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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省計委根據國家計委、水利部計投資〔〕1453號文件精神,以固投〔〕1356號文下達升鐘水庫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投資計劃,以后逐年編報可研報告,上級逐年下達年度投資計劃。年至2007年,共批復投資概算10450萬元,其中:國債投資67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投資3750萬元。
干渠首段是升鐘水庫二期工程的一部分,屬新建工程。該工程位于西充縣,涉及鳴龍、雙洛、雙江3個鄉鎮的9個村28個社,全長9671.78m。主要由明渠、暗渠、隧洞、渡槽及渠系小型建筑物等單項工程組成,其中:明渠10段長2507.13米、隧洞9座長6532.81米、暗渠道14段長403.84米、渡槽2座長228米、泄水閘1道、節制閘1道、小件60處。該工程是市政府為了爭取二期工程早日立項,用固投〔〕1356號下達的已成灌區的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資金10450萬元啟動了本項目,實施“干中爭,爭中干”策略。
該工程項目共分十個標段,于年5月采取公開招標確定了施工單位。經評標專家委員會評比,一標段由南部第一建筑公司中標,二、五標段由省水利電力工程局中標,三標段由重慶煤礦建設第五工程處中標,四標段由營山縣水利電力工程公司中標,六標段由華鎣市水電建筑安裝公司中標,七標段由市水利電力工程公司中標,八、十標段由閬中市一洲水電建設有限公司中標,九標段由中國水電十局中標。10個標段中標總金額39411606.00元,中標后雙方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并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由于群眾阻擾等多種原因,三、九標段停工大半年后,經比選,三標段(馬坪山隧洞)未完工程由營山縣水利電力工程公司接續完成,九標段(帥大山隧洞)未完工程由閬中市一洲水電建設有限公司接續完成。
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沒有履行招投標程序,由甲方直接確定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水利水電建筑勘察設計研究院承擔設計工作;精良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監理工作。
該工程于年6月6日動工,2010年3月31日竣工,2010年4月1日交付使用。但截至審計日,該工程尚未進行竣工驗收。目前,市升管局正在籌備該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計劃在2014年1季度全面完成。
(二)業主變化及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年至2007年期間,該項目業主為省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作為業主,該局具體實施了項目前期準備及10個標段的招投標和設計、監理合同的簽訂,并組織了項目的具體實施。該項目因國債投資6750萬元分10年逐步到位,市財政投入的地方配套資金900萬元2008年管理局接手后才逐年撥入,由此工期延長。建設期間,施工單位向業主提出了材料價差、地質條件變化引起的超挖超填等索賠問題未得到解決。2007年12月市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紀要要求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將本項目移交給省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實行建管合一。2008年1月市升管局接管該項目后,針對掃尾資金缺口大和遺留問題處理難度大的困難,經辦公會研究決定,對原業主未及時處理的遺留問題分別與施工單位進行談判,達成了遺留問題處理協議,并向我局報送了《市升鐘水庫管理局關于干渠首段工程有關問題情況的報告》,提請認定遺留問題處理費用4523781.19元(見附表2)。審計組在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時,對此作了審計認定。
(三)建設資金到位情況
本項目收到建設資金79090330.79元,其中:國債資金67000000.00元,市財政配套資金撥款9000000.00元,市財政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2600000元,市地稅局農稅科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490330.79元。2001年9月,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市升管局將市財政撥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經費2600000元,市地稅局農稅科撥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經費490330.79元,合計3090330.79元轉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專戶”核算。同時還將升鐘二期前期費占用本工程資金列支的費用1000273.87元轉入“二期專戶”單獨核算。由此本項目實際收到建設資金76000000.00元,其中:國債資金67000000.00元,市財政配套資金撥款9000000.00元。
二、投資核實情況
(一)建安工程審計情況
2012年,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后報送我局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單位送審56299832.95元,審計認定55361811.20元(含遺留問題處理費用4523781.19元),審計核減938021.75元。工程造價審計后,市升管局根據審計機關認定造價結果與施工單位辦理了工程價款結算(各標段送審與審計結果如下表)。
(二)投資完成核實情況
截至2013年9月30日,市升管局竣工財務報表反映項目總投資80388430.93元,經審計核實認定實際完成投資80388430.93元,其中:建筑安裝投資58238280.21元,待攤投資22150150.72元(其中:勘察設計費4640280.00元,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測費3238380.00元,土地遷移及拆遷補償費12397903.39.00元(該項目土地遷移及拆遷補償工作由西充縣升鐘水庫管理局具體實施,我局于2010年對其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南審企報〔2010〕23號審計報告),可行性研究費95000.00元,環評費用308918.00元,財務費用-277613.67元,其他待攤投資支出1747283.00元)。
三、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建設和管理中存在較多問題。一是前期工作存在一定缺陷,設計、地勘不準,引起設計變更多;二是工期長,造成建材及人工費大幅漲價,監理費、設計費支出大大超出預算;三是投資控制差。該項目的施工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招標,10個標段中標總額為39411606.00元,而項目建筑安裝投資58238280.21元,實際投資80388430.93元,分別超出合同價18826674.21元,40976824.93元,使得該項目的招標形同虛設,失去了招投標應有的嚴肅性。
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意見
(一)多計工程款938021.75元已按審計結論糾正。
施工單位報送工程結算56299832.95元,審計組對現場簽證變更資料、施工圖、竣工圖等資料進行復核,并在工程現場進行了核對,審計認定結算55361811.20元,施工單位虛報結算938021.75元。違反了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南府辦發〔2007〕1號)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九條和審計署印發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審投發〔2010〕173號)第八條的規定,審計認定后,市升管局已按此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
(二)白條支付工程款少扣繳稅金122687.58元予以收繳。
1.重慶煤礦建設第五工程處負責三標段工程,工程結算金額為4051124.22元,至審計時憑白條領取工程款3408684.36元,市升管局應扣繳未扣繳稅金113509.19元。
2.省水利電力工程局負責二、五標段工程,工程結算金額為8607419.39元,至審計時憑白條領取工程款275627.45元,市升管局應扣繳未扣繳稅金9178.39元。
以上合計少扣交稅金122687.58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決定全額追收上繳財政。
(三)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未招標責令糾正。
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沒有履行招投標程序,直接確定由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水利水電建筑勘察設計研究院和精良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本應給予處罰,但鑒于該項目時間跨度太長和責任主體已變更的實際情況,決定免于處罰,但市升管局應吸取教訓,今后不得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四)監理費支付標準較高責令糾正。
該項目依據監理合同的約定按每人每年5.3萬元,共派監理人員6人參與,支付監理費3046000.00元,違反了國家物價局、建設部下發的《關于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目前已廢止)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責令市升管局認真總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吸取經驗教訓,在今后的項目建設中切實加以改進。
五、需要說明的問題
關鍵詞:基建財務管理 項目竣工決算 財務審計
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審計人員依法對基建項目財務決算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財務監督的重要工作。近幾年,隨著社會經濟和民生的發展,基建工程項目越來越多,作為財政批復竣工決算的重要依據,審計開始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筆者結合多年工作經驗對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進行簡單闡述。
一、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
竣工決算審計是依據《審計法》和審計署頒布的《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要求》,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基建工程的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概括來講是基建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產的所有實際費用支出情況,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器具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審計。
從審計工作的監督性和精細性來說,基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一是依據與執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依據,基建工程項目建設設計、執行情況,工程項目概算的依據、內容、執行情況等;二是費用部分,比如工程資金的渠道、實際投入、到位資金、建設資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設成本及使用、結算、入賬等情況,資金結余、債券真實性等情況;三是交付使用財產的完整性、手續的齊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確性等;四是報廢工程的報廢原因及鑒定情況;五是工程掃尾階段的未完工量及預留資金;6、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決算資料的完整性,說明書的完整性,審計的真實性、合規性。
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程序
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程序一般分為審前調查、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結案和審計檔案五部分。
第一步,基建處在接到工程建設單位送達的審計材料及資料后進行登記,之后收集工程竣工決算資料,對送達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對,對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準確的資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審計處,進入審計的下一階段進行待審。第二步,進行審計實施前的準備,主審制定審計方案,草擬審計通知書。第三步,進入審計實施階段。在此階段,可分為審計處審計和審計處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審計處(或社會中介)、基建處相互配合實施審計。第四步,審計處(或社會中介機構)根據審計的實際情況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進行意見征集,編制反饋意見說明書?;ㄌ幨盏綄徲媹蟾婧?,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款結算。第五步,由基建處將基建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料整理歸檔。
三、在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中發現存在的一些問題
審計是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項目順利運行的重要監督手段。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由于存在各種因素,使審計工作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原來費用歸口的時候項目二級或三級明細入賬錯誤;或者項目竄戶都會導致在決算過程中與財政撥款金額不對等,還有開發區有許多零星工程,通過任務書來下達,這些零星工程在做財務竣工決算是要特別仔細,因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當時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這種種情況都需要通過審計來重新核查,最后根據審計后的批復使所有入賬費用歸集到固定資產中,并與財政撥款對沖來結平該工程項目。因此加強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監督,提高審計質量,對提高基建工程項目的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四、審計對竣工財務決算的作用
審計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中是一項客觀獨立的監督,在基建工程建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國家財產有效利用、達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監督手段。
(一)強化財務控制,實現財務監督功能
由審計法的規定可知,國家審計機關有權對國有資產的合法使用及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效益進行審計,這從根本上保障了國家基建資金的有效利用,減少損失,促進投資效益的提高。同時,財務審計無論是對基建部門還是工程施工部門來說,都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的財務體系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通過審計,促使基建單位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與制度
從現代審計的范疇看,審計監督是現代意義上的財務監督,現代財務監督已不僅僅局限于會計收支,更拓展到整個項目活動范圍,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從項目整體進行把控的重要工具,能夠有效控制違法行為,端正行業風氣。
宏觀上講,竣工決算審計獨特的經濟監督地位和監督職能能夠給政府決策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預警、反饋信息,審計結果能夠幫助有關部門調整監管體系,保證國民經濟良性運行。微觀來講,基建竣工決算審計從財務上監督企業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國家委托經營的資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經濟性和有效性。一方面,通過審計部門對國債資金流向的審查,可確定國債資金的使用和項目安排是否真實,是否存在騙取國家資金的現象。通過審計可有效確保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單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資金專項專用。同時,對于征地拆遷費用的審計,可有效防止征地拆遷費用層層截留,驗證施工地點是否在規定范圍內。另一方面,對于完工后不能顯現的隱蔽工程部分,竣工決算審計可以驗證工程項目的真實性,推算隱蔽工程的造價成本。
竣工決算審計能夠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提高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水平。隨著竣工決算審計工作的加強,工程建設中層出現的設計浪費、高估冒高、高套定額、多計工程量、提高取費級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敗產生。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國家建設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 財務決算審計
由于國家建設項目的建設模式較多,如建設單位公開招標確定施工方;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施工方等確定投資方,投資方又確定施工方等,這些建設模式的合同內容不同,結算方式不同,會計核算也不盡相同,所以竣工決算審計也不相同。同樣,一級行政預算其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及處理處罰等也不一樣。
一、兩種決算審計的區別
(一)概念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對以在初步驗收后對該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的審計。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財務決算是對預算經費執行情況的總結,與部門預算不可分割。財務決算一般指年度決算。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對一個部門或單位年終財務決算的審計。
(二)審計內容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與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主要包括:會計報表、賬簿、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企業流動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審計;對企業債權債務的審計;對所有者權益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損益情況的審計。
在實際工作中,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既包括建設單位自身的財務決算,同時也包括某個項目的財務收支,但項目的決算審計只包括與該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工程造價等。比如對財務的審計,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涉及的有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施工方建安營業稅,但若只對某項目進行決算審計,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繳施工方營業稅、投資方稅金、施工方、設計、咨詢單位營業稅(營改增的企業繳增值稅)等。也可就供貨方相關稅金進行審計。但投資方稅金目前全國無統一規定。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資人只負責提供資金,不參與項目施工管理,則對其取得的資金投資回報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三)審計方法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方法除與財務決算審計方法有部分相同外,另有:材料價格市場詢價方法;造價有疑難問題使得審計方法;到編制定額的造價站咨詢,以此依據計入審定造價;工程量的審計方法:如用GPS定位測距;鉆芯取樣測厚度及材質;皮尺測量長、寬、高等;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包括:
(1)同類及相似項目按中標單價計價;
(2)變更項目按有關規定重新組價;
(3)同類及相似項目當結算工程量超過中標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組價。
如對某項目審計,除運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對項目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外,還要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就要運用造價的審計方法:工程量的審計方法(GPS定位測距)、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變更項目的重新組價)等。
(四)處理處罰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依據規章以上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若無文件規定,則不能處理處罰,應向上級部門匯報,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時使用;工程決算審計中,概算、預算、招投標、多計造價等問題依據審投發【1996】105號文件執行。
在對某項目決算審計時,如發現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則處理處罰在引用法律法規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據就不一樣了。
(五)法律效力的區別
實際工作中,國家建設項目結算審計大多利用審計報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審計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報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審計決定的法律效力?!睂徲媹蟾婕昂从车膯栴},對于被審計單位而言,可執行,可不執行,如不執行,審計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和作用。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中,一般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小問題及建議上審計報告,而大問題上審計報告并作出審計決定。
審計實踐中,筆者認為,無論是單位財務決算審計,還是項目決算審計,都應該出具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既保證審計文書的規范化,又保證所有的問題的都應由被審計單位執行。
(六)審計時間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某項目在初步驗收后就可實施審計,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一般是年終決算報表出來以后才開展財務決算審計。
只有完成了竣工決算審計,甲方、投資方、乙方才可以進行工程款最終結算,而僅有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建設單位是無法辦理真正的竣工決算。只有對項目進行決算審計,被審計單位依據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執行以后,才能辦理真正的項目決算。若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某項目未完工,則不便于對某項目相關內容進行審計;但某項目未完工,也可對其進行在建工程審計或者過程控制審計。
二、兩種決算審計的聯系
(一)審計的意義和作用有聯系
兩種審計的意義和作用都是貫徹國家政策,維護國家利益,嚴肅財經紀律,促進加強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內容和范圍有聯系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可以延伸至有關單位,如設計方、施工方等,但項目決算審計,根據審計署有關規定,必須要對投資方、設計方、施工方、供貨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有聯系;但項目決算審計的內容要寬泛得多。
(三)財務收支審計中存在問題,處理處罰依據相同
兩類決算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的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在處理、處罰依據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會計科目有聯系
工程項目的財務收支、往來、現金、存款與該單位的非工程項目資金的收支、往來、現金、存款有時有密切的聯系,會計分錄之間的經濟往來也有聯系。
(五)審計方法也有相同點
如對現金的盤點、存款與對賬單的核對、往來款項的函證等。
三、建議
審計署盡快出臺相關文件,明確項目決算審計或結算審計,對于審減的工程造價這個問題,必須出具審計決定,否則,即使后續審計,被審計單位不執行審計報告,而按合同付款給施工方或投資方,在國家資金流失的同時,審計的權威性無法體現,投資審計的作用也就毫無意義而言了,審計部門實質上變為施工企業的結算公司了。
各級審計部門要注重資源整合,防止對項目先審計財務,后再對該項目決算進行審計,這樣,無論是時間、資源等方面都浪費了。還可在項目決算審計中,利用原有對項目的財務審計結果 ,以及上級審計部門對財務審計的成果,避免重復審計。
一、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程序
(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步工作
通過查閱資料、踏看現場,調查了解建設項目的相關情況,形成調查記錄,評估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執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條件,以及存在重大??題的可能性。
(二)取得決算資料并審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項文件、可研報告、初設報告、概算及概算調整批復、造價審核報告、審價定案表、招投標文件、施工圖竣工圖、設計變更、工程量變更、各年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等會計資料、各種合同協議、財產移交清單等。
(三)對項目建設程序的審計
一是項目的建設程序是否規范,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二是應該進行招投標的事項是否進行了招投標。
三是工程變更是否具備合理的依據、程序是否規范。
(四)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情況的審計
一是建設單位或項目核算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
二是對基本建設項目是否嚴格實行單獨核算,且將核算情況納入建設單位的會計賬簿體系和財務報表,是否存在賬外賬、多套賬等違反會計法的情況。
三是建設項目的預算管理情況,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項目是否合規,核算管理及進度管理是否按照批準的項目概(預)算執行。
四是財產物資的管理是否嚴格,如建立物資檔案、定期清查、對盤盈盤虧情況及時申報處理等。
五是工程價款結算的辦理是否及時,是否在規定期限內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資產交付使用的手續是否辦理。
(五)對會計資料的審計
1.檢查會計科目設置情況。如,項目的建設成本是否分別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其他投資支出進行核算;
2.審查建設成本的合法性、真實性,檢查各種支付憑證能否作為入賬依據。抽查建筑安裝工程的結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點關注超概算金額較大的單位工程;審查設備、材料運雜費和采保費的核算情況;審查待攤投資支出的列支內容和分攤情況;審查其它投資支出的列支情況。
3.審查各項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長期掛賬、清理不及時的情況,有無變相挪用、擠占建設資金的情況。
4.檢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賠、違約金等收入,其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財務會計規范。
5.審查工程款的結算情況。工程款的支付是否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和工程款結算流程,工程質量保證金是否按照約定預留,且不超過結算總額的5%。
6.審查建設資金來源情況。如:資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籌集資金,使用貸款融資的,貸款利息的計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是否??顚S茫欠翊嬖跀D占、挪用等情況,是否存在明顯的不合理支出。審計人員應考慮執行分析性程序。
7.審查尾工工程。依據概算和工程形象進度,核實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審查資產交付情況。
(1)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是否及時移交資產、辦理交付使用手續,是否按照批復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對賬務進行調整。
(2)對非經營性項目形成的資產,是否按照規定分為待核銷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資產價值、轉出投資進行賬務處理。
(3)資產的移交是否真實、合法,是否賬實相符,根據所交付資產的不同類型采用不同的審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裝的設備,逐項核實;需要安裝的設備,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備品件、辦公及生活家具,關注其移交手續是否合規,對移交手續不合規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抽查,查明有無虛交或賬外資產等問題。
9.審查結余資金。對于非經營性項目,是否按照規定在歸還貸款后,及時上繳財政,可執行以下審計程序:盤點核實各項貨幣資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庫;審核庫存材料盤虧情況,查明是否存在隱瞞、轉移、挪用;核實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是否通過往來掛賬轉移結余資金。
二、重點關注對新法規的變化內容的審計
2016年,財政部頒布了《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以及《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財建[2016]504號),自2016年9月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已實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設財務規定》(財建[2002]394號)同時廢止。
本次財政部頒布的新法規對基建財務核算和管理的規定有較大的變化,審計人員應了解新舊規定的適用和銜接,重點關注建設單位是否正確執行了新法規定,包括:
(一)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程序和編制依據是否合規
審計內容包括:編制時間是否是在項目完工或試運行合格后3個月內編制完成;決算未經審計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是否仍然在崗;決算編制前,是否已進行了財產物資清查盤點,各項賬務處理已全部完成;決算的編制依據是否完整,包括可研報告、初設和概預算文件、相關合同協議、財務會計資料等;決算內容是否完整,包含了決算報表、財務決算說明書、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及相關資料。
(二)建設成本中是否包含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明確規定了不得列入建設成本的七項支出,包括:超過批準建設內容的支出;非法攤派與收費;無合同協議依據支持的支出;沒有取得合規發票、沒有責任人和審批簽字的支出;由于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供貨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報廢損失,及未經批準的損失;項目達到驗收條件之日起3個月后的支出;不應當由項目負擔的支出。
審計人員應當關注建設成本的入賬依據必須具備合規發票這一新的規定。在以往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設計費等支出由于各種原因未及時支付和結算,建設單位在未取得對方單位開具的發票的情況下,依據工程結算書、合同等文件確認建設成本和應付款的現象。按照這一新的規定,在對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時,審計人員對此類沒有開具發票的支出,不能確認為項目建設成本。
審計人員還應重點審核是否存在項目達到驗收條件之日起3個月后發生的開支?!痘窘ㄔO財務規則》規定,項目竣工價款結算一般最遲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完成。嚴格對支出時間的審計,有利于預防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價款拖欠等現象,維護社會經濟的有序和平穩運行。
(三)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比例
財建[2016]504號文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項目業務招待費,列支金額不能超過項目建設管理費的5%,而已廢止的財建[2002]394號文規定的比例是10%。顯然,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敗的舉措更加細致和嚴密,審計人員應掌握相關國家法規與政策,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規定,采用檢查支付依據和審批手續、重新計算等審計程序,核實業務招待費支出。
審計人員還應關注財建[2016]504號文對建設管理費(原“建設單位管理費”)的限制性規定,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為標準審核建設管理費開支的合理合法性。應注意的是,財建[2016]504號文修改了建設管理費的總額控制數費率,從原來的七級費率改為六級,并提高了各級費率,如工程總概算1000萬元以下級的建管費費率,從原來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費的列支
財建[2016]504號文規定了代建管理費和建設管理費原則上不能同時列支,如果確實需要列支的,則兩項之和不能高于按照總額控制數費率計算的建設管理費總額。
會計師事務所常常會接受政府委托,審計政府招標的代建制項目,審計人員應關注基建項目成本核算的新規定,審核代建制項目是否同時列支了代建管理費和建設管理費,是否超過了允許列支的控制限額。
(五)尾工工程和結余資金
《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對尾工工程作出了規定,并修改了非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的使用規定。對尾工工程,審計人員應關注尾工工程預留的必要性,以及預留投資比例是否在批準的項目概(預)算總投資的5%以內;對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是否在歸還貸款后的規定期限內(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繳回財政,是否擅自截留結余資金。
三、提高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效率的措施
一個基本建設項目的完成,往往長達數年,相應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雜,審計周期也比較長,為提高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做好業務承接時的風險評估
在承接審計項目時,審計人員應從自身和客戶兩個方面評估承接項目的可行性。一方面,應了解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審計條件,另一方面應評估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如,委派的審計人員是否熟悉基本建設程序,是否具備相應的工程知識等。
(二)做好審計工作計劃
根據對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的了解,安排和組織具有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程序,明確各項審計程序的執行時間、復核控制等內容,并確保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有充足的討論和交流。
【關鍵詞】工程結算審計;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造價工程師;注冊會計師
1999年8月5日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該辦法第二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可以對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審查與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并指明審核人員,為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的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人員。
以上制度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工作,并籠統規定審核工作由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完成,并沒有規定注冊會計師與造價工程師分工,也并沒有明確竣工決算審核中注冊會計師如何利用造價工程師的工作成果。但實踐表明,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大多并不是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而是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備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74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證書核定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以上規定要求注冊造價師在造價咨詢單位工作,而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而這樣才能進行簽字。
一般情況下,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由委托方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進行,注冊會計師要利用工程造價審計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工程審計成果才能完成任務。
一、關于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概念界定
實踐當中,往往存在將工程結算審計、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相混淆的現象。筆者認為,工程結算審計是對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施工合同、施工監理情況、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等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可以在項目的實施階段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在建設項目實施結束后,以承包合同為基礎,結合設計及施工變更、工程簽證等情況,按照工程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等辦理的全部工程價款結算??⒐へ攧諞Q算審計是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對建設單位編制的綜合反映工程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實際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計。
二、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程序
如前面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定義所述,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內容包括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發生的全部造價、完成的建設成果。從資金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資金來源、到位、使用和結余資金情況;從建設內容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項目的建設程序執行、招投標、合同管理、材料供應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尾工工程等內容;從財務核算的角度講,審計的內容要全面關注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本文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闡述:
(一)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
主要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如: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設計、批復的設計概算等;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履行了項目招投標程序,執行了監理、合同管理等相關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規定辦理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二)合同管理情況
檢查建設項目是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條款是否清楚,簽章是否齊全。
(三)工程結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與施工、監理、設計及其他服務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窘ㄔO投資包括在財務核算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尤其國有投資的建設項目,委托方或建設單位必須聘請造價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由施工方、建設單位及造價工程師三方簽字蓋章的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設備投資有時建設單位也會讓造價工程師審計。一般注冊會計師以工程造價師審計的審定數為準,但也需進行復查認定,發現造價審計有不實之處可以重新審定。
未經其他中介機構審計部分,如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這類費用一般為工程的二類費用,包括征地拆遷費用、設計勘察費、咨詢費、招投標費用、環境評估費等。
(四)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
檢查資金來源是否為項目批準來源途徑,一般資金來源有基建撥款、銀行貸款、股東投入注冊資本金及政府補助。檢查資金是否足額到位,款項支付是否根據工程結算資料、合同或發票,是否有單位內部審批流程。
(五)竣工決算情況
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是否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待攤投資分配是否正確,交付使用資產計算是否正確并真實存在,通過檢查、函證、監盤等程序進行核實。
(六)概算執行情況
檢查實際完成投資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圍內,如有超概算,是否經過審批,超概的內容及原因進行分析。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關注內容
(一)待攤投資分配問題
1、核實應分攤待攤投資的資產
應分攤待攤投資的交付使用資產主要有:⑴建筑安裝工程投資;⑵設備投資中的需要安裝設備;⑶其他投資支出中除購置現成房屋、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外的其他支出
2、檢查分配方式
一般說來,對于能夠確定應由某項交付使用資產負擔的待攤投資(如: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等),應直接計入該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對于不能確定負擔對象的待攤投資,則應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受益的各項交付使用資產成本。
(二)借款利息資本化
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借款費用的規定,開始及結束計息時點要確定好,使用的借款資金要求概算中規定有銀行借款,又是本項目實際使用的。
不屬于本項目使用的借款利息一律剔除,延期還款的罰息、滯納金不能列支,特殊情況發生的借款先審核后慎重確認。銀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沖減利息支出。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發生時限為從項目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竣工財務決算日與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日一致)建設項目所發生的費用,總額不能超過概算批復,根據
財政部(2002)394號文件規定,業務招待費為建設單位管理總額的10%之內,對照標準劃出超支或節約數,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報經財政部門認可才能列支。
(四)尾工工程與或有性支出
尾工工程進入建設成本數根據項目投資總概算的5%掌握,超過5%的不能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尾工工程支出,應有概算內容和具體支付項目,經審核確認需實際支付的款項?;蛴行灾С鰶]有確切的政策依據和計算依據原不能以“預提費用”名義進入成本,此類費用一般應予剔除。
(五)試運行期費用列支
試運期時間確認,根據批準的項目設計文件規定,引進設備的試運期按合同規定,超過期限并已符合驗收條件的視同投產。經過核實的試運期成本費用減除產品銷售凈收入后的差額作增加或沖減建設成本,列入負荷聯合試車費。試運行成本費用的收入與支出另行單獨設賬的應作延伸檢查。
(六)征地及拆遷補償費
審核征地拆遷補償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簽訂合同,補償款是否足額支付被拆遷人。如征地拆遷工作聘請評估公司及拆遷公司,則對評估公司、拆遷公司與被拆遷人協商的補償協議進行審核。對估價報告在基價確定、區域因素甄別、容積率、成新率等參數選取、重置成新價值的計算等方面進行復核,確定其補償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對不合理補償予以審減。
(七)印花稅及其他稅金
檢查各類經濟合同(施工、監理、設計、供貨)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印花稅;檢查工程收入(房租、出借資金利息收入、罰款、賠償金收入等)是否存在應交未交的營業稅、所得稅。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02]394號).
[2]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核暫行辦法(財協[1999]).
[3]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
【關鍵詞】工程竣工 財務 決算審計
一、前言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工程建設項目都在如火如荼地開展,這些工程的建設涉及到很多部門,工程復雜。當工程快要竣工時,財務決算審計方面就會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審計需要的資料不完全,會計核算不夠規范,這樣難以滿足財務決算審計的要求等諸多問題,這樣使得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進度緩慢,效率低下。由此可見,做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資料務必要完整
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資料通常較多,包括與工程項目有關的審批手續、概算、資金、合同等諸多方面的資料。具體而言,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資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是否可行的研究報告,工程的初步設計,需要的資金、設備等;
(二)工程每次審計的財務報表,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三)工程項目涉及到的圖紙,以及圖紙的會審情況;
(四)工程中設計改變的情況的記錄;
(五)工程需要的相關材料設備等一些的采購,出入庫資料;
(六)工程如果存在停工、復工,那么就需要報告資料;
(七)與工程施工方面有關的費用記錄資料;
(八)工程涉及到的承包商需要相關的合同和協議書;
(九)工程中財務會計報表等一些會計資料;
(十)項目財產移交清單;
(十一)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設備等的增加減少的批復資料;
(十二)工程投標價與結算價報表;
(十三)工程需要的資金審核報告和資金定案表;
(十四)關于招標的文件,以及中標的通知書等一些資料;
(十五)工程的施工圖、竣工圖等
(十六)工程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報告;
(十七)其他與竣工決算相關資料;
三、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步驟
(一)收集竣工工程的相關資料,比如工程量,工程建設地點,資金的來源,承包商,開工竣工時間等。
(二)對工程涉及到的相關資料分類整理,然后進行審查。查看工程審批資料是否完整,承包商情況,各種資料是否齊全。
(三)審查工程相關的財務資料,并對資料進行歸類整理保管好。涉及到審查的財務方面的資料有:工程是否有專門的銀行賬戶,賬戶上每筆資金的記錄;工程建設所報的資金方面是否符合真實性要求;資金工資支出是否有相關的憑據,憑據是否真實可靠;工程各種債權債務是不是真的,是否存在違法挪用資金等問題;工程的審查單位的制度和管理是否完善,是否執行了相關的規定;財務會計是否對相關資料裝訂好,并且專門保管好。
(四)對于工程資金的來源,以及使用情況嚴格審查,防止不合理的支出等情況。資金的去向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因為工程建設需要而支出的。工程款是不是在規定的合同款內,是不是存在亂用的情況。
(五)審查工程款是否存在高估情況,工程在施工中的變更手續是否真實。有沒有因為決策的問題導致資金的浪費,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預付等情況。
(六)資產的交付情況,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資產是否損失,流動資產、無形資產交接是否真實合法。
四、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時所需要注意的方面
要做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工作,還有很多其他方面需要注意的。
(一)在審計前,首先要確定這項工程是否已經滿足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條件。比如:工程驗收是否合格,工程竣工報告是否真實可靠等。
(二)審計中,對發現的問題都要有所依據,不能只憑主觀的判斷。對于出現的問題,收集相關資料,報告給相關的單位,聽取他們的建議。
(三)審計人員必須具有專業的知識以及嚴謹的作風,只用這樣才能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可靠性,專業性。不能隨意安排人員進行審計。
(四)在審計中,審計人員要與被審計單位人員良好的溝通,是他們積極配合工作,這樣能夠是審計工作進行起來比較容易,也能得到比較多的資料,提高審計的效率。
(五)審計的目的就是要真實的反映工程情況,如果發現問題,審計機關一定要監督施工單位整改工程,解決問題。
(六)在審計中,審計的真實性,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情況,沒法送達審計,那么審計人員就要到達現場親自審查,比如不動產等一些在工程中交付的資產是否真實,必須要掌握真實資料。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查是工程竣工前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提供的資料完整、真實才能保證審計的真實,才能完成工程竣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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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錦華.淺析如何提高部門決算編制質量[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2,22(02):102-104.
[3]林桂朋.淺談公路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問題[J].黑龍江交通科技.2012,19(02):178-182.
【關鍵詞】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措施
一、引言
竣工決算審計是竣工驗收前的重要環節,主要針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財務狀況和工程建設情況加以反映,體現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資金支出,對無形資產、流動資產的價值核定,可確保工程順利竣工。竣工環節的財務決算是監督工程竣工決算的經濟效益,保障其合法性和真實性有效手段,能起到正確評價投資收益,提高決算質量等促進作用。
二、相關概念綜述
工程竣工決算是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后,經過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設計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等多方初步驗收合格后,由法人根據工程收支情況,進行計算并編制反映該項工程在建設中的資金使用情況的經濟文件,是該項工程的全面經濟反映。工程竣工決算包括財務決算說明書、財務決算報表、竣工圖和工程造價分析四個部分。
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指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審計機構對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審核監督的過程。通過工程決算審計工作的展開,確認該項建設資金來源情況、資金支出情況、資金結余情況等,并將工程項目的財務核算與實際情況進行對比,最終確認資產投資及資金使用的真實情況。工程竣工環節的財務審計工作不僅可幫助建設單位減少違規現象,還可保障資金使用的合法性。
三、_展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注意事項
第一,必須確保審計人員的專業性。由于工程項目投資金額大、項目周期較長、投資成本費多類雜,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足夠的專業判斷能力,鎖定審計重點,以此保障財務決算工作要達到的效果。第二,關注收集整理項目前期資料,對工程是否滿足審計的條件進行確認,檢查項目建設是否合法合規,工程驗收環節是否滿足規定等。第三,關注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體現工程投資的真實度。第四,審計人員發現問題時,應及時收集資料并進一步核實,與被審計單位人員進行溝通時,需注意記錄、取證,確保審計評價準確真實。第五,審計人員有必要到工程現場進行盤點,以保障審計結果的真實性。
四、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具體審計程序
1.充分的審前調查
審前調查是竣工決算審計工作的基礎,充分的審前調查有助于選擇合適的項目負責人,能降低審計風險,也是竣工決算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審前調查的方式很多,包括與被審計單位或其上級主管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的溝通,通過網絡搜查該項目有否有特殊報道等等。
2.審核項目竣工決算資料的完整性
工程竣工的財務決算審計主要針對的是審批手續、概算、合同履行情況等,確保該項資料與法律法規的一致性。對于竣工財務決算,資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經過相關部門審核的項目立項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水保評價報告、環保評價報告、地質災害評價報告、文物調查報告、壓覆礦產資源評價報告等。(2)投資計劃,資金計劃下達文件等資料。(3)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占用耕地林地批準文件、施工許可文件、質量監督手續、項目開工報告、質量檢測報告、質量監督報告、環境和消防單項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清單或工程竣工報告等。(4)招投標資料,如招標文件、招標公告、投標文件、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5)設計圖紙的會審和設計圖紙的變更記錄,工程竣工圖和施工圖的現場設計變更情況。(6)業主與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及中介機構等簽訂的合同。(7)項目法人資格申報批準文件、項目法人組織機構、崗位職責、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財務管理部分、內部控制制度等。(8)工程財務的會計憑證和財務報表,資產盤點和移交情況等。
3.清理賬目及合同,編制工作底稿
在實際工作中,多數建設單位都不能依據《基本建設會計師制度》專戶專賬規范的對項目進行賬務管理,因此審計人員要加強對投資成本的審核,避免多記或者漏記投資成本。(1)關注建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內部控制程序是否健全,這決定了工程項目的審計風險。建設單位支付過程審批手續健全,能發揮內控制度的制衡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投資成本的真實程度。(2)逐筆清理項目支出,審查會計憑證,審核每張票據的真實性,編制賬面清理表,是審計工作最基礎、最原始的工作底稿。(3)清理所有工程相關的合同,根據合同,明確投資成本的金額及類型,編制合同類工作底稿。(4)審減待攤投資中不合理的支出,測算待攤投資中建設管理費、業務招待費所占的比例是否合規合法。(5)根據合同約定及工程師審定的工程結算定案表,審定各科目余額,編制工作底稿。
4.審定竣工決算報表,編制審計報告
在實際工作中,多數建設單位財務人員不具備編制竣工決算報表的能力,往往審計人員需要代替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1)根據上述工作底稿中調整后的科目余額,編制資金平衡表,檢查調整分錄是否準確。(2)根據資金平衡表編制竣工決算套表,在合同類工作底稿的基礎上,整理出該項目債權債務的情況。(3)在上述審計工作的基礎上,編制審計報告,對工程項目進行客觀的審計評價,真實的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