清晰,鎮定從容,絲毫沒有普通人實施犯罪時的那種局促與不安。他一步步將仇人引入酒窖,用鐵鏈將仇人攔腰縛在壁龕上,準備砌墻將其活活悶死。當砌墻將近一半時,“Iceasedmylaboursandsatdownuponthebones”(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下),欣賞起仇人的垂死掙扎,把謀殺的過程當成了復仇的享受過程。犯罪結束后,他沒有絲毫的害怕與罪惡感,只說:“Myheartgrewsick”(覺得有點惡心),而且:“Itwasonaccountofthedampnessofthecatacombs”(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濕氣的緣故)。這與讀者對死亡以及復仇所固有的觀點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對比,反諷由此產生。在這里反諷的使用不僅映射出復仇者充滿仇恨的心靈和扭曲病態的心理,而且也在最大程度上讓讀者產生了恐懼。這種言后效果就是作者通過反諷所執行的主要的言語行為。
小說中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稱的敘述角度?!拔摇毙凶哂谛≌f文本之間,并不插入作家的現實生活,但對于我們讀者來說這一點可能會造成截然相反的效果!因為在傳統的第三人稱敘事小說中,以讀者的閱讀心理,“我”與作家肯定具有極大的認同感。這一認識與我們在閱讀小說時所遇到的敘述語氣產生了矛盾。作者這種言語行為方式的言外之意是渲染故事的真實性,而事實上在這部短篇中,我們除了知道“我”是一個對伏契那托不滿和對美酒也有一定鑒賞力的人之外,其他一無所知。他沒有明確的身份,沒有籍貫或家世。連他的名字也只出現兩次,第一次是說到他的整個家族提起的,第二次是臨近結尾處伏契那托一聲絕望的叫喚。這種印象根本無法與作者本人聯系起來。所以最終我們發現這種仿真性敘述語氣欺騙了作為讀者的我們的閱讀感受,反諷在此時就產生了!
(二)微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Searle(1969)將言語行為分為闡述類、指令類、承諾類、表達類和宣告類。在《一桶白葡萄酒=》中的反諷言語行為中,這五類并不是均勻分布的,其中以宣告類為最,所以本文僅對文中最有代表性的實例,即其他四類言語行為,加以分析。
1.闡述性反諷(assertiveirony)
闡述類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是使說話人對所表達的命題的真實性作出承諾,也就是說他必須相信自己所說的話的真實性。如果在發出話語時說話人本人并不相信命題的真實性,該話語就具有反諷意味。
比如,當“我”在狂歡節晚上遇到伏契那托時,本應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而“我”卻熱情地與他打招呼:“Mydear F0rtun砒o,youareluckilymet”(親愛的福圖納托,遇見你真好呀)。讀者在閱讀到此處時,可以清楚地從這種表面的熱情中感覺到這句話所代表的真正含義:“我的仇人,遇見我你該倒霉了?!边@種“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詞句在文中反復出現。比如,在后面“我”恨不能讓他立刻進入地窖將其除掉之時,口里卻說:“Yourhealth ispredous;You8reirch,respected,admierd,belov-ed…;youwillbeill”(你的身體重要。你有錢有勢,人人敬慕,又得人心……你會生病的)。“我”為了確保伏契那托爛醉如泥讓他再喝一些酒,而嘴里卻說的是:“AdraughtofthisMedocwilldefendUSfromthedma ps”(喝點梅科多酒去去寒吧)。這些表面上噓寒問暖、阿諛奉承,實際上卻缺乏誠意、暗藏殺機的句子反襯出了“我”的老謀深算和工于心計,反諷的效果便油然而生了。
2.指令性反諷(directiveirony)
指令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是說話人試圖使聽話人去做某一件事。說話人運用指令性反諷來表達與他所說的相反或不同的含意。
小說中“我”千方百計想將伏契那托騙進酒窖,欲除之而后快,但在語言上卻欲擒故縱。從剛開始的顧左右而言他:“ButIhavereceivedapipeofwhatpassesforAmontil—lato”(我弄到一大桶所謂白葡萄酒),到開始激將:“And yetsome foolswill haveitthathistaste is a match foryour own”(可有些傻瓜硬說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再到假意地拒絕:“Myfriend,no;…Come,weiwllgoback”(我的朋友,不行……走,咱們還是回吧),還有后面虛偽的奉承:“Yourhealthisprecious;Youaerirch,respected,admired,beloved”(你的身體要緊。你有錢有勢,人人敬慕,又得人心)。這些句子的表層結構所傳達的意思都是在拒絕他,而實際上這些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都是在試圖使伏契那托跟他到酒窖去:“快跟我走吧,傻瓜,今天我一定要除掉你!”根據奧斯汀和塞爾的成功會話原則,這些話語違反了原則,產生了反諷的效果。
3.承諾性反諷(commissiveirony)
承諾類言語行為的言外之意是使說話人對某一未來的行為作出許諾。承諾類的先決條件是說話人對所承諾的行為有能力去完成,所以當交談雙方都清楚說話人并沒有能力或不可能去實施那一行為時,承諾便賦予了反諷的含意。
文中的“我”利用仇人對名酒的嗜好,以一桶自葡萄酒(Amontillato)一步一步將他誘騙到自家的酒窖時,嘴里說著:“1willnotimposeuponyourgoodnature”(我不會利用你的好心的),但實際此時他正是利用了仇人的“好心”才將其騙人酒窖的。而后面他將伏契那托用鐵鏈鎖住后所說的:“Oncemoreletmeimploretoreturn”(讓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也并不是真正要將伏契那托放出去,而是對伏契那托的愚蠢的一種嘲弄,是計策成功后得意的表現,因而具有反諷的意味。
4.表達性反諷(expressiveirony
表達類言語的言外之意是對命題內容中所表明的某種事態表達說話人的某種心理狀態。說話人的反諷含意可以從語境中來推斷,表達性反諷的主要意圖是對聽話人的行為作出一個貶抑的陳述。
關鍵詞:合作原則;禮貌原則;言語行為理論;反諷言語行為
1.引言
語用學關心的是言語的人際合作和交際規約的體現。文學語用學正是在文學的交流性上建立起來的。國外許多學者對言語行為理論應用于文學作品分析的可行性作了深入的理論性的研究。筆者將試圖從語用中的言語行為理論,合作原則以及禮貌原則三方面綜合對《圍城》中的微觀言語行為反諷進行探討。
2.合作原則,禮貌原則與反諷原則
1975年, Grice提出了合作原則(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以解釋言語交際中人們是如何互相合作,以便于交際的順利進行。它包括四條準則和一些次準則:A數量準則(Quantity Maxim)即所說的話應包含交談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以及所說的話不應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B質量準則(Quality Maxim):1)不要說自知是不真實的話;2)不要說自己缺乏足夠證據的話;C關聯準則(Relation Maxim): 即說話貼切;D 方式準則(Manner Maxim):1)避免晦澀;2)避免歧義; 3)簡要(避免贅述);4)有條理
但在實際交際中,人們經常會有意違反 “合作原則”,特別是當說話人有意不去遵守某條準則并想讓說話人知道他違反了這條準則時,會話含義(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就產生了,這時說話人會通過話語的表面意義去推倒其中的語用含義。合作原則雖然解釋了人們的會話活動是如何進行的以及會話含意又是怎樣產生和理解的,但它卻沒有也不能解釋人們為什么要違反會話準則來含蓄、間接地表達自己。Leech在1983年提出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得體準則, 慷慨準則,贊譽準則,謙遜準則,一致準則, 同情準則。這就幫助“會話含意”學說解答了這個問題,從而豐富和發展了 “會話含義”理論。而反諷則是說話人對合作準則的故意違反,Grice稱之為對準則的 “蔑視”(flouting). 這種故意違反是不加掩飾的,是透明的, 聽話人可以根據常識,語境,雙方的共有知識和說話人的語調等手段來識別。
3.語用分析《圍城》中微觀上的反諷言語行為
以下將從闡述類反諷, 指令類反諷, 承諾類反諷和表達類反諷四個方面側重對《圍城》中的微觀反諷言語行為進行分析。《圍城》作者主要通過兩大語用手段達到反諷的效果:一: 對合作原則的有效悖離。二:言語行為的非誠意性。
3.1 闡述類反諷(assertive irony)
Searle認為闡述性言外行為言外的是使說話人(不同程度的)對命題的真實性承擔義務。這就是說,說話人必須相信自己的話有一定的真實性。如果在發出話語時,說話人本人并不相信命題的真實性,該話語就具有反諷意味。下面將分析一下人物對話中執行的這類反諷言語行為。
鴻漸道:“我最慚愧了,這次我什么事都沒有做,真是飯桶?!?/p>
李梅亭道:“是呀!小方是真正的貴人,坐在旅館里動也不動,我們替他跑腿。辛楣,咱們雖然一無結果,跑是跑得夠苦的,???” [10](P. 174)
李梅亭違反了合作原則中的數量和方式準則,過多的描述了鴻漸“什么事也沒做”的事實,表面上他遵從了禮貌原則,對鴻漸所說的話表示了遵從。同時他又違背了質量準則,非誠意性地稱贊小方是一個真正的貴人,但實際上說的都是說話者和聽話者認為不必要的話語:“坐在旅館里動也不動,我們替他跑腿”之反諷之意相當明顯,表面羨慕稱道,實際上卻在責怪鴻漸沒有出力,并大有邀功懸賞之意。
3.2 指令性反諷(directive irony)
指令性言外行為的言外之意是說話人試圖使聽話人去做某事。說話人運用指令性反諷來表達與他所說的相反或不同的含義。在說話人發出一句話要求或命令聽話人做某事時,如果聽話人根據語境認為命題內容不合情理或感覺說話人不可能要求他做某事時,他會從命題內容的反面去判斷說話人的真意,在此情況下,話語就具有了反諷意味。
方鴻漸問鮑小姐:“你行李多,要不要我送你下船?”
鮑小姐疏遠地說:“謝謝你!不用勞你駕,李先生會上船來接我?!?/p>
蘇小姐道:“你可以把方先生跟李先生介紹介紹?!?[10](P. 20)
因為蘇小姐不齒于鮑小姐在有未婚夫李先生的情況下還和方鴻漸保持極其曖昧的關系,同時,也惱怒方鴻漸不選自己而看中了行為不檢的鮑小姐。因此在鮑小姐未婚夫即將到來之際,惡作劇的提出了將方先生介紹給李先生的建議。此建議在在場三方看來,都是明顯不必要的要求,有哪個傻瓜會把情人帶到自己的未婚夫面前呢?而蘇小姐通過指令性的建議傳達了連自己都認為聽話人不可能去做的事情,明顯違背了質量準則,在表面上也維護了聽話人的面子。這也難怪方鴻漸心里“恨不得把她的骨頭捏個粉碎”。反諷在這里也將蘇小姐清高但又嫉妒的酸葡萄心理描繪的出神入化。
3.3 承諾性反諷(commissive irony)
摘 要:語言學術語翻譯的基本原則是準確、一致,但是語言學術語翻譯不一致、不規范的現象仍然很多,作為現代語用學最重要的理論來源之一的“言語行為理論”,其譯名以及相關術語的中文翻譯都存在譯名不一致以及未準確傳達理論內涵的問題。此外,這一理論又和其它理論的中文譯名相混淆,缺乏區別性,而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的文章卻很少。本文對這一概念體系進行系統的梳理和甄別,區分該理論和其它理論在研究對象、研究目的、研究內容方面的不同,并在此基礎上,遵循術語翻譯的基本原則,探討這一理論相關術語的恰當、貼切的中文譯名。
關鍵詞 :術語翻譯 言語行為理論 準確性 一致性
一、引言
術語是專業語言的核心和靈魂,術語的標準化對學科建設有重要意義?!靶g語翻譯的具體標準跟所有翻譯一樣,第一個要考慮的也是準確性”(姜望琪 2005:80)。語言學術語的譯名亟待規范,語言學術語的翻譯問題也值得專門探討(羅天華 2012)。王宗炎(1987)提出術語譯名的六條原則:通用、準確、明白、簡潔、有系統性、有區別性。趙世開(1992)把語言學術語的譯名簡化為三條:準確、好懂、照顧系統。從上述對術語翻譯的論述可見,“準確”是術語翻譯中需要遵循的第一原則。語言學術語的翻譯存在不一致和不規范的現象,表現為兩個方面:同一個術語有不同的中文譯名,且各個中文譯名的意思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術語的準確性;不同理論中的術語又有相同的中文譯名,造成了混淆,失去了區別性。這些現象影響到對語言學的理解和學術交流。作為現代語用學最重要的理論來源的“言語行為理論”[1],其譯名以及相關術語的中文翻譯也存在著譯名不一致、和原文所表達的意思不同甚至錯誤的問題,同時這一理論又和其它語言學理論的中文譯名相混淆,缺少區別性,而這一問題得到的關注卻很少。系統地梳理和甄別這一理論的概念體系,根據原文探討各個相關術語的確切涵義和所指,區分該理論和其它理論在研究對象、研究目的、研究內容方面的不同,有助于找出恰當、貼切的中文譯名。
二、文獻綜述
“言語行為理論”(speech act theory)是二戰后英國最有影響的哲學家之一奧斯?。?962~2002)首先提出的。奧斯汀屬于日常語言學派,研究非理想化的語言和人們熟視無睹的現象。在他之前,大多數人都沒有關于“言語行為”(speech act)的概念,他們把語句看作在實際上與陳述相同的東西,并且用研究語句的方法來研究陳述。由于奧斯汀、維特根斯坦和其他所有哲學家的工作,人們開始認識到,語言學習中所涉及的東西并不僅僅是抽象的語句形式,而是使用這些語句實施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正是通過說出這些語句完成的。這種認識為研究語言哲學指明了一個新的方向,將語言研究變為人類意向行為的一種形式,由此產生了“言語行為理論”(speech act theory)。在語言哲學中,整個“言語行為理論”是對傳統的語言研究狹隘性的一個非常了不起的突破。
奧斯汀打開了語言學研究的新領域,他研究的具體問題是人們如何以言行事。他之前的哲學家和邏輯學家僅關心命題的真偽問題,但奧斯汀發現,很多情況下,人們說一句話并不是要表達一個命題,而是要做一件事情,例如宣布開會或給一個嬰兒命教名(christen),這就是以言行事(陳國華 2007:F24)。
國內對于奧斯汀的介紹和引進始自1979年許國璋(1991)對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如何以言行事》)的摘譯和介紹。近四十年來對奧斯汀及其理論的研究從未中斷,一類研究主要集中于語言學領域,側重于對“言語行為理論”的闡釋和發展。一類研究致力于探究奧斯汀理論的哲學淵源和哲學意義。第三類研究屬于應用研究,主要是將“言語行為理論”應用到不同研究領域。除了傳統的領域如運用該理論研究莎士比亞戲劇中的反諷(曲家丹 2006)、英語教學、翻譯、廣告、跨文化交際等等之外,有些研究也結合了較新的領域。陳海慶、張紹杰(2004)將之應用于分析語篇連貫性的問題。劉風光、張紹杰(2007)運用該理論中的以言行事分析詩歌語篇問題。付習濤(2004)認為“言語行為理論”的提出為自然語言處理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視角。
盡管上述研究涵蓋了“言語行為理論”的很多方面,但是都未關注一個問題:“言語行為理論”這一中文譯名是否確切,是否準確反映了原本的意義。特別是speech act theory,其最普遍的譯名是“言語行為理論”,但是這一譯名和另一常用的語言學術語“言語行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使人無法區別二者的異同。另一方面,“言語行為理論”是奧斯汀自創的體系,概念是新的,術語也是自撰的,他將“言語行為”分為三種: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初學者很難理解其中的前綴il-,per-,將它們翻譯確切則更為困難。
最早關注這一問題的是陳國華(1984:35)。他將speech act這一術語譯為“言語動作”而不是沿用已有的“言語行為”。他認為有兩個原因:1) 將act譯為“行為”,其漢語意義與behaviour(行為),無法區別,而verbal behavior(言語行為)又是語言學的一個常用術語;2)acts是可數名詞,“動作”也是可數名詞,(如two directive acts指兩個指使動作),而“行為”前面的量詞只能是“種”,不能用來翻譯單位意義上的acts。盡管這一探討很有意義,但是并未引起足夠重視,固有的譯名仍然被沿用下去。
王宗炎(1987)討論了翻譯中術語譯名的問題,認為有如下的原因會導致譯名的錯誤:1.誤解原文,如對喬姆斯基的術語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誤解而譯為“語言習得方法”,而喬姆斯基實際上講的是人類大腦中的一種機制(mechanism);2.原文意思清楚,譯名意思含混;3.原文一名一義,譯文一名兩義;4.兩個原名意義各異,譯名的界限不大分明。他也分析了“言語行為理論”的涵義以及它所包含的三種行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在理解上的困難以及給翻譯所造成的困難,但是沒有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和譯名。本研究在對“言語行為理論”的涵義以及相關的譯名進行仔細分析梳理后,發現其譯名的翻譯所存在的問題和王宗炎的歸納基本吻合。
三、“言語行為理論”以及相關術語的譯名辨析
通常speech act theory被譯為“言語行為理論”,《現代語言學詞典》也使用了這一譯名,但是該譯名和語言學中常用的另一個由斯金納首創的理論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因此,這一譯名存在的問題有兩個方面:和原文的意思有偏差;原名名字意義各異,譯名界限不清,一個譯名對應了兩個原名,失去了術語該有的區別性。speech act theory和斯金納的verbal behavior在研究對象、研究目的、研究內容上都完全不同。verbal behavior 和speech act都是各自研究領域里重要的術語,作者選擇某個單詞自有其意圖和含義,而漢語卻用完全相同的字眼表示,未免會引起混淆和誤解。Verbal Behavior是斯金納的代表作,屬于行為主義語言學說,是美國結構主義語言學的哲學和心理學理論基礎。斯金納認為人類的語言行為不只是簡單的刺激和反應,他研究可觀察到的行為,以及為什么有這種行為,該行為是如何形成的,屬于行為學的一種。其研究對象是可見的,能說出因果關系的,可控制的。behavior一詞被翻譯成“行為”由來已久,如behaviorism被翻譯成“行為主義”。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verbal:1a:of,relating to,or consisting of words b:of,relating to,or involving of words rather than meaning or substance
behavior:1a:the manner of conducting oneself b:anything that an organism does involving action and response to stimulation c:the response of an individual,group,or species to its environment.
中文維基百科對行為的解釋:行為是指人類與其他動物的動作、行動方式,以及對環境與其他生物體或物體的反應。詞性為中性。在人類或其他群居動物的社會里,有一些行為是不被接受的。對動物而言,行為可以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受到內分泌系統與神經系統的控制。綜合上述釋義可見,verbal behavior譯為“言語行為”符合源語言的含義和用法。
和斯金納一樣,奧斯汀也創造了新術語,而這些術語對于理解奧斯汀的意圖很關鍵,術語理解不準確,對其理論的理解也會有偏差。因此其理論中術語的中文譯名不可忽視。奧斯汀主要關注說話的作用和說話者的意圖,研究非理想化的語言和人們熟視無睹的現象。他不研究言語如何起作用以及人的表現,他關注的是不同情況下說話者不同的目的,強調的是言語的交際及效果層面。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speech:1a:the communication or expression of thoughts in spoken words b:exchange of spoken words
act:a:the doing of a thing b:something done voluntarily
由上述釋義可見,speech 側重于交流,符合奧斯汀關注說話者意圖的研究目的,而act側重于某一具體動作,正是奧斯汀(Austin 1962/2002:94)所強調的“就通常意義而言,‘說某事’的舉動,如‘封……為爵士’,就是以言行事,因此在這個層面就是研究言語,或者是整個言語的舉動”[2]??死锼雇校–rystal 2008:446)認為,奧斯汀所謂的speech act并不是僅僅指 an act of speech(張嘴說話)這一動作,而且指a communicative activity(交際活動),并且交際活動是其術語的重心所在。其翻譯不僅要表達出系統性,還要表達出區別性,因此,將speech act theory譯為“言語行為理論”,既和已有定名的“verbal behavior”相沖突,也不完全符合奧斯汀的本意。“言語舉動(speech act)”(陳國華2007:F24)這一譯名既可以避免和verbal behaviour的譯名相沖突,又強調了“說話”這一具體動作和交際目的,更為符合奧斯汀原意,同樣,speech act theory可以譯為“言語舉動理論”。
而奧斯汀“言語行為理論”中的三個acts: 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的中文譯名情況更為復雜。最常用的是言內行為,言外行為,言后行為,其它相對應的譯名分別還有:1.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2.言內力,言外力,言后力;4.說話行為,施事行為,取效行為;4.話語行為;5.話語施事行為,話語施效行為。這些譯名是否全面準確地傳達原文的意義和內涵,還需要對原文進行深入的解讀。
細讀原文,先看奧斯汀如何闡述“locutionary act”?!把赞o舉動”大約等于說出某種感覺和指稱,這還是相當于傳統意義上的“意義”[3]。(Austin 2002: 109)由原文可知,“言辭舉動(locutionary act)”只是奧斯汀把言語舉動抽象化后所分析出的其中的一個層面,并無內外之別;奧斯汀也闡述了關于“言辭舉動(locutionary act)”和“以言行事舉動(illocutionary act)”的關系,“我們可以說,通常而言,實施‘言辭舉動’本質上也是實施‘以言行事舉動’,這是我打算采用的術語。因此,在實施一個‘言辭舉動’時,我們也在做這樣一個舉動:問或回答一個問題,給出信息或確認或警告?!盵4](同上:98)可見,“以言行事舉動(illocutionary act)”是同一言語舉動的另一個層面,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in- or il- or im- or ir-意為in,within,toward,所以將其譯為“言外行為”正好與原意相反。奧斯汀對另一個術語“言辭取效舉動(perlocutionary act)”的表述是:再進一步講,實施一個言辭舉動的同時也在實施一個以言行事舉動,同時也還在實施另一種舉動。說某件事常常是,甚至通常是對聽眾,說話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產生某種效果…我們把實施這種舉動稱之為“言辭取效舉動(perlocutionary act)”[5](同上:101)。
這段話更加清晰地闡明了所謂的三個acts并非把一個言語舉動切分為三,事實上是做了一個言語舉動就一定同時有這三個舉動,奧斯汀原文一直用的是“sense”,即從不同的層面來剖析同一言語舉動,也即在闡釋奧斯汀理論的核心“說話就是做事”?!皃er-”在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中的釋義是through,所以perlocutionary 表示透過locution完成的舉動。姜望琪(2005)在分析了奧斯汀的理論和原文之后,也認為在實施一個locutionary act時,也是在實施下列行為,如提出或回答問題,提供信息、保證或警告,宣告一個決定或表達一種意圖,認為奧斯汀在挑戰傳統的把說話和做事、言論和行為對立起來的觀念。如果將locutionary act譯為“言外行為”,就將其理解為游離于言說之外的行為,如此奧斯汀所謂的“說話也是一種行為”就成為毫無意義的命題。另一方面,將三種acts譯為“言內力、言外力、言后力”則忽略了奧斯汀在闡述該理論時所強調的“言語是一種具體舉動”,而且,“力”和acts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沒有對應之處。因此,本文認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較為確切的譯名分別為:1)言辭舉動(locutionary act);2)以言行事舉動(illocutionary act);3)言辭取效舉動(perlocutionary act)(陳國華 2007:F24)。
四、結語
原則上一個術語指稱一個概念,一名一譯是理想的,但在實踐中很難做到。準確地翻譯術語需要研究其概念、所指對象、文體特色、語義區分度、語境以及術語產生的背景。術語譯名的統一是一個相對的、動態的過程,在一定時期內多個譯名并存的局面常常存在,原有的譯法可能會被新的譯法取代。在遵循一定的術語翻譯原則的基礎上,逐漸地規范術語翻譯,促進其標準化,不僅是語言學發展的要求,也是翻譯學研究的要求。
注釋:
[1]“言語行為理論(speech act theory)”是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中文譯名,但是和另一語言學理論“verbal behavior”的中文譯名完全相同,本文將會詳細對比二者的異同。
[2]英語原文:the act of‘saying something’in this full normal sense I call,i.e.dub,the performance of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 study of utterance thus far and in this respects the study of locutions,or of the full units of speech.
[3]英語原文:A locutionary act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 uttering a certain sense and reference,which again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meaning”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4]英語原文: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 is in general, we may say,also and eo ipso to perform an illoctionary act,as I propose to call it.Thus in performing a locutionary act we shall also be performing such an act as:asking or answering a question,giving some information or an assurance or a warning.
[5]英語原文:There is a further sense(C)in which 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rein an illocutionary act,may also be to perform an act of another kind.Saying something will often,or even normally,producing certain consequential effects upon the feelings,thoughts,or actions of the audience,or of the speakers,or of other persons.…we shall call the performance of an act of this kind the performance of a“perlocutionary”act.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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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闡述性反諷; 指令性反諷; 承諾性反諷;表達性反諷
作者簡介:石曉紅,女,籍貫: 遼寧阜新,學位: 學士,職稱:講師。
[中圖分類號]:H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2)-09-0144-01
英國女作家簡·奧斯汀對反諷情有獨鐘,這種修辭手段幾乎遍及她的所有作品,尤以《傲慢與偏見》為突出之著。小說中的主線為女主人公伊麗莎白和達西之間的感情糾葛。幽默的筆觸是簡·奧斯汀作品的特色,而對于反諷的應用則是其作品成功的一大要素。從小說情節的設計到人物對話,簡·奧斯汀將反諷利用的淋漓盡致,從而為小說的發展奠定了夯實的基礎。以下將以主線人物伊麗莎白及達西為例證明反諷言語行為理論在《傲慢與偏見》中的應用。伊麗莎白與達西先生的總體感情歷程在《傲慢與偏見》中是以宏觀反諷言語行為中的結構反諷展現的。而在戀情的發展中,兩人之間的交流則是以微觀反諷中的四種形式展開,即闡述性反諷,指令性反諷,承諾性反諷及表達性反諷。
1、闡述性反諷
賽爾曾指出:“闡述性言外行為的言外之的是使說話人對命題的真實性承擔義務?!盵1] 闡述性反諷即指說話者在發出話語是本身對命題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但希望聽話者能依據語境及命題的語義結構等領會自己所傳遞的反向意義。在《傲慢與偏見》中,簡·奧斯汀在大多數的對話中借用了闡述性反諷。譬如:
伊麗莎白與達西初識與社交舞會,當時達西對伊麗莎白并無好感,更甚者將伊麗莎白與其他“庸脂俗粉”視作一般,從而伊麗莎白在心中對達西埋下了一粒偏見的種子。尤其在姐姐簡與彬格萊之間的感情出現誤解的時候,伊麗莎白將此歸咎于達西的暗中操控,而不滿情緒在言談中顯露無遺。
“你這樣的安慰完全是出于一片好心,”伊麗莎白說?!翱上О参坎涣宋覀儭N覀兂蕴澆⒉皇浅栽谂既坏氖虑樯厦?。一個獨立自主的青年,幾天以前剛剛跟一位姑娘打得火熱,現在遭到了他自己朋友們的干涉,就把她丟了,這事情倒不多見?!?nbsp;
對話中伊麗莎白所提的“他自己朋友們”指的是達西及彬格萊小姐,當然在伊麗莎白心中達西是真正的罪魁禍首。句中所示似乎在指責彬格萊的優柔寡斷,但跨過這個表層含義,伊麗莎白真正想指責的其實是達西的干涉行為。
2、指令性反諷
指令性言外行為所指的是說話人試圖讓聽話人去做其話語傳遞的動作。[2]然而,如果在說話人發出命令或要求時,聽話人根據所處語境及上下文分析得出相反的意圖,話語就具有了反諷意味,即為指令性反諷[4]。例如:
在伊麗莎白與達西經歷了初識的尷尬相遇后,達西已漸漸對睿智的伊麗莎白產生了一絲眷戀,而伊麗莎白卻依舊被偏見蒙蔽了雙眼。當二人再次在舞會相遇,達西終于鼓起勇氣邀伊麗莎白共舞,而伊麗莎白依舊不忘諷刺達西的傲慢。
“現在該輪到你談談啦,達西先生。我既然談了跳舞,你就得談談舞池的大小以及有多少對舞伴之類的問題。”這句話的命題內容是伊麗莎白對達西進行指令性的要求,伊麗莎白通過這一指令所傳達的本意是諷刺達西的“傲慢無禮”,并希望達西也能接收到這重字表意義下的深層諷刺含義,從而了解自己對他的態度是怎樣的不屑。
3、承諾性反諷
賽爾曾指出,承諾性言語行為是說話者承諾完成某種動作或行為。[3]而當說話者違背了承諾性言語行為所遵循的誠意原則時,此種言語行為則具備了反諷性質,即當說話者發出話語或作出承諾時,本身卻沒有能力或不情愿去實施該諾言或動作,此時就形成了承諾性反諷。譬如:
當達西在彬格萊的府邸邀請伊麗莎白跳舞時,伊麗莎白抓住機會對達西冷眼相對:
“噢,”她說,“我早就聽見了;可是我一下子拿不準應該怎樣回答你。當然,我知道你希望我回答一聲‘是的’那你就會蔑視我的低級趣味,好讓你自己得意一番,只可惜我一向喜歡戳穿人家的詭計,作弄一下那些存心想要蔑視人的人。因此,我決定跟你說,我根本不愛跳蘇格蘭舞;這一下你可不敢蔑視我了吧?!?nbsp;
在伊麗莎白的話語中,表層含義似乎是在承諾自己有揭穿別人伎倆的愛好,但事實上是借助此類話語表達自己對達西的不滿和偏見,希望達西能了解自己心目中他就是那種“存心想要蔑視人的人”。
4、表達性反諷
賽爾認為:“表達性言外行為的言外之的是對命題內容標明的事物狀況表達說話人的某種心理狀態” [4]。在此類話語中,通常有表示感激,恭喜,遺憾等類的詞語,例如 “thank”, “apologize”, “congratulate”, “condole”及 “welcome”等。然而如果聽話人在說話人的話語中并沒有得到表層含義的謝意或歉意,相反卻理解了話語深層的反向含義時,就形成了表達性反諷。例如:
伊麗莎白對于韋翰最初是充滿了幻想和好感的,從而聰慧如她也難以免俗的單方面聽信了韋翰對達西的責難,這讓伊麗莎白對達西有了更強烈的反感。當達西善意的提醒伊麗莎白時,伊麗莎白“義氣地”為韋翰辯駁。
伊麗莎白加重語氣回答道:“他真不幸,竟失去了您的友誼,而且弄成那么尷尬的局面,可能會使他一輩子都感受痛苦。”
對話中,伊麗莎白似乎為韋翰失去達西這樣的朋友感到遺憾,而實則是對達西的“不良”行為感到不齒,覺得韋翰失去達西的“友情”并非什么可惜或遺憾的事,而應該是值得慶幸的。
5、結語
簡·奧斯汀在《傲慢與偏見》中對反諷的應用處處可見,不僅僅限于伊麗莎白與達西之間的交流,在更多的角色設定上,反諷言語行為也得以發揮并使小說中的各色人物更加的生動。因此在分析及欣賞文學作品時,以言語行為理論為框架結合反諷理論而形成的反諷言語行為理論有助于理解作品主題及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及關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