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4 16:25:30
序論:在您撰寫金融業研究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營改增;金融業;方案
基金項目:2015年江蘇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省級重點項目:“‘三聚’稅改――金融業營改增政策的追蹤與效果調研的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編號:201510285009Z)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9月18日
一、金融業“營改增”的必要性
(一)較高營業稅稅率影響金融服務業競爭力。對于稅率問題,馬恩濤(2010)指出金融業5%的營業稅稅率明顯比國內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建筑業和文化體育業3%的營業稅稅率高,造成了一定的稅負水平差距。而以營業稅為稅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進一步加大了差距,造成金融業承擔較重的稅收負擔。同時,國際上部分國家對金融業給予免稅優惠,對比之下我國金融業不具備競爭優勢。
(二)重復征稅問題明顯,稅制結構不合理。營業稅與增值稅并行的當前稅制下,金融企業既要全額負擔增值稅,又要負擔較高稅率的營業稅,這對于企業而言造成了雙重稅收負擔。例如,在增值稅抵扣鏈條中,如果營業稅納稅人向增值稅納稅人購進已納增值稅的商品或勞務,該項購進所承擔的增值稅無法抵扣,帶來隱形稅負。另外,金融業大部分業務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同時規定購進的已納營業稅項目所負擔的營業稅不允許扣除,造成重復征稅。
(三)現行稅制不能實現徹底出口退稅,不利于國際競爭和金融創新。在我國實現出口退稅的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營業稅并不存在出口退稅的情況,這就意味著金融業對外提供服務無法實現退稅,影響我國金融業服務出口的競爭力。與實行金融業零稅率政策的國家相比,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國金融業服務的國際競爭力,阻礙了其跨國經營業務的拓展。同時,對于接受國內金融服務的出口企業,在接受服務過程中也承擔了一部分營業稅,而這部分稅負在對外貿易時也是無法退還的。另外,金融產品更新快、種類多,對金融衍生產品缺乏明確的稅收政策,不利于金融創新。
綜上所述,現行營業稅不能滿足我國金融業的發展要求,金融業營改增勢在必行。
二、金融業“營改增”的難點
(一)從金融行業角度
1、實際稅負問題。金融業營改增目的之一在于避免重復征稅與促進稅收公平,而如何保證金融服務業能夠承擔起適應的稅負成為改革的難點。一般而言,營改增后金融業增值稅稅率的確定需要根據金融行業增加值率來考慮,其基本原則是實行增值稅后金融業的總體稅負不增加并且有所減少,即營業額×增值率×增值稅稅率≤營業額×營業稅稅率(魏陸,2011)。杜莉、張蘇予(2011)通過對上市公司財務數據測算,分析得出營改增對證券業實際稅負上升,對銀行保險業實際稅負減輕。但是,不同的征收方法設計,會造成不同的實際稅負結果。由于營改增后還會帶來一定的稅收成本,例如開票系統的更換、稅務人才的培養以及其他電子設備的配套等,可能帶來隱性奉行成本,在短時間內可能會出現實際稅負增加的現象,造成改革阻力。
2、抵扣發票問題。對金融業征收增值稅,進項稅額和稅基的確定是較為困難的問題。以銀行存貸款業務為例,銀行作為儲戶和借款人的中介,存貸利差即為增值額。一方面增值稅專業發票開具困難,因為個人無法就存款利息給銀行提供增值稅發票作為進項稅額,銀行也無法向貸款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銷項稅額;另一方面增值額認定困難,銀行很難確定每筆貸款的收益或者資金凈成本,整體銷項稅額很難確定。抵扣鏈條難以打通,抵扣發票問題難以解決。
3、行業差距問題。部分學者表示,中國金融業及市場競爭格局具有特殊性,在利率非市場化的現狀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處于限制競爭的狀態,政府是市場的一個重要參與主體。楊斌、林信達、胡文駿(2015)通過建立“單一雙層博弈模型”,說明在當前金融業發展較平穩情況下無需對金融業加稅或減稅,因為減稅人為提高服務業競爭力不利于三大產業協調發展,增加行業差距。任鵬飛、王小寧、周長軍(2014)表示,我國金融業發展與國際相比仍存在較大管制,在其他改革措施未配套的前提下,金融業減稅可能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獲利能力,行業收入相應提高,引發社會公眾不滿。
(二)從稅務征管角度。我國增值稅開征時間不長,稅收管理水平有限,全面開征增值稅對我國而言仍然存在較大的技術難題。營改增改變了企業原有的繳納方式,申報渠道改變,征管機關變換,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營業稅征管機制的轉換與調整,涉及到營業稅征管流程的變化以及稅收征管資料的重新設計,這對企業和稅務部門來說都需要有一個調整和適應的過程。
1、稅率設計。在稅率設計方面,如果缺乏對行業發展的綜合考慮,稅率設計不當很有可能造成稅負加重或者行業內稅負不合理的現象。如果實行17%的標準稅率,將會提高流轉稅負率,從提高金融服務價格,加重消費者稅負。如果全部實行零稅率,會造成增值稅稅收收入急劇下滑,帶來稅收損失。如果實行較低稅率,可能給已經包含較多種類稅率的增值稅進一步增添征管難度,帶來效率損失。
2、征收方法。征收方法方面,是否參考國外通常做法,采取簡易征收方法還是標準增值稅征收方法,如何確定不同的征稅業務,都有待驗證。如果對作為主要金融業務的隱性業務免稅,則會導致金融業收入銳減;如果對金融業按小規模納稅人簡易征收,則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商品勞務無法抵扣,是小規模納稅人在市場交易中處于不利地位,且這一做法與差額征收營業稅基本一致(徐達松,2015)。
3、發票開具。稅務機關內部或者用票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嚴格的發票專人保管制度、專庫保管制度、專賬登記制度、保管交接、定期盤點制度,保證發票安全。增值稅稅款抵扣需要采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管理成本較高。
營改增后,地稅部門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稅的手段將隨之失去功效。由于國地稅管理自成體系,各自征管信息系統目前還無法對接,大量的基礎數據不能共享,造成零散戶納稅人在國稅部門取得增值稅發票后將有可能無視地稅部門管理,有意或無意地避開申報地方稅費這一環節,相關的所得稅、城建稅等地稅收入難以得到保證,征管難度加大。
(三)從央地關系角度。平衡中央和地方的稅權分配、協調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一直是營改增過程中較為棘手的問題。
如果營改增后維持現有增值稅75∶25的稅收分成比例不變,中央級收入增加,地方級收入銳減,將進一步降低地方財政收入在財政總收入中的比重。在目前的分稅制體制下,營業稅是地方第一大稅種,營業稅收入絕大部分屬于地方公共預算收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即便稅收收入總量不變,地方公共預算收入也會減少75%。2012~2014年,以連云港市為例,連云港市地稅局分別征收營業稅(不含省級營業稅)67.33億元(占地方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為32.22%)、82.8億元(占地方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為35.51%)、91.22億元(占地方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為34.85%),2015年按營業稅年均增長10%的比例來算,營改增后,地方將減少地方公共預算收入約75.27億元,地稅部門對地方財政的貢獻將大幅度縮水。
營業稅作為地方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營改增后地方稅主體稅種結構將發生變化,給地方財政帶來壓力。由于整體稅負下降,加上對部分企業實施的過渡性財政補貼,地方政府面臨減收增支的雙重壓力。增值稅作為我國當前第一大稅種,中央與地方的分享比例為75∶25,但并不能滿足地方政府支出需求。金融業作為地方政府稅收的重要行業,實施營改增后,如果沒有完善的配套改革措施,可能會進一步加重地方政府財權與支出責任不相匹配的困境。
三、金融業“營改增”預測方案綜述
對于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方案,學界主要有以下觀點:
(一)對不同的金融服務實行不同的稅收方案。明確征稅對象,細化業務分類,進行差別稅率設計。為了實現營改增的目標,需要同時考慮完善稅制和從長期上保證財政收入的問題。
楊默如(2010)提出,對不同項目稅基分別制定免稅、零稅率的政策,使得受到政府鼓勵的金融服務項目獲得稅收優惠,降低實際稅負。金融保險業在出口環節還可以采取零稅率政策,有利于金融服務業增強國際競爭力,打開海外市場。另外,對不同金融項目實行差別待遇,與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國家宏觀政策相一致。
王瑩(2013)提出,我國可將金融服務分成顯性收費服務和隱性收費服務兩大類??梢詤⒖紘H成功經驗,對顯性收費服務按照標準稅率征收增值稅;對隱性收費服務實行免稅,允許提供給一般納稅人消費者的隱性收費服務給予部分進項抵扣,使得金融機構無論自行提供服務還是外包服務所負擔的稅負保持一致。劉天永(2013)對金融服務的分類和王瑩基本一致,但是同時提出對出口金融服務實行零稅率,對隱性金融服務可采用現金收支法。
宋英華(2014)提出,對銀行保險業可以采取簡易征收的辦法,減輕稅收征管成本;對于證券行業,可以采取在基本免稅模式下的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同時另設低檔利率,以避免對證券行業造成過大沖擊。
實行差別稅率設計的方法,有利于降低金融業實際稅負,促進金融產品創新,增強我國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同時有助于我國金融業稅收政策與國際接軌。但是,同時需要指出,金融業產品創新層出不窮,確定不同產品的稅率在實際操作中比較困難,而界定不同金融種類也成為問題。所以,該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實施難度。
(二)采取漸進式改革方法,在不同時期采取不同的稅收方法。為了從根本上實現營改增的目標,可以在適應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實現營改增的漸進式過渡。
魏陸(2011)提出,我國金融業營改增可以從三個時期考慮,首先對金融業實施簡易征收辦法,類似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或現行營業稅的征收方法;接下來向國際經驗過渡,參考歐盟做法,對金融核心業務免稅,對附屬業務按標準稅率征稅;最后實施全面增值稅征收模式,新設一檔新的增值稅稅率。
徐達松(2015)提出,為避免地方財政風險擴大和考慮到稅收征管能力欠缺的現狀,需要采取三步走的方案:第一步,先保留營業稅制,但對金融業營業稅制做適當調整;第二步,選取試點地區,對直接收費業務和存貸款業務實行增值稅改革,同時完善增值稅納稅系統轉換;第三步,將全部金融業務納入增值稅范圍,合理確定各稅制要素,全面實施金融業增值稅。
漸進式增值稅改革方法考慮到中國稅制改革的國情,有利于避免激進式改革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問題。分步驟進行改革可以進一步完善外部改革配套設施,為徹底實現改革目標贏取時間,減輕一次性改革的稅收征管成本和地方稅收風險。但是,確定每一階段的改革時間、測定當前改革目標的實現情況,以及延遲當前改革所帶來的時間成本問題,也是需要考慮的方面。
(三)從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體系著手,重構增值稅收入分享體系。在金融業營改增過程中,完善中央和地方稅制,實現稅收收入的合理劃分。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傳統金融 影響 資本 市場 服務 產品
一、互聯網金融概述
由于互聯網金融發展歷程較短,目前而言,只對網絡銀行、第三方支付、P2P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常見模式有一個較為明確的內涵概述,而對互聯網金融還未形成較為標準、統一的概念界定,從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研究現狀來看,對互聯金融的定義有一個較為廣泛的認識,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馬云作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典型推動者,其對互聯金融概念的闡述很具代表性,其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企業從事金融業務的行為,而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開展的金融業務只能稱為金融互聯網。謝平則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伴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而出現的既不同于直接融資,又不同于間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融資模式。侯維棟也認同此觀點,其認為互聯網金融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對金融業務進行創新、變革后的產物。萬建華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信息時代背景下對金融模式、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一種創新,也應該是第三種金融模式。但林采宜認為互聯網金融只是金融服務與獲取途徑發生的變化,是在互聯網平臺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一種延伸,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第三種金融模式。
雖然這些專業人士和研究學者針對互聯網金融給出了不同的內涵界定,但有許多共同之處,并都涉及到了互聯網金融的主旨內容,因此,筆者以此為參考,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以互聯網為平臺、以信息技術為支撐,開展資金融通、支付、信息中介等金融業務的新興金融模式?;ヂ摼W金融是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對傳統金融行業的一種改革和創新,并不會改變傳統金融行業存在的本質和用途,但卻會對傳統金融行業產生重要影響。
由于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技術與傳統金融融合的產物,因此其具有傳統金融行業本身所固有的一些特征,同時與傳統金融行業相比,也存在一些獨有的特性。例如服務方式的虛擬化、服務質量的高效率、服務產品的個性化等等,正是由于它的諸多特性,促進了其近幾年的飛速發展。
據相關數據統計,從2011年到2014年幾年間,我國網絡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飛速的增長,如表1所示。這充分說明了互聯金融的發展速度之快、發展規模之大,必然會對傳統金融業產生影響。
表1 2011年與2014年互聯網金融交易規模比較
■
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作為信息時代背景下金融行業發展的必然產物,對傳統金融業所產生的積極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但任何新事物所產生的作用并非都是良性的,互聯網金融是一把雙刃劍,在給傳統金融業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會帶來一定的挑戰。
(一)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產生的作用
不容置疑,互聯網金融不僅對傳統金融業的創新及變革產生推動作用,還會促進我國整個金融經濟的發展。
1.加速金融創新?;ヂ摼W金融改變了金融交易參與各方的連接渠道,構建了一個多種類型金融業態共同發展的平臺,從而加快金融機構、模式及產品的創新。首先,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業的融合重構了當前的金融生態體系,新金融機構、新金融形態不斷涌現。其次,在互聯網金融的推動下,傳統金融機構既有的盈利、銷售、服務及管理模式不得不作出轉型和創新。最后,隨著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技術的不斷融合,大量個性化、差異化的基于消費者及小微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由理論變為現實,這豐富了現有金融產品的種類。
2.加快金融變革?;ヂ摼W金融弱化了傳統金融業在資源配置、定價地位及物理渠道等方面的原有優勢,從而迫使傳統業加快變革經營理念、盈利模式、業務流程、組織架構。首先,互聯金融促使傳統金融業摒棄以往以安全、穩定、風險、成本為重中之重的經營理念,轉向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注重客戶體驗,培養客戶關系。其次,改變傳統金融業以息差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盈利模式,通過產品及服務變革來建新的盈利模式。最后,驅動傳統金融業優化及再造業務流程和組織架構,促進組織的扁平化、網絡化以及流程高效化、簡捷化發展,從而。
(二)互聯網金融給傳統金融業帶來的挑戰
雖然互聯網金融驅動傳統金融業作出了一些創新和變革,促進了傳統金融業發展,但其帶來的挑戰是不容忽視的。
1.弱化中介功能。媒介資本和媒介信息是傳統金融業金融中介的兩項主要功能,而他們都依賴于各類信息的搜集和處理,而這正是互聯網金融的強項。互聯網與金融業的結合,各類金融業務可直接在網上交易。從而降低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風險分擔成本,進而弱化傳統金融機構的資本中介作用。例如,Google上市時沒有選擇金融中介機構,而是直接應用了互聯網金融,其股票采用荷蘭式拍賣的模式在自身平臺上發行。這種互聯網金融行為,能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一樣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市場有效性,趨向于無金融中介狀態,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傳統金融業的中介功能。
2.減少收入來源。傳統金融機構以利差為主要收入來源,在金融業相對壟斷、市場價格未透明的背景下,需得到政策上支持及保護。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客戶需求及交易渠道發生變化,加上金融市場參與者的大眾化趨勢明顯,以及利率化市場的不斷推進,非利息收入的比重會越來越大,這對于銀行以往利差為主的收入結構而言,所產生的沖擊還是非常大的。
3.動搖客戶基礎??蛻羰墙鹑跈C構實現經濟收益的最重要基礎條件,傳統金融模式下,受二八定律的支配,客戶利益容易受到損害,根據這一定律,銀行只需服務20%的客戶就可獲得80%的利潤,而剩余80%的客戶且享受著低端服務,這足以說明一旦客戶基礎產生動搖,將對傳統金融機構產生重要影響。據中國IT研究中心報告,截至2014年第二季度,中國網絡購物的網民數量已經超過3.32億人?;ヂ摼W金融正是抓住這一機遇,實現客戶精準營銷,動搖傳統金融業客戶基礎。
三、傳統金融業面對互聯金融的發展策略
可以看出,互聯金融給傳統金融業的影響是一把雙刃劍,有機遇也有挑戰,為了促進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的共存與共進,唯有“趨利避害”,才能進步完善金融體系,促進我國金融經濟的生態發展。
(一)資源利用
互聯網金融近些年發展速度較快,但其無法完全取代傳統金融業,作為傳統金融業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優勢,積極調整轉型,從而應對互聯網金融的各種沖擊,進而鞏固傳統金融業的重要地位。
1.依托網絡平臺,開展金融業務。隨著互聯網與金融業的不斷融合,傳統金融業若要開拓新市場,發展新業務,必須充分應用和發揮自身的資源優勢。首先,立足重點客戶,突顯專業優勢。互聯網金融目前以中小客戶為主體,這是因為所需要的服務更專業,這是互聯網金融目前而言是無法實現的。然而傳統金融機構且具備了這方面的條件,因此,應通過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等方面的優化來提高重點客戶服務效率,從而形鞏固與重點客戶之間的關系。其次,關注一般客戶,突出服務特色。一直以來,傳統金融業不太重視一般客戶的開拓與發展,因此,應提高加強對一般客戶的重視,根據一般客戶服務需求,通過服務質量及服務效率的提高來搶占一部分一般客戶群體。
2.借助網點渠道,增強客戶體驗。大量的網點渠道是傳統金融的一大優勢,應充分發揮這一優勢,獲取更多的客戶群體。首先,追求渠道形象的新穎。對客戶進行分區處理,在增加大堂服務人員及專業咨詢人員比例的同時,普及電子銀行業務。其次,突顯渠道功能的全面。應完善各網點業務,使所有網點均可辦理已開辦的所有業務,精減業務辦理流程,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最后,提高客戶的服務體驗。在客戶體驗上,以開放式的營銷模式增加客戶體驗類產品,從而吸引客戶注意力。
(二)模式創新
面對著互聯網金融的突飛猛進,傳統金融業若要發展離不開自身模式的創新,只有不斷提升產品及服務附加值,才能實現與互聯網金融共生存。
1.產品創新。產品是金融業聯系客戶的紐帶,產品創新傳統金融業金融業務創新的關鍵。應借鑒互聯網金融的成功經驗,相關業務應介入到專業電商平臺中來,業務內容不僅包括B2C、B2B這些支付性的結算,還應包括托管、擔保等線上服務,應著手構建“網上商城+網絡融資+平臺創新”的綜合化電商平臺,從而搶占未來金融業發展戰略制高點。
2.服務創新。面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挑戰,傳統金融業應充分配備人力、物力,以適應互聯網金融沖擊。另外,積極尋求與電商、支付平臺的合作,節省自身平臺建設的時間及成本,并與互聯網金融形成良好的布局,實現金融服務的重大突破。
四、結語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是信息時代下金融業發展的必然產生,其雖然有諸多優點,但仍然無法取代傳統金融業重要地位,因此,必須深刻互聯網金融給傳統金融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通過資源利用、服務創新、產品創新等方面的變革與完善促進傳統金融業與互聯金融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吉發,徐澤棟,鮑隱濤,等.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的影響及對策[J].沈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8).
[2]劉興.淺談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業發展的影響[J].河北金融,2014,(4).
【關鍵詞】金融創新 金融業 沖擊 研究
一、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了哪些沖擊
改變了銀行經營策略,并伴隨風險。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已經無法達到所規定的贏利的目標,甚至還出現了贏利點下滑的現象,這時商業銀行為使贏利點可以上升,就要借助于表外業務。表外業務是指不反映在財務狀況表上的業務。表外業務一般指的是與傳統信貸相結合的業務、與有價證券衍生工具買賣相關的業務。這兩種業務都會使銀行的管理增加風險。與傳統信貸相結合的業務通常是銀行借助金融工具為用戶提供資金,在提供的過程中銀行只是賺取相應的手續費用,但這卻給銀行帶來了潛在的義務,這種潛在義務會給銀行帶來風險,而這些風險給銀行帶來的損失卻大于銀行賺取的手續費用。銀行在開展表外業務開初期,會將資本充足比率作為限制開展表外業務的因素之一,表外業務的資金流動情況在財務狀況表上是無法查詢的,這就間接的逃避了監管部門的監管。監管部門就無法了解商業銀行承受風險的真實情況,隨著表外業務的不斷擴大,資本充足比率逐漸降低,銀行承受風險的能力也會隨之降低,銀行就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改變了金融體系的構成,使風險擴大。傳統的金融體系僅僅是由銀行金融機構來構成的,但在金融創新的影響下,近年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迅速,并很快的占領了市場,改變了金融原來的體系也間接的增加了金融體系中的風險。因為,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是有限的,例如有些證券業務是商業銀行不能開展的或開展的范圍受到限制,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恰恰就是商業銀行不可涉及的范圍,光從這一點就增加了客戶的數量,另外非銀行金融機構愿意承受在交易過程中帶來的潛在風險,使客戶的利益可以最大化。金融界是時刻都在變化的,當非銀行金融機構面臨巨大的金融危機時,就會對金融界造成嚴重的創傷,后果不堪設想。由于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受監管部門的監管,對非銀行金融機構沒有統一的規定制度,有時會被投資者誤解,市場上也沒有有效的自發監督制度,這就使存在的風險很容易擴大,對金融機構造成損害。
使存在的風險集中也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的創新不只是創新原有的金融監管體制,還會借助其他金融工具為客戶創造利益,但在使用金融工具為客戶提供風險保證時,金融工具并不能消除所要承擔的風險,它只是將要承擔的風險轉移到了其他經濟體制中去了,如果大家把承擔的風險都轉移到某種經濟體制中,這就造成了風險的集中,由于這些體制是相互關聯的,風險的增加會導致這種經濟體制崩潰,整個金融體系必然會受到牽連。由于表外業務的增加和創新金融工具的使用不受到監管部門的監管,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監管部門監管時因為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所以很難對其進行管理,也不能真實的了解機構的情況,這就促使了金融監管有效性的降低。
二、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沖擊的解決辦法
雖然金融創新給金融界增加了許多的風險,但它是一把雙刃劍,是時代必然的產物,它為金融界產生的積極作用遠遠大于它產生的風險,所以,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要進行全方位的考慮,要減少或解決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的沖擊,怎樣解決產生的這些沖擊呢?我認為:
完善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在我國,金融業的未來走向必然會是統一監管、混合經營的模式。所以,國家和中央銀行不僅要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還要為進行創新業務的機構單獨的成立監管部門,這樣既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又有專人進行監理,既提高了監管的效率,監管部門也會真正的了解機構的真實情況,待機構發生變化時可以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避免經濟的危機。
明確金融創新的監管概念。金融機構要明確金融創新的監管概念,金融創新的監管概念并不是要求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要過于重視安全穩重,因為金融界本身就存在風險,如果太過于注重安全,金融創新就變得毫無意義,所以,金融創新的概念是要求要以效率和競爭力為前提的,監管部門監管的目的并不是為保證金融機構不破產而設定的,它只是用來提醒機構將要面臨的處境,避免機構破產現象的發生。要提高各機構間的競爭力和效率就要對其進行創新。而且要勇于創新,不能因為了安全穩重金融機構就不像外拓展業務,如果那樣金融機構就會漸漸的失去市場競爭力,業績也會隨之下降,也會面臨破產的危險。
學會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監管。目前,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監管部門雖然可以對金融機構的交易狀況進行管理,但沒有權利對其進行法律的制裁,因為金融創新的根本目的在于是利益得到最大化,有些金融機構就會在利益的驅使下做出違反法律道德的事情,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就會使金融業逐漸失去原有的平衡,經濟逐漸崩潰,出現危機,所以,國家要為金融創新設定相關的法律來使金融機構可以自律,避免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非法交易,造成嚴重的后果。
監管要與國際相結合。金融創新也是需要相互借鑒的,因為,要想在金融業生存,金融機構彼此是要相互依靠的,一旦金融創新產生了新的模式或新的方法,這種新方法會在整個金融業迅速發展,但同時風險也會隨之相互擴散、轉移。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勢在必行,我國的金融機構要學會借鑒國外對創新金融工具風險控制的經驗,來維護金融業的安全。
三、總結
綜上所述,了解了金融創新會給金融業帶來許多風險,但這些風險遠遠小于金融創新為金融界帶來的利益,要正確的利用金融創新,學會用監管的解決金融創新存在的問題,減小金融風險的產生,使金融創新的意義發揮到最大,揚長避短,為用戶創造更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金融創新;金融風險;金融業影響
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正面影響,可分解為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制度的影響三個方面。
一、金融創新對金融機構的影響
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
金融組織創新使金融機構體系陸續有新軍加入,造就了多元化金融機構并存的格局;金融工具創新、金融業務創新使傳統的金融措施對客戶的吸引力下降,帶來的利潤逐步遞減。所有這些,都強化了金融機構的競爭。
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業的發展能力
金融創新不僅在業務拓展、機構放大、就業人數增加與素質提高等發面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由于金融機構盈利能力的增強,帶動了金融機構資本擴張能力和設備現代化水平的提高。也許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創新還推動了金融業產值的快速增長,使之在一國第三產業和GDP中的比重迅速上升,為第三產業和GDP的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
金融創新增強了金融機構抵御經營風險的能力
金融創新對金融機構的這種影響,主要是通過金融機構對具有風險轉移功能金融工具的運用體現出來。比如,浮動利率債券或浮動利率票據,這種建筑在對傳統金融工具的特征進行重新組合基礎上的金融創新工具,可使金融機構減少籌資利率風險。
二、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的影響
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深度與廣度
金融工具創新豐富了金融市場的交易品種,使金融市場容納的金融資產種類不斷增加。各種類型的債券紛紛面世。特別是金融衍生產品的序列不斷延長,種類繁多且各具特色,技術性也越來越強。從衍生產品技術的組合設計看,也算得上是花樣翻新,既有基礎金融工具與衍生工具的嫁接,如外匯期貨、債券期貨、股票期貨等;也有衍生工具之間的搭配,如期貨期權、換期權等由兩種衍生工具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還有對基礎衍生工具的參數和性質進行重新設計后產生的創新衍生產品。
金融創新使國際金融市場融資證券化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證券發行作為融資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過了銀行貸款,具體表現為銀行貸款的數額下降,國際證券的發行量急劇上升。二是商業銀行作為重要的微觀金融主體,資產與負債日益證券化。商業銀行的總資產中有相當一部分以證券資產的形式存在,商業銀行成為國際證券市場上的重要投資者。此外,商業銀行的貸款資產也實現了證券化。至于負債證券化,是指銀行更注重通過發行浮動利率票據和中長期債券籌資,而傳統的依靠吸收存款的籌資方式的地位下降。三是商業銀行不僅作為國際證券市場的證券發行者,而且參與經營國際證券業務,成為新發證券及承銷機構。
金融創新促進了金融市場一體化
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一體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創新加速國際資本流動,促進了國際資本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并使其一體化程度加深。一些創新的金融工具在某一國內金融市場或國際金融市場面世之后,交易規模急劇放大并迅速向全球金融市場拓展,而這又在客觀上要求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慣例、市場交易價格及投資收益率在不同的金融市場上大體趨同,從而促進了不同金融市場之間的關聯度提高。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僅為金融主體規避風險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而且由于同種貨幣的浮動利率與固定利率之間、不同貨幣的利率之間存在差異,進而為金融主體套匯套利賺取投機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有些創新金融工具或衍生性工具的交易,本身就要以多個金融市場做依托,是一種跨市場的國際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創新對金融制度的影響
金融創新強烈地沖擊了金融分業經營制度
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由分離型向綜合型轉變。以銀行業務和證券業務可否兼營作為劃分標準,金融制度可以劃分為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和綜合經營、綜合管理兩種模式。美、英、日、加拿大等主要發達國家均實行分業經營模式,只有德國、瑞士等少數歐洲國家采用綜合經營模式。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創新浪潮的推動下,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加劇,彼此間的業務滲透和交叉越來越廣泛,銀行業務與證券業務之間的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
金融業務分工的籬笆被逐步拆除,金融業從原來分業經營逐步轉向綜合化經營,反映了資本追求經濟利益和自我擴張的欲望,體現了金融機構擺脫經營約束,改變生存和發展環境,獲取更大經營空間的內在要求。歸根結底,它是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由企業制度和競爭性市場與嚴厲管制型金融制度矛盾運動的結果。而金融創新在這一轉變過程中發揮了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說是某種決定性的作用。當明顯帶有業務交叉特點或規避分業管制的金融創新措施已經成為現實的金融存在時,政府不得不承認由于宏觀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原有金融制度已經存在明顯缺陷,因而采取了一種較明智的、現實主義的態度,即對已有的金融創新予以寬容和認可,并努力通過規范化的制度安排放棄原有制度,確立新制度。
金融創新模糊了融資界限
金融創新使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的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從而導致融資制度發生了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學原理,間接融資是指以銀行為信用中介的資金融通行為,而直接融資則是籌資人與投資人不需借助金融中介機構直接融通資金。至于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劃分,則以融資期限作為主要的客觀標準。融資期限不超過一年期的市場為貨幣市場,反之則為資本市場。這樣來詮釋與融資制度相關的四個基本概念,在各類金融文獻和金融教科書中似乎已成了一致公認的金科玉律。然而,金融創新卻使這些劃分標準遇到頑強的挑戰。
金融創新促進了國際貨幣制度的變革
金融創新推動了國際貨幣一體化的進程。歐元啟動就是這方面的一個典型實例。歐元啟動的貨幣制度創新意義主要表現在兩方面:其一,歐元制度是一種不與國家政權相聯系的創新的貨幣制度。人類歷史上的貨幣統一,基本上都是以的統一作為前提和條件。而歐元作為超國家組織的產物,則是在國家分立情況下實現貨幣整合,即歐元所體現的貨幣統一,是超越國家制約,與國家統一相分離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歐元啟動不僅推動了貨幣制度的時間創新,而且對傳統金融學的貨幣制度理論提出了挑戰。其二,歐元是順應經濟、金融全球化潮流而出現的一種創新的貨幣形式。貨幣制度創新,不僅包括貨幣制度的深化沿革和貨幣形態的發展演變,而且也包括總體貨幣制度不變下的貨幣整合。
參考文獻
【1】葉芳.金融創新的背景、表現及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今日科技,2001,(3):35-36
【2】厲以寧.全球化與中國經濟.世界經濟與政治,2000:21-23
【3】黃景瑄.論當代金融創新發展與中國金融創新.集團經濟研究,2007,(1):126-127
利用價格波及效應模型,對OECD成員國若干年投入產出表中每一個產業部門對其他產業部門的價格波及效應進行計算,并對其他產業部門受某產業部門調價影響的大小進行排序,由高到低繪制某產業部門對其他產業部門的價格影響曲線。結果在一萬多條價格影響曲線中只有極少數的曲線出現變異,大部分曲線的走勢十分類似。將這種類型的價格影響曲線定義為經驗模型,如圖1所示。價格穩定平臺經驗模型揭示了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某一部門調價對其他部門的影響太大或太小都是不利的,其理想狀態應當是漸變的。價格影響曲線顯示,處于敏感區域的產業部門與該產業有較大的關聯度,受其調價的影響較大,穩定平臺的長度要遠遠大于敏感區域和遲鈍區域;國民經濟的大部分產業部門受該產業調價的影響程度大致相同,會形成穩定平臺;極少數的產業部門處于遲鈍區域,與該產業幾乎沒有關聯,在價格穩定平臺經驗模型中遲鈍區域可以忽略不計。
價格穩定平臺理論認為,健康發展的產業部門調價對其他產業的影響應當符合經驗模型,即存在較大區間的穩定平臺。這樣的產業在價格變動時,只有少數的產業部門受其影響比較大,不會給國民經濟帶來巨大的震蕩。在實際研究中,發現價格影響曲線會偏離經驗模型,存在變異的情況,如圖2所示。圖中的a曲線是經驗模型的價格影響曲線,是一條低位勢平臺凹曲線,具有明顯的穩定平臺。曲線c是高位勢凸平臺曲線,雖然具有較大的穩定平臺,但是平臺位勢過高,不具有低平臺的緩沖區域;具有價格影響曲線c形式的部門在國民經濟中處于非常敏感的地位,其價格的調整對大部分產業部門的影響巨大,從而對國民經濟產生劇烈的沖擊。曲線b沒有明顯的穩定平臺,稍微呈現凹性或凸性,類似線性的影響曲線,介于a和c之間,如果某產業部門的價格影響曲線呈現b曲線的形態,其價格的調整對國民經濟其他產業部門的影響比曲線c形式的影響小,但是同樣需要引起注意,該部門價格的變化有可能引起相關產業產品價格的變化,從而帶來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
二、金融業價格波及效應分析
(一)金融業價格波及效應的動態分析根據1997年、2002年和2007年中國投入產出表,利用公式(1)計算金融業價格變動10%對其他產業部門產品價格的影響,并將計算結果按照價格影響的大小進行排序,如表1所示。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發現金融業價格調整幾乎影響波及國民經濟的各個產業部門,1997年和2002年只有廢品廢料一個部門不受金融業調價的影響,其他所有產業部門均受金融業調價的影響,說明金融業價格調整對國民經濟具有廣泛的波及效應。但是金融業價格調整對各產業部門的影響并不大,金融業價格調整10%,其他各產業部門價格變動均小于1%。各產業部門受金融業價格調整的影響程度和位次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受金融業調價影響最大的產業部門分別是金屬制品業、房地產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997年、2002年金融業調價對房地產業的影響較大,分別排在第3位和第1位,金融業提高價格10%,1997年房地產業的價格上升0.5316%,2002年上升0.8769%;但是2007年房地產業受金融業調價的影響卻很小,排在第39位,金融業價格上調10%,房地產業的價格上升0.3249%。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在1997年、2002年、2007年受金融業調價的影響分別排在第31位、第22位和第1位,其中2007年金融業價格上調10%,其價格上升0.852%。2002年以后,批發和零售貿易業、交通運輸及倉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等產業部門受金融業調價影響較大,這些產業部門與金融業聯系密切,其經營中使用金融產品較多,金融業價格調整必然引起其成本價格的變動,進一步說明了金融業與這些產業具有高關聯性。
關鍵詞: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混業經營;金融控股公司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6-0051-03
一
一般意義上的金融業除了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還包括保險業、證券業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我國在1995年以前實行的是準混業經營,商業銀行積極參與證券市場的投資,但由于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和外部監管機制不健全,逐步暴露出了很多問題。為了規范證券市場,防范金融風險,于1995年實施的《商業銀行法》和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明確規定了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與此相對應,金融業也實行分業監管,2003年4月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分業監管模式的最終確立,即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實施對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的監管。但是,從世界金融業發展來看,卻呈現出由分業向混業轉變的趨勢。入世后我國金融業未來發展的方向成為重要的研究課題。
理論上講,無論是分業經營,還是混業經營,它們都有各自的優缺點。比如,分業經營的主要優點有:培養從事各類金融業務的專業技術和專業管理水平,防止商業銀行將過多資金用在高風險的活動上;其缺點:抑制競爭,銀證難以優勢互補。與此相反的,混業經營的優點:銀證優勢互補,全能銀行可以充分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其缺點是:形成壟斷,內部協調困難。但是,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后,由于新技術革命和金融創新浪潮的影響,英國、日本、美國等相繼修改立法,走上了混業經營的道路。英國于1986年10月27日推行了“大爆炸”的金融大改革,國會通過重塑英國金融系統框架的《金融服務法》;日本也于1996年進行了金融改革計劃;美國亦于1999年11月4日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廢除了實施長達65年之久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標志著美國金融業分業制的終結。
二
在世界各國金融業紛紛采取混業經營模式的背景下,我國是否應該繼續堅持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本部分將著重分析分業模式面臨的挑戰。
(一)分業經營
1.入世后來自于國外金融巨頭的挑戰
根據入世協議規定,我國于2006年全面開放金融市場,外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各種形式進入。而它們大多是“全能型”企業,其業務領域涉及銀行、保險、證券及信托投資等多個方面,可以說是無所不包,可以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他們可以充分享有混業經營帶來的較低的交易成本和范圍經濟,大大降低了服務成本,具有很強的競爭優勢。當我國銀行、保險、證券以及信托等金融機構在與國際金融集團展開競爭時,姑且不論資本實力,僅就服務水平和管理水平而言就處于明顯的劣勢。因此,入世后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格局受到巨大挑戰。
2.來自于金融企業經營創新的挑戰
我國《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以及《公司法》都明確規定了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格局,但同時也預留了進行金融業經營創新的空間,比如,《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證券法》第六條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事實上,保險資金依據2004年保監會頒布的《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可以進入股市,同年《保險資產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為保險公司進入信托投資領域鋪平了道路。2000年,央行和證監會聯合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也為銀行資金進入股市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與法律法規相對應的,我國已經出現了一批混業經營模式的金融控股集團,如中信公司、光大集團、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平安集團等。但是,我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模式嚴重制約了金融企業的創新。
3.來自于養老保險投資對金融業發展的需求
從世界經驗來看,養老基金對于本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隨著個人賬戶做實、企業年金制度的推進,我國必將會形成規模龐大的養老基金。為了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進入資本市場運營成為必然,而信托投資成為各國較為可行的選擇,這就涉及到投資管理人、賬戶管理人、資產托管人等運營主體。我國現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都將成為可供選擇的運營商,但是分業經營的限制,將嚴重制約運營商的選擇范圍,無法形成通過激烈的市場競爭激勵管理主體采取積極行為的局面;同時,分業經營模式,也將限制投資管理主體的投資組合選擇,不利于養老基金風險既定情況下收益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二)分業監管
1.監管模式不適應經營模式發展的需要
我國現階段采取的是分業監管的模式,保監會、證監會、銀監會各司其職,負責所屬行業的監督管理之責,這雖然客觀上有利于提高監管能力和監管技術,但也造成了各監管主體之間的壁壘,不利于信息的互補。尤其是在我國現階段出現了金融控股公司等混業經營形式的情況下,分業監管的模式已經遠遠無法適應形勢的需要。
2.不利于信息互補,實現各監管主體的協調
三大監管機構在行政序列上屬于同級機構,互不隸屬,各自依據相應的監管法律法規行使職責。問題在于對同一監管對象而言,它的業務范圍可能涉及到保險、證券,甚至銀行業務,分業監管模式一方面提高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因為不同的監管機構都有各自的監管指標和標準規范,為了達到相應的指標要求,必然要付出許多的“合規成本”,這就加大了運營成本;另一方面,監管機構在某些指標上存在互通之處,但是由于各自獨立的模式,必然要做出重復審查,造成了監管資源的浪費。
3.分業監管易產生監管真空
隨著金融創新的發展,各金融機構及其相應的業務界限越來越模糊,很難區分它們是什么類型機構,更不用說國內的一些金融控股公司,對此目前國內還沒有統一的監管法規。如信托投資公司的證券營業部為吸收資金,采取證券回購,代客理財等手段高息吸收資金,變相開展銀行業務,這種行為本應該受到查處,但由于實行分業監管,銀監會和證監會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明確規定,造成了監管真空。
三
如上所述,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運營模式受到了很大挑戰。為了促進金融業的快速發展,與世界發達國家接軌,保證金融業的安全,必須進行改革。由分業到混業經營成為我們的必然選擇,并應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業監管體制。
(一)混業經營的模式選擇――金融控股公司
1.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國混業經營的必然選擇
現代意義上的混業經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以德國等為代表的全能銀行制度,它是統一法人模式,其任何被授權經營銀行業務的機構都可以提供范圍廣泛的金融業務:存款、貸款、保險、經紀、貿易和投資組合管理等;另一種是大多數國家采取的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它是母公司以金融為主導,在同一控制權下,完全或主要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中至少兩個不同的金融行業大規模提供服務的金融集團公司,屬于多級法人模式。我國應該采取哪種混業經營模式呢?筆者認為,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更加符合我國實際。這主要基于以下幾方面的考慮:
(1)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可以在各業務之間建立“防火墻”,可以有效規避金融風險的連鎖反應。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下的各子公司分別負責相應的金融業務,它們之間獨立核算,是獨立法人,這樣如果某一業務領域出現風險,則不會波及其他業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金融風險的連鎖反應。而全能銀行作為獨立法人,則不具有這種優勢。
(2)與現行法律、監管模式之間具有很好的對接渠道。現行的法律法規雖然明確規定了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則為各金融機構擴大業務范圍,實現混業經營提供了可能;此外,分業監管的模式完全確立是在2003年,這預示著短期內不可能改變這種監管格局,為此,建立各類金融業務相對獨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實現與該模式的有效對接,可以實現各監管主體各司其職的功能性監管①。
2.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選擇
金融控股公司根據母公司責任不同可分為事業型控股公司和純粹型控股公司。事業型控股公司是母公司擁有自己的事業領域,除此之外還通過控有其他事業領域的子公司股份,來支配管理子公司的經營活動;而純粹型控股公司則是母公司沒有自己特有的事業領域,而僅僅是一個公司經營戰略的決策部門,母公司把對控股公司的經營管理作為唯一的事業。美國一般采取純粹型,而英國則一般采取事業型控股公司。
從我國實際來看,兩種類型的控股公司都存在。比如,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采取的是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而大多數則采取事業型控股公司模式,如平安集團、四大國有銀行等。從我國實際出發,筆者認為,發展事業型控股公司符合現階段國情;但是,從長遠來看,應以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為目標。
首先,可以避免母公司利用控股權為其主營業務牟利,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聯交易。其次,這樣的模式可以為養老基金的市場化投資提供良好的環境。因為養老基金的信托投資要求采取外部托管人制度,而如果母公司作為托管人或者投資管理人,因其控股子公司,這將使信托投資模式自身存在的相互制約機制無法有效發揮作用,不利于維護基金的安全。
(二)監管模式――不完全監管模式
適應我國未來金融業混業經營的趨勢,必然要求建立與之相配套的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業監管體制。
1.監管模式
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模式的選擇受本國經濟發展水平、法律環境、金融業經營模式以及傳統文化等方面的影響。大致看來,主要有三種模式:
(1)分業監管模式
分業監管模式是指將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按照銀行、證券、保險劃分為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分別設立獨立的監管機構,以美國、中國為代表。這種模式最大的優點在于可以凸顯專業化優勢,但如前所述,也有很大的弊端,面臨很大挑戰。
(2)統一監管模式
統一監管模式是設立統一的監管機構負責對不同的金融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進行監管,以英國、日本等為代表。研究表明該模式最大的優勢在于可以節約監管成本,較好地解決了監管的一致性和協調性問題,但也存在很大弊端,其無法突出各金融業務的差異性,而且由于各金融業務的監管權集中于一個機構,容易形成壟斷,影響監管效率。
(3)不完全監管模式
不完全監管模式是介于上述兩種模式的一種體制安排,按照監管機構不完全統一和監管目標不完全統一來劃分,包括牽頭監管和雙峰監管模式。所謂雙峰監管模式是指根據監管目標設立兩類監管機構,一類負責對所有的金融機構進行審慎監管,控制金融體系的系統風險,另一類機構是對不同金融業務的經營進行監管,以澳大利亞為代表。而牽頭監管是指在多重監管主體之間建立及時磋商和協調機制,特別制定一個牽頭機構負責不同監管主體之間的協調工作,以巴西為主要代表。不完全監管模式既有利于降低多重監管機構的協調成本,又可以充分發揮各自監管機構在本領域的優勢。可以說它最大程度地吸收了上述兩種模式的優點,規避了各自的缺點。
2.我國監管模式的選擇
通過對上述三種不同監管模式優缺點的分析,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宜采取不完全監管模式,并且牽頭監管模式將是最佳選擇。為此,建議盡快建立中央金融監管委員會作為保監會、證監會和銀監會的牽頭機構。它直接受國務院領導,采取理事會制度,成員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的主要負責人、央行行長、運營機構代表組成,共9名成員,其中,理事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命,4名理事為監管機構代表,4人為運營機構代表(代表由同業協會推舉產生),任期與同屆政府相同。
之所以提出采取牽頭監管模式,主要基于以下兩方面考慮:
(1)適應我國金融業經營模式的發展需要。金融控股公司是未來我國金融業運營的主要形式,各金融業務相互獨立。為此,由相對獨立的監管機構行使各自業務范圍內的監管職責,符合監管要求。同時,在出現監管真空或者職能交叉時,利用更高層次的中央金融監管委員會做出裁決,可以提高監管效率,實現資源的優勢互補。
(2)有利于維護養老基金投資監管的有效性。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涉及到銀行業、證券業以及保險業等,為了切實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建立更高層次的金融監管機構十分必要。
參考文獻:
[1] 邵國華.我國金融業分業監管[J].經濟師,2004(9).
[2] 張艷.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發展途徑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3] 潘群峰,王月瑋.金融控股公司:我國金融業經營模式的取向[J].山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5).
[4] 李仲翔,李仲飛,汪壽陽.以風險為基礎的基金監管現代化[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
Research on Chinese Operation and Supervision Model of Finance in our Country
LIU De-hao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一)國際投資發展的分化。二戰之后,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愈發明顯,對外投資在該趨勢中得到了充分的發展,特別是發達國家。在此背景下,金融業投資的發展在跨國公司及國家間的投資中開始占據重要的位置。在資本以及技術方面,發達國家占據絕對優勢,且擁有先進的管理水平和金融創新能力,特別是在資本密集型投資方面具有不可比擬的優勢。也正因如此,發達國家在金融對外投資領域中占據的主導地位使得國際金融投資領域出現兩極分化:發達國家占據絕對優勢地位;發展中國家只在傳統工業以及半成品的直接投資方面占據一定的投資份額,在金融業對外投資方面則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所創企業比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所創企業在經營方面更具有靈活性,前者注重產品的變化和適應性,后者注重產品的標準化①。由于發達國家的進步具有單向線性,發展中國家始終在追趕發達國家,這在國際對外直接投資中表現得更為明顯。(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金融業對外投資發展歷史。一般來說,單位時間內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總量大于吸收外資進入總量,這與其金融的發達以及資本的充足有關,發達國家的國際競爭優勢也在此得以體現。發展中國家則致力于吸收外資,但其吸收的國外投資額一般小于自身對外投資額,這也充分體現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迅速上升的發展態勢。在20世紀60年代,發達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大部分都集中在發達國家內部之間,即約占全球2/3的投資額在發達國家之間完成,剩下的由發達國家投向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則主要指向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對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投資額度很??;而且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中,也多選擇經濟發展模式與本國相似且當下風險較小或具有援質的國家或地區。從表1不難發現,當發展中國家通過改革將金融自由賦予市場時,并不能必然出現良好的金融秩序,而其所倚重的外國投資者也不是總能扮演穩定金融局面的角色。金融開放與自由本身是不應該被批判的,只是其開放的程度應當與本國的實際情況相結合,金融開放程度應當在宏觀上始終為本國的經濟發展服務,在微觀上必須處理好與外資之間的關系。這給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資本開發提出了重大難題。從我國對非洲直接投資流量以及比重可以發現,金融投資目標國的金融環境對投資國及其企業來講,可以直接決定其投資的意愿。非洲金融的發展程度難以讓有投資意愿的國家將其作為投資目標國(見圖1)。對于同時處于改革和開放雙重背景下的中國而言,金融業的開放進程需要在金融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進行綜合權衡,而金融業的“開放發展”本就具有內生的矛盾與特殊性,正是這些矛盾與特殊性決定了通過適當的外部控制力量(如國家金融控制)促進金融業平穩發展的重要性、原則性和方向性③。
二、金融業對外投資要素對比
(一)金融業對外投資目標國選擇。目標國的選擇具有多重因素的考量。金融業對外投資目標國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出“投資政治化”的問題。由圖1可知,以我國為例,2015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在亞洲占據主導地位,其次為拉丁美洲,且保持上升趨勢。從中可以看出,我國直接投資的重心仍然集中在廣大的發展中國家,且可以預測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仍將保持不變。相比之下,我國對外投資流量在歐洲、北美洲、大洋洲較少,發達國家也主要集中在這幾個洲。從對外投資流量及其增量基本可以確定,我國對發達國家的金融業投資呈現出一定程度的不穩定性,且流量較少。這一方面說明我國金融體系發展程度落后于發達國家,金融業還未形成良性穩定發展的勢頭,金融投資很難以比較穩定的方式進入發達國家;另一方面也從側面說明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金融業發展普遍落后,無法滿足和承接外來的金融投資要求??傮w上,金融業對外投資的區位選擇在遵循一般的對外直接投資區位選擇的基礎上,更加重視投資目標國經濟發展的指標,如GDP總量、金融業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經濟發展指標的優勢可以直接誘導外國金融投資的進入,因為其市場機會以及金融業依賴度降低了原有的市場風險。此外還有其他因素,如金融設施是否完備、同業市場情況、教育狀況、技術研發等,這些因素可以使投資國從國際金融投資的信息外溢(InformationalSpillovers)中獲得正的外部性收益④。(二)對外開放空間與投資主動性。對于接受國來說,不是引進外資越多越好,關鍵在于如何正確對待及善于引進外資和技術為本國經濟發展服務。對外開放的空間和領域反映了國家對外國資本的基本態度。國際資金的流動及資本輸出,都具有雙重性,是在一定生產關系的條件下實現的,并貫穿著國家關系和階級關系⑤。該問題在近代表現得尤為突出,國際投資一度成為帝國主義控制東道國經濟命脈的手段。在現代國際經濟秩序中,各國在對待外資的態度方面都會緊密結合本國經濟的需要和發展定位。相比其他因素,投資主動性更能體現一國的經濟和投資政策。發達國家企業金融業投資多受東道國各種因素影響,而發展中國家投資企業則受本國因素影響。這是由于,發達國家金融對外投資具有更明確的目標和選擇性,面對眾多的可投資區域和行業,必然綜合考慮市場、成本等諸多因素再進行選擇。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則呈現出完全不同的行為方式,其金融業對外投資表現出明顯受本國政策的支持和推動,即國內的政策和經濟因素是決定其對外投資的主要因素。在目標國選擇上,發展中國家表現為對基本環境的追求,如強調政治穩定性、對市場惡性因素的規避等。這兩種動機也使得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投資選擇之初就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投資效果。(三)投資動機分析。投資動機的比較研究既可以為比較研究明確類型化的標準,也可以將其作為一個重要的指標深入研究金融業投資的微觀層面。在確定投資動機與金融業對外投資的關系時,應重點關注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及其影響程度。1.在因果關系方面,金融業對外投資在本國內生發展需要是投資動機的起源,其決定了對外投資的基本格局。海外金融市場的變動僅僅起誘導與刺激作用。2.在影響程度方面,發達國家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動機較為集中,發展中國家的動機則較為多樣。發達國家企業對外投資行為基本上適用西方古典經濟學原理進行解釋,其動機大多是橫向類型與縱向類型以及兩種類型的結合。且在很大程度上,發達國家的對外投資與金融業對外投資基本是等同的,大量的實證和統計數據也指向這一事實,此處不再展開論述。發展中國家金融業投資的動機具有多樣性,其對外投資也不能與金融業對外投資等同,而且二者的區別較明顯。發展中國家金融業對外投資動機的多樣性主要表現為其考慮的因素眾多,如技術的引進、對自身不利規則的規避與抗爭、對市場不完備性的克服、消解競爭壓力等眾多因素。這也是處于成長期的金融投資所必須面臨的問題。總體而言,金融業對外投資的動機存在多重復雜性,加之當代國際金融流動的多元化,這種復雜性更加明顯。以跨國公司為例,有研究證明,跨國公司在進行對外直接投資行為時存在多種動機共存的現象⑥。從國家經濟發展的整體角度出發,這種動機既有積極影響也有消極影響,具體的影響取決于投資國對本國經濟發展形勢的把握程度。(四)投資優勢對比。局部規模優勢是指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在某個行業里形成大規模的生產所形成的優勢⑦。這種優勢的形成往往是由于發展中國家占有勞動力或集中研發的優勢,從而在金融業對外投資領域進行充分利用,并以此為依托加以發展。發達國家的競爭優勢并不能輻射到所有產業中,在一些技術上比較穩定或生產模式趨于定型化的產業,或是在發達國家企業逐漸退出的“夕陽產業”中,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有可能具有規模的優勢,它們可以憑借這種優勢對發達國家直接投資。面對發達國家雄厚的金融實力以及海外市場的控制力優勢,發展中國家欲將金融投資目標國選擇到發達國家,投資方式一定要考慮到產品或服務在發達國家的受歡迎程度或市場接受度。這其中要考慮到發達國家對產品貿易可能的反制措施,如反傾銷調查等。由于發達國家市場規模一般較大,直接以產品出口方式由于成本優勢則極有可能迅速占據一定份額,受國際貿易規則以及目標國保護本國產業政策的影響,此時發展中國家往往會受到反傾銷調查。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依靠低端產品成本優勢并不是長久之計,因為這種“夕陽產業”的存在對本國產業的影響未必是良性的。而以金融方式進行的經濟活動有效地降低或避免了直接市場行為對目標國市場與產業的沖擊,故金融業投資便成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全球經濟發展過程中進行利益共享相對理想的方式。
三、國內外經濟環境與政策的對比分析
針對金融業的對外投資,國內政策制定基于兩個方面的考量:一是國內經濟發展形勢以及國家對經濟發展方式的定位,二是在國內政策確定的金融對外投資的空間內對目標國的選擇。(一)發展中國家國內政策分析——以中國為例。對于外資的規制表現為東道國政策和法律并存。政策具有很大的可變性和可選擇性,主要針對國外金融業投資的具體事項進行規定,如負面清單、政治風險保證、投資環境要素等。相比政策,各國外資方面的立法具有穩定性,國外投資者一般是基于對東道國立法的了解做出投資選擇。外資立法,各國具體規定固不相同,但概括起來主要內容有關于外國投資的保護、對政治風險的擔保、依法保護經營的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以及依法給予各種優惠措施等。中國在金融業對外投資方面的政策制定以及數據統計可以說明國內政策在對外投資方面的作用,這與發達國家主要依靠法律規制相比,在相對穩定性與流量、存量以及收益率之間存在明顯差距。以國家或經濟體作為金融對外投資的比較因子,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或發達經濟體投資較少。以中國為例,2015年中國金融業對外投資的流量及其存量表現一般,對美國投資流量甚至出現負值。但中國金融業對外投資存量大于流量,這說明我國對發達國家金融業投資存在一定的空間和基礎(見圖2)。我國作為典型的具有良好發展勢頭的發展中國家,在2015年對全球較大的發達國家或經濟體的金融投資存量比重皆高于流量比重,特別是對美國和歐盟;對澳大利亞與俄羅斯的存量比重低于流量比重,這也顯示出對發達國家和主要經濟體的金融業投資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如金融環境、產業結構等。與此形成相對鮮明對照的是,對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東盟的金融業投資中,流量比重與存量比重較為接近,這在很大程度上顯示出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業投資的收益與回報的有限性。前文所述,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主要集中在亞洲。圖3中,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的變動統計中,可看出各洲的變化懸殊,增量與減量均有較大的波動,表現出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具有較大的變動。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波動較大,但是其總量增速為18.3%,仍然為上漲。我國對外投資在巨大波動的情況下出現的總體上漲也說明了投資的主動性與可選擇性的增強,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以及金融實力的增強,對外投資在國際經濟形勢與政策的不斷變化中,仍然能夠尋找到投資流量的增長點。這也說明,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中國金融業對外投資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具有發展的持久動力。從表2中可以看出,2014—2015年,我國的金融業內資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遠高于對外直接投資,表現出典型的發展中國家的特征;金融業固定資產投資與國內貸款均維持在相對穩定的狀態,且固定資產投資自籌資金較高,與固定資產投資國內貸款一樣,與上年相比呈現下降趨勢;固定資產投資利用外資則呈現上漲趨勢,這在很大程度上說明我國在利用外資方面目前采取較為開放的政策。金融業對外直接投資水平仍然較低,這與我國經濟的發展水平以及金融實力有很大的相關性。我國金融業投資大量集中于中央與地方項目也說明了金融投資在國內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從我國的發展表現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金融業對外投資的發展必須首先基于本國金融業固定資產的發展情況,再輔之以相對寬松的政策以及東道國穩定的投資環境。當然,這一過程將是漫長而曲折的,面對發達國家的絕對金融優勢,必然有許多難題需要克服,對此必須有清醒的認識。(二)發達國家對外資的政策分析。金融業對外投資在很大程度上與國家內部的經濟狀況相聯系,發達國家由于經濟發展階段與經濟增長方式等原因導致其周期性經濟危機以及眾多社會問題的出現,如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等問題,這些內部經濟問題從根本上影響著發達國家金融業對外投資。一些發達國家對對外直接投資政策采取相對保守的方針,因為對外投資有可能影響到本國商品的出口,也會使得國外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打入本國內部,這可能會對本國企業的競爭力甚至是生存產生威脅,從而加劇本國社會問題。采用這種政策的發達國家一般是經濟與市場規模較小、以外向經濟為主要發展特征的經濟體,體量巨大的發達經濟體則較少采用此種方式。以美國為例,美國資本在海外市場的擴張對本國經濟實力及全球經濟霸主地位起到了強大的支持作用美國海外控股公司在歐洲和拉美的利潤再投資占全球的3/4,股權投資主要集中在盧森堡、丹麥和德國⑧。美國強大的企業是其進行國際金融投資的強大后盾,以此為支撐,其產生的豐厚的收益則更將美國對外投資的模式推向極致。此外,美國的跨國公司也使得其海外投資獲得的國際利益范圍更加廣泛,在美國對外投資政策中,對跨國公司擴張的支持也成為其政策選擇的重要基石。總體上,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與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比例關系總體趨勢是趨于平衡,即對外直接投資額與吸收外國直接投資額趨于相等。國家在制定金融投資政策時,吸收國外的直接投資流量基本決定了其對外投資的基礎。所以,金融業對外投資的發展既離不開對外投資的總量,更離不開國內吸收的國外投資。國家政策的制定總在二者之間的動態調適與平衡中進行取舍。
四、國際金融業投資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