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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設置和建設具有共同的一般規律。相同專業的學科、理論知識和課程等資源配置也大體相同,具有共同性的一面。但由于對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類型及其側重點的理解、設定不同,即使相同專業,其學科、課程、師資等資源配置也不盡相同,從而形成相同專業的不同特點。持久、穩定、系統、規律性的特點集合而成為特色,即相同專業的不同特色。
一、專業特色的形成條件
1.歷史條件和因素
許多專業的產生和形成,都是應當時社會實踐包括生產、管理、軍事、政治等急需而設置的。以后的發展、延續和壯大往往都蘊含著起初的歷史痕跡,并漸進凝結為特色。
2.環境資源因素
專業的成長、發展和演變是在一定的生態系統中完成的。一個地區、一所學校、一個院系的環境和資源稟賦,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和浸染專業的成長。久而久之,必然形成差別性的特點。
3.時間因素
專業特色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特色的形成需要一個過程,這是一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過程,需要醞釀、產生、更新、變異,經歷無數大大小小的生生息息、重組再造、演化整合等,最后由每一代變異留存下來的富有生機的因素凝結為新的變異體并呈現特色。這里有兩點:第一,特色是在特點上形成的,是由諸多特點有機組合而成;第二,特點與特色的不同,在于特點可能是暫時的、短期的,而特色是特點在不斷地更新、變異、整合中最后形成系統、持續、穩定的狀態,是特點之有序集合。由此可見,沒有一定的時間,特色是很難形成的,或很難稱其為特色。
總之,專業特色應當在一定的歷史延續中和特定的環境資源里,經過較長時間和幾個階段的發展,逐步融合而成。
二、行政管理專業的經濟行政特色
以政府為管理主體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特點。研究政府行政管理的一般過程,是行政管理研究的傳統,相應地,行政管理專業教育資源的傳統搭配方式形成了政治學背景和傾向的特點。然而,隨著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科學化的擴展和推進,以及行政與法、行政與管理技術的日益融合,行政管理開始告別傳統時代。同時,與政治相對分離的行政管理開始向各領域的分部門管理延伸和擴展,出現了教育行政、衛生行政、文化行政、軍事行政等,行政管理衍生、推進至公共管理階段,步入公共管理形態。經濟行政正是在這種格局下獨具形態、在理論及理論實踐的發展中蔚為壯觀。一方面是因為經濟活動是人類尤其是當今時代的主體活動,管理經濟一直是政府的基本職能;另一方面,在專業行政部門日益分化、發展的格局中,經濟行政也成為獨立的領域,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發展壯大。何況任何領域無不包含和滲透經濟活動而成為行政管理的對象和內容,使得經濟行政不僅具有不斷壯大、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且具有廣泛的覆蓋性。
2.行政管理專業經濟行政特色的含義和支撐體系
經濟行政是指以經濟活動和領域為對象的政府行政管理活動,如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等。行政管理專業的經濟行政特色是指行政管理專業教育資源的配置在遵循傳統、保持行政管理專業基本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增加和突出經濟及經濟管理課程、師資、實驗等資源配備,以培養懂經濟、知法律、擅行政、會管理的經濟行政管理專門人才。在實踐中,經濟行政與公安行政、司法行政、人事行政、軍事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醫療衛生行政、社會工作行政等并列存在、相互區別。
專業特色的形成主要取決于時空因素,一個是時間維的歷史傳統因素,另一個是空間維的資源環境因素。這里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為例:
在歷史淵源上,學校行政管理專業由工商行政管理專業演變而來。工商行政管理專業創建于1981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后第一個設立該專業的高校。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對市場主體及其交易、競爭行為和有形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行政執法過程。既是政府行為,又是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實際上就是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經濟、行政、法律融合一體的經濟行政管理,具有突出的經濟性。
1998年,教育部組織調整高校專業目錄,工商行政管理專業不復獨立存在,學校的相應專業轉型、擴展為行政管理專業,設于公共管理系下。整個專業的轉型經歷了名義階段、板塊階段、覆蓋階段,目前正向融合階段發展。這個過程中,在探索和保持行政管理專業一般特征的同時,工商行政管理由課程、師資、周邊專業學科、相關社會資源支撐的經濟行政特色保留了下來。
在環境資源上,學校以經濟和工商管理學科見長,相應的師資、課程等資源豐富。學術氛圍也以經濟學、經濟管理學為主調,同時,又有較為齊全的公共管理學科專業和歷史較長、特色鮮明的法學學科專業。這個特點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有明顯體現。學校對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統一的規劃與規范。分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公共管理學和文法4類提出學科基礎課課程設置方案,原則上統一執行。學校結合專業和歷史等情況確定專業課設置。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此原則下融匯了歷史傳統和現實環境因素,在課程設置上體現并反映了專業特色。例如,公共基礎課中有“高等數學”課,學科基礎課中有“經濟學原理”、“公共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財政學”、“統計學”等經濟管理課程,在專業課中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課程,在專業選修課中有“政治經濟學”、“發展經濟學”、“會計學”、“經濟法”、“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課程。同時,行政管理的核心課、基礎課諸如“政治學”、“行政學”、“領導科學”、“公共政策”、“公務員制度”、“行政倫理學”、“公共管理”等數量和理論知識比重充分,功能不減,既保證行政管理專業的本色,又具有經濟行政特色。
在時間因素方面,學校有17年工商行政管理專業的辦學歷史并贏得較高聲譽;行政管理專業也有了11年
的辦學歷史,并于2000年建立了北京市屬院校第一個行政管理專業碩士點,2007年成為北京市屬院校行政管理專業第一個重點建設學科。經濟行政特色在歷史延續和探索中日趨成熟、穩定。
在社會資源方面,學校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學會、研究機構保持長期的合作與交往,包括會議、調研、課題研究、咨詢培訓等方式。近年來,與北京市發改委、市政管委、城市科學學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社會工作委員會等建立新的合作關系,進一步深化了經濟行政的社會根基,進一步擴展了行政管理專業的公共管理空間。
在學術研究和專業建設比較交流方面,有可供分享的成果和可資借鑒的經驗。經濟行政的研究著作有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蔣云根教授編著的《經濟行政管理概論》。學校工商行政管理研究領域,自80年代后期,陸續出版了《企業行為規范》叢書、《工商行政管理》系列教材以及多部單本著作;完成過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以及國家部委有關經濟行政方面的科研項目。近10年來,各高校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都依托所在院校的資源、歷史等,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學校的行政管理專業特色以其歷史和經驗獲得獨特優勢。
三、行政管理專業的價值評估
1.行政管理專業在北京市人才培養中的地位
公共經濟與市場經濟比肩在我國呈后發之勢。公共管理在后市場經濟時代是維護和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力量。北京作為首都和政治、文化、信息中心,對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人才培養的需求強烈。作為北京市重點大學和人才培養基地,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擁有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和公共管理資源,行政管理專業在北京市屬院校處于前列,應當發揮學科優勢,為北京市培養經濟、行政、法律復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專業在學校的地位
公共管理學科與工商管理學和經濟學并駕齊驅有益于豐富學校學科類型,完善學科結構,有利于人才培養。學校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實力較強,公共管理學相對較弱,但具有良好基礎并在北京市屬院校居于前列,搭建了學科結構有力、專業齊全完整的公共管理學科建設平臺。行政管理專業作為公共管理的母學科,歷史長、特色顯、有優勢,應當成為學校學科專業發展的增長極。
3.學院是行政管理專業的后盾和平臺
行政管理專業依托的城市學院,是為專門和更好地服務于首都而建立的。學院依托區域經濟和公共管理兩大學科,設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和社會工作專業以及首都經濟研究所、不動產研究所。這種專業學科環境既具有復合型、交融性,又不失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宗旨,有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學科發展,有利于行政管理專業經濟行政特色的塑造和體現;同時,行政管理專業作為公共管理學科發展的“筋”,對相關專業的發展具有粘合、伸張的作用。
四、行政管理專業的發展路徑
1.在既有體系中鞏固特色
一是豐富完善專業課程體系,從課程上體現特色。保證專業通行的基礎課程?!罢螌W”、“管理學”、“社會學”、“法學”、“經濟學”等必備的學科基礎課不缺門;通過課程建設,增強課程針對性,力求精要;通過溝通研討,達到課程之間相互了解、互補和融匯。保證體現特色的經濟學課程。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經濟學原理”、“公共經濟學”外,還應堅持開設“政治經濟學”、“城市經濟學”、“財政學”、“統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學”等,通過考試與考查、必修與選修的制度設計,優化經濟行政效果。開設“法學原理”、“行政法”、“經濟法”課程,滿足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功能需求。進一步完善以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為核心的政府監管和經濟監管課程板塊,實現理論、政策與實踐的貫穿,經濟、行政與法律的融合,凝結和強化監管功能的專業設計。
二是在教學方法上體現特色。改進教學方法,強化實踐教學,將理論知識講解、案例政策分析、參觀考察相結合;選聘校外、政府、企業的專家,建立兼職教師隊伍或儲備,在專職教師組織下,穿插搭配兼職教師的專題和講座;通過“數字城市實驗室”建設,改善實驗條件,加強軟硬件功能開發和綜合利用。同時,適當增加實驗課時,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控制教師選聘結構,充分調配現有資源,形成學術型、講授型、實操型師資的有機搭配。
2.將特色的基礎拓寬,觸角延長
拓寬與之交往的經濟行政部門范圍,由工商行政部門擴展到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進而擴展到發展改革委員會、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市政管理部門、社會工作部門,建立制度性聯系;在上述政府部門和系統建立實習基地,形成持續聯系,延伸觸角;通過科研和教師紐帶,與上述政府部門建立聯系,增強教師對實踐的了解,增加學生直接、間接的實踐機會,促進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聘任、聘請兼職教師、指導教師或吸收為團隊成員,增加互動通道。
3.在學院復合學科環境中,吸取營養,謀求新生
學校的城市學院是系、所合并的學院,學科專業較為寬泛,教師的專業領域更加復雜。學校規劃城市學院建設發展兩大學科——公共管理和區域經濟。院、系、所,學科、專業、方向相互交織,對學院的組織管理和業務規劃提出挑戰,同時也提供機遇。處理不好,各種要素混雜交錯,內耗互擾;處理得當,相互倚重,相互交融,相映成輝,相得益彰。實際上,公共管理和區域經濟兩個學科具有新興和開放的共同特點,又有在區域和公共方面的融匯之處。兩大學科的交融為各自學科及其之下的專業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間和更富營養的土壤。行政管理應當借助公共管理尋求應用空間,借助區域經濟管理增強經濟行政特色。
4.在國際交往中檢驗調整,發展壯大
現將勞動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關于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996〕162號文)轉發給你們,請你們結合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個體勞動者協會《關于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雇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關發〔1995〕357號文)的精神,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勞動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關于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
(1996年5月4日 勞部發〔1996〕162號)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私營企業和請幫手帶學徒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個體工商戶),均應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為了保障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法調整勞動關系,促進私營和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現就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切實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把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做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通過提供政策指導、推薦勞動合同范本、加強勞動合同鑒證等工作,促進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盡快依法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同時,要充分運用勞動監察手段,檢查、督促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履行勞動合同。到1996年年末,應當全面完成建立勞動合同制度的工作。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積極配合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工作,督促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四、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要和勞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加強溝通,做好宣傳和發動工作。通過參與指導、培訓人員等方式,進一步提高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對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必要性的認識,加快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步伐,并引導其做好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現將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印發的財會協字〔1996〕第11號《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暫行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補充規定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1.符合《暫行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簡稱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于每年6月將《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資料報送北京市財政局,經初審合格后報送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其中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有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北京注協)出具的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2.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如有《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情形之一時,應由事務所及時向北京市財政局報告,經北京市財政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3.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每年7月31日前,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報送上一年度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的情況、專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以及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同時應向北京市財政局報送相同資料一份4.未經批準,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
當上市公司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變更事務所時,后任事務所應將變更情況向中國注協書面簡要匯報。同時應向北京注協報送相同材料一份。
5.原京財協(1994)1856號《轉發〈“關于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資格確認的規定”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同時廢止。
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協字〔199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現將《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社會公眾的基本利益,維護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在證券市場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所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本辦法所稱證券相關業務,是指對公開發行和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
第三條 注冊會計師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填寫《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其所在的事務所集中申報,其申報程序見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在事務所專職執業三年以上(含三年);
2.年齡不超過60歲(含高級職稱者);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并由當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4.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辦法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僅表明該注冊會計師具有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資格,未經批準不得簽署從事證券業務的相關報告。
本文生效前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可不再參加考試,但必須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培訓班”,并且應獲得每年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合格證明。
第五條 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內部機構和管理制度比較健全;
2.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職齡以內業務人員應占60%以上,有8名以上(含8名)經考試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成績合格證書的注冊會計師;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和聲譽,沒有發生過嚴重的工作失誤和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沒有發生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風險基金不少于100萬元。
第六條 凡申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須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資料:
1.《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
2.至少8名注冊會計師的證券相關業務資格成績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注冊會計師填寫的《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申請表》;
3.《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專業從業人員、其他專家和技術人員情況呈報表》;
4.近三年的年度會計報表,并說明風險基金的計提及使用情況;
5.地方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的該事務所最近三年的年檢合格證明;
6.事務所認為應該申報或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所有的申報材料要求用A4型復印紙。
第七條 經批準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如果其從事證券業務的注冊會計師發生變化,應及時上報調整。
1.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由事務所及時向當地省級財政廳(局)報告,并由財政廳(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取消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1)因故離開原申報許可證的事務所;
(2)年齡超過65歲(含高級職稱者);
(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此項工作;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被取消注冊會計師資格的;
(5)事務所認為其能力不足勝任該項工作的;
(6)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認為應予取消的其他原因。
2.事務所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不足8名時,應申請補充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的注冊會計師,由事務所按規定程序上報。凡不符合規定條件者,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其調整補充申請。
3.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轉所時,其許可證視以下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經批準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指已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從原事務所轉入另一家具有許可證的事務所時,若要繼續保留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除應按規定要求辦理轉所手續外,還應由轉入所按本辦法第八條的申報程序申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由原申報事務所收回該注冊會計師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并交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1)轉入未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時。
(2)該文生效前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未取得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者),其資格僅在原申報事務所生效。當該注冊會計師轉所(包括轉入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時,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資格同時失效。再次申報時需按本辦法第三條辦理。
(3)轉所時年齡已超過60歲。
第八條 事務所申報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應于每年6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資料一式三份。經主管財政廳(局)審核后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報財政部,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者,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聯合頒發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并予以公告;經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不予批準者,財政部或證監會應當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材料60天內未提出意見者,視為不予批準。
第九條 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在從事證券相關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證券法規,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嚴格執行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的《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及相關規則,嚴格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的有關培訓制度及職業道德守則。
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向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報送上一年度從事證券審計業務的情況、專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以及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
第十條 公開發行與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有權自行選擇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為其提供服務,任何政府機關、部門不得干預。但上市公司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變更事務所時,后任事務所應將變更情況向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書面簡要匯報。
未經批準,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及其他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本辦法所指的證券相關業務。
公開發行與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聘請沒有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一律無效。
第十一條 來我國協助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的境外會計公司和境外注冊會計師,需向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提交該會計公司及注冊會計師的基本情況,經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審核認可后方可接受客戶委托,并由財政部歸口管理。已獲認可的境外會計公司及其境外注冊會計師,應嚴格遵守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關于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中國企業在境外上市審計業務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已獲認可的境外會計公司每年需向財政部、中國證監會重新申報資格。
第十二條 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每年對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進行抽查,對于存在下列問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可以暫?;虻蹁N其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
1.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在出現達不到本辦法第五條各項要求時;
本文生效前已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事務所,應于97年12月31日之前達到本辦法第五條的各項要求,屆時達不到要求時;
2.不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時;
3.在發生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時;
4.在不按時報送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所要求提供的資料時;
5.未按要求完成專業培訓時;
6.事務所申請取消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時。
7.事務所及其專業人員在從事證券相關業務時出現重大疏漏、嚴重誤導、欺詐舞弊以及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時,中國證監會可建議財政部暫?;虻蹁N其從事證券業務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 期貨交易所應比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年度審計工作。
第十四條 經省級以上注冊會計師協會認可,審計師事務所亦按上述要求辦理(注:注冊審計師不行)。
現將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更換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及票據購領證的通知》(京財綜〔1999〕106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有關收據及購領證的更換工作。此項工作有何問題,請及時與市局計財處聯系。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更換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及票據購領證的通知》
京財綜〔1999〕1069號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通知
市屬各單位、中央駐京各有關單位、各區縣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財綜字〔1998〕104號)和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銀錢收據管理規定〉的通知》(京財綜〔1999〕283號)等文件精神,從1999年9月1日至1999年10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統一更換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有票據購領證,為確保此項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凡在本市行政區城內使用北京市財政局印制的統一銀錢收據及罰沒款(物)收據的單位,須持本單位原票據的購領證及98年6月15日以后購領的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等材料,到原購票的財政局更換新的票據及票據購領證。
2.從1999年11月1日起使用帶有防偽標志、規格為18厘米×10厘米、監制章為菱形的新版票據,舊票一律作廢(包括各類專用票據)。對逾期不辦理更換票據及票據購領證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請將此通知轉所屬各單位執行。
換票時間:9月1日-9月15日 市屬各局、總公司
9月16日-9月23日 市屬各委辦
9月24日-9月7日 各高校及其它單位
10月8日-10月15日 中央各部委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原則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實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意見
為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的通知》(〔2000〕9號)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2000年底前,我市將對參加了社會保險的單位中80%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此項工作要堅持“積極穩妥、先行試點、滾動推進”的原則,今年7月份在西城區先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市逐步實施?,F就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施范圍和步驟
對按規定參加本市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中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逐步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2000年要在原行業統籌之外所有參統單位中實行。2001年在原行業統籌單位中實行。爭取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二、社會化發放的內容和形式
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內容為按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在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形式主要是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工商銀行和郵局代為發放,為方便離退休人員領取、查詢,可自主就近選擇發放網點。
(一)居住在本市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工商銀行和郵局發放;
(二)居住在外地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郵局寄發;
(三)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根據本人申請和實際情況,委托郵局上門送發。
三、統籌外養老金發放形式
企業支付的統籌外養老金不屬于基本養老金范疇,應由原資金渠道解決。其中離休人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發放的各種補貼應給予保障。單位可以委托工商銀行、郵局在發放基本養老金時一起發放。
四、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
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為保障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保證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各級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撥付基金,確?;攫B老金的按時發放。
五、組織實施
(一)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確保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老金,保證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領導要予以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確保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順利實施。
(一)形成與確立過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行政管理專業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初的“工商行政管理”專業。1981年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其前身之一北京財貿學院),適逢改革開放恢復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急需專業人才。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北京財貿學院創辦了全國首家工商行政管理專業并開始招生。由此作出的歷史貢獻和確立的歷史地位,成為后來行政管理專業發展方向與特色的濫觴。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以經濟主體及其經營活動為管理對象,以維護市場秩序為目標的經濟監督管理活動,“經濟行政”寓于其中。1981年國務院有關批示關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綜合性的國家經濟行政管理機關”②的定位直接證實這一點。1998年全國專業調整,工商行政管理專業不復存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工商行政管理專業拓展為行政管理專業。在論證、確立行政管理專業的發展方向中,提出了“經濟行政”的定位設想。在2003年教育部教學評估中,第一次對外提出“經濟行政”的特色定位。后來,結合專業建設和有關項目申報、評估等工作’不斷深化研究,逐步從理論和實踐上形成了“經濟行政”的理論解說和支撐體系。
(二)專業特色的支撐體系
專業賭不僅需要觥上的解說,艘有系的雄。1.經濟行政特色在培養方案上的體現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是專業特色直接而集中的體現。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培養目標上,提出了培養“懂經濟、知法律、擅行政、會管理”的應用型人才;在課程體系上,構建了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和管理學、行政學合理配置的模塊結構。既保證行政管理專業的本色,又具有經濟行政特色7~詞時廠充分體現徑、厚基礎、應用銦的人才培養理念。2.經濟行政特色在師資隊伍結構上的體現師資隊伍是培養方案貫徹的保障。為此,從組織依托上,合理利用學校各教學單位(院、系、所)的師資資源,有力規劃學科基礎課和專業課板塊兒以及課程擔負單位,形成跨院系的教學團隊。同時,結合校外名師聘任計劃項目和實踐平臺,配以校外名師和實踐教師。由于行政管理系有經濟行政(工商行政)的傳統,加之所在學院是由區域經濟學和公共管理學兩大學科組成,使教師隊伍的“經濟行政”特色有傳統性和現實性保障。教師結構的復合型特點突出,表現為學術理論與實戰經驗的復合,經濟、行政、管理、法律的復合,國內外各類不同院校師資來源的復合等。3.經濟行政特色在社會基礎上的體現專業建設30年來,行政管理專業培養了上萬名多層次的社會經濟建設管理人才。畢業生分布于北京和全國各地,大部分從事管理、經濟、法律事務。一批骨干和精英成為母校行政管理專業及其經濟行政特色的印證和社會資源。以專業和畢業生為紐帶的學校教育與社會領域的互動,使行政管理專業及其經濟行政特色有了廣泛深人的社會基礎。4.經濟行政特色在教學科研成果上的體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在經濟行政特色教材建設上始終保持創新性和領先性。30年來,編寫出版了全國第一本工商行政管理教材,全國第一套高等學校工商行政管理專業系列教材;出版了具有創新性的學科研究成果《市場經濟秩序叢書》、《經濟行政研究叢書之一:工商行政與市場監管論集》?!靶姓芾韺I的經濟行政特色研究”獲批北京市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承擔并完成了有關市場管理和食品安全監管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和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課題,持續承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政府委托項目。特色專業與特色科研成果形成良性循環,營造了特色人才培養氛圍。5.經濟行政特色在人才培養模式上的體現經濟行政特色的培養模式是以前述的與經濟行政特色相關聯的培養目標為價值主導,以相應的課程體系、師資隊伍、教研成果為培養要素,以教學、科研和實踐資源為平臺,以互動式、應用性、復合型人才培養為方式的教育教學模式。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已經形成了繼承傳統,依托環境,以行政管理為基礎,以經濟行政為特色,以開放、應用為保障的系統性特色培養模式。
(一)形成與確立過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行政管理專業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初的“工商行政管理”專業。1981年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其前身之一北京財貿學院),適逢改革開放恢復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急需專業人才。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北京財貿學院創辦了全國首家工商行政管理專業并開始招生。由此作出的歷史貢獻和確立的歷史地位,成為后來行政管理專業發展方向與特色的濫觴。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以經濟主體及其經營活動為管理對象,以維護市場秩序為目標的經濟監督管理活動,“經濟行政”寓于其中。1981年國務院有關批示關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綜合性的國家經濟行政管理機關”②的定位直接證實這一點。1998年全國專業調整,工商行政管理專業不復存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工商行政管理專業拓展為行政管理專業。在論證、確立行政管理專業的發展方向中,提出了“經濟行政”的定位設想。在2003年教育部教學評估中,第一次對外提出“經濟行政”的特色定位。后來,結合專業建設和有關項目申報、評估等工作’不斷深化研究,逐步從理論和實踐上形成了“經濟行政”的理論解說和支撐體系。
(二)專業特色的支撐體系
專業賭不僅需要觥上的解說,艘有系的雄。1.經濟行政特色在培養方案上的體現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是專業特色直接而集中的體現。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培養目標上,提出了培養“懂經濟、知法律、擅行政、會管理”的應用型人才;在課程體系上,構建了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和管理學、行政學合理配置的模塊結構。既保證行政管理專業的本色,又具有經濟行政特色7~詞時廠充分體現徑、厚基礎、應用銦的人才培養理念。2.經濟行政特色在師資隊伍結構上的體現師資隊伍是培養方案貫徹的保障。為此,從組織依托上,合理利用學校各教學單位(院、系、所)的師資資源,有力規劃學科基礎課和專業課板塊兒以及課程擔負單位,形成跨院系的教學團隊。同時,結合校外名師聘任計劃項目和實踐平臺,配以校外名師和實踐教師。由于行政管理系有經濟行政(工商行政)的傳統,加之所在學院是由區域經濟學和公共管理學兩大學科組成,使教師隊伍的“經濟行政”特色有傳統性和現實性保障。教師結構的復合型特點突出,表現為學術理論與實戰經驗的復合,經濟、行政、管理、法律的復合,國內外各類不同院校師資來源的復合等。3.經濟行政特色在社會基礎上的體現專業建設30年來,行政管理專業培養了上萬名多層次的社會經濟建設管理人才。畢業生分布于北京和全國各地,大部分從事管理、經濟、法律事務。一批骨干和精英成為母校行政管理專業及其經濟行政特色的印證和社會資源。以專業和畢業生為紐帶的學校教育與社會領域的互動,使行政管理專業及其經濟行政特色有了廣泛深人的社會基礎。4.經濟行政特色在教學科研成果上的體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在經濟行政特色教材建設上始終保持創新性和領先性。30年來,編寫出版了全國第一本工商行政管理教材,全國第一套高等學校工商行政管理專業系列教材;出版了具有創新性的學科研究成果《市場經濟秩序叢書》、《經濟行政研究叢書之一:工商行政與市場監管論集》?!靶姓芾韺I的經濟行政特色研究”獲批北京市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承擔并完成了有關市場管理和食品安全監管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和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課題,持續承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政府委托項目。特色專業與特色科研成果形成良性循環,營造了特色人才培養氛圍。5.經濟行政特色在人才培養模式上的體現經濟行政特色的培養模式是以前述的與經濟行政特色相關聯的培養目標為價值主導,以相應的課程體系、師資隊伍、教研成果為培養要素,以教學、科研和實踐資源為平臺,以互動式、應用性、復合型人才培養為方式的教育教學模式。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已經形成了繼承傳統,依托環境,以行政管理為基礎,以經濟行政為特色,以開放、應用為保障的系統性特色培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