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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目前,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斷細化,以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本身的復雜性,一些基于歷史原因和現有體制不完善之處而產生的問題逐步顯現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資產調撥手續不規范。突出表現在上下級之間調撥資產的口子多,如稽查、稅政、人事、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門的信息化設備、辦公設備,有些是由上級對口部門直接調撥,其中,絕大部分的調撥設備無相關調撥手續。下級對口單位接到實物后未向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申報,導致該資產無法入賬,因此造成資產管理家底不清,給工作上造成被動。
(二)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是對資產的使用者、保管者的跟蹤檢查制度落實不到位,即使將責任進行了落實,但有些部門的財產保管者也只是虛設,沒有真正做到專人負責、跟蹤監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等,更重要的是沒有比較完善和詳細的責任追究制度來進行約束和監督。
(三)資產管理認識不夠高。表現在一方面資產管理者的責任意識比較淡薄,認為公家的資產只要自己不帶走,不有意破壞,就沒有其他責任。另一方面表現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先購買后審批、先處置后報批、新分配后報告等現象還時有存在。
(四)歷史遺留問題不好處理。實行固定資產電算化核算是從開始的,由于當時對資產的估價不準,雖然有些可以查找原始憑證,但更多的則無法查起(如國地機構分設前的資產、調撥資產),造成了資產計價價格千差萬別。同時,隨著機構、部門的多次改革,資產的頻繁調動,也給資產的賬實核對造成了很大的麻煩。
(五)賬實不符問題依然存在。主要表現為有賬無實、有實無賬和賬實不匹配。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一是有些固定資產采購項目的計劃指標被挪用,形成固定資產虛列;二是會計處理上的問題,即已報廢、盤虧的固定資產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六)閑置固定資產的處置問題。主要表現為閑置房地產及閑置電子設備處置不及時,處置手續不完備,程序不規范。閑置固定資產的產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種因素:一是國地稅分家時遺留的資產閑置;二是在進行征管改革的過程中,對部分農村分局(所)進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機構房地產閑置;三是科技進步造成固定資產無形損耗而產生的閑置,這在電子設備的更新換代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二、強化固定資產管理的對策
為了防止系統內固定資產的閑置浪費,提高其使用效率的最好辦法,就是進一步加強管理和監督,做到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加強監管、杜絕各類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一)加強固定資產的購置管理。一是對采購的固定資產,要注重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不搞盲目采購。二是完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及監督機制,并切實做到政府采購的信息公開、過程透明、行為規范、手續簡化。三是要對集中采購機構和工作人員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和管理,把監督機制貫徹始終,以確保采購質量。四是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歸口管理,統一購買,統一調配。
(二)加大資產日常管理力度。一是各單位應嚴格執行省局制定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并細化成“申報-審批-購置-核算-管理-處置”基本程序進行分段管理。購置固定資產環節重點監督需求部門是否做出購置計劃和安排相應的預算;審批環節重點監督是否按照審批權限分別審批,有無擅自增加固定資產。購置環節重點監督是否屬于政府采購范圍,是否實行了政府采購。核算環節重點監督是否及時登記有關賬冊,并側重于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管理環節重點監督有無固定資產流失。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和卡片對應管理,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處置環節重點監督是否經過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是否依照規定權限審批后合法處置。二是資產調撥應只由一個部門負責,并做到先開單、后提貨,統一憑財務的調撥手續辦理,不得由多部門分配、調撥。三是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應成立專門管理小組。成員應來自財務,監察、信息中心、服務中心、專家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項目論證、公開招標等環節的工作,并實行全程監控管理。四是杜絕“重采購,輕管理”的現象。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對設備及時進行測試和清點,并貼上標識銘牌。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定期對設備進行盤點,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要抓落實,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真正做到物物有人管,環環緊相連,依法辦事,照章理財。五是對精密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進行操作。
(三)完善資產核算軟件。由于國稅系統的固定資產規模龐大,種類繁多,各項管理工作僅靠傳統的手工管理、手工統計已遠不適應工作要求,必須實現管理工作的電算化,建立起包括計劃管理和核算管理等功能齊備的信息系統,將固定資產的購建、核算、處置、報廢等各項業務全部通過系統加以反映,按照管理權上收的原則設置相應系統管理權限,實現固定資產的電子化管理與實時監控。當前,雖然國稅系統有固定資產管理軟件,但該軟件與資產的管理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數據統計方面不完善,對同一內存或同一容量的計算機設備在統計上無法操作。建議針對不同的設備,在型號、特征、規格上進一步細化,提供可選項,如對計算機,可設置內存、硬盤容量、顯示器類型等指標,便于準確登記和數據查詢。同時,在實現核算電算化的前提下,可以取消手工固定資產明細賬和總賬,有利于減少手工勞動,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國稅系統固定資產管理,促進固定資產的安全、合理、有效、節約使用,不斷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證正確執行各項稅收政策和履行工作職責,現根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是指縣國稅局及各分局所有使用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也視同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行固定資產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實施固定資產產權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固定資產實行電算化核算,統一使用《國家稅務局系統財務管理軟件》和《國家稅務局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軟件》,所有固定資產均必須實行編碼登記。
第五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屬國家所有,由各級國稅部門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轉讓、出租和變賣固定資產。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下管一級、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財務室是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縣國稅局辦公室負責資產和實物管理與財務核算等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級國稅部門的財務管理部門和辦公室(或機關服務中心)是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是:
財務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系統內固定資產的購建、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盤虧、盤盈等的審批。
(三)編制系統內主要項目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四)定期匯總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
(二)對固定資產實行會計核算。
(三)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片和臺帳。
(四)負責權限范圍內固定資產增加需求的審核及編制本級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五)辦理固定資產入庫、領用、內部變動、處置手續。
(六)保管固定資產,維護固定資產的完好。
(七)年終前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盤點,發生盤盈、盤損、報廢、盤虧等應及時查明原因,并辦理報批手續。
(八)年終固定資產清理后,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與財務核算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帳。
(九)負責報送固定資產報表。
第八條 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部職責。
第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 對本部門在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
(二) 維護本部門在用固定資產的完好。
(三) 對閑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四) 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帳。
(五) 提出本部門固定資產的增加、處置需求。
第八條縣局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部職責。
第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 對本部門在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
(二) 維護本部門在用固定資產的完好。
(三) 對閑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四) 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帳。
(五) 提出本部門固定資產的增加、處置需求。
第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一律實行會計核算管理與實物管理分開的方式進行,各級國稅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將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要制定并嚴格執行驗收、登記、保管、領發、檢查和維修等制度。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分類和計價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六大類,下設子目和細目。
第十三條 房屋及建筑物類資產
房屋及建筑物類資產是指各級國稅部門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包括土地、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4個子目。
(一)土地,指上無建筑物、有專門用途、并已辦理土地證的空地,包括農場、果園和其他土地3個細目。
(二)辦公用房,指用于辦公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職工宿舍,指職工宿舍及其他附屬設施等。
(四)其他建筑物,指培訓中心、教學樓、招待所等建筑物, 包括培訓中心、教學樓、招待所和其他4個細目。
第十四條 一般設備資產
一般設備資產,指用于稅收業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包括15個子目。
(一)小汽車,指小轎車、吉普車、旅行車以及屬于小轎車型、吉普車型、旅行車型各種封閉式車輛,包括小轎車、吉普車、車內座位在20人以下的旅行車和其他小汽車4個細目。
(二)大轎車,指車內座位在20人以上或車長在6米以上的旅行車。
(三)貨車,指大貨車、小貨車、廂式貨車、轎車等,包括大貨車、小貨車、廂式貨車、轎車、其他貨車等5個細目。
四)摩托車,指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不包括后三輪貨運摩托車)。
(五)其他機動車,指除小汽車、大轎車、貨車、摩托車以外的機動車輛。
(六) 各種機動船,指稽查、征管業務用機動船。
(七) 計算機,指大型機、小型機、pc機、臺式pc機及便攜式pc機等各種計算機。
(八)復印機。
(九)傳真機。
(十)移動電話。
(十一)尋呼機。
(十二)錄像設備,指錄像機、放像機、攝像機等設備。
(十三)照相機,指各種照相機及附屬設備。
(十四)電視機。
(十五)其他一般設備,指以上各類項目中未包含的一般設備,包括以下5個細目:
1、空調機。
2、辦公家具,包括保險柜、文件柜箱、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3、打印機。
4、音響設備。
5、其他
第十五條 專用設備類資產
專用設備類資產,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
第十六條 文物和陳列品類資產
文物和陳列品類資產,指各級國稅部門接管、接受捐贈或購置的歷史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古物、字畫、紀念品和其他4個子目。
第十七條 圖書類資產
第十八條 其他類資產
其他類資產,指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包括各類文體設備、醫療器械、廚房設備、洗衣機、電冰箱和其他6個子目。其中,各類文體設備包括大型樂器和大型體育器材2個細目。
子目錄“其他”是指批量購置的被服、茶具、電水壺等辦公和生活用具以及不屬于上述各類的固定資產。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計價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二)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買價、調撥價加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稅計價。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帳面值和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計價;改擴建中有變價收入的,按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帳。
(四)接受捐贈,無償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估價入賬。
(五)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格計價。
(六)已投入使用但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估價入帳,等確定價格后再進行調整。
第二十條 各級國稅部門的固定資產原則上不計提折舊。但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固定資產比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折舊。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二十一條 增加固定資產,要編制購置計劃,列入當年預算。對技術含量高及貴重的設備要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增加固定資產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h局新建房屋必須報市局審批,縣局購置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報市局審批。對政府采購的設備、工程和服務,實行招標采購制度。
第二十三條 增加固定資產按自制、購建、無償調入、盤盈和其他5種方式填報審批、驗收資料。
第二十四條增加的固定資產要及時辦理驗收、入庫等一系列手續,及時登記卡片、入實物和財務帳,同時定期進行清查,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 增加的固定資產不論是否有產權都要進行資產登記。無產權的固定資產在登記時注明無產權,在電算化管理中自動不歸在核算范圍內。如事后產權歸屬本系統,由資產管理人員及時更改產權性質,并按正常程序通知財務核算人員記入固定資產帳目進行核算。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分出售、無償調出、盤虧、報廢報損和其他5種方式。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處置范圍
(一) 閑置的固定資產
(二)因技術原因經科學論證,確需淘汰的固定資產。
(三)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的固定資產。
(四)盤虧及非正常損失的固定資產。
(五)已超過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
(六)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需要處置的固定資產。
(七)無償調出的固定資產。
(八)其他需要處置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1、各級國稅部門處置固定資產均需按規定上報市局審批。
2、固定資產原值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辦公房屋建筑物,由市局按程序上報省局審批。
3、無償調出國稅系統以外價值在10萬元以上(含)或國稅系統以內處置單價在30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由市局按程序上報省局審批。
第二十九條 出售固定資產前,應進行資產評估,出售價格不得低于資產評估價,并按實際轉讓價格登記入帳。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處置申報程序
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資產管理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鑒定,經財務部門審核同意,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上級財務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處置資料
處置固定資產時,首先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國家稅務系統資產處置表》,并附下列有關文件及資料。
1、固定資產價值憑證,包括購貨發票或其復印件、工程決算副本、審計報告等;
2、固定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
3、固定資產評估文件等;
4、其他有關文件。
第三十二條 調撥已入庫的固定資產要履行固定資產處置申報程序和相應的報批手續。經審核批準后,具體手續如下:
(一)由財務部門根據《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處置表》開具《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并交付實物撥付部門。
(二)實物撥付部門憑財務管理部門開具的《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方可進行實物調撥,調撥時撥入單位領取人要進行簽收,調撥后實物撥付部門將已簽收的《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簽收單》交付財務核算部門。
(三)撥出單位憑《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處置表》和《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簽收單》為調整實物帳和會計科目的原始憑證。
(四)撥入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憑《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填寫《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驗收單》增加固定資產,同時《國家稅務系統資產調撥單》是撥入單位財務核算部門調整會計科目的原始憑證。
調撥新購置的未入庫的固定資產,可由財務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批準文件直接填列《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單》交付實物部門進行調撥,同時撥入單位領取人進行簽收,有關批準文件和《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撥簽收單》為撥出單位的有關會計科目的原始憑證。
第三十三條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轉作經營性固定資產時應當確保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嚴防固定資產的流失;同時,應當收取一定比例的資產占用費,主要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
第三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堅持面向征管、突出重點、保證急需、勤儉節約的原則。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上級主管部門可予以調劑處置;拒絕調劑處置的,上級主管部門有權暫停撥付其經費。
第三十五條 無產權固定資產調回原產權單位,要填列《國家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處置表》,手續齊備后方可退回。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變更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變更是指已入帳的固定資產原值發生變化或出現需要進行調帳的情況。
第三十七條 入帳固定資產分為結帳固定資產和未結帳固定資產。結帳是指在財務軟件中完成結帳處理并且進入下一個會計期,而未結帳固定資產是指在財務軟件中本會計期未結帳。對于未結帳固定資產,可將錯誤的資產撤銷憑證,直接在固定資產增加中修改固定資產卡片信息。對于結帳固定資產,需填列《固定資產變更通知書》后,方可進行相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變更形式包括:改建、擴建、修理、修配、增加原值、減少原值等。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要按省局蘇國稅發[]242號文件規定,由申請單位填寫《國家稅務系統基本建設項目審批表》,按審批權限分級報批,完工后交付使用時,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國家稅務系統基本建設項目驗收單》和《固定資產變更通知書》。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變更,需由實物管理部門填列《固定資產部門變更通知書》,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固定資產實物在使用部門間的變動。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清理是指從實物管理的角度,對本單位實際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實物清點,并與固定資產帳務核對,確定盤盈、毀損、報廢及盤虧資產。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清理的程序
(一)對本單位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實物清點,并登記造冊。
(二)將實物按品種、數量、型號等與固定資產帳進行核對。
(三)按照管理權限上報有關情況,并根據批復進行帳務處理。
(四)固定資產清理結果報上一級財務管理部門。
第四十二條 固定資產清理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八章 固定資產的報告制度
第四十三條 國稅系統資產報告制度是指各級國稅部門在一定時期內,對本單位的資產使用情況,通過資產報表形式,綜合反映其存量、分布、結構和使用效益的變化情況,為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 按照市局要求,在年度終了后,在對單位進行資產清理、會計決算以及整理匯總資產數據資料的基礎上,向上一級國家稅務局報送報表,要求做到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
第四十五條固定資產的報告形式采取逐級匯總上報的形式。
第九章 固定資產的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固定資產檔案是指涉及固定資產形成及使用過程中的各種有關資料,包括固定資產卡片、臺帳、明細帳、入帳單、出庫單、驗收單以及各種申報表、評估文件、技術鑒定報告書、批復書、報表、數據磁盤、光盤等。
第四十七條固定資產紙制檔案要按年裝訂成冊保管,數據磁盤、光盤也按年度妥善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固定資產數據要進行數據備份處理,有業務發生的單位,每月至少備份一次,且要雙備份,即軟盤備份一份,硬盤備份一份。
第四十八條 固定資產檔案應從記入固定資產當年起,保管到固定資產處置后2年(不含當年)。數據磁盤、光盤永久保管。
第十章 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國稅部門的財務管理部門和監察部門是固定資產的監督檢查部門。固定資產的監督除了日常監督、審批外,還有對固定資產的審計工作。固定資產的審計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十條國稅部門在進行財務審計時必須對被審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審計,檢查固定資產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實行統一的電算化管理,資料是否完整,報表是否真實,是否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并在審計報告中反映檢查情況。
第十一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
第五十一條 國稅系統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國稅部門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都負有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不如實進行資產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
(三) 擅自處置固定資產或未經批準辦理合法手續,將固定資產用于經營投資的。
(四)以各種目的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五)固定資產未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實行分級報批或手續不全的。
(六)未按市局要求實行統一電算化管理,資料保管不齊或未按要求保管資料檔案,不按時按質報送報表資料的。
(七)不實行定期清理盤點和對帳制度,管理混亂的。
關鍵詞:水務固定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資產管理系統
水務企業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管道和溝槽、機器設備、辦公設備、電子設備和運輸工具等,這些資產的生命周期分為采購、運維與退役報廢三個階段。按照全生命周期理論,固定資產的管理方式應為鏈式結構,即三個階段互相銜接,彼此關聯。資產信息管理平臺以盤清企業家底為突破口,根據企業的管控要求,通過定制化資產管理系統實現資產檔案管理信息化、資產流程審批在線化、設備“巡”、“檢”、“維”在線化。以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為基點,做到規范公司資產管理的業務流程,強化風險預控,通過流程的標準化推進業務的規范化、精細化,提高設備資產的利用率,降低資產維護運營成本,優化企業維修資源,合理安排維修計劃及相關資源與活動,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一、水務資產管理系統的管理思想
在水務企業日常的管理活動中,逐漸形成了一些帶有普遍性的管理思想,基于這些管理思想,在實踐中加以應用改進,最終形成了水務企業資產管理系統。旨在對資產的全生命周期進行管理,提供事后維修、計劃維修、預防性維修、預測性維修等幾種維修模式,其目的是提高資產可靠性及利用率,降低生產成本,積極改善資產回報。增強水務企業運營管控能力、提高運營績效、降低運營成本和增加利潤為根本目標,改造傳統的供水管理模式,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對水務企業的固定資產(包括管網設備設施等資產)進行有效的監督、調控和制衡。整合現有的數據資源,建立“易維護,易擴展,易調用,易使用”的信息化系統。并實現系統集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二、水務企業資產管理系統的主要構成
(一)資產日常管理模塊
資產管理模塊包含總覽、基礎信息、資產領用、暫估資產管理、資產原值變更、資產使用狀態變更、資產調撥、資產出售、固定資產出租管理、全年度計劃管理、資產報廢、資產處置、借用歸還、盤點管理、對賬管理等功能模塊組成。資產相關流程審批是水務企業日常最繁忙的業務之一,包含領用、原值增加、原值減少、啟用、停用、不需用、調撥、出售、出租等流程的審批?;诂F有以上流程審批進行優化,實現以上流程的信息化審批,系統提供公開透明的流程審批進度展示,使得流程審批便捷化、透明化、可追蹤,可大大降低工作復雜度。為保證實物與資產賬務信息一致,需要定期對資產實物進行盤點,以往由人工通過紙質臺賬進行盤點,效率低,時間周期長,工作量大。通過信息化手段,基于移動端,結合RFID技術和二維碼技術,在PC端系統產好任務,由移動端接收任務,到達現場可通過掃碼或RFID掃描方式實現快速、精準的資產盤點工作,盤點完成后,由系統自動生成盤點表,達到“容易、快速、準確”的目的,實現降低工作復雜度,提高盤點工作效率,提高盤點準確率的目標。水務企業資產數量多,價值高,日常發生的各項業務也比較頻繁,人員操作過程中容易出現一些未預料到的問題,導致價值和實物信息不匹配,會導致嚴重的賬務問題,通過每月進行對賬確認資產的數量、使用部門、價值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可通過運維等方式快速進行處理,降低賬務錯亂帶來的管理風險。
(二)設備管理模塊
對于生產運行設備的日常檢查養護是個長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且通過紙質的文檔記錄方式不利于對設備的綜合情況進行分析,并有效合理的安排對設備進行運維管理。通過對現有的業務和資源進行分、整合和優化,以預防性維修、預測性維修、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以及全員生產維修等先進維修管理思想,將原有的巡檢、點檢、問題上報、維修、養護等業務從線下遷移到線上,借助于信息化的科學、先進管理手段,不斷積累業務數據進行分析,調整并優化現有的工作計劃和設備頻率,對高風險設備進行重點關注,對日常維修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形成故障代碼知識庫,以達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資產的運行可靠性與使用價值,降低維護成本與維修成,保障企業安全生產運行。最終實現提高,資產利用率、降低企業運行維護成本優化企業維修資源,合理安排維修計劃及相關資源與活動的目標,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三)備品備件模塊
備品備件作為生產設備日常耗材,需要進行合理的存儲來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具有數量多,類別多,存放地點分散,統計困難的特點,目前的備品備件都是由員工利用紙質臺賬進行管理,然而由于在賬面上不能及時反映,盤點工作量極大、信息反映不及時,從而導致備品備件重復購置,是企業成本增加,影響企業效益。備品備件管理功能模塊基于“統一庫存,分點存儲”的管理模式,建立一套統一的備品備件庫存管理,存放位置按照需要可存放多處,以方便快便捷取用。對每一種備品備件設置數量上下限閾值,在超過閾值系統自動提供郵件提醒給相關管理人員,防止庫存數量異常;對每一筆采購的備品備件進行入庫登記,對每一筆維修、養護消耗的備品備件進行臺賬登記,對每一筆應急借用的備品備件進行臺賬登記。建立備品備件庫存信息的全方位、一體化、全程的科學跟蹤體系,有效實現備品備件資源合理配置。
(四)作業工單管理
通過對原有業務的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結合PC端相關應用實現了工單任務的線下作業、線上登記。管理人員對基層員工工作進展情況可以精準掌控,監督更直觀?;鶎訂T工接單并維修完成后可以立即填單。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工作流程更加順暢。工單管理模塊整合了設備點檢工單、巡檢工單、維修工單、養護工單、安全檢查工單。可進行填單、上報、轉單、退單、派單、現場圖片上傳等操作。
(五)計量器具管理
為了保證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的安全,按照國家規定,對于計量相關設備需要定期進行強制檢定。供水企業為了管理和生產的需要,使用了大量各種的計量器具,小到終端用戶水表、大用戶表,大到管網流量計、壓力機、水質儀、水廠化驗室化驗設備等,這些設備數量大,種類多,是非常有必要進行統一的管理。并不是所有的計量器具都是固定資產,或者部分計量器具以打包的形式作為資產進行管理,如貿易結算小表,這不利于對其進行管理,針對計量器具應進行單獨的管理。
三、水務資產管理系統的主要作用
資產管理系統是一個集成系統,雖然可以分為多個模塊,但模塊之間是密切相關的,設備、維修、庫存、采購、分析等一環扣一環,信息一處錄入,多處共享,保證了信息的及時性和一致性。資產信息管理系統是一個閉環系統,系統分為三個層次:維修規劃、維修處理、維修分析。維修規劃根據設備等基礎數據和維修方式制定設備維修目標和計劃;維修處理完成計劃的執行、收集各類維修歷史數據;維修分析則負責分析維修歷史數據,并把分析結果反饋給維修計劃,通過這一次次的閉環反饋,使維修計劃越來越準確可行,減少非計劃性的維修和搶修,達到降低維修成本的目的。資產管理平臺提供的信息價值在于人們能夠利用它做出正確的決策或作為優化的依據,來指導企業工作。基于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圍繞實物流及價值流進行一體化設計,實現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的橫向集成,打通各個部門業務環節之間的壁壘,實現業務協同處理,使資產從原有條塊化職能管理轉變為一體化流程管理。根據全程管控需要,在規劃設計階段、設備采購階段、工程建設階段、生產運行階段、退役報廢階段,實現“賬、卡、物一致”。根據水務行業的特點,建立公司級資產位置層次結構,根據水廠的維修專業,定義資產所屬的位置信息,設置資產所處的狀態,建立資產與備件的結構,資產故障代碼體系,在建立資產臺賬的基礎上,做好資產變動管理等。資產管理系統的最終目標是集成的資產維護與優化資產利用,可動態調整維護、維修計劃;確保最大化的工作安全及法規的遵從;提高資產的可靠性、控制維護和維修費用,延長資產的使用生命周期。
四、結語
運用資產管理系統的信息技術,可有效改造傳統的供水管理模式,實現水務企業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對資產核算實物進行全面跟蹤和管控,提高設備資產的利用率,規范公司資產管理的業務流程,滿足各個業務部門對資產管理的需求。隨著水務企業的不斷發展和管理制度的改革,水務企業資產管理系統將成為水務企業必要的管理工具。
參考文獻:
[1]王彬.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初探[J].中國集體經濟,2020(09):127-128.
[2]岳友強.企業固定資產核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措施[J].知識經濟,2019(12):73+75.
一、水務企業固定資產的構成及管理重點及難點
⑴分類及比例:水務企業的固定資產主要分為以下幾類1、房屋建筑物2、構筑物3、管道和溝槽4、機器設備5、辦公設備及電子設備7、運輸工具。
從價值構成來看房屋建筑物占18%,,構筑物占26%,管道和溝槽占40%,機器設備占13%,其他設備占3%。
⑵管理重點及難點:水務企業資產管理的重點應該是管道和溝槽、構筑物及機器設備,而難點則是辦公設備及電子設備。
1、管道和溝槽是水務企業的主要資產,關系著城市供水的命脈,基本上是根據城市道路規劃由水務企業自籌資金投資建設,所發生的費用如材料費、分包工程款、道路挖掘賠償費、工程監理費等先在“在建工程”項目下設二級科目“道路管網工程”核算,待工程項目完工后由審計部門出具審計報告,企業據此轉成固定資產,后續的維護修理主要由管道維修部負責,在日常管理中對發生的毀損報廢的管道更新時,應及時辦理資產報廢及新增手續,更新城市的道路管網圖,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使用狀況
2、管好用好機器設備則是各水廠安全運行的保障,這部分資產一部分是直接購置,另一部分主要是水務企業投入大量技術改造資金,對原有的設備進行更新改造,所發生的設備購置款、安裝款及工程款等先在在“在建工程”項目下設二級科目“技術改造項目”核算,在該項目完工后對該固定資產追加原值,各水廠作為實際使用部門應建立臺賬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而生產管理部則應監督其日常使用及時提出整改建議
3、由于辦公及電子設備移轉方便,隨著人員在各部門之間流動,而諸如電腦、打印機之類的辦公資產沒有及時辦理移轉手續,使得在每年的資產清查中賬實不符最為嚴重,牽扯的時間和精力最多,實為清查的難點。
二、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歸口分類管理
企業固定資產實行由使用部門、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使用部門、管理部門負實物的直接管理責任,財務部門負核算和監督、檢查的管理責任。
各類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分工,本著有利于組織領導、有利于貫徹責任制的原則,結合機構設置的具體情況,各部門應設置固定資產專員崗位,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的管理規定做好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
1、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后,由辦公室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后,登記“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2、管道和溝槽由管道維修部統一管理。
3、構筑物及機器、機械設備由生產安全部統一管理。
4、交通工具類,如汽車等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5、.辦公用電子設備類,如:空調、計算機、打印機等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三、將固定資產管理納入企業全面預算管理中,做好資產投入的事前控制
1、固定資產購置計劃:財務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的過程中,對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要作全盤考慮,對各部門提出的固定資產購置預算報告,不能有求必應。單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配置應根據各部門的職能需要,制定合理的固定資產配制標準,綜合考慮部門實際需求狀況及目前已占用資產狀況等眾多因素,在不影響日常工作的前提下,首先考慮資產在本單位各部門互相調劑使用,杜絕為追隨潮流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費行為,克服“攀高求洋”,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財務部門通過加強資產購置的預算管理,從資金來源上加強有效控制,對當年未列入預算計劃的配備,堅決不予購置。
2、機器設備技術改造計劃:各水廠根據機器設備使用情況,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按項目提出技術改造需求,由生產管理部嚴格審批,納入公司的全面預算后按計劃執行。
3、管道和溝槽的投資計劃:這部分資金投入是水廠投資的重點,應由工程部門按照城市道路規劃提出道路管網建設具體項目,提出投資預算,在執行預算過程中重點加強工程管理監督,對已完工的道路管網工程,及時按審計決算轉增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四、結合企業的績效考核,進行固定資產管理的考核獎懲,增強固定資產管理意識
【關鍵詞】固定資產管理;存在問題;解決措施
一、對縣級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
縣級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是指縣級醫院持有的一些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較長的有形資產。特點是具有高價值,移動較多,損耗大,更新快、品種繁雜、各部門共享的特點。單位價值雖然不能達到規定的標準時間一年以上,但大量的同類物資,也作為縣級醫院的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作為縣級醫院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縣級醫院開展醫療、科研、教學服務等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是保障鄉鎮人民健康和發展衛生事業的重要條件。是反映醫院經濟實力、規模級別和醫療服務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標之一。但如果管理不善,還將影響到醫院未來的健康發展,更易導致國有資產變向流失。
二、縣級醫院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醫院固定資產盲目擴大采購規模造成有資源配置不合理
隨著基本公共衛生投入的增加,為了提高醫療競爭力和單位等級,縣級醫院在固定資產投入上多追求規?;?、技術新,以爭取財政資金來購置最新的醫療設備。但由于缺乏前期的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在固定資產采購問題上未進行有效的科學論證,對其實用性了解的不夠多,購置后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資產,造成部分固定閑置浪費,致使每百元固定資產醫療收入降低。
2.縣級醫院固定資產內部控制方面薄弱
在采購過程中存在質檢不嚴造成資產質量不過關,影響使用效果。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等環節存在漏洞使得固定資產使用過程造成的損壞、丟失等問題得不到有效賠償。醫院固定資產報廢程序太過隨意,有的縣級醫院在對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理上缺乏完善的處理流程,在沒有經過財政部門的批準和相應的資產評估就隨意地處置固定資產。體現在有的醫院房屋基礎設施已經拆除,但醫院并沒有及時地進行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手續,醫院的固定資產賬目中仍然包含應報廢資產的金額,使得現存的固定資產價值大于了醫院實際的固定資產值,因此虛增了醫院總固定資產的規模和醫院經營成績。
3.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不規范
縣級醫院在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工作不規范。主要是對報廢處置的賬務未能及時處理并將其納入固定資產管理中。在購買固定資產時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如運輸、安裝費用并沒有記錄到固定資產中。醫院自建、新建的一些項目在竣工之后也沒有及時的辦理相應的竣工結算手續,導致沒有在醫院固定資產的賬戶上登記,這些因素使得醫院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嚴重不符。
三、加強縣級醫院固定資產有效管理的措施
1.制定科學有效的資產購置論證程序,合理配置資源
首先,對固定資產投資進行可行性的分析和論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在采購過程中對供應廠家進行資質評價,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采購設備。對縣級醫院大型醫用乙類設備投資進行充分效益分析,提高決策水平,合理安排投資項目,促進醫院經濟效益的提高。進一步加強了醫院資產配置管理工作,按照存量制約增量、增量激活存量和資產配置與單位履行職能相匹配的要求,對有規定配置標準的資產,統一按標準配置,對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要厲行節約,從嚴控制。通過激活存量資產、加強存量資產調控等辦法加以解決,原則上不得重新購置,并把資產報廢審批作為單位資產配置的參考依據。對醫療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或者超標準配置的資產,原則上實行部門內部下屬單位之間調劑使用或跨部門(單位)調劑使用,推動閑置資產合理流動,最大限度地發揮資產的使用效益,提高資產配置效率。
2.加強固定資產日常管理的內控制度建設,進行單位資產管理績效考核
縣級醫院應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內外部監督機制。首先,建立固定資產授權制度和報告制度。對內部控制所涉及的各項固定資產要明確規定授權的相關內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超越授權做出決定。建立固定資產批準制度和固定資產責任制度。對各項固定資產要明確規定批準的程序、條件、必備文件以及有權批準的部門和人員及其相應的責任。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各崗位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獎懲制度??h級醫院全體科室應統一思想,提高意識,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設立各級資產明細賬與使用臺賬,經常性的對各科室的固定資產管理、使用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考核,將固定資產的完好程度、維修責任等日常管理作為考核內容,制定科學有效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機制,落實責任。
3.著重加強縣級醫院固定資產報廢程序管理
嚴格控制資產報廢,要嚴格按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執行》。縣級醫院資產管理科室應組織相關醫療器械專家對需要報廢處置的固定資產由其是專用設備進行了嚴格的報廢條件審查并照相備案,以確保報廢條件的真實、準確。審查條件是醫院單位資產在使用期滿或已達到報廢年限、老化變形降低標準不能使用、陳舊過時無法改造、精度下降結果不可靠、主要部件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修理費用接近或達到同種新產品價格、國家規定強制淘汰、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無法修復等情況下,并在提供相關資產報廢依據的前提下,方可作報廢處理。資產報廢須按規定程序和權限進行報批,未經審批不能擅自報廢。實行定點集中回收??h級醫療事業單位資產報廢,需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除相關部門對資產報廢處理有特定要求外,為保證資產報廢后不積壓、不亂丟,由財政部門指定的具有回收經營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回收,確保報廢資產處理及時、安全、環保。同時,縣級醫院的固定管理部門在資產報廢后,要及時將類的文件、數據、圖形、文字材料等資料進行處理,確保資料不外泄,避免事故發生。
4.加強會計核算措施
財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入庫的資產實行嚴格的入庫驗收,按照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價格等準確地登記資產購置的總成本,并依據相關的憑證和單據及時入賬,并按照固定資產經濟利益的收回方式采用合理的方式計提折舊,對要報廢的設備應對其可回收利用價值進行評估,經過資產清理,收回利用后才可沖銷該設備。另外,月末或季末進行一次資產盤點,盤盈的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入賬。醫院新建的項目在竣工之后應及時的辦理相應的竣工結算手續,并在醫院固定資產的賬戶上登記,使得醫院固定資產的核算操作進一步規范。醫院應積極構建資產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實現資源信息的共享。增加固定資產管理模塊和獨立的固定資產理軟件,以便網絡化的對賬,確保賬實相符,為醫院財務管理決策提供有效的數據保障。
5.縣級醫院間固定資產管理的創新措施
根據縣級醫院底子薄、資源有限、財政補助不足的情況,應加強醫院間區域診療的統一管理。縣衛生局應加強各醫院之間的固定資產購置管理,特別是大型乙類醫療設備,應統一的地區衛生規劃和配置標準,建立區域診療系統,醫院間實施聯營醫療合作,使患者享受到快捷、專業的醫療服務。由醫院資產管理部門統一調配,根據“輕重緩急”的原則,將設備和醫技人員一同租到有需求的醫院科室,實現醫院間資源共享的同時,提高醫院固定資產使用率,使資產發揮更大效應。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允許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增設備的進項稅額,對于固定資產較多的物流企業,這樣不但降低了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還改變了通常采用的固定資產核算方法。針對這種變化,通過研究全面轉型后的增值稅,深入探討此次變革對福建物流企業在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上的變化,并對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進行探討。
0引言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物流企業擁有的固定資產越來越多,其現代化程度也越來越高,性能也越來越先進,固定資產占企業的比重相當大,投資也相當大。在我國加入WTO后,物流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企業面臨著更為復雜的理財環節。正確地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效率,增強物流企業的經濟實力,提高其參與市場的競爭能力,是物流企業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增值稅改革的核心是實行消費型增值稅,這一變革必然導致物流企業固定資產的相關會計處理發生根本性變化。
1轉型后增值稅的科目設置
2009年1月1日開始推行的消費型增值稅,是一次徹底的增值稅轉型改革。國家要求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全國范圍內(不分地區和行業)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為預防出現稅收漏洞,將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且容易混為個人消費的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設備范圍之外。同時,作為轉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將相應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調整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
根據這次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福建省物流企業固定資產購進環節的增值稅就像購進原材料、存貨等涉及增值稅的物品一樣,增值稅進項稅額直接在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增值稅進項稅額直接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核算。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文章提到“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科目,這種設置方法是2004年7月1日起,我國東北老工業基地等試點地區在增值稅轉型試點時期所采用的科目,從2009年1月1日起,這個明細科目已不再使用,而福建省不屬于試點范圍,故本文對這個明細科目不做任何介紹。
2福建物流企業對消費型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2.1外購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2.1.1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物流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如果購進固定資產涉及運輸費用時,運輸費按照7%的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例1】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購入不需安裝的貨車兩輛,買價為280 000元,增值稅47 600元,支付運輸費5 000元。已取得增值稅合法抵扣憑證,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應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計算如下:
47 600+5 000×7%= 47 950
借:固定資產 284 650=280 000+5 000×9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7950
貸:銀行存款332600
2.1.2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物流企業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發生的安裝費用等,借記“在建工程”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安裝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賬戶,貸記“在建工程”賬戶。
【例2】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購入需要安裝才能使用的車輛檢測線一條,買價8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 600元,支付包裝及運輸費2 000元。設備由供貨商安裝,支付安裝費2 000元??铐椌糟y行存款支付。
(1)支付設備價款、稅金、包裝及運輸費
借:在建工程82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600
貸:銀行存款95 600
(2)支付安裝費
借:在建工程2 000
貸:銀行存款 2 000
(3)安裝完成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84 000
貸:在建工程84 000
2.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是指物流企業為了新建、改建、擴建固定資產或者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而由物流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其建造實施方式的不同,可分為自營工程和出包工程兩種。由于本次增值稅轉型只對自營工程的賬務處理有影響,出包工程的賬務處理并無變化,故本文只對自營工程的賬務進行闡述。
自營工程,是指物流企業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
【例3】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一大型器械,為工程購入各種專用物資200 000元,支付增值稅34 000元,專用物資與當期全部用于機器設備類工程建設,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
(1)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 000
貸:銀行存款234 000
(2)領用工程物資和原材料時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200 000
貸:工程物資 200 000
(3)工程完工時
借:固定資產 200 000
貸:在建工程200 000
2.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按照增值稅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2.4捐贈轉入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捐贈轉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固定資產價值(已扣除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為支付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則按照增值稅進項稅額與固定資產價值的合計數,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例4】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接受捐贈新固定資產一臺,發票價格為200 000元,增值稅34 000元,支付運輸費1 000元。增值稅由A企業支付,各項合法憑證均已取得,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資產200 9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 070
貸:營業外收入234 000
銀行存款1 000
2.5視同銷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納稅人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固定資產:
(1)將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專用于非應稅項目;
(2)將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專用于免稅項目;
(3)將自制、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4)將自制、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5)將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資產專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將自制、委托加工或購進的固定資產無償贈送他人。
納稅人有上述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未作銷售的,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5】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2009年1月份發生下列業務:
(1)1月11日,該企業將一套自制的價值1 000 000元大型設備用于該企業內部生產,設備成本為700 000元。
借:固定資產870 000
貸:庫存商品7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000
(2)1月17日,該企業將交付使用的大型設備作為股利分配給某股東。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1 170 000
貸:固定資產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000
(3)1月25日,該企業向當地紅十字會捐贈一臺價值50 000元的生產用固定資產。
借:營業外支出58 500
貸:固定資產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 500
2.6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處理
企業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按規定將增值稅進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如果相關固定資產專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允許抵扣的不動產項目,專用于免稅項目、專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以及發生非正常損失的,應將原已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金額予以轉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例6】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將購入的固定資產50 000元(已取得專用發票),其中50%用于本企業的廠房改擴建工程,另外50%發生非正常損失,增值稅稅率為17%,則會計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9 250
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29 250
貸:固定資產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 500
借:營業外支出29 25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29 250
2.7銷售本企業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例7】福建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出售一臺使用過的設備,原價為234 000元(含增值稅),購入時間為2009年2月,假定2012年2月出售(該設備恰好使用3年),折舊年限為10年,采用直線法折舊,不考慮殘值。若2012年的售價為210 600元(含增值稅),該設備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
由于設備購入時間為2009年2月,則購入的增值稅已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故在2012年3月出售時會計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清理時
固定資產原價=234 000/1+17%=200 000(元)
3年累積計提折舊=200 000/10×3=60 000(元)
2012年出售時應繳納增值稅=210 600/1+17%×17%=30 600(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140 000
累計折舊 60 000
貸:固定資產 200 000
(2)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210 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0 600
借:固定資產清理40 000
貸:營業外收入40 00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該設備購入時間為2008年10月1日,則固定資產的原值為234 000元(購入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設備成本),設備出售之日為2009年1月1日之后,則設備出售視為舊貨銷售,按照不含稅銷售額與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相關增值稅計算及會計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清理時
3年累積計提折舊=234 000/10×3=70 200(元)
2012年出售時應繳納增值稅=210 600/1+4%×4%×50%=4 050(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163 800
累計折舊 70 200
貸:固定資產 234 000
(2)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210 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206 5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 050
借:固定資產清理42 750
貸:營業外收入42 750
參考文獻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會計[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111-127.
(一)生產經營用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包括專用于生產經營和既用于生產經營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動產固定資產。其分類依據一是該類固定資產不在新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不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之列,二是新細則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即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但這里的固定資產僅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非生產經營用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包括專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動產固定資產。其分類依據是新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即購進固定資產用于非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其增值稅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與其相關的運輸費用,也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
(三)應納消費稅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包括應納消費稅且因難以區分生產經營或個人消費使用而全部不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等固定資產。其分類依據是細則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不動產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固定資產主要指應繳納營業稅的不動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及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其分類依據是新細則第二十三條中對條例第十條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解釋,即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另外,2009年9月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中進一步說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稱建筑物,是指供人們在其內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2”的房屋;所稱構筑物,是指人們不在其內生產、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3”的構筑物;所稱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二、固定資產相關業務會計處理分析
(一)生產經營用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從新條例和新細則的規定可以看出,該類固定資產取得及銷售環節涉及增值稅的會計核算應同存貨一樣,取得時根據有關增值稅憑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時根據有關增值稅憑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發生新條例和新細則規定的不允許抵扣進項稅的事項如改變用途、非正常損失時應將原已記入“進項稅額”的增值稅轉出,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例1]萬通公司(一般納稅人)發生的有關固定資產的業務如下:
(1)2009年1月1日,用銀行存款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80000元,增值稅13600元(假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抵扣條件,下同),支付長途運輸費2000元。
借:工程物資 818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740
貸:銀行存款 95600
(2)2009年1月10日,設備投入安裝,并領用庫存原材料一批,實際成本6000元。
借:在建工程 87860
貸:工程物資 81860
原材料 6000
(3)2009年1月18日,領用庫存產成品若干件,實際成本8000元,計稅價格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8000
貸:庫存商品 8000
該處理并不違背新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的規定。新細則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是“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而上例中自產的貨物不是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不用作視同銷售,也即不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因庫存商品并未流出企業,也不應確認收入。
(4)2009年1月2113,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支付安裝費3740元。該項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借:在建工程 3740
貸:銀行存款 3740
借:固定資產 99600
貸:在建工程 99600
(5)2009年11月5日,假設因某種原因該項固定資產發生如下業務,其會計處理分別為:
第一種情況:將該項固定資產出售,不含增值稅售價80000元,收到價款并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支付清理費300元。
轉入清理及支付清理費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91600
累計折 1138300
貸:固定資產 99600
銀行存款 300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93600
貸:固定資產清 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600
該例銷售的固定資產是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購入時已確認“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時也應確認“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但若銷售的固定資產是2009年1月1日之前購入的,因購入時并未確認“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而是把增值稅進項稅記入了固定資產的成本,則現在銷售時應按照通知的規定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即為1800元[2%×93600/(1+4%)]。
借:銀行存款 93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91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800
結清“固定資產清理”賬戶: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11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1600
第二種情況:企業將該項固定資產對外捐贈,其他資料同第一種情況。
轉入清理及支付清理費以及結清“固定資產清理”賬戶的會計處理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需將出售的分錄換為:
對外捐贈時,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93600
貸:固定資產清 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600
若將該項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或分配給股東,會計處理同此理。其依據是新細則第四條: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視同銷售貨物。
第三種情況:該項固定資產發生非正常損失。
若是管理不善引起的被盜、丟失等,應轉出進項稅額15521元(91300×17%)。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6821
累計折舊 8300
貸:固定資產 99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15521
若是地震、水災等引起的非正常損失及正常報廢等,則無需轉出進項稅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91300
累計折舊 8300
貸:固定資產 99600
此會計處理依據新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新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新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免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除外),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通知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條例第十條(一)至(三)項所列情形的,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第四種情況:企業將該項固定資產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借:固定資產 15521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15521
此會計處理依據為新條例第十條第(三)款、新細則第二十七條和通知第五條。
(二)非生產經營用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和應納消費稅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劃分為這兩類的固定資產要么是明確用于職工福利和個人消費,要么是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且容易混為個人消費的小汽車等,取得時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均不允許抵扣銷項稅,應記入取得固定資產的成本。
[例2]萬通公司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決定為50名中層以上技術人員各租賃住房一套,并配備電腦、彩電、小汽車各一供其在任職期間內使用:
(1)2009年1月15日,用銀行存款購入電腦、彩電各50臺,增值稅發票上注明電腦價款400000元,彩電價款300000元,增值稅款119000。電腦使用壽命4年,彩電使用壽命5年,假設無殘值,按直線法折舊。
借:固定資產――彩電 351000
――電腦 468000
貸:銀行存款 819000
(2)2009年1月20日,領用本企業生產的小汽車50輛,每輛80000元,每輛市價120000元,消費稅率5%。假設使用壽命4年,無殘值,直線法折舊。
借:固定資產 5320000
貸:庫存商品 4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0000
――應交消費稅 300000
該例會計處理依據是新細則第四條第(五)款,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應視同銷售。
(3)2010年1月31日,因某種原因上述技術人員不再繼續享受以上非貨幣利,企業將租賃的房屋退回,小汽車、電腦轉為管理部門使用,彩電對外出售收到銀行存款,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上價款200000元,稅款34000元。
彩電出售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280800
累計折舊 70200
貸:固定資產――彩電 351000
借:銀行存款 234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29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500
借:營業外支出 513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1300
對用于職工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如果使用一段時間后銷售,新條例、新細則和通知均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本文借鑒通知中第四條第(三)款關于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以前未抵扣過增值稅的,可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的規定,即確認4500元[2%×234000/(1+4%)]銷項增值稅,而買方依然可以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34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
小汽車無論用于個人消費還是生產經營,其增值稅進項稅均不允許抵扣,因此,改變用途時只需登記其使用人的變化,總賬金額無需調整。
電腦取得后用于職工福利和個人消費不允許抵扣進項稅,但若用于生產經營則允許抵扣進項稅,那么在用于個人消費一段時間后改變用途用于生產經營,則應允許抵扣一部分進項增值稅51000元[17%x(468000-468000/4)/(1+17%)],其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000
貸:固定資產――電腦 51000,
(三)不動產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固定資產該類固定資產因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其外購、出售或對外投資、捐贈、改變用途、非正常損失等均不涉及增值稅,而只在銷售或捐贈時征營業稅,但若是自行建造,在建造過程中購入的工程物資,如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購入時會發生增值稅進項稅額,并且按新條例和新細則的規定該增值稅進項稅不允許抵扣,而應計入工程物資成本。
[例3]萬通公司擬自建倉庫一座,有關業務如下:
(1)2009年1月8日,用銀行存款購入工程物資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80000元,增值稅13600元,支付長途運輸費2000元。
借:工程物資 95600
貸:銀行存款 95600
(2)2009年1月10日,領用工程物資,并領用庫存原材料照明設備一批,實際成本6000元。
借:在建工程 102620
貸:工程物資 95600
原材料 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1020
上述會計處理依據是新條例第十條第(一)款和新細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發生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免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除外),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3)2009年1月18日,領用庫存產成品通風設備一批,實際成本8000元,計稅價格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9700
貸:庫存商品 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
上述會計處理依據是新細則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
(4)2009年1月21日,倉庫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水電等勞務支出740元,工程應負擔直接人工費3000元。該倉庫預計使用年限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借:在建工程 3740
貸:生產成本 740
應付職工薪酬 3000
借:固定資產 116060
貸:在建工程 11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