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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商直接投資 污染排放協整性檢驗 格蘭杰因果檢驗
Abstract: Many causes made tha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were prominent with economic growth. Based a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perspective, whether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mproved environmental quality or contributed to environment pollution? Based on 1994-2008 time series, using methods of ADF test, cointegration test and granger causality test, this paper fou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did granger cause total volume of industry waster water discharge and total volume of industry solid wastes discharged, showing negative correlation, but did not granger cause total volume of SO2 emission, and inverse relationship did not exist.
Keyword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Pollution Emissions;Cointegration test; Granger causality test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以跨國公司為主體的外商直接投資(FDI)不斷擴張。然而,環境污染可能會通過外商直接投資的形式從一個國家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國家或地區。各國學者對外商直接投資與東道國環境污染關系問題存在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一是FDI加劇環境污染,二是FDI并未加劇環境污染,三是FDI改善環境質量。作為目前世界上第一大引進外商投資的發展中國家,當前中國政府部門以如何吸引更多外資以促進經濟增長為重,學術界的分析重點在外資對經濟增長的正效應及其作用機制上;且FDI對一國環境安全的影響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合法性”以及長期性,所以,FDI對環境福利影響的研究近些年才逐漸展開。本文擬利用1994-2008年相關數據,采用平穩性檢驗、協整檢驗和格蘭杰因果檢驗的方法,對中國外商直接投資與環境污染的內在機理進行研究。
二、變量、數據與檢驗方法
(一)變量與數據
因為FDI最終會形成資產,并對環境污染做出直接貢獻,所以本文選擇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FTAS,單位:億元)代替投資額,環境污染則選擇污染排放數據,包括工業廢水排放量(WPOEM,單位:萬噸)、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GPOEM,單位:萬噸)和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SPOEM,單位:萬噸)。
數據來源以1995―2009年《中國統計年鑒》和1995―2009年《中國環境年鑒》為主,部分數據來源于2003年《中國工業經濟統計年鑒》。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利用CPI進行調整,按1994年不變價格計算,以保證經濟數據的可比較性。同時,考慮到消除異方差的影響和對時序數據取對數后不會改變時間序列的性質和關系,在實際檢驗中對各序列都采用了取對數的處理。
(二)檢驗方法
在經濟研究中要確定一個變量的變化是否是另一個變量的原因,一般用格蘭杰因果檢驗。面板數據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由Hurlin和Venet于2001年(簡稱HV)提出,它可以解決常規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時間序列數據長度不足的問題。利用該項技術,不僅可以檢驗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和污染排放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還可檢驗因果關系的方向(如果存在因果關系的話)。檢驗過程為:時間序列的單位根檢驗、兩變量之間的協整檢驗和格蘭杰檢驗。
三、實證結果
(一)ADF檢驗
本文采用擴展的迪克―福勒檢驗(ADF檢驗)對數據進行平穩性檢驗,利用Eviews 5.1軟件分析。序列LnFTASt、LnWPOEMt、LnGPOEMt、LnSPOEMt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的ADF檢驗結果為非平穩序列;進而采用一階差分的方法處理,得到了新的序列LnFTASt、LnWPOEMt、LnGPOEMt、SPOEMt,其ADF檢驗結果表現為平穩序列,所以原序列同為一階單整,見表1。
表2的檢驗結果表明,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與工業廢水排放量、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三組指標之間都存在某種協整關系,而且三組變量的調整的協整系數均為負值,說明存在線性的負向相關關系。但還需要作進一步因果檢驗以明確因果方向。
(三)格蘭杰因果檢驗
從表3的檢驗結果來看,在滯后二階的情況下,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是工業廢水排放量的格蘭杰原因,卻不存在反向的因果關系;而在滯后四階的情況下,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是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的格蘭杰原因,同樣也不存在反向因果關系。而對于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與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在滯后二階、三階和四階的情況下,兩者之間都不存在因果關系。
(四)結果分析
為什么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與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格蘭杰因果關系不明顯呢?第一種可能是由于小樣本的緣故。根據周建、李子奈(2004)的研究,變量的不平穩性是造成虛假因果關系最主要的原因,小樣本會犯真實因果關系檢驗不出的錯誤。在樣本數小于20的情況下,如果檢驗結果為不存在因果關系,則不能判定變量之間不存在真實的因果關系。第二種可能是三資工業企業對工業二氧化硫的處理較好,其排放量在總體的排放量中所占比例較小,因而在統計數據上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并不明顯,或者說是非外資因素在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中作用更明顯些。
為什么污染排放不是外商直接投資的格蘭杰因呢?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在于外商直接投資對“污染天堂”并不存在偏好,環境規制水平高低并不是影響外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因素,發達國家并不存在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密集型產業的傾向,且發達國家似乎在相互輸出污染密集型產業,其他因素如市場容量、勞動力成本、市場化水平、產業集聚程度、基礎設施狀況等因素對外商直接投資有顯著作用;其次,中國目前的環境保護立法只有6部,環境保護法規及法規性文件亦僅有40份,而且立法時充分考慮到本國經濟和技術支撐能力,所以說中國目前的環境法律法規總體上是比較寬松的,工業企業和有關方面是有能力做到的,外商投資企業更是可以完成的。
四、結論及啟示
上文利用1994-2008年的有關數據檢驗了中國外商直接投資與環境污染的內在機理,ADF檢驗表明LnFTASt、LnWPOEMt、LnGPOEMt、LnSPOEMt這四個序列同為一階單整;協整性檢驗表明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與工業廢水排放量、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三組指標之間都存在某種協整關系,而且三組變量的調整的協整系數均為負值,說明存在線性的負向相關關系;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表明在一階差分、二階滯后的情況下,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與工業廢水排放量的因果關系顯著;在一階差分、四階滯后的情況下,三資工業企業總資產與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的因果關系檢驗結果也顯著。因此,從總體來看,外商直接投資增長有利于改善中國環境質量。
外商直接投資為中國經濟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改善了中國環境質量,因此,中國首先應該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分發揮外資對中國經濟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切忌“因噎廢食”;其次,落實同步發展方針、貫徹三大政策與八項制度及嚴格執行相關環境法律法規,為做好環境保護提供制度保障,正確協調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再次,依法監管,進行有效管理,同時督促國內企業向外商投資企業學習更加先進的生產技術與清潔技術,降低污染排放;最后,國內后發地區要盡可能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倡導綠色投資,實行選擇性引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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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規制;產業國際競爭力;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F062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2-0096-04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國際經貿往來中的環境問題日益受到各國政府與理論界的普遍關注。環境成本外部性所造成的市場失靈是貿易與環境沖突的根源,為此各國政府紛紛采用一定的環境規制來控制污染,與此同時,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遭遇的環境壁壘也成了本國政府與產業關注的焦點。在這樣的國際大趨勢之下,如何通過環境規制的調整來實現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的目標成了當前需緊迫解決的重大課題。
針對環境規制與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關系,傳統學派、修正學派及綜合學派的觀點各不相同。那么,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到底存在怎樣的影響機制?應該如何消除環境規制對競爭力的負面影響?如何通過環境規制刺激技術創新與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帶著這些問題,本文通過文獻回顧進行初步思索,試圖從中得到一些啟示。
1概述
從比較角度來看,產業國際競爭力是產業內企業能力的差異、產業資源條件的差異和產業發展環境的差異的綜合反映;從產業自身來看,產業國際競爭力是產業組織結構、產業整體素質、市場競爭結構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全面體現。
在傳統的產業國際競爭力理論與實證中均沒有考慮環境因素,資本、勞動力與自然資源的稟賦差異是比較優勢產生的基礎及國際貿易的根源。如果將環境要素作為影響一國比較優勢的要素之一,擁有較豐富的環境資源的國家將傾向于出口環境密集型產品或高污染型產品,而環境資源相對缺乏的國家將出口非污染密集型產品或清潔產品。發展中國家對環境資源的估價和偏好相比發達國家要更低,而且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定義自然資源的財產權上也存在顯著差距,這就使得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保護標準及環境成本內部化程度普遍較低,從而使其在環境資源稟賦方面擁有了建立在低環保標準之上的所謂“虛假”比較優勢。這些現實情況導致了環境標準差異與產業國際競爭力關系的爭論,使得國際競爭力的決定從傳統研究體系逐步轉向“環境競爭力”研究方法的深刻變化。
目前的研究中,關于環境規制與產業國際競爭力關系的爭論主要集中在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上,相關研究可以分為三個流派:傳統學派認為環境政策的實施會降低本國產業的競爭力。因為較高的環境標準將導致國內廠商生產成本的上升進而損害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而且嚴厲的環境管制所產生的環境收益有可能低于將本國市場讓給國外競爭者所遭受的損失,這必然會使政府部門及產業面臨環境收益與競爭力之間的權衡取舍。修正學派認為較嚴格的環境政策的實施將會帶來更多的企業創新活動。因為如果把新的嚴格環境管制標準建立在設計恰當的激勵機制之上,且大多數受管制的企業能夠適應新的環境標準進行技術創新活動,必將會引起生產成本的普遍下降,那么環境管制就是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誘因,進而達到雙贏的局面。綜合學派認為環境規制與產業國際競爭力之間沒有顯著的聯系,大多數情況下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計。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往往有利有弊,究竟是利大還是弊大,要根據該產業所處的具體約束環境、產業自身特性、所處的國際分工地位及時期的長短而定,而不能一概而論。
2傳統學派的主要觀點
傳統學派運用新古典微觀經濟學理論,從靜態分析的角度研究表明:如果企業在環境規制實施前是有效運轉的,規制的推行會降低包括生產效率、利潤率等在內的產業績效。因此,環境規制的實施必將導致企業成本的普遍上升及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顯著下降,從而造成出口減少、進口增加以及污染密集型產業向低環境標準的國家轉移(“環境避難所”效應),所以環境政策的實施會降低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該學派主要的分析思路為:第一,環境規制要求企業投資于污染防治或繳納污染稅費等,導致生產成本增加,如Slater和Angel(2000)認為在實施較高環境規制水平的國家,企業因規制的要求必須配置高標準的污染控制設施,或需支付較高的環境清潔費用,因此環境規制寬松的國家往往能夠獲得競爭優勢。Gray和Shadbegian(2005)對美國1979―1990年造紙、鋼鐵和石油產業的樣本數據進行了實證分析,發現環境規制強度與產業生產率間存在負相關關系。第二,環境投資對傳統投資產生“擠出效應”,即環境投資會擠占企業的其他生產性與營利性投資,從而對利潤率產生負面影響。如Knutsen(1995),Leonard(1998)認為受嚴格環境規制影響越大的企業失去市場份額的可能性越大,并且由于環境規制引起成本增加,這些企業傾向于選擇規制較低的地區投資,或轉向受環境規制影響小的生產領域。第三,環境政策對企業的“約束效應”,即環境政策給企業的生產決策施加了一個新的約束條件,這種新增的約束無疑縮小了企業生產的決策集,并加大了企業運營各環節的難度。如Lanoie和Tanguay(1998)認為環境規制不但限制了企業的生產決策空間,也限制了企業所擁有的包括創新在內的其他機會,而且如果環境規制延長了企業創新所需的時間,就會更加削弱企業的競爭力。第四,對環境規制的服從會帶來企業生產過程與管理過程的一些不確定性變化,這種變化可能會導致生產效率的降低。
3修正學派的理論和主要觀點
31修正學派的理論基礎:“波特假說”
20世紀90年代,Michael Porter(1991,1995)等學者提出:恰當設計的環境規制政策通過刺激企業技術創新,可以提高產業績效和國際競爭力。這一觀點被稱為修正觀點或“波特假說”(Porter Hypothesis),開辟了對環境規制與國際競爭力關系分析的另一途徑?!安ㄌ丶僬f”的兩個核心理論是“創新補償理論”和“先動優勢理論”。
311創新補償理論
該理論認為,恰當設計的環境規制可以激發企業通過積極的環境管理來實現創新,從而部分或近乎全部地彌補環境規制的遵循成本,甚至可由此比不受規制的企業更具“絕對競爭優勢”,從而最終獲得“創新補償”。
Porter(1995)將其進一步分為“產品補償”與“過程補償”。產品補償是指環境規制不僅減少了污染,而且形成了更為環境友好的產品,這將增加企業的收益。比如,由于原材料的替代、包裝減少等原因可能會使得產品成本降低,或是由于易于再拆分或循環而具有更高的再出售或廢料價值,對用戶來說產品具有更低的處置成本等。過程補償是指環境規制不僅減少了污染,而且導致更高的資源生產率,進而提高了企業生產效率。比如,更謹慎的生產管理促使停工期減少,生產投入品的循環利用導致原材料費用降低,副產品得到充分利用,能源消費降低,廢棄物處置成本下降等。
此外,Porter還認為,嚴厲的規制比寬松的規制會產生更大的創新。寬松的規制標準可以通過漸進創新或非創新途徑,采用末端治理或者其他的治理措施就能達到。嚴厲的規制則促使企業關注排污水平,同時要求更加本質的解決方法如產品或過程的重組等。盡管遵循成本會隨規制嚴厲程度的提高而上升,但創新補償會提升得更快,從而凈遵循成本會隨規制嚴厲程度的提高而降低甚至變為凈收益。Gore(1992)指出,改進環境質量是企業提高效率和利潤率的最佳途徑。
5關于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影響的研究述評51造成三個學派分歧的原因分析
截至目前,學者們對環境規制和國際競爭力的關系研究結論并不一致,因此無法通過文獻研究來判斷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的作用方向和影響程度。通過對學派之間分歧原因的探究和反思,可以更全面地來把握研究的體系和方法。
511各學派研究的角度不一樣
傳統學派多從靜態上分析環境規制和產業國際競爭力之間的關系,所以得出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是起消極作用的結論。修正學派則多是從動態上分析兩者的關系,從而得出環境規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是起積極作用的結論。而綜合學派則主要偏向于對固定國家或固定行業的分析。所以,研究角度的選擇是至關重要的。
512各學派對數據的不同選擇
在實證研究中,使用發達國家的數據和使用發展中國家的數據得出的結論不盡相同;從國際經貿現實來看,環境規制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影響力也是不同的。所以要在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區分研究的基礎上,對兩者從研究方法、變量選取和數據處理等方面進行對比分析,才能夠提高研究的科學性和結論的可行性。
513各學派選用的實證手段不同
學者們用于測度環境規制嚴格度、產業國際競爭力的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及數量模型有所不同。由于相關的測量指標與數量模型有很多,每一種多從嚴格度或競爭力的一個或多個方面來度量,而使用不同的測量標準難免會造成結果的差異。而現有相關的微觀實證研究手段相差太遠,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選擇一個相對適當的指標體系是得出正確結論的保證。
52研究的不足及今后的研究方向
521針對國外環境規制對本國產業國際競爭力影響的研究不足
目前絕大多數的研究都關注于本國環境規制對自身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在當今國際經貿現實中,國際社會及貿易對象國的環境規制對本國的經貿實踐及產業未來發展也會造成巨大的影響,而目前僅僅可以查閱到歐盟環境規制對本國少數產業國際競爭力的研究,即歐盟規制對我國紡織與服裝、家電、玩具的影響。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針對國外環境規制給本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方向、范圍及程度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
522環境規制嚴度測量指標體系有待于進一步的改進與完善在以往文獻的實證研究中,選取了不同的指標或數量模型來測算環境規制的嚴格度以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而由于這些指標與模型所包含的經濟內涵較為偏狹,所以指標與模型的不同往往造成研究結論的不同和偏頗。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選用及完善一套適當的指標來衡量環境規制的嚴格度以及產業國際競爭力,是能否正確詮釋環境規制和國際競爭力關系問題的關鍵。
523針對環境規制研究的方法論需要進一步的整合與完善
早期文獻大多認為環境規制對國際競爭力的影響很小或者呈負面影響,后期研究顯示環境規制對國際競爭力的影響不一定為負,環境規制有可能刺激企業創新進而提升其國際競爭力。這些分歧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不同研究方法的影響,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有必要從靜態分析轉向準靜態及動態分析、從對短期的分析轉向對中長期的持續關注,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科學的研究體系。
524在環境規制與國際競爭力研究中對產業類型的選擇較為狹窄研究表明,環境管制對產業國際競爭力的作用受到被管制行業具體特點的特殊影響,同一環境規制對不同行業的影響是不同的。在對環境規制與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關系研究中,一般是針對制造業或污染密集型工業等。但在現實情形中,環境規制對農業、加工業、服務業的影響也值得進行深入的研究。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有必要針對涉及國際經貿的國民經濟主要產業分別開展細致分析,并針對不同類型的產業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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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的影響力:美國環境外交中的認知共同體因素研究 深刻的影響力 中國的影響力 母親的影響力 父母的影響力 金錢的影響力 沃爾瑪的影響力 “瘋子”的影響力 爸爸的影響力 韓寒的影響力 教師的影響力 父親的影響力 蔓延的影響力 音樂的影響力 影響力的境界 品牌的影響力 小事的影響力 真實的影響力 集群中認知共同體的涌現及其進化過程研究 微博主影響力評價指標體系的科學構建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這個定義的涵蓋范圍雖然非常廣泛,但基本指出了環境外交政策聚焦的領域。至于環境外交的參與主體,王之佳認為,環境外交是“一種官方行為,其主體是國家,由正式代表國家的人員和機構通過訪問、交涉、談判、締結條約,發出外交文件、參加或發起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等多種多樣的外交方式,處理和調整環境領域國際關系所進行的對外活動?!蓖踔眩骸吨袊h境外交》,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1頁。隨著外交定義的拓寬,環境外交也不例外。黃全勝認為各種行為體、政黨、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外交行為,都屬于環境外交領域。黃全勝:《環境外交綜論》,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13頁。本文即在此領域中展開對認知共同體及其成員的界定。
在美國環境領域中,來自于政府系統、研究機構、非政府組織、企業、國際組織等等的專業人士群體,基于對環境問題的共同認知,對如何應對環境問題的共同判斷以及對于人類環境未來發展的共同信仰,組成了相應的共同體網絡,并且試圖影響到政策制訂過程。
以氣候政策為例,美國國內的科學界人士基于各自對于科學事實的認知分成了兩大派別,一大派別承認并且迫切要求政府重視氣候變化帶來的巨大危害,并采取相應行動;另一派別科學家則認為氣候變化本身即是一個未得到論證的命題,并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它真的存在。兩派成員都通過各種交流活動、公眾活動,宣傳自己的觀點。例如2015年10月筆者先后參加了兩次學術活動,29日參加美國科學促進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AAS)和卡內基科學研究院(Carnegie Institution for Science)聯合舉辦的題為“50年之后的氣候變化”大型學術研討會,在會上現任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主任約翰?霍爾德倫(John Holdre)出席發言,分享了他對于氣候變化的認識,表達了他對于奧巴馬總統氣候政策的支持。而10月30日知名智庫加圖研究所舉辦的“為巴黎做準備:對聯合國2015氣候變化大會能期待什么”的會議上,到會的幾位科學家卻表達了對于氣候變化本身這一科學事實的質疑。
本文以支持氣候變化的科學家團體為例,來分析美國環境外交領域中認知共同體的特點。
首先,這些在環境領域有著權威知識的專家們,基于共同知識的基礎而組成的共同體網絡,他們有著共同的倫理觀,即認為保護人類的生存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而表達并傳播正確的科學知識是科學家的社會責任。同時基于他們所掌握的科學事實,他們堅信氣候變化是正在發生的客觀事實,而有效的應對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政策選擇,國際合作是解決全球氣候問題的必然途徑,而只有積極正視氣候變化才能夠為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一個美好的未來。這些符合前文中彼得?哈斯對認知共同體特征的歸納:共有的原則和信仰,氣候變化危及人類生存;共有的因果信念或專業知識,科學證據表明氣候變化正在發生;共同的效度觀念,必須進行溫室氣體減排;有共同的政策志業,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的計劃,以及其他更深入有效的政策。
其次,認知共同體成員可能隸屬于不同的機構,但彼此間擁有相對穩定的交流平臺,例如共同的學術組織等等。美國科學促進會(AAAS)即是一個典型代表。這一組織創建于1848年9月20日,是世界最大的非營利科學組織,它的主旨目標在于“為促進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在全世界范圍內推進科學、工程和創新研究”,參見AAAS官方網站介紹,http:///about-aaas, 2016-06-23.它的成員皆認可這一基本目標,并都具有不同科學領域的專業知識。美國科學促進會的職能目標包括加深科學界和大眾之間的溝通,為社會事務提供科學觀點,推進公共政策中的科學,促進國際科學合作等等。現任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OSTP)主任、哈佛大學物理學家約翰?霍爾德倫(John Holdre)在成為奧巴馬總統的首席科學幕僚前,就曾是AAAS的主席,他曾經代表前文提到的帕格沃什科學和世界事務會議登上1995年諾貝爾和平獎的領獎臺。而在美國國內,AAAS無疑成了美國科學家們交流并達成共識的代表性組織,AAAS的科學家們來自不同機構,他們聚集在一起,為共同的事業而努力。在氣候變化領域,以AAAS為平臺,組成了一個科學家網絡,宣傳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并試圖通過各種途徑影響政策制定。2009年8月初奧巴馬的氣候變化法案受到了來自參議院的阻礙,十位參議員聯名給奧巴馬寫信,表示不支持該法案,因為該法案會損害美國工業集團的利益。當年10月以AAAS為首的美國18家頂尖的科學組織聯名向參議員們寫公開信,表示共同認可氣候變化正在發生,如果要避免氣候變化帶來的最嚴重的影響,溫室氣體排放必須被減少。Climate letter, available at http:///sites/default/files/migrate/uploads/1021climate_letter.pdf.
再次,由于共同體成員的來源具有多樣化的特點,使得認知共同體的影響力也呈現多樣化、分叉網狀式的擴展特點。第一,來自政府系統內部的專業人士群體在日常工作中就能直接發揮影響,他們在美國政府內部任職,對于處理環境事務有著共有原則和信仰,受到普遍認可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以及共同政策訴求的政府職員群體。他們能夠在很多政策制定環節上影響環境外交政策的制定,無論是議程的設置還是政策的選擇,甚至于直接影響到政策制定者的知識結構和信念體系。最典型的代表即是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OSTP),OSTP為總統及其他政府高層提供準確及時的基于科學和技術的政策建議,其戰略目標包括保持與政府官員、學術界、企業界之間的專業科學關系,評估科學的進展以及挑選潛在的政策建議,以及確立世界一流的專家團隊,能夠提供政策相關的科學分析與建議。參見OSTP介紹,available at https://whitehouse.gov/administration/eop/ostp/about,2016-06-23.OSTP在環境與能源領域對外交政策有著明確的訴求,認為解決環境問題需要全球視角和國際行動,美國應該重新參與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工作中,建立基于G8+5(八國集團,加上巴西、中國、印度、墨西哥、南非)的全球能源論壇,專門針對全球能源和環境問題展開應對工作。Environment & Energy, available at https://whitehouse.gov/administration/eop/ostp/divisions/energyenvironment,2016-06-23.OSTP對奧巴馬政府在環境外交政策的制訂與實施上發揮了重要影響。此外還有相對應的職能部門的研究人員,例如在環境領域中發揮著無可替代作用的美國環境保護署(EPA,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等等。第二,來自美國國內的研究機構、私營機構等專業人士群體,通過間接途徑,例如發表研究報告、游說、大眾媒體、宣傳公關等等方式影響各層級政府的決策。他們的活動層次主要在美國國內,關注焦點更多在于如何說服美國政府制定出更符合美國以及世界長遠未來發展需求的政策。他們中的許多成員常常擔任政府部門的知識顧問,與政府保持著積極的互動關系。第三,活躍在國際層面的專業人士群體也在通過自身的影響力試圖對一國乃至全球的政策走向發揮影響。例如通過在國際領域改變國際規則,以達到通過設定議程和改變國際規則改變國家外交的效果。最典型的代表包括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臭氧層國際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ng Committee on the Ozone Layer,CCOL)等等。IPCC是客菲攔榔候變化的國際組織,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世界氣象組織于1988年建立,旨在向世界提供一個清晰的有關對當前氣候變化及其潛在環境和社會經濟影響認知狀況的科學觀點。來自世界各地的數千名科學家自愿以作者、撰稿作者和評審人員的身份參加IPCC的工作。IPCC不對他們支付任何薪酬。自成立以來,IPCC已編寫了五套多卷冊評估報告,并在2007年因在氣候變化方面所做的工作和美國前副總統阿爾?戈爾(Al Gore)分享了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詳見IPCC介紹:available at https://ipcc.ch/home_languages_main_chinese.shtml,2016-06-23.而IPCC的研究成果在國際上對美國帶來了壓力,在國內也極大地影響了民眾對氣候變化的認知。
三、認知共同體參與美國環境外交政策的理論與實踐分析
建構主義外交政策理論認為外交政策中行動者的行為不是像理性主義所理解的那樣,以經濟人和效用最大化的方式來行動,而是以社會人和角色扮演者的面目出現。也就是說行動者的行為嵌入在社會結構(文化)之中,其行為受到社會規范的引導。社會規范不只是規定和限制了行動者的行為,而且還建構了行動者的身份,使行為合法化,并定義了行為體的利益,由此決定了行動者的行為。袁正清:《建構主義與外交政策分析》,載《世界經濟與政治》,2004年第9期,第10頁。而社會規范的來源,知識,或者說是得到公共承認的知識,無疑是其中之一。認知共同體能夠對美國環境外交政策發揮影響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們掌握的知識具有權威性和合法性,他們將這些知識轉化為受到普遍認可的社會規范,進而影響到外交政策的制訂與實施。
首先,認知共同體能夠促成國家重新界定國家利益??鐕J知共同體成員能夠直接向政策制定者闡明國家利益,或者指出特別明顯的方面以引導政策制定者推斷出國家利益。研究表明,美國的國家利益的內涵是在不斷演變中的,而環境的善治并不在早期的國家利益范圍內。在20世紀50年代,美國的國家利益幾乎就是國家安全利益的同義詞,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即注重強調國家的生存和實力(尤其是工業和軍事實力)。發展到1978年,國家利益的概念被認為包含國防利益、經濟利益、世界秩序利益和意識形態利益,環境因素并不在其中。而隨著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的知識在世界范圍內傳播,來自于眾多認知共同體的成員們努力告知決策者關于環境的風險與危害,例如1965年總統科學技術顧問小組向時任美國總統的約翰遜提交了正式警告,1989年美國總統里根(Ronald Reagan)得到美國科學院的報告《我們正在變化的星球:美國對于全球環境變化研究的一項戰略》等等。環境安全逐漸進入國家安全,而環境也成了美國國家利益界定時的重要考慮內容。
其次,認知共同體能夠通過界定議題和行動方案為國內或國際社會提供新的規則。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莫過于美國參與國際臭氧層保護。1974年美國學者羅蘭(Rowland)和莫利納(Molina)發現,大氣臭氧層已遭到嚴重破壞,世界上大量生成和使用的氯氟烴類物質(chlorofluorocarbons, CFCs)擴散入臭氧層是主要原因。1977年聯合國環境署和世界氣象組織成立了臭氧層國際協調委員會,協調科學家、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行為,并每年提交評估報告等。美國外交政策制定者對于整個事情的起因和可能出現的結果并不清楚,于是認知共同體在促進美國積極參與國際臭氧層保護的外交行為上起到了重要作用。臭氧層國際談判框架主要是由一群大氣科學家以及與科學家在環境事務上有同感的政策制定者們一起設定的。在美國國內,它的成員包括聯合國環境署、美國環境保護署、美國國務院的海洋、環境與科學事務局以及來自其他認知共同體的成員。他們的共同努力,促成了《蒙特利爾條約》的形成,這一條約對國際社會有約束力和規范作用。
再次,認知共同體能夠在國際和國內層面上推進規則的社會化過程。所謂社會化的過程,即是規則內化的過程。國際層面上內化是把由國家間所共享的國際規范讓外交決策者接受的過程,而國內層面上內化是國家內部公民所共享的社會規范讓外交決策者接受的過程。國際社會層次上的社會化行為體主要有國家、國際組織和跨國倡議聯盟(transnational advocacy coalitions) 。國內層次的社會化行為體主要是作為整體的社會及其各種組織,它們把適當行為的預期賦予政治決策者。袁正清:《建構主義與外交政策分析》,載《世界經濟與政治》,2004年第9期,第12頁。國際認知共同體無疑是非常有力的跨國倡議聯盟團體,基于科學知識提出的政策倡議具有很強的合法性,這些知識的傳播無疑能夠在很多國家得到認可,推進該國對相關規則的接受。國內的認知共同體起到的最重要作用無疑是對國家內部公民的宣傳與教育作用,民眾因接受相關理念而產生對政府政策的相應期望,這在美國這一類非常注重公眾輿論的國家非常重要。例如1968年來自美國、德國、挪威等10個國家的30多名學者組成了羅馬俱樂部,這是一個非常有代表性的國際認知共同體。1972年,丹尼斯?梅多斯(Dennis L.Meadows)為代表的俱樂部成員,發表了轟動世界的《增長的極限――羅馬俱樂部關于人類困境的報告》。這份報告早已成槿死嗷肪潮;な飛系木典作品,直接影響了對經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的研究,而在美國,環境保護成為貫穿70年代的主題,環境理念開始深入影響人們的行為以及對于政府政策的預期。在美國歷史上的主要環境立法及條約,在70年代數量達到了16個,相比之下,60年代僅有6個,80年代只有9個。Christopher M. Klyza, and David J. Sousa, American Environmental Policy,1990―2006,Cambridge, Mass.:MIT Press,2008, pp.36-37.
以上分析從理論角度剖析了認知共同體是如何參與美國環境外交政策決策并發揮一定影響力的,從中可以看出,無論是重新界定國家利益、設定議程,還是推進規則的社會化過程,歸根結底都源于認知共同體所具有的共有知識,這使得它在美國環境外交政策中,能夠成為與利益集團、大眾媒體等并列的獨立因素。
相較于利益集團參與決策主要依靠游說和競選資助等方式,認知共同體并不相同。具體分析其政策實踐過程,能夠看出科學家團體也會進行游說,但并不具備利益集團擁有的資金及資源,無法通過出席國會聽證會以及利用各種資助和企業平臺接近相關官員,所以其游說形式更多還是專家咨詢、學術報告等。此外,雖然認知共同體不具備雄厚資金來進行競選資助等活動,但可通過其他形式表達對符合其政策訴求的候選人的支持。因此,通過下文的實踐分析,能夠看出認知共同體所采取的參與方式有著自身的特殊性。
第一,通過倡議或者說服,對外交政策的決策者進行游說。美國的外交決策機構主要指總統和國會。而目前認知共同體最常使用的倡議或說服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首先,認知共同體成員有渠道與決策機構或決策者進行直接交流。這種情況多數發生在專家學者成為政府工作人員參與到決策班子時。例如之前提到的白宮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主任約翰?霍爾德倫(John Holdre)、美國前海洋和大氣管理局局長簡?盧布琴科(Jane Lubchenco),現局長蘇珊?蘇利文,環保署署長吉娜麥卡錫、前能源部部長朱棣文等。他們都有著非常專業的知識背景以及對于環境事務重要性的共同認識。另外前文提到的最早發出氣候變化警告的美國總統科技顧問委員會PCAST成員,也有能夠直接與總統交流的機會。這一委員會由不超過21位美國一流的科學家和工程師組成,其中一位擔任總統的科學顧問,而另外20位則并不擔任政府職務,但可定期與總統進行會晤,為總統提供政策建議。
其次,通過完成科研項目,提交科技報告的形式,向政策決策者提出建議。這種形式是目前認知共同體最常采用的形式,例如IPCC的定期評估報告、PCAST提交給總統和國會的研究報告,以及多項由美國其他學術研究團體提交的研究報告。例如1977年美國環境質量委員會和國務院主持開展《公元2000年的地球》(The Global 2000 Report to the President),這一研究于1980年完成,研究成果主要是關于世界人口、自然資源和環境到20世紀末期時可能發生的變化,報告部分驗證了《增長的極限》的觀點,為卡特總統采取積極的環境外交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針對這份報告,卡特總統在1981年推出《全球未來:該行動了》(Global Future: Time To Act)的報告,明確了行動議程。“Global Future: Time To Act”, available at http://lawdigitalcommons.bc.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744&context=ealr, 2015-11-24.
再次,通過在媒體上發表公開信等間接游說形式,向政策決策者施加壓力,例如前文提及的美國18家頂尖的科學組織聯名向參議員寫公開信。2008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76位諾貝爾科學獎獲得者在一份公開信上簽名,公開支持奧巴馬并呼吁選民投票支持他,因為他正視科學的事實基礎,重視科學在政策上發揮的作用。2013年11月3日,全球變化的頂尖研究者又發表了公開信,承認氣候變化,并呼吁使用核能來應對能源問題。Top climate change scientists' letter to policy influencers,available at http:///2013/11/03/world/nuclear-energy-climate-change-scientists-letter/,2013-11-03.公開信形式更多是通過媒體宣傳渠道來發出倡議,希望能夠影響公眾輿論,進而間接向決策者施加壓力。
第二,為外交政策的執行機構提供服務。在環境外交領域中,認知共同體能夠為外交政策的執行機構提供服務與幫助,因為環境外交領域是一個高度依賴于科學知識的領域,一旦失去了科技支持,很多外交任務是無法順利完成的。數十年來,美國國務院派駐全世界各地的分管科學技術事務的外交人員(現在被稱為環境、科學、技術和健康,ESTH外交人員),一直是從研究機構和大學中招募的資深科學研究人員。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of The National Academies, “Diplomacy For The 21st Century”,available at http://nap.edu/read/21730/chapter/1, 2016-06-23.
在與環境外交緊密聯系的行政機構中,認知共同體也常常行使著顧問團、知識庫等類型的職能。然而這似乎還不夠,認知共同體的專家們開始親自從事外交工作,并且得到了美國政府的認可。2011年,由總統發起成立了科學大使項目(Science Envoys),這一項目挑選學者前往其他國家,進行一至四周的訪問,在這期間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尋求與所訪問國之間可能存在的交流機會,也為發展新的科學項目做積累,截至2014年,美國政府已經派出了9位不同領域的學者,其中就有伯納德?阿麥戴博士(Bernard Amadei),他是市政工程工程師、無國界工程師組織的創立者,致力于可持續發展的工程設計,他前往巴基斯坦和尼泊爾,在當地辦工作坊與當地的技術人員進行交流,促進了兩國間的環境交流。
第三,對民眾進行宣傳和教育,影響民意。作為專業知識的提供者,認知共同體在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上有著獨特的優勢,他們具有知識權威,因此他們對某些公共事務發表看法時,能夠吸引民眾的關注,并具有說服力。2011年密歇根大學發起了一項對美國民眾有關氣候變化看法的調查,2010年春季的調查結果顯示在關于“是什么因素導致你認為氣溫在上升”這一問題的時候,排在首位的是“冰層在融化”(22%),緊隨其后的即是“媒體報道”(16%)、“個人對于氣溫變暖的觀察”(15%)、“個人對極端天氣的觀察”(15%),以及科學研究(10%)。在問及“是什么因素影響到你的看法”時,有13%的民眾選擇了IPCC的報道。Christopher Borickand Barry Rabe , Fall 2011 National Survey of American Public Opinion on Climate Change,available at http://brookings.edu/~/media/research/files/papers/2012/2/climate-change-rabe-borick/02_climate_change_rabe_borick.pdf,2016-06-23.認知共同體的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眾對問題的認知,而民意能夠為外交政策設定參數表,即指民意為總統在廣闊范圍的政策選擇上設定限制,總統的政策建議者會對政策進行評估,看哪些政策能夠迎合民意,哪些則不能。Bruce W. Jentelso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W.W.Norton & Company, 2010, p.65.民眾的認知受到了科學教育的影響,而許多認知共同體一直將推進科學知識與公民的交流視為自身組織的主要職責。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認知共同體能夠從不同層面不同途徑對美國環境外交政策發揮影響。雖然目前的研究尚無法確定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科學家們能夠影響政策決策,然而在外交領域中重視科學的作用,已經成為美國政治生活中的常態。在以環境問題為代表的外交議題中,認知共同體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已成為能夠與利益集團、大眾輿論等幾大傳統上影響美國外交政策制定因素相并列的因素。
四、 結論
認知共同w理論能夠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知識在外交政策與國際關系中的作用,也能幫助人們理解非國家行為體是如何幫助決策者進行問題界定與議程界定,并影響到政策制定過程。認知共同體在美國的環境外交政策中扮演了十分積極的角色,通過對它的分析能更清楚了解哪些因素在影響美國環境外交政策選擇。
雖然用該理論分析外交政策存在著不少局限性,但是將它引入外交政策分析最大的意義在于為外交政策中的知識因素提供一個分析視角。當世界越來越專業化,外交政策的決策者將需要越來越多的科學建議,而環境領域只是其中之一。
當今世界,科技蓬勃發展,改變著小到個人生活,大到國家行為的方方面面??茖W的不斷發展,為世界克服一個又一個難題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個又一個新的問題。毋庸置疑,科學早已經進入傳統的政治領域,并將在其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外交與科學的結合也將以更快的速度發展。對于認知共同體在美國環境外交政策中發揮影響的分析,希望能夠引發更多關于科學和外交、科學和政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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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R473.6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3-9701(2015)12-0134-03
Effect of long cotton branch instead of cotton ball in postoperative oral nursing of patients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HU Qunling1 ZHANG Jufang1 WENG Yuying1 QIU Xiamin2
1.Department of Women Orthopedics, Dongyang City People's Hospital, Zhejiang Province, Dongyang 322100,China;2.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Daguan Shangtang Area of Gongshu District in Hangzhou, Hangzhou 310014,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long cotton branch instead of cotton ball in postoperative oral nursing of patients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Methods All 72 cases of coma from January 2013 to January 2014 were used long cotton branches in postoperative oral nursing(observation group), 72 cases of coma from December 2011 to December 2011 were used cotton ball in postoperative oral nursing(control group), the effect of nursing care, oral cavity cleaning degree, nurse fatigue degree score and complication were compared. Results The nursing efficient, oral cavity cleaning degree and nurse fatigue degree score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P
[Key words] Cotton ball; Long cotton branch;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Oral nursing
在神經外科中,誘發患者昏迷的疾病有多種,包括顱腦外傷、蛛網膜下隙出血及顱腦腫瘤等?;杳曰颊咭驘o法自主進食,且咀嚼功能、吞咽功能衰退,導致口腔存留大量分泌物,并逐漸成為菌群繁殖基地[1]。口腔屬于消化道的起始部位,由牙齒、上下頜骨、舌、頰等構成,具有呼吸功能、表情功能、感覺功能、攝食功能、言語功能、咀嚼及吞咽功能等[2]。同時,口腔也是病原微生物進入人體的主要入口,由于口腔溫濕度適宜,且接觸菌群的機會多,因此極易繁殖大量的微生物,誘發口腔感染等疾病[3]。為了降低口腔疾病的發生率,促進昏迷患者早日康復,必須加強口腔護理。以往臨床中常用棉球對患者口腔黏膜、牙齒等進行擦拭,但發現棉球接觸面小,需要使用大量棉球進行反復擦拭才可將咽喉部分泌物、口腔殘留食物等擦拭干凈,操作復雜,使護士勞累程度顯著提升,且擦拭效果不理想?;诖耍趯ι窠浲饪频幕杳曰颊邔嵤┛谇蛔o理時,為了提升口腔護理效果、實現口腔健康的目的,2013年1月~2014年1月我院用長棉枝代替棉球對神經外科收治的72例昏迷患者進行口腔護理,取得了滿意的護理效果,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擇2013年1月~2014年1月我院神經外科收治的采用長棉枝進行口腔護理的72例昏迷患者為研究組;另選取2011年12月~2012年12月我院收治的采取傳統口腔護理法(用棉球護理)的72例昏迷患者為對照組。研究組男44例,女28例;年齡20~73歲,平均(51.34±4.26)歲;30例顱腦外傷,12例缺氧性腦病,13例右基底出血,5例左基底出血,7例蛛網膜下隙出血,5例顱腦腫瘤;52例意識清楚合并失語、吞咽障礙,20例意識障礙;其中21例需留置鼻飼管。對照組男46例,女26例;年齡19~74歲,平均(51.28±4.31)歲;32例顱腦外傷,10例缺氧性腦病,11例右基底出血,6例左基底出血,8例蛛網膜下隙出血,5例顱腦腫瘤;55例意識清楚合并失語、吞咽障礙,17例意識障礙;其中20例需留置鼻飼管。兩組基本資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可比性。
1.2護理方法
研究組患者采用長棉枝進行口腔護理,用生理鹽水對患者口腔進行清潔后,用消過毒的長棉枝輕巧地對其牙齒進行擦洗,之后依次將患者舌下、硬腭及頰部的殘留食物或分泌物、咽喉部痰液等異物清除,并予以擦洗。同時,還要密切觀察患者口腔融膜的變化,如發現有充血、糜爛等現象,應及時予以處理。對照組患者采取傳統口腔護理法(用棉球護理),用血管鉗夾棉球對患者的牙齒、舌下及舌面、硬腭、頰部進行擦洗,擦洗后要防止將棉球遺留在患者口腔中,同時還要注意棉球不可過濕,以防溶液進入患者呼吸道。
1.3觀察指標
觀察兩組口腔護理效果、口腔清潔程度及護士勞累程度評分、并發癥(口腔感染、口腔黏膜出血及口臭、牙齦出血等)發生率。
1.4評價標準
①護理效果評價標準 顯效:口腔清潔程度評分為4~5分,未發生或少見牙齦出血、口腔黏膜出血及口腔感染等并發癥;有效:口腔清潔程度評分為1~3分,發生牙齦出血、口腔黏膜出血及口腔感染等并發癥;無效:口腔清潔程度評分為0分,多有牙齦出血、口腔黏膜出血及口腔感染等并發癥。②口腔清潔程度評價標準:護理后,觀察患者口腔是否有臭味、軟垢、食物殘渣,口腔黏膜是否潔凈無附著物,牙面是否光潔,一共5項指標,每項1分,結果理想則可獲得1分,反之不計分。護士勞累程度評價標準:根據NRS(數字評定量表)評定護士勞累程度,分值為0~10分,不勞累為0分,勞累為5分,非常勞累為10分,具體分值由護士自行評定[4]。
1.5統計學方法
數據統計處理采用SPSS17.0軟件包。計數資料用“%”表示,采用χ2檢驗;計量資料用均數±標準差表示,采用t檢驗。P
2結果
2.1兩組口腔護理效果對比
研究組顯效38例,有效29例,無效5例,總有效67例。對照組顯效25例,有效34例,無效13例,總有效59例。研究組口腔護理總有效率93.06%高于對照組(81.94%),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表1 兩組口腔護理效果對比[n(%)]
2.2 兩組口腔清潔程度及護士勞累程度評分對比
研究組口腔清潔程度評分(4.73±0.06)分高于對照組(3.58±0.10)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表2 兩組口腔清潔程度及護士勞累程度評分對比(x±s,分)
2.3兩組并發癥發生率對比
對照組口腔感染3例,口腔黏膜出血1例,口臭6例,牙齦出血2例,共12例;研究組口腔感染1例,口腔黏膜出血0例,口臭3例,牙齦出血1例,共5例。研究組口腔感染、口腔黏膜出血及口臭等并發癥發生率均低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表3 兩組并發癥發生率對比[n(%)]
3討論
在本研究中,患者臨床多伴隨意識障礙、失語及吞咽障礙、咳嗽無力等表現。由于咳痰無力,導致大量痰液積聚于患者喉嚨部位而無法排出,或口腔滯留大量食物殘渣或分泌物,且口腔緩沖能力、自行清潔能力也隨之衰退,口腔內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因此極易誘發口腔疾病,例如口腔感染等[5,6]。對于年老的昏迷患者,大部分牙齒已脫落,更易發生口腔滯留食物殘渣等現象,因此給予此類患者有效的口腔護理對預防各種口腔疾病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7]。
口腔健康是人類文明發展史一個重要標志,WHO(世界衛生組織)已將口腔健康列為衡量人體健康的一項重要標準。俗語說“病從口入”,口腔健康對人體健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Adib-Hajbaghery Mohsen等[8]研究指出,口腔作為呼吸消化道的進口,是病原菌微生物進入機體內部、干擾及侵襲機體、菌群生長繁殖的關鍵部位,具有多種重要的生理功能,例如咀嚼功能及語言表情功能、吞咽功能等。若未及時對口腔內殘留食物或分泌物等進行清理,極易誘發各種口腔疾病,例如口腔念珠病、牙周炎等。Hideo Mori、Hiroyuki Hirasawa等研究指出,有效的口腔護理對提升口腔清潔程度、減少并發癥有極其重要的影響[9]。為了避免人體在免疫力降低時出現內源性感染或外源性感染,必須對患者實施有效的口腔護理[10]。
臨床常用長棉枝或棉球對患者口腔進行護理。口腔護理應確保長棉枝或棉球的濕度適中,以不滴水為準[11,12]。用長棉枝對患者進行口腔護理,可使口腔食物殘渣或大量分泌物、咽喉部痰液等在較短時間內擦拭干凈,操作簡便,且效果好。用棉球對患者進行口腔護理,由于棉球與患者口腔接觸面積小,若患者口腔有大量分泌物,則需用大量棉球才可擦拭干凈,且需用血管鉗或鑷子將每個棉球擰干才可擦拭患者口腔,操作程序比較繁瑣,耗費時間較長。相較于棉球,長棉枝與患者口腔接觸面積較大,可以輕易地將患者口腔內殘留食物或分泌物、咽喉部痰液等擦拭干凈,操作簡便,耗時短[13,14]。此外,用棉球對患者實施口腔護理時,需要用到鑷子或血管鉗等物品,但用長棉枝對患者實施口腔護理無需用到鑷子或血管鉗,因此用長棉枝進行口腔護理具有所需物品少、成本低的優點[15]。
【關鍵詞】城市環境;管理;國外
一、完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以保證治理措施的有效實施
發達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不僅系統完備,呈不斷強化、細化趨勢而且能夠有效地實施。荷蘭是世界上環境管理和環境標準最嚴格和國際環境領域最為積極和活躍的國家之一。其法制建設有三個特點:(1)環境立法體系完整,從1960年代開始,荷蘭針對各種環境媒體和環境問題陸續制定了大量的環境法律法規。如地表水污染控制法、地下水法、海域污染控制法、空氣污染防治法等。(2)重視各項法律制度協調。(3)制定了一步綜合性的《環境管理法》。該法典是目前除法國《環境法典》外世界上綜合性最強的一步環境法。日本在迅速推進工業化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發展中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所存在的環境污染的嚴重問題。這個時期日本政府主要的對策是通過制定、完善與環境相關的法律對企業進行排污限制。如1967年制定了《公害對策基本法》,1968年制定了《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噪音規則法》,1970年日本國會又全面修改了《公害基本法》,并制定了《海洋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14項法律。1993年11月,日本頒布了新的《環境基本法》,從而使作為位世界經濟大國的日本,從重點解決國內環境問題轉向積極參加國際環境合作,共同應付全球環境問題的新挑戰。發達國家環境治理過程說明,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發揮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主要采用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等強制性手段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發達國家各種環境保護措施都是依據相關法律政策來發起和推進的。
二、健全環境管理體系以加強環境行政管理
美國的環境管理體系較為健全。在聯邦政府中除設有環境保護局外,在總統辦公廳之下還設立了總統環境質量委員會。委員會由三人組成,委員人選須由總統任命并經參議院批準。該委員會是總統的一個環境咨詢機構,協助總統編制國家環境質量報告,收集、分析和解釋有關環境條件和趨勢的情報,提出有關改善環境的政策建議,幫助總統起草有關對外環境政策的報告。同時該委員會還是一個行政機關間的協調機構,幫助總統協調解決行政機關間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分歧。德國的環境行政管理體制也值得我國借鑒,其構成主要包括:環境管理的權責體系、環境保護機構設置、環境管理的運行機制。根據法律規定的不同權責體系在聯邦、州和地方3個不同層次設定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同時有相應的運行機制予以保障。
三、積極推動公眾參與環境治理
在發達國家環境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社會公眾始終是一支重要力量,發揮著關鍵作用。社會公眾推動環境保護運動發展,積極參與環境治理已經成為發達國家環境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勢和特征。實際上公眾參與環境治理也改變了傳統的只有政府和企業的“二元”污染控制結構,形成了政府、企業和社會公眾的“三元”污染控制結構。在這種結構中,公眾在環境保護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處于既監督企業又監督政府的位置,也能通過市場消費行為直接影響企業的環境行為。
四、利用生態稅收改善環境質量
從世界各國經驗來看,運用財稅政策解決環境問題的主要手段有價格政策、稅收和收費政策、補貼政策等。德國、荷蘭和美國等國家使用征收生態稅的辦法解決了環境污染問題。生態稅的征收對象是汽油、柴油、天然氣等。不同用途。不同品種采用的不同稅率,平均稅額占油價的12%~15%。與此同時,生態稅改革鼓勵開發和利用清潔能源。相比之下,美國的生態稅更為多樣化,包括對損害臭氧層的化學品的征稅、與汽車使用相關的稅收、開采稅和環境收入稅4類。美國的生態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稅收減免、投資稅收抵免、加速折舊等稅收支出措施上。稅收手段在美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優越性。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一份報告顯示,對損害抽樣測得化學品征收的消費稅大大減少了在泡沫制品中對氟利昂的使用;汽車稅收則鼓勵了廣大消費者使用節能型汽車,減少了汽車廢棄物的排放;開采稅通過抑制處于盈利邊際上的資源開采活動,減少了約10%~15%的室友總產量。有關資料顯示,雖然美國汽車使用量大增,但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卻比1970年代減少了近一倍,而且空氣中的一氧化碳減少了97%,二氧化硫減少了42%,懸浮顆粒物減少了70%??梢娒绹鷳B稅收政策成效顯著。
五、發展環境教育強化民眾環境保護意識
環境教育是以人類與環境的關系為核心,以解決環境問題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的,以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和有效參與能力、普及化境保護知識與技能、培養環境保護人才為任務,以教育為手段而展開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過程。簡而言之,環境教育就是以人類與化境的關系為核心而進行的一種教育活動。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環境發展過程的核心”,提出了“發展環境教育”的口號。環境教育由此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學科教育的重要主題。美國環境教育立法始于1970年,該年10月美國通過了《環境教育法》。標志著美國環境教育走向法制化軌道的開始。《環境教育法》將環境教育定義為:圍繞著人們的自然環境和人為環境與人之間關系的理解過程。1981年,政治格局的變化導致美國1970年的《環境教育法》到期失效。這段時間環境教育活動的開張主要依靠那些有較高環境意識的人和相關NGO的參與,這也奠定了NGO阻礙美國環境教育的主導地位。1990年美國重新制定了《環境教育法》,這部法律重申了國家對公眾進行環境教育的責任和任務;確認了國家對教育和培養有環境保護知識和技能,有環境保護責任感和正確的環境決策能力的高素質公民的迫切需求;對提高美國公眾環境道德水準、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發揮了主要作用?!董h境教育法》特點在于:一是環境教育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性強;二是教育經費來源穩定,渠道多樣;三是以法律規范明確環境教育獎勵。
六、加大科技投入發展環保產業
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的提升離不開科技進步,環境問題的解決同樣也離不開科技進步。發達國家在環境治理中也很重視通過促進技術研究,開發污染控制、節能、節水等新工藝和技術,在降低污染的同時,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使企業在經濟和環境保護上實現“雙贏”。而環保產業的興起,不僅為發達國家經濟注入活力,也成為發達國家經濟的新增長點。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重視科技進步,加快環保技術和產品的研發,積極發展環保產業,是治理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同時,根據環境問題研究的進展,對機構及經費也不斷地進行調整。此外,還有大量的民間環境科研機構,由于聯邦政府對環境科研的支持,提供較為充足的經費來源。因此,幾乎所有大學都設立了環境研究機構。1996年德國政府用于環境保護和改善環境領域的經費約為192億馬克,占GDP的1.8%。德國認為,應通過技術和立法促進環境質量的提高,而環境技術必須成為整個工商業的一部分,由市場帶動它的發展。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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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導致嚴重的生態破壞和經濟損失,部分受害者得不到相應賠償,阻礙了社會和
>> 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 談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完善 關于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構建的思考 對于建構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中相關問題的理性思考 關于完善我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的思考 我國引入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之必要 國外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淺談低碳經濟下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發展 論我國引入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論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建構 論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論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構建 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模式選擇 建構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相關問題研究 我國環境侵權責任保險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構建研究 對我國旅行社責任保險制度的思考 國外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承保模式對我國的啟示 完善我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的相關建議 完善我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的建議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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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能源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完善
中圖分類號:D912. 6文獻標識碼:A
一、 生態補償概述
(一)生態補償的法學界定。
由于各自研究的學科不同,以及研究角度存在差異,因此對生態補償所下的定義也不統一,但大部分觀點都從生態學和經濟學相結合的角度來給生態補償做出界定。而要從法學的角度界定生態補償的概念,應當從生態補償的目的、范圍、標準、方式、責任以及主體等個方面進行考慮。通過以上分析,從法學角度對生態補償所作的定義是:為了生態系統提供的環境服務能夠持續供給和實現生態公平,協調利益相關者的生態利益和經濟利,維護生態安全,減少貧困,國家通過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對破壞環境服務持供給的行為者收費,或者對保護環境服務持續供給的行為者予以獎勵的法律行為。
(二)能源生態補償的概念及其制度類型。
能源生態補償的概念在我國還相對較為生僻,因為現階段學界對能源相關領域的生態補償研究主要限于礦產資源的生態補償,即能源資源的開發領域。而能源不僅在其作為資源開發時存在生態補償的需要,在生產等其他涉及能源的環節亦存在生態補償的需要。結合上述生態補償的概念,我們可以把能源生態補償的概念定義為:通過對損害生態環境的能源行為進行收費或對保護能源活動所涉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補償,以實現能源活動外部性的內部化,達到保護生態和能源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能源生態補償制度是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態系統服務為目的,以經濟手段為主調節相關者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更詳細的說,能源生態補償機制是以保護能源活動相關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的的,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運用政府和市場手段,調節生態保護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關系的公共制度。豍當前我們在談到生態補償制度是多是指直接公共補償制度,即由政府或基金等多種形式直接向生態系統服務的提供者進行補償,這也是最普通的生態補償方式。
二、 我國能源生態補償實踐現狀
(一)能源開發環節的生態補償的實踐。
1、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的不足。
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在各地的名稱不一致會導致在性質和理解上的錯誤和混淆,從而導致適用不當的情況。而且收取的標準過低,在實踐中大多只按照治理成本收取保證金,常會出現治理費用超過保證金,而超過保證金的部分則難以征收。另外,保證金的收取以現金為主,形式過于單一,而返還條件不夠具體明確,使得這個制度在實施上存在很多問題。
2、生態環境補償費的征收的問題。
目前我國很多省市的生態補償仍然以財政撥款為主,沒有進行生態環境補償費的征收,而且也缺乏相關的法律進行規定和規制。而在對生態環境補償費進行征收的省市中,其征收的部門錯綜復雜,相互交叉,缺乏統一的管理,所以又會出現反復征收的問題,從而加重企業的負擔。
3、生態補償的資金來源單一。
我國目前存在的大量廢棄礦山,其生態環境恢復、土地復墾等歷史欠賬主要由政府承擔,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地方政府財政,中央政府撥付的資金僅占很小比例。開采企業對正在進行開采的礦山承擔環境恢復治理的義務。從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實施中的具體制度可知,生態補償資金的來源渠道主要是政府和開發企業,政府的財政收入有限且用途廣泛,難以保障生態補償資金的需求,礦區被損的生態環境治理往往需要巨額資金,僅靠開發企業繳納的保證金并不能足額保證,因此生態補償資金的來源應當多渠道籌集,使其多元化并保證其??顚S茫趴赡軡M足生態補償的資金需求。
(二)能源生產環節的生態補償的實踐。
電能作為生活中最常使用的二次能源,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電能本身看來似乎是一種清潔能源,但其傳統生產過程的非清潔性卻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電能的生產方式較多,如風力發電、垃圾發電、核電皆是清潔、可再生的新式能源獲取方式,但上述方式在我國目前發電總量中所占比例極低,最大的電能來源生產方式仍是煤炭燃燒的火力發電和大壩修建帶來的水電。而煤電和水電生產過程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不可忽視:火力發電產生的二氧化硫造成酸雨嚴重,同時,煤電生產會不可避免的產生碳排放,而水電的生產也會因大壩的建設給當地生態造成巨大的影響。
像所有的開發建設一樣,煤電和水電的開發也會給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然而人們更多的相信電作為二次能源是一種高效便捷的清潔能源,卻忽視了其誕生過程的非清潔性?,F有的能源生產環節中涉及的補償更多的是一對一的對于被拆遷者或者受損害者的財產補償,真正意義上的能源開發生態補償制度缺位。
三、 國外能源生態補償制度借鑒
(一)國外能源生態補償的實踐。
1、美國在1977年頒布了第一部全國性礦區生態系統恢復法規《露天采礦管理與復墾法》。該法規定任何進行露天采礦的企業必須繳納一定數額的復墾抵押金,采礦企業若完成土地復墾任務則返還其復墾抵押金,反之,則將抵押金用于資助第三方進行復墾。在生態治理的責任方面,規定對于法律頒布前后的礦區破壞進行區別對待:頒布后出現的礦區生態破壞,一律實行“誰破壞,誰恢復”,由礦山主對礦區環境進行完全的修復;而法律頒布以前已經破壞的廢棄礦區,則由國家通過建立治理基金的方式組織恢復治理。另外,在資源開發的過程中,美國將開采許可證申請制度與生態補償與修復掛鉤,并實行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
2、德國也是開展礦區環境治理較早的國家之一。德國聯邦政府針對新老礦區的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解決方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對于歷史遺留下來的老礦區,聯邦政府專門成立礦山復墾公司專司此項工作,復墾所需資金由政府全額撥款,并按聯邦政府占75%,州政府占25%的比例分擔。對于新開發的礦區,根據聯邦礦山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礦區業主必須對礦區復墾提出具體措施并作為審批的先決條件;必須預留復墾專項資金,其數量由復墾任務量確定,一般占企業年利潤的3%;必須對因開礦占用的森林、草地實行等面積異地恢復。政府每年都要派專人到礦區進行專項檢查,確保復墾工作落實到實處。在開發和復墾的過程中,都有非常嚴格的環保和質量標準。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亞、馬來群島等也都建立了礦山開發的復墾基金制度,要求采礦企業在取得生產許可證之前就建立起生態重建的金融安排。一些國家還要求礦山企業對周圍社區傳統生活方式以及休閑性的損失提供一些隱含性的補償。
3、在流域管理、生態系統恢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維護方面,國外發達國家也基本采取有針對性的生態補償制度,如在流域生態補償方面,比較成功的例子包括:澳大利亞通過聯邦政府的經濟補貼,來推進各省流域綜合管理工作,南非則將流域生態保護與恢復行動與扶貧有機結合起來,每年投入大量資金并雇傭弱勢群體來進行流域生態保護。美國紐約水務局則通過協商確定流域上下游水資源與水環境保護的責任與補償標準等。對于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的補償,國外的做法包括購買具有較高生態價值的棲息地,使用物種或棲息地的補償,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補償等。森林生態系統的補償則主要通過生物多樣性保護、碳積蓄與儲存、景觀娛樂文化價值實現等途徑進行。
(二) 給我國生態能源補償制度發展的啟示。
國外的生態補償制度有比較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法律依據,并且能夠嚴格的加以執行。在政府出臺法律法規的要求下,生態補償的需求方推動著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既有自下而上的模式,也有自上而下的模式,但大部分是由小規模實施開始,再加以推廣。充分利用了市場機制和多渠道的融資體系,生態補償資金來源多樣化,有來自政府、私人、企業、捐贈等,生態補償資金到位,核算公平,使用監督機制較為健全。礦山生態補償中采取區分舊賬與新帳,建立補償保證金制度,治理基金制度和資金支出橫向轉移支付制度,保障??顚S谩7e極鼓勵公眾參與,努力構建和開拓國際碳交易市場等,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發達國家由于是這一系列制度的構建者,較好的掌握了主動權,往往能夠成為規則的制定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是在發達國家,生態補償制度也還仍然處在探索階段。而由于國內外在文化歷史、社會經濟等觀念的差異,我們對于外國經驗的借鑒不能完全照搬國外的做法,而應當結合我國的現實國情,恰當的借鑒國外適宜的經驗來幫助我國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并將我國的生態保護與建設事業融入國際背景之中。
四、 我國能源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明確能源生態補償的主體。
能源生態補償主體的區分,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將能源開采、生產引起的生態補償的責任區分為舊賬和新賬兩種情況區別對待。舊賬的補償和治理由政府承擔,以公共支付的方式為主。由國家承擔舊賬的原因在于,在能源的開采和生產中,生產出來的產品都是工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須的,礦山的開發和水電建設地區因此受到影響的生態環境也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因此,國家應當成立廢棄礦區、老礦區和已廢棄的大壩、老水電建設區等已經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的治理責任主體,可通過建立專項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基金的方法解決。而新礦區和新水電建設所造成的破壞形成的新帳則主要應當有企業負擔,企業可以考慮將治理成本計入能源生產成本的方式,讓能源的使用者分擔,其中帶有公共基礎設施性質的大型和超大型新水電建設的生態恢復也應考慮由專項生態補償基金等公共支付的方式承擔。
另外,在支付方式上,針對補償區域的大小,可以對大尺度區域和小尺度區域進行區分。當生態服務的提供者在可控制的數量之內時,宜采取一對一的交易方式,其主要適用于新賬中企業對破壞的生態的補償,又可分為先進補償和修復治理。而大尺度區域的補償方式應包括國家通過直接財政補貼、財政援助、稅收減免、稅收返還的形式進行資金實物補償,而且還包括國家和地方在建設項目、技術補償和智力補償等多種形式,但是最重要的補償方式還是資金補償。
(二)生態修復法律制度的完善。
生態補償除了資金上的補償,更重要的是對已經破壞的環境進行修復,如對礦區的土地實施土地復墾制度等一系列完善的有助于能源生產和開放中生態修復的制度。
1、建立完善的土地復墾制度。
實施土地復墾制度可以使能源開放企業自主的進行土地復墾,在開始能源開發之前做好復墾計劃有利于能源開發地區的生態保護和恢復,也能避免出現難以挽回的生態破壞。將礦區復墾計劃的通過作為能源開放企業獲取能源開放許可的前提,也就是說,只有當復墾計劃經過有關管理部門審查合格之后方可取得許可證。在通過復墾計劃的同時,還要繳納一筆復墾保證金,在復墾驗收合格之后,予以返還。
具體來說,復墾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1)在能源開發前,許可范圍之內的土地狀況,如土地的條件,用途以及土地的計劃用途和利用方式;(2)復墾后的土地的利用方式;(3)將要采用的復墾方式及科技手段;(4)完成復墾工作的詳細進度安排;(5)與使用開采和土地復墾操作的當地政府土地利用計劃相一致和協調的相關考慮。在規定詳細的復墾計劃內容的同時,應當建立嚴格的復墾標準,并在分階段驗收合格之后分別返還復墾保證金。
2、建立能源開采生態恢復治理基金和生態補償保證金制度。
為了逐步恢復治理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產生的能源開采中生態環境的破壞,負擔起對過去生態環境破壞舊帳的補償與修復的責任,可以通過建立我國能源開采生態恢復治理基金,確定征收的主要來源、征收金額、征收方法和程序等。
我國也可以參照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建立能源生態補償保證金制度。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前,需向有關部門交納一定的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設立銀行專門賬戶,實行專項管理。企業必須做出經相關部門批準的礦山等的開采和環境修復規劃,對在一定期限內,達到規劃要求并驗收合格的企業,返還保證金;否則,政府就可以利用這些保證金用于環境恢復治理,治理費用超過保證金的部分由礦山企業承擔。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我國經濟擺脫粗放式經濟模式,實現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對廢棄礦山的環境治理除了政府承擔責任外,還可以通過給予土地復墾者優先使用復墾后土地的權利或給予廢棄礦山剩余開采權等方式,鼓勵企業或民間個體恢復治理廢棄礦山。對于廢棄礦山環境治理專項資金以及開發企業交納的保證金,可由政府委托中介組織,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市場化經營,鼓勵各種組織積極參與,實現補償主體多元化,從而進一步推動能源生態破壞地區的生態修復。
(三)能源生態補償資金籌集制度的完善。
1、完善能源稅費制度。
在資金的籌集方面,我們應當積極探索能源稅制改革,考慮征收能源生態稅來獲取相應的生態補償金,以滿足國家提供能源生態環境公共物品和服務的能力需要。同時實施能源生態補償保證金制度,即對新建或在建的水電和礦山等,應以土地復墾和生態恢復為重點建立生態補償保證金制度。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在繳納一定數量保證金后才能取得水電建設或采礦許可,保證金應根據每年生態損害需要治理的成本加以征收,要能滿足治理所需的全部費用。保證金可以通過地方環境或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征收上繳國家,也可以在銀行建立企業生態修復賬戶、政府監管使用的發生繳納。若開采企業未按規定履行生態補償義務,政府可以動用保證金進行生態治理。
2、加大中央轉移支付的力度。
財政支付作為生態補償最直接的手段,也是實施效果最為明顯、最易實施的手段??梢钥紤]在財政轉移支付中增加生態環境影響因素的比重,按照平等的公共服務原則,增加對中西部生態脆弱和生態保護重點區域的財政轉移支付的支持力度。
3、積極探索市場手段。
在轉移支付的保障下,我們也要積極地探索使用市場手段補償生態效益的可能途徑,加大拉動人們對生態服務的需求,加大對企業激勵的經濟措施和鼓勵政策,同時積極尋求國外非政府組織的捐贈支持等,促使補償資金來源實現多渠道和多樣化。
(四)補償的依據和標準。
補償依據和標準的確定的重要性在于,要想有效地實施能源生態補償,這些具體的依據和標準是必不可少的。研究制定科學的能源生態補償標準體系,要結合各地實際研究來制定和完善,并綜合運用各種補償標準的核算方式,找到一種最合理有效的補償標準和方式。生態補償標準的確定一般參照以下方面進行核算:(1)按生態保護者的直接投入和機會成本計算,即在考慮生態保護者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同時,將其犧牲的發展權部分等機會成本也一并納入補償標準的計算之中。(2)按照生態服務受益者獲利計算。生態受益者沒有為自身所享有的產品和服務付費,使得生態保護者的保護行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產生了正外部性。為使生態保護的這部分正外部性內部化,需要生態受益者向生態保護者支付這部分費用,因此,可通過產品或服務的市場交易價格和交易量來計算補償的標準。(3)按照生態破壞的恢復成本計算。資源開發活動會造成一定范圍內的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資源破壞、生物多樣性受到損害等,減少了相關區域的生態服務功能和社會福利,應通過環境治理與生態恢復的成本核算作為生態補償標準的參考。
(作者:西南大學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環境與資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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