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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每項固定資產的實際狀況,固定資產是否確實存在,賬面余額是否真實,是否歸村集體所有,手續是否齊全,有無抵押情況等。
1.編制固定資產分類匯總表。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分別編制固定資產匯總表,對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凈值等進行復核。
2.核對固定資產的明細賬和總賬。將匯總表分別與明細賬和總賬數據進行核對。如果不符,及時處理或進行實物盤點。
3.實地盤點固定資產。在賬賬核對一致的基礎上,應對年末固定資產進行實地盤點,以確定固定資產是否實際存在,并查明其管理和使用情況。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進行處理,及時調賬。
4.驗證固定資產所有權。驗證各類固定資產是否屬于村集體所有。如:對外購固定資產,審核采購發票;對房屋資產,審核有關合同、產權證明等。
二、審查固定資產增加的合規性
固定資產增加的形式有:購入的固定資產、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盤盈固定資產等。
1.審查新增固定資產手續是否齊全合理。購入的固定資產應重點查明是否有相應的審批手續和正式發票。自行建造的應重點查明是否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是否有預決算清單,是否嚴格執行建造合同,建造支出是否符合規定等。以投資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應重點查明投入的固定資產是否有相應的審批手續和合同,是否經過資產評估,投入的資產型號、規格、數量是否與合同一致。
2.審查新增固定資產計價是否正確。固定資產的計價一般以原值為準,但由于增加的途徑不同,其原值的計算方法也不相同,要根據不同來源,區別不同情況,驗證其計價的正確性,審查其支出與有關原始憑證是否相符。
3.審查新增固定資產賬務處理的正確性。由于固定資產增加的途徑不同,其賬務處理也不同。應在審閱固定資產賬戶借方發生額的基礎上,對新增固定資產的記賬憑證、原始憑證進行審閱。
三、審查固定資產減少的合規性
固定資產的減少主要原因是出售、報廢、毀損、轉出、盤虧等,審查時應根據不同原因分別進行。
1.對出售的固定資產應重點審查是否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是否經村民主理財小組討論通過,出售的固定資產作價是否合理,各項手續是否齊全,變價收入的賬務處理是否及時正確,特別注意出售過程中是否有相關人員牟取私利的行為。
2.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重點審查是否超過報廢年限,報廢手續是否齊全,報廢原因是否正常,殘值作價是否合理,有關清理報廢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等。
3.對盤虧的固定資產應重點查明盤虧原因,并審查盤虧是否按規定程序報經相關部門批準。
4.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應重點審查轉出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簽訂了投資合同和資產轉讓協議,作價是否合理,賬務處理是否正確等。
5.對毀損的固定資產應重點審查其毀損報告和毀損證據,核實毀損原因,確認毀損的合理性。同時審查毀損殘值是否合理,價款是否入賬。
四、審查固定資產的折舊
關鍵詞:農村集體資產;股權改革
一、引言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這就是要賦予農民在自由支配法定占有的生產要素基礎上合法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權利。本文基于嘉興市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現狀的基礎上,客觀分析當前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并就如何深化改革提出意見建議。
二、嘉興市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現狀分析
嘉興市的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于2002年就已開展了試點工作,當時的改革帶有被動性,開展試點的出發點,主要是解決在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郊村撤村建居過程中村級集體資產如何處置的矛盾。2008年4月,嘉興市被列為全省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市,作為一項推進統籌城鄉發展的配套性改革,嘉興市的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以理順村級集體經濟分配關系為基礎,以創新村級集體經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重點,在面上強勢推進,改革目的由主要解決村級集體資產的處置矛盾而轉向創新集體資產管理和運行機制,明晰成員在集體資產中享有的權利,強化對村級集體資產的監督;改革方法也由被動應對轉向主動推進。全市到2014年年底,已有852個村完成了社區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占總村數的98%,量化資產39.19億元,股東總數274.56萬個,累計股金分紅總額2.47億元。
嘉興市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從資產處置結果來分析主要有二類:一是已撤村建居、村民分散進入城市社區,作為村一級組織已失去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村,村級集體資產全部折股量化,量化后的資產全部分配到人,以解決村民變居民后生產生活、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的補充,生活困難補助和支持村民自謀職業等;二是尚未撤村建居或雖已撤村建居、但仍保留集體經濟組織的村,通過對經營性凈資產或者村級賬面資產進行折股量化,主要是明確每個成員在村級資產中所占有的份額,量化的股份主要作為收益分配的依據,并可按照章程規定進行繼承和內部轉讓。改革中的股權設置主要模式有三種:以南湖區、秀洲、桐鄉為代表的以人員在集體經濟組織中戶籍年限的模式;以嘉善、海鹽縣為代表的人口福利股和土地股模式;以海寧市、平湖市為代表的人口股加勞動貢獻股模式。
三、嘉興市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認識上的誤區
法律規定農村集體資產屬全體成員共同所有。但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上有多種認識誤區,在基層干部層面,有的認為集體資產是長期積累而形成的,把集體資產量化給了個人,將會影響到今后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有的怕改制后原有的權力將受到制約,對改制積極性不高。在農戶層面,有的認為改革是“換湯不換藥”,農戶利益仍難以得到保護;有的認為既然改制了,還不如把全部資產都分掉,省心省力等。
(二)改革程序不規范
從面上改革情況來看,有的村在程序上不規范,如要不要改、改革方案的制定等不征求農戶意見,資產清查、成員界定等結果公開不到位;有的村在改革中刻意回避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改革不全面、不徹底、不完善,留下了矛盾隱患;還有的村為了完成任務,只是簡單地翻牌應付了事。作為股份享受合法憑據的股權證發放不到位,農戶持股意識模糊。
(三)運作方式尚未根本轉變
改革后,多數地方仍然沿用原有的管理方式,“三會”在資產運作、分配等管理中的作用難以真正發揮。絕大多數改革村中尚未開展股份分配,全市開展收益分紅的不到100個,股東參與決策、監督的意識還不強。經營方式上以股東參股開展項目化經營集體資產的觀念尚未形成,全市僅有2個村,參股金額為3027萬元。監管方式上內部股東監督作用不力,外部監督又缺乏有效的措施,容易造成監管的失控。
(四)股權退出機制尚未形成
嘉興市在股權管理的設置上有靜態管理與動態管理兩種模式(“靜態管理”指量化股份一次量化,較長時期內不變;“動態管理”指量化股份按人口、農齡等量化標準的變化而變動),采取動態管理的村,即使在改革后也難以達到確權、保權的目的;另一方面尚未建立股東和股份合作社兩個層面的股權退出機制,缺乏資產評估、年度實績、交易規則等為股權退出進行基礎性工作的機構和環節。
(五)政策支持有待加強
盡管嘉興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去年出臺了《關于實施新一輪村級集體經濟壯大計劃的意見》(簡稱《意見》),但在實際執行中,用地指標、財政扶持、稅費減免、審批環節簡化等政策落實不到位、不及時,已經成為阻礙村級經濟發展的瓶頸。
四、深化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建議
(一)完善股權改革
一是對形式上已經完成改制的村,認真做好回頭看,從改革方案、關鍵環節、農民參與度等改革的內容和程序方面查找薄弱點進行整改。二是對由于各種原因尚未改制的村,要加強組織領導,在著力化解各類歷史遺留問題的基礎上,用1~2年的時間,全部完成改革目標。三是對原實行“動態管理”的改革村,要在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基礎上,適時調整,真正做到賦權到人。
(二)規范運行機制
一要提升股份合作社運行水平,切實轉變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組織與黨支部、村委會之間政經不分、職責不清的管理模式,并處理好與村內其他組織的關系;二要建立有效的決策、監督機制,嚴格落實“三會”制度,充分行使好全體股東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三要規范內部股東治理,既要保證股東權利的行使,根據年度收益狀況,適度開展股份分紅,又要強化履行義務的意識,引導成員參與到新農村建設的各項事業中來。
(三)建立股份退出機制
一是依據城鎮化發展趨勢、成員融入城鎮的速度和股份經濟組織所承擔的經濟、社會管理等職能的轉變,研究制訂股份經濟合作社的終止退出機制;二是對生產生活已完全融入城鎮,已享有比較完善社會保障的轉移農民,允許其將享有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進行流轉,建立農民股份的退出機制,制訂《農村集體資產股權備案和交易管理規則》,以制度規范股權流轉的條件、對象、程序、方式以及流轉后股權的變更、權利義務轉移等規則,逐步打破股權的封閉性。
(四)創新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有效模式
探索建立以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內容的經濟責任制,以獎懲政策調動村級管理層謀發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探索股權向董事會經營管理層適當集中、經營班子年薪制、風險抵押金制、外聘職業經理人、獨立董事等經營管理機制,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有條件的地方借鑒寧波等地的成功做法,采取項目制、公司化等模式深化改革,按照建設項目由股份經濟合作社獨資、股東配股出資、吸收社會工商資本投資等多形式開發,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五)加強對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改革后,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仍然是新農村建設的主體,仍然需要在政策上給予有力的支持。一要簡化登記管理,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后,在申領《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證明書》的基礎上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因經營活動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可以直接憑《證明書》,按股份合作性質予以辦理。二要強化政策落實,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做好發展用地的規劃和落實工作;稅務部門做好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及物業租賃收入的減免稅政策;各級項目審批部門對集體經濟發展項目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減少辦理環節,落實限時審批辦法,提高辦事效率。三要按照加大對改革后農村社區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加快推進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四要強化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適應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股份經濟合作社發展要求和項目特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權擔保、抵押貸款,激活農村金融,解決發展資金的束縛。
一、存在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覆蓋面窄、力度不夠大
近年來,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加快,對基礎設施等公共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斷加大,但審計機關能夠進行審計的投資項目占項目總數的比重、占投資資金總額的比重還相當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正處在興起階段,還沒有被全社會熟知,加之地方政府未明確審計機關在國家建設項目投資監督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審計機關的監督權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的加大和審訓范圍的不斷拓展,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力量的不足導致許多項目成為“審計盲角”。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從最初僅對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與管理進行審計監督,發展到目前對整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財務管理、投資管理進行全方位審計,對建設項目從立項到設計、施工、竣工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對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審計內容不斷拓展。審計的對象不僅包括具體的國家建設項目,而且還包括掌管建設資金的政府主管部門;三是審計機關在審計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受財政經費的限制,無法聘請到專業水準較高的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僅憑現有的審計力量,審計力度有限。
(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專業人才缺乏,人才培養周期長,審計潛在的風險大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可以說是專業性最強、最復雜的審計工作之一,與其他審計業務相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有其鮮明的特點:一是專業性較強,要求審計人員不僅具有財會知識,還要具備工程技術專業知識:二是審計范圍廣,內容全面,包括招標投標審計、合同審計、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竣工決算審計、綜合性審計、專項審計等:三是涉及面廣,特別是大型國家建設項目投資大、建設周期長,建設過程涉及技術、經濟、管理等方方面面,在目前法規不是很健全的情況下,審計難度大。而要培養一批既精通財務審計,又精通工程、管理審計的復合型審計人才,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它需要一個很長的周期,而在現有的審計力量和審計條件下,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市計計劃及領導交辦項目,審計潛在風險增大,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開展時間不長,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儲備需要一定的時間;另一方面審計機關人員因受編制、工資關系等因素的制約,需要的專業人才難以引進。
二、改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建議:
(一)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力度。首先是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宣傳力度,促使各級政府明確審計機關在固定資產投資監管體系中的主導地位,通過法規、政策來保證審計機關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享有足夠的權威。其次是對于投資額大、關系國計民生的項目實施各環節的全面審計,對于其他項目則實施項目竣工決算必審制,并按照突出重點的原則有選擇地實施項目前期審計和項目預算執行審計。再次是對政府重點投資的項目實行審計員派駐制度,實現對于重點投資項目的全過程審計。只有將審計延伸到項目決策、論證、實施、評估、驗收的全過程,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機關監督公共資金真實、合法、有效使用的職能,然而,實施這種全過程審計面臨著諸多困難,很難有效協調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和投資項目運作過程中大量相關單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審計機關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實施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審計員派駐制度,其摹本做法值得借鑒。
(二)采取多種途徑,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審計力量充足、人員素質高,是審計機關有效開展工作的前提。針對日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緩解:一是人才的外部引進,即適當增加編制,用于引進審計機關急需的專業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造價又懂財務審計的復合型人才:二是人才的內部培養,一方面通過各種培訓,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新觀念、知識和技能,盡快適應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可以通過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審計人員自學專業知識,獲取專業資格證書;三是進行人力資源整合。通過委托審計、加強管理引進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同時建立外部人才庫,即與造價咨詢事務所以及社會其他機構中的技術專家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在必要時聘請他們參與對于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
(三)積極探索效益審計的路子
關鍵詞: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投資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3月23日
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概念及內容
(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含義及特征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含義。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監督行為。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特點
(1)審計對象的宏觀性。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必須要有宏觀意識,即從宏觀著眼,從微觀入手,通過大量的微觀審計,發現宏觀經濟運行中具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促進宏觀調控,保證投資活動的順利進行。
(2)審計內容的復雜性。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不僅涉及建設單位的財務收支,更重要的是涉及決策、規劃、設計、采購、招標、監理、概預算等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管理活動。因此,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不僅要審計投資計劃安排是否符合國家的投資政策,還要審計投資的資金來源是否正當合理。
(3)審計過程的階段性。國家建設項目周期較長,從一兩年到十來年不等。為了及時、完整的反應國家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建設項目管理等情況,審計機關需要分階段對建設項目實施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一般分為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及使用、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項目在建、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4)審計技術的專業性。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是一個專業技術型非常強的綜合過程,涉及很多不同的專業,如經濟、建筑、財會、計算機等,僅僅建筑專業又涉及工民建、公路、鐵路、水利等幾乎所有的二級專業。因此,對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除了審計資金活動外,還要審計其他與建筑有關的行為。
(二)固定資產審計內容。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內容包括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及使用的審計、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建設項目在建審計和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及使用的審計是對建設項目資金的來源及運用情況的審計。建設項目資金籌措的審計按其來源不同分為:基建撥款審計、基建投資借款審計、其他借款審計、項目資本審計和項目資本公積審計。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從籌備建設到正式開工前這段時間的工作內容所進行的審計,包括投資立項審計、設計(勘察)管理審計、招投標審計等。建設項目在建審計是指對建設項目從正式開工到竣工驗收前的建設實施階段的內容進行的審計,包括工程管理審計、工程監理審計、工程造價審計等。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指對已經完工建設項目的初步驗收情況、試運行情況、合同履行情況及投資完成情況實施的審計。
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必要性
(一)可以為政府完善投資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固定資產投資對于國民經濟增長有著巨大的拉動作用,可以加強對于政府投資活動的監控,通過對于項目立項、論證的事前監督,可以提供關于投資項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級政府在投資活動中慎重行事,經濟有效地使用公共資金。
(二)可以提高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關于投資項目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計,其中效益性是審計重點。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通過對于投資項目的事前監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評價,保證公共資金能夠投向最具經濟、社會效益的投資項目,并保證投資資金運用過程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可以遏制投資與建設領域的腐敗現象。國家審計機關通過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可以確定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投資活動中的經濟責任,約束對于政府投資權力的濫用,從而有利于防止經濟犯罪、反腐倡廉。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管轄權混亂。審計管轄是指審計機關確定各自審計對象的范圍劃分。確定審計管轄權的范圍,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復審計;另一方面可以使審計機關各自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增強審計的自覺性,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我國《審計法》第28條規定:“審計機關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確定審計管轄范圍?!蓖瑫r規定:“上級審計機關可以將其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授權下級審計機關進行審計”,但這個授權過程在實際工作中并未得到執行。隨著中央不斷加大對地方經濟建設的投入,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央資金和主管部門的資金投入到地方各項基本建設項目。對于這樣的項目,地方審計機關、特別是縣級審計機關一般無法實施審計。最終導致許多財政資金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最后“無部門”來審。出現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審計機關的監管權利不集中,審計機關的監管權力分散在財政、交通、城建等行業的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實行監督權力受到限制。
(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覆蓋面窄,審計力度不夠。近年來,國家對公共領域的固定資產規模投資越來越大,但從審計項目占應該審計項目的比重或審計資金占應該審計資金的比重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計比重較低。存在這樣問題的原因,一方面審計機關經費緊張,沒有足夠的審計人力、財力和物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審計內部缺乏資源整合的動力,一些審計審計機關有能力進行審計,也有可能因為審計管轄權的限制而終止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質量差。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的審計質量不高,主要表現在:1、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注重查錯防弊,對于效益審計重視不夠。固定資產投資市場秩序較為混亂,違法亂紀現象比較多,這客觀上使審計人員不得不側重于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從而無法抽出足夠的審計力量關注效益審計;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事后審計比較多,事前和事中審計不夠。我國固定資產投資決策論證體系不健全,建設項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健全,項目管理科學化、專業化水平不高。在這種情況下,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全程監督更有意義。
(四)審計技術手段落后,審計人員素質不高
1、審計技術手段落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對計算機的應用與計算機在財政、金融審計中的應用相比,固定資產投資領域的計算機輔助審計還處于滯后狀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如何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開展投資審計管理和投資審計現場技術成為一個很重要的課題,而實用性和通用性較強的審計軟件也很匱乏。
2、審計人員素質低。審計機關懂財務的人員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員少,既懂工程又懂財務的人員少之又少。工程技術專業人員嚴重不足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發展的瓶頸。國家審計人員屬國家公務員編制,其報酬相對固定,難以吸引工程造價師、軟件開發等專業人才加入審計人員隊伍。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改進建議
(一)變事后審計為事前審計。在投資項目設計任務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之后,有關部門審批之前,,邀請審計人員參加,實行跟蹤審計。采用這種變事后審計為事前審計的方式,能增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感與風險意識,提高審計的約束力。審計部門間接地參與了投資決策過程,這不僅不會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反而會增強審計威信,提高審計地位,更好地達到對固定資產投資的調控目的,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二)制定與完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法規。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領域,應盡快出臺比較具體的審計規定與處理標準,使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審計法雖然對審計的方法和技術、審計程序等有相應的規定,但對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來說缺乏適用性。盡快出善的投資審計法規,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迫切需要。只有完善有關的法規,才能加大對投資決策部門的制約力度,減少人為干擾,審計處理更加客觀、公正。
(三)審計機關內部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質量控制。在相關的準則、規范不夠健全的情況下,審計機關尤其需要通過內部的精心組織和安排,強化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質量控制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在制定審計計劃時突出重點并把握投資項目的風險高發環節,要把好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關口”,即立項決策關、勘察設計關、招投標關、合同控制關、施工過程控制關、竣工驗收關、監督檢查關等,在各個“關口”設計必要而合理的審計程序,配備充足的審計力量;2、在審計中,在實施主審負責制的基礎上,加強對于審計小組成員、外部專家工作的督導;3、對審計結果嚴格實施“三級復核制”。
(四)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技術和方法。將審計方法轉變為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并借助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同時,將風險分析和防范措施納入審計程序的各個環節。
會計信息化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對審計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網上交易、網上支付審計、虛擬企業的審計都將成為投資審計的具體內容,基于此,應對原有軟件進行優化更新并針對新的投資審計領域開發出新的審計軟件,使電子計算機在審計查證、分析性復核、審計信息的收集、傳遞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五)調整審計人員結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大審計部門工程技術人員的數量,在已具有的審計規模下,配齊財務人員、經濟人員、技術人員與法律人員、調查人員構成比例,因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具有與其他專業的審計不同的技術性,搞投資審計,不懂工程技術是行不通的。在審計機構人員編制有限的條件下,審計部門可外聘一些基建工程人員,在社會上形成穩定的審計網絡與系統。
主要參考文獻:
[1]陳波,丁國瑾.關于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若干問題及對策.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7.1.
[2]鄭紅霞.改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方法研究.現代商業,2014.2.
關鍵詞: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創新
中圖分類號:F239.4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4-0086-02
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存在的問題
1.對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比較多,著重于查錯糾弊,對于效益審計重視不夠。審計人員少有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效益審計擴展的觀念,固定資產投資建設市場秩序較為混亂,違法亂紀現象比較多,這客觀上使審計人員不得不側重于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從而無法抽出足夠的審計力量開展效益審計。
2.對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事后審計比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夠,特別是對投資項目選擇的決策過程難以施加影響。在我國固定資產投資領域,投資決策論證體系不健全,權責分明、制約有效、科學規范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項目管理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還不高,全過程的審計監督更顯重要。
3.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人才短缺,現有審計人員隊伍知識和能力結構不合理。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涉及的審計事項復雜、專業性強。例如,為了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具備工程造價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執業資格;為了對工程合同管理的情況進行評價,審計人員需要具備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等。然而,審計機關目前懂財務的人員比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員比較少,既懂工程又懂財務的人員少之又少。
4.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的工作缺乏客觀標準,主觀判斷多,審計風險難以得到有效控制。關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準則和指南,對于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審計的理論研究和經驗總結做得尤其不夠?!秾徲嫏C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規定比較原則、抽象,對于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審計也強調不多,審計人員在具體工作中感到缺乏依據和標準。
5.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就事論事多,為各級政府宏觀決策和管理服務的職能發揮不夠等。審計著眼于查處單個問題的多,不善于通過對微觀審計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從宏觀上提出搞好建設項目的建議和改進審計方法的措施。
二、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對策思考
1.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理念
傳統的以查錯糾弊為主要目標的審計理念已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應增強宏觀意識,努力研究和把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探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投資體制的深層次改革必然引起投資決策方式、資金籌措方式和資金使用方式的調整。在投資管理和項目管理領域正在發生的變化,主要表現為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決策分散化、資金來源多樣化、融資方式市場化以及項目預算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國際化。這一重大變化,使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環境、對象、內容和方式等,都已經發生并可能繼續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因此,我們要根據投資管理體制、建設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要求,不斷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理念,致力于提高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宏觀經濟效應。
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轉變的核心問題就是提高效益。審計的發展要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目標要從真實、合法逐步轉到效益上來,開展效益審計是在新形勢下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深層次、高水平推進的必由之路。
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要積極推行效益審計,對項目建設的經濟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進行評價。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投資效益審計既要考慮投資結構的合理性,投資規模的適當性,資金使用方向的正確性、使用效果的綜合性、使用過程的公平性,又要檢查項目建設的宏觀性、公眾性、關鍵性、基礎性、牽動性和對政治、經濟、自然環境的影響,把宏觀效益與微觀效益、長遠效益與當前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統一起來。
2.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內容
固定資產投資是國家公共財政的重要方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作為國家財政審計的組成部分,其工作任務就是要緊緊圍繞國家財政審計開展工作,財政資金走到哪里,審計監督就要跟到哪里。隨著投資體制改革的逐步完善,投資審計也要把公共工程項目作為主要對象,側重于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的審計,這是投資審計內容創新的基礎。一是要加大對財政投入較多的基礎性、公益性公共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二是當前經濟運行中反映出的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三是社會各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對于這些資金和項目,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要將違紀違規現象消除在萌芽階段。在具體審計內容上,將逐步由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向效益性審計過渡。作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今后的發展趨勢就是要從效益審計入手,側重于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的審計。在效益方面,要特別注重環境效益。充分考慮預防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持生態平衡等方面的環境效益審計將成為今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一個重點。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上,要做到財務收支審計和預算執行、決算審計并重,以建設單位為主,延伸審計施工、監理等與投資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單位。重點查處亂上建設項目、違反建設程序、虛假招投標、違規轉包分包以及項目建設中偷工減料等違紀違規行為。
3.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技術和方法
審計技術和審計方法對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具有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投資主體日益多元化,投資活動日趨紛繁,審計內容越來越復雜,審計工作量越來越大,人們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目前審計所采用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已很難適應新的審計任務。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往往以資金活動為主線,對會計資料進行詳細檢查,即使是抽樣審計,真正建立落實在內部控制測評基礎上的也很少。采用這樣的審計方法,一是會造成審計成本增加、審計資源和審計任務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審計質量也很難保證。因此,必須將審計方法轉變為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并借助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同時,將風險分析和防范措施納入審計程序的各個環節。在審計中充分運用分析測試,以分析測試結果作為擬訂審計計劃、實施審查、做出審計結論、表達審計意見的重要參考依據。
會計信息化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對審計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網上交易、網上支付審計、虛擬企業的審計都將成為投資審計的具體內容,這就要求審計技術必須跟上信息時展的步伐,電子計算機將成為審計人員的主要操作工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在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面起步較早,并且取得了較好的審計效果,大大提高了審計質量和效率。但從實際情況看明顯落后于被審計單位利用計算機的現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軟件的開發與應用已日顯緊迫,一方面應結合實際應用情況,對原有軟件進行優化更新;另一方面,應針對新的投資審計領域開發出新的審計軟件,使電子計算機在審計查證、分析性復核、審計信息的收集、傳遞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4.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規范化建設,為實務工作提供客觀標準和指南
科學合理的固定資產審計準則、實施細則和其他規范,能夠反映理論界的研究成果和實務界的實踐經驗,幫助審計人員在業務開展過程中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并恰當合理地開展審計工作,從而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規范化建設是目前亟待加強的工作。一是建議審計署制定《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實施細則,及時總結各地審計機關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先進經驗和優秀案例,為審計人員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二是建議審計署和財政部、建設部等部門合作,聯合制定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績效評價標準作為審計人員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特別是投資效益審計的依據;三是建議各級審計機關在審計署制定的審計準則及實施細則、財政部的有關規范的基礎上,根據本單位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規范。
5.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質量控制的其他對策
一是要強化對建設項目前期相關工作事項的審計,包括項目決策、可行性研究、項目資金來源和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的情況等,它是工程建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與工程質量和效益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是保證建設項目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礎。二是對重點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議審計機關以派駐的方式從項目籌建開始進駐建設項目法人單位,實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審計監督。三要整合審計資源,充分發揮審計的整體效能。在審計人員少,專業技術力量不足,專業人員培訓周期較長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力量,整合審計資源,充分發揮整體效能。
參考文獻:
[1] 廖洪,陳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現狀和對策[J].審計研究新視角,2005,(3):3-5.
[2] 趙云青.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發展趨勢淺析[J].審計月刊,2006,(7):12-13.
[3] 周鋒.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審計與理財,2005,(4):44-45.
[4] 吳禮鑫.應從八個環節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J].審計月刊,2004,(1):34-35.
關鍵詞: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中圖分類號:F275.2 文獻標識碼:A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投資項目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監督行為。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固定資產因其投資金額較大、使用周期較長、投資主體和受關注程度高,所以適時地加強對其審計,是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課題,也是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覆蓋面不夠廣,審計力度不夠大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基礎設施等公共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但審計機關能夠進行審計的投資項目占項目總數的比重、經審計的投資金額占投資總金額的比重還相當低。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審計機關在國家建設項目投資監督體系中的地位不明確,監管權力分散在財政、基建、審計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手中,審計的監督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審計機關受人員、經費等因素的限制,沒有足夠的力量對投資建設項目全部加以審計。
1.2對投資項目的審計不能提前介入
審計的提前介入是指審計人員從項目立項開始參與項目投資全過程,這樣既有利于加強項目建設決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學性,又有利于提高投資效益。目前我們的投資審計大多是事后審計,主要發揮監督作用,缺乏必要的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尤其是對投資項目選擇的決策過程難以施加影響。
1.3現有審計隊伍知識和能力結構不合理,缺乏復合型人才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涉及的審計事項復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審計機關目前具備財務知識的人員比較多,具備工程、計算機、法律知識的人員比較少,而既具備工程知識又具備財務、計算機知識的人員則少之又少。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第一,審計機關平時沒有重視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儲備;第二,審計專業難以吸引工程造價師等專業人才加入審計人員隊伍。
1.4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內容側重于微觀層面,有時單純“就項目審項目”
審計著眼于查處單個問題的多,不善于通過對微觀審計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從宏觀上提出搞好建設項目的建議和改進審計方法的措施。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審計內容仍以查錯防弊為主,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是重點,沒有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效益審計、全過程審計擴展的意識,也沒有樹立“跳出審計談經濟,圍繞經濟搞審計”的觀念。第二,由于投資領域的市場動作、建設管理尚不規范,發現和披露建設過程中的違紀違規問題仍然是投資審計的主要內容。第三,由于建設項目大多具有建設周期長、消耗大等特點,且其投入產出是分階段一次性完成的,因此對建設項目的審計要根據項目建設具體情況,分別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
2對策
2.1高質量的審計來自高素質的審計隊伍,配備充足、合格的審計人員是審計機關有效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基本條件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趨智能化,審計人員的單一財會型知識結構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要求在精通財務知識的基礎上,還必須掌握法律、經濟、工程技術、計算機等相關知識。因此,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將向多元化、現代化發展。應采取多種途徑,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可以采取如下途徑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第一,人才的外部引進,即適當增加編制,用于引進審計機關所亟須的工程技術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術又懂財務審計的復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內部培養,一方面要通過各種培訓,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新觀念、知識和技能,盡快適應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可以通過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審計人員自學專業知識,獲取專業資格證書;第三,系統內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級審計機關對于享有審計權限而又人手不夠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權下級審計機關來辦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網絡,即與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詢機構中的技術專家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在必要時可以聘請他們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第五,要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近幾年違法亂紀現象較嚴重,職業道德建設勢在必行,要使審計人員樹立堅守的政治信念,加強廉政教育,做到警鐘長鳴。
2.2創新審計技術和方法
目前審計所采用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已很難適應新的審計任務。加快審計方法的改進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須將審計方法轉變為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并借助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同時將風險分析和防范措施納入審計程序各個環節。在審計中充分運用分析測試,以分析測試結果作為擬定審計計劃、實施審查、作出審計結論、表達審計意見的重要參考依據。
2.3從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向投資績效審計過渡
自審計機關成立以來,我國投資審計主要是以工程管理、財務收支為主體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計。審計署提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以效益審計為主,促進提高建設資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由于我國尚處于經濟改革和轉軌時期,按發展中國家所經歷的一般規律,這個時期的建筑市場管理、經濟秩序都比較混亂,容易發生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因此,我國投資審計在一個較長時期內以查錯防弊為主要任務,是從實際出發的必然選擇。
2.4從事后審計逐步向全面參與、全過程跟蹤審計轉變
審計人員作為項目管理的監督部門,應將投資控制視為已任,主動全方位參與到項目的管理之中,除定期參加工程例會,收集情況外,在各相應階段,如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竣工決算等各階段,也應廣泛參與獲得信息。唯有把審計關口前移,將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才有可能做到及時堵塞漏洞、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審計質量和效果。
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搞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對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強宏觀經濟管理,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綜合國力的增長,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程午生.固定資產投資審計[J].審計研究,1996.
[2]林長彬,蔣君麗.投資體制改革與投資效益審計方向研究[J].當代審計,2003.
【關鍵詞】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投資項目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監督行為。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固定資產因其投資金額較大、使用周期較長、投資主體和受關注程度高,所以適時地加強對其審計,是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課題,也是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覆蓋面不夠廣,審計力度不夠大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基礎設施等公共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但審計機關能夠進行審計的投資項目占項目總數的比重、經審計的投資金額占投資總金額的比重還相當低。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審計機關在國家建設項目投資監督體系中的地位不明確,監管權力分散在財政、基建、審計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手中,審計的監督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審計機關受人員、經費等因素的限制,沒有足夠的力量對投資建設項目全部加以審計。
(二)對投資項目的審計不能提前介入
審計的提前介入是指審計人員從項目立項開始參與項目投資全過程,這樣既有利于加強項目建設決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學性,又有利于提高投資效益。目前我們的投資審計大多是事后審計,主要發揮監督作用,缺乏必要的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尤其是對投資項目選擇的決策過程難以施加影響。
(三)現有審計隊伍知識和能力結構不合理,缺乏復合型人才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涉及的審計事項復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審計機關目前具備財務知識的人員比較多,具備工程、計算機、法律知識的人員比較少,而既具備工程知識又具備財務、計算機知識的人員則少之又少。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第一,審計機關平時沒有重視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儲備;第二,審計專業難以吸引工程造價師等專業人才加入審計人員隊伍。
(四)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內容側重于微觀層面,有時單純“就項目審項目”
審計著眼于查處單個問題的多,不善于通過對微觀審計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從宏觀上提出搞好建設項目的建議和改進審計方法的措施。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審計內容仍以查錯防弊為主,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是重點,沒有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效益審計、全過程審計擴展的意識,也沒有樹立“跳出審計談經濟,圍繞經濟搞審計”的觀念。第二,由于投資領域的市場動作、建設管理尚不規范,發現和披露建設過程中的違紀違規問題仍然是投資審計的主要內容。第三,由于建設項目大多具有建設周期長、消耗大等特點,且其投入產出是分階段一次性完成的,因此對建設項目的審計要根據項目建設具體情況,分別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
二、對策
(一)高質量的審計來自高素質的審計隊伍,配備充足、合格的審計人員是審計機關有效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基本條件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趨智能化,審計人員的單一財會型知識結構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要求在精通財務知識的基礎上,還必須掌握法律、經濟、工程技術、計算機等相關知識。因此,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將向多元化、現代化發展。應采取多種途徑,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可以采取如下途徑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第一,人才的外部引進,即適當增加編制,用于引進審計機關所亟須的工程技術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術又懂財務審計的復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內部培養,一方面要通過各種培訓,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新觀念、知識和技能,盡快適應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可以通過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審計人員自學專業知識,獲取專業資格證書;第三,系統內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級審計機關對于享有審計權限而又人手不夠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權下級審計機關來辦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網絡,即與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詢機構中的技術專家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在必要時可以聘請他們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第五,要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近幾年違法亂紀現象較嚴重,職業道德建設勢在必行,要使審計人員樹立堅守的政治信念,加強廉政教育,做到警鐘長鳴。
(二)創新審計技術和方法
目前審計所采用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已很難適應新的審計任務。加快審計方法的改進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須將審計方法轉變為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并借助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同時將風險分析和防范措施納入審計程序各個環節。在審計中充分運用分析測試,以分析測試結果作為擬定審計計劃、實施審查、作出審計結論、表達審計意見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從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向投資績效審計過渡
自審計機關成立以來,我國投資審計主要是以工程管理、財務收支為主體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計。審計署《2003年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以效益審計為主,促進提高建設資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由于我國尚處于經濟改革和轉軌時期,按發展中國家所經歷的一般規律,這個時期的建筑市場管理、經濟秩序都比較混亂,容易發生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因此,我國投資審計在一個較長時期內以查錯防弊為主要任務,是從實際出發的必然選擇。
(四)從事后審計逐步向全面參與、全過程跟蹤審計轉變
審計人員作為項目管理的監督部門,應將投資控制視為已任,主動全方位參與到項目的管理之中,除定期參加工程例會,收集情況外,在各相應階段,如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竣工決算等各階段,也應廣泛參與獲得信息。唯有把審計關口前移,將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才有可能做到及時堵塞漏洞、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審計質量和效果。
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搞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對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強宏觀經濟管理,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綜合國力的增長,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 程午生.固定資產投資審計[J].審計研究,1996.
[2] 林長彬,蔣君麗.投資體制改革與投資效益審計方向研究[J].當代審計,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