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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的工程建設中,工程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之間存在密切的關系,為了使雙方各負其責協調發展,規范雙方的行為,國家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來共同約束簽約方,做到有法可依。本文從設計合同管理的基礎理論著手,分析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實際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改進措施,以促進設計合同管理更好的發展。
關鍵詞: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已經經過了三十幾年的時間,縱觀發展歷程,在市場經濟中不斷的自我完善和修復。市場經濟有效運行需要契約合同的約束作用[1],最終促進合同預期目標的實現。我國加入WTO以來,工程建設領域得到了快速發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愈加明顯,合同簽訂的質量及履行效果對企業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诖?,下面主要針對建筑設計合同管理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
1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特征
1.1合同主體只能是法人
建設工程的設計合同,不僅對質量要求很高,同時對技術的要求也很全面,因此個人不能獨立承接。合同發包人必須是經過批準的法人,承接人也必須是有從事設計資格的法人[2]。所以,設計合同的當事人不僅是法人,同時也是具有某種資格的法人。
1.2合同僅限于工程設計
合同約定的是建設工程設計,對于一些價值較小、結構簡單的工程設計,也適用于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相關規定。這里所說的工程主要是指建筑行業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活動。
1.3設計合同具有次序性
建設工程對質量要求較高,涉及面也比較廣,不同階段工作之間的順序很嚴密,必須符合建設程序要求,所以設計合同的次序性非常強。比方說,國有投資項目在沒有立項的情況下,根本沒有進行可行性研究,這種情況下是不能簽訂設計合同的。
2設計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工程建設規模越來越大,對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的要求也逐漸提升,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建設的質量,然而縱觀近年來設計合同管理的工作情況,其中存在大量問題阻礙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2.1主體身份無資格出現的無效合同
主體身份無資格在現有合同形式中主要有如下三種情況:①利用“某工程總指揮部”或者“某基礎建設辦公室”等名義簽訂合同,實際上沒有具體的行為資格,因此這些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②隨著當前私人經濟快速發展,個人在缺少工商行政部門營業證件的情況下經營,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也是不被法律保護的;③一些單位或個人目前銷戶,或者被工商行政部門收繳了證件,他們用以前的名義來簽訂合同,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3]。
2.2合同內容不規范出現的糾紛
主要有兩種情況:①設計合同內容違規,例如一些單位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將一些指標任意修改,例如建筑物高度標準、城市綠化情況、規模大小等,按照業主自己的意愿簽訂設計合同,結果不僅設計工作白費,同時還要重新進行設計,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設計工作,甚至會出現一些過激行為。②合同內容不規范,每個建設單位性質不同,自身條件也不同,因此合同的針對性較強,一些法人由于不熟悉建筑行業的實際情況,在簽訂合同時缺少對很多情況的考慮,進而引發了很多糾紛。
2.3合同無效出現了不良后果
簽訂合同時,委托人在相應簽字欄簽字時,一定要有單位法人委托書(或委托證明),否則合同無效。但是很多經營活動中,由于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一些設計單位為了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在很多情況的限制下,沒有授權直接簽字。
2.4“霸王條款”
設計單位在與大型房地產開發商打交道時,會要求合同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的設計合同模板,這種合同就無法避免“霸王條款”的出現,例如:①雙方違約時違約金的支付比例懸殊;②設計進度約定為絕對時間“某年某月某日”提交施工圖紙。項目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中,當前階段的設計都是要在前一階段的設計任務確認完成后才能開始,而且有些階段的設計內容是需要通過規劃、審查、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審批,各部門的審批時間都不是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約定為絕對時間就很容易導致設計單位成為違約方。
3合同管理問題的改進措施
從以上的論述中可知,當前工程建設中存在很多問題阻礙著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履行,這種情況下,就有必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對這些設計合同管理問題進行解決。
3.1積極展開行業法律教育和學習
設計合同與工程建設成果直接相關,設計單位應該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認真學習,特別是設計合同條款內容,應該詳細的、深入的學習,在實際工作中才能做到學以致用,設計單位應該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積極學習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浪潮中才能不斷前行[4]。
3.2在工作中不斷規范行為
勘察設計合同的專業性非常強,其中涉及到了設計范圍、價格、完成日期、違約對象等,其中還包括很多有關專業規定、范圍標準等內容。在快速推進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設計合同的重要性開始凸顯,這種情況下,如果設計單位不能對經濟合同法律法規進行掌握,實際操作過程中就不能結合法律法規進行,這時企業的發展也會非常艱難,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還會遇到很多法律法規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必須不斷規范法律法規,這對企業的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3配備法律顧問
設計單位配備法律顧問,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善經濟合同管理,預防合同糾紛發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法律顧問能夠幫助單位起草法律事務,審查合同文本,以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幫助建立和完善各種合同管理制度;參加經濟合同的談判提供法律幫助;受法人委托,參加經濟合同糾紛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5]。
3.4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提高簽約質量
在制定設計合同時,要深入了解項目的預期情況、資金到位情況等,防止商業詐騙,必需將達成共識的條款寫到合同中,形成具體的書面文字并防止合同陷阱,對于不平等條款,應據理力爭,爭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后由合法法人簽章和單位蓋章。為了充分保證合同的合法性,書面合同的制定是很有必要的,書面合同的簽訂在對雙方的行為產生約束作用的同時,對雙方的權利也都予以保證,提醒簽約人形成責任意識,引導其按照合同來辦事,確保了工作的順利開展。如果遇到分歧,將合同作為主要依據,進行合理的解決。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工程建設領域中,設計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項目的實施,都需要制定完善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為其提供保障,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合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對設計工期、設計質量、工程造價都存在直接影響,深入了解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非常必要。筆者衷心希望,本文對設計合同管理相關問題的探究,在以后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從最大程度上減少由于設計合同管理不規范而出現的一系列問題。
作者:林纮 單位:福州市建筑設計院
參考文獻
[1]王幼松,何宇俊,袁亮亮.基于模糊物元模型的廣州地鐵項目車輛段合同管理系統評價[J].項目管理技術,2016,01:118~123.
[2]未紅霞,王書海,綦朝暉,劉輝.工作流技術在工程項目合同審批中的應用研究[J].計算機應用與軟件,2013,08:155~157.
[3]李勤.海外油田建設項目詳細設計變更管理的實踐和認識[J].石油規劃設計,2012,01:29~32.
一、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和配套制度對強化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我國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場公平競爭、合同權益維護、合同管理職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內容、合同履行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綜合技能,各個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積極作用。然而,許多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合同管理知識,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項目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束之高閣,未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積極與各職能部門溝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脫節,不能及時處理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導致合同目標不能全面實現,給企業造成損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建筑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須選擇合格的建筑設計單位。市場經濟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的招標、投標、中標、談判、簽約、結算、缺陷維護等一系列過程中,合同是維系項目各參與方之間關系的重要紐帶,也是約束各方主體行為的法律準繩,更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但是大部分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企業效益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認識程度不夠,缺乏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建筑市場活動中,一些業主鉆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設計單位拓展市場、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要求建筑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范,違規變更設計內容。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設計費的過程中百般刁難,迫使建筑設計單位違約。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不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建筑設計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設計合同在合同當事人志愿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業主、設計單位等合同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建筑設計企業必須組織人財物等資源全面履行自身義務,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任務,確保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當前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夠完善,未建立系統的合同資格審查、合同評審等程序。合作對象的選擇隨意性較大,不能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實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了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在建筑設計企業內部常常好事大家搶,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問題久懸未決。甚至由于慣性思維和習慣勢力的影響,對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現象時有發生。(2)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工程項目設計工作應圍繞合同履行全面展開,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的核心,貫穿于工程項目設計的全過程,對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保障作用,對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企業往往重視合同的簽訂,輕視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設計的實施,忽視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積極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輕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干贏了工程設計,卻輸了經濟利益。
3、履行過程監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大,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越來越多。合同作為約定各方主體責權利關系的重要文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爭議判定的法律依據。建筑設計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的一般責任、工期、質量、款項結算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對設計內容變更、合同爭議、違約、索賠等都有明確界定。建筑設計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標準建筑設計合同范本,卻忽略了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在責任約定上不明確、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給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禍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或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對合同約定事項消極履行、不完全履行、預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和管理。導致建筑設計企業索賠過程艱難,經濟利益受損。工程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變更過程難免引起合同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的變化。往往會因此出現合同爭議,處于弱勢地位的建筑設計企業經濟利益也會遭受損失。
二、加強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
在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簡單的要約邀請、發出要約、做出承諾、合同簽約等過程。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潛力,實現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企業才能保持良好信譽,規避市場風險,順利實現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在市場狀況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應設置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將合同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性基礎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設計企業可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網,開通合同管理服務專線,用合同管理論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識。樹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員合同風險管理水平。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學習《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及時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減小企業損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職能隨著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企業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應主動適應新常態,奮力開創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類管理,專項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建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評審程序、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并通過行政監察、紀檢監督、審計等辦法加大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動態監控合同履行過程,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選擇標準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檔案,分類分級建立合同登記管理臺帳。對涉及工期、款項結算、質量登記、業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進行系統歸類,設置合同管理要素預警線。在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作業、財務、法律咨詢等相關部門溝通,動態監控合同履行全過程。一旦發現進度延誤、質量缺陷、款項結算等要素有突破預警線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糾偏措施,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行業政策環境變化、施工條件變化、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建筑設計企業要充分研究項目合同的有關條款,正確認識合同變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落實合同變更相關工作,為合同變更索賠準備事實依據。
三、結論
【關鍵詞】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市場經濟是一種契約經濟,合同經濟。建筑設計企業合同是明確建筑設計企業與業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設計任務完成的法律憑證,是法律規范建設工程活動的重要手段。建筑設計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經濟往來主要以合同形式進行。合同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涵蓋相關規范、責任、權利、質量、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的成敗會對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的的實現產生直接的影響。正確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及時發現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筑設計企業的發展壯大至關重要。
一、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和配套制度對強化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我國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場公平競爭、合同權益維護、合同管理職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內容、合同履行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綜合技能,各個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積極作用。
然而,許多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合同管理知識,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項目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束之高閣,未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積極與各職能部門溝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脫節,不能及時處理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導致合同目標不能全面實現,給企業造成損失。
(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須選擇合格的建筑設計單位。市場經濟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的招標、投標、中標、談判、簽約、結算、缺陷維護等一系列過程中,合同是維系項目各參與方之間關系的重要紐帶,也是約束各方主體行為的法律準繩,更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但是大部分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企業效益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認識程度不夠,缺乏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
建筑市場活動中,一些業主鉆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設計單位拓展市場、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要求建筑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范,違規變更設計內容。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設計費的過程中百般刁難,迫使建筑設計單位違約。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不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建筑設計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設計合同在合同當事人志愿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業主、設計單位等合同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建筑設計企業必須組織人財物等資源全面履行自身義務,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任務,確保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
當前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夠完善,未建立系統的合同資格審查、合同評審等程序。合作對象的選擇隨意性較大,不能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了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在建筑設計企業內部常常好事大家搶,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問題久懸未決。甚至由于慣性思維和習慣勢力的影響,對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現象時有發生。
(2)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設計工作應圍繞合同履行全面展開,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的核心,貫穿于工程項目設計的全過程,對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保障作用,對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企業往往重視合同的簽訂,輕視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設計的實施,忽視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積極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輕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干贏了工程設計,卻輸了經濟利益。
3、履行過程監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大,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越來越多。合同作為約定各方主體責權利關系的重要文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爭議判定的法律依據。建筑設計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的一般責任、工期、質量、款項結算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對設計內容變更、合同爭議、違約、索賠等都有明確界定。
建筑設計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標準建筑設計合同范本,卻忽略了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在責任約定上不明確、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給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禍根。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或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對合同約定事項消極履行、不完全履行、預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和管理。導致建筑設計企業索賠過程艱難,經濟利益受損。
工程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變更過程難免引起合同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的變化。往往會因此出現合同爭議,處于弱勢地位的建筑設計企業經濟利益也會遭受損失。
二、加強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
在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簡單的要約邀請、發出要約、做出承諾、合同簽約等過程。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潛力,實現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企業才能保持良好信譽,規避市場風險,順利實現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
在市場狀況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應設置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將合同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性基礎管理工作之中。
建筑設計企業可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網,開通合同管理服務專線,用合同管理論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識。樹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員合同風險管理水平。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學習《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及時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減小企業損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職能
隨著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企業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應主動適應新常態,奮力開創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
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類管理,專項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建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評審程序、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并通過行政監察、紀檢監督、審計等辦法加大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動態監控合同履行過程,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
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選擇標準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
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檔案,分類分級建立合同登記管理臺帳。對涉及工期、款項結算、質量登記、業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進行系統歸類,設置合同管理要素預警線。在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作業、財務、法律咨詢等相關部門溝通,動態監控合同履行全過程。一旦發現進度延誤、質量缺陷、款項結算等要素有突破預警線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糾偏措施,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行業政策環境變化、施工條件變化、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建筑設計企業要充分研究項目合同的有關條款,正確認識合同變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落實合同變更相關工作,為合同變更索賠準備事實依據。
三、結論
現代社會是一種契約社會、合同社會。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契約經濟。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資源需求多樣化、系統的、復雜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的動態變化過程,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以合同為依據。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直接關系著企業經營的成敗。企業只有高度重視合同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合同管理風險意識,貫徹落實全過程的、動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設計市場中簽訂的合同是必然產物。合同明確規定承包商需要完成符合業主需求的建筑,而業主需提供給承包商相應的資金和施工條件。合同管理對規范市場經濟的有次序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若出現法律風險,可用建筑工程設計合同作為證據。我國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一些問題,給我國的建筑市場帶來了消極的影響。所以提高設計合同的管理對完善建筑市場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筑的復雜程度越高,制定的合同的難度隨著增大。由于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存在一些問題,導致我國的建筑市場目前并不規范,交易行為等方面具有不規則性,給市場的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主要存在以下五點問題。
1、陰陽合同影響建筑市場的管理
陰陽合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工程建筑的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設計人的利益。陰陽合同主要是指雙方按照協商簽訂合同后,業主不按照合同規定,附加不合理條約,而設計人只能被迫同意,例如承包商需墊付工程的資金等。
2、雙方難以遵守合同準則,易出現違約
工程建設過程中會出現違約現象,主要有業主支付資金的問題,時間和價格與工程合約不一致。業主可能會在工程竣工后甚至處于使用期間,仍然不付費用。拖欠工資和相關費用,嚴重動搖了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設計人可能會出現不按照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規定的時間、期間完成建筑設計任務,導致工程延期難以完成。
3、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的地位
設計人在建筑設計過程中需在最大程度上滿足業主的需求,但是仍需要追求經濟利益。在合同上,會出現設計人與業利和義務的不對等。使承包商在追求利益的同時,會違背相關的合同準則,出現報假賬,縮短工期,對工程建筑持有不負責的態度,出現危險時,雙方易發生經濟糾紛,給市場帶來了消極影響。
4、雙方忽視了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規定,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沒有權利對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更改,目前,仍然存在有一方在利益的驅使下違反合約規定的情況。為了保障權益,應整理好合同規定的索賠資料,在一方違約之后,能提供相關的資料贏得官司。然而,我國的承包商和業主存在法律意識低的現象,忽視了法律的力量。產生糾紛后,因沒有提前準備好索賠的資料而難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出現糾紛后,不拿法律武器維護,而動用武力等不合法的行為與之對抗,最終給市場帶來了惡劣的影響。
5、合同制定不規范
我國制定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一些設計人和業主不按照示范文本簽定合同。會出現口頭合同、自制合同等不規范的私下合同。私下合同往往是設計人為了得到業主的競標而提出的。示范性的合同往往是對外檢查時使用,而雙方并不按照其履行義務和獲取權利。私下的合同協議并不符合我國的規定,更改建筑設計、材料等行為是違法的。
二、完善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對策
1、嚴格按照國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
規范的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給建筑設計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同時減少了糾紛、風險的出現。我國相關部門應嚴格檢查設計單位使用的合同是否與實際建筑工程內容相一致,避免出現設計人與業主不按照規范性合同進行私下協議。我國需跟隨國際的角度,不斷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使設計人和業主都能認識到我國示范性合同對工程的意義,科學合理的合同能減少因歧義、矛盾帶來的糾紛,使建筑工程能順利地完成。
2、規范合同的管理和執行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是結合設計人和業主的利益而制定的協議,雙方需要履行義務同時具有的權利。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在施工時期應嚴格按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對合同所包含的信息了解透徹,收集相關的信息。制定合同時,雙方需遵循法律規定,結合多方面考慮合同的內容。特別是對于工程延期、拖欠支付等違約的行為,需注明對方在各種情況下違反合同應付的責任。
3、簽訂合同雙方提高法律意識
合同的制定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的協議,合同管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降低了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建筑材料價格、工程期限等帶來的問題。通過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的雙方意識到合同所具有的的法律約束力,通過合同有利于科學地管理建筑工程,從根源上解決了設計人與業主存在的矛盾,減少了因糾紛帶來的經濟損失,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有利于使建筑市場逐漸科學化和規范化。同時,我國應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督,對不按照法律規定的合同管理雙方進行懲戒。
4、提高索賠意識和增強索賠管理工作
若有一方沒有遵守合同所規定的準則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時,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索賠。目前,我國設計人、業主的索賠意識都較低。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是約束雙方行為的規定,雙方應提高索賠意識和法律意識,當對方不能按照合同進行賠償時,應采用法律手段。在制定合同時,雙方應充分考慮到可能因對方帶來的損失,將各個方面列出來,科學評估帶來的經濟損失。雙方都應在合同有效期間,結合相關法律,對施工過程中任一方存在違約行為時,對其提出補償要求,保障自己的利益。
5、優化合同的管理
對建筑工程的內部結構進行優化,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參考一些國家先進的分包合同,制定出與我國國情相符合的合同。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分包合同的管理,與國際接軌,但是合同應與我國的建筑市場相適宜。
結束語: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涉及建筑設計單位與業主的利益和應履行的義務。提高對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的管理水平才能從根本上規范建筑市場,減少糾紛問題。目前我國施工合同主要存在陰陽合同、出現違約、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的位置、合同制定不規范等問題,將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帶入了困境。針對上述問題,制定出嚴格按照國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規范合同的管理和執行、優化合同的管理等對策。實行以上對策,有利于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和權利,同時提高了我國建筑市場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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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起草、談判過程中易出現的問題
1.1.1“霸王條款”“霸王條款”顧名思義是一種不平等的合約。當設計院與成熟的大型房地產開發商打交道時,這種開發商會要求合同草案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設計的合同模板。這種合同中就無法避免“霸王條款”的出現了,比如雙方違約時違約金的支付比例相當懸殊等。倘若經營人員的簽約之前沒有仔細閱讀合約內容,或者在談判時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就會因此簽訂不平等的“霸王條款”。
1.1.2設計進度約定為絕對時間
設計進度是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通過協商確定的,用來約定設計人提交圖紙的時間。這個時間在簽訂設計合同時要求在合同具體列出,比如文件×年×月×日提交施工圖設計。然而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中,設計者在晚餐前一階段的設計任務之后須有由甲方對其進行確認之后再開始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而且該設計還需要通過規劃、建委、環保、綠化等相關部門的審查取得各種批復后才能進行后階段的設計工作。建設方的確認時間以及各部門的審查時間都是不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的絕對時間很容易導致設計者成為違約方。
1.2缺乏規范化操作,法律意識淡薄
在1991年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為后續的市場行為和建筑行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做鋪墊[2]。然而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條款繁多而且內容繁雜,很多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仔細對合同內容進行分析研究,或者當事人不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使用“口頭合同”等都是導致合同條款不完善,不嚴謹的原因,這樣的合同很可能不具備法律效應。
1.3過分遷就業主,合同背離標書
招投標文件和招標書是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重要的一項參考。在簽訂合同的實際工程中,甲乙雙方通常會因為利益關系刻意避開招標書中不存在的內容和指標。與此同時,施工承包商為了項目的順利進行不得不遷就業主,按照業主要求簽訂缺乏平衡的條約,而且有時候霸王條款會部分甚至全部通過招投標產生的合同條款。比如對索賠處理、合同糾紛等協調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等。
1.4合同管理脫節,缺乏專職人才
建筑施工企業通常把重心放在招標上面,而往往對合同管理掉以輕心。很多項目管理機構的合同管理體系及操作流程均不完善,甚至都沒設立合同管理部門,這樣就沒辦法對工程項目進行精確的蹤跟以及動態的合同管理。盡管建筑企業設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門,卻缺乏專職合同管理人才,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高低不齊。
2.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問題的對策
2.1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風險觀念
增強施工企業的整體法律意識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企業領導應該學習如何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應該認真學習《建筑法》、《合同法》等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還應該提高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意識,對于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風險要引起高度重視,并且及時制定有效措施對法律風險進行防控,盡可能的減少法律風險的發生。
2.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專職管理人員
企業合同管理的關建在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與市場經濟相適應,從而對合同管理的全過程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除此之外,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也是必要的,他們需要對合同管理中擬定、修改、談判以及解釋等涉及的知識了如指掌,精通工程技術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還應該具備合同履行和索賠等能力。
2.3提高簽約質量,依法簽訂合同
對于合同質量我們需要從頭開始,從而有利于經營風險的降低。首先,要深入了解所要投標的項目的理想情況、業主資金是否到位情況等,做好充分的準備,防止商業詐騙;其次還要認真分析招標文件和合同范本,防止合同中存在陷阱或缺陷。對于不平等條款,施工企業不可以就此妥協,而是應該據理力爭,爭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2.4實施動態管理,加強過程控制
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要組建一支專業技能較強的完整過程控制小組,對將要實施的合同制定一套完整的階段性預警、監控、應急方案,應對由于合同簽訂人員業務水平,法律意識而產生的疏漏,并且要及時處理好合同履行中的爭議問題,協調好合同主體之間的關系。
2.5提高人員素質,適時組織培訓
根據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能力等去選拔企業所需要的能夠擔任合同管理人員的優秀人才。同時對這些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建立競爭與獎罰機制,對工作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導致重大問題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懲罰。
3.結語
關鍵詞:智能建筑;IBMS;OPC;聯動;數據采集
中圖分類號:TP1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3044(2010)04-0795-03
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OPC-based Integrated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WU Fa-cheng, LUO Jian, HONG Su-hui
(Department of Automation,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China)
Abstract: With analyzing the needs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OPC technology, using C#. NET, SQL Server database technology, construct integrated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s (IBMS), and describes design of the main system modules. At present the system has been officially put into operation, improving integrated and efficient management capabilities of the intelligent building.
Key words: intelligent building; IBMS; OPC; linkage; data acquisition
在智能建筑中,弱電系統主要包括樓宇自控系統(BAS)、安防自動化系統(SAS)、消防自動化系統(FAS)、通訊自動化系統(CAS)和辦公自動化系統(OAS)等,而各系統又由多個子系統和各種設備構成。如樓宇自控系統包括空調系統、新風系統、制冷系統、通風系統、水系統、照明系統和變配電系統等。綜合樓宇管理系統(簡稱IBMS)就是將智能建筑內的若干個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關聯的子系統在物理、邏輯及功能上連接在一起,以實現資源共享、信息集成和綜合管理,是現代智能建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系統是基于福建境內一棟智能建筑開發設計。本文只針對該建筑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設計。
1 系統分析與設計
1.1 系統分析
智能建筑擁有一批種類繁多、功能各異的機電設備和系統,對其進行監控和管理的功能、要求各不相同。
IBMS監控和管理的對象包括樓宇自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門禁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根據各類設備所要完成的功能,IBMS由對應的各分系統組成,它們相對獨立工作,各自完成相應的監測、控制和管理的任務;但又協調一致,實現信息交換和共享,共同完成建筑物自動化管理的功能,并保證其運行維護管理的經濟性和智能化。
IBMS的功能需求如下:
1) 對智能建筑內所有子系統(5A)的機電設備進行統一平臺的實時監控。用戶可以在同一軟件平臺上看到環境溫度、濕度等參數,空調、電梯等設備的運行狀態,建筑的用電、用水、通風和照明情況,以及保安、巡更的布防狀況,消防系統的煙感、溫感的狀態等。
2) 實現跨子系統的聯動控制,提高建筑的綜合管理能力。聯動是某一事件的發生不僅要引起該事件所屬子系統的反應,而且也要引起與之有關聯的其他子系統采取相應的動作。如有人非法闖入,防盜報警系統受到報警信號,此時IBMS根據聯動預案將最靠近現場的攝像機對準報警位置,將該攝像機的圖像信號立即切換到主監視器上,自動開始錄像并自動打開相關區域照明及關閉相關區域的門禁,最后在主界面彈出報警信息提示窗口并將報警信息存入數據庫。
3) 提供多種管理功能,幫助用戶進行決策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如提供關鍵設備的能耗報表分析、對建筑內的控制子系統進行優化調度等功能,以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
4) 簡便、友好、統一的用戶界面。如提供包含圖形化設備的2D、甚至3D模擬平面,使用戶更加容易識別設備及其位置等信息。
1.2 系統總體設計
目前國際上綜合建筑管理系統的體系結構主要有客戶端/服務器端(C/S)模式和瀏覽器/服務器(B/S)模式。C/S結構不受瀏覽器限制,交互性強,功能更完善、穩定、安全。B/S結構簡化了客戶端,用戶操作更為簡便,更適用于信息且易于擴展[1]??紤]到建筑規模和控制軟件的穩定性,本系統采用C/S模式。
1.2.1 系統結構設計
IBMS的總體結構具有結構化和模塊化的特點,其系統結構圖如圖1所示。主要分為數據層、接口層和應用層。
數據層:描述系統的基礎數據源,主要包括建筑現場設備的過程數據和數據庫中的用戶數據、配置數據及設備的歷史數據。
接口層:描述各子系統設備的通訊接口協議,主要包括OPC接口、RS232接口、ODBC數據庫接口;描述數據庫的訪問接口,主要是ADO. NET。
應用層:描述系統的功能模塊,主要包括:
1) BA子系統:包括空調系統、新風系統、制冷系統、通風系統、水系統、照明系統和變配電系統,負責BA系統及子系統的實時監視和控制;
2) 安防子系統:包括防盜報警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巡更系統,負責安防子系統的實時監視和控制;
3) 消防子系統:包括消防報警系統,負責消防子系統的實時監視和控制;
4) 其他系統:包括酒店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公告備忘等相對獨立的系統;
5) 數據采集:采集建筑現場設備信息存入數據庫;
6) 數據報表:對采集的建筑現場設備信息進行報表分析;
7) 聯動管理:管理聯動預案,當有事件觸發時,根據聯動預案執行聯動;
8) OPC UI控件:OPC UI控件為設備在IBMS中的表現形式,不同的控件有不同的屬性和方法;
9) 平面圖設計器:實現方便、快捷地按照用戶的應用環境形成組態畫面存入數據庫,供系統運行時使用;
10) 通用模塊:提供權限控制、日志管理、系統幫助等通用功能。
1.2.2 接口設計
本系統采用統一的OPC標準通訊方式。其接口設計分為三類:
1) 對于提供OPC接口的系統,像BA系統,程序模塊可通過OPC接口讀取/寫入OPC服務器中可控設備的當前狀態(包括開關狀態、當前值等),實現實時監控;可響應OPC服務器發出的警報信息實現聯動處理;可自定義集中采集關鍵設備和關鍵點的當前狀態,經過處理后存入數據庫供程序使用。
2) 對于沒有提供OPC接口的其它系統,通過轉換程序轉為OPC接口方式。
3) 對于其他應用系統,需要進行數據交換,采用專門的協議方式,如酒店系統、停車場系統采用數據庫的ODBC連接方式,一卡通管理系統采用COM方式。
2 關鍵實現技術
2.1 基于COM技術的OPC
系統跟現場可控設備的通信主要采用OPC方式。IBMS作為OPC應用程序端,可通過OPC接口與OPC服務器相連的硬件裝置通信,而無須了解這些硬件裝置的細節信息[3]。其通信結構圖如圖2所示。
OPC全稱Object Linking and Embedding for Process Control,它是建立在Microsoft的對象連接與嵌入(OLE)、組件對象模型(COM)和分布式組件對象模型(DCOM)技術基礎上的一項技術規范與標準。OPC將訪問現場設備的開發任務以標準接口的形式放到設備廠家或第三方廠家,并將該接口以服務器的形式透明地提供給用戶(工控軟件開發人員),使得用戶可以從底層的通信模塊開發中解放出來,而專注于工控軟件的功能[2]。
COM并不是一種計算機語言,它與運行的機器(只要互相連接)、機器的操作系統(只要支持COM)以及軟件的開發語言無關,而是一種在軟件組件間相互通信的二進制和網絡的標準。COM組件是遵循COM規范編寫的,它以二進制形式,可以給應用程序、操作系統以及其他組件提供服務。
DCOM是COM的無縫擴展,它支持在局域網、廣域網甚至Internet上不同計算機的組件之間的通信。因為是無縫的升級,所以可以將原有的基于COM的應用、組件、工具以及知識轉移到標準化的分布式環境中。
OPC是采用Client/Server模式。OPC服務器作為數據源提供現場控制設備的過程數據;OPC應用程序根據需要對OPC服務器進行數據訪問(讀取/寫入)。不同的廠商可能提供不同的OPC服務器,一個OPC應用程序可以同時連接到同一或不同廠商提供的一個或多個OPC服務器,同時一個OPC 服務器也可以同時被多個的OPC應用程序連接。OPC服務器可以運行在本地計算機(與OPC應用程序同一臺計算機)或者遠程計算機上[4]。
2.2 聯動管理
聯動可有效提高建筑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從而實現系統整體的防火防災能力。聯動管理模塊主要包括聯動預案的設置、聯動的控制和聯動的日志。聯動預案描述聯動觸發到聯動響應結束系統所做出的一系列動作,其包括聯動源、觸發條件、動作方式、值、觸發時間等屬性。
聯動源:可能觸發聯動的可控設備控制點,如消防、門禁、防盜監測點。
觸發條件:當設備控制點的當前值滿足一定條件(>/=/=/
動作方式:系統主要提供三種方式:1)向其他可控設備控制點寫入值;2)彈出提示窗口;3)運行某個特定的程序。
值:針對不同的動作方式分別表示為:1)寫入可控設備控制點的值;2)彈出提示窗口的信息;3)運行某個特定程序的命令。
觸發時間:聯動觸發的系統時間,用于記錄聯動日志的時間。
以下步驟描述系統處理一個聯動預案的過程。
1) 設置聯動預案A,假設為門禁報警點#1發生報警事件觸發其附近照明系統中的燈#1亮。將聯動預案A存入數據庫。
2) 啟動聯動時,系統將從數據庫中讀取所有聯動預案,并將其加動監控隊列。
3) 當門禁報警點#1發生門禁報警事件,如無效刷卡、開門時間過長、強行破門等時,系統將從監控隊列中找到聯動預案A,根據聯動預案A的動作方式,向燈#1寫入命令1(1表示開燈的命令)。
4) 此時,系統調用日志記錄程序將聯動日志存入數據庫。
5) 系統主界面中的報警及故障窗口和聯動信息窗口刷新顯示報警日志和聯動日志。
系統的聯動管理基于數據庫,一個聯動預案對應數據庫聯動預案表中的一條或多條記錄,將聯動預案的配置、聯動的控制和聯動日志三個功能模塊很好的解耦,實現聯動的靈活控制。
2.3 OPC UI控件
OPC UI控件定義為現場設備在系統中的抽象描述,即系統中的一個OPC UI控件對應一臺現場設備。
OPC UI控件是聯系平面圖設計器和各監控子系統的紐帶。平面圖設計器基于各種OPC UI組態生成與現場環境相對應的組態平面存入數據庫,系統運行時加載數據庫表中的各監控子系統的OPC UI控件重新組合生成與設計時完全一樣的組態平面圖。系統中,一種OPC UI控件根據設置不同的屬性可代表一類相似設備。OPC UI控件設計都應具有以下兩類屬性:
1) 描述與設備通信相關的屬性:由于OPC UI控件的核心是模擬現場可控設備,應具有和現場可控設備通信的功能,包括讀取設備的狀態信息和向設備寫入控制信息,因此所有OPC UI控件都應具有與設備通信相關的屬性。主要包括:OPC服務器所在主機的名字(opcHost)、OPC服務器所在主機的用戶名(opcHostUser)、OPC服務器所在主機的密碼(opcHostPassword)、OPC服務器名(opcHostServer)、OPC點名(opcHostTagName)。
2) 描述控件外觀的屬性:包括控件左邊距(opcLeft)、控件上邊距(opcTop)、控件的寬度(opcWidth)、控件的高度(opcHeight)、設備的描述信息(opcDescription)、鼠標移上去顯示的值(opcTooltip)、控件的圖片路徑(opcImagepath)。
系統采用面向對象的思想對現場設備進行抽象封裝,對不同種設備采用不同的OPC UI控件與之對應,并抽象出OPC UI控件的共有屬性,實現了靈活的管理種類繁多的現場設備的目的。同時使得平面圖設計器能夠靈活的、動態的管理和配置子系統平面圖、組態圖,能支持在原有配置的基礎上重新配置。
2.4 數據采集及報表
數據采集為系統對預定的設備或者設備的關鍵點的狀態信息根據采集策略進行讀取并存入數據庫的過程。采集策略分為循環采集和定時采集兩種方式,其中循環采集方式分為每5分鐘、每10分鐘、每30分鐘、每小時等多種方式,定時采集方式分為某個具體時間點和每天的某個時間點兩種方式。數據報表是基于數據采集的設備運行的歷史數據進行開發和設計,用戶可根據不同的組合條件生成明細、統計報表,并繪制包括趨勢線圖、柱狀對比圖和統計餅圖,給用戶分析和決策提供幫助,以達到節約資源的目的。
系統的數據報表主要用于對水、電、煤氣等能源的消耗量進行統計和對比。包括各種能源消耗量的日走勢圖、時間段走勢圖、年對比圖、季度對比圖、月對比圖、日對比圖,能耗設備的實時數據顯示圖。
系統生成的報表均可直接導入Excel,統計分析圖表也可以快速導入Excel、Word、PDF等多種文件格式,方便二次編輯或打印。
3 結束語
綜合建筑管理系統,采用模塊化設計的思想,將數據層、接口層和應用層代碼分離,很好的提高系統的兼容性和可擴充性?;贠PC工業標準接口,使系統和建筑內各弱電系統間有了安全的隔離層,確保各弱電系統的故障不影響系統運行;使系統中的監控模塊、數據采集模塊、聯動模塊等需要與現場設備通信的模塊可以相互獨立工作,有效地提高系統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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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合同作用 法律問題 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主要作用是承包人據此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工程建設合同一般采用書面形式,是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最直接依據。因此,施工企業應重視施工合同在施工企業管理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施工合同在簽訂和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1合同是工程施工的依據。施工單位要按合同的約定編制報送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資金使用以及竣工結算等各類報表,同時要依據合同約定購買工程材料、設備等,保證工程的質量、安全和施工進度。
1.2合同是工程索賠的依據。合同索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由于業主違約引起,主要指業主未按合同約定完成應該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時撥付預付款、工程款、拖延圖紙審批以及未按時對承包方提出變更、索賠的答復等;二是由于工程本身變更引起,如工程量的變化、材料價格變化、現場簽證等;三是由于施工條件和環境變化等原因引起,不能進行施工作業。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務必明確上述三個方面的約定,防止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1.3合同能夠有效轉移企業風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有違約、索賠、爭議、保險、擔保等條款,如將這些內容納入合同條款,就可將業主違約、工程變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發生的一些意外傷害等方面的風險向業主或第三方轉移,使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2.1合同內容的嚴謹性和合法性
2.1.1確保合同措辭的嚴謹性。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的使用業主與承攬方協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如果使用由業主與承攬方協商起草的合同文本,應對關鍵詞和關鍵語句含義要表達清楚,避免在理解合同條款時產生歧義。
2.2.2確保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主要條款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反映了當事人的訴求,工程合同價款中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關系到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等各項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應考慮全面、細致,避免產生責任不清問題。
2.2審查發包人和分包人的資質和履約能力以及信用情況
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和分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是否有政府對項目的批準文件、招標計劃是否得到批復、簽約代表人是否得到授權等,同時還應了解發包方的履約能力和信用情況。同時,對分包方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防止分包單位不履行、沒有能力履行或不當履行合同給施工總包單位造成經濟損失。
2.3施工合同主要條款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2.3.1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注意住所地和注冊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應注明)、法定代表人(人)、電話、傳真、郵箱地址等聯系方式應詳細明確。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一定要用全稱并保證準確。如授權人簽訂合同,應要求對方提供由合同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避免以后造成糾紛不認賬的情形。
2.3.2對工期的約定。實踐中關于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或“合同簽訂之日”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采用那種說法,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并按規定辦理開工竣工手續。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作出約定。
2.3.3對工程質量的約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的規定,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以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2.3.4對工程造價的約定。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區別,無論采用何種方式進行結算,需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于工程款(包括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保修扣留金等)的撥付,需根據付款內容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如果是單價合同,應注明單價和總價,如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單價或總價發生變化的,必須明確變化的計算依據或計算方法。在簽訂合同時,需注明工程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保證施工企業能以最快的方式回收資金,保障工程項目資金投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于大部分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不可能避免發生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等問題,所以難以做到“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因此,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做出明確的約定,為竣工結算的順利進行提供依據。
2.3.5違約責任。在合同內中應明確約定違約行為情形、如何計算違約金、怎么計算損失額以及違約達到怎樣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等。
2.3.6解決爭議的方法。在洽談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解決糾紛的方式。首先,要明確約定是通過法院還是通過仲裁解決糾紛(只能二選一),其次,如果約定通過法院解決糾紛,應明確通過那方的法院解決,目前我國法律只允許選擇合同當事人一方法院、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不允許選擇級別管轄。
2.3.7當事人其他約定。除了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和法定義務外,雙方還必須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比如聲明保密、聲明真實等。
3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為加強合同管理,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3.1強化合同意識,謹慎簽訂合同。應加強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員合同管理培訓機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內容要適應國家法律及相關知識完善和發展的需要,通過教育,使企業各個層次人員都能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和合同意識,營造良好的依法管理企業氛圍。
3.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施工企業必須在深入研究自身管理現狀基礎上,結合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和要求的合同管理體系,理順信息傳遞渠道,適應施工合同動態管理、過程管理、風險管理的需要。
3.3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專業人員。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須注重專門化、協調化和信息化。要在施工企業內設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備專門的專業人員具體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強化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調與合作。
3.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業必須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完善合同內部會審制度、審查批準制度、合同用印制度、檢查和獎勵制度、統計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評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標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質量責任制度等。
3.5實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逗贤ā穼﹄娮?、傳真、數據交換等新型合同訂立確認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應當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建立文檔編碼及檢索系統,建立文檔的收集、處理制度以及行文、傳達、確認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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