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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稅收風險;境外審計;跨國合作
0引言
近年來,中央企業加快利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通過境外直接投資、境外資本運作等方式,對外投資規模及形成的資產日益龐大。到2014年年底,我國境外投資設立的分支機構分布在世界150余個國家或地區,中央企業境外投資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約占中央企業總體的12.1%、17.9%和9%。但我國國企境外投資的審計相當匱乏,按照國家審計“全覆蓋”的要求及綜合性原則,國企境外投資審計應成為國家審計監督的重點內容。國家審計通過國有企業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客觀性、合法性和收益性,最終達到維護我國經濟秩序,促進政府廉政建設,保證經濟安全、全面發展的目標。在國家治理理論的導向下,國家審計現在已經成為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具有預防、揭示和抵御障礙、矛盾和風險功能的“免疫系統”。近年來,稅收風險的審計已經引起各方的重視,但我國的稅收風險審計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稅收風險的審計包括稅收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并審計已經存在的稅收風險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影響,通過現代化的審計計劃、審計方法、審計流程等得出審計結果,最后出具審計報告。
1文獻綜述
1.1境外投資稅收風險
國外文獻關于稅收風險的文獻主要是對稅收風險的定義和分類以及產生稅收風險產生的因素和如何控制。稅收風險主要包含交易轉讓、操作運行、財務會計、稅收申報和企業聲譽風險。企業稅收風險產生的原因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引起的,企業的外部因素不可控。因此,企業對稅收風險的管理即是對內部因素的控制。
1.2稅收風險審計
國外文獻主要是關于稅務研究的,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一直致力于稅務研究,總結了加強稅務審計能力的普遍原理和方法。國內文獻也沒有直接關于稅收風險審計研究的,但有學者研究了境外投資法律風險管理審計,對其法律風險防控機制進行審計,是現代政府審計目標綜合性的基本要求。綜上所述國內外文獻目前的研究主要是稅收風險和稅務審計方面的,很少有探討境外投資稅收風險審計的,本文將試圖研究國企境外投資的重要性,內容以及跨國審計合作這三個方面。
2國企境外投資稅收風險管理審計的內容
2.1雙重稅收風險管理
稅收管轄權分為居民稅收管轄權和收入來源管轄權。當我國和國企境外投資所在國家采用不同的稅收管轄權時,我國和國企境外投資所在國就會對國企境外投資重復征收企業所得稅,從而使企業的所得稅負擔較重。境外國企投資是否存在重復征稅成為審計的重點指引,審計機關應核查國企的境外投資是否存在我國對企業行使居民管轄權,國企境外所在國對企業行使地域管轄權的情況,因而國企境外投資的分支機構要被征收雙重企業所得稅。單一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只有極少數拉丁美洲國家采用,我國采用的是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相結合的形式。所有審計機關一方面要關注國企境外投資的收入是否已經雙重交稅,有沒有少交、漏交稅,從而違反了我國和東道國的稅法,因此導致稅務機關的懲罰和繳納高額的罰款。另一方面,要關注雙重稅收是否造成企業負擔過重,國企境外投資的收入在扣除雙重稅收后是否存在償債風險、盈利風險,是否有充足的現金流等,從而考慮其對境外投資國有企業的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兩個層次的重大錯報影響,并據此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序。
2.2境外企業組織結構風險管理
國企境外投資組織機構的差異會使得企業承受不同的稅收負擔,國企境外投資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是直接控股還是間接控股,都會造成企業所得稅的差異影響。審計機關應首先核查國企在境外設置企業的性質,再根據境外投資的企業的性質,核查以下方面:①境外子公司利潤在交完預提稅后才能作為股息匯回母公司。②子公司匯回國內的利潤因交預提稅可以抵免在我國的納稅額,而分公司則無法享受這項政策,但分公司或子公司匯回的利潤均需在我國納稅。③審計機關應該關注與子公司相比,并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不能享受東道國的稅收優惠待遇,分公司是否足額納稅。
2.3轉移定價風險管理
境外投資企業經常采用轉移定價的方法來避稅,然而稅法規定:如果境外投資企業濫用轉移定價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那么不僅要補交稅款,而且要加收利息且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審計機關應該重點關注國企境外投資企業是否存在轉移定價逃稅的行為,如果存在應及時補交稅金。并重點衡量補交稅金對企業凈利潤和現金流的影響,企業是否會因為補交稅金變虧損,現金流不足以維持日常運營等其他財務風險,從而考慮其對境外投資國有企業的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兩個層次的重大錯報影響,并據此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序。
2.4資本結構風險管理
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而股息是在稅后利潤分配,因此債權融資的稅收負擔輕于股權融資。但很多國家開始限制企業的資本結構,若是債權融資比例過高,將會面臨反避稅調查。境外投資融資方式風險管理的審計,首先應重點關注境外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是否過高,有利于國企國際避稅。其次,境內企業是否以債務的方式向境外的企業注入了大量的資金。最后,境外企業的資本結構如何,債務比例是否遠超于股權融資,是否超過稅法規定的固定比例。超出部分債務所支付的利息不準在稅前扣除,企業是否在計算所得稅時按稅法的規定未扣除不能扣除部分的利息,足額繳納稅金。此外,還需考慮企業的負債比例過高,是否存在資不抵債的情況,存在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2.5稅收協定風險管理
稅收饒讓的含義是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在非居住國享受的稅收優惠視同已納稅而給予抵免,不再補征。如果我國與境外投資所在國的稅收協定中沒有規定稅收饒讓,那么國企境外投資的分支機構將無法享受所在國的稅收優惠,回國后應需要補交。目前,我國與很多國家已有稅收饒讓抵免規定,我國與韓國、印度、越南、意大利、泰國、馬來西亞、毛里求斯、巴布亞、新幾內亞、馬其頓等國簽訂的稅收協定中,雙方都承諾給予稅收饒讓。因此審計機關應該關注國企境外投資企業是否享受稅收饒讓規定的稅收優惠,如果國企投資的境外企業地區沒有與我國承諾稅收饒讓,審計機關應該關注該企業的稅負是否過重,有沒有按規定補繳稅款,并重點衡量稅負過重的風險是否會導致管理層存在舞弊風險,進而影響多項認定。除了上述稅收風險因素外,對于來自稅收其他方面的風險,都需要境外國有企業建立一套有效識別、評估、應對和控制風險的機制。審計機關應該充分的關注當地國家的稅法和稅收政策等因素,發揮國家審計在維護信息真實、安全方面的優勢,保障境外國有企業的科學決策和持續經營能力。
3大力推進國企境外投資稅收風險管理
審計的跨國合作受因素和屬地管轄的原則的影響,境外審計經常限制于國家管轄,尤其是國有企業投資往往限制于經營地國家的屬地管轄。但對國有企業的境外投資審計,客觀上需要加強各國政府之間的合作,開展多方面、多渠道的溝通交流,研究怎樣推進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審計協同的實施方案。這就需要我們一方面充分重視現有的亞洲審計組織、最高審計機關組織等雙邊機制作用,加強各國政府審計協同效應。另一方面,沿線國家區域、次區域相關國際論壇、展會以及博鰲亞洲論壇、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以及中國-南亞博覽會等平臺的建設性效應也能為各國政府協同審計發揮重要的作用。最后,在最高審計機關國際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協調各國審計標準,指導各國或協同審計實務,倡議國際審計交流會,提供各國相關審計人員的相互交流和學習。
在國際的合作監管領域,既有的其他政府機關或部門已建立的合作途徑或渠道為國企境外投資審計提供了鋪墊.受制于屬地管轄,我國審計機關在境外進行審計需要獲得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外部資料時,當地相關機構或部門沒有配合審計的義務,有時也無法取得當地政府或司法機關的允許或協助。因此,國企境外投資的稅收風險管理審計可以依法由政府委托給合格的受托方從事委托審計,借助社會力量或者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由第三方從事境外審計,將第三方審計報告或會計信息視作外部證據,由審計機關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再行審計??鐕鴧f同審計還可以利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提高國家審計效率,應大力加強各國國家審計實施的信息化系統建設.總之,在一個規則和風險同步增長的現實社會中,識別及管理稅收風險,目前是境外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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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華維真.試述企業境外投資稅收風險控制[J].涉外稅務,2010(03):31-33.
關鍵詞:一帶一路 境外稅務 問題
一、引言
在2013年,提出共建“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并明確了以對外開放與周邊外交助力中國及周邊國家經濟發展的新戰略,該戰略被稱為“一帶一路”。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為企業進一步“走出去”提供了更堅實有力的支持,為企業帶來了更大的市場潛能。
當然,“一帶一路”戰略給企業帶來的機遇與挑戰也是并存的,企業在得到極大的發展機遇時,也面臨著政治安全、國際稅制以及法律保障等問題。其中稅收作為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更需要為企業“走出去”提供較好的保障,以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稅務問題,將項目運行中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提升其盈利能力(本文所提到的企業均為“走出去”企業)。
二、當前企業境外稅務問題
(一)企業對境外稅收風險認識不清
當前由于部分企業急于做大做強,對國際稅務制度及規則執行方面的理解存在偏差,對“一帶一路”背景下的企業發展戰略制定并不清晰,也沒有重視國內的稅收優惠和國際的稅務風險規避,不能重視稅收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二)稅務風險把控應對能力不足
面對海外業務中存在稅務風險,企業“走出去”后獲取信息較為有限且針對性不強、信息的內容比較狹窄,對項目所在國的涉稅風險認識不清。整體來說,大部分企業對項目所在國的安全審查、稅務制度以及外匯制度等認識不深,沒有制定系統、全面、有效的稅務風險防范應對措施,導致企業對境外稅務風險不能準確把控、不能較好應對。
(三)國家對企業稅務支持效果不明顯
雖然近年來我國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國家稅務機關在稅法宣傳以及稅務服務上不斷的提升質量。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國家現行稅制對于企業的支持力度仍較為薄弱,稅收優惠政策也較為有限。另外,還有部分企業由于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有限,不能較好的應對稅務風險。
三、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境外稅務問題的應對措施
(一)企業要充分了解重視境外稅務風險
在當前一帶一路的發展戰略下,企業“走出去”面臨著更多的機遇與挑戰。企業不僅要思考怎樣應對國際市場的挑戰以及稅收風險問題,還要突出自身發展的優勢。
首先,企業要明確了解所在國的稅收制度、勞工制度、外匯問題以及審批程序等相關信息,尤其要重視境外稅務風險問題。企業要樹立較強的風險意識與風險把控理念,提高稅收遵從意識、法治意識以及誠信意識,為企業“走出去”做好充分的準備。
其次,企業也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與國際市場的特點、規律,制定相的稅收風險防控機制。面對各國越來越嚴格的稅收監管制度,企業要做好全方位的分析與判斷,全面掌控稅務風險。企業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的調整海外業務的經營架構,針對自身的薄弱環節進行有計劃的加強,以免出現盲目擴大經營或在境外開展惡性競爭的狀況。
(二)企業要健全涉稅風險防控能力
一方面,企業在遇到享受境外稅收待遇受阻、遭遇稅收歧視、重復征稅、關聯交易轉讓定價調查等涉稅風險問題時,要及時的咨詢專業稅務顧問或中介機構,也可以直接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啟動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另外,企業應設置專門的涉稅風險管理部門,對企業項目實施中遇到的涉稅風險做好全面的分析,并制定相應的防控措施,以便于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走出去”企業的國家化經營管理,需要高能力、高素質的綜合型人才,企業管理人員不僅要具備法律、金融、財務、營銷等方面的知識技能,還要熟悉涉稅風險、具備稅收戰略思想與風險應對能力。企業可在高層管理崗位積極引進熟悉國際規則和海外市場的綜合型人才,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三)國家要完善企業境外稅務支持系統
一方面,國家要加快國際稅收協定的簽訂進程,完善對稅收協定體系等法律法規。對于“走出去”企業境內外所得的計征辦法、虧損的彌補辦法和稅收抵免的管理辦法,細化納稅人境外所得的種類、成本費用扣除標準等政策規定。企業也要時刻關注國家對“走出去”企業的鼓勵優惠政策,全面了解并利用國內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降低風險、提高收益,思考合同如何報價,解決合同的稅務條款如何簽訂,以及由什么樣的主體來簽訂合同等問題。
另一方面,國家稅務機關要完善當前的涉稅風險預警信息體系,啟動分國別、分地區、分行業涉稅風險預警機制,依托各級稅務門戶網站、微信平臺、微信群等現代化信息傳播平臺上的“一帶一路”專欄,及時有關企業“走出去”的涉稅政策和風險資訊,及時為企業解讀和預警境外稅收風險,幫助納稅人及時了解國際貿易往來、跨國兼并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涉稅風險,指導納稅人做好海外貿易經營中的涉稅風險控制。
四、結束語
在當前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下,企業要時刻關注國際經濟市場規則變化,明確海外貿易目的國的稅收政策與稅收協定,全面了解當前的涉稅風險問題,有效的把控和減少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稅務問題,促進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孔丹陽,李倩,張剴.服務“走出去”企業,這些數據值得關注[N].中國稅務報. 2014 (B02)
一、CFO(總會計師)面臨的主要稅收風險
2015年德勤對54家參與“一帶一路”的國企中高層進行了問卷調查。
在問及參與“一帶一路”項目過程中最大的稅務方面的挑戰(選三項)時,90%表示“對投資目的地的稅收制度和征管實踐較為陌生、海外項目稅務風險較高”;78%認為“海外項目所在國對中國企業普遍監管嚴格”;67%“遇到項目當地稅務機關的稅務稽查或稅務糾紛缺乏應對經驗”;55%感覺“海外項目國稅法變化頻繁,中國企業及時獲取相關信息的渠道較少”;43%“沒有具有豐富經驗的海外項目稅務管理人員”。
69%的企業沒有完整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專門的稅務管理崗位,說明相比國際上大型跨國公司先進而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和體系,大部分中國企業的狀況仍存在較大差異,在進行海外投資經營的過程中,中國企業應對海外項目的稅務風險管理予以足夠的重視,否則將會對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打造真正的現代化跨國企業形成較大的制約和潛在風險。
67%的受訪企業從來沒有在進行海外投資過程中,聘請稅務顧問對海外項目所在國的稅收環境、征管體系、稅務風險進行評估,并對海外項目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適當的稅務優化安排。這說明中國企業對于借助專業機構的全球網絡以及其專業團隊的豐富經驗,減小海外項目運營的稅務風險,優化整體稅負還不夠重視。
二、CFO(總會計師)如何控制企業投資的稅收風險
(一)投資前期的稅收風險管理
從投資前期來看,如果中國企業通過收購海外公司股權的方式進行海外投資,那么在收購前,需要對擬收購公司的歷史稅務情況進行充分的調查。
詳盡、審慎的盡職調查是管理交易風險的有效途徑之一。中國企業在對擬并購目標進行稅務和法律盡職調查時,仔細梳理目標公司歷史遺留問題,如是否存在控股架構不合理導致的稅負偏高問題,或稅收優惠存疑、無法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此外,目標公司資產(包括不動產、知識產權、設備等)、重要商業及融資合同、第三方債權債務、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勞動法等方面亦不可忽視。
如果中國企業在收購前對擬收購公司進行了稅務盡職調查,從而對其歷史稅務風險提前有所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調整收購對價或在收購協議中約定賠償條款而保護自身利益。另外,也有助于企業在收購完成后及時進行相應方面(如稅務管控方式、定價政策等)的調整,以有效降低相關風險。
以礦業行業為例,由于礦產資源所具備的戰略意義,以及其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世界上大多數礦產大國的稅制都相對復雜,或對于礦業行業制定特殊的稅收制度,包括要求當地的礦產資源上、中、下游企業繳納多種不同類型的稅項(如哈薩克斯坦),如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超額利潤稅(Excess profit tax)、礦產資源開采稅(Mineral extraction tax)、增值稅(Value added tax)等,且不同稅項的稅基和稅款計算方式均有所不同;或規定礦業行業企業適用比普通行業企業更高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如加納)等。
部分投資者對于目標資源國當地的稅制不甚了解,在搭建財務模型進行盈利預測時未能充分考慮全部重要的涉稅成本,導致在實際投資后運營階段實際稅款支出超出預測,無法實現預期投資收益率等目標,或出現資金流緊張等情況。
(二)投資中期的稅收風險管理
合同談判與簽訂。影響合同風險的因素包括征稅方式和時點、工期、合同價格、工程質量驗收及缺陷責任等。以征稅方式為例,企業務必在專業機構的協助下事先精準了解當地的稅法規定與實務操作,并設計和調整合同中相應的條款,預先管理項目稅務風險。從合同價格條款而言,合同中亦需對業主變更權及承包商付款請求權進行明確界定。企業聘請全球化的專業服務機構參與合同條款的設計和談判,為企業提供必要的咨詢、解釋,如講解當地交易慣例、法律環境,梳理合同中的法律要點等,在企業商業考量基礎上,通過對合同條款的審慎擬定和修改,最大限度降低承包商的商業、稅務和法律風險。
到了投資中期,取得投資回報的稅務成本是投資期間中國企業需要關注的又一稅務事項,股息紅利是企業取得海外投資回報的常見方式之一。
當企業未來從投資國項目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時,需要考慮的稅務成本包括:項目公司從事運營在投資國當地繳納了哪些稅負;項目公司分配股息紅利時是否需要在當地扣繳預提所得稅,適用的稅率是多少;中國企業或境外中間控股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收入時的企業所得稅稅負是多少,是否可以適用境外已納稅款抵免。
(三)投資后期的稅收風險管理
投資后期的主要問題是投資退出和資本運作事宜。企業可能采取的投資退出方式包括:基于海外戰略規劃、出于企業上市目的或其他商業財務規劃等目的進行內部重組;因后續資金需求,希望引入戰略投資者共同開發項目;希望通過轉讓項目所有權,而取得投資收益。無論出于何種目的,以及采取何種投資退出和資本運作的方式,在其操作過程中涉及的稅務成本都是企業必須面對的一個課題。
本欄目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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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多措并舉筑格局 中國稅務顯擔當――稅收助力“一帶一路”發展綜述[OL].國家稅務總局官網,2017-5.
據統計可知,我國較多的施工企業在國內外市場中曾經得到了較好的發展,較多的企業在境外市場不斷拼搏,很多建筑企業的業務已經擴大到上百個發展中或者是欠發達的國家中,不斷參與國外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去。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我國政府對企業實施支持“走出去”的戰略,并在此過程中給予企業相應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在走出去戰略中給予企業有效的引導,幫助企業積極拓展境外市場。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我國企業的發展實力在競爭中得到了不斷的加強,參與國際競爭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施工企業更加有信心,更加有實力去參與國際競爭。但是,由于國內人工成本不斷提高,國際市場發展不均衡,直接導致我國施工企業境外承包業務的利潤率大幅度下降。曾經的低成本勞務輸出方式已經不能再為企業創造足夠的收益和利潤,再加上金融危機的爆發,這對企業的發展無疑是雪上加霜,世界各國都遭受著不同程度的沖擊和傷害。通貨膨脹,物價不斷上漲,經濟低迷,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境外施工企業的生產成本,縮小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再者,由于國內國外的經濟發展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是不同的,財政法規和社會環境等差異因素對境外施工企業的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境外施工企業要想獲得進一步的穩定發展,實現企業的利潤增長,就要加強對境外工程所在國家進行稅收政策研究,分析當地國家的稅收籌劃工作內容,建立健全稅收籌劃管理體制,對企業的業務和管理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積極研究外匯資金的流動方式,降低外匯變動給境外施工企業帶來的影響和風險。
二、稅收籌劃的定義和內容
企業要增強自身的競爭實力,要提高自身的利潤率并降低稅收風險,就要做好相應的稅收籌劃工作。而做好稅收籌劃工作的前提是要充分了解稅收籌劃工作的具體內容和目標。
(一)稅收籌劃的定義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的稅收政策和稅收法規的規定,在不違反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選擇相應的納稅方案來籌劃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以便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稅收籌劃工作首先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遵守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指導,不能一味的按照自身的主觀意識來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同時,稅收籌劃工作要具有前瞻性和預見性,施工企業要在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開展前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稅后利潤,以便施工企業能夠真正實現稅收利潤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
稅收籌劃的內容分為四個主要部分,分別是避稅籌劃,節稅籌劃,轉嫁籌劃和實現涉稅零風險。稅收籌劃工作主要是從這四個方面入手,從而有效實現稅收收益最大化目標。避稅籌劃是指企業可以在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采用相應的避稅手段,利用稅收法律法規條文中的漏洞或者是空白來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以便實現合理合法避稅。避稅籌劃工作不是違法行為,避稅籌劃行為與偷稅漏稅行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國家只能采取相應的反避稅措施,例如國家只能不斷完善稅收法律法規來限制避稅行為,而不能采取強制性的手段制止或懲罰避稅行為。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企業在不違法國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稅法規定的條例或者是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稅負。企業在進行節稅籌劃工作時,可以利用稅法規定的起征點的不同和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指導生產經營活動和籌資投資活動,巧妙安排,合理節稅,這樣就可以在符合國家稅收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節稅。轉嫁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不違法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相應有效的措施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以便轉嫁企業的稅收負擔。境外施工企業可以通過提高價格或者是降低價格等手段將利潤或者收益轉移到稅負較低的國家,或者是通過價格調整將稅負轉嫁給上游的企業以及下游的消費者,這樣就可以在較大程度上實現施工企業稅負的轉移。實現涉稅零風險是指施工企業要全面了解自身的賬務,及時核算并交納稅款,及時向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這樣就可以減少施工企業遭受稅收處罰的可能性,降低企業的稅收風險。這種稅收籌劃方式不是直接降低企業的稅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間接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使得施工企業可以間接獲得稅收收益,也可以為施工企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稅收環境,進而可以為企業的長遠穩定發展提供基礎。
三、境外施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面臨的風險類型和內容
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匯率風險、利率風險、財務風險、稅收風險、政策風險、法律風險和社會環境差異風險等等,這些風險的存在無疑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提高了企業發展的不穩定性,不利于為企業發展創造一個平穩健康的外部發展環境。
(一)匯率風險
近年來,我國人民幣幣值被迫升值,且升值一直有著上升趨勢,這對我國境外施工企業的境外收益、資產和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人民幣增值,因施工企業的外幣債權總是大于債務,使得產生匯兌損失,直接增加財務費用金額降低企業利潤,增加了企業的外匯風險。
1、使得企業的營業收入降低。我國境外施工企業的工程項目合同大多數是以美元為計價貨幣,由于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利潤表所有項目都應當按照會計期間的平均匯率折算成作為記賬本位幣,即要將利潤表中的項目收益換算成人民幣。在直接標價法下,人民幣升值,匯率下降,使得同量的美元換算成人民幣的數量減少,導致境外企業的營業收入降低。
2、企業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和外匯縮水。眾所周知,通貨膨脹會使得債務人受益,債權人虧損,而匯率下降也具有類似的效應。匯率下降,人民幣升值,使得以美元表示的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的價值下降,境外施工企業的債權權益受到損害,不利于境外施工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使得企業以美元表示的資產價值降低。同時,由于境外項目在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外匯管理程序,境外項目所在國通常會限制項目建設資金大量回流等現象的發生,因此導致境外施工企業未結余資金數量較多,這一方面使得資金利用效率降低,不利于資金的優化配置,同時在人民幣升值的情況下使得外匯價值下降,直接影響項目的收益和價值。
3、生產和營業成本增加。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境外項目時要外派本國工作人員到項目所在國家進行項目指導和監督,而外派人員的薪酬是按照美元計價,在人民幣升值情況下,企業要留住人才,就要相應調整外派人員薪酬,保證外派人員工資換成人民幣后不縮水,這樣就無疑加大了企業的成本。其次,由于境外項目建設資金大多數是從本國的銀行中借貸獲取,企業要獲取美元計價的收益時要將其轉換成人民幣歸還給銀行,這樣就加大了企業的資金成本,不利于企業的發展。
(二)稅收風險
由于國內外的稅收法規和稅收政策的不一致,企業進行納稅申報時面臨的程序和稅收負擔也不一致,使得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境外施工項目時獲取經濟效益面臨的稅收風險增大。稅收政策和國內差別主要有所得稅、增值稅、財產稅和利潤稅等稅率的不同,而且這些稅收種類的征收范圍也與國內稅種征收范圍不一致,加大了境外施工企業計算應繳稅收的工作量,提高了稅收計算工作的復雜程度,從而間接的加大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增加納稅風險。同時,一些國家為了保護本國企業的發展,設置了相對較高的關稅以限制境外施工企業進入,這樣就在更大的程度上加大了境外施工企業的稅負,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成本,增加了境外企業的稅收風險。
(三)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是境外施工企業面臨的重要風險之一,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資金風險、審計風險和核算風險等內容。資金風險是指境外施工企業由于資金短缺和資金撥付手段復雜等因素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資金撥付會有一定的時滯性,工程承包項目資金的撥付和資金預付款資金到位需要一定的時間,這樣就會給境外施工企業帶來一定的資金周轉壓力,不利于保障資金的流動性和安全性。審計風險是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境外施工項目時,由于地域差別和審計制度的差別的存在使得未來項目的決算財務審計工作要受到不同國家和組織的多方審計,只要未來項目沒有通過其中一方的審計,項目工程就難以通過,境外企業面臨的審計風險壓力巨大。核算風險是由于中外財務核算工作難以同步進行而帶來的風險。境外施工項目在國內或者國外發生的費用,在國外或者國內不被認可,因此不能被納入財務核算范圍之內,使得中外財務核算的結果不同,從而影響境外施工企業的納稅額不同,這樣就使得境外施工企業的財務信息不一致,項目效益難以準確計算,財務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加大,不利于境外施工企業財務核算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境外施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和風險控制工作的措施
境外施工企業要想積極開展稅收籌劃工作,降低企業面臨的風險并對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就要從稅收籌劃和風險控制入手,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
(一)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的具體措施
1、要熟悉了解境外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法規。企業要開展相關的稅收籌劃工作,首先就要了解境外工作所在地的稅收法律法規。施工企業開展境外工程建設的前期,其財務人員就應該對當地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了解,要收集有關的法律法規信息,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操作方法。境外企業同時也可以聘請專業的翻譯機構或者團隊,對工程項目所在地或者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進行準確無誤的翻譯和解析,以便幫助施工企業的財務工作人員制定有效的對策,為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提供依據。
2、成立稅收籌劃領導小組。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具有系統性和協作性,稅收籌劃工作的有效開展需要境外企業各個部門之間的有效合作,相互配合。因此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項目時,可以成立稅收籌劃領導小組,以便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工作,進而統籌稅收籌劃工作,為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人員支持和組織保障。成立稅收籌劃小組,應該要注意稅收籌劃小組的組織構成,要注重提高稅收籌劃小組的工作效率,避免設置重復的崗位造成小組機構臃腫。再者,要注意防止稅收籌劃小組的權利過分擴大化,境外施工企業在機構設置中要注意權責分配,明確權利和責任,領導小組在稅收籌劃工作中應付首要責任。
3、確定境外項目實施的法律形式。境外工程企業內部的財務工作人員應該要理解工程所在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從而確定適合施工企業的項目法律形式。比如,境外施工企業要根據工程所在地的稅收法律特點,可以將項目設置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這樣就可以將項目所需的生產性材料或者物資進行轉移定價,從而將利潤和收益轉移或者留在稅率較低的國家,以便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再者,施工企業可以預測工程的利潤率,從而為制定項目的稅收籌劃目標提供理論基礎。4、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方案。稅收領導小組要充分了解項目的具體實施情況,熟悉項目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將項目的利潤率水平和稅收籌劃目標結合起來,充分分析項目實施環境的利弊,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稅收籌劃方案可以指導稅收籌劃工作的具體實施,可以給稅收籌劃工作指明方向,從而提高稅收籌劃工作的工作效率,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施工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手段
1、從企業所得稅入手控制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境外施工企業可以結合項目施工的成本構成來降低企業應繳納所得額,從而實現企業所得稅籌劃。境外施工企業可以將境外發放的工資計入項目外帳成本,同時,在項目所在國購買生產性物資或者是生活性物資時,應該索要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發票并妥善保管。再者,對進口的施工物資和生活物資,境外施工企業要向當地的國稅機關提供相關的清單和價目表,以便這些類似的開支和費用可以歸為稅前法定扣除項目,從而獲得當地稅務機關的認可。對于為開展境外施工項目而采購的施工設備,采購人員要妥善保管設備采購發票,要注意發票的合法性和可被認可性,要確保發票的抬頭和施工企業的項目部名稱的一致性,無論是境內購買的設備還是境外購買的設備,都要保證發票可以被稅務機關認可,以便為后期的設備折舊抵扣相關費用成本提供依據,進一步為降低企業的所得稅風險提供保證。
國際化經營中稅務風險的成因可以分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大基本方面。
1.1主觀原因
(1)人力資源配備。
包括從事稅務風險管理的人員數量及其專業勝任能力兩個方面。充足的、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專職稅務人員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有效、順利開展的關鍵保障。目前我國大企業普遍存在稅務管理人力資源不足的情況,需要引起企業管理層的足夠重視。
(2)管理風險。
第一,石油企業通常采用設立稅務部(處)的方式,但由于部門層級較低、從業人員數量較少且受專業背景的限制,缺乏對全集團國際經營活動進行稅務管理的能力。第二,稅務風險管理制度設計缺乏統籌性,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需要更加有效的協調與配合。
1.2客觀原因
(1)有關國家稅法規定和征收管理辦法的差異。
我國石油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業務活動發生在多個國家,每個國家又有各自的稅法體系,不同的體系之間有著較大的差異性,多重司法管轄導致石油企業的稅務風險成倍增長。在跨國經營的不同國家,計稅方法和征收管理辦法各有差別,為集團的稅務風險管理提出了重大的挑戰。因各國稅收管轄權限和對經濟行為性質認定的差異,企業同樣也常面對重復納稅問題。
(2)國內稅法體系調整與缺陷。
近年來,稅收政策作為一項有力的宏觀調控工具在我國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有關政策、法規出現了密集的調整,這無疑是政府對于其面臨不斷變化的經濟、社會形勢的積極適應,也是對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過程提出的更高要求。依據我國目前實施的企業所得稅稅法,企業取得的源于境外的所得征稅適用的是“分國不分項”原則對其境外負擔的企業所得稅進行抵扣,造成企業在部分國家的虧損不能得到及時、足額彌補。
2.應對國際化稅務風險的建議
(1)強化健全管理機制,推進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化。
對于集團涉稅經營管理工作進行規范統一的管理和指導,明確集團總部與國外子(分)公司或事業部之間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內容范圍和職責劃分。完善稅務風險管理系統,使涉稅信息數據的記錄、分類和歸集等更加及時和準確,將涉稅人員的工作重點轉向容易出現稅務風險的事項。從源頭上把風險點找出來,生成風險清單,從而便于企業通過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可能的稅務風險點進行管理和控制。保證風險信息能夠在企業不同層級之間迅速、有效交流,保障風險管理制度設計的有效使用。
(2)重視企業稅務人員配備,應對稅務管理工作。
在國際化經營的過程中,我國石油企業急需高質量的稅務專業人才分別在集團整體層面和境外子(分)公司層面對日常和特種業務相關的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管理。這就需要企業根據集團和境外業務規模設置與之匹配的稅務管理人員崗位,并篩選具有勝任能力的人員承擔相關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稅務管理員的培訓制度,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奠定稅務風險管理和控制的人力資源基礎。
(3)增強重視稅務風險管理的企業文化,營造合規守法經營氛圍。
風險管理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企業需要在整個企業集團的層面明確進行稅務管理的重要性和戰略意義。提高企業集團高管人員的在境內外市場開發、招投標、投資、資本運作和內部控制等全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并傳遞給企業員工,使得“依法經營、合規經營”的理念真正滲透到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的各個節點,樹立“全員參與、全員控制”的風險管理思維和行動方式。
(4)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網絡,與稅務、法律中介的高效合作。
稅收問題具有極高的專業性、復雜型和實效性。通過尋求專業化的外部中介機構合作,使企業對于自身稅務風險特別是特種業務稅務風險等有更加客觀的認識。權威性的稅務、法律機構的外部監控能夠更為專業、公正地發現和監督企業的稅收風險,并為企業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企業可以考慮同這些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對企業自身經營業務發展和擴展提供動態、連貫的智力支持,并在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涉稅業務處理能力。
(5)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建立良好稅企關系。
與國內和境外的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互動關系,維護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在境外,充分尊重東道國的稅收法律,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其主管稅務機關達成一致,特別是在對特種業務或政策模糊地帶的處理方面,要首先獲得其認可,還可以與其達成“預約定價協議”,就其轉讓定價問題的處理獲取首肯。在國內,獲取稅收政策、法規方面的最新資訊和消息,加強與稅務機關指定稅收聯絡員的溝通與聯系,特別是與稅務機關指派的聯絡員及時溝通企業所發生的重大財務事項,協調稅務機關,積極解決爭議與問題。
(6)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意識,維護企業正當利益。
關鍵詞:境外工程企業;稅收籌劃;管理
一、境外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一般中資工程承包企業在境外開展業務都有幾個特點,一是項目開發投標階段,人數很少,公司出于成本考慮,通常不配備財務稅務的專業人員。二是業務分布區域廣,很多國際工程承包公司同時在十幾個、甚至幾十個國家開發和執行業務。對于業務所在國家的法律和稅務環境并不熟悉。三是稅務風險高,目前廣大不發達國家也日益重視對外資公司的稅務檢查,特別是對于這些工程企業的業務,項目金額大,工期長,很容易成為所在國稅務檢查的目標。四是稅務風險影響大,由于工程金額大,無論是在投標報價期間出現沒有充分考慮稅收風險,還是項目執行過程中因為不合規的文件票據出現的稅務問題,都可能導致巨額納稅義務和罰款,從而對整個項目的成敗產生決定性影響。隨著走出去的企業不斷發展壯大,過去中資公司那種常見的粗放式的管理已經不合時宜,項目開始后才安排財務人員處理稅務事項的方式由于管理時間上的滯后,常常導致當企業開始關注稅務問題時,很多稅務風險已經形成,事后能采取的補救效果也通常是事倍功半。如何科學地進行稅收籌劃,在項目的開發階段就做好整個項目的稅務安排,成了目前的涉外工程企業面臨的共同課題。
二、稅收籌劃的啟動
稅收風險存在于稅收管理的整個過程和各個環節,境外EPC工程承包項目的稅務風險涉及兩個國家的稅務,以及所得稅、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等諸多稅種,在實務中,境外工程企業比較常見的風險點主要如下。
(一)企業對項目所在國稅收制度缺乏了解
對項目稅務風險主體由于各國政治體制、經濟發展水平及策略等不同,各國稅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較大的差異,企業對項目所在國稅收制度及征管方式不了解,對征管的嚴格程度缺乏估計。
(二)企業對其涉外項目缺乏科學統籌與管理
企業本部和項目現場缺乏溝通,缺乏前期策劃,未選定合適的合同主體、組織形式。
(三)項目執行期間未嚴格按方案依法辦理涉稅事務
一般來說,企業的財務人員,特別是負責稅務的財務人員,或者駐外的財務經理是組織實施稅收籌劃的主體。稅收籌劃的啟動時機,主要是綜合衡量項目的稅收風險和稅收籌劃的成本。在項目開發階段,綜合評估風險和成本時,財務人員就應該及時介入項目,和業務人員緊密合作,一起了解項目進展,由于項目所在國的環境對于財務人員是完全陌生的,通常稅收籌劃的起點通常都是業務部門的計劃,擬簽訂的業務合同的主要責任義務條款。財務人員和項目經理進行充分溝通,吃透業務的流程是一個成功的稅收籌劃的第一步。一般在決定進入這個市場開展業務之初,在有了一些跟蹤的項目的基礎上,業務開發有了一個整體規劃的前提下就要考慮啟動稅務籌劃。特別是在有一些項目雙方已經達成意向,在進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的談判期間是進行稅收籌劃正式啟動的比較好的時機。
三、合理利用中介機構的工作
不同國家有各自的法律體系和稅務系統,而且由于語言障礙,財務人員短時間不太可能全面掌握公司業務涉及的主要法律和稅務規定,聘請一個合格的中介機構幫助我們進行稅務咨詢和稅務規劃就是在實務中最常用的做法。有的項目本身規模較大,有的業務涉稅風險比較高,或者有的市場是公司的重點開發的市場,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優先選擇一般“四大”事務所或者當地知名的稅務事務所以及著名國際律師事務所。這些中介的國際化和專業水準比較高,溝通相對容易,但缺點是成本偏高。如果該市場項目本身規模不大,業務相對簡單,稅務風險可控,也可以僅僅聘請當地的稅務師事務所,或者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直接報稅和記賬,從而不進行專門的稅務咨詢來節約成本。盡管中介機構能給稅務籌劃工作帶來巨大幫助,稅務籌劃的主體仍是財務人員,中介機構的工作具有局限性,不可能替代財務人員完成稅務籌劃的全部功能。一般情況下,中介機構的工作方式是在和公司充分交流業務模式、交易細節、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納稅主體這些重要信息的基礎上,根據公司的要求出具標準化的報告,報告一般只涉及原則性問題,要繳納的稅種,稅務籌劃的原則和整體思路。通常情況下,大部分操作中的具體問題光憑這一份報告是無法真正解決的。以筆者經驗,通常需要就稅收籌劃報告和中介進行大量的細節溝通,比如:分包合同的發票如何取得;當地雇員的工資如何登記注冊,如何可以抵扣成本;和總公司的資金往來是否涉及滯留稅;分包合同如何簽訂;采購合同和建設合同如何分開簽訂,從中國出口的貨物的收貨人是業主還是我們的公司等等。實踐操作中的每一個步驟都需要認真思考,這些細節,中介機構有的可能認為太簡單而不會寫在報告上,同時他們關心的重點也不是這些操作層面的細節,出于報告的內容限制,都不會主動告訴企業。只有具體操作的財務人員和業務人員認真考慮每個細節,并充分利用中介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一個個問題的落實和澄清,才能形成真正有操作性的稅務籌劃方案,所聘請當地中介的真正價值才能得到體現。
四、稅收籌劃的框架搭建
在中介的幫助下,需要對項目所在國的納稅方案進行整體策劃,納稅籌劃方案應包括項目全周期、全流程的涉稅事項,涉及項目商業談判階段的稅務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稅務成本核算、合同的分拆、合同方和負稅方的確定;項目啟動階段的稅務管理,主要包括納稅主體組織形式和運作模式,轉讓定價管理和供應鏈管理;項目運營階段的稅務管理,主要包括運營階段的稅務申報和出口退稅管理,稅收優惠申請,抵免處理,分包商扣繳稅款,項目所在國和母公司所在國的全球稅務風險管理。受篇幅所限,只討論稅收籌劃框架的幾個作為境外工程公司境外稅務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
(一)納稅主體的選擇
納稅主體一般是也是合同簽約主體,需要在項目前期盡快確定。而且考慮如果需要在當地成立分支機構,通常注冊、開戶、注資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為了保證項目進度,一般需要優先落實這個問題。通常有以下幾個選擇:離岸的中資公司、中資公司在當地成立的分公司、中資公司在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執行海外工程承包業務,通常都要在當地進行設計、土建等服務,而且工程項目的周期較長,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要幾年才能完成。通常情況執行這些項目的主體會被看成是業務所在國的居民納稅人進行征稅,所以如果決定用分子公司執行項目時,一般要避免母公司被認定成居民納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母公司派駐人員去執行業務也要考慮當地的相關規定,控制出境時間和頻次,尤其簽署文件時需要注意。避免留下過多證據讓當地稅務機關可以根據這些認定母公司為居民納稅人。
(二)工程合同的分拆
對于工程承包交鑰匙合同,通常包括大量的土建設計等勞務性質工作,還包括施工材料、機器設備、工具用具的銷售。而實物貿易這部分業務如果是出口貿易銷售到當地的話,通常不需要繳納所得稅。但是在簽訂合同時,因為對外承包工程多為交鑰匙工程,業主只關注最終整個工程的功能性和質量的實現。在對外合同簽訂時,如果作為工程承建方不提出來的話,一般是會簽訂一個總的合同,把所有土建設計和施工都混在一起不進行區分,業主按照總體進度把土建和設備確認工程量量單,并按照工程量單支付進度款。從而會導致整個工程承包合同總額都變成所在國應納稅的業務。實際上,工程總承包項目價款的大部分是設備的進口貿易和機料物消耗,這部分可以歸做出口貿易,通常不需要在項目所在國考慮所得稅和一些銷售稅,也就是說這部分收入可以免除部分稅種的納稅義務,所以在簽約時最好要區分土建和出口貿易部分,簽訂工程量單時最好也要區分土建部分和貿易部分。避免這部分不必要的稅收風險。
(三)稅收風險的對策
對于籌劃過程發現的稅務風險通常有三種方式應對:一是稅務風險的規避;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的規避稅務風險,稅務風險的規避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全部稅務風險的規避,比如一些政府項目,特別是利用中國優惠貸款的政府項目,很多時候業主有能力爭取一些免稅政策,努力爭取讓業主取得免稅的政策,從而避免稅務方面的支出是解決稅務風險的最有力措施。另一類是部分規避,方式是通過工程總承包的合同分拆,把其中機物料消耗的部分分拆成出口貿易形式,從而可以部分減輕稅務方面的風險。第二種稅務風險的應對策略是稅務風險的轉嫁,主要是在工程總承包的過程中,要分包商的選擇上要充分考慮分包商的稅務能力,比如很多時候我們愿意選擇價格合理,工作效率高的中資企業作為分包商,但是很多時候,有些中資的建設單位不具備在當地取得合法的成本費用票據的能力,這時候就要綜合考慮稅務風險和工程成本,審慎選擇這種企業,也要考慮一些性價比不如中資公司,但是可以取得合法抵扣成本票據的當地企業。第三種應對方式是稅務風險的承擔。在充分考慮稅務風險的規避和轉嫁后,剩下的稅務風險就是企業要承擔的稅務成本了。對于企業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在事前充分預計這部分稅務風險,準確計算其對項目成本預算中的影響。列入項目的預算,在報價階段前要完成這部分工作,以避免出現重大稅務成本的漏算,如果處理不當的話,甚至會導致整個項目的失敗。
五、稅收籌劃的落地中的注意事項
稅收籌劃報告完成,整個稅收風險管理才完成第一步,如果要實現稅收籌劃的落地,在整個項目執行中指導項目的財務稅務工作,主要注意兩點。第一是業務人員的全程參與和充分理解。財務人員在稅務籌劃中要有意識的引導業務人員參與稅收籌劃過程。在稅收籌劃前期,向業務人員充分了解業務的流程,在稅收籌劃過程,要和業務人員一起探討項目執行中可能碰到的稅務問題,向中介進行咨詢。在稅收報告完成后,要組織業務相關人員學習,確保業務人員了解稅務籌劃的思路。只要業務人員也理解和執行了稅務籌劃的思路,才能保證籌劃的真正落地。第二是財務人員對關鍵節點的把控,業務人員的充分參與不能取代財務人員在稅務籌劃過程中的主導和控制功能,財務人員需要在控制業務的執行按照稅務籌劃的思路執行。具體來說,合同簽訂的審批節點、業務付款的審核節點、發票的取得節點等等都是財務人員需要重點審核的節點,需要在執行中重要關注稅務風險,是否符合既定的稅收籌劃的思路,對于那些比較復雜,財務人員也不好把握的重點稅務風險問題,還需要再次就這些專項問題專門咨詢中介,實時對稅務風險進行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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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一帶一路;稅收服務
從當前和今后發展趨勢看,一方面,大規?!白叱鋈ァ币呀洺蔀槲覈洕l展新常態的趨勢性特征之一,另一方面,世界各國普遍加強了對跨國投資的反避稅力度,國際稅收合作的重點由過去的“避免雙重征稅”轉向“避免雙重不征稅”。因此,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定位并扮演好“服務”的角色,搭建起一個全方位的服務平臺,強化稅收對參與“一帶一路”企業的服務,加強稅源監控,及時提醒涉稅異常,幫助“走出去”企業規避涉稅風險,是基層稅務部門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的應有義務和必然的擔當。
一、全面落實稅收協定優惠
與當地政府、企業和稅收政策融合,在當地實現業務屬地化,是“走出去”企業能夠生存并持續發展的最重要的基礎,充分掌握我國與對方國家簽署的稅收協定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是企業“走出去”之前必須做好的功課?;鶎佣悇詹块T應當在認真執行我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及相關解釋性文件,保證不同地區執法的一致性,減少涉稅爭議的發生的同時,落實好稅務總局的頂層設計,做好非居民享受協定待遇審批改備案相關工作,為跨境納稅人提供良好的稅收環境。不僅如此,稅務部門還應充分利用稅務糾紛受理專門通道,及時提供防止雙重征稅、發生稅務糾紛等雙邊磋商服,在第一時間受理“走出去”企業(個人)遇到的涉稅訴求并限期反饋。對稅收爭端和糾紛,及時告知企業申請啟動《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二、多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務
基層稅務部門應針對企業的實際情況,及時建立“一帶一路”政策及信息專欄,及時更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收指南,介紹有關國家稅收政策,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同時我國有關稅收政策解讀、辦稅服務指南等,為跨境納稅人提供稅收服務。編印以“服務‘走出去’企業、支持‘一帶一路’戰略”為主題的稅收協定宣傳冊,分發至企業手中。同時,在門戶網站上提供走出去企業對外投資經營的所需稅收業務知識和境外稅制情況,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信息化服務。依托稅務咨詢平臺,設置專門崗位,加強對專崗人員培訓,及時解答“走出去”企業的政策咨詢,回應服務訴求,解決走出去企業遇到的各類稅收問題。
三、了解企業需求,輔導投資稅收知識
江蘇省日前公布的《“一帶一路”產業投資計劃項目匯總表(第一批)》中,就有102個項目入選,產業合作涵蓋了省內13個大市的相關特色產業,包含了光伏、LED照明、紡織、物流、服裝、印染、化工。基層稅務部門必須緊密結合“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搭建好稅企溝通橋梁,對產業投資項目涉及到的本地擬“走出去”企業進行深度大走訪,采取召開座談會、高層對話、發放調查表等形式,宣傳政策、收集意見,深入了解企業境外生產經營狀況、稅收待遇情況和跨境涉稅需求,全面查找并及時解決“走出去”稅收管理與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幫助納稅人了解稅收協定內容,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積極與“走出去”企業聯系,通過納稅人學堂等平臺,對企業出境辦稅人員進行涉稅業務知識培訓。重點做好我國稅法、投資所在地國家稅制以及對兩國已簽訂的稅收協定或稅收安排的講授和輔導工作,做好境外企業辦稅人員與國內地稅管征機關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使“走出去”后企業在境外能夠適時更新和補充涉稅業務知識。
四、助力企業開展稅收維權,規范跨境稅收風險管理
在認真落實國家有關稅收抵免的政策規定,協助轄區內居民企業和個人在境外享受應有的優惠待遇,及時維護“走出去”企業的合法利益的同時,稅務部門還應當依托現有征管數據,進一步拓展第三方數據,及時跟進本地企業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情況,了解投資分布特點、經營和納稅情況。匯編“走出去”企業稅收分析年度報告,強化對外投資稅收分析,提示“走出去”企業規避稅收風險,助力企業行疾步穩。
“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將大力推進我國企業“走出去”,參與沿線國家的投資建設和貿易往來。當前要積極推進稅收協定談簽,推動國際稅收合作,優化國內稅制,強化納稅服務,充分發揮稅收在“一帶一路”戰略中的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