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8 16:52:07
序論:在您撰寫鄉村法制建設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法治;法律;尊嚴
一、故事梗概
影片發生在中國西北的一個小山村,秋菊的丈夫萬慶來與村長王善堂在搭建辣子樓問題上發生了爭執,被村長踢中要害。于是秋菊懷著身孕去找村長說理,但村長不肯認錯。于是秋菊又到鄉政府告狀,經過李公安的調解村長答應賠償秋菊家的經濟損失。但是村長把錢扔在地上這一舉動,使秋菊感到受到了受辱,沒有撿錢,而是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狀路途。在除夕之夜,秋菊難產,村長摒棄前嫌組織村民連夜把秋菊送到醫院,使秋菊順利生產。秋菊感激萬分,官司也不再提。可正當秋菊家慶賀孩子滿月時,傳來法院判決,村長因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十五天。望著遠處警車揚起的煙塵,秋菊感到茫然與失落……
二、呈現的問題
影片最后秋菊茫然和失落的神情使我久久不能忘懷。從她的茫然隱射出鄉村法治建設存在的諸多問題。
1.法律與人情的沖突。從影片中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過訴訟來獲得正義的,并且最后也贏得官司。但她卻并不開心,尤其是想到在自己難產時是村長不計前嫌的幫助自己渡過難關,而自己卻無情地把村長送入了監獄,這成了秋菊心中永遠的遺憾。秋菊的茫然正體現了法律與人情之間的沖突。法律是現代的,人情是傳統的;法律講究法治,人情講究人治。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人治社會,法制觀念在中國普通大眾的意識中還相當薄弱,社會秩序主要是靠一些歷史積淀下來的社會習俗、道德觀念、人情關系來維持。因此,片中村民雖然有了現代法律啟蒙,卻還未完全擺脫宗法文化的倫理人情,人治才是治村的主要方式。如村長與李公安,作為基層行政人員,他們也講法律、政策與文件,但在管理中,人情才是他們真正的法寶。如秋菊,為維護自己一家的尊嚴,她訴諸于法律,但是她沒有真正理解法律;她只是想通過法律得到人情意義上的說法,法律不解決讓村長認錯這一人情問題,而只能在人情之下給她經濟賠償,或在人情之上拘留村長;當村長幫助秋菊保住孩子后,秋菊終于覺得已經得到了她要的人情說法,是以人情的方式給予的,與法律無關;而正當秋菊與村長都覺得平衡了的時候,法律出現了,逮捕了已是恩人的村長,這是秋菊以法律手段要人情說法這一矛盾的結果。面對這一情形,秋菊很無奈,村民很無奈,同時也體現了法治的無奈。村民看到了法治的無情,從而望而生畏,避而遠之。將村長送入監獄將使得秋菊在村民中的形象大減,給當地村民留下了不通情理的印象,從人情世故,從情理上看,這樣做的確欠妥,但是在法制社會中這是一個合法的行為。法律的無情與道德的情理形成了沖突。
2.農村村民的法律意識淡薄。在小山村中,村民法律意識普遍不高。首先,秋菊作為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她有法律意識,但卻無法律知識。她既不懂訴訟的程序也不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只是朦朧的知道有法律這么個東西,并且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可以給她想要的說法。其次,她層層上告,討說法的背后心理動機是對自身尊嚴的維護。秋菊打官司并不為得到更多的經濟賠償,也不是想讓村長去蹲監獄,而只是要個說法,要村長認個錯,這是人的尊嚴問題。因此可以說她在打官司時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只是出于對自己尊嚴維護的一種無意識的舉動。同時,秋菊在“討個說法”過程中,經常說的一句話是:“他是村長,他打兩下,咱也沒話說,可以他該往哪個地方踢呀,那可是個要命的地方……”可見,在秋菊的眼中,村長(官)仍是要比民高一等,而不是平等的關系,之所以要討個“說法”是因為村長打得太重了,而且事后沒有道歉。此外,秋菊最后打官司了,按照法律程序,市公安局應該首先成為被告,作為其法人代表的公安局長也應該出庭候審,但是秋菊卻遲遲不愿進法庭,因為公安局長是一個大好人,一直在幫助她,她說:“我告的是村長,不是局長,局長出庭,我就是不去?!边@個賦予戲劇效果的情節,值得我們深思。本來法律是到了位的,也是堅定地站在百姓利益一方的,但百姓卻由于法律意識不夠,毫不買賬。電影中關于這方面的實例還有很多。這些方面都充分地體現了秋菊等村民的法律素質不高,缺乏對自身的權利意識的認識與維護。
3.農村中弱勢群體維權之路的艱辛。影片中秋菊不惜挺個大肚子,奔走了大半個冬天只為“討個說法”的這種執著堅強的精神使我深深為之感動,敬仰她的執著,佩服她的勇氣。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秋菊只是個存在于電影中的人物。在農村中,很多人在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時,往往采取忍氣吞聲的態度,因為他們了解維權道路的艱辛。首先,私人成本的制約。秋菊打官司的私人成本過高:將照顧受傷的丈夫以及家務活和農活全部扔給年邁的公公,此為家庭成本;虧掉了家里所有的積蓄,低價賣掉家中惟一值錢可賣的紅辣椒,這是經濟成本;在懷孕期間和小姑子冒著嚴寒顛簸之苦行走在塵土飛揚的公路上,忍受著出門在外的種種不便,這是精神成本。此外,還有家庭成員生活質量的下降及痛苦指數的上升等等隱性成本。因此,對于農民來說,不僅擔負不起高額的打官司成本,同時也損耗不起人力、物力。其次,上訪之路不是一帆風順的。從影片中我們從中隱約體會那些與秋菊同命運、甚至比秋菊悲慘得多的人們在真實世界是如何為了活著而走上漫漫上訪之路的。他們就像電影中的秋菊一樣,孤獨、蹣跚,由于正式的制度沒有給他們想要的說法和出路,而又不得不走出這一步。但是現實中的人沒有影片中人物的好運氣,好心人不是想遇就能遇到的。在村民眼中,上訪是遙不可及的事,上訪有風險,需謹慎。
三、相關建議
對于秋菊打官司影片折射出我國農村法治建設的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1.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發展民主,健全法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有利于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政治環境。首先要提高行政人員的素質,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尤其是在偏遠地區要更加注重其素質的培養??朔写彘L“只為公家人服務而不是為村民服務”的錯誤意識,漠視村民的利益和意見。作為行政人員要樹立始終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切實為村民辦實事,虛心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耐心為村民講解國家政策的工作態度。此外,加大政策的透明度,加強對行政的監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實行政務公開,使人民了解國家實時的政策法規。同時,進一步加強新聞媒體對行政的監督,對行政不當行為的要進行報道和評論。
2.法律應與國情相適應。法律有法律的規定,道德有道德的情理。從秋菊打官司中,這種正式的以國家的制定法為背景的“說法”并沒有給秋菊帶來自己想要的正義,相反這種“說法”使得秋菊更加的困惑,從而對國家法產生一種敬而遠之的心態,這就必然使得國家很難“送法下鄉”,使得普法工作更難。這一情形無疑提示著我們:國家理性,制度理性并不總是優于地方理性,非制度理性。解決兩者之間的矛盾不在于以前者強制性的取代后者,這只是一種暴力,不可能贏得心服,而是應該考慮如何使兩者進行兩元的良性互動,溝通,相互理解,最終達成合理的制度性約束即令雙方都滿意的“說法”。
3.大力宣傳法律知識,加強普法教育。影片非常鮮明的體現出了行政相對人素質不高和法律意識薄弱的實情。因此提高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意識和素質對我國鄉村法治建設很有必要。我們可以通過大力宣傳法律知識,如舉辦律師下鄉、開辦法律座談會等形式,使村民了解相關法律知識,了解自己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并且當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夠運用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參考文獻】
[1]周風鳴,張越華.中國公民權利手冊[M].沈陽:白山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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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學理論;法治鄉村;路徑初探
1我國“法治鄉村”建設的必要性
十政府工作報告上明確提出依法治國的理念,建立法治化的社會。法治國家是全方位的法治,不僅要全面推進黨的法治,做到依法執政,還要依法行政,全面推進政府法治,而且要推進社會法治,從而做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位一體”建設??梢姡ㄖ紊鐣且婪ㄖ螄匾I域和重要一環。建設法治社會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社會”的法治,法治國家就無法推進;同時,法治社會建設可以為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政的全面推進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法治鄉村作為法治國家建設農村的重點領域,提倡新農村的法制化建設也勢在必行。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全面重申了依法治國理念,再次為加快法治中國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和奮斗目標,是完全符合我國基本國情和各族人民的意志、愿望和新期待,廣大農民也對依法治國充滿了信心和期望,他們強烈呼吁和衷心期盼建設一個風清氣正、和諧穩定、生態文明、宜居樂業的“法治農村”,把美麗鄉村建設和管理真正納入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常態化的發展軌道。
近幾年,農村經濟社會建設所取得的成就進一步擴大,而農民的法律需求也日益增多,尤其在中國鄉村社會的特殊性氛圍,更加迫切的需要加強農村法理化法治建設。然而,從目前法治鄉村來看,如何加強農村的法治建設,提高村民的自我民主意識,從而建立良好的農村秩序,最終實現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這恰恰是我們在“法治鄉村”中面臨的重大課題。
2“法治鄉村”建設的問題及現狀
2.1宣傳不到位,法律法規制度不完善
當前農村法治狀況無法適應新常態下農村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一方面是基層鄉村干部無法勝任農村法治宣傳員的角色,在工作中沒有很好的重視農村的法治化建設宣傳工作,推行落實國家政策往往擺在主要工作方位上。另一方面是法治宣傳員的鄉鎮干部在工作中下鄉時間短,日常工作任務繁雜,導致大叔村干部無暇宣傳法治鄉村重要性。雖然法律對農村村民自治的主體、客體、內容及村民自治的程序、違法實施自治行為的法律責任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在實際的法治操作過程中,村民自治的真正作用還是難以發揮。最后,國家普法法治宣傳隊及其法律志愿者更多的是在城市中心普法宣傳,而很少甚至沒有普及到農村。農村法規體系的缺失進一步致使村民在某些情形下依舊無法可依,目前法制建設多停留于立法層面,在村民守法及其執法依然存在問題。
2.2法治意識薄弱,傳統觀念根深蒂固
農村作為我們國家依法治國方略推行的重要社會群體而言,整個農村因為種種原因對法律的認知及認同度較低,村民的守法意識及其要受法律保護的意識都很差,村民對農村的禮儀習俗的尊崇遵循都超過了對法治化的應用范疇,大部分農村都缺乏現代法治化社會所應具有的民主氛圍。我國農村受自然經濟條件的制約和長期形成的傳統觀念影響,加之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村民自治對農村大多數村民、村干部是比較模糊的概念,農村法治文化的建設及其農民的法治觀念趕不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下的法治管理,法律在調解農村的社會矛盾、在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作用不夠明顯。加之農村社會法治化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的和諧有序發展。同時,農村傳統文化觀念中的家族觀念、血緣關系、宗族派系相對于村民自治而言更是占據了社會管理的主流方式?;谵r村整個經濟基礎水平和現實社會條件的限制,專門針對農民的專門法律知識培訓還不夠系統化,普法教育的知識水平與普及程度還處在比較初級的階段,與我們現在進行社會主義法治鄉村中提出的新知識型農民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村民的法律知識和能力。而這一切,農民傳統觀念處理問題的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法治化的進程。
3推進“法治鄉村”建設的若干路徑
關鍵詞:法治秩序;國家法;民間法
中圖分類號:D 920.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605(2005)07―0049―04
一、問題的提出:對兩則鄉村生活圖景的解讀
材料一:無論是從我國農村經濟狀況還是文化傳統,家庭養老現在和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仍然是一種主要的養老方式。然而,當前在農村,老人訴說兒子兒媳婦不孝的越來越多,可以說已經達到怨聲載道的地步,反映遺棄、虐待和侵犯老人合法權益的人和事不斷見諸報端。據司法部門提供的資料,各級法院受理的贍養糾紛案件逐年上升。農民普遍富裕起來以后為何不愿盡孝的反而多了起來,這是當前農村家庭養老出現的一個新問題。
材料二:藁城市廉州鎮24歲的田鳳英,2001年與本村馬永飛結婚,孕后5個月出現連續高燒,后經醫院檢查其雙腎積水,在藁城市人民醫院做了左腎造瘺和引產手術,在其病情仍需治療時,丈夫卻把家門換了鎖,她只好長期住在娘家;在她以后的四次住院、兩次手術中,丈夫沒有露面,幾萬元的治療費都是她東挪西湊來的,之后,丈夫又向她提出了離婚……,妻子孕后重病反遭遺棄,傷心女將丈夫告上法庭。
應該指出,盡管材料二是個個案,但不可否認,它同材料一樣,在當今的中國鄉村,也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在轉型期的中國,上述現象的增多,原因無疑是復雜的,有經濟方面的原因,也有道德倫理方面的原因。其中,我們認為,它同當前的“鄉村法治化”運動不無關系。當前,中國正在進行著一場以政府推動為主導力量的社會法治化運動,走上了一條政府“變法”的道路。通過大規模的“送法下鄉”運動,在建構一體化的國家法律秩序的同時,國家法對鄉土社會的民間法、宗教法等地方性法治資源也開始了全方位的“格式化”征程。由于國家法及其權威的強力推進,在鄉土社會,鄉規民約已不能獨立支撐起村莊治權,特別是鄉村中原有的鄉紳、社會賢達、宗教人士等民間權力資源大量消失,使鄉規民約失去民間依賴。家法、族規也面臨同樣的境遇。特別是在現代性觀念及其話語借助于電視廣播等媒體進行大規模的、先導性的傳播之下,這一進程卻被空前加速。然而,在這種背景之下,國家法權威及其硬件設施卻未能同步跟進,由此所形成的“時空錯位”及其張力直接導致了鄉村社會的“秩序真空”。同時,現代傳媒還在鄉村產生了一種“時空延伸”的效果,使不在場的、遠距離發生的現代工商社會生活圖景被不斷置入鄉民的頭腦之中,并與鄉土生活的客觀場景形成強烈的反差,從而進一步加劇了人們內心的躁動不安。這樣,在鄉村傳統法律文化的整合功能被削弱而現代性法律文化及其制度救濟功能尚未到位,甚至在短期內也無法完全到位的情形下,行為失范將無法避免。
我們看到,隨著現代法律文化及其平等自主意識的侵入和社會關系結構的轉變,在所謂平等權、獨立權、自等現代性觀念的驅使下,現代社會法定的父母子女之間撫養和贍養的權利與義務往往落到了空處,像往昔那種回報父母養育之恩的“孝道”觀念少得出奇,子女虐待、遺棄父母的現象在農村地區屢見不鮮。此即所謂“民法成而忠孝亡”。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農民不享有任何醫療和養老保險,加之收入微薄,一旦年老后被子女遺棄,生活將會雪上加霜。當現代性的法律文化“解構”了傳統的具有“社會保險”功能的“孝道”之后,又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去救濟“不孝”行為的嚴重后果。這在老齡化社會日益逼近的農村地區,已經或正在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現代性法律文化所倡導的個體本位、獨立自主的理念必然要受制于特定的語境。在農村地區的經濟生活條件未根本改善之前,由傳統法律文化所孕育的“孝道”觀念在農村中的“社會保險”功能是無法替代的。同樣,如材料二所揭示的,現代性法律文化所崇尚的“離婚自由”等個體權利意識也被濫用,成為拋棄殘疾或弱勢配偶的工具。然而,在農村,牢固的“責任型”婚姻仍然具有重要的、有時甚至是唯一的“社會保險”功能,維系一種在現代主義者看來并沒有愛情的婚姻,這在鄉土社會仍具有一定的現實合理性。要知道,西方發達國家的離婚自由是以社會保障機制的完善和充分的就業以及獨立支配的個體收入為前提的。在中國鄉村地區的社會保障機制建立和完善之前,允許大量的不孝行為和自由離婚行為的存在,無疑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
由此看來,承載著更多西方法律文化基因的國家法制度及其實踐能否完全適應于中國國情,特別是能否適應中國鄉村,這并不是一個不證自明的問題。長期以來,在鄉村法治變革的理路上,我們更多地關注了一種“建構論唯理主義”的理論,而忽視了一種法治生成的“進化論理性主義”的理論,它遮蔽了社會歷史變化的相當重要的復雜性、多樣性,容易誘致人們對社會建設出現片面的、直線的、純粹的理解,容易使人們對社會建設方案的“他者”要素視而不見,并可能遮擋人們觀察捕捉另外可能存在的制度建設資源的視野。
二、善待民間法:一種法律多元的視角
如上所述,中國法治的主導力量應定位在國家、政府,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問題是當法律被以行政手段托付給國家從上到下傳遞到鄉土農村時,其傳遞的途徑和效果并不令人滿意,甚至可以說,這種強制性的制度變遷與急功近利的推動給鄉村秩序帶來了一定的危害與不利?;诖?,在分析轉型條件下鄉村社會法治秩序的構建時,許多學者提出了各自的分析理路。蘇力認為,鄉村法治秩序的構建不能忽視鄉村現實生活中的“無言之知”,應該關注地方性知識,從社會生活中的各種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尋找法治秩序的合理建構。趙曉力、強世功等深入農村,以陜北B鎮信用社“依法收貸”、“炕上開庭”為個案,分別寫出了研究論文。其中趙曉力在其論文中深有感觸地說,法律所提供的合法與非法的差別使得‘依法收貸’這種政治經濟的管理成為一種可實現的選擇,而這種管理的實現還依賴著管理者對各種關系及其含義的利用與把握。強世功認為,在具體調查中,尤其在親臨這樣的案子時,我們感受到的并不是中西法律文化的差異,也不是國家與社會的對立。在具體的場景中,我們感受到的是權力運作的策略與戰術,比如擺事實、講道理的道德論證、人情面子機制等等??傊?,上述學者從法理學的研究角度證明:鄉村:法治秩序的建構不應只從自上而下的法律文本中去尋找,而應以鄉村現實生活中“活著”的情與理為基礎。
這里的“鄉村情理”,也稱為“民間法”,這是學術界近年來在討論相關問題時最為常用的一個指稱。關于這一概念的界定,國內著名:學者梁治平先生認為:“民間法具有極其多樣的形態,它可以是家
族的,也可以是民族的;可能見諸文學,也可能口耳相傳;它們或是人為創造,或是自然生成;或有明確的規則,或表現為富有彈性的規范;其實施可能由特定的人負責,也可能依靠公眾輿論或某種微妙的心理機制,民間法產生和流行于各種社會組織和社會亞團體之中?!碧K力先生則將其大致概括為“在社會中衍生的,為社會所接受的規則”??梢钥闯?,學者眼中的民間法是一個內涵和外延較為寬泛的稱謂,我們還可將其稱為“非官方法”、“非正式法”、“活的法”。
在過去很長的時間,理論界對法的研究主要集中且停留于國家法律上。法,被理解為由特定國家機關制定或者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這種研究對民間法重視不夠,而且忽視了國家法的缺陷。事實上,國家法調整范圍有限,它不可能面面俱到,無法涉及到人們生活的各個層面,同時,它具有相對穩定性,無法及時滿足社會對國家法的需求,再者,它具有原則性、普遍性的特點,無法顧及到鄉村社會中的一些特殊情形。這樣一來,既簡單又能幫助農民獲得最大效益的民間法在我國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下就有了其存在的現實合理性,包含傳統法律制度和文化底蘊的民間法易于為農民所選擇適用。也就是說,國家法只是人們法律生活的一部分,無論其作用多么重要,它也只能構建部分法律秩序?!爸灰獙ι鐣詈唵蔚赜^察一下就可使我們相信,除了由政權強加的法律規則外,還存在著某些法律規定,或至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過去存在,現在仍然存在著一些并非從總體社會的組織權限中產生的法律,既有超國家法,也有亞國家法?!笨梢?,在實際的鄉村生活中,國家法與非國家法并存,相互作用,共同維持社會秩序。社會學的研究表明,在我國地域廣袤的鄉村,國家制定法對維持鄉村社會秩序所起的作用是甚小的,絕大多數情況是通過一些民間習慣、宗法族規、鄉規民約來維持鄉村社會秩序。法律秩序在鄉村社會中尚未占據主導地位,鄉村社會仍然處于“法治秩序”與“禮治秩序”、“德治秩序”、“人治秩序”、“宗法秩序”等組合而成的“多元混合秩序”的調控之下。因此,在鄉村社會法治秩序的型構上,我們不能只重視國家法,還應該重視在鄉村社會生活中經過長期的、在各種現有的制約條件下通過人們的行為互動逐步形成的一些民間習慣、習俗的作用。如果僅從國家角度出發,僅強調國家法對鄉村社會的調控,就無法建構符合我國鄉村社會實際的法治秩序。在這一意義上,怎樣處理好國家法與民間法的關系是構建鄉村社會法治秩序的關鍵。
三、走向具體的鄉村法治:國家法與民間法的良性互動
目前,學術界就國家法與民間法關系的探討,大致形成了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不論是國家法還是民間法,都代表了一定的知識傳統和文化形態,并且受到了不同原則的支配。因此,要以“規劃”的方式進行文化移植和知識傳統的新陳代謝,消除兩者矛盾的最好方式是使民間法不斷明確化、系統化并使之納入國家法律體系之中;第二種觀點認為,兩者具有根本的矛盾,而矛盾主要是由民間法的落后生成的,民間法無論從形式上內容上,還是從結構功能、系統化的程度上都與現代國家法的要求相去甚遠,因此,兩者矛盾的解決應從根本上對民間法予以否定、擯棄,并用國家法取而代之;第三種觀點是建立在前兩種觀點基礎之上,認為對于農村法治實踐,既不應理解為農村非正式制度或秩序的完全“自治”以及對國家法律制度或秩序的分庭抗禮與平起平坐,而應該理解為是兩者在農村社會中的“分工”及“配合”,也就是說國家法與民間法要建立一種良性互動機制。
從上述三種觀點關于國家法與民間法的關系問題的論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前兩種觀點強調國家法的全能作用,而否定民間法的獨立存在,民間法要么被國家法吸納,要么被國家法摒棄。這兩種觀點過于簡單化。第三種觀點是對前兩種觀點的結合和創造性運用,它肯定了除國家法之外,民間法有其獨立的存在價值,因而強調合理建構國家法與民間法的關系在鄉村社會中所具有的作用。筆者認為,第三種觀點值得借鑒,如提出建構國家法與民間法良性互動的關系。但它沒有分清國家法與民間法的主次、地位的高低,只說明了兩者調整社會關系時應該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固然,在有些領域這種分工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領域都相互分工。有些領域只能由國家法調整。即使在某些領域需要民間法的相互配合,國家法也應該始終居于主導地位,而民間法只是起著補充的作用。而且這種現象也是過渡性的。因為,法治社會應是一個有良好法律體系并被嚴格執行和遵守的狀態,是一個系統工程,在這個系統中,包括在鄉村,國家法應是廣義的國家法律體系中位階最高的法,而民間法則是這個法律系統的“邊緣”。民間法應是國家法的延伸部分和重要補充,對民間法的作用既要全面客觀肯定,也要看到其不足之處,有些民間法內容的一些不良因素對國家法會帶來沖擊和影響,不利于鄉村法治秩序的建構。只有在這個前提下,建構國家法與民間法的良性互動關系才符合法治秩序建構的要求。具體地,建構國家法與民間法良性互動關系的基本要求應該是:第一,對鄉村社會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社會關系,必須由國家法加以調整,如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就必須由國家司法機關運用國家刑法、刑事訴訟法來調整。對這類社會關系,民間法沒有適用的余地,不允許用民間法來規避國家法的適用,不允許當事人運用民間法進行私了。第二,對具有強烈的“地方性知識”和民間色彩的社會關系,可以依靠民間法來調整。這部分社會關系,一般無“必受審性”,它更多的是依靠一種風俗、習慣等民間法調整,對“人情”、“倫理”過分依賴,靠民間法的調整就可把一切問題解決,它與高度客觀化、形式化及統一化的法律規范不同。國家法只有在當事人求助于國家機關時才最后被適用。第三,對國家法與民間法都涉及到的社會關系,既可以由國家法調整,也可以由民間法調整。這類社會關系主要是在農民的生產、生活和經濟交往中形成的各種民事法律關系,如損害賠償。這類社會關系的爭端,由當事人根據自身利益自主選擇適用國家法或民間法來解決,或者由國家法與民間法互動適用來解決,例如我國調解制度所規定的人民法院主持的民事調解、刑事自訴案件調解,行政機關主持的行政調解,以及村民委員會下設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鄉鎮司法所主持的人民調解。
[關鍵詞] 鄉村旅游 新農村建設 對策
一 鄉村旅游發展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要性。
1.優化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生產發展。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業產業結構與高產優質高效的農業發展之間的矛盾,農產品結構與日益變化的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一直是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的瓶頸。旅游業是一個產業鏈長、帶動性強的新興產業。發展鄉村旅游,不但可以發揮鄉村資源的比較優勢,吸引城市居民進行各種休閑娛樂活動,而且還使傳統的種植業與旅游業有機結合起來,擴大了農產品的經營范圍,農產品就地轉換增值,帶動了農副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調整和優化了農業產業結構, 推進農業生產發展。
2.增加就業機會,促進農民生活富裕。旅游業是一個綜合性的服務行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在擴大就業功能上,旅游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遠遠超過其他行業。鄉村旅游的發展不僅可以提供大量的直接就業崗位,而且還可以通過促進建筑、道路交通、農產品加工等相關產業發展而提供間接的就業機會,從而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增加了農民收入,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3.增進溝通聯系,促進鄉風文明建設。首先,大量游客的涌入,把城市的社會價值觀念、傳統文化、文明的生活方式等傳播到農村,另一方面也為當地帶來了大量的信息以及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經營意識,因此,農民的生活方式、經營方式、思想觀念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他們增長了見識,開闊了視野,提高了整體素質。隨著鄉村旅游的深入發展,隨著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村的進一步深化,隨著城鄉文化的不斷融合,鄉村發展更加和諧,鄉風文明建設得到加強。
4.完善基礎設施,促進農村環境整潔。要吸引更多更遠的游客到農村來,這不僅需要農村基礎設施和接待設施的完善,而且需要改善農村的整體面貌。圍繞這個目標,農村要改掉生活陋習,加強衛生條件的改善,另一方面還要綠化環境,治理“臟、亂、差”問題,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促進鄉村村容整潔,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
5.提高農民素質,促進管理科學民主。 鄉村旅游業的發展一方面給農民提供了更多的機遇與外界溝通,感受現代文明的氣息。另一方面,鄉村旅游的發展趨勢以及消費者的需求趨勢也對農民提出了很大的挑戰,農民要真正參與到旅游的發展中來,真正成為鄉村旅游發展的主體,就需要學習更多的知識,掌握更多的技能,提高管理水平,了解更多信息,熟悉現代化管理手段,農民在潛移默化中接受現代文明的熏陶,促進了管理的科學與民主。
二 目前我國鄉村旅游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產品結構單一 ,產業效益較低。我國鄉村旅游從整體上來講,依然處于初期發展階段。資源挖掘度不足,產品檔次較低,產品種類單一, 市場開發力度不高, 開發項目多集中在觀光、垂釣、農家樂等方面,民俗風情和參與互動性項目開發較少,產品特色雷同,資源吸引力不足,導致了旅游對農村經濟貢獻率較低的結果。
2.缺乏整體規劃,資源利用率不高。目前鄉村旅游發展中,由于資金缺乏和規劃意識的淡薄,很多旅游資源都沒有進行科學的論證和合理的規劃就盲目開發,一方面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開發破壞了資源的整體性,鄉村旅游目的地與周邊環境不相協調。鄉村旅游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它的原汁原味,鄉土特色,田園風光,民風民俗等,如果在旅游開發中產品缺乏明確的旅游主題和文化內涵,缺少特色產品,甚至與城市趨同,在一定程度上對資源的核心吸引力造成了浪費,對資源發展的持續性造成了破壞1。
3.管理體制落后,旅游人才匱乏。由于鄉村旅游的開發和研究均處于較低層次,從事鄉村旅游的經營管理專業人員相對較少,對鄉村旅游從業人員缺乏系統有效的培訓。在實際操作中, 許多鄉村旅游區的管理人員由當地村委會干部及當地農民負責,他們往往缺乏正規的培訓和實踐經驗,這必然會加劇鄉村旅游快速發展的現狀與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素質較低的矛盾,從而形成了鄉村旅游從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的瓶頸,嚴重制約了鄉村旅游業的發展。
三 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科學實施鄉村旅游的對策
1.統一規劃,因地制宜,促進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鄉村旅游的開發就是把農村現有的資源轉化為經濟優勢的過程。首先,總體規劃要體現整體性,在規劃中要把鄉村旅游的資源特征和當地的地理條件、人文條件,基礎設施條件、經濟發展水平、客源市場以及周邊發展規劃等進行有機結合,保證旅游資源發展的可持續性。 其次,旅游產品開發體現聯動性,鄉村旅游產品的設計和開發要突出地方特色,發揮資源優勢,開發適合旅游市場的需求、規模、趨勢 和特點的產品。既要實現旅游產品的經濟效益,又要發揮產品的帶動功能,促進當地相關產業的發展。再次,宏觀調控和管理要體現公益性,政府要下大力氣,狠抓規劃的落實,需要政府投入建設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政府要加大投入。最后,融資渠道要體現多樣性。拓寬融資渠道,通過各種途徑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入到鄉村旅游的開發和建設上來。同時,政府對于規劃的審批、經營管理、安全衛生管理等也要進行有效的規范與監督,充分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實現鄉村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2.培養人才,規范服務,提高鄉村旅游服務質量。實踐證明,專業的管理和優質的服務也是鄉村旅游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因此,鄉村旅游發展中,旅游管理和服務規范也是很重要的一環。首先要強化服務意識,改變農民對服務工作的認識,使他們感覺到服務質量是鄉村旅游生存的必要條件,只有通過良好的服務才能贏得良好的經營業績。其次要強化特色意識。全面規范農民的服務,并在此基礎之上形成自己的個性和風格,滿足不同層次的消費者,提供個性化的符合發展潮流的產品和服務,以“特色”來吸引人。再次,加強規范意識。要對農民進行定期培訓和考核, 學習相關的旅游政策、當前的市場動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和當地的培訓機構或高校進行聯合培養旅游人才,通過教育培訓, 培養出一批有知識、有技能、通管理和守法規的一代社會主義新型農民。最后, 加強服務安全意識。要讓農民意識到從食品、環境、人身、財產等安全到鄉村旅游產業安全的重要性, 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實現農村人力資源和旅游資源的和諧發展。
3.整合資源,發揮優勢,提高鄉村旅游產業效益。對旅游者的行為研究發現,旅游動機是一種尋求與感悟文化差異的行為和過程,對異質文化的追求是旅游者的普遍心理。鄉村旅游的主要客源就是周邊城市的居民,因此鄉村旅游的開發首先要對客源市場進行研究。如果客源主體是當地城市居民,產品的開發要注意主題的創造與創新;如果客源主體是外地游客,產品的開發就要注意本地特色和民俗文化的體現。其次要對資源進行優化整合,挖掘鄉村最具有特色的產品,突出農村清新、古樸、綠色、生態的環境氛圍,體現原汁原味的農家特色,增加旅游資源的吸引力。在這個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幾個關系:(1)局部資源特色開發與整體資源連續性的關系;(2)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既要保證現在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要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3)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一致性的關系。最后,對整合后的資源要進行有效管理。豐富的鄉村資源和多元的民俗文化是我國鄉村旅游開發取之不盡的源泉 。經營者和開發者要在專業指導下,在政府支持下,培養市場觀念,把資源開發與經濟效益結合起來; 強化市場意識,把服務水平的提高與經濟效益結合起來;把握市場走向,把產品開發與消費趨勢結合起來;提高管理水平,把經營思路和產業發展結合起來。通過不斷探索和創新增加旅游收入,增加鄉村旅游產業效益。
4.加強宣傳,培育市場,提升鄉村旅游品牌效應。首先,市場宣傳。圍繞鄉村旅游的主題和市場定位,要加大旅游地的宣傳力度,策劃多種營銷方式,比如宣傳冊,報紙、廣播、條幅 、電視等媒體進一步加強產品的宣傳,同時,要組織舉辦各種節慶活動,比如賞花節,美食節,民俗節等,滿足不同層次和偏好的游客,樹立目的地和產品的形象。其次,市場培育。(1)細分市場。旅游產品的設計和旅游服務的提供要根據消費者的差異和季節的變換而選擇不同的方式。消費者在人口統計特征、經濟特征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異,因此,產品的設計和宣傳都要有所區別。旅游產品尤其鄉村旅游產品季節性很強,因此不同季節乃至不同月份都應該推出不同的旅游主題等。(2)旅游宣傳要樹立鮮明的鄉村意象,充分體現鄉村休閑、放松、生態、田園的整體氛圍,開發者和經營者要最大限度地保持資源的最原始特色。(3)建立游客忠誠。旅游產品的宣傳要實事求是,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要達到宣傳的標準。如果宣傳言過其實,消費者就會有上當的感覺而引起對旅游產品的不滿??诒蜁鸬截撁孀饔?。只有當游客的預期和實際感知一致時消費者才會產生好的體驗。由于區域和資源的優勢,鄉村旅游的魅力對于城市居民而言是永久的。實踐證明,保留一個老顧客的成本要遠遠小于建立一個新的顧客,因此建立消費者忠誠對于鄉村旅游發展具有很現實的意義。最后,市場發展。鄉村旅游要走產業化道路, 實現旅游資源的永續發展,必須通過深層次挖掘和包裝來體現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風格,最終實現旅游產業的品牌效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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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 環境 法治
有效治理農村環境問題是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而法制治理是農村環境治理的基本手段和必由之路。我國在農村環境法治上作了足有成效的努力,無論在立法上或制度安排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對日趨嚴重的農村環境問題,我國運用法律手段懲處了一些嚴重危害環境的行為,對遏制環境惡化、促進我國農村環保起了十分明顯的作用。但是農村環境法治工作面臨著公眾守法意識較差、農村環保執法不力及農村環境治理制度安排不足等一系列問題,因此,農村環境治理必定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一、農村環境問題原因分析
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歸咎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展觀念和策略層面上的原因
這表現在:一些地方存在著單純的經濟觀念,片面理解“發展是硬道理”而一味追逐經濟指標,造成環保指標在經濟指標面前被不屑一顧,環境被置于犧牲品地位;一些地方秉承“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傳統觀念,沾沾自喜于“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選擇了“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掠奪型開發的經濟發展模式,置環保于不顧;而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城市化速度,農村環境成為城市化的“嫁妝”,這樣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效益與長遠利益對立起來,嚴重違背了自然規律、經濟發展規律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
(二)農村特定原因
除了上述原因外,還可從農村的特點和現狀中分析出更深層次的原因:一是農民及農村干部環境意識淡薄,農村人口文化程度整體較低,文盲、半文盲造就了法盲、半法盲;二是農民小農意識強,注重即時利益,“天生資源現就取,何管明天與子女”;三是農村干部和農民環保法律意識淡薄,公眾環保意識普遍較差。據調查,就全國而言,國民對于環境狀況的判斷大多是態度中庸,無敏感性,對許多根本性的環境問題缺少了解或根本不了解,而且相當一部分的社會公眾不愿意主動地去獲取環境知識。農村干部政策性意識濃厚,法律性意識較淡薄,以政策的原則性、實踐性、靈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范性、穩定性,造成農村環境法治建設障礙重重。四是農村法制教育與宣傳的虛無;由于我國農村環保法整體上仍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宣傳力度欠缺,農村環保法在廣大農村干部、群眾頭腦中仍是一個未知數。一些農民缺乏接近環保法、了解環保法的機會,于是也認識不了環保法的內在經濟動因。五是農民的相對貧困;相對貧困與農村環境問題相交叉、相重疊,以至造成從相對貧困到農村環境惡化的惡性循環。由于貧困,一些農民只能依靠對自然資源的過度懾取維持生計,由此造成該地區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造成農民物質生活基礎的進一步薄弱而更加貧困。四是農村自然資源的產權不清;自然資源作為生產和生活資料,而這些資源根據憲法在權利歸屬上屬于國家所有,但其產生的相當部分的利潤或產品卻直接為私人所有,自然資源的產權不清直接造成了公有資源過度使用和濫用,同時也加劇了生態環境的惡化。
(三)環境法制層面上的原因
1、環境法律制度的相對落后與弱化嚴重制約著農村環境的保護與改善。
從我國生態環境現狀上來看,環境法制相對落后與弱化,主要表現在:重行政主導、公眾參與有限;重立法數量、執法與司法功能偏差;不同部門和層次的環境立法缺乏統一規劃協調;地方立法特色性不強,可操作性較差;重實體規范、程序規范欠缺;不少法律規范內容已不適應社會發展與環保新形勢的需要,一些立法空白亟須填補等等。這些相對落后與弱化環境法制嚴重制約著農村環境的改善和優化。由于我國許多環保法規存在出臺時間早、內容滯后、懲戒力度小等不完善之處,使得環保執法屢屢遭遇“制度的困局”。
2、農村環境立法滯后,指標不一,體系不健全至今我國的環境保護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以198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法律法規體系,制定和頒布了規章和地方法規660余件,還頒布了300多項環保標準。這些對農村環保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這一法律法規體系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首先,從其建立的經濟基礎與達到的目標上來看,這一法律體系是建立在靠行政指令來實施的人治型的計劃經濟基礎之上,而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建立的是一種法治型經濟;其次,從此體系的內容上看,現行體系中有關農村環保法律法規不多,民事法律規范性質的農村環保法律法規更少,以民商法性質為主體的環保法律法規也很少,遠跟不上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最后,此法律體系尚不健全。此體系中沒有綜合性的農業環境資源保護法規或條例,《環境保護法》對農業環境的涉及很簡單,而且未能將農業環境與農業自然資源的保護協調起來;另外,一些重要環境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關環境評價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農藥使用造成環境污染法等。3、執法偏軟,管理不善,監督不力目前,我國還未形成一個統一而完善的環境管理體制?,F行的環境管理體制仍是按輔原則為依據的統分結合的多部門、多層次的執法管理體制,這樣形成了執法主體勢力割據的局面,致使權責不明,權力過于分散,從而使一些省、市級環境保護專門機構變成了本地區行政機關的附屬機構。為了一味提高本地區
的經濟效益而忽視了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甚至一些縣、鎮領導認為只要經濟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會搞好的,而對環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護主義極為嚴重。另外,各環保部門之間為了部門利益而互相扯皮,關鍵時刻相互推諉責任,形成了一種惡劣的部門保護主義,最終造成執法混亂,法律法規失去法律效力。
正是由于體制的不完善,監督力度自然也就上不去,對各鄉、村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村工作缺少監督,對于不依法行政、不依法治村而導致的農村不穩定的責任人,很少追究責任或進行必要的懲處。因執法主體繁雜,上下級形不成垂直關系。往往為了地區利益、部門利益,形成了上級有政策,下級有對策的應付局面,使許多監督政策不能得到實施,法律得不到執行,監督變得蒼白無力,環境污染日益嚴重。
二、農村環保法制建設的著力點
綜合以上對農村環境問題原因的分析,造成農村環境問題的關鍵因素是環境法制層面上的原因,依法治理農村環境問題是根本手段和必由之路,而農村環境立法是關鍵,本人認為,農村環境法制建設當前應抓以下幾個方面:
(一)充分立法
1、完善農村環保立法體系
為了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基于農村環保法制建設的現狀,需要構
筑一個較完善的、獨立的農村環保法律體系,把農村環保這一塊從整個環保法中
獨立出來,形成一個單獨針對農村的環保法律體系。此體系大致應由下列各部分
構成:一是憲法關于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的規定;二是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基本
法;三是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單行法;四是農村環境標準;五是其他部門法中關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桀莛冰”為你整理了這篇2020年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情況自查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縣委縣政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統“一個統籌、四大職能”工作布局,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主動融入全縣中心工作,以推進農村法治建設和普法依法治理為重點,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為抓手,堅持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統籌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和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加快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農村法治建設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認真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七五”普法規劃任務,按照“法律八進——進農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4.15”國家安全日、“6.26”國際禁毒日、“12.4”憲法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督促各司法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68場次,印發“法律八進”系列宣傳冊8000多份,進一步提高了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受眾面和知曉率;圍繞群眾關心的“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生態宜居搬遷”等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宣講,積極利用“民樂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法宣在線”“12348”法律服務熱線、“互聯網+法治宣傳”等新媒體廣泛開展新媒體普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出門有法、抬頭也見法”的良好法治氛圍;二是扎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按照省廳、市局關于認真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創建新天上姚村、民樂縣金山社區2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民聯鎮西寨村、永固鎮滕莊村、三堡鎮下二壩村、六壩鎮六壩村4個村被評為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著力培育鄉村法治文化,堅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舉,助力鄉村法治文化振興,投資 50多萬元,制作墻體普法漫畫、設立法治宣傳欄、建設法治文化陣地,打造法治文化長廊,為美麗鄉村增添濃厚法治氛圍。三是強化農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帶頭人”培養工程。結合“法律八進—進農村”活動要求,推動各單位開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帶頭人”培養工程,至目前共開展各類專題培訓23場次,培訓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范帶頭人1032人。結合脫貧攻堅、掃黑除惡、鄉村振興等工作,著力深化基層法治創建工作;著力打造鄉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導各行政村制定完善鄉村“四議兩公開”議事規則和決策制度,監督落實“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讓黨員和群眾切實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鎮村(社區)修訂完善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引導村民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管理,協調各鎮、村(社管委、社區)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示范村,為實現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四是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縣共建成人民調解委員會219個,共有人民調解員932人,其中:鎮調委會10個,村級調委會171個;城市社區工作管理委員會調委會1個,居民調委會10個;小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行業性人民調委會15個。至目前,形成了以鎮、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小組三級基礎調解組織為主體,專業性、行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相結合的多層次、全方位調解組織網絡體系,做到“哪里有群眾,哪里就有調解組織;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調解工作”。積極學習踐行“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做到矛盾糾紛抓早抓小抓苗頭;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黨政聯手,努力從源頭減少矛盾糾紛,維護穩定,著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實效。整合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建立多遠化矛盾糾紛解決工作機制。建立多種激勵機制,按時發放人民調解員個案補貼,逐步推動落實調委會工作補助納入財政保障,全面落實調解經費補助政策,充分調動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著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為補充、司法調解為保障的“大調解”體系。強化人民調解人員培訓工作。充分發揮全縣171個行政村和10個社區調委會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層司法所積極組織村級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采取以案釋法的方式主講“楓橋經驗”的創立背景及主要內容、人民調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農村(社區)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調解卷宗實務,針對農村常見問題詳細講解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和辦法,切實增強了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調解系統錄入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人民調解員932人,2020年1-11月份,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矛盾糾紛3843件,其中調解成功3824件,調解成功率達99%;持續強化并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加強在醫療衛生、勞動爭議、物業管理、婦女兒童權益等矛盾多發領域調解工作。至目前,全縣沒有發生民轉刑案件。
二、存在問題
我局作為法治鄉村建設的責任單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樂觀、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村級調解工作基礎薄弱。村級調委會陣地建設滯后,軟、硬件設施嚴重缺乏,部分村級人民調解員基本都是由村干部兼任,也還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強,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調解工作,作用發揮有待進一步強化。二是經費保障不足。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少,專題培訓工作開展相對較少,基層調解員工作方式、手段滯后,化解社會矛盾的方式方法和業務素質能力還有欠缺,調解員素質很難從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治鄉村建設進展不平衡。個別單位工作推進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需進一步提高,法治鄉村建設示范帶動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局將圍繞法治鄉村建設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特殊人群管控體系建設,深化鄉村治理工作,發揮法治在鄉村社會治理中的服務保障作用,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一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鄉村建設的全過程,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采取有力措施,把法治鄉村建設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縱深推進。
二是堅持普治并舉,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專題培訓,不斷增強黨員干部法治宣傳教育水平和群眾學法用法意識,真正營造全社會崇法尊法、辦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濃厚氛圍。
關鍵詞:生態鄉村;景觀植物;鄉村規劃;鄉村旅游
中圖分類號:TU986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7)05017103
1生態鄉村建設的時代背景和鄉村生態旅游興起
1.1生態鄉村建設的時代背景
隨著優美人居環境建設的開展,城市在景觀規劃的基礎上加強了人居環境的創建,并以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態城市等來提升城市環境生活品質。而鄉村情況不同,在城市建設取得一定成就后,鄉村環境建設才受到重視。比較早期的鄉村環境建設是以“清潔鄉村”、“美麗鄉村”建設為起點的,各地對鄉村衛生環境特別關注,加之“村村通”項目實施,“宜居鄉村”、“幸福鄉村”等概念的提出,“美麗鄉村”的實質性評比,國家精準扶貧政策的導向,都大大提高了鄉村建設的熱度和緊迫感。
特別是國家旅游局出臺了通過生態旅游開發加快鄉村經濟發展,提高民眾收入的具體指導意見。該政策意見中,明確了生態旅游開發在鄉村致富中的現實意義,要求有一定資源基礎的村屯,要摸清資源情況,在政府的扶持下,因地制宜確定各類鄉村旅游建設發展類型,選擇精準到戶到人的脫貧模式。各項旅游建設盡可能利用原有建設用地,在鄉村h境、鄉村風貌、鄉村文化等方面形成鄉村的旅游特色。
又如廣西編制了《“美麗廣西”鄉村建設重大活動規劃綱要(2013~2020)》,從政府層面全力推動鄉村生態環境建構,至2016年底,用2年時間打造了第一批10000個山青水秀、環境優美、人康物饒的生態鄉村。村屯綠化規劃設計以村屯周圍、道路兩旁、房前屋后、農村校園增綠為重點,營造護村林、護路林、護宅林、休閑林區和生態小區,利用農戶庭院和房前屋后空間發展“小花園”、“小果園”、“小茶園”等“微田園”,提升鄉村的綠化果化美化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綠中、人在景中”的鄉村生態格局。
1.2鄉村生態旅游興起
目前鄉村生態旅游發展迅猛,生態旅游社會需求強勁。根據2017年春節假期調研情況及近期數據,以柳州市區、柳城、鹿寨、融水及三江為考察點,對8個鄉村型旅游點進行實地調研,結果讓人振奮。這幾個鄉村旅游點在春節期間游人如織。從調研看,旅游大眾面更廣了,以前多是城市人到鄉村中來,現在鄉村群眾也參與了生態旅游,成為旅游群體的一部分。主要表現在心理上人們對鄉村自然生態旅游更為渴望,更樂意體驗鄉村生態文化;出游方式上以家庭游、同事游、同學游、單位游十分普遍;旅游層次上出現生態科普考察、鄉村文化感受、鄉村特色餐飲、鄉村勞作體驗等;從參與性看,果樹采摘、田園漫步、鬧魚魚、養生休閑等大受歡迎;從觀賞方面,大片花海、大片果園、大片荷地、古村民居等吸引大批游人;從鄉村個體游覽,鄉村古樹獨樹、鄉村古屋故居、鄉村傳統圩市、古街碼頭、泉井瀑潭、山石奇峰等均是很好的景物。正是由于鄉村特殊旅游空間及旅游景觀深受大眾喜愛,鄉村生態旅游才能快速發展,并能成為地方扶貧工程的新進展。
2生態鄉村植物景觀規劃基礎
2.1景觀植物選擇的原則
2.1.1尊重鄉村自然生態風貌的原則
生態鄉村規劃要求遵循“尊重鄉村自然原貌,回歸自然人文生態,綜合展示鄉村風景特色”的原則及“整合空間功能布局,凸現鄉村山水要素,確保景域主題特色”的規劃理念,以生態旅游基本要素及生態倫理觀融入旅游規劃,進行綜合創新布局。提倡自然循環和自然生態,堅持生態原貌為先,適當整合資源,因地制宜,利用山水空間的優勢,突出對生態原貌與自然環境空間的保護,綜合展示鄉村自然風貌和文化特質。因此,保證鄉村原有植物資源是規劃的基礎。
2.1.2尊重鄉村生物多樣性需要的原則
鄉村景觀規劃要體現對鄉村人居生態環境與鄉村文化的關注,倡導自覺生態旅游,創建鄉村旅游產品特色。鄉村景區的多樣性表現在生物的多樣性(如濕地植物、濕地動物、農業作物、花海果蔬、山林翠樹)等,景物的多樣性(如體驗、觀光、科普、探險、養生等),游覽空間的多樣性(點線面空間、時間序列、空間序列)等。由此,植物景觀設計要重視鄉村生態資源保護,發揮植物配置功能,通過植物要素形成鄉村綠色景障。
2.1.3尊重植物生態特性與鄉村環境協調的原則
鄉村原貌多樣,反映在鄉村建址、鄉村起源、鄉村集聚、鄉村風格、鄉村勞作、鄉村風貌及鄉村習俗等諸多方面。例如許多鄉村是由于鄉民的遷移而擇址建立的,并且多為依山傍水之地,能農耕勞作,能生活居住。部分村莊保護得好,周圍環境資源沒有被破壞,但很多村屯因人口發展、農田擴大,林地種養等使田園山地植被大大減少,生態居住環境脆化。城市打工熱潮興起后,部分鄉村農業用地耕作滯后,鄉村舊居無人居住,房前屋后植物資源保護不力,鄉村綠化面積減少,生態綠化景觀大受影響。
因此,在生態鄉村規劃建設中,必須重視鄉村的原生環境和民居建設空間,尊重植物生態特性,因地制宜,宜林則林、宜果則果、宜花則花、宜菜則菜。突出植物與景觀建筑、鄉間道路、湖溪水景的協調,滿足鄉村四季樹花交替、適當營造名貴珍稀樹種的需要。
2.2景觀植物選擇的藝術心理
鄉村景觀植物的選用還需考慮特殊的文化審美性。植物的審美就可視性來說,指植物的幾大部分,如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常通過這些器官的色、質、形、態等進行觀賞,例如春天的花、秋天的果等。但植物的審美特性中還有無形的,只有通過內心感化才能體會,即必須通過心理感受才能有美感。例如人們通常講到的植物意境就是如此。因此,松樹、柳樹、桃花、梅花、荷花、竹子、枇杷、柿子、金桔、柚子、石榴、銀杏、棗樹、木棉、桂花、羅漢松、馬尾松、海紅豆、芭蕉、槐樹、楓香等都有其認知意境。
在鄉村植物選用中,古人也有總結,認為適合庭院種植的樹種有石榴、銀杏、白玉蘭、桂花、北京玉蘭、芒果、龍眼、枇杷、海紅豆、海棠、龍爪槐、芭蕉、鐵樹、棗樹等。如:“海棠+白玉蘭”表示“金玉滿堂”; 種石榴隱喻“多子多?!?;屋旁種植枇杷有“萬樹黃金”之說;幾株海紅豆能掛滿“對故鄉的思念”等。
古代文人在造景時有“前不種桑,后不種柳,中間不栽鬼拍手”之說。就是說一些樹種如桑樹、楝樹、榕樹不能種于屋前,柳樹則不宜植于屋后。置于方位普遍認為“東植桃楊、南植梅棗、西栽桅榆、北栽桔李”、“門庭前方種雙棗,四畔有竹多進財”、“一株石榴花開發,隱喻居所家三多”、“酸柚能種庭院角,家業興旺孫滿堂”。因此,進行鄉村景觀綠化規劃設計,應了解熟悉這些傳統的民間審美思想。
3當前生態鄉村植物造景中存在的問題
3.1生態鄉村綠化層次比較低,缺少綠化整體規劃
由于鄉村環境的特殊性,多年來一直沒有從環境生態及藝術景觀方面去規劃,多數村屯在各地林業部門指導下,依據自有用地空間,隨意無序種植,不講章法,沒有規劃設計指導,因此顯得比較亂,難以形成園林景致。在立面上沒有生態層次,植物選用單一,與鄉村自然田園風貌不協調。
3.2鄉村綠化樹種城市化,不講究植物配置手法
主要原因是城市綠地建設經驗比較成熟,很多的園林綠化種苗均為城市苗圃培育,除少量城郊鄉村有種苗外,絕大多數村屯沒有綠化苗木,因此在生態鄉村建設中綠化苗多由城市苗圃供應,這就使鄉村綠化城市化。例如南方很多鄉村綠化時選用的植物如洋紫荊、小葉榕、桂花、銀杏、紫薇、秋楓、樟樹等均是城市多年園林樹種。過多選用城市綠化苗木,會減少鄉村特色,影響鄉村生態特質。
植物配置講究技巧,有其章法。鄉間道路水線宜列植,村旁屋邊應叢植、散植,坡地山腳要群植、片植,村前屯口,應考慮孤植、對植。就植物類型,果樹應有果園或村內屋院點式分散種植,古樹大樹要獨種且有大空間,果蔬植物宜在菜園或棚架栽培,花海植物應片狀栽培,竹類植物要沿溪沿水線綠化,如此等等。但現在的綠化種植是見空地就種,不管規則不講藝術,問題比較多。
3.3鄉村綠化后續養護管理不到位,綠化景觀功能欠佳
當前生態鄉村綠化建設很重視種,不重視管。種為任務,管是隨意,雖有種植驗收,但不規范,難以按合同進行。比如很多村屯被確定為生態鄉村建設點后,由地方政府部門按點開展建設,本應有較好的效果,但施工單位種植后,在合同期限內進行常規養護管理,過了合同期,養護管理交由村屯來管,因村屯養護管理技術差,人員不足,管理意識滯后,使種植點放任自流,所以種植竣工后沒多長時間,就出現枯黃損敗、成活率差、生長不良等現象。如此,就難以達到應有的綠化效果。
4鄉村植物景觀提升技術措施
4.1生態鄉村植物選用要突出鄉村自然風貌
正如上述分析,鄉村生態環境綠化應盡量避免樹種城市化,所選綠化樹種應切合鄉村實際,能反映鄉村固有風貌。這方面廣西南丹縣歌婭思谷鄉村景區經驗值得學習:如村中民房前保留小庭院,通過矮墻灰瓦加小型花帶點綴環境,顯得十分自然生態,又富有農家味;在屋宇廊道、門窗都懸掛農作物玉米、花生、高粱、小米、h椒等,散發濃濃的鄉情;鄉村綠化環境建設層次較高,建筑民居間通過前庭后院相互空間分隔,沿路種植楊梅、酸柚、三華李等果樹,喬木下又多種花木及鋪地植物,加之養護管理到位,會顯得非常整潔,成為景區一大亮點。
因此,對于鄉村植物景觀營造,筆者以為鄉村原生植被應首先加以保護再適當改造。許多鄉村植物資源豐富,特別是屋背山或風景山,原生有甜竹、撐篙竹、樟樹、芭蕉、柿樹、馬尾松、鹽膚木、構樹、香棒、蘆葦、芒草、腎蕨、鐵線蕨、水草、野草莓等,必須嚴格保護。
其次在提升植物景觀方面,應根據需要進行設計配置。如比較適宜鄉村種植的洋紫荊、銀杏、黃槐、紅花木棉、加拿利楊、桂花、櫻花、柳樹、桃花、黃花懸嶺木、羅漢松、本地棗樹、山茶、黃花梨、青檀、紅椎、青岡、楠木、紅葉烏桕、小山蕉、楊梅、枇杷、沙塘桔、金桔、石榴、沙田柚、楊桃、柿子等。
三是對于特殊植物種類,可根據生態旅游開發種植田園時花植物,如油葵、黃秋葵、草莓、月季、薰依草、格?;āⅠR鞭草、非洲菊、紅夢草等;特色果蔬草藥類如蛇瓜、金絲瓜、南瓜、砍瓜、長柄葫蘆、變色瓜、老鼠瓜、福彩瓜、田七、落地金蓮、何首烏、曼陀羅、十大功勞、兩面針、當歸、人參花等;藤條植物如三角梅、紫藤、百香果、錦屏藤、爬山虎、迎春花、羅漢果等;池沼濕地植物如水生美人蕉、水蔥、水草、荷花、睡蓮、龜背竹、蘆葦、傘草、苦草、千屈菜、水蓼、矮慈姑、花葉蘆竹、穗狀狐尾藻、馬來眼子菜等。
4.2鄉村植物景觀應依地依景進行生態配置
鄉村景觀植物配置一樣需要講究技巧,體現生態園林意味。比如特色生態農業種植類植物,就可根據村屯用地布局,從特色果蔬、時花栽植、生產作物幾類按功能規劃整體設計,成大片狀、田園狀種植,形成花海、農業田園風景。而觀花觀葉植物的種植,要按樹花和草花進行差異配置。
樹花植物,指以觀賞開花的喬木、大灌木為種植對象,目的是改變和營造鄉村生態園林色彩,豐富景色。樹花選擇以花形好、季節變換有致、比較容易種植養護的樹種為主,如桂花、桃花、洋紫荊、白玉蘭、紅花紫薇、櫻花、山茶等。種植方式有沿水體護岸、鄉間道路列植,專類園片植、點綴式種植等。草花植物是吸引游人的重要旅游吸引物,要選擇以多年生、容易成片生長、深受大眾歡迎的花卉種類,如馬鞭草、薰依草、萱草、油葵、油菜花、格?;?、非州菊、紅夢草等。種植方式為片狀式、帶狀式、波浪式。
色葉植物造景能體現鄉村四季物候變化,可沿道路兩側種植銀杏林,成為秋晚~黃景觀;山巒留空地群植楓香、黃廬,打造 “楓香霜晚”景色;湖塘池沼岸坡種植加拿利楊、秋楓、紅葉烏桕,共同構成觀葉觀花且意境深遠的湖光水色。
鄉村中多有池塘、溪水、灌渠等構成的生態濕地,濕地在鄉村生態環境中不可多得,要加強保護。在濕地植物優化中,除保護好原有植物如蘆葦、野芋、水草等濕地植物外,可適當增加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葉植物等,為濕地生物提供健康穩定的覓食、棲息、繁衍的生態環境。目前,可考慮種植的有水生美人蕉、水蔥、荷花、睡蓮、龜背竹、傘草、水蓼、花葉蘆竹、苦草、黃菖蒲、溪蓀、西洋濱菊、千屈菜、馬薊、水生鳶尾、硫華菊、蛇鞭菊、藿香等。
4.3鄉村生態綠化必須提高整體管護水平
由于鄉村種植點分散,種植面積差異大,各村屯對生態綠化積極性不同,有些村非常重視,而一些村根本不放心上,于是出現種歸種、管歸管,種管分離的現象。為此,筆者建議,生態鄉村環境綠化管護要引入機制,建立規范的保護模式。由項目部門或園林公司作為管護主體,聘用村屯民眾參與管理,建立“政府+村委+民眾”或“政府+公司+村民”的共管模式,組建環境管理小組,指定養護管理人員,制定養護技術規范和標準,加強監督檢查,并通過技術培訓提高村民管護水平。同時,要選派村中年長者作為管護帶頭人或監督人,以發揮老者的權威。
5結語
美麗鄉村、生態鄉村建設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重要組成部分,鄉村的生態環境建構除保護好原有自然鄉村環境,更重要的是在原有資源基礎上如何提升鄉村的景觀水平,采取何種途徑來增進鄉村的空間風景和生態文化。村屯生態種植與風貌提升必將是今后努力的方向,景觀植物的選擇能否適合鄉村環境,植物配置能否反映鄉村風貌,正在檢測著建設者的智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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