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1 09:09:03
序論:在您撰寫合同管理與審計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煤炭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分析
在煤炭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合同管理風險指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利益損失或損害存在的可能性。風險貫穿于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個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產生的風險,也包括外部因素導致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合同標的的實現,同樣也制約著煤炭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一)合同準備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策劃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策劃的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或者業務目標不一致;故意規避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將需要招標管理或需要較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標的金額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確定合同對象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對象之外。三是談判風險,主要表現為:對合同標的、產品的數量與質量、技術標準、價款的確定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及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地點等涉及合同內容和條款的核心部分,乃至關鍵細節等忽略或做出不當的讓步,可能導致企業權益受損;對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之事項的忽略。
(二)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文本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內容和條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嚴密、不完整、不明確或表述不當,可能導致重大誤解等問題;合同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產業政策等。二是審核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審核人員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內容和條款不當的風險;雖然發現了問題但未提出恰當正確的修訂意見的風險;合同起草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簽署風險,主要表現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蓋了合同印章;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降低或喪失的風險。在煤炭經營中,由于受到市場經濟形勢、政策法規、客觀環境的變化與影響,與其相關的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是不斷變化的,往往會出現對方履約能力下降或者喪失的可能性,從而對煤炭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二是合同變更或轉讓造成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但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帶來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價格等因素會發生變化,但由于違約責任約定不明或責任較低,違約所獲得的利益大于違約責任的代價時,對方就可能降低履約質量或者直接違約,從而給合同履行帶來風險。
(四)合同履行后的風險
一是履約完畢后對合同相對方及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存在的風險。對合同相對方分析評價客觀真實的缺失,給以后合作埋下長期的法律隱患;在合同執行評價中未進行全面與重點相結合,造成評價失真。二是合同歸檔保管的風險。合同保管不善或丟失,涉及當事人在訴訟中可能面臨提供證據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證據、非原件證明力不被采信等舉證風險,導致不利甚至敗訴的后果。
二、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責任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合同管理,擔負以下具體責任:
(一)監督防范責任
內部審計通過參與合同談判、審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閱合同履行結果,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分析判斷合同管理各個階段的風險,在準確及時識別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堅持原則,反映問題,規避防范,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擔負監督責任。
(二)總結評價責任
無論是管理審計還是經濟效益審計,內部審計都會圍繞著經濟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開展工作。對于煤炭企業合同風險的階段構成、形成原因、損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據不同風險嚴重程度逐級排序,為下一步的風險處理提供決策基礎。內部審計須加強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具備專業化系統化的評價方法,科學有效地擔負起風險評價的責任。
(三)咨詢服務責任
咨詢服務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創新功能,也是內部審計轉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業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對風險的相關因素采取措施,識別、化解和轉移風險,規避防范,分擔和降低風險損失的影響,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也同樣如此。煤炭企業內部審計應抓住這一轉型機遇,積極拓展企業內部咨詢服務業務,關注并參與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幫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詢服務責任。
三、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路徑
(一)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化
無論是煤炭生產企業還是煤炭貿易企業,其經濟活動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體現和實現。重大合同涉及企業的戰略規劃、發展策略以及經濟效益,合同條款眾多、金額巨大,稍有異動就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內審部門既擔負起了監督的責任,也發揮了參謀的職能,能夠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由事后審查到事前預防的職能轉變。
(二)合同風險預警及時化
在對煤炭企業合同進行內部審計的過程中,當發現重要的合同風險比如合同主體不具備履約資格、合同相對方財務狀況不佳以及誠信缺失、合同個別條款變更后致使合同目標無法實現等情況,內部審計部門應按照審計制度及時提醒業務負責人及公司高級管理者,并在預警的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對方案,將損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合同風險總結常態化
一、煤炭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分析
在煤炭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合同管理風險指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利益損失或損害存在的可能性。風險貫穿于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個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產生的風險,也包括外部因素導致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合同標的的實現,同樣也制約著煤炭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一)合同準備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策劃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策劃的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或者業務目標不一致;故意規避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將需要招標管理或需要較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標的金額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確定合同對象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對象之外。三是談判風險,主要表現為:對合同標的、產品的數量與質量、技術標準、價款的確定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及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地點等涉及合同內容和條款的核心部分,乃至關鍵細節等忽略或做出不當的讓步,可能導致企業權益受損;對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之事項的忽略。
(二)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文本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內容和條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嚴密、不完整、不明確或表述不當,可能導致重大誤解等問題;合同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產業政策等。二是審核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審核人員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內容和條款不當的風險;雖然發現了問題但未提出恰當正確的修訂意見的風險;合同起草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簽署風險,主要表現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蓋了合同印章;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降低或喪失的風險。在煤炭經營中,由于受到市場經濟形勢、政策法規、客觀環境的變化與影響,與其相關的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是不斷變化的,往往會出現對方履約能力下降或者喪失的可能性,從而對煤炭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二是合同變更或轉讓造成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但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帶來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價格等因素會發生變化,但由于違約責任約定不明或責任較低,違約所獲得的利益大于違約責任的代價時,對方就可能降低履約質量或者直接違約,從而給合同履行帶來風險。
(四)合同履行后的風險
一是履約完畢后對合同相對方及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存在的風險。對合同相對方分析評價客觀真實的缺失,給以后合作埋下長期的法律隱患;在合同執行評價中未進行全面與重點相結合,造成評價失真。二是合同歸檔保管的風險。合同保管不善或丟失,涉及當事人在訴訟中可能面臨提供證據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證據、非原件證明力不被采信等舉證風險,導致不利甚至敗訴的后果。
二、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責任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合同管理,擔負以下具體責任:
(一)監督防范責任
內部審計通過參與合同談判、審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閱合同履行結果,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分析判斷合同管理各個階段的風險,在準確及時識別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堅持原則,反映問題,規避防范,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擔負監督責任。
(二)總結評價責任
無論是管理審計還是經濟效益審計,內部審計都會圍繞著經濟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開展工作。對于煤炭企業合同風險的階段構成、形成原因、損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據不同風險嚴重程度逐級排序,為下一步的風險處理提供決策基礎。內部審計須加強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具備專業化系統化的評價方法,科學有效地擔負起風險評價的責任。
(三)咨詢服務責任
咨詢服務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創新功能,也是內部審計轉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業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對風險的相關因素采取措施,識別、化解和轉移風險,規避防范,分擔和降低風險損失的影響,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也同樣如此。煤炭企業內部審計應抓住這一轉型機遇,積極拓展企業內部咨詢服務業務,關注并參與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幫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詢服務責任。
三、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路徑
(一)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化
無論是煤炭生產企業還是煤炭貿易企業,其經濟活動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體現和實現。重大合同涉及企業的戰略規劃、發展策略以及經濟效益,合同條款眾多、金額巨大,稍有異動就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內審部門既擔負起了監督的責任,也發揮了參謀的職能,能夠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由事后審查到事前預防的職能轉變。
(二)合同風險預警及時化
在對煤炭企業合同進行內部審計的過程中,當發現重要的合同風險比如合同主體不具備履約資格、合同相對方財務狀況不佳以及誠信缺失、合同個別條款變更后致使合同目標無法實現等情況,內部審計部門應按照審計制度及時提醒業務負責人及公司高級管理者,并在預警的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對方案,將損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合同風險總結常態化
一、煤炭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分析
在煤炭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合同管理風險指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利益損失或損害存在的可能性。風險貫穿于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個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產生的風險,也包括外部因素導致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合同標的的實現,同樣也制約著煤炭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一)合同準備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策劃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策劃的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或者業務目標不一致;故意規避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將需要招標管理或需要較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標的金額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確定合同對象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對象之外。三是談判風險,主要表現為:對合同標的、產品的數量與質量、技術標準、價款的確定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及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地點等涉及合同內容和條款的核心部分,乃至關鍵細節等忽略或做出不當的讓步,可能導致企業權益受損;對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之事項的忽略。
(二)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文本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內容和條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嚴密、不完整、不明確或表述不當,可能導致重大誤解等問題;合同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產業政策等。二是審核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審核人員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內容和條款不當的風險;雖然發現了問題但未提出恰當正確的修訂意見的風險;合同起草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簽署風險,主要表現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蓋了合同印章;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降低或喪失的風險。在煤炭經營中,由于受到市場經濟形勢、政策法規、客觀環境的變化與影響,與其相關的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是不斷變化的,往往會出現對方履約能力下降或者喪失的可能性,從而對煤炭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二是合同變更或轉讓造成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但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帶來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價格等因素會發生變化,但由于違約責任約定不明或責任較低,違約所獲得的利益大于違約責任的代價時,對方就可能降低履約質量或者直接違約,從而給合同履行帶來風險。
(四)合同履行后的風險
一是履約完畢后對合同相對方及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存在的風險。對合同相對方分析評價客觀真實的缺失,給以后合作埋下長期的法律隱患;在合同執行評價中未進行全面與重點相結合,造成評價失真。二是合同歸檔保管的風險。合同保管不善或丟失,涉及當事人在訴訟中可能面臨提供證據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證據、非原件證明力不被采信等舉證風險,導致不利甚至敗訴的后果。
二、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
管理的責任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合同管理,擔負以下具體責任:
(一)監督防范責任
內部審計通過參與合同談判、審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閱合同履行結果,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分析判斷合同管理各個階段的風險,在準確及時識別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堅持原則,反映問題,規避防范,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擔負監督責任。
(二)總結評價責任
無論是管理審計還是經濟效益審計,內部審計都會圍繞著經濟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開展工作。對于煤炭企業合同風險的階段構成、形成原因、損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據不同風險嚴重程度逐級排序,為下一步的風險處理提供決策基礎。內部審計須加強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具備專業化系統化的評價方法,科學有效地擔負起風險評價的責任。
(三)咨詢服務責任
咨詢服務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創新功能,也是內部審計轉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業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對風險的相關因素采取措施,識別、化解和轉移風險,規避防范,分擔和降低風險損失的影響,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也同樣如此。煤炭企業內部審計應抓住這一轉型機遇,積極拓展企業內部咨詢服務業務,關注并參與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幫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詢服務責任。
三、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路徑
(一)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化
無論是煤炭生產企業還是煤炭貿易企業,其經濟活動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體現和實現。重大合同涉及企業的戰略規劃、發展策略以及經濟效益,合同條款眾多、金額巨大,稍有異動就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內審部門既擔負起了監督的責任,也發揮了參謀的職能,能夠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由事后審查到事前預防的職能轉變。
(二)合同風險預警及時化
在對煤炭企業合同進行內部審計的過程中,當發現重要的合同風險比如合同主體不具備履約資格、合同相對方財務狀況不佳以及誠信缺失、合同個別條款變更后致使合同目標無法實現等情況,內部審計部門應按照審計制度及時提醒業務負責人及公司高級管理者,并在預警的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對方案,將損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合同風險總結常態化
【關鍵詞】建筑項目;合同管理;審計監督;研究
項目合同是建筑工程十分重要的文件,關系著合作雙方的經濟利益分配情況。在建筑項目合同管理方面,企業不能僅局限于正面上的管理措施,還要學會從側面不同的角度開展合同管理[1]?!皩徲嫳O督”則是最近幾年建筑行業常用的管理方式,通過審計監督能不斷加強建筑單位的市場競爭力量。
一、合同管理,問題日趨顯現
合同作為約束雙方施工活動的法律文件,可為建筑項目實施后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也是建筑合作雙方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據。因而,建筑單位常常將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進行。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目前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
1、條款,不實際。建筑單位在編制合同條款時未能全面考慮,導致了合同內條款內容與實際工程存在偏差。根據企業的狀況看,雖然管理人員通過加強審核能處理好建筑項目活動的相關問題。但在合同條款的編制上常常會遇到內容不符的問題,這就給合同的執行帶來不便。
2、分配,不科學。作為建筑項目工程的法律文件,合同時刻約束著建筑施工雙方的行為。從建筑合同結構形式上看,企業在合同管理時未能科學劃分工程任務。工程項目規模擴大、業務寬廣、銷售增長,其面臨的合同項目更加復雜,若依舊處于這種分配模式顯然行不通。
3、財務,不合理。合同文件在編制過程中對于工程項目的財務收支要高度重視,而管理人員對合同中涉及到的財務管理內容審核不清,只要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則會帶來損失[2]。如:合同中對于工程收益的財務收支情況未明確規定,常會造成竣工后利益分配上發生糾紛。
4、效率,不理想。合同管理對于企業正常經營有著重要的影響,傳統合同管理模式僅僅局限于小規模的建筑企業經營,對于大型企業或業務項目眾多的企業則難以保持整個操作流程的暢通。由此,合同管理上的實效則造成了企業的工程施工進度無法適應現實需要,給工程作業帶來了影響。
二、審計機構,優化賬務形式
審計部門人員通過對企業的財政、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等綜合評估,有助于工程單位的科學經營。市場經濟在不斷更新調整的同時,企業賬務形式正朝著“電腦帳”方向發展,審計人員需將傳統的手工帳轉為電腦帳,以提高審計效率。
1、改革形式。電腦帳是審計部門參與財務監督的新方式,也是衡量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標。若企業能在財務管理活動中堅持電腦帳操作,逐漸擺脫傳統手工帳,能夠為審計部門的工作帶來方便[3]。今后市場經濟發展階段企業將會運用計算機核算代替人工核算,電算化的作用會更加突出。
2、提升效率。只有減輕審計部門的工作量,才能保證工程單位監督效率的提升。電腦帳的運用為會計人員創造了更好的工作平臺,使會計能在電腦上完成相應的操作處理賬務。審計機構人員通過把手工帳信息轉為在電腦上處理,能降低審計人員的工作難度,提高了對企業內部核算的效率。
3、引進技術。建筑行業從興起到發展,本質上都是各方面技術的更新變化過程。建筑項目的審計監督也是如此,優化審計監督對企業財務的管理模式,能夠為審計部門提供多方面的幫助。電腦帳的推廣能夠讓建筑企業重視審計工作,保證各項合同指標都能符合國家監督要求。
4、增強競爭。對建筑行業廣泛開展審計監督,根本上還是為了讓企業的經營秩序規范化,保證建筑單位能具備足夠的實力參與競爭。國外經營理念的先進性,使得企業認識到電腦帳的優越性。審計機構人員的監督工作也需要遵循社會發展主流,提高建筑行業競爭力量。
三、注重核算,提升監督效率
審計監督主要是通過對建筑單位的資金使用狀況進行審核監督,以規范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動。為了更好地適應審計監督工作,審計部門應該不斷調整內部核算方式,做好對企業財務內部工作的調整控制,重點搞好財務核算方式轉變,這樣才能不斷提升審計部門的監督效率。建筑單位需從以下方面調整財務:
1、審核標準。審計機構通過財務核算能夠及時掌握企業經濟活動狀況,對于審計機構制定審計、監督策略可提供參考信息。而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核算能否發揮應有的價值,根本上還是要堅持客觀的核算標準。審計部門在調查建筑單位內部經濟活動時,應該不斷優化審核標準。
2、收支資金。資金是企業長期經營的根本,也是擴大企業經營規模的物質基礎。因而,在審核監督過程中對企業內部現有的資金實施全面核算,可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引導企業對資金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企業的發展創造條件。審計人員需要重視工程資金的分配使用。
3、監督效率。提高財務核算的效率是保證監督管理效率的基礎,審計人員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核算水平,讓審計機構對工程各項資金收支情況都能及時掌握。審計單位重點工作需集中在固定資產的規劃處理上,同時對整個經濟收入狀況有力監督,在人力安排、財力分配、物力調控等方面加強監督[4]。
4、財務服務。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者,審計機構應該樹立良好的責任意識,不斷優化改進自己的服務指標,為企業管理者提供更好的經營指導策略。作為審計部門,工作人員可從核算指標、核算內容、核算方法等方面優化改進,以更加細致、全面的監督企業經濟活動。
四、科學規劃,穩定審計秩序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積極開展審計監督工作對于工程單位有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建筑單位或者審計機構,都應該對自己的工作科學規劃,確保企業內部財務活動的審查結果符合國家標準。在合同管理以及審計監督時,對于一些重點方面需要給予重視,具體包括:
1、規劃明細。建筑單位在合同管理時常會忽略一些細小的財務方面,如:編制的財務報表上項目明顯不清,包括:項目類別、產品數量、收支明細等,導致了合同內容的全面性不足。而審計環節中,審計人員要對這些潛在的項目明細嚴格審查,絕不漏掉一個經濟活動。
2、規劃報表。當所有的財務信息處理完后,企業會計人員需要制定一份完整的數據表格以更加直觀的顯示企業財務狀況。在制作報表時企業常出現不同的缺陷,如:報表不規范、內容不全面等[5]。審計單位應審查合同中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全面,必須要涉及到建筑項目的各方面內容。
3、規劃內容。對項目工程合同進行管理,主要還是對合同上的建筑施工內容進行管理。作為建筑單位,在編制合同內容時要從客觀的角度看待工程項目,將涉及到建筑工程的內容都規劃在內。而審計部門拿到項目合同書后,也要對其中的內容詳細審核,讓審計監督工作有序開展。
一、Y醫院目前經濟合同審核及管理的現狀
筆者主要從Y醫院現行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審批流程來展開闡述Y醫院目前經濟合同審核及管理的現狀。
(一)醫院相關制度
1.在合同審核方面,紀監審室于2012年擬定了Y醫院經濟合同管理制度(試行),制度里規定了審核經濟合同內容時的注意事項、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糾紛的處理,但沒有約定各個部門的職責及權限。
2.在合同簽署、歸檔管理方面,院辦于2012年擬定了Y醫院規范辦事程序,制度里規定了醫院所有協議、合同原件必須交院長辦公室統一歸檔;凡屬醫院公務范圍的各類合同協議必須由醫院法定代表人或醫院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副院長簽字并蓋章,否則一律視為無效合同。事實上,Y醫院的合同散落在各經辦部門,從沒有進行統一歸檔處理。同時,有些科研類的合同科室主任未經院長的授權自己就與對方單位簽署,其實這類合同是無效合同。
3.在物資采購方面,設備科于2013年擬定Y醫院進一步規范醫療設備采購及使用管理規定(暫行)制度里規定了無預算、無計劃原則上不予采購;逐級審批,10萬元以上的設備需論證,合同簽訂金額大于10萬元的預留質保金。Y醫院在物資采購方面,除了有該項制度外,再無其他采購制度,比如自行采購的制度就比較欠缺,這樣給合同審核帶來一定的難度,因為沒有制度可依。
(二)Y醫院的采購合同審批流程(以設備采購為例)
Y醫院的采購合同審批流程如下頁圖1所示,科室提出申請后,經過一系列的論證及審批,通過后經辦組織招標采購,招標結束后中標方把合同送到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就把合同送到審計部門審核,審計部門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到財務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給分管院長審核,分管院長審核通過后把合同反饋給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又把合同送給院長審核,院長審核通過后在合同上簽字,最后,經辦部門把合同拿到院辦去蓋章。
二、存在的問題
筆者在日常的合同審核中發現Y醫院的合同審核及管理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規章制度較籠統,沒有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及權限,可操作性較差,比如合同管理制度,制度里沒有明確經辦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的職責及權限,有制度跟沒制度一樣,實際工作中業務人員很難把控資金的職責及權限,所以推諉扯皮的事件時有發生。
第二,送審環節不嚴密,審核信息未共享。Y醫院所有的合同都是經辦人員拿著合同到各個部門簽字,其實各個相關部門都不知道最終經辦人員送給院長簽字的合同是不是曾審核過的合同,這樣的審批流程潛在很大的風險。同時,審計部門的審核信息財務不知道,財務部門的審核信息審計部門也不知道,這樣就形成了信息孤島,不利于多方的信息共享,風險控制。
第三,合同未歸口管理。Y醫院的合同分散在各個經辦部門,事實上各經辦部門也未對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進行統計管理,各經辦部門也搞不清楚自己一年中到底簽了多少分合同,更有甚者還會存在合同遺失的情況,由此可見Y醫院的合同管理很混亂。
第四,合同審批環節多、耗時長,管理方式落后。Y醫院的合同從開始審批到最終院長簽字蓋章最快需一個周,平均需兩個周,而Y醫院的合同都是手工簽署,分管院長及院長經常不在醫院,他們不在合同就簽署不了,所以這種落后的管理方式也造成了Y醫院合同審批耗時長。
第五,合同種類繁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審核人員無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審核。Y醫院目前的合同涉及到物資、設備、耗材、基建、科研、勞務、租賃、信息等方面的內容,而審計部門加領導就3人,而且都是學會計、審計專業出身,人少且專業單一,遇到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審核人員無法進行全面深入的審核。比如基建類的合同,僅僅能把握商務條款,其他的專業條款審計人員確實也不懂,所以審核起來就比較困難。
三、管理合同的規范措施
鑒于以上存在的這些問題,筆者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議,希望對醫院日后的合同審核及管理工作有所幫助。因合同管理信息化目前很多醫院都沒開展,因此筆者將重點介紹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第一,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醫院經濟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領域廣泛,管理部門較多,醫院應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相關管理部門職責、分工與權限,規范合同簽訂程序,加強合同簽訂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經濟合同事前控制制度。醫院所有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由經辦部門擬定后,要經過相關業務部門的審核,重大經濟合同要經法律顧問把關,醫院應當設定一個范圍,比如100萬及以上的合同就算重大經濟合同,這類合同的話要法律顧問把關,重大經濟事項,應當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比如重大的投資決策,就應該醫院領導班子共同決定。
第三,審核經濟合同的重點內容。制度里應明確規定審計人員在審核合同時應該重點關注哪些內容,比如資金保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利與義務是否合理、平等;經濟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價款、履約方式、合同期限以及支付方式是否明確、恰當;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是否明確等。
第四,加強經濟合同執行過程的監管。對已簽訂的經濟合同,應當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工作,檢查有關部門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對合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第五,完善經濟合同的歸口管理。應當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由其負責對所有簽訂的合同統一編號,統一加蓋印章,并進行歸檔管理。合同執行部門對已經簽訂的合同要及時向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應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未按單位有關規定執行的、應當報送相關部門審核而未報送審核的、未經單位領導批準私自更改或簽訂經濟合同的相關人員,應當追究責任。比如科研類的合同,要是科室主任擅自與外單位前協議的話就應該追究科室主任的責任。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5-132-02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的必要性
當前,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工程建設領域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其規范性將能夠有效地避免合同糾紛,促進投資節約。2010年5月5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管理》規定:“合同文本擬定完成后,企業應進行嚴格審核?!贝隧椧幎m然對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對應合同審核的主?w并未加以明確。黨的十四大以來,我國審計監督對于維護財經法紀,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廉政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筆者認為審計部門工程施工合同審核工作應由審計部門來實施,但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名不正,則言不順。目前,審計部門只能將合同作為工程結算審計時求證的一項內容,對合同本身暴露出來的涉嫌濫用職權行為等問題缺乏有效的防治手段,不僅追不回已形成的損失,而且掩蓋了涉嫌職務犯罪的事實。因此,應當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由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在合同簽訂之前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對審核中暴露的問題進行審計評價,以實現合同管理規范化的目的。下面先通過幾則案例,說明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的必要性。
1.案例一:某醫院病房樓裝修工程結算審計。某醫院在發出的病房樓裝修工程招標文件中約定“發包人不付設計費”。但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該項目負責人王某收受了施工單位的好處,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在合同中添加支付設計費的條款。審計部門結算審計時,將這筆費用以“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背離”為由審減。施工單位不認可審減結果,并以建設單位不履行合同為由起訴。法院支持了承包人“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訴訟請求。該項目給醫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項目負責人王某也因貪污被某檢察院立案偵查。
案例分析:《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睂徲嫴块T據此對設計費予以核減是合法的。那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能否判定該合同為無效合同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以支持。因此,即使該合同無效,法院也會支持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本案中王某為了一己私利不惜犧牲國家利益,固然可恨,但他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機會可趁就值得我們深思了。為什么一個人就能隨意在合同中增加條款并生效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合同訂立過程中缺少了合同審核的關鍵環節,沒有建立強制性的工程合同審計制度,項目負責人利用手中不受制度約束的權力,為承包方謀取了不正當利益。因此,一個人的不當行為足以影響整個單位,損害的是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如果不建立強制性合同審計制度,類似循私舞弊的現象怎么能夠杜絕呢?
2.案例二:四川省南部縣北環公路工程結算審計。建設單位報審一個標段造價112.15萬元,審計部門核減額為58.64萬元,審減率為52.30%。承包方不認可審減結果,另外出具了由建設單位簽字認可的欠款憑證,一紙訴狀將建設單位告上法庭,要求還清欠款。法院復核了欠款憑證的真實性,沒有采信審計部門出據的審計結論,判決建設單位償還欠款。一審二審承包方均勝訴。后來上級管理部門根據審計中發現的該項目管理中的不正常現象,深挖出工程質量監理和技術負責人、工程指揮部負責人受賄且和施工方串通,虛報工程量,多套工程款等違法行為,將相關責任人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承包合同案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格與審計部門的工程決算價格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明確指出:“審計是國家對建設單位的一種行政監督,不影響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會談效力。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應以當事人的約定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只有在合同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將審計結論作為判決的依據?!币虼?,施工單位如對審計結果不服時,往往是以合同糾紛為由,向建設單位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依據《民法》《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合同進行判決,大多數情況是判施工單位勝訴。由此案可以看出,一份未經審計的合同在糾紛產生時,審計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是站不住腳的,合同的效力遠遠超過了審計意見書。如果不對合同進行審計,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條款,結算時審計部門僅僅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復核,不能對合同的合法性提出異議,審計的作用就會變得微乎其微。
3.案例三:長江堤防建設資金侵吞案。湖北荊州市長江渠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與某工程公司經理劉某,代表各自單位簽訂了虛假的水下拋石施工合同。長江水利委員會界牌工程代表處職工蘇勇私刻“嘉魚縣高鐵鎮九嶺山采石廠”印章,簽訂了虛假的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銀行開戶,得手后分到40萬元。楊平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職工別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數據繪制假的工程竣工圖,繪制完成后,工程公司支付設計院職工技術協會設計費4萬元,別某等人當即提走勞務費及獎金2萬元。楊平與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咨詢中心洪湖長江干堤加固工程監理處總監魏某簽訂了虛假的水下拋石工程監理合同。魏某在沒有任何監理記錄的情況下出具了虛假監理報告,并收受工程監理費2萬元存入個人賬戶。最后,楊平以洪湖分局名義邀請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等領導、專家11人組成驗收小組對這個子虛烏有的工程進行了假“驗收”。楊平等人利用整個項目共侵吞長江堤防建設專項資金206.4萬元。
案例分析: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長江水利委員會界牌工程代表處職工蘇勇等人相互勾結,瘋狂造假,通過簽訂假合同、繪制假圖紙、提供假供貨、實施假監理、編造假驗收等手段,侵吞長江堤防建設專項資金。一個超級滑稽的影子工程竟能如此步步順暢,粉墨登場,原因有很多,筆者認為權力缺乏監督,工程施工合同簽訂過于隨意是該項目得以實施的中心環節,是造成國家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假施工合同、假供料合同、假監理合同,這其中只要有一個被及早識破,就不會有后來完整利益鏈條的形成。由此可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已經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了,只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未經審計部門審定,合同不得生效”,才能有效防止腐敗案件的發生,才能把權力真正關在制度的籠子里。
從上述幾則案例可以看出,缺乏監管的工程施工合同很可能成為當事雙方惡意串通、謀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已成為實現合同監管的必要條件。應當從法規層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強制性規定施工合同必須經審計后才能生效,明確審計部門在工程施工合同審計中的合法主體地位,以實現審計部門對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法監督。
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的具體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資金投向投量的重要參考依據,也是建設工程得以實施的重要法律保障,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直接關系到工程的施工、結算、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全過程,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項目成敗。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應相應從合同文本審計、合同訂立過程審計、合同履行過程審計三個方面入手。
(一)合同文本審計
合同文本審計是建設施工合同審計的重點和關鍵,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并出具正式的審計意見書。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遵照審計意見書執行。
1.審查合同主體資格。主要審查承包方單位名稱是否與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上的名稱一致,審查施工資質情況、施工組織能力、財務狀況等,審查是否存在借用資質或非法轉包情況,所承包的專業工程是否超越其資質能力等現象。
2.審查合同施工內容。主要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參照住建部、國家工商總局于2013年聯合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對其進行擬定;審查合同所包含施工內容是否經發包方管理層會審并授權;合同所述施工內容是否與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相一致。
3.審查合同語言表達。主要審查合同語言表達要做到清晰和嚴謹,減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要求相統一,注意審查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書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諾書等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有無背離其實質。
4.審查合同潛在風險。審查合同雙方承擔的有關清單工程量增減、材料價格浮動等風險是否對等,是否承擔了不應有的風險;審查違約責任條款是否明確、具體、有效,違約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和計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5.審查合同計價條款。主要審查合同計價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點,對預付款、進度款撥付的約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與國家有關規定相違背;對于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施工合同,重點審查計價條款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審查結算價款部分是否注明“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審查合同金額是否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形成評標報告中標金額相一致,是否另行訂立了與合同實質不一致的其他協議。
(二)合同訂立過程審計
1.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合法性。主要審查合同訂立過程是否符合《合同法》關于合同訂立的相關規定,有無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給當事一方造成損失的行為,審查當事雙方代表是否為法人本人或由其授權的人,合同專用章名稱是否與中標通知書上中標單位名稱一致。
2.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規范性。審查合同簽訂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審查合同文本是否按照審計意見書進行了調整,審查合同簽訂是否經有相應權限領??審批,合同專用章是否由專人保管,合同各頁碼之間是否加蓋騎縫章。
3.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真實性。主要審查合同約定施工地點原貌是否與總平圖相吻合,有無先施工后簽合同的現象。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有無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被迫簽字的現象,訂立過程是否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合同履行過程的審計
1.工程前期審計。審查建設單位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審查賬戶科目設置及內控制度的建立情況;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審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到位情況;審查施工單位管理班組是否為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為投標單位內部人員,有無私自分包、轉包等現象;審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約定開工,建設單位承諾的三通一平條件是否具備,施工單位承諾的機械、塔吊等輔助施工設備是否到位。
2.工程中期審計。審查施工單位已完成合同部分的工作量,建設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有無違反合同約定超額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現象;審查隱蔽工程是否經過監理單位鑒證與驗收,是否按設計要求完成;審查主要材料設備是否為施工單位投標時承諾的品牌和型號,是否具有相應的品牌證書和合同證書;審查暫估價設備和材料采購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經過市場詢價,合同雙方確認的價格是否符合當地市場情況;工程需要變更時,審查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程序進行申報并得到批準,審查變更的必要性,審查施工單位申報變更價款的合理性。
3.工程后期審計。審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交工。如未按時交工,施工單位是否及時提交延期申請,延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及時得到回復;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適時組織竣工驗收,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時完成對驗收中發現問題的整改。
4.工程結算審計。依據建設單位提供合同、招投標文件、評標報告、工程圖紙、變更簽證、暫估價設備和材料價格確認單、驗收報告等資料,對單位工程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意見書。
5.工程決算審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工程結算審計結論支付工程尾款,是否足額扣留質保金,審查建設單位資金使用情況、財務核算情況及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審查工程竣工決算編報是否及時、正確、完整;檢查竣工決算報表數據是否真實,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正確。
關鍵詞:工程設計;合同評審;項目管理。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合同評審
依據組織的長遠規劃、戰略目標、近期工作計劃,對項目進行市場、政策、方向等方面的評估,進而對合同締約目的、預期效果進行決策性分析,形成合同起草指導意見,并對合同草稿進行立意審查的過程。包括口頭表達的要求得到確認,異議已得到解決,乙方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同時對合同評審中的結果及評審所引起的措施的記錄應予以保持,產品要求發生變更,應修訂合同并及時將修改信息通知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
審查實質上是前合同事務,對合同的起草修改起至關重要的作用。其責任部門為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法律事務機構以及相關職能機構可以提供咨詢建議。評審方式可依據項目類別、項目大小、技術難易程度、采取授權人審批、會簽評審二種方式,一般掌握準則:大或難項目采取會簽評審,小或易項目采取授權人審批。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會簽或評審項目都應準確理解甲方要求,包括甲方口頭表達的要求, 如: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內容及標準是否明確,產品要求是否在委托任務書、合同中得到明確規定,合同中的技術、質量和工期要求是否可行,是否有能力滿足顧客對產品的使用、交付和服務各方面的要求,供需雙方對合同或訂單理解不一致的問題是否已得到解決,對顧客提出的可能使具有風險的特殊要求,是否有相應對策,是否采取必要的、可實現的技術上和資源上的措施。
二.職業道德建設
工程設計行業獨特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專業技術手段以及其特定的服務對象,決定了該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遵循一定的職業道德規范,才能調整好其內部、外部的各種關系,充分發揮工程設計行業在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樹立良好行業風尚的需要良好的職業道德一旦形成,在凈化行業風氣、樹立良好的行業風尚方面的作用將是持久的。這種良好風尚的形成,離不開每個工程設計人員高尚職業道德品質的作用。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出現的道德觀念的變化和社會大環境的不良因素給職業道德建設帶來的負面影響,使得是非、得失、利弊、好壞等評判標準多元化,導致道德滑坡,工程設計行業出現了許多違背職業道德的現象。加強設計隊伍管理首先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精誠團結、配合默契的管理隊伍;正確劃分各級技術管理的權限,要堅持放權到位、管理到位、責任監督到位、充分發揮每一位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其次是工程設計項目在開工前要編制項目設計大綱、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把工程設計項目管理落到實處。 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設計項目管理的關鍵。首先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設計項目的策劃者、組織者、實施者,他要策劃工程設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并對工程設計項目的總體質量負責。在前期他要組織各個設計人員正確理解招標書或委托方的建設意圖,編制“設計大綱”。在設計的適當階段組織好方案論證、設計評審、設計驗證等工作。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除了帶好整個設計團隊外,還要注意對年輕設計人員的培養,這包括對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助理培養、專業負責人對本專業設計人員的培養、審核人員對校對人員的培養等,只有不斷提高他們的質量意識,拓寬專業知識面和內外溝通能力,才能使公司擁有更多技術水平高、職業道德好的業務骨干,從而提高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整體業務素質。
設計完成后項目負責人還要關注整個工程設計產品的完整性,它包括方案階段的設計模型或多媒體;擴初階段除了滿足工藝、使用功能要求外,還應滿足甲方招標文件、設備訂貨的要求;施工圖階段要對各相關部門在評審中提出的意見逐條落實,特別是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款的執行情況必須重點檢查,以確保施工圖審查一次通過。在施工圖交付甲方施工以后,項目負責人要主動組織各專業設計人員做好現場施工配合工作,以保證工程設計項目的質量總體得到控制。所以加強對項目負責人的管理是設計院人員素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明確工程的質量目標
搞好質量管理首先要明確工程設計項目的質量目標。在工程設計前應根據甲方要求、工程的實際情況、工程勘察報告等實際情況確定工程設計項目的質量目標,并在設計的各個階段嚴格控制、確保工程設計項目質量目標的逐一實現。
要抓好關鍵過程的設計控制。對重大或關鍵過程的設計除了要有具體的設計方案外,更要有設計創新。在設計過程中,項目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根據設計院自身的特色制定有關符合本工程的設計方案并組織會審和征求專家意見。除了按質量標準規定的復查、檢查內容進行嚴格復查、檢查外,還應進一步強化對關鍵設計過程工作的復核,杜絕因設計引發的質量事故發生。同時積極促進新技術、新材料在工程設計中的應用,提高工程設計的技術含量。 嚴格按設計規范設計。根據工程設計項目的特點、公司應組織力量編制各專業統一的設計說明、技術措施、技術規定。編制標準規范、圖集、節點詳圖的有效版本目錄和計算機應用軟件的有效版本目錄,并按常用、通用、選用標注目錄,方便設計人員選用,同時還必須是動態管理的。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設計程序,大綱策劃、方案評審、設計驗證等,一定要經過嚴格地,正確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審查。
堅持“三校兩審制度”。每道設計工序完成,首先由設計人員自校,再有校對、校核、審核、審定有關人員逐級校審(必須是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當),不能越級審核,也不允許未完成整改就越級審核。建議不要由參與同一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人員互校,這樣不容易發現問題,也不宜提高工程設計質量。
搞好技術交底。設計一旦完成交付甲方后,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主動聯系甲方,及時進行技術交底。交底前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各專業負責人編制交底大綱,不能以施工單位編制的交底會議紀要取代設計院的技術交底,草草了事。
四.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在工程設計項目的形成過程中,對設計過程所消耗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和費用開支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限制,把各項生產費用控制在計劃成本內,保證成本目標的實現。
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設計項目成本控制的第一人。在項目管理中,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掌握和分析盈虧狀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控。
控制人工費用。設計院內部要合理安排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工程設計,根據工程設計項目的類別、大小、技術難易程度合理搭配。
五.進度管理
進度是項目能否運作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它與項目投資、項目質量等同為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項目合理安排資源供應、節約工程成本、保證項目如期完成的重要保證。設計進度與項目進度的關系項目進度管理包括兩大部分內容,即項目進度計劃的制定和項目進度計劃的控制。在項目實施之前,必須先制定出一個切實可行的、科學的進度計劃, 計劃的內容包括設計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有人員安排、各專業提資、校審、會簽、評審、成品制作時間安排等,計劃要有一定的預見性和前瞻性,使進度計劃符合變化后的實施條件,然后再按計劃逐步實施。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外部環境和條件的變化,往往會造成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發生偏差,所以,必須實行項目進度計劃控制。項目進度計劃控制的方法是以項目進度計劃為依據,在實施過程中不斷收集有關實際進度的信息,比較和分析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偏差,確定調整措施,對原進度計劃進行修改后再予以實施,隨后繼續檢查、分析、修正,直至項目最終完成。工程項目進度管理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最優工期,多快好省地完成任務。根據項目進度控制深度、功能、參與對象等的不同,項目進度可有多種計劃系統。這里主要探討由不同項目參與方制定的進度計劃系統,它的主要構架可分解為:整個項目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施工和設備安裝進度計劃-采購和供貨進度計劃。組織進度計劃的實施。計劃審批后,要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檢查和發現影響工程設計項目設計進度的問題,修訂和更新進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