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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扶貧脫貧攻堅、大氣污染防治、優化營商環境聯動監督動員會議以來,我鎮高度重視,扎實推進,多次與區鎮兩級人大代表溝通交流,現將我鎮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扶貧脫貧工作。我鎮轄33個村,共1134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11戶、25人、涉及5個村,占全鎮總人口比例為0.6%,貧困戶均為因病致貧。在貧苦戶識別工作全程公開透明,做到了公平公正。安排部署兩次“回頭看”工作,密切關注,動態管理,目前全鎮沒有新增申請2戶。全面落實幫扶責任人制度。并且根據每戶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了脫貧方案。但扶貧脫貧工作仍然存在四個問題:
1、精準施策不到位。目前,我鎮11個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病致貧原因明顯,幫扶措施中只停留在基本的醫療保障,沒能做到一人一策,量身制定醫療幫扶方案。
2、精準幫扶不徹底。部分幫扶責任人僅僅停留在節日走訪和慰問上,沒能真正地深入貧困戶了解貧困戶的具體需求和發展意愿,沒有為貧困戶量身定制幫扶措施,不能做到每月入戶常態化,大都停留在單位組織的集中入戶,為應付檢查而入戶,部分選派人員能力不強、作風不實
3、工作進展不平衡。幫扶責任人與幫扶責任人之間、貧困戶與貧困戶之間工作推進的力度和進展不平衡,部分貧苦戶發展動力不足,思想保守,因循守舊不愿改變原有的生產生活方式,對幫扶政策不熟、情況不清,對脫貧形勢盲目樂觀,缺乏責任意識、憂患意識。
4、扶貧資金、人員不足。扶貧投入與實際需求矛盾突出,我鎮財政比較緊張,扶貧資金投入有限,與我鎮脫貧攻堅實際需求有差距;加之由于人員編制原因,幫扶人員均為其中從各部門抽調的工作人員,大部分還承擔著單位安排的任務,不能有效地集中精力開展工作。
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我鎮同各村簽訂了《**鎮2017年度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責任書》33份,同轄區內重點企業簽訂了《**鎮2017年度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書》,出動宣傳車30次,散發傳單800份,懸掛橫幅50條。2017年我鎮涉及散亂污企業20家,其中19家企業予以取締拆除,1家整改完成。涉及煤改氣獨立軋鋼企業5家,全部完成改造進行試生產。涉及燃煤鍋爐改造任務5臺,均經環保局驗收合格。我鎮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但是,大氣污染防治戰線是嚴峻而長久的,在整個工作中我們仍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1、鄉鎮大氣污染防治機構建設滯后,今年我區為各鄉鎮著急解決了車輛、人員編制等問題,但鄉鎮工作人員大氣污染治理的工作人員沒有執法資格,缺乏專業知識,日常巡查只能做表面文章,不能充分明白環保設備的運行原理。對企業是否嚴格運行環保設施缺少判斷依據。與上級職能部門的聯系還不夠緊密,對企業施壓和處罰的力度不夠,存在“上面熱、下面涼”的現象。
2、網格化管理落實不到位,部分企業負責人和村干部對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工作認識不到位,自我約束的意識不夠強。開展環保隱患排查不夠徹底,仍有個別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并處理。致使我鎮出現散亂污企業反彈及新增現象。特別是今年環保部督查組在我鎮某村發現疑似散亂污企業,充分表明個別村干部存在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不能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
3、大氣污染防治形式單一。目前我鎮對大氣污防治工作還主要停留在企業檢查和秸稈禁燒兩個方面。缺少其他工作重點,特別是在煤改電、煤改氣的工作推廣中存在畏難情緒,停留在推一推,動一動,不推不動的情況,。
三、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我鎮把優化營商環境動員作為重要任務來抓,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同確保社會穩定,實現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切實解決制約機關服務效能充分發揮的各種障礙,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努力實現既定的各項任務目標。但在工作過程中但我鎮還存在一些問題,成為制約營商環境的重要因素:
1、營商環境要素缺乏競爭力。創業意識淡薄、與先進地在思想、觀念上的差距較大,“走出去”意識不強,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維,阻礙改革創新、解放思想。支持企業力度還缺乏實打實舉措,一些文件規定的支持政策落實不夠到位。
2、服務意識差。個別對群眾辦事不熱情,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不以身作則,嚴以律己,上班遲到、下班早退,影響了黨和政府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為切實抓好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區委主要領導強調的“十個全面”和政府主要領導提出的“九個方面要求”精神,結合好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堅決把污染防治作為當前最大的政治、最緊要的任務。進一步對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確保將治污壓力傳導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體部署。
堅持全員出動不停歇,掛起“作戰圖”,排出“時間表”,以必勝的決心迎接困難挑戰,全力推進各項任務精準落實,全面改善我區空氣質量。
三、細化任務。
加強區片屬地責任,嚴格考核,全面開展揚塵、散煤清理、企業管控、禁燒禁燃、環保夜查、煤改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堅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建筑工地要嚴格按照“六個百分百”標準進行管控,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每個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體人員分包。對于道路揚塵方面,再次細化網格分包制度,鎮村干部每日不間斷上路巡查。
潔凈取暖推廣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堅持常態化管控,目前全鎮村已全部實行“煤改氣”覆蓋,各村由支部書記負總責,大力宣傳,積極引導群眾安全使用天然氣,每日要對轄區內散煤進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鎮上報清理進度,對于進入轄區內銷售散煤的車輛結合工商部門進行勸返,杜絕劣質散煤的使用。
禁燒禁燃工作:堅持“常抓不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保持“全年禁燒、全面禁燒”,實行網格化監管制,鎮村干部分地塊管控,嚴格管理,完善禁燒體系建設,制定禁燒獎懲制度,進行大力宣傳,各村安排專職巡查員,每日不間斷巡查。對于禁限燃放工作,從本月開始,全鎮轄區內不得再出現有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大力宣傳上級禁限燃放政策,轉換群眾傳統觀念,撇棄陋習,要在全鎮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圍,鎮村要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亂污”企業管控:持續加大對“散亂污”企業的排查力度,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堅決做到不增一個“散亂污”企業。堅決取締淘汰“兩斷三清”類企業,徹底打消業主不切實際的幻想,堅決做到不讓一個“散亂污”企業反彈。嚴格落實“環保設備潔凈運行、生產廠房干凈整潔、環評證照手續齊全”三項標準,持續推進標準件企業規范生產、潔凈生產。對不符合“三項標準”的企業,堅決做到先停后治,對所查處的問題逐一對照,什么時候整改完成,什么時候解封。尤其是對偷排偷放企業,發現一起,依法處置一起,決不手軟留情。
重污染天氣及錯峰生產管控:在接到上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后,鎮村干部要嚴格落實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關企業按照上級要求執行應急方案及措施,各應急企業由村干部具體分包負責,在應急響應期間,鎮環保所人員,要每日不間斷的對應急相關企業巡查,確保全部按要求執行到位。錯峰生產企業本鎮共涉及一家,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限產、停產,實行錯峰生產方案,鎮村二級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實好錯峰管控。
環保夜查工作:要堅持每天進行夜查,從涉氣企業及施工工地等進行督查,每日要由當日值班領導干部帶隊,并對轄區內露天燒烤、飯店等進行夜查,確保我鎮每個生產企業排污設施正常運行,廢氣百分百排出,危廢臺賬健全,督促排污設施凈化設備定期更換;廠區車間內勤打掃勤清理;無露天焚燒現象,堅決取締木炭燒烤,要求飯店的抽油煙設施正常運行排污設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業主的安全意識、環保意識。
水污染防治:要重點抓好河道環境衛生,涉及沿河村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每天安排專職巡堤員和保潔員進行河道整治工作,發現垃圾禁止垃圾傾倒,做好周圍垃圾、雜物、雜草清理及周圍養殖業、廠攤的取締與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強化責任,凝聚合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年度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確?!叭蝿盏轿?、項目到位、資金到位、責任到位”。各村負責本轄區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鎮直各部門充分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應工作,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保證任務落實,全面搞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普及大氣環境保護知識,全面提升全民環保意識,積極宣傳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要意義,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防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省關于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相關部署,嚴格落實《安徽省2021年應對氣候變化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皖大氣辦﹝2021﹞3號),以及我廳會同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等工作要求,為全省持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做出積極貢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繼續強化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各地要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六個百分百”措施;縣級以上主城區內施工現場嚴禁露天(或未密閉)攪拌混凝土、砂漿和灰土拌合;嚴控拆除過程中揚塵污染。實現規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與屬地相關部門聯網。
(二)持續提升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質量。根據《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標準》要求,排查和解決標準落實不高、措施不嚴等問題。指導企業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內部管控機制。配合屬地政府做好攪拌站布點規劃和取締無資質攪拌站工作;積極推進建設綠色攪拌站建設;實現攪拌站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全覆蓋。
(三)持續推進城市道路揚塵管控。各地要加強城市道路揚塵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塵及防塵措施,降低道路揚塵。大力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市場化、專業化、標準化,持續加大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推進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區和縣城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
1.壓實監管部門職責。按照省大氣辦《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有關工作的通知》(皖大氣辦〔2017〕27號)(簡稱27號文)要求,各市要落實市政道路(含軌道交通)、國有投資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監管部門及層級監管責任。建立揚塵防治“三單制臺賬”(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實施清單管理。同時,市級監管部門要落實轄區內縣(區、開發區)監管部門“三單制臺賬”全覆蓋,按月更新“三單制臺賬”。
2.強化各方主體落實揚塵治理主體責任。各地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定期檢查施工現場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情況。嚴格檢查建設單位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方案和揚塵防治費支付情況,確保經費按時撥付,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新開工項目要暫緩開工。
(二)強化揚塵防治薄弱環節監管全覆蓋
加強對各類園區(含自貿區)的揚塵污染防治監管。加大對市政道路(含軌道交通)、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督查建設單位在開工和拆除前組織編制并上報揚塵防治專項工作方案實際落實情況;施工單位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監理單位揚塵防治監理責任落實情況。對揚塵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項目,要加大監督整改力度;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等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
(三)推進揚塵防治差別化管控
要結合《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和本地實際,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生態環境部門協調聯動,在屬地大氣辦統一指揮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分級分類管控,在重污染天氣管控時嚴禁“一刀切”。注重獎優罰劣,差異化管理,對揚塵治理成績突出的工地,優先推薦申報文明示范工地、省市優質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揚塵防治信息水平
積極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推廣和應用先進的揚塵防治技術和設備,發揮科技在揚塵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現場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監管水平。按要求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鼓勵市本級建立統一監管平臺,實現超標預警,遠程控制施工現場降塵設施聯動自動降塵。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裝的視頻監控系統對車輛沖洗情況可進行核查,視頻監控資料需保留1個月,供監管部門核查和倒查。
(五)持續提升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質量
一是對照《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和《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單制臺賬”,對照臺賬問題,按期整改。解決好已建料場大棚規模不能滿足產能需求,鏟車作業區無抑塵措施,筒倉和攪拌主機收塵不符合強制性脈沖除塵設施要求,廢水廢渣管控不嚴等問題;指導企業健全內部各項環境管控制度。二是攪拌站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全覆蓋,并與屬地有關部門聯網。三是推進綠色攪拌站建設,新建、遷建攪拌站鼓勵按照綠色攪拌站要求建設,扶持有條件攪拌站改建為綠色攪拌站。各市應出臺綠色攪拌站建設激勵機制,引導和扶持綠色攪拌站健康發展。四是配合屬地政府取締無資質攪拌站,按照省大氣辦27號文要求,做好無資質攪拌站摸底排查上報工作。
(六)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
持續加大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推進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區和縣城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城市重點區域全面實施道路濕掃、吸掃作業,城市主要道路機動車道每日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進行灑水降塵或者沖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潔質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嚴格渣土運輸處置監管執法,充分發揮數字城管平臺作用,加強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
(七)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國家級裝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設指導和監督,堅持質量安全和宜裝配則裝配原則,因地制宜選擇適合本地區的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技術,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培訓宣貫。2021年是大氣污染防治“十四五”開局之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大氣污染防治主管部門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強化對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實現揚塵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要認真組織,深入到企業和施工現場宣貫《標準》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用好農民工夜校,對照《標準》邊學邊改,使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廣大從業人員人人知曉,提高揚塵防治行為自覺。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政府責任)
市和區(市)縣政府對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制定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節能減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第四條(部門職責)
市和區(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對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規劃、公安、工商、質監、經濟、建設、安全生產、交通、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農業、林業園林、氣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工作機制)
本市實行大氣污染防治網格監控、預報預警、空氣質量定期會商、空氣質量定期公告、督查督辦等制度。市政府對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目標考核。
第二章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第六條(管理制度)
本市實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控制和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相結合的環境管理制度。
市環保部門擬訂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區(市)縣環保部門根據本市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擬訂本轄區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實施計劃,經本級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市經濟和環保部門備案。
第七條(項目管理)
新建、擴建、改建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配套建設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配套建設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經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該項目方可投產使用。
第八條(排污申報)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向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污染物排放設施、防治設施和在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
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在3日內向原申報的環保部門辦理變更申報手續。
第九條(設施運行)
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應當按規定正常運行。
暫停、改造、更新、閑置、拆除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應當事先報經所在地環保部門批準。環保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予以批復。
第十條(監控設施)
依法確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單位,應當安裝污染物排放的連續自動監測、監控裝置,確保其正常運轉,并按照相關規定與環保部門聯網,準確及時傳輸監控信息和數據。
第十一條(排污許可)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應當依法取得許可證,并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
有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的單位,排放污染物還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不得超過核定的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指標。
第十二條(排污收費)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排污費。
第十三條(重點區域)
本市繞城高速路環線以內的區域、區(市)縣政府所在鎮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應當采取嚴格措施,保證空氣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并持續改善。
第十四條(應急管理)
環保部門和其他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應急管理方案,報同級政府批準。
依法確定的大氣污染物重點排放企業應當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應急方案,報環保部門備案,并組織員工定期進行演練。
事故性排放、泄漏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物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氣污染的,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采取應急措施,并向事故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或環保部門報告。
在大氣環境受到嚴重污染、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市和區(市)縣政府應當及時公告,并依法采取強制性應急措施。
第十五條(限期淘汰)
列入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公布的目錄的污染嚴重的落后設備、設施、工藝,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淘汰,并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第十六條(現場檢查)
環保部門和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有權對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場所、設施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部門應當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十七條(材料查驗)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申請其他經營審批時,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依法查驗申請人的環保守法材料。
第三章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第十八條(達標排放)
生產(含制造、改裝、組裝,下同)、銷售和使用的機動車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十九條(裝置使用)
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確保機動車污染防治裝置正常使用,不得拆除機動車污染防治裝置。
第二十條(車輛管理)
對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公安、農業等部門不得辦理初始注冊登記、移入登記、變更登記,不得通過定期審驗。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申請人對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原有機動車,應當先行辦理報廢手續。
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由公安、農業等部門監督進行報廢,嚴禁拼裝或轉讓使用。
第二十一條(資料監管)
生產、維修、檢測、使用機動車和銷售舊機動車的單位應當按要求建立機動車及車用發動機污染物排放資料檔案,并接受公安、交通、農業、工商、環保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交通管制)
市政府根據本市防治大氣污染的需要,可以授權公安部門采取限制機動車行駛時段、區域等交通管制措施。
第二十三條(標識管理)
對在用機動車實行排氣標識管理。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在用機動車,在本市登記注冊的,由公安部門核發機動車排氣標識;在外地登記注冊在本市行駛的,由公安、交通部門核發有效期限不超過10日的臨時機動車排氣標識。
無排氣標識的機動車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限行區域內行駛。
禁止偽造、變造機動車排氣標識;禁止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排氣標識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排氣標識。
第二十四條(監督抽查)
公安、農業等部門應當會同環保部門,對本市在用機動車的排氣污染狀況進行監督抽查。
第二十五條(車輛維修)
機動車維修者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并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進行維修,經其維修后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應穩定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
第二十六條(燃料管理)
生產、銷售、使用的機動車燃料應當符合質量標準。
鼓勵機動車使用清潔能源。
第四章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條(禁煤區域)
本市繞城高速路環線以內區域為禁煤區。繞城高速路環線以外區域,各區(市)縣政府根據防治大氣污染的需要,可自行劃定禁煤區。
第二十八條(燃煤管理)
在禁煤區內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新建項目應當使用清潔能源;
(三)不得將燃煤運至禁煤區內。
現有型煤生產、銷售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搬遷或關閉;現有使用燃煤設施的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用清潔能源。具體辦法由有關部門制定并經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五章廢氣、煙塵和惡臭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條(選址要求)
項目選址應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商住樓內緊鄰居住層開設可能產生油煙的飲食服務業(含食堂)項目;
(二)不得在居民住宅小區、學校和醫院周邊、重點街道沿街商鋪內經營涉及噴繪、噴漆、屠宰、制革、飼料加工、食品發酵等產生惡臭、有毒有害氣體的項目。
第三十條(餐飲防治)
飲食服務業(含食堂)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油煙凈化裝置,并確保其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二)設置專用煙道,其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工作環境;
(三)禁止沿街違法占道或在人口集中地區經營產生污染的露天飲食攤點。
第三十一條(禁止焚燒)
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禁止焚燒瀝青、油漆、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落葉、秸稈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煙塵的物質。
第三十二條(生產廢氣管理)
向大氣排放轉爐氣、電石氣、黃磷尾氣、有機烴類尾氣、含硫化合物氣體、含放射性物質氣體和氣溶膠等工業廢氣、惡臭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粉塵或二惡英的,應當采取防治措施,并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
生產中排放可燃性氣體的,應當回收利用,不具備回收利用條件的,應當進行污染防治處理。
第三十三條(防護措施)
施工、運輸、裝卸、貯存可能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物質的,應當采取密閉、覆蓋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一般責任)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拒絕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或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實施檢查的部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二)建設項目需要配套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投入使用的,由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保部門責令停止使用,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三)拒報、謊報排污事項的,由環保部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排污單位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測、監控裝置,擅自拆除或閑置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環保部門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對個體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五)未按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由環保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以下罰款;
(六)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由環保部門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
(七)有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的單位超過核定的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由環保部門扣減下一年度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八)不按規定繳納排污費的,由環保部門按應繳排污費1倍以上3倍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九)排污單位不按規定建立應急方案或不按國家規定實施應急處理的,由環保、公安、安全生產等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十)不按規定淘汰落后的設施、設備、工藝,由有關部門強制淘汰;將淘汰的設備、設施轉讓給他人使用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排氣責任)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在用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標準或拆除機動車污染防治裝置的,由公安、農業部門按每輛車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二)生產、維修、檢測、使用機動車和銷售舊車的單位不按要求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資料檔案的,由公安、交通、農業、工商、環保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機動車維修者不按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進行維修,致使其維修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環保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四)偽造、變造機動車排氣標識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排氣標識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排氣標識的,由公安部門處2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違反機動車限行、禁行規定的,由公安部門處200元以下罰款;
(六)機動車使用人或所有人不按規定接受機動車排氣監督抽查的,由公安、交通、農業、環保部門按每輛車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廢氣排放責任)
排放工業廢氣,惡臭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粉塵或二惡英,沒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生活廢氣排放責任)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可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一)飲食服務業(含食堂)經營者排放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
(二)在商住樓內緊鄰居住層開設可能產生油煙的飲食服務業(含食堂)項目的;
(三)在居民住宅小區、學校和醫院周邊、重點街道沿街商鋪內經營噴繪、噴漆、屠宰、制革、飼料加工、食品發酵等產生惡臭、有毒有害氣體項目的;
(四)施工、運輸、裝卸、貯存可能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物質,沒有采取密閉或其他防護措施的;
(五)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焚燒瀝青、油漆、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落葉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或氣體的物質的;
(六)沿街違法占道或在人口集中地區經營產生污染的露天飲食攤點的。
第三十八條(燃煤責任)
在禁煤區內生產、銷售燃煤,或者不按規定使用清潔能源的,由經濟、工商、質監、環保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根據《向陽街道“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查研究工作方案》的要求, 9月23日至26日,向陽街道班子全體成員在街道黨工委書記易志斌的帶領下,對我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從基層組織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責任意識、工作措施、困難問題、建議意見等方面,聽取了街道5個社區、3個村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的匯報,與村居“兩委”班子、部分駐區單位負責人、“四員”巡查員、村民代表等人員進行了座談交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的工作
1、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在省、市、區大氣污染防治專題會議召開后,向陽街道高度重視,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為改善生態環境的當務之急,成立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全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對向陽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下發了《向陽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分解表》,將禁燒秸稈、油煙凈化、揚塵管控等具體工作任務分解到5個社區和3各村,明確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簽訂了目標責任書,進一步夯實了工作責任。
2、建立巡查隊伍,開展值班巡查。街道5個社區的巡查隊伍由街區干部和“四員”組成,主要對轄區工地、小餐飲、燒烤店、露天焚燒等進行網格化巡查和管控。西林村、雙塔村、劉家塘村的巡查隊伍由村干部、小組長和聘用的大氣污染防治專職巡查人員組成,每天的下午3點至凌晨2點對全村范圍內焚燒秸稈、火糞行為進行巡查和管控。巡查工作開展至今,共勸阻、制止、撲滅焚燒紙錢48起,燒秸稈(火糞)26處,督促工地防塵網覆蓋作業32次(起),督促餐飲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46家。
3、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和農戶簽訂禁燒秸稈、火糞責任書、流動宣傳車、電子屏播放宣傳標語,小組長敲鑼等宣傳形式,確保每位村民知曉、了解焚燒秸稈對空氣質量的影響,自覺做到不燒秸稈和火糞。同時,聯合出口加工區學校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小手牽大手”活動,由學校給每位學生發放“小手拉大手,禁燒秸稈火糞,爭做環保衛士”的倡議書帶回家給父母共同簽字。僅雙塔、西林村就與村民簽訂禁止焚燒秸稈、火糞責任書716份,發放“小手牽大手”倡議書300多份,形成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一個班級帶動一個村莊,一所學校帶動一個街道的濃厚氛圍。
4、聯合執法部門,形成管罰合力。在巡查中發現造成大氣污染的行為及時和公安執法部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對焚燒秸稈、火糞造成大氣污染的行為按照法律法規從重進行經濟處罰,對確實生活困難的對象進行義務敲鑼宣傳15天的處罰。截至目前,共處罰2家違規焚燒秸稈行為,分別給予義務敲鑼宣傳10天和罰款500元的處罰。通過對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處罰問責,向陽街道劉家塘、雙塔和西林3個村焚燒秸稈的情況得到了明顯的好轉,大多數村民認識到焚燒秸稈、火糞對大氣質量的嚴重危害,逐步形成了不能燒,不敢燒的思想意識。
二、存在的問題
1、大氣污染防治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村(居)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工作停留在制定防治方案,開展常規檢查上,沒有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為當前最突出的環保問題和民生工程來抓,對防治工作研究不夠,辦法不多,措施不實。部分建筑施工單位、餐飲經營戶、個體戶等對揚塵和餐飲油煙污染的危害性認識不夠,缺乏落實治理措施的主動性,存在等待觀望、應付檢查的現象。
2、大氣污染源點多面廣,防治工作十分艱巨。各基層組織雖然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但由于大氣污染源種類多、涉及面廣,治理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千百年來農民形成的利用火糞、大糞作為有機肥的耕作方法難以一時完全轉變,街道3個村屬丘陵地帶,農忙后產生的秸稈、田間地頭的雜草,不像平原地帶好收集、處理,且目前無任何處理設備,村民只能采取常用的焚燒方法處理,既能除草殺菌,又能轉化為有機肥料,因此也增加了禁燒秸稈、火糞的管控難度。
3、聯防聯控效果不夠明顯,部門配合需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拆遷工地、餐飲企業、粉料堆場、渣土運輸等監管涉及多家職能部門,街道、村(居)雖有監管職責,但卻沒有相應的行政執法權,缺乏處罰措施,治理工作推進力度不夠。大氣污染防治長效監管措施還不完善,對揚塵面源污染的治理主要采取人工現場檢查的辦法進行監督,日常檢查跟不上,一些建筑工地施工、粉料堆場裝卸和渣土運輸過程中濕法作業、遮擋覆蓋等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揚塵現象時有發生。
4、專項經費的缺乏制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長期持久的開展。目前,向陽街道3個村除了村干部、小組長義務參加大氣污染防治巡查外,還專門聘用了12名村民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專職巡查員,每人每月工資800—1000元不等,都從街道工作經費中撥付,長此以往必將給街道的經費開支造成一定經濟壓力。5個社區的巡查隊伍由社區干部和“四員”組成,節假期和晚間都是義務巡查,不適當發放加班補貼,這種義務巡查難于長期持續的開展。
三、意見和建議
1、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感。街道、村(居)要進一步充分認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秉著對環境質量、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促進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強化措施方法,加大大氣污染防治整治力度。全力推進餐飲油煙凈化器安裝和加強工地、道路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嚴格落實建筑施工現場圍擋、濕法作業、車輛出入沖洗等施工要求,加大建筑物拆除、砂石場、煤場等降塵措施的日常檢查力度,加強渣土車、物料運輸車輛監管,嚴肅查處違規違章作業行為,著力降低城區揚塵污染。
關鍵詞:大氣污染;治理形式;問題對策
現如今我國工業發展的速度十分迅速,工業發展的現狀有積極的作用,也有消極的作用,積極的作用就是能夠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持續穩定的增長,而消極的作用則表現在對環境方面,特別是對大氣造成了較大的污染。所以我國在對大氣污染進行防治的時候,其防治工作所提出的要求開始越來越多,但是分析目前在大氣防治工作當中出現的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能夠有效的促進我國大氣污染的治理,這對于大氣污染的治理進行不斷的深化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大氣污染治理的形勢和問題分析
在當前環境下,我國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存在有一些特別明顯的問題,這些問題一般較為突出的表現在三個方面,主要是資金方面存在不足情況、能源消費結構存在不合理情況和監督管理力度不足等情況,具體進行分析。
首先是資金不足的情況。大氣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是一個簡單的工作,所以它必須具有充足的資金投入,以此來作為防治的根本保證依據。而當前環境下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表現出的問題就是投入資金的明顯不足。它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就是沒有對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的相關規范制度加以構建,它會導致這項工作無據可依。另外,在進行環境保護的時候沒有充足的資金作為保障,也無法使其購置這項工作的相關設備和設施,在一定程度上,對于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的作用產生了弱化;
其次,從能源消費結構的不合理性來看。當前環境下我國工業的能源消費結構所表現的不合理的問題和發達國家比起來,因為能源利用率方面不足我國的平均水平相對較低。特別是對于煤炭消費方面存在有極度浪費的情況,因為煤炭消費的不合理情況較為嚴重,使得煤炭消費量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這樣會導致大氣污染程度進一步加大,會在很大程度上對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產生一定的困難和影響。
再者,就是經管管理力度不足。為了保證大氣防治工作能夠得到有效的強化,需要做好監督管理工作。但是現在情況下,我國大氣防治工作卻存在著監管力度不足的情況,主要表現就是監督管理手段十分單一,相關技術無法做到與時俱進,沒有形成有效的監測實例,這樣就會導致一些污染糾紛和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在處理的時候也會表現出一定的薄弱情況,對于相關的決策也無法做到規范性和科學性的處理。
二、大氣污染治理的建議分析
大氣污染的治理工作,其發源地主要是工業生產?;诖耍瑸榱擞行У刈龊么髿馕廴镜姆乐喂ぷ?,必須要做好對于工業污染的重點防治,做到較好的節能減排,合理的對煤炭的工業的所需品的排放量進行控制,才能較好地實現這一工作。在這種背景之下,需要做好清潔的相關工作增強清潔工人的環保意識,改善工人的工作條件和作業條件,除清潔生產的工作效益。
(一)從主觀方面做好大氣污染的治理工作
要在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當中,投入較為充足的資金進行支持。只有這樣才能夠有效地購置充足的,能夠滿足相關防治工作的設施和設備,滿足上述條件之后進行相關的資金投入,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政策投入資金支持,保證大機房這工作能夠順利開展。還需要重點對工業污染進行防治,需要做好工業污染的重點防治工作,盡量能夠做到節能減排合理的對于煤炭等工業所需品的排放量進行控制。與此同時進行相關清潔的管理工作,強化清潔工人的環境保護意識,要有效改善工人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并且進一步的發揮出清潔生產工作的模式做。不斷地做好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做好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能改善城市大氣環境的質量。所以需要針對城市的現狀和特點,有效開展區域性的污染防治工作,并且不斷的對于污染物的排放指標進行規范,制定相關的污染物總量的控制,保證大型企業的排放量實現最大的限度的降低。在此基礎之上,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工程方面的建設工作,要保證我國大氣環境的質量。
(二)從客觀方面做好大氣污染的治理工作
從客觀方面來講,需要不斷地促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改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得這項工作的開展得到有據可依的支持。在當前環境之下,對于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但是這些法律法規體系在監管力度方面還不夠充足。所以在進行相關立法的同時,也要做好相關大氣污染的防治監督檢查工作,要全方面的提高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使得相關管理人員能夠從整體上認識到對大氣污染進行防治的重要性,并且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大氣污染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當中。對于全過程進行相關的控制,做好對大氣污染的檢測,這樣能夠使區域的大氣環境的總量得以有效的平衡。
三、結語
綜上所述,本研究簡單針對大氣污染的治理形式和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相關探究,并且提到了一些策略和建議。筆者認為,對于現如今的大氣污染情況該采取有針對性的策略進行解決,要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這樣才能夠進一步為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提供幫助。
參考文獻:
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要求,我局主要承擔鄉鎮餐飲業油煙凈化設備安裝和燃煤散燒管控,為切實履行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監管,縣食藥監局結合我縣餐飲業實際,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全縣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顯。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了由局長陳玉星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的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下設綜合協調、材料信息、法律保障、技術驗收四個小組,分別由班子領導兼任小組組長;實行局分管領導包所、鄉所所長包街道、執法人員包店的網格化責任監管體系;抽調局李淥君局長和杜鈞成立督查小組,對全縣各鄉鎮進行不定期督查通報,落實鄉鎮所治理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同獎同罰。
(二)摸底排查,建立清單。
建立監管臺賬,消除安全隱患。結合全縣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城市綜合治理工作,我局開展了覆蓋全縣所有鄉鎮的主體大普查工作,按照對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早發現、早排查”的原則,對全縣餐飲環節大氣污染防治存在問題進行排查與監管,及時存在問題。對全縣餐飲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起鄉鎮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經營戶檔案,為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宣傳發動,營造氛圍。
租賃宣傳車,對餐飲業比較集中的區域進行集中宣傳,并沿主要街道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餐飲經營戶告知書》,擴大影響力。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動宣傳車64臺次,懸掛宣傳條200余幅,發放《餐飲經營戶告知書》3500余份。
(四)定期通報,強化追究。
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日報制度,每周一、三、五晚上7點定時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各鄉鎮(辦事處)食藥所負責人工作匯報,將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進行通報,并對工作進展慢的鄉鎮(辦事處)食藥所、稽查中隊通報批評,結果納入縣局年終目標績效考核。
(五)集中整治,提升改造。
按照“提升一批、規范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原則,通過強化監管、集中整治,對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及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戶,一方面正常營業,另一方面對待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實行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前提條件,在辦證前操作間及油煙凈化裝置按照標準進行提升改造;對無證經營戶下達告知書和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三日內完善手續及油煙凈化裝置安裝,三日內仍未安裝的下達停業整頓通知,7日仍達不到餐飲業標準的堅決給予取締。
截止目前,共下達責令整改2100余份,停業整頓992戶,全縣已完成餐飲業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二、存在問題
1、部分鄉鎮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時間長清洗不及時,沒有清洗記錄。
2、部分鄉鎮小餐飲戶經營性小煤爐仍存在暗自使用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