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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某市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主要做法
1.成立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控制中樞
大企業經營范圍廣泛,涉稅事項復雜,對稅收管理與服務的要求高。某市通過遴選的方式,在全市國稅系統選調12名人員,組建市風險監控中心,負責任務的整合、分發,起到風險管理中樞的作用。成立情報管理、風險分析識別和風險應對管理三個緊密型團隊,明確各團隊的崗位職責,在縣局把情報管理、風險識別、風險應對管理由征管科扎口管理。
2.成立專業化風險應對分局,構建大企業風險應對系統
大企業作為重點稅源戶的典型部分,其稅務風險天然地與其他重點稅源戶有著很大的相似性和關聯性,某市設立風險應對實施分局,專門負責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下發的典型戶應對、行業解剖性應對和重大風險應對,形成典型案例分析報告和行業性應對指南,并承擔重點稅源戶的應對實施管理。在縣局通過職責調整,組建2個專業化應對分局,分別負責重點稅源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風險應對;在市區分局組建3-4個稅源專業化應對科,以此形成網狀結構系統,全方位鎖定大企業稅務風險。
3.成立重點稅源管理機構,扁平化實施大企業風險管理
在屬地管理模式下,總局、省局、市局、縣(分)局均對大企業實施風險管理,業務邊界不清,效率低下且很容易影響納稅人的遵從度。某市國稅局由國際稅收管理處上收原先分散于各地管理的大企業風險管理事項,承擔全市列名所有大企業的稅收服務、風險分析與識別、評定審計和反避稅為主的風險應對實施職責。市局大企業和國際稅收管理處和省局大國處對口,對下級風險應對分局具有指導職能。明確各級大企業管理機構業務邊界后,市局直接實施管理的大企業占全市稅源總量60%以上。
二、大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從5年來某市對大企業風險管理的探索過程來看,筆者認為在實際管理中還存在亟待思考解決的問題。
1.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對大企業管理的基礎薄弱
某市國稅系統目前有在職干部1015人,比1994年僅增加169人,而管轄的納稅人有近70000戶,比1994年增加53400戶,特別是“營改增”實施以來納稅人增加7694戶,大企業的戶數也是連年增加,采取以往“人盯戶”“以票管稅”的方法越來越管不了,大企業的隱藏在巨大業務量下的細微風險很難被及時發現。
2.大企業風險管理的要求日趨提高
大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大,業務復雜,資產重組、股權投資活動頻繁,產業結構呈現多層級、跨行業等特點,基層干部風險管理能力與這些大企業財務人員及其稅務中介機構的財務水平差距很大,也就很難實施有效的管理,“以弱對強”越來越不好管。
3.稅企雙方層級管理及信息不對稱
對于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尤其是跨地區經營集團企業、股份公司、跨國稅源等,不同層級的稅務機關在大企業管理過程中很難取得全面的信息和類比分析數據,尤其是在對大企業分支機構實施稅源管理時,基層主管稅務機關普遍存在“管得著看不見、看得見管不著”現象。
三、進一步優化大企業稅務管理的思考
目前,稅務機關對于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探索還處于起步階段,大力推進以風險管理、信息管稅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是強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前進方向,以下幾點建議,可供參考:
1.轉換工作重點,建立平等互信合作的新型稅企關系
將過去事后的監督檢查為主的管理模式,逐步向預防和及時發現事前事中風險延伸,做到最大力度地預防風險發生,最快速地發現潛在的遵從風險,最大限度地以共贏方式解決已出現的稅務風險。大企業一般內控較強、財務核算健全,納稅遵從能力較高,稅務機關應依據大企業的上述特點,促進其主動提升納稅遵從度,以求從一定程度上走出稅務管理人員“人少事多”的管理困境。
2.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縱向推進內部職能調整
堅持以解決大企業復雜問題為突破口,提升大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區別于中小企業的顯著特點是涉稅問題的復雜性,集中體現在大企業跨國交易、稅收籌劃和內部交易等方面,因此建議壓縮管理層級、上升管理重心、優化職能配置,合理劃分大企業風險管理職能,進一步實現大企業管理的扁平化。成立針對大企業復雜問題管理的專業化應對團隊,上收管理下級重點納稅人的重大復雜涉稅事項。同時分級組建大企業風險管理團隊,專門負責大企業的風險應對,以及時有效地預防、化解大企業稅務風險。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含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有關負責人對2009年出臺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解讀: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充分利用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與一般企業相比,大企業的稅務風險通常不僅來自于做假賬或者簡單的賬面差錯,而更多地來源于相關治理層和管理層的納稅態度和觀念不夠正確,相關內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夠健全,經營目標和經營環境異常壓力等諸多方面。
二、大企業稅務風險特征
大企業由于在經營范圍、業務規模以及經營理念等方面與中小企業存在顯著差異,其稅務風險與中小企業有著根本性的區別。大企業稅務風險呈現以下特征:
1.業務復雜,稅務管理難度大。大企業通常具有經營范圍廣、生產經營復雜、組織結構龐大、跨地域和跨國經營等特點,適用稅種多,涉稅問題廣,稅務管理難度大。很多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根本涉及不到的業務,對于大企業而言卻經常發生,這些業務通常存在著不同的稅務處理方式,不同的處理方式甚至會持續影響企業后期經營期內的稅收負擔,加大了企業的稅務管理難度。
2.稅收違法成本大。大企業由于經營規模及業務總量大,某一涉稅事項通常成為整個大企業上下的共性問題,一旦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違反稅法,所涉及的補繳稅款、罰款、滯納金都是巨大的。更為重要的是,稅務上的違法將給企業帶來較大的聲譽損失,甚至可能使企業陷入危機,嚴重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稅收監管力度強。大企業是國家主要的稅收來源,無疑也是稅務機關監管的重點。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大企業的檢查力度,國家稅務總局每年都會選擇幾家大型企業實施稅務風險審計。在當前日趨嚴厲的稅收監管環境下,大企業稅務違規很少有逃避檢查處罰的機會。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問題原因分析
1.稅務風險管理重視程度不夠。一直以來,大企業管理層更為重視企業的生產、銷售、研發等環節,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稅務風險管控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決策的全過程。由于稅務風險意識不強,重視程度不夠,在企業的風險管理和內控體系當中,較少考慮稅務風險的因素,很少建立系統的稅務管控制度,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基礎薄弱。
2.稅務風險管理簡單、滯后。目前仍有較多大企業并未專門建立起稅務管理部門,即使有大企業設立了稅務管理部門或崗位,更多的也是執行日常納稅申報、維持與稅務部門的關系等職能,忽視了稅務風險管理,稅務管理的模式簡單。稅務管理不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不跟蹤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稅務管理環節滯后,屬于被動管理,缺乏系統化防范稅務風險的機制。
3.稅務風險管理專業人才儲備不足。大企業由于涉稅問題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對稅務管理人員提出的較高的要求。很多大企業稅務管理部門人員偏少,甚至有的企業由財務人員兼職稅務崗位。稅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自主處理復雜稅務問題的能力較弱。稅務管理人員由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產業較少,對稅法及稅收政策的了解不夠全面、準確,不能充分研究與企業相關的稅收政策信息,從而無法充分利用相關稅收政策。
四、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建議
1.樹立正確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大企業管理層應充分認識到,稅務風險越來越成為影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管理層應給予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一定的重視,在做出重大經營決策時,要充分考慮稅務影響因素。同時,管理層應在整個企業內部積極傳達、貫徹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使各個部門能夠積極配合財務部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將稅務風險管理納入到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常態性工作中去。
2.建立、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內控體系。稅務風險內控機制是企業內控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范稅務風險的有效手段。大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組建稅務管理部門,特別是對于行業跨度大和涉稅業務復雜的大企業,應當設立相對獨立的稅務管理部門,實現稅務管理不相容崗位的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大企業應當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在規范的環境下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稅務管理部門應參與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科學、合理防范政策遵從風險、準確核算風險、稅收籌劃風險、業務交易風險等。
3.加強學習,提升稅務管理人員崗位素質。大企業應積極培養具有專業素養、實踐經驗和較強工作能力的稅務風險管理人員,組建專業人員梯隊。定期組織涉稅人員學習稅收政策法規,鼓勵不同層次的稅務管理崗位人員開展學習活動,不斷提升稅務管理崗位人員專業素質,為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大企業;稅務風險;風險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體制的不斷完善,大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涉稅問題越來越多。2009年和2011年,國家稅務總局分別下發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國稅發〔2009〕90號)、《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試行)》(國稅發〔2011〕71號)。這說明國家越來越重視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當前企業的稅務風險主要有兩種,一是違法法律法規規定而被稅務機關稽查,引發稅款補繳、繳納罰款的稅務風險。二是未正確理解稅收政策,而承擔過多的稅收責任,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大企業通常具有集團化、國際化、經營活動復雜化的特點。雖然大企業的財務制度相對完善,但其涉及的稅務風險卻依然不容小覷。
1我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的來源分析
1.1經營活動復雜
大企業相對中小企業而言,財務制度完善,由“做假賬”等低級會計錯誤所引發的稅務風險較少,但大企業由于集團化、國際化等原因,其經營活動較為復雜,極易引發稅務風險。大企業的經營活動往往涉及企業變更、企業重組、重大并購以及國際交易等。這類經營活動往往涉及多個稅種及多個子公司,稅制和組織形式的復雜性增加了此類經營活動的稅務風險。如在并購事項中,若企業未能考慮被并購公司的稅收遵從情況,在調查不充分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承擔兼并企業所導致的稅務風險。又比如某大型設備制造企業簽訂了含有“包稅”條款的合同,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短短幾年間就增加了幾千萬的稅務成本。
1.2稅收籌劃不當
大企業稅務風險的另一來源是稅收籌劃不合理。一方面,如果企業缺乏納稅的主觀能動性,缺少對自身經營活動的整體稅務籌劃,那么企業會承擔許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如果企業稅收籌劃不當,打政策的“球”,也極易引發稅務風險。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避稅的打擊力度,積極開展反避稅行動,2015年我國反避稅對稅收增收貢獻580億元。如果企業不能及時把握和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其稅收籌劃往往不合理,由此引發的稅務風險不容小覷。
1.3稅收政策執行標準不統一
我國大企業對稅收政策的關注度較高,但由于稅收政策在各地的執行標準不一致,使得大企業內部不同分支機構所遵從的稅收政策標準不統一,增加了企業的稅務成本。以EPC業務的增值稅處理為例,各地口徑不一,有些地方將EPC的設計采購施工全部看成是建筑服務,適用建筑服務的增值稅政策,也有些地方將其看成相對獨立的兼營事項,分別計價、分別核算。可以看出,各地的稅收政策不一致,若大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忽略了地區間的政策差異,其會計處理與稅額的計算必然存在問題,必將導致稅收成本的增加。
1.4稅法變動程度大
我國當前正處于稅制改革之中,稅法的變動較大,且變動的時間也不固定。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全面推行,原來征收營業稅的行業將不再征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同時不動產的抵扣也納入了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從企業的角度而言,我國稅法的變動較大,由此引發的會計記賬方式以及稅費計算的差異也較大。財務人員需要不斷接受新的稅收政策,倘若企業沒有跟上政策變動的步伐,很容易出現稅務操作錯誤,加大稅務風險。
2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2.1稅務風險理念滯后
一是大企業的領導層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有待加強。盡管很多大企業已經認識到稅務風險對企業的重要影響,但其對稅務風險管理的作用僅局限于涉稅事項的“不違規”。企業領導層并未將稅務風險管理與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增加企業經營利潤聯系起來。二是大企業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認識不夠全面。企業僅認識到少繳稅款引發的補繳稅款、補繳滯納金等風險,但未曾意識到多繳納稅款也將使企業承擔不必要的稅務風險。因此,許多大企業在事前缺少稅收籌劃,只能被動地多繳稅款,接受損失。
2.2缺少稅務風險管理部門
當前我國大部分企業尚未設立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部門,諸多涉稅事項往往由企業的會計人員代為辦理。而會計人員由于缺乏稅法知識的系統培訓,很難正確把握稅收政策的精神,在涉稅事項的處理上,也只設計申報納稅等基本實務,很難涉及稅務風險管理。事實上,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涉及到的稅務知識較為復雜,需要專業的辦稅人員從事稅務風險管理。缺少稅務風險管理部門,不僅不利于企業涉稅事項的處理,更阻礙了企業對涉及的稅種進行整體把握和監控。缺少專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部門,企業所涉及的稅種無法得到統一的核算和管理,阻礙了企業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交流,不利于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
2.3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我國企業尚未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其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在這種情況下,即便企業有意控制稅務風險,其制度缺陷也會影響稅務風險控制結果,稅務風險控制的理念很難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始終。我國大多數企業缺少內部稅務審計制度,無法針對企業經營特點以及稅務機關的要求定期進行檢查。企業對自身的稅務風險也缺少有效評估。在稅務審計上,很多企業缺少主動性,大多只是依照稅務機關的硬性規定進行自查或直接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檢查。這兩種檢查方式均具有局限性。若只依照稅務機關的硬性規定進行自查,則容易忽視企業的經營特點,在自查過程中也容易顧此失彼。而中介機構很難真正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流程和涉稅情況,因此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檢查同樣存在風險。
2.4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
大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這包括企業內部溝通不足以及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協調不暢。企業內部溝通不足表現在稅務部門尚未直接參與到企業的重大戰略決策中。在稅務風險管理上,企業的稅務部門處于被動位置,無法為企業的重大決策進行事前規劃與風險監控。同時,企業內部各部門間缺少有效溝通,阻礙了企業內部其他部門對稅務風險的認識不足,未及時將相關的稅務信息傳遞給稅務管理部門。因此稅務管理部門對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大多為事中或事后調控,較少能達到未雨綢繆的效果。大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協調不暢表現為復雜涉稅情況的處理問題難以及時有效地得到稅務機關的回復以及企業稅務管理部門人員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意見時有不一。由于我國稅法較為復雜、稅務機關對大企業的管理尚處于探索階段,大企業遇到復雜的涉稅事項時,往往無法得到主管稅務機關的及時解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依靠自身的稅務團隊處理涉稅事項時,很容易存在企業與主管稅務機關對政策的把握不一致的情況,從而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稅務風險。
3優化我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建議
3.1深化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理念
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成果與企業對稅務風險的認識程度息息相關。這不僅需要企業的領導層進一步認識稅務風險,也要求基層執行人員樹立稅務風險防范意識。領導層應站在企業發展戰略的高度上,正確認識稅務風險的管理作用,深化稅務風險理念。大企業的領導層在制定企業發展方針、戰略步驟的同時,應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制度變化,將企業的發展與稅務風險相結合,制定出符合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方案。不僅領導層需要繼續深化稅務風險理念,基層執行人員也應加強對稅務風險的認識。大企業在內部管理過程中,應大力宣傳稅務風險防范意識,達到稅務風險防范人人有責的境界,并將這種意識落實于日常的工作中。
3.2成立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機構
大企業應成立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機構,該機構可設置在稅務管理部門,也可設置于財務部門。稅務風險管理機構的人員不僅需要處理納稅申報、發票管理、日常稅務自查等,還需參與到企業的重大管理決策中,及時指導企業重大涉稅事項的處理、制定符合企業自身情況的稅收籌劃方案、統一管理企業的涉稅行為。稅務風險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僅需要擁有豐富的稅務知識,還需要具備較高的財務管理水平。不僅如此,稅務風險管理機構人員還需及時了解稅收政策,建立良好的稅企溝通關系。因此,在機構人員的配置上,要考慮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財務管理水平、溝通交流能力與學習能力。在日常的員工培訓中,應加強對稅務風險管理機構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對稅務風險的識別和應對能力。
3.3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
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重在兩方面,一是要加強大企業稅務管理部門與企業部門的溝通交流。我們知道,稅務風險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而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也不僅是稅務部門的工作。因此,稅務管理部門人員與其他部門溝通交流時,應樹立防范稅務風險人人有責的意識,加強各部門人員對稅務風險的重視程度。同時,稅務管理部門應積極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改變事中或事后控制的被動情況,爭取在重大涉稅事項前做好規劃。稅務管理部門應積極主動地參與各部門的涉稅事項,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才能有效降低稅務風險。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對外溝通交流機制,尤其是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交流機制。稅務管理部門要注意信息不對稱產生的稅務風險。稅務管理部門應多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交流,認真學習稅務機關對稅收政策的解釋。同時,稅務管理部門也應主動及時地向主管稅務機關交流企業的生產流程,在涉稅事項發現變化時,應積極主動地配合稅務機關工作,避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稅務風險。在遇到模糊的涉稅問題時,應主動咨詢稅務機關意見,避免雙方因意見不統一而產生的風險。
參考文獻
[1]王玉蘭.構建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的探討[J].稅務研究,2013(04).
[2]陳天燈.構建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研究[J].管理世界,2013(06).
[3]鄧茜.我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2.
[4]陳曦.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研究[D].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3.
關鍵詞:
企業稅務風險是指因涉稅行為而引發的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企業的涉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繳稅款、罰款、加收滯納金、刑責(判刑、罰金)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二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用活有關稅收政策,多繳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當前,世界經濟格局正發生日益不斷的巨變,企業面對政府政策的變動和日益復雜的內外部環境,必須適時提高企業整體風險管理水平。而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風險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環。大到企業的戰略規劃、重大經營決策,小到日常經營活動,稅務風險管理對企業的影響已越來越大。管理好稅務風險,不僅可以提高戰略規劃、經營決策的效率,而且可以為企業省稅,規避稅務風險。相反,如果在戰略規劃、經營決策初期對稅務風險考慮不足,有可能造成各種難以彌補的稅務損失。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稅務風險管理水平欠缺,可能導致企業在納稅計算、申報等方面出現錯誤,給企業帶來稅務損失,甚至損害企業的形象。因此進一步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內控體系,不僅是企業高效運營的推進器,而且是大企業享受稅務機關所給予的優惠待遇的基礎。
一、 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
國家稅務總局在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組建了大企業稅務管理司(以下簡稱大企業司),并于2009年5月5日頒布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大企業稅務管理司的宗旨是提高企業的納稅遵從度。其主要職責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服務方面的職責:
評價和指導企業建立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建立與大企業之間的直接溝通渠道,回應大企業的訴求;建立稅務機關上下級之間、不同部門和不同地區間的協調機制。做好溝通的紐帶工作,為大企業提高辦稅效率。二是管理方面的職責:制定與大企業稅收管理有關的工作規程與技術標準;建設和維護大企業管理信息平臺;組織開展對大企業的稅源分析、納稅評估;組織和指導省、市兩級進行必要的日常檢查、反避稅調查和稅務審計;根據評估和日常檢查結果與稽查部門共同制定重點檢查方案,并組織協調省、市大企業處參與重點檢查。
《指引》從以下五個方面對大企業管理稅務風險提出了指導意見:
1.引導大企業合理管理稅務風險,建立風險管理系統,提高企業自我的稅務遵從水平;
2.大企業應結合業務特征設置稅務管理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3.大企業應全面持續地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同時列出了企業應重點識別的內外部稅務風險因素;
4.大企業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信息與內外部溝通制度,確保稅務信息的收集和傳遞、管理層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反饋以及企業與稅務機關的及時溝通;
5.稅務總負責人和企業內控部門應做好監督工作。同時企業可以委托中介機構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相關的內控有效性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目前,大企業稅務風險調查子系統已經建成,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水平乃至企業的稅務風險高低將會被評級。風險較低的企業不需要檢查,部分企業會被要求進行自查,根據自查結果,稅務機關會進行重點檢查。對風險較高的企業則有可能進行稅務稽查。
2011年7月13日,國稅總局了《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以下簡稱管理規程),《管理規程》以“以納稅人的需求為導向,提高針對性的納稅服務;以風險為導向,實施科學高效、統一規范的專業化管理。”為原則,從遵從引導、遵從管控、遵從應對、遵從保障四個方面對各級稅務機關防范稅收風險、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給出了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的新方向,《管理規程》貫穿了“稅收服務”的理念,而不再是一味的“稅收管理”。
據觀察,其實很多大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已經引入稅務風險管理。很多外商投資企業基于公司在全球對內部控制的要求,已經設有專門的稅務部門,并制定了稅務管理方面的程序文件,有的集團每年要花費巨資以保持較高的稅務風險管理水平。民營企業應注意在這方面加強學習,努力縮短與先進企業的差距,而國有企業也有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愿望和迫切性
二、 大企業如何應對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風險管理的要求
《指引》不僅為企業提高稅務風險管理水平提供了正確的方向,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了機遇和挑戰。一方面,企業可就已出現的重要涉稅問題向大企業司反映,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尋求大企業司的溝通和協助;另一方面,建立與大企業司的直接聯系,及時反映企業遇到的政策和實施方面的問題。
作為大企業,大都涉及業務面廣、交易類型多、稅源供應大、跨區跨境頻繁,是稅務機關重點關注的對象。如大企業未建立和實施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稅務機關就會采取相應的稅收管理措施。從稅務機關的角度考慮,當企業對稅務風險管理越重視和投入,其稅務遵從度理應較高,稅收管理的風險就越低。當企業內部風險控制系統不完善,管理層不夠重視時,產生稅務違規的概率就會相對較高。為確保稅源不致流失,針對風險較高的企業,稅務機關就會啟動深入的稅務檢查甚至是稽查。
面對機遇和挑戰,大企業應認真評估自身的稅務風險管理系統與《指引》要求存在的差距,從而制定相應的行動策略。企業稅務部門應指定專職人員與大企業司或大企業處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盡早解決發生的重要涉稅問題,密切跟進新稅收政策的頒布。為了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大企業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建立全面的稅務風險管理:
1.制定合理有效的稅務工作規劃。
2.在各項經營活動中全面考慮稅收因素。企業應遵循風險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則,在整體管理控制體系內,制定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合理設計稅務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設置稅務風險控制點,建立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機制。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與業務流程,制定覆蓋各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合理設置關鍵控制環節,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協同相關職能部門,管理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稅務風險。
3.準確核算稅務事項,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必須要符合相關會計制度或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要符合稅法規定。
4.及時、完整地進行納稅申報和報告。
5.妥善保存和管理稅務賬簿憑證以及報備資料。
6.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確保稅務職能和流程 得到有效執行。董事會負責確定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風險偏好、風險承受程度,批準風險管理策略和重大風險管理解決方案及稅務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審計報告。企業應結合業務特點和內部稅務風險管理要求,設置稅務管理機構和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稅務管理崗位責任制。建立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確保企業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7.適當利用中介機構的能力和經驗,借助他們的稅務知識。
《管理規程》頒布以后,大企業應主動與稅務機關的大企業管理部門溝通,獲取更多的稅收政策的相關信息,同時積極反映稅收法規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進一步考慮分析簽訂稅收遵從協議的利弊及對自身稅務風險的影響;大企業在根據《指引》制定內部風險管理機制的同時,應參考《管理規程》設置適當的內部稅務監控指標。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整體管理的一部分,應該把稅務風險管理融入到企業現有的內部控制體系中,并且予以有效的執行。
三、 關于國家稅務局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評估系統的一點建議
《指引》和《管理規程》的相繼頒布,表明大企業司或大企業處在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方面已經邁出了堅實的步伐,而且充分體現了“稅收服務”的理念。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建立在稅務風險評估基礎之上的,因此筆者認為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評估系統顯得尤其重要,建議大企業司或大企業處在建立和完善稅務風險評估系統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對稅務風險評估系統的影響:
1.企業所處行業及經營環境不同,其稅務風險必然不同;
2.企業業務經營范圍的變動必然影響其稅務風險;
3.對企業采取的征管措施不同,可能影響評估數據的正確性,進而影響風險應對策略;
4.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變革時期,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稅務法規變化快,稅收政策的變化比較頻繁,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時,應剔除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變化對企業造成的影響;
5.稅收執法風險的影響;
6.稅收計劃任務考核方式的合理性;
7.納稅評估所依據的信息渠道不暢,現有的數據庫信息不充分;
關鍵詞:大企業 稅務風險管理 研究
根據稅務機關的調查研究,我們認識到當前企業稅務風險的嚴重性,對此企業必須加強稅務風險管理。盡管大企業也在不同程度的、以不同方式地落實“指引”,但從執行稅收政策的實際情況看,由于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尚不成熟,企業管理人員對其重視程度不夠,導致管理工作的存在問題,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機制建設的緊迫性已經凸顯,對此,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中石油、建設銀行、農業銀行、華能集團、中國冶金科工集團、華為、五礦集團和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8戶企業集團,由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和稽查部門合作開展全流程稅收風險管理工作。
一、概述大企業稅務風險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的基本概念
稅務風險指的是,企業在經濟活動相關涉稅活動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稅務機構以及企業單位對這一不確定的認識和判斷。因為大企業自身的涉稅行為受到多方面的影響,比如自身行為不當,稅務制度的改變等,導致相關部門無法及時、準確的根據國家稅務制度要求最終自身財產遭受損失、企業名譽受損、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等的風險。大企業是我國稅收重要來源,在國民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了方便進行稅務管理,我國稅務部門通過列名的方式對大企業進行確定?,F階段,國內的定點聯系大企業已經確定了45家,每年國家稅收的兩成來自這些企業。
(二)大企業稅務風險的主要特征
國內對于大企業的劃分標準為:同時滿足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億元及以上,從業人員2000人及以上。而國際上通常使用下面五項標準進行衡量:創業核心技術;規模經濟;供應鏈管理能力;品牌價值;資源壟斷。大企業自身的組織結構龐雜,經營內容復雜,多元化企業甚至會存在跨行業、跨區域的情況,涉稅事務繁重,稅務管理工作非常困難。同時也因為大企業業務重大,所以一旦被查出違法稅務行,相應的稅務金額處罰也是非常沉重的。更為嚴重的會挫傷企業的信譽,同時極易給企業引起各種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發展形成嚴重的影響,對于其宏觀經濟的運行造成重大的影響。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機制為內控制度中一項關鍵性內容,是大企業進行稅務防范工作而制定的一套稅務風險管理規范制度。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實施高效的稅務管理工作,也是企業稅務防范當中采取一項非常有效的手段。具體體現在,大企業董事會等機構及其成員一同參與實施,主要是為了合理的保障企業在有效的防范自身稅務風險的前提下,創造更高的稅務價值,進而制定完善的流程和規范。
二、我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制度不夠完善
在國內,稅務管理進步相對較晚,相關理論尚不健全,實踐經驗較為缺乏,直至今天,依然沒有制定一套相對完善的稅務法律對大企業稅務內控工作進行合理的指導?,F階段,我國的征管法等相關稅務法律制度在大企業稅務風險控制等方面設立相應的要求和規定,同時也缺乏較為詳細的稅務控制鼓勵措施。我國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風險管理規范性文件,主要起到一定的指導和引導作用,不具有相應的強制性。
(二)缺乏系統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組織結構
大企業自身的部門機構設置相對混亂,崗位職責不明確。比如部分單位在稅務風險內控方面設置了專門機構,部分企業設立了風險控制機構,一些企業則同時設立了兩個部門。此外,有關稅務風險防控責任,部分企業落實在自身的風險內控部門,而一些企業則分配到自身的財務部門中,有的企業稅務風險是內審部門在負責,和其他單位的聯系不足,全局統籌不到位,使得大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效能下降。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評估工作不到位
企業沒有建立較為高效的風險評估機制,稅務風險評估工作較為形式化。同時稅務單位通過風險評估信息反饋可以對企業的稅務防范工作進行一定的指導。稅務機關的工作能力受到稅務人員、稅務信息化程度、涉稅信息等多項因素的影響,如果稅務人員素質較差,稅務管理信息化程度較低等情況下,稅務機關難以對大企業自身的涉稅風險進行系統、有效的識別,所制定的風險評估報告的指導性不高,此外風險評估反饋不及時,對于大企業的風險防范進行合理的指導。
(四)稅務風險管理的執行力不足
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建立不到位,具體的管理工作較為混亂,加之部分人員素質不高,導致工作執行力度嚴重欠缺。同時大企業組織結構復雜,相關的經營項目繁多,信息化程度較高,技術組織管理能力均較強,基層稅務人員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消耗在整理資料、稅額催繳、日常巡檢等工作上,無法抽出充足的時間組織納稅評估、稅務風險分析等風險排查工作,使得精細化管理無法得到落實。
(五)缺乏有效的監督及風險管控效果評價工作機制
很多大企業對于自身的稅務風險沒有正確的認識,稅務風險管理不到位,更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督,導致風險管理工作較為混亂,風險管理效果并不理想。此外,對于風險管理和控制效果沒有進行較為科學、合理的評價,缺乏相應的評價工作機制,風險管控不到位企業難以認識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項問題,無法及時的優化和完善自身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應對措施
(一)完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基本制度
大企業要想建立健全自身的稅務風險內控機制以及制度,需要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雖然在大企業稅務風險機制方面,國家法律依然處于空白狀態,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已經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和《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試行)》,各個方面應當努力學習相關指導合規程,可以結合相關指導和規程制定符合本企業具體的情況的稅務管理基本制度。同時稅務部門也必須加快大企業稅務風險法律建設工作,需要盡快針對稅務風險內控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將其劃入我國法律法規中。由此大企業在組織自身的稅務風險可以嚴格按照法律進行,稅務部門在進行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也有明確的執法依據。
(二)構建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確定管理職責權限
應當率先從人員方面著手做起,提升領導層的稅務風險觀念,同時將這一風險意識融入企業的運營當中,企業各個分支結構設置相應的部門,聘請素質過硬的人才負責稅務工作,參與稅務決策分析、外部信息稅務影響分析、稅務核算等工作,切實遵循崗位分離原則,防止出現稅務人員兼任的情況。此外應當確定完善的稅務風險管控機制,和企業其他內控制度有機融合,確保在稅務政策落實、外部經濟環境變動充分分析稅務風險問題,確定完備的工作流程,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同時通過研究制定科學的建議,一旦發生稅務風險可以快速進行應對,減少為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
(三)制定科學的風險預估辦法
大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當中,采取科學的合理風險預估方法。對企業涉稅活動中面臨的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同時將評估結果及時的反饋給企業的管理層、決策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企業相關部門以及人員可以結合相關可以根據反饋信息制定科學的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制定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有效的控制風險,降低企業稅負壓力。
(四)強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執行的監督與效果評價機制
對于企業自身的稅務風險管理進行有效的監督,保障風險管理的全面落實。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安排專門的人員對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對管理工作中,工作態度不佳,執行力度不足等問題及時予以提醒或警告,促使其及時修改和整頓。同時建立較為合理的效果評價機制,對自身的風險管理效果進行合理的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管理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的進行改正和優化。
(五)構建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激勵機制
為了促進稅務風險管理加強,應當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針對稅務風險控制效果良好的部門,予以一定的獎勵,對于風險管理工作混亂,態度不端正等進行相應的懲罰。由此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鼓勵,由此實現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升。
四、結束語
綜上,在國民經濟中,大企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時由于大企業經營范圍龐大,經營業務復雜,涉稅事務繁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負擔較大,企業必須重視對自身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視。深入的研究稅務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探究相應的解決措施,提高稅務風險管理效率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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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企業 稅務風險 風險管理
前言: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健全和完善,在經濟實力提高的同時,國家對稅收管理方面的問題更加重視。對于我國大企業而言,對于企業生存和發展,與良好的稅務管理和合理規避稅務風險有著緊密的聯系,尤其是面對當下激烈的市場競爭,對于企業來說,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每個企業都面臨的嚴峻問題和考驗。在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中,企業應對稅務風險的合理規避和妥善解決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很多企業高層人員也并沒有高度重視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這樣不僅會使企業發生巨大損失的幾率增加,也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
一、我國大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
針對大企業的經營管理來說,面對各種的風險類型都會比小型企業多得多。以稅務風險來說,由于大企業的經營規模較大,跨地區經營是很常見的事情,這樣就會增加大企業的經營難度,呈現出經營范圍廣、復雜程度高的特點。還有很多大型企業具有進出口業務,跨境經營的模式使企業面臨的風險顯著提高,由于每個國家對稅收管理上的標準不同,就會產生相應的稅種問題、稅率問題等。總的來說,大企業的經營發展中針對稅收管理更為復雜和繁瑣,涉稅方面種類多、會計處理方式難度高、適用的稅收政策也更加復雜。總的來說,大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分為兩個層次,包括了稅務經濟風險和稅收法律風險。其中,稅務經濟風險主要是由于企業自身沒有很好的意識到企業面臨的市場需求現狀,對經營范圍沒有準確的評估,致使沒有很好的服從國家制定的稅收政策,導致大企業本身的稅務風險提高,承擔了更多的稅務負擔。其次,稅收法律風險是以我國現行的與稅收相關的法律、政策和規定等為基準,而企業的納稅行為出現了違法、違規的現象,比如偷稅漏稅、逃稅、不納稅等違法行為,從而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經營,使企業聲譽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二、大企業面臨稅務風險的原因
(一)企業管理的主觀因素。
首先,由于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對稅收管理方面不夠重視,缺少防范意識。目前很多大企業的重要環節多為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這些能帶來高額經濟利潤的方面是很多企業高層都著力關注和大力發展的重點,就使得企業在整個生產決策體系中忽視了企業稅務管理工作和稅務風險防范工作的建設。由于沒有健全的稅務管理制度和完善的風險規避體系,使整個企業置身在險象環生的環境之中。其次,我國很多上市公司存在營私舞弊的現象。有個別人為了獲取最大化的自身利益,而對企業利潤和股市交易進行暗箱操作,進行惡意炒作或者對企業的經營業績進行故意粉飾等,這樣給企業帶來了極大的稅務風險,嚴重則會產生違法現象,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經營。
(二)企業經營的客觀因素。
同小型企業相比,大企業面臨的經營業務類型更多、涉及范圍更加廣泛,因此面臨的稅務風險也就更多。并且,由于大企業涉及更多的稅收政策和法律條文,一旦國家出臺新的稅收政策,那么企業依法納稅的各項標準都要進行適當的調整,從客觀上來說,會影響企業無法正確把握住相關政策和法規的中心理念,而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同時,很多大企業也沒有進行妥善的稅務籌劃,操作行為的不當會使得企業出現偷稅漏稅行為,影響企業的良好發展。
三、稅務風險管理在大企業中的重要性
首先,大企業加強稅務風險管理能夠確保國家的稅收收入。針對我國的現階段國情來看,大企業是我國主要的稅收來源。大企業的社會影響廣、經濟實力強,其良好的納稅行為對國家的稅收收入有很好的保障和支撐作用,對我國的財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貢獻。加強大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提升大企業的稅務管理能力,改善和規范大企業依法納稅行為,對全國各繳稅企事業單位的納稅行為起到了良好的帶頭作用。其次,良好的稅務風險管理能夠提升國家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納稅回收周期,提升企業依法納稅的主動性和自控性,提升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能力。最后,投資者根本利益也有了根本保障,進一步穩定了我國市場供給需求狀況。我國很多大型企業都是屬于上市公司,良好的企業運行和經營產生了社會影響非常重要,更關系到了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性。
四、加強大企業稅務管理的手段
(一)成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部門。
稅務風險管理部門對于大企業來說就相當于一個強大的后備軍,為企業的良好經營和正常發展營造了安全的經營環境和氛圍。因此,大企業更有必要專門建立一個屬于企業內部的、獨立的、專門針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部門或中心小組,重視企業依法納稅行為,樹立企業整體員工對稅收管理的正確認識,確保企業內部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能夠有效、有序地進行。
(二)建立健全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在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必須有一套完整、健全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作為保證,這樣才能在規范的環境下進行稅收風險管理。大企業的稅務事項涉及到的人員、部門、財務和技術等因素的范圍都是非常廣泛且種類繁雜的,因此企業的管理層和決策層就很有必要制定完善稅務風險體系來明確工作的責任,加大工作的執行力度。
(三)完善稅務風險信息管理機制。
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是一系列的、環環緊扣的整體工作體系,要保證風險管理能夠對信息實現有效收集、整理、分類、分析和執行工作,確保企業內部的各個部門對稅務信息有正確的認識,并能夠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同時,企業也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保證企業內部稅務人員規范納稅行為,全面提升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員工的職業素養,調動工作的積極性。
結論:
綜上所述,通過對大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的思考,認識到了我國眾多大企業的經營發展中針對稅收管理上更為復雜和繁瑣,涉稅方面種類多、會計處理方式難度高、適用的稅收政策也更加復雜的問題,因此面對的稅務風險會更高。而進行良好的企業稅務風險防范,能夠提升企業依法納稅的主動性和自控性,提升企業的稅務風險防范機制建設,進一步提升大企業的稅務管理能力,改善和規范大企業依法納稅行為,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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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企業 稅務風險識別 稅務風險管理
大企業的組織形勢和經營方式多樣,經濟主體跨國家、地區、行業相互滲透,核算的電子化、團隊化、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同時潛在的稅收風險也不斷加大。近年來,某些重大稅務案件給部分企業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和損失。因此,稅務機關開始積極探索大企業稅收管理與服務新模式,試圖降低大企業稅收管理系統性風險,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保障國家財政收入。
2009年5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旨在引導大企業合理控制稅務風險,防范稅務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未遵循稅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害。作為大企業的納稅人也應切實將稅務風險作為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以應對企業發展過程中稅源管理方式轉變的要求。
一、大企業稅收管理現狀及難點
大企業基本特征:規模龐大、生產經營復雜,應用信息科技等手段從事管理,跨區域、跨國經營,具有統一的內部制度與流程,在國內或國際上均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大企業基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集團企業、上市企業、跨境經營企業、非居民企業。
大企業稅收管理目前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一)分支機構林立交錯,納稅環節各不相同
就省轄市而言,那里的大企業基本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有二級、三級等多種級別。如興業證券、平安保險為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下同)二級分支機構;移動公司、工商銀行為跨地區三級分支機構。對于不同類型的分支機構,管理模式和方式也不相同。對于總分機構,以所得稅的納稅管理最為復雜,基本可以分為六種:①跨地區三級分支機構;②未納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圍的企業;③分支機構跨地區的總機構;④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⑤省內二級分支機構及其下屬分支機構;⑥分支機構在省內的總機構。
(二)大企業管理難度大,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由于受各種原因和利益驅使,大多大企業雖然具有良好的納稅遵從意愿,但其遵從能力卻一直得不到有效提升。特別是大的跨國公司,盡管其配備或聘請了會計師、稅務師等專業人員,但在加強內部核算管理的同時,其也在積極尋求避稅、逃稅的手段,直接危及了稅收安全,納稅風險不容忽視。
(三)專業化、行業化、信息化程度較高,稅務管理力不從心
與其他企業相比,大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較復雜,通常需跨區域或跨國經營,能夠運用最新的科技手段,特別是信息科技手段從事管理工作。這些特點要求稅務部門需集中高水準管理人才加以應對。對于日常管理來說,稅務部門最大的難點在于大企業的行業化和專業化程度較高,且信息不對稱。
二、大企業稅務風險分類及具體表現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分類
1、環境風險
宏觀環境復雜多變是企業面臨多種稅務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宏觀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政策環境、法律環境、制度環境、投資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資源環境等。
2、制度風險
完整的制度體系是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基礎。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內部審計制度、投資控制及擔保制度、業績考核及激勵制度、風險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等。企業的制度是否健全,制定流程和依據是否合理、科學,從根本上制約著其防范稅務風險的有效程度。
3、稅收籌劃風險
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其合法性,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得到稅務部門的確認,有時也會因籌劃方案的時效性等因素,導致稅收籌劃失敗。
4、政策運用不當風險
國家制訂的稅收優惠政策是有嚴格條件和資格要求的,一旦條件發生變化,而企業疏于管理,就會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5、企業“走出去”的稅務風險
自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其不斷加快走出去的步伐,但與此同時,也存在對投資國稅收政策不了解的風險。境內企業在居民企業身份認定、適用稅收協定、關聯交易、稅收抵免、稅收豁免、海外虧損的彌補等涉稅問題上都存在重大的稅務風險。
(二)各類大企業稅務風險的具體表現
1、集團企業稅務風險。集團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特別納稅調整、企業兼并重組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經營決策存在著稅收風險,其中資產劃撥,重大投資,經營多元,為子公司主要稅收風險。
2、上市企業稅務風險。上市企業具有重大的社會影響力,對國民經濟有經濟晴雨表的指標作用,其稅務風險一旦查實,將給企業帶來重大的經濟和聲譽損害。上市企業主要稅收風險包括重大經營決策風險,關聯交易,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的轉讓和使用,融通資金,提供勞務等納稅調險,重大稅收政策變化風險,稅收優惠政策取消風險,重大股權轉讓,境內外戰略投資股權轉讓變化等存在稅收義務承提的稅收風險。
3、跨境經營企業稅務風險。主要是境內外企業關聯方之間發生業務,企業在轉讓定價、預約定價安排、成本分攤協議、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稅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中存在的重大涉稅風險。
4、非居民企業稅收風險。2011年政府共征收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股權企業所得稅10.4億元,其中日本某公司間接轉讓康師傅飲品有限公司股權繳納企業所得稅3.06億元,而2012年2月份全國最大單筆非居民企業間接股權轉讓山西省某能源企業也在山西省成功入庫。隨著我國企業不斷地與世界經濟相融合,境內企業在與非居民企業間取得股權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境外借款,設備安裝、服務貿易等項目存在重大的稅務風險。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應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