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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成本控制 過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國家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從我國頒布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業普遍得到了加強,對于規范業主和承包商的市場行為,推動建筑市場的政黨運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之間的關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門精細的科學,需要造價人員掌握有關設計、施工、定額、材料、法律等大量相關知識,同時需要足夠的精力、責任心和耐心。才能處理好計價、變更、索賠等問題,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依據。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基礎。如果合同對其中一方不公,必然會影響合同的執行,利益受損的一方會千方百計索賠,或拖延結算,造成甲乙雙方很多糾紛。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證工程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在合同簽訂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對于合同、補充合同協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簽證、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等文字記錄,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保證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與投標工作的聯系
施工企業的投標工作其核心是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投標書、報價清單或概預算書、施工組織設計。這就確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標:(1)工期;(2)價格;(3)工程質量、規模和范圍。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因為在制定這三大目標時,要考慮企業的承受力,考慮合同簽訂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標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標的確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它的水平高低與施工企業盈虧有直接的關系,談判合同、評審合同,都是減少合同目標風險系數的行為。
2、 合同管理與項目管理的關系%A
施工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對一個建筑安裝產品的施工過程及成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1)、項目經理部是依據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項目經過投標中標了,才有可能成立項目經理部。成立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繼續。項目經理部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標的具體化。
(2)、工程項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為起點,施工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價格三個目標值,這三大目標正是項目經理部控制質量、進度、投資的三個方面依據,是將施工合同的目標作為項目實施的目的的。
(3)、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配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
3、合同管理與索賠管理的關系
工程索賠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或沒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設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成補償要求。在實際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業有三方面事項可以索賠:第一方面是業主違約;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變更。
4、合同管理與工程結算的關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與失敗,在工程結算時將必然得到驗證。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業就能選到預期的效益目標,否則,將造成巨大的損失。施工中往來函件、工程簽證缺乏記錄和必要的資料保管,尤其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的原因停工幾年,但無任何索賠證據,結算時很困難,前后算了三、四次帳,持續了兩年,結果虧損了上千萬。這驗證了合同管理不善帶來的弊端。
三、加強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1、建立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系統。
合同管理系統,就是施工企業從上向下建立起一支專業管理隊伍,實行系統管理。作為獨立法人的施工企業,建立合同專門管理機構,這個機構等同于企業三總師室或工程部,是內部管理機構。各項目經理部也設立專職合同管理人員,隸屬于企業合同專門管理機構。施工企業應制定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將合同管理系統的職責、權利、分工,用內部管理規定的形式確立下來。將合同管理系統分為兩極,公司級和項目級。
2、制定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體系外,施工企業還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審查批準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統計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濟師、項目經理必須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識。
(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濟師是企業主要經營決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關知識是領導現代企業必備的素質。前面已經論述過合同管理是企業的生命線,企業要生存,要在競爭中取勝,企業高層領導應適應客觀要求。
(2)項目經理也應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賠工作?,F代企業管理不僅需要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和機構,而且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識前提下進行工程索賠。
4、做好合同簽訂時的管理,為履行合同打好基礎。
建筑工程具有投資大、工期長、結構復雜、受場內場外環境影響大,不可預見性因素多的特點。施工合同應盡量做到內容完整,條款說盡,表聯明確、嚴密。為此,合同談判人員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對工程信息的調研與反饋,制定出嚴密、周詳、可行的談判方案,不打無準備之仗。
5、認真履行合同,加強履約管理
(1)履約管理的依據--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從執行的角度分析、補充、解釋合同,將合同目標和合同規定落實到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上和具體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釋爭議內容。b、分析合同風險,制定風險對策。c、分解合同并落實合同責任。
(2)履約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主動控制是預先分析目標偏離的可能性,擬訂和采取預防性措施,以保證目標得以實現。被動控制是從計劃的實際中發現偏差,對偏差采取措施及時糾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五、工程索賠的管理
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
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
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
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合同、計算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
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六、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工程項目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變更單項雖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如變更結構物臺背回填料,雖然單項費用變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構造物數量很多;又如瀝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機制砂和瀝青改用改性瀝青等,這些單項材料雖然差價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單項累計費用總額就會很大。
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變更發生。如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令的情況下,而業主某些人員提出變更工程標準、技術規范、修正設計差錯,以及某些監理人員提出超合同規定提高工程質量和工程材料質量控制標準等,造成實質上的工程變更,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加,此種變更帶有隨意性,缺乏根據,應予避免。
總之,隨著改革開放,建筑市場不斷規范,建筑業不斷發展,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施工企業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將略我們帶來更多的啟示。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與工程質量、進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關,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業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展,實現即定的各項目標,取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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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措施 風險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工程,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風險是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環境與技術、經濟方面、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等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的損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素,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風險的發生。
1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分析
1.1施工合同簽訂方面的風險。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當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實;合同內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針對性地擬訂解決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的保險和索賠、工程款的撥付、合同解除等具體情況的條款。這些問題通常都會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條款不平等,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責極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極其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著質量、工期、資金等多方面的風險。比如索賠條款本應是合同的主要內容,但在許多合同中卻閉口不談;又如誤期罰款條款,幾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詳細規定,而且罰則極嚴,但提前工期獎勵從不細說。
合同文字不嚴謹,語言敘述不準確,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發爭議。有效合同的訂立,應當有準確、明晰的文字來體現。但有些合同簽訂時由于人為的或客觀的原因,對合同條款拿捏不準或措辭含混不清,或對承包人的義務規定得非常具體,而對其應享有的權利則一筆帶過,甚至對有些關鍵事項含糊其詞。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關追加款額的條款中寫道:“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可增加款額”這類字句。那么,何為重大設計變更則并無細則說明。一旦出現類似情況,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往往便會視情隨意曲解。
1.2發包人資信因素。發包人履約能力差,存在著拖欠工程款的風險。由于發包人經濟情況發生變化,無力支付工程款;或發包人的信譽差,不誠實,建設資金缺乏或違規工程的存在,使后續資金不能按時到位。
1.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付款,或者發出錯誤的指令。
1.4合同選擇的分包商不當,會遇到分包商違約,不能按量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影響了整個工程的進度或發生經濟損失。
1.5經濟方面的風險。市場價格不穩定,存在著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和設備市場價格變化大,直接影響著工程的承包價。建筑工程的合同標的,存在著先定價后成交的價格風險。合同的標的需要一定的過程才能完成,受市場經濟等多種因素影響人工、材料的價格時常發生劇烈波動,固定價合同、包干價合同的簽訂均給承包人帶來較大的風險。
1.6管理和技術方面、環境風險和工程量的變更、經濟簽證的風險。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設計施工圖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條件和作業條件的意外變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發包人不按時簽證或回復聯系單,給承包人帶來利益損失的風險。
上述列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風險,從風險表現來看,這些現象屬于合同風險管理的范疇。因此,施工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防范和規避市場中的合同風險,切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防范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風險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組織網絡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使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專業化、正規化,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到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合同管理人員的組成應以法律顧問為核心,由企業的管理人員組成,在企業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負責管理合同的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制度網格:一是指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業各層次都應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的評審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統計及歸檔制度。同時,還要將這些合同管理制度與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有機結合起來,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一是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現代化管理知識,精通和掌握有關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熟悉工程實施全過程及合同簽訂和變更、索賠程序;同時還要具備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識和實際運用的能力。二是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和培訓。隨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需要對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繼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使其在崗位上成才。三是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其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
2.3及時掌握市場價格動態。在工程投標階段,認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標文件,詳細審查圖紙,復核工程量,研究投標策略,報價準確合理,是減少風險的潛在因素。
2.4加強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風險。積極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其目的是通過在工程項目承包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監督和協調等工作,促使建筑企業內部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工程項目經營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合同目標管理的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為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行為實施有效管理的活動過程。這個過程主要包括: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糾紛管理。
【關鍵詞】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方法
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施工過程中的最高的行為標準和行為準則,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核心部分。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加強合同管理,首先要牢固樹立企業形象,本著依法治理企業的要求,對于合同管理要牢固樹立其法制觀念、對于合同管理義務要自覺進行履行和熟知、對于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風險要提出一系列避免措施,并制定相關方案,從而應對企業在市場中所面對的一系列競爭,有力保證企業的應變能力,保護施工企業建設工程的合法權益。其次,從施工企業的管理角度層面上講,定期組織一系列有效的檢查指導工作、監督管理措施等經濟活動,以保證合同管理游走于企業施工建設工程項目的任何一個環節,且在施工和結算正常運行的過程中不出現任何差錯和漏點,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最為有效的措施,它保證了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強化全員的管理意識
作為一項重要經濟管理工作的合同管理,它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作為如此重要的管理工作,它的設計面比較廣,因此要將合同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即人人都重視、人人都有著強化管理的意識。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和經濟管理部門要將管理意識進行規范化,確保合同管理的高度重視性,并且在全員范圍內形成合同管理的強化意識和人人參與意識。各級相關管理部門要實行管理落實到位的措施,緊密銜接好合同管理全過程,做到落實到位、控制有效、檢查到位、反饋及時,將合同管理工作全過程進行規范和管理好。
二、抓好合同管理的簽約和履約
合同管理過程必須保證是規范化管理的,并且管理措施貫穿于全過程中,規范管理主要應該做好:
1.訂立合同前的管理。施工企業建設工程在進行合同簽訂前的合同管理針對方主要是工程建設方,即對發包人的工程項目信息進行相關評審,且與經濟效益相掛鉤。施工企業要定期組織好對于項目經理、合同管理人員等的相關培訓工作,開展合同管理法的法律和法規教育,可以邀請合同管理的職能部門做此方面的培訓工作。同時,施工企業要進行合同法律法規內部宣傳工作,將重合同守信用工作進行到底。
2.合同談判簽訂的管理。發包人所對應的程序是施工企業建設合同談判和簽訂,由于發包人是企業談判的對象,所以發包人也是合同簽訂的對象。施工企業建設工程合同談判本著平等一致、協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則與發包人進行實質性的合同談判,并且在談判之前,對于發包人是做過調查和了解的,即認定其的項目工程承擔能力方進行談判。施工企業逐條研究發包人的招標文件要求,確定承諾性。鑒于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繁多的內容,大多情況下對于發包人的合同條款都是經過談判的。在與發包人談判時,在依據通用條款的條件下,結合協議書和專用條款進行,對于承包人所承擔的義務條款項,應該引起充分重視。談判后,如果雙方對于合同管理的各項條款沒有見解,并且達成一致意見,合同文件便可立即簽訂。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企業施工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所以在進行施工合同的履約方面,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必須包含在內.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要明確各自的權力和責任,對于合同管理必須依法實施,依法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為確保合同管理的圓滿完成而依法實施。(1)執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業建設部門應該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的各項目標、任務、權力和義務等,對于合同的執行情況,施工方應該定期對項目部進行反饋內容:招標文件、圖紙、招標資料和合同文本等。對于變化的合同文本,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工程洽商記錄的辦理工作,收集有關雙方的變更資料。對于項目部所反饋的信息,經營處和法規處要及時分析其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如果出現大的誤差,必須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匯報,收付工程款情況、合同重要內容等也要及時進行匯報,對于出現的合同違約情況是由于非施工方造成的,必須及時報送建設規劃部門,研究原因,找出責任人,具體內容將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2)合同履約過程管理。一是項目部要做好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和資金方面的控制工作,切實履行好施工方的義務。要按照合同所規定的工期時間,制定施工計劃方案、組織好有關進度的工作,如果中間出現延誤,必須采取切實有效可行的趕工措施,以確保合同工期的順利進行。要嚴格依據合同管理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檢查制度的執行,以應對發包人、建立的質量檢驗工作,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工作要保質保量進行供應,確保工程質量。對于施工項目的預付款和進度款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執行,并辦理工程的竣工結算,工程款進行結清。同時,還要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供相關竣工資料并參與竣工驗收工作,此外,對于質量保修期必須履行到位。二是對于履約期間產生的一系列動態管理,必須嚴格加強和管理,以防違約事件的發生。項目部在做好各項工作的同時,必須對合同的實施和進行狀態進行跟蹤對比,及時糾正錯誤,本著效益為先的原則,提高經濟效益。在這種情況下,才能夠向施工單位提出承包價格,做到有理可依。三是加強合同履約期索賠與反索賠管理。承包商為了減少項目損失,依據合同條件的變化提出索賠要求;客戶根據合同管理規定將工期的拖延、質量問題無法彌補的和責任人事故進行反索賠。對于項目管理工作施工方必須在簽約后及時進行,對于一些技術資料等及時進行歸檔管理,重要性的資料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和客戶代表進行簽證,變更性的重要內容必須經雙方簽訂,為索賠和反索賠提供重要的保證依據。
三、建立健全網絡管理
將合同管理機構、制度和人員落實到位,以層層建立合同領導小組的方式進行,確立相關管理部門,如歸口管理部門(公司經營處)、配合部門(法律處)。研究的可行性內容是:首先,做好調查工作,即施工方主題資格性的合法調查。主要調查內容為:是否具備法人資格、是否依法注冊和登記。其次,做好施工方資信和履約調查工作,即施工方應該具備一定的社會信譽度和資金保障。再次,做好施工活動的合法性調查工作,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前,必須具備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進行。
合同的簽訂過程漏洞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要減少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的漏洞,確保嚴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合同管理,采取施工合同的三權相對對立(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企業經營處人員在辦理合同談判和形式洽談權前要依據所授權的范圍,進行辦理合同權限辦理以內的合同談判;對于洽談所形成的的合同文本,施工處法規人員和顧問要進行審查,然后交由企業領導進行審批,最后由企業經濟處人員進行對外簽訂合同手續的辦理工作。
總之,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就是施工企業從上向下建立起的一支專業管理隊伍。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勢必要求更加規范化和合理化。作為建設方和發包方而言,要嚴格按照合同管理進行實施項目建設工作,確保合同管理方法得當,措施切實有效可行,嚴格化、標準化進行運作合同管理法,確保建設施工期間不必要事件的發生,使得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順利進行下去。
參 考 文 獻
[1]劉爾烈,劉戈.項目采購與合同管理.天津大學出版社,2010.(5)
關鍵詞:建筑合同;建設工程;對策;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mportance. According to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untermeas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D923.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影響的嚴重性
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嚴肅性、合同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嚴重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同時也影響到我國建筑市場秩序,以致造成建設市場出現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進而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據2002年建設部對部分建筑企業的調查結果顯示,全國25106家建筑企業被拖欠工程款2475億元,全國拖欠工程款高于3366億元。此外,由于建筑市場運行尚不規范,部分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相互扯皮,形成拖延期工程,也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環境。
1.2 “陰陽合同”充斥市場“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并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該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即所謂的“陰合同”。各種“陰陽合同”盡管表現形式各異,但歸納起來,“陰合同”主要在以下幾方面與“陽合同”存在明顯差異:壓價、肢解分包等,這幾種行為均是發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時也是政府主管部門所嚴格禁止的行為。
1.3 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權利義務應是對等的。但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針對承包人的,其中較多地強調了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相對而言,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的規定。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導致發包人強調造價一次性包死,又不計風險包干費;對施工合同周期內的政策性價款調整不承認,使最后所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書的內容不相符。同時,風險合同現象嚴重,一般來講,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風險總是存在的,但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的管理,致使發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設工程發包中的主導地位,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同簽訂不規范,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現在:(1)不嚴格按法律規定規范合同。不少承包人、發包人,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不是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逐條分析,認真訂立。如:有的發包人和承包人認為彼此“關系不錯”,不應在訂立合同上“較真”,草草訂個大概,待工程完工后再說,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最終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2)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不能依照合同辦理,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3)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和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建筑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人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人。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2.1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工作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充分注意并處理好下列問題: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試行) 、《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程序管理暫行規定》等。
訂立工程合同前,要細心研究合同條款,要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提出解決的措施。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激勵懲罰合同條款(incentives/disincentives,簡稱I/Ds)是指在合同中規定了當工程項目的關鍵工程的完工時間比預先規定的施工工期計劃提前一天時,業主需向承包商支付一定數額的獎金。相反,當工期延遲一天時,業主則相應地扣除一定數額的獎金。一般合同條款中的激勵或懲罰獎金的具體數額由業主根據施工時的交通安全性和道路使用者的費用等的評估確定。1.優點(1)激勵懲罰合同條款通過支付或扣除獎金的措施,有效地激勵施工承包商的積極性,充分調動承包商做出合理的施工進度安排并采用先進快速的施工工藝,以避免工期的延誤,縮短工程項目的施工工期。2000年,美國密歇根洲交通管理部門對采用激勵懲罰合同條款的26個道路工程項目進行了評估,發現這些項目中有65%提前完工、12%按期完工,其余23%工期延誤。(2)激勵懲罰合同條款一般能夠縮短道路工程項目的建設工期,從而減少了項目施工時工程質量檢驗和內部管理等費用的支出,同時將道路施工作業對車輛、周邊居民生活及經濟的影響降到較低的程度。2.缺點(1)國外工程實踐表明,當采用激勵懲罰措施時,項目的初期投資費用較常規項目要高,主要原因在于承包商會想盡辦法提前完工來獲取高額的施工獎金。然而從全壽命周期成本的角度來看,如果道路項目施工時通行車輛的延誤和油耗成本費用減少得更多,則初期增加的投資是可以接受的。(2)施工承包商會把縮短道路工程項目的工期看得太重,過分強調施工速度而忽略了施工質量,可能使道路工程項目投入運營后病害頻發,導致后期養護維修的費用增加和工程使用壽命的縮短。(3)激勵懲罰合同條款對業主就關鍵工程施工工期的跟蹤核準提出嚴格的要求,以確保對承包商進行激勵或懲罰的合理性,另外,業主和承包商在一些由于施工現場的不確定因素所導致的工程變更和索賠問題上存在激烈爭議。3.應注意的問題激烈懲罰合同條款的目的是通過激勵機制來調動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積極性,一般適用于施工工期緊、希望將施工作業對車輛運行造成的不便和延誤降到最低的道路養護或改擴建項目。為了在道路養護或改擴建項目中成功實施該合同條款,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該合同條款實施的最大問題是業主與承包商之間會因不可預見性的因素而發生爭議或沖突,因此,業主需要制定明確而簡單的關于獎勵的合同條款,用明確合同語言對關鍵工程的施工范圍和確切的施工工期進行說明。(2)只有當工程項目的工期要求苛刻,且激勵懲罰的金額足夠多,才足以激勵承包商加快施工進度,也才能體現出激勵懲罰合同條款的優勢。因此,業主需要適當提高關鍵工程施工進度的獎勵金額,但有效控制獎勵金額的上限對項目成本控制也是十分關鍵的。(3)采用激勵懲罰合同條款容易導致承包商只關注關鍵工程的施工進度而忽略了施工質量。因此,在合同中應當包含承包商所需要承擔施工質量的擔保條款,以約束承包商的質量控制行為。另外,業主應當對項目的施工質量進行密切跟蹤,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和對各項工程完工時間的核準。
二、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
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cost-plus-timebidding,簡稱A+B)一般是指在評標時除了考慮常規工程量清單的資金成本以外,還考慮施工工期及其時間成本。當采用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時,則每個承包商的投標文件由兩部分組成:A表示常規投標文件中所涉及的對所有工程量的報價,也就是合同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的總資金量;B表示由投標單位估算得出的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要的總天數,也就是完成合同范圍所有工程項目的總工期。這種招投標方式關注施工工期的時間成本。一般在滿足技術標準的條件下,投標報價總資金成本和工期的時間成本的總和最低者中標。另外,承包商估算出的項目工期就是合同規定項目完工時間。為了保證承包商遵守該施工工期要求,通常在合同中使用激勵懲罰條款,對提前完工進行獎勵,反之對延期完工進行處罰。1.優點(1)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與傳統招投標方式的區別在于將由項目施工工期估算出的道路使用者的費用作為評標的重要依據。這種方式充分考慮了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也是更為科學的、更為客觀的招投標方式。(2)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可以縮短工程項目的施工工期。工期的縮短主要依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激勵懲罰措施,有效地激發承包商的施工積極性。2.缺點(1)由于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中也采用了激勵懲罰條款,因此,項目的初期投資成本將會增加,常常超出預算范圍。(2)成本加時間總報價估算時,如何準確測算道路使用者單位時間的成本費用是很困難的。這可能直接影響業主的評標工作,錯過更加合適的項目承包商。3.應注意的問題對于那些施工作業可能對道路通行車輛造成延誤的道路養護或改擴建項目而言,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是可以降低這種負面影響的有效工具。為了在道路養護或改擴建項目中成功實施該方式,業主在變更發生時候需要提高決策的效率,并在使用獎勵條款的同時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嚴格的跟蹤。另外,在評標時業主應該認真辨別承包商所投標報價是否理性,所估算的施工工期是否與其單位的施工能力相符合,應該認真編寫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對施工所引起的車輛延誤成本的測算盡可能準確,對時間和由延誤引起的變更和索賠等需要有特別的說明。
三、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
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是指在合同中鼓勵道路項目的某些特殊工程部位提前完工,并向承包商支付提前完工獎金的條款。這些特殊工程部位一般是那些對工期要求較高,并希望盡早開放交通的重要工程部位(如某座互通式立體交叉、某條匝道、某個平面交叉口或者是某座橋梁)。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對這些特殊部位的選擇需要謹慎考慮,因為它會影響到整個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1.優點(1)采用該合同條款時,承包商會對某些關鍵工程部位進行更加詳細的施工計劃,保證這些重要工程部位能夠盡早投入使用,縮短了關鍵工程的施工工期。(2)采用該合同條款時,這些特殊工程部位都對交通出行影響較大,如果它們能夠盡早開放交通,將能減少施工對道路通行車輛的干擾和不便,降低車輛出行成本費用,緩解對公共經濟環境的負面影響。2.缺點(1)采用該合同條款時,盡管某些重要工程部位能夠提前投入使用,縮短了關鍵工程的施工工期,但是并不能確保整個工程項目按期完工。(2)采用該合同條款時,如果沒有對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部位的施工范圍作出明確說明,則可能導致頻繁的工程變更和爭議。(3)由于該合同條款對提前完工進行獎勵,也可能增加工程項目的初期投資費用。3.應注意的問題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與激勵懲罰條款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是通過獎勵措施鼓勵承包商提前完成項目施工,只是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要求提前完工的僅是項目的某個重要工程部位,而激勵懲罰條款是對整個項目提前完工進行獎勵。因此,該合同條款在應用過程中業主要考慮的問題與激勵懲罰條款相似。和其他合同條款實施一樣,合同文件需要明確、簡要地說明要求在特定時間內完工的工程部位的施工范圍。另外,為了避免承包商過分追求工期而忽略施工質量的弊端,業主需要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密切的跟蹤和驗收。
四、車道租賃模式
車道租賃的目的是使承包商的施工作業對道路通行車輛的不利影響降到最小。采用車道租賃模式是指在合同中規定了業主向承包商占用車道進行施工的行為收取費用的條款,也就是在施工階段道路的各車道是以租賃的方式暫時租給承包商。占用道路各車道的時間由承包商在投標文件中提出。如果承包商在預先估算的占用時間內完成施工,將不需要繳納車道租賃費用;反之,如果承包商需要延長時間,則需要繳納相應的車道租賃費用。車道租賃費用的數額主要根據估算的占用車道施工期間道路使用者的成本來確定。具體所應當繳納的車道租金則需要根據承包商占用車道的時間和道路部位而定,并從每個月向承包商支付的費用中扣除。在招標階段,業主根據道路使用者成本來確定車道租賃費用的價格。車道租賃費用的價格一般是指單位時間(每天或者每小時)占用每條車道所要支付的資金數量。1.優點(1)車道租賃通過收取租賃費用的方法,盡量縮短承包商占用車道進行的施工時間,可以有效地減少施工對交通的影響,也可降低道路使用者的成本費用。(2)車道租賃可以鼓勵承包商合理安排占用車道的施工計劃,減少施工期間的交通擁擠,降低施工對周邊商業經濟的負面影響。2.缺點(1)當同時進行施工的工程數量較多時,業主對承包商的車道關閉和開放情況的監督難度較大。(2)車道租賃價格是根據道路使用者的延誤成本確定的,但是要較準確地測算道路使用者延誤成本難度很大。(3)車道租賃可能無法保證縮短項目的施工工期,因為采用車道租賃模式可能導致施工區頻繁改變,對施工的組織帶來較大難度。3.應注意的問題車道租賃一般適用于那些要求施工對交通造成干擾較小的道路工程項目。這些道路工程項目一般位于城區,通行的交通流量較大。在道路項目采用車道租賃模式時,車道關閉的長度和關閉車道數是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業主應考慮根據一天中不同時段而制定不同的車道租賃費用,比如白天的費用高一些,而夜晚的費用低一些。另外,為了減少車道關閉對公共交通的影響,可以規定承包商在交通流量較小的非高峰期對車道進行封閉施工,同時簡潔明確的合同語言是車道租賃方法的一個必然要求。
五、效果評價
從供電企業的角度來看,將合同管理工作把握好可以使供電企業運營效益得到明顯改善,同時對于降低合同風險也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供電合同管理工作中,風險識別與評價是非常重要的手段,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從風險識別和評價兩個角度明確供電合同風險指標,并對供電合同風險系數進行全面分析,這樣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基于此,文章從不同角度針對供電合同管理的風險識別和評價展開了分析,供大家參考。
關鍵詞:
供電合同管理風險;識別;評價;方法
隨著供電公司法律風險的加大以及企業中合同管理地位的逐漸提高,供電合同風管理開始受到人們的重視。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通過多方面體現出來,其最基礎作用在于提升企業形象,核心作用在于監控經營風險,而創造經濟效益的價值很容易被人忽視,其最根本的作用就是促進供電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對于供電合同管理來說,利用風險識別與評價方法對風險進行分析和研究很有必要。
一、供電合同與供電合同管理
供電合同是供電公司按照用戶需求的筆筒擬定的供電協議,其中的內容包含很多方面,例如供電方式、電費結算方式等,對于供電過程來說供電合同的擬定為其提供了最為基本的保障。所謂供電合同管理是以供電合同為基礎的一項管理工作,其中主要涉及到了各方面的合同管理內容。供電合同管理的內容非常繁雜,具有龐大的管理體系,不同環節都對供電企業效益帶來了極大影響,因此在工作中需要對其展開全面的把握,保證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簽訂、修訂及履行合同的過程統稱為供電合同管理,一旦在供電合同管理中遇到了疑難問題,或者很難解決的問題,這時供電企業運營將會面臨極大的風險,對企業運行效益的提升極為不利。縱觀當前我國供電合同管理工作,供電合同管理體系尚未完善,存在非常高的合同風險,由此引發的問題也非常多,甚至對供電企業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嚴重的不利影響,現階段怎樣消除這些合同風險是現在業內人士極為關注的重要課題之一。
二、供電合同管理風險的識別與評價
(一)識別合同管理風險
(1)編制供電合同存在的風險。供電合同編制階段存在的風險主要涉及到策劃、咨詢、談判及文本等內容及風險,合同策劃及發展規劃中的風險為策劃風險,具體體現在合同的策劃目標、企業戰略目標不一致;咨詢調查風險主要體現在用戶咨詢資料信息的收集不全;談判風險主要體現細節處理不到位的現象;合同文本風險主要由條例不完善等因素導致。
(2)審核供電合同的風險。審核合同需要對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及嚴密性進行全面分析,同時在此基礎上對供電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進行把握,最終對合同中是否存在問題進行判斷和確定,最終提出有效性的意見和建議。
(3)簽署合同的風險。在簽署合同的過程中,因為受到時間、環境等因素的限制,很容易會出現一些問題,例如簽訂合同時沒有進行詳細的審核、簽署合同過程中出現涂改的現象、簽訂合同時出現合同保管不當、信息泄漏等問題。以上情況都可能會在簽署合同環節引發風險。
(4)履行合同的風險。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由于履行操作、履行人員及管理方式的不同,也容易造成履行合同的偏差,進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引發一些風險。具體來說,履行合同的階段主要存在變更風險、履行風險及糾紛處理風險等。
(二)評價合同管理風險
(1)制定統一評價指標。合同管理風險進行評價的過程中,應針對供電合同管理工作落實的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及層次性等內容進行全面分析,使合同指標最大限度量化得到實現,并利用定性方式展開描述。與此同時,評價指標之間存在著一定關系,合同“串接”的實現還需要對各因子間的相關性把握好。
(2)以系統理論為基礎構建模型。在合同管理風險進行評價的過程中,應始終注意按照風險權重展開定量計算,充分利用系統分析理論對建立起應的模型。在構建常規模型時,通常需要用到模糊綜合評價法,所謂模糊綜合評價法是指給予各評價因素權重向量進行模糊運算。計算過程中需要利用多評價因素組成集合,同時以多因素、多種判斷為基礎完成供電合同風險指標由定性到定量的計算,可以利用專家分析法對合同管理風險影響指標進行確定,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評判樣本矩陣,利用樣本矩陣和權重明確綜合評價因素組成的集合與多種判斷組成的結合的關系,并對供電合同管理風險系數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對合同管理法風險相關指標和要素進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3)展開評價驗證。當評價工作完成以后,還要領數學算法對供電合同管理風險的相關數據和指標展開驗證,然后對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及有效性進行確定,保證各項結果的準確性以后,給出準確的解決對策和建議,只有這樣才能從最大程度上使合同管理風險得到降低。
三、結語
綜上所述,從供電企業的角度來說,供電合同風險管理工作的展開可以為其工作提供保證,甚至對企業建設效益的改善起到了決定性的意義。在識別和評價該風險時,相關工作人員應該將供電合同管理內容把握好,全面了解合同管理風險的類型,明確評價目標和風險權重,對供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項風險系數進行計算,以此為基礎采取措施對風險進行規避,從而為供電企業未來的發展提供良好前提與基礎。
作者:張濤 單位: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東營市東營區供電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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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合同管理,問題,方法。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事后合同”
所謂“事后合同”, 就是承包單位( 施工企業)施工作業開始后才補簽的合同。出現“ 事后合同”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反映在企業發生的緊急項目方面, 如發生事故, 必須立即進行檢修、維護, 如果按照合同管理程序來簽訂合同, 會影響工程的進展。其次, 施工企業對工程合同沒有引起重視, 施工完畢后, 財務部門要求提供合同結算付款時, 才想到簽訂合同。第三, 工程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存在“活都干了, 合同早簽晚簽沒什么關系”的錯誤思想。
2. “黑白合同”
所謂“黑白合同”, 是指合同當事人出于某種利益考慮, 對同一標的簽訂的存在差異的兩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記、備案等公示, 而另一份僅由雙方當事人持有( 或一方當事人持有) , 其中登記備案的合同, 稱為“白合同”, 僅由雙方( 或一方) 當事人持有的合同稱為“黑合同”?!昂诎缀贤敝饕袃煞N情形: 一是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前與投標人進行實質性談判, 要求投標者承諾, 中標后以招投標之前約定的條件簽訂合同并實際履行, 進而壓低工程款或讓施工單位墊資承包等。而依投標文件簽訂的合同不作實際履行, 只作為備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二是部分企業實行一級法人、總分公司的體制,財務管理上實行收支兩條線, 分公司的工程建設和檢修、維護需要總公司撥款, 重大合同還需要向總公司備案。
3. 帶資、墊資承包
實踐中, 帶資、墊資承包非常普遍。其主要表現形式: 一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或在補充協議中約定承包人自帶部分資金, 把墊資承包作為承包人的一項合同義務看待; 二是合同中雖未明確約定承包人的墊資義務, 但在合同實際履行中雙方達成默契, 由承包人帶資建設或發包人延遲支付工程款而由承包人被迫墊資建設。但在履行中存在一旦承包人承攬到工程并進行少部分施工后,不同意繼續墊資, 就會造成工期延誤。帶資、墊資施工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當前建筑市場供大于求,建設方強行要求施工方墊資承包以轉嫁資金缺口;有些建筑施工企業以帶資、墊資作為不公平競爭的手段。
4. “掛靠施工”
所謂“ 掛靠” 是指沒有資質( 或資質等級低)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 或資質等級高) 的施工企業的名義來簽訂合同并且施工, 被掛靠企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掛靠形式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業的附屬單位或關聯企業能夠承攬大量內部的工程項目,一些小的施工隊伍掛靠在這些附屬單位并以單位的名義進行施工, 附屬單位收取管理費。二是一些企業的關系單位承攬到工程, 但其又沒有相關的資質,便借用有資質或資質等級高的其他企業簽訂合同進行施工。三是一些機電設備是非標準設備, 需要特定廠家加工定做, 但一些加工定做的廠家沒有機電設備安裝資質, 便以有資質企業的名義簽訂施工合同。由于一些設備在國內能進行加工定做的廠家非常少, 處于賣方市場, 建設單位往往只能被迫接受掛靠施工的形式。
5. 不重視違約索賠
在合同談判中, 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往往只關注工程質量、工期、價款結算條款, 對于其他條款特別是對違約金條款, 合同雙方都沒給予應有的重視。有些工程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為空白, 或者是象征性地填寫標的金額的1%甚至更低。一旦承包人違約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 建設單位將不能得到快捷、充分的賠償。出現這種情況, 主要是合同談判人員缺乏對違約金性質的認識。石化企業索賠方面存在另外一個問題是, 一旦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就會給建設單位帶來巨大損失, 甚至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但在確定責任和索賠時, 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往往互相推諉, 使索賠變得異常艱難。
二、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1. 杜絕“事后合同”
“事后合同”由于雙方對權利、義務沒有進行約定, 在工程質量、結算付款、損害賠償等方面容易產生爭議, 往往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要杜絕“事后合同”, 建設單位首先應加強工程合同的管理, 在合同管理制度上要禁止不簽合同就進行施工的情況, 并對違反制度的情況進行處罰。其次, 要推行合同網上審查, 使合同審批時間為計算機系統默認時間。第三, 對急需搶險維修的工程,可以選擇一家或幾家資質、信譽良好的企業, 簽訂年度合同。在年度合同中對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約定,如遇緊急工程, 可以按照年度合同進行施工作業,以避免“事后合同”的發生。
2. 事前要進行深入的法律論證
2005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 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睆脑撍痉ń忉尶梢钥闯? 一旦合同雙方對“黑白合同”產生爭議, 法院將會依據中標的“白合同”進行裁決。由于“黑白合同”標的額一般都較大, 對企業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 甚至會影響到企業的存續和發展。法律一般也不會支持“黑合同”。企業經理層在決定簽署“黑白合同”前一定要經過深入的法律論證,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產生糾紛。采取總、分公司體制的企業, 總公司在做項目預算時應了解項目的實際情況, 下達的預算與合同的實際標的金額不應差距太大, 以免逼迫分公司簽訂“ 黑白合同”。
3. 將承包人墊資行為納入合同并明確違約責任
1996 年6 月4 日, 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規定, 任何建設單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作為招標條件, 更不得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將此類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單位不得以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由于帶資、墊資問題的普遍存在, 如果承包人不帶資、墊資就難以承攬到工程;如果墊資不予認定有效, 就不利于保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針對實踐中經常發生承包人攬到工程后, 以資金短缺為由中斷施工的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將承包人的墊資作為合同義務寫入合同中, 同時對這類合同應在違約條款中相應增加承包人違約責任約定。由于這類合同對石化企業使用的示范合同文本進行了修訂, 應經過法律顧問的審查。
4. 堅決取締“掛靠施工”
根據《建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效。該施工單位與使用其名義承攬工程的單位對建設單位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建設單位在知情的情況下仍與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簽訂合同, 則建設單位也有過錯, 自行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由于“掛靠施工”的實際施工人不具備施工的資質和條件, 很難保障施工的安全和質量, 對于企業有百害而無一利, 而且極易滋生腐敗, 應給予堅決取締。企業內部應加強對附屬單位的管理, 禁止其他施工隊伍掛靠在附屬單位。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應對合同相對方的資質及實際履約能力進行深入調查, 包括員工素質、設備、資金等情況, 從源頭上杜絕無資質的施工人進入建筑市場。
三、結語
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設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