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6 08:24:04
序論:在您撰寫跟蹤審計的依據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主要具有3個方面的功能。①為規范審計客體的工作提供參考依據,規范審計主體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確立了一套科學的審計行為模式,對審計主體行為進行合理指導,提高審計工作的規范性與公正性。②充當工程項目審計控制的手段。工程項目審計標準反映了對被審計單位的要求與期望,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行為的直接依據。對被審計單位而言,跟蹤審計標準是一種監督力量,督促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標準不斷地調整自身行為,以符合工程項目審計的既定標準,通過相關審查。③降低工程項目審計成本。跟蹤審計標準不但為審計人員提供了審計指導依據,使審計工作的開展更加有效,還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規范化的操作要求,促使被審計單位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從而降低了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量和審計成本。
跟蹤審計標準的特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具有可操作性、約束性、明晰性以及可靠性等特點。可操作性是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能夠用于具體的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能夠根據審計標準開展相關的審計工作。工程審計跟蹤標準在客觀上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一系列的行為規范,約束了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的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易于理解,沒有歧義,在審計工作中能夠被準確地運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法律法規的客觀體現,在實際運用中不因人為因素而改變。
跟蹤審計標準的具體運用
1內部控制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內部控制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首先,審計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是否完善。在跟蹤審計中,根據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規定,審閱被審計單位制定的關于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全部制度文件,評估其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是否存在需要建立卻未建立的控制制度,以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完備、嚴密、健全。其次,在工程項目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遵循了既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違反既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行為。
2概預算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工程項目概預算,是根據相關圖紙、設備規格表、各種收費標準、概預算指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測算出的工程項目投資額。概預算是確定與控制項目投資、衡量工程項目的經濟合理性、考核工程建設成本、編制投資計劃、簽訂施工合同以及控制施工圖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查概預算編制的合規性,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概算定額、概算指標等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在對概算的構成是否合法、正確進行審查時,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工程量是否按照既定的概算指標與概算定額進行計算,分析工具、材料、設備等的購置費估價是否準確,分析運雜費等費用的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預算單價套用定額與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間接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間接費的費用率和計算基礎的確定是否合理。
3會計準則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時需要遵循一個共同的標準,即會計準則。會計準則使不同單位的財務資料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礎。在審計工程項目成本與收入時,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費用、工程成本、工程收入等的確認是否合理合法。在審計資產交付時,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試運轉相關的費用和收入的處理是否合理。與此同時,還應當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項目的賬務處理是否準確。
[關鍵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運用
[中圖分類號] F239.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2-0031-01
0 引 言
工程項目涉及諸多領域,項目建設具有一定的繁瑣性和復雜性,從而導致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也較為復雜。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不但要審計項目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還要審計投資安排是否符合相關產業政策;不但要審計工程項目的合理性,還要審計工程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財經法紀情況以及財務收支情況等。所以,工程項目審計人員需要在掌握財務、審計、工程設計、現場施工、工程管理、預算等相關知識的基礎上,合理運用跟蹤審計標準,以提高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水平。
1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分析
1.1 跟蹤審計標準的內涵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指的是對工程審計客體,如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在從事工程相關工作中的行為進行約束的規范。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工程審計客體行為進行評價的基準。通常而言,工程審計客體的行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工程審計人員的檢查與評價。為了確保審計的公平性與公正性,工程審計人員在評價工程審計客體行為時,需要參照一定的標準,通過比較工程審計客體的具體行為和審計標準之間的差別,合理評價工程審計客體的行為。如果沒有跟蹤審計標準,就難以確保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計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內部控制、招標投標、概預算、材料及設備采購、工程財務、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內容。所以,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內部控制、招標投標、概預算、材料及設備采購、工程財務、工程竣工等方面的有關規定規范,共同構成了跟蹤審計標準。
1.2 跟蹤審計標準的功能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主要具有3個方面的功能。①為規范審計客體的工作提供參考依據,規范審計主體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確立了一套科學的審計行為模式,對審計主體行為進行合理指導,提高審計工作的規范性與公正性。②充當工程項目審計控制的手段。工程項目審計標準反映了對被審計單位的要求與期望,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行為的直接依據。對被審計單位而言,跟蹤審計標準是一種監督力量,督促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標準不斷地調整自身行為,以符合工程項目審計的既定標準,通過相關審查。③降低工程項目審計成本。跟蹤審計標準不但為審計人員提供了審計指導依據,使審計工作的開展更加有效,還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規范化的操作要求,促使被審計單位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從而降低了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量和審計成本。
1.3 跟蹤審計標準的特點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具有可操作性、約束性、明晰性以及可靠性等特點??刹僮餍允枪こ添椖扛檶徲嫎藴誓軌蛴糜诰唧w的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能夠根據審計標準開展相關的審計工作。工程審計跟蹤標準在客觀上對被審計單位提出了一系列的行為規范,約束了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的行為。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易于理解,沒有歧義,在審計工作中能夠被準確地運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標準是審計法律法規的客觀體現,在實際運用中不因人為因素而改變。
2 跟蹤審計標準的具體運用
2.1 內部控制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內部控制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2個方面。首先,審計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是否完善。在跟蹤審計中,根據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規定,審閱被審計單位制定的關于工程項目管理有關的全部制度文件,評估其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是否存在需要建立卻未建立的控制制度,以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完備、嚴密、健全。其次,在工程項目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遵循了既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違反既定內部控制制度的行為。
2.2 概預算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工程項目概預算,是根據相關圖紙、設備規格表、各種收費標準、概預算指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測算出的工程項目投資額。概預算是確定與控制項目投資、衡量工程項目的經濟合理性、考核工程建設成本、編制投資計劃、簽訂施工合同以及控制施工圖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在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中,需要審查概預算編制的合規性,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概算定額、概算指標等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在對概算的構成是否合法、正確進行審查時,應當根據概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工程量是否按照既定的概算指標與概算定額進行計算,分析工具、材料、設備等的購置費估價是否準確,分析運雜費等費用的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預算單價套用定額與工程量計算是否合理;在審查工程間接費時,應當根據預算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間接費的費用率和計算基礎的確定是否合理。
2.3 會計準則在跟蹤審計中的運用
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時需要遵循一個共同的標準,即會計準則。會計準則使不同單位的財務資料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礎。在審計工程項目成本與收入時,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費用、工程成本、工程收入等的確認是否合理合法。在審計資產交付時,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試運轉相關的費用和收入的處理是否合理。與此同時,還應當根據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工程項目的賬務處理是否準確。
關鍵詞:跟蹤審計;規范;完善
中圖分類號:D920.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政府跟蹤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前介入,對政府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大資源環境項目、重大民生專項資金、重大政策措施執行等審計對象或審計事項實施的持續、實時、動態的一種審計監督活動,以預防和提前揭示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進行反饋,從而達到提高資金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的目的。
跟蹤審計是對傳統審計方式的突破和發展,實現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的有機結合,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近年來,各級審計機關按照審計署五年發展規劃的要求積極開展跟蹤審計的實踐和探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對跟蹤審計也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但是,目前跟蹤審計還處在初級階段,存在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跟蹤審計的法律法規不完善、規范化程度不高即是其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瀏覽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度文件,對跟蹤審計的規定并不多,并且大部分是屬于工程建設方面的。1999年國務院在《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審計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對國家撥款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強審計。對重大項目要進行專項審計和跟蹤審計”,可以說是國家層面上對跟蹤審計的最早要求,2001年審計署頒布的《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明確“對財政性資金投入較大或者關系國計民生的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機關可以對其前期準備、建設實施、竣工投產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睘槎嗄陙韺徲嫏C關進行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提供了法規依據。2008年,國務院制定的《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的籌集、分配、撥付、使用和效果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定期公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并在審計結束后公布最終的審計結果”,才在國家法規層面上提出了在建設項目之外的領域開展的跟蹤審計,可以看出,跟蹤審計的制度建設仍任重而道遠。
首先,在審計依據方面,跟蹤審計雖然是對審計方式的創新,但在實施中也部分涉及審計內容和審計樣式等的變革,我國憲法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等,基本上規定了審計的對象是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而跟蹤審計的實施,涉及到預算的編制、與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相關的決策、管理過程,這些,嚴格來說都在審計法規定的審計范圍之外的,為了減少跟蹤審計的風險,應該補充這方面的規定,在相關審計法律法規中對跟蹤審計的地位予以確認。
其次,跟蹤審計缺乏統一的審計規范和操作指南。由于沒有統一的審計規范和操作指南,各地在跟蹤審計的實踐中或者“摸著石頭過河”,或者“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僅靠以前工作打下的基礎來開展跟蹤審計,導致不同項目在審計范圍、內容、程序、取證、報告等方面做法不一,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難以確保審計質量,也給跟蹤審計的開展帶來很多阻力和困難。雖然部分地方總結經驗和做法,制定了有關的行為規范或操作指南,但仍沒有全國性通用的規范和指南,即便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雖然已對跟蹤審計作出一些指引,但也只是一些原則性的條款。
另外,相關的配套規定不完善,如對于在審計過程中要求相關單位對問題的整改,通常以“整改通知函”等形式發出,與審計決定書相比其法律效力較弱,有的單位并未給予足夠的重視,沒有按要求進行整改,不但影響了跟蹤審計的效果,還降低了審計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又如對于聯網審計,目前審計法規定的審計程序要求在審計實施前三天送達審計通知書,而聯網的遠程監控是事前監控和實時監控相結合,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實時監督,顯然不符合當前的規定,因此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出臺法律補救措施迫在眉睫。
依法審計是審計進行評價和監督的基礎和主要特征。審計機關作為政府執法部門,需要完善的法律環境與其配套才能排除干擾和阻礙,做到依法審計,才能真正發揮其功能。為確保跟蹤審計有法可依,應從跟蹤審計的依據、原則、組織方式、審計程序、內容及重點等方面加以規范,明確審計機關的職責范圍與權限劃分,嚴格區分審計的監督、建議權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權,實現跟蹤審計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同時,對跟蹤審計的經驗和不足應及時、全面進行總結,完善項目管理制度、跟蹤審計制度,為跟蹤審計人員提供具體的業務指導,以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另一方面,還應完善相關的配套規定,跟蹤審計的實施過程和時間跨度不同于一般的審計項目,為適應跟蹤審計的特點,應該針對其特點,探索新的跟蹤審計統計制度和激勵機制,對跟蹤審計全過程的情況和成果進行及時、準確、客觀地反映,以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外,在當前情況下,審計實務中可以采取將選定的跟蹤審計項目納入年度計劃或單獨上報政府批復,得到政府的支持,或者出臺地方的跟蹤審計操作辦法,在其中對應實行跟蹤審計的項目進行規定,據此進行審計以減少審計阻力,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曹慧明.建設項目跟蹤審計[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將建設項目全過程劃分為若干階段,審計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性進行審計,并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被審計單位規范管理,提高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它與建設項目管理及監理工作雖有交叉,但不能相互替代。因此,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必須明確原則,科學定位,使建設項目管理、監理、審計形成合力,發揮建設項目投資的最大效益。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審計目標與建設目標協調一致實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既要實現與其他審計項目同樣的目標――“真實、合法、效益”,又要促使建設項目實現“質量、速度、效益”目標,跟蹤審計與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是一致的。跟蹤審計工作必須緊緊圍繞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開展工作,在保持相對獨立性和客觀性的前提下,努力尋求項目管理與跟蹤審計的和諧進行,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要有良好的制度街接,真正做到審計到位不越位。
(二)以投資控制為主線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要以投資控制為主線,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重點關注建設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如資金運用情況、成本節約情況、效益目標完成情況,要針對那些對工程造價有重要影響的關鍵環節開展工作,包括方案設計、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變更與簽證等,做到發現問題隨時糾正,及時控制。
(三)技術與經濟相結合 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最有效手段,跟蹤審計要充分利用價值工程理論,正確處理技術先進與經濟合理兩者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特別是在履行評價職能時,要力求做到在技術先進條件下的經濟合理,在經濟合理基礎上的技術先進,努力實現功能與造價的最佳結合。
(四)重要性與可能性相結合 從理論上講,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貫穿于建設項目全過程。而實際上跟蹤審計不可能對其全過程的每一環節都進行監督和評價,如項目決策及可行性研究雖然都是影響工程造價的關鍵因素,但它一般都是由單位的最高領導層決定,對其進行監督與評價是不太現實的,既不能事先評價,也不能事后“品頭論足”。
(五)成本效益原則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能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也必然發生一定的成本,受審計資源與成本的限制,審計不可能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都進行審計,惟有將有限的審計資源用在最需要審計的環節,才能發揮審計的最大效益。因此,跟蹤審計必須科學選擇重點,正確處理成本與效益的關系。
(六)監督、評價、服務、咨詢相結合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與評價,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也是最能發揮審計咨詢與服務職能的審計項目。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要全面履行監督與評價、服務與咨詢職能,通過參與和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合理評價工程造價,同時,積極發揮審計人員政策水平高、綜合能力強、知識全面的優勢,適時為項目管理提供咨詢和服務。高水平的咨詢與服務還可以提高跟蹤審計的地位,使審計環境更佳。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
(一)設計方案審計設計階段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有資料顯示,施工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為5%-25%,決策與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為30%-75%,設計浪費是最大的浪費。設計方案審計的重點是設計方案的深度及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圖紙設計深度不夠,直接影響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準確性,會誤導工程中標價格,還會導致施工過程中發生大量的設計變更與簽證,不能允許發生邊設計邊施工的現象。對設計方案經濟合理性的評價可采用指標對比分析法進行,即選擇同類建筑的單方造價、單方鋼筋用量、單方砼用量等指標與被審計工程項目指標進行比較分析,發現“粗梁胖柱”現象及其他浪費問題及時向項目管理者反饋。
(二)招投標審計 招投標工作是建設過程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通過規范的招投標,可以優選施工隊伍,節約建設資金,提高工程質量,防止腐敗行為。招投標審計的重點是招標文件及標底。檢查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全面、準確地表述了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涉及工程造價的主要條款如招標范圍、分包工程及配合費、選購材料及認質認價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暫定價、工程變更的結算辦法是否表述清楚;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特征描述是否準確,有無漏項;標底計算是否正確。招投標程序是否合規合法,招標過程是否公正、公開,是否存在規避招標和假招標的行為等也是招投標審計的內容,但若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已對其進行了監督,則跟蹤審計可不再列入審計重點。
(三)合同審計 合同審計重點應放在合同正式簽訂前,合同執行情況審計可在施工階段及結算階段結合其他審計工作一并進行。合同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完整、意思表達是否準確、格式是否規范、合同形式是否明確、相關條款是否與招投標文件一致,要特別關注與工程造價有關的條款,如工程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及比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新增減工程量項目的結算辦法,工程質保金的約定、違約的索賠等。
(四)設計變更與經濟簽證審計 設計變更與經濟簽證是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特別是圖紙設計深度不夠的項目更會有大量的設計變更與經濟簽證。設計變更與經濟簽證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變更與簽證理由是否合理、資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特別要關注由施工方首先提出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對重大設計變更和簽證,跟蹤審計人員要及時進行測算,及時提出審計建議。
(五)隱蔽工程審計 隱蔽工程覆蓋后難以復核,是最容易偷工減料、高估冒算的部位,對隱蔽工程質量與造價的控制是跟蹤審計的重中之重,審計人員要及時跟蹤隱蔽工程的每一個工序,做好記錄,必要時還應進行拍攝記錄,為工程竣工結算積累資料。
(六)工程進度款審計 工程進度款是在工程中間結算的基礎上支付的,為掌握工程結算第一手資料,審計人員要跟蹤建設工程施工全過程,認真審查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是否與工程量清單內容一致,材料規格、型號、品牌是否與合同約定相同等,并及時做好跟蹤審計記錄。審計中要嚴格區分工程量清單內外項目,清單內項目按投標報價結算,清單外項目按合同約定結算,中間結算時可采用分攤法、分解法、估價法計算,原則上與分步分項工程費一致。工程進度款審計是效益最高的審計項目之一,它可以有效地調節工程進度,節約資金成本,扼制工程款超付。
(七)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工程竣工結算審計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最后一道關口,雖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比定額計價模式竣工結算相對簡單,但是,由于建設工程造價組成的復雜性,必須建立科學的工程竣工結算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嚴把竣工結算審計關。
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評價依據
(一)法律與法規跟蹤審計可依據的法律法規較多,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標法》、《營業稅暫行條例》等。
(二)規定跟蹤審計依據的規定是指省、市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規定。包括工程管理方面的規定、工程計價方面的規定等,具體有各省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工程量清單計價項目指南、工程計價表,各省、市關于文明施工費、勞動保險費、質量監督費等規定及教育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的規定,以及建設部、財政部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政部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
(三)相關標準及規范 跟蹤審計依據的標準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具體包括工程建設標準、工程質量標準、材料質量標準等;規范包括工程施工規范、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等。
(四)合同及補充協議 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一經簽訂,在合同期內便是跟蹤審計的重要依據,它是約束合同條款的法律文件。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必須嚴格按合同辦事,并嚴格監督合同的履行。
【關鍵詞】土建工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探討
隨著我國基礎建設投資的不斷增加,土建工程的造價問題愈發被放大。土建工程造價審計方法貫穿于工程的全過程,對土建工程造價管理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有必要對土建工程造價中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進行積極的探討。
1 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
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指審計項目部對土建工程的造價,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控制的一種經濟管理方法。具體來說就是審計部從土建工程的投資決策到工程的竣工整個施工過程,進行監督與控制的審計活動,從而進一步落實工程造價管理。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有助于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有助于保證工程造價的合理性。
2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
土建工程的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是為了確保施工的質量達標、施工的投資金額在預定的控制范圍內,實現工程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主要體現在施工投資決策期、施工項目開展期、施工項目竣工期三階段,具體表現在:
2.1 施工投資決策期
2.1.1 協助建設單位
審計部門應該協助建設單位開展土建工程的投標。向建設單位提供有效的咨詢服務,協助建設單位對招標的文件進行嚴格的編制與審核。在選定中標單位之后,審計部需要將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通知給建設單位,協助建設方對相關的合同進行審定,避免因為合同的漏洞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1.2 編制項目預算
審計部門需要在投資決策期,依據建設單位遞送的詳細資料進行預算編制。在編制預算前期,應該對審計資料中的圖紙進行理解與熟悉,并參與到圖紙的會審工作中去,因為施工圖紙關系到整個土建工程的順利開展,對工程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盡量做到在施工前期解決掉圖紙的缺陷與漏洞,防止在施工項目的開展期出現不必要的設計變更問題。
2.1.3 審核預算
審計部門在施工投資決策期,需要對施工方遞送的施工預算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明確土建施工預算的造價金額。
2.2 施工項目開展期
2.2.1 現場簽證
審計部門需要依據土建施工的具體情況,分派專門的審計人員到施工現場開展審計活動。審計人員需要對與施工造價相關聯的經濟活動進行實地簽證。尤其應注意的是,對于土建工程的各種隱蔽項目以及施工中的變更項目,進行詳細的檢查、測量,以及做好后續的記錄和簽證。
2.2.2 業務咨詢
審計部門需要協助建設單位,對在土建施工項目中形成的合約外的各種報價實行控制,在市場價格、材料采購、合同簽訂以及預算定額方面為其提有關的咨詢服務。
2.3 施工項目竣工期
2.3.1 材料與工程的結算審計
一方面,審計部門需要在土建項目的竣工期,對材料進行結算審計。及時的對材料價格以及差價進行審定,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材料轉賬工作;另一方面,審計部門應該依據工程前期的預算、工程施工中的變更以及現場的簽證資料,進行土建竣工期的工程結算工作。審計部門要重視對施工項目的類別、施工項目的工程量的審核,對定額套用和計算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糾正,保證工程造價的正確。
2.3.2 資料的處理
審計部門在土建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應該通過圖像采集、文字記錄、音效收集等方式,對工程的活動進行資料的記錄。在土建工程竣工期,將這些資料進行整理與收集,同時做好不同資料的分類和保管。審計部門在對土建工程全過程的跟蹤審計結束后,需要向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審計資料。
3 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程序
3.1 準備審計
準備審計的工作具體包括:對業務信息進行審計、接受委托與邀請、提供咨詢服務等。在對標的資產、審計目的進行掌握的情況下,簽訂全程跟蹤的審計合同。在審計合同里。必須對全程跟蹤審計的起止時間、審計活動的取費標準以及簽訂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進行統一規定;審計單位需要對活動有關的各種資料進行收集,進行土建項目的現場勘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在對資料進行收集的前提下,根據審計合同,制定全程跟蹤審計的具體實施方案。審計單位在制定出總的方案后,最好將方案進行細化,讓方案更具體可行;審計單位在制定完實施方案后,應該及時的安排審計人員駐到土建施工現場開展工作。
3.2 開展審計
在工程施工階段,審計部門依據準備階段制定的審計方案,開展審計活動。具體包括對土建造價的測量,計量,確認、向建設單位提供咨詢服務以及對其他審計工作的管理等。這些工作是土建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最主要工作。
3.3 結束審計
在土建工程竣工階段,審計部門要做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制定應該聽取建設方的各種意見,不斷修改完善形成。在做出審計報告之后,需要向建設單位移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在審計工作結束后,應該對土建主體的各方進行認真的回訪以及工作總結。
4 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注意事項
4.1 遵循法律法規
審計部門在對土建工程進行全程審計的時候,務必做到按事實辦事、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對被審計方負責。要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不斷的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依據政策法規,進行正確合理的審計活動。
4.2 做到公正、公平
審計人員在土建工程的全程審計當中,始終要堅持做到公正、公平,不能將個人感情以及情緒帶進工作中去,做到客觀的對待被審計事項。因此,審計人員需要有意的培養自身的道德修養,培養自身的責任意識。
4.3 加強各方的協作
審計單位在對土建工程進行全程的審計工作過程中,必然會牽扯到工程項目的各個方面,這就需要工作時的積極協作與合作。審計人員應當深入施工現場,與土建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進行良好的接觸與溝通,掌握審計必備的原始資料。注重與施工各方進行協作互助,提升工作效率與質量。例如,審計人員在對索賠進行審核的時候,根據施工方提供的損失資料,通知施工方提供初始的購買單據,依據單據進行清點,并且需要監理方的協作。
審計人員只有對土建工程整體情況有充分的了解,對項目的來龍去脈有詳細的掌握,才能保證基本的客觀公正。
5 結束語
總而言之,土建工程造價中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有助于提高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有助于保證施工項目的質量。土建工程的全過程跟蹤審計,需要從工程的投資決策期到竣工期進行全方位的審計活動。除此之外,審計人員在審計活動中,必須做到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以及加強與各方的協作,才能保證土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落實。
參考文獻:
[1]林玉茹.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研究[D].華南理工大學,2012.
[2]呂莉,貝建益.淺談工程造價中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應用[J].現代商業,2012(18).
[3]嚴福生.工程項目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研究[J].江蘇建筑,2009(06).
目前針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的審計多是事后審計,這種審計方式下,審計人員脫離了建設項目的管理過程,只對工程項目的造價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無法滿足規范建設項目管理,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的審計要求,存在較明顯的缺陷和較大的審計風險。全過程跟蹤審計將事后結算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延伸,審計覆蓋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審計范圍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物資設備的供應商、設計單位等所有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較好的解決了事后審計存在的問題和風險,更加有效的規范建設項目的管理,更加合理的保證建設資金合理合法合規使用,并提高其投資效益。
一、建設項目傳統事后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處理存在“盲點”
審計人員不能對合同中已經約定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審計處理。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條款因受到《合同法》的保護,屬審計“空擋”,不在審計范圍之內,審計人員不可對中標并經合同“包死”的內容進行審計處理。審計人員不便對甲、乙雙方已簽字認可的合同以外的變更工程款進行審計處理。
(二)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
事后審計看不到建設項目施工以及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進出、安裝等具體過程,只能將有關簽證單、驗收單、進貨單等作為審計依據,一旦此類審計依據本身存在問題,那么審計的基礎將不再,審計的結果也將偏離實際,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
(三)難以充分發揮審計作用
事后審計難以發現建設管理不到位、監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設計不到位等問題,即使發現了一些問題,往往也因既成事實,難以加以補救,審計作用十分有限。
總的來說,事后審計讓審計人員脫離項目的建設實際,遠離具體的建設過程,無法滿足規范項目建設管理, 提升工程項目的整體管理水平,降低工程造價,突顯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和效益性等審計要求,產生了突出且無法控制的風險。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概念和優勢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概念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審計組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的規定,按照規定程序和現代審計方法,對項目的前期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竣工決算及驗收移交階段實施的全過程參與的審計監督活動。目的是規范項目建設程序,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
1、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規范
跟蹤審計通過對項目建設的設計、招投標、建筑施工、監理、物資和設備采購等方面的審計,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促進建設項目各參與方依法規范自身行為,促使建筑市場秩序從根本上得到規范和改善。
2、有利于對工程質量的監督
跟蹤審計人員經常工作在施工現場,對工程的施工過程、形象進度等都能做的眼見心明 ,一旦發現質量問題即可及時建議改進,從而防止有關工程質量問題的發生。
3、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跟蹤審計人員經常深入施工現場,能夠直接觀察到物資進出、設備安裝、建設施工的具體過程,減少估算和審計判斷的使用,降低審計檢查風險。能及時對簽證單、驗收單、進貨單及相關事項包括隱蔽工程等進行直接審計,增加審計依據的可靠性,大大減少審計人員因不了解實際情況而帶來的檢查風險。
4、有利于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參與跟蹤審計的審計人員能更加全面的了解項目建設工程管理的過程,實地接觸到項目的立項、概算、設計、施工、監理、物資等各個環節,有助于審計人員拓展審計視野,學習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識,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制約因素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十分明確,但目前開展了跟蹤審計的建設項目并不多,這一方面是受制于審計力量的不足,另一方面則是由于跟蹤審計的準則和操作指南缺失,審計整改問責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影響了跟蹤審計的開展。
(一)審計力量不足制約了跟蹤審計的開展
跟蹤審計涉及建設過程中的決策、規劃、設計、招標、采購、施工等各個管理環節,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且由于跟蹤審計需要審計人員通曉有關法律法規、兼有工程與財務知識,而目前不論是國家審計機關還是各大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都存在審計力量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審計任務的矛盾,在缺乏足夠的審計力量的情況下,開展跟蹤審計其質量可想而知。
(二)跟蹤審計準則和操作指南缺失限制了跟蹤審計的發展
跟蹤審計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審計制度相對滯后,沒有系統的規章制度和可操作性強的指導性意見或業務指南,審計人員難以對建設項目做出共性的判斷和評價,各個審計組織也都根據自身的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在各自的領域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常常會出現不知道該如何監督和監督不到位的現象。
(三)尚未形成有效的審計整改問責機制影響了跟蹤審計的效力。
審計整改是審計過程的重要一環,通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才能真正發揮監督效力,發現問題能夠及時整改,最大限度避免、減低項目資金的損失浪費,也是實施跟蹤審計、監督關口遷移的作用所在。但出于自身利益考慮,項目建設各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的現象時有發生,缺乏有效的審計整改問責機制來確保審計成果的運用,審計效力大打折扣。
四、開展跟蹤審計的建議
(一)重視審計人員的培養
以審計實踐為途徑,培養和提升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堅持將參加項目實踐作為鍛煉和培養審計人員的“第一跑道”,通過實踐,促進審計人員不斷學習研究跟蹤審計的先進經驗,鍛煉跟蹤審計的技術技巧,提高發現問題的敏銳性和專業判斷能力。
加大培訓力度,培養和提升跟蹤審計人員的施工、項目管理、財務管理等綜合能力。變單一的專業型人才為復合型人才,在更新、補充既有的專業知識基礎上,花大氣力、更多的投入來拓寬審計人員的知識面,構建以專業知識為基礎、拓展知識為直線的“T型知識結構,更好的適應跟蹤審計的需要。
(二)建立完善的跟蹤審計規范體系
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跟蹤審計的規范體系,制定跟蹤審計實施的操作指南,健全跟蹤審計程序,為跟蹤審計人員、項目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具體的指導和明確的職責劃分,使各部門各司其職,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相互配合,協調運轉,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中。
關鍵詞:房地產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
1.全過程實施跟蹤審計科學內涵
跟蹤審計是一種對審計對象實施的持續監督、適當評價與及時反饋的綜合審計模式,具有動態全過程審計屬性,為有效避免事后一般審計的不良弊端,杜絕發現問題卻無法及時有效處理解決的負面影響,展開糾錯行為,而非僅僅抱著查錯目標進行審計,這樣一來便令事后審計核查問題形成既有事實的現象得到了良好控制,令糾正難度大大降低。房地產項目施工建設的設計、決策投資、施工、招標投標、交付驗收、竣工結算各個階段中,科學實施全過程監督審計,可全面強化房地產企業監督與內部控制管理有效性,提升各項資金應用管理效益。并可激發審計機構免疫功能,促進了審計模式及理念的良好更新轉變,并真正實現了房地產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科學選擇房地產項目工程全過程實施跟蹤審計的實踐模式
目前,我國較多房地產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一般多停留在初級的理論階段。因此,選擇具體的實踐審計模式環節便應引起高度重視。可依據具體的審計風險進一步明確,對自身內部控制體現出一定薄弱性、具有較高審計風險的房地產企業,應由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設立項、拆遷征地、設計、簽訂合同、招投標、結算、竣工驗收等環節展開跟蹤性全過程審計。而對于體現了較好的內部控制、具有較低審計風險的房地產企業,則可依據其薄弱的具體環節展開階段性審計。同時還可依據房地產企業的具體規模進行實踐模式的科學選擇,在房地產企業規模較小時,可應用松散審計模式,也就是就某一關鍵環節實施重點、集中的跟蹤審計,而對于較大規模的被審計房地產企業,則可科學應用緊密模式展開審計,即針對房地產項目工程的各項技術經濟全過程活動展開系統全面的監督審計,進而顯著提升審計監督效率,令審計資源得到有效節約。
3.房地產項目工程全過程實施跟蹤審計科學策略
3.1?房地產項目前期準備的良好跟蹤審計
房地產項目工程全過程實施跟蹤審計具體包括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審計跟蹤執行概算預算情況、項目交付竣工審計以及結算監督跟蹤審計。項目工程準備階段實施跟蹤審計,主要即是對房地產項目工程可行性進行研究并審查具體的招投標實踐過程。研究工程項目可行性應對其投資狀況、項目工程建設、相關科研課題實踐方案等展開綜合性分析與論證,主要探析評估改建、新建與擴建項目是否具有先進的技術、是否安全適用,在經濟層面是否體現了合理性。對招投標實踐過程進行跟蹤審計,應對其公平、公開與公正性進行審核,判定工程項目投標單位是否具有合格真實的資格。實施跟蹤審計的工作人員應參與至全過程的招標環節中,重點核查招標文件范圍完整性,文字表達準確性,具體評標方式科學性、實施程序合法性,供材型號、規格與質量是否滿足相關工程標準要求、價格合理性等。
3.2?全面跟蹤審計房地產項目工程實施階段執行概預算狀況
房地產項目工程實施階段是開展事中跟蹤審計的重要環節,應科學抓好簽訂合同、設計、采購與施工等重點環節。在簽訂合同階段,應著重對施工合同展開跟蹤審計,對其主體合法性、內容合規性、表達文字準確性、合同內容條款完整性、招標、合同、投標文件統一性進行全面審查。尤其對于投標階段中沒有考量,而在決算階段中需進行調整的各類項目,例如優質工程獎、趕工費用如何科學計取、實踐履約進程中簽證、變更等問題如何處理、怎樣進行違約界定、履行相關法律責任等應進行細化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在房地產項目具體施工階段中則應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基于其審查困難性,較多施工方均在該環節上下功夫,想方設法謀取更多利益,還有一些施工方與建設方、監理方互相串通,借助隱蔽工程進行國家資金套取,由此可見隱蔽工程多為房地產項目最富爭議且難于監督的環節。因此,跟蹤審計工作人員應深入施工現場全面了解隱蔽工程施工辦法,做好取證記錄。房地產所有隱蔽項目工程均應通過監理、建設、審計、施工與設計單位的聯合會簽方可予以隱蔽處理。對于施工現場應展開全面的工程變更與簽證審計。這是由于房地產項目工程一般來講建設周期相對較長,包含較多不確定因素,因而勢必存在簽證與工程變更問題。對于該類問題應重點關注,審核具體變更手續的合規合理性、完整及時性、真實可靠性,是否進行技術經濟比選分析等。另外還應做好審核材料價格相關簽證工作,基于建筑材料占有的房地產項目較大造價比例,且品牌眾多、型號復雜,價格與質量差異較大,在符合結構設計標準基礎上,應做足市場調查,依據滿足功能情況下最低價格、同樣價格情況下最強功能的科學原則,良好選擇材料品牌、價格與型號規格。
3.3?交付竣工與結算階段科學實施跟蹤審計
房地產項目事后審計階段,應確保最大化控制審計風險,有效提升房地產企業綜合運行效益與質量,因此首先應審查竣工階段編制決算依據標準性、資料手續完備齊全性,核查執行預算內容情況,是否包含預算外項目、是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并引發經濟損失。另外應對竣工決算簽證編制及工程量展開全面審查,判定是否通過批準實施設計變更,工程套用定額預算單價相符性,有無高估冒算、錯誤套用定額現象。再者應審核計算材料價差合理性、材料用量真實性、價格與市場標準相符性,是否依據規定進行了退料款手續辦理,竣工決算相關報表的真實全面性,進而真正確保工程竣工驗收的科學有序。
4.結語
總之,針對房地產項目實施全過程審計的科學內涵、綜合優勢,我們只有依據被審計企業對象現實特征、發展規模選擇合理的審計模式,科學開展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才能全面提升房地產項目建設管理水平,促進房地產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步健康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