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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招待費是每個企業都會發生的一項費用,如何合理劃分業務招待費,做好業務招待費的稅收籌劃和正確的會計處理,規避法律風險是每個企業都應該考慮和重視的問題。
關鍵詞:
業務招待費;企業所得稅;稅務管理
業務招待費的含義就是當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的時候,拓展業務所產生的成本,同時屬于公司在繳納所得稅中比較重要的部分,如何正確的列支,就需要會計對的相關會計規定和稅法相關規定都要有全面的了解,在日常財務核算中正確列支了,才能在稅前扣除,因此要引起財務人員的高度重視。
一、業務招待費范圍
傳統的概念中,業務招待費就等同于餐費,實際不然,雖然在會計制度和稅法上都未有明確的范圍,總結實際業務業務招待費的范圍如下:
(一)與企業業務相關的宴請和工作餐支出,主要是指外部交際應酬的相關費用,區別于員工的午餐和一些個人消費。
(二)與企業業務相關的禮品贈送,主要是指正常的業務贈送,區別于給客戶的回扣等非法支出。
(三)與企業業務相關的參觀費用、客戶的差旅費用等,主要是客戶考察和公關過程發生的正當費用,區別于企業員工的差旅費及旅游成本。
(四)跟企業業務相關的當業務員進行出差活動的費用支出,邀請客戶及專家產生的差旅費用等。
二、業務招待費與相關費用的會計處理
(一)各種渠道發生餐費的會計處理很多財務人員看到餐費就計入業務招待費,其實是不正確的,要根據餐費產生的緣由來分解到對應的會計科目,具體分解如下:1.職工福利性質的餐費:企業自辦的食堂或未辦食堂統一就餐的午餐支出,作為職工福利支出,如果是按標準發放的午餐補貼,應計入職工工資,不能列入職工福利費的支出。2.工作餐費: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必要的工作餐費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如果員工出差過程中產生的個人用餐費用,應計入差旅費;如果召開會議過程中產生的餐費,應計入會議費;召開董事會產生的餐費應計入董事會費;以上的列舉都要非常合理,不能隨意歸集。在日常財務核算中,對大額的餐費一定要補充好原始單據,對招待時間和地點、商業目的等做必要的補充說明,以免時間長了,在年終匯算清繳或稅務稽查時不能說明其用途和真實性,造成稅前不能扣除。3.出差中發生的餐費:正常的出差餐費補貼是可以計入差旅費的,但出差過程中發生的宴請客戶的費用則不能計入差旅費,只能計入業務招待費。
(二)會議費與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會議費中可以列支合理的招待費用,但很多企業有意無意的將部分不合理的業務招待費隱藏在會議費中,在近幾年的稅務稽查中會議費早已成了關注的重點,其中也不乏一些商業賄賂的存在。在日常核算中,要注意會議費的會計處理,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當中第五十二條條例,在進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時候當納稅人付出了一定的費用,其中包括會議費用以及出差費用,公司需要向稅務部門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納稅人需要提供真實合法的票據,不然不能在稅前進行扣除。需要通過會議的人物、地點、時間、目標、內容、費用要求以及支付票據等材料來證明會議費用。在進行常規核對的時候要采集相關的資料數據,避免稅務稽查時對會議的真實性提出異議。
(三)業務宣傳費與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業務宣傳費的含義就是當公司進行宣傳業務的時候所損失的成本,一般來說就是在媒體外的廣告推廣費用,其中包括公司在禮物以及紀念品上印有公司標志的費用。在核算“業務宣傳費”的時候包括展銷會議、洽談業務會議的各項吃住費用以及從各合法途徑得到的產品作為禮物向客戶派發,這就需要在日常核算中對禮品、紀念品等要一個區分,不能一律進入業務招待費。
三、業務招待費的稅務處理
(一)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比例從2008年推出的《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中可以看到,當公司的業務接待費用用于生產經營的時候,招待費根據數額的60%進行扣除,同時不能夠高于該年年度收入的5‰??紤]到籌建規劃中的特殊程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15號)條例,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同時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二)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1.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需要扣除其他折扣和銷售退回后的凈額,其中接受捐贈、體現在資本公積內的重組債務盈利以及根據會計制度進行核算的其他收入都算作是其他業務收入等符合當期確認的其他收入,視同銷售收入是指會計上不作為收入而稅法上確認為收入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2.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所得到的股權轉讓收入、利息還有紅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8條條例,針對企業總部以及創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股權的公司,能夠根據在進行投資活動所得到的股權轉讓收益、利息還有紅利,通過一定比例來進行業務招待費的扣除。其中,只能計算在進行投資活動所得到的股權轉讓收益、利息還有紅利,不能算上根據權益法進行核算的賬面投資收入,還有根據公允價值來計算的相關的公允價值變動。3.對收入進行查漏補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查增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0號)第一條條例,對收入進行查補能夠抵消其他會計年的虧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9號)明確了如何對稅收數額進行確定填報。從條例來看,查漏補缺的收入屬于銷售收入,跟其他業務收入以及主營業務收入類似,所以在補充申報時需要算入“銷售收入合計”中,因此能夠用于業務招待費計提。由于從稅收的角度上已經把收入進行確認了,所以能夠作為扣除基數進行稅收處理。
(三)籌建期的業務招待費的稅務處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五條條例,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廣告費用以及業務宣傳費用的支出全數算作公司的籌辦費用,同時在稅前進行扣除。另外,當公司在籌辦的過程中產生了費用的時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條例處理,也就是在新稅法的規定中在不被確定的費用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能夠在經營之后全數扣除,也能夠進行相關處理,不過不能隨意更改方法。
四、業務招待費的財務管理
(一)合理預算業務招待費新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業務招待費進行了雙重控制,采用實際發生額60%和營業收入的5‰之間孰小的原則,將這個扣除原則進行數學計算,假設營業收入設為X,業務招待費設為Y,將雙重控制兩者相等,即:5‰X=60%Y,得到Y=8.33‰X,那么在8.33‰這個臨界值上,做到了用足了業務招待費,同時也做到了最少的業務招待費匯算調整。我們將上述計算公式進行舉例來應用,讓大家有更直觀的感受,假設2015年A公司的營業收入為5000萬元,按照8.33‰的臨街值來計算,臨界值為41.67萬元,如果2015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是41.67萬元,調整是一樣的,我們通過三組數據來看實際稅負:1.假定2015年的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41.67萬元,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來計算,則基數可以扣除的為25萬元,按照營業收入的5‰計算可扣除的是25萬元,按照孰小的原則,實際可扣除的為25萬元,則調增的為16.67萬元,按照目前所得稅率25%計算,要繳納的所得稅是4.16萬元,稅負為4.16/41.67=10%。2.假定2015年的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60萬元,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來計算,則基數可以扣除的為36萬元,按照營業收入的5‰計算可扣除的是25萬元,按照孰小的原則,實際可扣除的為25萬元,則調增的為35萬元,按照目前所得稅率25%計算,要繳納的所得稅是8.75萬元,稅負為8.75/60=14.58%。3.假定2015年的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為20萬元,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來計算,則基數可以扣除的為12萬元,按照營業收入的5‰計算可扣除的是25萬元,按照孰小的原則,實際可扣除的為12萬元,則調增的為8萬元,按照目前所得稅率25%計算,要繳納的所得稅是8萬元,稅負為2/320=10%。對以上數據分析得出,當業務招待費超過營業收入的8.33%時,稅負在不斷加大,如果低于營業收入的8.33‰時,稅負始終會保持在10%左右。在年度預算時,根據預算的營業收入來計算業務招待費臨界點,進行合理的預算控制。
(二)業務招待費內部控制業務招待費的內部控制主要從報銷制度、預算、事前審批、報銷審核、監督等方面著手,業務招待費的內部控制,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要從上到下都要高度重視。各部門要重視預算執行,財務在日常審核中要加強對票據審核,附件要完整,關于票據開具的明細,要進行事前規范,比如會議餐費將整個會議的費用全部開具為“會議費”、培訓中的餐費直接開具為“培訓費”、業務宣傳中的有限開具為“業務宣傳費”等等,從原始票據上來規范,才能在核算時明確計入相關費用,當然一切的前提是真實的費用,而不是為了規避而規避。在預算執行中,加強預警,做好業務招待的內部控制,不僅僅是為了加強稅務管理,也讓員工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敬畏公司的每一分錢,用好公司每一分錢。
五、業務招待費日常管理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合法性是業務招待費稅收籌劃的前提日常涉稅管理中,一般都要進行稅收籌劃,合法性是籌劃與逃稅、偷稅的根本標志,將業務招待費隱藏在管理費用-其他等科目都是不可取的,包括虛列一些會議費等,一切前提都是要真實的費用,而不是弄虛作假,一旦稅務稽查這些問題都會暴露,一旦成立,將面臨企業信譽和補稅的風險。
(二)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業務招待費的的核算必須滿足“實際發生、與取得收入有關合理”,這些都需要稅務部門的認可,日常核算中,財務人員拿不準或是有疑問的時候,都需要及時咨詢稅務相關人員,良好的稅企關系保證了與稅務的良好的溝通,為降低涉稅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綜上所述,公司要重視業務招待費的管理,一方面要做好日常財務核算,準確的判定是否屬于業主招待費,將統計數據及時報送相關部門,做好與預算的對比及分析工作,避免業務招待費的急劇增加。另一方面要做好業務招待費的稅收籌劃,要利用:“拉長企業杠桿”,消化超標的業務招待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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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務會計 會計核算 油氣田企業 納稅籌劃
一、企業稅務會計的發展、作用
稅務會計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它是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的,對維護國家和納稅人的權利都是極其重要的。因此,稅務會計是企業新興的一門邊緣學科,是融稅收法規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殊的專業性會計。
本世紀以來,稅收會計理論體系已得到長足的發展,其財務管理功能也逐步被廣大企業家所認識,許多國家已有獨立成科的稅收會計。企業稅務會計逐漸從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會計中分立出來,成為相對獨立的會計分支,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美國開始的??梢?,企業稅務會計對于企業利用稅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確保不因納稅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具有重要作用。
二、企業設立稅務會計的必要性
現在世界許多國家的企業都設置了專門的稅務會計,在企業中發揮著顯著作用。目前,在我國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中,缺乏高素質的稅務管理人員,企業財務人員對稅務知識的掌握比較膚淺,企業納稅仍然依賴于財務會計的賬簿和報表。其財務人員在申報納稅時,頭腦中往往沒有稅務資金流動的清晰、完整,系統的觀念,導致在多層次、多環節、多稅利的復合稅制下顯得無能為力。在較多的情況下只能機械地接受稅務機關的指示或處理。在現實情況下,企業稅務會計只能成為財務會計的簡單附屬,而財務會計又不能全面行使稅務會計的職能,二者互相牽制,影響了各自職能的充分發揮。
隨著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和會計環境的不斷改善,企業非常有必要專設既精通會計業務,又熟練掌握稅收政策法規的稅務會計。首先,企業專設稅務會計是企業依法納稅的需要。 第二,企業專設稅務會計是企業充分享受納稅人權利的需要。第三,企業專設稅務會計是企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第四,企業專設稅務會計是企業適應稅收工作的需要。
三、以稅務會計核算為核心,組織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隨著各國稅法、稅制的不斷發展和健全,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在不違反財務制度的前提下,以稅收核算為中心來組織實施整個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最大限度地發揮稅收會計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
下面,以我們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為例,結合實際,淺談企業以稅務會計核算為中心,組織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一、勝利油田分公司的生產、銷售與稅收現狀
勝利油田分公司是國家的特大型國有企業,從1961年發現至今,走過了50多年的光輝歷程,創造了非常好的經營業績。2012年營業收入1822.42億元,實現利潤385.1億元,實現稅費526.5億元,實現經濟增加值236億元。成本利潤率和噸油利潤、人均利潤都排在中石化油田板塊前列。
勝利油田分公司是國家的納稅大戶,根據油氣田的生產性質,按照增值稅的有關規定,我們油田銷售產品應繳納增值稅,增值稅是以原油、天然氣、煉化產品及有關勞務等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增值稅額占石油企業稅收總數的70%以上,分公司應納增值稅實行兩級申報、集中繳納的管理方式,由分公司按月在稅法規定期限內繳納。除增值稅外,分公司涉及的稅種還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土地使用稅、資源稅、石油特別收益金等。二級單位所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種。
二、結合油田實際,以稅務會計核算為中心,組織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由于油田企業具有與其他企業不同的生產經營特點,工藝流程復雜,成本核算模式和稅收繳納方式不同,資金的投入與產出也不同,在實際工作中對涉及稅收問題的處理就會不同。鑒于以上這種情況,我認為,油田企業財務人員必須了解企業的生產過程和經營情況,從多個角度和層次上對每個稅種進行認真研究和分析,并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合理運用國家的有關稅收政策,查缺找正,比較各個納稅方案的優劣效用,從中選優,才能避免和減少納稅成本。不斷提高稅務核算和稅務管理水平,不斷增強企業的納稅能力。
四、協調稅法與會計法規之間的矛盾,搞好企業財務管理
勝利油田所處的生產經營環境不同于圍墻內的加工式工廠企業,因此油田發生的成本費用與其他企業又有所不同,在實際處理有關業務時,也很難找到規范對口的處理方法。我認為,正確協調兩者的矛盾,其基本原則是在全面履行納稅義務的前提下做到以下幾點:⑴、當稅法有明確的處理辦法,會計法規也有明確的處理辦法時,應先按會計法規的規定辦法進行會計核算,納稅申報時再按稅法的規定調整納稅;⑵、當稅法有明確的處理辦法,而會計法規沒有明確處理辦法時,應嚴格按照稅法的有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以便于申報納稅;⑶、當稅法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會計法規也沒有明確處理辦法時,應先按會計法規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再按照有利于納稅的原則進行調整,申報納稅。這是協調稅法與會計法規行之有效的方法。
總之,企業一定要更新財務管理觀念,緊緊圍繞著稅收會計核算這個中心,按照全面履行納稅義務這一根本原則來組織、實施企業的會計核算,強化財務管理,切實確保企業稅收會計核算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核心地位,開辟企業經營管理的新天地。
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發生的經常性項目,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通常將業務招待費的支付范圍界定為餐飲、香煙、水、食品、正常的娛樂活動等產生的費用支出。具體包括;(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業務招待費支出的稅前扣除必須符合稅前扣除的一般條件和原則。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分析:(1)企業開支的業務招待費必須是正常和必要的。這一規定雖然沒有定量指標,但有一般商業常規做參考。如企業對某個客戶業務員的禮品支出與所成交的業務額或業務的利潤水平嚴重不相吻合;(2)業務招待費支出一般要求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由于商業招待與個人消費的界線不好掌握,所以一般情況下必須證明業務招待與經營活動的直接相關性。(3)必須有大量足夠有效憑證證明企業相關性的陳述:如費用金額、招待、娛樂旅行的時間和地點、商業目的、企業與被招待人之間的業務關系等。(4)特別要注意的是,雖然納稅人可以證明費用已經真實發生,但費用金額無法證明,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合理推算最確切的金額。如果納稅人不同意,則有證明的義務。
一般來講,外購禮品用于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禮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托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整。業務招待費僅限于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招待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職工獎勵、為企業銷售產品而產生的傭金、以及支付給個人的勞務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費。
二、業務招待費稅務處理的扣除基數及比例
(一)業務招待費稅務處理扣除基數在納稅申報時,對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首先需要確定扣除的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6]56號)規定,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項扣除的計算基數為申報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一,即銷售(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表,銷售(營業)收入包括:(1)主營業務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建造合同等方面的收入;(2)其他業務收入:包括材料銷售、代購代銷手續費、包裝物出租及其他收入;(3)視同銷售收入:包括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的收入和其他視同銷售的收入。
因此企業計算年度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應以上述規定的銷售(營業)收入即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之和為基數計算確定。對經稅務機關查增的收入,根據規定,銷售(營業)收入是納稅人的申報數,而不是稅務機關檢查后的確定數,稅務機關查增的收入應在納稅調整增加額中填列,不能作為計算招待費的基數。
(二)業務招待費稅務處理的扣除比例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業務招待費扣除比例改變了以前分內、外資企業的不同標準。上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業務招待是正常的商業做法,但商業招待又不可避免包括個人消費的成份,在許多情況下,無法將商業招待與個人消費區分開。因此,考慮到業務招待費管理難度大,堅持從嚴控制的要求,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就是考慮了這方面的因素。與舊稅法相比,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改變了以前的扣除比例,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
三、業務招待費的稅務處理
在納稅申報時,對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首先需要確定扣除的計算基數。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計算年度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應以銷售(營業)收入即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之和為基數計算確定。對經稅務機關查增的收入,根據規定,銷售(營業)收入是納稅人的申報數,而不是稅務機關檢查后的確定數,稅務機關查增的收入應在納稅調整增加額中填列,不能作為計算招待費的基數。設全年業務招待費為x,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為Y,納稅調整額z,根據稅法規定,存在以下關系:
X×60%≤Y×5‰
即:全年業務招待費x≤Y×5‰÷60%
全年業務招待費x≤Y×0.008333333
[例]某企業2008年銷售(營業)收入20000000(元)
2008年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最少可支出業務招待費
X=20000000×0.008333333=166666.66(元)
按稅前準予扣除166666.66×60%=100000(元)
按銷售(營業)收入計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
20000000×5‰=100000(元)
納稅調整:
在現代企業發展中大多數的企業會選擇減少納稅來減少企業經營成本進而取得高利潤。這時,就需要企業在合理范圍內對稅務進行策劃,通過資源優置來達到這一目標。而稅務策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具?w運用和意義就是本文所重要研究的問題。
二、稅務策劃簡述
稅務策劃是指企業或納稅人在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充分利用稅法中的一些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對納稅的經濟活動進行安排和策劃來達到少納稅,減少成本的目的。對于這種行為不能說它是錯的,它與一些偷稅漏稅的犯法行為有著本質的區別,這是在合理的范圍內的一種經濟活動,不會受到法律的懲戒??陀^來講,納稅額的減少,一定會減少企業成本,利潤就一定會隨之增加,做好稅務策劃工作也是現代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
三、稅務策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運用
1.稅務策劃在籌資環節的運用
企業資產是企業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總和,所以資金籌集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權益性融資,就是企業內部投資者集資;第二,是負債性融資,包括發行債券,向銀行貸款,這些方式都會使企業的資本增加。不同的融資方式對企業的稅收成本會造成不同程度上的影響。相比較而言,權益性融資會比負債性融資更安全可靠,并適合長期發展。所以,不管選擇哪種融資方式都是以企業利益不受損失為前提的,只有合理實現融資才能體現稅務策劃的價值。
2.稅務策劃在企業投資的運用
投資作為企業日常發展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受到重視。企業要根據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政策規定采取合理的籌資方式,來減少稅務成本,只有在實踐中考察比較,有效分析才能制定出適合的投資方案。比如,有的行業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而有的行業在起征點上又有差異,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稅務策劃發揮作用,規避風險,綜合考慮各種情況下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問題,提前想好對策,才能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3.稅務策劃在日常經營中的運用
稅務策劃在企業日常經營運作中體現的最為明顯。主要體現在收入策略規劃和成本策略規劃兩個方面。不難發現,在日常經營中的所有經濟活動都是圍繞收入與成本展開的,企業致力于增加收入,減少成本,最終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收入策略主要指銷售收入方式,收入地點和收入時間的選擇,合理選擇可以提高經濟收益。成本策略規劃表現為以舊換新、現銷、賒銷,貨物計價方式等幾個方面。不同的選擇會對稅收產生不同的影響。所以要綜合考慮分析,減少稅務成本。
4.稅務策劃在利潤分配中的運用
稅務策劃的作用還體現在企業利潤分配中。根據會計法規的相關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適合的會計核算方法,這就為企業在稅務策劃方面爭取了很大的發展空間。另外,在利潤分配的過程中可以實行多種方式或者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形式,合理有效的分配政策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四、稅務策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意義
稅務策劃作為現代企業管理活動中的重要部分,二者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茖W,合理的稅務策劃促進了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而完善的現代企業管理體系為財務策劃提供保障,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稅務策劃是從目前的經濟法律,會計準則出發,采用科學的方法,研究制定各種稅收方式,再將這些整合,做出最后的選擇。所以,稅務策劃在捍衛財務管理體制的優越性,保證不出現偷稅,漏稅,逃稅的同時規避了稅務風險,減少了企業損失,塑造了企業形象,實現利益最大化。稅務策劃作為企業管理活動中的重要內容,必將越來越受到重視,在促進經濟發展的路上貢獻自己不可磨滅的力量。
一、現代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不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其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為充分發揮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1)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2)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3)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遲延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稅收籌劃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三)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四)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五)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二、現代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稅收理念的改變為企業稅收籌劃排除了思想障礙。計劃經濟時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對偷逃稅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明確的界定??梢哉f,目前研究企業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二)稅收制度的完善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綜觀世界各國,重視企業稅收籌劃的國家都有一個比較完善且相對穩定的稅收制度,因為如果企業所面臨的稅收環境變化不定,企業選擇的納稅方案的優劣程度往往也會隨著稅收制度的變動而變化,甚至會使一個最佳的納稅方案蛻化成為一個最差的納稅方案。1994年稅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國稅收制度朝著法制化、系統化、相對穩定化的方向發展,體現了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并為市場經濟的國際化提供了較為可行的外部環境,這為企業財務管理者和有關人員進行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
[關鍵詞]監獄;財務管理;問題;措施
監獄是社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大多數監獄都在直接或間接從事勞務加工生產,但監獄作為一個國家機器,是一個刑罰執行機關,首要任務是確保監管安全。因此,監獄管理既要監企合一,又要對勞務加工等經濟運行狀況加強監管和核算。監獄的財務會計制度也要相應做到監企分開。
隨著我國監獄體制改革的推進,監獄逐步在經營和財務方面具有一定的獨立性。而目前監獄的財務管理中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監獄的財務管理能力有待進一步地提高,只有這樣,監獄才能健康地運行,在創造強大社會效益的同時,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
一、目前監獄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預算管理機制不規范
我國監獄現階段的預算管理體制還不是很完善,預算管理體制不能適應現在財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與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仍有一些不相適應的地方,所以還存在一些缺陷。這種不相適應直接導致了監獄經費常常不能準確估量,易出現資金過多或過少的現象,預算管理很難發揮出其控制支出的效果,使監獄的經營活動經濟效果難以真正體現。
2、支出經費邊界難界定
監獄在執行刑罰時承擔的是社會責任;在經濟活動過程中也承擔經濟責任;故此,造成監獄經費支出科目繁多、涉及方面很廣泛的現象。因為有大量的政策性強制支出,使得專項經費與經營性經費之間的界線很難確定,給財務管理增加了難度。如:罪犯改造經費中獄政業務費反映的是獄內偵查費用、罪犯特情費用、罪犯檔案卡片購置費用以及其他所需費用,但這些費用難以保證不被用于經營性活動。負責改造罪犯的監獄人民警察為此所需的一些費用,應該是記入獄政業務費,還是記入監獄警察經費的公務費中,還是經營成本中;警用車輛費用是否記入獄政設施維修費;出差費用如何界定;等等。另外,用于改造罪犯衛生環境的支出、一些警務支出等諸多費用,分清界線都較為困難。
3、成本效益觀念很缺乏
由于監獄屬于國家機關,往往更加注重社會效益而忽略經濟效益。這造成目前我國監獄系統的財務管理對于成本的控制比較松散,很多財務人員的成本意識淡薄,不能有效控制和管理監獄各項開支,從而造成大量的鋪張浪費。上級財政部門不合理的預算導向,對監獄預算資金不結轉下年使用的剛性約束,使各監獄不是把精力放在控制和降低成本上,而是努力地尋求如何盡早地將預算資金使用完,以便不減少下年度經費額度。至于使用是否合規、合理、恰當,那就另當別論了。在監獄中,預算執行是事前管理,在執行過程沒有形成全方位的預算執行體系,缺乏日常控制。最終的結果是形成了大量不必要的開支,造成了經濟資源的浪費,無法有效開展成本效益核算工作。
4、會計基礎核算不均衡
全國性的監獄審計發現了會計基礎核算的諸多問題,也暴露了監獄各類財務軟件的不適應性。由于監獄的特殊地位和過去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財務制度的影響,監獄財會人員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傳統的記賬、算賬、報賬的“賬房先生”思想,還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財務管理。一些監獄財務人員會計基礎核算水平參差不齊,跟不上現代監獄的改革步伐,直接影響著現代監獄的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改進監獄財務管理的幾點措施建議
1、強化預算管理
在監獄預算的編制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強化預算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監獄的預算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進行預算管理工作,形成良好規范的財務秩序,從而確保預算管理的有序進行。其次,財務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專款專用原則,確保財務預算目標的協調統一以及預算結果的科學準確。第三,要根據監獄的歷史情況,在對監獄歷年財務預算進行科學的深入分析基礎上制定預算。第四,要在對下一年度具體工作任務和財務目標分解、細化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作出修改,其別需要考慮是下一年度的政策性因素。最后,根據各方意見確定最終的預算。在每年年末,需要結合當年的實際財務運行情況,找出其中的差距并剖析其具體原因,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改善下一年度的預算;并持之以恒,不斷完善財務預算編制能力。
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需要對預算的執行過程進行跟蹤和控制,并建立日常預算的控制和報告制度,通過控制會計信息失真的源頭,來減少虛假會計信息。對于預算里的偏差,需要及時查找原因,并針對原因提出改進方案,以確保預算的順利完成。并且,需要不斷總結經驗,通過提高未來預算控制能力,來防范財務風險并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
2、完善內部控制
在監獄的財務管理中,內部控制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內部控制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不斷完善各類財務管理制度及會計核算制度,從源頭上控制會計人員的道德風險,并且可以減少經濟活動中的差錯,以及保證及時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
一、現代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不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其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為充分發揮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第一,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遲延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稅收籌劃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三)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四)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五)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二、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實現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對稅收觀念理解的改變為企業稅收籌劃排除了思想障礙。計劃經濟年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對偷逃稅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明確的界定??梢哉f,目前研究企業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二)稅收制度的完善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的保障。綜觀世界各國,重視企業稅收籌劃的國家都有一個比較完善且相對穩定的稅收制度,因為如果企業所面臨的稅收環境變化不定,企業選擇的納稅方案的優劣程度往往也會隨著稅收制度的變動而變化,甚至會使一個最佳的納稅方案蛻化成為一個最差的納稅方案。1994年稅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國稅收制度朝著法制化、系統化、相對穩定化的方向發展,體現了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并為市場經濟的國際化提供了較為可行的外部環境,這為企業財務管理者和有關人員進行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不同經濟行為的稅收差別待遇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F代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選擇能降低企業稅負、獲取最大稅收利益的經濟行為,這要求稅收制度能夠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選擇空間。隨著我國稅收制度日趨完善,為了體現產業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職能,國家在已經頒布的稅收實體法中不同程度上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收差別待遇,即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種差別、稅率差別和優惠政策差別,同時在稅收程序法中也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作了肯定,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業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