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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和諧 勞動關系 規范 勞動合同 管理
一、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避免勞動爭議的發生。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企業依照法律簽訂的,其可以對勞動者雙方的利益進行權衡,并確保勞動者與企業能夠享有一定的義務與權利,使其受到法律的保護。除此之外,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合法勞動、和諧勞動關系,應避免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糾紛,一定的法律約束力是勞動合同所具有的。
2.勞動力合理流動方式的實現。企業既要避免人員流失過小或者過大,具有合理流動性,還需要穩定性,才能獲得正常的發展。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對于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應根據勞動者要求來簽訂,這樣就為人力資源管理配置的優化奠定了有利基礎,并確保人員合理流動、達到穩定勞動力的目的。
3.企業勞動管理手段是勞動合同。在勞動過程中,勞動者的所有信譽報酬、勞動成果、榮譽等都涵蓋于勞動合同范圍內。工作實際中,按照勞動合同法,企業能夠對勞動者自身合法權益進行維護,同時也強化了勞動者政治地位。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在勞動合同的作用下激發出來,反過來促進企業發展。
4.勞動者勞動權保障。當勞動者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確立了雙方勞動關系,一方面,通過企業協商的方式,勞動者能夠對自己各項勞動權利進行確定;另一方面,能夠使勞動者的工作穩定下來。
1.加強對《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對于大型發電國企來說,和諧勞動關系的加強,必須從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學習方面入手,在對《勞動合同法》全面掌握的基礎上,認識到市場經濟的發展、勞資雙方權益都離不開該法?!秳趧雍贤ā吩诖笮桶l電國企在用人方面給出了諸多的約束,從表面上,似乎是對企業用人的一種束縛,可能也增加了用人的成本,但是從長遠來看,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要求企業必須按照規矩辦事。大型發電國企在用人方面要保證企業職工隊伍的穩定,只有這樣企業各項工作才能有序開展,才能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所以,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要通過加強對《勞動合同法》的學習,來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
2.對勞動合同管理環節進行完善。首先,要按照大型發電國企自身的特點,結合法律依據,制定出與自身實際相符的勞動合同,合同內容要能保證勞資雙方的基本權益。其次,對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管理臺賬、原始資料等,制定出工作準則,并且要從合同的簽訂、履行、監督等環節,不斷進行完善,對各個環節的工作也要進行規范。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約束勞動者和自身的一種行為,保證了合作雙方的權益,最終使雙方實現各自利益。
3.強化對勞動合同履行環節的管理。大型發電國企要在勞動合同履行環節的管理方面有所突破,在這個環節中,有來自企業的要求,也有來自政府的監督。作為企業,在和勞動者簽訂完合同時,要對合同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明確,在合同簽訂完成后職工的管理,就必須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辦事,在勞動報酬、時間、休息、保障等方面必須嚴格執行。對大型發電國企在勞動合同的履行環節的管理主要表現在企業日常管理中;而對于政府來說,既然國家制定并頒布了新的《勞動合同法》,就必須要嚴格該法的落實情況,對落實情況也要進一步進行監督,保證該法能夠落到實處。當然,主要的方面還是需要企業自身對勞動合同履行環節管理的加強。企業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時,企業職工也應該按照合同承擔自己的義務,只有這樣,企業和職工雙方才能實現雙贏,才能構建起和諧的勞動關系。
4.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工會組織是大型發電國企中重要組織部門,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過程中,要加強對工會組織的建設。由于工會組織對保障勞動者權益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應該充分的發揮其作用。首先,為了提升工會組織的整體素養,要配置精兵強將,對管理者要加強培訓,從而使工會組織中的工作人員的素質得到整體提升。在企業中,工會組織非常重要,并不是可有可無的組織,也不是僅僅存在于形式上,在實際工作中,也要真正地發揮出其應用的作用。其次,提高工會的入會率。作為大型發電國企來說,應該加大工會宣傳的力度,讓廣大職工能夠了解到工會組織的職能及重要性,這樣職能才能明白,只有加入工會,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最后,工會工作的獨立性必須得到加強,企業工會組織是職工自己的組織,不能發展成黨政附屬部門,受企業管理者的支配,這樣工會組織也會失去維護職工權益的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房地產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Abstract: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enterprise labor contract standardization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workflow to more careful and tight, increase the enterprise's illegal cost. How to solve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labor contract of published between them, to standardize enterprise of labor contract, dissolve the enterprise and employees about the labor contract between the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problems, and promote the whole enterprise in the labor contracts standard, reasonable and legitimate, will all the accepting unit is necessary in the face of reality.
Key words: the labor contract law;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勞動合同法》的頒布施行是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所產生勞動關系的調整,是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新分配。這為房地產企業的勞動合同用工管理規范化提供了極強的法律依據,給房地產的勞動用工管理模式帶來了深遠影響。
1.目前房地產企業用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事實勞動關系。在房地產企業容易引發事實勞動關系包含以下兩個方面:其一應簽而未簽訂勞動合同,招用勞動者后未及時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其二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后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延續勞動關系。在用工過程中,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不簽訂勞動合同將增加房地產企業違法用工的成本,還為將來可能發生的勞動糾紛埋下隱患。
對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件缺乏了解。部分房地產企業用工管理人員沒有認真研究思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件。認為簽訂了勞動合同就不能隨意解除和終止勞動關系,否則,房地產企業就屬于違約,還要承擔違約責任??紤]到房地產企業與勞動者簽訂了長期勞動合同,如果房地產企業進行內部機構調整和精簡時,勞動者不服從調配,將會使房地產企業的用工管理工作陷入被動。
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不完善。部分管理人員不清楚用工管理流程和規范化操作,致使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擱在一邊,沒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的續簽變更和終止手續;有的甚至造成了勞動合同的遺失。
對勞動者的考核不到位。有些房地產企業缺乏健全的規章制度,對勞動合同工缺乏嚴格考核,部分勞動者產生消極怠慢情緒。因礙于情面,對部分勞動者的考核大打折扣,不能對勞動者法定解除和終止勞動關系,該終止的終止不了,該解除的解除不了,給房地產企業的勞動合同用工管理帶來了被動和掣肘。
社會保障不完善,引發勞動爭議凸顯。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強制性,房地產企業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有些地方由于參保制度的不完善,地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一方面強調全員參保,另一方面又對農民工參保設置了許多障礙,如參保無法續保、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五年的人員不讓參保等,既影響了個人參保的積極性,也使得部分房地產企業未足額為勞動合同工參加社會保險,從而引發勞動爭議。
2.推進房地產企業勞動合同用工管理規范化的對策
深入學習《勞動合同法》、領會精神實質。房地產企業用工管理人員,需深入學習《勞動合同法》,領會其精神實質,規范的實施勞動合同用工管理。通過學習,明確不簽訂勞動合同房地產企業將承擔的不利后果,在招用勞動者后要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的續簽、變更、鑒證、終止、解除等相關手續,避免產生事實勞動關系。同時房地產企業深入探討建立完整規范的勞動用工管理程序,依法建立勞動關系,避免由于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帶來的風險。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房地產企業建立的規章制度是規范勞動合同工的行為準則,也是單位預防和解決勞動爭議的依據。規章制度一定要程序民主、內容合法、條款清晰,表述準確,有較強的操作性?!秳趧雍贤ā返谌艞l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所謂“嚴重違反”,“嚴重失職”,“重大損失”都是模糊概念,要求用人單位立足于用工管理實際,對類似模糊概念加以明確和界定。只有建立健全對勞動合同工的考評制度、考核指標及崗位責任,才能在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有據可依、論據充分。
強化過程管理、提高證據意識?!秳趧雍贤ā穼τ萌藛挝徽n以更多的舉證義務。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如果用人單位無法舉證證明自身行為的合法性,將承擔敗訴的風險。房地產企業勞動用工管理人員在平時工作中要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留,以免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使房地產企業陷入不利地位。對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本人主動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時,房地產企業用工管理人員應以書面形式征詢勞動者,并保留勞動者同意的書面證據,避免因勞動者事后反悔而出現的勞動糾紛。
建立有效的糾紛應對機制?!秳趧雍贤ā犯鼉A向于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也逐漸加強。由于勞動仲裁案件的訴訟成本降低,勞動者將更加頻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引發越來越多的關于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合同解除等一系列糾紛。房地產企業應建立勞動關系預警和協調機制,爭對日常管理中容易引發勞動爭議的問題、環節和分歧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出相應的對策,消除勞動爭議隱患,化解用工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增強企業預防控制勞動爭議的能力。
3.結語
總之,企業的勞動合同用工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企業應當吃透法律精神,增強法律意識,用足法律規定,在勞動合同用工管理過程中充分維護企業的權益并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按規定履行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并利用貫徹勞動合同法為契機,進一步提升勞動合同用工管理水平,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科學長效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模式。
參考文獻:
[1]王學先,李永慧,呂毅然. 房地產公司的勞動合同規范化[J]. 管理案例研究與評論. 2010(04) .
[關鍵詞]勞務派遣;三定;業務外包
[中圖分類號]D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48-0056-02
1 管理目標描述
1.1 管理理念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確保員工隊伍穩定,確保滿足企業人力資源需求,錦州供電公司高度重視勞務派遣用工規范問題,正確分析和把握當前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同時在綜合考慮改革成本和企業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加強政策研究,加強溝通解釋和宣傳引導。結合新形勢下國網公司、省網公司對勞務派遣用工的總體要求以及企業內部實際狀況,錦州供電公司明確了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應遵循的理念。
1.2 管理范圍和目標
“三定,三提,一外包”創新方式的提出就是基于以上理念,建立起了一個參與人員涵蓋一線員工、管理人員和中層干部三個層面,包含多專業、多崗位,實施過程涉及了人才考察、調動、培養、淘汰、使用等多個環節和整個過程,建立了一個具有科學方案、精細流程、規范管理、高效運作的專業用工體系,使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更具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1.3 管理指標體系及目標值
在“三定,三提,一外包”創新體系的實施中,公司為真正落實對工作崗位的“定崗,定時,定量”,對員工提高技能素質,提高工作積極性,提高企業文化的認同感和對服務崗位最終實現業務外包的方案,注重把企業管理水平提升、培訓水平提升、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提升相結合,引入了同業對標指標、培訓指標和崗位指標三大類指標。
2 主要管理做法
2.1 “三定,三提,一外包”建設實施方案
“三定,三提,一外包”是以規范崗位和員工管理為核心、以最終實現對服務崗位的業務外包為目標的漸進式、周期型的實施流程。
2.2 主要方案說明
首先,針對《勞動合同法》修正案中對輔、臨時性和替代性崗位的嚴格界定和錦州供電公司現有的勞務派遣員工的情況,以“定崗,定時,定量”的“三定”政策為主導,以提高員工技能素質、積極性和企業文化的認同感為有力保證,以業務外包為最終目標形成初步實施的方案。把初步形成的實施方案,向各部門、各單位廣泛征求意見,確保方案切實可行,具備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各部門、各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具有建設性的反饋意見。將實施方案交給公司領導審核考查。
其次,在公司內部召開全員大會,認真解讀《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對公司用人成本和法律風險的增加等一系列影響,讓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充分了解并支持和配合,并在公司內部形成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對于涉及核心業務的崗位,如果修正案公布前已依法簽約的勞務派遣業務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之后依法取消其崗位上的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對于服務類的輔助崗位,應該逐步減少正式用工的比例。人力資源部根據各崗位的勞務派遣用工管理處理情況和方式進行考核和評定。
2.3 關鍵方案說明
第一,在《勞動合同法》修正案中,對三性崗位做了明確的說明。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和可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可替代性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在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有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此外,還要使時間在臨時性崗位上做到嚴格按照修正案中六個月的期限執行,做到定時。在用工數量的方面也要遵循修正案中的人數比例情況,做到定量。
第二,由培訓中心細化“三三一”標準,著重避免正式用工與勞務派遣用工混崗的情況,明確“三提”中對于全面提升員工綜合素質的著力點,激發全體員工的生產力和創造力。涉及核心業務的崗位如管理崗位和技能崗位,涉及服務崗位的例如后勤、司機組等依據羅列出的關鍵崗位素質,結合公司實際需求,明確每個關鍵崗位素質應達到的程度和水平。
第三,人力資源部在“三定”的原則下采取積極措施,減少混崗作業,對于不能混崗的,應該通過有區別的崗位職責,不同的績效考核,特別是合同中薪酬條款的約定,解決一些崗位中涉及同工同酬的問題。
第四,對于服務崗位的正式員工采取技能崗位即生產一線的崗前培訓,提高其技能水平,既符合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和人力資源成長的要求,又能更好發揮人才長處,增強員工的相對穩定性,減少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第五,進一步開發業務外包模式,經過幾年消化,服務崗位的正式員工全部轉崗以后,用業務外包代替勞務派遣。業務外包成本低廉,可以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辦公費用,降低企業軟硬件資源支出。
2.4 保證流程運轉的人力資源保障
為了確保管理新機制的順利進行,確保用工規范計劃精確實施工作目標的全面實現,鑒于此項工作存在跨專業、跨部門等特點,公司將組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項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強執行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改進管理方法,最終達到完善機制、實施人才強企的戰略目的。由公司機關各主要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各基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來參與實施“三三一”的開展和運行。
辦公室設在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員工內部明確分工,由人力資源部專業人員及公司相關管理人員組成專家小組,針對公司現在各崗位的崗位職責說明書和崗位要求,通過深入細致的梳理,全面掌握各類人員的用工形式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根據實際用工需求、用工崗位性質和工作內容,以有利于發展生產為原則,合理確定適用于不同崗位用工的勞動合同簽訂期限。
3 評估與改進
錦州供電公司“三定,三提,一外包”創新模式的實踐,重點解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3.1 發揮了對所有員工的激勵作用
通過對所有員工企業文化的培訓,充分調動了大家工作的積極性,對勞務派遣員工在管理上也采取統一有效的激勵制度,避免隊伍出現良莠不齊的狀態。
3.2 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在對不同崗位合理的規劃配置的基礎上,對員工進行一系列的技能培訓,提升了員工的綜合素質,從而增加了公司的競爭力,形成了良性循環。
3.3 提高了基礎管理工作的扎實性
通過整體的用工策略,對不同用工方式的適用范圍、用工風險、管理模式等問題都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
基于以上問題所在,錦州供電公司計劃從兩個方面進行改進。首先積極加強公司內部的崗位流動,同時重視正式員工的培訓機制,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加快辭退不符合修正案新規的勞務派遣員工的進度;其次完善解聘手續,簡化復雜流程。參考文獻:
[1]董來英.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J].中國市場,2008(31).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規范企業勞動關系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規范企業勞動關系的意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2001年4月)
全文為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規范和理順企業勞動關系,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關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應予以糾正。用人單位與新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含臨時用工和農民工)必須在錄用、接收后即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最長不超過6個月。用人單位不得先試用,后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能同時與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實際錄用了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即辦理勞動關系變更手續。
(二)原用人單位分立或合并、重組后,由分立和合并、重組的用人單位與職工重新協商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派到合資、合作、聯營、參股單位工作的職工,可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與現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可由原用人單位與現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務(輸入或輸出)合同。
實行租賃、承包經營的用人單位,租賃人和承包人為該用人單位招用職工,由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入股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前提條件,或者以入股取代勞動合同關系。不得以職工不入股為由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安排下崗或者對勞動權利作限制。
(四)用人單位應確定勞動合同的具體管理部門,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進行動態管理。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與職工協商辦理勞動合同續簽或終止手續。
(五)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后,用人單位應在15日內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的規定審查鑒證勞動合同,對所鑒證的勞動合同應進行登記、整理、保存、歸檔。對到期的勞動合同及時督促用人單位辦理續訂或者解除手續。
二、關于理順和規范勞動關系
(六)用人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到期時未及時續訂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應在本意見下發后30日內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包括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時間。
(七)用人單位今后不得再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在本意見下發之前已辦理的停薪留職協議期限超過2001年底的,應于2001年底終止。用人單位應立即通知其限期返回,由用人單位安排工作崗位,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崗位安排的,或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解除勞動關系。
(八)對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長期病休的職工,由用人單位報經同級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1-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5-10級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崗位,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可解除勞動關系。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在醫療期內到期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到醫療期滿。
三、附則
(九)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應將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和理順勞動關系納入日常工作范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受理并及時處理此類勞動爭議。
(十)本意見中通知勞動者的形式,應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確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意見適用于我省境內各類用人單位和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為加強出租汽車企業的勞動管理工作,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保持首都的社會穩定,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等部門關于整頓出租汽車行業強化企業管理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1999〕42號)的精神,現就加強出租汽車企業勞動管理和規范勞動關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出租汽車企業應與存在勞動關系的職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做好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續訂、終止、解除等工作。企業簽訂“陰陽合同”(限出租汽車企業未與職工協商,企業單方制作的勞動合同)屬無效勞動合同,企業必須與職工通過平等協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出租汽車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經企業所在地的勞動合同鑒證部門進行鑒證。
二、出租汽車企業要在1999年底前建立起本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企業各項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職工檔案管理制度,沒有條件保管職工檔案的企業,應在經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開設集體存檔專戶。
三、出租汽車企業招用城鎮失業人員的,應從招用之日起訂立勞動合同,并按原北京市勞動局的《關于北京市用人單位招聘職工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京勞就發〔1997〕151號)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招工手續。
四、出租汽車企業現已使用的其他單位的富余職工,應與這些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原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由出租汽車企業辦理調入手續并接轉本人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出租汽車企業今后再招用其它單位的富余人員,須待該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方可錄用。
五、出租汽車企業發生兼并、分立、合并或轉制時,職工與原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有效,新企業應依法承擔原勞動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應變更勞動合同的法人名稱。原企業未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的,新企業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于運營承包合同尚未履行的期限。
六、出租汽車企業必須按原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登記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保發〔1999〕62號)及原北京市勞動局1999年3號通告的規定,在1999年9月30日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出租汽車企業及其所屬城鎮職工應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依法繳納養老、失業社會保險費用;出租汽車企業(不含鄉鎮企業)及其使用的農民合同工應依照原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印發〈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勞險發〔1999〕99號)的規定從1999年6月1日起參加北京市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出租汽車企業(不含鄉鎮企業、中央在京單位)及其所使用的職工(包括農民工)還應依法參加大病醫療保險。
七、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八條(四)項的規定,市出租汽車管理局在進行出租汽車企業年度資質審驗時,出租汽車企業須出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企業本年度勞動年檢合格證書。出租汽車企業無勞動年檢合格證書的,視為年度資質審驗不合格。市出租汽車管理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出租汽車管理局依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予以處罰。
八、出租汽車企業(不含鄉鎮企業)使用的城鎮用工達不到全部職工總數60%的,不得再新招農民工。
九、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轄區內出租汽車企業規范勞動關系的監督、檢查,各局、總公司對所屬出租汽車企業的勞動關系要進行認真的清理規范。
因企業原因,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職工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監察部門經查證屬實,責令限期改正。由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給職工造成損害的,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處,各計劃單列企業,中央在京單位:
為加強出租汽車企業的勞動管理工作,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保持首都的社會穩定,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等部門關于整頓出租汽車行業強化企業管理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1999〕42號)的精神,現就加強出租汽車企業勞動管理和規范勞動關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出租汽車企業應與存在勞動關系的職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依法做好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續訂、終止、解除等工作。企業簽訂“陰陽合同”(即出租汽車企業未與職工協商,企業單方制作的勞動合同)屬無效勞動合同,企業必須與職工通過平等協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出租汽車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經企業所在地的勞動合同鑒證部門進行鑒證。
二、出租汽車企業要在1999年底前建立起本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企業各項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職工檔案管理制度,沒有條件保管職工檔案的企業,應在經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開設集體存檔專戶。
三、出租汽車企業招用城鎮失業人員的,應從招用之日起訂立勞動合同,并按原北京市勞動局的《關于北京市用人單位招聘職工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京勞就發〔1997〕151號)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招工手續。
四、出租汽車企業現已使用的其他單位的富余職工,應與這些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原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由出租汽車企業辦理調入手續并接轉本人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出租汽車企業今后再招用其他單位的富余人員,須待該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方可錄用。
五、出租汽車企業發生兼并、分立、合并或轉制時,職工與原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有效,新企業應依法承擔原勞動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應變更勞動合同的法人名稱。原企業未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的,新企業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于運營承包合同尚未履行的期限。
六、出租汽車企業必須按原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登記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保發〔1999〕62號)及原北京市勞動局1999年3號通告的規定,在1999年9月30日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出租汽車企業及其所屬城鎮職工應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依法繳納養老、失業社會保險費用;出租汽車企業(不含鄉鎮企業)及其使用的農民合同工應依照原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印發〈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勞險發〔1999〕99號)的規定從1999年6月1日起參加北京市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出租汽車企業(不含鄉鎮企業、中央在京單位)及其所使用的職工(包括農民工)還應依法參加大病醫療保險。
七、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八條第(四)項的規定,市出租汽車管理局在進行出租汽車企業年度資質審驗時,出租汽車企業須出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企業本年度勞動年檢合格證書。出租汽車企業無勞動年檢合格證書的,視為年度資質審驗不合格。市出租汽車管理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出租汽車管理局依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予以處罰。
八、出租汽車企業(不含鄉鎮企業)使用的城鎮用工達不到全部職工總數60%的,不得再新招農民工。
九、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轄區內出租汽車企業規范勞動關系的監督、檢查,各局、總公司對所屬出租汽車企業的勞動關系要進行認真的清理規范。
因企業原因,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職工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監察部門經查證屬實,責令限期改正。由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給職工造成損害的,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進一步規范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對職業資格證書規范化管理,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啟用〈職業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廳函〔1999〕44號)、《關于職業資格證書核發與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29號)和《關于印發〈職業資格證書填寫要求〉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39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啟用《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原《技術等級證書》、《技師合格證書》和《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統一更名為《職業資格證書》的決定,并于1999年7月1日啟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職業資格證書》。屆時,原證書一律停止辦理和核發,此前按本市有關規定核發的仍然有效。
二、職業資格證書由各鑒定機構按要求填寫。
(一)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稱證書)填寫內容的漢字、數字、日期從規定日期開始一律采用打印機打印。
證書各項內容所填寫的漢字使用仿宋小四號字體,數字使用仿宋小四號阿拉伯數字。姓名超過6個漢字的可以按照兩行填寫。
文化程度應分別填寫:小學、初中、高中、中專、技校、職高、大專、大學、研究生。
(二)證書職業(工種)名稱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規定的名稱分兩行填寫,第一行為職業名稱、第二行為工種名稱。未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職業(工種),各主管部門應在接到本通知后15日內報我局,經請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理論知識考核成績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填寫。
評定成績填寫合格、良好、優秀。成績在60--79分的為合格,在80--89分的為良好,在90--100分的為優秀,評定成績按兩項考核成績中最低成績確定。
(四)證書照片處須貼本人近期2寸免冠黑白照,并在左下角加蓋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7灿蓢医y一命題或從國家題庫提取試題鑒定合格者的證書,須在照片右上角壓貼國家統一命題鑒定合格證簽。
(五)證書發證機關處應蓋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專用章(紅印)。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帒w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紅印)。日期處應填寫考核成績審定的日期。
(六)實行國家統一鑒定的職業(工種),其鑒定合格人員統一使用套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和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印章的證書。
(七)證書應在考核成績審定后的15日之內發放,證書發證日期處應填寫發證機關審核批準辦證的日期。證書自發證日期起生效。
(八)證書身份證號處按本人實際身份證號填寫?,F役軍人和“兩勞”人員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編號。
(九)證書填寫內容必須按上述要求執行。各機構要抓緊做好相應技術條件的準備。從10月1日起,一律采用打印機打印,打印軟件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提供。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寫與驗印的證書,一律為無效證件。
三、證書編碼根據《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編碼方案》(勞培司字〔1997〕44號)規定采用13位數字編碼,從左至右的含義是:
(一)第1——2位為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后兩位數字,2000年代碼從00開始,每年順排。
(二)第3——4位為發證地區或行業代碼,北京地區代碼為01.(三)第5位為鑒定機構標識代碼,取值為1——6,依次表示:
1--北京市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
2--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
3--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
4--工人考核委員會;
5--行業技師考評委員會;
6--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第6——8位為鑒定機構,編碼由三位數字(不足三位時在前面零補足)組成。工考委用許可證代碼后三位數字表示;行業技師考評委員會按北京市勞動局通告(1996年第5號)公布的序號表示,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編碼為“000”。
(五)第9位為證書等級代碼,取值為1——5,依次表示:1——初級、2——中級、3——高級、4——技師、5——高級技師。
(六)第10——13位表示證書核發順序編碼,每年度按鑒定機構分等級從0001——9999依次順序取值。
遺失證書補證的證書編碼由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編號。
四、加強證書管理和統計工作。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堅持職業技能鑒定統計報表制度,按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實行職業技能鑒定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勞辦發〔1996〕262號)的規定程序和時間做好上報工作。各鑒定機構應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之前上報鑒定統計報表(軟盤)。市鑒定中心應按規定時間匯總上報,并報職業技能開發處。根據全市職業技能鑒定開展情況,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于每年6月、12月中旬以前提出證書需求計劃,填寫《職業資格證書需求審核表》(見附件),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鑒定中心辦理領取證書手續。
五、應嚴格對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人員的資格審查。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人員報名時,應按《職業技能鑒定規范》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實行全市統考職業工種,必須依據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通告確定的統一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參加鑒定每位考生填寫的《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見附件),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由鑒定機構保存,試卷均應保存半年備查。
六、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統一使用中英文對照的證書。凡因出國需要辦理證書公證的,需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驗證。
(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二)本人所在單位的出國、跨地區交流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
(三)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局、總公司勞動部門(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持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介紹信;
(四)本人二寸免冠近期黑白照一張。
對經過技能鑒定復核合格人員,按原市勞動局、司法局《關于辦理北京市工人技術等級技師證書涉外公證的通知》(京勞培發字〔1991〕591號)規定的辦法并出具相應證明。
七、補辦證書和外省市調京人員辦理更換證書手續按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八、各機構在辦證中由于證書質量問題或填寫損壞,須交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集中銷毀,并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相應機構備案。
九、新的《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和《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花名冊》(見附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始使用。
附件1
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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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照 |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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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身體狀況: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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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工種)名稱: |(二寸黑白)|
| 級別: 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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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種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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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鑒定職業(工種)名稱: 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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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成績:理論知識 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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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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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 |
| 業 培 | |
| 工 訓 | |
| 種 簡 | |
| 工 歷 | |
|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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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理 | |
| 人 | |