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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管理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 新型農村;合作經濟;工商行政管理運行
中圖分類號:F3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6-0010-02
0 引言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如何將分散經營的小農戶組織起來,建立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正在參與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對于新型的農業經濟如何進行工商行政管理。同時能更好的為該種經濟模式提供服務和平臺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進而促進新型農村合作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1 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70年代末,以為標志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打破了中國農村長期存在的、單一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政社合一的集體經濟模式,農村中涌現出了各種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但長期處于小農經濟狀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國農村千家萬戶分散的小生產方式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80年代,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沿著兩大路徑展開,一是政府主導下改革體制形成的社區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二是農民自發形成、政府積極引導的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前者由于創立的基礎是政府自上而下、一相情愿的設計,沒有徹底脫離傳統體制,因此收效甚微;后者則是農民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內在要求的自我創新,并得到了政府的積極支持,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從未來發展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將成為完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的一個創新方向[1]。
進入21世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和管理現代化使得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向真正農業企業化演變[2]。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始加入國際競爭的行列中,這對于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和增加農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建立農戶參與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行為模式,受到戶主的文化水平、生產的商品化程度和政府支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并隨這些因素的變化而不斷變化[3]。逐步涌現出許多問題:合作制本質規定與實現形式問題;合作制與商業化問題;合作制的產權特征與管理體制創新問題:合作社資本結構與資本運營問題;政府在合作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問題[4]。
2 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運作保障
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成功運作主要保障:一是通過建立有效的契約與激勵機制,合作組織的產品在質量上得到嚴格保證;二是合作組織的成立是一個農業市場自然演進的過程,符合市場發展規律;三是合作組織在規模擴張與利潤流分配過程中,堅持了市場導向的原則,符合合作組織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環境[5,6]。
3 工商行政管理在農村合作經濟中的職能
農村合作經濟是基層工商實踐的大舞臺,迫切需要理論指導和經驗交流?;鶎庸ど绦姓芾聿粌H僅是執法、監督管理,更應該是一個服務機構,提供給農村合作經濟市場運營源源不斷的養分。進而去指引、啟迪、幫助農村合作經濟市場成功運營。根據目前我國經濟現狀,工商行政管理正可以提供這樣一個平臺,讓農民們能及時了解到工商方面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國家工商總局各項工作的部署,借鑒和學習全國各地農村合作經濟運營的成功經驗及其在管理工作上的探索研究。例如近年來,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省實現貿工農一體化,產加銷一條龍的“公司+農戶”的農產品生產經營和合同購銷流通機制[7]。
4 在新型農村合作經濟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運行情況
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在新型農村合作經濟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運行情況并不順利,主要原因一是對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對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用、法律地位、行為規范認識模糊。沒有真正認識到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的需要;沒有真正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取得合法主體資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運作還很不規范,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制度不健全,以信譽為擔保,運作和管理隨意性大,有利則合,無利則散還普遍存在[8]。
5 在新型農村合作經濟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運行對策與建議
①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擴大宣傳力度,增強服務意識,為農民免費提供有關設立政策法規和市場咨詢服務。②從農民銷售難開始介入,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發揮區域優勢。圍繞優勢的經濟產業,積極培育各種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③降低市場行政監管門檻,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提供優質服務,為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積極引導從事經營活動的新型農村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開辟優質服務綠色通道。④協調農業、科技等有關部門有計劃的對新型農村經濟組織進行法律法規、合同規范、市場營銷、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幫助提高新型農村經濟組織內部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素質、服務水平和增強駕馭市場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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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廖運鳳.對合作制若干理論問題的思考[J].中國農村經濟,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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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戰明華,吳小鋼,史晉川.市場導向下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制度創新——以浙江臺州上盤鎮西蘭花合作社為例[J].中國農村經濟,2004,5.
【關鍵詞】農村合作組織組織;問題;對策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科學發展現,解決“三農”問題基本思想和思路的集中體現,也是我國農村發展的主要目標。新農村建設要落在實處,必須建立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一、我國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經過了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仍處于初步發展的階段,還沒有形成大的氣候,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對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確認識,觀念滯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村合作組織的認識仍停留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的至今還弄不清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對其發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緊迫性更是缺乏足夠的認識,因此,在建立和發展農村新型合作組織過程中,有的地方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門不能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積極有效的教育引導農民組織起來,為其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制度空間;有的地方夸大政府作用,不顧本地實際情況和農民意愿,搞“一刀切”、“拉郎配”,過多地介入到農民合作組織的日常經營決策;有的地方則片面強調農民合作的自發性,坐視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而不規范、不引導;有的地方農村于部群眾以為搞合作經濟組織是走回頭路,重新吃大鍋飯,分不清新型合作經濟組織與過去那種大而全的統一經營模式的根本區別。
2、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不明確。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統一、系統、規范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方面的法律與條款,以明確合作經濟的性質,保障合作經濟組織的權益。所以,農民在組建登記和運作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障礙,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使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建立與發展得不到必要的支持與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增收。
3、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合作機制服弱,合作層次不高?,F有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普遍規模偏小,基本上限于本鄉、村的服務,不少合作組織僅僅是親朋友鄰之間的一種互幫互助.合伙經營,帶有明顯的自然經濟痕跡和小生產者的烙印。由于規模小,經濟實力弱,服務范圍窄.形不成具有規模效應的產業帶,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4、農村新型經濟合作組織內部管理尚不規范,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國農民的整體文化素質偏低,文盲半文盲人數多,小農意識濃厚,市場觀念淡薄,勞動力數量過于龐大。在這種群體中耍想本著自愿原則搞合作,把分散的農戶組織成一個有效率的合作組織是相當困難的,從組建合作組織到維持合作組織有效運轉,需要支付十分昂貴的組織成本。所以,多數合作經濟組織沒有建立規范的章程和財務、分配制度,宗旨模糊,責任不清,產權不明,機構設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旦缺少得力的組織者,組織就難以有效運作。
二、建立和發展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對策
1、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為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又好又快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創造良好的宏觀政策環境。各級政府應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載體作用,充分認識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將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列入重要工作議程,納入當地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各級政府部門要加強合作,制定政策,形成推進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良好的制度空間。要在財政、金融、稅收、土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給予積極的支持和扶助。對具有一定規模、運作良好、且具有一定示范性的專業合作組織要從多方面給予幫助和扶持;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等。不斷進行宣傳發動,培養一批能把握合作經濟組織基本理論和具體操作方法的工作骨干,夯實建設新農村的經濟基礎。
2、加快立法建設,盡快制定促進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又好又快發展的各項法律法規,為其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制度空間。立法建設的指導思想應為“鼓勵發展,引導規范,保護權益”。在法律上明確其財產關系和責任形式,明確其與政府的關系,明確政府對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扶持政策。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農民組織尤其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及其在經濟社會中的地位,離不開法律的支撐和保障,其發展必須納入法制化的軟道。因此,應該加快合作經濟的立法建設,盡快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合作經濟法。在全國的綜合法尚未出臺之前,地方政府,可以根據當地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發展的實際,制定一些相應的促進、引導和規范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條例、章程等法規,從而為全國性立法建設準備條件,打好基礎。
3、從實際出發,尊重群眾的意愿,扎實穩步地推進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管理民主”營造氛圍。在推進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的過程中,要引導合作組織在發展中不斷優化內部運行機制,強化內部規范管理,在發展合作組織建立民主管理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要切實維護農民經營自和財產所有權,對已經建立起來的各種新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新時期合作經濟組織的特點和市場經濟的要求,完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以規范促發展。一是建立保障機制。合作經濟組織都要建立內部章程,制定財務管理、民主監督、經營決策等規章制度,并通過簽訂合同、協議、契約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各自的行為。二是建立利益保護機制。正確處理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戶的利益分配關系,把農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通過建立風險基金、合理讓利、制定最低保護價、利潤返還、預付定金、賒銷生產資料等有效方式,積極扶持農民發展生產。三是加大對農民合作組織的政策扶持力度,促進農民合作組織的內部聯合和外部擴張,不斷壯大合作組織自身的經濟實力。通過合作組織的運行,培育區域經濟主導產業,促進地區“生產發展”,實現農民“生活寬?!薄?/p>
參考文獻
[1]曹澤華.《加快發展全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報告》.工作報告,2005.7
[2]杜吟棠.《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 建立農業現代企業制度》.中國合作經濟,2004.2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
一、研究現狀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國際社會上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重要作用的經濟組織,國際經驗表明,農業是合作經濟最活躍的一個領域,農民合作社是當今世界合作社的主體。
1.一種觀點認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以及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具有農村合作經濟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屬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依據是中國的憲法。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8條第1款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2.許多政府部門的官員及其部分學者[1~2]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本規定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原、生產大隊、生產隊建制經過改革、改造、改組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包括經濟聯合總社、經濟聯合社、經濟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總社、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股份合作經濟社等。
3.多數學者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不同的兩個范疇[3~6]。其主要依據是,集體經濟與合作經濟是不同分類依據條件下的兩個概念,集體經濟是根據產權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經濟形式,它指生產資料和經營性財產歸集體所有,按這一依據劃分的組織還有國有經濟、私有經濟等。合作經濟是根據組成及運行方式而界定的經濟形式,按這一依據劃分的組織還有公司制企業等。合作經濟與集體經濟具有實質區別,合作經濟的本質是交易的聯合,它承認私人產權;而傳統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財產的合并,它否認私人產權。
現有的研究成果,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進行了分析,但由于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理解不同,看似真理的論點論據往往出現在不同的文章中論證相反的觀點。本文嘗試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概念入手,分析二者之間的關系。
二、概念的內涵
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涵及其功能,無論是權威文件還是學術界,沒有統一的、明確的和具體的界定。用歷史的尺度及其功能作標準,可以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劃分為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兩種類型。
1.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在行政鄉村范圍內,以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要特征的一種組織形式。在傳統意義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以下幾個最明顯的特征:一是農村區域,二是農民組織,三是集體所有制經濟。其中集體所有制經濟,是生產資料歸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社會主義公有制,是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制度的兩大組成部分之一,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表現之一。
2.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是相對于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言的,市場條件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一概念應該具有新的內涵。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在以村民為服務對象,以規模經濟為特征,滿足成員共同經濟需求的合作經濟組織。其中“集體經濟”所顯示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以集體規模經濟為標志、以集體主義為價值觀的性質特征[7]。
3.合作經濟組織,是合作經濟的載體,泛稱合作社。合作社是由自愿聯合的人們,通過其共同擁有和民主管理的企業,滿足它們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需要的自治組織。國際合作社原則是:自愿和開放的社員原則;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自主和自立原則;教育培訓和信息原則;合作社間的合作原則和關心社區原則。其中,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兩項是根本性的。
三、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
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明顯不同于典型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為鄉(鎮)、村、村民小組農民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的形式組成,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社區性經濟實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典型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區別在于原則、目的及其特點:
1.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遵循自愿原則,農戶、消費者或市場經濟中其他弱小的實體,為了抗衡經濟領域的各種風險,自愿聯合、自我服務的產物。合作社是農民自發的組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加入退出的自由。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承認個人產權,生產資料和經營性財產歸集體所有。合作經濟組織承認個人產權,資本聯合所有,承認和保護社員的所有者權益。農民加入合作社以后保持獨立的市場主體地位,而集體經濟組織中農民沒有任何自主地位;合作經濟的本質是以承認私人產權為前提的交易的聯合,而傳統的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財產的合并,它否認私人產權[3]。
3.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自上而下行政組織、行政干預的產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政府的延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者,是體現政府意圖的準官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介于政府和農民之間的非政府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者,要對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而非政府官員負責。
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民主管理,實行一人一票,而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管理沒有體現出來;民主管理原則和社員經濟參與原則不可能在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體現出來。
5.真正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只有在社會經濟發達到一定水平以后才有可能出現。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在中國工業剝奪農業的條件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具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性質。
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目標、特征及其原則等方面,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著不可分離的關系。
1.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起源于合作經濟。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農村推行的農村互助組,可算是建國以后中國最初的合作經濟形式。運動以后,生產力有了極大的提高,但數以千萬計的擁有各種不等小塊土地的小農,不能抵御各種自然的天災人禍。因此,成立互助組,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農民的自愿選擇的結果?;ブM的時期,土地私有,自愿結合,等價交換,產權清晰,民主管理,這些都完全符合合作化的原則?;ブM以后,中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走向集體所有制的道路,主要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結果。
2.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一種,它是農民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還的原則,按章程進行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8]。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資本型股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社;二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如大戶帶動型、農業龍頭企業聯結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中介型;三是專業(行業)協會,如經營性專業協會和服務型專業協會;四是各種經濟聯合體,例如種植養殖型聯合體、加工型聯合體、經銷型聯合體等。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由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成的、以集體財產特別是土地為連接紐帶的一種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經濟組織,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目標只有一個,即在法規容許的范圍內為其成員謀取最大的經濟利益[9]。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要贏利的,不斷的增強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追求經濟效益是市場機制的要求,背離了這一點,提供服務就失去了基礎。對內則不以贏利為目的,服務是組織的宗旨和目的,背離了這一點,集體的合作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凝聚力。
合作經濟和合作經濟組織,作為一種改變單個農業生產者和大市場之間不對等交易的一種制度安排,在發達國家已經取得了豐富的經驗,并成為一種發展的必然方向。目前中國的一部分地區已經自發地建立了以農戶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為基礎的各種農村股份合作組織,包括社區性股份合作和專業技術股份合作。以村民為服務對象,以規模經濟為特征,滿足成員共同經濟需求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當然,由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一項任重道遠的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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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姜法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定義辨析[J].農業經濟,2006,(10).
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
中圖分類號:F32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9-0059-02
一、研究現狀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國際社會上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重要作用的經濟組織,國際經驗表明,農業是合作經濟最活躍的一個領域,農民合作社是當今世界合作社的主體。
1.一種觀點認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以及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具有農村合作經濟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屬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依據是中國的憲法。1999年《憲法》修正案第8條第1款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2.許多政府部門的官員及其部分學者[1~2]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各種類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本規定所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原、生產大隊、生產隊建制經過改革、改造、改組形成的合作經濟組織,包括經濟聯合總社、經濟聯合社、經濟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總社、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股份合作經濟社等。
3.多數學者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不同的兩個范疇[3~6]。其主要依據是,集體經濟與合作經濟是不同分類依據條件下的兩個概念,集體經濟是根據產權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經濟形式,它指生產資料和經營性財產歸集體所有,按這一依據劃分的組織還有國有經濟、私有經濟等。合作經濟是根據組成及運行方式而界定的經濟形式,按這一依據劃分的組織還有公司制企業等。合作經濟與集體經濟具有實質區別,合作經濟的本質是交易的聯合,它承認私人產權;而傳統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財產的合并,它否認私人產權。
現有的研究成果,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進行了分析,但由于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理解不同,看似真理的論點論據往往出現在不同的文章中論證相反的觀點。本文嘗試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概念入手,分析二者之間的關系。
二、概念的內涵
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涵及其功能,無論是權威文件還是學術界,沒有統一的、明確的和具體的界定。用歷史的尺度及其功能作標準,可以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劃分為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兩種類型。
1.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在行政鄉村范圍內,以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要特征的一種組織形式。在傳統意義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以下幾個最明顯的特征:一是農村區域,二是農民組織,三是集體所有制經濟。其中集體所有制經濟,是生產資料歸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社會主義公有制,是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制度的兩大組成部分之一,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表現之一。
2.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是相對于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言的,市場條件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一概念應該具有新的內涵。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在以村民為服務對象,以規模經濟為特征,滿足成員共同經濟需求的合作經濟組織。其中 “集體經濟”所顯示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以集體規模經濟為標志、以集體主義為價值觀的性質特征[7]。
3.合作經濟組織,是合作經濟的載體,泛稱合作社。合作社是由自愿聯合的人們,通過其共同擁有和民主管理的企業,滿足它們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需要的自治組織。國際合作社原則是:自愿和開放的社員原則;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自主和自立原則;教育培訓和信息原則;合作社間的合作原則和關心社區原則。其中,社員民主管理原則、社員經濟參與原則兩項是根本性的。
三、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
傳統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明顯不同于典型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作為鄉(鎮)、村、村民小組農民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的形式組成,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社區性經濟實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典型意義上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區別在于原則、目的及其特點:
1.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遵循自愿原則,農戶、消費者或市場經濟中其他弱小的實體,為了抗衡經濟領域的各種風險,自愿聯合、自我服務的產物。合作社是農民自發的組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加入退出的自由。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承認個人產權,生產資料和經營性財產歸集體所有。合作經濟組織承認個人產權,資本聯合所有,承認和保護社員的所有者權益。農民加入合作社以后保持獨立的市場主體地位,而集體經濟組織中農民沒有任何自主地位;合作經濟的本質是以承認私人產權為前提的交易的聯合,而傳統的集體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財產的合并,它否認私人產權[3]。
3.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自上而下行政組織、行政干預的產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政府的延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者,是體現政府意圖的準官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介于政府和農民之間的非政府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者,要對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而非政府官員負責。
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民主管理,實行一人一票,而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管理沒有體現出來;民主管理原則和社員經濟參與原則不可能在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體現出來。
5.真正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只有在社會經濟發達到一定水平以后才有可能出現。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在中國工業剝奪農業的條件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具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性質。
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目標、特征及其原則等方面,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著不可分離的關系。
1.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起源于合作經濟。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農村推行的農村互助組,可算是建國以后中國最初的合作經濟形式。運動以后,生產力有了極大的提高,但數以千萬計的擁有各種不等小塊土地的小農,不能抵御各種自然的天災人禍。因此,成立互助組,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農民的自愿選擇的結果。互助組的時期,土地私有,自愿結合,等價交換,產權清晰,民主管理,這些都完全符合合作化的原則?;ブM以后,中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走向集體所有制的道路,主要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結果。
2.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一種,它是農民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還的原則,按章程進行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8]。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資本型股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社;二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如大戶帶動型、農業龍頭企業聯結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中介型;三是專業(行業)協會,如經營性專業協會和服務型專業協會;四是各種經濟聯合體,例如種植養殖型聯合體、加工型聯合體、經銷型聯合體等。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由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成的、以集體財產特別是土地為連接紐帶的一種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經濟組織,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目標只有一個,即在法規容許的范圍內為其成員謀取最大的經濟利益[9]。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要贏利的,不斷的增強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追求經濟效益是市場機制的要求,背離了這一點,提供服務就失去了基礎。對內則不以贏利為目的,服務是組織的宗旨和目的,背離了這一點,集體的合作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凝聚力。
合作經濟和合作經濟組織,作為一種改變單個農業生產者和大市場之間不對等交易的一種制度安排,在發達國家已經取得了豐富的經驗,并成為一種發展的必然方向。目前中國的一部分地區已經自發地建立了以農戶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為基礎的各種農村股份合作組織,包括社區性股份合作和專業技術股份合作。以村民為服務對象,以規模經濟為特征,滿足成員共同經濟需求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當然,由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造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一項任重道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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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發展中的問題
1.1缺乏健全的運行機制
過去一直以來,我國農村經濟組織發展較為落后,組織管理方法也并未建立科學全面的管理運行機制。具體表現在,農村地區經濟組織事物決策應當反映經濟組織內部農民群眾的意志,但大部分農民群眾沒有受到過高等教育,對很多基礎性的組織管理知識也無法透徹的理解,當前的實際情況主要是:農村經濟組織各項事務決策以及變成了少數領導干部的“獨角戲”。
1.2財政支持力度不夠
國家財政資金需要支援各方建設,很難面面俱到,而對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發展就更加力不從心,加之現階段的政策優惠比較少,進一步加深了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的困境。資金短缺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農村經濟組織發展速度的減緩,也影響了其可持續發展,這對于我國深入推進統籌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最終實現。
1.3農村經濟組織管理體制混亂
目前農村組織管理有著多頭管理的問題,導致在管理過程中存在著職能交叉或管理空白的問題。要想成立一個農村經濟組織,必須通過在很多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在建立農村經濟組織時,要經過以上部門加以實現,并且不同機關缺乏有效溝通機制,由于管理機制的不明確,增加了組織運營的難題。在今后發生問題后,需要確定承擔責任的部門時,這些部門通常會以法律為規定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1.4經濟組織管理人才不足
因為歷史遺留的城鄉教育差距,農村地區的基礎教育設置嚴重不足,教育條件十分落后,導致生源大量外流,大批農村優秀學生進入城市發展,學成之后回鄉率較低;農村地區原有的青壯年勞動力資源也越來越多的流向城市發展,他們很多人在城市定居,很少返回農村,也極少過問農村經濟組織的相關問題,這樣一來就讓原本發展力度不足的農村經濟組織問題更加困難。從農村經濟組織開始發展,人才短缺問題就以及存在,也成為了制約其發展的關鍵問題。
2完善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對策
2.1完善農村經濟組織結構功能
要從農村三級經濟組織構架入手,即政府、經濟組織和農戶,對以往中間小、兩頭大的結構模式加以改善。要讓政府與農戶間的中介組織聯系得到加強,實現農民組織程度的提升,對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組織構架進行完善,并以此為基礎讓農村與農民更加現代化與組織化[1]。要加大對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培育與發展,鼓勵農民積極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建立并發展中介服務型、企業經營型、技術協作性、專業合作型的各類經濟組織體系。
2.2提高財政投入力度
對于符合相關條件的農村經濟組織,要加大財政項目資金投入力度,簡單來講就是對于農村經濟組織投入不足而實施的惠民政策。以提高財政專項資金投入的方式,讓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有良好的資金保障,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促進農村經濟組織的快速發展。此外,要加快財稅改革力度,讓對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的支持作用得到增強,以減少農村經濟組織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稅負負擔的方法,開展營改增的試點,保證對農村經濟組織征收的稅收能夠反哺于農村經濟組織。
2.3完善農村經濟組織運行機制
管理上要對組建的地位、作用及條件進行明確,在農村新型經濟組織構建中,必須明確發起人及相關成員,要有共同專業生產經營項目與具體內容,應具備較好生產經營基礎條件。農村新型經濟組織在滿足規定條件后,農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要組織業務指導,并對其進行登記與備案。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有經營行為的,要在稅收部門、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為其經營活動與財產收益提供法律保護。在農產品市場開發、和農戶簽訂訂單、合同,以及組織農民開發產業、組建協會組織等方面,應為其跨行業、跨區域開展活動給予支持[2]。此外,要積極對農村經濟組織運行機制進行完善,讓農民充分了解組織內部制度,要安排專人進行講解,保證每位農民都明白組織運行機制,并給予農民更多參與組織事務決策的機會,避免出現壟斷事務決策的情況。
2.4多渠道充實人力資源儲備
只有保證農村經濟組織有更多的人力資源儲備,才能推動農村經濟組織的穩定長遠發展,從而確保城鄉經濟一體化的目標得以實現。當地政府與教育部門要對農村教育軟、硬件進行完善,從而培養更多的農村經濟組織人才,吸引更多優秀的、年輕的農村人才,為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打下堅實人才儲備基礎。此外,要加強宣傳與引導的力度,鼓勵在外務工人員回鄉發展,把在外學習的豐富經驗運用到農村經濟組織發展中,加快農村各項建設發展。并且要適當提高對回鄉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待遇,以此吸引更多的人才。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增強購買公共服務的力度,并讓更多購買公共服務的崗位向農村經濟組織傾斜,以此留住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以此推動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
3結語
作為新生事物的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學術界對其尚沒有統一定義,只是從不同視角進行了闡釋,這些闡釋內含的核心觀點基本一致,即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是一種新型的合作經濟組織,基本原則是自愿參與、自由退出,服務對象主要是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服務內容主要針對農戶家庭個體無法實現的部分,目的主要是增強合作、抵御風險并增加經濟收入等。
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仍具有鮮明的特征:其一,結合方式自愿化:以經濟利益為紐帶的自愿聯合方式。其二,成立方式合法化:以法律法規為基礎的成立方式。其三,經營形式企業化:以現代企業組織為依托的經營形式。其四,營利方式雙重化:以對外營利、對內非營利為原則的營利方式。其五,分配方式多元化:按資分配與按勞分配相結合的多元化利益分配方式。
這有別于農村傳統集體經濟組織以犧牲農民個體利益,保障國家工業化或繳納農業稅,進行集體提留后,家庭承包收入各自分配的單一化分配方式;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采取的是以按資分配為主,按勞分配為輔的多元化利益分配方式,它有利于激活各種生產要素的效用,提高要素使用率,進而實現集體經濟組織整體效益的最大化。
二、剖析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現實困境
由于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尚處于探索階級,且發展的外部環境較為復雜多變,因而目前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面臨著諸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七大層面:
1.合作意識淡薄,自生能力趨弱
2.發展資金不足,競爭力削弱
3.經營形式單一,缺乏產業支撐
4.人力資源匱乏,供需矛盾突出
5.民主管理機制尚未形成,內部人控制嚴重
6.剩余索取權不明確,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雙缺失”
7.政府行政介入不當,介入“度”難于掌控
三、創新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對策體系
本文試圖從塑造農村新型合作文化、強化財政“適時、適度”扶持力度、明確剩余索取權、把握政府介入“度”等方面入手,構建新型對策體系。
1.提升農民合作意識,塑造農村新型合作文化
提高農民合作意識,塑造農村新型合作文化,具體可從兩個層面努力:其一,通過典型示范與引導,降低農戶間合作成本,增加合作收益,提高單個農戶的合作意識。其二,通過政策支持,提高合作社的合作意識。其三,塑造農村新型合作文化。
2.完善資金籌措機制,強化財政“適時、適度”扶持力度
主要措施包括各地政府可以按征收土地出讓金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土地補償基金,專項用于支持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充分發揮各級農司的作用,為缺乏發展資金的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提供必要的信貸擔保等。
3.創新經營形式、走多元發展道路,增強產業支撐
4.創新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養與使用機制
面對人才缺失的狀況,必須創新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和使用機制,以培養人才、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
5.創建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提高監管效率
其一,在各級設立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確立集體經濟的專門管理主體。各地政府應盡快研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集體資產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在其管轄范圍內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規范,對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機構的設置和產生及其權利義務進行界定,同時,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章程、規章制度等。其二,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證制度,賦予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任何經濟組織要真正融入市場經濟激烈的競爭中,就必須擁有明確的法人地位,具備法人資格。其三,建立健全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管體制。相關部門要指導、督促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相關手續,核實其利益聯結機制、分配機制等。
6.明確剩余索取權,實現機會主義行為減少與監督成本降低的“共存”
在道德層面,可以提高集體資產經營管理者道德素質和道德修養,樹立其為集體服務的強烈心理,以減少機會主義行為,但這一措施的力量有限;在經濟層面,可將一定的剩余索取權分配給經營管理者,使其與全體社員利益取向完全一致,形成利益共同體,以減少其機會主義行為。
7.把握政府介入“度”,真正履行“支持”職責
政府對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扶持把握好“度”,并在遵循平等性原則、市場化原則、制度性原則的基礎上,重點支持以下三個層面:即維護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本質屬性,使其始終是農民自愿結合并為其共同利益服務的經濟組織;增強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能力,增強為社員謀福利的能力,為逐步實現共同富裕貢獻力量;推行合作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合作,以壯大規模獲得更大發展。
一、農村經濟組織與創新
組織在農村部門的經濟行為研究中一直是熱點和具有分歧的話題。發展經濟學、新制度主義和農村組織經濟學是三個研究農村經濟組織的主流思路。發展經濟學實現了將組織研究從制度研究中剝離出來,作為影響農業發展的獨立變量,進而再到從結構研究為主向政策研究為主,重視農村個體在政策和體制下的行為方式的轉變。新制度經濟學則將交易成本、信息不對稱、委托等概念引入到農地產權和農村發展的研究中。農村組織經濟學則在農村信貸市場、農地產權市場、農業稅收和農業技術利用等方面系統解釋了組織制度對于農村資源分配以及如何變動以適應變動環境。組織理論研究的結果表明,農村發展中的組織方式、結構、規模、政策適應性對農村的信貸、產權、技術合作等生產行為具有非常重大的影響。
從中國的實踐來看,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與合作制度的結合是迄今為止最有效的農業制度安排。在家庭經營長期不變的情況下,通過農村經濟組織創新克服農戶小規模分散經營的局限性,有序地引導農戶和市場接軌,走向專業化、商品化、現代化,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從而把家庭經營與合作經營的優勢有效地結合起來。因此,中國農村經濟組織創新的關鍵在于:在保持目前家庭經營制度不變的前提下,如何將分散的小農戶組織起來,變成集中的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趨勢的合作經濟組織。新形勢下的農村經濟組織創新與過去的合作化有本質的不同。它是遵循自愿平等、風險同擔、利益共享的原則,按照現代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分工,由其產業鏈條和內在的經濟利益所聯結起來的合作關系。
二、城鄉一體化進程對農村組織創新的需求
進入21世紀,我國農村發展目標逐步向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方向邁進。以農民的居住向城鎮集中、鄉鎮工業向園區集中和農業生產向規模經營集中為特點的農村新型發展模式,客觀上要求不斷創新能夠克服分散經營局限,有效整合各種資源的農村經濟組織。農村經濟組織創新是推進城鄉一體的產業化形成和發展的基礎性條件。因勢利導地發展培育農村經濟組織對加速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十分必要。一是農村改革中變化的利益關系需要農村新型經濟組織調節。城鄉一體化使改革由農村內部利益關系的調整,轉向工農、城鄉以及國民經濟部門之間利益格局的調整,涉及的利益關系更為復雜。農民權益的維護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的組織程度及參與決策程度。由于傳統的農村經濟組織在結構、規模、功能等方面已經無法滿足調節新的利益關系的要求,需要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增強農民自身在市場經濟中的利益訴求能力和市場交易能力。二是提高農業技術貢獻率需要新型經濟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組織在農業技術轉移和擴散過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突出的農業技術貢獻率是建立在中介組織的技術推廣基礎上的,它能消除農民參與市場經濟的技術梗阻,降低農民使用新技術的風險。土地規?;洜I后,為提高農業技術貢獻率,必須通過提高組織化程度來提升各種農業要素的利用效率,確保農戶所需生產要素的供應和先進技術的推廣與運用,延長農業的產業鏈條,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三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需要新型經濟組織實現。將增長建立在通過對種子、化肥、農藥、能源等資源性消耗投入上的農業生產方式,不僅造成單位面積的過高能耗和不斷上揚的生產成本,而且造成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生態系統破壞等諸多問題。通過規?;慕M織和生產,可以優化農業基礎設施和技術手段,將農業生產建立在現代化、大生產方式基礎上,剔除小農戶生產過程的隨意性和失控性。改變傳統農業分散、無序的生產流程和高消耗、高污染的發展思路,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走向集約、節能、環保的新型產業化道路上來。四是農業國際競爭需要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介入。面對規?;?、組織化程度極高的農業跨國公司、合作社聯盟和國際性壟斷集團,我國現有的農村經濟組織競爭基礎十分薄弱。傳統的農業經濟組織不能完成農業與國外市場的對接。囿于產業組織缺陷無法通過資本與技術替代解決,農村經濟組織的未來之路必然是通過組織創新,形成規模經濟和集聚效應,通過現代農業科技的推廣和經營方式的變革,實現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的目的。
三、一體化進程中農村經濟組織的缺陷
與城鄉一體化快速推進的實踐進程相比,農村經濟組織的成長明顯滯后于現代農業的發展,其根源在于組織化進程中的體制性缺陷。一是動力性缺陷。由于沒有很好解決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的主體性問題,在處理利益和風險、分配和積累、決策和責任等關系上缺乏適當的激勵約束制度支撐,導致農民自主發展和參與發展的積極性不高,農村經濟組織自主管理和自主增長能力較弱。農村發展缺少在自組織中變遷的動力,自組織能力嚴重弱化,自我發展動力與活力不足。二是結構性缺陷。突出表現在經濟組織結構的層級缺陷和同質化。前者表現為溝通政府和農戶之間的中間層級的缺失,導致經濟組織結構出現斷層。后者表現為農村中的經濟組織與農村中的政治組織同質化,村級事務管理服務職能與村級集體資產經營管理職能混淆。對農村主要生產資料使用權和管理權的紊亂管理,阻礙了農村經濟組織相應功能的發揮。三是規模性缺陷。由于農戶人均資源較少帶來的組織成本的高昂、農村各種資源產權的模糊性、農村資本的稀缺以及地域封閉等影響,目前的農村經濟組織活動大多空間狹窄、內容單一。許多經濟組織由本地數量有限的農戶組成,活動空間和內容僅限于小范圍的技術和貿易服務,因此表現出規模小、影響力弱、帶動性差,缺乏適應和開拓市場能力的特點。大量組織長期徘徊在小范圍、低層次服務的水平上,很難對農戶形成持續的吸引力和獲得農戶認可。四是創新性缺陷。城鄉一體化的進展推動了部分發達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逐步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的組織轉型。但在更多的欠發達地區,農村集體經濟卻不得不面對空殼化的狀況。傳統的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組織不能及時重組改造,通過創新體制機制煥發新的生機活力,供銷社、信用社的功能不斷萎縮,鄉鎮企業面臨體制和產業轉型的困苦。新興的由農民自發形成的新型私人合作組織,則由于政策法規配套、人力資源素質、資金規模等因素困擾,處于萌芽階段。農村經濟組織的創新性缺陷導致了農業產業化的組織需求缺口。
四、一體化進程中農村經濟組織創新的思路
農村經濟組織創新的核心是按市場規律使農村各種組織得到積極有效的發展,讓農民成為市場主體,培育農村市場經濟。一是以主體創新推動農村經濟組織的活力。農民是農村經濟組織創新的主體,應充分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和農民意愿,堅持進出自由,按照“民辦、民管、民享”的原則,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通過農民自辦、官民合辦、能人領辦、嫁接聯辦等多種形式建立新型經濟組織,幫助農民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契約關系,在法律上明確其財產關系和責任形式,發展培育現代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使之成為現代化的農業經營主體。政府從稅收優惠、財政補助和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通過法律和政策扶持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二是以結構創新推動農村經濟組織的功能。從完善“政府―經濟組織―農戶”的農村三級經濟組織架構著手,改變傳統的兩頭大、中間小的結構模式。充實政府和農戶之間的中介組織聯系紐帶,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完善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組織架構,通過結構的組織化促進農村和農民的組織化和現代化。圍繞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生產方式的變化,大力培育和發展各種新型的專業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鼓勵農民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建立和發展專業合作型、技術協作型、企業經營型、中介服務型的各類經濟組織體系。對傳統的信用社、供銷社等經濟組織,也要注重功能改造,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組織資源,實現新老組織資源的對接。三是以規模創新推動農村經濟組織的效率。要破解阻礙農村經濟組織規模發展的各種障礙,通過加強農村道路、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投資,降低農村中介組織規?;慕灰壮杀?通過改革農村資源制度體系,明確土地、林地等農村生產生活資料的“權”與“能”,奠定專業組織的規模發展產權基礎;通過建立有效的農村資源交易市場和信貸市場,為中介組織的規模發展減輕負擔;通過推進傳統經濟組織兼并聯合等規?;脑旌椭貥?改善現有組織的集中程度,從而全面推進農村經濟組織的規?;\營。四是以治理創新推動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發育。經濟組織的創新離不開農村治理變革。要塑造農村經濟組織成長發育的治理空間。對鄉鎮政府主要職能進行調整,應該從直接參加生產經營的職能向經濟社會的規劃、協調和服務職能轉變,從傳統單一農業管理職能向城鄉統籌發展職能轉變,從事務性和技術性職能向公益事業發展職能轉變,從而使鄉鎮政府由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分離村級事務管理服務職能與村級集體資產經營管理職能。逐步推動村級事務管理向城鎮社區管理轉變。健全村級服務體系,制定服務標準,大力推進實施服務標準化工作。圍繞加強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能力、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水平、促進農產品品牌建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等目標,加大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