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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農貿市場規劃設計要求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為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完善城鄉公益性和民生性配套設施建設,切實解決農貿市場布局不合理、規模小、檔次低、環境差等問題,結合我縣實際,就加強城鄉農貿市場規劃和建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升“中國檸檬之都、中國佛雕之都”城市形象、方便城鄉居民生活為目的,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規分建、屬地管理”的基本思路,全面優化城鄉農貿市場規劃布局,不斷改善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和購物環境,努力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務優良、管理規范、環境優美的農貿市場體系,助推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完善設施、提升品位”的總體要求,以解決農貿市場布局不合理、規模小、檔次低、環境差等問題為重點,通過規劃新建、設施改造和管理提升等,全面推進城鄉農貿市場建設。到年,縣城農貿市場全面達到清潔化、優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的要求,每個鄉鎮至少有一個標準化的農貿市場。
三、工作重點
(一)加快推進城區農貿市場的規劃和建設
1.加強規劃引導力度。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工商局等部門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科學編制城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合理確定布點、規模和功能。結合城區實際,原則上新區按每1000—1500m的服務半徑規劃建設一處占地面積3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要維護規劃的權威性,未按規定程序報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農貿市場的用途。對擅自改變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用途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住建、縣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2.全面清理老城區規劃建設的農貿市場。由縣住建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商務局、縣工商局、縣房管局等部門對城區規劃配建農貿市場情況進行清理。對已經按“招拍掛”方式出讓的農貿市場,依據規劃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和規劃設計條件要求,檢查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對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或擅自改作他用的農貿市場,責令限期改正;對尚未建設的,要限期開工、限期建成。
3.加快推進老城區農貿市場補建和升級改造。對舊城改造通過“招拍掛”有配套農貿市場的土地項目,納入統籌配建。對現存且具備合法土地手續,同時符合農貿市場規劃定點的地塊,應當補建,建成后必須作為農貿市場經營,實行統一經營、集中管理,產權不得分割轉讓。對城區符合規劃、現有設施設備簡陋的農貿市場,按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標準逐年進行升級改造,縣政府給予設施建設財評金額60%的補助。
4.把新開發片區農貿市場納入規劃統籌配建。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等部門根據新區建設和規劃進程,按照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規定,落實配套建設。對規劃有農貿市場的房地產開發片區,縣國土資源局應整體出讓土地,在出讓土地使用權文件中明確農貿市場的規劃設計要求、建設標準、建成時限等,明確市場建成后開發企業須將市場產權無償移交政府所有。農貿市場建設要納入片區、項目開發建設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凡規劃有農貿市場建設未落實農貿市場建設的片區不能啟動開發建設;農貿市場功能設施設計未經過審查同意不能動工建設;農貿市場功能設施未通過驗收,其他單體建筑不能通過竣工驗收。對單獨“招拍掛”出讓的農貿市場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和項目功能,建成后應統一經營、集中管理,產權不得分割轉讓,保證農貿市場功能正常發揮。
(二)加快推進鄉鎮農貿市場的規劃和建設
1.建設模式。農貿市場建設工作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一建設改造,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鄉鎮人民政府落實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并負責市場建設用地及場地平整經費,規劃設計和主體建筑由縣財政投入,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設管理,確保市場性質不變。農貿市場建設用地盡可能使用現有的未使用的國有土地(糧站、蠶種站等)進行建設。
2.建設標準。新建鄉鎮農貿市場要按照《市農貿市場建設標準》統一規劃設計。由縣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對每一個市場進行現場規劃設計后,納入年度計劃安排實施。
3.立項和驗收。項目立項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在各要素有保障的前提下確定建設立項。項目實施建成后,由縣商務局組織成員單位進行實地逐項驗收,對驗收合格的,由鄉鎮政府報財評中心評審,經縣政府審批后,由縣財政撥付建設資金。
(三)加強城鄉農貿市場的運營管理
城區農貿市場建成后,產權屬縣政府的,由縣政府指定單位進行資產管理;產權屬企業、業主的,鼓勵引進具有運營經驗的農貿市場運營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經營。
四、加強領導和明確責任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商務局、財政局、發改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工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商務局局長擔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作。
(二)職責分工
縣商務局:負責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擬定縣城鄉農貿市場建設方案和布局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農貿市場建設資金的拔付和監管。
縣發改局:負責對農貿市場建設納入發展計劃、項目的立項。
縣住建局:負責制訂科學合理的農貿市場區域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監督項目施工建設。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對農貿市場選址用地提出用地和用地性質調整方案的審定和征供地工作。
關鍵詞:新鮮的農產品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市場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fresh agricultural market development tendency, the two market patterns of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s and farmers markets has been determined in the article. The problems of status market have been found and on which the market planning layout should be coordinated, scientific, feasible and flexible. Taking full account of the principles, the article determines the standards and requirements of wholesale markets and farmers markets separately. Finally,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re proposed from the view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Keywords: fresh agricultural market;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s; farmers markets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碼
鮮活農產品市場,是指從事蔬菜、水果、食用油、禽蛋、肉類、水產等農副產品批發或零售的固定場所。鮮活農產品市場是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關系非常密切的商業設施,但長期以來不被重視,自發形成的市場缺乏規劃指導,出現了諸多問題。隨著消費者對購物環境和食品質量安全的要求不斷提高,從國家到地方紛紛出臺了關于鮮活農產品市場的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制定并完善本地區的鮮活農產品市場發展規劃來滿足市場需求。
1鮮活農產品市場發展趨勢
1.1農產品批發市場變化趨勢
中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農產品流通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國經由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的農產品比重高達70%以上,并且這一比例仍在繼續升高;在中國大中城市中,經由批發市場提供的農產品比例約占80%。據農業部2009年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農產品批發市場3600多個,年交易總額14488.9億元。這些農產品批發市場以綜合類為主,占批發市場總數的35%。
目前國內農產品市場生產規模小,經營散亂,且缺乏統一組織的行業協會,因此,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農產品流通領域的作用日益突出,在規劃中必須引起足夠重視。在信息化和市場化的經濟條件下,農產品批發市場有大型化和集中化的發展趨勢。
1.2農產品零售市場形態演變
中國農產品零售市場最初以“街市”形式出現,都是位于街道上的露天市場,這種形式至今在鄉鎮和部分小城市依然定期存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20世紀末,中國的農產品零售市場發生了3次深刻的變化,分別經過了國營菜市場時期(1980~1984年)、農貿市場時期(1985~1995年)和超市時期(1996年至今)[[1]董曉霞,畢翔,胡定寰.中國城市農產品零售市場變遷及其對農戶的影響[J].農村經濟,2006,(2):87-90.][1]。新世紀隨著電子商務及其相應設備的完善,出現了網絡菜市場,目前處于起步階段,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的經濟發達地區[[2]羅艷,王青.基于供應鏈的網絡菜市場形成機理研究[J].廣州農業科學,2011,(18):165-167.][2]。
國家有關政策的推動是超市迅速發展的一個主要原因。2000年開始,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福州、杭州等大城市先后制定政策,推進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革的進程。然而這些改造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除了福州和深圳,大部分城市的“農改超”陷入了倒閉或者虧損的狀況中[[3]何瑞彪.長沙市農貿市場規劃布局研究[D].長沙:湖南大學,2006.][3]。2011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4]新華網.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EB/OL]. .cn/g/20111008/185810584330.shtml,2011-11-08.][4]。農貿市場回歸鮮活農產品零售市場建設與發展的主體??偨Y發達國家農產品零售市場發展的經驗發現,在超市業態已存在近百年,成為生鮮農產品零售主導業態的情況下,農貿市場依然存在并占有相當部分的市場份額。因此,在很長一段時期內,農貿市場都將是鮮活農產品零售市場的主體形式。
2現狀市場存在問題分析
現狀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整體較弱。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一些大中城市農產品市場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從珠海、長沙、保定、余姚、晉城等不同規模城市的情況來看,現狀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5]冉磊,張旭.淺談農貿市場規劃的原則——以保定市農貿市場規劃為例[J].小城鎮建設,2007,(8):37-40.
段晶晶,碩士,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師。
王悅,高級工程師,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任工程師。
齊小峰,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師。
][5]:
(1)市場布局不合理
由于缺乏規劃指導,現狀市場自發性特征明顯。許多市場選址沒有考慮周邊交通、用地等實際情況,影響市場長期效益。如晉城市蔬菜批發市場、水果批發市場和肉類批發市場集中分布在市區北部的書院街上,周邊人流集中,影響城市交通,也限制市場自身的長遠發展。
市場布局不合理還表現在新城區和老城區市場分布不均,新區市場建設未跟上城市建設的步伐,市場普遍缺乏。
(2)市場建設標準低
多數市場內部設施簡陋,排水、衛生、冷藏等設施條件不足,尤其是水產類產品,在簡單分區條件下,市場內臟亂現象嚴重。露天市場則給環衛工作增加了負擔,也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
(3)馬路市場大量存在
在市場攤位費較高及數量不足的情況下,馬路市場大量存在,與農貿市場形成不良競爭,導致市場空置率高,甚至倒閉。以晉城市鳳臺小區為例,小區農貿市場周邊200米范圍內,多個路邊固定攤位形成馬路市場,經營成本遠遠低于農貿市場,使農貿市場內多半攤位閑置,浪費資源。
馬路市場一般在居住人口密集又缺乏正規市場的地段自發形成,其規模雖然不大,但由于缺乏監督管理,對道路交通也會造成負面影響。
3市場規劃布局原則
(1)協調性原則
與城市規劃相協調。鮮活農產品市場布局應與人口分布相適應,規劃應充分與城市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相結合,根據居住區的分布合理布局。
與城市環境相協調原則。隨著現代城市建筑、城市環境質量的不斷提升,鮮活農產品市場作為城市構成元素之一,在建筑形式及建筑色彩等方面應該充分與城市建設狀況、市場周邊環境相協調。
(2)科學性原則
農產品批發和零售兩級市場的特點不同,對市場位置的要求也截然不同。批發市場對交通便捷度要求較高,農貿市場被稱為“街市”,“街”一字充分體現出農貿市場的最基本特征和要求,就是最大的可達性和便民性。根據市場所處的位置及區域未來的發展狀況,合理確定其建設模式、市場類別、服務半徑、服務人口等指標。
(3)可行性原則
農貿市場投資成本回收周期較長,選址時需充分考慮這一特點,在兼顧其他條件的同時,應選擇投資相對較低的地塊,以降低建設與運營成本,提高可實施性。
(4)彈性原則
鮮活農產品市場的布局規劃應該具備一定彈性。在保證用地的條件下,對不同地段、不同服務人口的市場建設形式可依據規劃標準作出相應調整。
4鮮活農產品市場規劃布局標準與要求
4.1批發市場規劃布局
(1)市場規劃標準
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服務范圍一般指城市,并輻射周邊區域。根據《晉城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期末批發市場服務人口約105萬。
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規模沒有嚴格和統一的標準,但近年來發達國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有集中化和大型化的發展趨勢。對比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規模和年交易量發現,占地面積與年交易量之間并沒有必然的關系。
部分國家和地區農產品批發市場規模
按照每人每天1斤蔬菜的消費標準計算,105萬人每年的蔬菜消費量約20萬噸。計入水果、肉類等其他鮮活農產品的消費,規劃批發市場的年交易總量在60萬噸以內。按照市區每個批發市場占地10公頃的建設標準,一個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以滿足晉城市中心城區及周邊區域規劃期末人口的消費需求,但為了避免壟斷,形成市場競爭,可以規劃兩個批發市場。
(2)市場選址
農產品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對周邊的交通條件要求比較高。首先農產品批發市場應靠近中心城區,因為中心城內超市、菜場等商業網點集中,是配送中心的主要供、配貨對象,靠近中心城能縮短運距、降低運費、迅速供貨。其次農產品批發市場應靠近交通主干道出入口。目前公路仍是農產品批發市場供、配貨的主要貨運方式,盡可能臨近高等級公路出入口,滿足快速物流的需要。
4.2農貿市場規劃布局
(1)市場服務半徑及服務人口
目前有關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主要是地方規范,《晉城市人民政府鮮活農產品批發及零售菜市場管理辦法》中要求新建市場的建筑面積要在600㎡以上,服務人口1萬人。一萬服務人口與《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小區規模相對應,結合晉城市已經編制的相關規劃,可以確定服務半徑為500米左右??紤]到不同居住小區的容積率有差異,服務人口約為1~2萬人。
(2)市場規模
市場規模的確實需要具體的指標。根據以上要求,確定晉城市中心城區新建農貿市場的規模按照建筑面積60㎡/千人,占地面積100㎡/千人的指標進行確定。
(3)市場建設形式
農貿市場一般獨立占地,但在已建成住宅區內,用地往往難以滿足需要,因此可采用獨立式室內市場(在獨立用地內建設的室內市場)和連體式室內市場(與其他建筑結合而建的室內市場)兩種類型。
建設過程中,可根據地塊及周邊的具體情況確定市場的建設形式,但在層數、高度、造型、色彩以及與其他用地、建筑的關系上,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
5農產品市場建設引導與政策建議
農貿市場屬于微利行業,既需要保證業主一定的收益,又不能因為租金等成本過高而增加老百姓的負擔,還面臨超市和馬路市場的競爭。缺乏相關政策保障條件下,農貿市場難以生存。因此,重視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是解決目前農貿市場存在問題的首要條件。
(1)強化批發市場監督管理
農產品批發市場在流通中保持穩定是農產品市場正常運行的保障。通過信息平臺實時掌握市場的供需狀況和價格水平,針對各種突發危機,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嚴格農產品批發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從源頭保障農產品的安全性。規范市場收費行為,非常時期通過財政補貼等形式對農產品價格進行有效調控,穩定市場運行。
(2)保證農貿市場用地
農貿市場屬于商業用地,不具備競爭優勢,很容易被其他商業形態所替代。需要明確規定,新建及改建居民區必須配建農貿市場,規劃部門在項目審批時明確市場位置和面積。
(3)保障市場功能不變
目前政府財政不能作為市場建設主體的全額負擔,但可以按照政府主導的原則規劃建設,以確保市場功能不變。按照市場運作的原則經營管理,通過招投標等方式確定經營主體。
(4)制定市場建設規范
現狀市場建設標準低,需要制定詳細規范,對環境衛生以及各種設施條件提出要求,也便于統一管理。
每個農貿市場按照經營攤位一定的比例,提供給自產自銷初級農產品的經營者。調查發現,多數市民對本地蔬菜情有獨鐘,即使價格略高于市場同樣產品。提供本地蔬菜銷售的平臺,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也提高了本地蔬菜的市場比重,對晉城市這樣以外調蔬菜為主的銷售市場尤為重要。
鮮活農產品從生產到流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相對于其他項目,這項規劃的編制還不成熟,項目組在規劃過程中遇到過多次難題,比如市場布局標準的制定,看似簡單的結果經歷了反復的討論與溝通。本文結合晉城市的規劃,對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的規劃方法進行梳理,希望能夠為此類規劃提供借鑒。
[1]董曉霞,畢翔,胡定寰.中國城市農產品零售市場變遷及其對農戶的影響[J].農村經濟,2006,(2):87-90.
[2]羅艷,王青.基于供應鏈的網絡菜市場形成機理研究[J].廣州農業科學,2011,(18):165-167.
[3]何瑞彪.長沙市農貿市場規劃布局研究[D].長沙:湖南大學,2006.
[4]新華網.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EB/OL]. .cn/g/20111008/185810584330.shtml,2011-11-08.
[5]冉磊,張旭.淺談農貿市場規劃的原則——以保定市農貿市場規劃為例[J].小城鎮建設,2007,(8):37-40.
段晶晶,碩士,晉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師。
關鍵詞:農貿市場 綜合商場 連鎖超市 平泉縣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前言:
2010年3月,省商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大力推進城市菜市場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取消露天市場、馬路市場,且按照萬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積、800—1200米服務半徑的標準建設,打造10分鐘生活圈。
1 規劃分析
1.1規劃性質
(1)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本次規劃需解決具體便民、惠民的問題。
(2)公益性為主的工程——在政府投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如何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
(3)實踐性較強的工程——需反復踏勘現場,結合規劃標準做出最合理布局。
1.2指導思想
規劃從實際出發,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考慮相應的服務人口及合理的服務半徑,在進行現場踏勘及市民意見反饋后,建立完善的服務網絡。堅持便民利民、均衡布局、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步實施。
1.3規劃原則
(1)系統性原則:依照相應規范,按照相應服務半徑及服務區域,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2)動態性原則:城市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使用是一個動態過程,需要根據周邊用地的建設情況及使用情況給予及時調整。
(3)協調性原則:農貿市場規劃應與城市總體規劃相協調,布局應與城市用地性質、地塊區位相匹配。
(4)可操作性原則:對于新、老城區區別對待。老城區大部分為已建地段,可改造空間有限,配置指標可相應減小。新城區絕大部分地段目前為空地,配置指標可相應提高。在開發建設時序上,要本著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
1.4平泉中心城區規模
人口規模:到規劃期末,中心城區25萬人。
用地規模:到規劃期末,中心城區建設用地面積2920公頃。
2 規劃技術路線
通過現狀調研及對相關基礎資料的研究,對相關規范、標準的查詢與定位,形成初步成果。經多次與甲方溝通和現狀調研,規劃設計后形成最終成果,并對規劃實施提出工作建議。
表1 技術路線表
3 規劃設計
3.1農貿市場現狀
平泉縣老城區有5座具有固定經營場地的農貿市場,分別為興平南路榮華市場、榆州新城地下市場、平泉蔬菜果品批發市場、新世紀地下市場、府前花園地下市場。共計攤位414個,總建筑面積14600平方米?,F狀存在問題如下:
(1)城市居民增長迅速,市場需求旺盛,但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的農貿市場僅有5處,需求與供給嚴重失衡。
(2)農貿市場投資大,回報低,社會投資積極性不高。
(3)部分農貿市場經營意識淡薄,基礎設施配置不足,市場管理不到位,且攤位擺放不夠整齊,車輛任意停放,影響市場的總體經營環境。
(4)缺乏規劃引導。當前,平泉縣的農貿市場發展比較緩慢,農貿市場建設缺少統一的規劃,為了更好更快地促進平泉縣農貿市場合理、健康地發展,急需編制相應的專項規劃對其進行指導。
3.2農貿市場需求
(1)規劃控制要求
至2020年農貿市場每千人經營面積達到150平方米,每處服務半徑800-1200米。2030年農貿市場每千人經營面積達到200平方米,每處服務半徑500-1000米。
(2)規劃控制要求
按照人口規模計算:中心城區人口*千人指標=250000人/1000*2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按照用地規模計算:中心城區用地/每處服務面積=2920公頃/3.14*(800)2=15處
3.3農貿市場規劃
(1)分析
定義: 臨時或定期買賣農副業產品和小手工業產品的市場,是“菜籃子”工程之一。
農貿市場發展趨勢:農貿市場超市化。
模式一:農貿市場+住宅。開發商在開發住宅時,將其一、二層建成農貿市場。農貿市場作為住宅和周邊居民的生活配套產品,預計經營10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
模式二:農貿市場+專賣店。開發商將底樓設置農貿市場攤位,二樓由各類專賣店租賃經營,對逛菜市的人流進行了“二次使用”,使整個市場人氣更旺。
模式三:綜合商場。地下停車場+農貿市場+超市+商場+休閑娛樂中心。這也是農貿市場最有可能的發展模式。
(2)建設模式
經現狀分析及對平泉縣農貿市場前景分析,規劃農貿市場分為三個層次設置,詳見下表。
農貿批發市場 綜合商場 連鎖超市
職能 水果、蔬菜批發 一切所需物品 以水果、菜品豐富
建筑面積(萬平米) 2~4 1~~2 0.3-0.5
建筑形式 獨立設置 與停車場、超市合建 與居住區內商業相結合
服務人口(萬人) 10~20 5~10 1.5~2.5
表2 農貿市場配建表
農貿批發市場:交通便捷的對外出口處??膳c花卉市場、食品批發市場結合建設。建筑形式與周邊地塊相協調,如圖1。
圖1農貿批發市場設置
綜合商場:大型商業聚集處,(澤州酒店對面、城北大道北和臥龍新區大型商業處)建筑形式與周邊地塊相協調,如圖2。
圖2綜合商場設置
連鎖生鮮超市:布置于居住區內部,服務周邊居民??稍O置在居住區底層商業,如圖3。
圖3連鎖超市設置
經過三級農貿市場服務范圍疊加,減少重疊部分,形成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初步成果,如圖4。
圖4初步成果
最終形成最終在縣城內部,建設大型農貿批發市場:2處,其中改造1處,新建1處。
綜合商場:3處,均為新建。連鎖生鮮超市:17處,其中改造3處,新建14處。
(3)聽取反饋意見及現場踏勘
反饋意見:
農貿市場規劃分級較為合理。
農貿批發市場建議建設在城市,目前的果蔬批發市場建議改為連鎖超市;綜合商場的位置需經現場踏勘再做確定(老城區);連鎖超市的規模及位置需具體確定,在迎賓路、榆州新城地上需建設。
現場踏勘意見:
農貿批發市場建設在城市環城路附近,便于蔬菜的進出,且由于土地尚未利用,可征面積較大,可在周圍建設倉設施,實施性較強。
綜合商場與已有商業聯合設置幾率較小,可與新建大型商業綜合設置。
連鎖超市在底層商業設置較為現實。
(4)規劃修改
農貿批發市場:現狀農貿市場改造后作為連鎖超市,在老城區南部環城路東側和臥龍鎮南側環城路以南新建農貿批發市場。
綜合商場和連鎖超市位置不變。
4 規劃實施建議
農貿市場的改造、建設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在充分考慮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習慣的同時,與城市的整體發展和整體規劃相適應。近郊區域的農貿市場要充分考慮周邊百姓的需求,結合周邊地塊的開發統一進行建設。提出如下建議:
4.1投資模式:要安排引導資金,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利用城中村投資、企業投資、個人投資、房地產公司投資等,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通過合作、參股、集資、貸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場的改造升級和新建。
4.2建設標準:要按照社區人口密度和服務半徑,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全面覆蓋,滿足居民日常需要,逐步建立以連鎖生鮮超市為主、便民菜店為輔的菜市場網絡體系。
4.3市場選址:要通過新建、改造、租賃、置換、土地收儲或利用現有閑置場地、設施等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建設農貿市場。
近兩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貿市場建設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在縣城區先后配建了南苑星城、豐收苑、逸湖、西塘麗景等農貿市場和10多個平價直銷店,帝璟灣、新世紀花園、城市嘉園等一批農貿市場也在規劃設計和準備開工建設。但在配建市場的建設運營管理中也暴露出部分市場產權關系、經營主體、建設標準、配套功能、運營時間、管理職責不明確等問題。為切實加強對縣城區配建農貿市場的建設、經營、管理,在縣政府文件的基礎上,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科學規劃建設
1.合理布局設置??h城區配建農貿市場,堅持以“方便群眾、合理布點、標準建設、規范運營”為指導,堅持與城市建設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按照服務半徑1000米左右和10-15分鐘便民服務圈的要求,結合小區(或片區)容量、人口等因素配建大、中、小型農貿市場或平價直銷店??h商務部門會同規劃部門提出縣城規劃區農貿市場規劃布點方案,報縣規劃委員會審批,新出讓地塊時,縣規劃部門作出配建市場規劃安排,與建設項目同步組織實施。縣規劃部門在規劃設計要點中明確擬建農貿市場的產權關系及在出讓地塊中的具置、主體結構、建筑面積、建設標準(配套設施)、運營時間等相關內容。縣國土部門根據該規劃設計要點編制土地出讓(劃撥)相關文件(合同)。
2.明晰產權屬性。根據建設項目規劃要點,確認配建農貿市場產權關系。①產權為國有的,農貿市場用地可直接劃撥,由縣城司或所在鎮區按規劃要求負責建設、經營。②產權為開發商的,由縣商務、工商部門提出建設標準,縣規劃、國土部門明確竣工和運營時間,住建部門負責工程監管驗收。達不到建設進度、標準和驗收不合格的,由縣規劃、住建部門落實限期整改,或暫停本小區住宅房屋銷售和權證辦理。③產權為第三方的,對招引民資建設的市場,其產權歸投資人所有,并由投資人按標準、規范要求組織建設經營,同樣由上述相關部門負責監管。
3.堅持建設標準。新配建的農貿市場,不論產權屬誰,都要統一按縣商務部門提出的建設標準和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市場主體結構,水電安裝、衛生環保、消防安全、檢驗檢測、車位設置等公用設施配置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市場內部布局,總體上要按照超市或商場式經營格局設置,其區域劃分、門點(攤位)配套建設、安裝,要按照劃行歸市的要求,滿足不同商品經營、加工、宰殺的個性要求。具體按照市政府辦鹽政辦發文件明確的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安裝。按上述標準建成后,由縣商務部門牽頭,會同規劃、住建、國土、工商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運營。
4.推進平價直銷店建設。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店作為農貿市場的補充形式,要適度配套建設。新建住宅小區住戶(連片)超過300戶、且周邊1000米范圍內沒有配建農貿市場的,在該小區配建的社區、物管用房中預留50平方米以上的一樓用房,開設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店。
二、規范運營管理
1.產權為國有的,建成驗收后,轉由相關鎮(區)或城司實行市場化招引的專營公司,負責市場內部及四周門面的招租、經營管理和設施維護改造。
2.產權為開發商或第三方的,建成驗收后,由產權人自主經營或委托經營。建成不能正常經營的,由屬地鎮(區)無償收回經營權,并納入規范渠道經營管理。
3.配建農貿市場不論產權屬誰、由誰經營,都不得分割出售,不得改變用途。
4.配建農貿市場投入運營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市場所在鎮區為該市場的主管責任單位;工商部門負責市場內部監管,規范交易行為,打擊違法經營,督促市場經營方履行衛生、秩序、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等管理職責;規劃與城管部門負責市場外部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縣商務部門負責市場的地產品組織供應和農超對接,組織和引導品牌農副產品進場銷售;農委負責農產品檢測服務;物價部門負責價格指導、監測監管;其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配合管理。
三、保持政策銜接
1.對縣城區新配建農貿市場,實行政策扶持。2013年新開工的配建農貿市場,參照鹽城市區的做法,按時建成并投入運營后,由投資人申報,縣商務局會同規劃、國土、住建、工商等部門進行核查,報縣領導審批,縣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
2.對縣城區已配建農貿市場,明確政策界限。原則上要確保在小區住戶入住率達50%前,市場必須投入運營。開發商或第三方投資的,應當在規劃要點和土地出讓文件明確的時間內,按標準要求完成內部配套設施的安裝,經驗收合格后,投入運營;不能按時投運、經營權被縣無償收回的市場,由縣財政安排資金配套、完善,縣商務部門組織招租或委托經營,待相關部門組建的農貿市場管理公司成立后再進行管理移交。
農貿市場,就是經營生鮮農產品的市場。生鮮農產品是指不經過統一加工,不作冷凍、脫水、罐裝等工藝過程的處理,而是以自然狀態出售的農產品,俗稱“副食品”。中國人歷來都習慣食用生鮮農產品,因而農貿市場與我國居民的“菜籃子”、“米袋子”緊密相關。農貿市場是完善的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育程度與文明城市目標的實現具有密切的聯系。農貿市場是最接近市民生活的公共服務設施之一,是城市環境系統中一個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是文明城市建設中的重要環節,它的形象可以從側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近年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城市經濟日益繁榮,河北省保定市市場建設空前活躍,各類市場(農貿市場、專業市場、超級市場)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涌現。俗話說“民以食為天”,由于農貿市場不僅直接關系著市民的米袋子、菜籃子,還可以為下崗職工提供再就業的機會,因此農貿市場的建設較其他市場而言更加迅速。但是,由于過去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忽視了對農貿市場的規劃,導致農貿市場建設主要依靠市場自發調節,缺乏宏觀、長遠的規劃,因此出現了空間分布不合理、阻礙道路交通、造成環境污染等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問題。根據現狀農貿市場經營場所建筑形態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市區農貿市場分為正規的馬路市場、封閉式市場、自發形成的馬路市場和早市四種類型。這四種類型的農貿市場因長期的市場需求逐漸演化而來,風格殊異、各有千秋,成為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二、現狀農貿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造成交通擁堵大多數農貿市場均會對道路交通造成不良影響。比較典型的是馬路市場,它一般占據著城市支路,周圍分布著大片的居住區,因供需兩旺,加上部分經營者不服從管理,占據車行道經營,導致購買者隨意停放車輛,遇到上下班高峰時段時,經常出現一個馬路市場堵塞一條城市支路的局面。這不僅使需要取道支路的行人深感不便,支路不能發揮分流交通流的作用,還會進一步給周圍干道的道路交通造成壓力。封閉式市場雖然做到了“退路進廳”,但是由于大多數市場在建設時沒有預留出停車用地,所以購物人群的車輛依然處于自行停置狀態,一般非機動車和摩托車被帶進市場,汽車等在便道或馬路上隨意停放,阻礙了道路的通暢。居住人口密集又缺乏正規市場的地段的自發市場和攤群,其規模雖然不大,但由于缺乏監督管理,對小范圍的道路交通也會造成負面影響。如保定市老城區和舊城改造區的瑯瑚街、穿行樓南街、陵園路、小集街等,這種現象比較突出。
(二)造成環境污染農貿市場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現為垃圾、污水和噪聲污染三方面。封閉式市場的環境問題相對較小,馬路市場和早市則往往缺乏配套的專用上下水道和污染物排放、處置設施,因此經營者就地處置污染物的現象隨處可見,許多馬路市場的環境污穢不堪。這不僅增加了環衛工作的負擔,也嚴重影響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環境質量,而早市的噪聲污染則對附近住戶的休息形成干擾。
(三)經濟效益良莠不齊盡管農貿市場的建設和培育并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但是市場中的每個經營者仍然是以追求經濟利益為己任的“經濟人”。經濟效益好的農貿市場可以吸引眾多的經營者進行競爭性經營,順利達到方便生活、繁榮經濟的目的;經濟效益不好的農貿市場則會逐漸萎縮,既不能實現市場建設的目的,還會造成投資的浪費。因此,經濟效益的好壞仍然是衡量農貿市場建設是否合理的重要因素。目前,這四種類型的農貿市場由于地域、檔次、規模和輻射范圍等種種原因而呈現經濟效益良莠不齊,總體而言馬路市場的經濟效益優于封閉市場,規模適度市場的經濟效益優于規模失當的市場。綜上,現有的農貿市場建設狀況已經不再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構筑新的農貿市場體系以克服農貿市場的種種弊端。因此,為了協調市場發展與城市規劃的關系,規范農貿市場的建設行為,使農貿市場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群眾生活服務,進行農貿市場規劃已經勢在必行。
三、農貿市場規劃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進行農貿市場規劃必須克服思想上的近視和狹隘的局部觀念,從全局著眼,以宏觀、科學的規劃原則作為指引。
(一)協調原則
協調原則是城市規劃的基本原則,也是農貿市場規劃應當首先遵從的原則。協調原則要求市場主體的規劃綜合考慮地理位置、消費人群經濟能力等因素,使市場既能夠滿足周邊居民的生活消費需求,也能創造比較好的經濟效益。協調原則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1.布局與人口分布相協調農貿市場布局應與人口密集程度相適應,新建住宅小區(居民區)特別應注意農貿市場的配套。總體來說,人口密集的區域應當建設或者多建設農貿市場,人口相對稀少的區域應當少建,甚至不建農貿市場。以保定市為例,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保定市總體規劃》及《保定市分區規劃》,立足保定市實際情況,在人口居住密集區域,宜按服務半徑350m至600m不等布設農貿市場。但由于以前忽視了這一原則,實踐中已經出現了一些失敗的例子。如秀蘭城市花園、西苑小區、新一代小區、富昌新城等地人口密集,但這幾個區域卻沒有一處正規農貿市場,居民購米、菜等物需花費較多時間;而五一市場因周圍居民較少而相當蕭條。此外,農貿市場屬于公共服務設施,投資成本回收周期較長,所以選址時也需充分考慮這一特點,在兼顧其他條件的同時,應選擇投資相對較低的地塊,以降低建設與運營成本。
2.類型與布局區位相協調根據農貿市場單次交易量的大小,可以將農貿市場區分為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兩種類型。這兩種類型的市場對市場的位置要求截然不同:批發市場對所處區位的交通便捷度要求較高,要求市場盡量在城市主要交通干線附近選址,并且附近應有較大面積的空地以便于運載副食品的車輛出入和停放;零售市場則要求接近消費人群,因此其位置宜優先考慮鄰近城市支路或小區路,盡量避免鄰近城市干道,這樣既可以減少市民穿越城市干道的機會,確保人身安全,也可以避免對道路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影響。保定市的府河市場是違反這一原則的失敗例證。它作為惟一輻射全市、進行大宗副食調味品批發的市場,卻位于交通崗口附近,占地狹長,被河道和居民住宅包圍,車輛出入極為不便,從而使得發展空間、繁榮程度都受到了限制。
3.規模與輻射范圍相協調市場規模是農貿市場規劃的一個重要內容,規模過大、消費群達不到“門檻值”,會造成利用率(即攤位占有率)低、市場輻射范圍萎縮、土地資源浪費、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低下;容量過小、農貿市場的規模不能滿足消費者需求時,則必然會帶來交通擁擠、購物環境惡化等負面效應,還可能使馬路市場和攤群產生、蔓延,進而影響城市交通系統的正常運轉。所以,農貿市場應根據消費者的數量確定適宜的輻射范圍和規模,才能贏得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一般而言,農貿市場的規模按居住區域和人口多少考慮,按居住區級農貿市場用地1500——2000m2、小區級農貿市場用地500——1000m2控制。其具體規模根據所處區域住宅區分布、人口數量、多年形成的市場人氣指數而定。以保定市為例,目前保定市的農貿市場在以上兩方面均存在問題,一方面作為一級農貿市場的府河市場隨著城市的擴大、消費人口的增多,經營已經“飽和”,市場內擁擠,環境衛生較差,而擴建市場又困難。另一方面輻射范圍較小的五一市場和紅陽市場等,又因消費人群小,輻射范圍萎縮而出現土地閑置、經營效益低下等現象。
(二)層次合理原則
在現階段,人們整體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貧富差距也逐漸拉開,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對不同檔次市場的需求差別十分明顯。因此,科學的農貿市場體系應當是不同等級、檔次的市場互相結合,高、中、低檔市場共存的混合體系。按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論等級體系規律,市場等級、檔次愈低,數量就應越大。在市場最優原則下,1個一級市場應配有2個二級市場、6個三級市場、18個四級市場和更多的低級市場。所以,農貿市場的規劃宜根據輻射區域內居民的消費能力配置為不同等級、檔次的市場。如在平民區設置中低檔市場,在高新區及別墅區考慮設置檔次較高的超級農貿市場。
(三)前瞻性原則
1.配套設施建設具有前瞻性現狀農貿市場之所以整體形象欠佳、環境污染嚴重,除去市場建筑形式簡單、材質落后的原因外,配套設施缺乏或簡陋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在農貿市場規劃中,配套設施一體化原則也應被尊為基本原則。配套設施主要包含水電消防設施、污水垃圾處置設施、停車場地三個方面,在進行市場主體規劃時應同時考慮這三方面的要求,一并進行規劃。首先,應當為市場設計給排水管道、照明線路、消防栓及其他消防設施。其次應當為市場設計專用下水管道、煙霧排放處理設施、封閉式垃圾盛放器、衛生隔離措施,以及廁所。最后,應當根據市場規模規劃停車場地——停車場地可以采用售貨區適當后退的形式,在出入口附近設置,市場內部用車和購物車輛分區停放。自行車停車面積按每百平方米營業面積大于等于7.5小型汽車標準當量控制;機動車停車面積按每百平方米營業面積大于等于0.30小型汽車標準當量控制。2.經營模式具有前瞻性大力倡導連鎖經營模式,引導農貿(菜)市場走連鎖之路,并適時逐步推進生鮮食品超市發展。
(四)可行性原則
1.選址具有可行性按照區域內人口布點和建筑情況,選擇農貿(菜)市場場地,使市場建設與運營成本較低,可實施性較強。2.措施具有可行性針對規劃實施中的資金、網點落實等問題,提出的對策措施必須從實際出發,具有操作的可行性。
發展目標
采取“建設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辦法,在各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基本實現區域全覆蓋的15分鐘便民服務圈,基本構筑起與區域經濟發展、城市建設水平、居民生活質量相適應的便民農貿市場服務體系。2014年重點新建、改造農貿市場10處。
建設要求
(一)堅持以人為本,便民、利民、為民的原則,根據農貿市場配置標準編制全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做到規劃先行,杜絕重復建設、無序建設。
(二)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各類經濟主體投資興建農貿市場,重點鼓勵社區投資開辦農貿市場,各建設主體要按照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市場開辦方是責任主體,要切實將農貿市場的建設和改造工作落實到位。鼓勵利用現有舊廠房、閑置倉庫按照標準改造成符合要求的農貿市場。
(三)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公建中明確的農貿市場,應與主體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全程監管農貿市場項目的規劃審批和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該期主體項目有關證照。
(四)各街道根據全區農貿市場配置標準,測算轄區內農貿市場的建設類型、規模、位置和數量,制定2014-2015年三年總體發展計劃。每年的詳細實施方案于上年度12月份報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動工。
(五)檢查驗收。按照“完成一處,驗收一處”的辦法,農貿市場完成建設、改造后,由所屬街道向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提出申請的農貿市場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配置標準
(一)城區、街道駐地。
1.輻射半徑2000米以上,服務人口3萬人以上,應配置一處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農貿市場;
2.輻射半徑1000-2000米,服務人口1-3萬人,應配置一處建筑面積1500-3000平方米的室內農貿市場;
3.輻射半徑1000米以內,服務人口1萬人以下,應配置一處建筑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農貿市場。
(二)未舊村改造區域。
1.地理位置相對獨立的社區,應配置一處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農貿市場,鼓勵配置室內農貿市場。
2.地理位置相鄰的多個社區,可集中配置一處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農貿市場,鼓勵配置室內農貿市場。
3.鼓勵現有集貿市場在原址上分設平日市場,待條件成熟后按照配置標準進行升級改造。
日常監管
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禁改變用途、縮小規模、擅自停業,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的收回扶持資金。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單位按照《市商品市場規范管理標準》,每半年對全區農貿市場的經營管理情況測評一次,并按2次測評成績進行年終排名。對排名首位的進行獎勵;排名末位的,對市場有關責任主體給予通報批評。
扶持政策
(一)對新建、改造的農貿市場,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按照建筑面積,給予室內農貿市場主辦方400元/㎡資金扶持;給予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大棚式農貿市場主辦方20萬元的資金扶持;給予1000-2000平方米大棚式農貿市場主辦方10萬元的資金扶持。
(二)對年終測評中排在第1名的室內、大棚式農貿市場,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資金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市場內經營設施、服務設施和衛生設施等方面的日常維護。
(三)通過市級以上標準化農貿市場檢查驗收的,給予5萬元的獎勵。
新建、改造扶持政策與國家、省、市相關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需地方資金配套的,區財政按照要求進行配套。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區農貿市場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為小組成員,負責全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工作的領導決策、指導、監督和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服務業發展局。各街道、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促進全區農貿市場繁榮有序發展。
(二)明確職責分工。
1.各街道辦事處是農貿市場建設、改造、管理的責任單位,負責轄區農貿市場的布點規劃;負責組織實施農貿市場的建設與改造。
2.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農貿市場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工作。
3.區城市規劃建設局、規劃分局負責編制、執行區農貿市場布點規劃;在新建、舊村改造的居住小區前期規劃設計中,明確農貿市場位置、規模。
4.區民政局負責指導新建社區中心按要求配備農貿市場。
5.區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的審核及撥付;負責會同區服務業發展局制定相關獎勵政策的實施細則,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
6.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占路經營攤點,并引導進入農貿市場經營;查處農貿市場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
7.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協助農貿市場建設單位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8.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制定全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組織檢查驗收、日常督查;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探索開辦公益性農貿市場的有關模式。
9.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農貿市場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核。
10.工商分局負責農貿市場主體準入秩序管理,依法辦理企業、個體工商戶、市場登記注冊;監督市場開辦者及經營者落實農產品、預包裝食品等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牽頭市場內農產品、預包裝食品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打擊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11.質監分局負責農貿市場計量器具檢定。
附則
關鍵詞:農貿市場 發展趨勢 規劃布局
中圖分類號:F7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4(c)-0103-02
城市農貿市場是指為滿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建設的、具有固定經營場所或設施的,經營農副產品(蔬菜、水產品、糧油、肉禽蛋、果品)、生鮮的比重不低于90%的集中公開交易場所,農貿市場為城市居民購買農產品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該文從規劃設計角度入手,探討城市農貿市場在整體發展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國內外城市農貿市場發展的趨勢,提出未來與城市發展目標及空間支撐條件相適應的城市農貿市場發展模式及策略,對城市農貿市場的布局提供了建議。
1 存在問題
1.1 建設處于自發狀態
目前許多城市由于缺乏針對農貿市場建設的相關規定和規劃指導,農貿市場發展基本處于一種自發的無序狀態。政府以及相關管理部門在宏觀控制方面的力度不夠,加上許多歷史原因,造成相關單位產生利益上的矛盾,難以協調,以致部分農貿市場之間發生不合理競爭,浪費資源。這表現在市場布局過近、馬路市場、占道經營等。
1.2 設施簡陋,經營環境差
許多農貿市場已經嚴重影響了城市的環境風貌,主要表現在垃圾固體廢棄物、污水和噪聲污染三方面。有獨立經營場所的農貿市場的環境問題相對較小,但是馬路市場和早市則由于缺乏相關的配套設施,比如集中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專用的污水管道以及水電等設施,造成商販隨意傾倒垃圾和處理污染物,這不僅給城市環境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增加了環衛工作的負擔,而且嚴重干擾了周邊居民的日常生活。
1.3 占道經營,影響交通
缺乏固定的經營場所,許多農貿市場往往占據道路兩側經營,這就對城市交通產生了不良的影響。特別是馬路市場和早市,一般沿路邊擺設攤位,沿城市次干路、支路兩側,而且一般分布在集中居住區內,再加上部分個體商戶自身素質的原因,不服從管理,占據路面經營,且購買者隨意停車,特別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時段,使得道路不堪重負,經常會出現一整條道路堵塞的現象。
2 發展趨勢
城市農貿市場屬于城市社區商業的范疇,從目前來看,社區商業是我國現階段發展最快的商業模式。因此農貿市場首先要符合社區商業發展的特征和需要,服從向社區商業轉型的要求。以滿足社區居民需求為最根本的出發點,強調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和以人為本建設原則。
從國際上農貿市場的發展過程和特點可以發現,農貿市場的發展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息息相關。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農貿市場在經營環境、配套設施、農副產品加工程度等方面在不斷地進步,如此以來,未來城市農貿市場的發展特征與生鮮超市的模式也越來越接近。從城市發展的趨勢以及農貿市場自身發展的需求來看,都要求未來農貿市場的發展實現轉型和升級,其最終的發展模式將會成為集采購、配貨、定價于一體的連鎖超市的形式,從而實現農業生產與農產品流通模式的重要變革。
現階段我們國內城市農貿市場與城市建設發展的矛盾在世界其他許多國家和地區都遇到過,而他們所采取的對策措施也基本上都是將農貿市場改造成超市營。因此,通過借鑒他們的發展經驗,我們國內城市農貿市場的發展方向也必將會是實現超市化經營。
3 規劃布局
3.1 布局原則
農貿市場的規劃布局應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城市的管理政策和相關規劃為依據。合理確定城市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規模容量,盡可能方便廣大居民消費。一般情況下,城市農貿市場應距相對集中的居住區的最遠距離一般不宜超過1 000 m,要符合城市交通、環境保護、消防、市政管理等相關規定,與城市新區建設、棚戶區改造、社區商業建設相結合。
3.2 布局標準
3.2.1 建筑形式
城市農貿市場按照建設的形式可分為以下三類。
(1)獨立型農貿市場,是指有獨立的建設用地,經營場所設置在室內的農貿市場。
(2)合建型農貿市場,是指與其他功能類型的建筑(不包括住宅建筑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結合而建的室內農貿市場。
(3)大棚式農貿市場,是指具有獨立的建設用地,但其建筑形式以棚頂覆蓋,四周無圍護設施的簡易農貿市場。
市區、鎮(街道)的農貿市場新建、改造應采用獨立式室內農貿市場或連體式室內農貿市場的建筑形式。
3.2.2 建設標準
城市市區的農貿市場宜按照500~1 000 m左右的服務半徑設置1個,服務人口一般為2萬人,建筑營業面積不少于2 000 m2。建筑營業面積按150~200 m2/千人設置,每個市場建筑營業面積不少于1 500 m2。物業管理用房應不少于建筑面積的5%。
3.2.3 停車標準
城市市區的農貿市場,應設置不少于建筑面積40%的停車場。農貿市場應按照每200 m2建筑面積配備1個機動車停車位、16個非機動車停車位的標準配置停車場。
農貿市場機動車停車形式可采用路邊(支路)臨時停車、地面集中停車、地下車庫、立體車庫等方式,非機動車的停放方式宜采用地面停車。
3.3 布局方式
農貿市場的布局模式要根據其現狀區位、建筑風貌特點、配套設施情況、經營狀況,與相關指標相比較來確定。在農貿市場的規模、服務半徑、服務人口以及配建車位數等規劃指標的確定上,要根據農貿市場所服務的周邊居民的公眾意愿,結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范合理制定。
城市農貿市場建設一般根據區位、現狀建設質量和建筑風貌的不同宜采用新建、改造、淘汰3種模式。
新建市場,即在規劃確定的選址用地上進行建設,以獨立建設為主,可采用超市化的經營方式。在城市新區內建設農貿市場一般多為新建。在市區內原則上不應再新建小型的農貿市場,但可結合超市、便利店設置。在城市新區內高檔居住區及對景觀要求較高的區域內新建農貿市場應采用凈菜超市形式為主。
改造、擴建市場,建成年代較近且建筑質量較好,與規劃選址的目標和原則一致,但需要進一步完善內部設施配置和改善外部環境,改造措施應采取以下方式進行。
(1)對有固定經營場所但形象不佳的農貿市場采用改造提升、設施修繕和維護等改造模式;(2)遠期內對規模小、沒有發展空間的農貿市場予以遷建,而尚有擴展空間的農貿市場加以擴建以滿足需求;(3)遷建的農貿市場的選址不宜離現址太遠,以利于市場的整體搬遷、方便周邊居民使用。
淘汰市場,即市場規模偏小、網點布局不合理、建筑質量差,嚴重影響城市交通、阻塞交通、干擾居民生活的路邊市場和攤位要嚴格予以取締。
4 結語
城市農貿市場應當按照統籌規劃、先急后緩、先易后難、分期實施的原則,結合城市新區建設與舊城改造,合理確定農貿市場的數量、規模和建設標準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快政策研究,形成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政府性支持文件和管理法則,加大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保證市場的提質、改造順利開展。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廣泛吸納民間資本參與市場體系建設中,鼓勵具有現代化運作理念的企業進入生鮮農產品交易市場,且各部門加大輿論宣傳,營造生鮮農產品消費理念及方式朝著高質、環保、健康、文化方向轉變,從而保障城市農貿市場的建設有序進行。
參考文獻
[1] 向睿.成都市農貿市場的規劃與建設研究[D].西南交通大學,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