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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治理結構 企業社會責任 利益相關者
一、引言
傳統的“股東導向”發展模式強調企業的經濟屬性,因此長期以來公司治理問題需要考慮的僅僅是在兩權分離的框架下,確保管理層對股東負責。然而在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企業規模不斷擴張,股權結構趨向分散,環境污染、資源枯竭等生態問題頻發;大股東通過敵意收購、合并重組來謀取自身利益。環境與資源的壓力和各相關方自身意識的增強促使企業發展模式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其社會屬性日益突顯。企業必須重新審視股東至上的治理模式,更多地融入社會責任理念,謀求可持續發展。曹素璋(2004)認為社會責任的本質是企業對自身經濟行為的道德約束,這既是企業的經營理念,也是用來約束企業經濟活動的內部管理系統。履行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實現自主創新和經濟轉型的有效途徑。在獲得社會各界廣泛認可的同時,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也逐步成為企業發展過程中一項現實的約束,特別是外部政府、機構監管部門的引導與推動,使社會責任思想滲透到企業內部,主流的公司治理結構理念受到了沖擊。2006年深交所率先出臺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所包含的內容,維護各方利益的具體舉措,并倡導企業自愿披露社會責任信息;2008年國資委推出《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從政府的角度率先在國有中央企業中規定了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和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措施。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初步形成,越來越多的學者嘗試將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結構結合在一起,力求通過公司治理的手段來推進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目標。本文在分析公司治理結構和企業社會責任關系的基礎上,通過梳理國內現有的相關文獻,總結出我國學者針對二者相結合及彼此影響的研究進展與成果,并提出了未來重點的研究方向。
二、公司治理結構和企業社會責任的關系
所謂公司治理結構就是在不同企業參與者當中分配企業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的一整套制度性安排(張維迎,2005)。這種制度安排以物質資本的可抵押特征和企業經營中的風險承擔特征為基礎,強調股東的單邊治理。但當今的世界正從工業型社會過渡到知識型社會, 物質資本在價值創造中的主導地位逐漸受到人力資本的沖擊。特別是在那些新興產業中,以管理層和技術人員為代表的人力資源已不僅僅充當受雇傭的角色,“資本雇傭勞動”與“勞動雇傭資本”并存,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之間逐漸發展成為協同共生的關系。如何在公司治理框架之內協調多元利益主體的權益,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企業經營活動的侵害,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隨著理論研究及公司實踐的進一步拓展,公司治理理論有了新的突破和發展,產生了利益相關者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企業的本質是一個承受市場與社會當中各方影響的組織,而不是只謀求股東主導與操縱的載體,來自利益相關者各方的利益訴求企業都應予以關注。公司治理與公司決策追求的目標應該是滿足利益各方的不同需求,并達到在各方之間的利益平衡,而不只是專注于股東利益最大化。因此,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共同治理”與“相機治理”成為普遍認同的促進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治理模式,目前在股權創新方面部分企業已經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基于所有權方面的管理層持股、職工持股都是當前典型的表現形式。
對于企業社會責任所包含的內容,我國多數學者比較認同 Carroll(1979)提出的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四級金字塔”框架,至下而上分別是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但由于該理論是從抽象的道德視角出發研究企業行為對社會的影響,欠缺付諸于實踐的可操作性內容,很容易被主流經濟理論邊緣化。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出現與企業社會責任內容不謀而合,站在利益相關者視角看社會責任就是企業與各關聯方之間的責權利關系。由于利益相關者理論致力于公司治理層面,為社會責任思想植入微觀企業開創了一條清晰的路徑。它指明了企業社會責任付諸實踐的方向,明確了具體的對象與范圍,有效地將抽象的企業與社會的關系轉化為具體的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傊?,利益相關者理論提供了衡量企業社會責任的切實方法,為其標準量化及實證研究奠定了基礎。1997年,社會責任國際組織(SAI)制定了SA 8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它是世界上評價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首部道德標準和第三方認證體系,主要針對困擾全球企業的勞工問題及管理體系進行了定量化規定,并與企業管理相結合,規范了企業的道德行為,要求在企業各個環節體現社會責任感。2008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我國率先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實操標準指數“每股社會貢獻值”,為廣大上市公司披露社會責任信息提供了量化依據。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是企業社會責任微觀踐行的手段,履行社會責任是公司治理結構宏觀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社會責任要切實地落實到企業各個環節就無法繞過公司治理結構這一內在的制度安排,利益相關者理論作為載體為二者的融通結合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內在的邏輯必然性。高漢祥、鄭濟孝(2010)認為在二者結合的框架下,公司治理結構突破了專注于規劃企業層面責權利安排的局限,進而著眼于更寬泛的社會關系視角下考慮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責權利的安排,并通過相應的組織機制與結構設計確保這些舉措得以順利實施;反過來企業社會責任也深入落實并細化到企業個體層面,通過內部制度安排與組織機構完善確保社會責任的履行。
三、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文獻綜述
雖然證監會、滬深兩市及部分部委針對我國上市公司、央企、相關行業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導意見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但理論界從公司治理層面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卻難以達到指導實踐的目標。僅從研究性文獻的數量來看,在中國知網全文數據庫中,以“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兩個關鍵詞為主題的文獻寥寥不到五十篇,優秀博碩士論文不過十幾篇,而且多半集中出現在最近的十幾年中,這一方面反映出將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納入統一的研究范疇在我國尚屬嶄新的研究領域,另一方面說明主流經濟管理理論尚未將二者的結合與聯系作為關注的重點。對現有的文獻進行梳理,關于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主要從二者融合與實現途徑;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基于公司治理層面的企業社會責任影響因素分析這三個方面展開。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的融合與實現途徑
雖然切入點不盡相同,但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融通結合的發展趨向在理論界是被廣泛接受的。王長義(2007)著眼于歷史的研究視角得出結論,公司治理和社會責任產生的基礎都是市場經濟體系中現代公司制的出現,二者具有歷史的淵源性和發展的共生性,它們在發展過程中相互作用,逐漸衍化成一種彼此促進與相互呼應的關系,統一于利益相關者理論與實踐。張兆國等(2008)從制度層面分析認為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關鍵是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公司治理機制,要內部治理與外部治理協同共管,實現制度管理的創新,指出在公司內部治理方面應建立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共同治理機制,在公司外部治理方面要提高社會責任的法治化程度,建立市場準入機制,制定完善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機制等。高漢祥、鄭濟孝(2010)從同源、責任、分流及融合4個方面系統地闡述了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二者關系的沿革與發展,指出現代企業的出現是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共同的理論起點,責任層面是二者共同的理論發展的內部基點,并深入剖析了二者由于側重點不同在演化過程中出現了分流現象的原因,總結當前社會環境的變革與經濟發展模式的變遷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外部機遇,“責任”作為這一共有的內核為融合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石和清晰的邏輯性。譚利、李亞楠(2010)以利益相關者理論為支撐,論述了企業為何要承擔社會責任以及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的關系,強調通過轉變公司治理目標、優化公司治理結構的手段來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提出了公司治理結構優化設想并進行了分析論證,認為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是公司治理發展的必然選擇,股權分散化、完善董事會決策機制、提高監事會地位及建立風險控制機制是實現共同治理的有效途徑。史亞東(2010)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治理結構相互呼應,根據契約理論和產權理論,企業的治理結構是各方利益相關者通過談判而形成的,并通過Nash-Zethuen討價還價模型進行了解釋,總結出治理結構的內生性導致企業社會責任也具有對應內生性,所以其內容表現出動態變化的特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會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水平,但必須依靠市場機制來調節實施。
(二)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
單純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問題的研究國內學者已經進行了大量工作,但著眼于公司治理層面的探索并不多見。為數不多的文獻其思路模式如出一轍:首先采用指數法構建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指數,然后針對公司治理的組成因素影響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程度進行檢驗。李斌(2010)以內部治理結構中處于核心地位的董事會為突破口,將交易成本與沖突成本兩類分析模式聯系起來,分析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價值,同時運用指數法,在滬市篩選出423家上市公司的2008年年報作為研究對象,檢驗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與董事會因素之間的關聯性。結果發現董事會結構和規模與社會責任信息披露顯著正相關;董事會兩職合一的組織結構具有負相關性,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對信息披露質量的改善發揮出積極的一面,但二者的作用均不明顯;董事會薪酬構成則未體現出預期的關聯性。于曉謙、程浩(2010)選取2008年我國滬深兩市158家石化塑膠類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將樣本公司年報中社會責任信息進行分類賦值,以內容分析法為基礎構造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指數,經驗檢驗公司治理結構中的董事會特征、股權結構、薪酬激勵和領導權結構方面的因素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影響,結果發現國有控股公司身份以及經理人薪酬激勵設計完善的上市公司更傾向披露社會責任信息;而對獨立董事規模、董事會兩職是否合一的特征并沒有明顯的反應。
(三)基于公司治理層面的企業社會責任影響因素分析
企業社會責任影響因素分析的難點在于社會責任的計量問題,理論界比較認可“社會責任會計方法”,該方法就是利用部分或者全部社會資產、社會負債、社會成本、社會收益的信息來進行量化研究。2008年上交所推出的反映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性指標“每股社會貢獻值”就是這種思想的體現,基于公司治理層面的分析大多采用該方法或在此基礎上進行改良、再設計來量化企業社會責任,但其表現出的衡量標準缺乏統一性,公司間數據可比性差的不足也是顯而易見的。宋建波、李愛華(2010)選取滬深兩市799家上市公司為樣本,通過對2007年度財務報告分析得出我國上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總體水平較低、公司間差強人意的結論,并根據社會貢獻率從股本結構和董事會特征兩個方面來檢驗公司治理因素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影響,檢驗結果顯示通過加強公司高管力量,擴大監事會規模能夠減少上市公司違背社會責任的行為;減持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降低大股東彼此之間的關聯度可以促進公司實現利益相關者管理。謝文武、許曉(2010)以我國家族企業為研究對象,在2008年滬市公布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當中選取45家家族控股公司作為樣本,考察公司社會責任對治理因素的反應,結果顯示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受到治理結構和治理環境的影響,治理結構和治理環境越完善,則社會責任表現越好。持股比例與之并非簡單的線性關系,而董事會、監事會規模以及獨立董事的比重與公司社會責任的關系并不明顯。陳智、徐廣成(2011)基于利益相關者各方權益構建衡量社會責任的綜合指標體系,選取滬深兩市502家上市公司2001―2005年財務數據為研究對象,分別從公司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檢驗治理因素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研究發現公司內部治理方面的法人股性質、獨立董事規模和經理人薪酬激勵因素表現出明顯的正相關性,而董事會結構與規模表現出顯著的反向相關性;外部治理方面的市場培育程度和法律完善程度因素與企業社會責任履行顯著正相關,政府干預程度顯著負相關。姚飛、王晶晶(2013)選取2010年469家A股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實證公司內部治理因素與企業社會責任的關聯度,企業社會責任觀測指標采用更為科學、全面的潤靈環球評級指數來代替目前廣泛使用的社會責任會計方法,結果發現董事會結構與規模、股權結構、高管薪酬等治理因素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存在顯著關聯性。
四、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展望
近年來的研究表明,公司所有權結構趨于分散的模式僅僅適用于英美等資本市場成熟國家的大公司,而基于所有權集中的模式在全球范圍內更具廣泛性。因此,公司治理研究的重心逐漸從所有者與經理人之間的委托問題,轉移到中小股東與擁有控制權的大股東之間的利益矛盾。韓亮亮、李凱(2008)認為在股權相對集中的國家,公司并不是由名義上的第一大股東控制,而主要是受來自相對隱蔽的終極股東的支配,終極股東通過金字塔結構持股、交叉持股等潛移默化的控制方式操縱上市公司,因而終極股東與其他股東的利益沖突成為股權相對集中條件下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由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掌握在終極股東手中,其通過轉移價格、關聯交易等隱性方式的所謂“隧道行為”肆無忌憚地掠奪公司財富,損害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如果不剖析終極股東的特征及其擁有的控制權和所有權情況,自然也就無法實現通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目標。“共同治理”、“協同治理”等當前理論界比較流行的舉措是在尚未突破“股權至上”經營邏輯的條件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改良,僅適用于股權相對分散的國家。對于我國這樣的新興國家,企業所有權高度集中,管理層持股、職工持股等形式更多的是企業內部激勵機制的體現,是大股東確保自身利益的手段,經理層、職工身份的轉變不足以影響現有的股權結構。因此,在我國“共同治理”、“協同治理”等治理方式還無法充分發揮其促進大股東履行社會責任的條件下,將我國資本市場表現出的股權相對集中的特性融入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基于公司治理的責權利分配機制、決策機制、管理制度設計等方面將是當前具有現實意義的研究領域。Z
參考文獻:
1.張維迎.產權、激勵與公司治理[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
2.高漢祥,鄭濟孝.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同源、分流與融合[J].會計研究,2010,(6).
[關鍵詞]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綜述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8.052
[中圖分類號]C9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194(2013)08-0090-01
社會組織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之一。對于社會組織的研究和實踐始于西方,國內的研究大多是在借鑒西方國家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所進行的一定的理論創新和發展。由于各國國情的差異與中西方語境的不同,對社會組織的定義和理解眾說紛紜。但相同的是世界各國都把社會組織與政府、市場看作是共同構成現代社會的三大支柱。各國的研究也是基于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的角色定位、為什么要發展社會組織、社會組織在政府進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培育和建設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幾個方面開展。
1 關于社會組織的理解
在國外,社會組織是指在政府和市場之外一切志愿團體、社會中介組織和民間協會的集合。社會組織通常被稱為非政府組織(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縮寫為 NGO)、非營利組織(non-profitable organization,縮寫為 NPO)、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公民社會組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縮寫為 CSO)等。而在中國,“社會組織”一直被頗具中國特色的詞語“民間組織”所替代,直到民政部在 2007年11月召開的全國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經驗交流會議決定開始啟用“社會組織”這一新的概念。在中國,“社會組織的主體是由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這三類組織”。中國的社會組織既具有西方國家非營利組織的某些特征,又具有中國特定的國情和制度賦予的特點。
2 關于政府職能的界定
休斯認為,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西方發達國家公共部門的管理方式已經發生變化,以官僚制為基礎的傳統行政管理模式正在轉變為一種以市場為基礎的“新公共管理模式”。美國行政學者戴維·奧斯本和特德·蓋布勒在《改革政府:企業精神如何改革著公營部門》專著中把政府的職能概括為“掌舵而不是劃槳、授權而不是服務、把競爭機制注入到提供服務中去、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撥款、滿足顧客的要求、預防而不是治療、通過市場力量進行變革”等內容。美國學者蓋伊·彼得斯在《政府未來的治理模式》中提出“市場化、參與型、靈活性和解除規制”的4種政府模式。我國學者周志忍在總結西方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社會、市場管理與政府職能的優化、社會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務社會化、政府部門內部的管理體制改革”三方面行政改革的內容??梢?,在現代社會,政府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政府必須根據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確立好行政干預的范圍及力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由此可見政府的行為和職能可以概括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宏觀經濟的調控者、外在效應的消除者、收入及財產的再分配者和市場秩序的維護者”。
3 建設和發展社會組織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培育和建設社會組織管理體制
關鍵詞:社會管理組織;綜述;自組織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4-0048-02
1 對研究對象的定名
近年來,國內對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的研究正方興未艾,但就這一類組織的定名在國內都無法統一――筆者收錄近年來發表的30篇CSSCI論文中定名為NGO的有20篇,其余的界定為NPO;清華大學NGO研究所是這領域內最矚目的一支研究隊伍,但其所內的學者們經歷了數年的研究過程,對這類組織的定名由NGO,再逐步趨向“基于社會結構的定義”,即NPO。我國官方的界定在改革開放前統稱為“人民團體”,開放后到1998年統稱為“社會團體”,1998年至今又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類型(范麗珠,2003)。
可見,我國官方和學界的定名差別有著巨大鴻溝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更引起反思的是,國內學人的界定基本上是在西方話語體系內來展開的,有著明顯的“學術消費主義” (鄧正來,2002)的傾向。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健全社會管理格局”,鑒于黨提出“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要求,本研究擬采用“社會管理組織”來定位所探討的這一類組織。
2 目前國內、外學界對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的研究情況
2.1 從戰略管理的角度來研究其發展
中國NGO不同的發展道路,清華NGO研究所的研究結論給出了三條路徑: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同時進行合作的國家法團主義模式。(王名,賈西津,2002)而也有國人從制度經濟學的“路徑依賴”理論角度同樣探討了三條道路的選擇,無奈是新瓶裝舊酒。(馬青艷,周慶華,2005)
文獻分析表明,學者們探討的對象皆是既定而具體的某個(類)社會管理組織,或是具體的非營利部門,多為一個社會的微觀層面,所進行的戰略研究成果就勢必因其局限性與狹隘性而難以提供有效的借鑒――我國就連“非營利部門”是否存在尚存爭議,更何況針對具體的某個(類)社會管理組織就妄談一般性的戰略管理?而且,對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的戰略研究遵循著分析―規劃―制定(形成)―實施―評估等靜態與線性的模式來進行;或只是關注了局部而靜態的戰略分析過程;即便是運用RBV的分析視角(Miller, 2002),探究組織戰略與所依環境中各種力量的關系與互動,依然是將思維簡單的停留在了環境呈現為一般性的變化與動蕩的靜態點上,而未思考到當環境與組織之間的互動復雜到瞬息萬變時,互動行為的因果關系犬牙交錯,充滿了非線性與不確定性,那么運用如此靜態的戰略研究模式就無異于作繭自縛了。
直接運用西方學者分析西方情境中的社會管理組織的戰略管理模式來探討我國的具體某個(類)社會管理組織純屬生吞活剝,即使從國家和社會關系的變遷來探究整個非營利部門的發展方向,在目前純粹的西方話語體系內來進行,仍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
2.2 從國家和社會關系的角度來探究其發展
2.2.1 宏觀:國家與社會的關系
探究社會管理組織的發展不可避免要尋根溯源到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文獻分析顯示當前學界的探討充斥了西方的舶來詞:三分部門,公民社會,法團主義,等等。因此,以下從最有代表性的公民社會與法團主義兩方面來分析學界對社會管理組織的探討。
(1)公民社會的話語。
國內學界涌現出大批“公民社會”的擁躉,在探究社會管理組織的問題時莫不以其為預設前提。同時,也有不少學者保持著批判精神,如“對公民社會理念慎用,否則會導致“非組織化”亂局”(郭麗華,尤京文,2003)。當然,更有學者進一步結合中國實際深入的批判與借鑒這一話語,以警示后輩學人。因此,輕言中國社會管理組織的發展遵循公民社會的多元化模式無疑會貽笑大方,而是否要傳承“國家與社會對立”的多元發展模式,或是借鑒國家與社會對立與統一中的平衡模式,目前學界和實踐領域都還在探索著。
(2)法團主義的話語。
在西方猛烈批判“公民社會”的炮火中擔任主炮手的非“法團主義”莫屬,又因其特性能較容易地在中國找到對接,如現行行業協會管理體制在國家與社會關系模式中呈現為一種典型的國家主導、與社會合作的國家法團主義體制,故此話語在國內呼聲甚高。
學者們將法團主義應用于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的分析確實為不錯的嘗試,但是,現行大量話語,諸如公民社會,法團主義,第三部門都未能盡顯NGO所處的中國特殊歷史、政治背景下的情況”,如目前國家法團主義應用的一些先驅(e.g. 國家法團主義的上海個案) 和社會法團主義應用的一些的先驅(e.g. 溫州商會)在我國社會中都是同時態共存的。學者并未探明其中的復雜形勢,就難以非線性與動態的思維來把握其中的各種不確定性,故難以做出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的前瞻性展望。
2.2.2 中觀:三分部門間關系
“三分部門”也屬于西方話語體系,且與“公民社會”的話語密切相關。但是,其是否適合當前中國的社會管理組織的探討尚存爭議(郭麗華,尤京文,2003)?,F有文獻顯示遵循三分部門話語體系安排為預設前提的研究相當普遍,故本綜述先依據此“三分部門”的預設來進行分析。
目前國內學界對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中三者之間的互動關系的動態和前瞻性的關注甚少。除此之外,學界卻是普遍地熱衷于“良性互動論”的闡析和應用――當然,有全盤接收,一概而論的;也有輕描淡寫,點到即止的。但學者們鮮有質疑“良性互動”本身問題:(1) 何謂“良性”? 從中國民間組織發展歷史來看,社會管理組織何時不與政府保持良性關系?(2)如何“互動”?法庭裁決;權力斗爭;利益談判?――這只是西方情境下開出的藥方,是否能本土化還不確定?;蚴浅蔀楹献骰锇?但,如何平等?如何可能平等?筆者并非持悲觀態度,而是希望在借鑒應用之前要質疑其合理性與合法性。在中國,政府的意識形態因素使得社會管理組織無法真正自治,而同時政府的矛盾行為必然引發貌合神離的治理,短期內難以構建起平等的治理伙伴關系。(3)只關注了良性互動是否是單一而靜態的視角?若是諸如沖突等非良性互動又焉知非各自發展的動力?
當然,質疑并不是意味著社會管理組織的發展與政府的關系只遵循目前委托,替代,即政府的職能延伸的保守路徑,雖依據現實,但卻是線性和靜態的思考行為。還有學者將兩者間關系劃分為合作、沖突、分立,就明顯局限于框架性的思考了:目前最明顯的依附與被依附關系就未考慮在內,而且發展的過程中彼此相互關系可能是合作中有沖突,分立中有合作,要涇渭分明地一概而論實不足信。
3 結語
定位于方法論上的創新――自組織理論視閾下的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由上述文獻分析發現,我國的社會管理組織發展因為處于“共時態擠壓”的困局,所以形勢相當復雜。單純用靜態的戰略管理模式來探究其發展趨勢,或是在純粹的西方話語體系內尋找發展的出路都未免難酬壯志。故此,筆者認為需要在方法論上進行創新,才能改變把握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的諸多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困局。
最后,筆者嘗試由上述綜述情況得出以下幾個可供研究的命題,此即是本研究綜述之意義所在:
對我國的社會管理組織進行分類:區域――三分天下(發達、較發達、落后地區);城鄉;社會活動領域。這三個分類就構成了空間上的三維劃分,劃分之后針對其中極端的類型運用自組織理論進行探討;或是運用自組織理論探討社會管理組織與東部發達地區與西部落后地區地方政府互動關系(進行比較研究,或是取其一)。
參考文獻
[1]鄧正來.國家與市民社會:一種社會理論的研究途徑[M].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
[2]范麗珠.全球化下的社會變遷與非政府組織[C].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郭麗華,尤京文.關于研究非政府組織的方法論問題[J].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03,(2):17-22.
論文摘要:響應黨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要求,先用“社會管理組織”對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進行定名;然后于近年國內外文獻分析的基礎上,從戰略管理、國家與社會關系這兩個視角綜述了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的研究現況;最后指出我國社會管理組織復雜的發展態勢決定了需要創新研究方法,即引入自組織理論視角來進行研究。
1 對研究對象的定名
近年來,國內對非政府組織(NG0)/非營利組織(NP0)的研究正方興未艾,但就這一類組織的定名在國內都無法統一——筆者收錄近年來發表的3O篇CSSCI論文中定名為NGO的有2O篇,其余的界定為NPO;清華大學NGO研究所是這領域內最矚目的一支研究隊伍,但其所內的學者們經歷了數年的研究過程,對這類組織的定名由NGO,再逐步趨向“基于社會結構的定義”,即NPO。我國官方的界定在改革開放前統稱為“人民團體”,開放后到1998年統稱為“社會團體”,1998年至今又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類型(范麗珠,2003)。可見,我國官方和學界的定名差別有著巨大鴻溝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更引起反思的是,國內學人的界定基本上是在西方話語體系內來展開的,有著明顯的“學術消費主義”(鄧正來,2002)的傾向。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健全社會管理格局”,鑒于黨提出“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要求,本研究擬采用“社會管理組織”來定位所探討的這一類組織。
2 目前國內、外學界對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的研究情況
2.1從戰略管理的角度來研究其發展
中國NG0不同的發展道路,清華NGO研究所的研究結論給出了三條路徑: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同時進行合作的國家法團主義模式。(王名,賈西津,2002)而也有國人從制度經濟學的“路徑依賴”理論角度同樣探討了三條道路的選擇,無奈是新瓶裝舊酒。(馬青艷,周慶華,2005)
文獻分析表明,學者們探討的對象皆是既定而具體的某個(類)社會管理組織,或是具體的非營利部門,多為一個社會的微觀層面,所進行的戰略研究成果就勢必因其局限性與狹隘性而難以提供有效的借鑒——我國就連“非營利部門”是否存在尚存爭議,更何況針對具體的某個(類)社會管理組織就妄談一般性的戰略管理?而且,對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的戰略研究遵循著分析一規劃一制定(形成)一實施一評估等靜態與線性的模式來進行;或只是關注了局部而靜態的戰略分析過程;即便是運用RBV的分析視角(Mill—er,2002),探究組織戰略與所依環境中各種力量的關系與互動,依然是將思維簡單的停留在了環境呈現為一般性的變化與動蕩的靜態點上,而未思考到當環境與組織之間的互動復雜到瞬息萬變時,互動行為的因果關系犬牙交錯,充滿了非線性與不確定性,那么運用如此靜態的戰略研究模式就無異于作繭自縛了。
直接運用西方學者分析西方情境中的社會管理組織的戰略管理模式來探討我國的具體某個(類)社會管理組織純屬生吞活剝,即使從國家和社會關系的變遷來探究整個非營利部門的發展方向,在目前純粹的西方話語體系內來進行,仍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
2.2從國家和社會關系的角度來探究其發展
2.2.1宏觀:國家與社會的關系
探究社會管理組織的發展不可避免要尋根溯源到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文獻分析顯示當前學界的探討充斥了西方的舶來詞:三分部門,公民社會,法團主義,等等。因此,以下從最有代表性的公民社會與法團主義兩方面來分析學界對社會管理組織的探討。
(1)公民社會的話語。
國內學界涌現出大批“公民社會”的擁躉,在探究社會管理組織的問題時莫不以其為預設前提。同時,也有不少學者保持著批判精神,如“對公民社會理念慎用,否則會導致“非組織化”亂局”(郭麗華,尤京文,2003)。當然,更有學者進一步結合中國實際深入的批判與借鑒這一話語,以警民社會的多元化模式無疑會貽笑大方,而是否要傳承“國家與社會對立”的多元發展模式,或是借鑒國家與社會對立與統一中的平衡模式,目前學界和實踐領域都還在探索著。
(2)法團主義的話語。
在西方猛烈批判“公民社會”的炮火中擔任主炮手的非“法團主義”莫屬,又因其特性能較容易地在中國找到對接,如現行行業協會管理體制在國家與社會關系模式中呈現為一種典型的國家主導、與社會合作的國家法團主義體制,故此話語在國內呼聲甚高。
學者們將法團主義應用于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的分析確實為不錯的嘗試,但是,現行大量話語,諸如公民社會,法團主義,第三部門都未能盡顯NGO所處的中國特殊歷史、政治背景下的情況”,如目前國家法團主義應用的一些先驅(e.g.國家法團主義的上海個案)和社會法團主義應用的一些的先驅(e.g.溫州商會)在我國社會中都是同時態共存的。學者并未探明其中的復雜形勢,就難以非線性與動態的思維來把握其中的各種不確定性,故難以做出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的前瞻性展望。
2.2.2中觀:三分部門間關系
“三分部門”也屬于西方話語體系,且與“公民社會”的話語密切相關。但是,其是否適合當前中國的社會管理組織的探討尚存爭議(郭麗華,尤京文,2003)?,F有文獻顯示遵循三分部門話語體系安排為預設前提的研究相當普遍,故本綜述先依據此“三分部門”的預設來進行分析。
目前國內學界對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中三者之間的互動關系的動態和前瞻性的關注甚少。除此之外,學界卻是普遍地熱衷于“良性互動論”的闡析和應用——當然,有全盤接收,一概而論的;也有輕描淡寫,點到即止的。但學者們鮮有質疑“良性互動”本身問題:(1)何謂“良性”?從中國民間組織發展歷史來看,社會管理組織何時不與政府保持良性關系?(2)如何“互動”?法庭裁決;權力斗爭;利益談判?——這只是西方情境下開出的藥方,是否能本土化還不確定?;蚴浅蔀楹献骰锇?但,如何平等?如何可能平等?筆者并非持悲觀態度,而是希望在借鑒應用之前要質疑其合理性與合法性。在中國,政府的意識形態因素使得社會管理組織無法真正自治,而同時政府的矛盾行為必然引發貌合神離的治理,短期內難以構建起平等的治理伙伴關系。(3)只關注了良性互動是否是單一而靜態的視角?若是諸如沖突等非良性互動又焉知非各自發展的動力?
當然,質疑并不是意味著社會管理組織的發展與政府的關系只遵循目前委托,替代,即政府的職能延伸的保守路徑,雖依據現實,但卻是線性和靜態的思考行為。還有學者將兩者間關系劃分為合作、沖突、分立,就明顯局限于框架性的思考了:目前最明顯的依附與被依附關系就未考慮在內,而且發展的過程中彼此相互關系可能是合作中有沖突,分立中有合作,要涇渭分明地一概而論實不足信。
3 結語
定位于方法論上的創新——自組織理論視閾下的社會管理組織發展由上述文獻分析發現,我國的社會管理組織發展因為處于“共時態擠壓”的困局,所以形勢相當復雜。單純用靜態的戰略管理模式來探究其發展趨勢,或是在純粹的西方話語體系內尋找發展的出路都未免難酬壯志。故此,筆者認為需要在方法論上進行創新,才能改變把握社會管理組織發展趨勢的諸多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困局。
關鍵詞:社會支持,心理健康,相關變量,
【中圖分類號】G444
現代社會,心理健康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社會支持作為緩解壓力的重要途徑,與心理健康密不可分。從20世紀60年代起眾多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對其進行深入研究,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這些成果對于幫助人們進一步認識社會心理因素與心理健康的關系有著重要意義。
1.社會支持的概念
社會支持是個多維度的概念,從不同的研究領域與角度會有不同的理解。早期研究者認為社會支持是一種與身體健康有關的社會關系。Walker等將社會支持分為情感支持、物質支持和陪伴。肖水源依據社會支持的性質將其分為兩類:客觀的或實際的支持,包括物質方面的直接援助、社會網絡或團體關系的存在和參與,該類支持獨立于個體的感受之外,是客觀存在的;主觀的、情感上的支持,是個體受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滿意程度和情感體驗,與個體的主觀感受關系密切。
總結以往研究可以看出,社會支持實質上是一種人際交往系統,一般由被支持者和一個或多個支持者通過支持組成,其中,被支持者是核心。一般,支持分為三個維度,即客觀支持、主觀支持及對支持的利用度。
2.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的關系
學術界對社會支持與抑郁等心理健康狀況的關系歷時已久。19世紀,法國社會學家Durkleim發現社會聯系的緊密程度與自殺有關;20世紀,社會流行學的研究結果表明,社會隔離或社會緊密程度低的個體身心健康水平較低,而死亡率較高。
社會支持在預防疾病和維護健康中的作用有兩種不同的理論假設模型(宮宇軒,1994):
第一種是主效應模型。該模型認為社會支持具有獨立性,未必在個體應激時才發生作用,具有普遍意義上的心理增益作用。無論個體社會支持水平的起點如何,只要增加社會支持,就能提高健康狀況。
第二種是社會支持的緩沖模型。認為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本身并無直接聯系,社會支持通過提高個體對應激的承受和應對能力達到緩減應激事件對心理健康的傷害、提高個體身心健康的作用。
科恩(S.Cohen,1984) 認為,社會支持可能在應激事件與健康狀況的關系鏈接環節上發揮作用。社會支持可以提供問題解決的策略,通過降低問題的重要性減輕應激體驗的不良影響。Brown和Harris(1987)研究表明,社會支持是應激的調節變量,影響非常明顯。Viswesvaran等(1990)也認為,社會支持對應激過程確有潛在的重要影響。研究生的抑郁情緒與壓力、社會支持以及應對方式密切相關(張月娟,2005)。
領悟社會支持與抑郁存在密切關系。葉俊杰(2006)的研究表明,領悟社會支持不良者的抑郁癥狀更明顯,大學生對社會支持的感知直接影響抑郁程度,且主要通過領悟社會支持對大學生的抑郁情緒起緩沖作用。相對于實際社會支持,領悟到的社會支持對于了解和預測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陽德華,2004)。領悟社會支持在縱向研究中體現出一定的穩定性,這與國外的研究一致(Rossetti,2002)。Parker & Bartlett(1988)認為青少年感知到的壓力與選擇、獲得社會支持的能力顯著相關。李偉、陶沙(2003)認為,大學生獲得的社會支持與感受到的壓力感呈顯著負相關;獲得社會支持多的大學生感受到的抑郁、焦慮與獲得社會支持較少的大學生存在顯著性差異。
社會支持對維護個體身心健康的確有一定積極作用,但并不是所有支持均能起到促進保護作用,無論社會支持的總量是大還是小,個體感知到的社會支持才是心理現實(李文道,2005)。只有當外部提供的社會支持作為心理現實納入個體的主觀世界和認知圖式時,這種社會支持才能實際影響個體的行為和發揮維護心理健康的作用。
3. 社會支持的測量
宮宇軒(1994)認為社會支持的測量可分為四類,即整體結構測量、整體功能測量、特殊結構測量、特殊功能測量。具體地講,(1)整體結構測量是對社會支持的整體狀況進行測量,包括鄰里狀況、個體參與社會活動的狀況;(2)整體功能測量是把各種特殊功能測量結合起來,計算出總分作為支持指標;(3)特殊結構測量是社會支持的單一緯度,可能是量上的,也可能是質上的,常見的指標有朋友的數量、來訪的次數、親屬的數量等;(4)特殊功能測量是采用量表對個體感受到的社會支持所提供的功能進行評定,最早使用此量表是人際支持評價表 (Cohen & Hobeman,1983),它主要測查個體感受到的評價支持,如自信、信息支持及歸屬支持等。
有學者將社會支持從性質上進行分類,然后編制量表。一類是客觀的、可見的支持;一類是主觀的、體驗到的支持,與個體的主觀感受密切相關(肖水源,1987)。此外還有對社會支持的利用情況等。如Sarason等人(1981)編制社會支持問卷 (SSQ),該問卷分兩個維度:社會支持的數量,即需要的時候能夠依靠別人的程度,主要涉及客觀支持;對所獲支持的滿意程度,評定的是主觀體驗。Hendeson等 (1981)的社會交往量表 (ISSI)分為社會支持的可利用度和自我感覺到的社會關系的適合程度兩個維度。Andrews(1978)應用的社會支持問卷分三部分,即危機情況下的支持、鄰居關系和團體參與。Caplan等(1975)編制的社會支持量表包括三個方面,即上司、同事、家人和朋友,共分兩個維度,即情感支持和實際支持。肖水源(1987)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編制的《社會支持評定量表》(SSRS),包括三部分:客觀支持、主觀支持和對支持的利用度,該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且簡單易行,被研究者廣泛使用。
4.存在的問題及展望
目前社會支持研究過多地采用量的研究方法,使用質的研究方法進行的研究較少。由于社會支持來源與影響因素多樣化,采用質的研究方法或許能獲得更多富有價值的發現。其次,多學科知識與研究方法的應用問題。由于社會支持研究涉及的知識相當廣泛,需要采用多種學科知識和研究方法進行科學和系統地研究,從而能全面理解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的復雜關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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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社會支持;心理健康;大學生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2-0001-02
當今大學生面臨著學業、就業、實現自我價值等多重壓力,尋求社會支持是大學生排解焦慮、擺脫困境的有效途徑,對大學生身心健康和正確行為模式的形成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一、社會支持的含義
社會支持是一個多維度概念,在不同的研究領域或不同的角度對其有不同的理解,所以迄今為止,對于社會支持的內涵在各個學科之間乃至學科內部都未能達到統一?!懂敶鐣茖W大辭典》(1995)認為,社會支持是人與人之間的親密聯系,這種聯系在個體面臨困難或威脅時,可以為個體提供精神或物質上的幫助,是心理社會壓力與心理障礙之間的中介因素之一。就國內已有的研究看來,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李強認為,“從社會心理刺激與個體心理健康之間關系的角度來看,社會支持應該被界定為一個人通過社會聯系所能獲得的能減輕心理應激反應、緩解精神緊張狀態、提高社會適應能力的影響?!保ɡ顝姡?998)陳成文認為,從社會學意義角度上來說,社會支持是一定社會網絡運用一定的物質和精神手段對社會弱者進行無償幫助的一種選擇性社會行為。(陳成文,2000:131)賀寨平從社會網絡的視角出發,指出個人的社會支持網就是指個人能藉以獲得各種資源支持(如金錢、情感、友誼等)的社會支持網絡,通過社會支持網絡的幫助,人們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和危機,并維持日常生活的正常運行。(賀寨平,2001)行紅芳從社會支持的狹義意義上作出理解,認為社會支持是一定的社會網絡運用一定的物質和精神手段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無償幫助的一種選擇性社會行為。(行紅芳,2006)See man T. E. 從社會支持的內容來界定,認為社會支持包括:信息支持(幫助個體認識到引發困境的事件,并找到解決困境的資源和策略)、工具支持(提供實質的服務、財力支持以及特殊援助)、情感支持(用關心、安慰等讓個體感覺到自己的價值)三個方面。(See man,T. E.,1991)。
二、國外心理健康研究的現狀
在西方社會,心理健康問題早在古希臘時代就受到了很多學者的關注。之后,歷史上不同時期都有很多學者重視心理健康問題,但是真正系統地開展心理健康研究還是從20世紀開始的。近代的心理衛生、心理健康運動是20世紀初由美國人比爾斯(Beers)倡導的。他于1908年在家鄉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心理衛生組織──康州心理衛生協會。近些年,大學生的心理健康也是很值得關注的,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同學都會感到郁悶、無聊、厭煩等。從高中過渡到大學,很多同學都不適應?,F在大學生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價值觀的多樣化。現代大學生都非常重視自我的感受、判斷和對現實的體驗,從中形成自我價值取向。但是盡管他們的信息、知識比以往的大學生要多,可是對生活的感受和體驗卻變得更狹窄。一方面是因為現代社會信息技術的高度發展;另一方面是對自我環境的過多關心,使他們缺乏對現實社會更廣泛的關注。
2.對人際關系的敏感。在對大學生的心理咨詢中最強烈感受到的是,80%以上的心理問題與人際關系(包括異性戀愛關系等)問題有關。他們在人際關系中不是通過相互交流來確認自我與對方的關系性質,而是盡量做到既不傷害對方,也不讓對方傷害自己,以采取“回避”的方式居多。
現代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是值得我們每位老師學生關注的,從歷次大學生暴力事件中,需要人們引起高度重視與關注的是發生異常心理問題的原因,研究認為主要有下面幾個方面的因素。第一,社會環境的因素。當今大學生與網絡關系日益密切。網絡帶給了我們科技的發展,信息的流通。然而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負面影響,有些未成年學生也迷戀上網絡,放棄學業。還有一些成年人也每天迷戀網絡。在網絡中待的時間長了,就會感覺到生活太無聊了,最終會導致他們產生迷惘,嚴重者有的自殺,有的會對別人造成傷害。第二,家庭因素。溫馨和諧的家庭氛圍會給我們帶來和諧的生活,家庭對我們的心理健康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產生影響:①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問題。很多成年人出現的心理毛病基本上緣于兒童和青少年。在臨床心理學和教育學領域中,父母教養對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之理論已經確立,其中精神障礙和不適應問題的診斷技術的確立受這種理論的影響很深。②父母與子女的關系。現在父母與子女關系大致可以分為:A、拒絕的親子關系。父母對子女教養在感情上或態度上表現出拒絕傾向。B、支配的親子關系。父母對孩子支配過頭,把孩子當成父母的所有物,想用絕對權力去統治子女。C、過度保護的親子關系。為孩子擔心不安恐怖,經常用過分的保護去消除這種不安感情。D、服從的親子關系。對孩子的要求和意見,不管是什么都無條件接受,并以此感到滿足。第三,高校心理咨詢工作欠缺。學校教育在人格的形成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正值青春期的大學生身心發展趨于成熟,但尚沒有形成完全健康的人格。從現在大學生的心理困惑看,許多都是由于人格障礙而導致的。針對當前的現狀,高校應逐步完善兩個方面的工作:其一,建立專業化隊伍,強化心理咨詢功能。其二,心理教育課程化、多渠道開展。
三、我國心理健康研究的現狀
1.對心理健康研究的重視程度加大。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經濟體制改革日益深入,社會競爭不斷加劇。據預測,進入21世紀后我國各類精神衛生問題將更加突出。在2020年的疾病總負擔預測值中,精神衛生問題仍將排名第一(殷大奎)。因此,開展心理健康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一項重要和十分緊迫的任務。
2.心理健康研究內容逐步豐富。目前,雖然我國還沒有像美國國家心理健康研究所那樣的大型心理健康研究機構,但是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的心理健康國家重點實驗室也在行為、系統、分子水平上開展心理健康研究。
3.較系統地開展了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在心理健康人員專業培訓方面,目前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學校中從事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教師的培訓,另一方面是專業心理咨詢人員的培訓。
四、研究大學生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的意義
1.研究大學生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的理論意義。家庭支持作為大學生社會支持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對大學生影響的廣度和深度,是在研究大學生社會支持時不可避免的研究領域。通過對大學生家庭支持影響的研究,有利于豐富有關大學生社會支持系統的理論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大學生社會支持理論體系,為進一步研究大學生社會支持系統提供理論和方法范式。
2.研究大學生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的現實意義。以大學生為被試對象研究社會支持對心理健康的影響,可以揭示社會支持與大學生心理健康的關系,探討社會支持在促進大學生獲得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狀態中的作用,以及大學生社會支持系統中各種支持之間的相互聯系,還能為學校確定正確的教育教學方式提供理論和實踐依據,為幫助部分家庭支持缺位的大學生制定相應的措施和政策提供理論和方法思路,為大學生心理健康保健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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