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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央銀行2003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第一次將保險業發展問題列入其中,報告在總結我國保險業發展狀況的基礎上,特別強調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從政策環境、保險業資金運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險資金的運用效益,是我國保險業進一步發展中面臨的重要問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獲準設立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本文從受托資金范圍、投資渠道拓展和提高保險資產管理水平三個方面分析了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相關的幾個問題。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特別是人身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保險公司的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統計資料顯示,2002年底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5799億元,比2001年同期增長56.6%。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的同時,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卻呈下降趨勢:2001年度為4.3%,2002年度為3.14%。資金余額的增加和投資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險公司面臨的投資回報的壓力不斷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場競爭導致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空間進一步縮減,迫切需要通過投資收益進行彌補;另一方面,人身保險的快速發展,特別是投資性壽險產品的發展,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保險業不但要化解過去累積的利差損、不良資產等潛在風險,還將直接面對國際同業的競爭,如不盡快改革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開放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改善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收益水平,將使保險資金運用的潛在風險不斷累積,從而影響我國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國際保險業的資產管理模式大體可分為三種:保險公司內設投資部門、由保險公司同屬一集團、控股公司的專業化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資方式。目前國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是采取內設投資部門的管理模式,對于規模小、經營歷史較短的保險公司來說,這種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對其資產直接管理和運作,便于監督和控制。而對于規模較大,投資管理專業化要求較高的保險公司來說,這種模式已與其發展不相適應,不利于保險投資運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壽兩家的資產管理公司獲準設立,是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對保險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我國保險業界來講是新生事物,由于現行保險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未對保險資產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確規定,對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也面臨若干新問題,很多問題尚處于探討階段。
一、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受托資金的范圍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首先涉及到的問題是其業務定位,即可以經營的受托資金范圍,它包括委托對象和資金性質兩個方面。在國外金融混業經營體制下,保險集團的資產管理公司被視作投資性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范圍十分廣泛。從委托對象看,歐美主要保險集團的投資公司不僅接受母公司委托從事資產管理業務,負責本身的保險資金運營,還為外部客戶服務,委托管理其他客戶資產;從管理的資金性質看,除保險資金外,還涉及養老金、共同基金、不動產、現金管理和股權管理等領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國家保險公司資產管理的發展還表現為受托管理養老保險金的趨勢。這是因為,一方面,世界范圍內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制度出現支付危機,政府主辦的公共養老金計劃資金供給日益不足,政府通過稅收優惠和補貼來鼓勵發展企業和個人養老金計劃,并推動各種形式的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體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養老金計劃和年金產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礎,其負債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資本市場的長線穩定投資者,保險公司提供的資產管理在內的綜合服務,可以滿足養老保險基金運作的要求。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擴大資產規模,分散風險,還可以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取得資產管理業務收入。
我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資產的范圍雖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但筆者認為現階段應做以下考慮:第一,按照現有金融分業經營體制的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畢竟是保險集團內的企業,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險資金(狹義的保險資金)和其他資產;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險資金可以拓展到廣義的保險資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險資金外,還可以受托管理企業年金,以及社?;?。
(一)自有保險資金和其他資產
1.自有保險資金。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團內的自有保險資金,包括自有資金、通過承保業務和其他負債業務籌集的資金,以解決大型保險公司目前所面臨的急迫問題。2003年上半年,僅中國人壽的保險資金運用總額就超過2000億元,這部分資金由集團的投資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創造了條件。
2.其他資產。指保險法頒布前遺留下來的房地產、經營實體和不良貸款等,有些保險公司這部分資產在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前,本來就是公司內部的投資部負責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成立后,理應受母公司委托管理這些資產。
(二)企業年金
隨著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近幾年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發展呈膨脹之勢,發展空間誘人,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作為主要的參與者,保險公司在國內企業年金市場的發展中將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將是最具競爭力的管理者。(1)企業年金計劃對養老金產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險公司介入管理。因為,養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決定保險公司在管理養老基金方面的優勢。企業年金的資金來源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基于工資、年薪、紅利或股權發生的繳費,目的用于受益人的養老,其繳費率的厘定應當與退休年齡和預期壽命關聯,這點與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特點相近。保險公司管理企業年金計劃可以將受益人繳費階段和領取養老金階段統籌安排,為參保人設計和管理終身養老金計劃。(2)企業年金與保險資金在性質上相似,可以滿足投資運用安全性和穩定的回報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資風險。(3)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投資人身份運作企業年金,符合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職責分離的原則,使運作過程更加透明。
待將來我國金融分業經營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保險屬性逐步弱化,成為保險集團控股的一般意義的資產管理公司時,其受托資金范圍可進一步拓寬。
二、拓展投資渠道改善投資結構
投資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所面臨的問題,而是整個保險業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投資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能自主確定的,有賴于保險投資政策的放寬,但它是探討公司經營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從投資的角度看,投資者投入資金的目的是為了使現有資產增值,預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資的是基本目標。但投資過程的風險與收益是并存的,風險和收益是投資的兩大要素,投資者要在風險給定的情況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給定的情況下追求風險最小。保險資金和其他性質的資金沒有本質的區別,都表現為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但其投資運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險資金運用必須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險費收入形成的保險資金具有負債性,最終要用于賠付。保險投資要在滿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滿足流動性的要求。要滿足以上要求需要運用投資組合方式,其核心是將資金投資于兩個或多個風險資產上,建立起多證券或多資產的組合,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這就要求:第一,具有風險和收益不同的各種金融工具和投資渠道,為組合投資創造條件;第二,在此基礎上進行組合投資以追求風險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限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購買金融債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回購業務、購買企業債券等。投資渠道的狹窄導致資金運用結構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資金運用余額為5799億元,其中:銀行存款3019.7億元,占比52%;購買國債1080.8億元,占比18.6%;購買金融債券403.5億元,占比6.96%:投資證券投資基金313.3億元,占比5.4%:回購業務620.4億元,占比10.7%;購買企業債券183.1億元,占比3.16%。保險資金運用集中于銀行存款和國債,兩項占70.6%。資金運用結構不合理會產生不良后果:(1)利率風險高。銀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銀行存款中人民幣大額協議存款占72.1%。由于貨幣市場資金供應充足,帶動協議存款利率大幅下調,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調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銀行存款、債券加上回購在總資產中的占比高達91.52%,這些固定利率和產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貨幣政策以及利率走勢的影響十分明顯。(2)資產負債失配現象嚴重。不同的保險公司負債結構不同,經營策略出不同,保險投資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險公司的不同險種,由于期限、費率的厘定、保險人承擔的風險不同,對投資收益率的要求不同。這樣使資金運作所強調的重心存在較大的差異。如人壽保險合同一般是長期合同,保險資金尤其需要長期的投資工具匹配,而現有的投資渠道不能滿足這種要求,長期資金作短期投資使用,導致投資效率的低下。(3)加劇保險資金的風險積累,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如果在資金運用上缺乏靈活度,會使其失去控制風險的動力。就國內的情況而言,對于那些利差損較大的公司來說,只能靠不斷追求銷售業績來保證現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險資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將再次形成利差損,導致惡性循環,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按照現有的資金運用渠道,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難以擔當所管理資產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資渠道,改善資產結構,是控制投資風險,增加收益的一個必要條件。
關鍵詞:資產管理公司;存款保險公司;轉型
2007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加速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轉型后,我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紛紛加快了商業化轉型的步伐,依托證券、信托、基金、租賃等金融服務平臺進行發展,但是其規模龐大的不良資產處置部門的轉型方式一直沒有明確,并且隨著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的提速這一問題開始凸現出來。究竟是解散撤銷這些機構、還是讓其并入原來對口的商業銀行,大家眾說紛紜。
從長遠看,我國的經濟發展會受到經濟周期的影響,新的不良資產還會大量產生,因此保留專業化的資產處置部門是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的。如果將四家轉型后的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處置管理部門合并重組,納入到未來的存款保險體系當中去,既能滿足提高不良資產處理進度、提高保險基金回收效率的需要,又不會使已有的社會資源被浪費。
一、我國資產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險公司的可能性
(一)擁有大量的專業化技術人員和豐富的資產管理、處置經驗
我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擁有包括律師、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在內的大量的資產處置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占到員工總數的10%以上,人力資源儲備十分豐富。截至2006年底,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政策性不良資產12102.82億元,累計回收現金2110億元,此外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還承接了一部分價值較高的商業性不良貸款回收業務并取得了不錯的業績,因此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負責資產清算、處置職能的時候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而以上專業人員恰恰是未來建立存款保險機構必不可少的,存款保險機構完全可以將其中的員工吸納進來,使自身開展業務更加順利。
(二)擁有大量的資產處置、銷售渠道和分支機構
我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在資產處置過程中均廣泛建立分支機構,每家資產管理公司在全國各地都擁有20-30家的辦事處,遍布我國的主要省份和地區。在歷時十年的資產處置過程中,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各地的拍賣行、民營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投行等機構處理了大量的不良資產,為加快資產的處置速度提供了很好的探索。未來的存款保險機構成立后,應當借鑒這一經驗,加強與外部專業化機構的合作,提高資產處置效率。
(三)吸收、學習到更多的先進資產處置經驗和技術
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通過與國際上著名的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等專業機構的合作,在運用多種創新手段處置不良資產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成功的實踐。例如2002年3月,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與摩根士丹利合作組建第一聯合資產管理公司,負責在七年的經營期限內處置完華融打包出售的價值108億元的四個資產包。通過與這些國際化專業機構的合作,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提高了資產處置速度,并且學到了先進的資產處置技術,在資產回收率、資產處置速度等指標上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二、我國資產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險公司的必然性
(一)資金來源穩定而充裕,可以有效提高資產處置效率
國外存款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經驗表明,要想保持資產處置的速度,必須有強大的資金來源做支持。如果資產管理機構缺少充裕的資金,就會使得資產管理機構對不良資產的接管期延長,從而使接管營運成本上升。而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一成立就面臨著用于資產處置的資金不足,不得不向央行借款并發行巨額的金融債券,較大的還本付息的壓力嚴重威脅著資產管理公司的正常運營,使得資產處置成本較其他國家高出許多。
此外還有經營管理過程中支付的人員費用、管理費用和業務費用等,都需要通過處置資產回收的現金流來消化。而并入存款保險機構以后,則可以通過籌集保費的方式來解決保險基金來源不足的問題,獲得穩定的資金支持,并且可以通過收取差額保費的方式來控制投保金融機構的風險,提高投保資產的質量,降低資產處置成本,提高保險資金運行效率。
(二)作為資產的債權人可以行使多種處置手段,降低資產處置成本
由于資產管理公司和存款保險公司兩種機構在續存期限、職能定位的不同,兩個機構所采用的資產處置方式不盡相同。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是為了應對金融危機或者金融改革而產生的,時間上的緊迫性使其在處置資產時更多強調資產的處置速度而較少關注資產重組,這樣它就被迫放棄一些可能降低資產處置成本的重組方式而采用直接進行資產的轉讓,這就無形當中增加了資產的處置成本。而存款保險公司則擁有充足的時間去評估不良資產的狀況并決定最合適的處置方式,可以更多地采用資產重組的手段。
可以借鑒美國等國的成功經驗,讓資產管理公司與存款保險制度兩者的優勢相結合,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險機構后可充當“搭橋”銀行的角色,即成立一家新的金融機構,購買并承接經營陷入困難銀行的資產和負債,或者可以通過購買其普通股和認購其優先股,對金融機構實施增資,盡可能的減小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此外資產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險機構以后,也可以利用較為充裕的時間來對接管的不良資產進行資產重組,通過整合相關資源、打包出售等方式為手中的不良資產找到一個好婆家,提高現金回收率。
(三)徹底的解決原有公司治理機制不明,國家注入資本的歸屬、債務承擔等問題
在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財政部向每家資產管理公司注資100億元人民幣,并且為其負擔員工工資。此外,為了解決處置資金的不足,中國人民銀行向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提供了5700億元再貸款,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也向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發行了總計8200億元的金融債券。由于債務承擔的政策并不明朗,在巨額再貸款和金融債券的最終處置方法明確前,
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很難進行徹底的商業化轉型。如果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全部轉為商業化運作,則相當于利用國家的財政資金從事非公益性的經營活動,與國家經濟體制改革思路即國有資本應當盡量退出競爭性領域,鼓勵民營資本的發展相悖。
如果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一部分進行重組,并入未來建立的存款保險機構,則上述問題可以得到較好的解決。原來政策性不良貸款等歷史問題導致的處置成本及所欠再貸款和金融債券納入到存款保險機構,并由財政撥款逐年核銷;商業性不良貸款導致的處置成本由存款保險保費來抵償。國家注入的資本金一部分劃撥到存款保險機構,承擔化解金融風險、穩定金融秩序的職能,為社會提供了必要的公共產品,避免“與民爭利”。
(四)充分優化資源配置
從整個社會的角度出發,若在未來的存款保險體系內新設立一個專業化資產處置部門,它的業務范圍必定會和現有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相重合。同樣都是由政府注資成立的機構,兩個職能和業務都類似的部門在人員和機構設置上肯定會出現重復現象,不但發揮不出資產處置的規模經濟效應,還會造成彼此之間的沖突和矛盾,這將造成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
如果我國未來采取強制性的存款保險措施,則存款保險機構會成為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的接管人和清算人。在金融系統健康運營的狀態下,由于需要處置不良資產數量有限,存款保險公司的資產處置清算部門完全有能力獨自承擔這一任務,那么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就會被其替代,沒有繼續存在的價值。只有將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部門納入到未來的存款保險體系當中,才能充分發揮其原有在資產處置經驗、資產處置渠道等方面的優勢,實現不良資產處置的最大收益。
三、轉型路徑
(一)整合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部門,組建臨時資產處置機構
在存款保險機構還沒完全建立起來時,可以先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后剩余的資產進行資產清查和財務審計,對資產管理公司的運營績效做出評價,吸取以往資產處置工作當中的經驗和教訓;而后按照優勢互補的原則對原有的業務和人員進行整合,組建成為一家綜合性的不良資產處置的臨時性過渡機構,為將資產管理公司最終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做準備。在此期間應當繼續處置剩余的不良資產,爭取在將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前,將不良資產盡量處置完畢,完成國家賦予的使命。
(二)完成存款保險機構內資產處置組織的設置
隨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形成和存款保險機構的建立,可以將整合后的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其中,成為存款保險公司所屬的專業化資產處置部門,并賦予其適當的獨立性和充裕的資金支持,使它能夠完成不良資產的清算、處置等職能,成為存款保險體系當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按照我國金融改革的進程,我國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商業化轉型之后勢必會保留部分資產處置部門來解決剩余的資產處理任務并爭取承攬政策性銀行、地方中小商業銀行等機構的不良資產處置業務。
如果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部門重組后并納入未來的存款保險機構,就能夠解決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不徹底的難題,這樣既可以提高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使不良資產的處置保持較低的成本;又能減少未來金融系統的不良資產處置機構,實現規模經濟,節約社會資源。因此,重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處置部門納入到未來存款保險機構之中的轉型路徑,無論是從整個社會的角度,還是從存款保險機構和資產管理公司的角度,都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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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險 資產負債 償付能力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保險業也獲得了空前的發展機遇,國內金融改革不斷深入,保險行業自身也從高速增長進入了一個相對平穩的發展階段。而在快速的發展壯大下,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日趨明顯,如保險公司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償付能力不足、利差損嚴重等,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都可以歸結為是資產負債管理問題。資產負債管理是現代保險經營管理的核心,是現代金融理論和管理技術的關鍵。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通過對保險公司所擁有的資產負債的期限結構,風險程度,類型、數量大小來進行控制與選擇,從而在兩個方面——結構和總量上實現最優化的動態管理,使得企業盈余最大化。
一、資產負債管理面臨的挑戰
保險公司對資產負債管理的理解不充分。資產負債管理還沒有引起保險公司足夠的重視,公司對于其概念還存在偏差。例如有的公司認為只要盡力拓寬業務范圍,把保費收入做大,一味的看重保費收入就可以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而不關心資產與負債是否匹配,這顯然是極其片面的想法,有的公司雖然了解資產負債的理念,但卻將其看成一種數學模式,或者技術手段,認為只要交給技術人員算出數據就完成了,這顯然也是錯誤的想法。在資產負債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投資、精算、銷售以及財務等各個部門緊密合作的體系結構,并保證各環節的信息溝通順暢及時。這是一個貫通的體系。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目前都主要采用縱向的組織結構形式,資產管理和負債管理彼此分離,各有獨立的部門進行控制,沒有達到相互交流和融合的關系。
來自外部的挑戰。隨著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不斷提速,保險機構在資金運方面將具備更大的自主性。與此同時,這也意味著保險機構自身也將更多承擔資產負債管理風險的責任。保險公司需要應對來自資本市場大幅波動帶來的風險和執行新的會計準則所帶來的挑戰。眾所周知,保險公司的經營易受利率波動的影響,尤其是對于壽險公司,負債期限長。利率的波動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產品定價的合理性,投資收益能否滿足最低保證收益的要求等。而在新的會計準則下,保險公司對資產和負債的計量方式的發生了改變,也增加了報表管理難度。因此,保險公司在進行資產負債管理時,不僅要注重理論的分析,更要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做出恰當的反應。
公司實務應用的局限性。資產負債管理的技術與理論一般較為復雜,理論當中還存在很多難點,仍缺乏統一的標準。同時,沒有任何一個指標可以反映問題的全貌,每個指標僅能反映資產負債管理的某個方面。從行業的實務情況中也能發現,在常用的利率免疫、現金流匹配、成本收益匹配等方法中對各項指標的計算方法還有不足,例如對久期的計算方法還有待商酌,對收益率的算法不盡相同,沒有將資產現金流與負債現金流結合考量,部分算法缺乏理論支持等等。
二、對保險公司的綜合性建議
充分考慮公司償付能力對資產負債管理的約束。我國保險監管部門通過對比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額度與最低償付能力額度,來判斷一家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否充足。實際償付能力與公司認可資產的比例密切相關,因此保險公司可以據此靈活配置資產:在償付能力充足率高時,可以配置認可比例低的資產,以追求更高的投資收益; 在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時,應優配置認可比例高的資產,以盡可能提高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額度,使償付能力滿足監管的要求。
根據業務結構不同合理安排投資品種和期限的原則。保險公司所經營的險種大體包括但不限于兩類,一類是出險頻率低,每次損失高的,這種資金的流出數量和時間都是不確定的,一類是出險頻率高、每次損失金額低的、資金流出穩定的險種,為保證保險公司及時支付賠款,保險公司在資產負債管理過程中應該分別配置投資資產,充分考慮險種類別、業務結構的不同,特別注重對低頻率高損失業務所對應的資產的流動性配置,以保證公司資產能滿足償付責任的需要和債務的及時賠付,這樣能夠有效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
關鍵詞:資產負債管理;資金運用;投資匹配
一、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的特點
由于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只允許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短期意外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業務范圍和保險的特性,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具有如下特點:
(一)資金來源的廣泛性
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主要來源于保費和資本金。由于我國國土面積廣闊,人口眾多,經濟增長速度快,促進了我國財產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費規模的迅速擴大,保險資金越來越多,且來源廣泛,涉及社會的各個層面。保險資金不僅來自于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且大量的保險資金來自于個人;從產業來說,財產保險資金來自于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從構成來看,保險資金主要由資本金、責任準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等)、總準備金、保險儲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構成。
(二)資金性質的負債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將保險定義為:“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從保險的定義可以看出,保險公司的資金主要是來自保費收入,收取保費在前,承擔保險責任在后。即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生效后,根據未來保險事故發生與否,決定了是否承擔賠付責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費資金具有明顯的負債性特點。從保險資金的構成來看,除資本金和總準備金外,其他都屬于負債。
(三)對外負債的短期性
從經營范圍可以看出,財產保險公司除工程險等少數險種有可能保險期限較長之外,其他險種的保險期限都不超過一年;與此同時,財產保險公司可能的支出將在保險期限內完全明確。由于財產保險公司的險種的責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這就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的負債大部分在一年內,具有明顯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險資產的流動性
財產保險公司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成本支出時間的滯后性和金額的不確定性,及負債的短期性,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負債支出的時間的不確定性。為保證保險責任的及時承擔,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利益,財產保險公司必須保持資產的高流動性,以防止債務產生的財務“黑洞”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破產。
二、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重要性
從以上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的特點可以看出,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風險不僅來自于經營的保險業務本身,同時與保險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關。在當前財產保險行業發展迅速,競爭程度較高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水平將直接決定公司經營的成敗與否。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加強自身資產負債管理,提高資產的盈利能力和流動性,保證各項債務按時支付。
(一)資產負債管理的概念
資產負債管理,從狹義的角度理解,為針對某類負債產品的特點形成的資產結構,實行業務條塊上的匹配;從廣義的角度理解,資產負債管理屬于風險管理的范疇,它從整個企業的目標和戰略出發,考慮償付能力、流動性和法律約束等外部條件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組織體系和技術,動態地解決資產和負債的價值匹配問題以及企業層面的財務控制,以保證企業運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動性的實現。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資產負債管理是通過了解保險公司的業務特點為出發點,進而合理分析其資產、負債,并合理安排資產負債的匹配關系,以保證企業運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資金的流動性,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二)財產保險公司實行資產負債管理的重要意義
財產保險風險發生的時點的不確定性和賠付金額的不確定性,導致了財產保險公司負債發生的時間的不確定性和支付金額的不確定性。這就要求財產保險公司利用資產負債管理,加強自身資產負債的管理,以合理化解這些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從資產負債管理的角度來看,財產險公司經營的好壞,不僅取決于公司業務發展的好壞,更重要的是取決于資產負債管理的好壞。只有資產負債管理做好了,財產保險公司才能保護股東及廣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證國家金融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因此,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對公司、行業、社會均具有深遠的意義。
1.資產負債管理是財產保險公司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的需要
保險,是一種風險預防和轉移的工具,它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一旦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意外損失或約定事件,保險人按約定補償被保險人的損失或給付相應的保險金額。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風險轉移的成功與否。目前,財產保險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承保利潤不斷下降,有的險種甚至出現了全行業的虧損,在這種情況下,財產保險公司要想充分發揮保險風險轉嫁的作用,就必須通過做好資產負債管理,提高資產的盈利能力,以滿足廣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資產負債管理是財產保險公司主動適應保險監管的需要
近年來,我國保險監管由市場行為監管逐步向償付能力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并重的方向發展,并將最終轉變為償付能力監管。償付能力的監管,就是要求保險公司有足夠的償還債務的能力,其外在表現為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高于保險監管機構要求的最低償付能力,而實際償付能力等于認可凈資產,認可凈資產等于認可資產減認可負債。根據目前保監會的償付能力監管的規定,公司負債全部為認可負債,而資產則根據資產的風險狀況和變現能力按比例認可,保險公司要想提高認可凈資產的比例,就必須在實際經營中提高資產的認可率。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利用資產負債管理,通過將資產配置到認可率高的資產上,提高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滿足監管機構對償付能力的要求。
3.資產負債管理是財產保險公司降低財務風險的需要
財產保險公司積累的資金主要來源是資本金和責任準備金。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為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未來能夠及時償付,而從保費收入中提取的準備金。由于保險公司作為經營風險的公司,風險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時風險發生具有不確定性,這決定了保險公司賠付時間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為保險公司資產和負債的安排帶來了較大的不確定性,提高了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為此,財產保險公司有必要通過改造管理流程,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合理提高保險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保證公司的健康運行。
4.資產負債管理是財產保險公司改善保險企業經營成果的需要
隨著保險經營主體的不斷增加,保險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財產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在不斷下降,甚至有的險種出現了全行業的虧損。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經成為財產保險公司面臨的最大難題。這就要求財產保險公司提高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資產,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資產收益率,最大限度發揮資產運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經營結果,提高公司競爭實力和企業價值。
三、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模式及原則
(一)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模式的選擇
資產負債管理包括以負債為主導和以資產為主導兩種模式。以負債為主導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強調的是從負債的觀點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即根據負債的特點安排資產的期限、結構比例等,針對不同保險產品的負債要求,包括期限、風險、出險頻率、流動性等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資產投資組合。以資產為主導的資產負債模式,強調的是從資產的觀點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根據資金運用的情況調整負債結構,也就是針對不同的資產組合,調整產品銷售的品種、規模等。
由于目前我國財產保險行業處于快速發展的階段,每家保險公司業務增長速度較快,保險的特性決定了保險公司成本具有明顯的滯后性,成本的滯后意味著資金的滯留,為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提供了可能。同時,由于保險公司主要是經營風險的企業,在保險處于快速發展期的我國,保險公司應更加關注主營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原則上要求資金運用滿足保險發展和保險負債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階段,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應采取負債為主的資產管理模式,根據保險產品或保險業務的整體風險狀況來決定資產配置情況。
(二)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原則
根據保險公司資產的特點,充分考慮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的實際情況,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不僅要遵循資產負債管理的基本原則,而且要充分考慮財產保險行業的特點。
1.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基本原則
財產保險公司與其他很多公司一樣,在資產負債管理中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總量平衡的原則。就是要求資金的來源與資金運用在規模上的相對平衡和對稱,保持資產與負債總量上的相對平衡,這里要求的平衡是資產負債總量的動態平衡。
(2)結構對稱原則。結構對稱是一種動態的資產結構與負債結構的相互對稱與統一平衡,即根據資產負債的期限差異進行布局,長期負債用于長期資產的投資,短期負債用于短期資產的投資,而短期負債中的長期穩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長期資產的投資,并根據外部經濟條件和內部經營情況的變化進行動態的資產結構調整。
(3)償還期對稱的原則。償還期對稱的原則又稱資產分配原則或速度對稱原則,其主要內容為:資金運用應根據資金來源的流通速度來決定,即資產與負債的償還期應保持一定程度的對稱關系,最好是能保證資產和負債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標替代,總體效用平衡的原則。資產負債管理要求資產實現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目標,但這三個目標之間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隨著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動性較高往往盈利能力較弱,但安全性較高。目標替代原則是指在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三個經營目標或方針上進行合理選擇和組合,相互替代,盡可能實現三者的均衡,而使總效用最優。這里的總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綜合構成的。
2.財產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需要考慮的特殊因素
由于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范圍為財產保險及意外健康險業務,保險期限較短,保險事故發生較為頻繁,使財產保險公司在資產負債管理方面需要考慮如下特殊因素:
(1)財產保險公司負債的特點。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范圍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的負債以短期負債為主,為保證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利益,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必須具備較高的流動性。
(2)險種結構及不同業務的現金凈流量。目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經營范圍為財產保險業務、短期意外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在具體險種上包括財產保險、車輛保險、責任險、建工險等,不同險種由于保險標的和責任范圍不同,其風險狀況、出險頻率及損失可能產生的金額大小也不一樣,對賠付資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車輛險業務對賠付資金的要求相對其他財產險業務高,因為車輛屬于移動的標的,事故發生較為頻繁,出險的頻率較高,導致賠付的頻率也高,對資金的流動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財產保險業務的出險頻率低,但由于保險金額大,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要求的賠償金額大。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在資產負債管理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公司的業務結構、險種類別,以保證償付責任的及時兌現。
(3)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中國保監會通過認可凈資產與要求的最低償付能力的比較結果,來判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險公司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償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對資產的認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對資產的選擇也是不一樣的。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在資產負債管理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償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證公司的償付能力能夠滿足監管的需要。四、財產保險公司資產的組成及投資的重要性
從產業性質來看,財產保險公司屬于金融服務企業,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屬于第三產業,同時屬于金融企業。第三產業從資產結構上看,具有固定資產占比相對小的特點,財產保險公司也一樣,固定資產在總資產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時,財產保險公司又屬于金融企業,金融業的特點決定了財產保險公司積聚了大量的保費收入,對資金運用的要求較高。
從表1可以看出,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投資性資產(銀行存款 投資)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人保60.49%,太平洋 77.32%,大地74.34%,太平65.78%。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可用于投資的資產所占的比重高,資金運用的需求旺盛。資金運用已經成為財產保險公司中與保險業務經營同樣重要的經營活動,客觀要求保險公司不斷提高資金運用水平,加強投資資產的管理,關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為財產保險公司及財產保險行業整體實力提升做出貢獻。
五、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與資產負債管理
目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保費規模增長快,但由于保險主體的增加,競爭特別激烈,承保利潤率在不斷下降,有的險種甚至出現了全行業的虧損;同時,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公司,本身對公司實力的要求高。財產保險公司實力的提高,取決于保險業務經營和資金運用兩方面,且兩者是相互促進的,這也是符合國際財產保險行業發展規律的。在國外,財產保險公司承保業務的賠付率均接近100%,利潤主要來自保費資金運用產生的投資收益。因此,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資金運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資金運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發揮保險資金對公司的貢獻,提高經濟實力。為使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滿足資產負債管理的要求,財產保險公司應對公司負債進行深入的分析,緊密聯系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合理安排投資的期限、品種等。
(一)根據負債的特點配置投資的久期
財產保險公司是典型的負債經營的公司,且其保費資金大部分屬于短期負債資金。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在安排投資前,應根據保費資金在公司總資產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資的期限。在考慮負債資金占比的同時,財產保險公司應預測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據盈利能力的不同及發展的不同階段,安排不同的投資組合和投資期限。當預測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經營具有盈利能力時,意味著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基本不會動用資本金,公司應將資本金配置到期限較長,收益較高的投資上去;同時根據預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現金凈流量,將盈利積累的資金也配置到期限較長的投資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將日常經營過程中需要使用的資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動性強的資金上,以保證公司履行保險責任的及時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業務結構,根據不同產品的風險狀況、出險頻率配置投資
如前所述,由于財產保險公司的產品種類多,且不同種類的保險產品具有不同的風險特點、出險頻率及對賠付金額的要求等特點,因此,同一收入規模的公司對投資組合的要求差異較大。如以車險經營為主的公司,要求投資的流動性高;以財產險業務為主的公司,對資金的流動性要求相對較低,但對金額的要求可能較大,一旦保險事故發生,對資金總量要求較大,要求投資的整體變現能力強。因此,財產保險公司應根據產品的特點配置投資,合理確定投資組合及投資期限。
財產保險公司應根據大數法則的要求,充分考慮不同險種的出險概率和平均償付金額,合理分析單一險種債務平均償還期,進而計算出公司險種所要求的整體保險業務負債的償還期,并根據償還期對稱的原則的要求,配置投資資產的償還期限??梢酝ㄟ^計算平均流動率來判斷投資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動率等于資產的平均到期日和負債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動率大于1,則表示資產的運用過度,應根據負債的具體類別,縮短投資的期限;反之,則說明資產運用不足,應適當提高長期資產的比重,以保證平均流動率維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動率時,最好對時間進行分段處理,如將期限分為3個月、6個月、1年等,分段越多,計算結果的運用越合理,資產期限與負債期限越匹配。
(三)根據公司不同發展階段對償付能力的要求,選擇不同認可率的投資組合
根據中國保監會對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的要求,不同資產的認可比率是不一樣的,認可比率的不同,對公司實際償付能力的影響較大。同時,由于法定的償付能力要求與公司的業務規模緊密聯系在一起,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的不同階段,對公司投資資產的認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樣的。如在公司業務的起步階段,由于公司資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慮公司資產的認可率,可以只考慮流動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去配置投資。但當公司業務規模較大,資本金處于不十分充足的時候,就必須將投資配置在認可率高的資產上。因此,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配置需要充分考慮公司的發展階段,及不同階段對償付能力的要求。
人壽保險公司提供了范圍廣泛的產品,包括:定期、終生、死亡、疾病、傷殘等有關的人身保險和與退休有關的年金保險等等。這些產品都是通過躉交或期交保費來得到將來對死亡、疾病、傷殘或退休獲取保險利益的賠付或給付的承諾。這種對將來利益賠付或給付的承諾就是人壽保險公司的負債。壽險公司負債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期限較長,期限結構多種多樣;二是流動性要求較高,必須保證滿期給付、保險金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現金支付能力充足;三是負債是有成本的,即發生保險事故的賠付、給付或期滿按預定利率本金紅利的返還。因此,人壽保險公司資產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具有長期性,有的保險合同期限達二三十年甚至更長;二是具有信托資產的特點,儲蓄型業務到期需要返還客戶,必須進行資金積累;三是要求收益性,以滿足預定利率和支付紅利的需要;四是要求安全性,必須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如何保證人壽保險公司在長期的經營中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確保在將來有充足的資產來匹配負債,是人壽保險公司成功經營的關鍵。
在經濟動蕩的年代,由于利息的變化、股票的下跌、不動產的貶值,會使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受到很大的影響,這些都會給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危險。特別是當保險合同簽訂時人壽保險公司承諾了過高的預定利率,而利率的下調使公司的投資回報達不到預期目標時,人壽保險公司將會承受巨大的利差損。分析利差損問題深層次的原因,關鍵還是缺乏資產負債風險的管理意識,大量長期資產短期運用,以及高風險品種占比較高等。如果利差損問題長期不能解決,導致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壽險公司將面臨被托管甚至破產的風險。人壽保險公司的性質決定其經營要受到許多風險的影響,所以在諸多風險因素的影響下,如果資產負債不相匹配,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占比過高,則大量短期資產的經營將受市場利率的波動影響,導致經營的不穩定性,長期負債形成的長期資產在運用形態上遭受無形損耗。因此如何對與投資以及負債有關的風險進行管理、使資產與負債相互匹配,以同時滿足人壽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與盈利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人壽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包括以負債為主導和以資產為主導兩種模式,二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促進的。以負債為主導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是指從負債的觀點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即根據負債的特點安排資產的期限結構比例。要針對不同產品負債的要求,包括期限要求、收益要求、流動性要求、風險承受能力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資產投資組合。以資產為主導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是指從資產的觀點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根據資金運用情況調整負債結構。一是對銷售量的控制,如果資金運用收益無法達到產品設計要求或投資風險過高,則應減少銷售量甚至停止銷售;二是對產品開發的調整,根據資產期限結構和資金運用收益結果,可以對新產品的預定利率、期限結構提出建議。但無論采用何種模式,都必須充分考慮到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
一、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
(一)精算方面的風險
主要有四種風險:
a:資產貶值風險:即由于資產的市場價值下降引起的損失。人壽保險公司持有許多不同的資產,如:證券、不動產、保單抵押貸款,等等,這使得人壽保險公司對利率與資產的市場價值的變化十分敏感。資產市值的下降,輕者會引起人壽保險公司盈利能力的惡化,更嚴重的會造成償付能力不足使公司經營出現危機。
b:定價風險:人壽保險公司的定價包含許多因素,如:死亡率、發病率、營運成本、投資回報等等。而且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期限很長,在確定產品價格時,如果不能準確地將這些因素及其將來變化趨勢計算進去,將會影響到人壽保險公司是否能夠承擔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險責任。
c:利率變化風險:利率變化的風險對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有著重大的影響。例如:如果利率變化造成資產價值的增減無法與負債價值的增減匹配,人壽保險公司可能會面臨倒閉。在過去的十年中,由于利率多次下調,使得部分人壽保險公司經營出現相當大的利差損。
d:經營風險:包括監管制度的變化、稅法的變化、經營新的險種等等。在我國,由于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的投資作出了嚴格的限制,允許的投資范圍十分有限,主要是銀行存款、國債、金融機構和部分大企業發行的債券、一定比例的證券投資基金,因此投資組合的選擇十分有限,造成資產負債無法匹配的風險加大。此外,由于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的長期性,隨著時間的遷移,法律解釋的變化也會對未來人壽保險公司的給付、賠付責任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財務方面的風險
主要有六種財務風險:
a:費率風險:即在確定費率或給付、賠付標準時不準確產生的風險。主要有兩類:費率定價過低和給付、賠付標準過高。
b:系統風險:又稱市場風險,即引起資產或負債價值變化的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和基本風險。人壽保險公司根據利率的變化衡量和管理資產負債,其股票、公司債券和質押貸款與利率基準點的變化緊密相連,任何利率的變化都直接影響到這些投資產品的回報率。人壽保險公司投資的資產在信用等級、流動性、期限等方面往往與負債并不相關聯而影響到兩者的匹配。
c:信用風險:即由于債務人因其財務狀況惡化或擔保物價值貶值無法履行責任而產生的風險。由于人壽保險公司的資產有相當部分是公司債券,因此這種風險對其影響較大。
d:流動風險:即由于無法預測的事件造成資產流動性不足引起的風險。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多數是長期業務,因此其投資也多數是長期投資以與保險合同到期的責任匹配。但由于某些無法預測的事件,如市場利率比保單預定利率高很多,造成保單持有人大量退保,在保險公司現金不足時不得不低價變現長期資產而遭受損失。
e:經營風險:包括公司管理、信息處理、員工行為等方面的風險。由于這些方面低效與失誤會給人壽保險公司經營帶來昂貴的損失。
f:法律風險:法律法規的變化,包括解釋的變化都會給人壽保險公司帶來巨大的風險。因此必須密切關注立法發展的趨勢,了解未來法律法規的變化,包括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經濟全球化給法律制度與環境帶來的沖擊。此外法律風險還包括保險欺詐、違規經營、保單持有人對保險合同的不同理解等,這使得法律風險變得十分復雜。法律風險可能會給人壽保險公司造成巨災式的損失。
二、資產負債管理策略
在我國,人壽保險公司按照股權的形式可以分為:國有獨資、股份制公司,在國外還有相互公司和上市公司。但無論那種形式的人壽保險公司,其根本的經營目標都是在獲取預定
的資本回報的同時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者必須洞察投資環境的演變,了解投資要素變化的趨勢,在分析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的基礎上擬定資產負債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資策略。
(一)資產負債管理過程
按照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特點,資產負債管理可以用“計劃—實施—反饋”的過程來表示:
計劃——包括長期計劃和短期計劃。長期計劃根據各類負債的特點、未來盈利的要求以及利差倒掛的風險,分析與資產負債管理有關的風險,通過模擬測算,決定中長期的資金運用方針和基本投資策略。短期計劃根據長期基本投資策略和年度現金流量預測情況,確定短期基本投資計劃和年度資金安排計劃。
實施——根據不同負債對應的資產情況,由具體操作人員根據年度資金安排計劃調整、組合投資結構。管理的重點是投資決策的透明化、明確化,以及擁有一批專業的資金運用人才和較強的投資組合能力。
反饋——壽險公司應建立風險管理部門,對資金運用戰略及實施過程的風險進行管理,對運用績效進行評估,對投資情況進行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及時反饋投資決策部門,以便使投資結構趨于合理。
(二)資產負債管理圖
目前國際上較流行的資產負債管理方法可以用下列資產負債管理圖表示:
附圖
圖1 資產負債管理圖
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者進行資產負債管理時,必須考慮到其公司的產品的期限和特征,如:長期和短期產品的比例、傳統和投資產品的組成等等;還必須考慮到制約投資組合的因素,如:法律法規對投資范圍的限制、資本市場投資產品的可能獲得等等;同時還必須考慮到對資本市場的預期,如:利率的走向、資本市場發展的周期等等。通過對上述因素的綜合考慮,確定出投資組合戰略,并進行檢測。目前國際上壽險資產負債管理使用的檢測方法主要有:彈性檢測、現金流檢測(cft)、動態償付能力檢測(dst)、風險資本法(rbc)、隨機資產負債模型、財務狀況報告(fcr),其中前兩種方法較為常用。然后才設定符合資產負債管理戰略的投資策略。
當管理者制定出綜合可行的資產負債組合以后,必須將有關理念貫徹到公司的每個階層,同進還要保證有足夠的技術支持和組織機構來幫助管理者完成資產負債管理,當然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組織機構,因而不存在某種適用于所有公司的通用的組織機構。有效的組織機構必須根據各公司的戰略和對風險的容忍程度而制定的資產負債管理目標來建立,以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但建立一個高層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和實行合理的分別投資并進行財務衡量管理將會大大幫助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
(三)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運用資產負債管理構建資金運用戰略,人壽保險公司要健全資金運用機構,除成立投資決策委員會以外,還應成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高層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通常又叫風險委員會,它由高級行政管理人員組成,負責在連續的狀態下監督和管理人壽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風險。它的任務包括審查投資策略、產品開發、產品定價以及市場開發。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銷售對市場利率的變動非常敏感,一方面過低的產品預定利率會使公司的產品在競爭中失去市場,另一方面過高的產品預定利率會產生利差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必須對產品進行審查,使定價能夠與投資合理的匹配,達到公司預定的資本回報率和其他經營目標。
三、根據資產負債管理的原則設計投資組合
依靠資產負債理論確定了投資策略以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原則設計投資組合。以下簡單介紹有關的資產負債管理原則:(1)規模對稱原則:即投資總額與負債總額相一致,建立一種在正常保費收入凈流人增長基礎上的動態平衡;(2)結構對稱:長期負債用于長期投資,而短期負債只能進行短期運用,保持償還期基本一致;(3)成本收益對稱:選擇投資品種要把握投資收益與資金成本相對應,保證實現合理收益,而且要根據市場利率變化對資產、負債的現金價值的沖擊程度隨時調整投資結構。合理地分配資金,構建分散互補的資產組合,這就可以使不同資產間的系統性的風險相互抵消,以降低總體風險水平。一方面,應根據資金來源、成本和期限,選擇不同期限、收益水平的品種,設計相對獨立的投資組合;另一方面,各投資品種的資金覆蓋率要科學合理,單一項目投資比例應適中,力求分散風險。壽險資金不但規模大、期限長,而且保費收入源源不斷,可用資金增長數量非??捎^,所以建立長期的資產負債管理原則戰略是壽險資金運用現實的選擇,也是追求保險資產長期穩健增值的必由之路。
在設計投資組合時,必須根據人壽保險公司業務的特點開展投資多樣性的選擇并對其進行財務衡量。由于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的多樣性以及期限等產品特征的差異性,人壽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不同的產品和險種分別進行多樣性的投資,并根據產品或險種的風險特性和其他因素設定資本回報率和投資目標,對投資進行財務衡量。例如,分別投資的決定可以根據產品或險種的保費量大小、風險高低、盈利特點等等來決定。在投資策略的構建上,首先要認真研究負債的特性,建立分險種核算體系,根據每一產品的特性、每一客戶的需求,以期望收益率的最大化和控制利差倒掛風險為條件,以滿足長期、效率、平衡的資產結構為目標,構建長期的資金運用戰略。其次是以分險種核算資金為單位實施資產分配,并在分配過程中不斷參考負債信息的變化,如利率選擇性、流動性、期間性以及資金市場的成熟性等。第三,壽險公司應具備相應的資本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準備金,以保證資產負債管理戰略的穩定性。在作出這些決定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到許多運作上的事宜,如:建立某一分別投資的交易規則;投資的融資與組合的重組;稅收和費用的分攤等等。此外,公司建立起高效的財務信息系統是十分重要的,因為管理者需要知道不同險種的現金流量以便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這種分別投資的方法可以是人壽保險公司在整個公司范圍內對資產負債組合進行分析,使管理者對公司的投資組合以及資產負債有較深入的了解,及時發現公司資產負債的不足或機會,以及在給定的投資環境下抵消不同險種帶來的某些風險。
人壽保險公司有許多方法可以用來優化資產組合以使其與負債結構相互匹配并使公司的價值最大化。在乎穩的投資環境下,例如利率保持穩定時,這將是比較容易做到的,投資回報也比較容易預測。但是,在過去的十年來,由于利率的下調、資本市場的動蕩、不動產價值的起落,人壽保險公司面臨著重大的考驗。同時,政府法規的變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加強、市場的開放也給人壽保險公司的運作以及發展戰略帶來諸多的挑戰。因此人壽保險公司的經營者必須制定出適應投資環境變化的資產負債管理策略才能夠達到預期的經營目標。
四、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投資風險控制制度
在設計投資組合、建立投資策略以后,人壽保險公司還應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原則建立一整套投資風險管理制度,并將之貫穿在壽險投資過程的始終。
1.資金的集中管理、統一使用:壽險公司各分支機構按核定限額留足周轉金后,其余資金應全部上劃到總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統一使用,減少風險產生的環節,實現資金的專業化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其次,要嚴格授權、層層負責。在資金運用過程中,要嚴格按額度大小,明確決策
和使用權限,每一層級都要對權限內的決策和使用結果負責。再次,要建立健全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帶來許多實際操作中的問題,進而滋生風險。因此,必須建立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如資金劃撥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帳戶管理制度、會計核算管理制度、稽核檢查管理制度等,并嚴格貫徹落實,堵塞風險漏洞。
2.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許多風險案例說明,因決策失誤而導致的風險遠比一般的經營風險更為重大。因此,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是保險公司控制投資風險的重要任務,應該由保險公司最高管理決策層、包括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組成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公司中長期投資政策,對資產進行戰略性分配;另外,還要對資金運用部門提出的業務計劃和重大投資項目進行分析、論證、審核,并最終作出決策。
3.健全投資部門:人壽保險公司的投資部門是投資的直接執行者,目前國內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中擔當這一重任的,與國外保險公司負責資金運用的獨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不同,大多以保險公司的一個部門的形式存在,必須依據公司授權進行投資活動。資金運用部門要根據公司決策部門制定的中長期投資政策,依靠專業的分析研究和投資管理人才,對宏觀經濟形勢作出判斷,對金融市場進行理性把握,從而擬定中短期投資計劃,確定戰術性資產配比,并由下屬業務部門選擇品種具體實施。
4.綜合風險評估:在評估資產所面臨的風險制定資產負債管理策略時,人壽保險公司還應該注意綜合公司的各個分支機構形成的累計風險。在電腦技術和能夠提供模擬程序的軟件支持下,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先進行不同的資產負債管理模擬分析,再作出投資策略的制定。
在當前我國人壽保險市場快速發展以及加入wto市場不斷開放的今天,投資業務已經成為人壽保險業的主營業務,而人壽保險公司也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主要機構投資者。如何保證人壽保險公司在長期的經營中保持足夠的償付能力,確保在將來有充足的資產來匹配負債,是保證我國人壽保險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的課題。希望本文能夠在這個方面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責任編輯】顧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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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資產管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負債匹配
自2003年5月9日中國人保申請設立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并獲批準起,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得到快速發展。到目前為止,中國保監會已批準成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9家,涵蓋了國內主要保險公司,管理總資產已超過國內保險業總資產規模的85%。因此說,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不僅成為中國保險業的一支重要隊伍,也已經成為中國金融領域、乃至中國經濟領域的一支重要力量。而與此同時,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定位與發展始終是理論界和實踐領域討論的重點之一。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應該充分利用制度上的難得契機,秉承“穩健經營、內控嚴謹、外向開放、治理完善”的原則,將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從單純的防范保險資金風險和提高保險資金收益角度,通過資產和負債管理的雙方面突破,進而發展到更具專業性、規模性和市場引導力的金融服務公司,從過程和結果上實現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應有的定位。
一、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行業背景
(一)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國保險業行業加強的必然產物
總的來說,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必然產物。雖然我國保險業發展主要在20世紀 80年代,保險資金運用的歷史也主要是體現在1995年的《保險法》實施之后,但保險業的發展速度卻始終保持在世界一流的水準,從1999年之后的數字來看,保險業總資產從 1999年的2 604億元發展到2005年的15 226億元,年平均增長速度在34.47%左右。管理資產的迅速提高必然帶來管理方式的變革,從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幾個階段來看:
首先,當我國保險業剛剛起步的時候,各家保險公司都是以銷售產品為主要目標,成本敏感性不高,現金流的凈流入是主要的盈利模式,由于長期負債的壓力是以當時的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的增長巨大潛力為前提,因此各家保險公司對于資金管理工作的危機感基本沒有,那就更談不上統一的管理模式和創新的管理技術。實際上,當時保險資金在全國范圍內的“大集中”都沒有形成,保費的投資權力完全由保費的收取方來擁有,管理模式的行業內分化現象也非常明顯,風險累積較為突出,“保險”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冒險”。
其次,當我國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保險業的制度建設逐步得到重視。先是1995年的《保險法》頒布,接著是全國各家保險公司的資金“大集中”的開始,然后是 1998年以“中保集團一分為三”為標志開始的分業經營,各家保險公司將集團、產險、壽險分離的同時也開始加強了保險資金的統一管理。在這個階段,保險資金的使用開始強調專業性和技術性。與此同時,我國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變化的復雜性也迫使各家保險公司大力引進人才,積極建立專門化的資金運用部門,同時期存在的道德風險、操作風險和制度風險又加劇了市場風險的管理難度,因此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制度存在明顯的進一步創新的內生性。
再次,當保險公司獨立的資金運用部門在運作中的專業性和獨立性無法進一步提高的時候,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大力提倡和推進的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制度在我國應運而生。目前我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也開始需要保險資金能夠獨立運作投資業務和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投資管理人員的薪酬激勵制度也需要能逐步和市場接軌。因此,更具專業性、開放性和全面性的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就顯得十分必要和自然。
(二)保險業發展的資產主導型管理更需要專業的資產管理隊伍
資產負債匹配是保險資金投資的主要特征之一,而保險業的發展趨勢都是由負債主導逐步向資產主導過渡的過程,這實際上也是檢驗一國保險業發達程度和保險管理制度健全程度的重要標志之一。資產配置對機構投資者的作用從國際慣例上看也是顯而易見的,正如加里·布林森(gary brinson)、布雷恩·辛格(brain singer)和吉爾·比伯爾(gil beebower)在1991年《投資業績的決定因素》中指出,“大約有90%以上的機構投資組合收益差別來源于資產分配的不同,而僅有少于10%的投資收益差別可由市場時機掌握和證券選擇不同來解釋?!庇纱丝梢?,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投資業務將與保險主營業務共同發展,前者的發展地位是一個不斷強化直至并駕齊驅的過程。從西方國家的數據來看,保險主營業務的發展必須依托投資業務的發展,從而也進一步推動了發達國家保險業資產管理的工作開展和公司型建制。
從國際上保險公司發展過程來看,不僅資產負債匹配技術和管理體系在不斷強化和發展,單從高管人員工作背景的變化就已經不斷說明資產主導型的越發重要:保險創建之初主要是由市場銷售的高手擔任公司高管;第二階段是由精算和財務管理的專業人士通過產品創新和成本控制而進入公司管理層;第三階段是由投資管理人員擔任高管,來支撐和承擔產品的創新和業務的運行。
從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幾十年來看,最初的保險公司高管往往都是由政府部門、銀行部門等高管人員來擔任,這些人有廣泛的人脈關系,背景深厚,能快速取得業務。而正式業內培養的第一代高管人員一般都具有保險主營業務背景,然后是具備良好管理才能和技術的管理類或精算技術人員。從19世紀開始,保險精算技術不斷發展,現在只要根據生命表,工作人員都已經可以按部就班地開展工作。再經過此后的財務高管人員主導后,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高管人員往往是具有較好投資工作背景的業務專家。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在各家保險公司內部往往也具有較好的組織基礎,這也構成了目前9家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重要基礎之一。
(三)我國大金融格局變革中的“混業雛形”趨勢奠定了保險資產管理的基礎
目前全球的金融監管主要是混業和分業兩種模式,兼具其中的經營模式也往往因為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銀行優勢或財政優勢而形成了事實上的混業模式。從各自推行的國家或地區分布來看,金融制度較為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往往是以混業制度為主。
目前由于我國尚處在發展中階段,因此金融領域里的分業經營模式有制度上的依賴性,但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和金融系統內各公司內在生存和競爭的壓力,混業發展在我國目前有一定的內生性要求?!昂暇帽胤?、分久必合”的發展規律主要取決于市場發展和監管能力,而這種能力的主要檢驗指標就是看防范金融業之間風險傳導的防火墻是否堅固而有效。
從混業發展的國際趨勢來看,往往是秉承金融體系中資產存量的分布規律來進行的,換言之,銀行業、保險業開展證券業務和信托業務更為直接。從目前我國保險業管理辦法來看,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和信托業務難度較大,而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正好可以解決相應難題,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不僅可以充分利用所在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網絡優勢,而且還可以通過其集中化風險控制和資金優勢達到保險行業向其它金融領域發展的試點作用。
二、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選擇
(一)國際上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
從國際上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內容來看,主要資產包括一般賬戶資產、獨立賬戶資產和第三方賬戶資產,三者的結構沒有統一規律,根據國別、金融環境和每家公司自身的情況略有差別。但從總體來說,國際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管理有以下特點:
首先,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業職能的主要支持在于資金融通功能,這是保險三大職能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定位的主要依據,也是其在保險業地位中的不可替代的主要原因。由于保險主業資金的長期負債性特點,在長達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間隔中,沒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業化管理對主業資金的增值作用,保險業的補償和保障的兩大功能也就無從發揮。
其次,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定位就是金融服務公司,其所遵循的監管法規和業務準則的首要前提就是一種企業資金的投資行為,因此業務類型與保險業自身的業務類型相差較大,在更多情況下主要是與證券機構、信托機構和其它投資咨詢機構來競爭,甚至在一些國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展業后臺或者展業目標就直接是銀行業務。換句話說,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在各國的金融體制中都具有典型的旗幟性、全面性和具備貨幣及資本領域雙重領導力的市場形象。
再次,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目標只能是展業越加豐富和規模越來越大的金融服務公司,這是由殘酷的市場競爭決定的,否則保險業資產只能逐步由市場的第三方機構代為管理和投資運作。換言之,保險資產管理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行業競爭模式。從國際經驗來看,目前美國和歐洲都出現這樣的情況:或者是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不僅管理保險資金,而且成功管理其它各類資金;或者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逐步被淘汰,保險資金被全權委托到保險業外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代為管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一直面臨其它 tpam(third party asset management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強大競爭,如圖1和圖2所示,到2001年底,美國市場上第三方保險資產管理領先的5家機構中只有2家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而歐洲市場上第三方資產管理領先的10家機構中只有1家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二)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選擇
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批準,依法登記注冊、受托管理保險資金的金融機構。但從實際準人的業務經營具體內容來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領域還是明顯擴大,比如第29條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業務”的規定中包括:受托管理運用其股東的人民幣、外幣保險資金;受托管理運用其股東控制的保險公司的資金;管理運用自有人民幣、外幣資金;我國保險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國務院其他部門批準的業務。從目前我國已批準成立的 9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來看,保險業資產管理的發展空間和潛力極大,各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正面臨難得的制度機遇,同時市場的殘酷競爭也為下一步的展業要求提供了重要的推動力。
從現有的業務類型來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目前的主要任務還是通過專業化和獨立化的制度運作來實現化解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支持保險產品創新等目標。從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三方面來看:首先,資產業務中主要還是金融產品投資,存量較小的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明顯具備客戶服務的功能,存量中的非金融產品一般主要是公司自用部分或歷史遺留項目;其次,負債業務目前還主要是受托管理所在保險集團的產壽險及集團資金,盡管部分資產管理公司已開始嘗試接受其它社會資金的委托業務,但總體來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甚至還沒有受托管理到全部的保險資產。再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真正意義上的中間業務目前還沒有開展,即使有也往往是從提高投資產品市場份額的角度出發的。因此說,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潛力和前景十分廣大。不僅在資產業務上可以通過擴張投資渠道來實現資本市場與非資本市場產品的有效組合,還可以在負債業務上通過大力挖掘投資型保險產品和企業年金理財產品等方式來進一步爭取受托其它保險公司資金、社?;稹⑵髽I年金和廣大的社會資金,從而實現獨立的資產管理和機構運作。
在各方面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還可以憑借自身的投資及保險行業雙方面優勢開展進一步的中間業務,最終實現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管理——自主經營——資產管理——綜合金融服務的四步行業發展目標。在這一發展進程中,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還應該充分借鑒和吸取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驗和教訓,加快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多元化突破,才能立足市場,獨立防范市場系統風險,事實上,大部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已經開始了業務的研究儲備、人員儲備和制度儲備。
三、目前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的瓶頸
(一)保險資產管理的制度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速度很快,相應的業內制度工作在宏觀和微觀層面上都得到了明顯的強化和重視,近些年來也取得了極好的效果,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也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基礎薄底子弱,保險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工作仍將是未來行業內的工作重點,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保險資產管理的監管制度需要進一步強化和細化。應該說,目前由于我國還處于金融分業階段,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還屬于部門監管和業務監管相融合的階段:一方面,我國保險監管機構要對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機構監管;另一方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內容還需要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和銀監會、證監會等進行良好的行業溝通。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管需要進一步專門的法規和細則。
其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委托受托關系要進一步規范和引導。目前保險行業存在一定的資產管理矛盾:一方面,各保險公司在業務競爭的壓力下對投資收益率的要求較高,而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制于市場的整體環境難以完全滿足委托人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受托人隊伍還沒有達到美國tpam的管理程度,而且在業務初期還需要給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一個成長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表現出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比如說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率的計算和保證、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的結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分配機制、爭議的協商機制等等,這些矛盾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保險業本身的快速發展,相當數量的保險公司仍然停留在負債主導型的投資階段,最終造成市場惡性競爭,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將雙方面受損,這些都需要保險業資產管理制度的細則強化。
第三,保險資產管理的其它相關外部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強化,比如稅收制度、會計制度、審計制度等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傳統的資金運用管理部門的最主要區別在于其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公司化運作模式,因此不僅需要進一步細化各種相關外部制度,更需要防范諸如重復征稅等問題,否則資產管理公司獨立運作的制度優勢非但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反而因為增加了重復性負擔而降低資金運用本身的收益和效率。
(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需要進一步補充和吸引人才
從業務內容上說,目前我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種類發展速度超過了人才的引進速度,很多業務類型還需要市場上更全面、更廣泛的專家人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人才的要求較為嚴格,不僅需要業務人員具備市場里合格的投資技術,更需要投資技術與保險主業的產品開發、資產負債匹配等技術相融合,而且由于保險資金的規模因素,保險資產管理還需要更多具備“一專多能”的多面手能力的人才。因此一些崗位需要將人才引進和內部強化有機結合,選人錄用要符合市場水準和行業匹配的多方面標準。目前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還需要在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上與市場進一步接軌,充分考慮薪酬水準具備剛性的特點,進一步吸引人才、保護人才和發展人才。
(三)管理隊伍專業化也是未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強化的重點
由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資金具備期限長、收益要求穩定等行業特點,因此以長期投資為核心的投資理念是未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的主導理念,這些都需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隊伍更具專業化水準。資產管理工作的理論技術性很強,從資產組合模型來看,資產期望收益率的決定和預測機制本身就較為復雜,目前市場上采用非線性回歸分析技術來預測資產的期望收益率的作法也越來越多,但還都沒有權威的結論。根據經典理論,無論是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還是套利定價理論(apt),論述最多的還主要是單因素模型,而對于多因素模型,往往也就是在單因素模型基礎上進行擴展的嘗試而已,因此在理論界尚無定論的前提下,實際的資產管理工作對管理隊伍的要求就更為嚴格。只有在公司層面的投資技術、投資策略、風險控制和績效評估等方面形成市場化的標準和方法后,該公司的投資收益與資產負債匹配能力才能真正符合保險資金的投資特征。
四、進一步加強和發展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對策
(一)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的經營戰略思想
目前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正面臨難得的制度機遇和市場機遇,發展空間和增長潛力巨大:一方面,截止 2006年8月,我國保險業內管理總資產已達1.7萬億元,而近年來我國保費收入增長平均在25%以上,因此9家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資產具備一定規模,其投資內在需求很大;另一方面,我國保險業在整個金融領域中的比重還遠不足 1/3,雖然保險業總資產規模始終保持在證券業總資產的3倍左右,但離銀行業總資產的規模還相差較遠。比如至 2006年4月,我國銀行業總資產已達近40萬億元,占我國金融總資產的95%,而同期的保險業總資產規模只有1.63萬億元,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充分認識目前的戰略任務,而且需要具備在公司內外、行業內外、國家內外的市場競爭能力。
我們可以用邁克爾·波特的五力圖或組織效力星狀圖來分析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狀況。如圖3所示,從公司發展的角度出發,戰略、報酬、結構和過程、文化、人員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展過程中同樣需要重點關注的五大方面,而在這五個要素的組合過程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保險資產管理行業自身的特性。首先,從戰略上看,穩健經營、內控嚴謹、外向開放和治理完善是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公司型改革和發展的總體思路;其次,在報酬方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既要按照市場化的人才配置標準來實施管理激勵,又必須在員工發展中憑借平臺優勢樹立事業成就感的隱性激勵觀念;再次,從結構和過程來看,由于保險資產管理要求的技術性較為復雜,與資金有關的各方面責任壓力又較大,因此,需要強調職能性組織管理的效率,同時又必須和委托人建立完善的溝通網絡。而在各個產品的投資和決策過程中,更需要堅持科學、規范、嚴謹、流程化、投研一體化的實施過程原則。第四,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必須有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和遠景規劃的文化理念,這種文化需要兼容保險行業、資產管理行業等多方面特點,其中穩健、誠信、專業、服務等內容都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重要企業文化導向。最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人才的發展,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最終主要體現在如前所述的各類技術人才、研究人才、管理人才和溝通人才。
(二)堅持多樣化和差別化的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
目前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雖然只有9家,總體的發展方向是一致的,但各家的基礎情況略有差別,市場股東的背景情況也不盡相同,因此應當堅持多樣化和差別化的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充分尊重委托方的意愿。委托方可以根據自身的資產規模、管理力量和投資團隊來確定資金委托形式和額度。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的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分為
三類:部分超大規模的資產管理公司由于還沒有做到全部受托集團內所有資金,因此可以進一步加強與委托方的溝通,提高為委托方服務的意識,不斷提高本保險集團自身內的受托資金規模和效率;部分大中規模的資產管理公司由于目前基本上是全權受托集團內全部資金,因此可以根據自身優勢,集中精力先把自己的事情辦好,實現資產管理的順利轉軌;部分中小規模的資產管理公司由于集團內資金規模較小,因此可以依靠其自身的專業化隊伍,積極向所在保險集團外的整個金融市場的資產管理業務做戰略滲透,為整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做示范效應。
(三)發揮資產管理公司在整個保險行業經營向資產主導型轉型中的作用
當前,保險業發展仍處于由負債主導型逐步向資產主導型過渡的階段,我國保險業正處在行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義務也有責任在這項改革中承擔更多的推動作用。從國際上通用的償付能力理論和實踐標準來看,責任要求理論、風險資本要求理論和加強管制風險評估框架理論等最終都要求保險公司的資產市場價值大于負債,此外還需有足夠的流動資產以履行所有因債務而導致的財務責任?!凹夹g上沒有償付能力”表示承保人未能符合由監管機構所制定的最低程度償付能力;“實際上沒有償付能力”則表示資產的市場價值比負債低。因此單純靠保險主營業務使保險公司在保單持有人得到充分保障和保險業運營成本較低這兩個因素的權衡中達到均衡的做法是不完整的,保險公司在完善儲備金、償付能力保證金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強調投資的主導性。只有投資的收益性和流動性得到充分體現,情景測試、隨機性模擬測試、資本充足測試、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等檢測方法才能真正實施,理論到實踐的接口才能真正實現。
實際上,保險投資如果停留在負債主導的被動投資層面上也不利于保險資金本身的增值作用的發揮。在原來的投資模式下,由于保險投資是部門運作而非公司運作,投資的獨立性有一定的制度障礙。因此,在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制度基礎上,保險資金在投資層面上起碼應該具備建議權和獨立性。從資產主導型的特征來看,最主要表現兩點:一則資金投資能對產品銷售量產生影響;二則資金投資能對產品設計產生影響。目前階段,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可能還難以具備雙方面權利,但加強與保險主營產品設計與開發部門的溝通和建議應該是未來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基礎之一。
(四)搭建保險公司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互信平臺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我國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需要與作為委托方的保險公司建立充分理解的互信平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區別于傳統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部門最主要的制度體現就在于能施行更有效的組織激勵機制與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因此互信平臺也需要搭建在有效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基礎上。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必須是成熟盈利的保險公司,而且股權有25%的空間可以留給外資和民間資本等戰略投資者,這說明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擁有一個明確的外部治理結構基礎。這種制度安排不僅可以為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搭建有效的互信平臺,在未來的第三方資產管理中,這種互信平臺將顯得更為重要。因此作為委托人的保險公司應當信任作為受托人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這不僅是未來業務的需要,也是符合目前我國國情的重要選擇,更是規模經濟和成本節約的實踐結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應該突破原來的部門管理依賴性,加強市場危機感,主動接受委托人的監督管理,強化服務意識,實現保險行業內的“雙贏”。
(五)建立符合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特征的is09001質量管理標準和評級體系
在發展資產管理模式的初期,保險公司也應該逐步考慮質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目前國內已有金融機構取得了標準認證,其它金融機構也都正在積極推行這種國際化管理模式。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建立之初就應該考慮在實踐的基礎上建立符合資產管理行業的is09001標準,進一步強調以客戶為中心,加強市場的快速反應,堅持核心作用、全員參加、過程方法、管理系統方法、持續改進、事實決策和與合作方互利的原則,通過標準化進一步推動專業化。并且注重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p—d—c—a循環”(p:plan策劃,d:do實施,c:check檢查;a:act處置),逐步建立風險管理與整合體系審核、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投資績效評估等子系統。
綜上所述,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建立是行業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國際行業經驗的重要借鑒。由于我國各保險公司的基礎不同,因此應當堅持多樣化和差別化的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理順委托方與受托方關系,堅定“穩健經營、內控嚴謹、外向開放、治理完善”的發展戰略思想,實現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突破和市場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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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的必要性
目前,盡管已經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體系,但由于各國所處的人文環境和經濟發展階段各不相同,它們在存款保險制度的機構設置中均帶有“自己的特色”,因而,在對問題機構資產的處置上,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概括來看,主要分兩種類型:
一是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責較為廣泛,包括了對破產銀行的干預和處置。這種模式以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為代表,存款保險機構負責設計和實施低成本、高效率的處置方法,使得破產銀行的資產負債安全轉移至另一健康經營的金融機構,以使對存款人、客戶以及地方經濟的影響達到最小。
二是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責單一,僅在被保險機構倒閉時負責賠付。這也就是以日本存款保險公司(JDIC)為代表的所謂“出款箱”型存款保險。在這種體制下,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責僅限于在相關機構的指導下,對存款人進行賠付,并事前或事后向金融機構收取保費及機構運營成本。
美日設立資產處置組織的比較
1.美日的存款保險制度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現代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也是迄今為止存款保險制度運行最為成功的國家之一。美國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擁有三大功能:保護銀行存款;監督管理銀行;處置、清算問題金融機構。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美國銀行業的危機是FDIC自1933年成立以來所經歷的第一次大規模銀行危機。事實證明,FDIC比較成功地化解了這場銀行危機,能將資產快速返還私人,維持了公眾信心,避免了危機蔓延到經濟其他部門而引發全面衰退,這在很大程度上歸功于FDIC擁有資產處置權。雖然處理資產數額巨大,但是由于FDIC擁有專門的清算部門處置問題機構的資產,因此擁有專業的清算隊伍和高效的清算流程,保證了問題銀行資產處置有條不紊地進行,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銀行系統的穩定性。
在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制度建立近40年后,1971年日本才建立存款保險公司(JDIC)。JDIC受大藏省監督和領導,它的業務僅限于保險費的收取、存款保險金的給付、資金援助及損失彌補、債權收購等。對發生保險事故的金融機構,JDIC只有兩種可選擇的做法:向存款人賠償或向問題機構提供財務援助以使所有存款人都得到保護。因此,JDIC僅僅扮演“出款箱”的角色,既不對參保銀行進行監管,也沒有對破產銀行的資產處置權。對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一開始由大藏省安排大銀行兼并,后來又由日本銀行成立了一家新銀行――東京共同銀行,由JDIC贈與資金接管問題金融機構的資產,并要求其他金融機構給予該銀行低息融資。從對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方式可以看出,JDIC因受大藏省和中央銀行的控制而失去獨立性,變成了在政府決定兼并之后提供資金的機構。JDIC職責的單一性直接導致了其作用的有限性。發生在20世紀90年代的銀行危機使得日本泡沫經濟破滅,并開始了長達十年之久的經濟蕭條,由于對問題機構資產處置的低效率和不徹底,使得保險基金大量流失,JDIC財力已經難以為繼。同時,大量不良資產仍然留在銀行系統,沒有得到有效處置,加大了銀行體系運營的不穩定性。
2.IMF最佳實踐準則
通過對包括美、日在內的各國存款保險運行的成效研究,1999年,IMF了一份關于常態下存款保險具體制度的最佳實踐準則報告(Garcia,1999)?!白罴褜嵺`準則”中明確指出,監管當局須確保能迅速處置倒閉的金融機構,以保證金融秩序的快速恢復。因此,由存款保險機構內設專門的資產處置組織,充當問題金融機構的清算人,才能保證金融機構資產處置的迅速和高效。
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的必要性
如何促進有效、快速和有序地清理倒閉問題銀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保險基金損失方面,更好地執行作為清算人的權利,對于存款保險機構來說,顯得十分重要。否則,存款保險機構可能僅僅成為問題銀行的提款機,這不僅會加大問題銀行的處置成本,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銀行所遺留的不良資產和其他問題。因此,必須在存款保險機構內設專門的資產處置組織,處置問題銀行的資產,最大限度地回收債權,降低損失。
1.有利于提高問題銀行處置的效率
一方面,由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有利于保持問題銀行處置的連貫性,加快處置速度。一個“全面參與”型存款保險機構具有監管職責,它會對銀行日常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因此在銀行發生問題前已經對銀行狀況有相當的掌握。因此,將對問題銀行的資產處置工作交由存款保險機構去履行,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約搜集信息的成本和時間,加快問題銀行處置的速度。
另一方面,由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有利于促進問題銀行處置的專業化,提高效率。通過內設專門的資產處置組織,全面參與問題銀行市場退出的處理,有利于逐步建立和培養一批高效精干的專職清理、清算隊伍,形成專業化的清算流程,從而大大縮短問題銀行處置需要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問題銀行處置的效率。
2.有利于提高保險基金的回收
存款保險機構的保險基金是由各投保銀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交納的,一般來講,保險基金的來源都是相對穩定的。問題銀行的資產處置效率會直接影響到保險基金的充裕程度。
由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處置問題銀行的資產,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通過法律規定的優先權,最大限度地從問題銀行的資產中回收已賠付的基金支出,從而降低對保險基金的財務需求。將對問題銀行的資產處置交由存款保險機構履行,可以將問題銀行資產處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委托-問題降到最低,存款保險機構有動力最大限度地回收債權,實現成本收益最大化,以補充已賠付的保險基金。
3.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職能的充分發揮
一個能高效運作的存款保險機構必須擁有完整權利的銀行危機處理機構。它不僅包括危機前的監管和危機時的賠付,更應該擁有危機后問題銀行的資產處置權,只有這樣,存款保險機構才能擁有廣泛的法定權利和權力來保證問題銀行處置過程的有效性,充分發揮存款保險機構的作用,致力于維護銀行體系的穩定和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
4.有利于問題銀行處置過程的公平、廉潔
由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有利于問題銀行處置過程的高效、公平和廉潔。在存款保險機構不負責問題銀行資產處置的情勢下,通常是由銀行監管當局臨時任命清算人,根據《破產法》對問題銀行資產進行清算。因此,對臨時清算人的選擇權很可能滋生銀行監管方面的腐敗,使得最終被任命的清算人并不是最適合、高效的,而僅僅是和監管當局關系最密切的。另一方面,受益者也會試圖進一步獲得更多授權和盡可能地延長清算時間。所有這些問題都將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問題銀行清算效率的低下,造成存款保險基金的流失。
我國存款保險機構如何設立資產處置組織
作為一個職能部門,資產處置組織可以在設立存款保險機構的同時全新創建。然而我國的情況是,1999年我們已經先后組建了信達、華融、東方、長城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主要任務是分別收購、管理和處置相應的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這和存款保險體系下的資產處置組織在其職能上有很強的共通性。因此,在我國構建存款保險體系時,可考慮將這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重組合并后納入存款保險體系,使之成為存款保險機構內設或附屬的資產處置部門。如此,不僅可以利用其相對成熟的資源優勢,為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節省大量成本,同時也可以妥善地解決好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未來出路問題。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現實困境和歷史抉擇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常是在銀行出現危機時由政府設立,非盈利,總的使命是以挽救身陷危機的銀行業為目的。與其他機構相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比較特殊的法律地位和專業地位。不無例外地,由于處于政策和市場的矛盾結合點,我國的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也從成立開始就受到理論界和社會相關方面的極大關注。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現實困境
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是在特殊背景下建立起來的,經過多年的實踐磨合,已經摸索實踐了諸如債務重組、資產重組、企業重組、司法訴訟、資產拍賣等多種處置方式,拓展了不良資產處置運作的國內和國際空間,吸引了一大批民營資本參與進來,處置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見表1)。
隨著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不斷推進,可供處置的資產越來越少,先天不足的外部環境和內部運作體制的弱點開始暴露出來,這一切成為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續穩健運作的現實阻滯。
同時,我國企業的商品化和市場化程度不足,也導致資產管理公司債權所對應的資產和權益的讓度缺少足夠的價值載體。此外,我國資本投資市場本身的不成熟,投資人才的匱乏,都導致了我國資產管理公司運作的外部環境先天不足,運行到現在已經開始面臨困境。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歷史抉擇
根據國務院最初的設計方案,我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因此隨著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不斷推進,特別是10年存續期的日益臨近,資產管理公司的命運已經成為業界十分關注的問題,明確其發展思路日顯迫切。
關于資產管理公司未來發展的若干觀點。從世界各國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的實踐來看,各國金融市場和不良資產的處置情況千差萬別,因此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最終發展方向的設計也各不相同,概括起來,大致有三種模式。
一是隨著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資產處理的不斷推進,逐步收縮機構和人員,待不良資產及外部債務全部處理完畢后,資產管理公司即解散清算。如美國的RTC。
二是政府注資成立一家持續經營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除接受政府委托處置銀行不良資產外,還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不良資產處置任務。如韓國的KAMCO。
三是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完畢后資產管理公司不解散,而是轉型為商業性資產管理公司或投資銀行。如瑞典的Securum。
當前國內最普遍的觀點是,將我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成為現資銀行。他們認為,我國不良資產處置具有長期性,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成為投資銀行有利于其功能的發揮;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現在的業務絕大部分都類似于投資銀行。因此,無論從完善我國金融體系、構造現資銀行的需要出發,還是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成現資銀行的可能性分析,資產管理公司向現資銀行轉變都是最具現實意義的選擇。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道路。雖然大多數人覺得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為投資銀行是其最優的選擇,但筆者的看法是,這樣的分析忽略了一個重要事實,就是“人才缺乏”。投資銀行是一個專業性要求極高的行業,需要法律、會計、投資銀行、企業經營等多方面的專業人才,而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員工大多是從對口商業銀行抽調過來的,本身對投行業務并不熟悉,缺乏先進的技術和經營理念,一旦將其推入資本市場,人才結構將成為其最大的制約因素。況且,我國資本市場本身仍處在發展過程中,將其效率本來就受到嚴重質疑的資產管理公司推入資本市場,其業績很可能比目前的問題證券公司業績還要差,一旦在資本市場運營中出現問題,國家和社會也很可能為此承擔巨大的成本。
綜合以上分析,筆者的意見是,在我國銀行業整體發展水平不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尚需繼續發揮作用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首先在現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基礎上,整合其精干力量,組建一家專門的資產處置機構繼續存在,專門負責商業銀行中不良資產的處置。但資產管理公司本身只是一個危機處理機構,不可能在經濟中長期單獨存在,對此可以借鑒美國RTC的經驗,待我國存款保險體系建立后,將其作為附屬機構納入存款保險體系,專門處置問題銀行的不良資產。這樣不僅解決了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永久出路問題,對還在籌建中的存款保險機構來講,也是一個更有效率的抉擇。
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部門的方案選擇
資產處置組織作為籌建中的存款保險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設立有兩個方案可以選擇。一是新建方案――將資產處置部門作為存款保險機構籌建的一部分,全新創建設立;二是兼并方案――整合當前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其重組合并之后作為資產處置部門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圖1列出了兼并方案的優勢和待解決的困難: 下面我們分別從資產管理公司、存款保險機構和社會處置成本三個角度分析兼并方案的優勢:
1.提高不良資產處置的效率
以威廉姆森、克萊因等為代表的經濟學家于1975年提出的管理協同理論(Williamson,1975)解釋了管理效率在企業并購中的影響。該理論的核心思想是,如果A企業擁有足夠的資源,且管理效率優于B企業,則A企業并購B企業后可將B企業的效率提高到A企業的水平,提高整個經濟的效率。
將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合并重組后納入存款保險體系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政府行為,但是從本質上來看,它其實是存款保險機構對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一次兼并重組。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是必須的,籌備過程中必然擁有足夠的資源,因此只要滿足管理協同效應發揮的前提――存款保險機構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效率高,重組方案就可以提高現階段我國不良資產處置的總體效率。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效率低下。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后,其總的現金回收率一直徘徊在20%左右,截至到2005年12月,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現金回收率為21.03%(見表2),同時,不良資產的處置費用則高達7%。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計算出我國資產管理公司平均處置費用占回收資產的百分比(以2005年底數據為例):
這個比率大大高于國際上其他國家的不良資產處置組織處置不良資產的費用率。下面以美國的處置信托公司(RTC)為例。RTC是美國為了應對20世紀80年代的銀行業危機而設立的,主要職責就是處置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其設置背景和主要業務都與我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非常類似。
圖2顯示了美國處置信托公司從成立到解散(1989~1995年)每年的不良資產處置費用占回收資產的百分比(PER):
由圖2可以看到,除了第一年,RTC每年的費用比率都遠遠低于28.48%的水平,大多數年份只有不到15%。雖然我國國情和美國千差萬別,不良資產的成因也很不相同,但是作為兩個類似的不良資產處置機構,如此大的處置成本差距仍說明了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營效率的低下。正如上文的分析,由于體制等各方面的原因,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經面臨困境,要靠其自身優化配置來提高運營效率并不可行,所以只能借助外部力量,將其徹底重組。
管理協同效應的發揮。雖然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仍處于籌備階段,無法直接得到我國存款保險機構運行效率的數據。但是正如前面的分析,問題銀行清算后,存款保險機構往往是最大的債權人,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直接關系到存款保險機構的切身利益,相比當前資產管理公司幾乎完全無約束的內部運作體制,存款保險機構內設的資產處置組織無疑將會更有效率。我們不妨假定我國的存款保險機構是一個有效運作的機構,并以FDIC的資產處置數據作為參考(見圖3)。
從圖3可以看到,FDIC的處置費用占回收資產的百分比大多在20%以下。若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體系,根據管理協同效應理論,存款保險機構將優化生產管理,提高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效率,不良資產處置費用將大大降低。即使采用偏高的比率――20%來計算,處置費用占資產回收額的比重大約可以降低8個百分點,而我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總額累計超過萬億元人民幣,現金回收率通常在20%左右,粗略估算回收費用就可以降低上百億元人民幣。
因此,兼并方案可以發揮管理協同效應,提高當前我國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處置效率;相比新建方案,兼并方案還可以同時解決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出路問題,真可謂一舉兩得。
2.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自身的發展
對存款保險機構來說,選擇新建方案還是兼并方案,實際上類似于企業戰略擴張中內部擴張或者外部擴張二者間的選擇,需要符合市場效率的原則。相比于全新設置資產處置組織,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重組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將在以下幾個方面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自身的發展。
提高行業集中度,實現規模經濟。不良資產處置是一個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需要較高的固定投入,因此在相當大的數量范圍內,處置的資產數量越多,平均處置成本(即處置成本占處置資產總額的百分比)就越低。表3列出了1980~1994年美國銀行危機時期FDIC每年的資產處置情況。
利用表3的數據,可以很容易地求得FDIC每年處置的資產數量與處置成本占處置資產總額比例之間的相關系數為-0.331。這證明了處置的資產數量與平均處置成本之間存在明顯的負相關關系,平均處置成本隨著處置資產數量的上升而下降,因此資產處置市場存在規模經濟效應。
因此,若存在多家資產處置組織,以追求規模經濟為動機,它們會競相擴大規模,但擴大的處置能力和金融系統相對穩定的不良資產數量不一致,會破壞供求平衡,使得整個行業面臨生產過剩,造成資源閑置浪費。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重組納入存款保險機構,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減少了金融系統的不良資產處置組織,可以使得不良資產的處置權利集中到存款保險機構手中,既能實現規模經濟,節約社會資源,又能避免生產能力的盲目增加,使不良資產的處置保持較低的成本。
集中優勢資源進行不良資產處置。通過重組兼并,存款保險機構可以調整整個行業的內部結構,淘汰低效率的管理制度,精簡部分員工,集中優勢資源組建新的高效的資產處置機構。其結果,既可以減少國家財政損失,也可以減少專業工作人員的流失。
降低資產處置組織制度設計的成本。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體系,在重組過程中,存款保險機構可以充分了解它們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的運作狀況,總結管理技術方面的經驗教訓,減少資產處置組織制度設計需耗費的試點檢驗次數,節約時間成本和公司資源。同時,資產管理公司已經擁有大量專業和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對他們經過考核后上崗將節省公司大量培訓成本。資產管理公司經過幾年的運作,已經積累了包括客戶、信用度等多方面的無形資產,這也是全新設立的資產處置組織無法在短期內馬上獲得的。
3.有利于節省社會處置成本
從全社會的角度看,若在存款保險體系內新建立一個資產處置部門,它的業務必定會和現有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重合。同樣都是需要政府注資成立的機構,兩個職能和業務都類似的部門在人員和機構設置上肯定會出現重復現象,這將造成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
綜上所述,成功地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機構,不論是對資產管理公司、存款保險機構,還是對全社會都是一個多贏的抉策。但是,要有效地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成功地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必須采用行之有效的政策方案。
如何將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機構
目前,我國的存款保險機構尚未真正建立起來,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立即納入存款保險機構不具備可行性。因此存款保險機構內設資產處置組織應采取兩步走的策略,如圖5所示: 第一步包括兩個任務,一是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整合為一家臨時的資產處置機構,二是我國存款保險機構的籌建。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結合我國資產管理公司的現狀和存款保險機構的籌建情況,制定出符合效率原則的整合計劃。 第二步是將臨時資產處置機構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完成存款保險機構內資產處置組織的設置。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根據資產管理公司的整合情況和存款保險機構的完善程度來制定計劃。
很明顯,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重組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將面臨兩次整合的過程。整合過程將不可避免地面臨許多問題,例如:時機的選擇,人力資源和文化的融合,有效工作關系的建立,資產管理公司歷史成本的處置等,這些將成為影響協同效用發揮的最大制約因素。針對這些問題,下面我們依次研究兩個整合過程,提出相應的政策方案。
整合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組建臨時資產處置機構 在存款保險機構還沒完全建立起來時,隨著不良資產處置任務的不斷推進,可以先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業務和人員進行整合,組建成為一家不良資產處置的臨時性過渡機構。這樣做,一方面,可以繼續處置剩余的不良資產;另一方面,可以為將資產管理公司最終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做準備。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重組整合過程的有效性直接關系到臨時資產處置機構的運行效率。結合實際,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盡量避免整合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建立起一家能高效運作的臨時過渡的資產處置機構。
1.重組時機選擇
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整合為一家臨時過渡機構不是一次簡單的合并,需要結合它們的實際情況,將其重組為一家初步符合存款保險機構需要的資產處置組織。因此,首先要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調查研究,選擇合適的重組時機。
由于是政策性的機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現在還背負著較大數額的不良資產處置任務,如果貿然將它們合并,一方面,龐大的機構設置和不良資產數量很可能造成合并后的內部管理混亂;另一方面,資產管理公司整合的目的就是為了精簡機構設置,在重組后的臨時機構繼續保持龐大的機構和人員數量,不利于將其納入存款保險體系的進一步整合。此外,在中國,市場和企業職工對重整制度非常陌生,人們很容易把重整理解為破產,給市場帶來不必要的打擊。資產管理公司重整時擁有的待處置不良資產越多,對市場沖擊越大。
因此,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重整必須選擇合適的時機。當務之急是必須加快不良資產的處置進度,同時精簡各自的機構和人員,待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數量降到合適水平之后再進行整合。這個水平大體應以維持在存款保險體系日常需處置的不良資產規模上下為宜。
2.人力資源的整合
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合并后的人力資源整合是一個復雜的過程,無效的人力資源整合管理必然導致重組策略的失敗。
員工的精簡。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擁有龐大的機構和人員設置,因此在重組整合過程中,人員精簡在所難免。為了避免出現人事關系紊亂、員工情緒不安等問題,首先應在整合過程中盡早明確制定人員去留方案。 要確定原有員工的去留,組建新的人事架構,最有效公平的方法就是對員工進行考核。對此,可以制定一個透明的考核標準,根據員工專業分工的不同首先進行專業能力的測試;同時綜合職位評價、工作描述、資格、技能以及工作經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對員工的職能作用與職業范圍進行判定,得出一個綜合的考核成績作為確定員工去留的依據。
留住關鍵人才。留住關鍵人才需要制定和實施一個綜合性的、周密的重新聘任計劃。首先,必須在重組之前就依據一定的標準確定應該挽留的重要人員,可以對關鍵人才免除考核要求,以減少他們的不確定性壓力;其次,要制定一項可獲得實質支持的說服工作方案并盡快實施,以加強他們在新的資產處置機構的在位參與感和安全感等。
3.有效工作關系的建立
我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都是政策性機構,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都有濃厚的政府色彩,因此,整合后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工作關系,需要從多方面入手。
建立清晰的整合目標。在企業進行重組整合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很多問題,都是人們突然脫離了原有的軌道,失去明確的目標而造成的。因此,在整個整合的過程中,應不斷向員工陳述明確的整合目標,明確他們的緊迫感和目標感。
重組整合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目標非常明確,是為了最終能納入存款保險機構,成為高效運作的資產處置部門。因此,在整合過程中,應以此為基礎建立新的核心原則,確定各種可以考核的指標,用清晰的、統一的目標凝聚原來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者和優秀人才,建立有效的工作關系。
保持業務的連續性。按照計劃,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整合前都還有部分不良資產未處置,重組整合不應該造成業務的中斷。因此,在整合開始前,資產管理公司就應該與其關聯客戶和企業進行充分的交流,保證在整合前后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連續性。否則,待整合完成后再重新開始不良資產處置工作會增加不必要的信息成本。
強調速度的重要性。在整個整合過程中,速度與風險是緊密相連的,速度越慢,即整合時間越長,就意味著不良資產處置工作離開正常軌道越久,不確定性越大。所以,在整合一開始就應該計劃以快速行動完成整合過程??梢酝ㄟ^設定時間表向管理者傳遞緊迫意識,制定符合進度要求的整合管理措施。
完成存款保險機構內資產處置組織的設置
當前,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內外條件已經成熟,隨著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整合的完成,我國的存款保險機構也應該盡快建立起來,待時機成熟時,將整合后的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完成存款保險機構內資產處置組織的設置。
這個過程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如何處置資產管理公司剩余不良資產問題,此外,并入存款保險機構后資產處置部門的定位也會影響其職能發揮。
1.資產管理公司剩余不良資產的處置
將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現有的不良資產全部處置完并不是件容易的工作,可以預見,在將其納入存款保險機構時,仍會剩余不少待處置的不良資產。雖然可以直接將這部分不良資產一起并入存款保險機構,表面上看,這也極具操作性,國家一下就卸下了包袱。但是,從存款保險機構的角度,這意味著它一開始就得背負資產管理公司遺留的包袱。況且,最后剩下還未處置的不良資產肯定是最難處置甚至是根本無法處置的資產,將其強加給剛剛成立的存款保險機構,將極大地影響存款保險機構從一開始的運作效率,使其無法輕裝上陣。這部分不良資產很可能會成為存款保險機構的長期成本,由新成立的存款保險機構為歷史成本買單,這在道理上也是不可行的。
因此,在將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前,必須將不良資產盡量處置完畢;即使有剩余部分,在納入前也應先從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出去。剝離步驟可通過商業化招標等方式完成,將這部分歷史成本交給市場去消化,以此保證我國的存款保險機構不必背上歷史的包袱,走上良性循環的運營軌道。
2.資產處置部門在存款保險體系中的定位
資產處置部門在存款保險機構中的定位也將影響到其職能的發揮。對此,存款保險機構應制定出合理的運作機制,一方面充分賦予資產處置部門權利,使其可以運用存款保險機構內部資源,相對獨立地進行不良資產處置;另一方面,應加強對資產處置部門的規范約束,使它的運作符合整個存款保險機構的利益原則,這樣才能避免出現現在資產管理公司低效率運作的局面。
賦予資產處置部門適當的權利。不良資產的處置需要信息資源的支持,存款保險機構在進行問題銀行的檢查、清算的時候可獲得大量的信息。賦予資產處置機構合理運用存款保險機構內部資源的權利可在很大程度上節省不良資產處置的成本。
同時,不良資產的處置也是一項相對獨立和專業的工作,存款保險機構應賦予其適當的獨立性。如果事無巨細都需要存款保險機構核準,且不說專業性問題存款保險機構本身并不熟悉,單是層層核準需要耗費的時間成本就會極大地損害資產處置部門的運行效率。
對資產處置部門的文化融合。將資產管理公司納入存款保險機構后的文化融合也非常重要。只有當并入的資產處置部門從根本上認同與存款保險機構的從屬關系,才能使其在資產處置過程中以整個存款保險機構利益最大化為準則,否則,它的運作很可能會重蹈現在資產管理公司低效率運作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