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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管理在施工工程管理中具有核心與紐帶作用
合同管理是對施工項目的全過程管理,通過合同文件可以制約各方建筑施工參與者的行為與明確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是實現各方參與者交流的紐帶,同時合同管理也是建筑施工具體項目管理的基礎,它對具體的項目管理做出了具體的要求,具有高度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與紐帶。
1.2合同管理是施工雙方的法律基礎
合同管理明確規定了建筑施工各方的權益與義務,比如建筑施工方必須要按期完成施工項目,而工程發放方則必須按時支付工程款等,如果建筑施工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執行其義務,另一方則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要求違約一方履行其法律義務,因此合同中對雙方的各項權利義務約定是他們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1.3合同管理是處理糾紛與爭議的法律證據
項目施工具有周期長、參與主體多、涉案金額大的特點,在具體的項目施工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各種爭議與糾紛,而處理這種爭議需要有真實的法律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合同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的屬性,它對合同各方的行為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因此合同是處理各種建筑施工糾紛的法律依據。
2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
由于我國建筑市場起步相對比較晚,以此對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時間比較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理論系統,很多項目管理合同管理還處在表面層次,其主要表現在:
2.1合同簽訂階段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建筑企業深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導致建筑企業缺乏合同意識,即使簽訂了合同,合同的內容與形式也是存在很多的問題:①合同內容過于簡單,只約定了雙方的履行的責任,而忽視了違約責任;②風險合同現象比較嚴重,在具體的合同中,對于承包方的約束比較多,而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則相對比較少,導致合同出現許多不公平條款。
2.2合同履行階段存在的問題
①應變更合同沒有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常常會發生合同變更事情,但是合同履行管理人員去忽視了對合同的變更,而最終導致因為沒有變更而導致的損失;②應當發出的書函沒有發。書函發送不僅是動態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業進行自我保護的手段,但是施工企業卻常常忽視這一點,導致施工企業被懲罰;③合同訴訟追究超過訴訟時效。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常常會發生各種違約行為,對于違約行為,權利一方可以通過等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一些建筑企業忽視合同的訴訟時效,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④沒有行使合同所賦予自己的權力。在施工過程中,工程發放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現象非常普遍,而合同明確規定:如果發放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是在實踐中很少有施工企業行使。
2.3竣工驗收階段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①合同管理體系還不完善,在合同簽訂中,沒有對合同主體進行明確的規定,導致任何人都可以簽合同,同時對于合同審查與評估也缺乏有效地監管;②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重視對合同的歸檔管理,導致合同在簽訂后,出現丟失等現象;③我國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還比較缺乏。目前專門具有合同管理專業的人才比較少,其主要表現在我國項目管理部門沒有針對合同管理建設合約機構,導致項目管理企業缺乏對合同管理流程和操作的正確認識。
3施工項目合同管理過程研究
3.1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簽訂階段的管理
做好簽訂前的合同評審工作,施工項目具有施工周期長、可變因素大、風險因素高的特點,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評審工作:①確定談判人員。合同的簽訂過程是需要不斷的談判而簽訂的,通過談判可以在保證自己基本利益的同時獲得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條款,因此合同談判人員一定要選擇具有專業合同管理知識、較強口才的人員擔任;②仔細分析招標書。在招標書中一般都具有合同的主要條款,作為施工企業在進行合同簽訂之前,可以先研究招標書主要條款的內容,從主要條款中分析業主的基本態度,從而為自己在合同談判中提供基礎的信息保障;③收集關于施工工程的有關材料。在合同談判中,施工企業要廣泛的收集相關的材料,以便在具體的談判中爭取主動權。
3.2施工項目履行階段的合同管理
項目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①合同履約管理。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建設單位要根據項目施工的進度對合同的風險進行管理,尤其是對具有高風險的合同一定要建立動態監管機制,保證施工合同的正確履行;②合同變更管理。合同變更會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施工單位一定要堅持合同變更程序進行管理;③合同索賠管理。合同索賠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意向書、收集證據、編制報告、談判、解決;④合同的爭議的管理。在合同中應該明確出現爭議的解決途徑,一般主要是:和解、調解、訴訟。
3.3施工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的合同管理
首先做好工程竣工驗收交接工作。工程驗收是合同履行的關鍵環節,也是發現施工問題的主要程序,因此在合同中應該明確規定工程驗收的具體事項以及問題整改的具體細則等,避免出現工程結算費用的爭議;其次工程結算審核以及價款的支付。業主應該根據合同規定,審核施工工程的治療,并且按照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質量等因素對施工企業進行一定的獎罰等,并且按照相關約定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并退還履約保證金等。
4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4.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
首先建立構建完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是合同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依靠監理工程師或者相關人員對合同進行管理已經不能滿足合同管理高要求的需要,因此必須要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其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證體系。施工企業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證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建立合同培訓體系。
4.2加強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
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目的就是降低各種風險對施工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用較低的費用取得更大的安全保障。為提高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一是要加強施工單位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他們的風險管理意識,重視對合同風險的控制;二是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施工企業要積極與高等院校開展人才培訓活動,通過校企合作等措施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優秀人才;三是健全合同風險控制體系,依據合同風險的根源將合同風險進行分類。
4.3加強對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
由于“走出去”時間、經歷及管理水平上的差異,某些企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經驗欠缺,在國際工程中的合同索賠能力上與西方公司相比仍存在著較大差距,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發出索賠通知從而喪失索賠權利的事件屢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可以歸結為:索賠意識淡??;項目組織機構分工不明確,索賠工作無專人負責;擔心冒犯工程師或雇主,不愿輕易提出“索賠”;索賠通知的內容欠規范。
(二)可能的挽救手段
在索賠事件涉及承包商的利害關系而索賠通知被雇主/工程師認定為無效時,盡一切可能予以挽救在實踐中具有重要意義。挽救索賠時效的方式可有以下幾種。
一、可替代“通知”的其它書面文件
承包商的索賠通知并不必然是信函。那些送達工程師/雇主的其它書面文件,如會議紀要、進度計劃修訂的說明、提交的現場施工日志等,只要其中包括對事件的描述且表明承包商的權利主張(索賠工期延長或/和額外付款)的內容同樣可以被認定為一個有效的索賠通知,這種形式的通知也稱為“可推定通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合同規定“通知”必須是書面的,因此任何口頭通知都會被排除在外。
二、“知道”或“應該知道”的時間
合同中規定的28天通知時間,是承包商“知道”或“應該知道”的事件發生后的時間。在某些情況下,索賠通知晚于事件發生后的28天是因為承包商由于某種原因未能及時獲取事件信息的緣故。因此,即使通知的時間超出該法律頒布的28天,承包商應能證明其實際獲取信息的時間滯后性,以保持索賠通知有效。
三、有缺陷的索賠時效
有缺陷的索賠通知往往會被雇主/工程師判定為無效通知。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1.在索賠通知中未能準確援引相應的合同條款承包商雖然遵守了合同中28天通知的規定,在通知函中陳述了事件的性質并表明了索賠工期延長及損失補償的意向,但沒有援引索賠所依據的合同條款或援引合同條款不當,都可能被工程師判定為索賠通知無效。如此類情況發生,承包商絕不可輕易讓步。解決的辦法是,如索賠事件發生時承包商一時無法對事件進行準確定性,則可暫不援引與事件定性有關的任何合同條款,僅對事件做出客觀陳述并表明索賠意向,或者將可能相關的合同條款一并列出。在爭端解決過程中,獨立的第三方(如爭端裁決委員會或仲裁人)一般不會因為索賠通知中未能援引或援引合同條款不準確而判定索賠通知無效。2.未明確述明相關函件為“索賠通知”承包商雖然在事件發生的28天內致函工程師,陳述了事件的性質并表明了獲取工期延長及額外支付的意向,但未說明該函件為“索賠通知”,或未援引與索賠通知相關的合同條款因而其有效性會受到雇主和工程師的質疑。對此,承包商抗辯的理由可以是:合同中并未規定“索賠通知”的格式,因此通知的形式是任意的;合同要求承包商在發出索賠通知時必須根據第20.1款的相關規定但并未要求必須明確提及該款。也就是說,只要函件內容中包含了對索賠事件的描述且表明了承包商的索賠工期和/或費用的意向,該索賠通知就應被認定為有效。具有持續性影響的事件對于一個具有持續性影響的事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事件發生后28天內發出索賠通知,則應在事件的影響結束前及時補發。在此情況下,工程師/雇主雖然可能以索賠期限為由否定通知的有效性,但在爭端解決過程中,爭端裁決委員會或仲裁人完全可能認定索賠通知有效,充其量承包商將喪失部分權利,即承包商應該獲取的補償只能從發出有效的索賠通知之日起算。4.不輕易放棄索賠權在任何情況下,索賠的程序及時效問題都不應成為雇主懲罰承包商的工具。因此,在承包商有權根據合同或合同適用法律索賠的情況下,即使出于某種原因未能及時發出有效的索賠通知,承包商也不可輕易放棄自己的索賠權。在某國發生的一個索賠案例中,雇主以承包商未能遵守時效規定為由全盤否決了承包商的索賠,然而爭端裁決委員會最終依然判定承包商的索賠有效。在裁決書中,爭端裁決委員會認為,承包商未能遵守合同第20.1款有關索賠通知及詳細的索賠報告呈報的要求。然而,鑒于其它信函以及承包商、工程師和雇主之間的會議記錄的存在,此類失誤并未阻止或妨礙對承包商索賠事件的調查。5.無需索賠通知的合同事件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紅皮書第12.3款)都可能引發的單價變更,BOQ(BillofAuantity,工程量清單)中工作項目的取消(紅皮書第12.4款)則應給予承包商補償。此類工程量的清算往往只能在工程項目的后期才能進行,因此屬于合同程序的履行,不屬于承包商索賠的范疇,因此不存在索賠通知的問題。對于此類變更或補償,承包商一定要警惕雇主/工程師以索賠時效為由否定承包商要求對價格進行變更或對取消的工作項目進行補償的正當要求。
四、結語
1.合同管理持續時間長
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個持續過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項目周期內長時間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它不僅包括施工期,還包括招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一般時間持續1—2年,長的可達5年或更長時間。
2.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
由于石油工程項目規模大,合同價格高,合同管理對經濟效益影響很大。據相關統計,對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誤對經濟效益產生的影響之差能達工程造價的20%。
3.合同管理影響因素多、風險大
由于石油管線及站場類項目的復雜性,使合同關系越來越復雜、合同管理受外界環境的影響大,并且許多因素難以預測,不能控制,容易造成經濟損失,使合同管理極為復雜、繁瑣,也充滿風險。
二、石油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要點
1.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
石油工程總承包企業在決定對某個項目投標之前,要對該項目進行徹底的了解,了解內容大致包括業主資質、項目資金、項目立項、業主需求、資金給付等。在對項目的基本情況了解并決定投標后,為了獲得更高的中標率,造價人員首先要對工程所需當地主要材料、勞動力供應數量及價格、社會化協作條件和當地物價水平等做到準確了解、掌握,這樣有利于投標書的編制。其次,造價人員應到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稅務主管部門、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咨詢,對項目所在地的經濟、文化、法規等進行全面的了解。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對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進行仔細研讀,因為招標文件中包含業主針對合同總價風險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結算方式、質保金及保修服務條款等等內容分,總承包方掌握這些內容后,就可以從業主的要求出發,編著投標書、確定工程預算,只有符合業主的要求才能中標,簽下合同。
2.合同談判與鑒定階段的管理
合同的談判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甲方的談判,一方面是與供貨商或服務商的談判。以公司瑞麗站項目為例,在與甲方(中緬EPC第五合同項目部)簽訂瑞麗站樁分包合同時,本著“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態度選擇適合我方的合同類型(綜合單價),在合同主要條款約定上與甲方人員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贏,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溝通。在與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商和技術服務商簽訂現場材料、機械、服務合同時,嚴格執行上級公司和公司內部的合同管理細則。堅持做到所有款項的支付都以合同為依據通過公司財務,如超過固定金額的支付限額時及時簽訂相應補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麗站總圖部與業主方共簽訂2份合同;與分包商簽訂共計簽訂合同140份(含10份補充合同),其中技術服務合同5份,材料采購合同125份,租賃合同3份,供電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臺賬和歸檔制度建全合同管理臺賬和歸檔制度,對合同編號、標的類別、標的名稱、雙方當事人、標的的規格和數量、交付期限、執行記錄等情況進行登記,以便隨時掌握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對已經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與合同有關的文書也要附在合同卷內歸檔;履行完畢的合同按檔案保管期限保管。(2)通過合同管理實現成本控制目前項目進場的所有供應商和服務商都是通過單一采購、競爭性談判、多家比選等方法確定。作為現場經營管理人員,全程參與公司瑞麗站項目物質采購定價,服務商比選等工作。選擇服務商或供應商在談價時,嚴格以公司與業主簽訂合同中的綜合單價為準繩,結合實際人、材、機的測算后,在保證公司利潤的前提下再尋找最優合伙商,最后對合同細則進行談判。加強與現場管理人員的溝通,做好合同內、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視并核對。每天歸集入場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務單位的工程進度(統計一手資料),為撥付進度款和后期結算提供依據。在施工前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目標綜合單價,定期將目標綜合單價和實際綜合單價定期對比、分析、如出現偏差,及時制定方案糾偏、通過現場精細化管理,準確收集數據分析進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3)簽訂補充合同瑞麗站項目特殊性、施工和設計同時進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圖紙未能及時到位,加上石油單位合同定理繁瑣,為不影響資金撥付和工程進度、部分合同的簽訂都是暫定工程量,導致后期大量服務合同都簽訂了補充合同。(4)加強合同變更管理瑞麗站的初設與竣工圖紙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總圖與建構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現場變更及合同外變更,需要做好現場簽證單并收集好各項附件。如瑞麗站的初設地基處理為灌注樁,施工前變更為振沖碎石樁,作為這類金額較大的設計變更需要多次配合業主代表、監理代表等相關人員上報變更預算、變更施工方案,做好變更合同的解釋工作。
4.協助做好供方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管理
協助公司其他管理職能部門收集產品信息和選擇產品供方。合同立項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產經營資質,證明是經國家工商部門批準、頒發營業執照的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瑞麗站采購范圍主要有鋼材、水泥、砼、機磚、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裝飾材料及安裝用零和電料、電器、五金、工具、計量器具、電焊條及一般裝修材料等,對各類物資供方的供貨和服務情況作記錄(包括產品質量、價格、服務等),同時便于今后在其他項目中對同類供貨商進行比選。
5.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收尾管理
1.1經濟分析
1.1.1變更條件由于大型土石方工程的地質、施工、機械等工程條件變動較大,因而變更經常發生,工程數量和價格變動導致工程造價變化,進而產生成本風險或造價失控風險。如果主動分析工程變更條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數量和單價調整的具體條件和方式,明確工程變更程序和結算方式,控制好現場簽證過程,工程施工會相對順利,工程風險亦相應減小。
1.2.2管理條件大型土石方開挖與基坑或邊坡的支護通常是由不同的施工主體完成,因而基坑工程的動態界面通常會出現土石方開挖與基坑支護進度不匹配的問題,導致支護工作面減少,支護工期延長,進而加大工程的施工成本。在工程合同中要認真分析土石方開挖、基坑排水及基坑支護等工程施工進度不匹配的問題,約定工程相關各方主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責任、工作時限、界面交接方式等,提高合同的法律效益,降低工程風險。
1.2.3資源條件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資源包括業主方和施工方在人員、機具、材料、場地、管理制度、工程信息以及相關的資源化因素,要對各種有形資源或無形資源的數量、質量、價格、資源化方式、獲取方式及可獲取性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明確界定各主體的資源的數量、質量及其獲取、使用的具體條件和方式,調整土石方工程施工與其他工程施工的匹配集成狀態,降低工程成本風險。
1.2信息分析
1.2.1信息識別土石方工程費用主要由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等六類費用構成,要根據工程計量與計價方式及其依據,對工程信息分成巖土、機械、數量、價格、程序、方式、系數、指標、稅費率等類別逐一識別其真偽,并確定其具體形式、產生過程、獲取方式、傳輸通道等信息內容。
1.2.2信息應用信息應用是信息識別的根本目的。要將工程的地質條件、施工條件、工程機械、工程變更、工程管理、工程資源、工程進度、施工安全、工程環保和工程造價等各方面的信息進行識別,界定其時空效應,再在工程合同中以精準的表達方式約定工程的內容,形成合同文本。
1.3法律分析
1.3.1法律內容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按照工程合同的法定格式,以最精準的書面信息表達方式全面、系統、完整地將工程施工的范圍、內容、方式、質量、數量、環保、安全、運輸、堆放、簽證程序、計量與計價方式、施工順序、進度要求、結算方式與結算條件、場地要求、保證金的金額及提交與退還方式等內容表達出來,構成工程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1.3.2法律形式由于工程合同以書面形式表達合同雙方責、權、利的特殊法律關系,因此,合同管理的過程包括合同分析、合同簽訂、合同執行、合同變更、合同解除等法律過程,不同法律過程均必須通過特殊法律形式將合同的主體、條款、義務、責任、時限、地點、爭議處理方式及其可行性準確地依照合同法的要求進行表達,使合同主體、內容和形式合理、合法、準確、可行。
1.3.3法律風險由于大型土石方工程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加上各個合同法律過程中存在主體、內容和形式的信息可能有錯漏、虛假、失效等合同失真等情形,會產生相應的合同法律風險。通過采用審主體、明內容、定形式、約責任、析時效等方式嚴格審查合同文本,確保合同真實、平等、自愿、可行,化解工程合同風險。
2工程合同實例分析
2.1工程概況某公司承包位于貴陽市城中心的一大型土石方工程,基本工程條件如下:(1)工程內容:土方開挖、石方爆破與土石方運輸、回填、倒棄等內容。(2)巖土條件:地基土為紅粘土,巖石為石灰巖,土石比為70%,表層土覆蓋厚度差別較大,0.3m~6m。(3)棄土條件:剩余土石方運到9km外堆放(4)工程單價:綜合單價28元/m3(5)計量方式:根據業主方的測量系統初步測算土石方工程量為2000萬m3,最終按照現場簽證計量按實調整,誤差不能超過初測工程量的10%。(6)結算條件:爆炸材料及油料費用由施工方自行安排,爆炸材料相關手續由業主方負責辦理。工程進度款式每月25日前報進度工程量,由業主方核量,每月30日到次月10日之間結算當月工程進度款的80%,剩余進度款累計在下月中按各月80%結算。
2.2合同分析與風險控制
2.2.1合同分析采用技術、經濟、信息、管理和法律一體化的工程合同分析方法,對本工程的技術條件、經濟條件、信息條件和資源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研究,對工程合同涉及的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結果如下:(1)項目真實,工程款結算有保障,工程管理人員需要一定隱性費用,但工程量具有調整范圍;(2)實際棄土距離為13km,且棄土場地較小,運輸車輛需要清洗、覆蓋并排隊等待棄土,并需要收取每車150元的棄土費用;(3)道路雖為新建雙向六車道的城市道路,但存在交通管制,且運土時上坡較多,平均每天最多只能運輸5趟;(4)晚上10點到凌晨6點存在施工管制;(5)爆破石塊可以綜合利用或聯系出售;(6)可以進行工程施工順序調整,減少外運土方,提前創造工作面。
2.2.2風險控制對合同內容進行深度策劃,對合同風險進行綜合控制,將合同方案作如下調整:(1)工程管理人員需要的隱性費用必須在工程量調整的價值范圍內;(2)明確實際棄土距離為13km,考慮到施工中各種因素的影響,將原工期延長,棄土費用由業主方與棄土場業主另行簽訂合同按每車110元收?。唬?)爆破石料進行資源化利用或聯系出售,其收益歸施工方所有,業主方提供管理便利條件;(4)爆炸材料及油料費用由業主方提供擔保促成施工方與供應方簽訂供應合同,使用價格下降5%,付款時間延長3個月;(5)業主方對工程施工順序進行調整,減少土方外運方量,創造開挖工作面;(6)工程量簽證、復核,明確內容、時限、責任和具體的操作方式,作為合同附件;(7)對土石比等業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的鑒定、認證與索賠進行細化表達,為工程索賠提供法律依據;(8)明確約定工程結算時間及違約責任。
2.3合同簽訂與執行結果由于工程合同的前期調研工作細致,合同分析全面、系統、準確,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合同簽訂快速,調整補充較少,施工管理效率較高,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十分順利。對業主方而言,土石方工程的實際總造價在其預算總造價的控制范圍內,但實際工期縮短了。對施工方來說,經深入細致的合同分析后作出決策,贏得工程機會,合同控制效果較好,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3結語
海陽AP1000核電工程屬于全球首堆,是我國政府決定引進美國先進核電技術,并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平臺,其革新性的非能動安全設計理念、模塊化的建造工藝打破了傳統核電土建和安裝間的明確界限,且當前尚無成熟、可靠的建造經驗可以借鑒,這給海陽核島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帶來了先天性的挑戰。另外,在海陽AP1000項目可研階段,設計方尚未完成初步設計,僅能提供一份非常粗糙的工程量清單,清單中所列材料規格型號多采用美國標準,在國內沒有同類的材料可以參照,報價階段的信息極其匾乏,各方造價人員采用了多種方法,與其他項目類比,按工程量套定額再調價等估算,最終確定了項目概算,并以此概算作為EPC合同簽訂的基礎。核島工程施工合同延續了上游核島工程EPC合同中所載明的建安工程承包價格,采取了“概算切分”模式確定了合同價格。核島工程施工合同采取了里程牌支付模式的固定總價合同,但仍然存有部分“價格可調”的開口項目,如工程量變化、國內外材料價差補償、材料量差補償等。
2施工合同管理措施與實踐
雖然海陽核島工程承包合同在設計、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了AP1000核電自身特點,但在實際履約過程中仍存在著設計變更頻繁、進口設備不確定因素多、設備交貨延誤、工程接口復雜、美標材料采購困難等現實問題,為有效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推進,項目合同管理團隊采取了如下措施:
2.1做好合同分解,明確工作責任
項目合同部引入WBS工作理念,依據合同約定和管理程序要求,牽頭組織各部門針對施工合同的每個條款進行了責任分解,建立責任矩陣(RBS),明確各部門的工作依據(合同約定)和工作責任。同時,還要求各部門在矩陣中及時記錄好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商務爭議或索賠事項,并及時反饋給合同部門。這樣不僅有利于承包商索賠的管控,還有利于促使EPC總承包商人員更好地遵守合同,避免或減少了潛在性或無意識性的違約行為的發生。另外,項目合同部針對核島工程參建單位多,接口工序復雜,具有多合同、多接口的顯著特點,特別是在核島施工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間的接口和責任范圍中存在著合同約定不明確、不清楚的情況,組織內部和外部資源,依據合同約定和設計文件,結合工程特點和施工便利性,對不同承包商間的工作接口進行了梳理、調整,形成了詳細的DOR工作分交清單,明確了工作范圍,減少了合同爭議的發生。
2.2制定控制目標,監督合同實施
合同控制目標主要是指合同約定的進度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和成本目標,是合同管理的最終目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不僅要對合同約定目標進行分解,制定更加詳細的可操作性的目標計劃,如施工計劃、安全管理計劃和費用控制計劃等,并加強日常實施的監督,收集實際目標數據,編制各類報表、報告,如質量控制分析報告、進度計劃分析報告、合同干擾事件報告等,并對比分析實際信息與預定目標的差異及目標偏離程度,然后診斷目標偏離并采取糾正措施,如優化施工方案工序、加大人員設備動員、組織實施趕工計劃等,確保合同管理各項目標順利實現。合同目標順利實現的一個重要手段便是合同實施監督。SPMO合同管理團隊通過協調、監督自身的合同義務履約情況,如設計文件是否如期交付,設備采購是否能夠滿足現場施工要求,承包商申請文件是否及時批復,工程款項是否如期支付等,以滿足承包商履行合同義務的先決條件。同時,項目合同管理團隊還會同其他部門監督、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約定履約,包括檢查并防止承包商工程范圍的缺陷,施工工序,質量和安全管理,承包商的人、材、機的可用狀態以及工程變更及處理等。
2.3規范管理程序,做好合同臺賬
海陽項目合同部門根據美國Shaw公司的合同管理體系,并結合其他大型項目建設經驗,編制了整套建安合同管理程序,涵蓋了合同管理與執行、合同文件管理、支付、變更、現場指令、費用扣除、索賠和分包管理等各個方面。在程序中規定了詳細的標準化的信息化管理流程、文件記錄統計報表、合同事件報告單、索賠報告格式、合同及變更令評審單、變更請求審核流轉單、合同關閉檢查清單和報告等,形成了與國際接軌的合同管理體系。文檔管理是工程項目的一項重大基礎性工作,也是合同日常管理、工程變更索賠處理的依據。海陽項目合同管理團隊重視合同文檔的積累、整理、分類等日常性工作,建立了清晰和完整的文檔管理系統和記錄臺賬。通過文檔管理系統可以實時跟蹤和查找周報、月報、紀要、往來函件、授權文件、現場工作令、變更請求及變更令、進度報表、保險和保函、支付證書、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文件、合同索賠報告及批復以及合同關閉文件等,滿足了數據資料的標準化、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等要求,為合同管理工程師及時高效處理合同問題提供了有力支持。
2.4引進管理工具,加強費用控制
核電建設項目具有周期長、工程量大等特點,決定了核電項目合同管理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和復雜性,先進的管理工具可以有效整合各種資源,降低合同風險。海陽項目率先使用合同管理和費用控制的專業性軟件,即ContractManager、Shawtrac和Prism專業化軟件,構建項目單元和分塊管理信息體系,實現了施工工程量的跟蹤、計算和費用全過程管理、贏得值分析,實時反映了項目實際進展狀況、費用收支管理和預測,另外,也提供了日常審批流程化管理、工作報表生成、自動警示提醒等功能。先進軟件的使用,不僅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更是詳細地記錄了每筆費用的關聯信息及其可追溯性,另外,還為核島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了寶貴經驗。
2.5建立溝通機制,解決索賠爭議
項目部是項目現場溝通網絡中的核心組織,起到承上啟下、協調溝通的中樞作用。本著“和諧共贏、團隊共建”的原則,項目部不僅在內部形成了一個建設步調一致的團隊,并與建安承包商之間形成了以項目會議制度、報告報表制度、標準信息交換制度為主要特點的有效溝通協調機制,確保了項目團隊目標的思想一致性,實現了項目部和承包商間的責任明確、范圍清晰,提高了項目合同管理風險的掌控能力。針對合同管理過程中經常遇到的變更索賠問題,項目合同部一方面以施工進度計劃為主線,以“干擾事件”為點,以安全質量良好管理為前提,以滿足工程施工進度為目的,將“主線”上的“點”視為一個工作單元,篩選、分析各類項目文件,編制事件報告單,以分析工程實施過程中所發生或遇到的“干擾事件”,并根據該“點”的重要性,定義“干擾事件”風險等級,提出解決方案,以便及時有效地規避風險,做到工程實施或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干擾事件及其處理過程形成良好記錄和閉環管理。另一方面,通過預測和分析導致承包商索賠的原因和可能性,掌握工程動態,警惕可能發生的索賠事項,做好應對索賠的準備。依據施工合同中的風險承擔責任和具體的索賠條件和審核程序,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減少索賠事件的發生,同時對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依據合同進行反索賠。
2.6進行常態培訓,做好合同監督
培訓是實現合同管理持續改進提高的重要手段。項目合同管理團隊結合工程特點,在進行OJT(在職培訓)和影子培訓的同時,先后進行了AP1000項目工程合同交底、合同保險與索賠、合同風險控制、合同談判、工程合同法規、工程招投標知識、合同概預算和清單規范等專業性培訓,宣貫、解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提高全員合同管理、履約和監督的工作意識,實行三全管理(全面、全過程、全員),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加強合同監督與協調是工程項目依照合同要求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導、費用監督、進度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和工程協調等內容。合同管理人員應對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合同指導,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他們樹立全局觀念,及時對合同履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合同實施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要在合同范圍內代表業主協調各建設主體之間的工作關系。
3結論
合同索賠實現難由于公路工程建設規模大,受地質環境、社會環境影響大,其變更索賠也比較多。按理說,施工單位通過工程索賠來彌補工程損失,是理所當然的。很多時候受行政干預等因素影響,索賠工作難以進行,或者不能及時進行,往往要拖到工程竣工后。
2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在中標后30天內須簽訂施工合同,并在規定期限內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合同必須為書面形式。合同一點簽訂,便受到法律的保護,它將是雙方行為活動的準則。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展開工作。作為施工單位,應該重視合同的簽訂、合同條款等,避免因合同簽訂失誤而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該注意以下方面:
①合同簽訂必須確保盈利的基本目標,也就是合同簽訂的價款必須與中標文件一致。若業主單位有意壓價或者提出返利等不合理要求時應該予以拒絕。當然,施工單位也應該從開拓市場、維持生存等多角度考慮,單個項目合同簽訂應該符合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的要求。
②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好是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標準合同文本內容完整、合同條款十分齊全;對雙方的責、權、利十分明確的規定,且比較均衡;風險較小,容易分析;施工方可以獲得一個合理的工作環境。因此,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應該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
③重視合同法律性質。分析國內外承包工程的許多案例可以看出,許多施工合同失誤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視合同的法律性質,沒有合同意識造成的。合同一經簽訂,即成為合同雙方的最高法律。
④注重風險分析及合同審查。合同簽訂前,施工企業應該全面認真分析合同潛在的風險,將自身的權益、責任徹底弄明白。合同簽訂前的風險分析十分重要,必須全面考慮,若盲目簽訂合同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
2.2加強合同履約
合同時工程項目管理的依據,是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之間的聯系紐帶。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簽訂,就應該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施工企業應該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履行義務,合同規定工期內,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技術指標,完成施工任務。根據合同約定及時向業主進行計量。由于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易產生分歧,給合同管理造成困難。因此施工單位應該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積極主動研究合同條款,熟悉合同內容,進一步認清自己的責任、權利、義務,利用合同來化解雙方利益沖突。合同履行過程中施工企業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①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度、工期、質量要求、工作任務等組織施工,確保在合同工期內移交給業主一個滿意的工程。
②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進行工程計量。公路工程計量支付通常是按月進行,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及時搜集整理計量資料,并向監理提出中期支付證書,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工程款索取工作,確保工程款及時到帳。
③當工程發生變更時,應該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并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1.1合同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是招標方與投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則是通過招標方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進行制定,由投標方進行履行。一份有效的合同能夠劃分各自的責任范圍,有效保護各方的權益。因此無論是對招標方還是對于投標方,都應該堅持以合同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以此來籌備各項工作。
1.2施工合同為保證雙方權益提供法律基礎
施工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中雙方的義務都應該履行,合法權益都應該享有,這是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施工合同能夠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將風險與損失分攤到雙方的頭上,避免了不必要的糾紛。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只有清晰劃分各項權利和義務,才能夠充分保護各方的權益,建設高質量的公路系統。
1.3合同是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
公路工程施工項目有其特殊性,即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等。如果不能夠合理地理清各方之間的權責關系,就很容易造成各種爭執和糾紛,而一份有效的合同,是有效解決各種糾紛的法律依據。如果在合同中,對業主與承包商進行了明確的要求,劃清了各自需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而后期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各種糾紛,那么就可以在合同中尋找法律支持,如果是合同中規定而一方沒有做到的,則可以依據合同進行索賠。
2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理念不強
縱觀我國的公路工程施工,很多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意識都相對淡薄,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保證公路工程建設的進行,但是很多企業都將主要精力放在完成工程建設,爭取經濟效益方面,對于合同管理則缺乏興趣。沒有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就無法有效保證合同的執行力。很多的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操作流程,同時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制約著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2合同定制不規范
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人們對于住房的剛性需求日益增加,這導致了建筑市場的繁榮,但是也吸引著更多的企業投身建筑市場,因而整個建筑市場競爭環境十分激烈。在這樣的環境背景下,很多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往往會對業主做出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承諾,而有時候業主也會給出嚴格的條件,例如,一些業主單位憑著賣方優勢地位,在簽訂合同時背離招標文件,或要求附加條款,或要求施工企業全部接受所有條件,使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存在差異,合同定制的不規范,使得合同的實施存在很大的問題,工程的正常運行也難以保證。
2.3施工合同索賠困難
受到氣候、法律法規、違約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很多時候都容易引發合同糾紛,一方向另一方進行索賠。但是在合同糾紛發生之后,索賠的進程往往是難以順利進行的。由于公路工程施工索賠的過程中,受市場因素影響,行政干預較多,往往導致合同索賠難以實現,損害承包人的利益。2.4施工合同監理工作不到位施工合同的制定與遵循需要有監督人來監督,監督人不僅需要按照合同規定來監督控制工程的進行,同時還要協調業主與承包商的合同關系,督促雙方全面履行合同,并妥善解決糾紛。但是在很多的公路工程施工中,監理工作常常出現缺位,監理人員難以履行自己的職責。
3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措施
3.1嚴格制定承包合同
合同制定的科學與否將直接影響到后期工程的權責分配,因此一定要嚴格制定承包合同。制定的合同不僅要清楚地陳述預定目標,還要注意合同文本內容的完整,將所有的職責與義務劃分清楚,對于風險的劃分也要清晰,這樣才能在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同時分擔風險。另外,在制定合同時不要對業主做出不符合規則的承諾,對于業主無理的要求也應該予以拒絕,這樣才能維護承包商與業主雙方的合法利益,在發生合同糾紛時也能夠根據合同條款進行索賠。
3.2提高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監理人員工作盡職與否事關合同的履行,因此監理人員必須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對工程項目的發承包合同進行統籌規劃和嚴格管理。法律賦予給了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監理單位就應該盡力做好。只有監理人員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職能,嚴格掌握施工質量,對制定合同的雙方同時進行監管,在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的同時保障雙方的利益,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公路工程的質量,同時也有利于建筑行業的良性發展。
3.3加強合同風險管理,積極進行索賠
風險管理是進行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工程的進度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而延誤,因而造成工程糾紛,對投標方與招標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而為了減少經濟損失,就需要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積極開展合同風險管理。在合同的制定時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平均分攤雙方的風險。在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盡早發現索賠的機會,并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研究和分析工作,以全面履行合同,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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