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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招標投標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1年10月26日
任何一個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包發包合同來實現的,合同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茖W規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維護業主和承包方的正當合法權益,使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建立協作關系,減少合同糾紛,促進工程順利實施,最終實現質量、進度、投資三方面的控制目標。本文主要分析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完善的對策。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招投標不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始于招投標的工作。目前,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不規范現象。第一,部分發包方在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時,將本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的辦法,來滿足自己的利益。此外,施工企業為了能夠訂立合同,采取違法手段,在工程招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活動;第二,很多招標文件對發包范圍表述不明、設計不詳盡、采購及支付的規定不清晰,為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埋下隱患。并且,部分發包方以招標文件不能修改為由拒絕調整合同條件,使得雙方訂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第三,評標方法有待商榷。有些工程在評標時采用“最低價中標”原則,引起不良競爭。承包方為了謀求利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勢必降低成本,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埋下隱患。
(二)合同訂立不規范、內容不健全。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簽訂行為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健全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頒布了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承發包雙方應結合工程自身的具體情況認真訂立。但是,有的承發包雙方除了簽訂經過招投標并備案的“陽合同”外,還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中雙方均承認的“陰合同”,兩者存在實質性差異。如果承發包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時,容易產生合同糾紛。
另外,目前有的建設合同的內容并不健全。一個完整、科學的施工合同內容應該包括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具體而明確的工程施工范圍、工程數量、總造價組成、計費方式和費率、浮動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變更、工程結算、工期、質量的約定、檢驗費、索賠、風險責任、保險、分包工程,等等。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施工合同仍存在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將來發生爭議時,極易造成合同糾紛。
(三)合同履行不嚴格。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是全面、逐一、誠實信用履行合同條款。但是,在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的過程中,存在很多普遍的違約現象。一些承包商違反合同約定,將工程轉包給資質比較低、甚至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這種轉包給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生產埋下隱患。有的發包方經常不根據合同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并且以項目正在審計為借口,不予及時結算,無故拖欠或者扣減工程款。
(四)合同管理不到位。很多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處于分散管理狀態,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筑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再者,索賠是法律賦予損失者的權利,而目前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也反映目前建設企業對索賠管理不重視。
此外,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而很多建設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產生合同糾紛,將處于被動地位。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一)完善招投標工作。只有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相關法律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簽訂合同有所遵循,確保所簽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招標投標是簽訂合同前重要的準備工作,不完善的招標投標過程很容易埋下工程隱患,尤其應當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法律體系及實施細則。
(二)規范合同訂立工作。發承包雙方因為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將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發承包雙方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嚴密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時,我們應盡快制定、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體系。應根據建筑市場分包體系專業化、管理模式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制定適合不同合同參與方、不同項目管理模式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在此基礎上,明確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實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權威性。
(三)加強合同履行工作。為了規范轉包行為,亟須完善建筑市場準入制度,構建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嚴格對承包商的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從總量上控制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
此外,在施工過程中,針對發包方工程款的支付問題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第一,應制定工程款支付計劃;第二,按照合同支付計劃落實好資金;第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預付款、進度款,并按合同進行預付款的扣減,建立健全工程付款臺賬;第四,建立工程款共管賬戶,工程款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才能使用,確保工程款??顚S?。
(四)構建合同管理體系。建設工程企業要重視合同歸檔管理,提高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企業需要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規范合同操作程序,切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再者,索賠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完善索賠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工作:業主對工程項目各階段的實施應安排合理的時間,準備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規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場地、技術資料和圖紙;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業主督促工程監理完善項目施工中所有原始記錄;業主代表和工程監理應按合同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避免影響施工進度;在施工中出現問題應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時批復;及時掌握市場材料、設備的價格波動,分析風險責任,研究分解風險責任的對策措施;認真嚴格審核工程簽證和工程索賠報告。
此外,建設工程企業需要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使其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工程造價管理知識,以便勝任合同管理工作。
三、結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熟練掌握現行建設工程合同領域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遵循經濟規律,并不斷改進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設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主要參考文獻:
[1]曹楊,王雪青.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經濟縱橫,2010.8.
【關鍵詞】合同;管理;問題;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的成本(投資)、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實現工程項目的三大目標。做好合同管理才能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議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地履行合同責任,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感到滿意,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這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對合同管理的雙贏要求。
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我們如何在建設工程中應用好合同,管理好合同呢,下面從幾個方面進行分析探討。
一、合同策劃階段應考慮的問題
在建設項目的開始階段,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合同的簽訂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問題應進行充分研究。首先將項目分解成幾個獨立的合同,確定每個合同的工程范圍,確定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確定合同種類,形式及條件,合同中一些重要條款的確定,其次考慮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一些重大問題的解決決策,工程項目相關各個合同在內容、時間、組織和技術等方面的如何協調。
二、合同簽訂階段應考慮的問題
合同條文全面完整,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合同中應明確規定的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約定工程變更的補償范圍和補償條件,合同價格的調整條件,業主和工程師對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的認可權和各種檢查權,索賠有效期限制等等。在施工總承包合同條件下,要編制好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標底,在滿足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使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單、工程施工合同條款明確、嚴謹,根據合同工期、建設單位資金籌措能力、工程進度計劃認真擬定工程付款相關條款,避免因短期的資金不到位影響工期和造成索賠。在簽訂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時,針對工程和分包工程的特點,處理和協調好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利益關系,既要充分發揮總包單位的系統管理、綜合協調作用,又要保證工程質量,使專業能力強的專業施工隊伍參與工程的建設,避免不必要的工程洽商和變更。處理好總包和分包合同中相關聯的合同關系。在簽訂設備和材料采購合同時,應針對工程和設備與材料采購的特點,處理和協調好總包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利益關系,確保設備材料按時到貨,不影響工期與質量。
三、合同履行階段應考慮的問題
為了使工作有秩序、有計劃地進行,必須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作“合同交底”,落實合同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建立文檔系統,工程過程中嚴格檢查驗收制度,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的其他職能人員一起落實合同實施計劃,為各工程小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在合同范圍內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相互之間出現的問題。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作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各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警告。會同項目管理的有關職能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 對照合同要求的數量、質量、技術標準和工程進度,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對策措施。對向分包商發出的任何指令,向業主發出的任何文字答復、請示,業主方發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須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記錄在案。承包商與業主、與總(分)的任何爭議的協商和解決都必須有合同管理人員的參與,解決結果進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審查、分析和評價。這樣不僅保證工程施工一直處于嚴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項工作更有預見性,更能及早地預測合同行為的法律后果。做好合同跟蹤,對于具體的合同事件,對照合同事件表的具體內容,分析該事件的實際完成情況。對工程小組或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跟蹤,一個工程小組或分包商可能承擔許多專業相同、工藝相近的分項工程或許多合同事件,所以必須對它們實施的總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對業主和工程師的工作進行跟蹤,業主和工程師是承包商的主要合同伙伴,對他們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跟蹤是十分重要的。對工程總的實施狀況進行跟蹤,工程整體施工秩序狀況、已完工程驗收情況、出現大的工程質量問題、工程試生產不成功、或達不到預定的生產能力等情況進行跟蹤。通過跟蹤檢查出施工進度未能達到預定計劃、主要的工程活動出現拖期、在工程周報和月報上計劃和實際進度出現大的偏差,計劃和實際的成本曲線出現的偏離。通過對不同監督和跟蹤對象的計劃和實際的對比分析,不僅可以得到差異,而且可以探索引起這個差異的原因。一般只要原因分析詳細,有根有據,則責任分析自然清楚。責任分析必須以合同為依據,按合同規定落實雙方的責任。
合同變更盡可能快地作出,在實際工作中,變更決策時間過長和變更程序太慢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應迅速、全面、系統地落實變更指令,全面修改相關的各種文件,例如圖紙、規范、施工計劃、采購計劃等,使它們一直反映和包容最新的變更。在相關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實變更指令,并提出相應的措施,對新出現問題作解釋和對策,同時又要協調好各方面工作。對合同變更的影響作進一步分析。合同變更是索賠機會,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內完成對它的索賠處理。
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就是針對不符合或違反合同的事件,并以合同條文作為最終判定的標準。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繼續,是解決雙方合同爭執的獨特方法。索賠事件由合同管理人員來處理。由他們進行干擾事件分析、影響分析、收集證據、準備索賠報告、參加索賠談判。對重大的一攬子索賠必須成立專門的索賠小組負責具體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在小組中起著主導作用。 在承包工程項目管理中,索賠管理的任務是索賠和反索賠。索賠和反索賠是矛和盾的關系,有索賠,必有反索賠。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解決措施
建筑行業的無序競爭狀態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歸功于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制以及承包合同制的實行。雖然近幾年我國建筑行業飛速發展,但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出現了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合同意識淡薄的現象。本文針對我國建筑行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借鑒外國先進國家的合同管理的優秀經驗,提出幾點解決我國合同管理問題的策略。
一、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
1.不規范的招投標現象
就我國建筑行業而言,承包方與發包方都存在一定的違背招標程序的行為。有些發包方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招標時故弄玄虛,將原本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改為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而排斥那些潛在的投標人。有些施工企業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實施串標、圍標活動目的是為了應付發包方的壓力和強勢。除此之外,招標文件的不規范、不合理現象比較突出,表現在招標文件對發包范圍沒有進行明確、詳盡的闡述,有些發包方甚至以各種理由為借口對合同的相關條件拒絕進行調整,就目前我國建筑行業而言,已經簽約的大部分建設工程合同并不是在承包方與發包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形成的,多數都是發包方單方面的意愿。我國的評標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惡性競爭現象突出,部分承包商為了獲得最大的利潤,在工程實施中不顧質量和安全因素壓低造價,造成我國建筑行業隱患不斷。
2.不平等的合同簽訂
在簽訂合同時,發包方為了自己的利益,時常讓承包方接受比較嚴苛的合同條款,“霸王條約”現象頻繁。條款中出現的“無預付款”約定是發包方讓承包方自行解決前期準備費用的“霸王條約”的體現。發包方甚至將工程建設中材料上漲的風險以及由于發包商自身的原因而導致的工程損失等都漸漸轉嫁給了承包方。有些發包方為了自身利益壓縮工期造成了施工單位合理利潤的損失。
3.不嚴格的合同履行現象
部分承包商中標后悄悄將工程轉給資質比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施工資質的隊伍,有些甚至假借分包的名義將中標得來的工程倒手轉包從中牟取保利,這些行為都嚴重違反了合同約定。發包方經常不依據合同的規定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有時甚至出現無故扣減工程款的現象。因為缺乏硬性時間的約束以及沒有系統的違規處理方法,使得發包方掌控整個工程的進程,致使施工單位的資金無法按時收回。
4.不到位的合同監管制度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統一實施備案制度。雖然相較于之前的審查制度有一定的進步,但是在實踐操作中多數地區對備案的合同存在一定的把關不嚴現象,有些甚至會出現把關問題,對于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管也不到位。之所以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會出現這些問題究其原因在于相關部門的職責范圍不明晰、監管不到位;行業中介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以及公眾監督的觀念不強。大部分的公眾不能很好地認識到自己享有的權力以及需要履行的義務,因缺乏這方面的認識導致不能很好地對建設項目的參與方形成約束。
二、加強完善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的策略
1.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加強完善招投標法律體系建設,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招投標過程的不完善很容易為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安全隱患,因而要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的相關法律體系以及明確實施的細則。及時修訂統一的工期定額,避免發包方盲目壓縮工期給施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加強完善我國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
嚴格審查承包商的資質并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資質要求的施工隊伍要減小其規模;著重對發包方進行管理監制,建立發包方的市場準入制度,明確發包方資金能力的證明形式等。努力推進建筑市場的信用體系建設;要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切實做好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于不遵守信用體系的企業可實行罰款、降低資質等懲戒措施,促使企業信用度提高。
3.推進工程擔保制度建設,減少合同違約行為
努力推動工程擔保制度的執行,運用信用手段加強工程各方之間的聯系,轉移工程風險,保障工程順利完成。當前我國建設工程合同多采用質量保證金,這就為發包方以后延緩退還質量保質金提供了可趁之機,為了減少施工企業的壓力,避免施工單位的損失,應提倡用保函取代質量保證金甚至可以效仿國外的做法,采用保修擔保來維護承包方的權益。
4.科學構建合同管理體系,促進市場對合同的認同
政府部門要轉變自己的職能,要改變以前的行政監管角色,進而向提供服務轉變。伴隨著我國建設行業市場監管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部門應該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自己的服務能力。同時也要發揮相關行業的中介作用,促進行業自律。公眾在建設行業也有監督的權利與義務,應積極培養公眾的監督觀念,讓觀眾參與到建設項目的監督當中,建立科學有效的公眾監督與信息反饋機制。
5.做好合同精細化管理工作
首先,要能夠保證合同申報的標準化,合同文本需要結合標準示范來擬定,還要能夠保證合同相對人資質文件達到標準化的要求;其次,保證審查以及審批鑒定的規范化。審查內容需要達到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要求。其中可行性表示接受審查的合同需要能夠達到技術性可行性的要求;合法性表示合同審查的內容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條律,合同對方具有法定的經營范圍以及資格,合同保證達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手續要求,合同條款還要能夠完備,明確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文字表達更加清楚;效益性則表示審查的合同履行要能夠給施工單位帶來更加明顯的經濟效益。合同完成審查之后,需要安排審查人在審查表格上面簽署相應的意見,審批嚴格結合合同管理辦法來進行明確,審批程序保證達到的穩定、嚴肅的要求,沒有經過審批不可隨意進行調整,結合授權管理的要求,若遇到合同審批者休假、出差現象,需要結合履行授權的程序來達到上級領導要求.其次,保證合同履行達到制度化的要求,合同履行監督屬于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履行管理和監督工作需要能夠建立起具有可操作性、實際的監督機制和制度。合同管理部門需要結合履行過程中出現的進度、設計范圍變更做好相應的監控工作,保證合同能夠嚴格實施。合同在實際履行期間,當事人要能夠保證各方來往會議紀要、函件、電子郵件文件達到法律效率。若出現糾紛之后,這也是對責任進行區分的主要證據。因此,對合同履行的所有環節書面材料要能夠達到完整的要求,建立起合同履行的預警機制,針對超期履行的合同需要明確其原因,安排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書面說明,針對需要繼續簽訂的合同則需要補充相應的協議,對合同履行期限進行重新安排,盡可能解決各種法律風險問題。
三、結語
在社會的各個行業合同都發揮著一定的作用。合同管理制度的加強對于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意義巨大。在當今社會,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是企業發展的迫切需求。然而合同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只有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適應合同管理工作,因而企業為了健康發展就得重視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公開合理選拔人員,充分利用優秀的人才,同時企業也要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培養,提高他們的責任心,為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做準備。
作者:汪玲 單位:黃岡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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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軍紅.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財經界:學術版,2014(7):49,51.
一、問題表現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 “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將直接影響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進而給業主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
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筑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違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證件租用業務,非法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7.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
1.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隨著我國加入WTO,建筑市場同樣面臨對外開放問題,在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2.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①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認識不足主要是建設業不少從業人員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兩對關系缺乏認識。合同是在市場的前提下建立的,如果沒有市場的背景,建立的合同就會是浮在半空中的。合同是市場衍生的產物,也是市場不斷發展的動力所在。有些業內人士忽略了市場對合同的作用,沒有考慮到市場和合同之間的重要聯系和相互影響的關系。只顧開展業務,然后就草率簽訂合同,而最后遇到糾紛,就會發現合同上根本沒有依據,導致很難處理。對于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缺乏認識。合同管理和合同也是相互依存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視。有些人認為簽訂了合同就等于萬事大吉,而不管后期的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進度,甚至是根本不聞不問,忘記履行合同中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從而導致合同管理問題大多是出現在簽訂合同之后,在工程項目中期和后期的履行階段。但是,這也不是說前期就不會出現合同問題,在前期,也會由于急于求成,或者過于草率,又或者對于對方的遷就,造成了合同簽訂的諸多問題。
②長期遺留的歷史原因現如今的建設施工企業,大多數都是老國企里面的管理人員和領導,他們的思想比較富有計劃經濟色彩,并且沒有合同管理的思想。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計劃經濟逐步轉向了市場經濟,合同開始進入施工管理人員的思想之中,并開始被采納。但是有點簡單和粗糙,難免出現漏洞和不足。這些都造成了工程相關單位的巨大損失。目前,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工程項目經驗的不斷總結,建設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可以說基本到位。但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至今在合同與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③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長期以來,我們國家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規還不盡完善,到1999年制定了統一的《合同法》,還有改革開放之后頒布的《技術合同法》、《經濟合同法》等等,這些都不足以滿足日益變化的社會需求,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是滯后的,應該隨著所處時代的不同,所處合同法律環境的不同而不斷修改和完善,讓建設工程相關人員增強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并落實法律法規的相關條例。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對策
①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管理人員的素質也決定了合同管理的質量。在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要配備具有豐富合同管理經驗的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具備以下特質:果斷的處事能力、豐富的法律知識、現代化的管理技術、對工程實施過程比較了解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備這些素質就能勝任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了。對合同管理人員可以實行崗位責任制度,上崗之前,進行有組織的培訓和嚴格的考核,并實現競爭上崗。在上崗之后,抓好繼續教育和培訓,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法律知識的不斷變更,合同管理人員需要與時俱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知識和水平,實現全面合同管理的實施。
②推行合同范本制度現階段出現了很多模式化的東西,這些模式化的制度大大減少了人們的工作量,使得工作開展更加簡便和輕松。合同范本制度的制定是為項目合同管理服務的,有利于合同管理的開展。合同范本制度,首先是可以幫助當事人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使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范的要求,避免出現不公平和違法條款;其次是便于合同管理機關加強監督檢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民用航空總局、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于2007年11月1日聯合了《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不再分行業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編制招標文件,而且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作了較為系統的規定。至此,有效的提高了合同范本的質量,促進了合同管理的便捷。
③對工程管理情況定期檢查對工程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是落實和監督合同條款的關鍵步驟,也是對工程開展的有力保證。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1.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嚴格履約;2.查看履行情況中,合同數量和工期設計還有另外一些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果出現變更,那么就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程序,履行變更簽證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3.要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這是精度檢查的主要工作,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都會導致違約情況發生。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此過程應重點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的來往函件、通知等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區分責任的重要證據,所以對合同履行的每一個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都應注意完整保存。
④引入先進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建設項目管理系統引進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對建設工程的項目合同實施信息化管理,實現方便快捷管理、高效運營和維護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系統包括合同管理、公文管理、收費管理、查詢統計、輔助辦公等這幾個大的部分(見圖2)。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系統可以清晰的管理合同與項目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控制之間的關系,通過工程合同管理的組織模式,提出建設合同管理組織的方法,最終結合公司合同管理系統實現工程項目合同的有效的管理,實現工程項目條款的實時變更,使得項目合同管理能更加清晰和快捷。信息化管理手段是利用現階段的科學技術,促進工程項目的施工順利開展,并且保證合同管理更加精確,減少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完善措施
一、引言
建筑企業為了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應對工程合同管理予以重視,并將其納入企業管理中。另外,建筑企業應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順利進行,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及作用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①國家強制管理性。建設工程和我國國民經濟息息相關,是我國重點建設項目之一,對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建設工程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因此,建設合同在簽訂及履行上具有一定的國家強制管理性;②復雜性?,F代結構形式越來越多樣化,導致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變得日益復雜,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需要完成大量合同事件,可見,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的復雜性;③多層次全方位協作性。建設工程管理涉及了建設單位的各個管理組織、部門及各個崗位上每個員工的工作,需要各部門之間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因此,合同管理還具有多層次全方位協作性的特點。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的開端,可對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起到引導作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具體體現為:①明確建設工程實施和管理的目標;②規定了參建雙方的經濟責任、義務和合同利益;③合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參建雙方的最高準則;④維護市場秩序,形成公開、公平及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由于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所引起的問題具體表現如下:①合同索賠工作難度大。合同索賠是承包商維護自身利益、增加利潤的主要手段,在建筑工程中是難以避免的,在眾多因素的影響下,特別是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較為淡薄,不利于合同索賠工作的開展;②合同文本不規范。承包商未能按照規范文本制定合同,導致合同內容存在表述不清、內容含糊等問題,甚至出現以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直至工程竣工后才補簽合同,未能及時對合同條款和內容進行檢查,使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始終處于被動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為建設工程埋下了諸多安全風險和隱患;③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F階段,多數建設工程合同是由發包方起草的,發包方為了獲取更多利益,在合同中更多強調承包方的義務,缺少對發包方的制約條款,尤其是對違約、賠償等方面的問題并未制定出較為明確的處罰或獎勵措施,由此導致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出現不對等現象,不利于工程合同的公平競爭和管理。
(二)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簽訂及管理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過程,涉及到管理、建筑、信息技術等諸多方面,這就需要專業性、業務技能較強的管理人才,且要具備相關的法律意識、造價管理知識等。但在實際合同管理工作中,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嚴重匱乏,很多工作人員均是由其他科室調入,對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流程并不熟悉,整體業務水平較低,同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準確判斷,不利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高效開展的基礎,但目前諸多建設工程管理部門未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予以重視,導致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缺少可靠依據。同時,合同歸檔管理、分級管理和評審管理機制不健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未嚴格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無法實現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四、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建設工程可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進行不斷完善,嚴格按照法律規范進行操作,通過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來強化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時,還要做好合同的簽訂、審查、授權及履行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工程合同各項責任和義務切實履行到位。除此之外,還應加大對合同履約的管理力度,特別是針對工程資金不到位的現象,不允許辦理工程報建手續和施工許可,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權益。
(二)強化專業合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建筑企業應對人才隊伍建設予以重視,著重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水平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使其具備豐富的工程造價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等,以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同時,應積極引進現代化人才,確保合同的起草、簽訂及管理等各個環節合法、可靠,若出現合同糾紛現象,可安排專門人員進行處理,降低外聘支出,以充分展現專業人才的自身價值。
(三)提高合同雙方的法律意識
政府相關的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建筑市場中所有建筑參與人員的法律意識。建筑企業應對新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強化新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使其能重新認識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外,確保合同雙方能在公開、公正的合同環境中進行合同簽訂,提高合同的文本規范,從而實現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有效提高。
(四)嚴格按照合同履行責任義務
建筑企業應嚴格按照工程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手續變更、簽證等進行書面文件備用,以保障企業的合法權利,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不能忽視變更管理,避免對企業造成大量經濟損失。另外,健全的合同管理可有效避免企業決策的隨意性,利于合理解決合同糾紛,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有力保障。
五、結語
在市場競爭壓力不斷增加的形勢下,建筑企業應著重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以促進自身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全面提高,將合同管理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在基礎階段把好合同關,以實現建設工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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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的契約作用越來越重要。無論是對建設方還是承包方,合同管理的作用越來越突出,其核心地位也愈發凸顯。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合同管理存在著各種問題。如何解決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弊端,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建設行業健康發展亟需解決的問題。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配套
目前,我國涉及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刑法》。其中,《合同法》只是對簽訂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合同簽訂的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了原則的規定和說明,《刑法》中有對利用合同進行犯罪規定處罰措施。上述兩部法律對由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違法行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雖然國務院和住建部等部門也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相關的部門法規,對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進行了相關的規定,但是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規定仍停留在框架上,規定還不夠深入具體,對很多建設市場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規定和措施。工程建設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而相應的建設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使得合同管理無法做到有法可依,阻礙了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1.2 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的各種工程建設開展的轟轟烈烈,工程技術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是作為工程建設最基本的合同管理工作卻被忽視,很多建設方和承包方缺乏強烈、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雙方訂立合同流于形式,對合同條款研究不深入、不細致,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約定不明確,合同內容簡單,形式不規范,責、權、利不清晰,承包方隨意肢解工程,假借分包的名義轉包工程的現象層出不窮,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質量、安全問題。但由于合同規定不詳細、對合管理的重視不夠,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扯皮、違約,為合同糾紛留下了隱患,直接導致建設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受損,最終影響了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1.3 合同權利義務不對等
由于建設方的強勢地位,很多建設工程合同中,建設方的權、利多,責任少,承包方的責任多,權、利卻有限,履約雙方的權責嚴重不對稱,合同內容顯失公平、公正。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就存在各種缺陷,從而降低了承包方的積極性,偷工減料、暗箱操作等現象屢屢出現。由于我國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索賠工作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索賠計算原則、造成損失應該承擔的責任。承包方對于非己方責任造成的損失不敢索賠、不會索賠;而由于建設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往往轉嫁到承包方身上,進一步削弱了承包方的地位,減少了承包方的經濟利益。
1.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專業人才缺乏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管理方式已經進入了“無紙化”辦公時代。但由于我國的工程建設延續著粗放式、傳統型管理方式,大部分建設方和承包方僅僅利用計算機作為合同檔案管理的手段,專業化的合同管理程序遠遠跟不上時代要求,合同管理軟件的開發滿足不了工程建設的需要,這些問題在承接國際工程項目時表現的尤為突出。同時,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也體現在管理人員只關注合同條款的研究,忽視了整個工程合同的系統管理,缺乏對合同的跟蹤控制,管理手段粗放,合同執行完成后沒有進一步的合同履行后評價,管理思想和手段都比較落后。由于工程建設行業比較辛苦,很多優秀的人才不愿意從事相關工作。很多企業更注重技術人員的培養,合同管理人員都是從別的崗位轉崗而來,沒有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缺乏合同管理所需的系統性、嚴謹性思維,合同管理人員在企業中的地位也不夠高,從而導致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匱乏。
2 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
2.1 歷史根源
受計劃經濟影響,建設工程領域普遍實行“大鍋飯”的傳統機制,當時的工程建設企業根本就沒有合同管理的理念。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建設工程領域表面上也接受了許多先進的管理理論和方式,但實際上受傳統的管理思維和模式影響,管理手段還比較落后。在工程建設中,建設方和承包方最重視的是工程進度和經濟效益,卻忽略了作為基礎和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合同管理的概念。
2.2 制度根源
我國在建設工程領域還在實行十多年前甚至上個世紀的法律法規,有些法律法規已經不適合建設行業迅猛發展的需要,甚至阻礙建設行業的良性發展。尤其是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規定籠統,缺少必要的實施細則,導致工程建設中無法可依的現象非常嚴重,合同違約之后,沒有強有力的法律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建設方和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設不規范,即使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執行力度遠遠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2.3 認識根源
在導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領域出現眾多問題的原因中,最重要還在于認識根源上。主要表現在:一方面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在對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不足,沒有把合同管理提升到企業經營發展的戰略高度,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能滿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工程合同的具體管理人員對合同管理也沒有特別深刻的認識,缺少認真專研、與時俱進的職業精神,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崗位的重要性,管理思想落后。
2.4 誠信根源
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對于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至關重要,誠信道德體系的缺失是倒是建設工程領域合同糾紛頻發的重要原因。由于合同簽訂雙方不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執行合同,合同欺詐現象頻發,甚至置國法于不顧,出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壓榨工程價款或長期無理拖欠工程價款,導致建設市場惡劣的誠信環境。同時,企業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對于信用不良的企業缺少有效的制裁措施,誠信違約成本過低,這也間接助長了企業不誠信的風氣,導致了工程建設領域的各種問題。
3 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3.1 建立并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建設市場的發展,完善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律法規,對一些已經不滿足時展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同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進行規范。法律法規的制定應參考國際上先進的理念,力爭與國際接軌,這樣企業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并在國際工程項目中能夠更快的適應工程建設的需要。同時,無論是建設方還是承包方都應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尤其是制度的執行,加強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訓和責任落實,使工程建設的參與者和合同的執行者都有明確的合同管理觀念,促進工程合同的科學管理。
3.2 推行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很多國際工程按照FIDIC 合同文本簽訂合同,或者參照FIDIC 合同文本制定了適合本國建設工程實際的合同文本。事實證明,FIDIC 合同文本條款全面、嚴密,具有很強的適用性。我國已經參照FIDIC 合同文本制訂了建設工程示范文本,但是推行和適用的力度還不夠,除了在政府投資項目使用較多外,其他工程建設使用的合同文本比較雜亂,與示范文本偏離較大,隨意性很強,這就為合同糾紛留下隱患。推行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簽訂的當事人詳細了解合同條款的具體形式和內容,有效的維護各方的利益,降低合同糾紛的發生,控制各主體的行為,也為發生糾紛之后,相關的仲裁、檢查機構的仲裁作出了合理的參考依據。因此,應大力推行建設工程示范文本的使用。
3.3 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人才培養和信息化建設
在培養合同管理人才方面,應規范職業準入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提升職業道德素養和業務水平。培養員工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持續學習的觀念,不斷努力創新。加強對合同管理人才的獎勵措施,提高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在合同管理方式上,應該加快合同管理的信息化進程,加大對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投入,積極鼓勵企業對工程合同管理系統的研究與開發,建立企業合同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業合同管理的效率,充分利用計算機的優勢,加強對合同執行的跟蹤和合同履行完成的后評價,提高企業的合同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
3.4 加快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設和信息化進程
應加強合同誠信制度系統的建立,完善誠信檔案制度,提高違背合同誠信的成本,加大對違反誠信的企業的打擊力度和制裁措施,培育良好的社會環境,構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合同簽訂的雙方應堅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坦誠相待,在平等、公平的基礎上簽訂、履行合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以合同為依據,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工程建設,按時支付工程價款,增強企業合同履約的責任感。
4 結語
現在,我國的建設工程領域正處在快速發展的時期,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從傳統的人治模式向現代的法制模式轉變,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也是未來建設工程管理的必然趨勢和要求。加強合同管理體制建設,健全企業內部合同管理制度,使建設工程行業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必然會提升行業的管理水平,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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