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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全球貿易治理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破除治理“碎片化”
目前,國際貿易增速放緩,已連續3年低于世界經濟增速。除了經濟增速緩慢,全球經濟復蘇還受到全球協作“反對者”的挑戰。貿易投資保護主義措施顯著抬頭,多哈回合談判何去何從面臨重新選擇。
針對分歧,G20杭州峰會向外界表明:全球合作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為了重振貿易、刺激世界經濟,G20各國應彼此協調,實施結構性改革,并以此為基礎達成一項全球性的經濟增長協議。
此次杭州峰會的會標圖案即表征了本屆峰會全球協作、破除治理“碎片化”的精神和訴求。作為2016年G20峰會的主辦國,中國會標用20根線條描繪出一個橋形輪廓,同時輔以“G20 2016CHINA”和篆刻隸書“中國”印章。橋梁寓意著G20已成為全球經濟增長之橋、國際社會合作之橋、面向未來的共贏之橋。同時,橋梁線條形似光纖,寓意信息時代的互聯互通。圖案中G20的“0”體現了各國團結協作的精神。
貿易增長全面戰略
在打破全球貿易治理“碎片化”貢獻方面,《G20全球貿易增長戰略》無疑是引人矚目的。其具體內容包括7個方面。
降低貿易成本
G20將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貿易成本并鼓勵所有世貿組合成員全面實施《貿易便利化協定》(TFA)。根據經合組織和世貿組織的測算,TFA全面實施可將全球貿易成本降低15%,促進貿易發展,幫助中小企業融入全球價值鏈。
加強貿易投資政策協調
G20保證貿易、投資以及其他公共政策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并采取促進更加開放、可持續和包容價值鏈的政策,以鼓勵發展中國家進一步融入全球價值鏈并獲得價值增值。
促進服務貿易
G20成員承諾實施政策以支持開放、透明和競爭市場。這將促進服務提供商,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的服務提供商參與全球價值鏈,將有助于全球價值鏈中貨物和服務的流動,支持更加有效的生產和貿易,從而促進全球經濟增長,創造新的和更好的就業機會。
增強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缺口阻礙了貿易和經濟增長。貿易融資缺口在最貧困國家尤為明顯,尤其是在非洲、亞洲發展中國家以及發展中小島國,這些國家在獲取相應知識技能以運用貿易融資工具方面也面臨挑戰。G20將通過加強貿易融資,支持更多的企業開展國際貿易。
制定貿易景氣指數
在貿易增速相關的指標方面,掌握更多影響貿易和經濟增長的信息對各國都有益。G20有信心“貿易景氣指數”將作為貿易的提前預警系統,為政策制定者和企業提供更實時的貿易發展指標。這將成為G20成員政府調整貿易相關政策的重要工具。
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數字貿易和技術迅速發展引發經濟貿易結構的深刻變革,鑒于這種形勢,G20成員同意加強電子商務問題的討論與合作。同時,為了使中小企業和發展中國家更好地獲取數字技術,獲得更大利益,并幫助其實現包容性貿易增長,G20成員鼓勵政府和企業進行對話,找出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研究討論貿易領域相關政策、標準和模式,并歡迎工商界提出的搭建世界電商平臺(eWTP)的倡議。
關注貿易促進發展
G20成員認識到,貿易是近幾十年來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促進貿易和投資可增強發展中國家和中小企業參與全球價值鏈并向價值鏈上游攀升;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經濟多元化和產業升級;支持健全的農業政策和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因此,G20將更好地利用貿易促發展。
中國推動“全球化”
盡管質疑“全球化”的呼聲被某些政客利用得風生水起,并且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但中國政府和G20成員一致認可“貿易對各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中心作用”。此次G20杭州峰會即以“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為主題,推動“全球化”在經濟增長疲乏下的發展。
回顧21世紀前10年的景氣時期,中國與美國貢獻了全世界經濟增長的一半,中國進口年均增長率達到世界進口貿易年均增長率的兩倍多,拉動一大批國家搭上了中國經濟快車。在次貸危機和美歐債務危機中,中國從“東亞經濟穩定器”進一步上升為“世界經濟穩定器”。最近兩年,中國經濟增速雖然有所放緩,但2016年上半年GDP增速依然保持在6.7%的較好水平,且未來前瞻在主要經濟體中相對樂觀。
關鍵詞 全球治理;貿易摩擦;協調合作
[中圖分類號]F7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7)01-0052-06
當今世界,和平與發展仍是時代主題,經濟因素在國際關系中的地位日益凸顯,貿易伴隨經濟一體化進程不斷發展壯大。經濟全球化浪潮高漲,世界各國聯系緊密、交織滲透,形成了既相互合作又激烈競爭的格局,而貿易摩擦成為國際分工和利益分配格局變化中的必然。近年來,全球貿易摩擦數量持續上升,涉及領域不斷拓寬,影響范圍日益廣闊,對世界經濟增長造成了嚴重阻礙。
全球化極大地促進了資源要素在世界范圍內的快速自由流動,也助推了經濟、生態、安全等全球性問題的顯現,國際社會對全球治理的訴求日趨強烈,協調合作成為解決全球性問題的重要共識。將貿易摩擦放在全球治理的時代背景中考察,有助于締造公平自由的貿易環境,準確把握國際貿易發展新態勢,深入推進全球貿易可持續發展;應用全球治理機制處理國際貿易摩擦問題,將合理解決貿易爭端與貿易糾紛,有效遏制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有利于重塑更加公正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
一、全球治理面臨變革轉型
全球化縱深發展,國家之間協作應對緊迫性公共問題的需要日益增長,全球治理成為國際重要議題。全球治理是順應世界多極化趨勢而提出的旨在對全球事務進行協同管理的理論,事關各國長遠利益,為了順應歷史發展的內在要求,需要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推動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向更替演進。
(一)全球治理新形勢
1992年創建的全球治理委員會在聯合國成立50周年之際的《天涯成比鄰》(Our Global Neighborhood)報告中[1],較為系統地闡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價值以及全球治理同國際安全、經濟全球化、改革聯合國和加強世界法治的關系,報告強調形成具有約束力和道德規范力的、能夠解決全球問題的“全球機制”。實踐中,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全球安全體系、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為支撐的全球經濟貨幣體系,以世界貿易組織為保障的全球貿易體系,及以世界衛生組織、勞工組織等為基礎的全球社會體系,為世界和平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雖然以發達國家為主導的全球治理體系使世界發生巨大變革,但也導致發展失衡加劇,全球可持續發展緊迫性顯著增強??沙掷m發展側重基礎設施、治理標準、氣候變化等基本發展目標,實現難度加大,發達國家望而卻步,但新興大國迅速崛起成為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期,中國提出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構想,還牽頭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使世界格局和力量對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了緊跟歷史前進的步伐,順應世界發展格局的多元化發展趨勢,全球治理體系和機制亟需變革。
(二)全球治理新架構
全球治理屬于動態復雜系統工程,處于不斷調整完善過程中。在全球治理架構中,治理主體屬于關鍵性要素?,F時期,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對全球治理的議程和目標表現出更多關注,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非國家行為體也在更大的范圍內參與全球治理的各項議程,全球治理開始邁入多層次、寬領域、跨國性的全面合作時代。聯合國作為多邊舞臺始終是國際體系中心,不容置疑地成為全球治理重要主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與世界貿易組織則是全球經濟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實體;以G20為代表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作為全球治理基點,建立了處理國際問題的新秩序,形成保障全球治理成效的多邊或雙邊規則和制度安排[2]。在新的治理框架下,雖然國家是全球治理不可替代的主導力量,但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作為有益補充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顯[3]。眾多治理主體趨于平衡的協同關系是國際社會面臨龐雜全球問題進行的改革創新,治理主體間逐步形成了相互依存、交叉合作的非等級結構,共同努力應對來自于不同領域的全球威脅,將全球治理議題從包括金融、貿易在內的經濟治理,向日益突出的能源、環境、人權等非傳統安全治理轉變,以促進國際社會共同發展、增進人類共同福祉。
(三)全球治理新機制
隨著全球治理理論和實踐的推進,全球治理內容不斷豐富,范圍逐漸擴展,其中最為關鍵的治理機制也在應對紛繁復雜的全球問題中悄然轉變,顯現出獨特的發展態勢。全球治理機制的合法性取決于代表性、決策效率和實施效果[4]。聯合國處于國際體系中心代表性高,但由于立場各異決策效率較低;作為歷史國際核心機構,G8在國際事務中發揮了高效率作用,但僅由發達國家構成的G8代表性較低,沒有充分反映當今世界格局變化,僅憑借其在金融、貿易和外國直接投資等領域占據的絕對優勢,力圖強化由其主導的現存國際體系阻礙了全球治理的真正實現。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G20集團地位發生了急速轉變,G20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各半,旨在促進全球平衡和國際合作,為全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機制保障。自G20成立以來,其組織運行機制不斷完善,議題內容逐漸調整擴大,影響作用明顯提高,已從全球治理的邊緣走向中心,成為全球治理的有效機構和主要平臺,特別是新興大國在G20為標志的全球治理新機制中開始發揮重要作用,實現了從全球治理參與者向推動者的升遷[5]。在全球治理重要轉型時期,G20與聯合國將并存互補各自發揮作用,彌補治理效果的有限性問題,使全球性緊迫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二、全球治理中的貿易摩擦內涵
在國際貿易領域,“貿易摩擦”一詞長期處于籠統指代狀態,與貿易爭端、貿易救濟、貿易壁壘等概念之間的界限較為模糊,時常出現混同使用的現象,為此,有必要對全球治理視角下的貿易摩擦理論內涵進行分解與剖析。
(一)貿易爭端
經典貿易理論認為,基于比較優勢的貿易自由化能夠最大限度地增加全世界與出口國家自身福利,然而全球化浪潮縮小了各國間的比較優勢,促使國際市場競爭加劇。相比較而言,“貿易爭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術語,主要用于描述成員國之間出現的貿易糾紛,通常是指貿易雙方中的一方在另一方采取關稅、非關稅壁壘措施來阻止其產品出口時,提出反對意見并要求對方予以糾正,終止其貿易措施甚至予以補償的行為及其過程。WTO貿易爭端解決結構(DSU)負責監督爭端解決機制的有效順利運行,是多邊貿易機制的主要支柱。自1995年WTO正式運行以來,截止2015年,DSU接受貿易爭端案件共計503起(見圖1)。從總體來看,貿易爭端案件大致呈下降趨勢,但這并不說明國際貿易摩擦在減少,這是因為WTO規則中,僅當對進口國制裁措施不予接受時,出口國才會訴諸WTO爭端解決結構,因此大量貿易摩擦通過雙邊途徑予以解決,WTO處理的貿易爭端只是國際貿易摩擦的一部分。
(二)貿易救濟
傳統關稅保護力度日益減弱,“貿易救濟”措施開始成為重要貿易政策工具。為了維護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WTO允許成員方在進口產品傾銷、補貼和過激增長等給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的情況下,使用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以維護國內產業安全。中國加入WTO以后,其他成員方在特定過渡期內針對中國產品進口,則可以單方面采取特別保障措施以維護國內產業利益。自1995年至2015年,WTO成員方共計發起反傾銷調查4 990起,反補貼調查413起,保障措施調查312起(見圖2)。雖然貿易救濟措施立案調查數呈不穩定波動狀態,但在周期性經濟危機后有較為明顯的增加。經濟危機導致國際貿易環境惡化,各國家及地區積極采取各種手段維護自身產業安全。從貿易救濟實踐可知,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主要針對價格歧視的不公平貿易行為,保障措施則針對進口產品激增的情況,在實際操作執行中,由于各國家和地區具有較大的裁量空間,貿易救濟措施的自由決策行為常令被調查方處于不利地位,從而使貿易救濟措施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實施貿易保護的合法利器。
(三)貿易壁壘
貿易壁壘是國際經濟、社會、科技不斷發展的產物,日益滋生的新貿易壁壘現已成為部分國家及地區實行貿易保護的高級形式?!百Q易壁壘”也被稱為貿易障礙,主要指一國對國外商品或勞務進口所設置執行的各種限制措施。實施貿易壁壘的目的在于各國政府為保護該國經濟不受外來產品或勞務的侵犯,為此具有一定傾向性,凡是正常貿易受到阻礙,市場競爭機制作用受到干擾的各種人為措施均歸屬貿易壁壘范疇。從表現形式來看,貿易壁壘包含違反承諾的關稅措施,缺乏規則依據的進口管理限制,缺乏科學依據的技術法規、產品標準、合格評定程序(TBT)、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SPS),不合理的貿易救濟措施,服務貿易準入經營限制,不合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以及其它貿易壁壘等。以目前備受關注的TBT與SPS為例,自1995年至2015年,WTO共計發出TBT通報24 831件,SPS通報14 502件,與貿易爭端和貿易救濟總體趨勢不同,TBT和SPS通報數持續性上升,見圖3。多數貿易壁壘具有名義上的合理性,形式隱蔽、涉及內容廣泛且操作簡便,成為各國家及地區越來越頻繁使用的貿易保護工具。
(四)貿易摩擦
貿易摩擦是世界經濟運行中的常態,全球視野下對貿易摩擦的概念界定相對更為包容與寬泛,借鑒前期研究成果[6],在現有世界分工格局下,“貿易摩擦”是指存在國際經貿關系的兩個或多個國家及地區中,為維護、提升本國及地區相關利益、排除對自身利益的威脅或以占據國際市場為目的,采取或意圖采取某些貿易保護或限制措施,導致他國及地區利益受損,從而引發相互間的沖突或糾紛。
從以上定義得知,貿易壁壘是貿易摩擦的直接誘發因素,兩者具有相似表現形式;貿易救濟是貿易摩擦的間接產生原因,兩者具有部分交叉,而貿易爭端則是貿易摩擦最強烈的表達方式。對于貿易摩擦的界定包括以下含義:從涉及對象來看,貿易摩擦逐漸打破了單邊或雙邊界限,致使摩擦主體及其影響作用輻射至區域或多邊更廣闊范圍;從行為過程來看,貿易摩擦防御性與攻擊性兼容,其既可以維護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等多元利益,也可以為拓展廣闊的國際市場空間而預先采取或應對實施各種形式的爭議性貿易保護或限制措施;從產生結果來看,貿易摩擦合理性與不合理性并存,由此導致的國家利益損害將使摩擦方在經濟、生態、社會等國際關注重點領域發生沖突或糾紛,最終造成對國際自由貿易的障礙。
三、全球治理中的貿易摩擦特性
國際貿易摩擦是國家及地區間利益沖突與碰撞的獨特表現形式,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為貿易措施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和特殊手段,使國際貿易摩擦呈現出新的特點。在貿易實踐中,應以倡導自由貿易為宗旨,避免隱蔽性貿易保護和貿易限制對世界經濟造成不利影響。
(一)自由性與過度性
多邊貿易制度是全球治理框架建立的基礎,偏離制度約束的過度性與自由性則成為國際貿易摩擦的顯著特性。隨著國際貿易的長久發展,貿易制度呈現出系統內多層次化的趨勢:WTO是處理國家間貿易規則的重要國際性組織,全球大多數國家,包括世界上幾乎所有主要貿易國都是WTO多邊體制成員,WTO開創了全球貿易治理的全新時代[7],形成了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反傾銷協議》、《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農業協定》、《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為主的正式、多邊的國際規則和制度安排;而旨在實現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北美自由貿易區、東盟自由貿易區等區域貿易協定是對WTO多邊貿易制度的進一步充實完善,涉及內容更加具有針對性;國際層面的制度政策可以擴散影響國內決策,各國家在WTO框架下紛紛建立了國家貿易制度規則,對于貿易救濟措施而言,WTO雖已明確了執行要素,但調查操作存在充分自由裁量空間,導致各國家衡量視角相異裁定易出現沖突結果;對于技術性貿易措施、知識產權等相關內容而言,WTO制度僅僅提供了實施方向但缺乏指導細則,致使部分國家積極制定大量具有偏見性的國內貿易法律規則,在具有合法意義的制度支持下,對國家經濟、貿易利益造成過度保護,加劇了世界貿易不平衡結果。
(二)交融性與復雜性
依據貿易摩擦內涵,國際貿易摩擦多以微觀企業為觸發焦點,但逐層延伸會對國家宏觀發展造成阻礙和影響。金融危機爆發期間,發達國家經濟下滑,財政赤字惡化,失業率顯著升高,迫于國內利益團體政治壓力,不得不頻繁使用貿易保護措施作為解決危機的重要手段,卻為未來國家體制層面和戰略層面的貿易摩擦埋下了隱患。貿易摩擦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國家間競爭力的較量,使得其實施形式錯綜復雜交融變化,反傾銷反補貼措施聯動實施、保障措施與反傾銷措施等輪番出擊、技術性貿易壁壘與知識產權保護交替并用等逐漸成為貿易摩擦的常態化表現。聯合措施大大提高了貿易保護的有效性,保障了案件裁決結果向著有利于進口國國內利益的方向發展。在國際貿易制度保障下,貿易措施從最初的工業產品層面逐漸延伸到農林牧漁產業,并迅速擴展至勞動服務貿易領域,呈現出無所不包且仍有增加的態勢。近年,全球對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貿易政策漸漸進入公眾視野,世界主要經濟體都在大力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將發展重點放在新興能源產業、節能減排技術等領域。WTO規則已為實現生態環境保護開辟了有限額外空間,這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以及《貿易技術壁壘協議》中均有所體現,各國家在制定節能減排政策時同樣可以參考使用貿易措施,新型貿易保護形式“碳壁壘”隱約可見。
(三)傾向性與爭議性
在國際貿易制度和WTO貿易規則約束下,當國家利益受到侵害時適當采取貿易保護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和合法性。隨著傳統關稅、進口配額、許可證等貿易措施逐漸被取消或受到限制,諸如技術性貿易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等非關稅類貿易工具影響力日漸擴大。部分發達國家及地區對資源密集型產業實施具有傾向性的貿易限制措施,其目的在于否認出口國資源稟賦優勢,同出口國展開世界資源爭奪,并將資源密集產業生產由國外轉移到本國,從而夠保障國內產業產能的提升和國內剩余勞動力的充分就業;此外,發達國家及地區憑借自身占據的比較優勢,規避歧視性爭議,在科技型產業頻繁采取不公平的救濟方式和保護措施,嚴重阻礙了全球貿易的自由化發展,是包括發展中國家需要堅決予以抵制的。與此同時,發展中國家為取得經濟快速發展所制定的產業轉型政策也較易與發達國家的貿易制度規則發生沖突,由于調查機關處理方式不同,國家間發生貿易摩擦時爭議焦點較多且相互難以協調,如果分歧繼續升級將訴諸WTO貿易爭端解決,根據WTO貿易爭端統計數據,自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DSU接受的482起案件中,雙方同意已解決的案件共計94起,僅占案件提起總數的19.5%,仍在磋商中的案件149起,其他案件則以各種形式待以解決,爭端雙方所需時間更長、耗費資源更多,對于各自利益皆有影響。
四、全球貿易摩擦協調治理思路
貿易屬于全球治理的重要范疇,全球貿易治理基本目標在于構建公平自由的貿易環境,提供緩解貿易摩擦的有效平臺,形成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邊貿易體系。國際貿易摩擦最直接體現在國家間實施傾向性貿易保護措施,新貿易保護主義蔓延對全球貿易體系造成了強烈沖擊,也由此成為全球貿易重點治理的領域。全球治理不僅要促進發展也要兼顧公平,進一步加強區域間、國際組織機構間的合作成為深化全球貿易治理改革的重要保障,依賴于良好、高效的經濟體系和國際貿易制度,才能夠有效化解國家間頻發的貿易摩擦。世界范圍內各國家只有立足于全球視野,主動承擔起全球貿易治理責任,深化地區合作[8],沿著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管理的思路,積極探索多層次、多樣化的內外兼治型治理模式(見表1),才能有效維持多邊貿易體制平衡,推動全球治理向著正確方向發展。
(一)完善貿易摩擦監測預警機制
目前,WTO與獨立貿易監督服務機構“全球貿易預警組織”(GTA)不定期向全球貿易保護措施數據和研究報告,各個國家也紛紛建立了國內產業安全預警系統,以便在早期階段對可能發生的貿易摩擦事件做出應變預案。建立健全貿易摩擦監測預警機制是化解貿易摩擦的重要環節,在全球治理視野下,各國家應加強與國際組織的數據交流與信息共享,保障傳輸渠道暢通;在貿易摩擦即將發生以前,應與貿易摩擦直接或間接所涉及國家進行溝通和協調,針對重大分歧積極磋商,努力變對抗為合作謀求共贏;國家應逐步建立全產業體系貿易數據監測,隨時觀察、及時發現貿易安全隱患,從而預防、減少甚至化解貿易摩擦。
(二)提升貿易摩擦妥善應對效率
WTO爭端解決機制在多邊貿易體系中具有權威性約束力,能夠有效減少肆意而為的大國單邊行動,當出口國家面臨侵害國家利益的非法行為和不公正的貿易裁決時,可以尋求主動提請WTO爭端解決機制,運用正當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貿易摩擦產生本因是國家間的利益損害,為此開展協商和談判并達成一致共識是涉事雙方解決貿易摩擦最直接的渠道,掌握一定談判策略和方法能為化解貿易摩擦帶來良好效果;當貿易摩擦無可避免時,出口國應采取積極的態度,以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為核心,以行業商會、律師團隊、涉案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為主線,迅速開展貿易摩擦多元協同應對工作,維護國家經貿安全。
(三)促進全球貿易可持續性發展
WTO既是多邊貿易體制的法律基礎,也是全球貿易治理的主要平臺。在全球治理變革時期,WTO亟需重塑自身結構,平衡各方利益訴求,進一步規范國際貿易規則,遏制貿易保護主義,協調各成員共同推進多邊貿易體制的完善;在新的世界分工格局下,貿易摩擦雙方應善于借助地緣性或經濟性區域貿易組織搭建雙邊會晤平臺,保障雙邊、區域和多邊貿易協定互有聯系、互為補充;同時,出口國遭遇貿易摩擦后也應反躬自省,一方面積極推進產業結構升級,改善出口產品技術質量,提升對外貿易競爭力,另一方面可以借鑒發達國家成功實踐經驗,利用對外直接投資緩解貿易不平衡狀態,從而化解貿易摩擦。
在全球治理體系中,G20集團涵蓋面廣,代表性更強,是促進西方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開展富有建設性和開放性對話的有效機制,能夠為有關世界性緊迫問題的討論和協商奠定廣泛基礎。以我國為代表的新興大國借助G20機制逐漸走向全球貿易治理前臺,而政治、經濟和貿易地位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國與WTO成員國間存在諸多利益重疊,這在客觀上賦予了我國在多邊貿易體制內充當起協調者與建設者的角色,促使我國有責任在國際規則的制訂中擁有更多的話語權,在自身身份認同與國際壓力之間實現一種巧妙的平衡,控制好平衡的程度和節奏,以平等互利、認真負責的態度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區域合作及全球貿易治理。
[參考文獻]
[1]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Our Global Neighborhood: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2] Ngaire W..The G20 Leaders and Global Governance[M].Seoul: Toward the Consolidation of G20 Summits: From Crisis Committee to Global Steering Committee,2010.
[3] 蔡拓.全球治理的反思與展望[J].天津社會科學,2015(1):108-113.
[4] Colin I.B., Johannes F.L..Reform of Global Governance: Priorities for Action[J].Brookings Policy Brief Series,2007,19(10): 163-186.
[5] 薛瀾,俞晗之.新興經濟體發展與全球治理[J].經濟體制改革,2015(1):21-23.
[6] 馬躍.大國崛起過程中的國際貿易摩擦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13.
關鍵詞:貿易治理;多邊主義;諸邊主義;大區域主義
中圖分類號:F7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4)04―0095―04
在19世紀,世界各國的貿易關系在水平方面表現為發達國家間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垂直方面表現為發達國家逼迫發展中國家簽訂不平等條約或進行殖民化。在20世紀,全球建立了新的貿易治理秩序,1947年《關貿總協定》(GATT)的簽署和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建立,形成了多邊體系的制度框架,WTO成員國從最初的23個增加到159個,形成了一個開放的多邊體系。近年來,WTO談判進展緩慢,多邊體系面臨跨洲際的大區域協定(Mega Deal)和諸邊協定(Plurilateral Agreements)的挑戰。
一、WTO多邊體系面臨的挑戰
美國國際政治學家羅伯特?基歐漢認為,多邊主義是某種制度安排下的實踐,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工具性多邊主義,即多邊主義作為一種外交形式或政策工具而存在。二是制度性多邊主義,即多邊主義作為一套規則、制度而存在。三是戰略性多邊主義,即多邊主義作為一種外交理念、指導思想存在。本文所指的全球貿易治理的多邊主義包括以上三層內涵,即多邊主義作為全球貿易治理的制度構建、多邊協定的達成和一種治理理念和指導思想存在。二戰后,多邊主義被認為是國際關系和諧穩定發展的最佳方式,得到多數國家的認同。WTO多邊體系以GATF和WTO規則為法律基礎,為國際貿易發展創造了一個相對穩定的制度環境。WTO多邊體系是包含原則與例外、強制性規則與任意性規則等的“剛柔相濟”的多邊法律框架,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自由貿易體制。WTO體系建立在相對公平的基礎上,是發展中國家結盟談判的重要場所,是偏好自由貿易國家的最優選擇。我國加入WTO,促進了貿易自由化,參與全球貿易治理的權利與機會不斷增加,WTO也保障了我國產品在世界市場上的權利。2013年,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貿易大國。但近年來,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的出現和發展,使WTO多邊體系面臨更深層次的挑戰。
首先,多邊體系的挑戰來自WTO本身的制度缺陷。2013年以來,多邊談判進行緩慢,導致緩慢的制度性因素是WTO協商一致的決策機制和一攬子承諾方式。在一百多個成員國沒有反對的情況下,接受所有議題的談判已變得越來越不可能。為促成談判,只能選擇大多數成員都有興趣和利益的議題,這使談判議題日趨保守和狹小。以2013年WTO巴厘島部長級會議為例,談判必須選擇159個成員的最大公約數議題,這最終只能是一個狹小的議題組合,投資、電子商務、競爭政策等新議題不會被一些發展中國家所接受。
其次,多邊體系的挑戰來自全球貿易發展新范式的出現。WTO規則制定的速度過于保守和緩慢,無法反映新范式的利益訴求。在傳統貿易范式下,各國依據比較優勢生產某一產品,進行國際貿易。隨著全球化的深入,全球價值鏈驅動全球貿易及投資的范式改變了以最終產品貿易為主的傳統貿易形式,國際貿易不再是簡單的買賣。全球價值鏈下的貿易可被稱為任務貿易,即跨國公司將采購、設計、生產、營銷、運輸等任務活動布局在全球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國家,由此形成了全球生產體系和全球貿易體系。全球價值鏈使產品不僅僅是一國制造,而是世界制造。這要求WTO必須擴大貿易談判的范圍,而關稅等傳統貿易措施不再重要。
二、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的發展態勢
(一)諸邊協定的發展
諸邊協定(Plurilateral Agreement)是三個或以上國家所簽訂的貿易協定,由此形成了諸邊主義。諸邊協定自WTO誕生之日起便存在并擁有法律地位。如,《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3條第1款規定:“WTO應便利本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的實施、管理和運用,并促進其目標的實現,還應為諸邊貿易協定提供實施、管理和運用的體制?!痹摋l款肯定了諸邊協定在WTO下存在、實施的合法性。同時,《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4條第4款規定:“諸邊貿易協定的接受和生效應按該協定的規定執行。在本協定生效時,此類協定應交存WTO總干事?!痹摋l款給予諸邊協定談判、生效和截止的自由權利,但規定諸邊協定應交存總干事。
《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附件4包括四個諸邊協定:《民用航空器貿易協定》、《政府采購協定》、《國際奶制品協定》和《國際牛肉協定》。這四個協定只有不多的談判成員愿意簽字,其他談判議題在1995年WTO建立時形成了多邊義務?!秶H牛肉協定》和《國際奶制品協定》已于1997年終止。1997年生效的《信息技術協定》(ITA)是WTO下的另一個諸邊協定,其成員規模不斷擴大,2013年9月,俄羅斯成為ITA第78個成員。
近年來,一些國家開始就特定議題發起諸邊談判,“國際服務協定”(TISA)是其中之一。美國主張在WTO框架之外談TISA,而歐盟則認為應與WTO《服務貿易總協定》進行對接,成為WTO下的諸邊協定。目前,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21個國家參與了談判,并達成共識――TISA應成為WTO諸邊協定之一。TISA談判于2013年正式啟動,我國已表示希望加入。
還有一些諸邊協定是在WTO框架外進行的,如《反假冒貿易協定》。該協定是由美、歐、日等知識產權強國發起,旨在全面加強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該協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WTO知識產權協定,對數字環境下知識產權保護做出一些新的規定,彰顯了知識產權國際發展的強保護趨勢。
(二)大區域主義的流行
區域貿易協定(FTA)主要是以某一地區為基礎建立的。根據WTO統計,截至2013年1月,全球生效的區域貿易協定共有379個。近幾年WTO多哈談判受阻后,美歐國家開始尋求跨區域的全球貿易治理新路徑,如“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系協議”(TPP)和“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協議”(TTIP)。通過跨洲際的大區域主義,這些國家正創建超越WTO規范的貿易自由化網絡,以市場自由化為名,推動更高的規則標準。TPP和TTIP的重點是在投資、金融、國有企業、標準與認證、競爭政策、互聯網及知識產權等新領域建立規則,體現了發達國家建立新貿易規則、重塑全球治理的戰略意圖。
為應對TPP和TTIP的挑戰,2013年,我國大力推動東盟“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談判,該談判由東盟10國、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參與其中。即便是RCEP能制衡TPP和TTIP,但大區域主義的流行也會進一步損害多邊體系。
三、多邊主義的替代方案:諸邊主義還是大區域主義?
一些學者認為,日益流行的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是歐美國家架空WTO的舉措,是圍繞重建21世紀國際貿易秩序這一戰略目的展開的。一旦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的布局完成,歐美國家將會占據新的“規則優勢”,掌控全球貿易治理的主導權。我國在這場新規則中處于被動地位,目前為止,我國沒有參加TTIP、TIP和TISA談判,沒有在戰略上回應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我國始終堅持WTO多邊主義是全球貿易治理的最優制度選擇,但鑒于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的不斷推進,我國必須對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做出戰略排序。
(一)諸邊主義和大區域主義的區別
實際上,大區域主義也是諸邊主義的一種,都是三個或以上國家所簽訂的貿易協定。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
第一,二者基礎不同。大區域協定以區域內國家為基礎,而諸邊協定的成員不以某一區域的國家為限制條件。諸邊協定和大區域協定可以是WTO成員間簽署的,也可以是非WTO成員間的協定。
第二,二者議題不同。諸邊協定以特定議題為基礎,談判有特定的具體議題。如,ITA以信息產品自由化為議題,TISA以服務貿易為議題。這雖然表面看沒有什么特殊性,但突破了一攬子談判的困難,是各個突破的談判方式,容易取得成果。大區域協定包括多個議題,談判方法上與WTO的一攬子方式相似,這也是TTp和TTIP的談判進展不順利的原因。
第三,二者談判結果不同。諸邊協定便于對特定議題有共同利益的志同道合國家快速達成一致。大區域協定中的國家,即便是在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程度也會不一致,利益沖突會導致談判久拖不決。
第四,二者對WTO的影響不同。諸邊協定可在WTO主導下進行,從法理上、制度上尊重WTO法,保證國際貿易法的統一性。以TISA為例,美國的最初想法是擺脫WTO,但由于歐盟的反對,TISA成為WTO下的諸邊談判,并對所有WTO成員開放。諸邊主義在WTO體系下是開放的,這種開放表現為對成員的開放,也表現在對協定修改的開放態度上?!墩少弲f定》的目標是促進政府開放采購市場,由WTO成員自愿簽署,目前共有41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協定,中國、韓國等一些國家正處于加入的談判中。諸邊主義的開放性還表現在談判內容的擴大上。近兩年,ITA成員正推動擴圍談判,試圖將更多的信息產品納入協定之中。大區域主義的流行則會傷害多邊貿易體系,全球生效的379個區域協定已經形成了“意大利面碗”效應,侵蝕了最惠國待遇原則。各種區域協定之間的矛盾較大。以韓國分別和美國、歐盟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為例,在這兩個協定中,韓國接受了美國、歐洲不同的標準,違背了最惠國待遇原則。TTP和TTIP雖然還沒有完成,但其對多邊主義的負面影響仍可預見。
第五,二者的目的不同。諸邊協議的主要目的是推動貿易自由化,沒有明顯的政治目的。而大區域協定具有明顯的政治目的。如,美國區域合作戰略的全面提升始于小布什政府。“9?11”事件后,伴隨中東地區成為美國外交重心,美國政府提出建立美國中東自由貿易區(MEFTA)的計劃,隨后啟動了與摩洛哥、巴林、阿曼及阿聯酋的談判。2008年以來的國際金融危機及中國快速發展等國際環境的變化,使美國政府提出了以TPP談判為主要內容的“重返亞太”戰略,其政治目的非常明顯。
(二)諸邊主義是全球貿易治理的次優選擇
美歐國家強調TTP和TTIP是對多邊體系的補充,是為21世紀全球新規則做鋪墊工作。那么,大區域主義是否合法?是否是多邊體系的補充?GATT第24條是區域貿易協定存在的法律基礎,WTO承認了區域協定對促進貿易自由化的重要作用,同時也認為應對區域機制實施更為有效的控制,減少區域協定日漸推進所帶來的風險。
大區域主義并不是多邊貿易體系的補充,而是消極的侵蝕。首先,大區域協定不給予非成員國相同的開放承諾,使最惠國待遇原則被侵蝕得千瘡百孔。其次,大區域協定擴大了貿易保護主義,助長了地緣政治。近年來,貿易保護主義從過去是個別國家的現象,已發展為區域間的保護主義網絡,尤其是TPP這樣的大區域協定,實質上是全球范圍內多層面的歧視性貿易網絡的建立,帶有濃厚的地緣政治色彩。再次,大區域協定人為圈定了自由貿易的范圍,并不能反映全球價值鏈的真實訴求。如,某一產業的全球任務布局,并不局限在某一區域內。以波音飛機為例,波音公司本身只負責約10%的組裝工作,其余的生產環節是由全球各地的40個合作伙伴來完成:飛機機翼是在日本生產的,碳復合材料是在意大利和美國其他地方生產的,起落架是在法國生產的。至于其數以萬計的零部件,則是由韓國、墨西哥、南非等國來完成的??梢?,波音公司需要的是多邊貿易協定而非區域協定。
與大區域主義的對比不難看出,諸邊主義是解決WTO危機的次優選擇。通過在多邊體系內按照議題逐一突破的談判方式,諸邊主義解決了WTO談判緩慢的問題。在WTO框架下進行的諸邊談判,從一開始就尊重WTO的相關規則,而TIP和TTIP的目的是完成談判后將其談判結果強加給WTO。諸邊主義擺脫了地緣政治,真正為市場服務,反映了全球價值鏈的發展需求。
四、建議
就在世界貿易組織有關全球貿易的多哈回合談判宣告破裂之際,有關貿易全球化的爭論仍在繼續。最近在美國華盛頓的記者俱樂部舉辦的一場討論會上,有關專家指出,貿易全球化推動了經濟的增長,使人們更加富裕,但是同時也使很多人失去工作,心理上受到傷害。
貿易全球化給美國帶來好處。華盛頓的經濟智囊機構――國際經濟研究所的所長伯格斯騰首先在討論會上發言。伯格斯騰指出,美國是世界上最全面地融入世界經濟的國家。50年來,美國的進口關稅從大約40%降低到3%。貿易全球化也給美國經濟帶來很多好處。由于與世界其他地區的貿易融合,今天的美國經濟每年所創造的財富多了1萬億美元,占美國GDP的10%;使每個家庭的年收入增加了1萬美元,過去幾十年人均收入的增長有20%來自美國經濟與全球經濟的融合。
財富通過三個渠道增加。伯格斯騰指出,這些財富的增加是通過三個渠道實(轉下頁)(接上頁)現的:廉價的消費品,商品的種類更加多樣化。還有就是隨著其他國家降低貿易壁壘以及技術的發展,美國公司在世界各地的銷售額上升,增加了出口行業的就業機會。這些行業的工資水平也得到提高。第三個渠道是提高了生產率。在上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美國工人的生產率增長比較溫和,到了90年代,生產率呈爆炸性增長,以至在過去10年里,美國的生產率每年增長4%,而在那之前的25年里,年增長率只有2%。伯格斯騰認為,生產率的高速增長一半是由全球化帶動的,因為國際市場的競爭壓力迫使美國企業和工人力爭上游,進行技術革新。美2/3進口來自發展中國家。美國制造業協會的首席經濟學家戴維?休瑟在討論會上指出,自從1998年以來,美國制造業每年的增長率只有3%,而進口每年增長8%,導致貿易逆差急速攀升,從250O億美元激增到6000億美元。休瑟說,現在美國人消費的制造業產品有1/3來自進口,在1992年這個比例只有1/4,在1982年只有15%。自從1998年以來,進口產品中有2/3來自發展中國家,其中有一半來自中國。
斯巴夏特:全球化帶來痛苦。其他在討論會上發言的人談到全球化給美國企業和勞工隊伍帶來的痛苦?!度A盛頓時報》記者斯巴夏特曾撰寫有關企業界對貿易全球化反應的系列報導。他提到他報導過的一家美國電視制造商。1989年,這家公司有3500名員工,而現在只剩下30人。這個公司現在已經不制造電視了,只提供電視維修服務。斯巴夏特還舉了波音的例子。他說,波音公司研發了一種新型的飛機,并把生產這種飛機的2/3的工作外包給美國和外國的公司。日本、法國和英國的公司都參與了制造工作。這個戰略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在這之前有三四年的時間,波音落在它的主要競爭對手空中客車的后面;但是去年上半年,波音得到496架飛機的訂單,而空中客車只得到了117架飛機的訂單。與此同時,波音裁減了工作人員。在1998年6月,他們的民用飛機部門有11.9萬多名工人在工作,到去年6月只剩下了52698個工人。與此同時,整個飛機制造業的工人從57.8萬人減少到45.5萬人。
這些專家都同意,貿易全球化的大趨勢可能會繼續下去,但是有關方面需要采取措施,應付全球化帶來的問題。
關鍵詞:全球價值鏈分工;行業貿易利益;人力資本
0.引言及文獻綜述
全球價值鏈分工作為國際分工與合作的新浪潮,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國家投身其中。從全局上看,全球價值鏈分工是一種“競合”關系,有利于我們把全球貿易做大做強。但從利益分配的角度來看,全球價值鏈分工并不一定使每一個參與國都能從中受益。正如唐海燕、張會清(2009)所指出的,參與國際分工并不一定意味著所處的價值鏈環節和分工地位的必然提升,或者說價值鏈提升的效率可能并不理想。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而言,他們大多處在價值鏈分工的低端環節,過度依賴發達國家轉移過來的外包產業而忽視對國內競爭優勢產業的培育,則可能面臨出口結構不斷惡化及貿易利益相對下滑的風險。從中國現實情況出發,一方面,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進一步強化了我國勞動力的低成本優勢,帶動了我國加工貿易的蓬勃發展和進出口貿易的規?;鲩L。但另一方面,過度依賴勞動力密集型環節的生產導致了我國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不高,貿易附加值低下,“芭比娃娃”的類似案例層出不窮。鑒于此,我們不僅要反思: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是否有利于中國貿易利益的提升?本文將從價值鏈區位配置差異的角度出發,對全球價值鏈分工提升貿易利益的內在機制進行考察。
1.計量模型與數據說明
1.1計量模型
1.2.2價值鏈分工變量(Division)。本文直接利用各行業進口中間產品的投人數據占行業總產值的比重反映各行業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的程度。
1.2.3控制變量(Contr01)。物質資本(Capital),本文參考Ortega etal(2011)的永續盤存法;外商投資資本(FDI),本文FDI的數值指的是外商投資指標為各行業外國和港澳臺工業企業實際利用外資占該行業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人力資本(Human),本文在人力資本變量的選取設定Humanl、Human2這兩個二級變量,其中,Humanl的數據為各行業大學生人數占總員工的比重,Human2的數據選用各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占總行業就業總人數的比重。相關數據來源于歷年《中國工業統計年鑒》和《中國統計年鑒》。
2.回歸結果及分析
利用系統GMM估計的回歸結果如表1所示,其中,方程1顯示Division的估計系數為正的0.057142,且通過了5%的顯著性檢驗。這說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有利于中國工業行業貿易利益的提升。隨著方程2、方程3及方程4逐步加入其他控制變量,Division的回歸系數值一直為正值,且均通過顯著性水平檢驗。這表明,在控制相關變量的情況下,Division對中國工業行業貿易利益的提升效應為正,這與唐海燕等(2009)、劉慶林等(2010)等學者的研究結論相似。
物質資本Capital的估計系數在方程1到方程5中的回歸中均顯著為正,得出了與楊汝岱,姚洋(2008)相似的結論:物質資本的積累有利于中國在全球價值鏈中地位的攀升,進而提升貿易利益的相對水平。
在人力Y本層面上,方程3中Humanl的回歸系數為0.091390,且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方程4中Human2的回歸系數為0.078131,但沒能通過10%的顯著性檢驗。從最初的變量設定來看,Human2變量選用的是專業技術人員占總員工的比重,應該比Humanl更能夠解釋人力資本的增長,但實證檢驗的結果并非如此。這種不一致可以從兩方面解釋:一是隨著中國高等教育的不斷普及,工業企業引進的大學生數量越來越多,其比重遠遠超過專業技術人員的比重。在專業技術人員比重過小的情況下,即使引入大量的大學生員工,企業在國際分工中的創新能力和吸收能力也不會顯著增強。二是人力資本對企業生產率產生作用依賴于專業技術的進步。企業引進大量的大學生員工,如果不能很好的通過產學研相結合方式將昔日的大學生轉化為企業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僅不會對企業的技術進步產生實質性貢獻,還會造成教育資源和人力資本的浪費。
方程5中FDI的回歸系數為0.061807,且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這說明中國引入外商直接投資資本有利于中國工業行業分工地位的攀升及行業相對貿易利益的增長。這主要是因為外商直接投資不僅能夠對國內工業行業形成“資本補充效應”,還能通過“技術外溢效應”促進國內工業行業企業的技術進步,進而提高中國工業行業參與國際分工的程度與水平。
3.政策建議
2008年以后,全球經濟形成了“三駕馬車”的市場格局,即美國市場、歐洲市場、中國市場。這三大市場經濟總量占到全球經濟總量的比重超過60% ,對全球經濟走勢起到決定性作用。2015年全球貨物進出口貿易總額為332 480億美元,其中,中國為39 569億美元,占比11.90%;美國為38 128. 6億美元,占比11.47%;歐盟27國為35 295億歐元(約38 824. 5億美元),占比11.68%0 2015年全球商業服務(不包括政府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為93 657. 1億美元,其中,美國為11 591. 71億美元,占比12. 38%;歐盟為37 151. 76億美元,占比39. 67% ;中國為7518. 06億美元,占比8. 03 %。從全球區域經濟影響力來看,雖然日本、韓國、東盟、印度、俄羅斯、澳大利亞、加拿大、部分拉美與非洲國家的經濟活躍或者衰退,都會在國際市場形成一定的波瀾,但不可能是顛覆性的,未來全球經濟的實際走勢依然取決于三大經濟體的態勢。
未來世界經濟大格局會相對穩定,美國、歐盟、中國“三駕馬車”的市場格局將維持相當長一段時期,但彼此相互關聯機制會發生一定變化。美國經濟依然處于定海神針地位,總體趨勢是穩定上行并會繼續鞏固高端服務業(金融、會計、評估、咨詢、教育等)、高端技術行業(IT、航空、軍工、尖端材料等)、全球金融中心和消費中心地位。強勢美元和金融監管話語權將成為重要政策選項,財政政策也會繼續發揮更積極作用,并由此對世界經濟、國際市場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歐盟經濟雖然面臨一系列脫歐的不確定性,但不會是顛覆性的風險,在趨勢向穩的大背景下,將會繼續保持高端消費品制造優勢和高端裝備制造業優勢,仍然是中高端消費品和大宗商品集散地;貿易保護主義會有所抬頭,但歐洲經濟已經離不開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市場,更不可能離開美國市場;可以預期歐盟經濟改革的重點將是著力解決“集中的貨幣政策與分散的財政政策”的協調問題。中國經濟地位仍有上升空間,但增長動力將由外轉內、由投資拉動轉向消費驅動,產出結構也將由中低端轉向中高端,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其他新興市場經濟體形成錯位竟爭;由于轉型升級將持續5至10年,仍然是全球大宗商品最主要的需求方。預計未來幾年中國經濟增速將會保持在6%-8%區間內橫向運行,總體上貨幣政策將處于守成狀態,財政政策將繼續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維系“三駕馬車”格局,以協商合作共贏代替市場分割、對抗甚至相互制裁,無論是對于中國最終躋身高收人國家行列,還是借助國際合作、盡可能延長國際和平發展周期,都是至關重要的。三大市場主體的相關國家怎樣處理好小摩擦以避免大對抗,增加溝通合作,事關未來世界經濟大局,考驗著政治家的智慧。
關鍵詞:全球失衡;全球治理;貿易保護;博弈
中圖分類號:F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7-0014-03
2011年1月12日,世界經濟論壇(WEF)的《2011年全球風險報告》明確警示到,全球經濟失衡以及全球治理失靈是未來至少十年內的兩大核心風險。為保證世界經濟穩定發展,各國對于全球治理的呼聲越來越強,應盡快建立起跨越發達國家與新興經濟體的國際治理平臺。
一、全球經濟失衡治理背景
1.全球經濟失衡歷史回顧。全球失衡遠非一個經濟新現象,有許多可供追溯的歷史數據加以佐證。
大量的經濟學文獻向我們提供了全球經濟失衡的演變歷史。文章借鑒Blanchard 和 Milesi Ferretti (2009)的說法,將現代全球失衡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到2001年,美國的外部赤字很大程度上是1997年東亞金融危機的結果。同時后科技時代又推動了美國經濟的繁榮,并為美國吸引了大量的股權和直接投資流入。第二階段,從2001年的網絡泡沫破滅時期持續到2005年。盡管全球又損失了0.40世界總產量,但并沒有造成美國經常賬戶的嚴重失衡,相反,外國政府資本取代了私人凈資本流入,對于美國資產的需求增多。第三階段,從2005—2008年,中國經常賬戶盈余大幅激增,占比世界總產量從0.29%上漲至0.67%。與此同時還有石油生產國的巨額盈余。在美國國內,這一時期對應著美國房地產市場泡沫的階段。
當前新一輪全球失衡適于2008年世界經濟危機時期。2010年美國經常賬戶赤字穩定在417億美元,約合世界GDP的-0.75%(見下頁表1)。
2.全球治理發展動向。相較于全球經濟失衡,全球治理的起步很晚且發展緩慢。迄今為止能夠被世界廣泛承認的全球治理中心機構只有二十國集團,即便如此,該集團峰會的成效尚未通過實踐經驗的證實。
二十國集團峰會成立于1999年,2007年的華爾街金融危機最終引發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經濟危機,客觀上促使了二十國集團迅速上位。世界各國紛紛出臺救市措施及經濟刺激方案,不僅維護了本國經濟安全與社會穩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全球治理的目的,但最大的不利面在于其中帶有明顯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
貿易保護主義理論最早可追溯至盛行于15—18世紀的歐洲重商主義。如今對于全球治理的迫切需求使得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有機可乘,這也是長期以來全球治理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全球治理與貿易保護主義的博弈分析
博弈論(game theory)由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于1710年提出。經濟博弈論是指將博弈論用于分析現實經濟問題,通過構建相應數學模型來闡述經濟參與主體的策略選擇,達到謀求問題最優解的目的。
在全球治理推進過程中,一些調整代價較大的逆差國國家藉由全球治理之便對外實行貿易保護主義,試圖反作用或架空國際性協調政策。并由此形成了全球治理與貿易保護主義之間的博弈。本文的研究因此十分具有現實意義。
1.博弈模型假設如下:全球治理博弈的主體包括受世界各國委托實施全球治理的者(以下簡稱者)和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完全利己型逐利者(以下簡稱逐利者)。一般情況下,參與主體皆為理性經濟人,符合“經濟人假設”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特征。在決策選擇時不單考慮自身行為后果,同時兼顧對方對其行為可能做出的各種反應,最終做出使其自身目標最優的決策。
(1)對于者,有認真治理和治理不力兩種策略選擇,假定者認真治理,逐利者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不一定會被發現,這取決于治理技術和治理成本,者進行治理的概率為p,治理的有效概率為r;(2)若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而者治理不力未發現其貿易保護行為時被委托人(世界各國)查出,則者將會受到一定的懲罰;(3)對于逐利者,有不實行貿易保護(即配合進行經濟調整)和實行貿易保護兩種策略選擇。逐利者進行貿易保護,其行為不一定會被發現,若貿易保護實行成功未被發現,獲得超額收益,實行貿易保護的概率為q;(4)如果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者認真治理并發現貿易保護行為,則者和逐利者的收益分別為:w-f 、m-y ;(5)如果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者認真治理但未發現貿易保護行為,則者和逐利者的收益分別為:w-f-s、m ;(6)如果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者不進行治理而未發現貿易保護行為,則者和逐利者的收益分別為:v-s、m ;(7)如果逐利者不實行貿易保護而是配合治理進行正常調整,者認真治理,則者和逐利者的收益分別為:w-f、0;(8)如果逐利者不實行貿易保護而是配合治理進行正常調整,者不進行治理,則者和逐利者的收益分別為:v、0 。
其中:f:者認真治理的勞動成本;w:者認真治理時獲得的報酬;y: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被發現后受到的懲罰;v:者治理不力時獲得的收益;m: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而獲得的超額收益;s: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被委托人先發現而給者造成的損失。
以上參數設定均大于零。
2.博弈模型。在上述假設之下,者和逐利者概率與收益兩方博弈模型如下:
3.模型分析。
(1)當給定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的概率為q時,者認真治理和治理不力的與其收益分別為:
U1=q[r(w-f)+(1-r)(w-f-s)]+(1-q)[r(w-f)+(1-r)(w-f)]
U2=qv+(1-q)w
當者進行治理和不進行治理的預期收益無差別時,就得到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的最優概率。
令U1=U2,得:q=(v-w+f)/rs。
上述結果表明:如果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的概率小于q=(v-w+f)/rs,者的最優選擇是不進行干預治理而由國家自主進行經濟調整;如果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的概率大于q=(v-w+f)/rs,者的最優選擇是進行治理;如果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的概率等于q=(v-w+f)/rs,者隨機地選擇進行治理或不進行干預治理。
(2)當給定者治理的概率為p時,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和不實行貿易保護的預期收益分別為:
U3=p[r(m-y)+(1-r)m]+(1-p)m
U4=0
當逐利者實行貿易保護和不實行貿易保護的預期收益無差別時,就得到者進行治理的最優概率。
令U3=U4,得:p=m/ry
上述結果表明,如果者治理的概率小于m/ry時,逐利者的最優選擇是實行貿易保護;如果者治理的概率大于m/ry時,逐利者的最優選擇是不實行貿易保護;如果者治理的概率等于m/ry時,逐利者隨機地選擇實行貿易保護或不實行貿易保護。
由此,我們所建立的博弈模型的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為:
q=(v-w+f)/rs;p=m/ry
這個結論與治理技術和治理成本的假設有關,如果實行貿易保護所獲取的利益越多,逐利者必定將投入更多資源以尋求更好的逃避治理辦法,從而使貿易保護行為更難以被發現,該結論就不一定成立。此外,實行貿易保護所獲取的利益越多,逐利者就越有激勵去賄賂治理機構的官員,在這種情況下,上述結論也難以成立。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極差博弈模型只考慮了部分經濟因素,其他如實行貿易保護中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等等尚未添加在內,因為這些成本消耗不能形成者的收益。這是為簡化模型的代價所致,也是該模型的局限性所在。
三、全球治理亟待規范化、合理化
上文對全球失衡治理的博弈理論分析證明了全球治理進程推進緩慢與治理措施在一些國家遭遇到貿易保護主義有著深刻聯系。因此理應考慮為其治理措施前行方向適度轉舵,以便強化未來全球治理在世界各國的實施力度。
1.充分發揮G20協調全球治理的積極面。G20必須盡量發揮其全球治理協調的積極一面,避免不利的一面。當發現通過面對面直接對話的方式實則復雜化了解決手段時,可以考慮減少軟性約定以硬性規定取代,例如免除反復權衡協調石油輸出國大量順差問題、德國在歐元區內的外部貿易失衡等等。因為各國就全球治理問題分歧較多,能夠實際達成的政策共識相當有限,在相互妥協仍舊未果的情況下政策協調基本成零狀態。
2.以國際長期目標優先,適當輔以各國國內目標。目前所提出的治理方案幾乎都偏向于結構層面與長期層面,但世界各國更加傾向于國內目標,國際整體性目標往往順次排在第二位。而全球失衡治理的現有措施很難滿足這些成員國的國別差異需求。因此,在制定全球失衡治理的各項政策措施時,應當以國際長期目標優先,適當輔以各國國內目標,恰如其分地照顧到成員國希望在中短期內解決本國經濟危機的迫切心態,以弱化全球失衡治理的阻力。
參考文獻:
[1] Jacobson,H.K.and Oksenberg,M.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IFM,the World Bank,and GATT:Toward a global economic order[M].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0.
[2] Jee-Hyeong,P.International trade agreements between countries of asymmetric size[J],Journal of InternationaI Economics,2000.
[3] Sprinz,D.F and Wolinsky-Nahmias.Models,numbers,and Case,Methods for study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Ann Arbor,2004.
[4] Whitman,j..The limits of global governance Routledge[M].2005.
[5] 保羅·A.薩繆爾森.經濟學[M].北京:中國石化出版社,2008.
[6] 華民.世界經濟失衡:概念、成因與中國的選擇[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1).
[7] 李稻葵.富國、窮國和中國——全球治理與中國的責任[J].國際經濟評論,2011,(4).
[8] 龐中英.1945年以來的全球經濟治理及其教訓[J].國際觀察,2011,(2).
[9] 曲博.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中國與全球經濟治理[J].外交評論,2010,(6).
[10] 孫伊然.全球經濟治理的觀念變遷:重建內嵌的自由主義[J].外交評論,2011,(3).
[11] 王國興,成靖.G20機制化與全球經濟治理改革[J].國際展望,2010,(3).
[12] 周宇.全球經濟治理與中國的參與戰略[J].世界經濟研究,2011,(11).
[13] 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Theory Analysis of Global Governance
SHEN Lei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Shanghai 20002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