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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Gl0—2006),施工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參加監理投標,中標后與業主簽訂監理合同,并依據合同要求在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對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和合同等事宜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監理工程師應依據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相關合同及文件督促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決工程變更、延期、索賠等合同管理事宜,協調雙方的合同關系,及時避免或減少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爭議或糾紛,維護業主、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
2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在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2.1查閱合同段施工承包合同、投標書中的投標報價及其相關數據,收集承包商投標的“工、料、機”單價等,填制《高速公路工程投標報價情況匯總表》,整理后存檔,為之后監理工作中出現的工程變更準備第一手資料。
2.2查閱施工圖設計,編制構造物一覽表,按樁號從小到大列出構造物的名稱,按施工圖設計中橋型布置圖等相關資料填制構造物的結構型式(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基礎)、孔數、孔徑、斜交角度、橋長以及各分項工程數量,并形成橋涵、隧道匯總表,橋涵、隧道匯總表一般填制原則“: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劃分特大、大、中、小橋、通道、涵洞,互通立交區的匝道橋按橋長分別列入特大、大、中、小橋內,公公分離式立交橋(主線下穿)或天橋(跨線橋)列入跨線橋內”。
2.3組織承包人進行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量清單的復核。復核的依據是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施工圖設計、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清單說明等。首先應復核工程量清單中各細目工程量是否與施工圖設計相應各工程數量表中的工程量相符,若工程數量表中的工程量與相應的細部結構圖存在差異,應復核各相應結構圖,如工程量清單各細目工程量與相應結構圖工程數量之和不相等,以結構圖工程量之和為準。合同監理工程師在開工前的準備工作是為工程實施過程中各項監理工作提供有力基礎數據的重要過程,如構造物一覽表為各部門和各種報表、計劃、施組填報等提供了快速便捷的查詢統計功能;投標報價和工料機單價的統計收集為在工程進行中發生的工程設計變更需要確定新單價時提供依據,一個合理單價的組成,有利于維護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的利益。
3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中的計量與支付
計量與支付工作是工程投資控制的關鍵環節,也是約束承包商履行合同的重要手段。
3.1計量與支付的原則:計量與支付依據合同文件技術規范進行,工程計量與支付的前提條件是經過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出具交工和轉序證書的分項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計量,只能對工程量清單中所列項目進行計量與支付,清單未列項均為其為完成此項工程的輔助工程,不能得到計量與支付;變更工程須完善全部變更手續并簽訂補充合同后方可參與計量與支付。
3.2計量與支付不改變承包商應盡的義務,計量支付的對象是合格品,若事后發現已計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無償返工的責任,同時應扣回已計量支付的工程款項。
3.3計量與支付的流程:承包人將計量周期內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分項工程證明文件整理齊全,計算工程量,填寫《中間計量表》和《中間計量匯總表》,經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報總監辦審批;承包人再依據總監辦出具的《中期支付證書》(含應支、應扣的其他款項),填報工程價款計量支付統計報表,并附其他必要的書面憑證,依次報監理駐地辦、總監辦、項目指揮部審核確認,報高建局計劃協調處核定后,持工程價款計量支付統計報表、其他必要書面憑證和建筑企業發票到高建局財務審計處辦理工程價款撥付手續。
4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設計變更
工程設計變更一般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等提出,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工程設計變更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公路工程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使用功能、安全性能及生態環保等要求。提出工程設計變更時應填寫“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審批單”,應附材料包括預估工程造價計算書、工程量清單、組價預算編制說明、有關會議紀要、變更設計文件、原設計圖紙、現場圖片、其他必要的檢測報告等變更依據。監理工程師應嚴格審核變更依據、變更設計基本形式、變更工程技術要求、變更預估工程量、預估金額等內容。設計變更方案必須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并督促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及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并由監理工程師對設計變更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理。設計變更工程完工并經監理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編制上報“工程設計變更報告審批單”,經各級部門批準并簽訂補充合同后方可進行工程變更部分工程的計量與支付。
5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中的施工進度計劃管理
5.1施工進度計劃:工程建設進度控制是指對工程建設各階段中的工作內容、工作順序、持續時間及工作之間的相互搭接關系等進行計劃并付諸實施。施工進度計劃是表示各項工程的施工順序、開始和結束時間以及相互銜接關系的計劃,是監理工程師實施進度控制的依據。
5.2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查:a.應符合施工合同中的工期約定;b.主要工程項目無遺漏;c.施工順序的安排應符合工藝要求;d.施工隊伍、機械設備、材料等資源供應應滿足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
關鍵詞:工程監理;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行為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只對業主負責。從法律意義上來理解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關系,是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委托協作關系,而不是某種從屬關系。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項目監理制稱為“第三方”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業主和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按照施工合同價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項目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介紹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在監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從服務意識、合同簽訂、工程質量、進度的控制、工程變更及索賠的管理等方面闡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內容,提出只有搞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強競爭力。
現就監理工程師在具體工程項目監理過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談幾點看法。
一.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工程項目的實踐中,由于業主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及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1)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2)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都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方管理,反面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進行;3)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4)工程未簽訂施工合同,業主直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這種情況也使監理方對施工合同管理處于被動。如某大型移民工程,大量新增項目不簽訂施工合同,無設計概算及投標競價,直接委托某施工單位實施,最后施工單位以借款形式拿工程款,過程管理就不受控,工資投資加大,甚至做一年工程,結算扯皮三年的情況;而且沒有過程控制資料,不能通過國家審計部門的檢查,不能順利完工結算,對工程相關的業主方、施工方及監理方都造成損害。
2.監理工程師對存在問題的處理
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工程師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并及時改進和解決。當監理工程師正確的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并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二、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三、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工程項目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變更單項雖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3)防止非指令性變更發生。如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令的情況下,而業主某些人員提出變更工程標準、技術規范、修正設計差錯以及某些監理人員提出超合同規定提高工程質量和工程材料質量控制標準等,造成實質上的工程變更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加,此種變更帶有隨意性,缺乏根據,應予避免。
四、工程索賠的管理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
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應具備: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
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
信息資料管理工作;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結語
本文通過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分析認為,在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業主要給予監理工程師的充分信任與授權,發揮監理工程師獨立公正的第三方管理作用??傊O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必須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從而較好地實現目標控制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1] 叢建存.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手冊[M]. 北京:中國大地出版社,2000.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施工項目;合同管理
在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場,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加強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核心。
一、有效保障監理工程師的權力
1.正確理解監理工程師和業主的相互關系。在建筑市場中,監理工程師與業主的關系是通過合同確定的,他們之間是相互平等的關系。業主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一定的權力,監理工程師在業主授權的范圍內進行監理。監理工程師超越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都會導致監理工作的失誤。通過這種現象來看,監理工程師與業主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系。我們有時把監理工程師稱為“第三方”管理。在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中,監理工程師要做到公平、公正,顧及到承發包雙方的利益,使雙方都達到滿意。只有正確理解和處理好雙方的關系,才能有效保障監理工程師的權力。2.監理工程師應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在施工項目中,大多數的參建單位的任務是三管三控一協調,監理工程師也不例外。要做到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投資、進度、質量控制和組織協調。有時,監理工程師只重視質量、進度、投資的管理,而忽略了安全、信息、組織協調等內容。因此,應注意它們之間的協調發展。同時,監理工程師要充分利用組織、管理、經濟、技術措施來行使自己的否決權、審批權、建議權。3.監理工程師要爭取業主的支持和信任。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項目進行監理,取得業主的支持和信任是關鍵。而如何得到業主的支持與信任是一個深思的話題。一方面,業主讓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要充分信任監理工程師,最大限度的支持監理工作;另一方面,監理工程師要嚴格職守,不弄虛作假,全心全意的進行監理,對工程質量負責,對業主負責。另外,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應密切配合,光有分工是遠遠不夠的,無保留的合作是開展工作的重要基礎。只有做到上述幾點,才能得到業主的支持和信任,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加強施工項目的索賠管理
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索賠工作從項目開始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一直伴隨其中。做好這項工作,有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提高市場競爭力,有利于我國的建筑企業與國外的建筑企業接軌。2.監理工程師應正確處理索賠工作。索賠工作是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環節。監理工程師必須堅持自己的原則,在處理索賠事件時。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第一,監理工程師要有正確的索賠意識。第二,監理工程師在處理索賠時不能信口開河、無憑無據,要有科學的依據,包括法律法規、合同依據和事實依據等。第三,認真閱讀施工合同,詳細了解合同內容。第四,監理工程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盡量減少索賠。
三、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
1.熟悉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合同和職責。國家和監理方面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工程監理合同等是監理工程師對施工項目進行合同管理的依據。監理工程師只有熟悉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才能從整體上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運用掌握的專業知識技能,更好地為業主提供相應的服務。2.監理工程師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加強監理工程師的從業道德;對監理工程師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教育等。獨立自主的對工程進行監理;對于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堅決不做,按照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準則進行執業;監理工程師只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才能從整體上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3.監理工程師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質。在處理各方利益時,要尊重客觀事實,做到公平、公正。既不損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不損害業主的利益。
四、加強合同的過程管理和動態管理
1.加強合同的過程管理。通過合同的過程管理,將工程在各階段所涉及到的各個單位確定他們的權力和義務,以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對合同的過程建立文檔系統;對工程目標進行追蹤,合同的實施進行監督;工程量的計量、工程價款的審批等,這一系列的施工工作都是在過程中進行管理的。2.加強合同的動態管理。動態管理是不斷的進行目標分解、檢查、糾偏、處理的過程。當檢查的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對項目目標進行調整,調整后回到第一步,繼續實行PDCA循環。對合同的動態管理應做到: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和義務;涉及到工程文件,應不斷進行追蹤更新;對于造成的工程損失,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進行處理等。
五、規范合同內容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
1.重視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在簽署施工合同之時,要重視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文本形式上要選用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合同的制定上,培養專業的合同制定人員,提高合同制定人的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重視合同文本的制定,健全合同要素,明確合同當事人的責任義務。從合同實施的條款上,嚴厲打擊不公平合同的出現,合同雙方要簽訂公平、公正的合同,責任義務分工要明確,對意外傷害和其它情況也明確規定,減少對承包商利益的損害。2.提高對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施工合同管理作為監理工程師重要的工作之一,從項目開始一直伴隨到項目結束。加強對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首要的條件就是擬定完善的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明確合同管理分工。監理單位應組織監理工程師制定完善的合同實施細則,對監理工程師進行教育培訓。只有項目部全體同心協力,共同努力,方能提高效益。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是保證項目順利完成的依據。因此,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是關鍵。首先,業主和工程項目承包商要對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給予充分的重視。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檢查合同管理內容是否完善,順應市場發展的潮流。若出現體系中不適合的部分應進行必要的調整,完善合同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1]張殿福.談工程建設監理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創新導報,2008(9):173-173.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施工合同管理
1、引言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業主和施工承包方之間為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設任務而簽訂的契約。作為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其所有監理活動都必須圍繞施工合同這個中心任務展開工作,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科學管理,以便使工程變更、工程索賠、合同爭議與工程驗收四個方面的工作更加規范有序,其作用非常重要。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業主和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并用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項目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監理工程師就是對施工合同行為的監督管理。
實踐中,有的同志認為,維護了業主利益,就會損害承包人的利益,這樣似乎有違監理工程師的執業公正性,因而在監理工作中縮手縮腳,其實,執業公正性與維護業主利益并不矛盾。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最大、最根本的利益是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商品交換。嚴格履行合同就是維護了業主的利益,就是體現了執業公正性。
2、監理工程師對于工程變更的處理
2.1工程變更的含義
工程變更是指構成施工合同文件的任何組成部分的變更。包括設計變更、施工次序變更、施工時間變更、工程數量的變更、技術規范的變更、合同條件的修改。實質上,工程變更是對施工合同文件的修正、補充和完善。
2.2工程變更的處理
由于施工中的不確定因素和設計文件中固有的錯、撞、碰、漏,工程設計變更在所難免。設計變更通常由發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師三方提出。監理工程師對設計變更的管理首先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29條和《監理規范》第6,2,1條之規定,無論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提出的設計變更,均在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后,才有發包人向原設計單位申請設計變更文件。在申請設計變更時,一要注意工作方式,尊重設計者。提出的問題要有根據、符合規范。要心平氣和地與設計者溝通,千萬不要文人相輕,把關系搞僵。二要注意變更通知發出后,要及時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審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計量申報表。對變更項目計量,確定最后變更工程量、單價、總價。
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經常遇到來自業主方對項目要求的修改,設計方面由于業主要求的變化或現場施工環境、施工技術的要求而產生的設計變更等。由于多方面變更,經常出現工程量變化,施工進度變化。這些變化,一方面是由于主觀原因產生,如勘察設計工作粗糙,以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許多招標文件中沒有考慮或估算不準確的工作量,因而不得不改變施工項目或增減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如發生不可預見的事故、自然或社會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多使工程變更不可避免。因此,作為監理人員要認真對待工程變更。
2.3工程變更的估價
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認后,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3.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還應注意:當某單項工程涉及的累計款額超過合同價格的2%,同時在該單項工程下實施的實際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的25%及以上時,應基于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對原工程單價作出調整。一般來講,工程量減少―單價提高;工程量增加―單價降低。
2.3.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例如工程量清單中已有橋梁明挖基礎深度1.5m、2m和2.5m的價格,而要決定挖深3m時的價格,就可以按前面的價格以線性比例來決定。
2.3.3合同中沒有使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用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2.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變更審查的原則
(1)變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標準
(2)變更項目在技術上必須可行,同時還必須可靠
(3)變更后的工程費用要合理
(4)變更后的施工工藝不宜復雜
3、監理工程師對于工程索賠的處理
3.1工程索賠的意義
長期以來,我國受計劃經濟影響,合同當事人索賠意識淡薄,有的業主很反感索賠,有的承包人不會索賠,工程索賠行為很少存在。部分監理工程師對索賠處理的原則、方法、技巧還比較生疏。
隨著《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以及我國加人WTO,使我國建筑施工索賠管理,納人了法制化軌道。監理工程師應克服只注重工程質量、進度控制,忽視施工索賠管理的現象,把施工索賠當作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提高對施工索賠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施工索賠管理知識的學習與實踐,努力搞好施工索賠管理工作。
3.2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
3.2.1公正原則
遇索賠事件時,監理工程師應以完全獨立的身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以合同為依據審查索賠要求的合理性、索賠價款的正確性。另外,業主、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為依據提出索賠時,才容易索賠成功。
3.2.2協商一致原則
監理工程師在處理和解決索賠問題時應及時地與業主和承包方溝通,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在做出決定,特別是調整價格、決定工期和費用補償,做調解決定時,應充分與合同雙方協商,最好達成一致,取得共識,這是避免索賠爭執的最有效的辦法。
3.2.3及時、合理處理索賠
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賠要求長時間得不到解決,積累下來可能會影響其資金周轉,從而影響工程進度。此外,索賠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來往的單項索賠,拖到后期綜合索賠,將使索賠問題復雜化(如涉及利息、預期利潤補償、工程結算及責任的劃分、質量的處理等),大大增加處理索賠的難度。
3.2.4重視資料的積累
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技術問題、進度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的會議應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會議參加者簽字,作為正式文檔資料。同時應建立嚴密的工程日志,建立業務往來文件編號檔案等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3.2.5加強索賠的前瞻性,有效避免過多的索賠事件的發生
監理工程師應對可能引起的索賠有所預測,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的發生。
3.3工程索賠的處理程序(見圖1所示)
4、監理工程師對于合同爭議的處理
由于業主和施工承包方站在各自的立場上,對合同條款理解的角度不同,以及合同條款不夠嚴謹和設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此時作為第三方的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分歧久拖不決以致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為了正確處理合同爭議,監理工程師必須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注意平時與業主和施工承包方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在他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時,能在一個平和的氣氛中接受和平調解。二要了解分歧產生的具體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數對癥下藥。三要公平公正,是業主的原因不偏袒,是承包方的原因不姑息。四要注意工作方法,訂立合同時不怕傷和氣,而履行合同時就怕傷和氣,要防止事態擴大,致使雙方無路可退,一時不能解決的不妨先放一放,冷處理。五是調解結束要及時形成文字,諸如會談紀要、補充協議等。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如果業主和施工承包方中的任何一方沒有執行合同的一般義務和責任。則當發生違約事件時,若是施工承包單位違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的向施工承包單位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若是業主違約,施工承包單位應及時的向監理工程師發出通知要求,而業主仍不采取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施工承包單位有權降低施工速度或停工,所造成的損失由業主承擔。
因合同雙方所處經濟利益不同,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發生爭議。爭議提出是合同雙方的一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指示、決定持有異議時,又未能在監理工程師的協調下取得一致意見,而形成爭議。合同雙方中任一方均可書面向評審組提請爭議評審,對評審意見有異議時,可向仲裁機構提交請求裁定書。具體為作為第三方的監理應按以下程序解決:一是監理工程師主動協調解決;對達不成一致時請第三方調解解決;對調解不成的,則需通過仲裁或訴訟最終解決。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專用條款中應與雙方明確約定共同接受的調解人,以及最終解決合同應采取的方式,根據索賠的依據,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公正地判明責任方。
5、監理工程師對于工程驗收的處理
工程驗收是確認履行合同規定的重要工作,是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最重要的環節。工程驗收分為分項(工序)工程驗收、分部(中間)工程驗收、單位(竣工)工程驗收。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驗收工作中,一要注意承包人超出合同約定而增加的工程量不能“實事求是”地驗收。除非業主同意,否則,會給承包方留下要求增加工程計量的憑證。二是要注意驗收工作不完全是監理工程師和承包方之間的行為,還要通知有關方面派員參加。對基礎、主體等分部工程驗收要有勘察、設計、質量監督和與之有關的分包單位參加,還要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參加。因此,監理工程師應積極做好以下二方面的工作。
5.1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檢查和簽署對隱蔽工程、關鍵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認定意見,參加單位工程的預驗收(中間交接驗收),提出“初驗報告”,參加工程的竣工驗收,提供“質量評估報告”??偙O理工程師在預驗收時,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對質量未達到施工合同規定等級的部位進行整改、返工,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總監理工程師的驗收報告、中間交接證明或對施工單位報審的“工程報驗單”的簽認,作為業主撥付工程價款的原始憑證。
5.2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及時整理竣工文件和驗收資料,受理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提出監理意見。根據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提出工程質量檢驗報告。負責工程初驗,并參加業主組織的竣工交接驗收工作,審查工程初驗報告,提出監理意見。同時竣工驗收時應具備以下三方面條件。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變更設計),設計、施工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及協議文件等。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清晰,不能驗收交接。
【關鍵詞】:監理工程師;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U41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對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承包方和業主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用較低的工程成本,并且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實際工程中,有些人認為維護了業主利益,就必然要損害承包人的利益,因而在監理工作中不按照正常合同要求辦事,甚至違背監理工程師的執業公正性。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最根本的利益是在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前提下,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嚴格履行施工合同就是維護承發包雙方的利益,體現監理工程師執業公正性。監理工程師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科學合理的管理,以便使工程變更、工程工期管理、合同索賠管理、合同糾紛的協調、保險合同管理、工程價款支付控制以及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工作更加規范有序。因此,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非常重要。
一、關于工程變更管理
工程變更指的是針對已經正式投入生產的產品所構成的零件進行的變更。由于施工設計文件中存在一定問題或者施工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工程變更在所難免。設計變更通常由承包人、發包人以及工程師三方提出。對設計變更的管理,監理工程師要注意完善申報、審查程序。無論是承包人還是發包人提出的變更,都需要經過工程師審查并且同意后,才由發包人向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變更要滿足規范要求,要尊重設計者。另外,在變更通知發出以后,承包人要及時向發包人或工程師提交工程計量申報表。對變更項目計量,要確定最后變更總價、單價、工程量。在實際工程中,業主方經常要求對項目個別部位使用功能進行修改,由于施工技術的要求、現場施工環境或者業主要求的變化而產生設計變更等,在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設計變更,引起施工進度、工程量調整等情況,導致合同價格、工期的調整。因此,作為監理工作人員要認真耐心地對待工程變更。
二、關于工程工期管理
在完成工程建設項目的過程中,保證工程項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工程竣工時間通常是科學、全面的分析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各種因素來確定的。但是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導致工期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縮短或者延長工期的合理化建議,經建設單位認可、同意,雙方應簽訂工期調整和相關費用補充合同,并應辦理縮短工期合同變更備案手續。如縮短后工期壓縮幅度超過原確定工期標準的15%,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施工工期進行評估,并出具專家評審認可的施工工期評估報告。施工工期評估報告作為縮短工期合同變更備案的條件。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施工進度進行合理控制,保證整個項目施工能按期完成。
三、關于合同索賠管理
目前,許多合同當事人索賠意識比較淡薄,有的承包人不會索賠,有的業主對索賠非常反感,很少存在工程索賠的行為。我國頒布實施了一些涉及工程索賠的法律法規,工程索賠也進入法制化軌道。監理工程師應學會索賠處理的方法、原則以及技巧,克服只注重工程進度、質量控制,而忽視施工項目的索賠,把索賠工作當作一項重要的工作,努力搞好索賠管理工作。
(1)、保持協商一致原則,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地與承包方和業主進行溝通,保持經常聯系,處理好索賠問題。特別是在決定工期、調整價格以及費用補償時,應充分與合同雙方協商,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有效避免索賠爭議。
(2)、保持公正原則,如果遇到索賠事件,監理工程師應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根據合同約定審查索賠,審查索賠一定要合理、正確。
(3)、要注意搜集積累原始憑證、資料和驗收資料等一些重要的記錄。這些證據是工程索賠的關鍵,如果證據不足索賠就不能夠受理。監理工程師開始進入工作,就要安排專人從事資料管理工作,建立嚴密的工程日志以及來往文件檔案制度。
(4)、監理工程師應該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減少和杜絕工作失誤、疏忽、預測可能引起索賠的事件,及時采取合理方法措施,避免可能發生的索賠。
四、合同糾紛的協調
(1)、簽訂合同時堅持原則。在處理合同糾紛時要控制事態發展,對一些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可以暫停處理,等冷靜后在處理分析,對合同理解有誤的一方要解釋清楚合同本意,促使雙方嚴格履行合同。
(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追究產生問題的一方,不要不偏袒任何一方。
(3)、監理工程師一定要提高自身素質,及時了解產生分歧的具體原因,做到心中有數,弄清是非曲直,對癥下藥。
(4)、監理工程師平時應注意與項目經理和業主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以便發生爭議時能夠在一個比較好的氣氛中和解。
(5)、調解結束后要及時形成文字,做好相關記錄,補充協議或雙方簽認等。
五、保險合同管理
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地、全面地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監理工程師應該做好監督工作,在訂立保險合同前,當事人雙方均應履行告知義務。在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有責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保險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對保險事故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或者引起的責任,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對于損壞的保險標的,保險人可以選擇賠償或者修理,監理工程師可進行適當的調節。如果選擇賠償,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并且保險金額相等于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時此保險標的的價值取得保險標的部分權利。
六、工程價款支付控制
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過程中,要按施工合同的有關約定按期審批工程款,在承包人得到合理的款項后,督促承包人確保工程正常施工。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
七、關于工程竣工
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督促承包方整理工程竣工文件以及相關驗收資料,并提出監理意見。根據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提出工程質量檢驗報告。同時竣工驗收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工程竣工是工程按照施工合同及設計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且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要求驗收合格后,交付給發包人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是設計、施工有關規范、批準的設計文件、合同及協議文件以及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等。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工程師應及時進行該項工作,確保承發包雙方最大利益。
(2)、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和提出驗收交接文件是申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文件不正確、不清晰、不齊全以及其他情況,不能驗收交接。
(3)、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前將已經編好的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監理工程師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建設單位,其余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
結語
總之,監理工程師是履行合同的代表,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處于中心地位。在合同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
【參考文獻】
[1]王芳.淺談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監理的合同管理.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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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是經國家注冊登記為工程建設提供智能服務的專業人員。監理工程師依據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為工程建設業主提供以工程建設管理與控制為內容的智慧和能力服務,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和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協調工程建設各方面的關系;依據工程建設業主與工程建設參建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如勘測設計合同、物資采購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調試合同等)對工程建設參建單位進行監督和管理,使他們的作業和施工程序、工作和施工質量、進度、費用或造價滿足合同和法律、法規、標準要求,使各項工作和施工情況處于受控狀態。監理工程師與業主的關系是授予服務與服務的關系,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
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就是要為工程建設開展好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并利用合同形式管理好工程建設,使工程建設達到預定的目標(如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等)。
在工程項目建設準備階段(即工程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獲得國家批準或核準、已列入國家國民經濟建設計劃或即將列國家國民經濟建設計劃后),如果工程項目建設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一是協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策劃勘測設計合同、設備采購合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科學地設置好勘測、設計、設備采購合同的分段(如需要時),規劃完全各個合同的工作范圍,描述清楚各個合同的工作內容和要達到的技術、工藝、質量、安全、經濟標準(指標)及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設定好合同目標。努力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全面、合同目標客觀、合適、合理,合同條件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為得到良好的勘測、設計成果,采購到優良的設備奠定合同基礎。二是參加勘測設計合同、設備采購合同招標,對勘測、設計、設備供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定。通過對投標文件的評審,挑選出優秀的投標人,以便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將合同發包給優秀的投標人履行,讓優秀的投標人與其簽訂合同,讓優秀的投標人履行合同。為得到良好的勘測、設計成果,采購到優良的設備奠定組織基礎。三是在勘測、設計、設備采購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提示并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承擔全自身的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要求。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受托(供貨)方主張權力,促使受托方(供貨商)履行好職責,承擔全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安全等)要求。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校驗、檢查、評價勘測、設計單位提交的勘測、設計成果,其成果如有不足或缺陷、錯誤、失誤,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要求勘測、設計單位給予補充、修改、更正。使勘測成果滿足設計要求,為設計人員設計出堅固耐用的優秀作品奠定基礎。使設計成果滿足建設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工程項目要求,為施工人員建造出工藝美觀、質量安全、可靠、造價低廉的工程項目奠定基礎。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檢查、觀察供貨方供應的設備的實物,校驗、檢查、評價記錄設備性能、質量、安全的技術文件,如其實物的工藝、質量存在缺陷、缺點,其技術、經濟指標不滿足合同和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要求供應商給予更改或調換,使產品合格或更換成合格的產品。當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見不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應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確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說明和解釋,辨析出合同對各方職責和義務所進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義,提示雙方全面、充分、真實地履行完全,不留殘余。記錄簽約雙方對合同進行履行的情況,當受托方(供貨商)對合同的履行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受托方(供貨商)索賠,提供、提交索賠材料。當委托方(供貨商)向業主或建設管理提出索賠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反索賠,提供、提交反索賠材料。
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階段(即完成了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并已經審查、批準,建設場地已經征購或接收,場地附著物已經清除后),受工程項目建設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一是協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策劃施工發包合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科學地劃分好施工合同的標段(如需要時),規劃完全各個合同的施工范圍,描述清楚各個施工合同的工作內容和要達到的技術、工藝、質量、安全標準及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設定好合同目標。設置好合同中(需要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使工程量清單的分項科學、合理、全面,層次順暢,邏輯關系嚴密;計量單位設定符合常規習慣,便于(利于)投標標價;數量計列準確;分項工程中的工作內容描述全面、清楚、清晰,便于投標人準確地計算價格。以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全面、合同目標客觀、合適、合理,合同條件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為得到高效、優質的工程項目、避免合同履行紛爭奠定基礎。二是參加施工合同招標,核查施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評價投標人對招標的響應情況;調查、了解投標人的施工資質、施工經驗、施工能力及對以前的合同的履行情況,評價投標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評價投標人擬訂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施工進度保證措施、文明施工方案和擬用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的素質、經驗、管控水平及施工技術(運用的機械、設備、工具)裝備水平;評價投標報價的技巧和價格水平;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挑選出施工經驗豐富、管控水平高、履約能力強、履行合同全面、社會信譽好、造價經濟合理的投標人,以便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將合同發包給這種優秀的投標人,讓這種優秀的投標人與其簽訂合同,讓這種優秀的投標人履行合同,為得到優秀的工程項目打下堅實的基礎。三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提示并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承擔全自身的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要求。如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按期、按量、按合同要求向施工承包商提交建設場地、提交施工許可手續,按進度計劃的要求提交施工圖紙和業主采購供應的工藝設備、裝置及裝置性(主要)材料,按時、按進度對已經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計量及支付。督促承包商按時、按期、按要求編制、報送(合同簽署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施工進度計劃、施工作業計劃、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障方案與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方案與措施、施工進度保障方案與措施、文明施工組織方案,收到施工承包商這些文件后,及時給予審查、確認。如果其中存在錯誤、缺陷或不足,及時返還報送方更改、修正、補充,達到合格為止。督促承包商填寫合同和國家規程、規范所要求的各種開工報告,收到承包商的這類報告后,及時給予審查。認為條件滿足時,及時批準開工。如果條件不足,是施工承包商應完成的條件,就督促施工承包商補足所需的條件;如果條件不足,是業主應完成的條件,就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補足所需的條件。督促承包商填寫隱蔽工程隱蔽報驗單、材料及半成品檢驗、試驗報驗單、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檢驗報驗報告,接到承包商的這些文件后,及時對實物質量和質量、技術記載文件給予核查、審查。認為實物質量、工藝滿足了合同和規程、規范規定的要求,且質量、技術記載文件記錄的數據是真實的實物質量、工藝時,及時將其簽署給承包商,以便承包商開展后序工作。否則,要求承包商返工,直到滿足要求為止。督促承包商填寫合同、規程、規范和工程建設管理文件所要求的各類統計報表,接到承包商的這些報表后,及時給予核查。認為填寫的數據是工程的實際情況,沒有虛假,滿足了合同和規程、規范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時,及時將其簽署、確認,交給承包商,由承包商留存并報送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及有關政府或政府的部門。如果填寫的數據不真實,沒有如實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沒有滿足合同和規程、規范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時,及時將原件返還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及時給以修改、補充、更正,達到符合要求為止。當業主和承包商對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見不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應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確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說明和解釋,辨析出合同對各方職責和義務所進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義,提示雙方全面、充分、真實地履行完全,不留殘余。記錄雙方對合同進行履行的情況,當承包商對合同的履行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承包商索賠,提供、提交索賠材料、證據。當承包商向業主或建設管理提出索賠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反索賠,提供、提交反索賠材料、證據。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施工
第一章 合同管理現狀及意義
1.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工程建設合同有“工程憲法”之稱,是工程建設的基礎文件,對于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方面,合同均有詳盡的規定,是將工程建設納入到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文件。
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的重要工作,項目法人委托監理工程師來實施合同的管理。然而監理在抓“三控制”的時候,往往將合同文件束之高閣,忽視了合同及合同管理。作為項目法人委托進行合同管理的責任人,如何充分利用合同賦予的權力對“三大”監控目標實施全面監督管理,如何通過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實現合同責任的判定、工程進度、工程價款、工程變更以及索賠控制,已成為目前監理工程師的工作重點。
1.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風險管理等基本制度的逐步完善,建設市場主體的行為規范化、法制化和國際化,合同管理的意義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1.加強建筑活動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2.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推行現代企業制度重要內容,訂立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直接關系到建筑企業的生存和行業未來發展。
3.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率,有利于維護各方主體利益。
4.提高我國建筑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努力開拓國際市場。促進我國建筑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更加明顯的意義。
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的,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具體地說,合同管理的目標包括:
1.使整個工程項目在預定成本、預定的工期范圍內完成,達到預定的質量和功能要求。
2.使項目的實施過程順利,合同爭議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都能夠圓滿的履行合同責任。
3.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還要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感到滿意,最終業主按計劃獲得一個合格的工程,達到投資目的,對工程、對承包商、對雙方的合作感到滿意:承包商不但獲得合理的價格和利潤,還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
2.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有:檢查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合同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
2.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歸檔制度。
3.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數、造價、履約率、糾紛次數、違約原因、變更次數及原因等。
2.3 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應采取的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法制觀念,樹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意識。
2.強化政府管理職能,建立合同審查和監督制度。通過合同的審查,強行要求承發包雙方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嚴格按照示范文本,認真訂立施工合同,同時建立必要的合同檢查制度。
3.合同管理工作應同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招投標中承發包雙方承諾的內容為合同的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標管理的延伸,為招投標的效果提供實施的保證。
4.建立并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業內部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做好合同實施控制、合同變更管理、及合同資料的管理;嚴格執行成本、工期和質量管理計劃。
第三章 施工監理階段合同管理
3.1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
建設監理合同可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合同文本,即合同協議書、合同標準條件、合同專用條件;廣義的合同是指包括合同文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中標通知書以及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或修改文件等關系到雙方權利義務的承諾和約定。
3.2 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礎
工程建設有關規定指出:“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要與被委托單位簽訂監理委托合同,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工程對象、雙方權利和義務、監理酬金、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北O理合同也是隨著監理工程對象內容的變更而變更的,對監理合同的管理必須與工程進展同步,可以說:搞好工程監理合同的管理是履行工程監理合同的前提,也為施工合同的管理打下基礎。
3.3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點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監理工程師以業主和承包方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保證工程質量,并用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項目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處理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為準則,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合同管理就貫穿始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索賠問題。索賠工作是雙向的,既包括施工企業向業主索賠,也應包括業主向施工企業的索賠。合同是索賠工作的依據,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賠工作的必要前提,嚴格的索賠管理是索賠工作成功的關鍵。索賠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3.4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合同責任的判定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的管理,依據是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權利、義務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責任界限和實施階段規范化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對出現的矛盾或爭議要有公平公正,有據可依。
2.工程進度的控制
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監理工程師在項目監理的管理過程中,依照合同對承包商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批,經批準后不僅要求承包商按計劃施工,也是監理協調的依據,同時是判斷非承包商責任影響工期順延的依據。
3.工程價款支付的管理
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要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再保證承包人在得到合理的款項后,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嚴格控制預付款、暫定金額、價格調整、保留金、工程變更等因素造成的工程失控。
4.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1)合同爭議的調解。由于當事人的利益不一樣,對合同條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條款不夠嚴謹和設定的條件發生變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造價等具體問題賦予了監理工程師爭議調解職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盡快化解分歧,不使這些分歧久拖不決以致影響合同正常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