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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電信詐騙對策建議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論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的構建與完善——對《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草案修改三稿征求意見稿)》的論證意見
電信詐騙犯罪的成因、特點及防范對策
偵查電信詐騙案須從革新偵查理念與機制入手——以臺灣與廣州警方的偵查現狀的比較為視角
當前電信詐騙犯罪偵辦難點和對策
上海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犯罪問題實證研究——以社會保障制度與犯罪率的互動關系為切入點
關于遏制公款行賄的幾點思考
重傷害案件刑法條款適用問題研究
完善貪污賄賂犯罪法定刑初探
利用影響力的認定及其偵查難點
破產管理人制度立法完善問題研究
論我國破產案件的申請與受理
論監管機構在銀行破產中的權力及其限制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法律難題——以華源股份重整為例
反思與重構——新破產法視野下的債權人知情權保護
從臺灣破產法的修改看經認可之臺灣破產裁定的效力
破產管理人指定之規則構建——以對某市兩級法院實踐模式的分析為基礎
淺談法官在破產重整程序中的角色——由“五谷道場”破產重整案引發的思考
先刑后民原則在電信詐騙案件中的困境與破解——以被害人權益保護為視角
檢察建議:防范電信詐騙的“重盾”
審判權運行之實證分析——以一例案的刑事裁判過程為樣本
我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權監督制約機制探析
關于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的若干思考
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的思考——以《人民調解法》為藍本
主動執行機制論要——以廣東省法院司法實踐為研究樣本
司法權威與裁判效力——以內蒙古基層法院否定高級法院判決案等影響性案件為例
低碳經濟時代碳關稅合法性問題研究
國際強行法與國際條約關系一解
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及其培養——基于對廣州地區大學生法律意識狀況的調查
由廣州亞運安保引發的制度瞬思
城市化進程中的農村拆違問題的調查思考
當前勞資糾紛申訴案件的特點、成因和檢察對策
論農民工權益保障與珠三角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以“富士康跳”現象為切入
我國電信詐騙防控體系完善對策的思考
論高校專利技術成果轉化的新模式:信托HttP://
論由國家機關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正當性探析
論環境公益訴訟中的特殊證據規則
我國消費者公益司法保護制度研究
游離在司法救濟邊緣的環境公益訴訟——以訴訟主體和訴訟模式為視角
檢察機關參與民行公益訴訟之我見
建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芻議
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理論探析和程序設計
試論檢察機關擔當民事公益訴訟主體的正當性
關鍵詞:大學生安全教育 電信詐騙 問卷調查
中圖分類號:G52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3(c)-0229-03
A Survey on Swindled College Students
Cheng Xueli* Zheng Guobing Zhao Yanyun Guo Qingliang Li Meng Li Zhen Wang Yingying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Taishan University, Tai’an Shandong, 271000, China)
Abstract: Safety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is the footstone to construct a harmonious campus. However, the frequent telecommunication frauds make college campuses the one of the most fraud disaster areas. Taken the freshmen and sophomores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in Taishan University as a sample, we carried out a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survey results.
Key Words: Safety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Telecommunication frauds; Questionnaire survey
大學生安全教育是大學生校園學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構建和諧校園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隨著互聯網的進一步普及,以及手機和平面媒體的快速發展,使網絡成為了當代大學生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據中國互聯網整體網民發展狀況和第3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1],我國網民逐年增加,其中青少年網民數量增加尤為明顯。大學生癡迷于網絡,喜歡購物[2],這使得大學生成為網絡詐騙的“重災區”。特別是2016年夏天山東臨沂準女大學生徐玉玉遭遇以發放助學金為名實施的電信詐騙后,因呼吸心臟驟停離世,這在社會上激起軒然大波,犯罪分子喪盡天良引起社會的公憤。
大學生安全問題是一個長期話題,關于大學生被騙的案件屢見不鮮[3-5]。2015年,《中國防偽報道》2015年10月披露,豐澤檢察院一次5名泉廈詐騙分子,泉州、廈門39名大學生被騙。頻發的高校詐騙案也引起學者們的關注,段鑫星等[6]對大學生助人被騙情況進行研究;劉莫鮮[7]在其博士畢業論文中系統研究了對大學生求職受騙現象,并對預防大學生求職受騙提出建議;賈文武和歐俊偉[8]從學生做兼職被騙談到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張振華[9]以陜西學前師范學院為例,對高校大學生受騙案例進行了分析。這些典型案例反映了大學生安全教育任重道遠,折射出常識教育缺位[10]。鑒于大學生屢屢被騙的緊迫形式,學者對于大學生被騙的現狀、防范策略和防騙教育等方面進行了廣泛探討。張麗[11]{查了在校大學生被詐騙現狀,并提出了防范策略;韓慧和張躍[12]調查了青年大學生群體法治意識,分析了大學生群體法治意識薄弱的原因,并對提高大學生法制意識提出政策建議;陳龍圖[13]分析了大學生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不足的原因,探討了大學生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的提升問題。另外,林梅玉[14]專門分析了高校詐騙的特點,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對策,劉玉和李華偉[15]討論了如何提高大學生防騙能力。
分析高校詐騙的現狀及特點發現,無論是利用大學生思想單純、樂于助人的特點進行詐騙,還是求(兼)職詐騙,大多以網絡為載體,其中網絡詐騙和電信詐騙最為活躍。由于大學生群體過分依賴網絡,網絡詐騙歷來受到高校學生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學者[16-19]對高校網絡詐騙的現狀、對策、防范措施和防范意識培養等方面進行了廣泛討論。胡歡琦和胡旭宇[20]討論了網絡信息資源對當代大學生的影響,張雷和劉俊杰[21]以青島科技大學為例,實證分析了大學生網絡社交行為,張婧[22]從法律角度解構了在校大學生的網絡意識。康忠偉等[23]認為,社會“唯利是圖”的失范對大學生的誤導,管理部門的不盡責是對網絡詐騙行為的縱容。
電信詐騙是網絡詐騙的重要部分,由于電信詐騙以網絡為基礎,針對性、隱蔽性極強,讓人防不勝防。徐玉玉案件就是電信詐騙的典型例子。不僅當代大學生容易受騙,清華大學某教授一次被騙1 760萬,甚至在電信詐騙面前信息專業人士同樣也不能幸免。在電信詐騙案件中,當代大學生是易受害群體。隨著電信技術的發展和犯罪分子的詐騙手段不斷升級,高校電信詐騙案頻發,大學生成電信詐騙主要受騙人群。高校大學生單案被騙金額不會太巨大,不會引起社會的關注,但相對于沒有固定收入的在校大學生來說,這已經是天文數字,對身心還未完全成熟的大學生傷害巨大。為了了解大學生上當受騙的原因和形式等方面的情況,對此我們進行一些相關調查。
2 調查結果分析
該調查活動共發放問卷640份,回收問卷640份,回收率100%,有效問卷率100%。為提高問卷的可信度,調查采用匿名方式進行。在參與問卷調查的640人中,有各種受騙經歷的有179人,占28.0%。這個比例相當高,說明當代大學生是詐騙的重災區。在有受騙經歷的大學生中,各專業、年級、層次之間沒有明顯差別,進一步說明了各層次大學生都是易受害人群。在對調查結果進行進一步分析后得出如下結論。
2.1 綜合分析
該調查采用不記名方式、針對低年級學生展開調查,目的是尋找大學生被騙的規律,從而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在被調查的學生中,只有41人(6.4%)選擇C項,這說明詐騙分子無孔不入。問卷要求在回答A選項后才可以回答14~17題。但是,在完成受騙經歷部分問卷的學生中,男生有4人、女生有15人否認有被騙經歷。因此,在問卷有被騙經歷的暗示下,數據可能稍微被夸大。扣除這19人后,被騙學生占受訪學生的比例為25.0%。這個數據基本是可信的。
2.2 有受騙經歷的學生容易再次受騙
調查發現,有一次受騙經歷的人數有84人,有兩次的有48人,有兩次以上的有47人,說明有受騙經歷的人更容易被騙。在第一次受騙后,大約有不到一半的同學會吸取教訓不再受騙。特別是有2次受騙經歷的同學基本不會再次被騙。因此,在以后的學生工作中,應加大對被騙同學的心理輔導,加強防騙教育。
2.3 性別差異
在回答A且完成被騙細節部分的學生中,男生有67人,占43.8%;女生有86人,占56.2%,女生比例稍高于男生。被騙女生中,因同情心造成損失的比例更高。
2.4 受騙方式
在受騙的原因中,輕信詐騙者冒充的身份(36.0%)、被金錢和利益誘導(30.2%)和基于同情心被騙(19.6%)三者比例最高。在大學校園里,假冒身份進行推銷的情況時有發生,有些利用大學生的同情心進行詐騙;大學生也容易被車站等人員集中區域的乞討者給予施舍。利用大學生兼職賺取生活費,希望通過考試考級考證的心理,行騙者往往打野廣告進行詐騙。調查結果反映了目前的現狀。
2.5 詐騙信息源的分布
在詐騙信息源,手機短信(134例)和手機電話(129例)高居前兩位,這與當前電信詐騙的猖獗有關。值得注意的是,被微信(123例)和張貼廣告或傳單(109例)被騙的比例很高,這應該與大學生愛使用手機和基于兼職等特征有關。被行騙者直接詐騙的事件有63例,這應該直接與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相聯系。
3 應對措施
在電信詐騙引起社會普遍關注之時,泰山學院團委學工處和各二級學院團總支開展了一系列宣傳活動,團委學工處、二級學院、輔導員和班主任都做了大量工作。泰山學院主干道、食堂、學生宿舍等學生集中的區域,隨處可見“一不貪二不占 詐騙再詭玩不轉、萬騙不離錢 預防實不難、防范詐騙很簡單 拒絕誘惑心不貪”等簡單易記的口號,時刻提醒廣大學子防范詐騙。并且,打出“提倡先進文化 摒棄消極頹廢 促進網絡文明健康”等標語,提示學生上網安全;充分利用學校廣播、黑板報等方式宣傳安全知識。這也是學生信賴學工部門、團委和廣大教師的主要原因。
針對調查反映出的情況,化學化工學院下一步工作重點將是跟受騙學生座談、學院組織專業教師進行主題講座等形式宣傳,向大學生宣傳防騙常識;輔導員和班主任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隨時處理學生突發事件;通過文獻調研,總結同行經驗,印制宣傳材料向學生散發。查閱材料發現,目前,網上虛假兼職信息、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向學生發放助學金、冒充購物網站客服、考試改分、四六級答案詐騙、推銷假冒產品詐騙、電視節目中獎詐騙、假冒QQ好友詐騙、票務詐騙等是詐騙分子慣常采用的詐騙方式,擬把這些典型案例組織成宣傳材料印發給學生。化學化工學院擬舉行安全征文、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讓師生接受比較系統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學會自我保護的常用方法,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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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信詐騙;偵查;難點;對策
中圖分類號:D91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8268(2013)01003306
一、當前重慶市電信詐騙發案基本情況
(一)總體態勢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0日,全市共立電信詐騙案1 887起,同比上升41.56%,涉案總金額達23 038 112元。其中,立網絡詐騙案916起,同比上升102.21%;立電話詐騙案792起,同比上升20.18%;立短信詐騙案179起,同比下降19.00%。2月21日至3月20日,全市立電信詐騙案件959起,占全部詐騙案件的60.24%,發案數量同比上升91.38%,環比上升204.91%。(二)案件高發地區
2010年以來,電信詐騙案發案地主要集中于主城九區,其中沙坪壩區(206起)、渝中區(180起)、渝北區(154起)、江北區(148起)、南岸區(117起)、九龍坡區(113起)是持續高發地區,萬州(80起)、永川(70起)、合川(53起)等地的發案情況也較為突出。
(三)受害人特征
1.上述電信詐騙案件的受害人總數為1 887人,其中男性918人,女性969人。性別結構特征不明顯,男性和女性被侵害的幾率基本相當。
2.受害人年齡段高度集中于18至48歲,數量占總人數的85%以上。
3.犯罪后果與被害人的心理弱點高度相關,大部分受害人均存在疏于考察、盲目輕信或貪圖小利等一種或多種心理弱點。(四)主要作案手法
2010年以來,肆虐于重慶市的電信詐騙手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冒充國家機關(法院、檢察院、公安、市政、衛生、文化、稅務、煤監等)工作人員,編造事實,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設連環局行騙。如:九龍坡區一起涉案金額高達58.9萬元的電話詐騙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冒充昆明市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警官以及銀行科長,以撥打電話方式,對受害人進行詐騙。又如:忠縣的田某在接到“忠縣武警中隊”預訂26個帳篷和32套門的電話后,按照對方要求,先向“指定帳篷供貨商”的郵政賬戶匯入“預訂款”1.2萬元,后又將2.8萬元“回扣”通過POS機分兩次轉賬至對方農業銀行賬戶,后發現被騙。
2.捏造諸如購車退稅、購房退稅、購摩托車返補貼、返還學費等事由,利用受害人貪利心理實施詐騙。如:2011年2月24日,南岸區的尹某接到“車管所工作人員”電話,稱其購買汽車可以退稅6 975元,尹信以為真,以銀行轉賬方式被騙13.9萬元。2011年1月26日,開縣的譚某也因輕信“重慶市財政局工作人員”返還其子女學費的電話,以銀行轉賬方式被騙4.7萬元。
3.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短信,散布商品購銷、小額信貸、辦理證照、中獎兌獎等虛假信息,利用受害人疏于考察、輕信他人的心理進行詐騙。如:渝中區的何某因急于出國留學,輕信互聯網上的中介信息,主動撥打“博助教育機構”的聯系電話,被對方以手續費、保證金名義,以銀行轉賬方式騙去30.85萬元。
4.通過手機通話、手機短信和騰訊QQ,冒充受害人親戚、朋友、同事和戰友等,謊稱做生意、患病、罹難等急需資金,對受害人進行情感綁架,從而實施詐騙。如:2011年3月15日,九龍坡區的陳某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其朋友“林明清”,要借款53萬元用于資金周轉,陳隨即向對方指定賬戶匯款53萬元。之后,陳向林明清核實借錢一事時,才知受騙。
5.通過網絡、報刊雜志等媒體,交友、征婚或求子等虛假信息,誘人上當受騙。如:南岸區的仲某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稱以優厚報酬尋一健康男性為伴生育小孩,隨即與對方電話聯系,被告知酬謝費為50萬元,但要自行預付稅費,仲按對方指定方式,在銀行分4次共匯出3.55萬元,事后發現被騙。二、當前電信詐騙案件的主要特點
電信詐騙是犯罪集團(團伙)將傳統詐騙手法模板化,以現代通訊(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和互聯網等)和各種傳媒為載體,充分利用電信業、金融業的服務項目和監管漏洞,遠距離、跨區域(甚至跨國、跨境)實施的非接觸式詐騙犯罪[1]。綜合重慶市和各地公安機關“打防管控”的相關工作經驗,發現電信詐騙案件的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作案手法翻新速度快
其一,詐騙方式高度模板化且模板品種繁多。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普通群眾的貪利、怕事等心理,精心編制各種標準化的詐騙模板,從傳統的婚介職介、中獎信息、電話欠費、冒名頂替、辦理證照,到緊貼時事的補貼退稅、投資理財,甚至賬號涉案(洗錢、販毒、涉黑)、賑災募捐等,花樣繁多、層出不窮。
其二,從詐騙所依托的通訊技術來看,充分利用成本較為低廉的網絡電話技術、短信群發技術、QQ通訊技術等,從而形成了犯罪的智能化和規?;?,使得詐騙可以在極短時間內地毯式地展開,侵害面極廣,所以造成的損失面也很廣。
其三,犯罪分子還巧妙利用金融業的服務項目,如U盾、數字證書、電子口令卡等現代網銀技術,以及方便快捷的ATM機存取款、轉賬、匯款服務,從而能在極短時間內,組織多人同步完成贓款分解、資金轉移或現金提取,迅速轉移犯罪所得,令金融部門和公安機關防不勝防。
其四,還應當注意到,由于電信詐騙的屢禁不止,造成了內地不法人員抄襲和模仿跨國電信詐騙團伙的犯罪手段和方法,與跨國電信詐騙團伙狼狽為奸、里應外合,從而極大地助長了電信詐騙犯罪的本土化和猖獗泛濫,加劇了電信詐騙的危害性程度。2010年3月14日,重慶市公安局警務情報信息中心會同巫山縣公安局在湖北破獲的一個電信詐騙案,便是湖北籍犯罪人員效仿境外詐騙集團犯罪手法,冒充重慶市巫山、銅梁“煤監局長”向當地煤礦業主批量發送“索賄”短信實施詐騙,雖技術含量較低,但犯罪分子也頻頻得手,這一案例證明了電信詐騙確實存在本土化和普及化的不良趨勢。
(二)詐騙流程的標準化、模板化
目前看來,電信詐騙中電話詐騙的標準化和模板化程度最為明顯。電話詐騙通行的作案流程一般包含四個步驟:“遍地撒網”、“請君入甕”、“環環相扣”、“遠走高飛”。
第一步,“遍地撒網”。在境外(當前主要是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等國家和臺灣地區)的詐騙犯罪團伙,通過架設在不同國家互聯網服務器上的VoIP電話軟件,對中國大陸任意地區的電話號碼進行批量呼叫。因犯罪團伙使用了“透傳軟件”對通訊數據進行人為操縱,使得受害人的來電號碼顯示為詐騙團伙設定的任意號碼,如通訊部門特服號碼、銀行部門特服號碼、政府部門公開電話等,從而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
第二步,“請君入甕”。若受害人接聽來電,VoIP網絡電話系統則先會自動播放語音,受害人往往按照語音提示,按鍵轉入所謂的“人工服務”,此時,詐騙團伙中的“接線員”浮出水面,按照預先設計的角色、對話內容和方式,向受害人展開騙局。
第三步,“環環相套”。詐騙團伙往往有若干名“接線員”,依據詐騙模板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通過VoIP電話軟件的語音通話轉接功能,冒用法院、公安局、檢察院、電信局、郵局等各種部門工作人員的身份,輪番上陣、緊密配合,充分牽制受害人的思路,使得受害人基本沒有時間分辨真偽。當受害人確已陷入騙局、深信不疑之后,最后一名“接線員”即告知受害人,若需證明自己清白并保護自身合法財產,受害人就必須立即將其全部資金“暫時”匯入政府部門設立的“專用保護性賬號”中。
第四步,“遠走高飛”。一旦受害人將錢匯入“專用保護性賬號”中,詐騙團伙便立即通過網上銀行對資金進行拆解,化整為零;同時組織人員同步在境內外的銀行網點和ATM機上取現,然后,迅即通過地下錢莊,或重新通過銀行等方式,將資金再匯總到詐騙團伙名下。待受害人醒悟并取得相關部門支持時,其資金已經基本消失殆盡。
(三)集團作案,組織嚴密,職業化水平較高
電信詐騙呈現典型的集團化和職業化特征。團伙成員之間按照公司化運作,分工明確,相互之間一對一聯系,互不交叉,甚至互不謀面。一般有五個層次的人員:
一是境外核心人員。多為臺灣籍等境外人員,此類人員負責:編制詐騙模板;準備作案所需的器材設備、銀行卡和場所等;通過各種常規渠道,從內地物色、招募“接線員”團伙成員,并將“接線員”帶到詐騙場所培訓和管理。
二是技術支撐人員。一般由核心人員從網絡論壇臨時招募,或經“圈內”人員介紹加入。他們負責通過互聯網,遠程為詐騙團伙安裝并維護VoIP電話軟件和“透傳軟件”,并保證詐騙團伙的電話能順利接入內地的電話網絡。
三是專業拆賬人員。在核心人員指揮下,將全部贓款拆分――若在境內取款,則拆解為單筆2萬元以下;若在境外取款,則拆解為單筆1萬元以下――轉入若干張銀行卡里,以確保能在一天內轉移全部贓款。
四是取款人員,也稱為“車手”、“取款負責人”。車手一般事先潛入各地待命,拆賬完成接到取款指令后,迅速持銀行卡去銀行網點、ATM機取錢,最后再將贓款存入詐騙團伙指定的賬戶。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每名車手均持多張銀行卡,分散到幾個城市;多名車手組成一個“車手組”,聽命于一個小頭目;小頭目則負責從核心人員處接收銀行卡和取款指令,再將銀行卡分發到每個車手,并向車手發送具體的取款、存款指令。每個“車手組”可能承攬多個詐騙團伙的取款、存款業務。
五是關聯作案人員。大量的不以團伙成員真實身份注冊、與犯罪團伙毫無身份關聯的銀行卡是詐騙成功的保障,也是每個電信詐騙團伙必備的犯罪工具。電信詐騙團伙這一“剛性需求”,近年來逐漸催生了專門提供銀行卡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各種合法或非法渠道獲得大量銀行卡,通過地下渠道販賣給詐騙團伙[2]。三、電信詐騙的偵查瓶頸
從2010年公安部牽頭偵辦“10?11”、“8?10”、“11?30”、“12?8”等系列電信詐騙案,以及各地歷年來偵辦同類案件的經驗來看,偵辦電信詐騙案件往往同時面臨五難:取證難、抓捕難、定性難、追贓難、打擊難,因此,造成目前打擊工作的實際狀況是高成本、低產出、重復勞動甚至徒勞無功[3]。
(一)VoIP電話呼叫的落地反查取證工作難以深入
解剖已破獲案件可以發現,電信詐騙所使用的VoIP語音呼叫技術,一般架設于境外互聯網服務器上,犯罪分子發起呼叫后,其語音數據包通過電信運營商提供的線路,“透傳”(即落地語音網關)入PSTN電話網(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即我們日常使用的電話網,聲音以模擬信號傳輸)。經“透傳”后,受害人的來電號碼雖然顯示為諸如銀行特服、公安局辦公電話等電話號碼,但實際上是由犯罪分子手動設置而成;為了增加破獲的難度,詐騙團伙往往通過多層服務來設置偵查障礙;同時因互聯網服務器和落地語音網關的不確定性和隱蔽性,以目前的技術,很難通過來電查詢對VoIP通話進行逆向追蹤。
(二)警銀缺乏深度合作
電信詐騙案中,銀行卡是實現犯罪目的的關鍵環節。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銀行部門的部分管理規定和運營模式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有助于電信詐騙犯罪的滋長,也成為公安機關快速打擊的掣肘。
1.犯罪分子批量開立銀行卡、網上快速拆賬、ATM取現暢通無阻
部分地區的銀行對借記卡的管理,大都不如對信用卡的管理一樣審查嚴格、發放謹慎,這就造成了借記卡的批量開戶問題,犯罪分子持一張身份證就可以到銀行開立幾百個借記卡賬戶,或者是持一批他人身份證大批量開立借記卡。銀行部門按照國家銀監局、公安部等部門的要求,對銀行卡設置了單日取款2萬元的上限,但是,對持有網銀U盾的客戶則沒有設置單日轉賬限額。因此,犯罪分子只要持有網銀U盾和足夠多的銀行卡,再多的贓款也能在短時間內分拆至銀行卡,再從遍布全國各地的ATM機上取現。
同時,還需注意到的是,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各大商業銀行都加快了“國際化戰略”的步伐,陸續設立了海外分支機構,令人擔憂的是,如果犯罪組織也開始利用這些境外銀行網點辦卡、取現,那么警方極可能連“車手”等犯罪團伙低端成員也很難查證和捕獲。
2.部分銀行管理規定制約了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
偵辦電信詐騙案件,出手迅速是關鍵。但目前,銀行管理規定中,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制約了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其一,金融部門現行的有關規定,限制異地司法查詢、凍結;其二,電子銀行信息的司法查詢,需到發卡銀行所歸屬的地市級分行電子銀行數據中心,且查詢結果不能實現即到即得;其三,各家銀行基本不向公安機關開放其本行銀行卡活動監控數據;在各類銀行卡的活動數據中,公安機關僅能通過中國銀聯公司獲取銀聯卡的跨行活動數據,此數據的運用,仍然需要到開戶銀行或交易發生銀行落地查證。
(三)取證繁瑣、定性困難、證據鏈條易缺失
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專門規定電信詐騙罪,加之電信詐騙面對的是不特定區域和不特定對象,犯罪行為、犯罪工具和犯罪結果等交織在一起,給偵查、抓捕、取證、定性都帶來重重障礙,如:公安部牽頭偵辦的“11?30”案件,因所在國司法體系原因,專案組經多方斡旋,突破重重困難,才將臺灣籍犯罪嫌疑人從菲律賓押送回國。真正的詐騙核心人員往往位于境外,而目前抓獲的均為一些犯罪團伙的底層人員,這些底層人員一般會以《刑法》第312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之規定報捕;如果證據仍不足的,為打擊和震懾犯罪,還會選擇報批勞動教養。但是,一旦涉及外國人時,就不能適用勞動教養,只能釋放。偵辦案件往往是投入大、產出小,形成了對偵查資源的極大牽制。四、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措施
從2010年開始,重慶市公安機關先后投入了大量的警力、物力,成立了多個專案組進行偵辦,共破獲電信詐騙案717起,其中,破年內案件15起,破案率僅為0.61%。雖然成功打掉了幾個犯罪團伙,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打擊到的境外核心人員也少之又少。與國內外電信詐騙團伙橫行肆虐、大批不法人員蠢蠢欲動相比,我們取得的戰果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因此,警方既要深入研究,科學部署,加強對電信詐騙犯罪的打擊實效,更要強化犯罪預防,策動相關社會力量,合力筑牢、完善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全方位、立體化防控機制[4]。
(一)探索打擊電信詐騙的新方法和新機制
1.建立專業偵查隊伍,或改進偵查方法,有效應對高發態勢。電信詐騙的職業化趨勢十分明顯,建議成立專業偵查隊伍以針鋒相對,最大限度地實現警方的快速反應和專業化程度;同時,或可參照禁毒等專業警種的工作方法,視情設置“偵查圈套”,適度運用誘惑偵查手段,通過偵查經營來切實提高打擊實效。公安部自2009年6月12日起,部署開展了為期四個多月的聲勢浩大的全國范圍內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僅僅兩個半月時間,至2009年8月31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電信詐騙犯罪團伙277個,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 469人, 破獲電信詐騙犯罪案件4 836起,追回被騙資金1 900萬余元[5]。
2.落實“落地偵查”協作機制。按照公安部提出的設想,盡快搭建全國性的網絡平臺,建立跨區域協作共享和快速聯動反應機制,實現遠距離網上串并案,同時落實各涉案地偵查、抓捕和取證工作,以集約化作戰來應對電信詐騙的多發、普發態勢,避免各自為戰、重復勞動。
(二)尋求銀行、電信行業的最大支持,堵塞可資犯罪利用的漏洞
銀行服務和現代通信服務,是電信詐騙高度依賴的“兩個支點”,對該兩個支點任選其一進行打擊,即可斬斷其資金鏈或技術鏈,扼殺電信詐騙。因此,警方與銀行、電信兩大行業的深度合作是打擊電信詐騙的治本之策。其具體操作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簡化銀行查詢、凍結等審批手續,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如我國臺灣地區已經建立起“165反詐騙咨詢熱線”,受害人一旦受騙,可以在第一時間通過165熱線報警并通知銀行對涉案賬戶進行凍結,極大地減少了受害人的損失。
2.搭建制度化、常態化溝通機制或平臺,合力打擊非法營運的VoIP服務器、販賣銀行卡、非法營運短信群發、違規租用通信線路等違法犯罪行為,剪除電信詐騙犯罪的周圍支撐。
3.加強技術領域的合作,實現系統化合力管控。如建立基于“黑名單”的電話語音控制系統。一是公安部門將掌握的詐騙分子使用的電話號碼提供給電信部門,制成“黑名單”,存入電信部門提示系統的數據庫。一旦發現有與數據庫內相同的號碼撥打居民用戶電話,等電話接聽完畢后,這個系統馬上會自動撥打提示電話過去,提醒居民與警方聯系核實。二是該系統自動檢測到某一時間段同一個電話集中撥打批量用戶時,就將該可疑電話號碼記錄下來,儲存在系統數據庫,并隨即向被撥打的電話用戶發出語音提示。例如,江蘇常州警方與電信部門聯合開發的一套“防電話詐騙語音提示系統”,即可自動向被“黑名單”撥打過的電話用戶進行語音提示:“剛才您接聽到的電話,如涉及電話欠費、銀行卡消費轉賬等情況,可能是詐騙,請撥打常州市報警電話110或電信10000號進行咨詢。”自該系統啟用以來,平均每月成功攔截詐騙電話近20 000個,基本實現了以技術手段從源頭上阻截詐騙電話。
(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人民群眾被害免疫力
多管齊下,充分發動各級各類宣傳媒體,對各階層人民群眾實現全方位的覆蓋,開展電信詐騙預警宣傳,增強人民群眾自身的防范意識。
1.依靠電視、電影、廣播、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以滾動、連載、專題、專欄等形式,宣傳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特點,犯罪動向,保證宣傳的寬度和廣度。
2.充分利用網絡、短信等現代通訊技術,策動電信、移動、聯通等運營商,以群發手機短信、群撥語音提示、群發警示網頁等方式,加強宣傳的密度。
3.警方應當以“陽光警務查詢監督系統”建設工作為載體,加強電信詐騙犯罪的專題宣傳;同時,適時開展防范電信詐騙宣傳日活動,主動深入社區、街區和機關單位,采用派發宣傳單、組織觀看宣傳視頻、展示繳獲的贓物等直觀的方式,面對面地接受群眾的咨詢,向群眾介紹防范電話詐騙犯罪的知識,增加宣傳的強度。
4.筑牢柜面警示防線,增強宣傳的針對性,警方在銀監部門和銀行網點的配合下,對全市銀行的柜面員工開展防范電信詐騙犯罪的專題培訓,使每名員工都熟知電信詐騙,從而引導他們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并主動提醒有可能受騙的匯款人員,或是及時將人員和資金的異動情況報告公安機關,盡可能及時發現案件苗頭,防止被騙后果的發生。
5.警方也可開通報警服務專線,幫助群眾提高分辨騙局的能力、熟知電信詐騙的犯罪動態、增強自我防范的意識,如哈爾濱市公安局開通的“96345”預防電信詐騙專線咨詢服務報警電話,在預防和打擊電信詐騙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參考文獻:
[1]南京市公安局.電信詐騙犯罪的現狀及對策思考[J].中國刑事警察,2009(5):2931.
[2]莊華.我國電信詐騙犯罪的特點與偵查策略思考[J].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學報,2010(4):8083.
[3]劉繼敏.信息社會電信詐騙犯罪分析及打防措施建議[J].公安研究,2011(6):1822.
一、存在問題
跨國、跨境電信詐騙屬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偵查意識強,犯罪手段隱蔽性高、技術性強,存在取證難、抓捕難、追贓難等問題。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隱蔽,導致取證難。
犯罪分子僅通過網絡、電話或短信等方式與被害人聯系,不直接見被害人,因此被害人無法直接指認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取得贓款的銀行帳戶,一般是利用偽造的身份證開設銀行帳戶,或購買以他人名義開設的銀行帳戶,多帳戶交替、循環使用,每個帳戶使用時間較短,甚至僅使用一次后就不再使用,導致跟蹤追查取證困難。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幕后操控,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較高的報酬雇請不知情的群眾取得或轉移贓款,使得偵查機關即便找到相關線索也很難準確抓捕。即使抓到了犯罪嫌疑人,獲取的證據中直接證據少,間接證據多,難以形成完整證據鎖鏈,難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流動性及反偵查能力強,導致抓捕難。
首先,為了逃避法律或者降低風險,犯罪分子不使用固定電話,聯系工具多為無開戶資料或不以實名注冊開戶的手機或網絡電話,因此鎖定具體作案地點與作案人存在很大難度。其次,異地作案、異地詐騙、異地跨行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動性大,使跨國、跨境追查犯罪分子的難度加大。再次,犯罪分子彼此間不熟悉,一般使用綽號或假名單線聯系,僅和自己的上下家聯系,導致公安機關很難將涉案人員一網打盡。
(三)因犯罪分子轉移贓款迅速,被害人消極報案,導致追贓難。
首先,犯罪分子使用網絡轉換器變更電話號碼區號顯示,達到被害人接聽電話時顯示的號碼均為被害人當地號碼,無法識別犯罪分子所在地域,亦無通訊記錄可調取,一旦得手,便會在極短時間內迅速轉移贓款,案發后難以偵破,難以追回被騙款項。其次,電信詐騙犯罪針對的是不特定對象,受害者涉及多個國家或地區,一些被騙金額小的受害者不主動報案,特別是利用與被害人發生感情糾葛的詐騙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基于羞愧或其他多種因素而沒有報案,使得詐騙涉案金額難以確定。而取證、追贓困難,導致對于證據不足、涉案數額無法達到追訴標準的嫌疑人,只能做存疑不處理。
二、原因分析
一是電信監管存在漏洞。網絡電話平臺改號使多人上當。犯罪分子通過從網絡電話平臺從國內撥打國外、境外被害人的電話時,該平臺能夠提供改號服務,因此其撥打的電話號碼能顯示為被害人所在地域的號碼,使被害人放松警惕。
二是“中間商”利益驅使。有的掌握網絡技術、設備、資源的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專門為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搭建網絡電話詐騙平臺,提供改號、群呼群撥、網絡電話落地對接及運行維護等技術支持。還有“地下錢莊”打著資金管理服務的招牌,專門為犯罪分子提供轉移、提取贓款服務。這些行為是電信詐騙猖獗、難以及時查處的重要原因。
三是銀行監管存在漏洞。被害人一旦將錢款匯入犯罪分子指定賬戶,便迅速被轉移到外地多個賬戶,后被不同人員領取。犯罪分子一般掌握上千張銀行卡用于取贓、轉移贓款,均來自國內不同銀行,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如利用一張身份證在各地銀行辦了幾百張卡。銀行應對這種批量辦卡的行為予以加強監管。
三、對策建議
一要加大電信、金融等部門的安全防控力度,規范銀行的帳戶管理制度。電信部門要加強對違法短信、不明來源的電話及違法網站的監管,對群發量巨大的短信內容進行過濾檢查,通過屏蔽等技術切斷違法短信、網站傳播渠道,從源頭上遏制。金融部門要加強對交易異常的銀行帳戶的監管,以及存取款環節、特別是自動取款機的錄像監控設備的維護。
二要加大科技強警與打擊力度,提高案件偵破率。對該類詐騙特別要注重研究、采用、開發與計算機網絡相關的各類行業產品及電話定位、追蹤等技術,以便迅速鎖定作案人員,有效采集與保存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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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楊勇,賈霞,董振江. 電信業務能力開放技術標準[J]. 中興通訊技術, 2009,15(2): 52-59.
[5] 胡尼亞,張鵬,劉曉靖,等. 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業務能力開放技術標準綜述[J]. 信息通信技術, 2011(4): 23-31.
[6] 中興通訊. IMS助運營商構建新的業務價值鏈[N]. 通信世界周刊, 2010-06-21.
[7] 廖繼勇. 移動互聯網業務環境下業務網絡能力開放分析及策略[J]. 通訊世界, 2013(23).
伍佳佳,2012年2月考入湖北日報傳媒集團荊楚網,分配到總編室工作,2015 年調入新成立的頻道編輯部,任部門副主任至今,兼任湖北日報新媒體集團第三支部組織委員。截至目前,“拆二代辦養老院”等新聞作品在全國獲得較大影響。先后獲得湖北新聞獎一等獎(集體),湖北網絡宣傳好作品獎,湖北日報傳媒年度好新聞二等獎、月度好新聞獎,荊楚網好稿獎二等獎等多項;2014年獲得湖北日報新媒體集團最佳新銳獎、2015年獲得湖北日報新媒體集團明星人物獎、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先進個人”稱號。
[摘要]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個人信息在多平臺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種不可逆的累積過程。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關聯危機發生,而電信詐騙就是最為嚴重的一類。打擊電信詐騙,一直被認為是公安機關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況下,有必要跳出傳統的邏輯分析框架,重新厘清電信詐騙與信息安全之間的邏輯關系,轉變單一主體破解難題的狹隘空間,構建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化治理模式,從而形成“安全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會生態。
[關鍵詞]電信詐騙 社會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參與
據新華社報道,2015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電信詐騙案件59萬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經濟損失222億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國共立電信詐騙案件35.5萬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損失114.2億元。電信網詐騙已成為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毒瘤”。如何根除電信詐騙這一社會“頑疾”,成為當前一道亟待解決的社會難題。
一、電信詐騙的社會化治理:一種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會本質上是一個開放演進、具有耦合作用和適應性的復雜網絡系統,在這個龐雜的系統內,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需要及時予以疏導、縫合。在傳統的觀念里,社會治理政府主導是主流。但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一些錯綜復雜的問題不斷涌現,單靠線性管理模式很難快速給出有效應對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電信詐騙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電信詐騙是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盜用個人信息,騙取錢財。其借助的是電信、互聯網等技術,在實名制還未全面普及的情況下,其手段還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它有別于普通的詐騙,普通詐騙的受害方與施害方是可視或者可識別的。電信詐騙既關涉電信企業,又與銀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報案,又牽涉到公安機關。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學生,又牽涉了教育部門。因此,電信詐騙是一種關乎全民的社會化結構關系。這種關系決定了其參與主體的多元化。
2.多主體合作是治理電信詐騙的最佳選擇。
多主體合作共治是當代公共治理理論中較為核心的機制建構與制度設計。具體就電信詐騙而言,其問題的復雜性,使得單一行動或者決策失效。電信詐騙與當前互聯網技術緊密相連,需要專門的互聯網技術手段、偵查辦法、防騙宣傳、輿論監督等共同作用。而關聯主體的廣泛參與,有利于快速補位,使得失序的社會關系逐漸回歸本位。
多主體合作需要價值觀的引導與重塑,需要構建利益趨同的參與機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電信詐騙作為全社會識別度較高的問題,亟需整合社會資源,多主體互動,以實現社會秩序良好。
二、電信詐騙社會化治理的體系構建
合作協商治理是現代社會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體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轉化。電信詐騙作為社會治理中的特定問題,除國家和政府外,還應吸納社會團體、行業組織、社會群體等力量共同參與。這種新型的社會聯動關系,需要一套完整的體系將其統一。構建這樣的內容體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參與: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體。
《2016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54%的網民認為個人信息泄露情況嚴重,84%的網民曾親身感受到因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根據這份民意調查,不難看出,民眾對于信息安全的關注度空前,個人信息保護刻不容緩。而2016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主題為“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參與網絡安全建設。
除了民眾參與,政府相關部門也應積極參與。早在2015年6月,國務院建立由公安部牽頭,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23個部門和單位參與的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這一多部門參與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驚人威懾力。
此外,媒體也應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將電信詐騙作為一項長期的報道工程來建設。遇到重大電信詐騙案件,要做好議程設置,通過多媒體手段,進行有針對性的傳播。再者,與電信詐騙相關的企業,因業務原因,天然掌握用戶信息,更應積極參與到保護個人信息的行列中來。
2.成果共享:治理電信詐騙的終極目標。
任何治理體系的構建,落腳點不僅僅是解決問題,還在于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為制造壁壘。否則,會損害到因共同的目標形成的利益聯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層級是服務增效。具體就治理電信詐騙而言,無論是政府部門,電信企業,銀行等,在協助解決問題的同時,要提高服務水準,提升技術安全級別。以民生為向度的服務供給,是實現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徑。
譬如銀監會與公安部研究制定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就明確要求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已查明的凍結資金及時返還受害群眾,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返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得,收取任何費用,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電信詐騙社會化治理的實踐推進
電信詐騙是社會“頑疾”,治理起來必然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社會化治理體系的構建,最終還是要通過實踐去推進。除了理論上行之有效的體系構建之外,還需要從技術、管理、立法和輿論監督等多個具體層面著手。
1.技術引領:大數據、實名認證等實時反饋。
電信詐騙寄生于移動通信和互聯網技術,那么,回歸到技術本身,能否通過更為先進的技術來阻斷已經出現的問題?實際上,很多監管難題都是依托技術進步才找到了解決之道。治理電信詐騙,離不開以信息化治理為基礎的技術支撐。
譬如,據廣州日報報道,中國移動內蒙古有限公司研發了“詐騙電話預警系統”,當用戶接聽或撥打疑似涉騙號碼時,用戶的手機屏幕就會同步顯示該號碼已被標記為詐騙電話,提醒用戶謹慎接聽。這種利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從側面打擊電信詐騙,見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電信、銀行等,要加快推進實名認證。進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證件核驗技術手段。同時通過人臉識別技術,深化實名認證,讓多重驗證聚力,確保個人信息安全。實名制只是準入,之后還需要企業引入并匿名技術、數據泄露保護模型技術,此外,還需要不斷升級業務系統,防止黑客攻擊。
2.法律保障: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規無縫銜接。
我國目前還沒有《個人信息保護法》,因此,有必要針對電信詐騙,構建立法、執法、司法三位一體的法律框架體系。建議根據我國國情,盡早推出《個人信息保護條例》,明確個人信息的保護類別,保護措施等。設置專門行政機關來保護個人信息,賦予其行政處罰權。同時,將個人信息侵權案件納入各級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圍,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賠償制度等。立法、執法、司法無縫銜接,才能確保與電信詐騙相關的違法行為,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3.輿論監督:媒體作為與公眾參與合力推動。
電信詐騙的社會化治理,還需要引入媒體和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媒體作為輿論監督的主體之一,理應時刻以民生為本。電信詐騙作為危害社會的毒瘤,媒體作為社會的“眼睛”,要敢于對于個別政府部門不作為,電信企業、銀行等不作為,予以曝光,督促其積極作為,共同給力,解決民生頑疾。
媒體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優勢,就電信詐騙中的熱點,做好議程設置。此外,可以設計專門的防騙APP,開辟專門的通道,收集線索。還可以開辟舉報平臺,政風行風熱線,鼓勵公眾參與。在傳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類傳播,定向傳播,譬如,可以與高校合作,社區合作,制定針對特定人群的防騙報道、防騙常識等。還可以及時引導輿論,避免因個別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電信詐騙還需要在實踐中摸索,社會問題通過社會化治理模式,必然會得到有效解決。只是在這個尋求解決過程中,需要多方主體參與,達成共識。
注釋:
[1]謝宗曉、林潤輝、王興起:《用戶參與對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響――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學》2013年3期
[2]林元慶:《電子商務環境下客戶信息安全問題研究》,《現代商貿工業》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識和網絡輿論監督――兼論網絡輿論監督影響力》,《新聞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寧:《關于網絡通訊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電腦知識與技術》2016年13期
[5]葛磊:《電信詐騙罪立法問題研究》,《河北法學》2012年2期
[6]謝連觶骸兜縲耪┢的防控體系研究》,《法制與社會》2011年14期
【網友熱議】
高霞:徐玉玉事件側面凸顯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還存在漏洞。該事件之所以能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一方面在于其準大學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則是作為貧困家庭,其生命的隕落,引起廣泛的同情。希望悲劇不再重演,所有與之相關的部門能夠從這一事件中看到切實的社會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給的問題,并采取有效綜合措施,不斷加以完善。
李歡:電信詐騙、騷擾、推銷是信息時代的切膚之痛,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的經歷,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強,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為疏忽,上當受騙。徐玉玉事件,讓更多的人關注到信息安全,越來越多的網民通過社交平臺痛陳遭遇,要求徹查電信詐騙,肅清通訊環境,這對于信息安全相關措施、政策法規的出臺是一個很大的觸動。
楊虹磊:電話詐騙案發生后,一些專家總是提醒人們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誠然,個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從源頭上就堵住電信詐騙,問題就能從根源上得到解決。因此,單純的呼吁人們提高警惕來應付日益多變的各類詐騙,這無疑是社會的一種悲哀,也會進一步稀釋社會信任度。所以,面對屢禁不絕,越來越猖獗的電話詐騙案,需要制定法律,來進行更細致的指導和規約。
李克偉:如果說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提高人們警惕心和識騙防騙能力,形成長效機制,可讓電話騷擾、電信詐騙無機可乘,那杜絕提供平臺載體,斬斷依附于電信平臺的各種灰色“利益鏈條”,避免電話騷擾詐騙恣意橫行,更是當務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確立電信企業兜底責任,對電話騷擾詐騙造成的消費者損害,進行違約賠償或者連帶責任先行賠付,甚至依法進行刑事追責,才能真正起到震懾促動效應,倒逼電信企業提升自律、服務和質量意識,堵住電信運營管理“漏洞”,進而有效防范電信騷擾詐騙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們的正常通訊權利,維護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費環境。
景純:徐玉玉事件雖然是發生在山東省,但是湖北的媒體也應該緊跟熱點,結合本地實際,采訪本地受騙者案例,再找專家給予指導,或者通過深度報道做調查和對策,或者通過微信、微博、專版等形式介紹防騙知識。紙媒可以宣傳一些網絡安全典型,做防騙知識小貼士等;網媒可以通過訪談、漫畫、動畫、H5等形式提醒大眾提高安全意識。如果可行的話,也可以開發防騙APP。
而就在此前,中央電視臺就報道了這么一件事:遼寧沈陽一位70多歲的老人今年1月7日去中國工商銀行某支行匯款。老人邊打電話邊匯款,電話另一頭傳來南方口音,遙控老人一步步地操作ATM機匯款。
懷疑老人遇到了電信詐騙,銀行員工趕緊上前阻止,但老人卻十分反感。為了防止老人再次匯款,銀行行長按下終止鍵取消業務,在苦勸40多分鐘無效的情況下報了警,并鎖上了銀行大門,防止老人離開去其他銀行繼續匯款。
銀行不惜關門停業,即便是這樣,也沒能最終阻止老人的匯款。老人最終想方設法去別的銀行將40萬全款匯出。隨后幾日,這名老人覺得不對勁,才去派出所報了警。
我們一邊憎惡猖獗的騙子,一邊也思考,為什么有這么多人上當受騙?為什么那么多高學歷的人也經不住騙子的忽悠?從幾個層面破解騙術,預防受騙,可能是當下的務實選擇。
終極版“騙術解密”
誘之以利型
“您中獎了”——對于中獎騙局,必須增強主動防范意識,拒絕不明虛利誘惑。切記,如果對方提出領獎要先交費,那就把這獎當空氣吧!
“你有筆退稅”——若要拿到退稅,首先要給騙子們匯上一筆手續費。稅務部門退稅時,會在報紙、電視等媒體公告,而不會僅以電話方式通知。當你遇到退稅誘惑時,可先查閱當地媒體的相關信息,并向權威部門核實。
“包你股市賺錢”——騙子會先給你一點甜頭嘗嘗。比如,在受害人匯入5萬元本金后,騙子會告訴你賺了4000元,并將其打入賬戶內。再追加投資,就血本無歸了。
“出售”——以飛機票、火車票、二手摩托車、二手轎車等為餌最為常見。此外,槍支彈藥、、竊聽器等違禁品的虛假信息也屢見不鮮。受害人往往被要求繳納定金或保證金等才能辦理。
“低息免擔保貸款”——騙子利用的是事主急需流轉資金的心理,但貸款還是應到銀行信貸等部門申請辦理,辦理時應先審查對方資質。
愿者上鉤型
“我是房東”——這一招純屬“瞎貓碰到死耗子”,受害人往往是確實正需要匯款的人。在收到類似短信時,務必給真正的收款人打電話確認。
“猜猜我是誰”——當接到自稱老朋友的人“猜猜我是誰”的電話時,要保持高度警惕,核實對方身份,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種種理由而給其匯款,更不可向非自己親友戶名的賬戶匯款。
“宮婆重金求子”——千萬別以為自己可以“財色兼收”。發財并不容易,太容易得到的財富,很可能只是個陷阱。
應急決策型
“借我點錢吧”——網上聊天時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通過電話等通訊方式,與借錢的“好友”直接核實,不要輕信網絡即時視頻。
“你兒子出事了”——當接到子女、親屬被綁架、突發疾病、遭遇車禍等電話時,不要慌張,要注意直接與子女、親屬聯系進行核實,不要貿然匯款。
“你銀行卡被盜刷了”——直接向銀行客服咨詢,不要通過詐騙短信提供的聯系電話咨詢。凡以種種借口要求通過ATM機操作所謂“遠端保全措施”、“開通網銀”等的,即是詐騙。
“你的網銀需要升級”——切勿隨意點擊別人發來的鏈接。粗一看確實是某銀行的官網,可事實上卻多了幾個字母。點擊“升級”之時,其賬號、密碼等信息已經被人利用木馬截獲,賬戶內的錢早已被人轉移。
“你涉嫌洗錢”——騙子利用改號軟件將來電改成“110”等號碼。目前公檢法等部門均未設立“國家安全賬戶”等名目的銀行賬戶,工作人員履行公務時,一定會持相關法律手續當面詢問當事人。
心理防騙
電信詐騙“中招”根源:被引發焦慮,就可能受騙;大額比小額更容易騙。
如何在心理上預防受騙?心理咨詢中心專家劉晏華向大家介紹以下幾點:
受騙因處于某種焦慮中
每個人都有可能受騙上當,無關你的職業、年齡、性格,而只關乎你是否正處于或被引發焦慮。一般而言,騙子是廣撒網的,如果恰巧接受者處于騙子描述的情境中,就有可能會因騙子的話引起焦慮;一旦有了焦慮,而騙子又恰好能提供消除焦慮的方法,那么受害者就會不由自主地按照騙子的話去做,從而受騙上當。所以往往大筆金額反而比小筆的更容易被騙,因為引起受害者的焦慮更大。
最近,一位朋友接到一個短信:“我是房東,我在外地,這是朋友的電話,房租請轉到以下賬號……”恰巧這位朋友的房東在前幾日催促過房租,而朋友也知道房東是個經常需要出差的人,所以毫不猶豫地按短信的提示將房租轉了過去。結果幾天后,接到房東的電話,她才知道自己被騙了。因為這位朋友認為,別人不會知道自己正好要交房租。可事實上,詐騙短信往往是群發的,只要當中有一個人恰好正處于交房租的時段,就可能上當。
家人不要過分責怪
應該說,受騙者出現自責、焦慮等心理反應都是正常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大部分人的這些反應會逐漸淡化。不過,以下這些做法能緩解并更快地幫助受害者走出心理困境。
1.家人不要責怪。當受害者被指責的時候,他會失去反省能力,也會激發他的憤怒,讓他更長時間地停留在事發后的負面情緒中。
2.將受騙經歷合理化。比如,花錢買個教訓、消財免災等等。
3.化悲憤為動力,更加努力工作或賺錢,來彌補損失。
4.知會其他人避免受騙。
就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受騙上當?專家給了兩個建議:
凡事慢一拍。遇到令自己焦慮的事情時,等待半小時,焦慮會自然下降,理智就會抬頭。
與金額相關的事情,一定知會其他人。這會分擔掉一部分當事人的壓力,同時,另一個人因為沒有身處這一情景中,能比較冷靜而理智地判斷真實情況。
最后,專家提醒受害者,千萬不要讓自己長期陷入自責中,這會令自己持續處于焦慮狀態,不僅影響心理健康,也會影響生理健康,還可能再次陷入騙局中。
機制防騙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建議:建立轉賬程序三方制。
李玫瑾教授認為,電信詐騙是專業設套、非專業人來應對的問題,普通百姓很容易掉入騙子設定好的圈套。關鍵問題是,怎么樣建立一個安全的金融防控機制。
騙子抓住人的基本護財心理,制造錢財不安全的謊境,令人意外而緊張,此時的被害人被恐懼牽制著,不能放下電話、不能和周圍人交流,電話那頭的騙子又掌握著你的部分信息。賬戶里錢多的人,更容易上當。
被騙與人的身份、智力等無關,有許多知識分子包括大學教授、還有商人等受騙上當的案例。“曾有一真事,有幾個農民,你扮經理我演廠長,騙了四五個商人,商人多精明啊還上當。我的同行都有被騙的經歷,如接到電話說你親屬受傷進醫院做手術需要匯錢,結果匯了,再打親屬手機,人正在上課呢。騙子的套路很多,會組合各種各樣的理由,新手法層出不窮。”
李玫瑾認為,與其破解手法,不如建立安全防范的機制,以不變應萬變?!艾F在公安機關加強宣傳,比如把防騙宣傳廣告張貼在電梯里,被騙的人說我在電梯里看過,沒想到還是被騙了。因為騙術不斷在變,光靠宣傳、破解騙術,永遠是滯后的?!薄拔覀儾荒芸偢隍_子‘屁股’后面解題,而應該針對這種新型且變化多端的犯罪研究對策,現代社會發展迅速,從電話到短信,從網絡到微信技術的出現,網銀、手機銀行、銀行卡,仍會出現新的欺詐形式的犯罪,而我們現在的銀行還用以前的方式,當然就不安全了?!?/p>
李玫瑾建議:重點要研究并完善個人賬戶往外轉賬時的一些程序,建立轉賬程序三方制,即先進入第三方,類似于支付寶的付賬方式,付錢后并不直接打給賣家,而是由第三方保管;再如支票兌付,需要3天。如果銀行轉賬也能用這種方法,3天后到賬,那騙子就騙不了了,因為很多受騙者在3天里會回過神來。
李玫瑾呼吁,與其宣傳不如完善機制,金融系統應該根據形勢發展,建立讓儲戶放心的保護機制。
不過,學會防騙,遠遠不夠,我們不能永遠跟著騙子的腳步走,除了增強自我防范外,銀行在客戶轉賬匯款的過程中提醒到不到位?怎樣建立一個安全的金融防控機制?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銀行轉賬匯款,銀行都應該及時詢問是否認識匯款對象:匯款前要簽告知單,告知單要求匯款者在匯款前就“你認得對方嗎?對方是你什么人?你為何要劃款給對方?”等問題,以進行風險防范的提醒。
當前電信詐騙已經從多人演戲組團忽悠,演變到人機交互職能詐騙,集團化、專業化、智能化特點明顯,迷惑性更強。這考驗的是應對的智慧與制度。同時,需要加強頂層設計,明確有關單位應對電信詐騙的職責,加大問責力度。完善法律對犯罪的懲戒,提升公安部門跨省甚至跨國辦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