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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業一直是國家稅收政策扶持對象,截至目前,全國已有955.35萬戶小微企業享受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在增值稅方面,經國務院批準,2013年7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另外,可考慮提高增值稅銷售貨物的月起征點,或將起征點改為免征額,并將增值稅中關于起征點的規定同樣適用于小微企業。在出口退稅方面,建議實行規范的出口退稅政策,取消對新辦企業、小型出口企業加強退稅管理的政策。
2營業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探討
根據國家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盃I改增”試點中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稅,這部分納稅人原營業稅稅率為5%,相當于稅負降低了40%。因此,建議可以從營改增入手,降低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涉及營業稅的行業恰恰是小微企業聚焦的行業,而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實行的重復征稅政策。這樣,許多小微企業營業稅稅負明顯偏高。雖然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文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起征點的要求有所提高,但其受惠范圍主要是個體工商戶,仍有許多小微企業不符合優惠條件。因此,營業稅起征點可適當抬高,并且起征點僅針對個人的要求也可適當放寬。
3所得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研究
雖然自2010年以來,我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實行了優惠政策,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要求,達到征稅點的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可減按20%的稅率征收。在基本稅率為25%的情況下,20%的稅率是偏高的。美國的基本稅率為35%,法國的基本稅率為33%,而這兩個國家小企業的優惠稅率為15%;加拿大的基本稅率為19%,其優惠稅率僅為11%。
我國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一年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企業畢竟有限,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由于賬證不健全,稅務機關往往對其采取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因而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因此,可考慮提高可享受優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標準,擴大可享受所得稅優惠企業的范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投資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個人所得項目一律以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使得有些中小企業主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又再次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應考慮采取正確的核算方式,避免重復征稅的現象。
關鍵詞:小微企業 稅收政策
1 小微企業發展現狀
小微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穩定增長、擴大就業、促進創新、繁榮市場和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等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小微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GDP總量的60%,納稅占國家稅收總額的50%,吸納了全國75%以上的就業。然而,自2008年經濟危機以來,小微企業經營形勢日益嚴峻。由于原材料成本、融資成本、人工成本、稅費成本相對于大中型企業來說更高,企業產品不具備價格競爭力,利潤空間有限。而且由于融資困難,財務風險高,財政支持少,造成企業的發展舉步維艱,發展空間有限,發展速度緩慢。因此,小微企業的發展急需政府在財政、稅收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2 小微企業在納稅主體中的地位
小微企業是納稅主體之一,但顯然不應將其視為保證財政收入的主要納稅主體。從數量上看,占全國企業納稅人總數80%的小微企業,其繳納的稅收總額權占20%左右,因此,小微企業并不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對小微企業實行減稅政策對國家收入的影響相對較小。而對于小微企業來說,適當的減稅對于企業降低成本、增加市場競爭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從長遠來看,犧牲部分暫時的稅收以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可以保證將來稅收增加,對政府財政收入也是有長遠利益的。而且,小微企業吸納了75%以上的就業人口,在解決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保證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應從保障弱勢社會成員生存發展權,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出發,制訂相應的財稅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的良性發展。
3 增值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探討
小型微利企業一直是國家稅收政策扶持對象,截至目前,全國已有955.35萬戶小微企業享受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營改增稅收優惠政策。在增值稅方面,經國務院批準,2013年7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另外,可考慮提高增值稅銷售貨物的月起征點,或將起征點改為免征額,并將增值稅中關于起征點的規定同樣適用于小微企業。在出口退稅方面,建議實行規范的出口退稅政策,取消對新辦企業、小型出口企業加強退稅管理的政策。
4 營業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探討
根據國家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盃I改增”試點中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稅,這部分納稅人原營業稅稅率為5%,相當于稅負降低了40%。因此,建議可以從營改增入手,降低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涉及營業稅的行業恰恰是小微企業聚焦的行業,而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實行的重復征稅政策。這樣,許多小微企業營業稅稅負明顯偏高。雖然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文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起征點的要求有所提高,但其受惠范圍主要是個體工商戶,仍有許多小微企業不符合優惠條件。因此,營業稅起征點可適當抬高,并且起征點僅針對個人的要求也可適當放寬。
5 所得稅方面對小微企業的扶持研究
雖然自2010年以來,我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實行了優惠政策,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要求,達到征稅點的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可減按20%的稅率征收。在基本稅率為25%的情況下,20%的稅率是偏高的。美國的基本稅率為35%,法國的基本稅率為33%,而這兩個國家小企業的優惠稅率為15%;加拿大的基本稅率為19%,其優惠稅率僅為11%。
我國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一年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企業畢竟有限,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由于賬證不健全,稅務機關往往對其采取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因而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因此,可考慮提高可享受優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標準,擴大可享受所得稅優惠企業的范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投資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個人所得項目一律以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使得有些中小企業主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又再次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應考慮采取正確的核算方式,避免重復征稅的現象。
通過采取以上建議,可以對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穩定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公平。而由于小微企業在稅收主體中的次要地位,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則非常有限,并且可以培育稅源,為將來穩定的稅收財政收入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雅峰.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淺析[J].企業家天地(理論版),2010(09).
關鍵詞:財政稅收政策;小微企業;稅收收入
1引言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群體的統稱。根據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趨勢政府大力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為了推動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發展小微企業的重要舉措。因為小微企業對提高就業機會,推動技術成果的創新,加快向創新型社會轉變的步伐,拉動我國經濟的增長,促進國民消費,維護社會安定和諧,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2小微企業財政稅收政策的現狀
2.1小微企業財政稅收收入占比情況
從不同規模企業的稅收收入角度分析,小微企業的財政稅收收入占總收入的55.80%,其中,小型企業的財政稅收收入占總收入的26.20%,微型企業的財政稅收收入占總收入的29.60%;小微企業的增值稅收入占國內增值稅總收入的60.13%,其中,小型企業的增值稅收入占增值稅總收入的27.70%,微型企業增值稅收入占增值稅總收入的32.43%;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占國內企業所得稅總收入的41.02%,其中,小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占企業所得稅總收入的26.10%,微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占企業所得稅總收入的14.92%。從增值稅收入角度分析,微型企業的增值稅收入高于小型企業的增值稅收入;從財政稅收收入角度分析,微型企業的財政稅收收入高于小型企業的財政稅收收入;然而從企業所得稅收入角度分析,微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收入低于小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收入。
2.2小微企業主體稅種的稅收負擔情況
小微企業的主體稅種分為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小微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情況,小型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情況在逐年降低,而微型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在逐年上升,小微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隨微型企業增值稅的稅收負擔增加而增加。其中,2012年微型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為3.77%,小型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為1.94%,微型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明顯高于小型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微型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是小型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的1.94倍,小微企業的增值稅稅收負擔為5.71%;2014年微型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達到6.29%,這幾年增值稅稅收負擔在一直增加,原因在于一部分企業未享受到減免優惠政策,稅收稅率比較高,一部分企業存在重復征稅現象,造成了稅收負擔增高。
3小微企業財政稅收政策的問題分析
3.1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建設還不夠完善,存在重復征稅的現象,其原因就是現有的稅收模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同時由于缺少相應的監督機制使得稅收工作人員缺少約束,從而會出現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出現會使得納稅企業在繳納稅款的過程中出現偷稅漏稅的情況,從而導致我國財政稅收收入的大量流失。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的稅收體制不夠完善其中相關的條例也不明確,這很容易造成人們的誤解從而影響稅收的效率,并且偷稅、逃稅現象普遍化、社會化,稅收差額嚴重。一些不法分子盜竊、偽造、倒賣和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且票面數額巨大,在財務核算成果方面是人為控制的,虛報企業的經營情況。
3.2稅收負擔較重
在全面“營改增”政策實施前,小微企業的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增值稅附征、營業稅、營業稅附征、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等等。一般情況下,增值稅是按不含稅收入的3%繳納稅款,營業稅按收入的5%繳納稅款,如果一個小微企業同時有增值稅和營業稅,就會造成重復征稅,增加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如果小微企業的不含稅收入高于3萬,應繳納增值稅就必須按不含稅收入的3%全額繳納及其繳納附征稅;不含稅收入低于3萬,免征增值稅也不需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征稅,可見,不含稅收入超3萬會造成稅收負擔突然加重。目前,一部分超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不愿意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通過停歇業后新辦重開、失蹤或零申報等狀態存續,還有一些是被動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納稅人,由于部分行業企業實際經營中難以取得進項發票來抵扣,稅負上升較多。
3.3稅收優惠政策不完善
我國政府在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上有嚴重脫節,尤其是在“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上。政府出臺的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阻力,有些地方甚至不能夠進行下去,無法使小微企業得到財政稅收政策的優惠。國務院在這種情況下開展了督查工作,但是效果一般,大多數小微企業依然不能夠享受到財政稅收政策帶來的好處,“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不能夠有效地解決,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的推廣,這個問題的形成原因復雜,既有客觀原因又有主觀原因,主觀的認識以及客觀的執行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長時間的改進與堅持,但是在這個問題沒有結束之前,小微企業依然不能夠很好的享受到各種優惠政策。
4小微企業財政稅收政策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4.1完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
國家應該完善有關稅收的法律法規,量化各種稅制要素,在修改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同時也需要有相關的法律來約束,這樣才能夠使稅收法制化進程得到大大的提升。對于與稅收有關的法律來說要有以下特點,法律條文要清晰不能有歧義同時要做到盡量簡潔、條例規定要細致明確這樣方便執行,并且相關法律的實施細則要同時出臺,以便于規范稅收征管的操作,避免工作人員因在工作操作中對條文的誤解,另外,需要對企業檢查賬務上的問題,要求企業及時糾正錯誤,對財務人員定期作相應的培訓,嚴處偽造、虛開發票的違法行為。
4.2降低稅收負擔
借助“營改增”政策的實施,降低小微企業的流轉稅稅負,從而降低小微企業的稅負,減輕小微企業的經濟壓力,同時應適當上調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將標準提高到年應稅銷售額為500萬元,與“營改增”應稅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一致,并簡化計稅步驟,避免重復征稅。另外,應嚴厲查處那些由于稅收負擔重做出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對違反法規者取消其經營企業的資格,補繳其偷稅、漏稅的稅款,征收其應繳的罰款,嚴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4.3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完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要扎實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及其管理規定的稅收宣傳和納稅服務工作,擴大宣傳聲勢,引導社會輿論,做出良好的納稅服務。在移動互聯網高速發展的今天,網上申報納稅越來越成為企業繳納稅款的主流方式,同時稅收的網絡監督也在迅速的發展。各地政府應該跟上形勢充分發揮移動互聯網的高效與便捷,加強線上與線下的互動與結合,同時制定新的監督體制確保居民企業能夠按時按量申報納稅。一個好政策的實施是需要有人來監督的,這就要求管理人員在日常生活中時常巡視,提高稅收工作的效率,小微企業盡量向“一站式”服務方向發展,這樣就能夠使稅收工作效率得到大大的提升。在“互聯網+”的影響下要想引入并完善績效的評價機制,在日常工作中還要有創新,就該使得服務體系與互聯網更加緊密結合。
參考文獻
[1]施鳴楓.新經濟環境下中小微企業財政稅收政策的創新[J].財經界(學術版),2016(16).
[2]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J].湖南農業,2015(10).
(一)我國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1.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稅費政策
(1)自2011年1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按期納稅的,月銷售額(營業額)統一提高到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營業額)提高到300~500元。自2013年8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含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中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2)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3)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蛟贀I務取得的收入三年內免征營業稅。享受三年營業稅減免政策期限已滿的擔保機構,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繼續申請減免。
2.企業所得稅政策。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不超過規定標準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2年將年應納稅所得額標準提高到6萬元,2014年再次提高到10萬元,同時擴大稅收優惠范圍,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也享受該政策。
(2)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3)金融企業按照規定條件及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專項準備金,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照規定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未到期責任準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個人所得稅政策
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將計征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42000元/年(3500元/月)。
4.印花稅政策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該政策的適用范圍不僅是向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而且還包括與其簽訂借款合同的小型微型企業,其實質是鼓勵金融機構向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5.進口環節稅
中小企業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所列商品外,所需的進口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的技術類服務平臺納入現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國內產品性能尚不能滿足需要的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環節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此外,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旨在支持創業投資、鼓勵研發創新、改善融資環境、促進節能減排、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稅收政策,小微企業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同樣適用。
(二)現行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1.小微企業概念不統一
2011年,國家出臺新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但是目前在稅收政策上,直接提及并使用小微企業這一概念的僅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1]105號)、《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及其相關配套文件,而企業所得稅政策使用的是小型微利企業,增值稅政策使用的是小規模納稅人,這使得主管稅務機關在落實相關稅收政策時需要對三個概念進行把握,從而產生一些實際操作方面的困難。
2.相關稅法體系不盡完善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一整套系統的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法體系,有關小微企業的稅收政策大多數都分散在各條例、通知、辦法中。這種零散的稅收政策對企業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小微企業不能快速地了解其所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影響了政策的實施效果。而現實中,小微企業因自身財務核算能力有限、信息獲得渠道不暢等原因,往往很難真正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的扶持。
3.稅制結構復雜制約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需要繳納的稅種多,且有些稅種的計稅依據計算復雜。以所得稅為例,企業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扣除的項目繁多,且扣除比例不同,容易出現多次計算結果不一致的情況。而個人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且存在加成征收和減征的政策,計算過程繁瑣。稅制結構復雜造成小微企業難以準確計算其應納的各項稅額。
4.稅收優惠門檻較高
我國鼓勵研發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要求的條件比較嚴格,小微企業因人員、資金等條件的限制,在技術研發上處于弱勢地位,很難滿足稅收優惠條件。比如高新技術企業需要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六個標準才能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而絕大多數小微企業受自身發展條件限制無法滿足條件,也就無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5.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有待改善
一方面,多數小微企業因為銷售額未達一般納稅人標準而被視為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納稅,在計算應納稅額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而只能以3%征收率來計算繳納增值稅。另一方面,若小微企業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但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或者已經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但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小微企業沒有健全的會計核算,就必然承擔較重的稅收負擔。此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按照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企業再銷售或者銷售以免稅農產品為原材料生產加工的產品時則按照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增加了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收負擔。例如廣西2013年蠶繭和生絲產量分別達32.24萬噸和3.54萬噸,分別占全國產量的42%和26%,由于增值稅“高征低扣”,全區每噸生絲需多負擔1.15萬元的增值稅,全區繅絲企業每年將要多負擔4億元的稅收,加重了企業負擔,不利于廣西絲綢產業的發展壯大。
二、促進我國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一)統一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由多部門共同制定,規范了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因此,國家在制定稅收政策時應盡量采用現有的小微企業認定標準,在此基礎上再根據政策目標附加相應的限制條件。
(二)提高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法律層次
通過立法形式規范我國小微企業相關的稅收政策,特別注重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協調性。通過對現有稅收政策的整合,按照公平競爭、稅負從輕、促進發展的原則,清理、完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從科技創新、促進就業、創業等多方面建立規范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體系,從而促進我國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三)注重對小微企業生存能力的保護
對新設立的小微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免除其非生產經營收入需要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保障創建初期的小微企業能順利地生存下來。對于處在發展上升期的小微企業,著力從解決企業資金困難、鼓勵其再投資、促進企業安置就業等方面給予稅收政策支持。
(四)加大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力度
1.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增值稅和營業稅最終都是由消費者承擔的,降低稅負有利于促進消費,進而刺激企業投資和生產。建議適當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按期納稅的,可提高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5萬元。
2.擴大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待“營改增”完成后,在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的基礎上,可考慮降低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同時取消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只區分具有增值稅扣稅資格和不具有增值稅扣稅資格兩類經營主體,對具有增值稅扣稅資格的企業實行查賬征收,而對不具有增值稅扣稅資格的企業免稅。
3.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所得稅制度。一是實行小微企業所得稅全額累進稅率,具體可設置三檔稅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稅率為0;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至20萬元的,稅率為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至30萬元的稅率為10%。二是提高小微企業研發費用扣除標準,提升小微企業科技創新水平;同時批準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提取一定數額的科研開發準備金;為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人才培養,適當提高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費的扣除標準。三是允許小微企業購進新設備的投入可按照一定比例沖抵應納稅所得額;適當提高小微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比例,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計提折舊;放寬小微企業虧損結轉期限,在企業現有的虧損彌補向后結轉5年的基礎上,允許小微企業同時向前結轉2年。四是賦予小微企業一定的納稅選擇權。我國現行稅法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其他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后進行利潤分紅時,還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加重企業和投資者的稅負。為促進小微企業經營發展,建議給予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一定的納稅方式選擇權,可由企業自主決定繳納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
(五)完善小微企業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
1.簡并納稅期限。在現有政策框架下,對小微企業實行按季度申報,降低其納稅成本。
關鍵詞:稅收政策;小微企業;納稅成本
1引言
21世紀以來,我國的中小企業開始迅速的成長,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迅速,其已成為增加就業、繁榮經濟、調整結構、推動創新、實現新產業催生以及和諧社會構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小微企業因為其規模小、應對市場競爭的相應機制不健全、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弱等劣勢,使其發展過程中面臨很多困難,發展和生存的狀況堪憂,因而更需要政府在其發展過程中提供相應的支持。
2小微企業概述
2.1小微企業的概念
現在主要存在兩種概念的小微企業,即“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小型微型企業”這兩個概念是具有聯系也是有區別的。小型微型企業是對于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統稱,其認定是由企業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以及從業人員情況等指標進行確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則是由企業所得稅制度進行規定的。兩者之間是存在著聯系和區別的,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基本情況以及政府的相關政策,確定企業減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的享受,或者采取征收核定,或者選擇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這也需要政府有相應的制度和政策實現相關的協調工作。
2.2小微企業在發展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和地位
小微企業雖然規模較小,但是數量很大,在發展國民經濟的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第一,其是國民經濟中非常重要的增長點,是在推動國民經濟實現快速持續增長的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其是促進穩定、增加就業的重要載體,能夠使社會就業的壓力有效緩解,并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促進作用。第三,其是創新技術的重要力量,在其產業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的過程中,已經成為技術創新領域的主要力量。第四,能夠推動產業結構實現優化升級以及結構調整,其與大企業間形成優勢互補,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的局面。
3稅收的現行政策在小微企業發展支持方面存在的問題
現在,我國的稅收政策中針對小微企業的相應規定并未明確,現行政策存在著規范性以及系統性缺乏的問題,這些對于小微企業的發展不利,同時也會將其納稅成本增大,對于其快速健康發展不利。
3.1勞務和貨物稅
(1)增值稅。小規模商業的納稅人仍存在較高的稅負水平,同時征收增值稅的起征點相對偏低。同時在認定一般納稅人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合理的情況,一些小微企業的未達到相應納稅標準,但仍要求其繳稅,使其在市場競爭環境中非常不利。另外,中小企業中資金被占用的情況也較為嚴重,這對于其經營生產的正常開展過程是非常不利的。一些出口退稅的相關規定還對小微企業具有歧視之嫌,導致這類企業中的出口環節中不能收到相應的退稅額度。(2)營業稅。針對營業稅的起征點,僅有對于個人的規定,小微企業本身在競爭中就不占優勢,也被排除在外,這對公平競爭的過程是不利的。同時金融業中的一些稅收規定,導致小微企業在進行融資時更加困難,小微企業一般間接融資較多,使流失的稅收水平增加。同時還存在著小額貸款公司具有較重的稅收負擔的情況,這類公司貸款發放的對象主要是小微企業,這就導致了整體的惡性循環。
3.2所得稅
(1)小微企業具有較小的所得稅優惠力度。針對小微企業的相關稅收的優惠政策較小,企業的得到的扶持力度不大,與大企業具有明顯的差距。(2)小微企業具有較高的稅率?,F在對于企業的稅率要求是20%,而且是無差別的,這就使小微企業不能夠享受到相應的優惠政策,增加了其稅收的負擔。(3)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使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加重。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的過程中,相應的稅務機關往往是進行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稅所得率的核對,這并不能夠將企業盈利的真實情況反映出來,也會增加企業的稅負水平。
4實現我國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建議
針對存在于我國小微企業相關的稅收的優惠政策方面的問題,需要與企業自身的發展要求和特點相結合,根據一些國際上的做法和經驗,進行借鑒,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4.1將小微企業的稅負政策需要遵循的原則進行制定和完善
第一,需要確定稅收的法定原則,實現稅收優惠政策能夠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作為依據,國家相關的稅收政策實現對于發展和創立小微企業的支持,將政策中存在的不科學、不合理、不規范的情況改變。第二,實現稅負公平的原則,這里包含縱向公平以及橫向公平,需要對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公平對待,同時分級企業盈利水平情況,將稅率和優惠政策拉開。第三,要制定輕稅的原則,針對小微企業整體實力不強的情況,需要根據情況實現相應的輕稅政策,使其發展得到促進。第四,實現產業導向的原則,根據不同的行業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第五,實現征管便利的原則,要實現征收過程的簡化,增加可操作性,將征鈉的整體成本降低。
4.2小微企業發展中支持性稅收政策的選擇
第一,要將增值稅的政策完善,實現小微企業稅收負擔的有效降低,同時將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的相關標準取消,對小微企業給予平等的對待標準,將對小型出口類企業、新辦企業的退稅加強管理的政策取消,實現出口退稅政策的進一步規范化。第二,實現營業稅政策的調整。第三,將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政策進行優化,實現小微企業征收所得稅管理相關辦法的改進,將征收查賬的范圍擴大,同時將此類企業的稅收優惠范圍擴大,進行專門的稅收優惠的制定,并給予此類企業繳稅的選擇權,實現其虧損向前結轉的過程。在這些措施的幫助下,能夠對企業產生積極的作用,但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卻較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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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甘肅省;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應用問題;解決措施
為了促進我國小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的政府部門加大了扶持力度。在這樣的背景下,小微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往往獲得了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實現了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但事實上,各地方政府在貫徹落實稅收政策的過程中往往因為實際環境、理念的限制而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阻礙了各項效益的取得。本文以甘肅省為例,分析探討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應用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一、甘肅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應用問題
(一)忽視政策支持
目前,甘肅省在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仍舊采用粗放式的資金支持方式進行作業。事實上,這一措施的采取雖然能夠在短期內實現小微企業的發展,但是由于甘肅省有關政府部門忽視了對于配套政策的重視,故而導致小微企業因為缺乏必要政策的支持、引導而無法可持續發展,繼而增加了當地的財政負擔。
(二)忽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
為了改善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甘肅省加強了對于專項資金的設立。事實上,由于該體系不夠完善,故而其在實際的投入過程中,因為無法實現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而導致融資工作的持續性、連貫性較低。
(三)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
甘肅省在應用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過程中,往往注重對于微小企業硬環境的實體支持,但是卻忽視了對于技術、人才、信息等服務體系的構建,從而導致小微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軟環境存在諸多的弊端,不利于小微企業的發展。
(四)過分重視平均“用力”
近年來,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制定、推行的過程中逐步朝著有主次、有輕重的方向發展。但是在各行業的支持力度方面缺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區分狀況。地方政府在推行稅收優惠政策的過程中,往往遵循“平均用力”的原則進行操作,故而導致部分小微企業在發展飽和狀況下還接受國家的優惠政策扶持,而部分發展潛力較大的企業因為缺乏必要的支持而發展速度緩慢,甚至后退。
(五)監督管理不夠
甘肅省在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往往注重對于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但是忽視了對于財政支持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事實上,我國缺乏必要的監督流程以及法律規范,故而導致優惠稅收政策在貫徹落實的過程中因為缺乏管理而出現效率低下的問題。
二、實現甘肅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優化應用的措施
(一)改善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
為了促進高速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的優化利用,實現小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當地的政府部門需要借助財政擔保的作用,改善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在這一過程中,甘肅政府需要設立專門的貸款擔保基金,從而由此為小微企業的貸款工作提供擔保,確保其融資難度的降低,促進其企業的轉型發展。此外,政府部門可以通過政策性銀行給予無息、低息貸款的方式,給予小微企業一定的財政扶持,緩解小微企業的壓力。最后,政府部門還需要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從而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進一步優化。
(二)提高財政支持小微企業的效率
事實上,甘肅省的小微企業數量多、類型復雜,所涉及的行業領域也較廣。在這樣的狀況下,甘肅省的財政能力有限,故而無法對每一個類別的小微企業進行扶持。為了保障優惠財政政策有效性的提升,甘肅省政府必須做到突出重點?;诖?,甘肅省國稅局需要針對小微企業技術改造、結構調整、減少環境污染等方面,科學的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此外,甘肅省在推動優惠稅收政策的過程中,需要依據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進行適時地調整工作。
(三)構建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為了保障小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有關單位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需要加強對于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構建。在這一過程中,甘肅省地方政府需要對小微企業的技術開發、員工培訓、信息咨詢、管理優化等服務體系的構建,并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為小微企業的發展奠定基礎。此外,甘肅省財務部門還需要加強對于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從而構建起覆蓋廣、統一完整的體系,確保小微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無后顧之憂。
三、結語
作為我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微企業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激活起到了促進作用。本文基于此,著重分析了一甘肅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應用問題,并就實現甘肅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優化應用的措施進行分析。筆者認為,隨著相關措施的落實到位,我國的小微企業必將獲得長足的發展,促進各項效益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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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 稅收政策 研究
一、引言
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小微企業的發展備受關注。最新統計顯示,我國目前登記注冊的中小企業約1100萬戶,加上個體工商戶等,共約4400萬戶,約占全國企業總戶數的99.5%,遍及一二三產業,創造的價值占GDP的59%,成為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但在全球經濟發展緩慢的大背景下,小微企業面臨發展困境。盡管國家近期密集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來推動小微企業的發展,但其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切實減輕小微企業的稅負。我們選取杭州蕭山的部分企業的數據加以分析,考察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并對其提出幾點建議。
二、小微企業的定義及其發展概況
(一) 小微企業的界定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主要分為小型微型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型企業由《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正式提出,在原中小企業的基礎上按照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等指標增加劃分了一類微型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由2007年的所得稅法正式提出。符合年納稅所得、所得稅征收方式等標準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小型微利企業的范圍要遠小于小型微型企業。據調查,小型微利企業在實際中普遍采用定額征稅,大部分存在財務制度不規范的問題,為收集數據和進一步的研究帶來限制。因此,本文主要是針對小型微型企業進行討論(以下簡稱“小微企業”)。
(二) 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概況
目前,我國小微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內部存在自我發展和創新能力不足、用工難等問題,外部面臨融資難、成本高、稅費重等壓力?!吨袊髽I年鑒(2012)》中顯示2011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大中小微型企業的利潤率分別為7.37%、7.84%、6.86%、4.89%,可以看到小微企業的利潤率明顯低于平均水平。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20%以上的小微企業處于停工或半停工的狀態,平均壽命僅為3.7年,小微企業的發展岌岌可危。
在小微企業面臨的諸多困境中,有80%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稅費重是最主要的困境之一?!吨袊行∑髽I年鑒2010》顯示,對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的稅負率分別為3.44%和3.60%,中小型企業的實際稅負率高于大型企業,其稅負壓力更大。
三、現行的稅收政策實施效果分析
(一)企業數據計算
本文選取蕭山1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對其2011年的報表進行計算,得到以下數據。其中,A到E為小微企業,F到J為大型企業。其中:利潤率=凈利潤/營業收入;增值稅稅負率=增值稅額/不含稅銷售收入*100%;所得稅負=所得稅額/主營業務利潤*100%。
(二)增值稅
1、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分析
(1)增值稅起征點適用范圍狹窄。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僅適用于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F實情況下,一部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只是注冊類型不同,其經營方式及收入實現差異不大,不同的待遇使不同類型企業的稅負差異過大。
(2)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降低其競爭力。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增值稅的小微企業很多是小規模納稅人。據計算,當企業增值率小于21.4%時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稅負高于一般納稅人。并且,若對方只接受按法定增值稅稅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就失去了交易機會,在市場競爭中極為不利。
2、企業稅負分析
從直觀的稅負率上看,小微企業與大企業的稅負率無明顯差異,甚至有些小微企業的增值稅稅負率低于大企業。但小微企業的利潤率明顯低于大企業甚至為負。在經濟不景氣的背景下,很多小微企業采用薄利多銷的形式增加營業收入,提高資金周轉率,因此小微企業產品的增值額較少,增值率較低,從而增值稅稅負率也較低。但此時,不能對固定費用進行較好的控制的企業面臨破產風險。
此時,如果放寬增值稅起征點適用范圍,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的應納增值稅實施限額即征即退,或對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部分或全部予以抵扣,這部分稅費的減免能幫企業緩解不小的壓力。
(三)企業所得稅
1、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分析
(1)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偏小。其一,所得稅的目前只適用于小型微利企業,大部分小型微型企業標準不被包含其中;其二,盡管目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所得減按50%計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按月來算,每月優惠額與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所得中每月減除3500元的費用相比,差距明顯。
(2)虧損彌補政策不能給小微企業以實際支持。與發達國家的結轉彌補政策相比,我國5年的結轉期限較短, 且我國只允許向后結轉彌補,不得用以前年度的所得彌補。經調查,小微企業普遍經營項目單一,投資風險集中,生命周期較短,不允許營業虧損向前彌補或退稅不利于分擔小微企業的投資風險。
2、企業稅負分析
據統計,2010年,全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優惠(19.44億元)僅占企業所得稅優惠(2499.47億元)的0.8%。參考北京市2011年的數據,全市小微企業減免稅款戶數占申報企業所得稅總戶數的8.1% ,減免稅僅占入庫稅款的0.17%。
微觀角度分析,從所得稅額與主營業務利潤的比率分析,剔除小微企業中沒有盈利即無需繳納所得稅的A、B企業以及大型企業中該指標數值極高的F外來觀察,該指標幾乎無明顯差異,都在3.5%至4.5%之間浮動,可見政府在對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力度上偏小甚至可以稱為無任何影響。
按照現行政策的規定,大部分小微企業不能被納入優惠稅率的范圍,使其與大型企業在所得稅方面沒有受到區別對待??紤]到小微企業不能實現規模經濟降低成本,且普遍存在利潤率低、籌資困難等問題,所得稅額與主營業務利潤相差不大實際意味著小微企業在承受著相對偏高的稅負。
四、稅收政策改進建議
根據上述分析,結合現有專家學者的研究,我們針對本文列舉的稅收優惠政策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議:
(一)優化增值稅的政策建議
1、放寬增值稅起征點適用范圍,將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納入進來,減小不同類型企業之間稅負差距。此外,可以向納稅人在注冊登記時提供咨詢,幫助其根據企業實際做出有利的選擇。
2、放寬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允許小規模納稅人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拓寬增值稅抵扣鏈條的覆蓋面。企業發展初期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入較多,而收入很少,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的抵扣能減輕企業的階段性稅負,幫助企業度過初始的困難期。
(二)優化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建議
1、提供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一是建議提高小微企業標準,由范圍較小的小型微利企業擴展到涵蓋部分小型微型企業,將核定征收的小微企業也納入優惠范圍;二是降低所得稅稅率,可以考慮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的小微企業實行按5%的稅率繳稅;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按10% 的稅率繳稅。
2、調整小微企業虧損彌補政策。建議延長企業虧損彌補期限,并且試行企業虧損向前結轉的辦法??蓪τ诋斈瓿霈F經營虧損的小微企業,可由以前5年內的盈利彌補當前的虧損,并退回部分已經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3、給小微企業一定的繳稅選擇權。允許小微企業自主決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或是企業所得稅,選擇以后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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