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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強措施
(一)有利于促進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不斷完善
在農村土地承包制度中,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健康穩定發展。通過對合同的管理來規范農村土地是最有效的和合理的,可以不斷地促進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國的土地歸屬所有、歸誰經營一系列的問題已經落實,這就標志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日趨成熟。
(二)有利于保障人民的根本權益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能夠保障人民的權益,由于農民的基本經濟來源就是土地,承包合同對農村用地規劃標準進行了規范,確保了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以及經營權,具有法律效力,能夠保證人民對于土地使用的權益,給廣大的農民提供保障。
(三)為各類土地糾紛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為了避免在土地糾紛案件中責權不明的情況發生,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可以在土地管理中規范農民土地的權益,減少土地矛盾的發生,在土地糾紛案件中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現狀
(一)主要類型
我國國土面積遼闊,農村地域也非常廣泛,因此土地承包情況各地也有一定的差別,因此農村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種類也各不相同,筆者經過總結歸納,發現主要的糾紛有三種:第一種就是體制合法性較差的土地承包合同,這類合同在簽署時,主要是由承包人發起的,在實際簽署時一般都是采用借用組織成員的名義進行的,因此其有效性比較差,而且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合同都缺乏法律效益,此外如果超過實際期限,很容易引發非常嚴重的法律糾紛問題。第二類是合同履行方面的糾紛,這類合同具有很強的法律效益,因此如果發包人想變更法律合同,其流程以及規定相當繁瑣,因此很容易引發農村地區的法律糾紛問題。第三類是責任違約糾紛,出現合同責任違約糾紛,其責任主體很明確,不存在職責不清楚的問題,出現這類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的某一方違反了合同條款沒有履行相關的責任,或者超過了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期限而使得另一方產生了比較嚴重的損失。
(二)主要特點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問題上,其重要集中在經濟糾紛方面。根據調查顯示,在所有的農村土地糾紛問題上,經濟糾紛就占據了50%以上,而且由于地域性的差別,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但是歸結起來大部分的經濟糾紛的產生都和農村的經濟發展有關系。在農村,由于經濟主體結構比較單一,因此在實際發展過程中,如果過分的強調發展速度,就很容易造成土地糾紛情況。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交易是促進農村經濟水平提高的一種有效途徑,因此在農村應用土地承包合同是大勢所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農村地區的農民對于合同的了解還不深入,因此一些開發商經常給農民設計一些合同陷阱,這樣不僅損害了農民的權益,而且在后期的土地管理中會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合同經濟糾紛。
三、現階段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行為規范化不足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市化的進程也在不斷的加快,因此在城市建設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因此造成了我國大量的農民進城打工,而這些農民為了增加收入,一般都是將土地轉讓承包出去,但是基本上都是依靠口頭協議進行的,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一旦出現經濟糾紛,則很難確定權責。而且這種現象在農村尤其是一些偏遠地區的農村十分普遍,之所以出現這種問題,還是由于制度管理的不完善,進而導致農村土地轉讓行為出現不規范的現象。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不合理
在一些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偏遠地區,缺乏完善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制度,而且一些調查取證工作也不能落到實處,這就導致證書的發放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造成土地經營權不明確,從而造成土地糾紛。
(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簽訂程序不嚴謹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其不嚴謹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首先合同的公證工作不能落實,導致許多合同中還存在一些“隱藏”條款;其次在土地承包過程中,仍然以口頭協議作為主要內容,書面協議反而很難有實質性的規范內容;再次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缺乏民主性,很多合同都是由領導包辦,最后在合同承包過程中,出現不法現象,扭曲了正常的合同簽訂流程,出現了一些非法承包,暗箱操作等情況。
(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過低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對社會的影響非常大,因此就需要一批高素質的管理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還需要提高,經常由于“人情”導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正常進行,而這些最終損害到了農民的利益。
(五)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宣傳教育不足
由于宣傳工作沒有做到位,導致農民對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了解不深入,不仔細,而且隨著近年來土地矛盾的加劇,導致農民對于合同管理工作越來越不滿意,這也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舉步維艱。
四、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相關策略
(一)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由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會涉及到每個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加大對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以提高農民對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在實際工作中,各級政府部門要深入農村,做好實地調查工作,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力爭獲得農民的支持以及配合,同時還要認真的聽取農民的一些建議和意見,宣傳土地合同管理工作給農民帶來的好處,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
(二)注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審核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與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有著密切的關系,只有高水平高素質的管理人員才能做好土地合同管理工作,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加大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對其進行專業的組織培訓工作,并且要制定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對于工作不認真,水平不高的人員給予一定的懲罰,對于培訓后仍然不合格的人員堅決不予使用,通過這一系列的手段,組建出一個高素質高水平的管理人員隊伍,更好的為農民服務。
(三)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法律風險的管理
要想提高在對于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管理水平,首先就要有一支高水平的風險管控隊伍,在土地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終止環節,風險管控人員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可以有效的發現合同中潛藏的各項法律風險,因此可以有效的保證土地合同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因此就需要政府部門加大對于合同法律風險管控隊伍的建設,積極引進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人員,從而提高隊伍的整體水平。其次還需要相關部門不斷的完善合同風險管控制度,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以為合同管理中的風險管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四)落實糾紛仲裁制度
從我國土地承包的實際情況來看,落實糾紛仲裁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合同承包糾紛越來越多,因此相關的政府部門必須構建出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當地政府要認清目前的合同糾紛風險,盡快組成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以方便農村解決土地糾紛問題。
(五)積極學習和吸收外國先進的合同管理方法,善用和改造合同管理方法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起步較晚,因此和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管理水平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土地合同承包管理工作的效果是非常明顯的,當然這和民族文化也有一定管理,外國人的契約精神比較強,但是歸根結底還是由于其合同管理方法比較先進。隨著我國近年來的經濟發展,農村土地承包活動也越來越頻繁,因此政府部門要不斷的學習外國的先進的合同管理方法,結合本地土地實際情況,不斷的改善合同管理方法,以促進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五、結語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民大量涌入城市打工,因此很多農民選擇將土地承包出去,在這個過程中,由于農民法律意識不健全,導致承包土地權責不明,土地糾紛事件不斷發生。因此就需要相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土地合同管理工作,以減少土地糾紛問題,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基于此本文重點討論了如何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以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曹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建議[J].現代經濟信息,2016(02).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不足;改進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09.116[中圖分類號]F321.1;D92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9-0207-01
引言
近些年來,我國的經濟在不斷發展,社會在不斷進步,我國對農村也越來越重視,農民的生活情況有了很大改觀,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在農村土地合同管理中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為了促進農村的穩定發展必須盡快解決這些問題,給農村、農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1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1)土地經營權流轉不規范。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地區經濟普遍得到了發展。在經濟不斷發展的同時,我國城鄉之間的經濟差距也越來越大,經濟發展仍然處于一種不平衡的狀態,再加上我國產業結構正處于轉型期,第二產業以及第三產業雖然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是第一產業卻逐漸受到了漠視。農村大部分年輕力壯的農民為了生存,為了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他們往往將自己的土地進行流轉,不再務農,選擇出外打工,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知識的欠缺,他們沒有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意識,因此常常依靠口頭約定來進行土地流轉,還有一些人直接將土地閑置,不流轉也不種植,導致土地荒廢,耕力下降。因此給土地管理帶來了困難,阻礙了國家政策的落實。(2)合同程序缺乏法律效力。很多農民在流轉土地的時候僅僅靠口頭協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也有一部分農民是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進行土地承包流轉的,然而合同的簽訂卻沒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甚至很多合同都是口頭合同,它往往是以村委會或者村務會的口頭形式呈現的,雖然口頭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但是與口頭約定卻沒有太大的差別。農民在簽訂土地合同的時候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沒有切實的書面形式的保障。還有的合同是村里的領導自行決定的,沒有經過大家的討論和認同,這種行為具有強制性,甚至一些村干部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私心,自然而然地傾向于自己的親戚或者是希望從中獲取一定的利益,因此私下經營、非法承包的現象十分嚴重,很多農民沒有簽訂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無法保障自身的權益,因此容易引發諸多問題,給農村的和諧與穩定埋下了隱患。(3)經營權證的流程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對于土地承包有明確的規定,在農民將自己的土地承包出去后,對方也就是承包方就會獲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并且承包雙方要到縣級以上的政府機構去開具土地承包經營證明,從而在法律上保障雙方的權益。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政府機構并不是真正地按照規范的法律程序來進行辦公,沒有做到從實際出發。在確立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時候,往往根據雙方的口頭表述就進行了相關證件的辦理,并沒有深入地去了解實際情況,因此就難免留下一些糾紛的隱患。
2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改進措施
(1)做好合同管理收集工作。管理部門在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切實地提高相關管理部門的責任意識以及管理意識,使其認識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從而提高工作的實效性。在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對土地合同檔案的收集與管理,使其向制度化、規范化的方向轉變。收集之后,相關的管理工作人員要嚴格地按照國家制度以及法律的相關要求對其進行檢查,對其中不規范的地方與雙方進行協商、修改,切實做好合同的核查工作,從而確保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實性以及有效性。(2)提高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我國為了規范農村的土地承包過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并要求農村的土地承包都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進行。因此為了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首先必須加強土地承包法的宣傳,具體措施必須行之有效,比如說,可以將相關的法律法規制成小冊子,以便于農民隨身攜帶,還可以將一些比較重要的條例內容制成大的宣傳牌,豎立在村里比較明顯的地方,以便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從而在潛移默化中使農民以及相關的管理人員都熟知相關的法律規定。(3)加強指導工作。經濟在不斷地發展,土地承包也會經常發生,土地流轉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進傳統農耕模式的轉變,有利于農業的現代化發展。但是由于土地流轉又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農民的知識文化水平又比較低,所以對于一些問題的認識不是很全面、徹底,導致整個土地流轉的過程出現了很多問題,瑣碎的問題給政府機關帶來了困難,使其無法進行細致地處理,面對這種情況,要想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就必須設立一個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對土地承包合同進行管理,對農民進行指導,為農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使其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土地流轉。
3結語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問題;途徑
近年來,我國農民就業形勢更具多元化,從事非農業生產人員數量呈逐年增加的態勢,這對農村生產要素的重新配置和流動帶來了較大的影響,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逐漸增多,對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帶來了較大的影響。因此,需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效的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
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不夠
農民不僅自身法律意識淡薄,而且文化素質普遍不高,這就導致大多數農民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缺乏深入的了解,從而導致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不斷,甚至還存在個別村委員會對集體土地經營權利進行侵犯的行為,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得不到執行。
2.土地承包合同的程序沒有法律效力
當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變,但在一些土地承包合員簽訂時,沒有在公開及公正的環境下簽訂,部分合同甚至是以口頭確立的,合員簽訂十分隨意,缺乏書面的保證。部分合同甚至是由村領導干自行確定,不僅沒有相關方案,而且沒有經過村民的同意,合同缺乏公正性,個別村干部利用手中職權,往往以較低的價格在土地承包合同簽訂過程中使親朋好友獲得利益,非法承包現象較為嚴重。部分沒有書面合同的村民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一旦出現問題,則會對農村的和諧、穩定帶來較大的影響。
3.土地經營權流轉不規范
一直以來我國城鄉之間經濟發展都存在較大的差距,這也導致當前許多農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涌入城市。大量農民外出外工,使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現象十分普通,但很多農民土地流轉過程中采用的都是口頭約定,不簽訂法律合同,甚至存在土地棄耕的現象。一些較偏僻落后地區,不僅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不合理,而且在政策上對土地承包行為監督不及時,再加之農民自身文化素質較低,這就導致土地承包過程中對于自己和對方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明確,從而導致土地經營權流轉不規范,存在著許多違規現象。
4.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歸屬于政府機構管理,但由于實際工作中,管理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再加之對工作缺乏認真、負責的態度,這就導致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在執行土地承包合同過程中極易出現各種矛盾和問題,從而導致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產生。
二、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途徑
1.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力度
需要在實際工作中重視村級干部的法律知識培訓,合其能夠知法、懂法,從而在實際工作中充分的運用法律來維護好農民及村集體的切身利益。加大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可以將其印制成冊,做到農民人手一份,還可以以公告牌的形式在各村委會進行張貼,加大對土地承包法的宣傳,使村干部及村民都能夠認真、深入的領會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各種規定,從而做到有效的貫徹落實。
2.做好合同收集工作
管理部門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處于重要地位。為此,管理部門應該提高自身責任意識,注重工作的實效性。工作中,要著重對土地合同檔案管理做好收集工作,實現制度規范化,通過專人進行管理,形成完善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責任制度。在農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后,相關部門應該及時有效進行收集,避免合同長時間在農民手中存放。在進行收集的過程中,要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嚴格檢查,做好合同和實際的核查工作,只有二者相符才能入庫,確保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的真實性。
3.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對于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業主管相關部門應在制度上、法律上、合同上、管理上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相關工作,通過流程制度的確立,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從而做到制度上的保障。其次,在進行承包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應配備專門的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化管理。
4.提高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面對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管理工作將不斷出現新問題、新情況,沒有一支業務精、政策通、紀律嚴明、管理科學的人員隊伍是很難勝任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重任的。因此,需要我們不斷地在隊伍建設上下功夫,花力氣,為做好新時期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創造有利的工作條件。
5.規范農村土地流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來做好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同時制定詳細的土地流轉規程,進一步對當前農村土地流轉進行引導和規范,確保流轉程序的合法性,合同的規范性及流轉手續的完備。作為農經部門,更需要對農民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進行引導和指導,辦理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證,積極調解土地流轉糾紛,對土地流轉合同進行備案。進一步完善鄉鎮農經監管部門職能,強化對土地流轉的監管,更好的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另外,當前還要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充分的的利用市場調節來強化對土地流轉的有效管理,構建農村土地流轉長效機制及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庫,更好的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工作。
三、結束語
在當前農村發展過程中,作為農村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其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構建和諧農村的基礎,因此需要針對當前農村經濟的新特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構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體系,對各方面工作進行統籌,確保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新農村的建設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吳木生.福建省潭頭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探析[J].北京農業,2013,12.
【關鍵詞】信息系統構建 信息化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
1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構建概述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就是指利用計算機和網絡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的進行收集、傳輸以及儲存的活動。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的內容一般分別是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數字化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傳遞網絡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的工具,能積極地推進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進程。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工作信息系統的建立有兩個好處。第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內容的信息化同時也系統化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內容,軟件的使用可以最大限度解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本身的價值,提高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的使用效率。這有利于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的利用和挖掘。第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的一大特點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易復制、所占存儲物理空間小、傳輸快捷,降低了成本的同時也極大地便利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工作,使其能服務于更多的人群,有效擴大服務對象范圍。
但在工作中,應注意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系統本身的不足。便利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管理可以造成極為突出的安全性問題。計算機軟件使用和網絡的引入在信息化過程中是無法回避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被竊取的風險就增加了,因此,需要在信息化的同時做好軟件及網絡安全工作,保障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 新時期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的策略
2.1 加強軟硬件建設
實現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首先要加大軟硬件方面的建設力度。一是硬件設施的到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化管理中,不僅需要使用到臺式電腦,與之配套的dvd刻錄設備、掃描儀等辦公設備和良好的網絡條件也不可或缺。因此,要加大在的硬件購買方面的資金投入,配置完善的硬件環境,完善網絡條件,保證將信息使用主體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設備的穩定鏈接。第二,管理軟件要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應考慮當地網絡、硬件、服務對象范圍后,決定軟件的使用。另外,很多管理軟件的漏洞較多,若不及時升級,會使得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平添安全風險。所以應綜合考慮軟件的各方面情況,根據其成熟性、公司實力、售后服務等方面選擇各方面較穩定的軟件。
2.2 建立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標準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是管理工具,目的是實現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因為,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的各個環節中,由于各地工作條件不一,方法各不相同,在這種情況下,要做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的共享工程量較大。因此,必須有效建立起一套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信息化標準,對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的整理、統計、服務標準等進行統一規定,以此作為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這種統一的標準的使用,使各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在合并統一管理、查詢時無阻礙,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利用率,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資源的共享與管理十分有利。
3 “3S”技術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應用
“3S”技術(GPS、GIS、CIS)在發達國家的各個產業中應用得都相當廣泛,而我國在基礎測繪、土地利用、城市規劃、國防建設等方面也大規模使用此項技術。從國內外目前的使用經驗來看,對主要農產品的種植面積、土地流轉等農業經濟信息的全面采集、管理,完全可以利用“3S”技術帶來的便利,為更好地服務“三農”打下堅實基礎。
(1)信息采集與整理。首先,需要用GPS獲得基礎土地數據,之后使用GIS系統,將采集的數據導入,再將相關因子輸入。之后,要運行核對、查漏補缺等程序模塊。通過此一系列操作,農村土地承包基本資料可以較完整地獲取。在后續環節中,底圖應選擇宗地勾繪圖,以方便在計算機上描繪宗地界限,標注宗地內業號。最后,選擇比例尺,建立圖表關聯,查閱經營權證登記申請表,進行出圖工作。而宗地位置圖、繪制圖等無需另外的工序,可以直接生成。
(2)紙質文件相關處理。根據農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必要程序來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申請書、登記簿等紙質文件的填寫,在一般情況下,會耗費大量的工作時間和人力資源,且容易出現人工錯誤。而“3S”技術結合經過一定設計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打印設備或系統,各種紙質文件的輸入和輸出均可準確、快速地實現,不僅保證了紙質文件的統一、規范與完整,還杜絕了承包期間文件被篡改的可能性。
(3)數據庫建立。應按照較高標準的要求進行工作,積極引進先進的測量技術和數字化管理平臺,將所有采集到的信息數字納入微機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信息的查詢效率,為后期的產業發展規劃和農業資源保護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另外,具體數據庫類型的選用要根據各地數據規模、軟硬件條件適當選擇,在保障工作順利進行的條件下,注重性能與后續升級服務的便利與成本。
4 結論
總之,信息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是未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管理的發展方向。為了實現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共享,應加強軟硬件設施,建設針對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檔案信息化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統一的管理標準,應用先進的技術,另外,軟硬件的選用和數據庫的建立要兼顧性能、可持續性等方面。目前,我國的農村經濟信息信息化建設的程度并不不一致,各地在推進自身信息化建設時還應結合自身的特點進行。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竟價方式取得甲方所拍賣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拍賣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購買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五年八月十日起至二O五五年八月十日終止。
三、乙方所購買的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購買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購買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在產權變更時,須通過甲方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購買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購買的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購買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山購買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購買荒山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指出農業在我國經濟建設發展中處于重要的地位,而農村土地又是農業相關問題的重中之重,只有對農村土地進行規范化的管理,才能夠在真正意義上促進農業的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分析了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改進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缺陷的建議。
關鍵詞: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缺陷;改進措施
這些年來,國家對農業相關問題越來越重視,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較大的成就。但是,目前在農村土地合同管理中還存在著一些缺陷,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為此,必須針對這種現象,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加強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使農民的基本權益得到維護,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1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土地經營權流轉不規范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擴大,城鄉的經濟差距也持續加大,在這種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很多有農民外出打工,而他們的土地流轉時,一般不簽訂法律合同,僅僅是口頭約定,更有甚者是將土地棄耕。有的地區由于發展落后,還沒有成立完善全面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這就導致在政策上不能對相關土地承包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監督。而大部分農民由于自身文化素質較低,在進行土地承包的過程中,不能明確自己及對方應當承擔的責任義務,這就導致了在實際的管理工作過程中,相關工作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實,為未來土地政策的落實埋下了隱患。
1.2土地承包合同的程序沒有法律效力在農村土地承包的過程中,有一些承包合同的簽訂沒有在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很多合同僅僅是在村委會或是村務會上以口頭形式的方式進行確立的,由于這種合同簽訂比較隨意,所以沒有書面行書的保障。有個別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由村里的領導自行確定,既沒有提出相關的方案,也沒有經過村里群眾的認同,具有獨斷性;還有一些村干部利用職權,在進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向自己的親朋好友偏移,一般都是比實際的價格低。一些村干部由于希望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獲得利益,所以導致了私下經營、非法承包現象嚴重。由于大部分農民沒有簽訂土地承包管理合同,從而導致他們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護,容易發生各種問題,不利于維護農村的和諧穩定。
1.3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高在農村進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很多工作的確立需要到政府機構去執行。但是,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由于管理人員素質低下,工作不認真,而且管理意識較差,從而導致合同管理不能有序進行。例如,在進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把土地30年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概念弄混,僅僅是延包合同,把經營權證作為延包合同發放,導致了用證書替代合同管理情況的產生,從而使農村土地相關問題出現矛盾。
1.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流程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當農民將土地承包出去后,承包方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后就獲得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且在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雙方需要到縣級及以上的政府機構開具土地承包經營證,從而在法律上確定雙方的權益。然而,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不能從實際出發,不按照相關法律程序辦公,不能從實際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確立,僅憑雙方的口頭述說,就辦理相關證件,進而成為很多農村因土地糾紛發生問題的誘因。
1.5相關土地法律法規宣傳不能落實在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過程中,由于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不高,且工作人員的宣傳工作做得不是特別到位,從而導致農民不能全面、正確地理解法律法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政策內容了解不夠,法律政策的宣傳僅僅流于表面,進而產生很多矛盾,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改進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缺陷的建議
2.1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要做好合同管理收集工作管理部門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處于重要地位。為此,管理部門應該提高自身責任意識,注重工作的實效性。工作中,要著重對土地合同檔案管理做好收集工作,實現制度規范化,通過專人進行管理,形成完善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責任制度。在農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后,相關部門應該及時有效進行收集,避免合同長時間在農民手中存放。在進行收集的過程中,要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嚴格檢查,做好合同和實際的核查工作,只有二者相符才能入庫,確保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的真實性。
2.2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的宣傳力度由于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進行相關工作的,所以應該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的宣傳力度,做好農村干部的相關培訓,讓其真正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的具體內涵。在具體的宣傳過程中,首先可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打印成便于攜帶的小手冊,讓村民人手1本;其次,可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的重點印制成告示牌,讓村民在日常的生活中就可以觀看到。
2.3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隨著國家對農村、農民問題的不斷重視,在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需要有專業的人員進行日常的管理工作。工作人員只有具備良好的工作技能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才可以勝任。因此,要在管理隊伍的建設上下功夫,進行定期的培訓,使工作人員的職業技能得到提高。
2.4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相關制度在進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有關部門要完善相關制度,從而確保相關工作的落實。首先,對于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業主管相關部門應在制度上、法律上、合同上、管理上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相關工作,通過流程制度的確立,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從而做到制度上的保障。其次,在進行承包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應配備專門的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化管理。
2.5加強指導工作要做好指導工作,對土地承包當事人進行正確的引導,按照法律法規的程序進行相關的工作。
2.5.1轉變傳統意識隨著經濟的發展,土地流轉工作在未來會經常發生。因此,通過土地承包的進行,可以轉變傳統的農耕模式,有利于促進現代化農業的發展。
2.5.2設立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由于農村土地承包的事宜較為復雜,政府相關機構不能事無巨細地處理,這個時候可以通過設立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土地流轉合同的設立、管理工作,以便做好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事宜。
3結束語
農業是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中之重,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對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發展現代農業有著重要的意義。針對現實存在的問題,要健全機制,改進工作方法,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確保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有序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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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村土地 承包經營權證書 規范化
自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以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發放工作已經全部結束,現在主要以補發、換發、變更為主。隨著黨的惠農政策的進一步落實,農村承包地流轉價格逐年提高,經營土地的附加收入逐步增加,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農民對完善土地承包的相關手續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重視,變被動為主動,積極申請補發、換發、變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但是,也出現了通過采取變更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的辦法侵占他人利益的現象,給日后的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糾紛留下隱患。如何管好、辦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維護農村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權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完成時代賦予的重任,是每一個農村經濟管理工作者需要思考的問題。
1.明確辦理范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承包耕地、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從事種植業生產活動,承包方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應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予以確認。承包草原、水面、灘涂從事養殖業生產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規定予以確認發證,凡是承包農村集體土地依法簽訂承包合同的農戶,均應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期內承包方采取轉包、出租、入股的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不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采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因轉讓、互換以外的其它方式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立、合并的,應當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的,可申請換發、補發證書。對權屬不清和存在爭議的地塊,要進行實地踏查,待土地權屬確定之后,方可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2.做好內容審核
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在為承包方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時,要做到認真審核,要求申請人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書、經營權證登記簿所列的內容填寫準確、一致、齊全,確保字跡清晰、工整、規范、內容真實,并做到“四個一致”,即土地臺帳、承包合同、實測面積、證書標注一致。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是農民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也是今后享有受惠農政策的依據,絕不能出現任何刮擦等現象,必須經過審核無誤后才能發證。另外,要按照政策規定,統一標準,對經營權證書中的有關項目予以明確,防止出現錯誤。在證書標注中,要明確以下七個方面:共有權人,指承包合同簽訂之日時的承包戶共有人員加上承包期內新出生人員;總面積,指承包合同中所登記的各地塊面積之和;地塊總數,按地塊名稱和四至不同確定;地塊名稱,指所承包地塊在當地的習慣名稱,有其他名稱的要在備注中說明;等級,指地塊級別,如原始資料記載有承包地塊等級,按原記載填寫;如無原始記載,可根據本鄉(鎮)或本村的土地為綜合水平制定一個標準劃分為一、二、三等;地類,指統一按承包地性質劃分,如水田、旱地、菜田、四荒等;土地四至,指地塊的確切地理位置,具體參照物應以相鄰的可辯認物體(某田塊、路、河、溝、樹、房子或戶主姓名)為準。
對集體機動地、四荒、水面的發包合同要進行五個方面審核:審發包土地的名稱、座落、四至、面積、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體、承包費的底價以及其它應當注明的事項;審核承包期限是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審核承包方案是否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確定;審核將土地發包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是否在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審核以招標、拍賣形式承包的,承包費是否通過公開競標、競價方式確定。
3.實施科學管理
為了提高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的管理水平,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實行計算機管理,做到資源共享,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能夠及時掌握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的變動情況,也便于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補發、換發、變更實行微機打印,對四至不詳、面積不清的地塊實行GPS實測并制圖備案??h級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對辦理完畢的經營權證書資料檔案,要按照家庭承包、非平均承包方式分鄉鎮立卷。
經辦人在證書辦理中,對發現存在問題的合同要提出整改建議,并協助糾正,對條款不清或內容欠缺的合同,經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后采取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完善。對違法合同要建議雙方當事人終止,拒絕糾正和終止承包合同的,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應向雙方當事人下達預警通知書,告知其繼續履行合同所帶來的風險和將承擔的不利后果。
4.妥善處理問題
由于農村土地承包期限長,承包期內人口變動大,經常出現內部分戶、變更承包代表人和補辦證書等情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時,要按照政策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查清請求事實,履行相關程序,依法為申請人辦理證書,嚴防個別人員采取變更經營權證書的手段,侵占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4.1內部分戶
當承包戶內部成員分戶經營,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變更業務時,要由承包人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對分戶人員是否是原承包合同中的共有人予以說明,并根據下列情況辦理:共有人分戶,原則上按照“按戶承包,按人分地”的辦法劃分土地,其他共有人放棄共有的,必須要有書面說明并簽訂協議;不在同一戶籍內的共有人劃分承包地,依據上述原則簽訂流轉協議按轉讓方式辦理;分戶后的承包戶共有人員以農業戶籍中的在籍人口為準。已轉為非農業戶籍人員不能以承包人的名義另立合同,作為一個獨立的承包戶承包農村土地。
4.2承包代表人更換
4.2.1承包戶內人員更換由承包人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出具書面材料,說明1996年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變更后的承包人是否是原家庭承包的共有人和其他共有人情況,是共有人的需經其他共有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變更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并注明現共有人情況。非原承包合同共有人的,簽訂流轉協議,按轉讓方式辦理。
4.2.2代表人死亡 原承包代表人死亡的,需由申請人出具所在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的死亡證明,復印被注銷的戶口,由村委會出具新的代表人是否是原共有人證明,不是原承包方共有人的不能辦理變更。是共有人的在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與村民委員會簽訂新的承包合同、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原承包合同終止,經營權證書作廢。
4.2.3 更正名字錯誤經營權證書名字錯誤需要更正的,由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證明該戶名字登記有誤和承包土地共有人情況,復印原承包合同,并由村民委員會和鄉鎮、街道農村承包合同管理站負責人簽字蓋章,一式兩份,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經營權證書變更。對原承包合同和證書均存在錯誤的,應首先更正承包合同,然后變更經營權證書。新證書中的共有人以承包戶內人員為準,戶外人員不能作為共有人。
4.2.4勝訴案件變更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之規定,當事人在農村土地承包案件訴訟中勝訴,應當在滿兩年后持生效的法律文書辦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變更手續。沒有承包合同的,可依據判決書重新與村民委員會簽訂承包合同,并按照規定的程序補發經營權證書,同時變更敗訴方的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書。在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時,要出具承包合同復印件一式兩份,經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站審核無誤簽字蓋章后,填寫《補發、換發、變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書》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由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裁決書原件等相關資料辦理經營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