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3 16: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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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則,更好地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改善殘疾人狀況,在全社會形成理解、關心、尊重和幫助殘疾人的良好風尚,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殘聯等五部門關于在全市實施法律助殘“陽光工程”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整合各方面工作資源,對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的殘疾人實施法律助殘“陽光工程”,為全鄉廣大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服務。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法律助殘“陽光工程”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新要求、新實踐,整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務、接待等工作資源,搭建一個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咨詢以及民事、刑事辯護、司法鑒定的綜合性幫助服務平臺,切實為殘疾人解決法律咨詢難、請律師難、打官司難、支付費用難等問題,推動殘疾人法律服務和維權工作向縱深開展,實現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目標。
實施法律助殘“陽光工程”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優先、優惠、優質,在服務態度、服務質量、服務標準等方面有明顯的進步和提高;二是堅持協同、協作、協調,在助殘工作的實施上相互配合,上下聯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三是堅持盡職、盡責、盡心,立足自身職能,履職盡責,充分發揮自覺性、主動性、能動性,盡一切可能地為殘疾人提供各種法律方面的幫助服務。
二、法律助殘的主要內容
1.開展涉及殘疾人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
2.接受殘疾人來信來訪,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咨詢。
3.為殘疾人提供法律。
4.為殘疾人提供司法鑒定。
5.為殘疾人提供勞動爭議仲裁,維護殘疾人勞動權益。
6。對殘疾人的訴訟費、費、仲裁費、公證費等實行緩交、減交、免交。
7.為相關殘疾人提供聾啞手語和盲文翻譯等。
8.在相關場所提供無障礙環境設施。
9.其它涉及法律法規方面殘疾人需要幫助的事項。
三、法律助殘的主要流程
1.提出申請。殘疾人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市殘聯或鄉殘聯提出申請,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勞保局等相關單位提出,同時遞交以下材料: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殘疾證,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的證明,申請幫助事項的基本情況。
2。受理登記。鄉殘聯對殘疾人提出的申請,及時登記。經過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當即受理,并填寫《市法律助殘工作聯系函》。殘疾人直接到人民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勞保局等相關單位申請的,相關單位先行受理,殘聯每個季度進行事后補充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耐心的解釋,說明情況,求得理解。
3.傳遞辦理。殘疾人持《聯系函》到相關協作單位直接接受法律援助、救助或者幫助。
4.跟蹤反饋。鄉殘聯定期主動與相關單位聯系,及時掌握情況,及時與有關單位會商,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5.立卷歸檔。鄉殘聯協助各相關單位,將法律助殘工作的相關資料及時立卷歸檔,各自留存一份卷宗。
四、法律助殘的服務標準
一是熱情。接待殘疾人要熱情、尊重,對待殘疾人的問題要主動、熱心、耐心,全心全意為他們服務。二是暢通。對涉及殘疾人權益的案件或事項,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定、優先辦理。三是便捷。受理和辦理場所盡可能地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環境,工作的程序盡可能簡化方便,真正做到以人為本,讓殘疾人感受陽光般的溫暖。四是專業。精心選派有愛心、有耐心、業務素質強的工作人員為殘疾人服務,以專業化的隊伍提高法律助殘的整體質量和水平。
為更好的服務殘疾人,具體建立四項制度:一是定期集中咨詢制度。在每月20日(集中辦理殘疾證日),由助殘志愿者中的律師現場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咨詢。二是殘疾人法律集中宣傳制度。每年助殘日前一周作為殘疾人法律宣傳周,開展一系列的法律宣傳教育活動。三是一條龍傳遞服務制度。對殘疾人需要幫助的法律服務事項,實行一條龍辦理幫助制度。四是費用減免直通車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在費用的緩、減、免方面實行一次審批,全程到位。
五、法律助殘工作的組織領導
1.建立工作機構。成立鄉法律助殘陽光工程領導小組,由鄉政府分管鄉長任組長,殘聯、司法、公安、綜治、勞動保障、法律服務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殘聯,法律助殘工作成員單位實行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通報總結工作情況,會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研究下季度的工作安排。
2、部門掛牌。鄉殘聯成立“市根思鄉法律助殘工作站”,并掛牌服務,工作站設在鄉殘聯辦公室。各村成立“陽光之家”法律助殘工作點。
3.職責分工。領導小組負責法律助殘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制定相關殘疾人維權救助工作制度。負責法律助殘工作的研究、協商和總結,負責聯席會議的召集和先進單位、個人的推薦、評選。
(1)司法所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將有關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納入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并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法律服務機構開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組織按照規定積極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安排法律助殘志愿者(律師)定期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咨詢。
(2)派出所負責治安、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殘疾人維權救助。預防、制止、打擊殘疾人的違法犯罪活動,制定、組織實施保障盲人及其他殘疾人道路交通安全的措施,加強對殘疾人專用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
(3)綜治辦負責協調、交辦殘疾人案件,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4)法律服務所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安排法律助殘志愿者定期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咨詢,對有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確需法律援助的殘疾人,給予減、援、免等幫助。
一、助殘幫扶工作
1、加強領導,建立組織
為切實做好我縣的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我們通過調研,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同時結合縣扶貧辦定點幫扶所取得的效果,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文明辦市殘聯〈關于開展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汝辦文〔20__〕11號)文件,成立了以縣政府副縣長為組長、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為副組長,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領導小組,建立了縣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辦公室,具體負責我縣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的開展和對縣直各單位幫扶項目執行情況的督導,同時在縣殘聯一樓兩間門面作為縣助殘幫扶辦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備了相應的辦公設施。為我縣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的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2、深入廣泛宣傳,做好調查摸底工作
助殘幫扶服務基層活動涉及千家萬戶,為充分喚起全社會的關注、參與和支持,我們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劃,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實施。
一是會議發動。3月23日上午,在縣委中心會議室召開20__年全縣殘疾人工作暨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動員會,對助殘幫扶服務基層活動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召開各鄉鎮(街道)殘聯理事長例會印發縣助殘幫扶對象登記表16000份,通過鄉鎮殘聯理事長和村(居)殘協殘疾人專職委員深入殘疾人家中進行面對面宣傳和排查。三是我們要求各鄉鎮組織鄉鎮殘聯理事長、村(居)殘協專職委員進村入戶對本轄區內的貧困殘疾人進行摸底排查時,要充分掌握和了解貧困殘疾人在社會保障、職業培訓、康復醫療、教育就業及法律服務等方面的需求及其家庭的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為全面開展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的提供了詳實的基礎數據。
3、部門密切配合,扎實開展助殘幫扶工作
為扎實開展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根據我縣實際情況一是結合我縣扶貧辦開展的“定點幫扶工作”,積極與扶貧部門對接,及時掌握縣直85個有定點幫扶村的單位及各單位幫扶工作聯絡員名單,按照每個定點幫扶單位幫扶3—4戶貧困殘疾人的原則,把各鄉鎮篩選出的貧困殘疾人對象推薦給各幫扶單位。二是全縣殘聯系統縣、鄉、村三級殘疾人工作者按照每人幫扶1—2戶貧困殘疾人的原則,主動與分包鄉鎮、村篩選出的貧困殘疾人對象進行對接,確定幫扶對象。三是要求各幫扶單位和殘聯系統工作人員于近期內與幫扶對象完成對接。同時根據幫扶對象家庭狀況及殘疾人個人需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措施進行幫扶。四是成立聯合督導組,對全縣助殘幫扶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助殘幫扶基層服務活動取得實效。
目前,全縣殘聯系統447個工作人員與844人幫扶對象正在對接中。
二、殘疾人法律服務進鄉村進社區工作
為切實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進鄉村進社區活動,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宣傳殘疾人法律援助制度,為殘疾人事業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聯合出臺文件,明確任務目標。積極同縣司法局配合,達成共識,聯合出臺了《關于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進鄉村進社區活動的通知》(汝殘聯〔〕20號)、《關于成立縣殘疾人法律援助和殘疾人法律服務進鄉村進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汝殘聯〔〕2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汝殘聯〔〕22號)文件。
二是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成立了以縣司法局局長、縣殘聯事長為組長,縣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縣殘聯副理事長為副組長,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縣殘聯辦公室主任李民權、縣用品用具服務部主任為成員的縣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辦公室設在縣殘聯,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殘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進鄉村進社區工作的落實和督促檢查。
三是健全制度,確定職責。健全了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規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各鄉鎮都設立了殘疾人法律服務站,殘聯有專(兼)職援助干部,村(居)委有殘疾人法律援助聯絡員,在全縣形成了縣、鄉、村三級層層有人管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服務網絡。
多年來,我國雖然在殘疾法律援助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一些制度和機制仍然不健全,在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與挑戰。
(一)法律援助機構對于殘疾人法律需求和殘疾人事業具體情況的掌握還不夠全面和深入。這可能會導致對于殘疾人的法律服務不夠專業。比如,如果法律援助機構不了解本管轄區域內經濟困難的殘疾人情況,針對這些殘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和具體措施就缺乏針對性,不能有效滿足其法律需求和維護其切身利益。
(二)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還需進一步加強。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與法律援助機構之間協調配合機制有待加強。雖然全國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殘聯與法律援助機構的聯合工作機制,但是在具體實施和執行層面效果不太理想,包括信息共享程度低,溝通不及時,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不暢等問題。
(三)對殘疾人服務類別不夠細化。目前,大多數法律援助機構對殘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比較籠統,比如在審查程序簡化方面,對于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僅需提供殘疾人證即可;在便民設施方面,雖然各地法律援助機構將接待場所設在臨街一樓并開通綠色服務通道,在民事法律援助事項范圍方面,將殘疾人追索侵權賠償案件納入補充事項范圍,但是具體到法律援助服務的提供方面,很少有法律援助機構按肢體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視力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等不同的分級分類標準為殘疾人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四)殘疾人法律援助專項經費很難保障。在目前法律援助經費普遍面臨不足的情況下,殘疾人法律援助專項經費很難得到保障,相關辦案補貼發放不足或不能發放,這既影響了律師辦理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影響了服務質量,也難以有效維護貧困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五)服務機構比較單一,服務機制不夠靈活。目前我國殘疾人法律援助機構主要是政府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和各級殘聯,除此之外,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對殘疾人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的參與度還不夠,這限制了為經濟困難的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廣度與深度。
二、國外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
在我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靠各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和殘疾人聯合會承擔,也就是說,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開展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系統和制度。但是在西方很多國家,沒有統一的政府體系或機構體系,而是由政府設立的機構或非政府機構通過實施單個項目的形式為經濟困難或具有特殊情況的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在一些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對于法律援助的管轄權很小,缺乏全國統一的法律援助制度,各?。ㄖ?地區)對于法律援助的條件、提供模式等的規定大不相同,因此殘疾人法律援助的實施形式也差異很大。比如美國紐約市的法律援助協會,是一個非政府機構,它實施法律援助的經費部分來自政府,部分來自民間捐贈,部分定向來自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捐贈。其法律援助業務主要分為三大塊,分別是刑事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和青少年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中又分為很多項目,其中殘疾人法律援助項目為其中之一,它主要為那些符合獲得傷殘補助、退休金以及雖然符合“補充保障收入(SSI)”或“社會保障(OASDI)”項目規定的福利條件,但卻被拒絕或終止福利的殘疾兒童和成年人提供范圍廣泛的法律援助服務。法律援助協會代表殘疾兒童和成年人提出相關福利申請、參加行政聽證、法庭訴訟,并向他們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實踐中,數以千計的紐約市民符合聯邦政府的傷殘補助條件,但是卻只能從紐約市獲得公共救助,法律援助協會的一大職能就是幫助這些人從聯邦政府獲得應得的傷殘補助。
加拿大的ARCH殘疾人法律中心是加拿大安大略省比較著名的殘疾人法律服務機構。它成立于1980年,是一個專門致力于維護和促進安大略省殘疾人平等權利的社區法律援助診所,為安省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以幫助他們獲得尊嚴并充分參與社會生活。ARCH致力于殘疾人和殘疾人社團的法律改革與政策建議、社區發展、法律咨詢與轉介、公共法律教育與訴訟。其法律服務由律師和實習學生提供。其他許多團體也慷慨地與ARCH共享人力和智力資源。一些重要的法律、殘疾和健康方面的專家積極參與ARCH殘疾人法律援助政策的制定工作,并作為一些試驗性案件的專家證人。ARCH是一個非營利的慈善機構,其成員每年通過會員大會選出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至少一半的殘疾人組成。董事會執行領導和管理工作,并向安大略省法律援助署申請社區診所資金。ARCH向安大略省的殘疾人居民,殘疾人服務機構提供一定范圍內的法律服務,以尊重殘疾人的尊嚴、獨立與充分的社會參與度的方式為他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自成立以來,ARCH的工作人員、志愿者和董事會一直致力于采取積極措施,提供優質法律援助服務等,以滿足殘疾人遇到的多樣化的身體、精神、語言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同時尊重殘疾人的隱私、尊嚴與獨立。多年來,ARCH辦理了很多具有社會影響的殘疾人案件,在法院和特別法庭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包括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為殘疾人提供法律。在許多有重大影響的涉及殘疾人的案件中為個人或者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ARCH通過與殘疾人組織和社區共同合作,為殘疾人爭取更大程度的平等,并推進影響殘疾人日常生活的法律和政策的出臺與實施。
在西方一些法律援助歷史比較悠久或者制度比較先進的國家,非常注重對精神殘疾人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護。因為精神殘疾與聽力殘疾、肢體殘疾等生理上的殘疾有很大不同,有其特殊性,所以具有精神殘疾的人會遭遇特殊的法律問題,有特殊的法律需求,需要特殊的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因此,西方國家有不少專門的致力于精神殘疾和心理健康方面法律服務的非營利的民間機構,這些民間機構大都屬于具有慈善性質的機構。
三、殘疾人法律援助未來發展方向
根據“十二五”時期司法行政服務殘疾人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司法部在《2012年全國法律援助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做好為困難群眾及特殊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關注解決民生領域問題,其中包括要認真貫徹《關于加強“十二五”時期司法行政服務殘疾人工作的意見》,依據《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制定加強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完善“便殘助殘”措施。
一是要以殘疾人為本,做好相關法律援助工作。殘疾人作為相對弱勢和困難的群體,其訴求容易受到忽視、權益容易受到侵害。做好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更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社會和諧穩定。要認真了解殘疾人狀況、掌握殘疾人訴求和相關需求。在有條件的地方,應盡可能進行殘疾人法律需求評估,從而能夠充分了解殘疾人利益訴求,將針對殘疾人的法律援助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建立在實證基礎上。只有把這項工作做好了,真正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法規政策措施才會符合殘疾人的實際需要,公共資源才能得到有效的運用。要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的功能和作用,使殘疾人享受服務門檻更低、服務內容更多、服務范圍更廣的法律援助服務,緩解殘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供需矛盾,切實保障和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二是要進一步降低門檻,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覆蓋面。目前已經有一些省級法律援助規章通過將經濟困難的殘疾人人身損害賠償、侵權糾紛等相關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或者規定對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案件范圍的限制,進一步擴大了殘疾人法律援助的覆蓋面。有的地方對特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和多重殘疾、一戶多殘及老殘一體、孤殘兒童等群體免除經濟困難審查。今后,應當進一步加強相關規定的落實力度,確保更多殘疾人獲得法律援助服務。
三是要加強部門配合,整合資源,共同做好殘疾人法律援助。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主動與當地殘聯組織建立密切聯系,可以通過殘聯獲取本地區殘疾人的基本情況、殘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征求對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由殘聯協助法律援助機構為殘疾當事人提供盲文、手語翻譯等輔助幫助。同時,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殘聯等組織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支持和監督力度。
四是要積極開展培訓活動,健全殘疾人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提高法律援助提供人員對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培訓,提高為經濟困難殘疾人和特定刑事案件中的殘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的質量和水平。同時,為彌補政府法律援助人力資源不足的狀況,可以培養建立熱心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殘疾人法律援助的作用。
五是要設立專項經費,為殘疾人法律援助提供充足的物質保障。只有經費有保障,相關工作才能落到實處,才能較好地實現既定目標,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也是如此。要在目前法律援助經費保障體制機制的基礎上,逐步細化經費預算項目,明確列出殘疾人法律援助專項經費,保證殘疾人法律援助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法律援助基金,設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專項基金,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基金的作用。
奉賢區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是我們在新時期對維權工作的一種探索,也是將維權工作前置到殘疾人身邊的一種處理模式的研究??梢哉f,三年來,我們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區殘疾人無集訪、鬧訪現象。但是,隨著經濟體制更深層次的發展,殘疾人對社會認知程度的提高,對維權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奉賢區將在“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維權服務組織網絡、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和法律聯絡服務網絡的建立和健全。大力宣傳普及以人道主義、人權保障為核心的新殘疾人觀,提高全社會依法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識,把對殘疾人的廣泛同情和慈善意識,上升到認識和維護殘疾人不可剝奪平等權利的人權保障的高度以及全面正確看待殘疾人、將殘疾人作為人力資源來看待的意識。
奉賢區現有持證殘疾人14324人,占全區總人口的2.75%。“十一五”期間,奉賢區傾心服務殘疾人,傾力提升殘疾人幸福指數,圍繞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殘疾人辦了一系列看得見摸得著的實事。
“康復”: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6家,殘疾人康復站22家,殘疾人康復點50家,精神病人康復機構“陽光心園”13家,開展康復服務67982人次。
“就業”:有就業愿望且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率達到97%。
“維權”:在全市率先建立“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區殘疾人法律服務中心和13個鎮(開發區)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站。
社區建設:建立251個村(居)委殘疾人協會,落實251個殘疾人活動場所;建立13個鎮(開發區)殘疾人文化藝術隊;開設盲人有聲讀物閱覽室;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105個,共有志愿者427名。
“醫”:29472人次農村殘疾人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2213人次殘疾人獲得住院補貼和商業保險理賠金。
“食”:16000多人次獲得節日幫困;811戶多殘家庭獲得專項救助。
“住”:517戶家庭獲得危房改造和住房修繕。
“行”:完成公交汽車站的無障礙改造,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6處,為156名重度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進家庭進行了無障礙改造,開展無障礙“三點一室”建設53個。
“教”:全區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分別達到95%以上;幫助3240名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學業。培訓殘疾人5035人次;862名智障人士在“陽光之家”活動中全面提升了融入社會的能力。
為殘疾人維權的“法律救助”
當殘疾人的生活水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日益改善和提高時,他們的幸福指數就會逐漸上升;同樣,當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的同時尊嚴也得到了維護,他們就活得更有幸福感。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中最為困難的群體,許多殘疾人一旦遇到糾紛,就面臨咨詢難、請律師難、打官司維權更難的局面。他們渴望法律援助,渴望得到公正維權,渴望獲得尊嚴與幸福。
在奉賢,殘疾人這一渴望得到了實現。早在2008年,奉賢殘聯想殘疾人所想,思殘疾人所思,聯手區法院、區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出殘疾人法律救助新舉措,通過建立“一個機制、兩大服務機構、三大綠色通道”,為殘疾人維權提供了堅強后盾。
一個機制――區殘聯會同區法院及司法局成立“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共同研究新問題,商討疑難案件解決方案。
兩大服務機構――建立區殘疾人法律服務中心及13個鎮(開發區)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站。
三條綠色通道――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綠色通道;為殘疾人設置調解糾紛的綠色通道;為殘疾人設置民事裁判的綠色通道。
具體做法是,區司法局在調解涉及殘疾人民間糾紛時,實行“四優先”,即在2個工作日內優先受理,在5個工作日內優先調查,在15個工作日內優先調解,達成協議后優先當即履行。
區法院對殘疾人涉訴案件,實行“三快、三上門”,即快立、快判、快執行及上門受理、上門開庭審理、上門送執行款(物)。
其間,累計受理來信來訪151件,辦結率100%,無一例越級上訪和集訪事件。
一個求助電話了卻煩心事
“想不到,一個求助電話就解決了困擾一年多的煩心事。更令人感動的是,所長還專程上門送錢款?!碑斢浾唠S同殘聯及司法干部來到家住南橋鎮江海二村的胡女士家時,她一臉燦爛地連夸殘疾人的法律救助。
胡女士因患小兒麻痹癥落下了肢體殘疾,丈夫也是殘疾人。這幾年,政府給予她家低保補助、生活補助、重殘無業補助、女兒上大學的春雨助學補助,加上區殘聯新推出的一戶多殘補貼等,還有逢年過節各單位的慰問,每年也有2萬多元錢可維持日常開支,生活不再愁,但最怕的是遇到糾紛咋解決?
1999年,村委搞土地30年承包制時,胡女士的父親經公證確權承包了7.5畝土地,后其土地由生產隊集體流轉,每年底村委按所承包的面積發放土地流轉費。2008年底,村委以胡女士及其女兒戶口已遷出、其父已故等為由,扣除了胡女士家5畝承包田的土地流轉費。胡女士對此深感委屈,認為村委會損害了她的權益。為此,她坐著輪椅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解決此事。
去年10月,奉賢區殘聯干部上門發聯系手冊,胡女士仔細查看有關法律救助的內容后,就趕緊打電話求助。南橋司法所立即開展深入調查,核準其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后,司法所又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要求村委會按照土地承包法及公證文書規定,對胡女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問題進行妥善處理。通過協商,村委會同意將胡女士2008年的土地流轉費恢復至原承包土地面積7.5畝,增補不足部分。
考慮到胡女士行動不便,所長姜岳華專門到村委會替胡女士領取了增補款,并送上門,還特意關照,需要法律救助,隨時找司法所。姜所長的一番噓寒問暖,不僅化解了胡女士對村委會的不滿情緒,更使殘疾人的心靈備感溫暖。
法院綠色通道解決燃眉之急
年近70歲的王阿婆,常年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丈夫移情別戀,三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在確認王阿婆與丈夫分居長達5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之后,最終判決同意離婚。按照無過錯方和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原則,結合被告身體狀況,法院依法對夫妻共有財產進行了合情合理的分割,其中將原告名下股票賬號內的資金余額和股票也判給了被告王阿婆。
關注弱勢群體,發展殘疾人事業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把求真務實貫徹落實到殘疾人工作中,就必須緊緊圍繞殘疾人事業的具體內容,見諸行動,取得成效。
做好殘疾人工作必須扎扎實實,把立足點放到真抓實干上。提高公眾對殘疾人問題的認識,以全國助殘日為切入點,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殘疾人事業,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使人性化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樹立起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駐馬店市是中部地區一個欠發達的農業大市,2003年,全市組織人力、物力對本市殘疾人狀況進行了重新普查,摸清了殘疾人基本情況,全市共有各類殘疾人38萬,約占總人口的4.7%。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把殘疾人工作擺上重要議程,使殘疾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發展。
強化政府行為,加大了對殘疾人事業的支持力度。一是穩步開展就業工作。認真落實有關政策法令,把就業工作納入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對就業工作和保障金收取實行量化管理,責任到人,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為今后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經濟保障。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實行嚴格年檢制度,將就業保障金納入當地財政代扣、地稅代收序列。二是積極進行康復工作。要盡快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社會化工作模式。創辦康復訓練機構并進行規范化管理。三是落實扶貧解困政策,力爭使一、二、三級農村殘疾人享受農業稅全部減免,使城市貧困殘疾人納入城市低保。協調農行等金融部門,加大對康復扶貧貸款的使用與督促。四是加強綜合服務設施建設,要盡快落實資金、建設用地。五是做好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要督導法律服務機構承擔起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業務。法律服務機構要熱心為殘疾人服務,對生活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殘疾人提供無償、優質的法律援助。市、縣要指定或委托以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為主的律師事務所。六是建立殘疾人工作的評價考核、獎懲體系。將殘疾人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目標管理。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體系,不斷拓展殘疾人依法維權途徑,建立殘疾人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努力形成全社會扶殘助殘的良好風尚,使全區殘疾人在積極參與和諧社會、法治建設的進程中,共享社會文明進步成果。
二、組織設置
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設在區殘疾人聯合會,屬于區法律援助中心的聯絡機構,業務上接受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主要負責區困難殘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辦公室設在區殘聯。
殘疾人法律維權崗由區司法局與區殘聯聯合建立,指定專人擔任法律維權崗聯絡員,負責維權崗與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服務機構之間聯絡工作。殘疾人法律維權崗采取固定值班與機動服務相結合的運行機制,每周四(可調整)由律師定期坐班,其他時間按照實際需求隨時提供法律服務。法律維權崗制定律師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律師電話,保證殘疾人的法律需求得到及時妥善解決。
三、主要職責
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職責:
一是通過多種形式大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以及與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二是接待來信來訪,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深入調查研究、分析殘疾人法律援助需求情況,及時向區法律援助中心反饋信息;四是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審;五是參與基層殘聯的調解指導工作。
殘疾人法律維權崗的主要職責:
1、為殘疾人提供接待、咨詢、代書等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2、依法引導化解涉法矛盾糾紛;
3、宣傳普及法律知識;
4、指導殘疾人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協助受援人辦理法律援助手續;
5、暢通信息動態渠道;
6、上報分類服務統計數據;
7、重大、敏感事項請示報告。
四、服務范圍
1、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救濟金的;
2、追索社會保險金、勞動爭議和經濟補償金的;
3、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用和賠償的;
4、除按照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申請法律援助人員與案件范圍外,其他確實需要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維權崗提供幫助的事項。
一是強化領導,夯實組織基礎 為切實加強領導,區殘聯成立了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殘聯理事長任組長,單位工作人員為成員。積極下發市級通知,并認真做好前期宣傳工作,為確保項目進度,實行了分包責任制,理事長親自督導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皻埣踩思彝o障礙設施改造”工作順利推進。
二是深入調查,扎實推進項目開展 區殘聯工作人員入戶進行調查摸底,經過層層推選,民主評議后確定改造對象,通知各社區、居委會以張榜形式,向群眾公示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的殘疾人家庭,公示無異議后,區殘聯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填報有關表格并上報市殘聯,再由市殘聯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審核,做出初步評估預算后按審批項目內容實施改造,嚴格審查上報程序,區殘聯每年完成15戶殘疾人家庭為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
三是以人為本,確保項目取得良好效果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項目設計時堅持以人為本、因人而異。根據不同殘疾類別和殘疾程度,不同居家條件為殘疾人貼身打造,靈活變通,建造更加符合實際需要的無障礙設施,重點對衛生間、廚房、進門通道等部位設置輪椅坡道、U型及L型扶手、沐浴椅等無障礙設施。施工時更加考慮到殘疾人的特殊需要予以適當改造,盡最大程度滿足殘疾人日常生活需要,設身處地為殘疾人著想,真正使無障礙設施落到實處。多方位的居家無障礙設施改造體現出服務的多元化,為今后繼續開展好此項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區殘聯還將一如既往地做好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工作,為營造完善的無障礙居家環境和殘疾人居家康復、提高自理能力、融入社會生活創造更多更好的條件。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是國家燃油稅改革后,針對殘疾人這一特殊群體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是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改善殘疾人民生、維護殘疾人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____區殘聯高度重視,各鄉、街道辦積極配合,從2009年至今,我區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資金順利發放到位,沒有發生一例因為殘疾人燃油補貼發放引發的、上訪。2015年區殘聯為全區110名殘疾人發放了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每人每年按260元的補助標準。
一是精心組織,扎實落實 根據省、市殘聯的相關文件精神,區殘聯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補貼及時發放到位。一是成立____區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由殘聯理事長任組長,殘聯工作人員及相關部門為成員,并邀請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參加,對燃油補貼發放工作實行全程監督,保證了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區殘聯專門印制了200本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小冊子,發放給各村、社區,在全區范圍內廣泛宣傳,使廣大殘疾人了解燃油補貼的政策、標準、原則、對象、發放時間和發放形式等具體事項;三是深入調查摸底。區殘聯組織動員各村、社區殘疾專委開展入戶調查,摸清底數,搞好統計,確保不漏一人。
二是有效監督,規范管理 區殘聯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始終實行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和公示制度,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布補貼政策、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使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都能及時領到燃油補貼;同時請區財政局介入,有效監管,最大限度保證了燃油補貼工作的公開、透明;區殘聯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將所有符合補貼標準的殘疾人檔案信息錄入系統,并實行專人負責,專項管理。
三是及時回訪,效果明顯 區殘聯對殘疾人燃油發放工作建立回訪制度,利用全國助殘日的契機,隨機抽取20名殘疾人隨時進行回訪,聽取殘疾人對燃油補貼發放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從回訪效果來看,領到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的殘疾人對此項工作一致表示認可,政府發放的260元燃油補貼金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廣大殘疾人家庭的經濟負擔,方便了他們出行,為他們參與社會、融入社會生活創造條件,同時也讓廣大殘疾人感受到政府和殘聯的關心和關愛。
____區殘聯始終堅持以維護殘疾人切身利益為工作的前提,以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為依據,以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為出發點,盡心盡力為殘疾人辦好事、解難事,認真做好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在接待殘疾人來訪工作中,我們對殘疾人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登記、有解答、有處理,同時,依托司法和法律服務網絡,將殘疾人日常法律服務納入相關部門相關日程,千方
百計化解殘疾人糾紛,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一是完善服務體系,大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區殘聯規范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切實為受援助人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務。我區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按照規范化標準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無論是接待來訪咨詢,還是法律專線的接聽,要求工作人員使用文明用語,遵循文明守則,提供文明服務,對每一位來訪者和受援助人負責,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成為百姓的法律窗口,努力營造人性化的咨詢氛圍;在不斷創新,圍繞亮點開展法律服務的同時,為群眾提供主動、長效和完善的法律服務,法援工作中許多項目是常規工作,如熱線接答、來信來訪接待、每月巡回咨詢等,這些工作重在質量,貴在堅持。
二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殘疾人自身維權能力 為引導殘疾人學法、懂法,增強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的意識,去年,區殘聯借助第二十四次“全國助殘日”,與____區司法局在人民辦事處人民社居委和華中辦事處光榮社居委開展法制宣傳周活動,活動現場大力宣傳《殘疾人保障法》和《安徽省殘疾人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并發放宣傳材料400多份,9個司法所和____區律師事務所還在現場開展法律咨詢,現場解答群眾咨詢150多例,鼓勵、引導廣大殘疾人學法、守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殘疾人自身合法權益。
三是創新工作機制,提高水平 從主動下訪、排查講評、辦結反饋三個方面入手,狠抓機制創新,進一步健全全區殘疾人工作機制。
抓好主動下訪工作機制。區殘聯每季度開展一次機關干部下基層活動,由理事長親自帶隊走村入戶,“零距離”接觸有訴求的殘疾人,通過主動深入走訪殘疾人家庭,了解到殘疾人需求,特別是為有上訪訴求的殘疾人解決具體困難,此舉有力地促進了全區殘疾人維穩工作,增強了殘聯干部主動為殘疾人服務的意識和能力。
抓好“定期排查、及時講評”工作機制。為了把潛在的矛盾和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區殘聯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和及時講評機制。及時召開維穩工作交流會、講評會,對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經驗進行總結,抓好辦結反饋工作機制創新。對上級殘聯轉辦、區領導交辦的件及本級認為重大的件,逐一對各交辦,并要求在1個月內辦結。如果沒有辦結的,由專人持續跟蹤,反復督促,直至問題最終解決,基層殘聯及時向區殘聯和當事人反饋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