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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政策變化的影響分析
改革前后稅額變化營業稅改增值稅,直接的變化就是稅率的改變,營業稅稅率3%,方案中增值稅的稅率11%,考慮價稅分離,稅率差額約為7%,結合附加稅兩種稅制下的收入差額約占總收入的7.5085%??上攵?,改革直接帶來了7.5085%的稅收負擔,完全可以形成整個建筑行業的陣痛。然而,增值稅和營業稅最主要的區別在于抵扣,改革后只要購進成本達到銷售收入的68%,且購進的進項稅率達到11%,即可保證不增加稅負。成本預測和進項預算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稅負的增減,完全取決于所獲取的專用發票和進項稅扣除額的大小,因此在合同簽訂時,企業應充分考慮增值稅因素,由于工程購進材料和施工機械費用所包含的增值稅是抵扣過程中最主要的部分,所以在成本預算中選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和分包商能有效減少稅負。日常開支中盡可能獲取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扣增值稅,在稅制改革全面消除營業稅后,所有行業都可以有進銷項,屆時,建筑企業可以從上游充分獲取進項,降低稅收負擔?,F階段突出問題稅收政策改革后核心問題是抵扣,在稅制還不完善的條件下,突出問題就是無法獲取進項,主要的無法獲取增值稅專票事項如下:①人工費。②地方材料部分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③享受國家減免稅的產品和勞務無增值稅專用發票。④甲方提供材料和設備,或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難以取得增值稅發票。⑤部分工程所在地不在“營改增”范圍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⑥上游企業中大量的小規模納稅人導致抵扣率難以提升。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且短時間內無法解決,在“營改增”窗口開啟之后,建筑企業稅負會明顯加重。增值稅是價外稅,抵扣鏈條環環相扣,運行不暢會導致企業負擔加重。
二、建筑業企業的應對措施
把握稅收政策要點,總結學習試點行業管理經驗在“營改增”的大形勢下,建筑企業獲得了緩沖的時間,應當順應時代,做好準備,對改革政策心領神會,培訓稅務人員,轉變思路,總結試點行業優秀管理思路,探索適合本企業的管理方法。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票據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增值稅發票的獲取工作,杜絕假發票和虛開的增值稅發票,確保專用發票的真實性。建立一套系統,完整、詳盡的納稅申報體系,提高納稅效率。企業各部門應密切配合,專用發票及時申報,及時抵扣,以免影響決策。施工過程中減少浪費,用減少成本費用的方法緩解改革的沖擊。做好稅收籌劃,轉變消費結構“營改增”的實施,給企業帶來了轉變的空間,建筑行業應當利用這個機遇,以稅收籌劃為切入點,設計完整、系統的稅收規劃,整體上不斷地降低企業稅負,形成企業的采購系統,在同樣成本下,首先選擇優質的可以提供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其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盡量不選擇無法提供進項的供貨方。在采購過程中,充分利用增值稅的相關優惠政策,選擇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節能新材料,采用能夠抵扣稅負的環保新技術。在各個方面降低企業稅負,騰出利潤空間。
作者:胡云霞 李岳 單位:河南省鄭州地質工程勘察院
【關鍵詞】營改增,建筑施工企業,稅務管理
自2012年1月我國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后,2013年8月起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并要在“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稅制改革。建筑業“營改增”勢在必行。“營改增”在部分行業實行以來,解決了部分行業的稅負問題。由于配套改革尚未啟動、配套政策尚不明確、增值稅抵扣鏈條還不完整、建筑業管理模式很粗放等原因,“營改增”必將對建筑企業帶來深遠的影響和巨大的沖擊,建筑企業必須積極籌劃、冷靜應對、才能將“營改增”帶來的沖擊降到最低。本文通過建筑施工企業面臨的稅負、財務核算、稅收籌劃等方面進行了相關分析。
一、營改增對建筑業稅負的影響
(一)重復征稅,稅負過大。稅源不足是我國現行稅制存在的問題,營業稅改增值稅能夠有效的解決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生產業重復增值稅的問題,從而達到公平稅負的目的。根據現行稅法有關規定,建筑行業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建筑企業需要按收入全額繳納營業稅;建筑行業所用的材料、設備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建筑材料,設備已納的增值稅均不能在建筑環節抵扣,因此建筑公司產值里面重復計征了營業稅和增值稅,屬于稅制性的重復征稅,加大了建筑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稅務管理難度加大,涉稅風險加大。建筑企業的產品具有分散性、單一性的特點,建筑產品的生產地點和企業注冊地多數分離,國家對增值稅跨省如何繳納方面的征管體制還沒有配套改革。這樣,項目所在地和企業注冊地稅務機關必會爭搶稅源,企業稅務管理難度和涉稅風險就會加大;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增是稅,需要稅務部門提高征管能力,目前“金稅”工程建設還只是以省為單位,尚未構筑完成一張全國范圍內的嚴密的結算網絡,少數不法分子偷逃稅空間客觀存在,給企業稅務管理增加了難度和涉稅風險;此外,建筑企業借用資質投標、掛靠經營中標項目,由于納稅主體和施工主體不一致,在增值稅匯繳時無法核對,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
(三)發票的收集和認證工作難度大。施工企業與傳統生產制造企業的業務模式和客戶類型差異較大,施工項目分散在全國各地,材料采購的地域也相應分散,材料管理部門多而雜,每筆采購業務都要按照現有增值稅發票管理模式開具增值稅發票,且材料發票的數量巨大,發票的收集、審核、整理等工作難度大、時間長。按現行制度規定,進項稅額要在180天內認證完畢,其工作難度非常大。
二、營改增對建筑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建筑企業在繳納營業稅時只是在計提和繳納的環節才進行會計核算,而在改為征收增值稅后,還需要進行購入材料的分配、產品的驗工計價等多環節進行增值稅的會計核算,其核算稅金更加具體化、明細化,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下增設了“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等三類科目,并在這些科目下進行相應的項目核算。
(一)對收入核算帶來的影響。在營改增未改革以前,建筑企業所需繳納的營業稅的納稅依據是整個工程的造價。而在經過稅制改革后,因為增值稅屬于價外稅,所以其繳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的整個工程造價。
(二)對成本核算帶來的影響。在營改增為改革之前,建筑企業的成本為價稅合計額,繳稅時需要進行價稅的分離,將其分離成為兩個部分:實際成本和進項稅額。而在經過營改增稅制改革后,規定按照所開具的進項稅發票和銷項稅發票相減進行抵扣,抵扣額與購料的供應商是否為一般納稅人和其開具的專用發票類型相關。而我國目前的建筑企業還存在很多小型企業,其開具專用發票的受限,這樣就提高了稅制改制后企業的稅負,進而降低了企業的利潤,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費,人工費和機械費。
(三)對現金流和利潤核算帶來的影響。建筑企業在進行營改增后,利潤的變化情況取決于其收入、成本及營業稅的變化程度。企業現金流的增減和企業整體稅負的增減是成反比的。但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繳納稅款多數是根據工程的進度百分比來進行收入的確定并計算應繳納稅款,這使得建筑企業的實際應納稅稅額高于所應該繳納的實際稅額,除了營業稅以外,應繳納所得稅額也會發生此類情況,這些原因都導致了建筑企業收到整個工程款的進度滯后于工程施工的進度,給企業的現金流帶來了嚴重的沖擊。
三、“營改增”對建筑業納稅籌劃的影響
首先,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作為建筑業“營改增”后對供應商選擇的一項重要依據,在簽訂合同環節明確專用發票的提供時間,不能為節省成本開支,降低價格而不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次,盡量足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以減少稅負。由于機械設備進項稅“營改增”后可抵扣,那么可購置大型施工機械等資產,增加可抵扣金額,一方面優化資產結構,提高機械化程度,增強企業競爭能力;另一方面通過引進先進的機械設備和流水線,減少作業人員,降低人工費支出,又反過來減少企業的稅負。
【關鍵詞】稅收政策;建筑企業;影響研究李曉明
0.引言
稅收政策是政府調控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時也是企業經營的重要外部環境之一,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稅收政策的影響,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對產業升級和經濟增長有著深遠的影響。近幾年來,我國所進行的一系列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我國企業競爭力和促進產業技術升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的同時,也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的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研究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有其重要性。
本文分為兩部分內容,先通過理論分析稅收政策實現過程,結合現有關于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影響的研究,構建稅收政策變化及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產生影響的一般框架模型。其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結合行業特點和發展現狀,分析并探討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企業經營活動和效益的影響。
1.稅收政策變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理論分析
1.1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析
稅收政策傳導機制是稅收政策工具變量經由某種媒介體的傳導轉變為政策目標變量的實現過程。在稅收政策發揮作用的過程中,各政策要素通過媒介體相互作用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1]而這一有機整體的良性運作不僅影響著稅收政策的有效性,還會影響政策所作用市場的發展以及其環境中企業的經營活動方向和效益。按照媒介體的不同,可以將稅收政策的傳導機制分為: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和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傳導機制,具體作用過程見下表1,2。
表1 以稅收負擔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表2 以稅收歸宿為媒介體的稅收政策傳導機制
從上表可見,稅收負擔的傳導作用與稅收政策對象的負擔能力相關,只有當兩者相適應時,傳導機制的作用才是有效的。而稅收歸宿只有在稅負易轉嫁的流轉稅為主體的稅收中才起傳導性作用,并存在不同時期的變動特點,只有適應稅收歸宿的時期性特點才能產生正向傳導作用。同時還可以發現,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細胞,不管是稅收政策目標的直接對象,還是稅收政策傳導作用的間接對象,在這一有機聯系的整體中,企業的經營活動和效益會受到影響。
1.2稅收政策變化影響的行業差異性分析
盡管近年來我國一系列的稅收政策調整和改革,從整體上為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和促進產業升級有著積極推動作用。但由于各行業生產和投資結構的特殊性,這些稅收政策變化對于不同行業有著不同影響力度和方向。以增值稅改革為例,2009年1月1日,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來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但增值稅轉型對各個行業的影響不盡相同。對于設備、工具類固定資產投資額較大的機械制造、石油化工、建材、鋼鐵等主要制造行業,由于增值稅改革為促進企業自我投資的積累意圖,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增加,企業實際增值稅率下降。[2]而科技型企業固定資產設備折舊率高,增值稅改革的成本一次列支有助于提升科技企業的投資意愿,降低企業成本支出,提升企業業績回報。[3]但對于如大型煤炭企業等資源性開采行業,由于其增值額比重高,實際稅率高于其他行業,其增值稅價格轉移又受到市場制約,因此改革對此類行業卻有著較大的負面影響。
1.3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構建
從上可見,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存在影響,但具體政策內容對企業的影響與企業所在行業特性和整個經濟大環境形式有著密切關系。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的影響,將引起企業經營活動方向的變化,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影響政策目標的有效性,進而引起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改革,形成一個循環的有機聯系整體,因此,可以建立以下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影響的分析框架(如下圖1):
圖1 稅收政策影響企業經營和效益的框架
運用上面建立的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經營和效益產生影響的分析框架,下面將以寧波市建筑業為例,分析稅收政策變化對其企業的影響,發現問題并給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2.稅收政策變化對寧波市建筑業企業影響的案例研究
2.1建筑業的行業特點和涉稅情況
建筑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投資規模大,回收期長,資產負債率高,涉及面廣,運作程序復雜等特點。[4]其涉及的稅種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等稅種,這些稅種共同構成了建筑業的稅收制度。[5]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建筑業營業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最主要的是調整了建筑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十二五”規劃指出“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表明我國增值稅將在“十二五”期間進行一次全盤“擴圍”改革,增值稅將全面覆蓋營業稅征收范圍。這一改革從總體上有利于企業發展,但建筑行業作為與貨物交易密切相關、與抵扣鏈條完整性關聯度高的行業,其在稅率設置、農民工工資抵扣、存量固定資產抵扣等方面的不同步以及在稅收征管、發票管理等方面的差異,將帶來不利影響。
一、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的重要意義
增值稅與營業稅相比,屬于價外稅,可以進行相應的抵扣。因此,企業可以通過相應的進行稅額進行抵扣,進而降低企業運營的成本。理論上,增值稅的實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業的負稅問題,使企業能夠更有效的進行經營與運作。同時,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也能夠使相關的稅務機關對企業的實際盈利狀況進行實時的了解與關注,一定程度上強化其稅務的管理水平。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使企業在增值稅方面的抵扣鏈條更加完善與牢固,減少了企業的進項成本,有效促進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創新。此外,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促進了各行業與各領域間的稅務公平,完善了市場運營機制,實現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二、營改增稅收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
雖然增值稅的實行能夠一定程度上進行抵扣減稅,但在建筑企業的實際運營過程中,由于其自身規模與經營管理方面的限制,使上游的建筑產業無法全部被覆蓋到增值稅的范圍之內。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沙土等的施工材料很難獲取增值稅的進行發票。此外,相關的工程施工設備已經購置并計入相應的折扣,因此無法再歸入到進項稅額的抵扣中。同時建筑企業中的勞務成本所占比重較大,也無法列入到增值稅的抵扣范圍中,同時還需花費大部分的成本安裝相應的稅控系統。
(二)建筑企業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問題
1、抵扣鏈條不健全
由于建筑施工的工程項目較大,并且施工復雜,所以涉及的領域也較廣,施工中所需的建筑材料要通過不同的供應商進行采購。但不同的領域所使用的增值稅率不同,相應取材較為方便的材料大多數情況就地取材,無法獲取增值稅發票,并且施工中的勞務成本也無法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這種抵扣鏈條的不健全情況,使建筑企業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后無法獲得充足的增值稅發票并進行相應的抵扣,影響了其自身的負稅情況。
2、企業財務管理問題
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的效果不僅與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及經營方向有關,同時與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息息相關。大多數的建筑企業在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上缺乏一定的管理經驗,缺乏高素質高技能的財務管理人才,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漏洞百出。此外,建筑企業忽視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導致其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時常出現賬目、發票等管理的雜亂無章,影響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概算、造價及招投標問題不斷
在實行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后,對于建筑工程的概算以及造價和招投標的工作都應進行相應的改革。營改增涉及到進項抵扣的問題,所以對于工程的概算與造價的計算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在招投標的工作中也應進行一定的調整,進而更好的適應營改增稅收政策。
三、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納稅籌劃
(一)樹立正確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意識
在相關的改革方案中,經過實際的測算可以得知,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并不樂觀,使得其生產經營的競爭與環境更具挑戰性,因此應樹立正確的危機意識,以積極的心態面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實時關注營改增政策在建筑企業的實施方向與動態,有效加強準備工作。
(二)完善建筑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應對會計科目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財務報表的項目與內容也要進行修改。此外,加強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與變動的解釋。對于增值稅發票應進行嚴格的管理,因為增值稅發票與普通發票相比更重要,因此,在其出具、等級以及報銷和抵扣的過程中都應進行嚴格的管理。根據相關的要求與規范,應積極安裝稅控系統,對發票進行相關的防偽檢驗,并且與相關的稅務部門進行及時的溝通。而針對建筑企業施工過程中的勞務成本無法進行抵扣的情況,施工企業可以通過引進先進的施工機械設備來代替相應的人工勞務,進而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自動化效率,降低人工勞務的成本,通過機械設備的使用抵消勞務成本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的問題。
(三)合理使用納稅籌劃手段
根據企業的規模與經營狀況選擇相應的納稅人身份,盡量選用小規模納稅人身份,能夠有效的規避企業的負稅。同時,在進行相關材料的采購時,盡量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增加進項稅額的抵扣,降低運營成本。此外,在進行固定資產的購置時,應選擇合適的購買時機,有效減少負稅。
(四)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與業務水平
建筑施工企業在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方面應進行相應的培訓工作,提高其自身的稅務處理能力,增強專業技能與相關的業務水平。同時,財務管理人員也應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進而有效幫助企業預防營改增稅收政策帶來的影響。
為了能夠有效地執行稅收政策,提高稅收政策執行工作的科學化與精細化水平,對稅收的調控職能進行發揮,促進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因此,通過大膽的嘗試,對現有資源進行整合,實現信息的共享,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全面提升建筑業稅收政策執行效果。
(一)從源頭出發,加強相互配合,打造綜合機制
針對建筑業的特點,對稅源管控的問題進行重點解決,為稅收政策的執行打下良好的基礎。與其他相關部門建立其良好的協作機制,積極的獲取國土資源部門、房產、城建等多個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定期的對建筑項目立項、許可、進度、成本、費用等情況進行通報,對信息資源進行共享。
(二)對于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委托投資方(建設方)根據工程進度代征稅款
在各個地區都有大量的基礎建設項目,國家在重點工程上的投資也相當的多,2012年新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達到6258.38億元,達到了2009年的2.2倍,其中建筑企業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614.7億元?;A建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款項都撥付到位后,由財政部門統一進行管理,并由當地政府與財政部門一起建立起協稅關系,這樣可以開展代征稅款的工作,讓各個部門都能夠進行更好的協調配合,發揮出作用。各個地區在每一年都會有很多重點民生實事工程,涉及到多個領域,稅源空間具有相當巨大的潛力,這樣的情況下要執行稅收政策就會變得較為困難,因此,對于那些重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以委托投資方(建設方)根據工程進度代征稅款。
(三)建立并完善建筑業稅收政策管理機制
首先,需要從理順稅收政策入手,根據稅收政策的具體內容與稅收管理的流程和環節,對建筑業稅收從過去的那種分散管理統一集中到一個機構中進行管理,并設立起專門的重點稅源管理機構,這樣將更加有著一對稅收政策的貫徹與落實,同時還能夠有效的解決因為征管范圍不明晰、征管環節多、職責不明等而導致的政策執行不到位與漏征漏管的情況。其次,針對項目管理滯后導致操作程序不規范的問題,根據稅收政策對《建筑業項目稅收管理辦法》進行完善,并制定出《建筑業稅收管理流程圖》,以此來保證稅收政策能夠被貫徹執行,并對建筑業稅收管理的方法與內容進行進一步的規范,對各項稅收工作進行統一,為建筑業稅收政策執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當前建筑業稅收政策執行上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部分建筑企業在收取管理費賬務上沒有根據政策規定執行,導致少繳稅款情況出現
當前整個建筑市場管理還不夠規范,這就導致了建筑業稅收政策在執行上會打很大的折扣。例如部分建筑企業具有資質卻沒有工程隊或者是有工程隊但是人員短缺,還有的企業則是擁有工程隊卻不具有資質。這樣的企業為了各自的生存需要會相互利用。有資質的建筑企業在收取的管理費賬務處理上方法不同,部分企業能夠良好的執行稅收政策,將所收取的管理費計入到賬戶中,并根據稅收政策中的要求依法繳稅,還有的企業則是相當不規范,對于稅收政策不管不顧。
(二)納稅申報不真實
企業報送到稅務機關的會計報數據不真實,資產負債表日所確認的工程完工程度的可靠性較低,這些現象的存在,對稅收政策的執行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例如因為招投標的需要、利潤目標的完成、更加充分的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方便籌資等等,沒有根據政策的規定來進行營業收入的結算,或者是采取延遲結轉,或者是提早進行估價確認;向下屬那些非獨立核算工程隊、沒有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分包轉包的單位以及掛靠企業所收取的管理費,沒有根據政策中的規定進行確認與申報營業收入;成本核算較為混亂,在為那些掛靠單位“一票換票”開票時,掛靠單位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發票存在有較為嚴重的失實的情況,和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嚴重不配比;假發票、收據、白條列支費用的情況仍然是大量的存在,例如接卸租賃費、臨時用工支出等等,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認為操作損益的情況,對報表有關數據進行控制,讓會計報表數據來源不夠真實,讓企業所得稅負擔率和總體稅收負擔率遠遠的低于其他的行業納稅人。在建筑業中這種現象較為嚴重,嚴重的阻礙了稅收政策的執行。
(三)執行者導致政策執行存在偏差
執行者對稅收政策的價值、功能與作用沒有能夠進行正確的認知。在政策中所包含的利益不加價是眼前利益,同時還有長遠利益,因為政策所包含的利益需要經過一定的時間,通過政策的功能或者是作用才能夠得到發揮。這樣的情況對于那些急功近利的企業來講,不能夠正確的認識到政策所蘊含有的長遠利益,在有時甚至是會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放棄長期利益。這樣的情況很容易導致建筑業稅收政策的執行上出現偏差。還有的則是沒有能夠正確的認識到稅收政策的內容與精神實質,特別是對于政策目標、原則、措施等。因為這樣的原因很容易使得稅收政策在執行時出現偏差,不能夠執行到位。
三、改善建筑業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對策
(一)加強執行制度化管理,促進稅收政策的執行
建筑業稅收政策要能更好的執行就需要考慮完善組織制度管理。亨廷頓就曾經說過:“制度化程度低下的政府不僅是個弱政府,而且還是一個壞政府。”政策的執行都是在特定的制度結構約束條件下開展的,作為一種行業的規則,制度能為政策的執行者的行為設計出基本的結構與獎懲機制。在很多時候建筑企業在收取管理費賬務上沒有根據政策規定執行,導致少繳稅款情況出現,可以說是因為制度缺陷導致的。因此,要有效的體改建筑業稅收政策的執行效率,應該首先從制度上著手,安裝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根據地方上的實際情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對具體的運作機制進行規范,讓稅收政策的每一個環節都能夠做到法制化。只有這樣才能夠有效的對妨礙稅收政策執行的的因素進行合法的打擊。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促進有效溝通
必須要建立起對建筑企業涉稅信息的及時獲取,實現縱向與橫向上的信息共享,這樣才能夠有效的保證對稅收政策的推行。在內部信息的溝通上,必須要加強國家稅務總局所提出的流轉稅管理指導思想,加強地方稅務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在良好的局域網基礎之上構建起全國暢通的信息網絡,真正的實現信息共享。通過內部信息網絡的構建來監督政策的執行。同時還需要加強和外部的信息獲取,必須要取得計劃與規劃部門的支持,深入的對工程項目的理想情況進行了解,建立起納稅登記臺賬,對建筑項目基本信息進行獲取。同時還要加強與建設管理部門之間的聯系,加強對工程項目稅務登記的管理。通過良好的信息溝通機制來為稅收政策的執行打下良好的基礎。
(一)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
雖然增值稅的實行能夠一定程度上進行抵扣減稅,但在建筑企業的實際運營過程中,由于其自身規模與經營管理方面的限制,使上游的建筑產業無法全部被覆蓋到增值稅的范圍之內。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沙土等的施工材料很難獲取增值稅的進行發票。此外,相關的工程施工設備已經購置并計入相應的折扣,因此無法再歸入到進項稅額的抵扣中。同時建筑企業中的勞務成本所占比重較大,也無法列入到增值稅的抵扣范圍中,同時還需花費大部分的成本安裝相應的稅控系統。
(二)建筑企業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問題
1、抵扣鏈條不健全由于建筑施工的工程項目較大,并且施工復雜,所以涉及的領域也較廣,施工中所需的建筑材料要通過不同的供應商進行采購。但不同的領域所使用的增值稅率不同,相應取材較為方便的材料大多數情況就地取材,無法獲取增值稅發票,并且施工中的勞務成本也無法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這種抵扣鏈條的不健全情況,使建筑企業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后無法獲得充足的增值稅發票并進行相應的抵扣,影響了其自身的負稅情況。
2、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的效果不僅與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及經營方向有關,同時與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息息相關。大多數的建筑企業在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上缺乏一定的管理經驗,缺乏高素質高技能的財務管理人才,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漏洞百出。此外,建筑企業忽視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導致其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時常出現賬目、發票等管理的雜亂無章,影響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概算、造價及招投標問題不斷在實行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后,對于建筑工程的概算以及造價和招投標的工作都應進行相應的改革。營改增涉及到進項抵扣的問題,所以對于工程的概算與造價的計算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在招投標的工作中也應進行一定的調整,進而更好的適應營改增稅收政策。
二、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納稅籌劃
(一)樹立正確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意識
在相關的改革方案中,經過實際的測算可以得知,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并不樂觀,使得其生產經營的競爭與環境更具挑戰性,因此應樹立正確的危機意識,以積極的心態面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實時關注營改增政策在建筑企業的實施方向與動態,有效加強準備工作。
(二)完善建筑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應對會計科目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財務報表的項目與內容也要進行修改。此外,加強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與變動的解釋。對于增值稅發票應進行嚴格的管理,因為增值稅發票與普通發票相比更重要,因此,在其出具、等級以及報銷和抵扣的過程中都應進行嚴格的管理。根據相關的要求與規范,應積極安裝稅控系統,對發票進行相關的防偽檢驗,并且與相關的稅務部門進行及時的溝通。而針對建筑企業施工過程中的勞務成本無法進行抵扣的情況,施工企業可以通過引進先進的施工機械設備來代替相應的人工勞務,進而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自動化效率,降低人工勞務的成本,通過機械設備的使用抵消勞務成本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的問題。
(三)合理使用納稅籌劃手段
根據企業的規模與經營狀況選擇相應的納稅人身份,盡量選用小規模納稅人身份,能夠有效的規避企業的負稅。同時,在進行相關材料的采購時,盡量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增加進項稅額的抵扣,降低運營成本。此外,在進行固定資產的購置時,應選擇合適的購買時機,有效減少負稅。
(四)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與業務水平
建筑施工企業在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方面應進行相應的培訓工作,提高其自身的稅務處理能力,增強專業技能與相關的業務水平。同時,財務管理人員也應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進而有效幫助企業預防營改增稅收政策帶來的影響。
三、結束語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措施;建議
中圖分類號:F812.42;F426.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8-000-01
建筑施工領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業發展的重要動力來源。在“營改增”政策頒布后,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在稅制統計方面進行深入的改革,以適應市場以及國家財政對于施工企業的要求
一、“營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業所面臨的問題
(一)對統一稅收政策的不適應
“營改增”政策本質是稅費收繳方式與調整企業稅收結構的政策,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對傳統的會計核算方式進行改良與創新,一方面提高企業財務核算的精準程度,另一方面,也為企業順應“營改增”政策的基本要求創造有利條件。另外,新稅收政策下,企業稅費的統計難度也有所增加。傳統的稅費核算體系中,企業只需要將全年總收入乘以5%既可得到稅費總額。然而新稅收政策下企業的增值稅率總共有6%、11%、13%、17%四個檔次,建筑施工企業由于企業規模不同、經營范圍、業務模式不同,所處在的增值稅率檔次也不同,增值稅率檔次的確定需要企業財務人員對企業自身的財務情況進行綜合且全面的考核。通常情況下,企業財務人員很難對企業的經濟活動和業務模式進行準確的分類,使得財務會計核算工作無法正確地選擇合適的稅率,造成企業在核算財務稅額的時候出現偏差。
(二)對現有業務的沖擊
當前“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已經開始在建筑施工企業全面實行,相關企業也正在通過各種方式來改革稅費核算方式以適用新稅收政策的各項要求。許多企業也相對應地調整了自身的稅收籌劃工作并且為自己制定了適當的降稅減稅方案,這種作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盡量降低新稅收政策對建筑施工企業現有業務所造成的沖擊。新稅收政策下,企業原來的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生產活動的收入所得產生一定的擠壓,需要對以往的經營方式進行調整,以降低某一項業務所需要上繳的稅費,這種避稅方式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企業權對自己的業務模式與經營范圍進行調整,無論企業出于什么樣的動機。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可以將稅負作用企業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減少納稅成本,增加現金流動性,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三)發票管理方式缺乏
“營改增”的稅收政策下,企業發票管理方式發展了明顯的變化,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需要將企業以往的舊稅種直接去除掉,利用新的會計核算方式來確定納稅總金額。通過情況下,增值稅與營業稅都是流轉稅制,但它們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核算形式。增值稅又屬于價外稅的一種,其處理方式為進項稅抵扣法,這種處理方式以企業對外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依據,然而房地產企業無法取得所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時需要用普遍發票來替代增值稅發票,企業需要自行對這些普遍發票進行分類和記錄,以便以日后的稅費核算提供依據,這就生產了許多發票管理方面的問題。
(四)風險點的轉變
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的風險點發生的明顯的變化,財務管理工作需要根據企業風險點的變化作出適當的調整。企業財務人員需要深入學習新稅收政策下的會計核算方式,豐富自身的專業技能。
二、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后財務管理措施
(一)強化財務人員培訓及財務核算能力
實施“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后,賬務管理人員的工作難度進一步增加,財務管理人員要不斷加強有關于“營改增”政策的學習,深入理解營改增政策的基本原理。財務管理部門要積極聯系國家稅務部門,關注稅收政策的新動向,轉變傳統的工作思路,通過開展稅務知識技能培訓的方式來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核算能力。有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還可以聘請專業的會計師講解“營改增”稅收制度的基本要領和具體要求。另外,企業要不斷完善財務會計工作的考核機制,通過改良評估方案的方式來調動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建筑施工企業財務部門的運行效率。
(二)關注稅收政策合理籌劃企業稅收
科學合理地籌劃企業稅收對建筑施工企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的重要方法之一,對稅收籌劃工作進行有效的改善和調整也是財務管理人員工作內容之一。在深入理解新稅收政策基本原理的情況下,對稅收籌劃工作考進科學合理的規劃;另外,財務管理人員還要根據企業所處于的實踐環境來對企業的納稅能力、發展需求、現實情況進行明確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