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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市場經濟缺陷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近些年來,我國的假日經濟快速發展,給我國經濟增長帶來了強大活力,給我國人民群眾帶來了巨大實惠,為我國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在當前的假日經濟發展狀態下一些不盡人意的狀況,大體存在如下問題:
(一)景區人滿為患,營銷措施跟不上。從諸多媒體的新聞報道中就可以看到,每到假日特別是重大節日,一些著名景區人流急劇增長,但景區和旅游機構相關的營銷措施缺失導致了一系列問題的產生。
(二)接待能力不能滿足游客需求,營銷策略單一,客戶投訴率逐漸上長。一些景區滿足于當前的客流量,沒有對自身進行長遠的戰略規劃,特別是在營銷策略上目光短淺,制約了長遠發展。
(三)市場運營與競爭不規范。全國的信息通暢度不夠,諸多旅游機構各自為戰,商家市場營銷存在盲目競爭、無序發展的情況。
二、解決假日經濟市場營銷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堅持“內增活力”與“外增引力”相結合。多年的假日經濟發展和實踐已經表明,我國的假日經濟主要走的是內向型發展模式,也就是說,從假日經濟的主體到客體,主要都是依靠自身因素,走獨立發展之路。雖然這種內向式發展道路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我國以及世界很多國家的旅游經濟迅速發展,旅游資源十分豐富,今后應在對內搞活的基礎上,把著眼點放在內外結合、共同發展的思路上。假日經濟的主導產業———假日旅游業應勇敢地走出去,走向世界各地,特別是旅游資源豐富的國家,同時也要千方百計地將更多的海外人士吸引過來,創造更多的外匯收入,直接參與假日經濟的建設與發展。
(二)堅持獨立發展與協同作戰、資源共享相結合。由于假日經濟具有綜合性強、牽扯面大、涉及利益多等明顯特點,需要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多層次、多方式進行聯合,走協同作戰、資源共享之路。目前我國的一些旅游大省、大市都有大旅游的發展戰略,但很多都是相應孤立的,限于本區域的發展,省與省、地區與地區、行業與行業、部門與部門之間還缺乏協作與滲透,在旅游發展戰略上還沒有進行統一規范的規劃和考慮。但一些省區已經走在前列。比如浙江與安徽兩省正在醞釀,準備共同開發杭州西湖至安徽黃山之間的旅游高速公路。這樣既能夠將名城名山相連,又能使兩地資源共享,從而促進兩地假日經濟的共同發展,這可以作為強強聯合做大做強假日經濟營銷的重要案例予以借鑒。
(三)堅持將當前經濟效益與長遠可持續發展相結合。假日經濟是一種綠色經濟,必須進行可持續發展。在市場營銷上要考慮到假日經濟的這一特點,要把眼光放長遠些,開發假日經濟資源,不要急功近利,不能只看眼前,要進行長遠規劃和戰略思考,要制定相應的具體執行規則,考慮到保持生態的綜合平衡及相關產業的協調發展的內容,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這樣的市場營銷才具有長遠生命力,也才會取得真正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在開展主題產品營銷上下功夫。主題產品營銷就是通過對主題產品的改進、新主題商品的開發等盡可能把更多的產品銷售出去。比如月餅是我國中秋節的主題產品,企業可以通過中秋節這一節假日推進大量的廣告、抽獎促銷。在我國的假日經濟營銷中,主題產品營銷是第一層次的營銷手段,這種純粹的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市場競爭很激烈,由于市場的原因,以及營銷手段的不斷升級和營銷理念的不斷更新,越來越多的企業不得不在產品之外付出更大的努力。
(五)開展主題品牌營銷。重點是注重對企業主題品牌和綜合形象的建立發展評估和營銷。通過對主題品牌的塑造和打造,可以提高企業的聲譽和影響,提高企業產品的顧客忠誠度,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營利潤。比如,一些城市借假日經濟對一些中華老字號品牌、本土化特色品牌、全國流行品牌和具有較好前景的品牌進行挖掘、宣傳,它的目的不再是短期的銷售,而代表長期的持續性的綜合利益。從競爭層次上講,主題品牌營銷已經上升到品牌的競爭,這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競爭,它表明對顧客利益的進一步拓展和維護。
(六)開展主題文化營銷。這是一種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主題營銷,它的營銷重點是主題中所蘊含的文化力量,它是指導消費者節假日活動和購買行為更深層次更高境界的內在力量,它自覺或不自覺地影響著人們的節假消費行為和內容,比如禮儀制度、行為方式、消費程序、文化演藝、風情民俗等。主題文化是一個復雜的多層次的具有文化特性的綜合體,它是通過精心設計、認真研究的主題產品和主題促銷活動,滿足人們內心的愿望和需要,使消費者達到一種心靈上的共鳴以及精神上的享受。主題文化營銷與主題產品營銷的區別在于營銷觀念和營銷理念的變化。主題文化營銷關注的不是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或物質利潤,而是精神上的滿足,這在人們越來越重視精神生活的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我國,很多地區利用這種文化性營銷方式,在假日經濟中賺得巨額利潤,比如云南麗江,就是通過古老的文化和民俗進行市場化的營銷,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七)要樹立“顧客至上”理念?!邦櫩椭辽稀本褪前杨櫩偷男枨蠓旁诘谝晃?顧客就是上帝,這一認識宣傳了很多年,但實際上在我國的假日經濟運行中,很多市場主體并沒有真正實踐這一理念,一些節假日的餐館、旅行社不顧自身的承受能力接待數量眾多的顧客就是一種短期行為,一些旅行社將旅客引到定點商場進行強制消費同樣是短期行為。由于服務不周給顧客造成的傷害遠遠大于企業暫時的收益,與其給顧客造成傷害從而影響企業自身的利益,還不如不提供服務。
關鍵詞 外在性 市場失靈 公共品
1 市場失靈的外部性分析
外在性的存在與公共品的屬性是市場機制難以處理的問題。實質上是市場機制的局限。市場機制在外在性與公共品的領域表現出無奈。經濟學在外在性與公共品領域的貢獻有相當的差別。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私有制條件下,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在一定條件下(信息完全且對稱、規模報酬不變、分散決策等等)能保證資源配置的最優化,交易瞬間完成,交易費用為零。在一般性領域,由于市場機制能有效地在長期發揮作用于自發的交易過程中,交易的一些規則與體制實質上已經自發地演化出來了而不是人為設計出來的,經濟學的貢獻只在于對這些規則的產生與功能給予科學的說明,進而揭示人們行為的一般規律。然而在外在性與公共品領域,由于市場機制在此碰了壁,一般來說,人類的交易活動并不能自發地演進出有效的規則來處理這些問題(只有科斯定理除外,科斯定理可以是對人類自發地或以“私了”方式處理外在性問題的經驗的一個理論總結)。因此,在這一領域,經濟學的主要任務不是理論總結和說明,而是理論設計,原因是人類自發的以滿足個人利益或局部利益為目標的交易活動沒有演進出這類規則,這些規則與體制有待于設計。
于是科斯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既然自由價格機制已經被公認為最有效率的協調和指導配置資源的工具,為什么還有企業的存在呢?這說明進入市場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用企業來代替價格機制可以減少交易費用,這就是交易費用的提出。所謂外部性是指某個人的效用函數的自變量中包含了別人的行為。外部性包括外在費用和外在收益,即從事一項經濟活動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或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不一致。外部負效應指私人成本低于社會成本,這將導致資源存量的浪費;外部正效應指私人收益低于社會效益,這將導致從事該項經濟活動的激勵失靈。這就是“科斯定理”??扑苟ɡ碇灾匾?,在于科斯定理闡明了在什么條件下可以促使社會資源達到最優配置。
2 市場的有效與失效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責并不是由它自己確定而是由市場來規定的,這就要把研究的視野拓展到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這一深層次的問題上,以市場有效和市場失效作為研究問題的基點。
2.1 市場有效分析
市場經濟是一種歷經幾百年發展,才逐漸形成的復雜而精巧的制度。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市場機制發揮著基礎性的資源配置功能,是市場經濟之所以能最優配置社會資源的根本條件。市場經濟長期運行的效果,證明它在以下方面是有效的:
(1)信息傳遞。傳遞信息是市場的一個基本功能。它是指由于商品價值,供求的變化,引起商品價格的漲落,同時為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商品的稀缺狀況的足夠信息的功能。市場傳遞信息,就是市場發出價格信號。因此,市場傳遞信息的功能也就是價格的功能,即價格充當信號機的功能。市場經濟中信息傳遞的關鍵作用,是盡可能以較低的成本、便捷的信息傳輸渠道和方式給交易雙方提供盡可能全面、客觀、及時的信息,以減少當事人同某種環境相聯系時的不確定性,提高當事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效率和效益。另外,市場傳遞信息的及時性、客觀性和分散性,還會節省經濟當事人在搜集、加工、整理和使信息各環節的成本費用。
(2)利益刺激和競爭激勵。這種刺激和激勵,對企業(生產者和投資者來說就是利潤刺激;對作為消費者的居民來說就是選擇最有效的消費方式和消費結構,實現使用價值最大化和最優化組合的刺激;而對作為勞動力供給者的居民來說,就是自愿接受進一步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競爭能力,進在激烈競爭的勞動力市場上謀求更好的職業和報酬的刺激。其結果反映到宏觀就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足夠的內在動力。
(3)調整、優化經濟結構。這是指市場機制能對經濟結構(包括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地區結構、企業組織結構、技術結構等)起到協調、平衡和優化的用。首先,市場具有協調商品供求結構,使之趨于平衡的內在功能,這是通過價格杠桿的調節實現的。其次,市場機制具有優化企業效率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功能,這主要是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和風險機制發揮作用來實現的。第三,市場機制具有優化產業結構的功能,這一功能是通過價格機制(實質是利潤率高低)實現的,因為在價格和利潤誘導下資源的自由和充分流動,可使產業結構、部門構趨于均衡化、合理化。
(4)促進技術進步。市場在推進技術進步方面具有其它機制不可替代的功能。其原因主要出自市場競爭的外在強制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機制迫使經濟當事人要不斷地、積極主動地在科技投入、研究開發、引進吸收消化先進的技術設備等方面努力進取,以便在競爭中以性能更好、質量更高、價格最廉、成本最低的商品擴大市場占有份額,獲取更多的利潤,從而在激烈爭迫使勞動者和管理者不斷地自覺接受培訓、學習、掌握和運用現代科技知識等也有助于推進科技進步。
(5)促進效率提高。從理論上講,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能夠實現帕累托最優狀態,即最優經濟效率的狀態。盡管現實的市場達不到完全競爭市場嚴格假設的種種條件的要求,因而也就達不到資源配置的最有效率的狀態,但是,這并否認市場經濟具有提高經濟效率的客觀功能。市場通過競爭機制和價格機制引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充分有效利用,為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及時、客觀的信息和分的貨幣刺激,使經濟當事人能對個別情況的千變萬化作出迅速的反映。市場經濟國家中,所謂“市場解決效率問題,政府解決公平問題”的大致分工,在一程度上說明市場機制具有促進經濟效率不斷提高的功能。
2.2 市場失效分析
由于現實經濟生活中,很難滿足完全競爭性市場所嚴格假設的種種條件,一步說,即使滿足了這些條件從而市場機制能夠實現帕累托效率,它也不能解諸如收入和財富分配不公、自發競爭導致的經濟波動等問題。與市場有效一樣,市場失效(失靈)也是一種客觀存在?,F代市場經濟理論已經揭示,市場失效有以下表現:
(1)不能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公共產品具有聯合的、共同的、公用的消費性質,其產權無法清晰地界定,特定的個人和他人能夠同時消費(“消費的非排他性”),新增消費者不會減少既有的公共產品的數量和效用,也不增公共產品的消費成本(“消費的非對抗性”),并且不能把拒絕為公共產品付費的人排除在消費范圍之外(“消費的非拒絕性”),這就難以形成市場價格,以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必要數量和質量的社會資源配置于公共產品的供應上,如國防、治安安全、防洪排澇設施等。
(2)存在外部性。包括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正的和負的外部效應)即某個經濟主體生產和消費物品或服務的行為,不以市場為媒介而對其他經濟體產生的附加效應。由于“不以市場為媒介”,具有外部性的產品的市場價格是不完全的市場價格,是扭曲的市場價格,人們從事具有外部性的活動,是不通過市場價格信號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的,這就產生了市場失效狀態。
(3)自然壟斷。由于資源的稀缺性和規模經濟性的作用,市場由一個或數個賣者壟斷。這是一種由于規模報酬遞增特點所決定的天然壟斷,從而排斥充分競爭,破壞符合帕累托效率的資源配置。
(4)信息不對稱。市場經濟行為主體的獨立性和分散性,使之不能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獲得充分和全面的信息,這將導致市場活動的盲目性。常見的現象是:交易主體的一方(往往是賣方)掌握更多的信息,從而使交易的另一方陷入不確定的環境中。尤其是在最終消費品市場上,消費者對商品不具有充分知識時,往往不能實現效用最大化。
(5)風險和不確定性。市場經濟是以無數人的自發活動為基礎的,是通過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而實現社會資源的配置的,市場經濟就是風險經濟。事業風險與各種不確定性,造成某種類型的投資活動不能達到社會所要求的狀態。
此外,從道德倫理規范的角度看,即使在競爭性市場機制能夠實現資源上的帕累托效率的情況下,單靠市場機制調節也有可能出現諸如收入分配不公、經濟波動和宏觀經濟總量失衡及與此相關的失業和通貨膨脹等問題。
3 政府職能界定
市場經濟中客觀存在的市場失效,引出了政府干預經濟社會生活的“理由”,這就要求政府及其公共財政的介入,政府必須承擔起應盡的職責。在當今世界上,政府的職能可以概括為三項:政治職能、社會職能和經濟職能。
政府的政治職能是最基本的職能,它在一定意義上體現了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主要表現在維護國家主權、、國防和公共安全。政府的政治職能往往在戰爭、內亂等特殊情況下才充分發揮作用。在和平時期,則主要是實行政治統治,保障社會安定和維護公共安全。目前,人們對政治職能的認識并沒有太多的分歧。
1、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些人為了追逐金錢不擇手段導致誠信缺失、道德淪喪等較為嚴重的現象,給我國經濟發展、市場秩序、人們道德價值觀等都帶來了不良的影響,特別是給傳統文化帶來了巨大挑戰。
2、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新觀念、新思想正在形成,如競爭意識、開放意識、價值觀念、金錢觀念等。這些新的觀念也給傳統的思想和文化帶來巨大沖擊。
3、但必須看到中華文化之所以源遠流長在于它的包容性,即和兼收并蓄。在其發展的過程中,會不斷的吸收
(來源:文章屋網 )
【關鍵詞】葉酸;神經管缺陷;隨訪
【中圖分類號】R71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2)12-0272-01
目前已經公認懷孕前和孕早期口服小劑量葉酸可以預防50%-70%神經管缺陷發生,昌吉市轄城區6個街道辦7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10個農牧業鄉鎮90個村衛生室,每年孕產婦5000余人,為提高昌吉市人口出生素質,預防神經管缺陷,進一步做好婦幼保健工作,依據《自治區預防神經管缺陷增補葉酸項目實施方案》,結合昌吉市人口出生實際,國家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2010年在昌吉市啟動以來,積極探討葉酸發放、隨訪統一模式。
1 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制定出《昌吉市市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工作實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由領導組成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領導小組、專業技術指導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充分發揮婦幼三級網絡作用,依托婦幼網絡拉網式摸底掌握服葉酸目標人群,將當地有計劃生育意愿的婦女列為免費服葉酸人群,其中曾服過癲癇藥物和生育過神經管畸形的婦女列為服葉酸重點人群,制定葉酸發放、隨訪流程并以版面形式上墻到每一個村衛生室。
2 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和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利用婦幼專干例會以會代訓,進行專題講座,并舉辦有各鄉鎮村衛生室村醫參加的專題培訓班,系統培訓工作流程、隨訪、登記等專業知識,同時利用科技之冬在農牧區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在地方財政大力支持下,克服交通不便等諸多困難,圍繞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核心信息,自編通俗易懂宣傳單并大量印制、發放,通過各項咨詢活動、大型健康教育培訓、醫療就診、入戶訪談、婚姻登記處設立咨詢臺、觀看光碟等多種形式向目標人群宣傳預防出生缺陷知識,爭取目標人群配合, 提高葉酸發放的服藥率和依從率 。
3 將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工作納入婦幼保健常規。目前昌吉市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工作已經納入工作常規,
3.1 為農牧區及城區涉農社區提供由自治區統一招標免費葉酸,建立出入庫登記,設專人管理。
3.2 在昌吉市城區4個涉農街道辦和10個農牧業鄉鎮所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衛生院、村衛生室均為葉酸免費發放點。按照葉酸領取、發放程序,保健院設有專人負責并進行出入庫詳細登記和保管葉酸。
3.3 為及時掌握葉酸免費發放及隨訪情況,設計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葉酸領取表、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發放葉酸個案隨訪表、葉酸領取計劃和發放隨訪情況匯總表等多套表格,要求城鄉婦幼專干每月例會日上報葉酸領取計劃和發放隨訪情況匯總表。
Abstract: The paper presents the working principle of high-pressure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 combined with the experience in plant for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 maintenance practice, sums up targeted solutions.
關鍵詞: 電除塵器;存在問題;解決方法
Key words: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s;problem;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TM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0-0299-02
0 引言
臥式平扳型干式高壓靜電除塵器,收塵極板接高壓電源的正極并接地。電暈線接高壓電源的負極。當高壓直流電接到電除塵器的兩極以后在電暈線附近就產生了電暈放電。這時從電暈區里有大量的自由電子和負離子逸出,飛向收塵板(陽極)。負離子在運動中也常常粘結在一起成為重離子,因此負離子和重離子就充滿在兩極之間,一同飛向陽極。當帶有粉塵的氣體通過電場時,這些帶負電的離子就會在運動中不斷地碰撞,并被吸附到粉塵顆粒上,從而使粉塵帶電,荷電后的粉塵在電場力的作用下,幾秒鐘內就先后到達收塵板上,放出負電荷.粉塵就沉積在收塵板上。與此同時,電暈區內的所有正離子則朝著電暈線的方向運動。在這些正離子的運動中同樣也使通過電暈區的粉塵荷電,并移向電暈線,所以在電暈線上也不斷地積灰。沉積在收塵板和電暈線上的灰塵,通過機械振打方式清除。振打清除的粉塵聚集到下灰斗中,灰斗中的灰再經氣力輸灰系統排出。這樣,從電除塵器入口端進入電場的含塵氣體通過電場的凈化使得電除塵器出口端排出的氣體達到國家規定排放濃度。
我廠2006年在3#鍋爐大修時,將?準2500花崗巖文丘里水膜除塵器,改造為DBP85-3×6型靜電除塵器,在投入運行時,鍋爐煙塵達到了環境排放標準。之后,由于多種原因疊加,導致除塵效率達不到期望值,環境排放標準降低。經過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了多次維修,反復研究摸索,總結經驗教訓,最終解決了除塵器效率低的技術難題。
1 原設備主要設計參數
①處理廢氣量: 144750m3/h
②廢氣溫度: 150℃
③廢氣入口含塵濃度:
④廢氣出口含塵濃度: ≤180mg/Nm3
⑤電場斷面平均流速: 0.473m/s
⑥設備阻力: ≤300Pa
⑦電場內負壓; ≤4000Pa
⑧結構形式及電場數: 干式單室三電場臥式
⑨電場有效總長度: 9m
⑩有效斷面積, 85m2
{11}電暈極形式及中心距:一、二、三電場管狀芝刺線500mm
{12}每排收塵板塊數: 6塊
{13}每排電暈線根數: 第一、二、三電場均為6根
{14}電暈線線型: 第一、二、三電場均為BS線
{15}同性極間距: 400mm
{16}收塵板、電暈極振打方式: 旋轉錘側面振打
{17}進口氣流分布板層數: 二層
{18}供電裝置型號: GGAJO2-0.6A/72(kV)-HW 3套
2 影響電除塵器性能的主要因素
影響電除塵器因素很多,歸納起來分為五大類:
2.1 進口氣流分布板設計存在缺陷、造成設備漏風嚴重 由于除塵器的進口煙道是下進口,所以進口電場內的氣流分布尤為重要,磨損不均勻,磨損嚴重部位有大洞,阻力減小、煙氣流速加大,其余部位煙氣溫度下降厲害,甚至產生結露。
2.2 陽極振打力不足 幾次進入電場內部檢查發現,陽極板板面粘灰,用木棒敲打后脫落,陽極振打需要改進。
2.3 陰極線設計布置有缺陷 原設備陰極線三個電場均為“BS型芒刺線”,配置不合理。合理的極配形式能提高驅進速度,抑制反電暈的產生,提高清灰效果,從而提高收塵效率。因三個電場的工況不同,特別是末電場因煙塵含量低,粉塵細,電場運行需高電壓低電流形式對收塵有利,而“BS型芒刺線”是一種放電性能強的陰極線,因此末電場應配置一種放電性能不太強又有利于提升電壓的一種陰極線。
2.4 電場接地存在缺陷 一電場陽極振打錘擊打陽極排振打砧時,接觸面有火花,初步懷疑電場接地不好。
2.5 絕緣瓷套內積塵 現場曾多次出現絕緣瓷套內積塵、瓷套電弧拉傷等現象。
3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采取如下措施:
①電除塵系統檢查:重點檢查并標志電除塵殼體、灰斗、頂蓋漏風點并做好記錄。檢查電場的陰極線、陽極板積灰、變形情況,觀察陰陽極框架等內件有無移位開裂等情況,檢查陰陽極振打系統工作情況,重點檢查陰極瓷套及電磁轉軸結灰情況,檢查進出口封頭,氣流分布板、槽形板損壞情況。
②殼體、頂蓋、保溫箱、進、出口封頭及灰斗補漏。
③拆除所有損壞氣流分布板,并及時清理,重新設計制作的氣流分布裝置更新安裝。
④檢查陰極框架的焊接情況,檢查框架的同極距間隙,發現有五個陰打承接頭斷裂脫落,及時測繪、加工制作并安裝。
⑤拆除第三電場BS型芒刺線456根,再安裝456根RS型芒刺線及912套上下連接板。
⑥變形歪曲框架進行校正,使其達到設計值。檢查陰極框架與電氣部分可靠連接情況,對問題徹底清理并保證連接可靠。
⑦打開并清理瓷套保溫桶,起吊并仔細清洗瓷套,加裝玻纖膠圈后重新調整安裝。
⑧拆除原來三套陽打傳動裝置、軸系、軸承及軸承支架,按改造后振打形式計算并安裝新設計制作的三套陽極振打系統。
⑨陰極振打系統檢修,陰打軸同軸度調整,檢查并清潔電磁轉軸
⑩陰陽極異極距檢測,在框架檢修完畢,陽極板排的同極距調整至正常范圍后進行。調整異極距達到±10mm偏差內。
{11}設備接地檢測及處理,高、低壓電控部分仔細檢查并作合理調整。
{12}電場進行空載升壓試驗、陰陽極振打試轉及其它有關試驗,保證電除塵可以安全投運。
{13}電除塵投運后,檢修前、后參數對比如下:
{14}氣力輸灰系統投運后,檢修前、后具體參數如下:
從氣力輸灰運行情況可以看出檢修后,一、二電場輸灰量明顯增加,三電場輸灰量再減少,說明檢修改造是比較成功的,達到了預期目的,目測煙囪出口無冒黑煙現象。
4 結束語
由于高壓靜電除塵較為復雜,管理要求較高,只有加強維護和管理,加強崗位運行人員的技能培訓,嚴格生產工藝操作管理,才能保證電除塵器長期高效、安全穩定運行。
參考文獻:
[1]電除塵設備檢修(電力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編) 中國電力出版社.
論文摘要 -------------------------------------------------- 第一頁
一、精神損害及精神損害賠償的概念-------------------第二頁
二、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第二頁
三、刑事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第三頁
四、國家賠償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第五頁
五、侵害婚姻關系造成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第七頁
六、違約行為造成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第九頁
參考文獻------------------------------------------------------第十二頁
論文摘要
近年來,精神損害賠償一直是法學界和司法實務界關注的熱點和難點,也是對我國相關法律和法規進行反思的研究課題。從目前來看,我國民法及司法解釋精神損害賠償適用范圍的規定還不全面、具體,保護范圍顯得過窄,許多案件中當事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能否得到支持的問題,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而未能得到妥善解決,這顯然不符合現代社會的法制要求。因此,彌補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缺陷,逐步擴大精神損害賠償范圍,已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關鍵詞:精神損害 婚姻關系 違約行為 國家精神損害賠償
一、 精神損害及精神損害賠償的概念
精神損害的含義是指對法律主體精神活動的損害。這種侵權行為不僅侵害了公民、法人的人身權,造成公民生理、心理上精神活動的破壞,而且最終導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減損或喪失。由于精神損害是一種特殊的民事侵權行為,是一種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權和人格權的行為,它直接表現為一種非財產損害,在傳統民法理論中一般被定義為精神痛苦和肉體痛苦。其特征是一種無形損害,本質上不可計量。精神損害行為又具有特定性,它只能是由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和人格權造成的。因此,精神損害賠償就是指民事主體因人身權利和人格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式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是針對精神損害的后果所應承擔的財產后果。
二、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一)我國立法的現狀
精神損害制度是民法體系中民事主體人身權受到損害時得到救濟的重要制度,一般的救濟途徑是采用民法上的人身權保護方式。長久以來,種種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在社會上屢見不鮮,此類事件經常見諸于報端,甚至可以說社會整體以及某些個人對公民基本的人格尊嚴已經到了相當漠視的程度。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權利意識的覺醒和法治環境的優化,要求建立更完備的保護人身權利的法律制度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我國現行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以《民法通則》第120條為基礎,以《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補充,以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為主體而形成的多層次的法律體系,而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則進一步明確了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范圍,是目前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中最重要的法律淵源。此《解釋》在原有的人身權保護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做出了重大突破,被學者們譽為是“中國對人身權的法律保護的飛躍性的發展”,并且“為將來中國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一個很堅實的基礎”,也被稱之為是繼《民法通則》之后人身損害賠償領域的第二個里程碑。但目前看來,我國民法及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適用范圍的規定尚不全面、具體,保護范圍顯得過窄,許多案件中出現的當事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應否得到支持,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而未能得到保護,這顯然不符合現代社會的法制要求。筆者認為,在今后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應當逐步擴大我國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進一步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適應社會主義法制化進程,不斷完善我國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二)刑事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48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的規定〉第1條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見,在我國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活動中限制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有人認為,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對犯罪分子處以刑罰,就已經包括對被害人精神上的撫慰,無需再就精神上的損害給予賠償,而且,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審理精神損害賠償難以操作和執行。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第一,不承認刑事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是極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謬的。例如,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如果侵害的程度較輕而不構成誹謗罪,被害人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如果侵害的程度嚴重而構成了誹謗罪,被害人反而無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正如王利明教授所說,一方面,我們對罪、流氓罪等侵害他人權的行為,認為是嚴重的刑事犯罪,給予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對于被害人人格上、精神上、經濟上遭受的損害,卻不能給予任何民事救濟及補償損失,撫慰其精神創傷。這是極不合理的。第二,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不能完全彌補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和要求犯罪分子對受害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是兩種性質不同的責任。前者是犯罪分子對國家承擔的公法責任,后者是犯罪分子對受害人承擔的私法責任。公法責任的承擔,雖然使犯罪分子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也會使受害人受到一定程度乃至很大程度的安慰,但這種責任畢竟不是直接對受害人承擔。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畢竟沒有受到物質補償。因此,刑事責任的追究并不能完全代替民事上的精神損害賠償。
總之,筆者認為,既然刑事犯罪會使被害人受到精神損害,就應當建立起有效的法律救濟機制,以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而允許受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當然,這最終將取決于立法者的選擇。
(三)國家賠償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國家賠償法》取得賠償,國家賠償包括司法賠償和行政賠償,但國家賠償只限于當事人的物質損害,而不包括精神損害。自《國家賠償法》頒布以來,理論和實務界對于精神損害賠償應否納入國家賠償范圍的爭論從來就沒有停止過。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國家賠償案件中的精神損害是的確存在的,不能回避。特別是在民事關系領域擴大精神損害賠償范圍的情況下,國家對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政和司法等行為給公民造成的精神損害不承擔賠償責任顯得極不公平。首先,國家應正視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給公民造成的精神損害。其次,國家對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給公民造成的精神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不存在法理障礙。盡管有人認為國家侵權和個人侵權有所不同,但是我們認為,國家侵權與個人侵權只是侵權的主體不同,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不能認為公民侵權應承擔責任,國家侵權反而可以免除責任。其實,國家侵權所造成的危害,絲毫不比公民差,有時甚至更為嚴重,特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恣意侵害公民權益的行為,甚至會危害到國家政權的穩定。因此,國家對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給公民造成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不僅僅是一般的法律賠償問題,而且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有些人之所以認識不到國家賠償的重要性,可能與其一直將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置于不平等的地位考慮有關。在這些人的心目中,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地位高于一般公民,對公民權利受到的損害可以視而不見。其實,他們正好顛倒了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系。從本原意義上講,不是國家權力產生了公民權利,而是公民權利產生了國家權力。國家不能傷害其權源基礎,國家對其給公民權利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理所應當。再次,國家對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給公民造成的精神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不存在特殊的操作上的困難。國家賠償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和公民侵權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在操作上沒有本質的不同,它們可以使用相同的規則。當然,其中的具體問題可以進一步研究??傊?,筆者認為,法律也應當“與時俱進”,在世人要求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其違法行為給公民人身權益造成精神損害進行賠償的呼聲日益高漲的今天,順乎民意,順應世界潮流,從立法上確立國家賠償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一種必然的趨勢。
(四)侵害婚姻關系造成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婚姻問題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它的處理關系到個人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因此立法者對因婚姻關系而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加以重視?!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l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 )實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因受到上述行為的侵害而有權提出的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這樣就擴大了無過錯方的索賠范圍,加大了對婚姻過錯方的懲罰力度。
雖然我國婚姻立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婚姻關系中的財產處理問題規定得較為全面,對精神損害賠償問題已有涉及,但與西方法制發達國家相比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體現在有第三人介入的離婚案件中對介入的第三人,無過錯方能否對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在英美國家、法國及我國的臺灣地區都有這類規定。如臺灣民法典規定“配偶與第三人通奸,受害配偶感到悲憤、羞辱、沮喪,其情形嚴重者,可謂為名譽受到侵害,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相當之慰撫金”。筆者認為,我國也具備建立這種制度的基礎:(1)我國憲法第49條、民法通則第104條、婚姻法第3條的規定,對合法婚姻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通過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公民的人格權利受到侵害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第三方的介入行為破壞了合法婚姻,使受害人精神得到痛苦,因此受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2)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第三者介入妨害了無過錯方配偶的性權利平等地享有,即妨害了無過錯方配偶應當享有的夫妻間相互忠實、相互尊重的權利;也同時妨害了正常的婚姻家庭關系。所以無過錯方要求第三者對其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以慰撫其心靈的創傷并懲罰加害人的請求于法于理均不為過。因此筆者認為我國也應該建立這樣的制度,以完善對受害者的保護。
(五)違約行為造成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我國目前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實踐都不承認違約的精神損害賠償。首先,立法和司法解釋中都找不到有關違約的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其中《解釋》在標題中就明確了該解釋的適用范圍,即僅限于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而并未涉及違約責任中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其次,法院的判決也不支持有關違約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那么違約責任中究竟有無精神損害賠償?我國絕大多數學者對此持否定態度。然而筆者大膽地認為,特殊的違約責任中也存在精神損害賠償。如:美容不成反遭毀容;沖洗的有紀念意義的膠片被丟失;旅游合同中遭受欺騙;寄存殯儀館的骨灰被丟失等。這類違約責任有一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因違約而受損的當事人主要是精神利益受損,而且其當初為合同行為也主要是想獲得所預期的精神利益。事實上,違約行為也的確會造成對方當事人的精神損害,有時這種損害甚至是巨大的。那么,既然有損害就應當有賠償,這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既然侵害財產權的損害可以有精神損害賠償,那么,違約所導致的精神損害也應當有賠償。我國新合同法第 112 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痹摋l中的“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睘榻忉屵`約損害賠償留有很大的余地。我國違約中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可以根據這一條文來處理。不過,我們應當先弄清楚,在哪些情況下,違約行為會導致對方當事人的精神損害。應當指出,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違約行為都會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精神損害。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違約行為才會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精神損害。常見的因違約而導致的精神損害情形有:一是因重大的金錢債務不清償致債權人疾病或死亡。在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下,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老百姓積蓄一點錢還很不容易,特別是在金錢債務數額較大,或者該筆金錢有專用或特殊急用的情況下,債務人故意不償債,的確會導致債權人精神痛苦;二是提供服務有瑕疵致債權人受到精神傷害。如蘇州閥門廠5位工程技術人員欲赴伊朗洽談合作事宜。由機票銷售員在電腦中漏輸了他們的姓名,致他們在曼谷轉機時被當作偷渡者而關押起來,后費盡周折才回到了原出發地上海。事后,他們與責任方交涉要求賠償損失和精神損害,對方先以“沒有先例”加以拒絕。后來,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原告除獲賠機票費、食宿費、誤工損失費外,每人還另外得到補償四萬五千元。此案件就屬于機場提供的服務有瑕疵而導致的債權人受到精神損害的案件。
人類進入21世紀以來,肯定權利主體的精神權利,支持精神損害賠償的觀點和理論,已越來越占據主流地位,對于因侵權行為而引起的精神損害,越來越多的國家給予司法保護,采取包括財產賠償在內的多種方式予以救濟。對于侵權行為判處精神損害賠償,既能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人身權益,也能有效地防止侵權行為。我國已把依法治國作為基本方略寫進憲法,建立并完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保護人格權益的一個重要方法,也是我國民主法制進程的重要標志,同時更是人類文明、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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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 誠信缺失 現狀 對策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腳步,我國的社會發展和經濟的發展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正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誠信問題日益凸現出來,尤其是誠信缺失現象,已經成為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問題。誠信缺失,不僅僅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同時也嚴重地影響了我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一、誠信缺失的現狀
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的經
濟發展速度突飛猛進,但是與之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制和法律建設并不完善,誠信發展相對落后??傮w說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誠信缺失現狀有以下幾點。
1、部分政府機關誠信缺失
當今社會,誠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而
政府誠信作為社會誠信的核心,理應受到重視。由于政府政策的不穩定性,人們對政府的承諾和政策的信任度不斷下降。許多政府機關不僅僅沒有公開公平的服務理念,同時在執法的過程中也存在著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不良現象。除此之外,許多部門放任失職、推卸責任等情況對建構社會誠信也造成了極大的阻礙。除此之外,個別的政府工作人員、不受承諾,少數官員還、;為了自身政績,編造虛假政績等現象嚴重的破壞了政府形象,導致政府誠信不斷喪失,極大地影響了政府誠信。
2、企業誠信缺失
企業誠信作為社會誠信的核心組成部分,是社會經濟運行
得以發展和繁榮的重要基礎。在市場經濟體制的催化下,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利益,許多企業都存在著嚴重的誠信缺失現象。假冒偽劣現象嚴重。許多企業技術水平較差,生產的產品質量低下,但是企業并沒有將精力放在提高自身產品的質量上,而是靠假冒偽劣、投機取巧來賺錢,嚴重的影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
與此同時,企業的信用缺失還表現在虛假廣告、走私販私、專利剽竊、騙稅逃稅等。
3、個人誠信缺失
社會誠信往往通過個人誠信表現出來,個人誠信作為社會
誠信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近年來,我國的個人誠信出現了許多問題。有的人為了一己私利,不惜坑蒙拐騙、違背信義;有的人制造假證書、假證件來欺騙社會和組織;有的人借債賴賬、惡意不還等等,這些都對社會誠信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
二、誠信缺失的危害
1、許多市場經濟的參與者因為誠信缺失而陷入經營困境
在實行商品交換的過程中,商品的生產者需要將商品的使用價值出售,從而獲得價值。而商品的購買者需要通過支付貨幣來獲得商品的使用價值,這個過程需要雙方都具有誠信才能夠順利完成。在這個過程中,只要雙方有任何一方出現誠信缺失,雙方都會因為缺乏價值補償而陷入經營困境。
2、誠信缺失會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正常進行
起初,誠信缺失的現象只是出現在一小部分市場參與者身上,但是如果這種失信行為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那些守信者就會對失信者的行為進行效仿,認為失信是有理有據的行為。因此越來越多的人會認同這種誠信缺失的理念,整個市場經濟秩序就會受到嚴重破壞,無法正常進行。
三、加強誠信建設的對策
1、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建設
市場經濟不僅僅只是信用經濟同時也是法制經濟,在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經濟的參與者應該在國家相關的法律制度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經濟活動。目前,我國關于市場誠信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原有的法律基礎仍很薄弱。因此,在構建誠信體制的過程中,應該首先加快誠信制度的立法工作,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建立起嚴格的懲罰制度。與此同時,還應該通過正規的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信用法則,使人們能夠明確誠信的原則,從而自覺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
2、規范政府行為,構建誠信政府
建設良好的政府信用,是構建社會信用的重中之重。因此
要切實加強政府的誠信建設,各級領導班子都要轉變自身的職能,進一步規范自身的行為,不斷地提高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從而樹立起政府的形象,發揮政府構建誠信社會的重要作用。要在強化各級政府誠信意識、規范誠信行為的同時將誠信建設納入到自身的考評工作中來,以此作為自身工作好壞的憑證。與此同時,還要提高政府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從而避免政府工作的壟斷性和暗箱操作,真正的做到為人民服務,政務公開。
3、加強誠信教育,構建誠信社會
政府、企業已經是否具有良好的誠信意識是建立誠信體制
的前提和關鍵。因此,我們應該號召全體成員共同參與,開展誠信教育,培養誠信觀念,規范誠信行為,從而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講誠信、守信用的市場環境和輿論氛圍。首先要加強理論教育,采取各種宣傳手段,諸如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進行誠信建設的理論教育,使誠信內化成為自身的一種道德品質。其次是加強輿論宣傳,提高社會全體人員對誠信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充分發揮誠信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再次,政府要大力推動誠信建設,培養全民的信用意識,構筑良好的誠信文化。
誠信缺失儼然成為關系社會民生的重要問題,引發了眾多關注。誠信建設作為一項復雜系統性的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參與。
參考文獻:
[1]韓鳳榮.薛薇.郭亞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誠信與青年誠信的構建.吉林大學出版社,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