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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區公安分局在其下發的《關于開展非經營性上網服務場所依法落實安全技術保護措施的通知》中稱,該措施是為落實2005年公安部下發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該規定要求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落實包括記錄、留存用戶信息功能在內的若干技術設施。
從這一規定的源頭而言,公安部強令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安裝監控設施的行為,違反了新近頒布的《行政強制法》。該法規定,“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薄痘ヂ摼W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作為部門規章,并不具有強制安裝安全系統的行政強制設定權。
其次,公安部的上述規定并未具體指出“若干技術設施”為何物。因法律、法規并未規定拒絕安裝此類設施屬于可罰的行為,并且法律亦未授權設定行政處罰,按照處罰法定原則,作為下位法的部門規章,也不得對此行為隨意增設行政處罰。故而東城區公安分局對拒絕安裝這些設施的商家處以罰款,同樣是違法的。
這些帶有問題的部門規章和違法的行政手段,大行其道卻不見有收手之意,不能不說是庸常的行政權力對法治的惡。
不僅如此,從互聯網用戶的角度而言,互聯網用戶的網絡使用情況更是涉及大量隱私和個人信息,其使用時間、瀏覽偏好、傳輸數據均屬于憲法保護的通信秘密范疇。
以美國1967年卡茲訴合眾國電子監聽一案(Katz v.United States)為例,該案建立了合理預期隱私規則,并確立起對搜查所涉隱私權的憲法保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在判詞中說:“在現代社會中,個人隱私中的絕對秘密一般均藏身于談話及通訊過程中,因此對談話隱私、通訊隱私的侵犯,就是對個人隱私最核心領域的侵犯,就是對個人隱私權最嚴重的侵犯?!?/p>
該案之后,美國于1968年頒布了《綜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法》,要求對電子設備進行監聽時,必須經過檢察官的許可、具備“充分的理由”、證明除電子監聽外沒有其他有效的調查方式之后,才能向法官申請監聽令。
中國的憲法同樣賦予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基本權利,互聯網用戶依法使用互聯網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法律之外的任何規范性文件,都不可對公民基本權利作出不利規定。對該項權利的限制僅限于憲法明文規定的特殊情形,即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偵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
在這種監聽網絡的秘偵行為系統中,監聽者扮演著侵犯通信隱私的角色。而且該行為持續時間長、監聽范圍廣,且可能侵犯個人隱私中的絕對秘密,故在一般國家均將監聽視為強制偵查行為,采取最嚴格的姿態對其進行法律上的控制。
在這種情形下,干預公民的合法權利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保證,以及確鑿的干預對象,遵循法定的調查偵查程序。
中國法律亦強調了公安機關使用監控設施需要嚴格的批準手續。《國家安全法》第10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因偵察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人民警察法》第16條規定:“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p>
而未經“嚴格的批準手續”,針對所有使用人的一套實名登記、實時監控、留存用戶瀏覽記錄的監控系統,顯然違反了檢查公民通信的正當程序。
2009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曾以4700萬元采購“綠壩”過濾軟件,并強制新出廠電腦安裝該款軟件,后在一片質疑聲中被叫停。上述風波尚殷鑒不遠,這次強制安裝、監控的行為卻更為惡劣:公安機關將“安全保護”所增加的巨額成本,完全推給了市場中的商家。
按東城公安的招標公告,“東城分局非經營性上網場所安全審計系統”的招標預算僅205萬元。退一萬步講,如果安裝這樣的監控系統確實是為了網絡安全保護需要,消費者和商家繳納的稅收中,已經包含了公共安全的開支,為何最后變成了政府招標,百姓付賬?
僅北京的東城一區,提供網絡接入服務的商家即逾萬,其中大量的商家需要以上網服務贏得顧客。僅粗略計算即可知,一紙通知背后,存有多大的利潤空間。那么要追問的是,這些被權力創造出來的龐大市場中的灰色利潤,最終流向何方?
除此之外,這次招標也存在不少疑問?!斗床徽敻偁幏ā芬幎ǎ捌渌鶎俨块T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在招投標程序不透明、沒有信息公開、沒有聽證的情況下,一家外資企業如何在網絡安全系統招標中拔得頭籌,也值得追問。
按照有關規定,系統集成單位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不得從事系統集成業務。
互聯網保險發展迅猛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互聯網渠道保費收入達858.9億元,同比增長195%?;ヂ摼W渠道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長至4.2%,對全行業保費增長的貢獻率達到18.9%,同比提高8.2個百分點。2011年,在中國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有28家,到了2014年就達到了85家,其中中資公司58家、外資公司27家。從2011到2014年,不僅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增加了兩倍多,互聯網渠道保費規模更是提升了26倍。
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經營者不僅是“觸網”的傳統保險機構,還有一些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繼2013年中國首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成立后,今年又多了三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今年5月,保監會批準籌建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和泰康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互聯網保險公司,陸續下發了牌照。這三家公司獲批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貨運險、信用保證保險、意外險、健康險、家財險、企財險等。
網絡安全問題獲關注
保險行業天生是一個與風險打交道的行業,而隨著互聯網保險的快速發展,網絡安全已經成為保險行業本身所要面對和應對的一個風險。行業監管者已經認識到了網絡安全對互聯網保險持久健康發展的重要性,在《辦法》中花了大段筆墨來明確相關監管要求。
目前我國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85家公司中,有69家公司建立了自營網絡平臺,有68家公司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了深度合作,其中52家公司同時利用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開展業務?!掇k法》將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網絡平臺分為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兩種,分別就網絡安全保障提出了具體要求?!掇k法》要求自營網絡平臺要“具有支持互聯網保險業務運營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與保險機構核心業務系統的無縫實時對接,并確保與保險機構內部其他應用系統的有效隔離,避免信息安全風險在保險機構內外部傳遞與蔓延”,此外還要“具有完善的防火墻、入侵檢測、數據加密以及災難恢復等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而針對第三方網絡平臺,《辦法》則要求“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聯網運營系統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實現與保險機構應用系統的有效隔離,避免信息安全風險在保險機構內外部傳遞與蔓延”。
此外,《辦法》第十七條還提到“保險機構應加強業務數據的安全管理,采取防火墻隔離、數據備份、故障恢復等技術手段,確保與互聯網保險業務有關的交易數據和信息的安全、真實、準確、完整”,“保險機構應防范假冒網站、APP 應用等針對互聯網保險的違法犯罪活動,檢查網頁上對外鏈接的可靠性,開辟專門渠道接受公眾舉報,發現問題后應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保監會報告”。
加強客戶信息保護
一、基于犯罪“收益”的原因分析與對策
個人信息被譽為21世紀最有價值的資源,它不但可以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產生公共管理上的效率與效益,還可以產生商業利潤。⑵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高“收益”
行為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多以出售牟利為目的,在此情況下會產生“收益”。單一的個人信息也許價值有限,但如果將若干具有共同特征的主體個人信息按一定的方式組成數據庫,并通過該數據庫所反映的某種群體的共性來滿足自身或其他數據庫使用者的需要,其價值就是不可估量的。同時,個人信息的價值還在于可以無止境地被重復使用、重復獲取經濟利益。⑶如美國的Boo.com網站2000年5月倒閉時就出賣了其保存的35萬份用戶資料,獲利25萬英鎊。⑷
可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是“收益”期望值頗高的犯罪。
(二)降低犯罪“收益”的對策——側重民事救濟機制
公民個人信息的上位概念是個人隱私,屬于我國民法上人身權利的范疇。任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都符合民事上的侵權之訴,即使侵害人承擔了行政或刑事責任,被侵權人仍有權向法院主張自己獲得民事賠償的權利。民事救濟權利的實現,既是對被侵權人利益的平復,也是對侵害人非法利益的一種剝奪,客觀上起到沖抵犯罪“收益”的作用。
為了保證向侵害人主張民事權利,筆者認為應根據行為人身份的不同而確定不同的歸責原則。其一,對于公權力身份/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適用無過錯原則,又稱嚴格責任原則。國家機關代表公權力履行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其背后依賴的是強大的國家機器,為了追求法治和公平,應該對國家機關實施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行為適用嚴格責任;其二,對于壟斷性公共服務機構(如國有銀行、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過錯原則。因為,這類公共服務主體具有國家壟斷特性,是“準公權力”,與公民關系不對等,為了平衡雙方的訴訟力量,應將舉證責任推給強勢一方;其三,對于非壟斷性公共服務機構和一般主體,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過錯原則,這是實現民事責任的一般原則,適用于平等主體之間。
二、基于犯罪“成本”的原因分析與對策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可謂典型的低投入犯罪。⑸無論在行為成本、法律制裁成本和道德譴責成本上,均呈現低投入特征。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行為成本”
1.“行為成本”較低的表現
(1)信息獲取的成本。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得原本看來非常困難的信息獲取變得輕而易舉。在合法獲取中,國家政府機關和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公司、企事業單位和團體都采用現代化的辦公手段,提高服務效率,信息的采集可以直接通過互聯網用專門的信息采集軟件完成,即使是現實生活中通過調查訪問采集到的信息,也會轉化為電子資料的形式,形成數據庫,方便管理與分析。在非法獲取中,沒有人會將竊取理解為破門而人盜竊紙質的檔案信息材料,而是通過智能或交易手段輕松完成。例如1994年2月,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普通網民在美國互聯網的許多主機和骨干網絡設備上安裝了網絡監聽軟件,利用它對美國骨干互聯網和軍方網絡進行監聽,并竊取了超過10萬個有效的用戶名和密碼。⑹如今,界面友好、操作簡易的網絡監聽軟件在互聯網上信手拈來。此外,通過非法交易也能夠輕易而廉價地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例如在某資料網站上赫然寫著出售“1萬多個沈陽股民的詳細資料”,并聲稱這些都是高度保密文件,一般人不可能拿到,信息內容包括股民姓名、性別、地址、郵編、電話和手機等,只需要匯款200元錢,24小時之內就能拿到光盤。⑺
(2)信息處理的成本。計算機軟硬件的發展和在個人信息處理方面的應用,使個人信息的數據分析進入半自動甚至全自動化階段。⑻當行為人采取出售牟利的信息處理方式時,行為人的一切銷售行為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成本至多是一張光盤(市值2.5元人民幣)。當行為人采取非法披露、提供等手段時,行為人只需將公民個人信息放在一個公共網站的布告欄上,便能夠向全世界披露相關信息,并且這些信息會迅速傳播蔓延。如美國在線公司的一名員工將公司掌握的65.8萬美國用戶從2006年3月1日到31日之間的“私人搜索信息”發表在一個學術網站上,當美國在線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試圖將上述信息撤下來的時候,卻驚訝地發現這些信息已經迅速在網絡世界中“生根發芽”,無法消除了。⑼而所有這些信息處理行為,可能只需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人坐在電腦前,輕擊鼠標,就能瞬間完成了。
2.提高“行為成本”的對策——側重技術防控手段
計算機技術的發展是一把雙刃劍,從一定意義上講,其使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處于最危險的邊緣,但同時技術手段上的防控是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最直接的屏障。在國家政策和市場需求的引導下,技術部門應加大力度進行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有關的技術研發,如加密技術、網絡安全過濾技術、反監控技術和網絡追蹤技術等。加密技術和反監控技術的演進,將會使電子化的公民個人信息處境更為安全,不易被侵害人惡意獲取,降低保管不善的風險;網絡安全過濾屏蔽技術的發展,能夠切斷非法出售、超目的使用和披露的渠道,降低可能帶來的不法侵害??傊?技術防控手段能夠提高行為人獲取信息和處理信息的成本,是防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重要舉措之一,不容忽視。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法律制裁成本”
1.“法律制裁成本”較低的表現
第一,現有規范散見在不同法律文件中,缺乏統一立法。德國在1977年通過了《聯邦個人資料保護法》,美國在1986年通過了《聯邦電子通訊隱私法案》,日本在2005年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與之相比,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雖已納入立法計劃數載,卻一直沒有正式出臺。在尚無統一立法的情況下,為了應對個人信息保護的需要,相關立法中紛紛出現個人信息安全條款,筆者搜索到此類相關法律文件24部,其中有20部是2005年以來頒布的。我國關于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條文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沒有個人信息概念的完整定義,侵害行為界定不清,除刑法規定外,主體的限定性很強,局限在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人民警察、社會保險機構和銀行等少數國家機關或壟斷性公共服務機構,遠沒有達到個人信息保護所要求的水平。
第二,現有規范的效力等級較低,保護力度不夠。筆者搜索到的24個法律文件中,屬于國家法律的僅有3部,屬于行政法規的僅有1部,屬于司法解釋的2部,其余的18部均為行政規章。在規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等效力較高的法律文件先天不足的情況下,部門規章的作用受限于上位法律,也很難有用武之地。
第三,現有規范僅是一種宣告式立法,救濟渠道受阻?!缎谭ㄐ拚?七)》明確規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法定刑,而24部行政法中,只有半數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規定了行政處罰,其余都是作為一種宣告式的保護,沒有明確規定違反后的法律后果,這種法律條文的規范效果和社會效果都有待進一步驗證。在現有情況下,法律規范數目有限,僅有的條文表述又具有模糊性,直接造成了法律執行力弱化,救濟渠道不暢的局面。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課題組的調查,個人信息曾遭受濫用的被調查者中,僅有4%左右的人進行過投訴或者提起過訴訟。無法確定哪些機構應承擔責任、無法確定向什么機構投訴或者以誰為對象提起訴訟、無法獲得有力的證據、投訴或者訴訟成本過高等是導致公眾不愿意投訴、提起訴訟的重要因素。⑽
第四,現有規范沒有涵蓋所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行為?,F有法律文件中的規定往往是零星的、不全面的,如擅自披露、超目的使用和冒用等侵害行為并不在評價范圍之內。
綜上,我國法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評價存在明顯疏漏,同時對部分行為進行評價時,又是不全面的,法規規范的效力等級偏低,評價后的救濟機制是不暢通的。因此,在現有法律體系下,我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法律制裁成本較低。
2.提高“法律制裁成本”的對策——側重行政處罰措施
1、切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深入開展“創建法制政府活動”,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建立了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局長辦公會多次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及時解決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任務和措施。
2、創新依法行政學習培訓機制。局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建立了學習培訓機制。我局舉辦了干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參加培訓人數達到400多人次,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網絡媒體進行法律、依法行政知識的培訓,在“教育”局域網上創設了“網上學習共同體”、“依法治校專題培訓”欄目,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以及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專業法律知識,重點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更好地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3、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我局高度重視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與能力的培養,牢固樹立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的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4、嚴格落實年度工作計劃。按照《2013年度市市直機關和單位績效計劃》和《市市直機關和單位績效考評工作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實施細則》的要求,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局目標考核,細化分解任務,明確了工作目標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強檢查督促,建立行政執法情況、行政復議與應訴情況、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情況報告制度。主動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確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實。
5、示范校創建進一步推進。積極創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發揮典型的示范輻射作用。根據學校自主申報,教育局考評組在認真審閱學校申報材料的基礎上,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臺賬、教師訪談、學生問卷等形式組織實地考評。綜合材料評審和實地考評成績,評選出依法治校示范校,并從中擇優推薦參評省級依法治校示范校。今年,26所學校被評為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2所學校被評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加快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通過教育局域網加大對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規范信息公開內容,延伸信息公開領域,保證公開信息及時、全面和準確,使公眾能盡快了解各項政策,更好地行使監督權。開通了教育咨詢投訴電話,傾聽群眾對教育問題的反映或投訴,組織相關處室人員參加“行風熱線”節目,現場解答群眾提出的熱點問題,認真、及時對群眾提出的熱點問題進行跟蹤解決。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提高審批效率。今年對我局的行政審批項目和內容再次進行規范清理,各項行政審批承諾時限提速30%,簡化了辦理流程、縮短了辦結時限。作為教育局公開行政、公正執法的窗口,市便民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也得到了服務中心的肯定和服務對象的贊譽。
3、繼續做好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2013年,為進一步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確保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規范高效,我局成立了相關領導小組,制訂了相關的制度,明確了各相關處室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上的職責、行政權力事項變更的操作程序、網絡安全與系統設備管理等內容。根據市法制辦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對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認真梳理,并結合實際,及時、規范、準確更新相關信息。
4、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制和長效機制。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和文化環境、交通秩序、建筑設施安全等重點工作有序推進。舉辦了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現場會,完善了學校人防、物防、技防保障措施,健全了校園安全制度建設和工作機制。全市教育系統平穩有序,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未發生赴京訪、省市規模訪和有影響的
三、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著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行政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質量。堅決重大決策集體討論、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實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后評估”相結合的決策機制,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廣泛而全面地聽取各方意見,切實保證行政決策依法、合法、科學、規范。如在清理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即擷秀中學、樹人中學、昕昕中學、第一外國語學校、西城中學、春暉中學)工作中,我局堅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通過調研摸底、多次聽取學生家長、任課教師的意見,多次組織法制辦、人保局、財政局、物價局、發改委、編辦、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的專家論證,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并對該項工作進行了風險評估,制定了《市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風險評估方案》,綜合考慮整體推進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目標,從機制、體制、布局上整體考慮市教育局直屬初中校的布局調整,制定了《市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實施意見》,并請法制辦相關人員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局辦公會議集體討論研究,形成方案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審議并通過,順利完成了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保證了教育的穩定和諧發展,社會反響良好,得到了省教育廳的充分肯定。
2、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立項、調研、起草、征求意見、法律審核、討論決定、備案、實施、監督等工作制度,加大備案審查力度,確保規范性文件備案及時、合法適當。
3、規范執法程序,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在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民辦學校辦學審批等行政許可事項及其他行政執法行為時,嚴格按照《市教育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與《權力流程圖》規范操作,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做到行為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準確,按規定時限辦結相關事項。民辦教育機構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我局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與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了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嚴格程序、規范檢查,對于存在的問題,進行說理式執法,如,今年五月份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有一個民辦教育機構擅自增設辦學內容,在執法檢查時,講政策、談責任、論發展,促使該辦學單位主動提出終止辦學許可。2013年教育系統未出現一例執法行為違法或不當,更沒有引起群眾性事件。
4、完善行政調解工作長效機制、妥善化解各類行政爭議和糾紛。一是健全機構。教育局成立了調解室,直屬學校分別成立了調解點,配備了專、兼職調解員,形成以教育局調解室為龍頭,以學校調解點為基礎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二是建立行政調解規章制度。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信息報告制度等,加大行政調解工作力度;三是以人為本,切實解決事關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5、積極接受群眾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利用公開電話、網絡、局長信箱等,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施監督提供良好條件,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
四、加強監督管理,全面保障依法行政
1、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認真接待來信來訪,認真做好處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復。截至目前,我局收到有效件44件,其中上級部門要結果的件8件,陽光37件,接待來訪4件,辦結率、滿意率均為100%。在公開局電話的基礎上,進一步公開了監察室、民辦教育管理機構等單位的電話,方便當事人咨詢、辦事和監督,推進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設。
2、落實行政執法情況報告制。教育行政執法主要涉及教師資格認定和民辦學校設立2項。全年共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7500件,認定5726件。其中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958件;小學教師資格認定1852件;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846件,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1897件,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170件,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3件。不予許可的1774件,均因申請者教育學、心理學測試成績不合格。本年度沒有受理“民辦教育機構設立、分立、合并、變更、終止審批”事項,也沒有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發生。
3、落實執法案卷評查。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自查自評工作,改進執法行為,提高案卷質量。今年,對教師資格認定案卷進行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提高了案卷制作質量。自2009年起,每年開展一次行政許可項目評估,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有效的提高了機關干部的責任意識、法治意識、效率意識,樹立了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密切了與群眾的聯系,方便了當事人辦事。
五、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措施落實的情況
201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但也存在著,我局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整改方案。
1、制定教育系統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案卷評查制度。7月份和11月份對已經完結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案卷進行了評查,形成了年終檢查與平時抽查相結合的機制。
2、深入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依法對局各項行政執法職權進一步梳理,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做進一步細分。為做好該項工作,市教育局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統籌協調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二是完善相關制度,建立自由裁量基準,確保行政權力依法、公開、規范、高效運行,為加快服務機關、法治機關、責任機關、廉潔機關建設提供制度保證。
六、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2013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離上級領導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具體表現在:少數干部對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增強;教育執法配套制度機制還不夠健全,執法責任還不夠清晰,考核指標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七、2014年度工作計劃
2014年,我局將進一步提高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認識,努力鞏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績,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努力將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臺階。
1、大力推進“六五”普法工作的開展。圍繞“十二五”發展主題開展法制宣傳,促進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2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重大教育決策機制,健全政務公開、社會聽證、專家咨詢、決策論證和責任追究制度,精減辦事環節,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要點》對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了8點核心目標:包括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學校互聯網全覆蓋、網絡教學環境全覆蓋;基本形成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框架,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服務用戶超過7 000萬人;組織開發266學時的農村中小學教學資源,免費播發使用;力爭網絡學習空間開通數量超過7 500萬個,實現90%以上教師和60%初中以上的學生開通和應用網絡學習空間;針對不同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試點組建若干區域、學校聯盟,出版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優秀案例集;基本完成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1 000萬名中教師的培訓任務;完成教育廳局長教育信息化專題培訓800人;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基礎數據實現有序共享,印發《教育部教育數據管理暫行辦法》;全面完成教育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完成網絡安全綜合治理行動。
根據《要點》中提出的重點任務,今年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將繼續對貧困地區及中西部地區進行扶持。加快推進農村學?;ヂ摼W接入,進一步提升學校網絡帶寬,推進“無線校園”建設。督促各地在“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工作中重點保障農村學校信息化建設投入。國家開放大學將完成100間云教室建設,實現對中西部基層縣級電大的全覆蓋。完成新疆地區初中階段《數學》雙語數字教育資源開發并組織應用,開展蒙古語、藏語、維吾爾語和哈薩克語等少數民族學科雙語教學資源建設。聯合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共同建設“中小學語文示范誦讀庫”,免費提供給西部農村和民族地區師生使用。
《要點》同時提出,要大力推動農民工學歷與能力提升行動計劃“求學圓夢行動”,建立完善信息服務平臺,面向農民工和社會成員開放優質網絡學習資源,助推全民學習、終身學習。
昆明首例校車超載入刑案宣判
云南網消息 近日,幼兒園老板李某某和校車司機符某被推上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被告席,接受審判,并被當庭判處緩刑。此案是2015年11月1日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擴大了危險駕駛罪的入罪范圍,將校車超載入刑后,昆明首例校車超載入刑案。
李某某是昆明市官渡區大板橋明珠幼兒園的負責人。2016年9月7日上午9點,李某某讓幼兒園的司機符某開著校車去接孩子。當符某開著一輛“金龍”牌中型普通客車行駛到滬瑞線2 768公里第八自來水廠附近時,被交警五大隊交警查獲。該校車核載人數為19人,但當時校車上擠了31人,其中29人是小朋友,屬于嚴重超載情形。
官渡法院審理認為,兩名被告人是初犯,認罪、悔罪表現較好。據此,官渡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分別判處李某某、符某拘役3個月,緩刑8個月。兩名被告人表示服從一審判決,不上訴。
但隨著競爭的惡化,一些地方電信企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一系列規范電信市場秩序的要求,肆意破壞通信設施,阻礙互聯互通,惡意詆毀、排擠競爭對手等,嚴重影響了電信網絡安全暢通,擾亂了電信市場秩序,侵害了廣大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
如何遏制惡性競爭事件的再度發生,已經成為政府主管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要營造良性競爭環境,加快推動TD發展,當前,營造良性的電信市場競爭和發展環境,對于提升電信行業整體形象,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電信企業要站在全行業高度,充分認識通信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和環境,依法從事經營活動、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公平合理開展競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共同維護電信市場競爭秩序。各電信企業集團要切實做好對下屬企業的考核、管理,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企業開展經營和市場競爭,維護電信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中國移動要按照國家加快推動TD發展的總體要求,集中精力落實TD-SCDMA網絡建設和業務發展規劃,全力以赴搞好TD-SCDMA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地移動公司積極發展TD-SCDMA業務。
二、要依法嚴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其中,特別要嚴肅查處破壞通信設施、阻礙互聯互通的行為。針對個別地區電信企業在競爭中出現破壞通信線纜、盜竊基站設備、侵占通信設施、造成肢體沖突等惡性事件,各級通信管理部門要依據相關規定,加大對破壞和侵占通信設施、影響互聯互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快速反應,及時取證,督辦解決,避免問題積壓、擴散、升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各電信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自律和對下屬企業的監督、教育。要通過創新業務、完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等手段提升市場競爭力,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設置網絡障礙,影響用戶正常通信。時實施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各電信企業要嚴肅處理,不可姑息。
三、要規范終端固定的移動電話設備的使用和業務開展行為。所有終端固定的移動電話設備在進網使用前,都應取得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和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粘貼進網許可標志,并嚴格按照終端進網規定的范圍使用。對于采取得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或超出許可證規定范圍違規提供終端固定移動電話設備的,各通信管理部門要依法進行處理。對電信企業違反規定發展終端固定的移動電話用戶,要責令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予以通報批評,以儆效尤。
四、要依法嚴肅查處詆毀競爭對手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一些企業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收購競爭對手終端設備、SIM卡以及手機電池等,進行不正當競爭的,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規范當前電信市場秩序的意見》(工信部電管[2009]225號)精神堅決糾正,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針對一些企業采取詆毀競爭對手、對比宣傳等手段,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在網絡覆蓋、網絡性能、服務功能、資費價格以及手機終端發射功率等方面捏造事實或傳播虛假誤導信息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各級主管部門要及時制止,堅決糾正。
五、要嚴格執行網間結算政策,保障網間通信質量。當前,個別地區的電信企業在業務開展中出現網間主叫號碼傳送不規范,并引發了網間結算爭議,還有部分電信企業因為網間結算存在分歧而延誤網間擴容,導致網間通信質量下降,嚴重影響用戶通信。
法規驅動安全產業變局
技術并非核心競爭力
沒有哪項安全技術可以和其他的IT技術截然分開; 網絡安全因傳統的網絡設備供應商與安全企業攜手,而變得更加完備; 對于網絡安全企業而言,技術并非核心競爭力。
孫定: 最近幾年,全球信息安全產業出現一些變化: 一方面是安全形勢尤為嚴峻; 另一方面,是網絡巨頭都高舉安全大旗進入網絡安全領域,譬如思科、華為、HP網絡,你怎么判斷這些變化對產業帶來的影響和變化?
嚴望佳: 網絡安全是一個既獨立又不獨立的行業,網絡的安全性譬如說操作系統安全、網絡設施安全、終端安全和應用系統安全等都是建立在網絡結構里面各個元素的安全基礎之上的,沒有哪一項專門的安全技術可以和其他的IT技術截然分開。
思科、華為介入網絡安全已有很長的歷史,只不過當時沒有足夠大的市場來支撐網絡安全獨立地成為一個產業。思科在提供網絡設備、進行網絡研究時就將安全考慮進去。作為一家硅谷公司,思科習慣以并購形式獲得好的團隊和技術積累。
這幾年來,隨著政府、民眾和企業用戶對網絡安全的重視,思科、華為加大了在網絡安全領域的投入。但是,和以前相比,并未出現質的飛躍――迄今為止,沒有誰能夠提出較為徹底地解決網絡安全的技術架構。
華為、思科不可能完全替代專業性的網絡安全企業。相反地,網絡安全因思科和華為這些傳統的網絡設備供應商與安全企業攜手,而變得更加完備。
孫定: 我很贊同你的看法,網絡設備商與安全企業的合作會讓用戶受益。那么,作為中國網絡安全行業的領頭企業和產業的見證者,你認為中國網絡安全的技術水平到底處在一個什么樣的程度?你認為我們的挑戰和機會是什么?
嚴望佳: 我相信包括啟明星辰在內的幾家中國安全企業的技術積累已經達到了國際主流水平。
去年,啟明星辰中了北京奧運會所有獨立的安保標,其中,奧組委管理網專項安全保障項目、奧組委官方網站、奧帆委信息安全服務項目等均是獨家中標。與此同時,啟明星辰還同時參加了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第29屆奧運會安保小組、北京市公安局等多個國家級奧運應急保障工作; 承擔了政府、金融、電信、電力、燃氣、民航、海關等50多個客戶在奧運期間的信息安全保障和現場值守工作。最終,我們圓滿地完成了安保任務。
要知道,互聯網是沒有國界的,我們所面臨的是世界級的黑客和頂級的網絡威脅,如果我們的技術沒有達到國際主流水平的話,是不可能在網絡安全領域有所作為的。
但是,我不愿意過多渲染這種技術能力。一個原因是目前網絡安全變得比較敏感; 第二個原因是安全技術本身并不能成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技術必須和客戶的需求相結合才能產生價值。所以,我們要沉下心來研究客戶的業務,研究他們的業務特點、所面臨的風險、所遇到的問題; 第三個原因是我們要關注國家的政策層面,譬如說等級保護,我們應該怎樣更好地為政策落地做好技術支撐。
依法設防是方向
依法設防很有必要,但對用戶而言,并非遵從了法律就萬事大吉了; 很難給產品貼上安全等級的標簽,因為同樣的產品,放在不同的環境中,安全性有所不同。
孫定: 你剛才談到我們要關注國家的政策層面。隨著近幾年一些與安全相關的法規相繼推出,有一種看法認為,依法設防將是產業發展的一個大方向。你是否也這樣認為?
嚴望佳: 依法設防很有必要。對于國家主管部門來講,從事網絡安全工作,肯定要有一些管理的抓手,有了法律、法規以后,這個工作比較容易做好; 對于用戶而言,在建設安全系統時,不僅有一個綱要和指南可以去依托,還可以加強大家的網絡安全意識。
對于用戶而言,并非遵從了法律就萬事大吉了。譬如,啟明星辰做了國家的軟件認證、ISO認證等很多方面的認證,但并非為了做認證而認證,并不是說我們表面上貼一張紙,拿一個證書掛在墻壁上好看,而是要達到我們做認證的目標。在落實國家法律方面也是如此,要吃透本質,加強安全能力,否則也就是一張紙。
孫定: 既然依法設防很有必要,那我們啟明星辰給用戶提品、服務和解決方案時,會不會給它們貼上這樣的標簽――我們符合企業內控標準、我們符合等級保護第幾級防御規范?
嚴望佳: 我們還沒有貼出這樣的產品標簽。業界有企業這樣做,我不敢評判其對錯。
啟明星辰現在提供一些協助企業遵從法規的服務,這些服務主要是幫助用戶歸避風險、定位風險、分析怎樣將風險定值,然后幫助用戶制作符合等級保護的安全建設的方案。最后,由客戶自己定級,由國家主管部門來完成評級。
我們為何不將產品貼上等級的標簽呢?因為產品到達了某個級別的意思是,提供某種功能產品是否放在合適的網絡環境中,有沒有起到專門的作用。舉一個例子,譬如我們把一棟大樓做得像城堡一樣堅固,采購了世界上最堅固的門。你可以說,這樣就安全了嗎?其實不然。
同樣的產品,放在不同的環境中,安全性有所不同。因此,很難給產品貼標簽。
孫定: 有人認為,如果往依法設防這條路上發展的話,整個安全產業生態就會重組。第一層是咨詢業,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來幫你診斷,你應該怎樣調整、設防才合規; 第二部分是解決方案供應商、產品供應商; 第三部分是檢驗機構,譬如說等級保護三級以上每年檢一次。你是否也這樣認為?
嚴望佳:這是很正常的。一些大客戶像中石油、中石化等實施IT時,先是請咨詢公司針對IT建設,做一個特別詳細的規劃; 然后由產品供應商提品、系統集成商提供集成方案; 最后由監理機構做監理。將IT行業的一個結構應用到安全領域,同樣也成立。
但是,這樣并不能保證網絡的絕對安全,網絡安全的問題是動態平衡的狀態,是風險可控的狀態。就像我們人,不可能生活在一個絕對純凈的世界里一樣,要想所有的網絡里面都沒有一點病毒、沒有一個惡意代碼,完全去消除網絡犯罪,那是不可能的。
安全之門可把控
有組織犯罪的確存在,而且還很強大。但目前還處在一個可控的狀態下,沒有影響到日常生活。
孫定: 長久以來,用戶和安全廠商一直在前線和黑客及各種各樣的威脅做斗爭。在依法設防后,對CIO而言,是不是只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網絡信息安全,并且通過了國家的審計,就算盡到責任了?
嚴望佳: 你這樣認為有點過激了。從理論上講,你的邏輯沒有問題,但現實生活中,符合法規、法律是一個最根本的東西,在法律下面,還有道德底線。
依法設防成為一條法律,肯定有主管部門對網絡安全方面的思考和想法,其目的是提高國家網絡安全的保護能力。對用戶而言,他投資做網絡安全系統建設,需要投資回報,需要了解除了要符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外,其信息安全到底處在一個怎樣的狀態,風險如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