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6 16:44:25
序論:在您撰寫合理規劃原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然而,近年來,因為城市規劃而引起的紛爭與日俱增。關于某些城市規劃忽視各方利益間協調、沒有考慮環境保護等的批評聲音,此起彼伏。甚至,近期出現的與房屋拆遷有關的備受矚目的社會事件,牽引出的已經不僅僅是拆遷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補償是否公平等問題,也同時把城市規劃的合理性提領到熱烈討論之層面。畢竟,幾乎所有的房屋拆遷都是依規劃而為的。
其實,城市規劃是對城市布局的一種人為設置,而城市布局必然涉及在城市中生活或經營各種事業的居民、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利益。因此,城市規劃其實是一種利益安排或調整。目前施行的《城市規劃法》(1989年制定)的確也意識到此,在諸多條款中體現立法者對不同利益之考慮,如“近期建設和遠景發展”、“城市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自然景觀”、“民族傳統”、“地方特色”、“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要求”、“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等等。
但是,由利益安排或調整之視角綜觀該法,可以發現存有兩個重大缺憾。
第一,對個體利益未給予充分重視。上列對各類利益的表述,多落位于公共利益。即便把“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防火、抗震”等闡釋為牽涉個體利益在內,也只是在隱含的層面上,而沒有給予明確的彰顯。個別居民、企業或組織的正當權益,在城市規劃中未得到其應有之受尊重地位。
第二,或許是更為重要的,對利益之安排或調整基本上取決于政府?!冻鞘幸巹澐ā吩诩殧嫡贫ǔ鞘幸巹澬杩紤]的利益因素、從而試圖對其施行實體控制以外,也在程序上明定城市規劃需報上級政府或同級人大審批??墒?,列舉應當考慮之利益因素的方法,如果有控制效應的話,也是比較松軟的。這些利益在城市規劃過程中是如何確認的?有沒有被忽略或輕視的利益?各個不同利益的分量是多少?利益之間發生沖突(如繁榮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哪個予以優先考慮?諸如此類問題,看起來都在政府寬泛的自由裁量空間內。更何況,個體利益在立法上還未被確切提及,即使政府在現實運作中予以一定照顧,也同樣在自由裁量范圍之中。政府乃凡人組成,其組織結構和資源或許有助于作出考慮周全的規劃決策,但也不能否認其具有內在的智識局限或難以避免的利益偏袒。甚至,有的政府官員出于不當之動機,給某些利益以特殊關照,也并非罕見。由此,《城市規劃法》將城市規劃制定過程基本托付于政府,無異于讓政府成為在規劃領域中的“國王”。
任何紛爭皆與利益相關,無論利益乃情感的、精神的抑或物質的。城市規劃遭人詬病、引發紛爭愈多,愈益表明其在安排或調整利益上的機制存在功能不足之問題。因此,《城市規劃法》有關政府制定城市規劃的實體規則、程序規則,皆有慎重反思和修訂的必要。
就程序維度而言,當引入利益參與機制。既然城市規劃乃一利益安排或調整過程,既然政府作為假定的公共利益代表者在如何確認、重視、協調具體的不同利益上存有局限,就應給予可能的利益受影響者介入這一過程的機會和權利。把城市規劃制定過程視作各方利益充分主張、交流以及妥協的平臺來設計,即便不一定獲得令所有利益皆滿意的所謂“正確”決策,亦可在相當程度上減少可能的利益紛爭。搭建這個平臺的法律程序之核心,無非征求利害相關人的意見。
一方面,對利害相關人當作廣義界定。組織化的利益群體(如環保組織、文物保護組織)和未經組織化的利益群體(如特定區域的居民或企業),甚至法律規定承擔維護特定公共利益(如交通管理)的政府部門,都可列入利害相關人的范疇,只要他們針對某項擬定的城市規劃決策,提出了某種切實相關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具體的城市規劃決策,當分決策之輕重緩急,而定應當遵循之征求意見程序。有正當的公共利益理由必須在短期內及時作出決策的,可以采取非正式的征求書面評論意見的程序。否則,應以聽證會方式召集各方利害相關人,就擬定的具體規劃決策進行充分討論和對話。鑒于城市規劃決策少有緊急情況的,聽證會方式可謂至關重要。 轉貼于
就實體維度而言,應確立信賴保護和比例合理原則。信賴保護是指人民對政府行為或承諾的正當信賴必須予以合理保護,以使其免受不可預計的不利后果。城市規劃絕非一成不變,順應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調整之必要。然而,城市規劃亦是政府的一項決策,自其作出以后,就在社會中具有一定之拘束力,民眾也會對其形成正當的信賴,并據此安排自己的生活或經營。城市規劃的變更勢必影響民眾這一信賴以及基于信賴而獲得的利益。因此,城市規劃的變更除遵循征求意見之程序外,應當明確:第一,若變更可能贏得的公共利益,明顯小于利害相關人因信賴而形成的正當利益,可考慮不予變更;第二,若公共利益理由充分、規劃確需變更,可考慮(1)變更后的規劃留有一定的生效期間,以使利害相關人根據新規劃重新安排生活或經營;(2)對確實造成的利害相關人正當利益損害,給予合理的補償。
然而,近年來,因為城市規劃而引起的紛爭與日俱增。關于某些城市規劃忽視各方利益間協調、沒有考慮環境保護等的批評聲音,此起彼伏。甚至,近期出現的與房屋拆遷有關的備受矚目的社會事件,牽引出的已經不僅僅是拆遷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補償是否公平等問題,也同時把城市規劃的合理性提領到熱烈討論之層面。畢竟,幾乎所有的房屋拆遷都是依規劃而為的。
其實,城市規劃是對城市布局的一種人為設置,而城市布局必然涉及在城市中生活或經營各種事業的居民、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利益。因此,城市規劃其實是一種利益安排或調整。目前施行的《城市規劃法》(1989年制定)的確也意識到此,在諸多條款中體現立法者對不同利益之考慮,如“近期建設和遠景發展”、“城市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自然景觀”、“民族傳統”、“地方特色”、“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要求”、“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等等。
但是,由利益安排或調整之視角綜觀該法,可以發現存有兩個重大缺憾。
第一,對個體利益未給予充分重視。上列對各類利益的表述,多落位于公共利益。即便把“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防火、抗震”等闡釋為牽涉個體利益在內,也只是在隱含的層面上,而沒有給予明確的彰顯。個別居民、企業或組織的正當權益,在城市規劃中未得到其應有之受尊重地位。
第二,或許是更為重要的,對利益之安排或調整基本上取決于政府?!冻鞘幸巹澐ā吩诩殧嫡贫ǔ鞘幸巹澬杩紤]的利益因素、從而試圖對其施行實體控制以外,也在程序上明定城市規劃需報上級政府或同級人大審批??墒?,列舉應當考慮之利益因素的方法,如果有控制效應的話,也是比較松軟的。這些利益在城市規劃過程中是如何確認的?有沒有被忽略或輕視的利益?各個不同利益的分量是多少?利益之間發生沖突(如繁榮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哪個予以優先考慮?諸如此類問題,看起來都在政府寬泛的自由裁量空間內。更何況,個體利益在立法上還未被確切提及,即使政府在現實運作中予以一定照顧,也同樣在自由裁量范圍之中。政府乃凡人組成,其組織結構和資源或許有助于作出考慮周全的規劃決策,但也不能否認其具有內在的智識局限或難以避免的利益偏袒。甚至,有的政府官員出于不當之動機,給某些利益以特殊關照,也并非罕見。由此,《城市規劃法》將城市規劃制定過程基本托付于政府,無異于讓政府成為在規劃領域中的“國王”。
任何紛爭皆與利益相關,無論利益乃情感的、精神的抑或物質的。城市規劃遭人詬病、引發紛爭愈多,愈益表明其在安排或調整利益上的機制存在功能不足之問題。因此,《城市規劃法》有關政府制定城市規劃的實體規則、程序規則,皆有慎重反思和修訂的必要。
就程序維度而言,當引入利益參與機制。既然城市規劃乃一利益安排或調整過程,既然政府作為假定的公共利益代表者在如何確認、重視、協調具體的不同利益上存有局限,就應給予可能的利益受影響者介入這一過程的機會和權利。把城市規劃制定過程視作各方利益充分主張、交流以及妥協的平臺來設計,即便不一定獲得令所有利益皆滿意的所謂“正確”決策,亦可在相當程度上減少可能的利益紛爭。搭建這個平臺的法律程序之核心,無非征求利害相關人的意見。
一方面,對利害相關人當作廣義界定。組織化的利益群體(如環保組織、文物保護組織)和未經組織化的利益群體(如特定區域的居民或企業),甚至法律規定承擔維護特定公共利益(如交通管理)的政府部門,都可列入利害相關人的范疇,只要他們針對某項擬定的城市規劃決策,提出了某種切實相關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具體的城市規劃決策,當分決策之輕重緩急,而定應當遵循之征求意見程序。有正當的公共利益理由必須在短期內及時作出決策的,可以采取非正式的征求書面評論意見的程序。否則,應以聽證會方式召集各方利害相關人,就擬定的具體規劃決策進行充分討論和對話。鑒于城市規劃決策少有緊急情況的,聽證會方式可謂至關重要。
就實體維度而言,應確立信賴保護和比例合理原則。信賴保護是指人民對政府行為或承諾的正當信賴必須予以合理保護,以使其免受不可預計的不利后果。城市規劃絕非一成不變,順應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調整之必要。然而,城市規劃亦是政府的一項決策,自其作出以后,就在社會中具有一定之拘束力,民眾也會對其形成正當的信賴,并據此安排自己的生活或經營。城市規劃的變更勢必影響民眾這一信賴以及基于信賴而獲得的利益。因此,城市規劃的變更除遵循征求意見之程序外,應當明確:第一,若變更可能贏得的公共利益,明顯小于利害相關人因信賴而形成的正當利益,可考慮不予變更;第二,若公共利益理由充分、規劃確需變更,可考慮(1)變更后的規劃留有一定的生效期間,以使利害相關人根據新規劃重新安排生活或經營;(2)對確實造成的利害相關人正當利益損害,給予合理的補償。
與信賴保護關聯、但有其獨立價值的另一實體控制標準乃比例合理原則。這個原則具有三層涵義:第一,政府采取的手段確實可以實現政府希望實現的目的、目標;其二,政府采取的手段是在各種可選擇的手段中對利害關系人權益最少侵害的;其三,利害相關人的利益損害不應超過政府所要實現的公共利益。之所以稱比例原則與信賴保護有關聯,因為,該原則要求政府決策所考慮的利害關系人權益中包括信賴利益在內。比例合理原則若在立法中得以確認,對個體利益的保護會更加充分。假設政府擬定的城市規劃中打算建一條高速公路,這條公路準備穿過一片居民區,為此,可能需要動遷。但是,如果這條公路可以繞一下彎或運用高架方式、避開居民區,即便在建設方面需要多支出一些成本,也可以成為對居民最小侵害的方案。甚至,在建設成本中還可以減去動遷費用。政府原先擬定的城市規劃方案就有重新設計的必要。
一、調動學生主動參與,實現教學方法“可接受”
從傳統的教學理念出發,我們經常會看到教師們在數學課堂上獨自一人滔滔不絕的場景.這樣的形式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教學進度與效率,但是,未免過多剝奪了學生們的參與權利,無法有效調動起學生們的思維熱度,導致大家對數學知識的理解不夠確切深入.為此,尋找出一些讓學生們“可接受”的靈活教學方法勢在必行.
例如,在對不等式的內容進行教學時,我將學生進行分組,請大家合作求解不等式3
為了吸引學生們積極參與到數學課堂當中來,作者在實際教學當中會有意識地設置一些學生合作環節,為大家提供充足的自主思考空間.這種教學方法同教師一人唱“獨角戲”相比,對學生們的能力挑戰顯然高出不少,但卻沒有超出學生們的接受能力范圍,值得在高中數學課堂中廣泛推廣.
二、積極聯系生活實際,實現教學內容“可接受”
在優化高中數學教學時,除了完善教學方法之外,還要從教學內容處入手,全面促進教學效果提升.那么,什么樣的教學內容設置才能夠恰到好處地達到讓學生“可接受”的標準呢?作者認為,將生活實際引入到理論知識呈現當中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例如,在對函數的單調性與最值的內容進行教學時,我及時向課堂中引入了實際生活的元素,大大豐富了教學內容:某超市對某種水果的銷售情況進行了一次跟蹤調查,分析后發現,該種水果每天的銷售量y(單位:千克)和銷售價格x(單位:元/千克)之間的數量關系是y=ax-3+10(x-6)2,其中,3
學習高中數學知識,不僅要懂得理論,更要善于應用.只有完成了這兩個角度的協同強化,才能說是將數學知識內化于心了,學生也才是真正掌握了屬于自己的知識.積極聯系生活實際,在很大程度上充實了數學教學內容,讓學生們看到了高中數學的全貌,有效完善了教學規劃的覆蓋范圍.
三、巧妙設置提問梯度,實現教學梯度“可接受”
當然,想要讓學生們能夠高效且準確地接受數學知識,巧妙的教學梯度設置也是至關重要的.將教學梯度控制在學生“可接受”的程度之內,便可以順暢學生們的知識理解,顯著提升課堂教學的質量及效率.
例如,為了讓學生們能夠逐步深入地掌握數列知識,我為大家設計了這樣一系列習題:已知,數列{an}是一個等差數列,它的前n項和是Sn,且a1的值為2,a3的值為6,則(1)數列{an}的通項公式是什么?(2)如果Sk的值是110,那么,k的值是多少?(3)若設數列1Sn 的前n項和是Tn,那么,T2013的值是多少?很明顯,以上三個問題是按照由淺入深、由簡至繁的順序排列的,相互之間形成了易于被學生們所接受的梯度.當大家開始對這個問題進行思考時,思維便會很自然地在問題的引領之下逐步走向深入.且學生們每解答出一個問題,其中所經歷的思考路徑,都會成為下一個問題的解答鋪墊.這種梯度設置問題的方式,不僅為學生們的深入思考搭建了階梯,更對大家的知識探究方法形成了啟發.
關鍵詞:城鎮規劃;原則;方法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城鎮化建設關系著我國千千萬萬的農村居民的發展,未來我國的城鎮化建設工作的開展,要有步驟有重點的進行,提升城鎮化建設的質量,合理規劃城鎮化建設的整體步驟,改變城鎮化管理的工作方式,更好的實現人民的安居樂業。
一、城鎮規劃的一般原則
1、“因地制宜”的原則
每個地區都有其獨特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規劃者應該注重發揮這些自然條件,結合當地的社會環境,城市歷史規劃出適宜人居的城市格局,在城鎮規劃建設中要立足于原有基礎上,不能單純為了經濟收益與其他城市攀比。
2、科學發展觀
科學發展觀要求以人為本,城鎮規劃的目的就是要讓城鎮的居民在這座城市中能有舒適的宜居環境。因此,規劃部門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通過征求居民的意見以及綜合各方面的環境因素,打造出具有活力的城市,讓城市經濟社會得到發展。
3、可持續發展戰略
在注重城市建設的同時,要堅持開發與節約的方針,提高資源利用率。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該在區域規劃的指導下,相互協調和制約,遵循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空間協調發展的原則。對于一些高投入、高能耗、重污染的工業應該杜絕,才能減少城市污染提供良好的城市環境。
4、市政公用設施工程規劃的內容
城鎮的給水工程應該根據用水量標準,合理選擇水源地,確定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和給水管網及配水管網的布置。城鎮排水功能上的雨水排水系統、污水排放與處理系統組成,要確定排水制度、排水區域、雨水量估算、污水總量估算、排水管網系統規劃布局以及污水處理廠布局。
對于垂直結構的規劃,應該結合城鎮用地合理選擇,從分利用自然地形,解決城鎮規劃用地的各項控制標高問題,讓城鎮道路的縱坡度既能配合地形又能滿通上的要求,合理組織城鎮用地的地面排水,合理組織好城鎮用地的土方工程。
5、景觀系統規劃的原則
確定城鎮景觀系統規劃的指導思想和規劃原則,對于城鎮景觀資源要善于發掘與分析評價確定城鎮景觀的特色,研究城鎮用地的結構布局與城市景觀的結構布局,對于城鎮背景、制高點、景觀軸線要制定城鎮景觀控制區,確定需要保留、保護、利用和開發建設的城鎮戶外活動空間。
二、目前城鎮規劃面臨的主要問題
1、城鎮的經濟發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場觀念狹窄
我國大多數城鎮的職能構成還停留在為周圍農村提品交換、物資集散的初級階段。農村與城市的二元結構占主導地位,農村經濟型城鎮在數量上占絕對多數,經濟發展以農業為主,作為城鎮集聚所需求的二、三產業仍處在次要地位,產業結構還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階段。城鎮的市場發育處于低層次的階段,長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與上一級和下級的市場之間的交換,而未在更大的環境中尋求發展機遇與空間,沒有形成跳躍式的發展。
2、城鎮規劃工作滯后于城鎮發展,規劃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經濟全球化和信息社會的出現,對城市和區域的空間結構產生了重大影響,城市體系結構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原有的城鎮(市)體系結構被打破,世界城市體系的不斷形成和發育,促使國家和地區的城鎮體系變得更加開放。一些地方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過程中,沒有重視經濟全球化的宏觀背景對城鎮體系規劃的重要影響,忽視區域城鎮發展的特點和真正應解決的問題,不顧區域城鎮和經濟發展階段的發展目標,就區域論區域,片面追求區域城鎮體系的完整,而沒有充分考慮到其作為一個整體參與更大范圍的區域所產生的多方面的影響,忽視了城鎮體系規劃的本質和規劃編制的意義。
3、城鎮規劃的難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背景下城鎮規劃研究的范圍擴大了。而且因為城鎮、區域之間相互聯系更為緊密、競爭更加激烈,人口、資本、技術等的流動性大大增強,不確定因素增多,城鎮的發展規模(用地和人口)在區域中的地位很難確定,城鎮規劃的難度大大增加。加上外來人口大量涌人,流動性增強,有的地方外來人口數量要超過本地人口數量,甚至出現了移民城鎮,城鎮人口預測難度增大。城鎮住宅除了滿足不斷增長的市民的需求還要滿足大量外來投資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務活動的要求。以往根據城鎮人口未來發展來確定城鎮用地規模的傳統城鎮規劃方式受到挑戰。
三、加強城鎮規劃管理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管理機制
為切實發揮城鎮體系規劃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時,必須加強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管理。城鎮體系規劃在體現宏觀規劃的政策性、指導性和戰略性的同時,要加強規劃文本的規定性和條款性,提高規劃執行的力度。
城鎮化建設是政府治理國家進行國家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把城鎮化的規劃納入到市場運作軌道上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健全整體的規劃機制,實現對地區城鎮化科學有效的管理。
當前我國城鎮化建設工作中,地方政府的人員配備還存在很大的欠缺,特別是,城鎮化建設管理機制還沒有實現全面的運作。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的城鎮化建設工作的開展,就需要建立一個全面的城鎮化工作管理機制,完善城鎮化建設的工作組織體系,落實城鎮化建設中的各項責任問題,全面分析城鎮化建設的具體問題,針對性的提出解決對策。通過這樣全面系統的城鎮化建設工作機制的實現,以更好的實現我國的城鎮化建設工作。
2、強調城鎮化建設中的工作重點
在城鎮化建設的工作中,要有重點的實施城鎮化建設,加大對重點扶持項目的投入力度。城鎮建設的重點仍是基礎設施和住宅建設,主要是一路二水三防洪四綠化和住宅小區的建設。建設的思路就是在“量”的提高上,重點是“質”的突破。城市水、路、熱、氣、訊、綠化是城市的基礎設施,要加大建設力度。
具體到城鎮化建設工作的具體實施,需要在建設中祝好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投入力度,對于關系到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具體設施建設,進行重點管理。其中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是城鎮化建設工作的實施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城鎮化建設中,要實現對群眾基本生活的保障,實現群眾安居樂業,就要提升他們的居住水平,城鎮住宅建設關鍵在于變革現有城鎮住房分配體制,培育個人直接支付的住房消費市場,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同時注重對城鎮生活住房建設的全面規劃,強調新城鎮建設中,居民住房建設的綠化作用。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管理好新型的城鎮化發展下的新城鎮,就要有一個重點的管理工作格局,更好的推進,對城鎮化管理工作的實現。
3、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整體全面的發展格局
在當前的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以“可持續發展”要求為指導,發展特色經濟、改善生態環境三個方面開展城鎮規劃建設工作,用科學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的發展思路,努力強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鎮集聚能力和建設水平,積極發展小城鎮,形成以城帶鎮、以鎮帶村、整體協調發展的格局。
整體協調發展格局的實現,需要綜合全面的系統的管理,協調好村鎮的發展,提高小城鎮的發展水平。同時,協調好城鎮化發展過程中的資源和環境發展之間的發展情況。強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大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促進基礎設施對人民生活的服務水平。這是城鎮化建設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礎的工作。同時,做好城鎮化建設,實現城鎮化建設的整體協調,實現資源環境,基礎設施和經濟發展水平的整體協調,是推進城鎮化建設工作的協調發展重點。
結束語
總之,建設城鎮和管理城鎮是城鎮規劃的根本社會作用,也是其基本依據,是保證城鎮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及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是實現城鎮社會經濟發展的目標和綜合性手段。所以加強城鎮規劃管理迫在眉睫。
參考文獻
[1]雷峻.城市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華民居,2014,(02).
一 英語文學翻譯原則概述
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對外交流活動達到了空前頻繁的盛況。英語文學是西方文化的瑰寶,而翻譯在跨文化交際、向國人介紹英語文學這一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何謂翻譯,翻譯就是用一種等值的語言文本材料去代替另一種語言的文本材料。由于中英文學在文化上的差異,使中西之間的跨文化交際形成一段障礙,而翻譯可以為中西之間的跨文化交際架起一座有效溝通的橋梁,可以在原文和譯文之間搭建一座有效的溝通途徑。而翻譯作為一種藝術,一種將原文翻譯、表達出來的藝術,需要技巧的幫助,需要技巧對其的潤飾,需要廣大翻譯工作者的不斷嘗試,需要廣大翻譯工作者的經驗總結。翻譯工作者所翻譯的作品,不可以對原文進行隨便地刪減,而需將譯作保持原意。對英語文學作品的翻譯是將英語復述出來,可以在變化詞句的基礎上改變原文的表達形式,但是不可以改變原英語文學作品的表達意義。英語文學作品的翻譯工作者,在語言把握的高度上,需要深入透徹地理解中英兩種語言文字;在選詞造句與措辭使用方面,需要絕對地遵循原作的意義,并且使譯文高度地符合原文的語言形式。換言之,從英語文學作品中翻譯過來的英文,不管在語言表達形式還是表達意義上,都必須使其與原文中的本文由收集整理英語保持高度的相似,而不可看起來像中文式的英文。英語文學中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因素,如何在翻譯英語文學作品過程中,準確地傳達其原文的意境和文化內涵,需要遵循一定的翻譯原則,這是獲得英語文學作品翻譯成功的關鍵條件之一。合理歸化原則作為英語文學翻譯的重要原則,在對英語文學作品進行翻譯的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英語文學翻譯中的“合理歸化”原則
著名美籍意大利學者韋努蒂于1995年發表的名著《譯者的隱身》中,首次提出了歸化的概念,他提出合理歸化是英語文學翻譯的一種極其重要的策略。歸化是指在翻譯中以目的語和目的語的文化作為依托,并以譯文和譯文讀者為中心的一種翻譯原則。在西方,歸化的翻譯傳統,是自古代的西塞羅以及隨后的賀拉斯、泰特勒等著名學者都比較認可的一翻譯原則,只不過當時并沒有將其作為一種翻譯原則以書面的形式表達出來而已。英語文學翻譯中的“合理歸化”原則,就是在英語文學翻譯中,把英語文化中讓讀者感到陌生的文化因素、成分轉化為中文讀者比較熟悉的中文文化內容,并始終著眼于中文文化,使廣大中文讀者也能夠像英語讀者一樣能夠全面、深入地感受到英語文學的文學藝術成就、感受到中文文化的妙趣,并使譯文在中文表達上更為符合廣大中文讀者的語言表達習慣。當代翻譯譯學研究的集大成者、美國知名學者奈達,站在社會語言學一級語言交際功能的角度研究翻譯,認為翻譯必須多站在讀者的角度,以讀者為服務的中心。他認為,任何信息如果不能真正地起到交際、交流的作用,那么信息將會變得毫無價值。例如,“whit as snow”作為一個普通的英語成語,在翻譯時應該如何處理?按著奈達的說法,世界上有不少地方的讀者都沒有見過雪,并且其源詞中也沒有雪這個詞匯,如果把其強制性地翻譯為“白如雪”,那么很容易形成翻譯中的“零位信息”,使對這詞匯的翻譯失去其應有的意義。因而,在對其進行翻譯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根據中文的語言表達習慣,將“whit as snow”翻譯為“白如霜”或者“白如蘑菇”,或者與此相似的引申義和喻義。照此類推,也可以將“spring up like mushrooms”翻譯為中文的“雨后春筍”,將“make hay while it is sunshine”翻譯為中文的“趁熱打鐵”。
從這個角度去考察英語文學中的信息,當對英語文學翻譯時,如果譯文中的信息不能夠很好地起到跨文化的交際作用,那么對英語文化的譯作,也就會是一次失敗的翻譯。因而,衡量英語文學翻譯是否成功,其首要條件之一,就是深入考察當廣大中文讀者在面對英語文學譯作時會有一種什么樣的反應,并對中文讀者的反應與原文讀者的反應進行一番比較,如果中文讀者的反應與英文讀者的反應有很大的相似性,那么這會是一次成功的英語文學翻譯。由此可見,合理歸化翻譯原則,在英語文學翻譯中占有極其高的重要地位,對英語文學翻譯的成功起著極其顯著的作用。
要想深入地了解英語文學翻譯中的“合理歸化”原則,我們還有必要共同探討一下歸化與異化之間的區別與聯系。合理歸化與異化的翻譯原則就像是孿生兄弟,在英語文學作品翻譯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合理歸化與合理異化翻譯原則的配合之下,可以使譯文更為自然、透明、通暢,讓讀者感覺不到是在譯作。合理歸化與合理異化之間的區別可以追溯到更為遙遠的過去,因為它們二者與早期的直譯和意譯有關。異化主要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去破除目的語的語言規范從而保留原發聲語中的異域文化特色。由此可見,英語文學作品中的合理異化翻譯原則,主要著眼于原文的英語文化,把英語文化成分近似地轉換為漢語的形式。在英語文學作品的翻譯中,采取合理異化的翻譯原則,它能夠原原本本地反映原作、原原本本地反映原文中的表現形式,以及保留原文中所要持有的英語文化內涵,因而,在英語文學翻譯中,通過合理異化翻譯原則的積極應用,可以指引不懂英語的人去了解英語文化中的文學作品藝術形式和異域人們的情感體驗。在英語文學翻譯中,主要持合理異化翻譯原則的是著名翻譯理論家韋努蒂,他從解構主要是翻譯思想出發,極力反對在英語文學作品僅僅關注譯文通順的翻譯原則,極力要在英語文學作品的翻譯語言上關注譯語言以及文化上的差異。從這個角度去看英語文學作品翻譯的“合理歸化”原則與“合理異化”原則,貌似它們二者之間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英語文學作品翻譯中的合理歸化原則,要求譯文符合中文的語言表達習慣,以及中文的文化內涵,從而在行文流暢譯文的幫助之下,讀者能夠盡量減少發聲語中的文化色彩。從這個角度去看,合理歸化翻譯原則似乎與異化翻譯原則的目的背道而馳。其實不然,英語文學翻譯中的合理歸化原則與異化原則,都處于殊途同歸的境況之中。但是,在英語文學作品翻譯中,合理歸化的翻譯原則往往處于主導的地位,據有關翻譯專家學者對傅東華先生《飄》譯本中的翻譯策略研究表明,傅東華先生在《飄》中,主要遵循了目的文化為歸宿的原則,也就是主要地采取了合理歸化的翻譯原則,其中也少許遵守了合理異化的翻譯原則、運用了合理異化的翻譯策略,但是,在傅東華先生《飄》譯作中,合理歸化與異化翻譯原則的遵守,其目的無非是譯者傅東華先生為了實現翻譯的最終目的而做出的最佳選擇,合理歸化與異化在英語文學翻譯中并無孰優孰劣之別。
三 “合理歸化”原則在英語文學翻譯中的應用分析
“合理歸化”作為一種重要的翻譯原則,往往為廣大英語文學作品翻譯工作者所采用,它反映出一種英語文化符合譯語的文化價值觀,把原作者帶入到譯語文化中。在我國的英語文學作品翻譯中,采取合理歸化這一翻譯原則的例子數不勝數。
例如,我國著名英語文學翻譯家傅東華在翻譯英語名著《飄》時,就嚴格而恰到好處地遵守了合理歸化的翻譯原則,使這一英語名著全面而深入到廣大中文讀者中,是一部典型的成功英語文學翻譯代表作。在《飄》的傅譯本中,傅東華先生把作品中的主人公加上了具有典型中國傳統語言氣息元素的姓,將主人公翻譯為“郝思嘉”、“白瑞德”,并在傅譯本《飄》的序言中,對合理歸化這一翻譯原則的目的做了具體的闡述:在英語文學作品翻譯中,合理歸化翻譯原則的目的,就是要忠實于原文的趣味精神,而不僅僅追求于原文中的一枝一節。
與此同時,我國早期著名翻譯理論與實踐家錢鐘書先生認為,英語文學翻譯的最高理想就是合理歸化,將英語文學作品從英語文字轉化為中文文字的過程中,在不因語言習慣上的差異而暴露出牽強附會的翻譯痕跡的同時,還能夠完全地保留原英語文學作品中的風味,這就可謂是達到了英語文化翻譯的合理歸化境界。讓我們來看看錢鐘書對合理歸化翻譯原則在其譯文《安東尼和克里奧佩特拉》中的運用:
原文:“fie wangling queen——/whom every thing becomes,to chide,to laugh,/to weep;who se every passion fully striver/to make itself,in thee,fair and admired!”
錢譯:嗔罵,嘻笑,啼泣,各態咸宜,七情能生百媚。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錢鐘書先生的譯文中采取了中文傳統的古體語言表達形式,巧妙地彰顯出了英語原文的神韻。因而,在英語文學翻譯中,合理歸化原則的遵循與運用,可以有效地彰顯譯者的再創造之美,給廣大中文讀者閱讀英語文學大餐時帶來理解上的便利,以及文學藝術上的審美享受,更有利于中文與英文之間的跨文化交際。
此外,我國著名的語言學大師老舍,在精通英語的基礎上成功地翻譯了蕭伯納的后期作品《蘋果車》。老舍在該翻譯作品中,對于稱謂的處理,堅持了合理歸化的翻譯原則,并巧妙地使用了合理歸化的翻譯策略,使原文中表面上溫文爾雅、實際上你死我活的勾心斗角的人物對話,生動形象地展現給廣大中文讀者。例如,《蘋果車》中的這句:“has he an audience?/no,maam…”老舍先生將其翻譯為:
王后:(有點不悅)“他有正式接見的通知嗎?”
龐菲理亞斯:“沒有,姑娘……”
讓我們來分析此例中老舍先生對合理歸化翻譯原則的運用策略。在西方的人本主義傳統文化中,“maam”這一稱謂一般是用于對女王、貴婦人、高級女軍官等的尊稱,如果翻譯為夫人或者女士,這對于王后的稱呼都顯得不夠貼切,而老舍先生將其翻譯為“姑娘”卻恰當好處地與原文中的意思等值。因為,與英國傳統平等的基督教文化不同,在中國傳統儒家文化中,姑娘是皇帝老婆的最高尊稱,在宮廷女人中具有絕對的最高地位,并且中國儒家傳統文化素來都強調“仁”、“禮”,要求稱謂能準確地表達出人的輩分、尊卑、貴賤等,因而,老舍先生將“maam”翻譯為“姑娘”,“姑娘”一詞巧妙地表達出了王后的尊貴地位,很好地遵守了合理歸化的翻譯原則,很好地忠實于原文的思想。
為了保證化學品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防止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美國、歐盟和日本等發達國家普遍建立起一套化學品安全和環境管理體制,日本,到本世紀初才與歐美接軌。從這些發達國家20多年來的發展動向來看,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已經出現了重要變化。
(一)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重新定位
隨著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深入人心,人們認識到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不僅是要實現控制化學品的化學危險性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以及保護人類的健康,還要保護生態環境,因而要把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作為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首要目標。
(二)化學品安全管理法規相應調整
聯合國有關機構正在通過締結國際公約,制定和擴大優先管理控制的危險化學品名單,加強化學品危害信息傳播和國家管理能力建設等方式,促進全球化學品安全、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化學品的生產大國也正在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調整化學品安全管理戰略,通過建立、健全化學品安全管理體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采用國際規范的程序,開展化學品危險性鑒別、分類和標簽,進行風險評價和風險管理。
(三)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域相應拓寬
與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重新定位相適應,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域應涵蓋化學品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以及廢棄后的處理處置活動等整個生命周期。重點控制和淘汰那些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構成不可接受或無法控制的風險的化學品;制定事故應急程序和應急預案,預防化學污染事故,盡量降低重大事故的風險及其影響;妥善處理、處置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中產生的化學廢棄物,并鼓勵開發、使用安全無害及對環境友好的化學產品。
二、化學品風險預防的審查評價制度
風險預防的原則是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最重要指導原則之一。它主要是通過實施新化學物質申報審查制度、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以及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制度來實現的。
(一)新化學物質申報審查制度
該制度規定,一種新化學物質在生產和進口之前必須向主管當局進行申報,同時提交相關理化性質、用途、安全以及毒理學數據等基本資料。該主管當局進行初步危害評估,審查許可后才能生產、上市銷售和進口。
實行該制度,需要建立下列3項配套的化學品管理制度。
1.編制本國的《現有化學物質名錄》。該目錄是在法律上區分新化學物質和現有化學物質的依據。凡是不在名錄上的化學物質均視為新化學物質,需遵守新化學物質申報規定。目前國外已正式公布了7本現有化學物質目錄,收錄的現有化學物質數量為2.2萬―10萬余種。
2.建立新化學物質申報制度。它包括申報資料要求和初步危害評審程序。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理事會已制定了《化學品上市前最低限度數據》(MPD),發達國家大多參照MPD要求,建立了申報資料要求和評審程序。主管當局審查中若發現一種新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具有不可接受風險時,則將拒絕其生產和上市銷售,迫使制造者去開發更安全和環境友好的新化學品。
3.建立化學品安全管理技術支持體系。該支持體系包括完成化學品測試的合格試驗室系統,“化學品測試準則”和“化學品風險評價準則”等技術導則規范以及化學品信息報告、收集、散發和信息交換系統等。
(二)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
所謂優先化學品,是指由于它對人類或環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有害影響,已被主管當局列入優先名單進行測試評價,以確定需要采取的控制行動的化學品。一旦發現一種化學物質或混合物會造成或將會造成人類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嚴重風險,應采取行動預防這種風險或將其減少到最小程度。
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的實施,使主管當局在知悉一種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而對其潛在危害的準確性和重要性存在科學上的不確定性時,能夠根據預防的原則開展數據監測和風險評估,及時做出科學決策,防止一種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
三、《化學品分類標記全球協調系統》(GHS)實施
國際勞工組織(ILO)、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和聯合國危險貨運專家委員會(TDG)等國際組織,于2003年完成并出版了英文版的《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系統》(簡稱GHS)(第一版),并要求有關國家最遲于2008年執行。
(一)實施GHS的目的
《化學品分類標記全球協調系統》(GHS)提出了對化學品標記和安全數據表(SDS)的全球協調體系,以加強對人類和環境的保護,促進化學品國際貿易的順利開展。
化學品全球貿易日益擴大,需要制定國家大綱來保障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安全運輸與安全廢棄,需要一個化學品的分類與標記的國際協調方法作為這種大綱的基礎。一旦各國有了化學品的一致和適當信息時,就會為各國進行化學品貿易和生產提供統一的平臺。
因此,GHS的實施,可以通過提供一種各國都能理解的國際制度來表述化學品的危害,以提高對人類和環境的保護;為沒有現有相關制度的國家提供一種公認的制度框架;減少對化學品測試和評估的需要;方便已在國際基礎上對危險性做出適當評估和識別的化學品的國際貿易。
(二)GHS的基本內容
GHS論述了化學品以危險類型的分類,并提出了協調的危險傳遞要素,包括標記和SDS。其目的在于保障化學品物理危險與急性毒性信息可被廣泛利用,以使人們在處理、運輸與使用化學品時增強對健康與環境的保護意識。GHS還提供了化學品在各國家、區域之間法律和規程協調的基礎,它也是便利貿易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些現行的制度,都被用作GHS完善的主要基礎。它們包括美國對工廠、消費者和生產殺蟲劑的各項制度要求;加拿大對工廠、消費者和殺蟲劑的各項制度要求;歐盟對物質分類與標記和制備的導則;聯合國對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等。
(三)GHS的適用范圍和應用
GHS適用于所有危險化學品,其危險表述方式(如標記和SDS表)的應用模式可隨產品類或生命周期中階段不同而變化。GHS的目標對象包括消費者、企業工人、運輸工人和緊急營救人員,其目的是保護人類、設施和環境。
危險性分類過程主要針對由化學元素、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無論天然或人工合成)的內在性質引起的危險性。在此基礎上對每種危險種類與類別的信息進行表述,包括標記、SDS和易理解的符號。
SDS應提供有關在工作場所化學品控制規程框架中使用的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全面信息,成為企業和職工獲得安全警示的來源,也作為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參考。SDS應該提供以下信息:名稱;危險性鑒定;組成/成分的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事故解除措施;搬運與貯存;暴露控制/人員保護;物理和化學性質;穩定性和反應性;毒理信息;生態信息;處置要求;運輸信息;法規信息;其他信息等。SDS將清晰地敘述化學品危險性的數據。
四、化學工業界的綠色行動
國際社會和許多國家從政策措施和技術規定方面加大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從源頭上減少和消除化學工業和化學品污染的綠色化學、“責任關懷”制度等綠色行動在化學工業界獲得發展。
(一)發展綠色化學
綠色化學又稱為環境無害化學或可持續發展化學,十多年前由美國環保局(ERA)正式提出,是一門新興的科學。對綠色化學尚無一致定義,一般認為,它是利用化學的技術和方法減少或消滅對人體健康、社區安全和生態環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劑、溶劑和試劑、產物及副產物等的使用和產生。
在美國,1990年頒布了污染防治法案;1995年提出了綠色化學挑戰計劃,獎勵和支持從源頭清除污染并工業化的創造發明,并于1996年美國總統首次頒發“總統綠色化學挑戰獎”以來,到2003年已經連續頒發了8次年度獎;國際著名的哥頓會議第一次以“環境無害有機合成”為主題召開了會議。世界已有幾所大學設立了綠色化學學位,美國化學學會(ACS)的綠色化學協會(GCI)和其他機構也舉辦過有關的培訓研討會。英國、日本、意大利和澳大利亞等國也先后建立了綠色化學研究中心。
綠色化學與其他所有綠色行動一樣,是為了解決全球污染問題。綠色化學包括所有可以降低對人類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化學方法和技術。
目前,在綠色化學領域已經開展了可替代的原料、試劑、溶劑以及新型催化劑與合成過程等研究。其中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而且全部實現了工業化生產。它們包括廢棄物的處理和轉化;利用無毒無害原料代替劇毒光氣和氫酸生產有機原料;利用生物技術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常用有機原料;采用超臨界CO2代替有機溶劑作為油漆和涂料的噴霧劑等方面。
(二)推行責任關懷制度
責任關懷(Responsible Care)制度,簡稱RC制度,原先是由化工行業企業自愿提出的倡議。根據倡議,化工行業做出嚴正承諾,要不斷地改善其企業對環境、安全和健康方面造成的負面影響,重新獲得公眾的信任。于是加拿大化學藥品生產商協會(CCPA)率先提出責任關懷的構想,并獲得了成功。隨后RC制度擴展到全世界,已經有46個國家的化工企業(占世界化工產值的87%)承諾參與責任關懷計劃。
責任關懷制度向公眾做出嚴正承諾,要求從事化學物質生產和流通的各種企業,從化學物質的開發開始,制造、物流、使用、最終消費直至廢棄,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中要自主地為環境、安全和健康采取對策。RC制度的基本內容除了化工業界的承諾外,還包括管理實務規范和可定量的執行指標檢查。
責任關懷制度包括五大要素:指導原則、管理準則、自我評估、自助和拓展。
1.指導原則。亦即國際化學品制造商協會(AICM)成員公司的最高管理層的承諾。這個承諾指出,該公司將強烈支持改善其化學品的管理水平,重點是環境、安全和健康,并為此做出不斷的努力。這些原則不僅反映公眾的利益,也反映化工業不斷提高其“健康、環境和安全”(HES)業績的愿望。
2.管理準則。是以指導原則中所提出的責任為基礎的。這些準則沒有規定定量標準,只是指出預期達到的管理方法和原則。它包含6項管理實務規范:①公共意識和應急響應;②工藝安全;③銷售;④污染預防;⑤職工健康與安全;⑥產品管理。
3.自我評估。要求每個成員公司定期檢查,確認管理準則中規定的目標是否達到。通過自我評估,能檢查在符合準則要求方面所取得的成績。
4.自助。即用來支持責任關懷的其他成員不斷地改進其他化工品的管理。也就是說,實行責任關懷制度的各成員公司,通過其協調員定期開會,交換意見,共享經驗,這些自助小組使得資源有限的小型成員公司分享和受益于整個小組的經驗和專業知識。
關鍵詞:低碳經濟;經濟理論;基本原則
中圖分類號:F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2
一、低碳經濟理論的中心話題
作為一個語詞,“經濟”含有多種意義。“低碳經濟”中的“經濟”是指以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為根本內容的社會活動。這里的“低碳”是指這類社會活動的特定目的和由其目的所決定的其主體活動的方式和方法以及由它們所造成的其主體活動的過程形態和結果形態而言,其中觀念性的主體目的是所有其它因素的根本,這個目的就是這類社會活動所要獲致的參與其活動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互相統一的結果。故低碳經濟應被理解為以謀求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達到互相統一為本質特征的一種經濟形態,而低碳經濟理論本質上就是關于一定范圍①內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互相協同的經濟理論。
一般地說,經濟理論所涉及的對象包括社會物質生產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和人與人的關系兩個基本方面,其中人與自然的關系是根本的方面,人與人的關系是從屬的方面,即人們在物質生產過程究竟結成何種形式的關系,是取決于他們所要應對的自然環境的現實狀況和與之相應的他們應對自然環境的現實能力。低碳經濟的概念及理論所處的特定語境是全球化時代人類所要應對的自然環境的現實狀況呈現出日趨惡化的勢態,以至于使人類面臨可能失去其永續發展的根本條件的危險,并且造成這種嚴峻的現實狀態的主因之一是由于長期以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過度依賴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而導致溫室氣體過多排放于自然環境。故低碳經濟理論的研究很自然地要從探討下述現實問題著手:為什么長期以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過度依賴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
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必須依賴于一定能源的消耗,其依賴于何種能源取決于人類從自然界中獲取其所需能源的技術手段的性質。長期以來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之所以過度依賴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其直接原因在于:自從人類發明了獲取此類能源的技術手段以來,人類除了不斷地改進或更新其技術手段以達到更經濟、更便捷、更高效地獲取此類能源的目的,至今尚未發明或發展出比這些技術手段能更加經濟、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地獲取足可替代此類能源來滿足人類現有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所需的另類能源(如風力能源、水力能源之類)的新技術手段。因此,假定這種新技術手段能被及時地創造出來并成功地應用于人類的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的話,人類對高碳能源的依賴程度必將大為降低并降低到能使生態環境得到保護的程度,從而低碳經濟就將變成現實。但是,恰恰是這個假定的條件在一定時期內還只是一種抽象的可能性,而不是一種現實的可能性。如果它已經成為一種現實的可能性,即它在現實中有了充分的根據并且具備了從可能轉化為現實的必要條件的話,那么,關于低碳經濟的全部問題就不過是在于人類有否意愿采取行動來促成其由可能向現實轉化,從而低碳經濟問題在本質上就可以被歸結為關于人類應當選擇何種經濟形態的文化價值取向問題,這樣,低碳經濟理論也就不成其為一種經濟理論,而只是一種文化理論了。
低碳經濟理論是研究一定范圍內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何以達致其互相協同的復雜性經濟問題的經濟理論,這種經濟理論有其特定的歷史條件作為其立論的客觀依據,這個歷史條件就是:獲取諸如風力能源、水力能源之類的綠色能源(或曰清潔能源)的新技術手段尚未成熟到至少人類可以兼用綠色能源和高碳能源來滿足其物質生產和日常生活的需求從而使高碳能源的消耗足以達到環保標準的程度。正是這個歷史條件,使得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成了該歷史條件下的時代最為緊迫的需要,低碳經濟理論在價值上恰恰是應合了這個特殊的時代需要。正是該理論的這種價值特性,決定了其理論理所當然要把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作為達成一定范圍內的人群體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互相協同的條件,從而關于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就勢必成為低碳經濟理論的中心話題。
二、低碳經濟理論的學科歸屬
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是屬于科技范疇的主體活動過程,具體地開展這種科技活動,是相關領域的科技工作者的事兒;具體地研究這種科技活動,為這種活動提供科學理論、技術發明和工程設計,是該領域的科學家、技術專家和工程專家的任務。低碳經濟理論并不直接研究這種科技活動,而是研究這種科技活動所賴以開展的經濟條件——包括生產條件、分配條件、流通條件和消費條件,即研究在怎樣的生產關系、分配關系、流通關系和消費關系中這種科技活動才具有現實的可能性以及怎樣合理地構建這些經濟關系的體系等問題。如果把這些經濟關系理解為從事這種科技活動的科技工作者群體內部的社會關系,則低碳經濟理論就是屬于科學社會學范疇;如果把這些經濟關系理解為從事這種科技活動的科技工作者群體所在的國家的社會關系,則低碳經濟理論就是屬于政治經濟學范疇;如果把這些經濟關系理解為從事這種科技活動的科技工作者群體所在的世界的社會關系,則低碳經濟理論就是屬于世界經濟學范疇。這就是說,低碳經濟理論可分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層次來開展其研究:科學社會學范疇的低碳經濟理論是在微觀層次上進行研究,政治經濟學范疇的低碳經濟理論是在中觀層次上進行研究,世界經濟學范疇是在宏觀層次上進行研究。這三個層次的研究也可以被看作是分別研究上述三個不同范圍內的經濟關系對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這一特定科技活動的不同影響,從而把這些研究一并納入科技經濟學范疇。
三、低碳經濟理論的基本原則
為現實低碳經濟目標而進行的國別性經濟關系的調整,須以全球性經濟關系的調整為條件,只有在一種新的合于低碳經濟目標要求的國際經濟體系或全球經濟體系中,合乎同樣要求的國別經濟體系的建立才是可能的,因為在經濟全球化時代,全球經濟體系是母系統,國別經濟體系是子系統,其子系統不能不從屬于其母系統;科學共同體內部為現實低碳經濟目標所要做出的經濟關系的調整,則有待于國別性經濟關系的相應調整,因為迄今為止尚未形成全球性的科學共同體,只有從屬于本國或本地區而為本國或本地區利益服務的科學共同體。因此,盡管可以在多種層次上來開展低碳經濟理論研究,但是應該看到,這些不同層次的研究具有內在關聯,而不是彼此孤立的,而且從其整體來看,低碳經濟理論研究應具有全球視野,首先從世界經濟學高度來研究具有何種結構的國際經濟體系才有利于推動世界各國為獲取綠色能源的技術手段的創新與完善而競相努力以及構建這種國際經濟體系的條件、途徑和方式方法。其它層次的研究必須以此作為基礎,否則難以有成效。
應該看到,低碳經濟的概念及理論所處的特定語境是全球化時代人類所要應對的自然環境的現實狀況呈現出日趨惡化的勢態,其影響是全球性的,其原因也是全球性因素而非局部性因素。為什么可持續發展概念及其理論問世已久并早已得到世界公認②,而到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時與會者在對溫室氣體減排的“責任共擔”問題上卻并未達成具有實質意義的共識?其本質原因不在意識領域,認識領域,而是在經濟領域,政治領域。當今世界經濟體系是由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集團所控制和起主導作用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在這樣的經濟體系中,不要說西方國家與非西方國家之間存在著難以調和的利益沖突,就是西方列強之間以及非西方國家之間也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利益沖突,這些利益沖突歸根到底是由現存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造成的,這種統治全世界的生產方式使人類從自然界中所獲取的物質財富在全球范圍內都必須按資本的有無和所擁有的資本的大小來進行分配,由此必然導致人類之間無資本的無產者與有資本的有產者的矛盾和有產者之間及國家之間小資本的擁有者與大資本的擁有者的矛盾,只要現存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變,這些矛盾就將永遠存在并且不可調和,除非無產者和小資本的擁有者甘愿接受這種“按資分配”的原則。但是,在什么條件下,無產者和小資本的擁有者才會甘愿接受這種“按資分配”的原則呢?其條件應該是有產者和大資本的擁有者甘愿接受“按資擔責”的原則。當今世界經濟體系的根本缺陷就在于:這個體系只有“按資分配”的資本權利原則,而沒有“按資擔責”的資本責任原則。不以資本責任作為條件的資本權利就是資本霸權。當今世界經濟體系中所實行的“按資分配”的資本權利原則,正是不以“按資擔責”的資本責任原則作為條件的資本霸權原則。作為當今世界經濟體系的主導力量,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集團依靠其強大的軍事力量而在世界上肆行其霸權主義,正是為維護這種資本霸權原則。當今世界經濟體系中的種種利益沖突歸根到底是由于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的分離造成的,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集團在世界上所肆行的霸權主義則是造成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的分離的政治根源。只要這個世界還存在霸權主義,就不可能建立起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互相統一和協調的世界經濟體系;而只要世界經濟體系中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仍然是互相分離的,即只有“按資分配”的資本權利原則,而沒有“按資擔責”的資本責任原則作為它的補充,可持續發展就永遠只是一個空洞的理念,而不可能轉變為全人類的共同行動,從而低碳經濟也只能是一個美妙的幻想,而不可能變成美好的現實。低碳經濟是不可能在一國范圍內實現的。
要而言之,低碳經濟理論的基本原則,就是資本權利與資本責任相統一的原則。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